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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台、港三地人才延揽对上海的启示

新、台、港三地人才延揽对上海的启示
新、台、港三地人才延揽对上海的启示

新、台、港三地人才延揽对上海的启示

人才自古以来就是经济发展的主要推动力量,二战以来世界各国对人才的重视达到了一种前所未有的程度,本土人才开发和国外优秀人才延揽已经成为各国振兴和发展经济的共同选择,人才战愈演愈烈。作为亚洲区域经济腾飞代表的新加坡、台湾、香港上世纪70年代的迅速崛起,正是由于他们正确的延揽人才政策吸引了大量优秀人才。上海市要想取得更好更快的发展,成为一流国际化大都市,同样需要充分延揽和利用各地英才,借鉴和学习新加坡、台湾、香港三地的人才延揽经验也就成为必然。

一、人才、人才延揽政策

“人才”一词在中国的古代就早有记载和论述,当时它的含义是指:(1)人的才能。东汉王充在《论衡·累害》中有记载“人才高下,不能钧同”。东晋葛洪在《抱朴子·广譬》记载“人才无定珍,器用无常道”。(2)有才学的人。北宋王安石在《上仁宗皇帝言事书》中提到“则天下之人才,不胜用矣”。(3)人的容貌。唐代孙光宪在《北梦琐言》中记载“楷人才寝陋,兼无德行”。在现代竞争社会对人才有了新的认识与界定,主要是指人的才能和能力,把是否拥有职业素质作为人才的一个基本标志,在有些时候“人才”也称为“人材”,尤其在人力资源实践领域更多的会使用“人材”一词。人才延揽简言之就是招致人才。人才延揽政策是指国家或团体为了更好的招致人才,发展自身的实力,制定相关的策略、规定、条例等文件使招致人才工作正式化、规范化、法律化。在广义上人才延揽政策包含一切为招致人才工作而进行的努力。

二、新家坡、台湾、香港三地人才延揽政策研究

国内学者对新加坡、台湾、香港人才延揽政策的研究开始于20世纪80年代,并经过韦体文、陈文、刘权等一批学者二十多年的研究发展取得了很大成果,但是以前研究的局限性在于仅仅对单个区域的延揽政策进行整体研究,对不同政策、措施方面的横向综合研究还比较少,尽管现有研究结果在对各地政策的表述形式上有所差异,但是研究的实质内容却十分相似,在此基础上本文对前期现有研究成果加以归纳并结合三地近年来新的政策措施的使用,从七个维度对三地的人才延揽做出了综合研究:

(一)、做好人才延揽的基础工作:设立专门负责机构,建立人才信息库,加强信息宣传

新加坡在独立初期,就确立人才强国的基本国策。70年代初为了保证人才延揽的顺利进行专门成立了“国外人才委员会”,“国际人力资源小组”,统筹

安排拉延揽事宜;80年代后,经济发展局亲自出面与发达国家合作成立高级人才培训中心。台湾70年代初,成立了“留辅会”“青辅会”全面负责延揽事宜,80年代中期以后国科会、“教育部”与“经济部”全面负责人才延揽事宜。在信息宣传方面,台湾以专业为基础把旅居和学习在海外的人才分类建立海外人才信息库,在另一方面把岛内需要人才的信息统计起来为有意向返台人员提供充足的信息;台湾还借助于各种宣传媒体如信息资料册《回国服务手册》、《求才信息》和各种报刊如《时报周刊》、《亚美时报》等积极向海外人士介绍台湾建设。这些工作都为后来各地的人才延揽工作的顺利进行做了良好的铺垫。

(二)、从移民和留学方面支持人才延揽工作的顺利进行

新加坡在移民对象方面是有侧重点的,考虑到国内政治环境以及人才的适应和稳定等因素确立了引进亚裔人才为重点的策略。移民群体方面分为普通群体和企业家群体,普通群体规定世界名牌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具有一定工作经历,并为新加坡人才紧缺领域所急需的人才,提供便捷的移居新加坡的“专业准证”办理手续,得到专业准证的人才,在一年后可以顺利地获准在新加坡永久居住①;企业家群体规定申请商业项目在300万新元以上并且对新加坡经济有促进作用的企业家可以给予新加坡永久居留权。留学生群体方面设立奖学金制度并以契约让留学生回国服务,派送到英、美等国就读博士的学生,每年可得到50 万美金的奖学金,在读期间以工资形式发放,并可计算工龄,学成之后则必须为新加坡服务5 年,如果毁约,由担保人赔偿奖学金②。另外通过提供奖学金等措施,把国外一些优秀的中学生和大学生招到新加坡就读和培养,并与学生签订毕业后为新加坡至少工作6 年以上的合同③。台湾对急需高端人才在移民方面允许对方具有双重国籍。香港对在香港及其居住地没有不良记录投资不少于港币650万元在获许投资资产类别的投资者给予永久居留权。

(三)、通过法律形式把人才延揽政策确定下来,保证其执行力度

用法律的形式保证延揽政策的执行力度是台湾的独创,用法律的强制力量可以引起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足够重视提高延揽工作效率。台湾在不同经济发展时期各方面的延揽法律规定如下表(表二):

表二:

①徐肇宏.新加坡吸引人才的策略及启示[J].城市金融论坛,2000(10).

②徐肇宏.新加坡吸引人才的策略及启示[J].城市金融论坛,2000(10).

③何增科.美国、新加坡、印度等国家在人才资源开发管理方面做法和经验的比较研究[J].

马克思主义与现实(双月刊),2004 (2).

(四)、创办工业和科技园区,以良好的创业和生活氛围吸引海外优秀人才新加坡在科技园区方面是亚洲最为成功的国家,开始于60年代筹建的裕廊工业园内享受税收、投融资、上市等各方面的优惠,通过政府力量建设了齐全的重、轻、中型企业,完备的生活条件和设施,园区企业占新加坡企业总数的一半以上,产值占国家总产值的3/4。台湾新竹科技园区以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为依托为高新技术的研发、生产和创业提供动力支持,加上园区内企业注册标准、税收、投融资各方面的优惠成功地将台湾推向信息产业全球第三、半导体产业全球第四的地位。在提供创业支持方面新加坡的“科技公司培养计划”,对新成立的高科技公司提供的营运资金达85 %,且委托有经验的科技企业方面的职业经理人为新公司提供管理服务;对风险投资基金赋予免税权,对管理风险基金的公司给予让税的优惠。台湾从事或投资高科技产业可以享受税收优惠,政府对于回台创业的留学人员每个人可以申请50万台币低息贷款,并成立了各种风险投资基金来满足高科技产业发展的需要。香港地区推出“科培计划”,对到港创业的高科技人员提供资金、设备和办公区方面的支持。

(五)、从行政服务、市场法律体系和市场运行机制方面吸引人才

香港在发展过程中几乎没有专门制定什么人才延揽方面的政策但是各地的优秀人才却源源不断的涌进了香港,这得益于香港经过160余年形成的高效廉洁的政府形象、完善的法律体系和公平、自由竞争市场运行机制。首先香港的公务

员素质是在世界范围内是名列前茅的,他们的有效运作为香港形成一个安定公平高效有序的社会环境;其次,因为香港是一个自由港其开放度和自由度不断扩大加上政府一直采取“积极不干预”和“有限政策”的政策和原则为香港创造一个良好的国际市场性经济模式,因而成为世界各地的投资者首选目的地;最后香港有一套完善的法律体系,香港成文法中有200多项是规范管理经济活动方面的,本土和外来经济主体享有平等经济待遇,资金进出都不限制,税率方面也没有任何歧视这为香港商业氛围的公平和自由竞争奠定了最结实的保障。

(六)、为海外人才家属在工作和学习方面提供照顾和优惠

新加坡、台湾对于引进人才在住房方面实行提供购买优惠或者无偿给予的做法,对于产业发展急需人才其配偶和子女都可随迁并获得永久居留权,在她们的学习、就业和安置方面提供加分或补助;另外台湾对回台服务的高科技人才及其家属采取报销旅费、搬家费,提供房屋津贴等办法。

(七)、民间组织对政府延揽政策和措施方面的辅助和支持

政府延揽政策的良好运作会形成整个社会对人才延揽提供支持的氛围,相应会促进一系列围绕人才引进和利用方面的民间组织的形成。台湾“杰出人才基金会”和“贝尔人俱乐部”就是90年代后两个由民间发起的协助政府延揽回台人员的组织,“杰出人才基金会”基金为2亿元台币他的目的是以民间资源帮助政府延揽具有国际学术水准的人才;“贝尔人俱乐部”则主要是帮助政府延揽高科技产业方面的人才。

三、新加坡、台湾、香港三地人才延揽政策分析

虽然新加坡、台湾、香港三地在人才延揽工作操作维度方面有很大相似甚至在一定程度上相互借鉴,但是由于选择的侧重点和执行力度不同导致取得的结果和成效也不尽相同,其次三地近几十年的发展也把各种策略的运用效用通过实践进行了证明,这些结果和成效对上海来说也最具有借鉴和参考的意义。

(一)、从延揽效果上看:台湾在人才延揽方面的工作力度和强度是最有力的,但是台的延揽结果却并不优甚至次于与香港和新加坡,香港在延揽人才方面做得直接工作做的最少但是他对人才的延揽却十分成功。

(二)、从延揽侧重点上看(表三):香港最为重视内部环境的营造,新加坡最为重视本土人才的培养,台湾地区是外部人才延揽和本土人才并重但是由于岛内近年来党派斗争激化政治环境下滑延揽结果已经有所下降。

(三)、从人才延揽过程来看:专门机构、人才信息数据库、信息宣传、移民和留学政策,配偶及子女优惠政策是在人才延揽的前期阶段开始应用的并在当时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工业和科技园区的建立和完善一般是在人才延揽已经取

得一定成效时政府为了更好的为海外人才创建一个良好的就业和创业环境而进

行筹备和完善的,随着政府人才延揽政策的成熟,一些支持政府延揽人才的民间组织也会应运而生,创业方面提供支持是在近年来各地普遍采用并且作用较大的一种新政策,也将是未来一段时间内各地展开人才竞争的焦点。

(四)、从政策措施起的作用来看:专门机构、人才信息数据库、信息宣传、移民和留学政策是延揽人才的基础工作他们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人才延揽具体工

作的进行,法律形式是保证人才延揽工作执行力度的最有效的保障,配套优惠政策估计到延揽人才的生活和家属问题在解除人才后顾之忧充分发挥贡献方面有

很大作用,工业和科技园区、创业支持直接决定着高科技人才的延揽和利用效果,民间组织会促进政府延揽工作的进行,行政服务、市场法律体系和市场运行机制方面的优势产生的作用是最大的也是最长远的。

(五)、从政策产生作用周期来看:行政服务、市场法律体系和市场运行机制的完善需要的周期比较长并且他需要社会整体的支持,其次由于短期内无法完成导致它的效果也不是立竿见影的可能需要几十年甚至上百年的的时间他的优

势才会凸现出来,最后由于涉及到政治、经济、法律、文化各方面因素的影响要完成这方面的工作难度也是最大的。其他的人才延揽措施相比较而言制定和产生作用需要的周期都比较短,影响因素也比较少因此难度也会有所下降。

表三:

四、对上海人才延揽政策的一些建议

目前上海市在人才延揽方面做出了很大努力并且取得了一定成绩,在基础层面如人才信息网络、相关负责机构、户籍移民留学、家属安置和帮助方面效果显著,创业支持方面也做出了很大努力,但是同样也存在着一系列的问题比如科技园多而散,延揽机构命令不统一等,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一)、构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这源于对香港成功的经验的思考,这首先要求上海市政府把行政、市场模式的改进和完善、法律体系的健全作为一项战略工作来抓,并且建立长期规划不因

领导的改变而终止。对公务员的选拔、任用、考核、奖惩方面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程序和制度,市场经济模式和法律要借鉴国际上的做法并结合上海市的具体情况做到与国际接轨,创造一个公平开放、自由竞争、法制的社会环境。另外要充分利用国家为把上海打造为金融、经济、贸易和航运的国际中心而对上海提供一系列的资源和政策方面的支持,以此为契机宣传吸引海外人才。

(二)、延揽政策的系统化和正式化,延揽机构的规范化和行政化

在延揽政策的制定方面各部分必须相互支持相互协调,从宣传到接洽到回国再到就业创业以及生活各过程各阶段的政策必须承接协调,保证产业、就业、教育、科研、投资、外贸、税收优惠、知识产权、户籍、工作条件等各环节的统一,使人才的延揽过程的各个环节都有所保障,使海外人才没有后顾之忧。

为了保证政策执行的力度和稳定性可以参考台湾的做法是政策法律化,也可以成立具有奖惩权利的专门部门负责监督;在延揽机构方面目前缺乏统一的领导,力量比较分散,也不容易协调好,所以应该成立一个具有绝对权威的引智机构专门负责有关引智事宜,协调各部门的工作,保证延揽政策的执行。

(三)、创业支持

创业支持是一种新的更能吸引高素质人才的方式。世界大部分地区在创业支持方面很大程度上是以创业园区、科技园区为平台运作的。目前上海市的创业园区“规模小、资金少、力量分散,步履艰难,不成气候”④,因此集中力量,学习国际上先进科技园区的经验,形成完善良好的运行体制相当重要。在科技园区不但要提供税收方面的优惠,而且企业创办形式(如技术入股)、注册限额标准、研发费用、融资贷款(如低息无息)等方面也需要配套健全的政策优惠和支持。另外因为高科技产业会需要一个良好的风险投资环境,鼓励风险投资,设立风险投资公司和创业基金也十分必要。

(四)、运行机制

在延揽人才方面政府行为和市场行为各有利弊,单纯依靠政府行为可能会造成延揽人才与需要在数量和需求结构之间的失衡,单纯依靠市场行为不但可能会造成引才的功利行和盲目性过强,更大的可能是人才延揽市场的混乱和投机行为的产生。因此要保证人才延揽的有效运作就需要形成政府主导、企业支持、社会多方共同参与的运行机制。

总之,人才延揽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做好这项工作不但需要有稳定的社会环境而且需要配套的政策方针、强有力的执行和监督机构,以及政府、企业、

④忻福良.上海吸引海外华人智力的基本思路[J].决策咨询, 1997(6).

上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咨询服务中心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咨询服务中心 管理及运作情况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咨询服务中心陈然 一、基本情况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咨询服务中心是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直属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011年底,根据局事业单位改革的要求,由原市劳动保障咨询服务中心、原市医疗保险咨询服务中心、原人事业务受理咨询中心“撤三建一”组建而成,中心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事业编制核定数为54人,咨询员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由市编委核定人数为570人。目前中心设置了八科一室:咨询一、二、三科(分别对应劳动保障、医疗保险、人事业务受理三项咨询业务的管理)、培训科、质量监督科、编辑科、数据分析及运行维护科、人力资源管理科、办公室。 中心目前对社会开放的服务热线共三条:12333和962218、64378292,分别提供劳动保障、医疗保险和人事业务受理方面的政策咨询、信息查询、投诉举报等服务,三条热线共拥有323个人工座席,近四百位咨询员。 (一)上海12333劳动保障咨询电话咨询系统于2000年开始筹建,被市政府列为2001年实事项目之一,2001年底正式开通运行。按照全国金保工程“一体化设计”的规划要求,在部信息中心的大力指导、支持下,在我局信息系统总体框架下进行了不断完善,已成为我局最为重要的对外咨询、服务窗口,也是我局劳动保障管理信息系统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12333现拥有咨询员坐席236个,数字电话线600路,实行365天24小时中英文双语服务。目前每

天来电量在6、7万个左右(含自动服务),累计来电量已超过壹亿叁仟万个。 12333热线服务内容主要包括:提供劳动保障政策咨询服务;受理劳动监察电话举报;提供劳动保障政策、法规文件传真(或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电话办事;查询社会保险帐户信息;查询就业、职业培训、职业资格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等信息;受理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卡查询、挂失;处理市民网上政策咨询;电话回访调查;舆情反馈等。 (二)962218医疗保险咨询服务热线于2005年5月正式开 通运行,现有咨询员坐席80个,数字电话线120路,实行365天24小时服务。目前,每天的来电量近2.5万个(含自动服务),累计来电量已超过1000万个。 962218热线服务内容主要包括:提供医疗保险政策咨询服务;办理医保卡电话挂失业务;协调处理医保待遇、医患矛盾、医保监管等事务;电话受理医疗保险相关业务投诉、举报;处理市民网上应答、短信提示、舆情反馈等。 (三)原上海市人事业务受理咨询中心使用“64378292”服务号码,现继续使用,每周一至周六提供人才引进居住证、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工资福利、职称评审、人事争议等方面的人事政策咨询服务。现有咨询座席7个,日均来电量在300个左右,开通至今累计来电量50余万个, 随着社会公众咨询需求的不断提高与各条服务热线社会知晓度的不断提升,中心的来电量不断增长,截止2012年6月中心各条热线累计来电量已突破1.4亿个,三条热线的日均来电量合计近十万个左右,受到社会各界的普遍欢迎,中心荣获了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全国文明单位、全国三八红旗集体、

上海人才引进操作手册

人才引进(前台) 操作手册 目录 1、注册系统 (2) 1.1申请《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承诺及授权 ................................ - 2 - 1.2新注册单位信息填写............................................................................................ - 3 - 1.3 单位注册成功提示信息....................................................................................... - 4 - 2、登陆系统 (4) 3、输入引进人才资料 (5) 3.1 引进人才基本情况填写....................................................................................... - 6 - 3.2 子女基本信息填写............................................................................................... - 8 - 3.3 配偶基本信息填写............................................................................................... - 9 - 4、查询初审意见或修改已登录的需引进人才的资料 (11) 4.1 引进人才信息查询............................................................................................. - 12 - 4.1 引进人才信息修改............................................................................................. - 16 - 4.2 引进人才信息上报............................................................................................. - 16 - 4.3 引进人才信息删除............................................................................................. - 17 - 4.4 引进人才信息打印............................................................................................. - 17 - 4.5 引进人才配偶信息打印..................................................................................... - 18 - 5、修改注册信息 (19) 6、修改密码 (20) 7、退出系统 (21)

浦东人才网 :2013年上海市浦东新区事业单位招聘448名(中公)

浦东人才网:2013年上海市浦东新区事业单位招聘448名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浦东新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人员或符合境内人才《上海市居住证》申领条件的外省市人员。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年龄条件:40周岁及以下(即1972年5月27日及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即1977年5月27日及以后出生),30周岁及以下(即1982年5月27日及以后出生),具体以岗位要求为准; 3、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身体条件等。 三、考试报名办法 1、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3年5月27日9:00至5月31日17:00,报名网站为“浦东人才网”(https://www.wendangku.net/doc/3615206073.html,)。各招聘单位具体的招聘岗位、招聘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浦东新区2013年度第一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实行先报岗位后考试,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由各招聘单位根据岗位要求及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对其报名资格进行审核,招聘单位将在报考人员报名后24小时内完成资格审核工作,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审核结果。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方可参加笔试。资格审核不通过的人员,可在报名期限内重新选报岗位。报考人员应根据报名时间节点及资格审核的期限要求,合理安排报名时间。因审核不合格,且未能及时重新选报岗位而错过报名时间的,视为报考人员放弃报考。 2、同一岗位报名审核通过人数低于招聘人数3倍的,将核减或核消该岗位招聘数。所有资格审核通过人员须于2013年6月3日9:00至6月4日9:00登录浦东人才网报名系统,查询所报岗位是否被核消,如岗位被核消,可在2013年6月4日9:00—17:00进行补报名。 3、所有报考人员可于2013年6月7日9:00起登录浦东人才网报名系统,查询考务相关信息。 4、实行告知承诺制。考生网上报名时,须按照公布的招聘条件和报考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报名表,同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高度105至210像素内、宽度75至150像素内,大小50KB以下)。同时,报考人员应对网上报名的个人信息材料和上传的电子照片负责,如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填报信息不实,后果自负。 四、考试

上海引进人才申办本常住户口(第四批)

《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公示名单 (第四批) 顺序号申报单位申请人随调(迁)配偶随迁子女 1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青浦分院 姚俊霞 张晖 张卉林 2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青浦分院 汤彦 包连群 包雨鸣 3国网运行有限公司上海超高压管理处 万嵩 万靖一 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吴波 陈秀娟 吴睿思 5上海睿智化学研究有限公司 卢刚 王萍 卢昱辰 6上海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程斐 7龙尚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徐建忠 8摩根大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张涛 9上海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唐妙然 10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二十一研究所 邢逾 11桑迪亚医药技术(上海)有限责任公司 李国林 12桑迪亚医药技术(上海)有限责任公司 刘海珠 13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蒋业尚 14上海睿智化学研究有限公司 韩艳淑 15上海电气电站设备有限公司上海汽轮机厂 谢鑫峰 16上海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侯婧 17上海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叶松峰 陈雪 18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郭瑶

19华东师范大学 王海燕 刘承智 20霍尼韦尔(中国)有限公司 柯向荣 21上海睿智化学研究有限公司 陈庆德 齐昕 陈树坤 22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上海)有限公司1 闫发光 23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任金马 倪慧娟 任思嘉 24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何芳 25上海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王刚 26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黄伟 27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 尚洁 朱文韬 28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陈赛 29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李阳 30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 张怡 31上海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牛智 32上海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吴铮 33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仲明明 34上海电气电站设备有限公司上海汽轮机厂 蔡季雨 35上海电气电站设备有限公司上海汽轮机厂 闫森 36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何欣 37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周晓玮 38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方翰立 39上海蓝滨石化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钟文 40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袁鹏 袁园

上海市重点领域(产业类)紧缺人才开发目录》(沪经信人[2020]308号文件

上海市重点领域(产业类)紧缺人才开发目录 为全力打响“四大品牌”和加快建设“五个中心”,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形成与上海科创中心建设和现代化产业体系构建相匹配的人才支撑,在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民用航空、民用航天、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新能源、智能制造、新能源汽车、软件和信息服务、新材料、节能环保、生产性服务、数字创意等产业领域,制定《上海市重点领域(产业类)紧缺人才开发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对《目录》涉及的重点领域(产业类)紧缺人才、紧缺工种和紧缺学科专业加强统筹谋划,形成推动高质量发展关键期紧缺人才的集聚导向,实现人才开发与产业结构、岗位需求相匹配。 一、优化人才引进重点机构推荐机制。产业部门结合我市重点产业的发展,根据《目录》需求,及时将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推荐纳入我市人才引进重点机构范围,并实行动态调整,其紧缺急需的核心业务骨干,符合条件的可直接引进落户。对于不符合面上标准、但确属紧缺急需、确有特殊才能的人才,可向产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通过本市特殊人才引进工作机制予以保障。 二、推动人才目录与重点扶持单位有效衔接。用人单位承担国家和上海重大任务,同时引进应届毕业生符合《目录》需求的,经产业主管部门评估后,可优先向市高校招生和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推荐,列入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落户政策重点扶持用人单位。 三、加大重点产业技能人才集聚力度。重点产业紧缺的技能类职业工种,在国家职业资格和技能等级认定范围内的,优先纳 — 1 —

入技能人才引进职业工种目录范围;对技能人才引进职业工种目录外的重点产业紧缺技能类职业工种,探索行业代表性企业自主评定和推荐工作,条件成熟的,纳入引进范围;对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称号、国务院特殊津贴、世界技能大赛奖项等人员,以及获得省部级高技能人才最高表彰资助的人员,可推荐直接引进落户。 四、扩大重点产业紧缺人才集聚效应。用人单位引进符合《目录》需求的外籍人才,可优先获得来华工作许可和必要资助,可一次性给予2年以上的工作许可。用人单位吸引海外高层次人才来沪工作,以重大产业化攻关项目为承接载体,符合《目录》需求,可优先推荐进入上海科技创新职业清单。 五、动态调整重点产业紧缺学科专业。鼓励高等院校参照《目录》需求,以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培养为核心,调整优化学科专业、课程设置。按照产业发展需求,加强供需衔接,由产业主管部门、教育主管部门及高等院校共同做好重点产业紧缺学科专业动态调整。 六、优先推荐紧缺人才参评人才开发计划。支持符合《目录》需求的高层次人才申报相关人才计划项目,在申报“上海领军人才”、“上海市青年拔尖人才”等各类人才计划或申请相关人才资金资助时,产业主管部门优先予以推荐,经相关部门评审入选后,按规定享受人才计划的各项相关政策以及配套服务措施。 七、加大重点产业技能人才培养力度。坚持聚焦产业、服务发展、需求导向,建设好产业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并落实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专项资助政策。围绕“高、精、尖、缺”技能人才,鼓励大型企业、产业园区、代表性行业协会与中高职院校和— 2 —

上海市人才引进申报材料

上海市人才引进申报材料 单位申报材料 1、单位介绍信,经办人员身份证。 2、单位申请报告,内容应当包括单位简介,申请事项和理由。 3、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单位为分公司的,还须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和人事授权书。 4、《上海市引进人才申请表》。 5、合同期限3年及以上,且自申办之日起有效期为2年及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 6、反映政治素质、能力业绩以及无参加非法组织等违法记录的相关材料。 申请人申报材料 7、居民身份证、户口簿(需要外地详细住址页及本人信息页),集体户口的由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户籍证明原件。 8、婚姻状况证明材料,包括: (1)未婚:由户籍地民政部门出具的未婚证明。 (2)已婚:结婚证书。 (3)离异: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调解书、判决书。 9、户籍所在地乡镇以上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包括: (1)已婚未育:提供已婚未育证明。 (2)已婚已育:提供《出生医学证明》,《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者其他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相关证明材料。 10、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报告。 11、就业期间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和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包括: (1)在沪无工作经历且直接从外省市进沪的,提供外省市就业地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和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在外省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未参加社会保险的,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2)已在沪稳定工作的,应按规定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并依法纳税,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由各受理点受理人员进行信息查询。引进人才需提供本市就业期间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12、本市落户证明,包括: (1)引进人才本人或其配偶在沪居住房屋房地产权证或者配偶的租用居住公房凭证。 (2)居住在人才公寓、职工宿舍等的,提供相应集体户口簿复印件或者户籍证明,以及同意落户证明。(3)落户在本市直系亲属家中的,提供引进人才本人与直系亲属的身份关系证明、直系亲属在沪的居住房屋房地产权证或者租用居住公房凭证、直系亲属的居民户口簿,户口簿上所有登记人员共同签署的同意落户的书面证明。 (4)落户在市或区县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口的,提供市区县人才服务中心出具的同意落户证明。 13、申请人外省市调出单位(或档案保管单位)出具的同意调出证明,如果档案已在沪,提供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保管证明原件。 14、配偶随调随迁,包括: (1)配偶随调的,提供资料与申请人相同。 (2)配偶随迁的,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及在外地已退休或无业(失业)的相关证明。 (3)配偶暂不调沪的,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提供由引进人才和配偶双方共同签署的书面承诺证明。(4)配偶已在沪的,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工作关系证明。

上海人才引进落户新政策

上海人才别进落户靳政礙 上海市人社局发布《关于服务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实施更加开放的国内人才引进政策的实施办法》。下文是我收集的关于上海市人才引进落户的新政策,欢迎阅读!! 上海人才引进落户新政策五类人可直接落户 市人社局昨天发布《关于服务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实施更加开放的国内人才引进政策的实施办法》。从11月1 口起,上海在引进创业人才、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风险投资管理运营人才、企业高级管理和科技技能人才、企业家等五类人才上,在居住证积分、居转户、直接落户三项政策上突破现有政策。 此次出台的国内人才引进政策的实施办法,共有条具体内容,主要从评价方法、引进标准、引进对象、政策梯度、办理便捷等方面进行创新突破,《实施办法》的最大特点是:强化市场导向,主要以薪酬评价、投资评价和第三方评价(行业协会)等市场化方法引才聚才。在引进标准方面,突出能力贡献,尊重人才价值。在引才对象方面,重点引进五类人才: 创业人才、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风险投资管理运营人才、企业高级管理和科技技能人才、企业家。 《实施办法》的申请材料、申办流程和申办渠道,按照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办法、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种可直接办理上海市人才落户人才创业人才

■居住证积分: 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入驻科技企业孵化器(须经上海科技企业孵化协会备案,下同)连续满6个月的本市企业中持股比例不低于5%的创业人才,企业入驻孵化器期间,积0分。 ■居转户: 获得科技企业孵化器或创业投资机构(须经上海市创业投资行业协 会备案,下同)首轮创业投资额200万元及以上或累计获得创业投资额500 万元及以上(须资金到位并持续投资满1年)的本市企业中持股比例不低于5%的创业人才,在企业连续工作满1年的,申办本市常住户口时,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和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的累计年限可以由7年缩短为5年。 获得科技企业卿化器或创业投资机构首轮创业投资额500万元及以 上或累计获得创业投资额1000万元及以上(须资金到位并持续投资满1年)的本市企业中持股比例不低于5%的创业人才,在企业连续工作满1年的,申办本市常住户口时,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和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的累计年限可以由7年缩短为3年。 ■直接落户: 获得科技企业卿化器或创业投资机构首轮创业投资额1000万元及以上或者累计获得创业投资额20xx万元及以上(须资金到位并持续投资满 1年)的本市企业中持股比例不低于10%的创业人才,在企业连续工作满2 年的,可以直接申办本市常住户口。 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 ■居住证积分:

《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

市政府印发《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 沪府发〔2010〕28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现将《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一○年八月六日 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 第一条(目的) 为了更好地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发挥人才在促进本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中的核心作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上海人才发展环境的若干意见》(沪委发〔2009〕3号)的规定,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指导原则) 按照优先服务国家战略、优先服务“四个中心”建设重点领域的原则,引进人才实行条件管理,明晰分类。坚持政策公开、标准统一、程序规范、办理方便。 第三条(适用对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用人单位引进本市紧缺急需的国内优秀人才,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管理部门)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引进人才申办常住户口日常工作。 公安部门负责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监察机关负责对职能部门引进人才申办常住户口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住房保障房屋管理、教育、科技、卫生、人口计生、民政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做好相关管理工作。

第五条(申办条件) 用人单位引进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在沪工作稳定的人才,专业(业绩)与岗位相符,可以申办本市常住户口: (一)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二)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政府奖励的人员。 (三)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项目、国家重要科技计划项目和本市重大科技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核心成员。 (四)列入省部级及以上人才培养计划的人选。 (五)在本市重点支持的产业和领域中担任高级经营管理职务且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人员。 (六)本市金融、贸易、航运等现代服务业重点机构,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在沪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及地区总部投资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研发中心紧缺急需的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创新团队核心成员。 (七)本市重点引进机构、项目或做出重大贡献的企业紧缺急需的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 (八)本市重点产业发展紧缺急需、取得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高级技师),或取得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书(技师)且获得国家及省部级以上技能竞赛奖励的高技能人才。 (九)本市文化艺术、体育、传统医学、农业技术及其他特殊行业紧缺急需的专门人才。 (十)在沪投资于本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为投资所在地的区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的企业中担任高级经营管理职务的创业人才。 (十一)其他紧缺急需、确有特殊才能的人才。 市政府有关部门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及时调整引进人才范围。 第六条(申报材料) (一)用人单位申请报告;

上海居住证积分、居转户、人才引进办理过程中档案相关问题解答

上海居住证积分、居转户、人才引进办理过程中档案 相关问题解答 一档案应该存放在哪? 已调入上海的,在区县人才服务中心,或现单位(需有档案保管权限,一般大型国企、学校、科研院所);在外地的,一般在户籍地人才中心或有档案保管权限的单位(在外地单位工作过)。不知道的档案在哪里的,建议从大学,或者研究生毕业的学校开始查起。若档案还在自己手里,请及时到户籍地人才建立档案,以备需要时调档到上海,上海不接受个人持有的档案。 二档案里有什么材料? 上海要求人事档案应从高中阶段开始,一直填写到现单位。必要的材料包括从高中起(高中毕业生登记表必须有),大学,报到证(上海非必须),以及每家工作经历(有的可能已经入档,没有的会要求补退工单,离职证明),职称材料(若有,可以补)。 三档案如何调入上海? 应有人才中心出具“调档函”,本人凭调档函,或委托他人至户籍地人才中心,通过“机要”方式邮寄至上海。不能自带档案,或者通过快递方式邮寄。 转递规范要求如下: a) 档案受理窗口可以接收由教育部门所属各大专院校及学生就业指导中心通过EMS 国家邮政通道转来的毕业生档案; b) 除上述毕业生档案外,其余人事档案仍依据中组部、人社部、发改委、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 号)文件精神转递。

四什么是机要方式? 一种很机要的方式。由党、政、军、企等机关保密(机要)部门通过机要通信或派专人送取的邮件传递形式之一。作为一种特殊的邮件种类,其有着与普通邮件不同的交寄、分拣、投递、接收方式。邮局有专门途径保障其安全。 五上海区县人才说档案不在户籍地人才中心,不给开调档函,怎么办? 先找到档案的去处,然后自己把档案迁回户籍地人才中心,上海再开调档函,调档到单位注册地人才中心。 六外地集体户口,当地要求档案调走户口就要调走,应该怎么办? 此类情况上海人才中心会出具“核档函”,暂时不调档,让档案保管单位协助核查档案。还有一种办法就是自己向档案保管单位承诺先调走档案,承诺在一定期限内将户口迁出。现在居转户、人才引进办理时限很长,承诺一定时限迁走户口,有一定风险。 七档案遗失了怎么办? 逐条补齐。学生时期,从高中开始,到大学毕业,去所在学校补,学校已经不存在的,去当地教育局咨询。工作时期,如前,逐个单位补离职退工证明。八如何查询自己的档案是否已经到上海? 九档案到上海以后开始准备哪些东西? 上海经历:居住证期间,补退工单(存档联);无居住证期间,离职证明 外地经历:最后一家单位的离职证明是必须的,是否要求外地所有的离职证 明咨询公司注册地人才服务中心。关于毕业报到证和转正定级表:这个上海不是必须的,没有的话没关系。 十哪些单位有人事档案保管权?

上海市引进人才申请表-官方版(修订编写)

上海市引进人才申请表申报单位:上海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申请人:xxxxxxxxxx 组织机构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填写时间:xxxxxxxxx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

姓名曾用名性别 民族出生年月日政治面貌 身份证号籍贯 一寸照片 婚姻状况职务手机号码 最高学历相应学位所学专业 毕业院校毕业时间 主申请人-户籍迁移及档案情况 户口迁出地地址 户口迁出地 户口迁出地派出所户籍类别 户口迁入地地址 户口迁入地 户口迁入地派出所 现档案保管单位 在沪档案接收单位 主申请人-教育经历(从大学顺序填起,特殊人才可从中学或相应的职业教育顺序填起) 起止时间学校专业学历学位是否全日制 主申请人-工作经历(从初次参加工作顺序填写,待业请填写在工作经历中,填写待业及时间段) 起止时间国家/地区工作单位部门、岗位或职务主要工作内容 主申请人-就业信息 是否为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劳动(聘用)合同有效期 是否有试用期劳动(聘用)合同试用期

奖项名称荣誉等级获得日期 主申请人-主要科研成果(工作业绩)及专业特长 主申请人-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职称名称职称等级获得日期 主申请人-专业技术职业资格 资格名称获得日期在沪注册日期 资格名称获得日期可聘中(高)级职称 主申请人-职业技能工种 工种名称级别获得日期 配偶随调 配偶-基本情况 姓名曾用名性别出生年月日 身份证号政治面貌籍贯民族最高学历相应学位 毕业院校毕业时间所学专业 国籍结婚时间 工作单位配偶随迁类型 配偶-户籍迁移及档案情况 户口迁出地地址 户口迁出地 户口迁出地派出所户籍类别 户口迁入地地址 户口迁入地 户口迁入地派出所 现档案保管单位 在沪档案接收单位

上海人才引进

获得上海户口的途径:1、人才引进:人才引进程序:(1)单位备齐材料;(2)报市、区、县人事局审核批准;(3)批准后,开具“调令”和“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4)凭“调令”和“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到上海落户地所属区、县公安分局户政科办理“准迁证”;(5)凭“调令”和“准迁证”到原工作单位和户口所在地办理工作调动、户口迁出和档案转递手续;(6)来沪报到并办妥档案转递手续后,凭《申报常住户口登记表》由承办部门出具“申报户口证明信”;(7)到上海落户地派出所或警署办理户口迁入手续。2、夫妻分居政策:2.1 结婚时间不足一年就可以办理的情况:(1)配偶一方是高级职称;(2)配偶一方是博士;(3)配偶一方是获省部级奖项者;(4)上海户口方是中级职称3年以上者;(5)上海户口方是本科有学位,专业是计算机、电子、信息类专业者;(6)上海户口方单位是集成电路企业者,而上海户口方是技术岗位的;(7)上海户口方是硕士,在沪工作3年以上者。2.2 结婚3年就可以办理的情况:(1)上海户口方有中级职称但不满3年;(2)上海户口方是硕士,毕业3年;2.3 结婚5年就可以办理的情况:除了1、2两种情况之外的其他情况外。居住证满7年转户口具体条件按照规定,符合以下条件者可以申办本市常住户口:(一)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二)持证期间按规定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满7年;(三)持证期间依法在本市缴纳所得税;(四)在本市被聘任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技师(国家二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以上职业资格,且专业及工种对应;(五)无违反国家及本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行为、治安管理处罚以上违法犯罪记录及其他方面的不良行为记录。《办法》同时规定,持证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优先申办本市常住户口:(一)在本市作出重大贡献并获得相应奖励,或在本市被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技师(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符的,可不受持证及参保年限的限制;(二)在本市远郊地区的教育、卫生等岗位工作满5年的,持证及参保年限可缩短至5年;(三)最近连续3年在本市缴纳城镇社会保险基数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2倍以上的,或者最近连续3年计税薪酬收入高于上年同行业中级技术、技能或管理岗位年均薪酬收入水平的,技术管理和关键岗位人员可不受专业技术职务或职业资格等级的限制;(四)按个人在本市直接投资(或投资份额)计算,最近连续三个纳税年度内累计缴纳总额及每年最低缴纳额达到本市规定标准的,或者连续3年聘用本市员工人数达到规定标准的,相关投资和创业人才可不受专业技术职务或职业资格等级的限制。满足以上条件者,需申办本市常住户口的,可以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领取并填写《居住证持有人办理本市常住户口申请表》,由用人单位负责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报。以上申请上海户口条件的相关信息,希望可以对大家以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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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人才引进落户新政策文档 前言语料:温馨提醒,公务文书,又叫公务文件,简称公文,是法定机关与社会组织在公务活动中为行使职权,实施管理而制定的具有法定效用和规范体式的书面文字材料,是传达和贯彻方针和政策,发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实行行政措施,指示答复问题,知道,布置和商洽工作,报告情况,交流经验的重要工具 本文内容如下:【下载该文档后使用Word打开】 上海人才引进落户新政策五类人可直接落户 市人社局昨天发布《关于服务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实施更加开放的国内人才引进政策的实施办法》。从11月1日起,上海在引进创业人才、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风险投资管理运营人才、企业高级管理和科技技能人才、企业家等五类人才上,在居住证积分、居转户、直接落户三项政策上突破现有政策。 此次出台的国内人才引进政策的实施办法,共有12条具体内容,主要从评价方法、引进标准、引进对象、政策梯度、办理便捷等方面进行创新突破,《实施办法》的最大特点是:强化市场导向,主要以薪酬评价、投资评价和第三方评价(行业协会)等市场化方法引才聚才。在引进标准方面,突出能力贡献,尊重人才价值。在引才对象方面,重点引进五类人才:创业人才、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风险投资管理运营人才、企业高级管理和科技技能人才、企业家。

《实施办法》的申请材料、申办流程和申办渠道,按照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办法、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五种可直接办理上海市人才落户人才 创业人才 ■居住证积分: 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入驻科技企业孵化器(须经上海科技企业孵化协会备案,下同)连续满6个月的本市企业中持股比例不低于5%的创业人才,企业入驻孵化器期间,积120分。 ■居转户: 获得科技企业孵化器或创业投资机构(须经上海市创业投资行业协会备案,下同)首轮创业投资额200万元及以上或累计获得创业投资额500万元及以上(须资金到位并持续投资满1年)的本市企业中持股比例不低于5%的创业人才,在企业连续工作满1年的,申办本市常住户口时,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和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的累计年限可以由7年缩短为5年。 获得科技企业孵化器或创业投资机构首轮创业投资额500万元及以上或累计获得创业投资额1000万元及以上(须资金到位并持续投资满1年)的本市企业中持股比例不低于5%的创业人才,在企业连续工作满1年的,申办本市常住户口时,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和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的累计年限可以由7年缩短为3年。 ■直接落户:

上海市领军人才选拔标准

领军人才选拔标准 一、领军人才的基本条件和分类标准 (一)领军人才的基本条件 领军人才必须热爱祖国,拥护社会主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业内具有较高声望,并符合下列条件: 1、道德素质过硬。能够弘扬追求真理、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具有良好的 学术道德和学术风气,杜绝学术腐败。 2、专业贡献重大。能够用扎实的专业知识和宽广的视野,开展本学科、本 领域的前沿研究和实践,并作出重要贡献。 3、团队效应突出。具有较强的领导、协调和组织管理能力,建设并带领一 支优秀的团队,通过创造性的劳动实现自身和团队的可持续发展。 4、引领作用显着。具有战略眼光,能够紧跟国际学科和技术发展趋势,在 促进经济发展、科技进步、文化繁荣和社会和谐中发挥引领作用。 5、发展潜力较大。具有创新的思维,熟悉本学科、本领域最新研究动态, 有带领团队向国际国内研究前沿冲击的潜质。 (二)领军人才分类标准 领军人才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按照各自学科特点,明确分类标准。按自然科学和技术类、哲学社会科学类、文化艺术类和经营管理类分类提出具有的选拔标准: 1、自然科学和技术类选拔标准 (1)具有本学科扎实的专业知识、深厚的学术造诣、前瞻的学术视野和较强的研发能力。熟悉掌握本学科、本行业国际或国内前沿的研究状况和研究方法。 (2)近五年,在本学科、本领域做出具有国际水平或国内领先的研究成果,并对国家和上海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者。一般应具有以下条件之一: ①作为主要完成人推动本领域关键技术的发展和应用,对本学科、专业以及 相关领域发展有较大影响,被国内外同行公认有创新性成果或业绩;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对本产业的发展产生积极的支撑和推动作用,并通过成果转化产生良好的经济或社会效益。 ②作为项目主要完成人,获得省部级二等奖以上科学技术奖。 ③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国际顶尖学术刊物上发表高水平论文。 (3)具有较强的科研管理能力和团队组织协调能力,领衔国家和本市重大科技或工程项目攻关、重点学科建设或担任重要科研机构学术技术负责人。一般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担任国家“973”、“863”等重大重点项目的首席科学家或主要负责人;或获 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杰出青年基金等的资助;或入选中科院“百人计划”; 或担任省部级重大科技项目负责人、重大工程技术项目负责人等。 ②担任国家和本市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负责人或者学术技术带头人、 企业技术中心负责人或技术带头人;或担任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研发部门负责人或技术带头人。 ③担任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或担任国家重点学科带头人、入选上海 市优秀学科带头人计划等。 ④在国际知名学术机构或国际权威杂志中担任重要职务。 ⑤能够作为核心人物凝聚一支结构合理、素质过硬、攻关能力强的科研队伍。 在团队建设中发现优秀人才,在科研发展中培养造就年轻人才。

引进人才实行上海市居住证规定

引进人才实行《上海市居住证》制度暂行规定 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122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了促进人才流动,鼓励国内外人才来本市工作或者创业,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对象) 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者特殊才能的国内外人员,以不改变其户籍或者国籍的形式来本市工作或者创业的,可以依据本规定申领《上海市居住证》(以下简称《居住证》)。 第三条(管理部门) 上海市人事局(以下简称市人事局)主管本市的引进人才工作,负责本规定的组织实施。 上海市公安局(以下简称市公安局)负责《居住证》的发放及其相关管理。

市计委、市外办、市劳动保障局、市科委、市教委、市信息办、市医保局、市房地资源局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与引进人才相关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居住证》制度的一般规定 第四条(《居住证》制度) 对于在本市居住、工作的人员,逐步实行《居住证》制度。 第五条(《居住证》载明内容) 《居住证》载明持有人的姓名、出生日期、性别、签发日期、有效期限、身份证编号或者国籍(地区)等内容。 第六条(《居住证》的有效期限) 《居住证》的有效期限可分为6个月、1年、3年和5年。 第七条(《居住证》的功能)

《居住证》具有下列主要功能: (一)持有人在本市居住、工作的证明; (二)用于办理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个人相关事务,查询相关信息; (三)记录持有人基本情况、居住地变动情况等人口管理所需的相关信息。 第八条(发证机关) 《居住证》由公安部门颁发。 第九条(《居住证》信息系统) 《居住证》信息系统纳入上海市社会保障和市民服务信息系统。 《居住证》信息系统的规划建设、运行维护、安全保障工作,按照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居住证》申领的规定

境内人才《上海市居住证》用人单位注册登记须知

境内人才《上海市居住证》用人单位注册登记须知 一、申领国内人才《上海市居住证》,应由用人单位在21世纪人才网(https://www.wendangku.net/doc/3615206073.html,)上进行单位网上注册,注册完成后,单位人事专员凭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单位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团法人或民办非企业法人证书等)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的原件(附复印件)及代码证磁卡等,至用人单位工商注册地、社团或民办非企业登记所在地的各区县人才服务中心受理点,进行单位注册审核。 二、用人单位条件 1、用人单位的注册资本(实到资金)一般应在人民币100万元及以上;知识型服务企业、科技型企业及高新技术企业、高校应届毕业生首创企业(需出具有关部门颁发的相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可不受上述注册资本的限制; 2、社团法人、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一般应在人民币100万元及以上。企业非法人单位(分公司)其上级法人的注册资金一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3、外省市政府、企事业单位在沪设立的办事机构等派出机构,不属受理范围(含人才派遣机构派遣的人员);本市用人单位招聘的,以项目、办事处、代表处等各种形式驻外省、市工作的人员,不属受理范围。 三、具体流程 1、用人单位网上注册;(https://www.wendangku.net/doc/3615206073.html,) 2、用人单位人事专员持本人身份证、介绍信、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代码证磁卡至各受理点进行单位审核; 3、单位审核完毕后,用人单位登陆上网,为个人进行网上注册;并由单位为个人网上填写申请表格;(注册时将取得个人账号和密码,供今后个人续签居住证和网上查询使用) 4、单位为个人进行网上信息审核,并点击“审核”按钮,单位需为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5、审核完毕后,单位将相关申报材料递交至受理点。 四、企业非法人单位(分公司)进行单位注册确认时须另提交: 1、上级法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上级法人的自主招聘授权书; 3、用人单位上年度在沪缴纳营业税税单原件; 4、用人单位上年度其他在职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五、注意事项 其他未经批准的各类中介机构不能代理注册,如有上述情况,受理点可以不予受理。

上海市 户口迁移、落户、调档等手续办理须知

户口迁移、落户、调档等手续办理须知 (国内人才引进、留学回国、夫妻分居批复后办理) 注:应届毕业手落户手续见《应届毕业生申报上海市户口须知》 通过国内人才引进、留学回国、夫妻分居等途径申报上海市户口获批后,上海市人保局下发《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复》、《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迁沪落户确认单》、原户口注销者,随批复同时下发《申报户口证明信》。 领取批复材料后,根据申报人不同情况办理调动和户口迁移手续,根据在我校的录用方式及原户籍是否注销等情况,办理程序有所不同: 一、原户口已注销的,直接办理调档及落户手续(可同时办理)(如随迁或随调人员存在户口未注销的情况的,按第“二”项户口未注销的流程办理)。 1调档及办理人事关系调出手续: 1.1所需材料:《上海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批复》和《调档函》(由人事服务中心根据需 要提供)。 1.2办理地点:外省市原工作单位和档案保管单位。 2办理落户手续 2.1所需材料: 《上海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批复》 《申报户口证明信》 《迁户落户确认单》 《户口注销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集体户口管理单位同意接受证明》(迁入交大或闵行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口的,需开具 本证明): 迁入交大集体户口的,凭人事服务中心开具的同意落户证明到交大保卫处办理。 迁入闵行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口的,凭上海市人保局批复的全部材料至水清路332号 闵行人才服务中心开具。 2.2办理地点: 落户地址为东川路800号我校集体户口的:华坪路派出所,新闵路560号,54700330。 落户地址为华山路1954号我校集体户口的:徐家汇派出所:零陵路721号,64380527。 落户地址为水清路332号闵行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口的:莘光派出所,报春路505号。 落户其他地址的:办理地点为迁入地址所属街道派出所。 二、在我校以事业编制方式或派遣方式录用且原户口未注销的,办理以下手续: 1办理《集体户口管理单位同意接受证明》 1.1所需材料: 上海市人保局批复全部材料 落户交大集体户口的需由人事服务中心出具《同意落户证明》 1.2办理地点: 迁入地址为东川路800号或华山路1954号交大集体户口的:交大保卫处办理。 迁入地址为闵行区人才服务中心的:水清路332号办理。 2办理《准予迁入证明》 2.1所需材料: 《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复》

《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实施细则》.

关于印发《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市政府各委、办、局,各(控股集团公司、企业(集团公司,市社会保险事业基金结算管理中心,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的通知》(沪府发〔2010〕28号,现将《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年九月二日 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实施细则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印发的《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沪府发〔2010〕28号,以下简称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关于申办条件 (一用人单位引进的人才一般应能在本单位工作五年以上。对于特别优秀或者特别紧缺急需的,可适当放宽年限要求。 (二办法第五条第(一款所称“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是指按照规定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受聘相应职务,包括明确可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相对应的国家职业资格。 (三办法第五条第(二款所称“省部级及以上政府奖励”,是指由省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或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相关部委共同授予的政府奖励,且具有个人证书。 (四办法第五条第(三款所称“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项目、国家重要科技计划项目和本市重大科技项目”,是指根据国家或本市科技主管部门项目立项批复进行认定的

科技项目,所称“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核心成员”,由国家或本市科技主管部门根据项目立项、申报材料予以认定。 (五办法第五条第(四款所称“列入省部级及以上人才培养计划的人选”的认定依据参照国家相关主管部门或各省、市、自治区政府和人才主管部门批复。 (六办法第五条第(六款所称“金融、贸易、航运等现代服务业重点机构”,由市金融服务办公室、市商务委员会、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等行业主管部门认定。“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等行业主管部门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由市科学技术委员会认定。“跨国公司地区总部”,由市商务委员会认定。符合办法第五条第(六款条件引进的人才,应属单位紧缺急需的业务骨干,且具有两年以上(截至申报之日相应工作经历。 (七办法第五条第(八款所称“高技能人才”是指在工作一线从事技能类职业、工种(具体职业、工种范围另行发布的技能人才,“国家及省部级技能竞赛奖励”,是指国家级或省部级技能类人才表彰、国家级技能竞赛金、银、铜奖或省部级技能竞赛金奖或一等奖。 (八办法第五条第(九款所称“本市文化艺术、体育、传统医学、农业技术及其他特殊行业紧缺急需的专门人才”,是指经同行专家评估认定,由行业主管部门推荐的行业专门人才,以及经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具有相应专业资格证书的行业专门人才。 (九办法第五条第(十款所称“在沪投资于本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为投资所在地区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的企业”的标准,由投资所在地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区县相关主管部门另行制订,经批准后实施。 二、关于申办材料 (十办法第六条第(四款所称“3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是指合同期限在3年及以上,且自申办之日起有效期为2年及以上的有效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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