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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职业危害防治措施

煤矿职业危害防治措施
煤矿职业危害防治措施

xxxxxxxxx煤炭责任有限公司

200万吨/年矿井

职业危害防治措施

编制单位:

编制人:

编制日期:年月日

审批

通防部年月日通风副总年月日总工年月日

意见

职业危害防治措施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煤矿安全规程》,搞好职工劳动保护,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因素所带来的职业病危害,预防职业病的发生,保护职工安全与健康,经矿研究特制定职业危害防治措施:

一、职业性健康检查措施

1、上岗前职业性健康检查:对准备从事有害作业和对健康有特殊要求作业的劳动者及已就业调换到新的有害作业岗位的工人进行健康检查,及时发现职业禁忌症,受检率达100%。

2、定期职业卫生健康检查:对从事粉尘作业的井下、井上(煤气站、煤厂、电厂的皮带运输工、电气焊工等)接尘工人及原从事采掘四年、井下辅助工满八年、现已脱离粉尘作业的在职、退休工人每四年检查一次,受检率达90%。

3、对接触噪声(电钻、破碎机、机床、汽机、鼓风机等)、振动(风钻、电钻等)和化学性有害因素(放炮工、采、掘工,煤气站、锅炉工、电气焊等)的劳动者每年检查一次,受检率达100%。

4、对脱离粉尘作业及其它有毒有害作业的工人要进行离岗前健康检查,受检率达100%。

5、单位为劳动者建立职业性健康监护档案,用于记录劳动者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职业病健康检查结果和职业病诊疗等个人健康资料。

6、职防所健康监护科要及时将健康检查结果通知用人单位及劳动者本人。

二、放射防护管理措施

1、从事放射工作的必须办理《射线装置许可证》,并按规定复核。

2、放射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健康检查,符合放射工作职业要求的方可上岗;上岗后每1-2年进行一次健康查体。就业前、后体检结果由体检单位如实记录在个人健康档案中。

3、放射工作人员要执行《放射工作人员证》制度,《放射工作人员证》每年复核一次,五年换发一次。

4、从事放射作业的人员必须接受个人剂量监测,建立个人剂量档案。

5、放射工作人员按规定接受上岗前和定期的放射防护知识培训。

6、对放射防护设施每年检测一次,自觉接受上级卫生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7、公司职防所负责公司内的放射卫生管理工作。

三、职工健康教育措施

1、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板报等形式宣传有关劳动卫生及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

2、单位领导及有关人员应定期学习劳动卫生及职业病防治政策、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卫生知识水平。依法组织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3、新工人上岗前应接受4-8学时劳动卫生知识培训,在职职工每年接受4小时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4、按上级卫生主管部门要求积极参加各类人员劳动卫生知识培训班。

5、单位建立职工健康教育档案,记录劳动者学习、培训情况。

四、急性职业危害管理措施

1、单位成立相应的急性职业中毒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的急性中毒抢救工作。

2、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在其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3、易发生急性职业危害事故的作业场所,应当设置警示标示,配备有效的应急防范设备和救护用品,对应急防范设备和救护用品应当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

4、发生急性职业中毒应立即报告医院,并组织自救、互救,必要时送专科医院救治。

5、急性职业危害发生后,应在12小时内报公司职防所,职防所接报告后及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调查处理。

《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学习签字表

组织人:传达人:年月日

姓名签字姓名签字姓名签字姓名签字

煤矿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煤矿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 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煤矿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示范文本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1目的 1.1为了控制、预防和消灭我矿职业病危害,保护员工 身体健康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本矿各单位。 2 术语和定义 2.1 职业病:是指劳动者在工作及其他职业活动中,因 接触职业危害因素而引起的,并列入国家规定的职业病范 围的疾病。 2.2 职业禁忌症:是从事特定职业或接触特定职业危害 因素时,比一般职业人群更易遭受职业危害和易患职业 病,或者可能导致原有疾病病情加重。或者从事作业过程 中,可能导致对他人健康构成危险的特殊生理或病理状

态。 3 职责 3.1 工会负责对职业病防治实行民主管理和群众监督。 3.2 安全管理科负责对职业危害因素的辨识、评价、制定防治职业危害的措施。 3.3 人力资源科负责对职业病患者调换工作岗位、安排休养,并负责职业病患者统计、报告、档案管理工作。 3.4 教育培训科负责全矿员工的职业病防治宣传、培训工作。 3.5 各单位负责职业病防治措施的实施,对职业病设备经常检查、维护和定期检测保持正常运转。并按规定发放给员工符合质量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品。 3.6 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应严格遵守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和职业卫生操作规程。并享有职业病预防、保健、治疗、康复的权利。

某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编号:SM-ZD-46230 某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责 任制度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某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的水平,切实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五条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是从组织上、制度上落实“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使各级领导、各职能单位、各生产单位和职工明确职业病防治的责任,做到层层有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好职业病防治,促进生产可持续发展。 二、本制度规定从矿领导到各单位在职业病防治的职责范围,凡本矿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以本制度追究责任。 三、为保证本制度的有效执行,今后凡有行政体制变动,均以本制度规定的职责范围,对照落实相应的职能单位和责任人。 各单位和人员的职责 (一)、矿长的职责

煤矿职业危害防治计划及措施(通用版)

煤矿职业危害防治计划及措施 (通用版) Security technology is an industry that uses security technology to provide security services to society. Systematic design, service and management.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484

煤矿职业危害防治计划及措施(通用版) 一、目的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确保广大职工的身体健康及合法权益,促进煤矿各项工作的可持续发展,我矿制定了2011年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计划,为职业危害防治的各项工作做好充分的准备。 二、目标 我矿将对职业卫生管理与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的原则,积极落实我矿的职业病防治工作。2013年我矿将集中防止突发性重大职业危害事故发生,并能在职业危害危害事故发生后进行有效控制和处理,减轻事故造成的损害和防止事故恶化,最大限度降低事故损失和人身

伤害。09年煤矿职业病防治目标如下: 1、尘、毒作业点达标率每年提高2%~5%,力争在2013年底达到98%; 2.基本杜绝急性职业中毒和高温中暑; 3.累计新发慢性苯中毒病人为0; 4.噪声性耳聋的发病率控制为0; 5.累计新发慢性一氧化碳中毒病人为0。 三、工作措施 (一)认真贯彻《职业病防治法》。明确各级领导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应承担的责任,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和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的原则,通过开展职业危害因素辨识评价、控制活动,使煤矿职业病防治工作走上法治化、规范化和科学化轨道。 (二)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体职工职业病防治的意识。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劳动卫生宣教活动,充分利用广播、标语、宣传报等各种宣传舆论工具,大力宣传《职业病防治法》,分层次、有计划、有重点地对各单位的第一责任人、管理人员和接触有害因素人员3

煤矿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危害后果、防范措施

煤矿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危害后果、防范措施煤矿生产中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主要有: 粉尘、有毒有害气体、噪声与振动,以及某些深度井工煤矿的硐室温度高、湿度大等不良的气象条件。 职业病危害后果主要有: 1、生产性粉尘煤矿生产中,采煤、掘进、支护、提升运输、巷道维修等生产环节均产尘。可引起矿工尘肺病。 2、有害气体由于井下放炮、煤氧化、煤中放出等,存在甲烷(CH4)、一氧化碳(CO)、二氧化碳(CO2)、二氧化氮(NO2)、硫化氢(H2S)、二氧化硫(SO2)、氨气(NH3)等气体。使人中毒受伤或死亡。 3、生产性噪声和振动煤矿噪声主要来源于井下机械化生产。如风钻和局扇,这两样东西的噪声和振动特别大。使人听力下降、甚至耳聋等。 4、不良气候条件煤矿井下气温高、湿度大,不同地点风速大小不等和温差大等。如长期在潮湿环境下工作的人易患风湿关节炎等。 职业病危害防范措施主要有: 1、粉尘防护措施:1.加设喷雾洒水降尘设施。 2.以及湿式打眼和水炮泥的使用。 3.加强个人防护的用具。 4.分配合理的风量。

2、有害物质气体防护措施有: ①消除毒物。煤矿井下的有毒气体主要来源于炮烟和煤氧化、火灾等。因为很多有毒气体是易溶于水的,通过加强通风和喷雾洒水排除和降低有毒气体含量,净化空气,是消除毒物危害的最根本、最有效的措施。 ②加强个人防护。炮后烟未散去或作业现场空气质量太差时,不要急着进入工作面,待烟散尽、现场空气质量好转时再进入工作面,还应用好防护服、防护面具、防尘口罩、自救器等。 3、噪声和振动防护措施有: 噪音危害预防控制。吸声,消音,隔音,隔振,卫生保健措施。(1)控制噪声传播。隔声:用吸声材料、吸声结构和隔声装置将噪声源封闭,防止噪声传播。 (2)采用合理的防护措施。利用耳塞防护。合适的耳塞隔声效果可达30—40dB(A),对高频噪声的阻隔效果较好。 (3)合理安排劳动制度。工作时间穿插休息时间,休息时间离开噪声环境,限制噪声工作时间,可减轻噪声对人体的危害。 4、高温危害防护措施有: 合理布置热源,隔热,加强通风换气,加强个体防护。 (1)通风降温。加大风速排除热量。 (2)喷雾洒水降温。在工作面喷雾洒水既可以降温又可以降

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汇编

编制单位:纳雍县勺窝乡小龙井煤矿安委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

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的水平,切实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职业健康与安全,实现矿所确定的职业健康安全目标,促进企业的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五条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围本矿各单位 第三条术语定义 1、职业病:是指企业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2、职业病危害:是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 3、职业禁忌症:是指企业员工从事特定职业、接触特定职业病危害,在从事作业过程中诱发可能导致对他人生命健康构成危害的疾病,及个人特殊生理和病理状态。 4、有害作业:是指在生产环境和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影响健康的因素(包括物理因素、化学因素、生物因素等)。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四条组织机构与责任 设立职业健康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矿长全面负责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主管副

矿长根据负责监护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负责组织实施职业健康管理与职业危害防治工作。 职业病防治组织机构具体组织实施各项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具体职责: 1.组织制定(修订)职业危害防治制度和操作规程,并督促贯彻执行。 2.根据矿机构设臵,明确各部门、人员职责。 3.制定矿年度职业危害防治计划与方案,并组织具体实施,保证经费的落实和使用。 4.直接领导矿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建立矿职业健康管理台帐和档案。 5.组织对矿干部、职工进行职业危害防治法规、职业危害防治知识培训与宣传教育。对在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中有贡献的进行表扬、奖励,对违章者、不履行职责者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 6.定期检查矿和各部门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开展情况,对查出的问题及时研究,制定整改措施,落实部门按期解决。 7.定期听取各单位、职业健康管理人员、职工关于职业危害防治有关情况的汇报,及时采取措施。 8.对矿发生职业危害事故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报告,并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和处理,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9.对矿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负直接责任。 10.各级职业健康管理工作职责见第三章。

煤矿职业病防治计划及实施方案

煤矿职业病防治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 为了搞好我矿职业病防治工作,促进我矿的经济发展,使生产作业环境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要求,降低职工患职业病的风险,保护职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特制定 XXXX煤矿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一、职业病防治工作内容 1、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 严格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第五条“用人单位(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对本单位产生韵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的规定,制定由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总负责,部门分工负责和岗位各负其责的责任体系和责任保证制度。同时要注意处理好以下问题: (1) 要根据《职业病防治》的立法宗旨,正确处理职业病防治责任制与经济责任制的关系,以保护劳动者健康及相关权益为目标,落实职业病防治工作管理人员、工作人员的责、权、禾力戒形式主义。 (2) 以责定权,以控制效果定奖,体现奖优罚劣的原则。落实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用人单位可以采取适当的经济手段,同职业病防治管理人员、工作人员的经济利益挂钩,但不能像经济责任制那样,把依据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制定的职业病防治目标分解或者 压在劳动者身上。

(3) 无论是集体责任制,还是个人责任制都要根据职业病防治目标与计划,明确职责范围、基本任务、工作标准、实施程序、协作要求和奖罚办法等内容。 (4) 指标分解和考核要有针对性,抓住影响职业病防治控制效果 的关键,达到责任指标化、考核数据化、分配差额化(即职业病防治工作绩效的大小与奖惩挂钩)。 2、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确保劳动者依法享受工伤社会保险。 按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如实上报本单位的人数、工资总额、缴费情况以及财务会计帐册等有关情况,按时缴纳工伤社会保险金,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作好工伤社会保险工作,使在本厂职业活动中所发生的工伤、职业病以及因此而死亡,造成劳动者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劳动者或其家属能够从社会得到必要的物质补偿和服务的社会保障,保证劳动者或其家属的基本生活,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医疗救治和康复服务等。 3、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三条的规定积极做好工作场所的卫生防护工作,使工作场所符合下列职业卫生要求: (1) 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难; (2) 有与职业病危害防护相适应的设施; (3) 生产布局合理,符合有害与无害作业分开的原则; (4) 有配套的更衣间、洗浴间等卫生设施; (5) 设备、工具、用具等设施符合保护劳动者生理、心理健康的 要求;

非煤矿山职业病危害与对策

编号:SM-ZD-60437 非煤矿山职业病危害与对 策 Organize enterprise safety management planning, guidance, inspection and decision-making, ensure the safety status, and unify the overall plan objectives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非煤矿山职业病危害与对策 简介:该安全管理资料适用于安全管理工作中组织实施企业安全管理规划、指导、检查和决策等事项,保证生产中的人、物、环境因素处于最佳安全状态,从而使整体计划目标统一,行动协调,过程有条不紊。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矿山是一个特殊的行业,具有现场环境复杂,受自然条件制约,生产条件变化、不安全因素多等特点。在矿山生产建设过程中,粉尘、有毒有害气体、水、火、工业外伤等严重威胁着安全生产,其职业病危害也十分严重。据统计,20xx 年全国共报告尘肺病例12248例,约有71.7%发生在矿山。职业病已经成为严重损害广大矿山企业职工生命安全、阻碍矿山行业健康发展、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我们结合实际工作和有关资料,就非煤矿山中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防治措施做简要介绍,供广大同行和矿山企业有关人员在实际工作中参考。 1 非煤矿山中存在的粉尘类职业危害和防制措施 1.1 非煤矿山中存在的粉尘类职业危害①矽肺(游离二氧化硅含量超过10%的无机性粉尘),可能导致接触人员产

煤矿职业危害防治

理论(实验)教案登记表 注:此表为归档教案首页,后附具体教案

课时授课计划(教案) 课题 煤矿职业危害防治 教学目的与要求 通过讲课使听课学员了解和掌握在我们的职业活动中常见的职业危害因素有哪些?能够引起哪些职业病?怎样进行预防和控制。 教学重点与难点 重点是讲职业有害因素的主要,种类、危害及引起的职业病类型和粉尘与控制。 教学环节: 1、组织教学:清点人数,准备教学。 2、提问考评;职业危害因素会给从业人员带来什么职业病。 3、新课导入:职业危害主要是指因职业有害因素对从业人员健康的危害。有害因素的作用如果达到一定程度并持续一定的时间,就会引发职业病。 4、新课讲授 教学过程 常见职业危害因素与预防 职业危害因素是指职业活动中存在的不良因素,这些职业危害因素给从业人员带来各种职业病。 煤矿个体防护用品 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包括生产过程、劳动过程和生产环境三个方面,职业有害因素也产生在相应的过程和环境中。职业危害主要是指因职业有害因素对从业人员健康的危害。有害因素的作用如果达到一定程度并持续一定的时间,就会引发职业病。 一、职业有害因素的主要种类 职业有害因素是指职业活动中存在的不良因素,既包括生产过程中存在的有害因素,也包括劳动过程和生产环境中的有害因素。 1、生产过程中的有害因素

(1)化学因素 (2)物理因素 (3)生物因素 2、劳动过程中的有害因素 (1)劳动组织和劳动制度的不合理 (2)劳动中紧张度过高 (3)劳动强度过大或劳动安排不当 (4)不良工作体位 3、生产环境中的有害因素 (1)生产场所设计或安装不符合卫生要求或卫生标准。 (2)车间布局不合理 (3)通风 (4)照明 (5)防尘、防毒、防暑降温 (6)安全防护 二、职业性有害因素的危害 1、出现职业特征 有害因素引起身体的外表改变,称为职业特征 2、抗病能力下降 表现为患病率增高和病情加重 3、引发职业病 有害因素的作用如果达到一定程度,持续一定时间,在防护不好的情况下,将造成特定功能和器质性病理改变,引发职业病,并且可能在不同程度上影响人的劳动能力。 三、职业病的种类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从业人员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1、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共19种)包括;矽肺、煤工尘肺、碳黑尘肺、石墨尘肺、石棉肺、滑石尘肺、水泥尘肺、云母尘肺、陶工尘肺、铝尘肺、电焊工尘肺、铸工尘肺、根据《尘肺病的诊断标准》和《尘肺病理诊断标准》可以诊断的其他尘肺等19种。 2、职业性皮肤病(共 9种)包括;接触性皮炎、光敏性皮炎、电光性皮炎、黑变病、痤疮、溃疡、化学性皮肤灼伤、根据《职业性皮肤病诊断标准(总则)》可以诊断的其他职业皮肤病等9种。 3、职业性眼病(共 3种)包括;化学性眼部灼伤、电光性眼炎、职业性白内障(含放射性白内障、三硝基甲苯白内障)3种。

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25154

沁源明鑫煤矿有限公司 煤矿生产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及职业病 防护措施 一、职业危害、煤矿职业危害 (一)职业危害 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因接触职业危害因素而对劳动者和劳动能力的侵害,称为职业危害。 职业危害分为三类: 1、生产过程中的职业危害 2、劳动组织中的职业危害 3、作业环境的职业危害 (二)煤矿职业危害 煤矿主要职业危害是生产性粉尘、有害气体、生产性噪声和振动,不良气候条件和放射性物质等。 1、生产性粉尘 煤矿生产中,采煤、掘进、支护、提升运输、巷道维修等生产环节均产尘。可引起矿工尘肺病。 2、有害气体 由于井下放炮、煤氧化、煤中放出等,存在甲烷、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二氧化氮、硫化氢、二氧化硫、氨气等气

体,使人中毒受伤或死亡。 3、生产性噪声和振动 煤矿噪声主要来源于井下机械化生产。如风钻和局扇,这两样东西的噪声和振动特别大。使人听力下降,甚至耳聋等。 4、不良气候条件 煤矿井下气温高、湿度大,不同地点风速大小不等和温差大等,如长期在潮湿的环境下工作的人易患风湿关节炎等。 5、放射性物质 井下的氨气及其他气体,对矿工的健康有一定的影响。此外,劳动强度大,作业姿势不良也是煤矿井下的特点,易造成矿工腰腿疼和各种外伤等。 二、职业病、煤矿主要职业病、职业禁忌症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气体,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但在法律上讲,职业病是指职工因受职业危害的影响引起的,由国家指定的医疗机构确诊的疾病。《职业病防治法》对职业病的诊断、报告等做了明确规定。 煤矿职业病主要是尘肺病,噪声引起的听力下降或耳聋,振动引起的疾患和高温引起的疾患等。 1、尘肺病

新版煤矿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doc

2012新版煤矿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2)1目录 一、职业卫生目标管理制度(2) 二、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3) 十五、职业危害作业场所工作时间制度(30) 一、职业卫生目标管理制度 1、目标: 加强职业卫生管理,有效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障员工健康。 2、目标分解: (1)针对职业危害的各种影响因素,将其分解到不同职能部门进行监测和管理,各部门制定并落实本单位职业危害防治规划措施和管理制度,将考核目标层层分解落实,做到指标分解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 (2)各单位分别将职业危害因素的各项考核结果进行汇总,报办公会讨论进行奖罚。 (3)目标管理强调以目标为中心,通过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目标分解过程,充分发挥自我管理、自我控制和自我激励的作用,实现企业职业卫生的良性循环和整体目标。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二、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加强对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危害防治的水平,切实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五条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矿领导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责任 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落实各级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 2、设置与企业规模相适应的职业危害管理机构,配备专业(兼)职职业危害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 3、每年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本矿职业病防治工作规划和落实情况,主动听取职工对本矿职业卫生工作的意见,并责成有关部门及时解决提出的建议和要求。 4、每季召开一次职业健康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工作汇报,研究和制订年度职业危害防治计划与方案,落实职业危害防治所需经费,督促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5、根据“三同时”原则,企业新、改、扩建或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危害因素的,应由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方可进行建设,切实做到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6、亲自参加本矿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和分析,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二、管理机构与职责

煤矿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

各有关部门: 职业危害防治制度安监处已拿出基本框架,请各部门将和本部门有关的制度进行审阅,不符的地方请修改(修改部位用红字),请在9月23日前修改完毕,发给安监处汪洲洋、赵尊华。 安监处 二0一一年九月二十日 大明煤矿职业危害防治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第一部分、大明煤矿职业危害防治组织机构 1、大明煤矿职业危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矿长 副组长:总工程师、经营副矿长、生产副矿长、机电副矿长、安监处长、通风副总、工会主席 成员:保安区、通风队、后勤科保健站、科研、安监处、生产科、机电科、调度室、人力资源科、财务科、供应科、培训中心和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2、大明煤矿职业危害防治管理机构 组长:宋伟林 副组长:闫永发高飞杰苗亚臣潘润禄方德勇李继民

成员:张晓刚陈海江魏强汪洲洋陈刚王登义左辉贾连贵岳中才胡刚韩春晓张树宏周明辉秦亚东 曹小明王选民齐鹏 第二部分、大明煤矿职业危害防治制度 一、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职业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加强对职业危害的管理,提高职业危害防治水平,保障职工作业安全与身心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印发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试行)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经矿研究决定,制度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1、职业危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和管理机构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危害防治法律法规和标准,负责制定职业危害防治规划、年度计划并督促执行;负责机构设置、职责分工、经费落实等工作。 (2)组织制订(修改)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3)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对职业危害场所进行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有权责令隐患单位限期改正,对拒不整改的有权进行处罚。 (4)负责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的申报工作和职业危害及体检结果的告知工作。 (5)组织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建立职业危害防治工作档案和接触有害场所作业人员的健康监护档案。

煤矿职业危害防治(免费)

职业危害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一、职业病防治计划 为了搞好##职业病防治工作,促进本公司的经济发展,使生产作业环境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要求,保护职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经###年#月#日工作会研究,制定本单位###年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一)职业病防治工作内容 1、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 格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第五条“用人单位(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的规定,制定由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总负责,部门分工负责和岗位各负其责的责任体系和责任保证制度。 2、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确保劳动者依法享受工伤社会保险。 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如实上报本单位的人数、工资总额、缴费情况以及财务会计帐册等有关情况,按时缴纳工伤社会保险金,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作好工伤社会保险工作,使在本公司职业活动中所发生的工伤、职业病以及因此而死亡,造成劳动者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劳动者或其家属能够从社会得到必要的物质补偿和服务的社会保障,保证劳动者或其家属的基本生活,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医疗救治和康复服务等。 3、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三条的规定积极做好工作场所的卫生防护工作,使工作场所符合下列职业卫生要求:

(1)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难; (2)有与职业病危害防护相适应的设施; (3)生产布局合理,符合有害与无害作业分开的原则; (4)有配套的更衣间、洗浴间、孕妇休息间等卫生设施; (5)设备、工具、用具等设施符合保护劳动者生理、心理健康的要求; (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关于保护劳动者健康的其他要求。 4、职业病危害项目的申报 建立在识别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基础上,即根据《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规定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进行申报,按照《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的规定,填报好各种申报表。 5、本单位的建设项目(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引进项目)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并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 6、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九条规定的内容,建立或完善职业卫生防治管理措施: (1)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2)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3)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4)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内容有:##职工人数、男女职工人数、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男女人数、患各种职业病人数;##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数、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点数、各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

2018年煤矿职业病防治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

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为了搞好我矿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使生产作业环境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要求,保护职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我矿2018 年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一、目标 1、减少或避免职业病例发生; 2、新工人或变更工种时告知职业危害; 3、作业场所设置警示标识; 4、按期进行全员职业卫生培训; 5、按期进行全员职业健康体检; 6、按期进行职业危害申报; 7、按期进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二、指标 1、新增职业病例为零; 2、职业危害告知率达到100%; 3、作业场所警示标识设置率达到95%以上; 4、企业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及上岗前、在岗期间的从业人员,职业卫生培训率达到95%; 5、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率达到100%,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率达95%,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率达到100%;

6、职业危害申报率达到100%; 7、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粉尘、噪音、有害气体等检测率达 到90%以上; 三、进度安排 1、设置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 责本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 2、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3、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 4、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检测评价制度; 5、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职业病危害公告告知和工作场所危害警示标识; (1)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 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2)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3)引进新的生产设备时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设备性能、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安全操作和维护注意事项、职业病防护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7、职业危害告知 我单位在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会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种类及其后果、职业危害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绝不隐

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制度汇编

职业病危害防治制度汇编

兴文县万寿镇兴龙煤矿 二零一八年一月 目录 一、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2) 二、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 (9) 三、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 (12) 四、职业病危害防治宣传、教育和培训制度 (14) 五、职业病防护设施管理制度 (18) 六、职业病个体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20) 七、职业病危害日常监测及检测、评价管理制度 (22) 八、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 (25) 九、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 (28) 十、职业病诊断、鉴定及报告制度 (32) 十一、职业病危害防治经费保障及使用管理制度 (34) 十二、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制度 (36)

十三、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管理制度 (38) 十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业危害防治制度... 一、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职业病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加强对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的管理,进一步强化措施,落实责任,提高矿井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水平,切实保障劳动者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等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规定了从矿井领导到各职能科室以及生产单位在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中的职责,明确了职业病危害防治的责任,做到层层有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凡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的生产单位,将以本制度追究其责任。 二、为保证本制度的有效执行,今后凡有人事、体制变动,均以本制度规定的职责围,对照落实相应的职能部门和责任人。 三、各单位和人员的职责 (一)领导小组的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病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落实各级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身体健康与职业安全,煤矿主要负责人对本矿职业卫生工作全面负责,是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2、按照有关规定,设置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及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 3、定期研究、总结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计划和落实情况,主动听取职工对职业卫生工作的意见,并责成职业危害防治办公室等部门及时处理和解决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和意见。 4、定期召开职业卫生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工作汇报,审核职业病危害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5、组织建立、健全矿井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制度体系。 6、监督矿井的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及时消除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 7、保障职业病危害防治的资金投入。 8、组织建立并实施矿井的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和预案。 (二)职业危害防治办公室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职业卫生法律法规及上级文件精神,负责矿井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工作。 2、组织制订(修改)职业危害管理制度和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并督促执行。

煤矿职业危害防治措施

源兴煤矿职业危害防治措施 为保证安全生产,防止职业病的发生,保护员工(劳动者)的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有关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我矿的实际情况,特制定职业危害防治措施。 一、职业危害因素、职业病 1、职业危害因素,是指在生产劳动或者其他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危害劳动者身体健康的物理性、化学性、生物性各种有害因素的总称。本企业主要职业危害来自露天作业环境中的紫外线照射和寒冷天气对人体的伤害,人孔内的有毒、有害气体等。 2、职业病,本企业是指施工作业人员在紫外线照射、人体内的有毒、有害气体等有害因素产生职业危害因素引起的疾病。 二、防治方针 职业病的防治工作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各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三、职业危害防治领导机构 为加强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我矿成立职业危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矿长 副组长:总工程师、安全副矿长 成员:安监科、技术科、通防科、机运科负责人。 职业危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矿的职业卫生工作,下设

办公室在安监科,由安监科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日常事务。 1、组长职责 为煤矿职业卫生管理负责人。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落实各级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 每年报告煤矿职业病防治工作规划和落实情况,主动听取职工对本企业职业卫生工作的意见,并责成有关部门及时解决提出的合理建议和正当要求。 2、副组长职责 在组长的领导下,根据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的规定,在企业中具体组织实施各项职业病防治工作。组织制订(修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并督促执行。 根据机构设置,明确各部门、人员职责。 制订企业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并组织具体实施,保证经费的落实和使用。 3、安监科人员职责 协助领导小组开展职业卫生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法规和标准,汇总和审查各项技术措施、计划,并且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组织对职工进行职业卫生培训教育,总结推广职业卫生管理先进经验。 组织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检查档案。 组织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日常监测,登记、上报、建档。

煤矿职业卫生管理制度58471

煤矿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第一节职业卫生责任制 为更好地贯彻实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加强职业卫生管理,有效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推动煤矿安全生产特制定如下职业卫生责任制度: 一、成立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 由矿长任组长;安全生产副矿长副组长;成员由劳动人事、安全、生产、技术、通防、企管、供应、财务、工会、医院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要负责职业卫生日常事务和工作指导、协调,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科。 二、管理职责 职业卫生工作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相关部门相互协作,分工负责。各部门主要管理职责如下: 1、领导小组办公室: ①主要负责对各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参与职业卫生检查、监督和考核。 ②具体负责组织召开职业卫生会议,对职业卫生工作进行定期检查、考核与奖励及相关制度的制定与实施,并定期上报有关资料。 ③负责制定和完善职业卫生与健康管理责任制度、管理办公

会议制度、目标管理制度、管理考核奖罚制度。 2、安监站: ①主要负责监督检查职业卫生、安全健康相关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 ②负责职业危害事故隐患排查、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及对职业卫生危害事故和有关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 ③做好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有毒有害等因素的监测评价和资料的档案建立。 ④负责制定及完善职业危害事故隐患排查制度、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制度、职业危害监督检查制度。 ⑤参与对职业卫生工作进行定期检查、考核、奖罚和相关制度的实施。 3、人力资源科: ①负责组织煤矿作业场所接尘作业人员、有毒有害场所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的教育培训工作,职业危害个人防护用品发放和使用管理。 ②依据健康监护的资料和劳动者的申请履行职业病的诊断与认定工作中的相关职责。对被诊断为职业病的人员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和岗位调换。及时向地方政府劳动保障部门提出职业病待遇的认定。 ③对劳动者上岗前、更换岗位时履行职业危害告知义务,制定职业卫生培训计划,并建立相关培训档案。

煤矿职业危害防治措施(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煤矿职业危害防治措施 (正式) Deploy The Objectives, Requirements And Methods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2030-78 煤矿职业危害防治措施(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进行具体、周密的部署,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为保证安全生产,防止职业病的发生,保护员工(劳动者)的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有关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我矿的实际情况,特制定职业危害防治措施。 一、职业危害因素、职业病 1、职业危害因素,是指在生产劳动或者其他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危害劳动者身体健康的物理性、化学性、生物性各种有害因素的总称。本企业主要职业危害来自露天作业环境中的紫外线照射和寒冷天气对人体的伤害,人孔内的有毒、有害气体等。 2、职业病,本企业是指施工作业人员在紫外线照射、人体内的有毒、有害气体等有害因素产生职业危害因素引起的疾病。 二、防治方针

职业病的防治工作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各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三、职业危害防治领导机构 为加强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我矿成立职业危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矿长)魏建庄 副组长:(技术负责人)董跃秦 (安全副矿长)董跃秦 成员:安全科全体人员、生技科全体人员、机电科全体人员。 职业危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矿的职业卫生工作,下设办公室在技术科,由高文灿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日常事务。 1、组长职责 为煤矿职业卫生管理负责人。认真贯彻国家有关

矿山职业病危害预评价(附报告)

XXXXXX有限公司XXXXXX普通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 开采项目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报告编号:浙江某某XYP[2016]00xx 【资料性附件】 浙江某某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九月十五日

附件目录 附件1 总论 (1) 1.1项目背景 (1) 1.2评价依据 (2) 1.3评价目的 (5) 1.4评价范围 (6) 1.5评价单元 (7) 1.6评价内容 (8) 1.7评价方法 (8) 1.8评价程序 (9) 1.9质量控制 (11) 1.10职业卫生接触限值 (11) 附件2 工程分析 (16) 2.1工程概况 (16) 2.2产品和原辅料 (22) 2.3总体布局 (24) 2.4生产设备布局及设备自动化 (25) 2.5开采方案与采矿工艺简介 (26) 2.6施工过程分析 (30) 2.7建筑卫生学 (30) 附件3 类比调查 (32) 3.1类比企业的选择 (32) 3.2类比调查内容 (36) 3.3类比企业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44) 3.4类比调查结论 (52) 附件4 职业病危害评价 (54) 4.1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与评价 (54) 4.2职业病防护设施分析与评价 (67) 4.3拟设置的个人防护用品及评价 (70) 4.4拟采取的应急救援设施及评价 (71) 4.5总体布局分析及评价 (73) 4.6生产工艺及设备布局分析及评价 (75) 4.7建筑卫生学分析及评价 (77) 4.8辅助用室分析及评价 (78) 4.9拟采取的职业卫生管理分析及评价 (79) 4.10职业卫生专项投资分析与评价 (80) 附件5 控制职业病危害的补充措施及建议 (81)

煤矿职业危害防治十三项制度

目录 第一章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2 第二章职业危害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4 第三章职业危害告知制度6 第四章职业危害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8 第五章职业危害防治防护设施管理制度0 第六章从业人员防护用品配备发放和使用管理制度1第七章职业危害日常监测管理制度3 第八章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制度4 第九章职业危害申报制度7 第十章职业病诊断鉴定及治疗康复制度8 第十一章职业危害防治经费保障及使用管理制度9第十二章职业卫生档案和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10第十三章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12

第一章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国家安全监督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印发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试行)的通知(安监总煤调【2010】121号)等文件精神。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本企业员工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改善生产作业环境、搞好职业卫生工作,经我矿职业危害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本制度: 一、成立职业危害防治领导小组。矿长任组长,安全矿长任副组长,生产矿长、总工程师、安全科、调度室、技术科、地测科、通风科负责人为成员,具体负责全矿职业危害防治领导工作。安全科、调度室、技术科、通风科、各采掘、辅助区队在职业卫生防治领导小组的领导与安排下,各负其责,做好本部门、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建立好日常检查的职业卫生管理台账,并存档备查。 二、严格执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的规定,在每年的3月31日前向贵州煤矿安全监察局毕节监察分局进行职业危害项目申报工作。 三、依法履行向劳动者告知职业病危害义务。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并以职业危害因素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公告栏等形式告知并提高员工对职业病危害的防范意识。 四、领导小组负责对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提出技术改造、配备必要的防护设施、防护用品等,并重点抓好落实工作,积极改善劳动条件。负责向劳动者发放符合(AQ1051—2008)国家标准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并造册登记,建立档案。 五、定期、不定期组织对各科室、班、队职业病防治措施落实情况的检

XX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XX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目录 1.XX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2.XX煤矿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 3.XX煤矿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 4.XX煤矿职业病防护设施管理制度 5.XX煤矿职业病个体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6.XX煤矿职业病危害日常监测及检测、评价管理制度 7.XX煤矿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制度 8.XX煤矿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 9.XX煤矿职业病诊断、鉴定及报告制度 10.XX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经费保障及使用管理制度 11.XX煤矿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制度 12.XX煤矿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管理制度 13.XX煤矿职业危害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14.XX煤矿2016年-2020年职业病防治规划 1

XX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为加强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保护煤矿从业人员的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组织机构 一、为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做好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矿成立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矿长 副组长:安全副矿长防突副矿长 成员:经管科、安检科、生产技术科、机电科、调度室、通防科、培训科、矿卫生所及各单位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矿经管科,办公室主任由经管科科长兼任。配备专(兼)职危害防治工作人员,工作人员由经管科、调度室、安检科、培训科、生产技术科、机电科、通防科等相关人员组成。 第二章责任分工 (一)组长职责 1、贯彻国家有关职业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落实各级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确保职工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对XX煤矿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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