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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3Q大战谈《反垄断法》的适用

结合3Q大战谈《反垄断法》的适用
结合3Q大战谈《反垄断法》的适用

结合3Q大战谈《反垄断法》的适用

我国《反垄断法》于2008年8月1日起施行,该法的适用结合2011年的3Q大战,有两个主要的关键点:相关市场及支配地位的滥用。

根据《反垄断法》第6条、第17-19条等相关规定,判断此案中的垄断事实两个基本要件是:第一,被告是否在相关市场具有支配地位;第二,被告是否滥用了这种支配地位。

一、相关市场

我国《反垄断法》第十二条规定:“本法所称相关市场,是指经营者在一定时期内就特定商品或者服务进行竞争的商品范围和地域范围。”

本案涉及了两个产品市场:即时腾讯占主导地位的通信软件市场及360占主导地位的服务市场和网络安全市场。本案中相关市场的界定取决于360以什么名义起诉腾讯:若以竞争者的身份起诉,则为网络安全市场;若以“另一市场但遭受垄断行为损害的直接利害关系人”的身份起诉,则为即时通讯市场。而在地域方面,不管360以什么样的立场和身份起诉,本案都宜认定为中国内地市场。

二、腾讯的支配地位及其滥用

首先,在360以“另一市场但遭受垄断行为损害的直接利害关系人”名义起诉腾讯的前提下,本案界定的相关市场为即时通讯市场。在即时通讯市场上,腾讯的市场份额达76.2%,根据《反垄断法》第十九条的规定,“一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达到二分之一的,即可推定为其具有市场支配地位”。所以腾讯在即时通讯市场的支配地位是毋庸置疑的。

其次,在确定了支配地位后,我们需分析腾讯在本案中的两个主要行为来确认它是否滥用了自己的支配地位。

(一)强迫用户“二选一”:限定交易行为

限定交易在理论上可归为贸易歧视项下的拒绝交易行为。在本案中,腾讯禁止其用户使用360软件,否则拒绝提供QQ软件服务,这是一种限定交易的行为。《反垄断法》明确禁止经营者无正当理由限定交易相对人只能与其进行交易或者只能与其指定的经营者进行交易。腾讯的这一做法,只是为了维护其的经济利益,并无正当理由,从法律上讲涉嫌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和自主选择权。

(二)“搭售”行为

搭售是指在相关产品市场上具有支配地位的企业在出售产品或者服务时,强迫买方接受与该产品或服务无关的产品与服务的行为,或者要求买方签订接受与该产品或服务无关的产品与服务的协议。

在本案中,腾讯的搭售行为主要体现在它将“QQ电脑管家”与即时通讯软件QQ捆绑,并且以级软件管家的名义安装“QQ医生”。显然,腾讯的无正当理由的搭售行为是受到《反垄断法》规制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

3Q大战产生的原因

3Q大战产生的原因 1、利益冲突 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利益冲突,即腾讯和360的利益冲突。 (1)2010年9月26日,腾讯借QQ客户端强制推送QQ电脑管家,其作用与杀毒软件的功能类似,与360产生利益冲突,360希望QQ在没有出现正规的杀毒软件时就被封杀禁止进入这一领域。 (2)当时,360直指QQ软件窥探用户隐私——360在他们的论坛中发布了最新公告:直指QQ软件在后台密集扫描用户硬盘,并悄悄查看与自身功能毫不相关的文件,如用户浏览器、下载、视频播放等用户隐私文件和数据,并发布了一个针对QQ的隐私保护器。然后,腾讯做出大的回应——联合众多公司包括百度谴责360。 2、组织关系 (1)与竞争对手的关系,即腾讯和360的关系。 腾讯和360原本一个是聊天软件,一个是杀毒软件,两者是互补关系,可以产生互利共赢的效果。但是由 于两家公司业务的不断扩大,各自的业务都与对方产生了一些交集,组织关系发生了变化,引起了利益的 冲突,导致不道德事件的发生。 (2)企业与客户的关系 企业应该保护客户的信息,不利用客户的信息来赚取利益。引起这场3Q大战的原因之一就是360指责QQ 软件在后台密集扫描用户硬盘,并悄悄查看与自身功能毫不相关的文件,如用户浏览器、下载、视频播放 等用户隐私文件和数据。 3、沟通 (1)企业与企业之间的沟通。 在整个事件过程中,腾讯和360没有做好应有的沟通,他们没有进行有效的谈判来解决问题,而是你争我 斗,最后让客户的利益受损,在国家有关部门的强烈干预下,才实现兼容,保障了用户的利益。 (2)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沟通。 在360指责QQ软件在后台密集扫描用户硬盘,并悄悄查看与自身功能毫不相关的文件,腾讯没有对用户 作出解释,而是直接采取行动对付360,导致3Q大战愈演愈烈。 4、中国企业缺乏商业道德意识 从道德意识方面来看,腾讯和360都没有形成从用户角度来考虑问题的道德意识,没有考虑到自己的利益之争会给用户带来很大的不便。缺乏从用户角度出发,真真切切为用户考虑的商业道德意识,也是这次3Q大战产生的原因之一。

从3Q大战看windows安全机制

上海电力学院 计算机安全技术大作业 题目: 从3Q大战看WINDOWS安全机制 学号: 20083322 学生姓名:刘广宇 院系:计算机信息工程学院 专业:软件工程 班级: 2008221 2011 年 6月 20 日

从3Q大战看windows安全机制 事件回顾: 2010年11月3日晚,腾讯发布公告,在装有360软件的电脑上停止运行QQ软件。360随即推出了“WebQQ”的客户端,但腾讯随即关闭WebQQ服务,使客户端失效,事件仍在紧张发展。2010年11月10日下午,在工信部等三部委的积极干预下,腾讯与360已经兼容。2011年4月26日,腾讯起诉360隐私保护器不正当竞争案”做出判决,奇虎被判停止发行360隐私保护器,赔偿腾讯40万。 关于QQ安全扫描 有关用户对QQ安全模块扫描木马的答疑 1.为什么没有看到过查到木马的提示? 其实只要扫描到木马,就会有提示框(如下图)。木马提示框是需要用户您点击才会消失的。如果您未遇到木马提示,说明您的系统目前是安全的,请继续保持良好的上网习惯。 也有的用户对弹出木马提示,手动选择才予以删除感到不便,未来我们会做体验上的优化。

QQ查到木马的提示截图 2.为什么要登录后才查杀,这样就给了盗号者可乘之机? 09年前QQ采用了登录前检测,但这样会延长登录时间,对用户体验来说不是最优的方案,因此我们对检测策略进行了调整。 当然,QQ在用户登录过程中也有保护措施,配合登录后的检测,大大提升了用户信息 安全级别。 (摘自腾讯网) 关于QQ保镖 360扣扣保镖的主要功能如下: 1、保护隐私,阻止QQ强行静默扫描用户硬盘; 2、防止QQ盗号,用360云安全体系精确查杀QQ盗号木马; 3、QQ加速,禁用不需要的插件,大幅提高QQ运行速度; 4、过滤QQ广告,去除名目繁多的广告,让聊天更清爽; 5、清理QQ垃圾(含QQ影音、QQ音乐等QQ周边软件),清除冗余和临时文 件; 6、QQ体检,检测QQ安全性并修复漏洞,并一键修复; 7、保护QQ安全,阻止QQ设置被恶意修改,自动扫描传输文件与网址。

解读3Q大战

10 文/魏雅华 解读3Q 大战 新闻事件 腾讯公司宣布:要么舍弃360,要么卸载QQ 2010年11月初,中国互联网爆发了首次“弹窗大战”,装机量6亿的QQ 和装机量3亿的360,分别利用自己的客户端,向用户桌面发送弹窗,猛烈交火,大打出手。几乎中国的每一台电脑,都惊骇不已地目睹了这场火光四溅、硝烟弥漫的QQ 与360之战。 您可以想像,当双方的弹窗都以数亿次的弹出量发射的时候,双方交战火力之强大,这一战的凶猛,会达到何种程度。 广州亚运会的焰火赶得上吗?据电视上说,有80万人现场观赏了广州亚运会的焰火,让人失笑了。现场观赏QQ 大战360的网民们,下得了8亿人次吗? 中国互联网的这一场恶战,激烈到了如此程度:11月1日,360副总裁刘峻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是腾讯先弹窗的,360忍无可忍,最后才无奈采取这种手段。这是正当防卫。360公关总监屠建路说,弹窗 在360是一种战略威慑力量,就像核武器,不会轻易动用,“整个公司只有周鸿祎一个人有权力拍板说:发弹窗。” 这一战的凶猛竟到了如此程度:QQ 和360都动用了“核武器”。 中国的3.6亿互联网用户,在特定时间段里,陷入了这样的一场灾难:我们的电脑里,左手与右手打起来了。而且,右手发了狠:有我没他,有他没我,不共戴天。于是,中国人不得不面对这样的选择:剁掉左手还是剁掉右手? 可我们既不能没有左手,也不能没有右手。难道说,我们真的要变成独臂人吗?这件事是如此地严重。 QQ 大战360 那么,这件事是怎么发生的? 2010年9月27日,以高效而免费使用360杀毒软 腾讯前不久不仅在中国,而且在全球IT 行业,都开了一个极为恶劣的先例:一个软件生产商居然可以肆意的决定自己软件的兼容环境,恶意排斥其他的软件,这是亘古未有的。微软不敢,苹果不敢,雅虎不敢,MSN 不敢。而中国的腾讯敢。 腾讯之所以竟敢如此地胆大妄为,下此毒手, 是因为中国的互联网法制环境过于软弱松垮。

3q大战分析

3q大战 班级:2012212105 姓名:武真学号:2012212355 2010年9月27日,360公司发布了一款名为“360隐私保护器”的工具软件,其宣称,该软件将可实时监测并曝光客户端软件窥视用户计算机隐私的行为。 面对360的责难,腾讯方面回应称360是恶意攻击,并称360隐私保护器为“QQ抹黑器”3Q战争因此真正拉开了大战的序幕。从2010年年9月底开始上演的,先后上演了“隐私查看器的交火”、“弹窗大战黑名单”、“扣扣——一厢情愿的保镖”、360和QQ不共戴机等几大战役,战争还在继续,可是受伤的却是广大用户。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一章第二条规定:“经营者在市场交易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公认的商业道德。本法所称的不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腾讯在春节期间强行推广Q Q医生、QQ电脑管家,在11月3日强迫用户作出二选一的选择等行为严重违反了自愿、平等原则。由腾讯、金山、百度、傲游、可牛等公司联合发布的声明称,360恶意拦截网页,对用户进行恫吓、欺骗等行为涉嫌违反公平、诚实信用的竞争原则。 腾讯与360之争,在很大程度上就是对国家法律的挑战。两企业行为有违反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反垄断法的嫌疑,企业在市场经济运行中理应依法参与市场活动,不应滥用市场支配地位限制或打击竞

争者。像企业要求消费者“二选一”,构成侵害消费者选择权,构成强迫交易之嫌;而企业出面号召消费者抵制特定企业的商品或服务,同样超出企业应有的经营者角色,同样构成损害消费者自主消费权的不当宣传。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章第六条规定:“公用企业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不得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以排挤其他经营者的公平竞争。”腾讯指责360打着“安全”的幌子,鼓励和诱导用户删除QQ软件中的增值业务插件、屏蔽QQ广告,同时借机宣传和推广自己的产品,将其产品和服务嵌入QQ界面的行为,若经调查证实,360这种行为将在侵犯了用户的知情权的同时,限定了用户的选择权,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而腾讯在今年春节时,通过强制升级的方式,强行在用户电脑上安装腾讯的QQ医生、QQ 电脑管家。这种强制推广行为强迫用户使用其新产品,直接冲击360安全卫士,是一种不公平竞争行为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章第十二条规定:“经营者销售商品,不得违背购买者的意愿搭售商品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条件。”腾讯在11月3日挟持6亿用户,“艰难决定”强迫用户作出二选一的举措严重违背了用户的意愿,这行为涉嫌附加不合理条件。再者,腾讯和360随意在用户桌面进行弹窗大战,阻碍用户正常使用网络,这也违背了用户的意愿。

结合3Q大战谈《反垄断法》的适用

结合3Q大战谈《反垄断法》的适用 我国《反垄断法》于2008年8月1日起施行,该法的适用结合2011年的3Q大战,有两个主要的关键点:相关市场及支配地位的滥用。 根据《反垄断法》第6条、第17-19条等相关规定,判断此案中的垄断事实两个基本要件是:第一,被告是否在相关市场具有支配地位;第二,被告是否滥用了这种支配地位。 一、相关市场 我国《反垄断法》第十二条规定:“本法所称相关市场,是指经营者在一定时期内就特定商品或者服务进行竞争的商品范围和地域范围。” 本案涉及了两个产品市场:即时腾讯占主导地位的通信软件市场及360占主导地位的服务市场和网络安全市场。本案中相关市场的界定取决于360以什么名义起诉腾讯:若以竞争者的身份起诉,则为网络安全市场;若以“另一市场但遭受垄断行为损害的直接利害关系人”的身份起诉,则为即时通讯市场。而在地域方面,不管360以什么样的立场和身份起诉,本案都宜认定为中国内地市场。 二、腾讯的支配地位及其滥用 首先,在360以“另一市场但遭受垄断行为损害的直接利害关系人”名义起诉腾讯的前提下,本案界定的相关市场为即时通讯市场。在即时通讯市场上,腾讯的市场份额达76.2%,根据《反垄断法》第十九条的规定,“一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达到二分之一的,即可推定为其具有市场支配地位”。所以腾讯在即时通讯市场的支配地位是毋庸置疑的。 其次,在确定了支配地位后,我们需分析腾讯在本案中的两个主要行为来确认它是否滥用了自己的支配地位。 (一)强迫用户“二选一”:限定交易行为 限定交易在理论上可归为贸易歧视项下的拒绝交易行为。在本案中,腾讯禁止其用户使用360软件,否则拒绝提供QQ软件服务,这是一种限定交易的行为。《反垄断法》明确禁止经营者无正当理由限定交易相对人只能与其进行交易或者只能与其指定的经营者进行交易。腾讯的这一做法,只是为了维护其的经济利益,并无正当理由,从法律上讲涉嫌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和自主选择权。 (二)“搭售”行为

3Q大战终审判决书——(2013)民三终字第5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13)民三终字第5号 上诉人(一审被告):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28号D座112室(德胜园区)。 法定代表人:齐向东,该公司执行董事。 委托代理人:谢冠斌,北京市立方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蔡鹏,北京市立方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一审被告):奇智软件(北京)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14号兆维大厦4层东侧单元。 法定代表人:曹曙,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朱翼鹏,该公司员工。 委托代理人:孙喜,北京市立方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一审原告):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赛格科技园2栋东403号。 法定代表人:马化腾,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邹良城,该公司法律顾问。 委托代理人:张亚洲,北京集佳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一审原告):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科技园高新南一道飞亚达大厦5-10楼。 法定代表人:马化腾,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胡迎春,该公司法律顾问。 委托代理人:周丹丹,北京集佳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虎公司)、奇智软件(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智公司)因与被上诉人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讯公司)、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讯计算机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不服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11)粤高法民三初字第1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出上诉。本院依法组成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员奚晓明任审判长、审判员孔祥俊、审判员王闯、审判员王艳芳、代理审判员朱理参加的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书记员刘海珠、曹佳音担任法庭记录。上诉人奇虎公司的委托代理人谢冠斌、蔡鹏,上诉人奇智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孙喜、朱翼鹏,

关于3Q大战判决书的读后感

3Q大战判决的评议书 读完3Q大战的判决书,顿时觉得一下子难以接受那么多的信息。仔细想想,发现这是一份懂得互联网的判决书。因为此案宣判适逢今夏我国反垄断行政执法机构刮起“反垄断执法风暴”之后,行政部门开出不少创纪录的“天价”罚单,震动中外。随着这份被称为最高法院反垄断第一案和互联网反垄断第一案的判决作出,我国的反垄断执法进入一个新阶段。 相较于反垄断行政机关的重拳处罚,最高法院这份判决书可谓无为胜有为,它没有开出新的判罚,却进行了最为全面充分的说理,可称之为中国反垄断执法史上讲理最透彻法律文件,虽然中国不是判例法国家,但这份判决对于未来中国反垄断案件的指引,对于反垄断执法标准的积累,必将有重要意义。 这份信息量颇大,内容颇多,覆盖面广的判决书,对反垄断司法实践中,关于相关市场界定、市场支配地位认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认定理论与方法等方面的法律适用,既谨守了中国立法的安排,又考量了中国互联网市场发展的现状。既有法律适用,也采用了经济分析,作出了卓有成效的探索。 判决对于假定垄断者测试的适用性,对于界定市场的手段和目的价值,对于市场支配力量的认识和评估,对于反垄断诉讼的举证责任分担等问题,均详加论述。不仅仅论述一般的常规认定办法,也提出了新市场环境下的合理安排、合理思路,作出了很多具有司法能动性质的判决创新和突破。 中国互联网发展时间不长,产品市场交叉重和,竞争动态而激烈,市场地位旦夕变化,这些特点都被判决书一一论及。通览这份100多页的文书,不难感受到我们司法机关的判决质量在急遽提升,对于反垄断,特别是互联网反垄断这类新课题,作出了努力和贡献。可以说,这是一份严格守法,又开拓进取,很接地气,懂得互联网的判决。 反垄断对国人是新议题,涉及法学和经济学领域的知识,不仅一般公众难以理解,不少评论人士也多一知半解。判决书向社会各界澄清了反垄断相关问题的诸多方面,全面展示了最高法院对互联网反垄断司法实践的主要观点,必将对未来互联网领域的反垄断案件,乃至整个中国未来反垄断司法实务,构建明确的指引。

(手动整理)360与腾讯的3Q大战经过

3Q大战全程介绍 开始交火 2010年9月27日:360公司发布“360隐私保护器”软件,曝光了QQ涉嫌窥探用户隐私行为。腾讯对外发布声明回应,称腾讯QQ软件绝对没有窥探用户隐私的行为。 2010年10月,腾讯QQ向1亿多在线QQ用户大规模弹窗称“被某公司诬蔑窥视用户隐私”。360回应称QQ涉嫌扫描用户隐私是长期存在的历史问题,用户最有权力监督。14日:腾讯宣布正式起诉360,要求奇虎及关联公司停止侵权。360声明称腾讯起诉360是打击报复,对此360将反诉。28日:360公布QQ软件扫描用户硬盘“超级黑名单”证据,这个名单里共包含685款软件。 大战升级 2010年10月29日:360公司宣布推出“扣扣保镖”,360称该工具全面保护QQ 用户的安全。11月3日:北京朝阳法院正式受理腾讯诉360不正当竞争案,腾讯索赔400万。对于360与QQ之间的纠纷,腾讯发布公告,称在纠纷解决之前,将在装有360软件的电脑上停止运行QQ软件。 11月8日:360公司召回了360扣扣保镖软件,同时,腾讯公司也恢复了WEBQQ的登录,QQ和360也恢复了兼容。 2011年9月29日消息 9月29日下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宣布腾讯公司诉“360隐私保护器”侵权案的终审判决结果:北京奇虎、奇智软件以及三际无限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判决三公司停止侵权;三家公司需要在本判决生效起30天内在360网站的首页及《法制日报》上公开发表声明以消除影响,并赔偿原告腾讯经济损失40万元。 2013年3月28日上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原告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腾讯科技(深圳)公司、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纠纷一案作出一审判决,驳回奇虎公司全部诉讼请求,腾讯公司不构成垄断。据悉,这是国内首个在即时通讯领域对垄断行为作出认定的判决。 广东高院经审理后认为,由于原告对本案相关产品市场界定错误,其所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被告在相关产品市场上具有垄断地位,故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 2013年11月26日上午,备受瞩目的奇虎360诉腾讯垄断一案的二审在最高人民法院开庭。该案2013年3月在广东省高级法院一审,一审判决奇虎360败诉,奇虎360随后提出上诉。该案是迄今为止,我国互联网领域诉讼标的额最大的垄断案件,被称为是中国“互联网反垄断第一案”。

2013年3Q大战终审庭审实录

360诉腾讯垄断案终审庭审实录 网易科技讯11月26日消息奇虎360上诉腾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一案将于今天上午九时在最高院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奇虎360在庭审中提出上诉要求撤回广东高级人民法院的判决,并要求腾讯道歉并赔偿1.5亿元,目前上午庭审已结束,下午将继续开庭。 以下为上午庭审实录 [08:43:58][导播]:上诉人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纠纷一案,将于今日上午9:00在最高人民法院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 [08:44:09][导播]:特别提示:本网站即将发布的关于奇虎公司与腾讯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纠纷上诉案庭审情况,是对庭审现场情况的归纳整理,并非法庭庭审笔录,不具有法律效力。 [09:03:55][导播]:书记员宣读法庭纪律。 [09:04:54][书记员]: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 [09:05:29][导播]:审判长宣布现在开庭。 [09:05:58][审判长]:上诉人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纠纷一案,不服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11)粤高法民三初字第2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出上诉。原审人民法院已将一审案卷及上诉状报送本院。经审查,本院决定予以受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对二审案件的有关程序规定,本院民事审判第三庭今天对本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 [09:06:25][审判长]:各方当事人是否已经收到我院送达的案件受理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举证通知书? [09:07:22][导播]:均回答:已收到。 [09:08:30][导播]:审判长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与义务。 [09:09:01][审判长]:各方对其诉讼权利与义务是否已经清楚? [09:09:34][导播]:均回答:清楚。 [09:10:01][审判长]:刚才书记员已经核对了出庭人员身份,现在法庭当庭核对出庭人员身份。[09:10:38][导播]:审判长核对当事人身份。 [09:11:00][审判长]:各方当事人对对方出庭人员身份是否有异议? [09:11:18][导播]:均回答:无异议。 [09:11:39][审判长]:本案双方当事人均向本院申请专家证人出庭,就案件有关专业事实问题发表意见,本院已经发出《专家证人出庭通知书》。请问各方当事人是否收到《专家证人出庭通知书》?申请的专家证人是否已经到庭? [09:12:05][导播]:均回答:收到。已到庭。 [09:12:30][导播]:审判长宣布本案合议庭组成人员。

管理学3Q大战

2010年网络大事件3Q大战案例分析 论文摘要:企业生存发展主要靠的是两件法宝——产品和信誉,外延还包括服务、企业文化、组织结构等要素。而企业形象作为这诸多要素的集合体,是反映企业规模,企业内部文化,企业外在服务,企业的产品质量、性能、价格综合水平,企业创新能力的综合指标。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是企业远景战略规划的重要内容,也是企业必须始终如一追求的目标之一。拥有良好的企业形象对于企业打造和提升品牌,占领更多的市场份额,提高产品的附加值,获取稳固而忠实的客户群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反之,若一个企业在行业竞争过程中,侵害客户利益,做有损企业形象的事却无异于自毁城池,必将受到市场的惩罚。 一、简述3Q大战 1、3Q大战发生的原由 2010年11月发生的腾讯QQ与奇虎360的恶性竞争席卷了整个网络,两家公司从口水战逐步升级到互相拆台的真刀真枪的较量。两家公司何以如此大打出手,腾讯QQ和360是中国互联网的前两大客户端软件,前者本质是基于即时通讯的社交网络,后者主推互联网安全服务。虽然360创始人周鸿祎始终强调两者不是竞争对手,但随着360的壮大,长期独霸桌面端的腾讯也不得不将其视作最重要的竞争对手,并开始布局对阵。究其原因还要追溯到今年5月份腾讯将QQ医生升级为QQ电脑管家的事件。腾讯借其高端的市场占有率,强大的客户群体,几乎人手一号的资源,不断发展吞噬着互联网各个领域,当腾讯在涉足安全领域的时候威胁到作为安全市场霸主的奇虎360的利益,360为挽救危机首先在技术层面攻击了腾讯作为主要收入来源的即时通讯业务,直接攻击了腾讯的软肋,至此一场没有底线的3Q大战全面爆发。 2、3Q大战不断升级 第一阶段:客户端之争 2010年春节前后腾讯选择在二三线和更低级别的城市强行推广QQ医生安全软件,也就是一夜之间,QQ医生占据国内一亿台左右电脑,市场份额近40%。然而360很快就意识到了QQ医生的威胁,一些休假中的360员工被紧急召集回来应对这场突发事件。三个月之后,腾讯今日新发布了QQ医生的升级版QQ电脑管家,而功能完全模仿360安全卫士,与360安全卫士展开直接竞争。 第二阶段:口水战 9月27日:360公司发布“360隐私保护器”软件,曝光了QQ涉嫌窥探用户隐私行为。9月27日:腾讯对外发布声明回应,称腾讯QQ软件绝对没有窥探用户隐私的行为。9月28日:腾讯科技在显著位置发表文章,称360浏览器涉嫌借色情推广已被调查。9月28日:360否认浏览器涉嫌色情报道,称腾讯报道“造谣”,已向公安局报案。9月30日:腾讯制作“360抹黑腾讯QQ追踪”专题,分析“360频繁打压对手用意”。9月30日:360发布声明,称腾讯网刊发报道属于“虚假新闻有违新闻道德”。10月11日:360发布《用户隐私保护白皮书》,阐述360旗下每款软件的工作原理。10月11日:腾讯公布QQ安全检查原理、机制和效果,称将对360采取法律措施。 第三阶段:弹窗大战 10月12日:腾讯QQ向1亿多在线QQ用户大规模弹窗称“被某公司诬蔑窥视用户隐私”。10月13日:360回应称QQ涉嫌扫描用户隐私是长期存在的历史问题,用户最有权力监督。10月14日:腾讯宣布正式起诉360,要求奇虎及关联公司停止侵权。10月14日:360声明称腾讯起诉360是打击报复,对此360将反诉。10月15日:金山和卡巴斯基参战,指责360软件存在重大安全漏洞。10月15日:周鸿祎表示,360免费杀毒颠覆了传统收费杀毒,所以遭到全行业嫉恨。10月27日:百度、腾讯、金山、傲游、可牛五家公司发布联合声明抵制360。10月28日:360公布QQ软件扫描用户硬盘“超级黑名单”证据,这个名单里共包含685款软件。 第四阶段:扣扣保镖VS用户二选一,装360就别想用QQ 10月29日:360公司宣布推出“扣扣保镖”,360称该工具全面保护QQ用户的安全。10月29日:针

腾讯公司就3Q大战致广大用户道歉信

腾讯公司就3Q大战致广大用户道歉 信 范文 腾讯公司就3q大战致广大用户道歉信 前段时间,腾讯公司和360公司爆发了一场广为人知的纷争。 最终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政府部门的协调下,这次纷争告一段落,qq用户的安全和权益得到了保障。在此,我们向所有在事件中受到困扰的用户致以诚挚的歉意!对工业和信息化部等政府部门的通报批评我们虚心接受,并且会按照有关要求认真落实后续工作。对大家在此过程中对我们提出的意见和各种批评,我们也会认真听取、总结,吸取教

训。 痛定思痛,我们在处理的方式和与用户沟通中采取的方式有很多值得反思的地方。起初,我们把注意力都放在“谁对谁错”、“是非曲直”这样的问题上,与此同时,却忽略了用户的感受。 作为一家发展较早、规模较大的企业,同时作为行业领先者,我们应该更加注重用户的感受;如果我们在做出那个“艰难的决定”之前能够和您有更充分的沟通,让您能有机会更明白风险和问题所在,整个事件的演化也许就是另外一幅情景。 事件发生后,我们从用户、媒体、行业专家那里得到了很多信息,其中有意见,有建议,也有批评。无论从哪个角度,能得到您的帮助是我们的幸运,也是我们在这个事件中的一份收获。您现在也许还无法想象这些意见对我们有多么重要。正是您的这些意见,将会成为腾讯公司战略转型和企业升级的关键动力。

也正是因为有了这样的认识,公司领导在不久前致员工的一封信里才会提出:“这不是最坏的时刻;也没有最好的时刻;让我们放下愤怒;让我们保持敬畏;让我们打开未来之门。”我们相信,这次事件结束之后,在政府的推动下,我们一直渴求的“阳光下的竞争”时代终将到来。腾讯也将以更开放的心态和用户、行业一起去拥抱这个时代。 随着qq用户数的持续增长,我们明白身上的责任越来越重大。面对责任,我们必须对自己要求更高、做到更好。这样的心态也让我们更能理解您在此事件中所受到的困扰。因此,我们再次向您致以诚挚的歉意,希望未来能继续得到您的支持。 无论过去、现在还是未来,我们的心愿不变:和你在一起。 腾讯公司 2016年11月21日 范文

3Q大战中腾讯“二选一”行为的本质综合

3Q大战中腾讯“二选一”举止的性 质综合 不论从主观方面还是从客观方面来看,腾讯公司“二选一”举动均不吻合《反垄断法》第17条所规则的滥用市场摆布位子的条件,因此,该行为不构成滥用市场摆布地位举动。当然,如前所述,该举止的造孽性其实不否

定该行为的不合理性,腾讯公司在之后的运营勾当中需更加稳重并高度重视消费者的利益 □叶明 2013年11月26日,最高公众法院对“奇虎360上诉腾讯滥用市场支配位置”案发展了闭庭审理。庭审历程中,合议庭在听取双方上诉和争执见地后,将该案的争议归纳为五个方面,算计22个具体标题问题。此中一

个须要的争议点是:被告腾讯公司实施的“制造品不兼容”举止能否为反行使法所禁止的限制单干举止,即该行为是否组成我国反利用法第17条所划定的滥用市场摆布位置行为。 诚然依据反把持法现实,只需在认定被告在相关市场具有市场摆布地位的前提下,才能分析被告的举动是否构成反把持法上的“滥用”,但限于篇幅,本文跳过关连市场

界定与市场支配职位推定这两个关键,只综合腾讯公司的“二选一”举止可否具备合感性,可否构成反垄断法中的“滥用”。 腾讯“二选一”举动缺乏合理性 由于奇虎公司利用360隐私珍爱器、扣扣保镖和360平安卫士自身的弹窗功能,破欠好和改动了QQ软件功能并中伤了QQ,同时,奇虎公司进一步在360安然卫士中加载了360隐私顾惜器以及360扣扣警卫,利用360

安全卫士的少许用户来实施进一步的侵权行为。为了担保QQ的正常运作,腾讯公司不得已接纳不兼容技能措施来阻止与破除360产品对QQ制造品的毁坏,旨在制止奇虎公司继续实施不正当合作举动和侵权行为。因而,腾讯公司主意自身的“二选一”举动是一种正当的独立援助举动。 从北京市第二中级公家法院二中民终字第12237号民事裁决查亮的事实来看,奇虎公

公关看3Q大战

鹬蚌之争,谁赢谁输?! 2010年11月3日,腾讯发布公告,在装有360软件的电脑上停止运行QQ软件,从此掀起一轮“3Q大战”的风波。对于这场战争最后是谁赢谁输的问题,各人的看法不一,从表面来看,奇虎360在被腾讯起诉的“360隐私保护器不正当竞争案”中败诉,被判停止发行360隐私保护器,并赔偿腾讯40万。而从关系营销方面来看,腾讯逼迫广大网友“二选其一”的狠招实在是不得人心,毕竟群众的利益才是关键,如此为了企业利益而让用户陷入两难的“艰难决定”着实让腾讯失掉了不少民心。 但在我看来,“3Q大战”就犹如鹬蚌相争,且不论谁是渔翁从中得利,但至少对于奇虎360和腾讯来说,并没有最终的输赢可说。 首先,腾讯其主要业务是QQ这一聊天工具,而且目前网络上好用通用的聊天工具首选就是腾讯QQ,这也就是众多用户离不开腾讯的重要原因。当然,腾讯也有发展其他如QQ音乐、腾讯拍拍、QQ电脑管家、微信等业务,但这些都是有模仿其他品牌业务的嫌疑的,而且大部分都是依附于QQ庞大的好友网络得以发展的,这种行为本来就有一定的抄袭成分。而其在被360的隐私保护器和扣扣保镖的“挑衅”之后,并不是通过有力的证据去回应侵犯隐私这一指控,却是以毫无大将之风的手段直接逼迫用户“二选一”,这就更是惹起公愤。虽然有不少的用户迫于交流方便的原因,忍痛卸载360,但心里肯定也有所不爽。腾讯赢得了占有率,却是输掉了民心。如此失策的公关手段,不仅没有完全解决企业危机,更是为以后企业的再扩大发展埋下了障碍,注定腾讯不会在这场战役中赢得胜利。 另外,奇虎360是以安全闻名的企业,以360安全卫士永久免费的策略,使得以很短的时间,占有了绝大多数安全市场的份额。就是说360和腾讯所专注的方面并不构成矛盾。有人觉得是因为腾讯推出了QQ电脑管家这一业务,让360感到有危机,便推出隐私保护器,向用户“举报”QQ侵犯用户隐私的行为以作报复。暂不论360的初衷,但不少的人和我都有相似的疑问:360是怎么知道QQ查看了我们的电脑,侵犯了我们的隐私的?而且QQ真的有侵犯我们的隐私吗?有什么证据呢?简单来说,360对QQ的指控没有什么说服力,这就使得不少的用户开始怀疑360的居心了,大部分人的意见是认为奇虎360觊觎腾讯在聊天业务上的地位,以此方法打击对方,而QQ的“艰难决定”就更是正中360“自投罗网”的圈套,为其推出360安全聊天工具提供了一个崛起机会。当然,目前看来360是没有开拓聊天业务的意向的,但在“3Q 大战”中也对企业形象有所影响。 最后,无论对于奇虎360还是腾讯来说,他们的立足之处都在于网络市场,随着网络市场的不断开拓发展,两大企业难免还会有碰头之日。而经过这么一场闹得沸沸扬扬的大战,相互之间的印象肯定有所受损。正如360董事长周鸿祎在战后反思所言,一味只重视用户利益是没错的,但如果忽视同行的利益,这样可能会激怒对手,让对手做出一些极端的举动,以后也应兼顾一下同行的利益。在这场“3Q大战”的最后,QQ 不得不与360妥协兼容,而360也不得不停止了隐私保护器和扣扣保镖的发行,一切似乎归于原状,却互相都给对方、广大用户、甚至其他企业留下了一个阴影一场教训。就如鹬蚌相争到最后各自松开了口,却也落了个怏怏不快。 总的来说,“3Q大战”是一个很好的示范,企业在面临危机时的公关处理方法是企业能否逆转形势,化劣为优的关键。而且发展过程中,重视用户价值的同时也要重视营造一个和谐的行业环境,这样才能既满足用户的利益要求,又提供了一个良好发展自身的平台。

3q大战概况

3q大战概况 诉讼战 一、360诋毁腾讯案 起诉 2010年10月14日,针对360隐私保护器曝光QQ偷窥用户隐私事件,腾讯正式宣布起诉360不正当竞争,要求奇虎及其关联公司停止侵权、公开道歉并作出赔偿。 一审 2011年4月,北京市朝阳区法院曾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认为360捏造事实的行为损害了腾讯的竞争优势、构成不正当竞争。判令奇虎公司赔偿40万元。 二审 2011年9月29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宣布腾讯公司诉“360隐私保护器”侵权案的终审判决结果:北京奇虎、奇智软件以及三际无限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判决三公司停止侵权;三家公司需要在本判决生效起30天内在360网站的首页及《法制日报》上公开发表声明以消除影响,并赔偿原告腾讯经济损失40万元。 二、腾讯诉奇虎360不正当竞争案 起诉 2011年8月,腾讯向广东高院提起诉讼,称奇虎360的“扣扣保镖”是打着保护用户利益的旗号,污蔑、破坏和篡改腾讯QQ软件的功能,并通过虚假宣传,鼓励和诱导用户删除QQ软件中的增值业务插件、屏蔽原告的客户广告,而将其产品和服务嵌入QQ软件界面,借机宣传和推广自己的产品。索赔1.25亿元。[6] 一审 2013年4月25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此案曾作出一审判决,奇虎公司构成不正当竞争,判令其赔偿腾讯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500万元。宣判结束后,奇虎公开发布声明,对判决结果表示非常遗憾,决定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二审 2013年1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了这一案件。 2014年4月24日作出二审判决,驳回奇虎360的上诉,维持一审法院的判决——奇虎公司构成不正当竞争,判令其赔偿腾讯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500万元。 奇虎诉腾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 起诉 2012年11月,奇虎公司诉至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指控腾讯公司滥用其在即时通信软件及服务相关市场的市场支配地位,,索赔1.5亿元。 一审 2013年3月28日,广东高院一审判决,腾讯不构成垄断,奇虎承担诉讼费79万元。这是国内首个在即时通讯领域对垄断行为作出认定的判决。 奇虎公司表示不服,向最高法提出上诉,并索赔经济损失1.5亿元。 二审

”3Q“大战公关事件评析

腾讯与360的战争·360危机公关的成功【摘要】2010年,“3Q”大战爆发,双方互相较劲到双双诉诸法律,再到公开道歉。面临危机双方都使出浑身解数,最后以360小胜一筹而告终。360在这次危机公关中,处理问题及时,道歉态度诚恳,并且站在弱势的一方赢得公众的同情,体现了360危机公关的成熟。同时360危机公关事件,毫无疑问地引发了我们的深思并且带给我们启示,在面对危机公关时,无论从企业运营方面,还是公众活动方面,都要以及其有效,快速,诚挚的方式去解决。 【关键字】 3Q大战;危机;公关;有效;快速。 一、危机公共关系概说 根据爱德华·伯尼斯(Edward Bernays)定义,公共关系是一项管理功能,制定政策及程序来获得公众的谅解和接纳。危机公关是指应对危机的有关机制,它具有意外性,聚焦性,破坏性和紧迫性。危机公关具体是指机构或企业为避免或者减轻危机所带来的严重损害和威胁,从而有组织、有计划地学习、制定和实施一系列管理措施和应对策略,包括危机的规避、控制、解决以及危机解决后的复兴等不断学习和适应的动态过程。危机公关对于国家、企业、个人等等都具有重要的作用。1 二、事件回放 (一)事件概要 2010年,5月31日,腾讯qq实验室发布QQ医生,与360安全卫士展开直接竞争。2010年11月3日晚,腾讯发布公告,在装有360软件的电脑上停止运行QQ软件。360随即推出了“Web QQ”的客户端,但腾讯随即关闭Web QQ服务,使客户端失效,事件紧张发展。2010年11月10日下午,在工信部等三部委的积极干预下,腾讯与360已经兼容。此后,双方为了各自的利益,打起了法律之战。在整个公关事件中,腾讯处理问题不及时,道歉不诚恳等事件导致其失去与360相争的气势,而相对于腾讯的做法,360及时有效地处理此危机公关,获得人们的好评。

从3Q大战看中国互联网时代的商业伦理和企业社会责任

从3Q大战看中国互联网时代的商业伦理和企业社会责任 论文摘要 2010年10初,两家拥有海量用户数的互联网企业——腾讯和360为了争夺安全软件的控制权,暴发了前所未有的3Q大战,波及全球数以亿计的用户。虽然事件最终以双方企业合解、彼此软件兼容的结果收场,但分析整个事件的前因后果,特别是在大战关键时刻双方所所采取的策略及其商业伦理依据,可以非常清晰地看出,中国互联网经济虽然发展迅猛,但因市场过度竞争而引起的企业社会责任的思考令人堪忧,另一方面,针对全新互联网业务的相关配套法律法规建设和行业管理经验的严重缺失。通过这次3Q大战,在客观上也给所有互联网企业和从业人员敲了一个警钟:自由竞争不等于不择手段,真正关注用户体验才能创造出最大客户价值。 关键词 腾讯,奇虎360,QQ电脑管家,隐私保护器,外挂,免费模式,流量变现

引言 这场中国互联网迄今为止受关注度最高的3Q大战,至今尚未尘埃落定,从“业务战”到诉讼战,历时颇久有四年,影响巨大,被认为是中国互联网史上的经典案例。360告腾讯垄断、腾讯诉360不正当竞争,前者被称为“互联网反垄断第一案”,后者则称“互联网反不正当竞争第一案”。那么,这场旷日持久的互联网巨头之间接的争斗,究竟折射出其各自怎样的商业伦理思考呢?是什么原因让这两家企业不惜以绑架数亿用户的选择为筹码,来对赌市场的最终结局呢?除了企业自身的道德准绳和社会责任的缺失,在法律法规层面应该如何避免类似的事件再次发生? 正文 案例分析 腾讯 根据官方数据,腾讯即时通讯服务的活跃账户数达6.125亿。凭借庞大的用户规模和天然的客户端资源,腾讯也逐步将业务延伸到互联网的诸多领域,网络游戏、新闻门户、电子商务、电子邮件、影音、播放等等,均抢下较大的市场优势,让人不得不感叹腾讯的扩张力之大。 奇虎360(以下简称360) 360公司于2006年7月推出主打互联网安全的“360安全卫士”软件,不到一年即成为国内最大的安全软件。据官方数据,其用户数量已经超过3亿,覆盖了75%以上的中国互联网用户,成为国内第二大桌面客户端软件。以该客户端为基础,360延伸出免费杀毒软件、浏览器等产品,均获得了成功。 事件回顾 ●第一阶段突现竞争 2010年5月31日,腾讯因推出与360安全卫士功能非常相似的“QQ电脑管家”软件,对包括360、金山毒霸等网络安全企业形成直接威胁。 ●第二阶段初次交锋 2010年9月,腾讯大规模给用户强制安装“QQ电脑管家”,仅过了几天,360

3Q大战垄断争议的法律分析(经济法)

3Q大战垄断争议之法律分析 垄断已成为中国互联网产业发展最大的问题之一。2010年的一场3Q大战,就是对当今我国互联网垄断问题的一起例证,受到广泛关注,作为中国互联网反垄断第一案,它反映了中国互联网的现状,缺乏有效的司法约束,一些互联网的龙头企业利用自身实质垄断优势,侵害竞争对手和广大用户的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于2018年8月1日起实施,但在使用方面还有待加强。2013年3月28日,奇虎360诉腾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一案一审宣判: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奇虎360全部诉讼请求,广东高院判决判定腾讯公司不存在市场支配地位,也不存在滥用问题。对于该判决结果,奇虎360认为法院对相关商品市场低于市场的界定均存在错误,并且在腾讯公司的市场支配地位,其搭售行为方面存在事实认定不清的情况,就此360公司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且已被受理。 案件事实: 腾讯QQ和360是互联网业的两大客户端软件,前者本质上是一种基于即时通讯的社交网络,后者主要是互联网的安全服务,两者之间的纠纷始于2010年春节期间,腾讯公司推出的一款软件“QQ医生”后升级为“QQ电脑管家”,该软件几乎涵盖了360安全卫士所有的主流功能,用户体验也与360及其类似。因此,奇虎公司推出一款360隐私保护器,并声称QQ客户端软件通过扫描用户硬盘来窥探用户隐私,而后又推出一款“扣扣保镖”,该软件的核心功能是过滤各种自动弹出的小广告,拦截了给腾讯公司带来大部分营业收入的广告以及相关增值业务。11月3日晚,腾讯QQ通过弹窗发表了《致广大QQ用户的一封信》,声称QQ客户端将不能与360兼容,QQ将在装有360软件的电脑上停止工作,强迫用户“二选一”。2010年11月10日,在工信部等三部委的积极干预下,腾讯QQ和360完成兼容。 2012年4月奇虎360以腾讯垄断为由把腾讯告上法庭,诉讼理由主要有两个:(一)腾讯在3Q大战中擅自终止用户服务,利用其市场垄断地位,要求用户在两家产品间“二选一”;(二)腾讯公司将其安全产品QQ电脑管家与其即时通讯软件QQ捆绑。 法律分析: 根据《反垄断法》第6条,第17至19条等相关规定,判断垄断的两个基本条件是:第一,被告是否在相关市场具有支配地位;第二,被告是否滥用了这种支配地位,而判断这两个要件的基本前提是界定相关市场相关产品市场和相关地域市场。完成相关市场的界定之后,需进一步分析相关方是否在该市场中具有支配地位,若有,需再结合事实和法律来分析其是否滥用了支配地位。 一、相关市场 相关市场是指能够真实反映市场主体竞争关系的一个产品,或者一组产品,或者一个地域。产品市场是指能够反映市场主体竞争关系的一个产品或者一组产品,它是着眼于产品的同类性和可替代性而界定的市场概念。地域市场是指能够真实反映市场主体竞争关系的一个地理区域,它是着眼于不同地区的同类产品之间是否存在竞争关系而制定的市场概念。 我国《反垄断法》第12条规定,本法所称相关市场,是指经营者在一定期间内就特定商品或者服务进行竞争的商品范围和地域范围。 本案涉及了两个产品市场:一是即时通讯软件及服务市场,二是网络安全市场。前者是腾讯QQ,后者则是360。两者的主要实力本事在不同的互联网市场,但现实是,如今的互联网公司都在拼命为用户提供一站式服务。例如腾讯凭借QQ终端的强大用户量,腾讯目前几乎进入了互联网领域的所有主流业务,即时通讯,门户网站,网游等,现在又是网络安全领域,其推出的“QQ电脑管家”严重抄袭“360安全卫士”,威胁到360在安全市场中的霸

3Q大战法律分析

奇虎公司诉腾讯公司的诉讼大战法律问题分析 在奇虎公司诉腾讯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纠纷一案,奇虎公司败诉后,奇虎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称:一审法院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程序违法,请求撤销一审判决,将该案发回重审或者改判支持其诉讼请求。 二审,上诉人奇虎公司的上诉理由,被上诉人腾讯公司的答辩理由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对相关争议焦点即对相关市场的界定,对此的分析所涉及之法律问题及蕴含之法律道理均令人深思。 上诉人奇虎公司诉称一审法院未对相关商品市场未做出明确、正确的认定;一审判决对相关地域市场的认定明显错误,本案中相关地域市场应为中国大陆地区;一审判决认定被上诉人在相关市场不具有支配地位是错误的;被上诉人实施了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依法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而被上诉人腾讯公司辩称一审判决严格依法分析界定本案相关商品市场;本案相关地域市场应为全球市场;被上诉人在相关市场不具有市场支配地位;被上诉人的行为不构成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最高院在终审判决中就相关市场的界定再一次进行分析。对于以上涉及的问题,我认为: 一、一审法院并未对相关市场做出明确界定 竞争行为都是在一定的市场范围内发生和展开的,界定相关市场可以明确经营者之间竞争的市场范围及其面对的竞争约束。在滥用市场支配的案件中,合理地界定相关市场,对于正确认定经营者的市场地位、分析经营者的行为对市场竞争的影响、判断经营者行为是否违法以及在违法情况下需承担的法律责任等关键问题,具有重要意义,尽管最高法院在二审过程中分析认为并非在任何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案件中均必须明确而清楚地界定相关市场。但是,对相关市场的界定对于案件是重要的分析步骤,此案在全国范围内影响重大,对相关市场的界定,我认为在本案中应当是一项基础的任务。 二、本案相关地域市场应为中国大陆地区市场 腾讯公司经营的核心业务是即时通讯服务,因此若本案相关地域市场为全球市场,那么现实中一定存在大量的中国大陆地区用户选择使用中国大陆地区之外的即时通信产品,客观事实恰恰相反。海外消费者使用腾讯公司产品、服务,但是目标地域是明确的且腾讯即时通信服务的数量较小且多为与国内亲友保持联系,因此一审判决将相关地域市场认定为全球市场确实不妥,本案相关地域市场应为中国大陆地区市场。 三、就本案中已涉及的证据,腾讯公司应当不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我国《反垄断法》规定了对市场支配地位的推定制度。(一)一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达到二分之一的;(二)两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合计达到三分之二的;(三)三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合计达到四分之三的。 一审法院从市场份额、相关市场的竞争状况、被诉经营者控制商品价格、数量或者其他交易条件的能力、该经营者的财力和技术条件、其他经营者对该经营者在交易上的依赖程度、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的难易程度等方面,对被上诉人是否具有市场支配地位进行考量和分析,我认为是比较恰当的,本案涉及的证据并不符合《反垄断法》市场支配地位的推定制度,腾讯公司经营即时通讯业务时间已久,但是,相关市场准入门槛较低,竞争者众多,竞争较为激烈,腾讯公司已有财力、技术条件难以在该市场中取得市场支配地位。 四、腾讯公司并未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正如最高院在终审判决中提出的原则上,如果被诉经营者不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则无需对其是否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进行分析,可以直接认定其不构成反垄断法所禁止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上诉人诉称,被上诉人的“二选一”限制交易行为构成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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