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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旅游合同与精神损害赔偿制度

2011-2012第一学期

《旅游法规》

试论旅游合同与精神损害赔偿制度

姓名:许安

学号: 20092502310034

学院:旅游学院

年级: 09级

专业:国际酒店管理

任课老师:张琳

目录

一、旅游合同与精神损害的概念及其相互之间的关系 (3)

(一)旅游合同的概念 (3)

(二)精神损害的概念 (3)

(三)旅游合同与精神损害的关系 (3)

二、国外旅游违约精神损害赔偿现状及其启示 (3)

(一)英国精神损害赔偿现状 (3)

(二)德国精神损害赔偿现状 (4)

(三)美国精神损害赔偿现状 (4)

(四)启示 (4)

三、旅游合同违约责任中精神损害赔偿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4)

(一)旅游合同违约责任中精神损害赔偿的必要性 (4)

(二)旅游合同违约责任中精神损害赔偿的可行性 (5)

四、旅游合同中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建立 (5)

(一)精神损害赔偿中的时间浪费 (5)

(二)精神损害赔偿构成要件 (5)

(三)精神损害赔偿的判断标准 (5)

(四)精神损害赔偿界限 (5)

(五)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的最高额度及其具体标准 (6)

五、结语 (6)

六、注释 (6)

七、参考文献 (6)

试论旅游合同与精神损害赔偿制度许安(企业管理系09级国际酒店管理专业、20092502310034)

[摘要] 当今社会,旅游已经成为人们追求精神享受的重要载体。而旅游合同作为联系旅游者和旅行社的纽带在实践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旅游合同的形成,不仅要给旅游行业带来利润,而且也应为旅游者带来精神上的满足。因此,通过参考国外立法和司法实践,完善我国旅游合同违约中精神损害赔偿制度已是大势所趋。

[关键词]旅游合同;精神损害;精神损害赔偿;合同违约

一、旅游合同与精神损害的概念及其相互之间的关系

(一)旅游合同的概念

广义的旅游合同是指在旅游过程中所发生的所有与旅游有关的合同,其中包括运输合同、住宿合同等旅游者直接与旅游服务供应商之间签订的合同,旅游者与旅行社签订的合同以及旅行社与提供相关旅游服务的旅游供应商之间签订的合同,也就是人们常说的旅行社经营合同。狭义的旅游合同是指旅游者与旅行社之间签订的合同。①

(二)精神损害的概念

广义说认为,精神损害包括精神痛苦和精神利益的损失。狭义说认为精神损害仅指自然人遭受的生理上、心理上的损害。自然人因人格权遭受侵害而产生愤怒、焦虑、悲伤、绝望、不安等不良情绪,这些不良情绪在学术上统称为精神痛苦。②

(三)旅游合同与精神损害的关系

旅游合同其本质上属于一方提供服务,另一方给予金钱给付的服务合同。旅游合同的目的是为旅客获得旅行社的专业细致的旅行服务和期待的精神享受及休闲娱乐,同时旅行社获得旅客支付的旅行费用,取得商业利润。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是希望通过旅游营业人员组织的旅游活动获得一定的精神利益。整个过程和最终效应都是以获取精神享受为指南,因此,旅游合同带有很强的预期利益性。如果这种预期没有达到,旅游者有权对其受到的精神损害要求合理的赔偿。

二、国外旅游违约精神损害赔偿现状及其启示

(一)英国精神损害赔偿现状

英国判例法认为:如果合同履行目的是为了享受快乐和享受安宁生活;或是减少、消除麻烦和痛苦:或是如果身体受伤害并致精神受损是由于违反合同约定造成的,合同当事人可

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在评定精神损害赔偿时,英国法院通常采用酌定赔偿原则.根据具体案情,法官自由裁量精神损害赔偿金的具体数额。该原则具有自由、灵活的优点,但亦存在缺乏统一算定金额边准的缺点。

(二)德国精神损害赔偿现状

2002年德国民法典修改法案对第253条拆成两款:第一款规定了受害人如果希望获得精神损害金钱性赔偿,就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第二款规定侵害了生命权、健康权、妇女性自主权等的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德国在评定精神损害赔偿时依据赔偿相当原则和比例赔偿原则:赔偿相当是根据双方表现情节、后果和影响等各种因素来确定一个合适的赔偿数额;比例赔偿原则则是为对受害人予以治疗所产生的预期费用进行估算,从而最终得出具体的赔偿数额。

(三)美国精神损害赔偿现状

美国《第一次合同法重述》中规定:违反合同而造成的精神损害赔偿一般是不能获偿的,除非如果违约行为造成的人身损害是违约者在订立合同时已能预知其错误的行为将有可能导致除金钱损失以外的精神伤害。并因其不负责任的行为或者不计后果造成的。美国法院依据法官酌定赔偿原则确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在评定方法上则采取参照医疗费用比例法。(四)启示

1. 无论是英美法系国家的判例抑或大陆法系国家相关的法律规定,均在不同程度上首肯了违约情形下非违约方可以得到精神损害赔偿。从各国或相关地区法律及国际商事合同通行做法中可以得出.将违约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纳入民法体系是一个大趋势。因此,我国民法有必要将违约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纳入精神损害赔偿制度体系中来,并进行不断的完善。

2. 在违约精神损害赔偿的构成要件及适用范围上予以必要的限制。所谓限制,即是从适用条件、范围、标准等因素进行规范。

3. 违约精神损害赔偿计算采取多样方法。我国在规定计算标准及方法时可以从宏观的角度出发.规定不同种类违约情形应如何计算,对赔偿数额亦应作出限定.并由有关部门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的状况不断作出更新,以便适应社会的发展。

三、旅游合同违约责任中精神损害赔偿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一)旅游合同违约责任中精神损害赔偿的必要性

1、旅游合同的特殊性。旅游合同与其他合同不同之处,在其本质是旅游。旅游在根本上是一种主要以获得心理快感为目的的审美过程和自娱过程,为达到此目的,旅游者向旅游营业人支付费用,因此旅游营业人应向旅游者提供观光、住宿、交通、餐饮等一系列服务。旅游的目的表现为旅游者借助旅游营业人提供的各种旅游活动,尤其观光游览线路,以满足自我的一种审美体验。旅游合同的特殊性还表现在其是一种绝对的定期行为。

2、旅游合同中财产损害赔偿救济的不足。若旅行社违约造成旅游者权益受损害的情况下,旅游者基于旅游合同请求旅游费用的返还等财产责任,表面上看来,旅游者似乎也没有多大损失,但是基于旅游合同欲获得精神享受这一目的落空对旅游者造成的损害,远远大于财产性的损害,并且此等损害不能通过财产责任的救济方式加以赔偿。因此,在旅游合同中,必须要给予旅游者精神损害赔偿来全面保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

(二)旅游合同违约责任中精神损害赔偿的可行性

精神损害赔偿越来越得到当今法律的认可。从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到2010年7月1日实施的《侵权责任法》第22条规定,可以看出精神损害赔偿制度在侵权领域逐步完善成熟。而关于违约责任中的精神损害赔偿问题,可以在现行法律未明文规定的情况下,通过解释的方法指导实践中遇到的新型问题。

四、旅游合同中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建立

鉴于以上对国外和我国台湾地区旅游合同的立法考察以及我国关于旅游合同的立法现状的分析,在旅游合同中适用精神损害赔偿制度已经毋庸置疑.旅游合同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建立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一)精神损害赔偿中的时间浪费

时间对于旅游合同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关于“时间”指的就是旅行合同中约定的时间。即只要可归因于旅游营业人之事由所导致的时问浪费,无论其是否可包括在预订的期间内,都可以请求损害赔偿。因为作为旅游者我们已经为我们的旅游支付了所有的费用,这让我们在旅游期间可以享受精神上的娱乐,而旅行社的安排如果无故浪费我们的旅游时间,可就浪费的时间要求一定的精神损失赔偿。

(二)精神损害赔偿构成要件

1. 旅游者受到严重的精神损害的事实。首先,旅游者要有精神受到损害的事实。其次,要求损害的严重性。如旅游者的烦躁不安、内心折磨、精神抑郁甚至精神异常。而一般的精神不愉快。只要采取赔礼道歉等方式就能解决问题,所以应排除在赔偿范围之外。

2. 旅行社的违约行为。这一要件要求旅行社确实直接实施了违约行为或是由于旅行社的不作为导致了违约行为。除此以外的其他行为,则应排除违约责任的承担。比如,在旅游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不可抗力,即发生了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3. 旅行社的违约与旅游者所受精神损害间存在因果关系.即损害事实的发生是由违约行为造成的.在旅游时间中,给旅游者造成精神损害的,往往并不是来源于旅行社的直接行为.而是由于饭店,宾馆、运输公司等旅游辅助人违约行为。假若此时以旅行社没有过错给予免责的话,虽然可以通过其辅助人获得可能的赔偿,但辅助人可能借口没仃和旅游者签订直接的合同而逃避赔偿责任.这样将不利于旅游卉妊法权益的直接保护。

(三)精神损害赔偿的判断标准

确定一种损害赔偿是否属于精神损害赔偿其判断标准应当是精神损害赔偿保护的客体。关华在其著作《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的确定与评算》)认为精神损害赔偿的客体是精神利益。游客通过旅游合同所追求的精神上的愉悦与享受,其实就是一种精神利益。那么,因为对方违反合同约定而造成的精神上的不愉悦,就是精神利益的一种损失。对这种精神利益损失的赔偿当然也应当包括在现行的精神损害赔偿制度中。精神损害赔偿的本质就是“对受害人精神利益的损失的补偿和对加害人的惩罚”③。其最终目的在于对精神利益的保护,只要确有精神损害发生,且不论是由侵权造成,还是违约造成,都应得到补偿,才能更全面地保护受害人的利益。

(四)精神损害赔偿界限

关于精神损害赔偿界限认定,前已有所涉及,即不能把精神不愉快等同于精神损害。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的规定,对于没有产生严重后果的侵权行为,侵权方只需要采取赔礼道歉等手段,而不需要支付赔偿金。如果旅游者动辄就要求旅行社精神损害赔偿,则可能助长旅游者过当维权,也不利于旅游产业的进步.‘

(五)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的最高额度及其具体标准

1.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的最高额度的必要性:首先,过高的赔偿金会对旅游承办人形成致命打击,不利于旅游业稳步健康发展。而且,会使本来补偿性质的民事赔偿变为惩罚性质;其次,旅游合同中的预期精神利益是抽象的,其价值是不可估算的,根本无法实现损害与赔偿的价值相当;最后,确定精神损害赔偿最高数额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限制法官在此方面的自由裁量权。

2.一旦旅游管理部门经过核实确认旅行社的违约的给旅游者造成了精神损害,将如何确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的确是个难题,但是我们可以根据一下依据来核算其赔偿的数额:(1)旅行杜的违约程度的大小。(2)违约的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3)违约行为所造成的损害后果的严莺程度。(4)违约旅行社获利的多少。(5)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6)由法院综合以上因素最后作出具体赔偿数额

五、结语

总之,在我国旅游业迅猛发展的今天,“依法治旅”已经成为各级政府主管部门和旅游业内人士的共识。随着社会的发展,时代的进步,人们法律意识的增强,法律当然也要与时俱进,不能仅为尊重传统,而丧失它与时代接轨的需要。所以我们有必要借鉴国外有关旅游合同的立法经验,完善我国法律在这一方面的缺失。我相信,将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范围扩展到旅游合同中,不仅有利于保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也有利于促进旅游市场的健康发展。有效的减少或制止违约行为,使旅游产业的更加规范,让其更好的满足游客的精神需求。

注释:

①臧守强. 违约之诉的精神损害赔偿问题研究——以旅游合同中的精神损害赔偿为视角[D]. 上海:上海交通大学,2008.

②龚滔. 旅游合同违约精神损害赔偿的法理探究[D]. 湖南:湖南师范大学,2006.

③曹治田.旅游服务损害赔偿责任相关法律问题思考[J].旅游学刊.2001,16(4):69-72.

[参考文献]

[1]张颖达. 旅游合同违约精神损害赔偿问题研究[J]. 重庆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17): 66-68.

[2]韩焕玲,郑敏慧. 旅游合同违约与精神损害赔偿[J]. 孝感学院学报,2005,25(5):348-349.

[3]周炜,哈斯巴根. 浅析我国旅游合同之精神损害赔偿[J]. 法制与社会,2009,(15): 98-99.

[4]袁浩. 旅游合同的违反与精神损害赔偿[J]. 法制与社会,2009,(4):348-349.

[5]陈飞宇. 论旅游合同违约的精神损害赔偿[J]. 法制与社会,2010,(28):44-45.

[6]张健. 论旅游合同违约责任中的非财产损害赔偿[J]. 西南科技大学学报,2011,28(3):15-22.

[7]臧守强. 违约之诉的精神损害赔偿问题研究——以旅游合同中的精神损害赔偿为视角[D]. 上海:上海交通大学,2008.

[8]龚滔. 旅游合同违约精神损害赔偿的法理探究[D]. 湖南:湖南师范大学, 2006.

旅游合同法律制度案例分析

案例1: 2001年7月,某市旅游质监所接到游客张某等15人的投诉,称他们与某旅行社签订了一份旅游合同,参加该旅行社组织的海南岛环岛观光8日游。在旅游过程中,该旅行社安排的服务项目,有的标准与原合同的约定明显不相符合,如原定的三星级宾馆改为二星级,在岛上游览时原定的豪华空调中巴变成了普通中巴,餐饮标准也低于原定的标准。经旅游质监所核查,不仅游客们反映的情况属实,而且还发现该旅行社并未获得当地旅游主管部门的批准,也未在当地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而是由某家公司的几名业务员拼凑的,属于无证非法经营旅行社业务。据此,当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责令“旅行社”停止非法经营,并没收了全部非法所得,处以1万罚款。 思考题: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该“旅行社”与张某等15名游客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 假定该“旅行社”是合法旅行社,那么该“旅行社”在履行合同种,违反了《合同法》的什么原则? 案例2 2009年3月21日吴某通过S出境游组团社在莆田的M代办旅行社与S旅行社签订出境旅游合同,双方约定成行时间为3月23日至27日,吴某的外公、外婆等3人参加该社组团的港澳游。吴某当

即支付全部团费5640元及押金6000元,并购买了3月22日厦门至深圳的机票3张。22日上午M代办旅行社通知吴某,由于同团的南平18名游客的港澳通行证无法出证,推迟到3月29日成行。经与吴某协商后,吴某同意延期出行,将厦门至深圳的机票改签为3月28日。3月25日M代办旅行社接到S旅行社的通知,称由于南平客人3月29日参加单位会议,无法按期出行,要改期4月2日发团。吴某对此十分不满,要求退团,3月26日退掉机票。S旅行社答应吴某的要求,通过M代办旅行社退还吴某的全部团款并赔偿机票退票费520元。 事后,吴某向省旅游质监所投诉,认为S旅行社两次违反合同约定推迟出游时间,原定3月23日成行,3月22日告知客人不能成行,根据出境旅游合同中“乙方(旅行社)在约定出发时间3日内(含第3日)告知甲方(旅游者)不能成行的,应赔偿甲方旅游费用总额的80%违约金”规定,S旅行社应赔偿客人团款5640元80%的违约金即4520元。S旅行社辩称,由于潜在不可抗力原因而非该社直接原因导致游客无法顺利成行,客观上给客人造成不便;对此该社已向客人表示歉意,并退还吴某的全部团款并赔偿机票退票费520元。 思考题: 按照吴某的主张,S旅行社应按照第一次提出改期的时间承担团款80%的违约金,吴某的这项请求能否站得住脚呢?

旅游服务合同范本

旅游服务合同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联系人:联系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根据国家有关旅游管理的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制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旅游时间 由甲方在年月日至年月日为乙方提供旅游服务,服务人数为:人。 第二条行程安排 甲方为乙方提供的旅游景点、游玩项目等行程安排,具体内容以本合同附则(一)中规定为准。 第三条服务内容及费用标准 甲方提供的服务内容及费用标准如下: 1、旅游交通: 35座宇通豪华大巴,1300元/辆/两天 2、门票: 12元/人 3、住宿: 230元/间 4、餐饮:正餐500元/桌,早餐20元/人 5、导游: 150元/位/天 6、真人CS: 80元/人,包含CS全套集体专业器材、各项活动装备 7、篝火晚会: 500元/场,包含场地、凳子、柴火等。 8、保险费: 乙方结算费用时以实际发生的费用为准。 第四条双方的权力、义务及责任

1、甲方应按本合同的规定按时为乙方安排本次旅游。 2、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擅自减少旅游景点、游玩项目和缩短旅游时间。如甲方违反约定,应向乙方赔偿总服务费用50%的违约金或者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按约定继续提供旅游服务;甲方未经乙方同意擅自增加游览景点或游玩项目的,增加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3、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为乙方提供优质的服务。在旅游期间,甲方应保证本次旅游的安全顺利进行。 4、甲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否则按约定赔偿乙方损失额 10000 元。 5、由于甲方的原因导致乙方受到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的,甲方负赔偿责任。如因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失的,甲方在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6、乙方应在合同签定时,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元,余额在活动结束时结清。若活动取消甲方不退还定金。 7、乙方若因天气等特殊原因而推迟旅游时间的,需与甲方进行协商,另行确定旅游时间。 8、乙方在活动当次入住房间数低于预定房间数的90%时,每间空置房见需按房价的50%比率支付空房补偿金。 9、乙方应遵守甲方安排在本次旅游当中的安全事项及其他合理要求,不得擅自单独行动,否则后果自负。 第五条费用结算 1、服务结束后,乙方现场结清余额,支付的费用为甲方实际提供的服务费用余额,乙方可使用现金或刷银联储蓄卡结算。 2、乙方结算费用时,甲方需提供正式税务发票。 第六条本合同在执行前或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后,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七条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的,应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方各执壹份。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时生效。 甲方(盖章):甲方(盖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____年___月___

旅行社合同管理制度

XXX国际旅行社(旅游)合同管理制度(试用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合同管理,减少失误,防范与控制合同风险,提高经济效益,有效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行业的实 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各有关部门必须互相配合,共同努力,切实执行本《制度》,做好公司的合同管理工作。凡违反本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必须追究当事人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追究 法律责任。 第三条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子公司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一律适用本制度。 第四条(合同签订,本着公正平等的原则,应当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制定的相关规定,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第二章(旅游)合同管理机构 第五条总经办是公司旅游合同的管理机构 总经办在(旅游)合同管理方面的主要职责 1、负责旅游合同的领取、发放、登记、保管、编号、回收等工作; 2、负责组织公司员工对《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及旅游合同签订有关事宜 进行培训、考试,提高其法律意识; 3、负责指导检查公司各部门的合同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总结交流经验教训,提高 合同管理水平; 4、对合同的纠纷进行协调处理。 第六条各业务中心(部门)、各子公司合同管理的主要职责: 1、负责对本部门、本子公司合同的签订和管理; 2、负责处理所签合同产生的合同纠纷,对公司可能产生消极影响的纠纷应及时汇报。 第三章(旅游)合同的拟定 第七条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合同内容必须规范、准确、详实。 第八条签订合同,除合同履行地在我方所在地外,签约时应力争协议合同由我方所在地人

民法院管辖。 第九条各门市部招徕的客人应由公司相关部门统一操作。 第十条如订立的合同涉及公司内部多个职能部门的,应事先在内部进行协商,会签后,并经主管领导签字后,再订立合同。 第四章(旅游)合同的签订 第十一条签约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必须依法正确履行审查义务,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包括:对方当事人是否具有相应的民事能力、是否有经营权、是否有履约能 力及其资信情况,对方签约人是否具有订立合同的权限等。 第十二条签订合同,如涉及公司内部其他单位的,应事先在内部进行协商,统一平衡,然后签约。 第十三条合同的签约人应该认真细致、谨慎,并应在合同中签约代表处签字和盖章。对于签约人因违反本《制度》规定或疏忽大意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由签约人承担(连 带)责任,情节严重的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因合同签订或其它业务而开具《法人授权委托书》须经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人书面同意方可开具。 第五章(旅游)合同的履行 第十五条合同依法签订后,有关部门、人员必须本着对公司负责、对客户负责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的各项条款,确保合同的履行。 第十六条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确有部分或全部条款不能或不能完全或无法履行的,需要变更、解除合同时,应根据合同约定和有关法律规定,从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出发, 与对方签约人进行协商。如协商不成,确实需要变更合同部分条款或解除合同的, 须向相关领导报批同意后方可执行。 第十七条变更、解除合同,一律采用书面形式(包括当事人双方的信件、函电、传真等)。 第六章合同纠纷的处理 第十八条合同在签订、履行过程中与对方签约人发生纠纷的,由签约部门负责处理。签约人对纠纷的处理必须具体负责到底。涉及公司内部多个部门的,应在内部协调好, 做好配合工作,统一意见,由主签约部门负责处理合同纠纷,总经办负责协调。第十九条需要通过法律解决的合同纠纷,进入诉讼程序的,可提请公司协助解决,有关部

旅游服务合同

旅游服务合同 甲方(委托方):深圳市海滨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受托方):天津隆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聘请乙方提供旅游服务,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并在遵守国家有关政策和法规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的基本条件及服务内容 1、乙方须具备提供相关专业旅游服务能力,提供旅游路线方案、旅游期间的住宿、饮食等服务。提供旅游服务的人员须具有一定的专业技能,具有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组织计划协调能力和应变能力。 2、服务内容为:旅游服务业务。 具体服务内容如下: 二、甲方义务 1、指派专人作为联络人,负责与乙方联络并协助乙方工作; 2、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其他有效的支持。 3、甲方应按时支付相关费用。

三、乙方义务 1、乙方应根据甲方提出的旅游要求,在遵守国家有关政策和法规的基础上提供相关优质旅游服务。 2、乙方在旅游服务业务中应遵守职业道德,不得以欺诈、胁迫、伪造等不正当手段损害甲方的利益和声誉。 3、乙方需根据实际发生的业务,在业务结束后30日内提供正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给甲方。 4、乙方在旅游服务工作结束后30日内,向甲方提供以下资料文档: 1)旅游人员登记表; 2)旅游内容详细说明资料,含旅游策划书、具体旅游服务内容等。 5、乙方应确保甲方参游人员的人生安全。 四、付款/结算方式 甲方为本次服务须向乙方支付旅游服务费合计人民币_194304元(大写:壹拾玖万肆仟叁佰零肆元整)。 五、合同期限与终止、解除 1、合同有效期为 2016 年 9 月 26 日至 2016 年 10 月 3 日。 2、无正当理由,且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双方不得单方面解除合同。 六、违约责任 1、由乙方提供给甲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应符合税法规定,因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不符合税务规定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并赔偿相应经济损失。 2、乙方延迟向甲方提供旅游服务资料或增值税发票的,延迟一天,乙方需向甲方各赔偿200元/天的违约金。 3、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并赔偿相应经济损失。

旅游合同法律制度

第三章旅游合同法律制度 【学习目的和要求】 旅游合同是旅游法律关系当事人之间为实现旅行游览的目的,签订的明确相互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在市场经济体制中,旅游合同对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旅游市场秩序正常运行具有积极地促进作用。旅游合同的订立和履行有利于旅游企业规范自身的业务行为, 也有利于国家对旅游企业进行宏观调控。本章主要学习和掌握:旅游合同的订立和履行;旅游合同变更、解除、转让和终止;违反旅游合同的责任。 【考核要求】 (一)旅游合同的概念 1?识记:(1)旅游合同的概念;(2)旅游合同的种类。 2?领会:旅游合同的特征。 (二)旅游合同的订立和履行 1?识记:(1)旅游合同的订立程序;(2)旅游合同的订立原则; (3)旅游合同履行的原则;(4)旅游合同的担保。 2?领会:(1)旅游合同的内容;(2)旅游合同的生效要件; (3)旅游合同被确认无效和被撤销后的法律责任。 3?应用:旅游合同欠缺生效要件的法律后果。 (三)旅游合同变更、解除、转让和终止 1?识记:(1)旅游合同变更和解除的概念; (2)旅游合同变更和解除的法律责任。 2?领会:(1)旅游合同转让和终止的概念; (2)旅游合同转让的相关法律规定。 (四)违反旅游合同的责任 1?识记:(1)违约责任的概念和特征;(2)严格责任原则。 2?领会:(1)违约责任的免除;(2)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教学内容】 第一节旅游合同概述 一、旅游合同的概念、特征和作用 (一)旅游合同的概念与特征 旅游合同是指旅游法律关系当事人之间为实现旅行游览的目的,签订的明确相互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其法律特征: 1?旅游合同关系的主体是具有平等资格的当事人。 2.旅游合同的内容是在旅行游览业务活动中双方当事人约定的旅游权利和旅游义务。 3?旅游合同关系的客体是主体为实现一定旅游活动而约定的旅游权利和旅游义务所指向的事物,即旅游消费构成的食、住、行游、购、娱所指向的事物。 (二)旅游合同的作用 1.旅游合同是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法律依据 2.旅游合同是维护社会旅游秩序的行为规范 3.旅游合同是保障提高旅游经济效益的法律措施 4.旅游合同是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正常运行的法律手段 二、旅游合同的种类 (一)提供劳务的旅游合同 (二)财产转移的旅游合同 (三)完成工作的旅游合同 第二节旅游合同的订立和履行 一、旅游合同的订立 (一)订立旅游合同的原则 (二)订立旅游合同的程序 (三)旅游合同的内容 1.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2 .标的 3.数量和质量 4.价款和酬金 5.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 6 .违约责任 7 .解决争议的方法 (四)格式条款 格式条款,是指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1?格式条款的利弊

合同与旅游服务合同法律制度合同六

合同法和旅游服务合同六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以下不属于 ...合同书面形式的是() A.电报B.电传 C.电话记录D.电子邮件 2.下列属于无偿合同的是() A.互易合同B.赠与合同 C.居间合同D.承揽合同 3.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以下关于合同的表述不正确 ...的是() A.合同是一种合意 B.合同是发生法律效果的法律行为 C.合同是双方当事人的法律行为 D.合同是各种主体之间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4.下列合同属于效力待定的是() A.甲将乙委托其处理的笔记本电脑卖给了丙 B.甲将乙借给其使用的笔记本电脑卖给了丙 C.甲将乙赠与其的笔记本电脑卖给了丙 D.甲将从乙处偷窃的笔记本电脑卖给了丙 5.甲拥有一辆“雪铁龙”汽车,以70,000元出让给乙,但是,双方同时约定,甲在购买到“别克君威”汽车之后,再正式向乙交付“雪铁龙”。甲、乙之间买卖“雪铁龙”汽车的合同是() A.附解除期限B.附延缓期限 C.附解除条件D.附延缓条件 6.合同被撤销之后,合同的效力() A.自撤销时无效B.自订立时无效 C.没有成立D.没有生效 7.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一书面合同,甲公司签字盖章后邮寄给乙公司签字盖章,该合同的成立时间为() A.甲公司与乙公司口头协商一致B.甲公司签字盖章 C.甲公司签字盖章后交付邮寄D.乙公司签字盖章 8.甲与乙签订买卖合同,合同规定,甲先交付货物,但在交货前夕,甲派员调查乙的偿付能力,有确切证据证明乙负债累累,丧失支付能力。甲遂暂时不向乙交付货物,甲的行

酒店集团合同管理制度

酒店集团合同管理制度

目录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合同管理部门 (2) 第三章授权 (6) 第四章合同审批权限 (8) 第五章合同审查 (9) 第六章合同的签订 (12) 第七章合同的公证 (16) 第八章合同的履行 (17) 第九章合同的变更与废除 (19) 第十章合同纠纷的处理与诉讼管理 (20) 第十一章合同的登记、备案与归档. (23) 第十二章检查与考核. (25) 第十三章附则. (27) 附件1 经济合同主管业务部门划分 (28) 附件2酒店集团公司公司“ A”类合同审批单 (31) 附件3酒店集团公司公司“ B”类合同审批表 (3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酒店集团公司(下称“集团公司” )的合同管理,规范集团公 司的经营行为、降低风险,维护集团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民法 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 集团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合同是指集团公司本部所属各部门、各单位或其代理人 以集团公司名义与集团公司外各类法人、自然人、其他各类经济组 织所进行的各类经济活动和非经济活动所签订的各种合同、协议、 章程等。本制度不包括职工与集团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 第三条合同管理是指合同的预案审查、合同的执行、合同的监督、合同的管 理。包括从资信调查、合同签订、履行、变更与解除、纠纷处理、 合同终结归档等全过程的管理。 第四条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授权签订" 的原则,实行合同承办部门负责制。贯彻以预防为主的原则,维护集 团公司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集团公司及各子酒店的合同行为应本着公平诚信原则订立,遵守法 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 公共利益。 第二章合同管理部门 第六条集团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为本企业合同管理第一责任人,集团总裁在董事会授权下行使日常管理权。集团公司司法办为集团公司合同事务主管部门,设立法律事务专员负责集团公司合同的具体管理工作。 第七条集团公司各部门经授权均可成为合同的承办部门,各部门必须设专职或兼职合同管理员,负责本部门的全部合同管理工作,对司法办和

旅游合同管理办法(新修订)

旅游合同管理办法(修订) 本规定所称旅游合同是指经营旅游业务中与游客签订的国内旅游合同、出境旅游合同、台湾旅游合同、单项代定服务合同或自驾游等公民旅游所用的格式合同。 本办法适用于旅游百事通所属门市部。 一、旅游合同的制定 1、旅游百事通门市部必须使用公司统一印发并加盖合同专用章的专用旅游合同,不得私自印制合同、私自刻制合同章及使用其它非公司统一印发的旅游合同。 2、旅游合同格式条款由公司确定并经工商部门备案,加盖合同专用章和有效时限印记后发放给门市部使用。 3、旅游合同中的协议条款由各旅游百事通门市部与游客协商后按《旅游合同签订规范》填写。 4、旅游合同应按《旅游合同签订规范》加入《国内旅游安全须知》、《境外旅游安全须知》。 5、旅游纸质合同除固定条款外,协议条款部分原则上按一式三联印制,公司、门市部和游客各执一联。 6、旅游机打合同是按照国家旅游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2014 版示范文本印制,除固定条款外,协议条款部分原则上按一式二联打印,公司、游客各执一联。 二、旅游合同的发放 1、各公司指定合同发放与核销部门保管并发放旅游纸质合同。门市部必须签订《旅游百事通门市部经营管理责任协议书》、保证帐户足够余额,并缴纳相关费用后才能申请领取旅游合同。 2、门市部每次领取国内旅游空白纸质合同原则上不得超过 80 份,出境旅游空白纸质合同不得超 过50份,其他旅游空白纸质合同每种每次不得超过30份;以后必须将已经使用的旅游纸质合同送回全部核销后才能领取新的旅游空白纸质合同;如有特殊情况,超过规定领取的必须填写书面申请,并由总经理亲自审核通过后报集团质规总部调整份额才能领取。 3、门市部领取旅游空白纸质合同后应妥善保管,门市部负责人对合同的领取、使用、核销等负全权责任。领出到期未用的旅游纸质合同应立即归还。 4、门市部领取旅游纸质合同后不得向非本门市部的人员发放,各门市部之间不得相互借(调)用旅游纸质合同。 5、对有停业整顿或将关闭等情况的门市部自相关决定做出之日起不得再向其发放旅游纸质合同, 同时应收回已经发放的旅游纸质合同,在《门市部办事情况记录表》(附件三)上登记注明。 6、旅游纸质合同的发放情况应从分销系统中得到体现,同时实际领取时也要登记造册,由发放

09第九章旅游服务合同(4)

第九章旅游服务合同 一、判断题(判断对的请选 A,判断错的请选B,并将所选答案涂在答题卡相应的位置上) I. 狭义的旅游服务合同既包括旅行社与旅游者就旅游服务签订的合同,也 包括旅行社与交通、餐饮、住宿等履行辅助人签订的关于履行旅游服务的合同。P167() 3. 旅游服务合同可以被界定为:是指旅游经营者与旅游者签订的,约定双方在旅游活动中享有权利的协议。P167 () 4. 旅游服务合同的内容是组织、安排旅游活动,即双方的权利义务。包括 旅行社向旅游者提供事先设计好的旅游产品,或者根据旅游者的要求,提供相应的设计、安排等,并向旅游者提供约定的旅游服务。P167 () 5. 旅游服务合同的标的是旅行社的服务行为。包括提供餐饮、住宿、游览等服务行为。P167 () 6. 由于旅游服务具有追求精神享受的活动,具有履行的异地性和时间上的 持续性等特点,旅游合同又是一种特殊的服务合同,《旅游法》对此类合同及其 类型进行了明确的规定。P168 () 7. 在法律适用上,根据“特别法优于一般法”、“新法效力优于旧法”的原则,应当优先适用《合同法》关于旅游合同的的规定,《合同法》没有规定或规定不明确的,适用《旅游法》的规定。P169 () 8. 包价旅游合同,是指旅行社预先安排行程,提供或者通过履行辅助人提供交通、住宿、游览、导游或者领队等三项以上旅游服务,旅游者以总价支付旅游费用的合同。P168 () 9. 一般地,与旅游者订立包价旅游合同的主体是地接社。地接社则是在目的地接待旅游者的旅行社,它不是包价旅游合同的主体,而是受组团社委托的履行辅助人。P168 () 10. 履行辅助人,是指与旅行社存在合同关系,协助其履行包价旅游合同义务,实际提供相关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包括交通、餐饮、住宿、 景区等经营者。P170 ()II. 包价旅游合同的标的是关于旅行的全部或者综合给付。P169 () 12. 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有效。P171 () 13. 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 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

2017年政策与导游法律法规题库-合同与旅游服务合同法律制度测试题题库(含答案)

一、判断题 1. 《合同法》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约定无效, 对方既不可选择适用定金条款也不可选择适用违约金条款。错误 2. 根据《合同法》规定,合同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合同的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也可以要求采取其他补救措施,以上这些都属于合同解除后的法律后果。正确 3. 返还财产、赔偿损失、追缴财产以及行政处罚,都属于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的法律后果。错误 4. 根据《合同法》规定,所有的合同在成立的同时即生效,而合同效力制度更多地体现出了国家对当事人合同行为的干预。错误 5. 当事人对合同价款或报酬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先协商达成补充协议;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当然,也可以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错误 6. 委托代订合同的代理人在订立合同时,一般应向对方出具其委托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正确 7. 根据《合同法》规定,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正确 8. 委托代订合同的代理人通常是基于被代理人的指定而代订的合同。错误 9. 要约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行为,有效的要约,其内容需具体明确,此外其要约人需具备相关资格。错误 10. 旅游服务合同通常是双务合同、有偿合同、诺成合同以及实践合同。错误 11. 合同的主体可以是一个也可以是两个,而合同的内容是关于民事权利义务的设立、变更与终止的。错误 12. 合同可以是以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内容的民事法律行为。正确 13. 根据《旅游法》规定,旅行社具备履行条件拒不履行合同、经旅游者要求仍

然拒绝履行合同、旅行社存在欺诈旅游者情形以及旅游者发生人身损害、滞留等严重后果的,以上这些均属于旅行社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错误 14.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和无民事行为能力。正确 15.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从法人代表确定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错误 16. 《合同法》对旅游代订合同做出了规定,这些规定包括:旅游代订合同是旅行社和旅游者订立的合同、是《合同法》规定的委托合同的一种、旅游者的义务是支付代办费用、旅行社代订行为的后果由旅行社自己承担。错误 17. 民事权利能力,是民事法律赋予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从而享受民事、经济与政治权利的资格。错误 18.根据《旅游法》规定,旅游者转让合同中自身权利义务的,应当向旅行社提 后提出,此外,该转让权并非绝对的不 出转让的请求,同时务必在旅游行程开始' 受任何限制。错误 19.旅游行程单不属于合同的内容。错误 20. 根据《旅游法》规定,旅行社将包价旅游合同中的接待业务委托给其他地接 社履行的,该地接社应当具有相应资质、应当与地接社订立书面委托合同、应当 向地接社提供与旅游者订立的包价旅游合同的副本、应当向地接社支付不高于接 待和服务成本的费用。错误 21. 根据《旅游法》规定,旅行社应当在旅游行程开始前向旅游者提供旅游行程 单。正确 22. 寄送的价目表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错误 23. 根据《旅游法》规定,旅游者不适合参加旅游活动的情形、旅游活动中的安全注意事项、旅行社依法可以减免责任的信息、旅行社的采购成本等,以上这些都是旅行社应当提前告知旅游者的注意事项。错误 24. 包价旅游合同、旅游代订合同以及旅游住宿服务合同是《旅游法》规定的旅 游服务合同。错误

合同管理制度.doc

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合同管理,减少失误,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合同法》、《经济法》及其 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委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我委各部门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一律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合同管理是我委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搞好合同管理,对于我委经济活动的 开展和经济利益的取得,都有积极的意义。各级领导干部及其他有关人员,都必须严格遵 守、切实执行本制度。各有关部门必须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我委的合同管理 工作。 第二节合同的签订 第四条拟订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及有关规定。 第五条对外签订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须是持有法人委托书的法人委托人。法人委 托人必须对我委负责,对本职工作负责,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签约权。超越代理权限和非法 委托人均无对外签约。 第六条签约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包括:对方单位是否 具有法人资格、有否经营权、有否履约能力及其资信情况,对方签约人是否法定代表人或 法人委托人及其代理权限。做到既要考虑本方的社会经济效益,又要考虑对方的条件和 实际能力,防止上当受骗,防止签订无效合同,确保所签合同有效。 第七条签订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 第八条签订合同,如涉及我委内部其他单位的,应事先在内部进行协商,统一平衡,然 后签约。 第九条合同除即时清洁者,一律采用书面格式,并必须采用统一的合同文本。 第十条合同对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文字表达要清楚、准确。

合同内容应注意的主要问题是:

1. 部首部分,注意写明供需双方的全称、签约时间和签约地点。 2. 正文部分,注意:产品名称应具体写明牌号、商标、生产厂家、型号、规格、等级、花色、是否成套产品等;技术质量要求要明确、具体;数量要明确计量单位、计量方 法、正负尾差、合理称差及自然损耗率等;运输方式及运费负责应具体明确;交(提)货 期限、地点及验收方法应明确;价金必须执行现行的国家定价或国家指导价、 市场调节 价;违约责任有法定违约金的按规定写明,法律没规定或规定不具体的,应具体写明约 定的违约金数额、比例及计算方法。 3. 结尾部分,注意:双方都必须使用合格的印章-- 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不得使用财 务章或业务章等不合格印章;注明合同有效期限。 第十一条签订合同,除合同履行地在我主所在地外,签约时应力争协议合同由我方所在 区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二条任何人对外签订合同,都必须以维护本我委合法权益和提高经济效益为宗旨, 决不允许在签订合同时假公济私、损公肥私、谋取私利,违者依法严惩。 第三节合同的审查批准 第十三条合同的正式签订前,必须按规定上报领导审查批准后,方能正式签订。 第十四条合同审批权限如下: 1. 下属我委、企业对外签订的合同,除按规定须上报我委审查批准者外,由我委、企业领 导审批。 2. 下列合同由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审批: 标的超过100 万元的; 预付定金或预付货款超过10 万元的; 联营、合资、合作合同; 重大涉外合同

第六章合同与旅游服务合同法律制度讲课讲稿

第六章合同与旅游服务合同法律制度 一、判断题()正确的选A,错误的选B) 1.所谓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意思表示一致的协议。() 2.合同订立的过程表现为一种无须通过要约和承诺即可使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的民事法律行为。() 3.合同必须具有两个以上的当事人。() 4.只要有要约和承诺,即使没有明确的订立合同的目的,也能使合同得以成立。() 5.合同的成立仅仅是说明双方当事人有发生、变更和消灭各种民事权利义务的目的,并不定能产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后果。() 6.即使合同内容不完全,条款有疏漏,只要当事人自愿,也应当认为合同业已成立,国家无须主动干涉。() 7.订立合同的当事人必须具有意识能力。() 8.有没有民事权利能力与当事人参与合同法律关系无关。() 9.要约人向其发出要约的相对人既可以是特定的人,也可以是非特定的人。() 10.要约的内容中必须包括足以使合同成立的主要条款。() 11.商业广告是要约。() 12.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的通知中,即使仅仅是对要约的非实质性内容进行了一些变更该承诺亦应被视为是对要约的拒绝。() 13.沉默或不作为同样能构成承诺的要约。() 14.如果受要约人是向要约人以外的其他人作出了承诺,则只能视为是向其他人发出了新的要约。() 15.拍卖公告在法律性质上看其实就是要约。() 16.我国《合同法》在第12条明文规定的那些条款即合同的必要条款,缺少其中任何一拍卖公告在法律性质上看其实就是要约。() 17.价款或酬金被称为“价金”,是所有合同的必备条款。() 18.受欺诈、受胁迫的合同为无效的合同。() 19.合同的订立人为限制行为能力人时,合同未必归于无效。() 20.无效合同的效力为自始无效。() 21.当事人事先约定免责条款的,当出现免责事由时,应尊重当事人的意思,依照当事人的约定处理。() 2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无效。() 23.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的,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责任。() 24.合同变更后,原合同自始不生效力,已经履行的债务因合同的变更亦要失去法律效力。 25.合同变更以后,合同中原来约定的争议条款即不再具有法律上的效力。() 26.如果债务转移是债务人通过与债务承担人签订合同的办法来进行的话,就必须得到债权人的同意,才能产生法律上的效力。() 27.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就不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 28.企业合并以后,原企业债权债务的概括转移,必须取得对方当事人的同意,否则即使履行了通知或者公告的义务,对债权人也都发生了法律上的效力。() 29.合同解除可以法定解除,也可以约定解除。() 30.抵消的债,其标的物种类、品质必须相同。() 31.合同终止后,关于合同结算和清理的条款即行失效。() 32.继续履行合同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履行了一部分合同义务,然后继续履行

国内旅游合同范本参考

国内旅游合同范本参考 【找法网旅游服务合同】国内旅游的定义是国家内的居民离开长住地到国内另一地方去进行的旅游。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 (旅游者或单位) 住所或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组团旅行社)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乙方参加由甲方组织的本次旅游的有关事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旅游内容] 本旅游团团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游线路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游团出发时间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结束时间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共计______天______夜。 前款所列旅游线路、’行程安排详见《旅游行程表》。《旅游行程表》经甲、乙双方签字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服务标准] 本旅游团服务质量执行国家旅游局颁布实施的《旅行社国内旅游服务质量》标准(或由甲、乙双方约定) 第三条[旅游费用] 本旅游团旅游费用总额共计______元人民币。签订本合同之日,甲方应预付______元人民币,余款应于出发前______日付讫。 第四条[项目费用] 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支付的旅游费用,包含以下项目: 1.代办证件的手续费:乙方代甲方办理所需旅行证件的手续费。 2.交通客票费:乙方代甲方向民航、铁路、长途客运公司、水运等公共交通部门购买交通客票的费用。 3.餐饮住宿费:《旅游行程表》内所列应由乙方安排的餐饮、住宿费。 4.游览费:《旅游行程表》内所列应由乙方安排的游览费用,包括住宿地至游览地交通费、非旅游者另行付费的旅游项目第一道门票费。 5.接送费:旅游期间从机场、港口、车站等至住宿旅馆的接送费用。 6.旅游服务费:乙方提供各项旅游服务收取的费用(含导游服务费)。 7.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费用:。 前款第2项的交通客票费,如遇政府调整票价,该费用的退、补依照《合同法》第六牛三条办理。第3项的餐饮住宿费r如甲方要求提高标准,经乙方同意安排的,甲方应补交所需差额。 第五条[非项目费用] 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支付的旅游费用,不包含以下项目: 1.各地机场建设费。 2.旅途中发生的甲方个人费用;如交通工具上的个人餐饮费;个人伤病医疗费;行李超重费;旅途住宿期间的洗衣、电话、电报、饮料及酒类费;私人交通费;自由活动费用;寻回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与报酬及在中因个人行为造成的赔偿费用等。 3.甲方自行投保的保险费:航空人身意外保险费及甲方自行投保的其他保险的费用 4.双方约定的由甲方自行选择的由起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费用

旅游服务合同

正文: 旅游服务合同 旅游服务合同 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旅游事业管理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旅游的时间安排 由甲方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为乙方提供旅游服务。 第二条旅游的地点及每个旅游景点的时间安排 甲方为乙方提供的旅游景点为_________。分别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每天的时间安排为上午_________时至_________时,下午_________时至_________时。 第三条旅游的生活安排: 甲方为乙方提供食宿,每天伙食在_________元至_________元标准内。 第四条导游服务 甲方为乙方提供导游服务,服务内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旅游的费用 本次旅游的费用总计_________元(包括食宿在内)。在旅游出发前 _________日交清。 第六条旅游的交通工具 甲方为乙方提供交通工具。_________,_________等交通工具都由甲方联系,提供,并保证乙方的旅游安全。 第七条甲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金 1.甲方应按本合同的规定按时为乙方安排本次旅游。 2.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擅自减少或增加旅游景点和缩短旅游时间。如甲方违反约定,应向乙方赔偿_________%的违约金或者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按约定继续提供旅游服务,甲方不提供的,乙方可以自行旅游,支出的合理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增加游览景点的,增加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旅游服务合同书

STANDARD CONTRACT SAMPLE (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YB-HT-020977 旅游服务合同

旅游服务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旅游者或单位) 住所或单位地址: 电话: 乙方:(组团旅行社) 地址: 电话: 甲、乙双方甲方参加由乙方组织的本次旅游的有关事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旅游内容 旅游线路为:;旅游团出发时间为:年月日,结束时间为年月日,共计天夜。 前款所列旅游线路、行程安排详见《旅游行程表》。《旅游行程表》经甲、乙双方签字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服务标准 本旅游团服务质量执行国家旅游局颁布实施的《旅行社国内旅游服务质量》标准(或由甲、乙双方约定)。

第三条旅游费用 本旅游团旅游费用总额共计元人民币。签订本合同之日,甲方应预付元人民币,余款应于出发前日付讫。 第四条项目费用 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支付的旅游费用,包含以下项目: 1.代办证件的手续费:乙方代甲方办理所需旅行证件的手续费。 2.交通客票费:乙方代甲方向民航、铁路、长途客运公司、水运等公共交通部门购买交通客票的费用。 3.餐饮住宿费:《旅游行程表》内所列应由乙方安排的餐饮、住宿费用。 4.游览费:《旅游行程表》内所列应由乙方安排的游览费用,包括住宿地至游览地交通费、非旅游者另行付费的旅游项目第一道门票费。 5.接送费:旅游期间从机场、港口、车站等至住宿旅馆的接送费用。 6.旅游服务费:乙方提供各项旅游服务收取的费用(含导游服务费)。 7.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费用:。 前款第2项的交通客票费,如遇政府调整票价,该费用的退、补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三条办理。第3项的餐饮住宿费,如甲方要求提高标准,经乙方同意安排的,甲方应补交所需差额。 第五条非项目费用 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支付的旅游费用,不包含以下项目: 1.旅途中发生的甲方个人费用:如交通工具上的个人餐饮费;个人伤病医疗费;行李-超重费;旅途住宿期间的洗衣、电话、电报、饮料及酒类费;私人交通费;自由活动费用;寻回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与报酬及在旅程中因个人行为造成的赔

旅游服务合同

旅游服务合同 -CAL-FENGHAI-(2020YEAR-YICAI)_JINGBIAN

旅游服务合同 甲方(委托方):深圳市海滨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受托方):天津隆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聘请乙方提供旅游服务,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并在遵守国家有关政策和法规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的基本条件及服务内容 1、乙方须具备提供相关专业旅游服务能力,提供旅游路线方案、旅游期间的住宿、饮食等服务。提供旅游服务的人员须具有一定的专业技能,具有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组织计划协调能力和应变能力。 2、服务内容为:旅游服务业务。 具体服务内容如下: 二、甲方义务 1、指派专人作为联络人,负责与乙方联络并协助乙方工作; 2、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其他有效的支持。 3、甲方应按时支付相关费用。

三、乙方义务 1、乙方应根据甲方提出的旅游要求,在遵守国家有关政策和法规的基础上提供相关优质旅游服务。 2、乙方在旅游服务业务中应遵守职业道德,不得以欺诈、胁迫、伪造等不正当手段损害甲方的利益和声誉。 3、乙方需根据实际发生的业务,在业务结束后30日内提供正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给甲方。 4、乙方在旅游服务工作结束后30日内,向甲方提供以下资料文档: 1)旅游人员登记表; 2)旅游内容详细说明资料,含旅游策划书、具体旅游服务内容等。 5、乙方应确保甲方参游人员的人生安全。 四、付款/结算方式 甲方为本次服务须向乙方支付旅游服务费合计人民币_194304元(大写:壹拾玖万肆仟叁佰零肆元整)。 五、合同期限与终止、解除 1、合同有效期为 2016 年 9 月 26 日至 2016 年 10 月 3 日。 2、无正当理由,且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双方不得单方面解除合同。 六、违约责任 1、由乙方提供给甲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应符合税法规定,因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不符合税务规定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并赔偿相应经济损失。 2、乙方延迟向甲方提供旅游服务资料或增值税发票的,延迟一天,乙方需向甲方各赔偿200元/天的违约金。 3、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并赔偿相应经济损失。

合同管理制度

******有限公司管理制度 合 同 编制时间:2017年7月

合同的主要作用在于防范和控制企业交易和投资的风险,对于企业运营的整个过程起着非常关键的作用;而合同管理则是规范合同签订、降低合同风险、保证合同目的实现(包括达到既定的成果质量标准和确保收付款项无误)的主要控制和保障手段,是公司内部管理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合同管理制度的适用范围:设计类、工程类、采购类、营销广告类合同。 公司的合同管理系统主要包括四大内容:合同计划管理、合同签订管理、合同档案管理、合同履行管理。 合同计划管理的主要目的在于做好合同签订及履行的规划和预见工作,确保按计划、有序地安排合同的签订及履行工作,避免出现遗漏或无序状况。 合同签订管理的主要目的在于做好客户信誉和综合能力的评估、明确标的物的质量控制内容、优化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以及规范合同条款的拟订,确保不因客户论证不到位、质量控制内容不完整、不准确或合同条款表述方面的差错而给合同履行或救济造成困难。 合同档案管理的主要目的在于规范合同档案管理,使公司对合同档案管理更加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 合同履行管理的主要目的在于做好合同签订完毕实际履行过程中的各项成果验收和付款内容的把关和跟踪工作,确保合同标的达到既定的质量标准,付款项无差错,实现合同目的。

第一章合同计划管理 (3) 第一条合同签订计划 (3) 第二条合同申请 (3) 第二章合同签订管理 (4) 第三条合同签订原则 (4) 第四条合同分类管理 (5) 第五条合同编号管理 (6) 第六条合同审签流程 (7) 第七条合同审签权限 (9) 第八条合同审签注意事项 (9) 第三章合同档案管理 (11) 第九条合同归档及签收制度 (11) 第十条合同台帐(电子版)登记制度 (11) 第十一条合同借出、查阅制度 (12) 第四章合同履行管理 (13) 第十二条质量控制 (13) 第十三条付款控制 (13) 第十四条合同履行结果评估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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