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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火作业许可证

动火作业许可证

Hot Work Permit

动火作业许可证

Notes/备注:

1. "Hot Work Permit" must be borrowed from FM safety member and put on site after application approval;

动火申请得到批准后,在厂区FM安全组领取“临时动火证”,放在动火现场;

2. If hot work content change, re-application is a must;

焊接对象变动时,需重新申请及领取“临时动火证”;

3. Application must be issued at least one day before work start. Emergent hot work also must get approval in advance;

一般临时动火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审批,紧急临时动火,需获得厂区FM安全组批准。

4. "Hot Work Permit" must attach valid welding certificate. The permit period limited within three day.

动火申请需附上焊工证原件,其有效期限最长为三天。

5. The form apply to internal operate

此申请表同样适用于公司内部动火作业。

FRM-V55 91-A010-01A

动火作业许可证

动火安全作业证

一、《动火安全作业证》的办理程序和使用要求: 1.《动火安全作业证》由申请动火单位指定动火项目负责人办理。办证人应按《动火安全作业证》的项目逐项填写,不得空项,然后根据动火等级,按规定的审批权限办事审批手续,最后将办事好的《动火安全作业证》交动火项目负责人。 2.动火负责人持办理好的《动火安全作业证》到现场,检查动火作业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确认安全措施可靠,向动火人和监火人交代安全注意事项,将《动火安全作业证》交给动火人。 3.1份《动火安全作业证》只准在1个动火点使用,由动火人在《动火安全作业证》上签字。如果在同一动火点多人同时动火作业,可使用1份《动火安全作业证》,但参加动火作业的所有动火人应分别在《动火安全作业证》上签字。 4.《动火安全作业证》不准转让、涂改、不准异地使用或扩大使用范围。 5.《动火安全作业证》一式2份,终审批准人和动火人各持1份存查。特殊危险《动火安全作业证》由主管安全部门存查。 6.《动火安全作业证》的有效期限: 1)特殊危险动火作业的《动火安全作业证》和一级动火作业的《动火安全作业证》在1个工作日内有效。 2)二级动火作业的《动火安全作业证》在本周工作日内有效。 3)动火作业超过有效期限,应重新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化工生产区域夜间、节假日动火升级管理。 7.《动火安全作业证》的审批。特殊危险动火作业由企业分管领导终审批准签字,一级动火作业由企业安全部门负责人终审批准签字,二级动火作业由动火申请部门(车间)负责人终审批准签字,动火地点生产岗位班长验票签字(生产与动火作业协调)。 二、动火作业分类 在禁火区进行焊接与切割作业及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赤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易燃易爆场所、生产和贮存物品的场所符合GB50016—2006中火灾危险分类为甲、乙类的区域。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附作业许可证)

1目的 为规范本公司生产区域动火作业的条件、许可和监火等方面的安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2使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及外协施工单位在本公司的动火作业。 3职责 3.1安全员负责本制度的制定、修改、解释。 3.2动火项目负责人 3.5.1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动火项目负责人,负责办理《作业证》并对动火作业负全面责任。 3.5.2应在动火作业前详细了解作业内容和动火部位及周围情况,参与动火安全措施的制定、落实,向作业人员交代作业任务和防火安全注意事项。 3.5.3作业完成后,组织检查现场,确认无遗留火种后方可离开现场。 3.3动火人 3.5.1必须持有特殊工种作业证。 3.5.2应参与风险危害因素辨识和安全措施的制定。 3.5.3应逐项确认相关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并在“动火安全作业证”上签字。 3.5.4应确认动火地点和时间。 3.5.5每次动火前30分钟(含动火停歇超过30分钟的再次动火)均应主动向现场当班负责人呈验动火证,经其签字后方可进行动火作业。 3.5.6若发现不具备安全条件时不得进行动火作业。 3.5.7应随身携带《作业证》。 3.4监火人 3.5.1由动火点所在部门指定责任心强、有经验、熟悉现场、掌握灭火手段的人员担当,监火人需在动火证上签字认可。 3.5.2负责动火现场的监护与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动火人停止动火作业,及时联系有关人员采取措施。

3.5.3应坚守岗位,不准脱岗;在动火期间,不准兼做其它工作。 3.5.4当发现动火人违章作业时应立即制止。 3.5.5作业完成后,会同动火负责人、动火人进行动火现场检查、消除残火,确认无遗留火种方可离开现场。 3.5当班操作负责人 3.5.1对所属生产系统在动火过程中的安全负责。参与制定、负责落实动火安全措施,负责生产与动火作业的衔接。 3.5.2检查、确认《作业证》审批手续,对手续不完备的《作业证》应及时制止动火作业。 3.5.3在动火作业中,生产系统如有紧急或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停止动火作业。 3.6动火分析人 3.6.1动火分析人对动火分析方法和分析结果负责。 3.6.2应根据动火点所在车间的要求,到现场取样分析,在《作业证》上填写取样时间和分析数据并签字。 3.6.3不得用合格等字样代替分析数据。 3.7安全员 3.7.1执行动火单位和动火点所在单位的安全员应负责检查本标准执行情况和安全措施落实情况,随时纠正违章作业。 3.7.2凡公司区范围内的动火作业安全员必须到现场。 3.8动火作业的审查批准人 3.8.1动火作业的审查批准人为本公司安全员负责人。 3.8.2必须亲自到现场详细了解动火部位及周围环境,审查确定动火等级,审查完善防火措施,审查动火证审批程序是否完全,在确认符合安全条件后,方可签字批准动火。 3.8.3特殊动火由公司安全员复查后,报公司总经理终审批准。 4动火作业的分级管理 4.1特殊危险动火作业 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物品生产装置、输送管道、储罐、容器等部位上及其它特殊危

动火作业许可证制度

动火作业许可证制度 1目的 为加强港工程项目部(以下简称“项目部”)生产基地动火作业的管理,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基地生产现场、化学品仓储区、油品仓储区、生活区、办公区的动火作业管理。 3 术语和定义 3.1 重点防火部位;是指火灾危险性大、发生火灾后损失大、伤亡大、社会影响大的部位,包括项目部涂装作业区、储油罐区、危险化学品储存区、油品储存区、变电站、配电设备、员工宿舍及人员聚集场所等区域(部位)。 3.2特殊动火:指在重点防火部位的动火作业。 4.依据与HSE目标 4.1编制依据 4.1.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主席令第6号 4.1.2《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 4.1.3《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公安部令第6号 4.1.4《消防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4.2 HSE目标 a)危险场所动火许可证办理率100%; b)用火现场火灾预防措施落实率100%; b)杜绝火灾事故发生。 5.职责 5.1 HSE管理部负责项目部动火许可证的办理审批和用火作业的监督检查。 5.2行政部负责项目部办公区、生活区动火作业过程的现场监督。 5.3物资设备部负责项目部变电站、配电设备区域动火作业的现场监督。 5.4 涂装作业队负责涂装生产车间、油漆和有机溶剂存储区动火作业的现场管理。 5.5危险化学品、燃料油、油品储存区的管理人员负责本区域动火作业的现场监督。5.6动火单位负责办理动火许可证,并负责动火现场的安全监护。

6.管理内容 6.1动火许可证办理 6.1.1动火许可证的办证范围 凡在重点防火部位进行动火作业的,必须在动火前办理动火许可证。 6.1.2动火许可证办理与审批 凡符合动火许可证的办证范围的动火作业,由动火单位填写《动火许可证》,经HSE 管理部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动火作业。 6.2岗位安全职责 6.2.1 动火许可审批人的职责 a) 对动火单位制定的安全防火措施和应急处置措施进行确认和补充,提出安全动火作业要求; b) 必须对动火作业的审批负全责,必须亲自到现场详细了解动火部位和周围情况审查动火证审批程序是否完全在确认符合安全条件后,方可签字批准动火。并指定现场监督人员。 c) 批准或取消作业。 6.2.2现场监督人员的职责 a)负责监督检查动火作业过程和动火作业结束的现场监督,监督人员必须在现场对动火作业的全过程进行监督。 b)有权纠正违规作业,对有发生火灾或爆炸可能性的动火作业有权终止作业。 c)对现场作业人员违规作业及作业过程中不实施防火措施的情况有权终止作业,并立即报告HSE管理部。 6.2.3现场负责人的职责 a) 对本单位制定的安全防火措施和应急处置措施进行确认和补充,提出安全动火作业要求,对制定的安全防火措施、应急处置措施的完整性、有效性和可靠性负责; b) 组织进行动火作业前安全防火培训教育和安全防火措施、应急处置措施交底; c) 严格执行批准的动火许可范围,严禁超许可指挥动火,严禁违章指挥; d) 确认动火作业现场一切正常,安全防火措施和应急处置措施落实到位,并亲自到现场确认后,方可下令允许动火; e) 及时判断、正确处理异常情况;出现火情或火灾的紧急情况时,有权立即停止作业并启动应急处置措施;

GB30871-2014八大作业许可证(全)

动火安全作业证 作业证编号:S—B—012—01申请单位申请人 动火作业级别特级动火□、一级动火□、二级动火□动火地点 动火方式 动火时间自年月日时分始至年月日时分止,共小时动火作业负责人动火人 动火分析时间年月日时年月日时年月日时 分析点名称可燃气 (<0.2%) 氧含量 (<23.5%) 可燃气 (<0.2%) 氧含量 (<23.5%) 可燃气 (<0.2%) 氧含量 (<23.5%) 分析数据 分析人 涉及的其他特殊作业 危害辨识 序号安全措施确认人 1 动火设备内部构件清理干净,蒸汽吹扫或水洗合格,达到用火条件 2 断开与动火设备相连接的所有管线,加盲板()块 3 动火点周围的下水井、地漏、地沟、电缆沟等已清除易燃物,并已采取覆盖、铺沙、水封等手段进行隔离 4 罐区内动火点同一围堰和防火间距内的油罐不同时进行脱水作业 5 高处作业已采取防火花飞溅措施 6 动火点周围易燃物已清除 7 电焊回路线已接在焊件上,把线未穿过下水井或其他设备搭接 8 乙炔气瓶(直立放置)、氧气瓶与火源间的距离大于10m 9 现场配备消防蒸汽带()根,灭火器()台,铁锹()把,石棉布()块 10 其他安全措施: 编制人: 生产单位负责人监火人动火初审人 实施安全教育人 申请单位意见签字:年月日时分安全管理部门意见签字:年月日时分动火审批人意见签字:年月日时分动火前,岗位当班班长验票签字:年月日时分完工验收签字:年月日时分注:特级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的《作业证》有效期不能超过8小时,二级动火作业的《作业证》有效期不能超过24小时。

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 作业证编号:S—B—013—01 申请单位申请人 受限空间所属单位受限空间名称 作业内容受限空间内原有介质名称 作业时间自年月日时分始至年月日时分止,共小时作业单位负责人 监护人 作业人 涉及的其他特殊作业 危害辨识 分析分析项目有毒有害介质可燃气氧含量 时间部位分析人分析标准符合GBZ2.1 V<0.2% 19%~23% 分析数据 序号安全措施确认人 1 对进入受限空间危险性进行分析 2 所有与受限空间有联系的阀门、管线加盲板隔离,列出盲板清单,落实抽堵盲板责任人 3 设备经过置换、吹扫、蒸煮 4 设备打开通风孔进行自然通风,温度适宜人员作业;必要时采用强制通风或佩戴空气呼吸器,不能用通氧气或富氧空气的方法补充氧 5 相关设备进行处理,带搅拌机的设备已切断电源,电源开关处加锁或挂“禁止合闸”标志牌,设专人监护 6 检查受限空间内部已具备作业条件,清罐时(无需用/已采用)防爆工具 7 检查受限空间进出口通道,无阻碍人员进出的障碍物 8 分析盛装过可燃有毒液体、气体的受限空间内的可燃、有毒有害气体含量 9 作业人员清楚受限空间内存在的其他危险因素,如内部附件、集渣坑等 10 作业监护措施:消防器材()、救生绳()、气防装备() 11 其他安全措施: 编制人: 实施安全教育人 申请单位意见签字:年月日时分审批单位意见签字:年月日时分完工验收签字:年月日时分注:作业中应定时监测,至少每2小时监测一次,涉及到有害物质的,必须连续监测,发现异常,必须立即撤离人员。

动火作业安全许可证

阳谷祥光铜业有限公司 编号:JL/1600-024 第 一 联 终 审 批 准 单 位 留 存 注:本票证的归口管理部门为安全环保部。

《动火作业安全许可证》使用说明 相关术语及要求: 1 动火作业 在禁火区域进行的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置以外的非常规作业,如使用电焊、气焊(割)、 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 1.1 特殊动火作业: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物品生产装置、输送管道、储罐、容器等部位上及 其他特殊危险场所的动火作业。 1.2 一级动火作业: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除特殊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厂区管廊上的动火作业 按一级动火作业管理。 1.3 二级动火作业:除特殊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以外的禁火区动火作业。 1.4 公司禁火区域主要有:制氧车间、液化天然气站、电解车间净液处理区域、熔炼车间热风炉区域、 闪速炉一、二、三、四区域及阳极炉区域、硫酸开工炉区域、净化洗涤区域及废酸处理区域等。 2.动火作业分类 动火作业分为特殊动火作业、一级动火作业和二级动火作业三类,公司动火作业分级具体见公司《禁火区域动火等级划分办法》。 3.《动火作业安全许可证》的办理程序和要求 3.1《动火作业安全许可证》由申请动火单位指定动火作业负责人负责办理。办证人应按《动火作业 安全许可证》的项目组织逐项填写,不得空项,签字不得代签。危害识别、安全措施由申请动火单位和 动火区域所属单位的安全员共同完成,然后根据动火等级,按规定的审批权限办理审批手续。 3.2动火作业负责人持办理好的《动火作业安全许可证》到现场,检查动火作业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确认安全措施可靠并向动火人和监火人交代安全注意事项后,方可批准开始作业,并将《动火作业安全 许可证》交给动火人。 3.3《动火作业安全许可证》实行一个动火点、一张动火证的动火作业管理。如果同一个单位在同一 动火点多人同时动火作业,可使用一份《动火作业安全许可证》,但参加动火的所有动火人应分别在《动 火作业安全许可证》上签字。 3.4《动火作业安全许可证》不准转让、涂改、不准异地使用或扩大使用范围。 3.5动火前,动火岗位当班班长要验票签字;动火结束,动火所在单位负责人要对现场进行验收签字。 3.6《动火作业安全许可证》一式三联,二级动火《动火作业安全许可证》由终审批准人、动火人和 动火点所在单位操作岗位各持一份存查;一级和特殊动火《作业证》由动火点所在单位负责人、动火人 和安全环保部各持一份存查。 3.7 每日动火前要进行动火分析,动火分析的取样点要有代表性。 3.8 .特殊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动火作业安全许可证》的有效期不超过8小时;二级动火作业的有效期为72个小时;动火作业超过有效期限,应重新办理《动火作业安全许可证》。 3.9 《动火作业安全许可证》保存期限为1年。 4.《动火作业安全许可证》的审批 4.1二级动火作业的《动火作业安全许可证》由动火点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终审批准。 4.2一级动火作业的《动火作业安全许可证》由安全环保部终审批准。 4.3特殊动火作业的《动火作业安全许可证》由生产副总终审批准。 4.4特殊动火作业会签人员主要为生产部(设备部)部长、技术部部长、安全环保部长、保卫部部长等。

作业许可证管理制度(内控文件标准类)

作业许可证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规范危险性作业管理,预防事故发生,保护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公司区域内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起重作业、设备检修作业、高温作业等危险性作业。 3 管理 3.1质量安全部为危险性作业许可证归口管理单位,负责危险性作业许可证的审批权限划分、存档、现场检查等。 3.2各作业单位负责本单位危险性作业具体实施,负责作业风险分析,许可证填写,措施落实,现场监护,作业许可证存档等。 3.3各作业单位与作业有关的部门负责作业许可证的审查,确认。 4 内容 公司产业部门进行常规化作业办理上井作业许可证即可。 4.1在公司区域内进行以下作业必须办理特殊作业许可证: 4.1.1在公司所有生产场所、库房、公共区域进行动火作业(包括电、气焊接,切割) 4.1.2 临时用电作业。 4.1.3高处作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 4.1.4起重作业,起吊4吨以上重物或吊物虽不足4吨,但形状复杂、刚度小、长径大、精密贵重、施工条件特殊等情况下的起吊作业。 4.1.5公司内所有岗位的临时用电作业。 4.1.6设备检维修作业。 4.1.7 高温作业。 4.2作业申请 4.2.1作业单位进行作业风险分析,风险分析必须认真仔细,列出一切可能发生的风险。 4.2.2作业单位填写作业许可证。作业许可证必须认真填写,不得空缺,作业许可证上未列出的事项必须在补充栏内详细填写,签名必须由本人签写。 4.3审批 4.3.1作业申请人持经作业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的作业许可证后通知审批人,审批人应到作业现场,对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逐一核实,确认所有措施都落实后,进行签字批准。 4.3.2 审批权限:特殊危险动火作业、一级动火作业、起吊20吨以上作业由质量安全部审批,临时用电作业西南运服审批,其余作业均由作业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批。

2017最新版动火作业许可证

动火地点动火内容动火方式动火时间动火等级 动火人(我已理解此许可证规定 的条件并遵守): 电焊□气焊(割)□手持电动工具□其他 自年月日时分始至年月日时分止 特殊动火□一级动火□二级动火 第 一 联可燃气体有毒气体氧气其他部位时间分析人 分析 涉及的其他特殊作业 1.作业范围内危险因素有:高温□高压□高空□高噪音□易燃□易爆□有毒□有电□ 危害识别 有腐蚀□粉尘□设备密集□其他□ □ 2.可能造成的事故危害有:灼烫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高处坠落□触电起重□ 伤害机械伤害□淹溺□其他□ 切断工艺流程□水洗置换□泄压处理□盲板隔离□挂标签□清理地面油渍□打开人孔盖□ 电源断电挂牌上锁□安装漏电保护器□配备灭火器□设置路障□避免人体接触□交叉作业防 护□挂安全网□打开通排风设施□使用无火花工具□搭设脚手架□设置挡板防飞溅□系好 安全带□易燃物清理□可燃、有毒气体检测□劳动防护用品□应急通讯工具□急救药箱□安全措施 设置警示牌□消火栓可用□听力保护□护目镜或面部保护□机械防护罩□人员培训□空气 呼吸器□防火毡布覆盖地沟、水井□穿戴防毒面具或滤毒罐□乙炔和氧气距离符合规定□ □其他:______________ 作业单位负责人:现场初审人员:(安全措施已到位)实施安全教育人(我已按照要求对参与此次作业的所有人员进行了教育)签字 安全措施编制人(我已对作业现场查认安 全措施无遗漏) 监火人(我已将作业安全措施完全向作业人交代清楚,并承诺坚守岗位,制止违章)动火项目负责人(我已到现场落实安全措施,确认各项安全措施到位) 项目所在属地主管(本人已检查了现场,确认在此规定下可以作业) 安环部审批:分管领导审批:负责人审批: 动火前,岗位班长或以上人员验票签字(我已到现场落实安全措施,确认各项安全措施到位); 年月日完工验收(我已到现场落实,已按要求完成且安全附件已恢复): 年月日*此证一式三联,第一联由安环部保存,第二联由属地部门保存,第三联由作业单位保存。

最新2151动火作业许可管理规定

2151动火作业许可管 理规定

动火作业许可管理规定 1 适用范围 1.1 本文件规定了作业许可管理内容及要求。 1.2 本文件适用于山西销售分公司及所属各单位。 1.3 本文件适应于油(气)库、加油(气)站任何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临时性作业。 2 引用标准 中国石油销售公司《作业许可证管理规定》 中国石油销售公司《动火作业许可管理规定》 3 术语及定义 3.1 动火作业 油(气)库、加油(气)站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临时性作业。具体包括: a) 各种电焊、气焊、锡焊、铅焊、塑料焊等各种焊接作业及气割、等离子切割机、砂轮机、磨光机等各种金属切割作业。 b) 使用喷灯、火炉、液化气炉、电炉等明火作业。 c) 熬沥青、炒沙子、烧(烤、煨)管线、电钻、风镐、喷沙、铁锤击和产生火花的其它作业。 d) 在爆炸、火灾危险区域内使用非防爆电器设备和电动工具。

e) 使用雷管、炸药等进行爆破作业。 f) 机动车辆进入爆炸危险区域作业。 3.2 动火作业人 动火作业的具体操作者。 3.3 动火作业申请人 填写动火作业许可证,并向批准人提出工作申请的作业单位现场作业负责人。 3.4 动火作业批准人 负责审批动火作业许可证的责任人或授权人。 3.5 动火作业监护人 在作业现场对动火作业过程实施安全监护的指定人员。 4 职责 4.1 公司储运安全处负责组织制定、管理和维护本规定; 4.2 公司油库、加油站、非油品业务、工程建设等职能部门,负责所管辖业务范围作业许可实施的监督管理。 4.3 各分公司安全主管部门根据本规定负责提供咨询和技术支持,各分公司相关业务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动火作业管理程序的培训、考核和资源提供。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00001)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现行版本:A 2013-10-10发布2013-10-10实施

1.目的 规范在易燃易爆作业场所动火作业过程的安全管理,明确公司经营区域动火作业分类,安全防火要求及动火分析等,杜绝违章作业,控制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生产区域动火作业分类、安全防火要求、动火分析及合格标准、《动火安全作业许可证》的管理等。 3 职责 3.1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动火安全作业许可证》的管理。 3.2 作业相关人员必须对整个动火作业过程负责。 3.3 公司办公室负责《动火安全作业许可证》的批准。 4 工作程序 4.1 定义 4.1.1 动火作业 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置以外的非常规作业,如使用电焊、气焊、气割、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 4.1.2 易燃易爆场所 生产和储存的物品的场所符合GB50016-2006中火灾危险分类为甲、乙类的区域。 4.2 动火作业分类

动火作业分为一级动火作业和二级动火作业二类。 4.2.1 一级动火作业 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配电室、空调控制室的动火作业按一级动火作业管理。 4.2.2 二级动火作业 在生活区和营业区外部附近区域的动火作业。 4.3 遇节日、假日或其它特殊情况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4.4 动火作业安全条件 4.4.1 在下列情况下不得进行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 设备、管道等严重腐蚀。 4.4.2 必要时要进行风险分析,落实安全措施。动火作业时,物业部门主管领导、安全员必须到场,消防人员到现场监护。 4.4.3 动火作业现场的通风排风要顺畅,以保证泄漏的气体能顺畅排走。 4.5 动火作业安全措施 4.5.1 动火作业必须进行动火作业风险分析并办理动火安全生产证,在高处等进行动火作业,还应执行高处等作业规定。 4.5.2 动火现场或附近的下水井、沟道、地槽、电缆沟等应清除易燃物和可燃物并予以封闭。 4.5.3 动火设备内的可燃物、气体、化学危险品应彻底消除,并进行置换或用直流风机吹风,达到设备内动火条件。 4.5.4 拆除管线的动火作业,必须查明其内部介质与走向,采取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地面动火时,周围有可燃物,应采取防火措施。动火点附近如有阴井、地沟、水封等应进行检查分析,并根据现场的具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知识示范文本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知识示 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知识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操作规程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动火即指在生产中动用明火或可能产生火种、热源的 作业。如熬沥青、烘砂、烤板等明火作业和凿水泥基础、 打墙眼、电气设备的耐压试验、电烙铁锡焊、凿键槽、开 坡口等易产生火花或高温的作业等都属于动火的范围。动 火作业根据作业区域火灾危险性的大小分为特级、一级、 二级三个级别。 动火作业所用的工具一般是指电焊、气焊(割)、喷灯、 砂轮、电钻等。 一、动火级别分类 1、特级动火 是指在处于运行状态的易燃易爆生产装置和罐区等重 要部位的具有特殊危俭的动火作业。所谓特殊危险是相对

的,而不是绝对的。如果有绝对危险,必须坚决执行生产服从安全的原则,就绝对不能动火。特级动火的作业一般是指在装置、厂房内包括设备、管道上的作业。凡是在特级动火区域内的动火必须办理特级动火证。 2、一级动火 是指在甲、乙类火灾危险区域内动火的作业。甲、乙类火灾危险区域是指生产、储存、装卸、搬运、使用易燃易爆物品或挥发、散发易燃气体、蒸汽的场所。凡在甲、乙类生产厂房、生产装置区、贮罐区、库房等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防火间距内的动火,均为一级动火。其区域为30m半径的范围,所以,凡是在这30m范围内的动火,均应办理一级动火证。 3、二级动火 是指特级动火及一级动火以外的动火作业。即指化工厂区内除一级和特级动火区域外的动火和其他单位的丙类

动火作业许可证

动火作业许可证Last revision on 21 December 2020

动火安全作业证

一、《动火安全作业证》的办理程序和使用要求: 1.《动火安全作业证》由申请动火单位指定动火项目负责人办理。办证人应按《动火安全作业证》的项目逐项填写,不得空项,然后根据动火等级,按规定的审批权限办事审批手续,最后将办事好的《动火安全作业证》交动火项目负责人。 2.动火负责人持办理好的《动火安全作业证》到现场,检查动火作业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确认安全措施可靠,向动火人和监火人交代安全注意事项,将《动火安全作业证》交给动火人。 3.1份《动火安全作业证》只准在1个动火点使用,由动火人在《动火安全作业证》上签字。如果在同一动火点多人同时动火作业,可使用1份《动火安全作业证》,但参加动火作业的所有动火人应分别在《动火安全作业证》上签字。 4.《动火安全作业证》不准转让、涂改、不准异地使用或扩大使用范围。 5.《动火安全作业证》一式2份,终审批准人和动火人各持1份存查。特殊危险《动火安全作业证》由主管安全部门存查。 6.《动火安全作业证》的有效期限: 1)特殊危险动火作业的《动火安全作业证》和一级动火作业的《动火安全作业证》在1个工作日内有效。 2)二级动火作业的《动火安全作业证》在本周工作日内有效。 3)动火作业超过有效期限,应重新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化工生产区域夜间、节假日动火升级管理。 7.《动火安全作业证》的审批。特殊危险动火作业由企业分管领导终审批准签字,一级动火作业由企业安全部门负责人终审批准签字,二级动火作业由动火申请部门(车间)负责人终审批准签字,动火地点生产岗位班长验票签字(生产与动火作业协调)。 二、动火作业分类

最新危险作业许可证制度

危险作业许可证制度

1.目的 1.1明确危险作业的范围,理顺作业许可证的办理程序。 1.2规范危险作业的管理,确保防止意外的发生。 1.3 规范作业许可证发放前的检查和审批,预先控制不可预期的危险。 2. 范围 2.1 本程序适用危险作业许可的申请、审批及档案管理的全过程。 2.2 本程序适用公司的所有员工和外部承包商人员。 2.2 本程序中所指危险作业包括动火作业、高处作业、进入密闭空间作业、大型吊装作业 3. 职责 3.1 担当部门 主要指在本项目进行的维修、改造、施工等临时性作业的部门。负责危险作业的申请,《安全作业许可证》办理,作业现场的清理及监护等;对担当的承包商在本项目区域内进行危险作业时,《安全作业许可书》的初审及作业状况监督。 3.2承包商 负责危险作业时的申请,《安全作业许可书》办理,作业现场的清理及监护等;负责配合、落实担当部门、安环管理部提出的安全防范及整改、预防措施。 3.3安全环保部门/技术部门 接受危险作业申请,负责批准《安全作业许可书》;检查危险作业的安全状况及督促现场改善。 4. 程序 4.1 动火作业 4.1.1 动火作业分类:动火作业分为A级、B级、C级三类; 4.1.2 A级动火作业: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 4.1.3 B级动火作业:在公司区域内除易燃易爆场所外,有关部门或承包方进行的临时性的维修、改造、施工等动火作业。 4.1.4 C级动火作业:主要指在公司焊接线区域内进行的固定的长期性动火作业。 4.1.5遇节假日、双休日或特殊情况时,除C级动火作业外,公司内进行的其它动火作业 一律按A级动火作业升级管理。

动火作业许可证

动火安全作业证(级) 申请单位申请人动火措施确认人 动火装置、设施 部位及内容 动火方式气割/电焊 动火执行人监火人动火负责人 采样检测时间采样点采样结果分析人 动火时间2016年月日时分至2016年月日时分 序号动火主要安全措施确认(打√) 1 动火设备内部构件清理干净,蒸汽吹扫或水洗合格,达到动火条件。 2 断开与动火设备相连接的所有管线,加盲板()块。 3 动火点周围(最小半径15m)的下水井、地漏、地沟、电缆沟等已清除易燃物,并已采取覆盖、铺沙、水封等手段进行隔离。 4 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配备齐全有效。 5 高处作业应采取防火花飞溅措施,大于5级风时禁止动火。 6 清除动火点周围易燃物。 7 电焊回路线应按在焊件上,把线不得穿过下水井或与其他设备搭接。 8 乙炔气瓶(禁止卧放)氧气瓶与气源间或明火的距离不得少于10m,两瓶距离不得少于5m。气瓶不得在烈日下暴晒。 9 现场配备消防蒸汽带(1)根,灭火器(1)台,水桶(1)只,石棉布()块。 其他补充安全措施:(若无需要补充则填写无补充) 危害识别:(本项目空间不足,可附《工作危害分析记录表》)分析人作业单位意见作业所在单位意见安全科意见厂级领导审批意见(特级动火) 2016年月日2016年月日2016年月日2016年月日 连续 动火 签证 动火中断时间可燃、有害气体含量%分析人签名许可动火时间安全员签名 一式两联,第一联施工作业单位留存第二联安全科留存 说明:1、特级、一级动火有效期不超过8小时,二级动火不超过72小时。一个动火点一个动火证。2、动火分析合格判定:爆炸下限大于等于4%时,被测浓度不大于0.5%;爆炸下限小于4%时,被测浓度不大于0.2%(体积百分数)。3、取样与动火间隔不得超过30分钟。4、特殊动火作业: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生产装置、输送管道、储罐、容器等部位上及其它特殊危险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一级动火作业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除特殊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厂区管廊上的动火作业按一级动火作 业管理。二级动火:除特殊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以外的禁火区的动火作业。凡生产装置或系统全部停车,装置经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并采取安全隔离措施后,可根据其火灾、爆炸危险性大小,经厂安全部门批准,动火作业可按二级动火作业管理。遇节日、假日或其它特殊情况时,应升级管理。

各类作业许可证

动火作业许可证 记录编号申请部门申请人动火装置、设 施部位及内容 动火人特殊工种类别及 编号 监火人监火人工种 采样检测时间采样点分析结果分析人 用火时间 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 序 号 用火主要安全措施确认人签字 1 用火设备内部构件清理干净,蒸汽吹扫或水洗合格,达到用火条件 2 断开与用火设备相连接的所有管线,加盲板()块 3 用火点周围(最小半径15M)的下水井、地漏、地沟、电缆沟等已清除易燃物,并已经采取覆盖、铺沙、水封等手段进行隔离 4 罐区内用火点同一围堰内和防火间距内的油罐不得进行脱水作业 5 高处作业应采取防火花飞溅措施 6 清代除用火点周围易燃物 7 电焊回路线应接在焊件上,把线不利穿过下水井或与其他设备搭接 8 己炔气瓶(禁止卧放)、氧气瓶与火源是距离不得少于10M 9 现场配备消防蒸汽带()根,灭火器()台,铁锹()把,石棉布()块 10 其他安全措施 危险、有害因素识别: 申请动火部门意见动火所在部门意见安全管理部门意见公司领导审批意见完工验收年月日时分签名: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记录编号施工单位 所属单位设施名称 原有介质主要危险因素 作业内容填写人 作业人 监护人 采样分析分析 项目 氧含 量 可燃气分析人分析 结果 采样时 间 开工时间年月日时分 序 号 主要安全措施确认人签名1 作业人员对进入受限空间危险性进行分析 2 所有与受限空间有联系的阀门、管线加盲板隔离,列出盲板清单,并落实拆除盲板责任人 3 设备经过置换、吹扫、蒸煮 4 设备打开通风孔进行自然通风,温度适宜人员作业;必要时采用强制通风或佩戴空气呼吸器,但设备内缺氧时,严禁用通氧气的方法补充氧 5 相关设备进行处理,带搅拌机的设备应切断电源,挂“禁止合闸”标志牌,设专人监护 6 检查受限空间内部,具备作业条件,清罐时应用防爆工具 7 检查受限空间进出口通道,不得有阻碍人员进出的障碍物 8 盛装过可燃有毒液体、气体的受限空间,应分析可燃、有毒有害气体含量 9 作业人员清楚受限空间内存在的其他危险、有害因素,如内部附件、集渣坑等 10 作业监护措施:消防器材()、救生绳()、气防设备() 11 其他补充安全措施 危险有害因素分析: 施工作业负责人意 见设备所在部门负责人 意见 设备管理部门负责人 意见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意 见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完工验收:年月日时分签名: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附作业许可证)

1 2 3 4目的 为规范本公司生产区域动火作业的条件、许可和监火等方面的安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5使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及外协施工单位在本公司的动火作业。 6职责 3.1安全员负责本制度的制定、修改、解释。 3.2动火项目负责人 3.5.1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动火项目负责人,负责办理《作业证》并对动火作业负全面责任。 3.5.2应在动火作业前详细了解作业内容和动火部位及周围情况,参与动火安全措施的制定、落实,向作业人员交代作业任务和防火安全注意事项。 3.5.3作业完成后,组织检查现场,确认无遗留火种后方可离开现场。 3.3动火人 3.5.1必须持有特殊工种作业证。 3.5.2应参与风险危害因素辨识和安全措施的制定。 3.5.3应逐项确认相关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并在“动火安全作业证”上签字。 3.5.4应确认动火地点和时间。 3.5.5每次动火前30分钟(含动火停歇超过30分钟的再次动火)均应主动向现场当班负责人呈验动火证,经其签字后方可进行动火作业。 3.5.6若发现不具备安全条件时不得进行动火作业。

3.5.7应随身携带《作业证》。 3.4监火人 3.5.1由动火点所在部门指定责任心强、有经验、熟悉现场、掌握灭火手段的人员担当,监火人需在动火证上签字认可。 3.5.2负责动火现场的监护与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动火人停止动火作业,及时联系有关人员采取措施。 3.5.3应坚守岗位,不准脱岗;在动火期间,不准兼做其它工作。 3.5.4当发现动火人违章作业时应立即制止。 3.5.5作业完成后,会同动火负责人、动火人进行动火现场检查、消除残火,确认无遗留火种方可离开现场。 3.5当班操作负责人 3.5.1对所属生产系统在动火过程中的安全负责。参与制定、负责落实动火安全措施,负责生产与动火作业的衔接。 3.5.2检查、确认《作业证》审批手续,对手续不完备的《作业证》应及时制止动火作业。 3.5.3在动火作业中,生产系统如有紧急或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停止动火作业。 3.6动火分析人 3.6.1动火分析人对动火分析方法和分析结果负责。 3.6.2应根据动火点所在车间的要求,到现场取样分析,在《作业证》上填写取样时间和分析数据并签字。 3.6.3不得用合格等字样代替分析数据。 3.7安全员 3.7.1执行动火单位和动火点所在单位的安全员应负责检查本标准执行情况和安全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附作业许可证

1 目的为规范本公司生产区域动火作业的条件、许可和监火等方面的安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 使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及外协施工单位在本公司的动火作业。 3 职责 3.1安全员负责本制度的制定、修改、解释。 3.2 动火项目负责人 3.5.1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动火项目负责人,负责办理《作业证》并对动火作业负全面责任。 3.5.2应在动火作业前详细了解作业内容和动火部位及周围情况,参与动火安全措施的制定、落实,向作业人员交代作业任务和防火安全注意事项。 3.5.3作业完成后,组织检查现场,确认无遗留火种后方可离开现场。 3.3 动火人 3.5.1必须持有特殊工种作业证。 3.5.2应参与风险危害因素辨识和安全措施的制定。 3.5.3应逐项确认相关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并在“动火安全作业证”上签字。 3.5.4 应确认动火地点和时间。 3.5.5每次动火前30分钟(含动火停歇超过30分钟的再次动火)均应主动向现场当班负责人呈验动火证,经其签字后方可进行动火作业。 3.5.6若发现不具备安全条件时不得进行动火作业。

3.5.7应随身携带《作业证》。 3.4 监火人 3.5.1由动火点所在部门指定责任心强、有经验、熟悉现场、掌握灭火手段的人员担当,监火人需在动火证上签字认可。 3.5.2负责动火现场的监护与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动火人停止动火作业,及时联系有关人员采取措施。 3.5.3应坚守岗位,不准脱岗;在动火期间,不准兼做其它工作。 3.5.4当发现动火人违章作业时应立即制止。 3.5.5作业完成后,会同动火负责人、动火人进行动火现场检查、消除残火,确认无遗留火种方可离开现场。 3.5当班操作负责人 3.5.1对所属生产系统在动火过程中的安全负责。参与制定、负责落实动火安全措施,负 责生产与动火作业的衔接。 3.5.2检查、确认《作业证》审批手续,对手续不完备的《作业证》应及时制止动火作业 3.5.3在动火作业中,生产系统如有紧急或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停止动火作业。 3.6动火分析人 3.6.1动火分析人对动火分析方法和分析结果负责。

作业许可证管理制度

xx.xx.SB.80-2012 作业许可证管理制度 2012年8月10日发布 2012年8月15实施

作业许可证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 为规危险性作业管理,预防事故发生,保护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围】 项目区域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动土作业、设备检修作业等危险性作业。 第三条【管理】 3.1设备部为危险性作业许可证归口管理单位,负责危险性作业许可证的审批权限划分、 存档、现场检查等。 3.2各作业单位负责本单位危险性作业具体实施,负责作业风险分析,许可证填写,措施落实,现场监护,作业许可证存档等。 3.3各与作业有关的部门负责作业许可证的审查,确认。 第四条【容】 4.1在项目区域进行以下作业必须办理作业许可证: 4.1.1在项目所有生产场所、公共区域进行动火作业(包括电、气焊接,切割) 4.1.2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如:各种塔、施工电梯、槽车、地下池、沟道、烟道、排气道等。 4.1.3动土作业。 4.1.4临时用电作业。 4.1.5高处作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 4.1.6 设备检维修作业。 4.2作业申请 4.2.1作业单位进行作业风险分析,风险分析必须认真仔细,列出一切可能发生的风险,风险分析结果要填写在作业许可证上。 4.2.2作业单位填写作业许可证。作业许可证必须认真填写,不得空缺,作业许可证上未列出的事项必须在补充栏详细填写,签名必须由本人签写。 4.3审批

4.3.1作业申请人持经作业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的作业许可证后通知审批人,审批人应到作业现场,对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逐一核实,确认所有措施都落实后,进行签字批准。 4.3.2 审批权限:特殊危险动火作业、一级动火作业、起吊20吨以上作业由主管副总审批,临时用电作业由项目设备部审批,其余作业均由作业单位负责人审批。 4.3.3如因特殊情况下的危险作业,需进行多方会签的,由设备部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作业评审,共同会签,会签完毕交主管副总审批。 4.4作业 作业许可证经批准后,方可进行作业,未经批准,一律不得进行作业。 4.5作业许可证存档 作业许可证须进行存档。作业单位、生产部各持一份,存档待查。 作业许可证存档期为一年。 第五条【动火许可规定】 5.1、动火作业 5.1.1 动火作业 在禁火区进行焊接与切割作业及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赤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 5.1.2易燃易爆场所 生产和储存的物品的场所符合GB 50016-2006中火灾危险分类为甲、乙类的区域。 5.1.3动火作业分类 动火作业分为特殊危险动火作业、一级动火作业和二级动火作业三类。 5.1.3.1特殊危险动火作业 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物品生产装置、输送管道、储罐、容器等部位上及其它特殊危险场所的动火作业。 5.1.3.2一级动火作业 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 5.1.3.3二级动火作业 除特殊危险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 5.1.4遇节日、假日或其它特殊情况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5.2 动火作业安全防火要求 5.2.1 一级和二级动火作业安全防火要求

动火作业许可证制度讲解学习

动火作业许可证制度

动火作业许可证制度 1目的 为加强港工程项目部(以下简称“项目部”)生产基地动火作业的管理,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基地生产现场、化学品仓储区、油品仓储区、生活区、办公区的动火作业管理。 3 术语和定义 3.1 重点防火部位;是指火灾危险性大、发生火灾后损失大、伤亡大、社会影响大的部位,包括项目部涂装作业区、储油罐区、危险化学品储存区、油品储存区、变电站、配电设备、员工宿舍及人员聚集场所等区域(部位)。 3.2特殊动火:指在重点防火部位的动火作业。 4.依据与HSE目标 4.1编制依据 4.1.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主席令第6号 4.1.2《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 4.1.3《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公安部令第6号 4.1.4《消防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4.2 HSE目标 a)危险场所动火许可证办理率100%; b)用火现场火灾预防措施落实率100%; b)杜绝火灾事故发生。 5.职责 5.1 HSE管理部负责项目部动火许可证的办理审批和用火作业的监督检查。 5.2行政部负责项目部办公区、生活区动火作业过程的现场监督。 5.3物资设备部负责项目部变电站、配电设备区域动火作业的现场监督。 5.4 涂装作业队负责涂装生产车间、油漆和有机溶剂存储区动火作业的现场管理。

5.5危险化学品、燃料油、油品储存区的管理人员负责本区域动火作业的现场监督。 5.6动火单位负责办理动火许可证,并负责动火现场的安全监护。 6.管理内容 6.1动火许可证办理 6.1.1动火许可证的办证范围 凡在重点防火部位进行动火作业的,必须在动火前办理动火许可证。 6.1.2动火许可证办理与审批 凡符合动火许可证的办证范围的动火作业,由动火单位填写《动火许可证》,经HSE管理部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动火作业。 6.2岗位安全职责 6.2.1 动火许可审批人的职责 a) 对动火单位制定的安全防火措施和应急处置措施进行确认和补充,提出安全动火作业要求; b) 必须对动火作业的审批负全责,必须亲自到现场详细了解动火部位和周围情况审查动火证审批程序是否完全在确认符合安全条件后,方可签字批准动火。并指定现场监督人员。 c) 批准或取消作业。 6.2.2现场监督人员的职责 a)负责监督检查动火作业过程和动火作业结束的现场监督,监督人员必须在现场对动火作业的全过程进行监督。 b)有权纠正违规作业,对有发生火灾或爆炸可能性的动火作业有权终止作业。 c)对现场作业人员违规作业及作业过程中不实施防火措施的情况有权终止作业,并立即报告HSE管理部。 6.2.3现场负责人的职责 a) 对本单位制定的安全防火措施和应急处置措施进行确认和补充,提出安全动火作业要求,对制定的安全防火措施、应急处置措施的完整性、有效性和可靠性负责; b) 组织进行动火作业前安全防火培训教育和安全防火措施、应急处置措施交底; c) 严格执行批准的动火许可范围,严禁超许可指挥动火,严禁违章指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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