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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昌工业园区二都街北区块场地平整工程(C地块)

遂昌工业园区二都街北区块场地平整工程(C地块)

招标编号:SC2009A44

浙江遂昌东城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遂昌县招投标交易中心

审核单位:遂昌县招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七月二十一日

目录

第一章投标须知 (3)

招标公告 (3)

前附表一招标重要事项表 (5)

前附表二解释说明或注意事项表 (7)

前附表三招标活动日程安排表 (8)

一、总则 (9)

二、招标文件 (9)

三、投标报价 (11)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 (13)

五、招标文件的递交 (14)

六、开标 (15)

七、评标 (16)

八、授予合同 (18)

九、工程结算方式 (19)

十、工程人员到位的特别约定 (19)

十一、其他 (20)

附件一开标程序 (21)

附件二评标办法 (22)

第二章技术规范 (23)

第三章、合同主要条款及附件 (24)

第一部分协议书格式 (24)

第二部分通用条款 (26)

第三部分专用条款 (26)

第四章、投标文件 (33)

投标文件(商务标部分)封面 (33)

商务标部分目录 (34)

(1)投标函 (35)

(2)场地平整工程费用报价书 (36)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37)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8)

(5)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39)

(6)项目负责人证书【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39)

(7)专职安全员的C类证原件(复印件) (39)

(8)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A类证(复印件) (39)

(9)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的A类证、企业任职文件(复印件) (39)

(10)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9)

(11)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市场行为情况 (40)

(12)承诺书 (41)

(13)按时办理民爆物品储存使用许可证 (42)

(14)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表 (43)

(15)投标单位资格自查表 (44)

第一章投标须知

遂昌工业园区二都街北区块场地平整工程(C地块)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C2009A44

1. 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遂昌工业园区二都街北区块场地平整工程(C地块)已由遂发投[2008]3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浙江遂昌东城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业主委托代理本工程的招标事宜。项目已具备如下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资金: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目前到位100%。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遂昌工业园区二都街北区块场地平整工程(C地块)位于遂昌县二都街北区块,总填方约139600m3 ,工程预算造价约130.1072万元,取土位置必须在业主指定的区块内(上江军品车

间山体)挖掘。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浙江省范围内独立法人的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

3.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浙江省范围可承担土石方工程专业的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质,目前无在建或预中标工程;

3.3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企业技术负责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不得为本工程项目负责人;

3.4在浙江省、丽水市建设市场有严重不良行为在公示期内的谢绝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其它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资格审查投标人须提交的资料(详见招标文件)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自行到遂昌招标采购交易信息网(https://www.wendangku.net/doc/3014375736.html,/),本项目招标公告结尾左下方:“招标文件下载”处下载。

6.2投标人如有需要施工图纸的,可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联系,图纸押金 1000 元壹份,在开标日(携带施工图纸)当天退还(不计利息)。投标人必须保持图纸完好,如果图纸破损或未及时送还,图纸押金将不予退还。

7、其他规定

1、本工程不接受挂靠、已有在建或预中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投标。投标人及其所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符合相关规定。

2、投标人有串标、围标、虚假投标及其它违法行为的,将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浙江遂昌东城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联系人:毛金辉电话:0578-******* 代理人: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项巧俊电话:0578---8128180 传真:0578-******* 邮编:323300

浙江遂昌东城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遂昌县招投标交易中心

二〇〇九年七月二十一日

前附表一招标重要事项表

工程名称遂昌工业园区二都街北区块场地平整工程(C地块)

建设地点遂昌县工业园区二都街北区块

招标联系人项巧俊联系电话 0578-******* 招标方式□

√公开□邀请组织方式□自行□√委托代理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标段划分本工程为一个合同段允许分包内容不允许分包

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浙江省范围内独立法人的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浙江省范围可承担土石方工程专业的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质,目前无在建或预中标工程;

3、符合招标公告要求;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质量要求合格

招标工期要求 50 天

有效报价下浮范围8% ~18% 工程填方造价指导价 9.32 元/m3

投标保证金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遂昌县会计核算中心帐户金额叁万元整

现场踏勘投标人自行现场踏勘地点工业园区二都街北区块

投标预备会不集中统一组织地点/

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日后 30日历天内有效

招标文件工本费金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现金形式交纳,600元/份(售后不退)。交易席位证按遂昌县招投标交易中心有关规定。

投标文件份数壹套正本、贰套副本

投标文件递交递交至:遂昌县招投标交易中心(地址:遂昌县妙高镇君子路96号)接收人:遂昌县招投标交易中心

投标截止时间:2009年8月 3 日9时00分

开标

时间:与投标截止时间同一时间。

地点:遂昌县妙高镇君子路96号。

评标办法详见本招标文件。

注:1、前后矛盾的以本表为准。

招标重要事项表(续表)

序号项目内容招标文件要求备注1 招标人工程款支付担保金额合同总价的/ %

2

中标人履约担保金额合同总价的 10 %

质量未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担保金额合同总价的 3 %

未履行项目负责人及主要施工管理

人员到场承诺担保金额

合同总价的 2 % 未履行主要机械设备到场承诺担保金额合同总价的/ % 未履行工期承诺担保金额合同总价的 3 % 未履行安全文明施工承诺担保金额合同总价的 2 % 未履行竣工验收前报送结算承诺违约金合同总价的 / %

其它担保金额合同总价的 / %

3 报告开工时间收到开工通知后5天内

4 工期提前奖励标准/元/天

5 工期延误赔偿标准 1000 元/天

6 工期延误赔偿限额合同总价的 3 %

7 工程质量保修金/

注:1、前后矛盾的以本表为准。

前附表二解释说明或注意事项表

序号事项解释说明或注意事项备注

1 资格

后审

开标时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审查投标人资格。

详见

招标

文件

2 开标时必

须到场的

人员

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法定代表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资

格证明书原件参加;若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的,代理人持本人

有效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参加;

详见

招标

文件

3 开标时应

提交的证

件原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

证副本;4、投标文件中拟定项目负责人的项目负责人证书【建造师注

册证书、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5、本项目专职安全员

岗位证书;6.企业法定代表人(A类证); 7、企业负责人(A类证);

8、企业技术负责人(A类证);9、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A类

证)(须提交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的任职书);10、专职安全员

(C类证)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丽建

[2005

]268

号文

4 开标前应

提交的相

关票据

1、投标保证金往来款票据;

2、招标文件工本费交纳凭证;

3、席位证。

遂发

【200

7】33

5 开标前应

缴纳投标

保证金

1、缴纳方式:以银行汇票方式提交(其它交纳方式一律不予认可)

2、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户名:遂昌县会计核算中心

3、帐号:830009017108094001

4、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遂昌县支行

5、交纳时,须在备注栏内注明某某项目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前提

交遂昌县招投标交易中心并索要投标保证金往来款票据。

具体

金额

详见

前附

表一

5 有效报价

下浮范围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出有效报价下浮范围的作废标处理

详见

招标

文件

6 投标文件

编制注意

事项

按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的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内容齐全,要求签字、

盖章的地方,必须按要求签字、盖章。

详见

招标

文件

注:招标人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增减内容,前后矛盾的以本表为准。

前附表三招标活动日程安排表

序号工作内容时间及内容安排说明及注意事项

1 发布招标公告2009年7月21日公示网址:遂昌招标采购交易信息网

2 发放招标文件同发布招标公告时间获取方式:

1、网络下载:遂昌招标采购交易信息网,本项目招标公告结尾左下方:“招标文件下载”处。

2、书面索取:在遂昌县招投标中心购买;

3、工本费:(同前附表一)。

4 投标人质疑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交方式:

1、传真:0578 -8121257

2、书面递交: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5 招标文件澄清或

修改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6日前获取方式

1、网络下载:遂昌招标采购交易信息网

2、书面索取: 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3、联系人:项巧俊

4、电话:0578--8128180

6 招标人发布紧急

公告时间和媒介

投标截止时间2日前

7 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

遂昌县会计核算中心

帐户

同前附表二

8 投标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同前附表一提交地点:遂昌县招投标交易中心

9 开标时间与投标截止时间同一

时间

开标地点: 遂昌县招投标交易中心

10 预中标公示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网址:遂昌招标采购交易信息网

11 发中标通知书公示结束后在遂昌招标采购交易信息网公布。

12 签订合同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

日内

地点:浙江遂昌东城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13 投标保证金的退

还(不计息)

招标文件规定不予退还的除外,按遂招管[2009]1号文件规定退

还。

注:1、前后矛盾的以本表为准。

√”符号为采用,带符号“□×”的为不采用

注意:本招标文件条款中带“□

一、总则

(一)工程概况

1、现场施工条件

(1)、建设用地情况:目前土地征用、政策处理等工作已基本完成。

(2)、交通条件:便利,施工现场范围内的施工道路由投标人自行修筑。

(3)、施工用水、电:接水、接电、用水、用电等由投标人自行考虑。

(4)、有关勘探资料:地质勘探资料仅供投标人参考,由其引起的投标结果,由投标人自负。报告未涉及部分,由投标人自行勘探判断。工程实际施工中土石方类别、比例不在重新确定,中标的填方单价不再调整。

2、工程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已落实;

3、文明施工、安全防护要求:本工程文明施工、安全防护要求达到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标准,施工现场环境保护要求达到《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

4、J375-2004)。

(二)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不允许投标人组织联合体投标。

(三)本工程招标□允许□

(四)工程填方招标指导价

本工程设立工程填方招标指导价,工程填方招标指导价列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一。

二、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的组成

1、招标文件包括本文件及所有按第(六、七)条发出的澄清修改通知。

2、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所有的内容,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实质性地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六)招标文件的澄清

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及设计图纸的全部内容,在踏勘现场后,若有疑问需要澄清,应按前附表三所列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包括传真)向招标人提出,若投标人未在此时间前提出,则视作对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无异议。招标人将通过遂昌招标采购交易信息网形式予以解答,但不指明答疑问题的来源。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内容,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他条件不能满足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招标人在任何环节可拒绝其投标或作废标处理,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2.招标人发布紧急公告,将在“前附表三”所规定的时间前通过遂昌招标采购交易信息网通知所有投标人。

(七)招标文件的修改

1、在“前附表三”所规定的时间前,招标人可能会在遂昌招标采购交易信息网上通知所有投标人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修改的招标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同等约束作用。无论投标人是否及时查阅网站,招标人均以投标人已知修改补充通知处理。

2、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把修改通知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具体时间将在修改通知中写明。

3、当招标文件、修改通知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修改通知为准。

(八)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招标公告、投标须知、合同条件、规定格式、要求说明、技术规范和资料等内容,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他条件不能满足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招标人在任何环节可拒绝其投标或作废标处理,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九)招标文件的质疑

投标人如发现招标文件及其评标办法中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种含义以及歧视性不公正条款或违法违规等内容时,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质疑时间前同时向招标人和遂昌县招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书面反映。

(十)投标担保

投标担保方式采用:投标保证金。

1、提交方式(见前附表二)。

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预中标单位(含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并向遂昌县招投标交易中心递交合同原件后退还(不计息);末列入预中标公示的单位(含废标单位和递交投标保证金而未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预中标公示结束后退还(不计息)。

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如投标人有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擅自撤回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或签订合同协议;

(3)投标人在投标期间有串标、哄抬标价等违规违法行为;

(4)招标文件或法律、法规、制度规定的其他行为。

(十一)勘察现场

投标人自行对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投标人应承担勘察现场的责任和风险,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在现场察勘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三、投标报价

(十二)投标报价

1、工程内容包括:

(1)、挖方(含石方爆破)、填方、运输、平整;

(2)、填方区范围内的临时道路及临时排水,跨溪架设施工便桥及其他临时、附属设施等;

(3)、工程需用的接水、接电、用水、用电及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等费用;

(4)、爆破评估、建设工程一切险、雇主责任险等费用。

2、投标报价的组成:

(1)、本工程的计价方法采用填方综合单价的方式进行报价;

(2)、投标人的报价为招标人的招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含税)的总和;

(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施工图内工程建设和招标文件所列招标工程范围及工期的全部内容;

(4)、业主提供的地质勘探报告,供投标人参考。投标人在实地踏勘后,对挖土类别和土石方等级、土石比例做出判断并计算填方综合单价。土石方开挖,请投标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规定要求以及周围环境情况,结合相关审批部门的有关要求,做出合理方案、计算合理填方综合单价。业主不过问投标人的判断结果,也不对投标人判断结果负经济责任和延误工期责任。结算时,业主不考虑土石类别,仅以投标报价为依据结算。

(5)、投标人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受理。

(6)、技术规范要求的费用包括在填方综合单价中。其挖方和运输费用应包含在填方综合单价中,不另行支付。

(7)、投标人在报价中的费用均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的直接成本、间接成本(包括建设工程一切险、第三方责任险)、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技术措施费、大型机械进场费、风险费、工程四周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招标代理等所有费用。

(8)、因政策处理因素对工期进展情况影响较大,经业主批准可顺延工期,但费用不补偿,请投标人报价时充分考虑这一风险因素。

(9)、投标人应在现场踏勘的基础上分析足以影响承包价格的任何情况,任何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误申请将不获批准。

3、在回填土方过程中,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挖方区及回填场区的各种线杆防护工作及费用,电力线路未迁移时对土方回填所产生的不利因素,如妨碍到工程进度和增加维护费用的由投标人自行解决,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费用。

4、投标报价编制要求

(1)、投标人应使用招标文件第四章中所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内容齐全,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要求签字、盖章。

(2)、符合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性文件。

5、投标货币:人民币

6、招标代理服务费

投标人应将招标代理服务费列入投标报价中(不单列)。

招标代理服务费在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文件规定的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

(十三)投标文件组成

1、投标文件由商务投标文件组成

(1)、商务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

2)场地平整工程费用报价书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6)项目负责人证书【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7)专职安全员的C类证原件(复印件)

8)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A类证(复印件)

9)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的A类证、企业任职文件(复印件)

10)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11)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市场行为情况表

12)承诺书

13)按时办理民爆物品储存使用许可证承诺书

14)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表

15)投标单位资格自查表

2、本工程的投标文件□提交 不提交技术投标文件。

3、投标人应当使用招标文件第四章中所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如不够用时,投标

人可按同样格式展开。无格式的自行设计编制。

(十四)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投标人必须编制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前附表所要求份数的“副本”,并明确标明“正本”和“副本”。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2、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或打印,并按A4纸装订成册。

3、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招标人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修改处应由投标文件签署人亲笔签名并加盖印鉴,否则作废标处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十五)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1、密封:投标人必须将商务投标文件密封提交,并在密封处加盖投标人法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

2、标志:所有封袋外面上都必须写明招标人名称、工程名称和投标人的名称全称。

3、所有投标文件外包装必须密封包装,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鉴。

(十六)投标截止期

1、投标人应在投标须知中前附表一规定的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指定地点。招标人在接到投标文件时将在投标文件上注明收到的日期和时间。

2、招标人可以按本文件第(七)条规定以修改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在上述情况下,招标人与投标人以前的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的投标截止期。

3、超过投标截止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原封退给投标人。

4、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招标。

(十七)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投标人可以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递交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通知。在投标截止期以后,不得更改投标文件。

2、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文件第(十三)、(十四)和(十五)条规定的要求编制、密封、标志和递交(密封袋上应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

3、投标截止以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六、开标

(十八)开标

1、开标由招标人或遂昌县招投标交易中心主持,所有投标人准时参加。

2、开标时,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法定代表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参加;若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的,代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参加;

3、开标时,投标人按本招标文件“前附表二”《解释说明或注意事项表》的要求提交资料原件,以备查验。若投标人未提交证件及票据,或者提交的证件及票据不能证明其达到投标资格要求的,将被拒绝投标。

4、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或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下浮率和其他招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内容。招标人做好记录,并由各投标人签字确认。

5、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有效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当众予以拆封、宣读。

6、唱标顺序按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先后的顺序进行。

7、开标时,招标人必须先对投标文件进行检查,检查结果由各投标人签证认可。检查时投标文件出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评标:

(1)投标文件未密封包装装订成册或采用活页夹或订书机简单装订的;

(2)提交的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无法区分正副本的;

(3)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4)开标前投标人未提交证件或者提交的证件不能证明其达到投标资格要求的;

(5)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招标文件工本费票据及席位证的;

(6)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参加开标会议的;

(7)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等未加盖投标人的企业法人印章的,或者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未签字和加盖印章的;

(8)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9)投标人递交两份或以上投标文件,内容不同又未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哪一份有效的;

(10)未填写投标报价下浮率或填写投标报价下浮率为负数的;

(11)填写的投标报价下浮率高于18%或低于8%;

(12)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13)以各种形式影响开标、评标工作公正性的。

七、评标

(十九)评标

1、评标工作由按有关规定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进行,并接受遂昌县招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监督。评标委员会设负责人一名,由评标委员会推举产生或者由招标人确定。评标委员会负责人与评标委员会的其他成员有同等的表决权。

2、评标委员会应遵循公正、合理、科学的原则,按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价,向招标人按得分高到低推荐 1-3 名并标明排列顺序的中标候选人。

3、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将不对投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且投标人也不得向招标人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4、具体的评标办法见招标文件“附件二”《评标办法》。

5、市场行为情况指丽水市范围内,按丽建发【2005】135号文件规定的扣分标准扣分。

(二十)评标内容的保密

公开开标后,直到宣布授予中标人为止,凡属于投标文件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和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都应保密。

(二十一)投标文件的澄清

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

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二十二)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若发现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不正当行为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以弄虚作假和不诚实等方式投标的,该投标人的投标将作废标处理,同时,该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十三)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丽水市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的,或者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二十四)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每一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未能在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将作废标处理。

(二十五)投标文件有下述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按前条规定作废标处理:

1、投标文件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字和盖章;

2、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3、投标文件中所报的工程项目负责人有在建或者预中标项目;

4、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规定格式填写或内容不全的;

5、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6、投标文件有涂改和行间插字投标文件签署人未亲笔签名和加盖印鉴的;

7、投标人未如实填写市场行为的;

8、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要求的;

9、经查实有串标行为的。

根据规定否决不合格投标或者界定为废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向招标人推荐否决全部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依法重新招标。

(二十六)评标和定标将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30个工作日前完成。不能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30个工作日前完成评标和定标的,招标人将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有权收回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应当相应延长其投标担

保的有效期,但不得修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因延长投标有效期造成投标人损失的,招标人将给予合理的补偿,但因不可抗力需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除外。

八、授予合同

(二十七)中标

1、招标人按本工程评标办法的规定确定中标人。中标人应符合国家、丽水市有关规定和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

2、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后向遂昌县招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提交招标书面报告备案。通过预中标公示3个工作日后,招标人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招标人对投标人提供证件及资料的真实性保留核对的权力,如果发现投标单位的资料有弄虚作假等不诚信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该单位的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视情节轻重,报相关监管部门处理。

3、中标人应及时查阅遂昌招标采购交易信息网上发布的中标通知书,在发布中标通知书的7天内到遂昌县招投标交易中心领取中标通知书(如到期,中标人仍未自行到遂昌县招投标交易中心领取中标通知书,视作自动放弃处理,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中标通知书发放至下一个中标候选人)。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7日内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若中标人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中标人不得阻碍招标人将中标通知书发放至下一个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若招标人不与中标人签订合同,造成损失的,由招标人负责。

4、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二十八)合同签订

1、招标人与中标人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依据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签订施工合同。合同采用(GF-1999-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

2、施工合同签订前:中标人必须向招标人提交合同总价 10 %的履约担保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担保采用 现金□银行保函□第三方担保形式。

3、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期限:当工程质量、项目班子、工期和文明施工等达到投标书承诺时,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5天内退还(不计息)。

4、中标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施工,不得将中标项目施工转让(转包)给他人。

九、工程结算方式

(二十九)工程量及综合单价的结算

中标单位投标书中的报价即为合同价,中标单位按合同价签订承包合同。合同价在工程承包合同依法成立后不得调整,说明如下:

1、中标价款即为合同价款,合同价款经中标确认,依法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后,除业主对建设工程规模调整外,其余均不作任何调整。

2、因不确定因素更改工程实施范围,工程结算时按实际实施工程范围调整总价,单价按投标书中的填方综合单价结算。工期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与投标总价的比例调整。

(三十)暂定项目

本工程暂定价材料如由承包商采购,需经业主认可。暂定价材料单价按业主签证单价结算。承包方在采购无价材料和暂定价材料前,其质量、价格、产地、规格等均需事先征得业主方认可并签证同意。

(三十一)本工程结算应遵循政府性投资项目有关工程结算的规定执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再办理工程结算,结算需经有关部门审核后付款。

十、工程人员到位的特别约定

(三十二)本工程发包范围内的工程项目,一律不得分包、转包,专业工程如确实需要分包的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一经发现立即取消中标单位的承包资格,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中标单位应严格按确认的施工方案组织实施,并无条件地接受业主委托的监理单位对施工质量、安全的监督和管理。

1、投标人在投标书中的承诺,选定的工程项目负责人及相应资质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不得调换和撤离,并按工程进度及时到位。在施工过程中,应对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及有关技术人员进行考勤,考勤表应张贴于墙上显眼处,随时接受业主及行业主管部门的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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