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第八章 贷款担保

第八章 贷款担保

第八章 贷款担保
第八章 贷款担保

第八章贷款担保

单选题

1、下列关于质押和抵押的区别,说法不正确的是()。(3.33 分)

?A

抵押权的设立不转移抵押标的物的占有,而质权的设立必须转移质押标的物的占有

?B

抵押中的债权取得抵押财产的所有权或部分所有权,质押中的债务人保持对质押财产的占有权

?C

在抵押担保中,抵押物价值大于所担保债权的余额部分,可以再次抵押

?D

质权的标的物为动产和财产权利

正确答案:B

2、根据《民法通则》规定,就一笔保证贷款而言,如果逾期时间超过(),期间借款人未曾归还贷款本息,而贷款银行又未采取其他措施使诉讼时效中断,那么该笔贷款诉讼时效期间已超过,将丧失胜诉权。(3.33 分)

?A

2年

?B

6个月

?C

3年

?D

1年

正确答案:A

3、下列关于贷款的质押与抵押的区别,错误的是()。(3.33 分)

?A

标的物的占有权是否发生转移不同:抵押权的设立不转移抵押物的标的物的占有,而质权的设立必须转移质押标的物的占有。因而对标的物的保管义务不同

?B

对标的物孳息的收取权不同:在质押期间,质权人依法有权收取质物所生的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而抵押权人无权收取

?C

标的物的范围不同:质权的标的物为动产和财产权,抵押权的标的物一般是动产和不动产,以不动产最常见

?D

受偿顺序不同:抵押权无受偿顺序,而质押权有

正确答案:D

4、某公司拟以其所有的通勤车、厂房、被法院封存的存货及其租用的机器作抵押向银行申请借款,下列财产中可以用来抵押的是()。

(3.33 分)

?A

通勤车、厂房

?B

全部财产

?C

厂房、存货

?D

通勤车、厂房、存货

正确答案:A

5、某公司以上市公司法人股权质押作为贷款担保,则应该以下列哪种价格作为质押品的公允价格?()(3.33 分)

?A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中所写明的上市公司法人股权的净资产价格2500万元

?B

以公司最近的财务报告为基础,测算公司未来现金流入的现值,所估算的上市公司法人股权的价值3000万元

?C

公司正处于重组过程中,交易双方关于上市公司法人股权最新的谈判价格为2800万元

?D

贷款日该上市公司法人股权市值2600万元

正确答案:A

6、由作为第三人的自然人或法人向银行提供的,许诺借款人按期偿还贷款的保证属于()。(3.33 分)

?A

人的担保

?B

财产担保

?C

抵押担保

?D

质押担保

正确答案:A

7、股票、债券、保单担保贷款属于()。(3.33 分)

?A

抵押担保贷款

?B

动产担保贷款

?C

不动产担保贷款

?D

权利财产担保贷款

正确答案:D

8、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对财产的占有,将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财产折价或拍卖,并就变卖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担保形式是()。(3.33 分)

?A

抵押

?B

质押

?C

保证

?D

留置

正确答案:A

9、融资性担保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不得低于人民币()万元。(3.33 分)

?A

100.0

?B

200.0

?C

300.0

?D

500.0

正确答案:D

10、融资性担保公司对单个被担保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融资性担保责任余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3.33 分)

?A

0.1

?B

0.15

?C

0.2

?D

0.3

正确答案:B

11、融资性担保公司应当按照当年担保费收入的______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并按不低于当年年末担保责任余额______的比例提取担保赔偿准备金。()(3.33 分)

?A

45%;2%

?B

45%;1%

?C

50%;1%

?D

50%;2%

正确答案:C

12、国家机关可作为保证人的一种特殊情况是()。(3.33 分)

?A

上级部门批准后,为外企保证

?B

上级部门批准后,为涉外企业保证

?C

国务院批准后,为使用外国政府或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D

发改委批准后,为涉外企业保证

正确答案:C

13、保证人的保证限额等于()。(3.33 分)

?A

信用风险限额

?B

信用风险限额+在银行资产

?C

信用风险限额-对银行负债

?D

信用风险限额+未来收入现值

正确答案:C

14、在抵押担保贷款中,()拥有抵押财产的占有权。(3.33 分)

?A

贷款银行

?B

借款人

?C

担保人

?D

公证方

正确答案:B

15、在抵押贷款中,()直接影响了抵押物价值的大小。(3.33 分)

?A

抵押率

?B

抵押额度

?C

抵押物新旧

?D

抵押物所有权

正确答案:A

16、银行对某企业提供的抵押物评估价值额为1000万元,拟向该企

业贷款本息总额为800万元,其中利息300万元,则该企业的抵押率为()。(3.33 分)

?A

0.8

?B

0.95

?C

1.1

?D

1.25

正确答案:A

17、银行最愿意受理的担保贷款方式是()。(3.33 分)

?A

抵押

?B

质押

?C

保证

?D

留置

正确答案:B

多选题

1、经商业银行认可的具有较强代为清偿能力的、无重大债权债务纠纷的单位和个人可以接受为保证人的有()。(3.33 分)

A

担保公司

B

企业法人的职能部门

C

金融机构

D

从事经营活动的事业法人

E

国家机关

正确答案:A C D

2、对于质押担保贷款,出质人应向商业银行提交的材料有()。(3.33 分)

A

担保意向书

B

出质人资格证明

C

质押财产的产权证明文件

D

出质人须提供有权作出决议的机关作出的关于同意提供质押的文件、决议或其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文件或证明

E

财产共有人出具的同意出质的文件

正确答案:A B C D E

3、下列财产设定抵押担保时,必须办理抵押登记的有()。(3.33 分)

A

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使用权

B

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C

正在建造的建筑物

D

交通运输工具

E

建设用地使用权

正确答案:B C D

4、抵押合同的内容需包括()。(3.33 分)

A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B

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C

抵押率的确定

D

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等等

E

抵押担保的范围

正确答案:A B D E

5、银行与借款人、其他第三人签订担保协议后,当()时,可通过执行担保来收回贷款本息。(3.33 分)

A

借款人财务状况恶化

B

违反借款合同

C

无法偿还本息

D

银行财务状况恶化

E

贷款到期

正确答案:A B C

6、贷款担保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哪些方面?()(3.33 分)

A

协调和稳定商品流转秩序,使国民经济健康运行

B

降低银行贷款风险

C

降低信贷资金使用效率

D

促进借款企业加强管理,改善经营管理状况

E

巩固和发展信用关系

正确答案:A B D E

7、商业银行接受企业法人作为保证人的,要注意验证核实()。(3.33 分)

A

法人及其代表签字印鉴的真伪

B

出具的保证是否符合其章程规定

C

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的企业法人提供的保证,是否取得董事会决议同意或股东大会同意

D

中外合资、合作企业的企业法人提供的保证,是否具有董事会出具的同意担保的决议及授权书、董事会成员签字的样本、中国注册会计师

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或出资证明

E

必须亲眼所见保证人在保证文件上签字盖章

正确答案:A B C D E

8、融资性担保公司可以以自有资金进行()。(3.33 分)

A

国债投资

B

有价证券投资

C

金融债券投资

D

大型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投资

E

不存在利益冲突且总额不高于净资产20%的其他投资

正确答案:A C D E

9、票据背书连续性的内容包括()。(3.33 分)

A

每一次背书记载事项、各类签章完整齐全

B

每一次背书不得附有条件

C

各背书相互衔接

D

办理了质押权背书手续,并记明“担保”字样

E

票据依法可流通

正确答案:A B C

判断题

1、上市公司的可流通股票作为质押品时,其公允价值是该股票的市场价格。()(3.33 分)

?A

正确

?B

错误

正确答案:正确

2、在对作为抵押物的机器设备进行估价时,只需考虑的因素是折旧。()(3.33 分)

?A

正确

?B

错误

正确答案:错误

3、在保证贷款中借款人将债务转移至第三方时,不需要事先获得保

证人的同意。()(3.33 分)

?A

正确

?B

错误

正确答案:错误

4、同一财产只能设立一个抵押权,但可设数个质权。()(3.43分)

?A

正确

?B

错误

正确答案:错误

融资担保业务方案

融资担保业务方案 一、适用行业范围 针对我区实际,重点扶持辖区内优势企业、创新型企业、 “三农”、中小微企业及服务型企业,以及区委、区政府近期出台且明确规定扶持发展的行业领域均包含在范围之内。 二、担保人申请基本条件 (一)企业需全部满足以下条件,方可申请担保服务: 1、企业是在东营区行政区域内注册的法人单位,且在东营区纳税,产权明晰,从事的是国家产业政策鼓励发展的项目 2、企业最近2个会计年度应连续盈利,财务报表已经 审计,最近1个会计年度资产负债率原则上不高于65% ; 3、企业具备一定的履约能力; 4、企业可提供能够覆盖担保额度的反担保措施。 三、担保业务范围 (一)常规担保业务 1、产品种类 (1)银行流动资金贷款担保业务。是为企业申请银行流动资金贷款以满足其生产经营活动中临时性、季节性资金需要而提供的担保。根据企业的实际需要,流动资金贷款担保业务可分为:一是临时性流动资金贷款担保。期限一般不 超过三个月,主要是为企业一次性的临时资金需求或弥补其 他支付性资金不足而提供的短期贷款担保支持;二是短期流

动资金贷款担保。期限一般在三个月到一年,主要为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周转资金贷款提供担保;三是中期流动资金贷款 担保。期限一般在一年以上、三年以内,主要为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中经常占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四是最高综合授信项 下流动资金贷款担保。企业与银行一次性签订借款合同、与担保公司一次性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在合同规定的有效期内,企业可以多次提款、逐笔归还贷款、循环使用贷款资金及担保额度。 (2 )银行项目贷款担保业务。是为企业申请银行用于某一特定项目的贷款,如新建、扩建、改造、开发与购置设备等目的提供的贷款担保业务。贷款担保期限可根据企业实际情况一般为三年以上。 (3)银行票据担保业务。是为企业办理流动资金项下 的银行票据(银行承兑汇票和信用证)提供的保证。一是一 般票据担保业务。期限一般为三个月至半年,主要为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时发生的资金需求提供担保;二是最高综合授信 项下票据担保。企业与银行一次性签订借款合同、与担保公 司一次性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在合同规定的有效期内,企业可以多次提款、逐笔归还贷款、循环使用贷款资金及担保额度。 (4)银行保函担保业务。是为企业在银行开具的保函 (包括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付款保函、投标保函等)业务提供的保证。 2、反担保措施 原则上可以接受法人信用保证、个人信用担保、土地房屋等不动产

农村商业银行员工贷款与员工担保管理办法

农村商业银行员工贷款及员工担保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信贷管理,规范员工贷款行为,防范道德风险,根据《商业银行法》、《贷款通则》等法规以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贷款管理基本制度》的规定,制订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员工”是指本行在册职工(不含退休、内退、病退职工和试用期、临时用工人员)、在岗合同制职工。 “员工贷款”是指员工向本行所辖办理信贷业务的有关网点申请的人民币贷款业务。 “员工担保"是指员工以自己的信誉和财产(包括薪金收入)为保证为他人在本行的任一网点办理的贷款提供的担保。 第三条员工贷款实行集中管理。本行指定由总行营业部办理全辖的员工贷款,其他网点未经授权不得办理。 第四条员工担保贷款实行贷前审批管理。各支行(部)发放员工担保贷款应在贷款前向总行授信管理部报送《员工担保贷款审批表》(表格见附件),总行授信管理部核对该员工贷款及担保的余额是否超最高限额,并予以回复。 违反本条规定发放的贷款视为超授权贷款。 第五条员工贷款的适用范围: 1.住房贷款以及自建房、房屋装修费用贷款; 2.购买汽车等消费贷款。

第六条实行员工贷款和员工担保总额的上限管理。 上限额度=员工贷款额+员工担保额。 上限额度标准如下: 1.总行领导班子最高额度为50万元(含); 2.中层干部(支行行长、副行长,总行机关部室正、副总经理)最高额度为40万元(含); 3.一般员工最高额度为30万元(含); 员工贷款额与担保额之和不得超过本条第1、2、3款规定的上限。确因特殊情况需要突破以上限额的,必须报总行授信审查委员会审批。 第七条员工及其配偶均为本行员工(双职工)的,只能由其中一方办理贷款。上限额度参照第六条的标准。 对于既有员工又有他人担保的,其对外担保金额的计算以被担保贷款总额为准。 第八条员工贷款必须有符合条件的担保,不得向员工发放信用贷款。 第九条员工购(建)住房及购车等大宗耐用消费贷款期限原则上为中长期。信贷基础资料的收集参照总行相关制度执行。 第十条员工贷款可执行基准利率。 第十一条员工贷款原则上应采取贷款人受托支付方式。购房、购车等具备条件的贷款必须采取受托支付方式。 第十二条存量中,员工贷款和员工担保已超过本办法规定限额的,到期收回后按本办法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对其发放或继续发

担保贷款管理办法

投资、委贷、担保业务管理暂行办法 第章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本公司业务管理,防范和控制业务风险,促进投资、委贷及担保业务积极稳妥地开展,根据有关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公司所提供的投资、委贷及担保业务,系指以自有资金及向金融机构融入的不超过本公司资本净额50%的资金,自主发放的投资、委贷及担保。其风险由本公司承担,并由本公司收回本金和利息。 本公司的投资、委贷及担保业务范围主要包括:中小企业投资、委贷及担保、三农投资、委贷及担保、个人投资、委贷及担保、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商业承兑等。 第三条按政策规定,公司70%的资金应用于同一借款人投资、委贷及担保余额不超过100万元的小额借款人,其余30%资金的单户投资、委贷及担保余额不超过公司资本金的5%。 第四条公司经营,以服务高新区中小企业和“三农”为宗旨。要求借款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产品有市场、经营有效益、偿债有保障,资产变现能力强、负债适度,信用记录良好。 第五条公司经营,以风险防范和控制为主线,金融创新和稳健经营并举。 公司内部决策建立横向制衡机制,投资、委贷及担保调查和审批分离。 公司原则上要求借款人必须提供足值、变现能力强的担保措施。 第六条公司经营原则为“自主、灵活、小额、分散”。公司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依据规定程序对投资、委贷及担保业务自主进行评估和做出决策。 第章第二章投资、委贷及担保对象及条件第七条经工商行政机关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以及农户、个体工商户和自然人,均可向本公司申请投资、委贷及担保业务。主要对象包括: 1、处于创业发展初期的小企业、个体工商户。 2、处在城乡结合部,信贷服务不充分的小企业、个体工商户。

贷款担保风控业务流程职责

风险控制业务流程及相关人员岗位职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经济、金融方针政策,严格执行金融法规、信贷政策原则和规定,执行《担保法》、《贷款通则》等规定,牢固树立正确的职业道德和全 心全意为中小企业服务的思想,坚决杜绝人情借款和以权谋私行为的发生。 第二条按照国家在中小企业的经济政策,支持中小企业经济的发展,严格按照《担保借款管理办法》发放借款,坚持“三查”制度,把好借款条件关、借款限额关; 严格掌握和执行抵(质)押担保条件和有关规定,完善借款的基本程序和借款 管理的基本方式,实现规范要求。 第三条整个风险控制过程要遵循安全性、流动性、收益性的原则 第四条借贷保三方应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二章业务流程 第五条客户向公司(项目经理)提出借款申请,项目经理与客户进行沟通,了解客户的基本状况、借款需求、能提供的担保等情况。初步确定是否进行下一步工 作。(责任方:项目经理) 第六条在确定项目具有可操作性后,客户经理应根据不同类型的业务的要求,让客户向公司提供书面材料。(责任方:项目经理) 第七条在接到客户所提交的材料后,担保处应会同项目经理对借款人提供的资料进行合法、合规、客户资信状况等方面的初步审查,决定是否受理该笔业务。(责 任方:担保处) 第八条经初审同意受理后,由公司风控处会同担保处、项目经理对申请企业进行现场调查,担保处出具借款调查分析报告书,风控处提交项目风险分析报告,并提 交公司项目评审会。(责任方:风控处、担保处、项目经理) 第九条项目经公司评审会评议并通过后,项目经理应及时通知借款客户,同时,风控处根据公司的相关规定制作相关法律文件,向客户收取前期应收相关费用。(责 任方:评审会、项目经理、风控处、财务处) 第十条在确认客户已缴清相关费用后,由风控处负责,担保处予以配合,出资人、借款方、公司签订相关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反担保合同。(责任方:风控处, 担保处) 第十一条以抵、质押物作反担保的,由风控处安排人员到相关部门依法办理抵、质押登记手续。(责任方:风控处) 第十二条在相关合同签署完毕,抵、质押手续办理完毕后,经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管理]企业贷款担保基金管理办法

[管理]企业贷款担保基金管理办法崇州市中小微型企业贷款担保基金 管理办法(送审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拓展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解决贷款难问题~推动中小微型企业快速发展~规范对中小微型企业贷款担保基金(以下简称“担保基金”)的管理~防范、化解风险~提高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07?46号,精神~结合我市担保业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贷款担保~是指接受委托的担保机构 贷款提供担保~保根据合同约定~以保证的方式为中小微型企业申请 证贷款银行,以下简称经办银行,债权实现的法律行为。 第二章来源与规模 第三条崇州市中小微型企业贷款担保基金,以下简称担保基金,由重庆市对口支援崇州市结余资金8000万元,以最终结算为准,作为贷款担保基金~基金进入领导小组指定的中小微型企业贷款担保机构~增加其注册资本金~专项用于促进本市中小微型企业贷款担保。 第四条担保基金初始规模为8000万元人民币。根据发展需要~担保基金规模以后年度可适当调整。 第五条担保基金的担保责任金额~不超过担保基金银行存款余额 的10倍。 第六条担保基金可以吸收优秀企业参加~可以接收海内外社会各界捐赠。

第三章担保基金的管理 第七条成立由崇州市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金融办、经济和信息化局、人民银行崇州市支行等单位组成的崇州市中小微型企业担保贷款管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作为基金运作的监管机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崇州市中小微型企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的管理工作~办公室设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第八条领导小组办公室责权如下:审议担保机构基金担保业务的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报告,审批风险准备金的提取和划转,评定每笔贷款的风险代偿损失、批准偿付和核销坏帐,每季定期检查合作担保机构所发生的担保业务,监督企业贷款资金的使用情况。 第九条担保基金的使用范围为我市中小微型企业贷款担保~根据我市具体情况~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下达年度担保贷款的控制规模。 第十条担保公司应在领导小组指定的重庆银行崇州支行开设贷款担保基金专门帐户~专项用于中小微型企业担保贷款。存款利息收入全额转入担保基金本金~未经领导小组同意~任何单位都无权动用。 第十一条担保基金实行年度核算~担保公司应按季度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担保基金代偿财务报告~并提出代偿损失处置方案~经领导小组审定后执行。 第四章担保机构和经办银行 第十二条基金指定“崇州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作为我市中小微型企业贷款担保机构~负责我市中小微型企业贷款担保的具体工作。 第十三条担保公司责权如下:负责执行领导小组批准的基金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决议~每季度定期向领导小组报告基金运作情况,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办理基金担保贷款业务~按照委托协议承担相应的风险责任~可根据企业的实际经营情况确定反担保要求,按实际贷款本金2%的年担保费率收取担保费,提请领导

银行贷款担保管理办法

银行贷款担保管理办法 ****银行贷款担保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贷款担保管理~规范贷款担保行为~防范贷款资产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担保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贷款担保~是指我行在发放贷款时~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以保障贷款债权实现的法律行为。 第三条办理贷款担保应当严格遵循《担保法》的原则、方法和有关规定~保证贷款担保具有合法性、有效性和可靠性。 第四条贷款担保管理的任务是:通过建立担保管理制度~恰当选择担保方式~完善担保审批程序~规范担保合同内容~强化担保监管~努力实现担保债权~以提高贷款的效益性、安全性和流动性。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我行受理的各类人民币贷款。凡贷款应当办理担保的按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贷款担保方式 第六条贷款担保的方式为:保证、抵押和质押。这些担保方式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结合使用。 第七条同一担保方式的担保人,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数人。 第八条我行认为使用一种担保方式不足以防范风险的应当选择两种以上的担保方式。 第三章贷款担保的审查

第九条信贷人员应依据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我行的有关规定~严格审查担保的合法性、有效性和可靠性。 担保的合法性主要是指担保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担保的有效性主要是指在合法性的前提下担保的各项手续完备, 担保的可靠性主要是指所设担保确有代偿能力并易于实现。 第十条信贷人员对保证担保应当审查如下事项: ,一,保证人资格, ,二,保证人的资信状况、财产权属和代偿能力, ,三,其他需要审查的事项。 第十一条信贷人员对抵押担保应当审查如下事项: ,一,抵押物是否属与法律、法规允许抵押的财产, ,二,抵押物的权属, ,三,抵押物的价值及其变现的可行性, ,四,抵押物是否有其他抵押权设立在先, ,五,其他需要审查的事项。 第十二条信贷人员对质押担保应当审查如下事项: ,一,质物是否属于法律、法规允许质押的财产: ,二,质押权利是否属于法律、法规允许质押的权利, ,三,质物的权属, ,四,质押权利的权属, ,五,质物的价值及其变现的可行性, ,六,其他需要审查的事项。 第十三条信贷人员审查担保应当遵循下列要求:

贷款业务担保管理办法

贷款业务担保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xx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贷款业务担保管理,控制贷款风险,促进贷款业务持续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xx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信贷业务操作规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借款人在公司办理贷款业务应当提供担保,符合公司信用贷款条件的除外。 第三条担保的范围包括贷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债权与担保权的费用、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费用。 第四条贷款业务担保方式包括保证、抵押和质押。 第五条公司贷款业务担保方式既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组合使用。 第六条公司只接受负连带偿还责任的保证担保。 第七条贷款业务的担保遵循合法性、充分性和可实现性原则。 第八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办理的所有贷款业务。 第二章保证担保 第九条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和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可作为保证人。 第十条法人和其他组织为保证人的,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依法成立,从事经营活动合法合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二)收入来源稳定,现金流量充足,具有代偿意愿和代偿能力; (三)无不良信用记录,未涉及可能导致重大损失的经济纠纷。 第十一条专业担保公司为保证人的,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依法成立,从事的经营活动合法合规; (二)实缴注册资本金在10000万元以上(含),国有性质的担保公司实缴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0万元(含); (三)原则上按我公司要求存入了接受指定银行监管的担保基金,担保基金不低于担保贷款余额10%。 第十二条自然人为保证人的,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在成都市境内有固定居所; (三)有合法、充足的收入或资产,具有代偿意愿和代偿能力; (四)遵纪守法,无不良信用记录。 第十三条不得接受下列情形的法人、其他组织的保证担保: (一)国家机关提供的保证担保; (二)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提供的保证担保;(三)未经法人书面授权或超出授权范围的法人分支机构提供的保证担保; (四)法律法规禁止和公司认为不适宜作为保证人的其他情形。 第十四条不得接受下列情形的自然人保证担保: (一)有逃废其他金融机构债务的; (二)担任有逃废债务行为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且对公司逃废债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 (三)有刑事犯罪记录的; (四)有嗜赌、吸毒等不良行为的; (五)法律法规禁止和公司认为不适宜作为保证人的其他情形。

信贷业务担保管理办法

******小贷公司信贷业务担保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公司信贷业务担保管理,控制和降低信贷风险,促进业务有效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信贷管理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用信人在***小贷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办理信贷业务应当提供担保,符合信用贷款条件除外。 第三条担保的范围包括信贷业务的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债权与担保权的费用、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费用。 第四条信贷业务担保方式包括保证、抵押和质押。前述担保方式既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组合使用。 第五条信贷业务的担保遵循合法性、充分性和可实现性原则。 第六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辖内自营本币信贷业务。 第二章保证担保 第一节保证人条件 第七条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和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可作为保证人。 第八条辖内法人和其他组织(信用担保机构除外)为保证人的,应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依法成立,从事的经营活动合法合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信贷政策;

(二)收入来源稳定,现金流量充足,具有代偿意愿和代偿能力,愿接受公司的信贷监督; (三)无不良信用记录,或原到期信用、应付利息、应代偿债务已清偿,未涉及可能导致重大损失的经济纠纷。 第九条自然人为保证人的,应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在辖内有固定居所; (三)有合法、充足的收入或资产,具有代偿意愿和代偿能力,愿意接受公司信贷监督; (四)遵纪守法,无不良信用记录,或原到期信用、应付利息、应代偿债务已清偿。 第十条不接受辖内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跨省、市,提供的保证担保, 第十一条不得接受下列情形的法人、其他组织的保证担保: (一)国家机关提供的保证担保; (二)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提供的保证担保; (三)未经法人书面授权或超出授权范围的法人分支机构提供的保证担保; (四)公司信贷政策禁止介入的法人、其他组织; (五)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条不得接受下列情形的自然人保证担保: (一)有逃废债务行为的; (二)担任有逃废债务行为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且对公司逃废债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

中国工商银行印发《中国工商银行贷款担保管制办法》.doc

中国工商银行关于印发《中国工商银行贷款担保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单位:中国工商银行 文号:工银发[1997]88号 发布日期:1997-7-3 执行日期:1997-10-1 生效日期:1900-1-1 中国工商银行贷款担保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贷款担保方式的选择 第三章贷款担保的审查 第四章贷款担保合同的订立 第五章贷款担保的监管

第六章担保债权的实现 第七章贷款担保管理制度 第八章附则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计划单列市分行,长春、杭州金融管理干部学院: 为做好贷款担保工作,保障我行信贷资产的安全,根据《商业银行法》和《》等有关,总行制定了《中国工商银行贷款担保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对《担保法》已明确的内容,本办法一般没有列入,而是侧重于对贷款担保操作、管理的基本步骤提出要求。因此,各行在具体操作上必须严格遵照《担保法》的规定和本办法的要求执行。

二、本办法与《贷款通则》和《中国工商银行资产风险管理办法》配套实施。实行贷款担保管理制度,在风险管理的原则、贷款风险权数和对贷款风险防范的基本要求等方面都应与上述办法一致。 三、要注意处理好本办法与和担保合同的关系。各行在使用总行印发的借款及担保合同文本时,可以根据需要和本办法的规定增设有关条款,但不得改变本办法的基本要求。对贷款担保中需要解决的问题,法律和规章制度上既无规定又未禁止的,可以在合同中约定。 四、各行要注意了解、掌握《担保法》和本办法实施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有针对性地调查研究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向总行反映。 中国工商银行贷款担保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正确运用担保手段防范贷款资产风险,规范贷款担保行为,加强贷款担保管理,根据《商业银行法》和《担保法》

贷款担保公司的作用

贷款担保公司的作用 相信大家都有到银行贷款却应为手续繁琐,时间长等原因的困扰,对于急需要资金的顾客来说是非常困惑的事情,那么有没有一个更便捷的途径呢,相信贷款担保公司来说对你您或许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贷款担保公司是指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批准,由境内商业银行或农村合作银行在农村地区设立的专门为县域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贷款服务的非银行业金融机构。现时网上很多打着贷款担保公司的旗号骗钱,其实现在市场上正规贷款公司很少,很多打着某某招牌,说如何诚信的无抵押贷款公司其实都是骗钱的。无抵押贷款公司这种称谓仅局限在我国境内,与国内商业银行、财务公司、汽车金融公司、信托公司这种可以办理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公司在定义和经营范围都有所不同。 无抵押贷款公司可经营下列业务:办理各项贷款;办理票据贴现;办理资产转让;办理贷款项下的结算;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资产业务。贷款担保公司开展业务,必须坚持为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的经营宗旨,贷款的投向主要用于支持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正规贷款公司不得吸收公众存款,信贷额度较高,贷款方式灵活。 个人或企业在向银行借款的时候,银行为了降低风险,不直接放款给个人,而是要求借款人找到第三方(担保公司或资质好的个人)为其做信用担保。担保公司会根据银行的要求,让借款人出具相关的资质证明进行审核,之后将审核好的资料交到银行,银行复核后放款,担保公司收取相应的服务费用。 重庆森茂信用贷款担保有限公司拥有一支专业的团队,他们为客户提供一对一的服务,根据客户的实际需求对贷款担保产品、还款方式、银行利率逐一分析,为客户量身定制贷款方案,使客户的贷款过程更加贴心、省钱、快捷。 按照经验,现在正规贷款公司非常少,如果大家想要贷款,建议到正规的银行,这样资金才有保障。有位成都的网友说,成都乃至全国都没有所谓正规的小额无抵押贷款公司,或者是骗前期费用,或者就是高利贷。在成都,可以考虑渣打银行现贷派,它属于无抵押、无担保的贷款方式,依据是您提供的收入证明、资产证明,和您的信用记录。只要能证明您有稳定的收入,同时信用记录良好,那么您的申请就很有可能获得批准。 总之,我们贷款就要保险起见,毕竟现在正规贷款公司实在少,老百姓的钱都是辛苦赚来的,不能转眼就被骗了,因而我们在贷款前,要确认贷款担保公司的正规性。

银行信贷业务担保管理办法

银行信贷业务担保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我行信贷担保业务管理,更好地强化监督、制约机制,确保我行信贷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法律法规,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行的各类信贷业务担保。小企业贷款业务的担保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担保是指为保证在我行办理信贷业务的债务人履行信贷合同约定的义务,由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向我行提供的、保障我行债权得以实现的一种法律行为。 第四条信贷业务担保应遵循平等、公平、互利、自愿和诚实信用原则。 第五条我行信贷担保业务应采用总行统一印发的书面合同格式,不得接受担保人(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的口头承诺或不具备本办法规定的担保要素的担保承诺。 第二章担保方式管理 第六条我行可接受的信贷业务担保方式:保证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上述担保方式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结合使用,但必须达到防范和分散风险的目 的。 第七条我行在担保方式选择上应根据借款人的信用状况、授信业务品种、金额、期限、风险程度及担保方式的特点,合理采用相应的担保方式。 第八条借款人申请在一定期间内可循环使用的授信额度时,可采用最高额担保方式,具体为最高额保证方式和最高额抵(质)押方式。 (一)最高额保证是指债权人与保证人之间就债务人在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的多笔债务,确定一个最高债权额,由保证人在此最高债权限额内对债务人履行债务承担保证责任。 (二)最高额抵(质)押,是指抵(质)押人与抵(质)押权人,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以抵(质)押物对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的债权作担保。 第九条最高额担保的特征。 (一)虽然最高额担保可以为已发生的债务作担保,但通常是为未来发生的债务作担保。 (二)最高额担保所担保的债务为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的若干笔债务。 (三)担保责任具有最高限额。 第三章担保范围 第十条担保范围具体包括: (一)主债权:即由借款合同、银行承兑协议、出具保函协议书等各种信贷主合同所确定的独立存在的债权; (二)利息:由主债权所派生的利息; (三)违约金:指由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的债务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债务时,应付给我行的金额; (四)损害赔偿金:是指债务人因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债务给我行造成损失时,应向我行支付的补偿费; (五)实现债权的费用:是指债务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

个人经营性贷款担保业务操作规程

个人经营性贷款担保业务操作规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公司个人担保业务的发展,防范和控制担保风险,制订本操作规程; 第二条本操作规程所称的个人经营贷款担保,是指对于已在银行办理或新办理抵押类贷款/授信额度的债务人,银行经审批同意后再行向其提供一笔个人经营贷款或个人 经营贷款授信额度,由担保公司对债务人在该个人经营贷款业务项下所欠银行的 贷款本息及费用提供全程全额的不可撤销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第三条本操作规程所称的担保申请人是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自然人,不含港澳台居民; 第二章担保条件及对象 第四条担保申请人需年满十八岁,且实际年龄小于六十周岁(含)的大陆居民,身体健康,具有居住地合法有效身份证件,具有固定的住址和联系方式,不含港澳台人 士; 第五条具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和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第六条资信状况良好,无违法犯罪和不良经营等纪录,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还款意愿,在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无违约记录。个人信用记录最近两年内累计逾期不超过三 期,逾期超过三十天的记录不超过1次; 第七条申请人及其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或担保人名下拥有深圳市辖区内的商业物业,如写字楼、商铺等 第八条申请人拥有的商业物业为竣工验收合格、已办理出房产证,预售三年以上的物业;第九条如拥有实际控制或投资参股的经营实体,须工商登记注册满一年,股权关系清晰,正常年检,经营实体无不良银行贷款记录及诉讼记录,未被列入各种信用黑名单;第十条经营实体行业类型不属于限制性进入行业,参考银行审批标准, 第十一条有正常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正常明确的融资用途; 第十二条能够提供本公司认可的担保方式; 第三章担保的种类、金额、期限 第十三条本业务分为两种担保类型:一种是物业产权证明红本在手,我公司只需对经营贷款提供担保;另一种是物业产权证明抵押在银行,我公司需对赎楼贷款和经营贷 款提供两笔担保。 第十四条针对物业产权证明红本在手的客户,在办妥以银行为抵押权人的抵押登记手续后,由银行直接发放一笔五至六成的抵押贷款;在办妥以公司为抵押权人的余额贷款 抵押登记手续,由公司出具不可撤销担保书后,银行再向担保申请人发放单笔个 人经营贷款或启用个人经营贷款授信额度; 第十五条针对物业在他行抵押以及银行的存量客户,银行发放一笔由公司担保的同名转按赎楼贷款,办理同名转按贷款担保业务的相关手续;在办妥以银行为抵押权人的 抵押登记登记手续后,由银行配合再办理以公司为抵押权人的余额贷款抵押登记 手续,在公司出具不可撤销担保书后,银行向担保申请人发放单笔个人经营贷款 或启用个人经营贷款授信额度; 第十六条银行发放的抵押贷款金额与公司担保的余额贷款金额之和不超过物业评估价值的九成; 第十七条同名转按赎楼贷款担保无金额限制,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三个月;同名转按担保业务的受理参照《二手楼赎楼贷款担保业务操作规程》的相关规定执行,本规程

公司贷款担保管理暂行制度

龙岗区股份合作公司贷款担保管理暂行办 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龙岗区股份合作公司的贷款担保行为,加强贷款担保监督管理,防范贷款担保风险,保障集体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股份合作公司是指我区城市化进程中由原村、组两级集体经济组织改制组建的股份合作公司,包括居委会一级股份合作公司和居民小组一级股份合作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合作公司)。本办法所称贷款担保,是指股份合作公司(含全资和控股企业)(以下简称担保人)对外为其他企业(以下简称被担保人)向金融机构贷款提供担保,承担连带责任的法律行为。 第三条龙岗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国资办),负责全区股份合作公司贷款担保的监督管理。各街道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街道集体办)具体负责辖区内股份合作公司贷款担保的监督管理,对股份合作公司的贷款担保进行备案。区国资办和街道集体办(以下简称监管机构)应加强股份合作公司贷款担保的监督管理,做

好贷款担保信息的收集、汇总、分析、上报等工作,掌握贷款担保动态,积极引导股份合作公司防范贷款担保风险。 第四条贷款担保应当遵守以下原则: (一)依法依规担保原则; (二)平等、自愿、公平、诚信、谨慎原则; (三)规范运作和合理分担风险原则; (四)逐级担保、分级管理、分级审批原则。 第五条自本办法实施之日起,股份合作公司原则上不得对外提供贷款担保,如确因生产经营需要对外提供贷款担保的,原则上担保人与被担保人应存在产权关系或同属龙岗区辖区内的股份合作公司,以防范担保风险。 股份合作公司对现有已到期的贷款担保应及时解除,未到期且未办理反担保的,原则上应要求被担保人提供相应的有效资产作为反担保,否则应向街道集体办报告原因。 第六条自本办法实施之日起,已到期贷款担保确需续保的,续保金额原则上不能高于原贷款担保金额,申请续保必须和新增贷款担保一样按本办法办理。 第二章贷款担保条件 第七条担保人提供贷款担保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的贷款担保资格; (二)具备贷款银行要求的资信资格;

融资担保公司贷款担保业务操作规程

x融资担保公司贷款担保业务操作规程 【最新资料,WORD文档,可编辑】 六盘水盛源祥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贷款担保业务操作规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贷款担保业务操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程序化,防范、控制、确保贷款担保风险和合理性经营,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贷款担保业务的操作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循自愿、公平、诚实守信和合理分担风险的原则。 第三条申请担保的客户应具备的条件: (一)管理规范,具有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内部组织机构及内部管理制度,财务会计核算规范; (二)客户借款用途明确且借款用途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 (三)客户在申贷期间无重大诉讼事件; (四)申请担保客户无逃、废银行债务等不良贷款记录; (五)申请担保客户经营范围符合国家产业发展导向,市场前景发展较好;

(六)申请担保客户累计贷款余额原则上不超过客户负债总额的70%,有较为稳定的还款来源;对单个被担保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融资性担保责任余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15%;该企业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 (七)申请担保客户贷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2年,特殊情况特殊客户最长不超过3年; 第二章担保业务流程 第四条担保业务程序如下: (一)企业申请 (二)担保受理 (三)担保项目初审 (四)担保项目审批 (五)签订合同 (六)抵(质)押登记 (七)存出保证金 (八)担保收费 (九)发放贷款及正式承保 (十)保后跟踪管理 (十一)代偿和追偿 (十二)担保终结 担保业务程序细化列示: 企业申请 --《贷款担保申报书》 --企业提供担保申请材料 担保受理 --《贷款担保项目受理登记表》 担保项目初审 --确定第一责任和第二责任调查人 --确定初审基本内容 --组织实地调查 --撰写贷款担保调查报告 --填具《贷款担保处理表》

贷款担保管理办法

贷款担保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贷款担保行为,加强贷款担保管理,正确运用担保手段防范贷款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贷款担保,是指贷款行在发放贷款时,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以保障贷款债权实现的法律行为。 第三条贷款担保管理的任务是通过建立健全贷款担保管理制度,恰当选择担保方式,完善担保手续,规范担保合同内容,强化贷后管理,努力实现担保债权,以提高贷款的效益性、安全性和流动性。 第四条贷款行办理贷款担保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金融规章和我行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保证贷款担保具有合法性、有效性和可靠性。 贷款担保的合法性主要是指贷款担保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贷款担保的有效性主要是指在合法性前提下贷款担保的各项手续完备;贷款担保的可靠性主要是指所设贷款担保确有代偿能力并易于实现。 第五条贷款担保的范围由贷款行根据实际情况在担保合同中约定,原则上应当包括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第六条贷款担保的方式为保证、抵押和质押。这些担保方式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结合使用。 本办法所称贷款保证担保是指保证人为借款人履行借款合同项下的债务向贷款行提供担保,当借款人不按借款合同的约定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保证合同约定承担连带责任。 本办法所称贷款抵押担保是指借款人或者第三人(下称抵押人)不转移对本办法规定贷款行可以接受抵押的财产的占有,以该财产作为抵押物向贷款行提供担保,当借款人不履行债务时,贷款行有权按照抵押合同的约定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本办法所称贷款质押担保是指借款人或者第三人(下称出质人)将本办法规定贷款行可以接受质押的动产或者权利移交贷款行占有或者依法办理质押登记手续,以该动产或者权利作为质物向贷款行提供担保,当借款人不履行债务时,贷款行有权按照质押合同的约定以质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质物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第七条贷款行认为使用一种担保方式不足以防范和分散贷款风险的,应当选择两种以上的担保方式。 同一笔贷款设定两种以上担保方式时,各担保方可以分别担保全部债权,也可以划分各自担保的债权份额。 同一笔贷款既有保证又有借款人自己提供的抵押(或质押)担保的,保证人对抵押(或质押)担保以外的贷款债权承担保证责任,贷款行应当首先行使抵押(或质押)权。

担保公司抵押担保借款合同范本(完整版)

合同编号:YT-FS-3236-27 担保公司抵押担保借款合同范本(完整版) Clarify Each Clause Under The Cooperation Framework, And Formulate It According To The Agreement Reached By The Parties Through Consensus, Which Is Legally Binding On The Parties. 互惠互利共同繁荣 Mutual Benefit And Common Prosperity

担保公司抵押担保借款合同范本(完 整版) 备注:该合同书文本主要阐明合作框架下每个条款,并根据当事人一致协商达成协议,同时也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而制定。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一般个人或企业在向银行借款的时候,银行为了降低风险,不直接放款给个人,而是要求借款人找到第三方(担保公司或资质好的个人)为其做信用担保。担保公司会根据银行的要求,让借款人出具相关的资质证明进行审核,之后将审核好的资料交到银行,银行复核后放款,担保公司收取相应的服务费用。 担保公司抵押担保借款合同范本 借款人: 抵押人: 贷款人: 借款人因的需要,向贷款人贷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等法

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信的原则,就贷款事宜,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经各缔约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借贷 第一条贷款种类:本借贷行为为民间抵押借贷行为。 第二条贷款用途: (该贷款须用于合法用途)。 第三条贷款金额:人民币(大写) ;(小写)¥。 (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下同)。 第四条贷款方式:贷款人于年月日将本合同约定的贷款—次性足额发放给借款人。 第五条贷款期限:贷款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共,实际贷款日与上述记载贷款日期不一致,以借贷双方办理的借款借据上所记载的日期为准,实际还款日依次顺延,借款借据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贷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办理完毕抵押登记

商业银行贷款担保管理办法商业银行贷款担保管理办法

商业银行贷款担保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xx市商业银行(以下简称本行)贷款担保管理,确保信贷资金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和《xx市商业银行贷款管理制度》等规定,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行贷款担保方式有:贷款保证担保、贷款抵押担保和贷款质押担保。 第三条担保特殊形式 一、组合方式担保 组合方式担保是指同一债务采用保证、抵押和质押中两种或两种以上担保方式进行的担保。 在实现债权时,首先实现抵(质)押权,实现抵(质)押权不能全部清偿债权,保证人对抵(质)押权以外的债权部分承担保证责任。 本行未经保证人同意放弃抵押权、质押权,保证人在本行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 二、最高额保证、抵押 最高额保证、抵押是指担保人(保证人、抵押人)与债权人协议,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对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的债权作担保。 三、共同保证 共同保证是指由若干个保证人对同一债务提供的担保,各保证人单独或共同对全部债务承担担保责任。 四、担保方式选择 信贷经办人员根据客户信用状况、信贷品种、金额、期限、风险程度以及各种担保方式的特点,合理要求客户采用不同的担保方式。 第四条贷款担保的范围包括贷款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所需的其他费用。 第二章贷款保证担保管理 第五条贷款保证是指第三方企业、事业单位、自然人作为保证人,以其自有财产或信誉为借款人担保,保证人同本行约定,当借款人不按期偿还贷款时,保证人按照合同约定清偿贷款本息或承担责任的贷款担保方式。 本行只接受保证人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不接受保证人提供的一般保证。 第六条保证人应提供的资料 客户在提交信贷业务申请书时,写明采用保证担保方式及保证人全称,并提供保证人的下列材料: 一、担保意向书,并对保证责任作出明确表示。 二、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年检合格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保证人如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在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的同时,提供企业法人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

贷款担保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贷款保证担保 (4) 第一节保证人的资格 (4) 第二节保证人应提交的资料 (7) 第三节保证担保的调查和审查 (10) 第四节保证合同的订立 (12) 第五节保证担保的管理 (14) 第六节保证担保债权的实现 (16) 第三章贷款抵押担保 (17) 第一节抵押物的范围 (17) 第二节抵押人应提交的材料 (20) 第三节抵押担保的调查和审查 (23) 第四节抵押合同的订立 (26) 第五节抵押物登记与保险 (27) 第六节抵押担保的管理 (29) 第七节抵押权的实现 (33) 第四章贷款质押担保 (35) 第一节质物的范围 (35) 第二节出质人应提交的材料 (37) 第三节质押担保的调查和审查 (43) 第四节质押合同的订立 (46) 第五节质押物登记与保险 (48) 第六节质押担保的管理 (50) 第七节质权的实现 (54) 第五章罚则 (55) 第六章附则 (55)

银行贷款担保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贷款担保行为,加强贷款担保管理,正确运用担保手段防范贷款风险,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贷款担保,是指在发放贷款时,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以保障贷款债权实现的法律行为。 第三条贷款担保管理的任务是通过建立健全贷款担保管理制度,恰当选择担保方式,完善担保手续,规范担保合同内容,强化贷后管理,努力实现担保债权,以提高贷款的安全性、效益性和流动性。 第四条各级经营机构办理贷款担保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金融规章和我行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保障贷款担保具有合法性、有效性和可靠性。 贷款担保的合法性主要是指贷款担保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贷款担保的有效性主要是指在合法性前提下贷款担保的各项手续完备;贷款担保的可靠性主要是指所设贷款担保确有代偿能力并易于实现。 第五条贷款担保的范围应根据实际情况在担保合同中约定,原则上应当包括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评估费等)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第六条贷款担保的方式为保证、抵押和质押。这些担保方式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结合使用。 本办法所称贷款保证担保是指保证人为借款人履行借款合同项下的债务向贷款行提供担保,当借款人不按借款合同约定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债权的情形,保证人按保证合同约定承担连带责任。

担保公司委托贷款业务管理暂行办法

*******公司委托贷款业务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以下简称公司)委托贷款业务,明晰操作流程,防范项目风险,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委托贷款业务,是指公司根据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委托银行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本息的业务。 第三条法人代表省担保集团公司对外签署委托贷款业务合同。经法人代表委托,授权代理人可以代表公司对外签署委托贷款业务合同。 第四条客户申请委托贷款条件 (一)工商、税务等证照齐全; (二)具备所在行业资质资格; (三)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四)环保符合要求; (五)贷款用途清晰; (六)后续经营期间有足够的营业现金流量,或有较强的市场融资能力偿还到期债务; (七)其它必要的条件。 第五条客户可提供的担保措施

(一)土地、房产、设备等可登记的抵押物抵押。 (二)其他资产抵押。 (三)股票、债券、银行存单等易于变现的权利质押。 (四)第三方法人信用保证: 1、上市公司; 2、专业的担保公司,其净资产的10%能覆盖本次融资额度; 3、规模较大的企业,其净资产的10%能覆盖本次融资额度。 (五)关键管理人员或关联人员、实际控制人提供自然人信用保证。 (六)其他必要的担保措施。 上述担保措施可组合使用。 第六条委托贷款业务评审,实行项目评审委员评审制。 第七条额度管理 1、单户委托贷款额度不超过3000万元; 2、委托贷款余额不超过公司实收货币资本的20%。 第八条操作流程 1、业务部与借款人达成融资意向,协商确定委托贷款利率、期限、担保措施等要素。 2、项目经理A、B角进行业务调查,提交调查报告。 3、业务部经理签署审核意见,报主管业务副总经理审核。 4、风险控制部经理签署审核意见,报主管风险控制副总经理审核。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