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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施工现场带班记录

领导施工现场带班记录
领导施工现场带班记录

领导施工现场带班记录

记录编号:BYJ/QR(AQK)-26 版本号:1.0 工程名称:兵团建工师机关住宅小区1#住宅楼

领导施工现场带班记录

记录编号:BYJ/QR(AQK)-26 版本号:1.0 工程名称:兵团建工师机关住宅小区1#住宅楼

2017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生产记录-(正式)

1、消防器材、救援防护用具配备情况; 2、上岗人员持证上岗、防护用品配戴情况; 3、吊篮高空作业安全使用情况; 4、当班人员盯控情况; 5、三宝、四口、五临边情况等; 6、现场扬尘控制,绿色文明施工情况等。 带班意见或工作要求: 经检查:各项安全应急措施均符合要求,当班人员无缺勤。 项目负责人: 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记录工程名称:******工程 1、消防器材、救援防护用具配备情况; 2、上岗人员持证上岗、防护用品配戴情况; 3、吊篮高空作业安全使用情况; 4、当班人员盯控情况; 5、三宝、四口、五临边情况等; 6、现场扬尘控制,绿色文明施工情况等。 带班意见或工作要求: 经检查:各项安全应急措施均符合要求,当班人员无缺勤。

1、消防器材、救援防护用具配备情况; 2、上岗人员持证上岗、防护用品配戴情况; 3、吊篮高空作业安全使用情况; 4、当班人员盯控情况; 5、三宝、四口、五临边情况等; 6、现场扬尘控制,绿色文明施工情况等。 带班意见或工作要求: 经检查:各项安全应急措施均符合要求,当班人员无缺勤。 项目负责人: 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记录工程名称:******工程 1、消防器材、救援防护用具配备情况; 2、上岗人员持证上岗、防护用品配戴情况; 3、吊篮高空作业安全使用情况; 4、当班人员盯控情况; 5、三宝、四口、五临边情况等; 6、现场扬尘控制,绿色文明施工情况等。 带班意见或工作要求: 经检查:各项安全应急措施均符合要求,当班人员无缺勤。

1、消防器材、救援防护用具配备情况; 2、上岗人员持证上岗、防护用品配戴情况; 3、吊篮高空作业安全使用情况; 4、当班人员盯控情况; 5、三宝、四口、五临边情况等; 6、现场扬尘控制,绿色文明施工情况等。 带班意见或工作要求: 经检查:各项安全应急措施均符合要求,当班人员无缺勤。 项目负责人: 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记录工程名称:******工程 1、消防器材、救援防护用具配备情况; 2、上岗人员持证上岗、防护用品配戴情况; 3、吊篮高空作业安全使用情况; 4、当班人员盯控情况; 5、三宝、四口、五临边情况等; 6、现场扬尘控制,绿色文明施工情况等。 带班意见或工作要求: 经检查:各项安全应急措施均符合要求,当班人员无缺勤。

公司领导带班制度1

建筑施工企业及项目部领导 施工现场值班带班制度 一、根据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山东省建设工程管理局有关规定,为认真落实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公司领导及项目部领导值班带班工作,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领导(包括总经理、技术负责人、副总经理、安全部经理、质检部经理、经营部经理)必须在节假日连续生产作业期间轮流值班并定时巡查,统筹协调和处理安全生产方面的问题。 项目部领导(包括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工程技术负责人、主任工程师、现场负责人、施工员;分包单位项目经理、工程师)必须在施工现场轮流带班,指挥和监督安全生产工作,并与施工人员共同上下班。 三、公司领导轮流安全值班职责 1、安全值班领导是企业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和事故处理的第一责任人,要认真做好当班安全生产的领导和指挥工作,全面深入了解企业安全生产状况,协调组织好安全生产工作; 2、安全值班领导在当班期间不得离开工作岗位,并全面掌握当班安全生产情况,认真组织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危险源点进行检查巡视,发现隐患及时消除,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落实; 3、值班领导负责当日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督促和检查工作,解决安全生产方面的疑难问题,防范可能发生的一切不安全因素;有权对“三违”现象进行处罚;安全值班期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突发事件,应迅速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应急救援,确保生产作业人员生命安全。

4、负责对项目部领导带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值班领导应真实准确的填写当班期间轮流值班记录表。 四、项目部领导施工现场轮流带班职责 1、轮流带班领导要把保证安全生产作为第一位的责任,全面掌握当班安全生产状况,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危险源点的检查,并指导现场人员安全作业; 2、及时发现和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及时制止违章违规行为,严禁违章指挥; 3、当现场出现重大安全隐患或遇到险情时,及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立即下达停工令,组织涉险区域人员及时有序撤离到安全地带。 4、严格交接班制度,详细告知接班领导当前施工现场安全存在的问题,需要注意的事项等,并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 五、监督检查 对项目部日常带班情况,由公司安全部对其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实际带班人员、档案管理、带班记录填写真实性及交接班记录等情况。

施工现场领导带班制度(1)

施工现场领导带班制度2012.2.1

施工现场领导带班制度 一.目的 为切实抓好公司各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质量,增强施工现场生产的安全管理水平,进一步督促各工程项目部按要求落实安全生 产责任制。确保做到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及实现公司安全生 产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二.规定及要求 公司法人代表是落实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的第一负责人,对落实带班制度全面负责。 公司总经理、分管生产副经理、质安总监每月在工地现场带班检查不少于7个工作日,并保证每个工地至少要带班检查一 次。公司于每周二、五对在建项目进行领导带班制检查。 项目经理是所承担项目质量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应对工程项目落实带班制度负责,项目负责人必须确保每月在施工现场 带班生产的实际时间不少于24天,项目经理不在岗时应委托持 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人员代行其管理工作。 现场有涉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 工、出现灾害性天气或发现重大隐患、出现险情等情况时,项目 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等必须会同相关部门认真组织制定专项整治 方案,并在岗带班作业。

各项目部均应建立好项目负责人现场带班检查情况记录及考 勤制度,设专人进行考勤,并每天在进入施工现场的主要通道处 进行公示。 三.工作程序 1.带班安排 公司领导带班安排:公司懂事长、总经理、分管生产副经理、质安总监分别轮流带班,如工作忙或出差等,按顺序由下一人带班。公司级领导带班具体名单统一安排并归档备案。 2.领导带班职责 2.1坚持生产工作与安全工作的“五同时”,模范地执行各 项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2.2负责当日的安全检查、督促和指导各班组的安全工作, 解决安全方面的疑难问题,防范可能发生的一切不安全因素; 2.3负责当日生产现场的安全监督、督促和检查工作,有权 对“三违”现象进行处罚,并停止其工作,对情节严重者,并按 有关规定处理; 2.4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必须立即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提出整 改意见,督促限期整改; 2.5对当日发生的事故要组织对伤员的抢救,保护好现场 并向上级部门报告,要参加事故的调查、分析原因,并提出安全 措施及处理意见。

施工现场带班检查制度

浙江宏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主要负责人 项目部负责人 现场带班检查有关台账 项目部

浙江宏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现场带班检查制度 目的: 为强化企业生产过程中的企业负责人责任,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更好地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建建发[2011]235号),特制定本制度。 一、企业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 企业负责人: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主管质量安全和生产工作的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和副总工程师。 施工现场:指进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作业活动的场所。 带班检查:指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带队实施对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生产状况及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情况的检查。 职责权限及工作内容 公司质安部根据公司所承包的在施项目工程,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项目检查时间安排表,定期汇企业负责人的带班检查记录并整理备案。 企业法定代表人是落实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的第一责任人,对落实带班制度全面负责。 企业负责人要定期带班检查,每月检查时间不少于1次。 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时,应认真做好检查记录,并分别在企业和工程醒目存档备查。(检查表附后)

工程项目出现险情或发现重大隐患时,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应到施工现场带班检查,督促工程项目进行整改,及时消除险情和隐患。 考核 公司工程部未编制带班检查制度,未定期安排检查项目,或未按时汇总备案检查记录,每项考核责任人100元。 企业负责人未按带班检查制度到现场检查,每次考核企业负责人200元。 企业负责人没有填写检查记录,每次考核企业负责人100元。 发生事故时而没有企业负责人现场带班的,按相关规定对企业负责人给予经济处罚。 本制度由公司工程部编制并负责解释。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提出的“要严格企业安全管理,企业领导要轮流现场带班”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生产现场的安全管理,保障安全生产,根据上级要求,经新汶分公司(以下简称分公司)研究决定,施行领导干部现场带班管理制度。 二、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 现场带班工作内容 1、现场带班人员要把保证安全生产作为第一位的责任,切实掌握当班的安全生产状况,认真落实走动管理相关规定,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 2、排查隐患并要求相关单位立即落实整改,现场无法整改的隐患问

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生产记录修订版

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生产记录修订版 IBMT standardization office【IBMT5AB-IBMT08-IBMT2C-ZZT18】

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记录工程名称:乐清市石帆街道朴湖社区二级污水管网工程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记录 工程名称:乐清市石帆街道朴湖社区二级污水管网工程 日期2014年8月29日天气雨转晴带班工作部位 当天工地主要生产活动沉井模板制作 带班工作内容: 1、检查当班水、电、气、暖及设备设施; 2、消防器材、救援防护用具使用情况; 3、上岗人员持证上岗、防护用品配戴; 4、应急通讯电话及报警设施情况; 5、安全操作规程执行情况; 6、当班人员出勤情况等。

带班意见或工作要求: 经检查:各项安全应急措施均符合要求,当班人员无缺勤。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记录 工程名称:乐清市石帆街道朴湖社区二级污水管网工程 日期2014年8月30日天气晴转雨带班工作部位 当天工地主要生产活动沉井模板制作 带班工作内容: 1、检查当班水、电、气、暖及设备设施; 2、消防器材、救援防护用具使用情况; 3、上岗人员持证上岗、防护用品配戴; 4、应急通讯电话及报警设施情况; 5、安全操作规程执行情况;

6、当班人员出勤情况等。 带班意见或工作要求: 经检查:各项安全应急措施均符合要求,当班人员无缺勤。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记录 工程名称:乐清市石帆街道朴湖社区二级污水管网工程 日期2014年9月1日天气晴带班工作部位 当天工地主要生产活动沉井挖基坑 带班工作内容: 1、检查当班水、电、气、暖及设备设施; 2、消防器材、救援防护用具使用情况;

施工现场领导带班制度

施工现场领 导 带 班 制 度

施工现场领导带班制度 一.目的 为切实抓好公司各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质量,增强施工现场生产的安全管理水平,进一步督促各工程项目部按要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做到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及实现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二.规定及要求 公司法人代表是落实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的第一负责人,对落实带班制度全面负责。 公司总经理、分管生产副经理、质安总监每月在工地现场带班检查不少于7个工作日,并保证每个工地至少要带班检查一次。公司于每周二、五对在建项目进行领导带班制检查。 项目经理是所承担项目质量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应对工程项目落实带班制度负责,项目负责人必须确保每月在施工现场带班生产的实际时间不少于24天,项目经理不在岗时应委托持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人员代行其管理工作。 现场有涉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出现灾害性天气或发现重大隐患、出现险情等情况时,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等必须会同相关部门认真组织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并在岗带班作业。

各项目部均应建立好项目负责人现场带班检查情况记录及 考勤制度,设专人进行考勤,并每天在进入施工现场的主要通道处进行公示。 三.工作程序 1.带班安排 公司领导带班安排:公司懂事长、总经理、分管生产副经理、质安总监分别轮流带班,如工作忙或出差等,按顺序由下一人带班。公司级领导带班具体名单统一安排并归档备案。 2.领导带班职责 2.1坚持生产工作与安全工作的“五同时”,模范地执行各项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2.2负责当日的安全检查、督促和指导各班组的安全工作,解决安全方面的疑难问题,防范可能发生的一切不安全因素; 2.3负责当日生产现场的安全监督、督促和检查工作,有权对“三违”现象进行处罚,并停止其工作,对情节严重者,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2.4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必须立即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提出整改意见,督促限期整改; 2.5对当日发生的事故要组织对伤员的抢救,保护好现场并向上级部门报告,要参加事故的调查、分析原因,并提出安全措施及处理意见。

项目部领导施工现场值班带班制度

福地·御景城二期工程 领 导 带 班 生 产 制 度 编制单位:亚泰建设 编制时间:二零一六年三月

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生产制度 一、目的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建质[2011]111号),根据公司相关文件要求,为认真落实建筑施工企业及项目领导施工现场带班生产制度,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为切实抓好项目部安全生产、增强领导及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围 本制度适用福地·御景城二期工程施工现场,防止过程中出现不安全行为和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三、项目部领导轮流安全值班职责 (一)带班领导要把保证安全生产作为第一位的责任,全面掌握当班安全生产状况,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危险源点的检查,并指导现场人员安全作业; (二)及时发现和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及时制止违章违规行为,严禁违章指挥; (三)当现场出现重大安全隐患或遇到险情时,及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立即下达停工令,组织涉险区域人员及时有序撤离到安全地带。

四、现场带班生产工作容 1、现场带班人员要把保证安全生产作为第一位的责任,在掌握现场施工容的同时应切实掌握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状况,并做好相关记录。 2、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管理相关规定,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重大危险源以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中规定容的检查和巡视,并相关记录。 3、严格落实制止“三违”相关规定,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在现场发现违章问题,立即纠错并按规定给予处罚,严禁违章指挥。 4、解决生产中的突发问题,组织协调工程项目各个职能单位的安全质量生产活动。 5、发现安全隐患时应立即安排人员进行整改,发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险情和隐患时,带班人员要立即组织采取停工、撤人、组织人员制定整改措施排除隐患等紧急处置措施,并督促整改落实及时消除险情和隐患。 6、发生事故时必须立即启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人员抢险救援,同时应按照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相关规定向上级上报事故情况。 7、带班领导必须每日认真填写施工现场带班生产工作记录并签字存档。带班生产工作记录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容并签字确认:当日的施工生产工作容、安全防重点部位和措施、巡查记录(检查出的问题和处理方法)、整改落实情况(先前带班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

施工现场项目负责人带班检查(生产)记录

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检查制度 1.目的 为强化企业生产过程中的企业负责人责任,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更好地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根据《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建质(2011)111号,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生产单位。 3.术语、定义 3.1企业负责人: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主管质量安全和生产的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 3.2施工现场:指进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作业活动的场所。 3.3带班检查:指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带队实施对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生产状况及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情况的检查。 4.职责权限及工作内容 4.1企业法定代表人是落实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的第一责任人,对落实带班制度全面负责。 4.2企业负责人必须参加每月一次质量安全生产大检查。 4.3工程项目进行超过一定规范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总经理、分管安全副总经理必须到施工现场进行检查或会议。 4.4每周质量安全部门必须不得少于两天专项检查,分管副总经理参加检查不得少于一次。 4.5工程项目出现险情或发现重大隐患时,企业负责人应第一时间到处,监督

工程项目进行整改,及时消除险情和隐患。 4.6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时,应认真做好检查记录,并分别在企业和工程项目存档备查。(检查表附后) 5.考核 5.1公司未编制带班检查制度,未定期安排检查项目或未按时汇总备案检查记录,每项考核负责人500元/次。 5.2企业负责人未参加每月和每周的质量安全生产检查或未按带班检查制度到现场检查,每次考核企业负责人500元/次。 5.3企业负责人每月填写检查记录,每次考核企业负责人500元/次。 5.4发生事故时而没有企业负责人现场带班,按相关规定对企业负责人给予经济处罚。 6.本制度下发之日起执行。

施工现场领导带班制度样本

施 工 现 场 领 导 带 班 制 度 施工现场领导带班制度 一.目的 为切实抓好公司各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质量, 增强施工现场生产的安全管理水平, 进一步督促各工程项目部按要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做到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及实现公司安全生产目标, 特制定本制度。 二.规定及要求 公司法人代表是落实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的第一负责人, 对落实带班制度全面负责。

公司总经理、分管生产副经理、质安总监每月在工地现场带班检查不少于7个工作日, 并保证每个工地至少要带班检查一次。公司于每周二、五对在建项目进行领导带班制检查。 项目经理是所承担项目质量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应对工程项目落实带班制度负责, 项目负责人必须确保每月在施工现场 带班生产的实际时间不少于24天, 项目经理不在岗时应委托持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人员代行其管理工作。 现场有涉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出现灾害性天气或发现重大隐患、出现险情等情况时, 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等必须会同相关部门认真组织制定专项整治方案, 并在岗带班作业。 各项目部均应建立好项目负责人现场带班检查情况记录及考勤制度, 设专人进行考勤, 并每天在进入施工现场的主要通道处进 行公示。 三.工作程序 1.带班安排 公司领导带班安排: 公司懂事长、总经理、分管生产副经理、质安总监分别轮流带班, 如工作忙或出差等, 按顺序由下一人带班。公司级领导带班具体名单统一安排并归档备案。 2.领导带班职责 2.1坚持生产工作与安全工作的”五同时”, 模范地执行各项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施工现场带班记录表格

附件一编号 集团领导带班检查记录 带班检查单位名称:检查分公司(项目部): 带班领导签字:接受检查分公司或项目部代表签字:年月日年月日 注:本表一式两份,公司质安部、施工现场各留一份。

附件二编号 公司领导带班检查记录 带班领导签字:接受检查项目部代表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注:本表一式两份,公司质安部、施工现场各留一份。

项目部带班记录汇总表 注:1、项目经理、项目执行经理每月带班生产时间不得少于本月施工时间的80%。2、本表一式两份,公司质安部、项目部各留一份。

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排班表 注:1、企业负责人每人每月带班检查时间不少于6个工作日、项目负责人每月带班生产时间不得少于本月施工时间的40%。2、本表一式两份,公司质安部、项目部各留一份。3、分公司安全生产部门(项目经理部)负责制定本级带班检查月度计划,并每月25日前,将次月带班检查计划上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备案。

施工现场带班检查(生产)记录 建设单位:监理单位: 带班领导签字: 年月日 说明: 1、本表可印制成记录表,以方便现场随身携带。记录本封面需有施工单位及工程名称、记录本编号栏目,并加盖单位公章。 2、本表一式三份,公司质安部、项目部、监理单位各留一份。

附件六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1、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2、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3、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工程。 4、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m及以上;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施工总载荷15KN/㎡及以上,集中线载荷20KN/m及以上。 5、承重支撑系统: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00kg以上。 6、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7、起重量300KN及以上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安装高度200m及以上内爬起重设备的拆除工程。 8、搭设高度50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9、提升高度150m及以上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10、架体高度20m及以上悬挑脚手架工程。 11、采用爆破拆除工程。 12、码头、桥梁、高架、烟囱、水塔或拆除中容易引起有毒有害气(液)体或粉尘扩散、易燃易爆事故发生的特殊建、构筑物拆除工程。 13、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讯设施或其它建、构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 14、文物保护建筑、优秀历史建筑历史文化风貌区控制范围的拆除工程。 15、施工高度50m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16、跨度大于36m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跨度大于60m及以上的网架和索模结构安装工程。 17、开挖深度超过16m的人工挖孔桩工程。 18、地下暗挖、顶管及水下作业工程。 19、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施工现场领导带班制度

施工现场领导带

班 制 度 四川省第一建筑工程公司 IP科技中心三期12#楼工程 施工现场领导带班制度 一、目的 为切实抓好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和项目工程的质量,增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管理水平,进一步督促工程项目部按要求落实安全生产

责任制。确保做到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及实现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四川省第一建筑工程公司IP科技中心三期12号楼项目工程施工现场,防止施工过程中出现不安全行为和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三、规定 1.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是施工现场带班制度的第一负责人,对落实带班制度全面负责。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确保每月在施工现场带班生产的实际时间不少于24天,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不在岗时应委托持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人员代行其管理工作。 2.现场有涉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出现灾害性天气或发现重大隐患、出现险情等情况时,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等必须会同相关部门认真组织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并在岗带班作业。 3.项目部应建立好项目领导现场带班检查情况记录及考勤制度,设专人进行考勤,并每天在进入施工现场的主要通道处进行公示。三、带班职责

1.带班领导要把保证安全生产作为第一位的责任,切实掌握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状况,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管理相关规定,以高风险工点带班为主。 2.坚持生产工作与安全工作的“五同时”,模范地执行各项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3.负责当日生产现场的安全监督、督促和检查工作及指导各班组的安全工作,解决安全方面的疑难问题,防范可能发生的一切不安全因素; 4.有权对“三违”现象进行处罚,并停止其工作,对情节严重者,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5.要认真检查人的、物的和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发现事故隐患必须按“三定、四不推”(即:定人、定时间、定措施;班组不推给项目、项目不推给公司、公司不推给主管部门、主管部门不推给上级政府)的原则处理; 6.解决生产中的突发问题,现场无法解决处理的,立即报公司(项目部)生产技术部。严禁超能力组织生产。 7.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必须立即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提出整改意见,督促限期整改。 8.当现场出现重大安全隐患或遇到险情时,及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立即下达停工令,组织涉险区域人员及时有序撤离到安全地带。

施工现场领导带班制度

施工现场领导带班制度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安全质量管理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建质[2011]111号)要求和有关法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公司领导,是指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主管质量安全和生产工作的副总经理、片区分管领导、总工程师。本制度所称的项目领导,是指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程师、项目安全总监。 第三条施工现场带班包括公司领导带班检查和项目领导带班生产。 公司领导带班检查是指由公司领导带队实施对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生产状况及项目领导带班生产情况的检查。 项目领导带班生产是指项目领导在施工现场组织协调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生产活动。根据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强制推行项目领导跟班作业制度”的要求,项目领导要轮流在施工现场与工人同时上下班,跟班作业。 第五条根据有关法规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是落实公司领导及项目领导施工现场带班制度的第一责任人,对落实带班制度全面负责。 第六条公司领导要定期带班检查,每月检查时间不少于其工作日的25%。 公司领导带班检查工作内容和职责主要包括:检查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生产状况,检查项目领导带班生产情况,督促整改消除安全质量隐患,

对重大安全质量事件进行决策。 公司领导带班检查时,应认真做好检查记录,并分别在公司和工程项目存档备查。公司领导带班检查记录样本可选用附表格式。 第七条工程项目进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一般情况下均由公司片区分管领导到施工现场进行带班检查,其他应负带班职责的公司领导视实际情况和需要带队到现场进行带班检 查。负有带班职责的公司领导与各片区分管领导签订书面委托书,委托片区分管领导在日常施工生产中对施工现场进行带班检查。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界定范围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的规定。 第八条工程项目出现险情或发现重大隐患时,公司领导应到施工现场带班检查,督促工程项目进行整改,及时消除险情和隐患。 第九条项目经理是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应对工程项目落实带班制度负责。 第十条项目领导带班工作内容: 全面掌握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生产状况,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质量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组织制定和实施安全质量措施,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控制,及时消除安全质量隐患,及时、如实报告安全质量事故,并与施工人员同时上班、同时下班。认真做好带班生产记录并签字存档备查。

建筑施工企业领导带班制度

建筑施工企业领导带班制度 一.目的 为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增强领导和职工的安全意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特制定本制度。 二.职责 1.工程部负责制度的制定、检查、考核及日常管理工作。 2.各部门负责本制度的贯彻执行等工作。 三.工作程序 1.带班安排 公司级领导带班安排公司级领导按经理、分管生产副总经理的顺序轮流带班,如工作忙或出差等,按顺序由下一人带班。公司级领导带班具体名单统一安排并归档备案。 2.领导带班职责 2.1坚持生产工作与安全工作的“五同时”,模范地执行各项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2.2负责当日的安全检查、督促和指导各车间的安全工作,解决安全方面的疑难问题,防范可能发生的一切不安全因素; 2.3负责当日生产现场的安全监督、督促和检查工作,有权对“三违”现象进行处罚,并停止其工作,对情节严重者,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2.4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必须立即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提出整改意见,督促限期整改; 2.5对当日发生的事故要组织对伤员的抢救,保护好现场并向上级部门报告,要参加事故的调查、分析原因,并提出安全措施及处理意见。 3.部门级领导带班职责 3.1布置当日生产必须执行安全工作的“五同时”,模范地执行各项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对各工程项目部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3.2负责当日的安全检查、督促和指导各项目部的安全工作,帮助班组共同解决安全方面的疑难问题,并对其安全生产状况负责; 3.3负责当日生产现场的安全监督、督促和检查工作,对“三违”现象有权进行制止并协助厂领导和安全部门进行处罚,性质严重的有权停止其工作,并向上级报告; 4.2.4要认真检查人的、物的不安全因素,发现事故隐患必须按“三定、四不推”的原则处理; 3.4当日发生的事故,必须组织对伤员的抢救,保护好现场并采取安全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同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协助对事故的调查、分析原因,并提出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4.带班要求 4.1 安全带班领导对当日安全工作直接负责,当日安全值班领导,必须坚守岗位,按安全值班职责要求认真检查安全工作,做好记录;

项目部领导施工现场带班制度

领导带班制度 一、目的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规定及江苏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建筑施工企业及项目部领导施工现场值班带班管理规定》的通知、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转发《江苏省建筑施工企业及项目部领导施工现场值班带班管理规定》的通知规定,公司根据上述下发文件要求,为认真落实建筑施工企业及项目部领导施工现场值班带班制度,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为切实抓好项目部安全生产、增强领导及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江苏鼎峰建设有限公司属下各项目部,为防止施工过程中出现不安全行为和防止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项目部领导轮流安全值班职责 (一)轮流带班领导要把保证安全生产作为第一位的责任,全面掌握当班安全生产状况,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危险源点的检查,并指导现场人员安全作业; (二)及时发现和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及时制止违章违规行为,严禁违章指挥; (三)当现场出现重大安全隐患或遇到险情时,及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立即下达停工令,组织涉险区域人员及时有序撤离到安全地带。 四、现场带班工作内容 1、现场带班人员要把保证安全生产作为第一位的责任,切实掌握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状况,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管理相关规定,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 2、建立领导带班制度,施工项目部领导现场带班,必须坚守岗位,做好记录。

3、带班领导到现场要做到:交接班本上现场情况有记录,带班领导有签字。 4、项目部带班领导负责日常的安全检查工作,督促和指导各班组的安全工作,帮助班组职工共同解决安全方面的疑难问题,并对其安全生产状况负责,防范可能发生的一切不安全因素,因有事不在现场,应安排有关人员代为负责,离开施工现场达三天以上,应向公司领导请假。 5、项目部带班负责人应对在建工程的施工安全负总责,项目部人员各负其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工程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安全事故,并与工人同时上下班。 6、排查隐患并要求相关人员立即落实整改,现场无法立即整改的隐患问题,必须下达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并按期复查验收;发现较大隐患立即停止作业并报生产技术部研究处理。 7、严格落实制止“三违”相关规定,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在现场发现违章问题,立即纠错并按规定给予处罚,严禁违章指挥。 8、解决生产中的突发问题,现场无法解决处理的,立即报生产技术部。严禁超能力组织生产。 9、对公司领导干部现场走动管理要积极配合,并汇报现场带班生产情况。 10、严查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六大纪律”和“安全生产十项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确保现场施工安全。 11、现场发生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和严重问题时,带班人员要立即组织采取停产、撤人、排除隐患等紧急处置措施,并及时向公司主要领导、生产技术部报告。 五、项目部领导施工现场带班交接班制度。 带班领导应当向接班的领导详细告知当前施工现场安全存在的问题、需要注意的事项等,并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 六、项目部领导施工现场带班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项目部领导施工现场带班生产、值班交接班记录由当班领导填写,由专人(资料员)负责整理,并存档备查。

施工现场项目部领导带班制度

津宁高速二标项目部领导施工现场轮流带班生产制度 一、目的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关于加强重大工程安全质量保障措施的通知》(发改投资[2009]3183号)以及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市政公路管理安监[2012]741号)的文件要求,为认真落实建筑施工企业及项目部领导施工现场带班生产制度,进一步加强公路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为切实抓好项目部安全生产、增强领导及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津宁高速公路工程第二合同项目部施工现场,防止施工过程中出现不安全行为和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项目部领导带班生产职责 (一)检查本合同段安全生产条件落实情况: 1、专职安全员施工现场履责情况,作业人员个人防护和施工现场临边防护的规范性; 2、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起重机械等设备检验验收与安全运行情况; 3、承重支架或满堂脚手架的搭设和拆除情况;

4、安全技术交底与班前会落实情况。 (二)检查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中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三)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施工指导,及时制止“三违”行为; (四)及时发现、报告并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 (五)填写带班生产管理日常记录表并签字归档备查。 四、现场带班工作内容 1、现场带班人员要把保证安全生产作为第一位的责任,切实掌握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状况,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管理相关规定,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 2、排查隐患并要求相关人员立即落实整改,现场无法整改的隐患问题,必须下达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并按期复查验收;发现重大隐患立即停止作业并上报公司、业主、总监办研究处理。 3、严格落实制止“三违”相关规定,及时制止违章违纪作业,在现场发现违章问题,立即纠正并按规定给予处罚,严禁违章指挥。 4、解决生产中的突发问题,现场无法解决处理的,立即上报到项目经理,严禁超能力组织施工。 5、现场发生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和严重问题时,带班人员要立即组织采取停产、撤人、排除隐患等紧急处置措施,并及时向公司主要领导、工程技术部报告。 五、项目部领导施工现场带班交接班制度。

(完整word版)领导施工现场带班制度

领导施工现场带班制度 一、目的 为认真落实建筑施工企业及项目部领导施工现场值班带班制度,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为切实抓好项目部安全生产、增强领导及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兴安盟金宇建筑公司阿尔山机场特种车库项目部,防止过程中出现不安全行为和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三、项目部领导轮流安全值班职责 (一)轮流带班领导要把保证安全生产作为第一位的责任,全面掌握当班安全生产状况,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危险源点的检查,并指导现场人员安全作业; (二)及时发现和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及时制止违章违规行为,严禁违章指挥;(三)当现场出现重大安全隐患或遇到险情时,及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立即下达停工令,组织涉险区域人员及时有序撤离到安全地带。 四、现场带班工作内容 1、现场带班人员要把保证安全生产作为第一位的责任,切实掌握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状况,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管理相关规定,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 2、排查隐患并要求相关人员立即落实整改,现场无法整改的隐患问题,必须下达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并按期复查验收;发现较大隐患立即停止作业并报生产技术部(安监)研究处理。 3、严格落实制止“三违”相关规定,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在现场发现违章问题,立即纠错并按规定给予处罚,严禁违章指挥。 4、解决生产中的突发问题,现场无法解决处理的,立即报生产技术部。严禁超能力组织生产。 5、对公司领导干部走动管理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单位落实不到位的,按规定进行处罚。 6、严查“跑冒滴漏”现象,并按规定进行处罚。 7、现场发生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和严重问题时,带班人员要立即组织采取停产、撤人、排除隐患等紧急处置措施,并及时向公司主要领导、生产技术部报告。 五、项目部领导施工现场带班交接班制度。 带班领导应当向接班的领导详细告知当前施工现场安全存在的问题、需要注意的事项等,并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 六、项目部领导施工现场带班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项目部领导施工现场带班生产、值班交接班记录由当班领导填写,由专人(资料员张金玉)负责整理,并存档备查。 七、相关要求 1、现场带班人员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行带班职责,严格执行现场带班人员的规定,减少外出,深入现场靠前指挥,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2、现场带班人员有特殊情况必须向公司请假,并通知生产技术部,由调度室安排人员替班,同时将替班人员通知生产技术部(安监)。 3、现场带班人员必须严格劳保穿戴,不准着便装进入生产现场。 4、现场带班人员要认真记录检查问题,并由单位现场负责人签字,于每日下午下班前交生产技术部(安监)汇总通报。 5、现场带班人员在巡查中所发现的违章行为,一并给予单位和责任领导进行处罚,并对严

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生产记录

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记录工程名称:乐清市石帆街道朴湖社区二级污水管网工程 6、当班人员出勤情况等。 带班意见或工作要求: 经检查:各项安全应急措施均符合要求,当班人员无缺勤。 项目负责人: 工程名称:乐清市石帆街道朴湖社区二级污水管网工程 6、当班人员出勤情况等。 带班意见或工作要求: 经检查:各项安全应急措施均符合要求,当班人员无缺勤。

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记录工程名称:乐清市石帆街道朴湖社区二级污水管网工程 6、当班人员出勤情况等。 带班意见或工作要求: 经检查:各项安全应急措施均符合要求,当班人员无缺勤。 项目负责人: 工程名称:乐清市石帆街道朴湖社区二级污水管网工程 6、当班人员出勤情况等。 带班意见或工作要求: 经检查:各项安全应急措施均符合要求,当班人员无缺勤。 项目负责人:

6、当班人员出勤情况等。 带班意见或工作要求: 经检查:各项安全应急措施均符合要求,苏传党(技术负责人)请假。 项目负责人: 工程名称:乐清市石帆街道朴湖社区二级污水管网工程 6、当班人员出勤情况等。 带班意见或工作要求: 经检查:各项安全应急措施均符合要求,当班人员无缺勤。 项目负责人:

6、当班人员出勤情况等。 带班意见或工作要求: 经检查:各项安全应急措施均符合要求,当班人员无缺勤。 项目负责人: 工程名称:乐清市石帆街道朴湖社区二级污水管网工程 6、当班人员出勤情况等。 带班意见或工作要求: 经检查:各项安全应急措施均符合要求,当班人员无缺勤。 项目负责人:

6、当班人员出勤情况等。 带班意见或工作要求: 经检查:各项安全应急措施均符合要求,当班人员无缺勤。 项目负责人:工程名称:乐清市石帆街道朴湖社区二级污水管网工程 6、当班人员出勤情况等。 带班意见或工作要求: 经检查:各项安全应急措施均符合要求,当班人员无缺勤。 项目负责人:

现场施工现场领导带班制度流程

精心整理 施 工 现 施工现场领导带班制度 一、目的 为切实抓好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和项目工程的质量,增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管理水平,进一步督促工程项目部按要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做到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及实现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四川省第一建筑工程公司IP科技中心三期12号楼项目工程施工现场,防止施工过程中出现不安全行为和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三、规定 1.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是施工现场带班制度的第一负责人,对落实带班制度 不少于 2. 3. 1. 2. 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3.负责当日生产现场的安全监督、督促和检查工作及指导各班组的安全工作,解决安全方面的疑难问题,防范可能发生的一切不安全因素; 4.有权对“三违”现象进行处罚,并停止其工作,对情节严重者,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5.要认真检查人的、物的和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发现事故隐患必须按“三定、四不推”(即:定人、定时间、定措施;班组不推给项目、项目不推给公司、公司不推给主管部门、主管部门不推给上级政府)的原则处理; 6.解决生产中的突发问题,现场无法解决处理的,立即报公司(项目部)生产技术部。严禁超能力组织生产。 7.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必须立即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提出整改意见,督促限期整改。 8. 9.要参 1.按安 2. 3. 4. 等,并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并由现场负责人签字。 5.值班领导必须佩安全带班标志。 五、考核: 对下列带班领导实行奖励: 1.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条例和办法,保持本单位长期安全生产或扭转安全生产被动局面,成绩显着的有关领导;

工程施工现场值班带班管理规定

附件1: 建筑施工企业及项目部负责人 施工现场值班带班管理规定 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及山东省建筑工程管理局有关规定,为认真落实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部负责人施工现场值班带班制度,进一步加强全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是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主管质量安全和生产工作的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和副总工程师。 本规定所称的项目负责人,是指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本规定所称的施工现场,是指进行房屋建筑施工作业活动的场所。包括房屋建筑的新建、扩建、改建等建筑施工活动的

作业场地。 本规定所称项目部负责人带班,是指建筑工程项目的总承包单位项目部或分包单位项目部的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主任工. 程师必须在施工现场轮流带班,指挥和监督安全生产工作,并与施工人员同时上下班。 第三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企业负责人轮流值班制度,在节假日或连续生产作业期间轮流值班并定时巡查,统筹协调和 处理安全生产方面的有关问题。 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对落实企业领导干部轮流值班带 班全面负责。各企业负责人应当自觉履行值班责任。项目负责人是落实项目部领导施工现场带班制度的责任人。 第四条施工安全带班管理应遵循“全面兼顾,重点防范,带班在工地,解决在现场”的原则,将风险始终处于可控状态,确保施工安全。 第五条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轮流值班应遵循下列要求:(一)建筑施工企业在节假日或连续生产作业期间要建立健全领导轮流安全值班并定时巡查制度。节假日必须安排企业领导安全值班并定时巡查; (二)安全值班领导在生产作业时间内不得离开工作岗位。如因有事离岗时,必须事先通知安排其他领导顶替班,顶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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