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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产权制度改革的研究综述

农村宅基地产权制度改革的研究综述
农村宅基地产权制度改革的研究综述

有关我国农村宅基地产权制度改革的研究综述

国外对产权制度的研究

威廉配第说过:“劳动是财富之父,土地是财富之母”。马克思也指出:“土地……是人类永远不可缺少的生存条件和生殖条件”,人类与土地构成了不能分离的依存关系。因此,土地的产权问题历来就受到众多经济学者的关注和研究,从古典政治经济学到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以及当代西方新制度经济学,都把产权及其制度作为其理论的主要内容。

马克思是人类社会经济理论史上第一位有系统产权理论的经济学家。在马克思看来,产权是以法律形式存在的所有权。马克思在《论土地国有化》一文中明确指出:我认为,社会运动将作出决定,“土地只能是国家的财产”,“土地国有化将使劳动和资本之间的关系彻底改变,归根到底将完全消灭工业和农业中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马克思的土地国有产权制度是具有共产主义土地产权制度性质,与我国现阶段城市土地产权制度和农村的土地集体产权制度是有差别的。

科斯定理是现代西方产权经济学的理论核心。科斯在1960年发表的《社会成本》中引入了交易费用,讨论了不同的制度安排与不同的资源配置效率之间的关系,特别是谈到了不同的产权安排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

Putterman等学者利用哈丁(Hardin)“公有物悲剧”理论和分析方法,研究和分析了我国农村土地所有权制度,指出我国必须将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制度改革为土地私人所有权制度。而Ostrom、Stevensin等认为集体土地产权比私有产权拥有更多的益处,如更低的制度成本、规模经济以及降低成本等。

Cater和Rozelle等对我国农村土地制度演变过程进行了计量研究,得出农村土地产权的不稳定和对土地产权交易的限制,对土地产出率具有负面的影响的。

华盛顿大学农村发展研究小组认为:中国的农地制度应在保留土地公有制的同时让土地使用权永远归农户;取消土地调整制度,允许通过土地使用权买卖来实现调整;树立法制观念,完善农村土地制度。

国内学者的相关研究

我国人多地少,土地问题是一个极其敏感而又重要的问题;中国的问题是农民的问题,而农民的问题是土地问题,土地的问题则是产权问题。中国农村的改革从本质上说就是产权制度的改革。自从1949年中国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国内不少学者就已经开始在不断探索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的创新。但是近几年来,在国家实行最严格的农村耕地保护制度的背景下,我们看到了,一方面我国的土地资源还是越来越紧缺,而一方面我国农村一些地区之间宅基地闲置现象却逐渐严重。因此不少学者致力于农村宅基地产权制度的研究,企图找到更好的路径来解决这一问题。

1、对农村宅基地所有权的相关研究。

赖德华(2006,1)剖析了现行农村宅基地制度存在的四个“短板”,认为改革农村宅基地产权制度是必然的趋势,而且改革的时机也已经成熟,他主张改革的大致思路是:建立宅基地及其房屋的权属登记制度,赋予宅基地使用权充分的可流动性,有条件的地区可以试行宅基地使用权的有偿使用制度。

赵树枫通过分析现行农村宅基地产权制度的缺陷,“宅基地供应上的大锅饭”,宅基地制度与城市化、市场化、城乡一体化的现实与发展趋势相背离的问题。他主张继续实行宅基地集体所有,但把宅基地的物权给农民,同时他极力赞成推进农宅的商品化,如“建设国务院允许北京等大城市郊区对农民住宅商品化先行试点”。

韩康(2008,4)研究了我国宅基地产权制度变迁,认为“在当前城乡市场化改革深入发展的大趋势下,按照十七大关于‘发展和完善各类生产要素市场’的方针,把农村宅基地

纳入生产要素市场的体系之中”。他既不主张推倒现有的宅基地产权制度,也不主张恢复建国初期的农民所有的思路,而是探索建立一种农村宅基地的“复合所有制”,即把宅基地的永久使用权交给农民,集体享有对农村宅基地的规划权和使用监督权。

邱道持、胡蓉、赵亚萍、郑财贵等“确立农民为农村宅基地的所有者,赋予农民拥有完全的宅基地产权”,“创造条件让广大农民拥有更多的财富和财产性收入”。

2、有关宅基地使用权的研究

赵之枫(2001,2)等分析了无偿使用农村宅基地所显露出来的种种问题,他主张应适时尝试建立宅基地有偿使用和出让制度,可以先在有条件的地区试行,再逐渐推广到农村所有宅基地以实现完全的市场化。孟祥仲、辛宝海(2007,3)也认为实行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有偿使用和流转,可以有效的遏制乱占和多占宅基地情况的发生。而有学者认为在“一户一宅”的原则下,规定农民宅基地无偿转让取得,其本质是一种国家国家福利和社会保障,也是国家保护农民生存的法律保障。

刘李峰(2008,4)分析我国以“一宅一户”为基本特征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制度的一些缺陷以及所显现出来的与市场经济的不相适应,指出了一些地方所探索宅基地使用权制度改革的模式:浙江省绍兴县经验——宅基地使用权利股权化,浙江省义乌县经验——宅基地有偿选位与梯次置换,四川成都市经验——农民自愿前提下的货币终结安置等,这些模式都有利于农村的健康发展。

赵亚萍、邱道持、石永明等通过对重庆市壁山县农村宅基地流转的现状分析,同时他还引入了皮尔逊(Pearson)相关系数,得出非农就业率与宅基地交易比率成较强的正相关性,因此建议政府鼓励劳动力在转移时应改变当前“离土不离乡”的就业模式,特别是允许农民空闲出来的宅基地进入市场,从而促进农村宅基地的合理有效的流转。

李谱、韩立达(2008,10)分析了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动因及如何解决流转中出现的问题,主张构建“以乡镇集体经济组织作为宅基地所有权主体,居住功能与经济功能相结合,宅基地股份合作社作为主要流转模式”的窄记得使用权流转制度。

也有学者认为:“在中国四荒地不多而人口却不断增长的条件下,农村宅基地多是从农用土地分割出来的”,中国人多地少,有限的土地应该是用来解决人们的吃饭问题,因此要严格限制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以免导致社会的不稳定。

3、对农村宅基地的收益权和处分权的探讨

四川一些地方在进行宅基地转让的试点时,把应转让而产生的收益主要归使用权人。(周贵友,2004)。

赖德华(2006,1)主张将集体建设用地(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整合为“类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赋予宅基地使用权充分的可流转性;在严格保护耕地前提下,逐步开放城市规划区外农村宅基地的自由转让;允许农民宅基地及其房屋设置抵押和投资入股,从而改善农民资金短缺的现象。

李瑾(2008)建议完善农村宅基地流转收益的收取、分配、管理及支出等各个环节,确保“取之于地,用之于民”。他主张按照收益的初次分配基于产权的原则,宅基地流转中的收益即绝对地租应归集体土地所有者;收益再次分配即级差地租Ⅱ应归宅基地使用权人;而级差地租Ⅰ归政府,政府主要通过不动产税、土地流转税等税收形式来分享土地的级差地租收益。

李谱、韩立达主张以村为单位,农民筹资组建或农民于企业共同建立宅基地股份合作社,农民可以自愿将自己所拥有的宅基地使用权作为资产进行入股,从而可以凭股权证取得分红。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村宅基地产权制度的改革要求和时机已经成熟。在笔者看来,对宅基地产权制度的改革,首先是不能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权性质;可以适当弱化所有权,放活

使用权;赋予农民充分的自主权和合理的处分权;建立有效的收益分配机制。所以接下来我将从这几个方面入手来进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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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整理项目实施方案

农村土地整理项目实施方案 标准格式与编写、报送要求 A、封面格式 ×××项目实施方案 编制单位: 推荐单位: 编制时间: B、目录 第一章总论 第二章项目业主 第三章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第四章整理土地的价值分析 第五章建设内容与建设规模 第六章规划方案 第七章建设地点、建设条件与环境保护第八章实施计划 第九章招标方案

第十章总投资估算及投资使用计划 第十一章资金筹措方式及融资方案分析 第十二章经济评价 第十三章项目风险分析 附件与附表 C、正文编写要求 第一章总论 主要内容包括: 一、项目概要 二、项目范围与编制依据 三、主要的技术和经济指标(用表格的方式进行描述) 第二章项目业主 主要内容包括: 一、有效营业执照涵盖的全部内容 二、基本情况介绍 三、最近三年的资产情况、债务情况、经营情况以及在建工程情况 四、附件:营业执照、银行信用证明、最近三年的资产负债表及其他与项目业主相关的附件等。

第三章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主要内容包括: 一、项目的由来 二、建设的必要性 第四章整理土地的价值分析 主要内容包括: 一、整理土地的位置 二、区域总体规划 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四、整理土地的价值分析 第五章建设内容与建设规模 主要内容包括: 一、建设内容 二、建设规模 第六章规划方案 以经过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为依据第七章建设地点、建设条件与环境保护主要内容包括: 一、建设地点

二、建设条件 三、环境保护 第八章实施计划 一、拆迁安置方案 (一)整理土地及人口现状 (二)拆迁安置方案 二、前期工作计划 三、建设工作计划 第九章招标方案 一、招标的内容 二、招标方案 第十章总投资估算及投资使用计划 一、估算的范围 二、估算的依据 三、总投资估算 四、投资使用计划 第十一章资金筹措方式及融资方案分析 一、资金筹措方式 二、融资方案分析

农村房地一体权籍调查及确权登记工作实施方案(最新)

农村房地一体权籍调查及确权登记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县农村房地一体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 权登记工作,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社会秩序和谐稳定,根据《国土资源部、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X〕101号)、《关于全面推进不动产登记便民利民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X〕60号)、《X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快推进“房地一体”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X国土资登发〔X〕1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统筹兼顾,稳步推进。按照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建设和宅基地制度改革的要求,统筹兼顾,稳步推进农村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及农房等集体建设用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权籍调查及确权登记工作,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工作计划,科学审慎选择符合实际的调查方法。 (二)尊重历史,结合实际。房地一体的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 用地使用权确权既要根据当时的历史条件和政策,又要充分考虑当前 使用的实际情况。 (三)规范调查,依法登记。以“权属合法、界址清楚、面积准确”为原则,依据相关技术规定的要求,查清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上的每一宗土地和房屋的权属、界址、面积和用途等,形成完善的地籍和

房屋调查成果,为房地一体的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工作提供依据,并在此基础上,严格按照不动产登记规定的内容、程序和要求,依法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四)便民利民,维护稳定。进一步优化职能,建立和完善配套服务平台和办事流程,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在权属调查和纠纷处理工作中,应尽可能考虑各方利益,化解矛盾,解决争议。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作用,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权属纠纷调处工作机制,切实保护群众合法利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五)不重不漏,全部覆盖。房地一体的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权籍调查及确权登记要覆盖全县,不重不漏。 二、工作任务 以权属调查及登记为主线,在开展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调查的同时,因地制宜,采用符合实际的调查方法,将农房等集体建设用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确权登记纳入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作范围,依照不动产统一登记要求,实现统一调查、统一确权、统一登记。确保在X年底前完成全县房地一体的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 (一)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调查。以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成果为基础,按照《地籍调查规程》要求,调查农村范围内的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的权属状况(含每一宗地的权属、界址、面积和用途等信息),并形成完整的地籍调查成果。 (二)同步开展农村房屋调查。在开展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

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由农用地整理和建设用地整理两大类组成

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由农用地整理和建设用地整理两大类组成。 记者在市国土局了解到,投资者既可以通过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获得建设用地指标,也可以在农交所购买建设用地指标。 现在土地综合整治的主体是农民集体和农户,是否参与、如何筹资、怎样建房、收益分配等重大事项都由农民集体和农户自主决定。其中涉及农民集体产权的由农民集体讨论决定,涉及农户产权的由农户自主决定,乡镇和村只是土地综合整治的组织者。 按照规定,整治项目立项需向当地县级国土部门申请,农民集体和农户可以自己作为申报主体,持立项批复到农交所挂牌,寻求投资者,如果不在农交所挂牌,能通过其他渠道找到投资者也可以。"企业在立项的时候,就可以参与进去,跟农民签订合同约定建设用地指标的归属。"市国土局相关负责人说。 据记者了解,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农户的集体建设用地很少,一般不作为整治项目的申报主体,大多数是整村推进,或者几个村联合申报,而且一般会委托他人或者其他经济组织申报,比如委托具有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经验的社会投资人或者各县的土地整理中心组织申报。 而如果投资者整理出来的建设用地指标比较多,用不完,就可以拿到农交所出让。得者不用,可以再转让。 指标落地必须要有项目 指标只是指标,不是土地使用权。要想取得集体建设用地,还需让指标落地。 就地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实施整治项目的投资者,需要使用整治项目所在乡(镇)符合规划范围内集体土地的,可依法按程序,经批准后,通过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方式,依据验收后确定的面积就地使用集体建设用地。 建设用地指标落地情况大致可分为两类。首先,需要使用整治项目所在乡(镇)符合规划范围内集体土地的,可依法按程序,经批准后,通过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方式,依据指标面积就地使用相应面积的集体建设用地。还有一种情况是,指标的异地使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规划的有条件建设用地区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必须持有同面积的《建设用地指标证书》。鼓励非公益性项目在符合规划的区域,使用集体建设用地,确需征收为国有土地的,依法实施征收。通过使用指标征收的国有建设用地必须要采取招标、拍卖、挂牌的方式在成都市土地拍卖中心公开出让。 凡是要改变土地性质,把集体用地征用为国有用地的,必须获得省国土资源厅批准。凡是跨县使用的建设用地指标,不管是否改变集体建设用地性质,都必须获得省国土资源厅批准。其余不改变土地所有权性质和不跨县使用建设用地指标的,只需成都市国土局批准即可。 在市国土局了解到,建设用地指标落地必须通过项目落地。 利益分配向农村倾斜

当前我国农村。文献综述

《当前我国农村“新土地抛荒”现象的原因与对策探究》 文献检索与综述报告 10政本李婷(16) 一、文献检索工具、方法、过程介绍 在陈久老师的指导下,本课题研究者充分利用国际会议论文全文数据库、中国学术期刊网、中国重要会议论文全文数据库、中国重要报纸全文数据库、中国博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中国知网、读秀、万方数据等网络工具收集了大量的文献资料,同时根据原文的参考文献、二级参考文献、引证文献、二级引证文献等收集到了更为丰富、全面的相关资料。此外,研究者还利用课余时间在校图书馆浏览了大量图文书籍。 为了更详细地了解我国农村抛荒问题的历史渊源和国内外土地抛荒现状,研究者采用了顺查法、倒查法、追溯法、导师指导法、网络查找法等文献资料收集方法,收集了我国自1987年改革开放以来的大量土地政策、中央一号文件等资料,查询了美国、日本、英国等典型资本主义国家的土地制度和土地抛荒惩罚性政策。 二、国内外的研究状况 (一)国外研究现状 课题研究者通过查阅图书和网络资料发现,国外关于农村土地抛荒问题的研究较少,大部分国外专家是从农村土地流转的角度来研究土地制度问题,例如:国外土地流转制度的比较和借鉴[J]. 东南学术. 2009(02)、美国关于土地征收补偿的规定及借鉴等等。 (二)国内研究现状 1、农村抛荒现象的历史追溯:首先说明一下,本课题研究者在题目中使用了“新土地抛荒”的概念,是因为现阶段农村的抛荒与1990年代中后期因为农业税费负担沉重而导致的土地抛荒不同,这里看到的土地大量抛荒出现在税费改革之后,也就是2002年之后的土地抛荒。21世纪以来,沿海地区经济迅猛发展,

同时,许多农民不能满足田地带给自己的收益。在田里辛苦一个月还不如出去打几天工,所以,越来越多的农民选择外出打工。除此之外,许多农村子女考入大、中、专院校,学业有成之后大部分都留在城市里安家落户,他们将父母接到城市里,而家里的田要么给别人耕作,要么让它荒着。 为什么以往一直以农事为主,以耕地为生的大批农民要如此义无反顾地南下,为什么他们可以白白抛荒了这么多良田而宁愿背井离乡地在外地买粮,以出卖自己的劳动力为生?是什么样的理由让他们可以承受离开亲人的艰苦,可以承受离开一直生养自己的土地而去他乡漂泊的辛酸?为什么近些年政府对三农问题的一系列惠农政策在村里没有充分体现出来?为什么取消了农业税农田却反而被抛荒了?为什么三农问题年年是政府工作的重点,却换不来农村农民农业的根本性好转?这一问题引发了国内许多知名经济学家、各高校学者等人的关注。 2、综合介绍: 通过上网搜索,我发现国内对农村耕地抛荒问题的研究成果已经有很多,如学术论文、期刊、图书、报纸等等,这让我可以借鉴到许多前人的经验成果。 通过整理,我将这些研究成果按照其不同的研究方向进行了分类: 一是最为普遍的农民自身原因类,如2008年8月19日新华网论坛上发表的《中国农村耕地严重抛荒的成因及对策》、刘键,陈雩桢发表在《四川农业科技》2002年第5期的《农村耕地抛荒问题剖析》、张光宏,梁丹辉在2008年10月发表的《建设新农村视角下的耕地抛荒问题研究》、2012-12-20 发表于中华粮网的《农田抛荒的反思》、夏莉艳.农村劳动力流失与农业基础稳固 [期刊论文] -经济问题探索2009(5)等。这些专家学者主要是从农民自身找原因,认为农村出现大面积抛荒的原因是农民期待更高的收益,希望孩子接受更好的教育、享受更好的生活。因此,要从社会保障的角度解决这一问题,提倡建设类似于社区的乡村; 二是从经济学角度分析土地抛荒原因的文章,如周全绍在《宿州学院学报》发表的《农村土地抛荒现象的经济学分析》、陈晓华在人民网发表的《提高农业的比较效益,解决农村土地抛荒问题》、期刊论文——农村土地抛荒的经济学分析与对策 - 甘肃农业2006(6)、胡家勇在经济学动态发表的《马克思土地产权制度理论研究》。这些学者主要从经济学的角度来分析农村土地产权的归属问题,认为农民可以将闲置的土地流转出去,从而达到闲置土地的最大化利用;

农村土地整理项目投资合作协议(完整版)

(声明:所提供的标准合同或协议文本及具体条款,不是最终法律文本,仅供参考,不建议直接使用,建议根据实际情况,在法律专业人士的指导下进行修改后再使用,就该合同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农村土地整理项目投资合作协议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信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投资建设项目的合作相关事宜达成一致,特签订本协议。 一、项目概述 (一)、项目名称: (二)、投资规模:该项目总投资达亿万元; (三)、建设内容:农村居民安置建设,康护中心,托老院,乡村度假酒店会所,现代农业观光,经营性租赁性住房,配套商业设施; (四)、项目位置、面积及区域范围:域; 1、该项目位于镇村社,其四界详见附件一:项目区域界线图。 2、该项目区域面积约亩,其中现代农业观光耕地面积亩,非耕地面积亩,具体以国土局实测为准。

二、用地方式 该项目由乙方全额出资对用地范围内进行一级土地整理,整理范围内的农用地和整理出的集体建设用地按相关土地流转程序流转给乙方使用,其中农用地不得改变土地的使用性质。 三、项目整体合作模式 1、、由乙方作为本项目的投资主体,全面出资并负责实施项目的土地整治、开发、建设和经营;相关土地整治事宜及费用,由甲方指导村委会与乙方另行约定。 2、甲方确认乙方为本协议所涉及的土地范围内项目及农村综合土地整理通过实施“建设用地流转”依法获得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用于项目的开发建设投资。 3、乙方负责组织编制该项目总体规划、产业规划、村庄规划等,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编制项目所需的资料,乙方在收到项目资料后完成项目规划编制并向甲方提交,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提交的项目规划后及时审核通过,并向上级规划主管部门报批。 甲乙双方共同努力争取将该项目列为成都市或四川省重点开发项目,并争取相应的优惠配套政策。 四、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甲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的约定享有相应的合作权益。 由甲方负责该项目的报审立项工作,以满足该项目的实施完成,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农村宅基地管理的现状问题与对策

农村宅基地管理的现状、问题与对策 张涛 “农村工作两台戏,计划生育宅基地。”客观的反应出长期以来宅基地问题是我国农村生产生活中最复杂、最棘手的问题。农村宅基地管理是土地管理工作最前沿、最基础性的工作,它直接关系到土地特别是耕地资源的保护与利用和农民的生产生活,直接关系到国计民生问题。目前,我国农村因宅基地而引起的问题表现较为突出,直接影响到农村的社会稳定以及新农村建设的进程。深入研究剖析农村宅基地管理的现状及问题,研究解决的办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现状及问题 近年来,党和政府高度重视把土地资源定位为参与宏观调控的主要手段,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下发后,特别是《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的责任文件精神,明确各级政府是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的第一责任人。各级地方政府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加大了对《土地管理法》的宣传和实施力度,执法部门也加大了对违法用地的查处力度,对农村土地管理尤其是耕地保护作出了巨大努力。在农村中,违法用地,乱占、滥用耕地建房的现象虽然得到了有效制止,农民建房也正在走上依法管理的道路。但是,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民生活观念的逐渐变化,特别是在中央惠农政策的大环境下,农村农民住宅建设空前活跃,由于各地的地理位置、自然条件不尽相同,导致目前农民建房还存在着不少的问题,破坏、闲置浪费耕地现象随之大量出现,土地尤其是耕地资源被浪费、被占用的违法现象屡禁不止,日益严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村庄规划执行困难。近两年,党中央、国务院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高度重视,各相关部门也要求各地必须制订村庄发展规划,今后各村庄的发展和建设必须按规划进行。这一政策的出台,对于今后合理利用土地、优化村庄环境,改善村容村貌起了很好的规范作用。但是在实际操作中,由于有的规划起点高、标准高,不太符合实际,在实践中无法操作;有的虽然符合实际,但要损害到大多数人的眼前利益,操作起来也困难重重,阻力不小。旧房拆不了,新房又要建,因此就采取见缝插针,因空补缺的形式建房,有的干脆就在村庄四周随意而建,造成新房不成排,巷道不成线,村内交通堵塞,排水不畅,使规划形成一纸空文。 第二、一户多宅普遍存在。目前在农村,大多数农户都有两处或多处以上的宅基地。产生这一现象的原因,主要是因为随着人口的增加,原有的居住面积已经满足不了人们的需求。人口增加了,居住面积也应相应增加,而原有的旧房由于受到前后左右四至限制,要想扩大使用面积很困难,而是只好另辟新居,另外一种原因是经济发展了,农民生活水平提高了,对住房的要求也在不断发生变化,特别是一些青年农民通过进城务工,赚钱了。回乡之后他们首先想到的是要改善自己的住房条件,于是又弃旧建新。而原来的旧房大多数都闲置或用来堆放一些柴草杂物。这些现象的出现,既造成了农村宅基地浪费,又造成农村宅基地紧张的局面,农村土地得不到合理利用。 第三、蚕食耕地仍有发生。这一现象主要表现在一些人口规模较大的村庄,由于村庄人口基数较大,人口增长较快,村内的宅基地用完之后,只好向耕地进军。目前,由于我国加大了对耕地的保护力度,专门制订了基本农田保护制度,村民再也不能大面积占用耕地建房了,于是便采用了化大为小、化整为零、先荒后建的形式对耕地进行蚕食。其后果是耕地面积逐步萎缩,直接影响到今后的国计民生。 第四、村委会干部存在着短期行为。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村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届满应当及时举行换届选举。村民委员会特别是村委主任选举,往往是村中的大户家族在选举中占优势,上任后,首先要为在选举中出过力的人解决宅基地等问题;二是不愿得罪人,为在下一届选举中多拉选票等等。这样势必造成执行规划、旧房拆迁等问题难执行,遇着矛盾绕着走的现象。 第五、按照现有法律法规,农村村民建房用地以户为单位限定宅基地,这种规定不仅与“节

农村宅基地确权颁证中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农村宅基地确权颁证中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张天健赵庆权 在推进成都市统筹城乡实验区建设的进程中,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确权、颁证是其顺利前进一块不可忽视的基石,从某种程度上讲,这一步的“明晰产权”决定着今后土地流转是否成功、集体受益是否落实。调研过程中,乡干部往往以“按政策办事”来形容自己工作的艰辛,而农民往往以“钱到手就塌实”来描述自己对于此次改革的期盼。在与乡干部的讨论以及与农民的闲谈中,在地里田间的来来往往中,此次改革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不难被发觉。 一、农村宅基地确权、颁证的现实观察 根据成都市全域规划蓝图,对农村集体土地先进行确权,再经土地整理,后推动集体土地有序流转,特别是作为集体建设用地的宅基地一般都要全部进行流转。从原有宅基地被流转后的实际用途的角度,大致分成三个类型:复耕、修建农民集中居住区、作为指标被调剂出去建设工业园区等。根据市总体发展规划,有的村、社土地被规划为耕地区域,有的村、社土地被规划为工业建设区域,其发展路径不一样,前者的宅基地指标被调剂出去,后者购买外地调剂出来的宅基地指标,把耕地臵换为建设用地。土地确权、颁证是土地规范流转的前提,根据现实观察,土地确权、颁证中却有如下问题: 第一,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的新房屋尚未合理及时办理产权证明。新房屋是集中修建,占用的土地是村民原有宅基地的一部分,新农民聚居区的房屋一般是按户分配的。新的房屋理应要办理产权证,根据现有农村住房办理产权证的要求,需要的手续有所占土地审批合法,房屋修建质量过关,验收合格。符合现在商品房屋颁证的基本或者主要条件,才可以颁发新的房屋产权证。农民新居房屋产权证明是按照原来农民住房处理还是按照商品房对待或是作为新类

农村耕地利用现状调查及对策分析

农村耕地利用现状调查及对策分析 ——以长沙四县市为例摘要:通过对长沙四县市耕地利用状况的调查,结果显示长沙市 耕地闲置状况严重,达到总耕地面积的9.37%,主要是由劳动力短缺、农业基础设施不足、土地流转机制不健全以及建设施工四个方面原因引起,已经影响到“两型社会”的建设和社会经济的发展。本文在分析耕地闲置的危害性后,提出对策解决长沙市耕地闲置问题,优化耕地资源配置。 关键词:耕地利用;闲置问题;对策 导入语:湖南是农业大省,被誉为“鱼米之乡”,用占全国3%的耕地生产了占全国6%的粮食,在粮食安全方面为我国作出了很大贡献,也为湖南省的经济发展作出了不可替代的基础和支撑作用。2007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长株潭城市群成为全国“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机遇与挑战诞生在长株潭。长沙作为长株潭城市群的中心城市,它的发展关系到整个城市群的发展,而在长沙农村地区出现的耕地闲置现象,主要是弃耕抛荒,破环了资源节约理念,阻碍了“两型社会”建设步伐。解决耕地闲置,提高耕地利用率对推动“两型社会”建设有着重大意义。 正文: 一、调查目的 土地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我国人多地少的基本国情决定了我们必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耕地保护是关系我国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全局性战略问题。近年来,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和人口的不断增加,耕地资源的利用方式也发生了较大转变,表现为耕地面积的减少和耕地资源向建设用地等其他用地的转变,这严重影响到了粮食安全问题。研究耕地利用状况

不仅对反映区域社会经济的基本态势极具意义,而且也能给政府对耕地保护决策提供一定参考。 二、耕地闲置现状 经过问卷调查和对部分村干部和居住在村里的部分农民的走访,发现在农村土地利用主要存在着被闲置荒芜的问题,而且这一现象还很严重。长沙市包括浏阳市、长沙县、望城县、宁乡县,现有耕地面积24.68万hm2,其中水田22.43万hm2,旱土2.25万公顷。据调查统计,2007年全市耕地抛荒面积有2.3138万hm2,占耕地总面积的9.37%,其中季节性抛荒2.28万hm2,常年性抛荒338 hm2。季节性抛荒主要集中在冬、春季。常年性抛荒中,因外出务工无劳动力耕种抛荒面积为43hm2,承包户不愿转包造成抛荒面积1 hm2,土地整理未完工和被征用未开发99 hm2,因干旱缺水不能耕种面积为61 hm2,望天田67 hm2,煤田渗漏33 hm2,水系破坏34hm2[1]。 三、耕地闲置的原因 调查中发现,长沙市农民弃耕抛荒主要有以下原因。 1、种粮比较效益低,农村劳动力短缺。长沙地处省会,第二、三产业较发达,农民工工资上涨,一般人员每个工作日为50元,技术工80元[1],而水稻生产比较效益相对较低,加之农资价格上涨,农民普遍认为“在家种田,不如外出挣钱”。农民种粮积极性不高,宁可抛荒,也不耕种生产。 2、农业基础设施薄弱,抗灾能力较差。农业受自然制约程度大,当前长沙市农业基础设施投入不足,用于农村灌溉的山塘水坝年久失修,有的排灌机械缺乏必要的维护,难以抵抗旱、涝等自然灾害。农业投入成本高,风险大,收入没保障,农户就干脆不种,任其荒芜。 3、土地流转机制不健全。长沙个别村镇存在“有田无人种和有人无田种”的现象,有些农户自己不想种田,也不愿转让给别人种。主要因为少数地方仍未与农户签订并发放土地承包合同书,已签订的存在着手续不完善,程序不到位等纠纷问题,因此承包户不愿将耕地转包。由于土地承包管理不规范,土地流转机制不健全,造成了部分农民弃耕抛荒。

浙江省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基本要求和做法

浙江省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基本要求和做法 2010-08-06 119

(三)加快村镇改造建设。以中心村(镇)为重点,通过对农村住房改造建设和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建成“规划科学、村容整洁、设施配套、服务齐全、生活舒适、邻里和睦、管理民主”的农村新社区。 (四)推动农村经济发展。通过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推进土地流转,优化产业结构,提高农业产业化、规模化、集约化经营水平,积极引导发展农村二、三产业,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和农民创业增收。 (五)优化配置土地资源。通过优化村庄布局、节约集约用地,合理调整农村土地利用结构,促进土地要素在城乡间的合理配置,保障城镇建设用地规模需求,拓展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资金筹措途径。 三、要求和原则 要求:按照统筹城乡发展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以落实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为抓手,全域规划、全域设计、全域整治,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积极推进土地整理复垦,深入开展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作,进一步优化农村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推进农村住房改造、社区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农村人口和村庄集聚,加快发展村域经济,促进农村和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原则: (一)政府主导,市场推动。加强政策引导和工作统筹,充分发挥市场对土地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建立规范统一的建设用地指标流转市场,鼓励企业、个人等参与农村土地综合整治。 (二)统筹规划,整体推进。按照城乡统筹发展的要求,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县市域总体规划和村庄布局规划,科学编制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规划,统筹安排农村生产、生活、生态等用地规模和布局,整体推进村镇改造、产业发展、文化教育、公共卫生、农田水利、生态保护等建设。 (三)村为主体,惠及农民。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以村为主体开展,要在坚决守住耕地总量和基本农田红线、努力增加耕地的前提下,使农民群众通过土地综合整治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 (四)土地节约,人口集聚。实行开发与整理联动、复垦与盘活并重、增量与减量挂钩,统一规划、整体开发、配套建设,促进人口向居住点集中、产业向功能区集中、耕地

浅谈农村宅基地问题及对策

浅谈农村宅基地问题及对策 浅谈农村宅基地问题及对策 【摘要】我们的生活以及其他的各项活动都离不开一项非常关键的基础――土地。随着我国城镇化的快速发展,人地关系矛盾更趋紧张,但近年来耕地减少过多过快的势头并没有从根本上扭转,其中宅基地管理和执行过程中的漏洞是耕地减少的重要原因,如何应对农村宅基地问题,现已显得日趋重要。 【关键词】农村宅基地管理现状问题对策 目前,农村宅基地管理已成为三农问题中的一个敏感问题,直接关系到土地特别是耕地资源的保护与利用以及农民的生产生活,关系到农村经济社会稳定以及新农村建设乃至城市化进程。 一、农村宅基地的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经济迅速发展,农民收入显著增加。村镇建设发展很快,农民的居住条件得到了明显改善。但是,农村住房建设和宅基地管理中还存在着不容忽视的问题,如没有获得批准就自行占用土地,或者通过欺瞒等形式来获得。现在,很多人都是通过欺瞒的方式来进行宅基建设工作。不按照法律规定将宅基地出让。通过调查发现,很多人都是经过不合法的措施来获取超过两处的宅基。进而将其出让,这时候就会获取不合法的利润。不按照应有的规模占用土地,随意的对其用法进行更改。在具体的活动中,很多使用者都超过了批准的范围。 二、农村宅基地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宅基地的非法流转及产权隐患 由于有关宅基地流转的法律法规滞后。一方面大量宅基地私下流转,扰乱了土地市场正常秩序;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农民与市民需求互补,宅基地买卖,出租,抵押等形式流转已大量存在,形成了以自发流转为特征的农民宅基地隐形市场。另一方面,由于流转长期处于隐蔽状态,交易大多属于黑箱操作,扰乱了土地市场的正常秩序,加剧了土地权属混乱和产权纠纷,增加了土地管理的难度。

农村宅基地确权范文

一、农村宅基地如何确权 根据《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的规定,宅基地使用权在确权时主要依照以下原则: 1、1982年2月国务院发布《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之前农村居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超过当地政府规定的面积,在《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施行后未经拆迁、改建、翻建的,可以暂按现有实际使用面积确定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 2、1982年2月《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发布时起至1987年1月《土地管理法》开始施行时止,农村居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其面积超过当地政府规定标准的,超过部分按1986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管理、制止乱占耕地的通知》及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处理后,按处理后实际使用面积确定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 3、符合当地政府分户建房规定而尚未分户的农村居民,其现有的宅基地没有超过分户建房用地合计面积标准的,可按现有宅基地面积确定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 4、非农业户口居民原在农村的宅基地,房屋产权没有变化的,可依法确定其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拆除后没有批准重建的,土地使用权由集体收回。 5、接受转让、购买房屋取得的宅基地,与原有宅基地合计面积超过当地政府规定标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后允许继续使用的,可暂确定其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 6、继承房屋取得的宅基地,可确定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 7、按照确权规定,确定的宅基地面积超过当地政府规定标准的,可以在土地登记卡和土地证书内注明超过标准面积的数量,以后分户建房或现有房屋拆迁、改建、翻建或政府依法实施规划重新建设时,按当地政府规定的面积标准重新确定使用权,其超过部分退还集体。 8、华侨原在农村的宅基地,房屋产权没有变化的,可依法确定其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拆除后没有批准重建的,土地使用权由集体收回。 9、空闲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宅基地,不确定土地使用权。已经确定使用权的,由集体报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注销其土地登记,土地由集体收回。 二、2011年11月,《国土资源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副省级城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农办(农工部、农委、农工委、农牧办)、财政厅(局)、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财务局、农业局,解放军土地管理局:

土地整治的现状研究及未来展望

土地整治的现状研究及未来展望 发表时间:2019-08-27T15:50:38.280Z 来源:《建筑学研究前沿》2019年9期作者:李臻 [导读] 土地整治最主要的目的是改善土地的利用结构、生态环境等,其中包括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灌溉与排水。 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广西柳州市 545000 摘要:近年来,我国的土地资源浪费现象越来越严重,因此,对现有土地进行整治势在必行,随着我国城市化的快速发展,城市人口的数量急剧增长。这样导致土地的供给矛盾愈发突出,越来越多的耕地面积成了建设用地。如何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土地的调配,是当前面临的主要问题。本文着重分析了我国目前土地整治的现状,并且针对土地整治中的一些问题,提出了一些解决措施,希望可以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最后又对全国土地整治的未来进行了展望。 关键词:土地整治;现状;未来展望 引言 土地整治最主要的目的是改善土地的利用结构、生态环境等,其中包括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和生态环境保持等工程。近年来,土地整治成为国家的重点工程,土地整治项目管理也会直接的影响我国农业的经济机构,为此强化土地整治项目管理也是十分关键的。随着近年来我国土地流转机制不断完善,土地规模经营也得到了迅速的发展,其与现代农业发展结合在一起成为目前我国土地整治的主要特征。但是就当前我国土地整治项目管理的现状来看,形式并不乐观。因此,针对当前土地整治项目中的问题,应正确面对并采取积极的解决措施,让问题成为该项目发展的动力,实现我国土地整治项目质量的提高。 1土地整治存在的主要问题 1.1城乡土地利用存在问题 城乡土地间利用失衡的现状是当今时代土地利用所面临的问题之一。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更确切的说是自改革以来,我国在经济方面所取得的进步是飞跃式的,但不能只注意到这些繁荣的一面,而忽视掉在我国经济发展当中所面临的一些问题,比如说城乡土地利用差距过大,就是当今社会所存在的较大问题之一。城乡之间的确是存在一定差距的,而这种差异也引发了土地利用情况失衡的问题。在城市地区,尤其是一些发达城市的中心地区,土地利用率极高,而许多农村地区的土地利用率却是相对较低的,还有很大的开发空间,若是能提高农村地区的土地利用率,对其加大开发,必然能大幅度优化土地整治工作,从而全面提高对我国土地的利用程度。 1.2土地整治资金投入不足 我国土地资源丰富,可挖掘潜力较大,土地整治是一项投资巨大的基础工程,需要投入的资金数量较大,尽管国家实行土地整治专项资金制度,但是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差异很大,在实践中土地整治大多体现为政府行为,土地整治的资金来源匮乏,主要来源于土地整治专项资金。许多地方财政紧张,没有固定的资金来源,土地整治很难顺利的进行。有的土地整治专项资金使用效率低下,导致无法“用在刀刃上”。 1.3土地整治项目规划不到位 在实践中可以发现,进行土地整治项目规划时普遍存在三种情况:第一,项目规划人员工作态度不认真、素质偏低,对于项目区域内的具体情况没有进行全面了解,只是照抄照搬其他地区的整治方法。在进行技术经济分析论证时只走表面程序,没有重视县级论证,参与论证的人员不全面,尤其是没有充分征求当地基层技术人员的意见。第二,在进行项目预算是,经常出现人为地提高或者降低投资的情况,导致项目预算存在较大偏差。第三,一些区、县级国土部门相关人员没有积极参与进来,一般情况下,只是负责收集资料或者带带路。因此,在项目整治的过程中,大部分项目都出现了规划设计变更的情况,甚至有的项目无法实施只能重新设计。 2土地整治未来展望分析 2.1城乡土地利用关系趋于平衡发展 城乡土地利用关系趋于平衡发展是未来的发展方向之一,要想使二者达到真正的平衡关系,最根本的措施还是要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尽力缩小二者之间的差距,当城乡之间不再存在巨大的经济文化差异时,土地利用情况自然会逐渐趋于平衡。许多农村地区都存在着外出务工的现象,这就造成了农村地区土地包括住宅与耕地的大量荒废,并且有许多人都出于老一辈人的要求或是其自身受到传统思想的影响而对居住地和住宅过于重视。同时,再加之城市与农村地区房价上的巨大差异以及建设成本等方面的因素,就会有许多人选择在城市积攒足够的资产后再回到老家来建设住宅,但在施工完成后却不居住,而是继续回到城市务工,使其闲置,这种情况并不少见。这样一来难免会形成大面积土地资源的浪费,要想对这一问题进行解决,一方面需要对其思想进行潜移默化的调整,这是一个长期的、逐渐的过程,不可操之过急,另一方面是通过一些政策手段来进行调节,如提高农村待遇、加大投资建设、吸引人才回流等,以此来进一步促进该地区的发展。此外,可与房屋主人进行沟通,对其闲置和废弃的住宅进行再利用等。以上提到的例子只是其中的一小方面,但总而言之就是要通过政策方面的手段与思想方面的影响来逐步对农村经济进行建设,促进其发展,缩小与城市之间的差距,并逐渐渗透土地整改手段,最终使二者平衡发展。 2.2加强土地整治工程技术攻关 进行土地整治需要相关技术的支持,只有不断提升工程技术的水平,才能确保土地整治获得显著成效。土地整治工程技术主要是:生态工程技术、信息技术、环境影响评估技术、测绘技术等。由此可以发现土地整治是具有系统性、科学性的工程。因此,要不断加强土地整治工程的技术研究,最终实现土地资源可以持续利用的整治目的。 2.3大力推进土地整治档案管理的信息化转变 当前强化推进土地整治档案管理数字化、电子化的转变,是新形势下档案管理工作的新要求。因此,要求各个地区应当充分结合实际发展情况,在此基础上配置全新的信息化设备,以此来大力推进档案管理系统软件的运用,最终切实提升档案管理的现代化水平,实现档案的规范化管理目标。具体需要做到以下几点:1.培训信息化档案管理人才,主要要求从事土地整治档案管理的工作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素质水平。其应当结合时代发展,与时俱进,充分掌握计算机知识,由此成长为全面的复合型人才,只有这样才能真正跟上时代发展的步伐。因此,这就必须强化培训工作力度,不断提高管理人员专业知识水平,由此才能保证信息建设目标的实现。2.开发及引进先进性

土地整理实施方案

目录 第一章综合说明 第1节编制依据 第2节编制范围及内容 第3节选用的规范规程和技术标准 第4节工程总体目标 第5节施工总体部署 第6节工程概况 第7节工程特点、重点和难点 第8节合理化建议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人员配臵 第1节施工组织机构的建立 第2节管理机构框图 第3节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及质量检验系统 第4节项目经理部各职能部门职责 第5节施工组织机构高效运作保障措施 第三章测量放线施工方案 第1节人员和仪器的配备 第2节平面控制网测设方案 第3节梯田施工测量方案 第4节施测中应注意的问题 第四章各分部工程的主要施工方案

第1节施工测量方案 第2节土地平整施工方案 第3节农田水利工程施工方案 第4节田间道路施工方案 第5节工程质量控制措施 第6节材料取样、试验方案 第五章施工质量控制措施第1节质量方针和贯标工作 第2节质量计划、质量目标管理 第3节管理机构保证措施 第4节质量管理制度、职责保证措施 第5节制度和技术保证措施 第6节劳动力保证措施 第7节原材料保证措施 第8节计量保证措施 第9节施工质量控制措施 第10节特殊部位、重要部位质量控制措施 第11节质量控制点的设臵 第12节质量控制程序图 第六章施工平面布臵第1节总体施工部署 第2节临时设施的布臵

第3节施工临时用电、用水施工组织设计 第4节施工现场总平面管理 第七章工期及进度计划和工期保证措施第1节工程进度计划 第2节进度计划管理 第3节施工调度工作 第4节工期保证措施 第5节施工进度计划管理流程图 第八章劳动力安排计划 第1节劳动力的实施 第2节劳动力的配臵计划 第3节劳动力组织和管理的关键环节 第4节全员岗前培训计划和措施 第九章施工机械配臵 第1节主要施工机械的配备 第2节施工机械设备的合理使用 第3节施工机械设备的保养与维护 第十章材料供应计划 第1节主要周转材料需要计划 第2节材料设备供应措施 第3节材料质量保证措施 第4节材料价格控制措施

农村宅基地确权新政策是什么

农村宅基地确权新政策是什么 农村宅基地确权的情况多种多样,宅基地确权的处理原则也是各种各样的,为了能够解决大部分人关于宅基地确权的疑问,现在对相关的宅基地确权的方案进行细说。1、现 宅基地处于养殖园区有老宅基地证的情况如何处理?对在养 殖园区已有宅基地证的,调查核实后按原宅基地权属、面积确权登记,但已将养殖业用地用途改变为宅基地,且无宅基地证已进行居住的,如符合宅基地使用批准条件的(本村农业户、一户一宗),先进行权属调查,待上级政策允许时,将该养殖用地批转为宅基地后,方可登记发证(闲置的除外)。2、原使用权证书土地权利人、证书编号、证书面积与国土局登记信息不一致的情况?调查核实后本人提出申请,村委会审核确认后予以更正。3、外来人员在本村购买或迁移至本村的情况?先将户口迁入本村后,属于本村农业户的,按审批登记程序办理,否则不予确权登记。4、原宅基地统一拆迁后修建小康楼如何确权?原宅基地证作为权属来源证明材料,实测总土地面积及总建筑面积,按发证面积分摊后,不得大于原宅基地面积进行确权登记发证。5、村集体统一为村民建设的多层住宅小区,多层如何分摊,如何制作地图?用小区总土地面积除以总建筑面积,求出每户分摊系数,乘以每户建筑面积,确定每户分摊土地面积,进行确权登记,但无法分户 制作宗地图,土地证记事栏注明共用宗地,不附宗地图。6、

本村村民跨队修建房屋的如何填写登记信息?确权时以其身 份证或户口本上的住址为准。举例:1 队的人在2 队的地盘修住宅,确权其宅基地时按其身份证或者户口本的住址信息编写宗地号。 7、国家相关建设、公益慈善事业建设、村镇规划建设等导致拆迁的居民的情况?属于旧房屋拆除后又新建房屋(位置调整),但旧房有原宅基地使用证的,将原使用权证收回并注销,经村、乡(镇)、国土部门逐级审核,上报市政府审批后予以确权。8、只有宅基地证,但无住房或房屋已倒塌、灭失的怎样处理?不进行权属调查和地籍测量,按照(国土资发〔2009〕76号文件第4 条)规定,应由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回土地,同时收回并注销过去已发的原宅基地证。9、对失踪或丧偶人员的宅基地如何确权?根据公安部门出具的失踪或丧偶证明,原则按继承顺序先由第一继承提出变更或补证申请,其他家庭成员签字同意,所在村委会、镇乡审核无异议后进行受理。10、对近年来小康建设、新农村建设、生态移民、自发移民以及其他情况未经审批建设的宅基地如何补办审批和发证手续?国土资源部《印发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234 号)规定,对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利用村内空闲地、老宅基地和未利用土地的,由村、乡(镇)逐级审核,批量报县(市)批准后,由乡(镇)逐宗落实到户。《土地管理条例》规定,农村村民住宅用地 标准:使用水浇地的,每户不得超过二百七十平方米;使用平川旱作耕地的,每户不得超过四百平方米;使用山坡地的,每户不得超过五百四十平方米。对灌区占用水浇地的镇村,符合补报批条件的宅

我国农村土地流转研究文献综述

我国农村土地流转研究文献综述 【摘要】:阐述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研究的意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是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到一定时期的产物,是在传统农业基础上迈向现代农业的必经之路,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分析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形式:发达地区的土地流转方式主要以转让、出租、转包为主而欠发达地区的流转方式主要以转包为主。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主要有:支持土地流转的法律和制度不健全、农民自身思想意识守旧、社会保障不完善、土地流转环境不成熟、金融支持不到位和政府职能的缺位或越位等。通过查阅相关文献,大多数学者认为要解决这些问题就必须完善土地流转相关的法律、制定积极的土地流转政策、完善土地流转市场、对农民进行广泛的宣传教育以及对职能部门进行有效的管理和监督。 【关键词】: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政策;金融;农村;规模经营 【Abstract】:Describes the rural land contract management rights transfer research significance: the transfer of rural land contract and management rights are agriculture, rural economic development to a certain period of the product is the only way towards a modern agriculture on the basis of traditional agriculture has important practical significance. Analysis of the rural land contract management rights transfer forms: land transfer methods developed regions mainly transfer, lease, subcontract and main circulation mode underdeveloped areas dominated mainly subcontract. The main reasons for this phenomenon are: support for the legal and institutional land transfer is not perfect, the farmers themselves conservative ideology, social security is imperfect, immature land transfer environment, the financial support is not in place and the government functions, such as the absence or offside. Through the relevant literature, most scholars believe it is necessary to solve these problems to improve land transfer laws, develop proactive land transfer policies, improve the land transfer market, for farmers and for the extensive publicity and education departments for effective management and supervision. 【Key words】:Land contract management rights transfer;Policy; scale; finance; rural 0 前言 自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系统、完整地提出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政策以来, 土地流转则成为认真落实“三农”问题的一项重要任务, 同时, 也是切实贯彻科学发展观的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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