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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公司码头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

石油公司码头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
石油公司码头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

目录

(一)码头安全管理制度 (1)

(二)船舶靠离泊作业规程 (7)

(三)系、解缆作业规程 (8)

(四)围油栏布放规程 (10)

(五)码头装卸作业规程 (11)

(六)码头装卸作业安全规定 (13)

(七)码头防台防汛安全规定 (13)

(八)软管吊操作规程与维护保养规则 (15)

(九)快速脱缆钩操作规程 (15)

(十)码头集油污池操作规程 (16)

(十一)码头输油软管使用操作规定 (16)

(十二)码头收油作业流程指导 (17)

(十三)油船采样作业流程指导 (19)

(十四)码头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措施 (20)

(一)码头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根据《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监督管理规定》和《危险化学品码头安全管理规定》,为减少码头事故的发生,保护公司财产和员工生命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油库码头管理

本制度所称码头区域,包括码头操作平台、引桥、码头控制室等区域。

3 职责与分工

主管部门:安全环保部。负责监督本制度的执行。

相关部门:生产操作部、安环部、商务部、生产技术部。日常工作中贯彻执行本制度。

4 内容与要求

4.1 基本管理要求

4.1.1 严格执行《防火防爆十大禁令》。

4.1.2 根据具体安全形势需要在岸边方向设置安全围障,划定区域,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4.1.3 应按交通部门规定悬挂信号旗或信号灯,装船系统与装船泵房应有可靠的通信联络或配防爆对讲机。

4.1.4 应设置醒目的安全标志、禁令和警语等,码头电话机旁应设置紧急救援电话号码告示牌。

4.1.5 码头上的输油软管、葫芦小吊机、护弦等每年应进行检修保养一次。

4.1.6 在装卸作业时,码头及禁火区域内严禁烟火,杜绝一切火源。

4.1.7 严禁船舶靠泊进行检修作业,禁止无关船只停靠码头;油船靠泊、离泊必须得到调度员通知方可执行。

4.1.8码头的建造应符合规范和安全要求,泊位距火花火源点防火间距不少于40m。

4.1.9未经许可,外人不得随意进入,任何人均不得利用我司码头作为通道上岸。

4.1.10 进入码头作业要穿戴好防护用品,作业前必须要手触摸不锈钢接地装

置以消除人体静电。

4.1.11船员上岸购买物品和外出办事的,回船时要经门岗及码头安全环保部人员检查核实后,方可上船,船员在库区应按规定的路线行走,不得携带火种,必须关闭手机。

4.1.12油船靠泊必须可靠接地,卸油时,禁止其它船只靠近油船和严禁一切动火作业。

4.1.13 必须保持码头引桥通道畅通无阻,任何人均不准在码头区域内捕鱼、垂钓和游泳。

4.1.14 遇雷暴天气应停止一切装卸油作业。在风力大于9级,浪高大于1.2m时,船舶必须离开码头。

4.2 人员管理要求

4.2.1设立兼职码头管理员,其职责是:

(1)贯彻执行油库有关安全防火工作指示和规定;

(2)督促落实码头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监督码头安全工作,填写船/岸安全检查表,确认安全后才可装卸作业;

(4)协调解决码头安全管理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5)协助油船安全靠离泊。

4.2.2 码头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经交通部或其授权的机构组织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资格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4.2.3 在码头作业区操作人员,应能熟练地、正确地使用现有的灭火器材,扑救各种不同原因引发的火灾,防止火势的蔓延。

4.2.4 进入码头作业区的非操作人员,必须了解码头有关防火的规定,并经得主管领导的同意方可进入。

4.3 建设管理要求

4.3.1 码头新、改、扩建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码头设备设施应合《装卸油品码头防火设计规范》规定,电气设备符合防爆安全要求。

4.3.2 在距泊位20m以外或岸边处的油管上应设置紧急切断阀,码头上的油管线在与油船联接件处应设止回阀,或金属软管应设安全放空措施。

4.3.3 码头应设消防水系统,并符合规范要求;消防系统应每月检查一次,保证完好;每半年进行整体试运转一次。

4.3.4 码头要配备围油栏、消油剂、吸油毡、救生衣、防护衣等应急物资以应对突发事故。

4.4 码头的装卸作业

4.4.1 安全检查

(1)码头和船上是否有足够的值班监督人员。

(2)船/岸的通讯方法和设备是否已商定并适用。

(3)船/岸的消防设施是否就位,并做好随时使用的准备。

(4)输油软管/是否安装妥当并处于良好状态。

(5)船/岸之间的静电接地线或其他绝缘手段是否牢固并处于良好状态。

(6)禁用明火的各项要求是否得到了充分的执行。

(7)装卸作业前应与船方/油库确认装卸油品的品种、数量、输油管线、扫线空间,到量操作选择。

(8)作业时,有关人员应在现场密切监视管线压力、流速、输油软管/的使用状况,做好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作业,及时加以排除。

(9)装卸作业时,输油软管/应留有适当长度余量,并勤于检查,防止船舶漂移,潮水涨落将软管拉断挤损。

4.4.2装卸作业时必须按照操作程序操作,禁止一切明火作业。

4.4.3 油轮靠泊后,油类或不溶于水且比水轻的物料必须将围油栏围好,并在码头上准备好吸油毡。

4.4.4 认真检查油船的工艺流程,甲板的排水孔与码头的排水孔必须堵住,在确认无偏差的情况下待船岸双方签字后,才能进行装卸作业。在使用时,必须按的操作程序操作。

4.4.5 消防设备均应处于随时可用状态,有关人员应确保设备运行正常。

4.4.6 遇有雷电暴雨时,应立即停止作业。

4.4.7 装卸作业完毕,清理现场所有的杂物。

4.5 码头的施工作业

4.5.1 油轮靠泊期间,码头距油轮50m内严禁动火作业。

4.5.2 凡进入码头施工的工作人员(包括施工队)必须经过安全培训,明确安全工作要求,并办好各类工作许可证。进入码头的施工人员必须佩戴安全部门发放的出入证。

4.5.3 动火前,码头主管应书面向主管机关提出作业申请和动火申请,并落实防范措施,经主管机关确认安全可靠,发放动火许可证后,方可动火。动火许可证必须和动火人、动火点、动火时间、动火设备相一致。

4.5.4 动火前必须清除动火部位存在的油污,按要求严密封堵动火部位和其他所有的连接处,动火现场各部位油气浓度检测必须合格。

4.5.5 在动火前,动火部门应指派兼职动火监护人,在动火现场负责观察动火周围环境的变化,检查防火措施的落实情况。如发现异常情况,动火监护人有权制止动火,并及

时采取措施,防止发生意外。恢复动火,需经认真处理,安全部门确认安全可靠时,方可进行。

4.5.6 码头作业区员工,对发现违反规定或动火有危险时,有权制止其动火,并通知码头主管和动火部门主管。

4.5.7 对较高风险的作业必须有完整的施工方案、安全措施、并得到公司的主管批准。

4.5.8 所有施工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将火种带入码头,并穿戴好符合要求的劳防用品。

4.5.9 施工人员必须随时清理现场堆放的物品,严禁将消防通道堵死。

4.5.10 在施工作业前8小时及作业过程中严禁喝酒。

4.6 禁止在码头水域内排放油类、油性混合物等有害物质;压舱水、洗舱水以及洗管线废水必须通过码头污水管线回收至库区污水处理池处理。

码头装卸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码头装卸危险化学品(以下简称危化品)安全管理,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环境安全以及企业生产经营安全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港口危险货物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3年第9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在《危险货物港口作业认可证》核定的危险货物港口作业范围内从事危险货物码头作业活动,禁止在码头装卸国家禁止通过水路运输的危险货物。

第三条在码头装卸危化品,实行作业许可制度。在每次装卸危化品作业前,必须办理安全作业许可证;在装卸危化品作业过程中,若管线和(或)静电接地点进行了更换安装,应重新办理安全作业许可证,未经许可不得进行危化品装卸作业。

第二章组织措施

第四条各相关职能部门应按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消防安全责任制》和部门工作职责要求做好各项工作,加强协调配合、信息沟通。

第五条危化品运抵码头时,由调度、安环、生产操作人员对码头及危化品装卸作业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各项措施的落实。

第六条生产操作部对码头装卸作业负全面责任,并按照部门安全检查表实施日常检查,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应做好码头管理、作业人员的安全合理配置及组织安排;加强码头汛期检查、巡逻,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第七条商务营消部应加强与船主、承运方等企业相关方的信息沟通,敦促其遵守本制度,确保码头装卸危化品安全。

第三章人员的要求及安全防护

第八条码头管理和作业人员必须经业务主管部门培训合格,取得上岗资格证,持证上岗。

第九条码头作业人员禁止作业前4小时内、作业中饮酒。

第十条作业人员应按要求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槽罐上作业人员站在上风向并戴好防毒口罩,船上作业人员须穿戴好救生衣。

第十一条轮换作业休息人员在指定地点休息。非工作需要人员禁止上船。作业人员禁止在江里游泳、洗澡。

第十二条在危化品装期间,船上除作业人员外,其他非船工作人员均应撤离船体。

第四章设施的安全要求

第十三条码头的设施设备应符合GB50160《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并参照JTJ237《装卸油品码头防火设计规范》。

第十四条液体易燃易爆危化品装卸管道应采用金属软管。并作好防静电处理。

第十五条易燃易爆危化品作业区域,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和防爆工具。

第十六条应设置消防水系统,配置足量与危险化学性质相适应的消防器材,并保持完好有效。

第十七条应配备可燃气体浓度监测仪,并保持完好。

第十八条应配备污水、废弃物及防泄漏应急处理设施、器材(围油栅、江边围堰等),并保持完好。

第十九条危化品包装标志应规范、醒目,与实际包装件相符。

第二十条码头应保持整洁卫生、道路畅通,无绊倒物障碍。

第五章防雷、防静电措施

第二十一条易燃易爆危化品作业人员穿戴好防静电工作服、工作鞋等防护用品,作业期间严禁穿、脱衣、裤。

第二十二条易燃易爆危化品卸载或取样前、灌装完后必须静置5分钟以上时间,然后才能从事其他作业。

第二十三条装运或输送易燃易爆危化品的车体、船体、泵体、管线作等电位连接;接地线的连接,应在槽罐开盖以前进行;接地线的拆除,应在装卸完毕,达到静

置时间,封闭罐盖以后进行;静电接地点和跨接点必须规范、牢固好用,防雷、防静电接地体的接地电阻不大于10Ω。

第二十四条由专业人员对接地电阻进行测试,经现场安全负责人确认后,申请办理作业许可证。

第二十五条装运或输送易燃易爆危化品的船体、泵、管线连接程序为先连接接地线后接管线,拆除程序为先拆管线最后拆接地线。

第二十六条易燃易爆危化品灌装车辆的静电消除链(带)应着地。

第二十七条易燃易爆危化品灌装时,注入管伸入槽罐底部,距离罐底不得大于20cm,在注入管未侵入液面前,其流速应限制在1m/s以内;灌装流速小于3m/s(灌10t至少18min以上);灌装量应低于罐体人孔颈底部5cm。气温大于30℃时,灌装前先对罐体喷水降温。

第二十八条高温(35℃以上)、大风(六级以上)、雷电天气时停止作业。

第六章防火防爆措施

第二十九条作业现场50米范围须设置警戒线、警戒标志,严禁闲人进入。

第三十条进入易燃易爆危化品作业区域必须关掉手机,禁止携带烟、火种;通讯应在值班休息点使用,照明充足并安装在警戒线外。

第三十一条在装卸时,码头及警戒区域内严禁烟火,杜绝一切火源。停止船上的所有明火作业,包括做饭用的电饭煲,烟火交至岸上值班点保管。

第三十二条危化品装卸作业的安装、检修、操作、拆除等作业过程中,须轻拿轻放,动作平稳。

第三十三条采用金属软管装卸时,应采取措施避免和防止软管与码头地面及其它设施设备之间的摩擦碰撞产生火花。

第三十四条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控制罐装速度,正确使用设备,消除脏、乱、差、漏,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第三十五条灌装车辆必须戴好火星息灭器,严禁在危化品作业现场修车。

第三十六条易燃易爆危化品装卸作业人员应使用防爆工具,现场监护人员要定时用可燃气体监测仪测试现场可燃气体浓度。

第三十七条危化品作业现场放置规定数量完好有效的消防器材(包括灭火器、沙箱等)。易燃易爆危化品装卸作业时,消防车到现场监护。

第七章应急救援

第三十八条由物管处组织制定码头装卸危险化学品事故专项应急预案,报分

管安全生产的副厂长批准后实施,并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作好演练记录,适时对预案进行修订。

第三十九条危化品灌装前及作业过程中,对系统进行仔细检查,严禁泄漏,并采取靠江边垒适当高度的河沙围堰等防污染事件的应急措施。

第四十条灌装车驾驶员不能脱离作业区域,作好应急准备,紧急情况下安全迅速将车驶离码头。

第四十一条装卸作业过程中,操作人员应巡回检查危化品货船的倾斜度,如发生非因装卸物料引起的倾斜,应立即查明原因,尽快处理。

第四十二条装卸作业过程中,若发生火灾、重大泄漏及其它按操作规程不能有效控制的事件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应急行动,排除事故危害,控制事态进一步发展,向相关部门报告,必要时请求社会支援。

(二)船舶靠离泊作业规程

1 靠泊作业

1.1 所有靠泊船舶必须在码头允许靠泊能力范围内并符合码头最低安全要求。

1.2 码头管理员应主动向调度了解船舶名称,总吨数,长度,宽度,吃水深度等有关船舶资料,明确船舶靠泊时间,靠泊泊位,所装卸的品种,数量及是否有转输,入库的具体罐号,确定具体使用的卸货管线或;

1.3 船舶到达前2小时,码头操作人员应到泊位检查系船柱、登船梯等是否正常,护舷有无损坏;巡视码头周围是否有障碍物,船舶靠离泊期间禁止与业务无关的船只靠码头,禁止在码头周围捕捞鱼虾,确保调头区及进港航道畅通无阻。并将指泊旗插在接卸区的正确位置上。

1.4 调度通知有关单位和部门,提前做好收油准备,包括公证行到库、驳船设申报及到港、防污公司备好围油栏,各岗位作业开展设备的检查、流程的选择和管线的连接。

1.5 码头操作人员检查卸油设备(或卸油软管、软管吊)、管线、阀门、静电线是否完好,确保作业设施、装卸设备和用电要符合有关安全要求,生产运作部检查所有消防设备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1.6 船舶靠泊前1小时,码头长与船舶或引航员联系,并在约定的VHF工作频道上守听,为船舶提供停靠泊位附近风向、风速、水流和潮汐情况。

1.7 船舶抵泊位前30分钟,码头操作人员到达现场就位,夜间靠船放置泊位指示灯。备

好安全应急设备,控制和预防事故的发生。

1.8 靠泊时码头操作人员按照船方或引水的要求进行系缆作业,船舶完全停妥后,方可放置登船梯。

2 离泊作业

2.1 离泊前1小时,码头管理员应检查泊位附近有无妨碍作业船只和其它障碍物,及时通知调度。

2.2 离泊前30分钟,码头管理员与船长或引航员联系,协调离泊作业要求。

2.3 收起登船梯,固定妥当。

2.4 按照船舶或引航员要求解缆。

2.5 船舶离泊后,码头人员检查码头及四周有无安全隐患,并将消防设备收起放妥。

(三)系、解缆作业规程

1 系缆作业

1.1 严格按规定劳保着装,穿戴好救生衣。

1.2 船舶靠泊前2小时,码头管理员将指泊旗插在装卸接管区域,以便船舶出口集束法兰对正码头装卸软管或接口。

1.3 码头操作人员提前1个小时到达现场就位,检查操作平台有无妨碍作业和行走的其它障碍物。检查系船柱是否完好,确保系缆作业设施和现场环境符合有关安全要求。准备好消防和防污染器材以备紧急时用,备好防碰垫。

1.4 码头管理员与船上大副或引航人员通过VHF保持密切联系。船舶靠泊过程中,码头管理员应注意船舶靠泊速度和角度,若速度过或角度过大,应及时通知船方或引航员进行调整。系缆人员站在相应位置,听从船方和码头管理员指挥。

1.5 当船方抛来撇缆时,码头人员应及时接收,按照船方或引航员的要求进行系缆。

1.5.1 通常第一根为前倒缆,接着为后倒缆,在系好前后倒缆后,此时船舶调整船身,码头长应及时与船方沟通让船舶前移或后移,以便对准码头装卸口。

1.5.2 接着系横缆和头尾缆,如大船靠泊,每次系缆的缆数不超过2根。

1.5.3 系缆时小船的缆绳可以在同一系船柱上。如有两根以上的缆绳系在同一根系船柱,第二根缆绳应从第一根缆的琵琶头中穿过后再套到系船柱,便于解缆。

1.5.4 大船的缆绳不得超过两根缆绳系在同一个系船柱上,不同材质的缆绳不应使用在同一个方向。多根缆绳系在同一系船柱时,应确定缆绳的张力不得大于系船柱的安全负

荷。

1.6 系缆角度要适当,以码头前沿为基准线,头缆和尾缆与码头角度应保持在30-45°为最好,倒缆小于30°最好。特殊情况下可以按照实际进行调整。

1.7 系缆全部结束后,码头管理员应与船方或引航员确认靠泊位置是否到位,如需调整请告知船方或引航员前移或后退多少米。若到位,码头管理员应及时告知船方以便船方及时刹缆车。

1.8 船舶在靠近码头或在码头挪正位置时,码头工作人员除及时提醒船方,还要注意船舶是否有非正常擦碰码头前沿的护舷等设施,如有损坏,应及时上报并记录。

1.9 系缆完毕,码头管理员和船方确认系缆符合要求后,方可进行装卸作业。

2 解缆作业

2.1 码头操作人员提前到达码头现场就位,检查操作平台有无妨碍作业和行走的障碍物,瞭望码头前沿水域是否有作业船舶或障碍物影响船舶离泊。

2.2 调度通知可以离泊后,按照船方要求解缆,不得随意解缆,以免影响船舶安全离泊。通常先解尾缆、头缆,再解收尾横缆,最后解首尾倒缆。

2.3 船舶离开码头时要注意船舶与码头前沿设备的碰擦。防止船头碰到码头前沿设备。

2.4 船舶离开后检查码头及四周,防止遗留安全隐患。

3 安全注意事项

3.1 码头工作人员作业前必须穿戴好救生衣,提前到达预靠(离)泊位,熟悉周围环境。

3.2 作业时要选择正确的作业方式和安全站位,并做好出现紧急情况(断缆、跳缆、滑缆、抛缆)时的避险准备和安全退路。

3.3 系、解缆作业,严禁进入下列区域:

(1)缆绳和船舶之间;

(2)缆绳一端受绞拉、牵引或受水流冲击时,缆绳的扫向;

(3)缆绳受力的反方向;

(4)撇缆绳(引缆绳)投掷的方向。

3.4 当撇缆过来时,应注意避开,防止被击伤,不准用手直接接撇缆,必须等撇头落地后才可以去抓撇缆。

3.5 系、解缆作业要禁止:

(1)用脚踩踏正在滑动、溜动的缆绳。

(2)背水作业、倒拉作业、腹缆作业、肩缆作业。

3.6 当将撇缆扔回船上时,应先发出警告,提醒系船船员,防止击伤他人。

3.7 冬季地面结冰、雨天或平台较湿时,要采取相应的防滑措施,防止滑倒摔伤。

3.8 系缆(拉缆)时,每根缆绳不得少于三人,作业人员要站在缆绳的陆侧,动作要协调。一个缆桩挂有不同船舶的缆绳时,不准压缆,根据船舶离岸的出入顺序系缆。

3.9 解缆时,每根缆绳不得少于二人,要与船方联系好,待缆绳接触海面后方可解缆。如遇大风或只剩一根缆时,作业人员要做好安全监护工作。如遇压缆情况,要及时与船方联系,采取相应措施。

3.10 紧急情况下,须经船方同意,方可快速切断缆绳。

3.11 系、解缆结束要及时将船舶靠、离泊位情况及时上报。

3.12 发生事故,要及时上报,并采取应急措施。

(四)围油栏布放规程

1.1 调度根据业务部提供的《卸船通知书》以及物料的MSDS资料,了解各种装卸物料的理化性质。

1.2 船舶装卸的物料中,如有密度<1.0g/cm3且不溶于水的物料,调度应提前2个小时通知防污公司做好围油栏布放准备。目前,与我司有业务的防污公司为东莞市汇骅港口服务有限公司。

1.3 码头管理员引导装卸船舶安全、正确地停靠码头泊位后通知调度,调度及时告知防污公司到我司码头水域对该船舶布设围油栏,布设完成后,调度要与防污公司工作人员确认船名、船舶净重、代理公司等相关内容。

1.4 船舶装卸作业完成且装卸臂或装卸软管已拆,调度负责通知防污公司来我司码头解围油栏,确保船舶安全离泊。

2.1 安全注意事项

(1)码头工作人员要告知防污公司工作人员系围油栏绳索的位置,并配合防污人员布放围油栏;

(2)码头人员要加强对围油栏的巡检,如发现围油栏绳索断掉或发现围油栏漂到船身下,要立即通知调度,调度要及时联系防污公司工作人员处理;

(3)码头人员发现围油栏内有油花漂浮时,码头管理员应及时上船了解情况,并确认油花出现的原因,并将结果反馈给调度。

(五)码头装卸作业规程

1 装卸船准备工作

1.1 船舶靠好后,码头管理员及时反馈信息给调度,并准确记录船舶靠泊时间,并通知业务部。

(1)如为内贸船,调度应督促船方办理鉴证手续,并通知客户或公证行做好船泊计量和取样化验工作。

(2)如为外贸船舶,由业务部协调尽快完成联检、海关手续同时,业务部向调度室出具书面的《外轮卸货通知书》;

1.2 调度根据发油通知书或收油通知书的内容开出作业指令单交码头和计量岗位签收,码头管理员安排码头人员接好静电线以及装卸设备。

1.3 接到调度的收油指令后,码头首先要明确收油时间,油品名称,油品数量以及收油罐号,并向船方了解卸油能力(如卸油流量,物料温度,管线出口压力等)。

1.4 与计量岗位联系后告知上述事宜,并核实确认收油收油储罐是否可以收油,通知计量人员改通收油流程,并有化验人员配合公证行或客户对装卸物料进行取样分析化验。

1.5 调度收到公证行化验合格通知单和卸货通知书,确认海关,联检,计量化验手续合格完成后,通知码头管理员与船方联系做好卸货准备。同时,码头人员上船会签《船/岸安全检查表》(此表为一式两份,船方,码头各执一份,存档备案)。

1.6 码头管理员在卸货前,应将品名,所用管线,卸货数量,客户名称准确地写在指示牌上,并将指示牌挂在相应接卸口显眼位置。

1.7 码头与罐区确认收油流程,双方确认无误后通知船方启泵。

2 装卸船作业

2.1 泵棚或船方启泵开始装卸油后,码头按规定要求增加巡检次数,沿着卸油流程对管线、阀门、压力表等进行检查,并做好巡检记录;并了解收油情况,谨防因流程不通而造成管线憋压或出现泄漏事故,卸货过程要注意控制卸货流速,卸货压力。

2.2 装卸船作业过程中应经常检查以下内容:

(1)卸油速度、压力、油温的变化;

(2)胶管的连接法兰、甩头及表面是否正常;

(3)胶管的松紧程度是否合适;

(4)各密封点有无漏油、各部位置是否在规定范围;

(5)船方来油情况是否正常;

(6)有否因船体漂移而超限。

2.3 装卸油过程中,码头管理员应主动询问船方完货时间及随时了解卸货的动态,并提醒船方要根据潮汐及船舶吃水情况及时调整缆绳,操作人员不得离开作业现场,随时与船方保持联系,如有异常现象(如泄漏,超压,超速)应及时通知船方调整,严重时码头管理员有权要求船方停泵处理,待处理完成后方可重新启泵卸油。

2.4 需要换罐或驳船收油时,罐区提前通知码头岗位做准备,码头管理员通知船方开大回流,确认新换的收油罐收油正常后,方可恢复正常卸货流量,并知会调度。

2.5 装卸货完成后,要将码头至库区储罐的公用管线油料用顶水的方法顶入储罐,完成后,拆除静电接地线。

2.6 装卸货完毕后要清理现场卫生,摆放好公用软管,大小转换头等备用件,码头清洁油污水全部引到污水处理池处理。

2.7 所有操作必须如实写入交接班记录本,并做好相关记录;通知调度或码头管理员对油船有关阀门进行铅封。

3 转输作业

3.1 船舶靠好码头后,码头管理员应和船方联系确认该船所载货物的客户、品名、数量、卸货能力和油舱分布并上报调度。

3.2 调度落实转输船舶的申报是否完成,并根据转输船舶签证情况安排驳船靠泊码头。驳船靠离码头及操作按《船舶靠离码头规定》、《码头装卸操作规定》进行。

3.3 各项手续完成并收到业务部出具的《卸货通知书》后,调度通知码头管理员安排转输作业。

3.4 驳船靠好泊位后,接好静电接地线和装卸臂后,做好装卸的气密测试。

3.5 每条小船转输完后,由码头操作员将流量计读数和实测温度填入船单,而商检或公证行的量舱数,则由调度填入船单。

3.6 为提高转输效率,小船转输完后,应尽快驶离码头,不得靠码头量舱。

3.7 安全注意事项

(1)转输过程中,码头操作人员要随时注意码头现场情况,防止跑冒滴漏事故发生。(2)转输过程中,如果驳船较多,调度应根据驳船到港情况及时告知码头管理员,以便及时安排驳船驶离码头在锚地计量,防止影响过驳效率,影响大船滞期。

(六)码头装卸作业安全规定

1.1 油轮在靠、离岸过程中,码头操作人员必须在现场监护并防止碰撞、挂拉、挤压而损坏码头建筑与设施。

1.2 油轮在装、卸船过程中,应注意检查油轮舷梯位置的变化,防止挤压发生意外。

1.3 如发生油轮搁浅事故,应通知海事和有关部门,并详细做好记录,不得擅自处理。

1.4 码头按禁区管理,无关人员禁止进入。

1.5 作业时应视具体的作业部位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如搭设临时护栏,系安全带或穿救生服等。

1.6 遇有雷电等恶劣气候或船上烟囱冒火,应立即封舱停止装、卸船作业。台风季节及汛期应按防台防汛有关规定执行。

1.7 扫线过程中码头操作人员必须在现场,不得离开。

1.8 码头操作人员、业务员应按规定着装,工作前须进行静电消除。船上采样应采用防静电器具。

1.9 必须按规定连接接地线(装卸油前应先接静电接地线,后接;作业完先拆,后拆静电接地线),在连接或拆卸接地线时,应注意检查有无带电现象,发生带电现象时应及时处理。

1.10 码头备用的工具,如扳手、锤子、绳子、手电等必须符合防静电和防爆规定。1.11 码头用火按一级用火管理,装船时55米内严禁进行明火作业。码头使用所

有电器均应符合防爆规定。

1.12 因工作需要,上、下油轮时应从登船梯上通过,严禁在船岸间蹦跳。

1.13 夜间操作应有良好的照明,并注意人身防护。

1.14 油品装卸船时的压力、流量不允许超过管线、胶管、的允许数值。码头上发生油品泄漏时,应立即处理,堵塞泄漏部位,清除油污。

1.15 不得将起重工具拴挂在输油管道、管线及其支柱上。

(七)码头防台防汛安全规定

1 一般要求

1.1 在公司防台防汛指挥部领导下,码头成立防台防汛小组。

1.2 码头日常的防台防汛工作,由防台防汛小组负责。非常天气时,码头主任具体负责。

1.3 特殊情况下,防台防汛小组成员应昼夜值班指挥防台防汛工作。

2 防台防汛重点部位

2.1 码头桥面上的管线、照明灯及其他附属设备。

2.2 各泊位的护舷。

2.3 航行标记(航标灯、浮标、叠标)。

3 汛期检查

3.1 汛期前,防台防汛小组对下列部位进行全面检查:

(1)底脚螺丝及基础是否牢固,静止位置是否正确,有无固定器材;(2)输油软管位置是否放置得当,有无固定手段;

(3)码头消防器材是否固定得当;

(4)护舷是否完整、牢固;

(5)码头接地线是否良好;

(6)照明灯架是否牢靠;

(7)通讯联络是否畅通;

3.2 检查出的问题及隐患由防台防汛小组及时对汇总问题并提出整改方案。

4 汛期物资准备

4.1准备足够草袋、沙石,并装好备用;

4.2准备铁锹、镐头等工具,以做疏通之用;

4.3准备绳索、夹具,以备加固捆绑用;

4.4准备安全带、救生圈等,以备抢险抢救用;

4.5准备手拉葫芦等起重工具,以做吊运之用;

4.6准备检修工具,以做抢修之用;

4.7准备干粮、食品,以备被困码头时用。

5 恶劣气候下的操作

5.1 雷电时停止装船作业。

5.2 强风时

(1)六级以上风力时应停止登高作业。

(2)六级以上持续风力时,停止使用并进行加固。

(3)必要时,应根据公司命令撤出码头人员。

5.3 暴雨时认真检查排水畅通情况,发现堵塞应及时排除。认真检查配电室是否进水,必要时联系停电。低位房屋应在门口堵上沙袋以防进水。

(八)软管吊操作规程与维护保养规则

1 操作规则

1.1 软管吊使用前,必须做好如下工作:

(1)检查所有各部件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是否损坏变形,有异常情况及时处理;(2)所有油压管节口是否有泄漏,旋转接头的转动是否灵活;

(3)立柱底座紧固螺栓和螺母是否松动;

2 操作程序和注意事项

2.1 操作规程

2.2 在摆动内臂重锤时,臂下禁止站人并避免撞坏其它设备;

2.3 在起吊外臂驳接时避免与船碰撞,臂与船的法兰驳接应牢固;

2.4 在作业中必须坚守岗位,密切注意的状况和船体的升降,有不安全情况及时处理;

2.5 作业完毕后排空内、外臂管内的油料,才能拆卸法兰并封口使臂归位;

2.6 内、外臂在归位时,应细心操作,互相配合,复位后内臂要锁紧,外臂要用绳拴紧。

3 维护保养规定

3.1 各处旋转接头每四个月检查,加润滑脂一次。加润滑脂时,宜用手动式滑脂枪。并使用指定润滑脂品种;

3.2 主、副平衡重块不得随便增减或改变其位置;

3.3 经长时间使用后,旋转位出现泄漏时,要检修或更换密封垫;

3.4 维修(包括换件)各处旋转接头时,按设备结构严格遵循拆装程序,不能损伤原件,以达到良好技术状态;

3.5 严禁船舶或其他任何物体对的碰撞。

(九)快速脱缆钩操作规程

1.将撇缆绳绕圈系于快速脱缆钩的柱形转盘上;

2.启动电器控制箱中的“正转”或“反转”按钮,或者使用脚踏开关,转动脱缆钩的转盘,慢慢把缆绳拉上,并套在系缆钩上;

3.需脱钩时,首先应等船方松动缆绳(紧急情况除外),再把保险耳环拉出并转向,把操作手柄套入手柄套内,拉动操作杆,即可脱钩;

4.脱钩后,由于缆绳拉力脱钩向前,下部撞击弹簧块,脱钩反弹自行复位;

5.脱钩复位后,将操作杆往前推,到原位拉出操作杆,将保险耳环复位锁定;

6.快速脱缆钩应每月加油保养一次,保持油路畅通、干净、保证脱钩运动灵活。

(十)码头集油污池操作规程

1 操作前

1.1 作业前应检查泵电机、挠性管、操作柱等外观无破损。

1.2 每次使用前,应检查泵进出口是否畅通,去库区污水处理系统的管道阀门是否全部打开。

1.3 检查池子液位到池子2/3时方可操作。液位太低露出污油水泵时候禁止开泵,以防烧坏污油水泵。

2 操作中

2.1 操作人员在操作过程随时监护,不可中途离开。

2.2 操作人员应随时观察液面情况,不可低于泵进口。

2.3 操作人员应注意作业中电机是否有异响,如出现异常情况,必须及时停泵。

3.3 操作后

a.关闭出口阀,断电。

b.应保持污油池内清洁。

(十一)码头输油软管使用操作规定

1.1 码头使用的输油软管必须有出厂合格证书,并按其工作压力的1.5倍进行水压测试,无明显变形和渗漏等异常情况的方可交付使用。软管使用前,应有编号、测试时间、压力等各项数据的记录。

1.2 先接好静电地线,再接好胶管。

1.3 软管在作业时不得超过规定工作压力。

1.4 使用中的软管每半年须测试一次,因强度降低的应适当降低使用压力,做好记录。

1.5 软管在吊高作业和平放时,应保持适度弯曲度,作业中避免剧烈振动和磨擦,当班人员应加强检查,有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立即停止使用或更换。

1.6 控制软管输油流速不超过6米/秒。

(十二)码头收油作业流程指导

1 收油作业

1.1 确认业务计划

按公司下达作业计划核对船名、油品品名、数量、发货时间。

1.2 入库化验

生产运作部、安环部、商务部、生产技术部通知化验室。化验员按《质检作业指导书》进行采样、化验,将化验结论回单反馈给生产运作部、安全环保部、商务部、生产技术部,并整理数据。

1.3 穿着防护服

码头工穿着救生衣、防静电工作服、鞋、帽、手套等劳动防护用品上岗,准备相关工具。

1.4 油罐计量

计量员根据要求,在客户共同参与下进行前尺计量作业,对检测数据双方签字确认。

1.5 船舶靠泊

码头作业人员进入泊位,站在安全位置系缆。

1.6 油船计量

计量员对油船测量有关数具,并检验铅封。

1.7 卸油人员按顺序连接静电接地设施、发油软管,按工艺流程开启码头作业阀门;作业人员按工艺流程开启油罐区收油管线阀门。

1.8 复核

作业班长确认各项措施已落实,并对作业流程进行复核确认。

1.9 通知船方开泵卸油。

1.10 巡查

各岗位按按规定巡检时间、路线、内容进行巡检,防止管线泄漏。使用液位监控系统,根据液位监控系统反映的数据按要求做好记录。

1.11 收油完毕,验仓

卸油人员验仓。

1.12 设备复位

相关岗位将设备复位,清理现场。

1.13 油罐计量

计量员会同客户一起进行后尺计量,双方确认并签字,计量员及时将数据录入系统。

1.14 数量交接

记账员根据数据计算,并对收货单和《收发作业通知单》中的相关部分复核后,收货量由生产部、商务部审核后交客户。

1.15 记录

相关作业人员做好相关记录。

2 发油作业

2.1 确认业务计划

按公司下达作业计划核对船名、油品品名、数量、发货时间。

2.2 出库检验

进行采样、化验,将检验结论反馈给生产运作部并整理数据。

2.3 穿着防护服

码头工穿着救生衣、防静电工作服、鞋、帽、手套等劳动防护用品上岗,准备相关工具。

2.4 船舶靠泊,作业人员进入泊位,站在安全位置系缆。

2.5 油船到达后,根据港务监督规定办理船舶作业申报,通知相关岗位作业人员。

2.6 卸油人员验仓,并填写《验仓单》,经船岸双方签字认可。

2.7 油罐计量

计量员根据要求,在客户共同参与下进行计量作业,对检测数据双方签字确认。

2.8 卸油人员按顺序连接静电接地设施、发油软管,按工艺流程开启码头作业阀门。

2.9 复核

作业班长确认各项措施已落实,并对作业流程进行复核确认。

2.10 通知司泵工、作业人员进行发油作业,应注意控制发油初速度。

2.11 巡查

各岗位按规定巡检时间、路线、内容进行巡检,防止管线泄漏。

2.12 设备检查、操作、复核

计量、司泵、码头等岗位对照《收发作业通知单》进行复核,复核无误后,对设备进行检查、操作,经双岗复核检查确认无误后,对讲机联系各自的实施情况。作业开始后,分别及时做好进行记录。

2.13 油罐计量和数量交接

计量员按《成品油计量管理实施细则》会同客户一起进行计量,双方确认并签字,计量员及时将数据录入系统。对发运单相关部分复核后,随船油样一并交给客户。

2.14 取样铅封

计量员按要求在发油口取样,并施封,会同船方签字确认。

2.15 相关岗位将设备复位,清理现场,应注意发油软管,复位后再拆除静电接地设施。

2.16 作业人员进入泊位,站在安全位置解缆。

2.17 相关作业人员做好相关记录。

(十三)油船采样作业流程指导

1.1 生产运作部、安全环保部、商务部、生产技术部下达取样指令,确定生产厂家、取样船号、油品品名、牌号。

1.2 质检室班长下达取样指令,确定取样船号、油品品名、牌号。

1.3 质检员选取相应品种的取样器,清洁、干燥的量筒、油样瓶,并根据油品品种,选取相应数量的油样瓶,检查取样绳是否完好,领取全棉纱头、防爆电筒(夜间上罐),将取样工具装入盛装器具,穿着防静电工作服、防滑鞋,雷雨等恶劣天气禁止取样。

1.4 到达码头,触摸静电释放器,穿着救生衣。

1.5 确认油船油舱数,确定需取样的船舱数、油舱号,选择安全位置放置器具,站在上风口位置,打开铅封,轻轻打开油舱盖计量口,按顺序采取油罐液位上部样、中部样、底部样,观察油品外观颜色,等比例混合上部样、中部样、底部样,装入油样瓶,整理

码头安全管理制度及应急措施

码头安全管理制度及应急措施 版次:修改版 编码: HWAQZD-201104-01 起草: 审核: 批准: 2011-xx-xx发布 2010-xx-xx实施XXXXX XX石油仓储码头有限公司

目录 (一)码头安全管理制度 (2) (二)船舶靠离泊作业规程 (6) (三)系、解缆作业规程 (8) (四)围油栏布放规程 (10) (五)码头装卸作业规程 (12) (六)码头装卸作业安全规定 (15) (七)码头防台防汛安全规定 (17) (八)输油臂操作与维护保养规则 (19) (九)码头输油软管使用操作规定 (20) (十)码头收油作业流程指导 (21) (十一)油船采样作业流程指导 (24) (十二)码头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措施 (26)

(一)码头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根据《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监督管理规定》和《危险化学品码头安全管理规定》,为减少码头事故的发生,保护公司财产和员工生命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油库码头管理 本制度所称码头区域,包括码头操作平台、引桥、码头控制室等区域。 3 职责与分工 主管部门:安技部。负责监督本制度的执行。 相关部门:仓储部。日常工作中贯彻执行本制度。 4 内容与要求 4.1 基本管理要求 4.1.1 严格执行《防火防爆十大禁令》。 4.1.2 根据具体安全形势需要在岸边方向设置安全围障,划定区域,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4.1.3 应按交通部门规定悬挂信号旗或信号灯,装船系统与装船泵房应有可靠的通信联络或配防爆对讲机。 4.1.4 应设置醒目的安全标志、禁令和警语等,码头电话机旁应设置紧急救援电话号码告示牌。 4.1.5 码头上的输油软管、葫芦小吊机、输油臂、护弦等每年应进行检修保养一次。4.1.6 在装卸作业时,码头及禁火区域内严禁烟火,杜绝一切火源。 4.1.7 严禁船舶靠泊进行检修作业,禁止无关船只停靠码头;油船靠泊、离泊必须得到调

港口作业安全操作规程示范文本

港口作业安全操作规程示 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港口作业安全操作规程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操作规程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一、港口作业现场装卸人员和港口机械设备操作人 员,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服从指挥。 对各种装卸设备,必须制定具体的安全操作工艺,并由经 过操作训练的专职人员操作,以防港口安全事故发生。 二、港口有关作业人员上岗时,必须按规定穿戴工作 服、安全帽、手套、防滑鞋等个人防护用品。 三、进行装卸作业前,要认真检查所使用的装卸机械 设备,使之保持良好和完整,确保符合安全技术规范方可 使用。 四、有关作业人员在患有影响港口作业安全的疾病期 间,必须停止进行任何港口作业。有关港口作业人员在连 续工作3小时后,必须休息,防止疲劳作业而引发港口安

全事故。 五、凡在港口作业现场进行“高空作业”(高空作业是指离坠落基准面2米以上的高处所进行的作业),必须采取相应的防坠落安全措施,才准许作业。从事高空作业者,要正确穿戴个人防护用品,以及采取系安全绳、加装安全栏、安全网等防坠落措施,并必须设专人监护。 六、禁止任何人员在货堆上休息。 请在此位置输入品牌名/标语/slogan Please Enter The Brand Name / Slogan / Slogan In This Position, Such As Foonsion

港口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港口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简介:该规程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合理化地制定计划,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 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明确执行目标,工作内容,执行方式,执行进度,从而 使整体计划目标统一,行动协调,过程有条不紊。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 详细阅读内容。 一、港口作业现场装卸人员和港口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服从指挥。对各种装卸设备,必须制定具体的安全操作工艺,并由经过操作训练的专职人员操作,以防港口安全事故发生。 二、港口有关作业人员上岗时,必须按规定穿戴工作服、安全帽、手套、防滑鞋等个人防护用品。 三、进行装卸作业前,要认真检查所使用的装卸机械设备,使之保持良好和完整,确保符合安全技术规范方可使用。

四、有关作业人员在患有影响港口作业安全的疾病期间,必须停止进行任何港口作业。有关港口作业人员在连续工作3小时后,必须休息,防止疲劳作业而引发港口安全事故。 五、凡在港口作业现场进行“高空作业”(高空作业是指离坠落基准面2米以上的高处所进行的作业),必须采取相应的防坠落安全措施,才准许作业。从事高空作业者,要正确穿戴个人防护用品,以及采取系安全绳、加装安全栏、安全网等防坠落措施,并必须设专人监护。 六、禁止任何人员在货堆上休息。 这里填写您的企业名字 Name of an enterprise

码头调度安全操作规程通用版

操作规程编号:YTO-FS-PD955 码头调度安全操作规程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码头调度安全操作规程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操作规程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1. 遵守公司及工段规定的各项安全操作规程,按时召开班前会。 2. 对本班人员的上班前安全准备工作进行检查、监督。 3. 必须仔细检查抓斗、钢丝绳及各设备运行状况,有问题时必须及时处理。 4. 要求并监督卸船机驾驶员做好各限位及刹车、制动器的检查试用工作,对存在的问题必须及时联系解决。 5.卸船机收尘器无特殊情况卸熟料时必须全部使用,安排放料工包扎风管时必须进行监督。 6.靠船和开船时必须及时组织人员进行系解缆绳并要求所有参加人员必须穿好救生衣。 7. 做好各岗位的对讲机使用工作,确保各岗位联系畅通。 8. 卸料过程中,根据船型状况,设备状况和卸料进度进行统筹安排两台卸船机卸料,确保两台卸船机安全合理作业。

港口码头管理制度汇编

港口码头管理制度汇编 港口码头管理制度汇编 (公司安全管理) 二? 一一年十月一日 目录前言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管理与考核办法机械司机一般安全守则 装卸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规程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预案港口大型机械防 风防台应急预案用电安全应急预案 前言本《管理制度汇编(公司安全管理篇)》中“集团公司”指江苏江阴港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指江苏江阴港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大港分公司。本《管理制度汇编(公司安全管理篇)》编制:马能,审核:王正福,批准:徐文。解释权归公司综合办公室。综合办公室负责公司管理制度实施情况的检查和考核,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对公司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将修订内容以文件修订单形式下发到各部门。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范围 1.1本标准规定了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引用标准、管理职能、管理内容和要求及检查与考核。 1.2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考核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2.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年11月2日施行) 2.2《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2005年7月1日施行) 3管理职能 3.1公司设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生产委员会是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由总经理任主任,对公司安全管理全面负责;副主任由公司有关分管领导担任,其中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对公司安全管理具体负责;其他各分管领导,在其分管工作中涉及安全方面内容的应承担相

危险货物集装箱港口作业安全规程(新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危险货物集装箱港口作业安全 规程(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危险货物集装箱港口作业安全规程(新版)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危险货物集装箱港口作业的安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危险货物集装箱港口作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标准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190危险货物包装标志 GB6944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 GB11602集装箱港口装卸作业安全规程 GB12268危险货物品名表

GB50140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JT672海运危险货物集装箱装箱安全技术要求 IMO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港口作业portoperation 在港区码头、库场、集装箱货运站进行装卸、储存、拆装箱等作业。 3.2危险货物集装箱dangerousgoodscontainer 从装入危险货物起,至该箱经拆箱、清扫或清洗干净止,并带有危险货物标志的集装箱。 3.3 直装directliftup 危险货物集装箱直接运进港内装船而不在码头或堆场存放的过程。 3.4

调度室调度员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通用版

操作规程编号:YTO-FS-PD478 调度室调度员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通用 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调度室调度员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通 用版 使用提示:本操作规程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一、主要危险源 1、操作员未按规定佩戴劳动保护用品。 2、未按规定配备消防灭火器材。 3、调度监控室有害气体超限。 4、室内存放易燃物品及各类杂物(汽油、煤油、酒精及各类易爆物品)。 5、操作员未正确使用工器具,发生违章操作、违章指挥行为。 6、集控操作时保护措施不到位。 二、适用范围 1、本操作规程适用于调度室调度员工种。 三、上岗条件 1.身体健康适合本岗位要求。 2、必须经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3、应熟知《洗煤厂安全规程》、《神华集团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必须掌握调度集控系统的

工作原理、结构,能独立解决故障。 四、安全规定 1、在作业前必须进行危险源辨识,作业过程中必须执行“手指口述”。 2、调度集控室是重要机房,是厂生产的中枢,应严格遵守安全防火制度。 3、非工作人员不得随便入内,外来参观人员要有本厂相关部门人员陪同方可入内。 4、需要在调度集控室施工时,应有安全措施,经安全管理科、机电动力科批复后在有关部门的监督下方可施工。 5、调度集控室当班人员要具备一般的安全防火知识,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6、室内禁止吸烟,并附有警示牌。 7、室内严禁存放易燃物品及各类杂物(汽油、煤油、酒精及各类易爆物品)。 8、室内必须储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各类消防器材禁止移作它用,应有固定存放地点。 9、调度集控室当班人员要定期对消防设施及安全措施执行情况做全面检查,对过期的灭火器要及时更换。 五、操作准备 上机前的准备工作:

调度安全操作规程(新编版)

调度安全操作规程(新编版) The safety operation procedure is a very detailed operation description of the work content in the form of work flow, and each action is described in words.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040

调度安全操作规程(新编版) 1岗位介绍 负责管理监督执行规章制度的落实,确保生产组织与协调的安全管理工作,沟通与协调本厂、公司分厂、外协单位的各项工作2岗位职责 2.1全面掌握生产流程和生产节奏,了解相关车间的生产知识和对炼铁生产的影响,掌握全厂当月生产工作重点和生产趋势。 2.2了解上一班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问题及处理情况,掌握日常作业计划的全部内容。 2.3全面了解掌握当班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外部条件,重点掌握烧结、高炉运行情况,树立铁水凝包粘包,即为事故的高度责任心,在调度长得的具体指挥下,进行调度指挥,协调工作。 2.4随时掌握烧结、高炉的生产动态,调整生产节奏。

2.5设备出现问题时,在第一时间内通知维修人员到达现场并立即组织抢修。 2.6真实、准确地记录在生产中发生的各种问题,遇有重大问题应立即向有关厂领导汇报。发现弄虚作假和隐瞒不报者,予以严惩。 2.7爱护公共设施,保持室内外卫生,图表保持清洁、字迹工整。 2.8各班互创条件,做好交接班工作,对在生产中出现的重大问题,要以书面交接,接班者未到,交班者不可离岗。 2.9上岗前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坚守工作岗位,班前班中不准饮酒。 3安全操作规程 3.1下达调度指令时,指令要明确并注意指令内容实施时上下工序间的相互关系和衔接,按时检查指令完成情况,不得违章指挥。 3.2在调度作业过程中应遵守各有关岗位(煤气、电气等)安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做好相互联络呼应确认。 3.3发生安全事故后,应赶往现场参加组织处理,协调防范措施落实,防止事故扩大,并立即上报。

码头吊机铲车安全操作规程

码头吊机铲车安全操作规程吊机装载机汽车安全操作规程 1(目的: 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确保起吊、运输、上料设备安全运行. 确保吊机、装载机、汽车人身安全. 给生产运行提供一个安全可靠的工作环境. 2.适用范围: 码头吊机、装载机、汽车岗位 3.安全要求: 本工种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职工安全生产守则》及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并严格遵守本操作规程。本工种是特殊工种,所有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技术及安全培 训,熟悉并掌握吊机、装载机的性能、构造、操作、保养及安全驾 驶技术,经考试合格取得特殊操作证后,方可持证上岗操作。工作前,必须穿戴好规定的防护用品。 工作前必须做好一切准备工作,对吊机、装载机进行严格检查, 特别是钢丝绳、滑轮、电动包闸、发动机、液压系统、传动装置、 旋转装置、行走装置、安全防护装置,必须性能良好、安全可靠。 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禁带隐患作业。 新吊机、装载机开始使用时,务必进行8-10小时的饱和运转。 从空运转开始,逐步增加负荷,空车行驶及操作动作,使机器各 摩擦部位进行磨合,使车辆顺利进入工作状态,延长机器的使用 寿命。 使用新车辆时遵照下列事项进行:

吊机、装载机司机除必须遵守本岗位技术及安全规程外,还必须遵守起重、汽车司机的一般技术及安全规程,不得违章作业,并有权拒绝和制止他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必须遵守厂内起吊、交通规则及《公司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制 度》。 必须严格执行例行保养规定及油料使用规定,并保持油质清洁。一次起动时间不可超过5秒,要再起动时,则应间隔1分钟,如连续三次不能起动,应查明原因再启动。 装载机发动机起动后,必须在水温达55度,气压大于 a后再起步行驶。 装载机高速行驶时使用两轮驱动,低速行驶和铲装使用四轮驱动。 装载机行驶时,必须将铲斗斗柄和动臂靠紧。 吊机、装载机行驶及作业之中,驾驶室乘员不得超过规定,其他部位严禁乘坐人员。 装载机下长坡时,严禁将发动机熄火或空挡滑行。在坡道行驶 时,严禁紧急制动。 如车辆满载到坡道时,上坡要前进,下坡要后退,严禁转弯。吊机遇到暴雨、台风、雷电天气禁止起吊. 装载机作业前,必须周密观察现场,根据作业量分析周围环境,制订出安全稳妥的作业方案和线路,严禁冒险蛮干。铲装作业时,车速不得超过4公里/小时,用1档向料堆推进,动臂下铰点距地面不得低于200毫米,铲斗与地面平行,距料堆前1米下降动臂使铲斗接地切进料堆。

调度安全操作规程标准范本

操作规程编号:LX-FS-A26565 调度安全操作规程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调度安全操作规程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操作规程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1 岗位介绍 负责管理监督执行规章制度的落实,确保生产组织与协调的安全管理工作,沟通与协调本厂、公司分厂、外协单位的各项工作 2 岗位职责 2.1全面掌握生产流程和生产节奏,了解相关车间的生产知识和对炼铁生产的影响,掌握全厂当月生产工作重点和生产趋势。 2.2了解上一班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问题及处理情况,掌握日常作业计划的全部内容。 2.3全面了解掌握当班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

外部条件,重点掌握烧结、高炉运行情况,树立铁水凝包粘包,即为事故的高度责任心,在调度长得的具体指挥下,进行调度指挥,协调工作。 2.4随时掌握烧结、高炉的生产动态,调整生产节奏。 2.5设备出现问题时,在第一时间内通知维修人员到达现场并立即组织抢修。 2.6真实、准确地记录在生产中发生的各种问题,遇有重大问题应立即向有关厂领导汇报。发现弄虚作假和隐瞒不报者,予以严惩。 2.7爱护公共设施,保持室内外卫生,图表保持清洁、字迹工整。 2.8各班互创条件,做好交接班工作,对在生产中出现的重大问题,要以书面交接,接班者未到,交班者不可离岗。

港口码头安全管理规定

港口码头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立法宗旨、目的及依据] 为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港口安全管理,保障港口安全生产,促进港口安全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适用范围] 从事港口建设、维护、经营活动的单位和相关组织的安全生产及安全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安全管理方针] 港口安全管理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第四条 [交通运输部职责] 交通运输部负责全国港口安全管理,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国家港口安全管理的规章; (二)组织制定港口安全的技术标准、规范; (三)建立全国港口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制定港口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四)建立全国港口安全和应急信息系统; (五)指导和协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港口)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交通(港口)主管部门”)的港口安全和应急管理工作。 第五条 [省级交通(港口)主管部门职责] 省级交通(港口)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港口安全管理,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交通运输部规章和港口安全的技术标准、规范,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管理办法; (二)依法实施港口安全生产管理; (三)发布并按规定向交通运输部报送港口安全信息; (四)指导和监督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的港口安全管理工作; (五)制定本行政区域的港口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港口突发事件应急体系。第六条[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职责] 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具体实施本港口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交通运输部规章和港口安全的技术标准、规范;

港口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港口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新进港员工必须接受三级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必须自觉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不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并制止他人的违章行为。 3、凡进入装卸生产现场,包括库场、堆场建筑施工现场,或在2米以上高处,或可能有物体堕落的地方作业,特别是进入码头前沿,必须正确戴好安全帽(安全帽必须完好)。 4、进入生产岗位,必须根据货种规定和工种要求穿戴好各种防护用品,不准赤膊、赤脚、穿背心和拖鞋、中高跟鞋及裙子或撑伞进入生产现场工作。 5、船未靠妥码头不准上下船,上下船舶或船舱必须走专用舷梯、合格绳梯或跳板,绳梯载人最多不超过2人,上下绳梯必须有专人监护,防止被外档船夹伤,不准攀爬跨越大轮船舷,上、下舷梯必须按顺序先上后下。 6、进入港区、库区、货场、堆场及在有禁火标志或易燃物品操作场所严禁携带火种进入生产现场,严禁在生产现场吸烟,明火作业要按规定审批。 7、禁止在接班前10小时以内喝酒和在当班时间喝酒 8、不准下江河?泳、捕鱼、捉蟹和擅自打捞失物等。 9、对危险区域必须在其周围布置明显的警告标志,严禁擅自拆除各种安全标志和防护装置,禁止使用没有安全防护装置的机械设备。

10、无关人员不准进入码头作业区,不准在码头护轮坎和护栏木上逗留,不准坐在码头带缆桩、接电箱和机械转动部位上休息,自行车、电瓶车、摩托车等非生产性车辆不准驶入码头平台。 11、不准在关下、关路和不明情况的舱板上站立和作业。 12、禁止高空抛物,登高作业2米以上必须系好安全带,将工具放入工具包内,且攀登时手上不能拿东西。 13、夜间作业,应配有足够的照明,保持能见度清晰,并注意前后盲区。对照明能见度低应及时反馈调度人员。 14、各种工索具必须按规定正确使用,按时检验并有合格证书,车辆、船舶和机械设备不超安全负荷,不超定员,不带“病”运转。 15、各种车辆、船舶必须遵守交规,特别是限速规定,嗽叭、灯光、信号、刹车等必须完好。严禁违章停车,车未停妥禁止上下。司机在操作时,禁止与他人闲聊。 16、大船深舱(暗舱、暗道)禁止单人上、下或作业,必须有人监护,开舱后确认安全方可下舱。 17、特殊工种人员须经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取得合格证后,方可实习操作并要有正式技术人员带领。 18、船舶作业、下舱前先打开舱盖板及道门并固定住,通风半小时后,确认道门及舱盖板已固定锁住,下舱梯子完好无损,晚上照明良好,作业工人戴好防护用品后,方可下舱作业。

码头安全操作规程

福州中江化工码头有限公司 安全操作规程 目录 1、码头装卸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2、船舶靠离泊安全作业规程 3、船舶系、解缆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4、登船梯安全操作规程 5、输油臂安全操作规程

码头装卸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现场作业人员必须穿着防静电服装,在作业岗位严禁脱换服装。 2、使用不易起静电及火花的工具、照明及通讯工具。 3、使用铁质工具要注意轻拿轻放,不准敲砸、撞击。 4、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控制输油流速。 5、装卸设备要满足化工品的防火、防爆要求。 6、禁止在雷雨天进行装卸作业。 7、装卸船作业时,任何车辆不得从作业的防火区域通过。 8、作业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巡查规定,防止设备发生跑、冒、滴、漏等现象发生。 9、现场从业人员在作业中,要集中精神,认真操作,不得麻痹大意。禁止打闹与进入作业无关的场所。 10、装卸现场应配备足够的小型消防器材,并保证其技术状态良好。 11、进入码头装卸区必须空手触摸静电消除器。 12、化工船靠离码头或在码头作业时,不准烟囱冒火。 13、化工船停靠在码头时,要保持适航性,发生火灾,立即离舶。 14、船舶装卸过程中必须接好静电平衡线。 15、登船作业时,要检查登船梯子就是否安全可靠。 16、作业中要站稳扶牢,注意防滑、防坠落。开关阀门时要注意站稳扶牢、防滑、防扭伤。 17、夜间作业要注意保证照明,照明必须使用防爆灯。 18、装卸设备的安全装置要求齐全有效。

19、人员严禁在管线上行走,穿越管线要走管线间道。 20、夏季作业要注意防中暑。 21、有毒化工品作业时,必须按规定戴好防毒面具与防护眼镜,滤料失效的要及时更换。根据化工品的理化性质,穿好防护服装。 22、作业时要站在上风方向。 23、扫线过程中,要注意控制阀门,防止流速过高。 24、作业前要检查所使用的胶管有无损坏与老化,作业完毕后要及时将软管内存化工料处理干净,关紧有关阀门。 25、卸船过程中,作业人员要制止周围海域捕捞船靠近作业现场。

船舶靠、离、移泊码头安全操作规程

船舶靠、离、移泊码头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部分船舶靠、离、移泊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第一条根据昼夜24小时船舶动态、气象情况及船舶特点,由中控室负责安排船舶靠、离、移泊工作和布置相关的安全注意事项,由值班绑扎工班长具体负责落实靠、离、移泊工作(包括系解缆的工作)和相关的安全措施。 第二条绑扎工在船舶靠、离、移泊前的2 小时,按港章规定,准确设置有关信号。严禁随意搬动和改变信号的位置。当船舶进口时,负责用对讲机与船方联系,请船方报清驾驶台的位置,然后计算出指泊旗和绿灯的准确位置。 第三条在船舶靠、离、移泊前1 小时,指导员有权并且必须把驳船等影响船舶靠、离、移泊的障碍物从120%的安全挡内撤离。如船舶(驳船)不服从指挥,应及时联系港监部门予以解决。 岸桥所在位置,应根据靠泊的船型确定,要求岸桥临近驾驶台及船艏一侧的支腿离船舶驾驶台及船艏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按预靠船舶“计划位置”,岸桥避让距船首、船尾位置50 米以外;若岸桥位置不足,岸桥移不开时,不能避让即将靠岸船舶的船首、船尾位置时,要将岸桥位置移至即将靠岸船舶的“船中处”,避让开该船的船首、船尾位置30 米以外)。在靠、离、移泊时,指导员应在场,凡要移动岸桥,绑扎工应与指导员进行联系,由指导员指挥岸桥移动。在挡内的岸桥司机应在岗,并随时接受有关避让的指令。 第四条船舶定位,必须严格按照计划尺码作业,不准随意改变位置。船舶实际位置和计划位置的偏差应不超过10 英尺。需改变停泊位置,应由码头中控室根据现场情况,指令绑扎工改变位置。 第五条在靠、离、移泊作业时,严禁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缆绳操作区域。第六条绑扎工上码头现场,要严格遵守公司颁发的安全操作规程,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随时注意变化着的操作环境,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并包括以下注意事项: 1、带好安全帽,穿好救生衣,安全帽、救生衣必须生根。 2、夜间值班必须两人以上(含两人)同行。 3、工具车一律不准驶入码头前沿5m禁区内 第二部分系解缆作业

游艇码头安全管理制度

游艇码头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游艇的服务与管理,维护国家安全,促进游艇经济发展,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从事非经营性活动的游艇及其乘员航行、停泊、出入境和游艇俱乐部(游艇会)的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口岸查验机关是指派驻口岸的海事管理机构、海关、检验检疫机构、边防检查机关。 第二章检验、登记 第四条游艇在水域航行应持有有效的船舶国籍证书、船舶检验证书或者国家认可的其他适航性证明文件。 游艇应当在其检验证书或检验报告所确定的适航范围或相当的航区内航行。未持有上述检验证书或检验报告的境外游艇,可向船检机构申请核发游艇适航性证明文件或检验报告。 第五条对于持有国家认可的游艇产品认证证书和标志的进口游艇,检验时依照国家有关部门规定可免予提供图纸资料。 第六条住所不在本地的游艇所有人,依照国家有关部门规定可以在本地申请办理游艇船舶登记手续。 第三章安全保障 第七条游艇驾驶人员应持有有效的游艇操作人员适任证书,方可驾驶游艇。持有境外海事主管当局或其授权机构颁发的游艇操作人员适任证书的境外居民,依照国家有关部门规定可在海南水域短期内(7日)驾驶游艇,无需换证。 需长期在海南水域驾驶游艇的境外居民,应当依法向海事管理机构申请办理游艇操作人员适任证书。 第八条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依照国家有关部门规定对境外游艇可不实行强制引航。 第九条境外游艇可以在经主管机关批准开放的港口、游艇码头、停泊点、海上游览景区停靠,开展游览观光活动。不得在非开放的港口停靠并上下人员。 第十条在海南水域活动的游艇,应配备艇载定位识别等装置,配备的装置应当保持正常工作状态,不得擅自关闭、拆卸。 第十一条游艇在航行中临时停泊,应不妨碍其他船舶航行、停泊和作业,不得在主航道、禁航区、安全作业区及其他公布的禁止停泊水域停泊。 第十二条游艇遇险或发生水上交通事故、污染事故,游艇驾驶员及其他乘员应立即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 出入境游艇在发生水上交通事故等情况时,还应向边防检查机关报告。 第十三条游艇供受油应遵守船舶供受油作业的有关规定,落实安全措施,确保供受油设备设施良好可用。 第十四条游艇不得向水域排放油类物质、生活污水、垃圾、动植物废弃物和有毒有害物质。 第十五条游艇码头和系泊点应当制定有关安全和防治污染的管理制度,按

港口作业安全管理通则

管理制度参考范本港口作业安全管理通则a I时'间H 卜/ / 1 / 4

1.新进港员工必须接受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2.必须自觉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不 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并制止他人的违章行为。 3.凡进入装卸生产现场,包括库场、堆场建筑施工现场,或在2 米以上高处,或可能有物体堕落的地方作业,特别是进入码头前沿,必须正确戴好安全帽(安全帽必须完好)。 4.进入生产岗位,必须根据货种规定和工种要求穿戴好各种防 护用品,不准赤膊、赤脚、穿背心和拖鞋、中高跟鞋及裙子或撑伞进入生产现场工作。 5.船未靠妥码头不准上下船,上下船舶或船舱必须走专用舷梯、合格绳梯或跳板,绳梯载人最多不超过2 人,上下绳梯必须有专人监护,防止被外档船夹伤,不准攀爬跨越大轮船舷,上、下舷梯必须按顺序先上后下。 6.进入港区、库区、货场、堆场及在有禁火标志或易燃物品操 作场所严禁携带火种进入生产现场,严禁在生产现场吸烟,明火作业要按规定审批。 7.禁止在接班前10 小时以内喝酒和在当班时间喝酒 8.不准下江河?泳、捕鱼、捉蟹和擅自打捞失物等。 9.对危险区域必须在其周围布置明显的警告标志,严禁擅自拆 除 各种安全标志和防护装置,禁止使用没有安全防护装置的机械设备。 10.无关人员不准进入码头作业区,不准在码头护轮坎和护栏 木上 逗留,不准坐在码头带缆桩、接电箱和机械转动部位上休息,自行 车、电瓶车、摩托车等非生产性车辆不准驶入码头平台。 11.不准在关下、关路和不明情况的舱板上站立和作业。 12.禁止高空抛物,登高作业2 米以上必须系好安全带,将工

调度员操作规程

调度员操作规程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 nt to achieve a uni 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 nt people, so as to coord in ate acti on, reduce bli ndn 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

调度员操作规程 简介:该规程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合理化地制定计划,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明确执行目标,工作内容,执行方式,执行进度,从而使整体计划目标统一,行动协调,过程有条不紊。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1、着装整洁,持证上岗。 2、当班调度操作员是集控生产的第一指挥者,必须全面掌握车间内每台设备的运行状态,确保安全生产。 3、集控操作员必须熟练掌握选煤厂的设备工艺流程及 可能的设备流程选择,遇有突发事件能准确及时做出正确的操作,并及时下达指令,通知维护人员现场检查,处理完毕后,方可再次操作。 4、起车集控:按现场实际生产需要选择参控设备及设备 流程,同时通知现场岗位人员,然后按“预警”按钮,向现 场发出开车信号,预警时间不得少于2分钟,预警完毕后, 按“启动”按钮,最后按“执行”按钮启车。 5、在系统正常运行中,除原煤系统中213#、215#、217#、214#、216#、218#六台可选设备外,其它设备禁止在系统正常运行时做参控设备选择。

码头安全管理制度(最新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码头安全管理制度(最新版)

码头安全管理制度(最新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1.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码头安全管理内容和要求,适用于进入或靠泊码头的所有人员和船只。 2.具体内容和要求: 2.1码头消防设施齐全完整,灭火器、黄砂、太平斧等放在指定的地方。 2.2配有质量符合要求,足够数量的救生器材,并放在指定的地方。 2.3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码头,参观人员须佩戴参观证。 2.4酗酒者、神智不清者严禁进码头。 2.5进入码头必须戴安全帽。 2.6码头上应配有足够的照明,确保光线充足。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的危险品。 2.7码头上的栏杆、围栏等符合要求完好无损。 2.8码头引桥上有车辆限速5公里的明显标志;任何车辆进码头必

须限速行驶,且有通行证。 2.9未经过上级部门批准,外来船只不准停靠码头。 2.10煤船、油船靠泊、离泊必须得到调度员通知方可执行。在风力大于9级,浪高大于1.2m时,船舶必须离开码头。 2.11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水手作业、临水作业必须穿好救生衣。 2.12煤船靠泊后,船、岸之间铺设的沿梯、跳板可靠牢固,且下面设有安全网,并符合安全要求。 2.13油船靠泊必须可靠接地,消防器具到现场,并完好可用。 2.14卸油期间厂消防队员必须到现场,油轮不能熄火。 2.15卸油时,禁止电瓶车进入码头卸油区及其它船只靠近油船。其它车辆(包括电瓶车)和无关人员禁止进入警戒线内。 2.16卸油期间,作业区严禁动火。 2.17综合码头应有明显的承重标记。码头的荷重件不得超过承重允许负荷。 2.18缆桩及其周围禁止人员休息和逗留。护轮槛不得坐人或站立。任何人不得越过综合码头安全链区域。 2.19码头引桥下船舶不得穿行,引桥桩禁止系缆绳。

港区车船加油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模板

工作行为规范系列 港区车船加油作业安全操 作规程 (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36479港区车船加油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Safe operation rules for vehicle and ship refueling operations in the port area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一、根据相关资料提供黄骅港口船舶靠泊信息,作业车停靠至码头,作业人员根据船方大副提供的油类存储量、物理状态,公司作出油品注油计划,与船方大副达成协议,并询问大副在加油过程中应注意什么问题,存在什么安全隐患,及时排查。 二、作业前的工作准备。 1、作业人员必须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严格遵守防爆防静电规定,上岗须按规定着装。 2、爆炸危险区域严禁使用非防爆器具作业。 3、指导人员开会提出作业中应注意的问题。 三、作业时需注意以下几点: 1、准备工作

(1)送油罐车进港后,现场安全监察员立即检查油罐车安全设施是否齐全有效,引导罐车至计量场地。 (2)连接静电接地线,按规定备好消防器材,将油罐静置15min经计量后准备接卸。 2、加油作业 (1)通过液位计或人工计量检测确认加油油罐的空容量,防止跑、冒油事故的发生。 (2)按工艺流程要求连接卸油管,做到接头结合紧密,卸油管自然弯曲。 (3)加油员缓慢开启罐车卸油阀,现场安全监察员集中监视、观察卸油管线、相关闸阀、过滤器等设备的运行情况,随时准备处理可能发生的问题。同时,罐车司机不得远离现场。 (4)加油员加油时要精神集中,严防油品洒冒。 (5)加油作业中,如遇有暴雨、雷电时应暂时停止作业。 (6)卸油完毕,现场安全监察员登上罐车确认油品卸净。关好闸阀,拆卸卸油管,盖严罐口处的卸油帽,收回静电导线。

码头安全操作规程完整

中江化工码头 安全操作规程目录 1.码头装卸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2.船舶靠离泊安全作业规程 3.船舶系、解缆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4.登船梯安全操作规程 5.输油臂安全操作规程

码头装卸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现场作业人员必须穿着防静电服装,在作业岗位严禁脱换服装。 2、使用不易起静电及火花的工具、照明及通讯工具。 3、使用铁质工具要注意轻拿轻放,不准敲砸、撞击。 4、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控制输油流速。 5、装卸设备要满足化工品的防火、防爆要求。 6、禁止在雷雨天进行装卸作业。 7、装卸船作业时,任何车辆不得从作业的防火区域通过。 8、作业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巡查规定,防止设备发生跑、冒、滴、漏等现象发生。 9、现场从业人员在作业中,要集中精神,认真操作,不得麻痹大意。禁止打闹和进入作业无关的场所。 10、装卸现场应配备足够的小型消防器材,并保证其技术状态良好。 11、进入码头装卸区必须空手触摸静电消除器。 12、化工船靠离码头或在码头作业时,不准烟囱冒火。 13、化工船停靠在码头时,要保持适航性,发生火灾,立即离舶。 14、船舶装卸过程中必须接好静电平衡线。 15、登船作业时,要检查登船梯子是否安全可靠。 16、作业中要站稳扶牢,注意防滑、防坠落。开关阀门时要注意站稳扶牢、防滑、防扭伤。 17、夜间作业要注意保证照明,照明必须使用防爆灯。 18、装卸设备的安全装置要求齐全有效。

19、人员严禁在管线上行走,穿越管线要走管线间道。 20、夏季作业要注意防中暑。 21、有毒化工品作业时,必须按规定戴好防毒面具和防护眼镜,滤料失效的要及时更换。根据化工品的理化性质,穿好防护服装。 22、作业时要站在上风方向。 23、扫线过程中,要注意控制阀门,防止流速过高。 24、作业前要检查所使用的胶管有无损坏和老化,作业完毕后要及时将软管存化工料处理干净,关紧有关阀门。 25、卸船过程中,作业人员要制止周围海域捕捞船靠近作业现场。

调度员(集控员)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正式版)

调度员(集控员)安全技术操 作规程 (完整正式规范) 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调度员(集控员)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开车前准备: 1、熟悉全厂工艺流程, 主要机电设备的性能、技术特征、工作状况、掌握本厂常见故障处理程序。 2、熟悉并掌握生产计划和产品指标要求。 3、根据生产情况确定工艺流程。 4、开车前, 要先了解设备的检修情况、仓位、水位、介质是否满足开车条件, 各岗位司机的在岗及准备情况, 确认一切准备工作就序, 具备起车条件时, 方可操作启车。 二、操作程序: 1、正常启车时, 由集控按程序启车, 做到先确认后操作, 随时注意屏幕上各种参数显示是否正常, 注意观察和监听有无报警及起车进展情况, 直到完全正 常运转。 2、起车过程中, 如有异常情况, 根据报警的级别, 采用不同的处理方式。 3、正常运转后, 调度人员必须密切观察掌握运行情况, 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根据原煤及商品煤, 设备运行情况, 及时调整工艺参数、完成生产计划, 确保安

全生产。 4、负责对全厂安全生产进行统一调度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 发现重大事故隐患立即停车, 并采取果断措施, 防止事故扩大, 同时向厂值班人员和厂领导汇报, 并详细记录。 三、停车: 1、停车前, 根据生产情况, 选择工艺流程, 正常时按程序停车。 2、需就地开停车时, 要与各岗位联系好, 把相应的系统切换至“就地”位置, 并发出起停车信号, 按“逆煤流”开车, “顺煤流”停车的原则进行。系统就地状态下严禁带煤。 3、不生产时, 所有系统均为“零位”, 需检修设备时, 相应系统处于“就地”方式。 4、严格执行《停送电管理制度》等各种安全管理制度, 认真做好各项报表、记录工作, 严格服从矿井调度中心指挥。 5、做好当班工作记录;搞好调度室的环境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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