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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千伏变电站220V直流蓄电池技术规范要点

110千伏变电站220V直流蓄电池技术规范要点
110千伏变电站220V直流蓄电池技术规范要点

110kV变电工程

220V直流蓄电池专用技术规范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

设计联系人:

联系电话:

1 招标设备需求一览表

2 供货范围

2.2 本工程所需其他配件。

2.2.1蓄电池间的接线板及相应连接配件。

2.2.2蓄电池辅助设备。

2.2.3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

3 其他技术条款

3.1直流系统电缆应采用阻燃电缆。

3.2 蓄电池与蓄电池之间间距≥15mm,层间≥150mm。

4 使用说明

本专用技术规范与湖南省电力公司110kV变电所220V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通用技术规范(2007版)构成完整的设备技术规范书。

湖南省电力公司

110kV变电所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通用技术规范书(2007版)

目录

1.总则

2.技术要求

2.1 应遵循的主要现行标准

2.2 环境条件

2.3 安装地点

2.4 基本技术条件

2.5 技术性能要求

3.设备规范

4.供货范围(详见专用条款)

5. 技术服务

5.1 项目管理

5.2 技术文件

5.3 现场服务及售后服务

6. 买方工作

7. 工作安排

8. 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

9. 质量保证和试验

9.1 质量保证

9.2 试验

10. 包装、运输和储存

附录A:制造厂提供的各种曲线或蓄电池容量选择表附录B: 卖方应填写的蓄电池技术数据表

1. 总则

1.1 本设备技术规范书适用于湖南省电力公司110kV变电所蓄电池的招标订货,它提出了蓄电池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2 本设备技术规范书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卖方应提供符合本规范书和工业标准的优质产品。

1.3 如果卖方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规范书的条文提出异议,则意味着卖方提供的设备(或系统)完全符合本规范书的要求。如有异议,不管是多么微小,都应在报价书中以“对规范书的意见和同规范书的差异”为标题的专门章节中加以详细描述。

1.4 本设备技术规范书所使用的标准如遇与卖方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1.5本设备技术规范书经买、卖双方确认后作为订货合同的技术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6本设备技术规范书未尽事宜,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

1.7 投标商资格

1.7.1 投标商应至少设计、制造、集成、调试20套及以上类似本标书提出的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连续成功的商业运行业绩(投标商应出具工程业绩表)。

1.7.2 投标商提供的产品应具有在国内外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成功投运一年以上的经验。

1.7.3 投标商提供的产品应通过省(部)级以上主管部门组织的技术鉴定,并随投标书提供电力部门运行情况报告。

1.7.4 投标商提供的产品应通过部级以上检测中心的检验报告、型式试验报告。

1.7.5 投标商提供ISO9000资格认证书。

1.7.6 投标时,以上资料和报告必须在技术文件中提供。

2.技术要求

2.1应遵循的主要现行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规范书中引用而构成本规范书的条文。所示标准

均应采用最新有效版本。

IEC896-2 《固定型铅酸蓄电池一般要求和试验方法》

GB2900.11 《电工名词术语蓄电池名词术语》

GB13337.1 《固定型防酸式铅酸蓄电池技术条件》

DL/T459 《镉镍蓄电池直流屏(柜)订货技术条件》

YD/T99 《通信用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技术要求和检验方法》

DL/T 637 《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订货技术条件》

DL/T 5044 《电力工程直流系统设计技术规定》

DL/T724 《电力系统用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运行与维护技术规程》DL/T5120 《小型电力工程直流系统设计规程》

DL/T5137 《电测量及电能计量装置设计技术规程》

湘电公司生[2004]1067 《关于加强变电站蓄电池设计、订货、安装及运行维护要求

的通知》

2.2环境条件

2.2.1 周围空气温度:

最高温度:45℃;

最低温度: -5℃。

2.2.2环境相对湿度: 90%(年平均)

2.2.3绝对湿度 12.1hPa

2.2.4 抗震能力:

水平加速度: 0.2 g

垂直加速度: 0.15 g

2.2.5 海拔高度:小于1000m

2.3 安装地点

二次设备室,组屏安装。

2.4 基本技术条件

2.4.1 蓄电池型式: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

2.4.2 额定电压:220V

2.4.3 单体电池浮充电压:2.23~2.25V

2.4.4 单体电池均充电电压:2.33~2.35V

2.4.5 终止电压:1.8V

2.4.6 10h放电容量:200Ah

2.4.7 蓄电池保证寿命(25℃浮充运行):15年

2.5 技术性能要求

2.5.1 当蓄电池室内温度在-5℃~+45℃时仍能满足全所直流负荷供电要求。

2.5.2 蓄电池组按规定的试验方法,10h率容量应在第一次充放电循环时,不低于0.95C10 ,第三次循环应达到C10 ,放电终止电压为1.8V。

2.5.3卖方应提供蓄电池接线板及其附件(提供抗震型安装支架)。

2.5.4电池电压均衡性应满足一组蓄电池中任意二个电池的开路电压差不超过20mV(2V 蓄电池)。

2.5.5 蓄电池接线板应满足1小时率放电电流时温升不超过30℃设计。

2.5.6 蓄电池间接线板、终端接头应选择导电性能优良的材料、并具有防腐蚀措施。蓄电池槽、盖、安全阀、极柱封口剂等材料应具有阻燃性。

2.5.7 蓄电池极性正确,正负极性及端子有明显标志,便于连接,正极板厚度不得低于

3.5mm.极板厚度应与使用寿命相适应。

2.5.8 电池电压均衡性应满足一组蓄电池中任意两个电池的电压差不超过50mV。

2.5.9 蓄电池使用期间安全阀应自动开启闭合,闭阀压力应在1kPa~10kPa范围内,开阀压力应在10kPa~49kPa范围内。

不超过8mV。

2.5.10 两个蓄电池之间铜连接条的压降,3I

10

2.5.11 电池组间互连接线板应绝缘,终端电池应提供外接铜芯电缆至直流屏的接线板。

2.5.12 蓄电池在大电流放电后,极柱不应熔断,其外观不得出现异常。

2.5.13 蓄电池封置90天后,其荷电保持能力不低于85%。

2.5.14 蓄电池的密封反应效率不低于95%。

2.5.15 蓄电池具有很强的耐过充能力和过充寿命。以0.3I10电流连续充电16h后,外观应无明显变形及渗液。

2.5.16 蓄电池自放电率每月不大于4%。

2.5.17 80%放电深度的循环寿命大于1200次。

2.5.18 蓄电池在-30?C和65?C时封口剂应无裂纹及溢流。

2.5.19 制造厂提供的蓄电池内阻值,应与实际测试的蓄电池的内阻值一致。

2.5.20 防酸雾性能应满足完全充电后的电池以0.2I10电流连续再充电4h,PH值应呈中性。

2.5.21 蓄电池应有制造厂名及商标、型号及规格、极性符号、生产日期等。

2.5.22蓄电池外壳采用耐腐蚀和阻燃的材料,安全阀采用正规合格厂的产品;蓄电池组出厂时必须进行内阻测试和容量检测,并提供试验报告。

3. 设备规范(详见专用条款)

4 供货范围(详见专用条款)

5. 技术服务

5.1 项目管理

合同签定后,卖方应指定负责本工程的项目经理,负责协调卖方在工程全过程的各项工作,如工程进度、设计制造、图纸文件、制造确认、包装运输、现场安装、调试验收等。

5.2 技术文件

5.2.1 卖方在订货前向买方提供一般性资料如:鉴定证书、报价书、典型说明书、布置图、主要技术参数、放电容量与时间关系曲线、容量换算系数表及容量与温度关系曲线等。5.2.2合同或技术协议签定14天内,卖方向买方提供下列技术文件2份以供确认。

1)单体蓄电池重量及组装后蓄电池组荷重(kg/m2)。

2)单体蓄电池外型尺寸及组装后蓄电池组的外型尺寸、安装尺寸及安装方式。

3)蓄电池主要技术参数、放电容量与时间关系曲线、容量换算系数表及容量与温度关系曲线等。

设计院在收到图纸后2周内返回确认意见,供方在收到确认意见后1周内提供全部正式图纸及所有图纸的ACAD软盘。

供方提供的图纸、资料应满足设计、施工、调试及运行的需要。

5.2.3设备供货时提供下列资料:设备的开箱资料,除了5.2.2所述图纸还应包括安装、运行、维护、修理说明书、部件清单资料、工厂试验报告、产品合格证等。

5.2.4供方提供的图纸、资料应满足设计、施工、调试及运行的需要。

5.3 现场服务及售后服务。

5.3.1 蓄电池在现场安装时,卖方应派人到现场进行监装,指导施工人员安装和调试,并负责解决设备在安装调试,试运行中发现的制造及性能等方面的问题。

5.3.2 在产品质保期内有制造质量的设备,由卖方负责修理或更换。对非卖方责任造成的设备损坏,卖方有优先提供配件和修理的义务。

5.3.3 对买方选购的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配套设备,卖方有提供技术配合的义务,并不由此而增加任何费用。

5.3.4 卖方应选派有经验的技术人员,对安装和运行人员免费培训,讲解技术常识和注意事项。

6. 买方工作

6.1 买方应向卖方提供有特殊要求的设备技术文件。

6.2 设备安装过程中,买方为卖方现场派员提供工作和生活的便利条件。

6.3设备制造过程中,买方可派员到卖方进行监造和检验,卖方应积极配合。

7. 工作安排

7.1 卖方收到技术规范书后如有异议,在1周内书面通知买方。

7.2 文件交接要有记录,设计联络会议应有纪要。

7.3 卖方提供的设备参数及附件有变化时,应及时书面通知买方。

7.4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处理,可以以其它形式补充。以后协调所形成的文件与规范书同等效力。

7.5 卖方应提供用于本工程的蓄电池性能曲线,其内容如下。

蓄电池性能曲线包括:

a.蓄电池容量换算曲线

b. 5秒和1分钟特定放电曲线

c.浮充电压与温度关系曲线

d.电池浮充寿命与温度关系曲线

e.电池不同倍率持续放电1小时后冲击放电电流曲线及系数表

f.电池不同倍率持续放电0.5小时后冲击放电电流曲线

g.电池容量与放电时间关系曲线

h.电池不同放电率时,时间、电流、电压的关系曲线及系数表。

i.各个时段的容量换算系数表:5秒,29秒,30秒,59秒,60秒。

8. 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

8.1 卖方应向买方提供必要的备品备件,备品备件应是新品,与设备同型号,同工艺。备品备件清单见表8.1 。

表8.1.1 卖方提供的备品备件清单

表8.1.2 卖方建议的备品备件清单

8.2 专用工具

卖方应向买方提供的专用工具及仪器见表8.2。

表8.2:专用工具及仪器

9. 质量保证和试验

9.1 质量保证

9.1.1 订购的新产品除应满足本规范书外,卖方还应提供产品的鉴定证书、产品合格证(包括出厂试验报告)。

9.1.2 卖方应保证制造过程中的所有工艺、材料等(包括卖方的外构件在内)均应符合规范书的规定。若买方根据运行经验指定卖方提供某种外购零部件,卖方应积极配合。

9.1.3 卖方应遵守本规范书中各条款和工作项目的ISO9000GB/T1900 质量保证体系,该质量保证体系经过国家认证和正常运转。

9.1.4 在质保期间,因制造质量问题而发生损坏,或不能正常工作时,卖方应免费为买方修理或更换零部件(质保期按设备投运日算起一年或卖方的最后一种设备到货之日算起一年半,两者以先到日期为准)。

9.2 试验

9.2.1 型式试验

下列任一情况下,蓄电池应进行型式试验:

1、新产品(包括转厂试制的产品)。

2、连续生产的蓄电池每5年对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进行一次型式试验。

3、蓄电池在设计、工艺或使用的材料作重要改变时,应做相应的型式试验型式试验的项目见表9.2。

表9.2 型式试验

9.2.2 出厂试验

出厂试验项目见表9.3

表9.3

9.2.3 现场验收

设备运至现场后,买方应根据装箱单进行验收,并满足DL/T724《电力系统用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运行与维护技术规程》进行现场试验。

10. 包装运输和储存

10.1 装置制造完成并通过试验后应及时包装,否则应得到切实的保护。包装应符合铁路、公路和海运部门有关规定。

10.2 所有部件经妥善包装或装箱后,在运输过程中尚应采取其它防护措施,以免散失损

坏或被盗。

10.3 在包装箱外应标明买方的订货号、发货号。

10.4 各种包装应确保各零部件在运输过程中不致遭到损坏、丢失、变形、受潮和腐蚀。

10.5 包装箱上应有明显的包装储运图示标志(按GB191)。

10.6 整体产品或分别运输的部件都要适合运输和装载的要求。

10.7随产品提供的技术资料应完整无缺,提供份额符合GB11032的要求。

附录A: 制造厂提供的蓄电池各种曲线或蓄电池容量选择表:

A1:蓄电池容量换算曲线

A2:蓄电池浮充电压、蓄电池容量与温度关系曲线

A3:蓄电池冲击放电电流曲线

A4:蓄电池容量与放电时间关系曲线

A5:蓄电池不同放电率时时间与电压关系曲线

附录B:卖方应填写的蓄电池技术数据表卖方应填写的蓄电池规范表

梯次电池技术及服务要求规范

技术及服务规范书 1.概述 1.1定义 本技术要求规定了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对梯次利用磷酸铁锂电池组(以下简称梯次电池)的技术要求,适用于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梯次利用磷酸铁锂电池组产品的采购、使用、维护等。 铁塔公司本次采购的梯次电池,要求提供电池原生产品牌、出厂日期、应用车型、作为动力电池使用年限等信息,便于建立梯次电池档案。 说明: 1)不同使用年限的单体电池,按使用年限最长的标记; 2)应用车型按:a 大巴车,b 乘用车,c 其他; 3)标称容量:同一电池组中不同单体电池的标称容量,取最低值。 1.2参考标准 1.2.1供应商的设备应参考以下技术标准: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1)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2)YD/T 1051-2010 通信局(站)电源系统总技术要求 3)YD/T 5040-2010 通信电源设备工程安装设计规范 4)YD/T 2344.1-2011 通信用磷酸铁锂电池组第1部分:集成式电池组 5)YD/T 2344.2-2015 通信用磷酸铁锂电池组第2部分:分立式电池组 6)Q/ZTT 2217.3-2016 蓄电池技术要求第3部分:磷酸铁锂电池组(集 成式)

7)YD/T 1363.3-2014 通信局(站)电源、空调及环境集中监控管理系统 第3部分:前端智能设备协议 1.2.2本技术要求与中国行业标准不一致的地方,以本技术要求为准;本文件提出的具体技术要求高于上述文件和规范要求的,以本文件为准。 1.2.3如无特别说明,本技术规范书提及的试验方法应符合YD/T 2344.1-2011《通信用磷酸铁锂电池组第1部分:集成式电池组》的规定。 1.3名词和术语 1.3.1梯次利用磷酸铁锂单体电池 梯次利用磷酸铁锂单体电池是指原在电动汽车上使用的动力磷酸铁锂电池,退役后容量下降但性能仍满足通信使用要求,其单体电池标称电压为3.2V。 1.3.2梯次磷酸铁锂电池模块 由梯次利用磷酸铁锂单体电池并联或串联而成的电池组合。 1.3.3电池管理系统(BMS) 主要用于对梯次电池充电过程、放电过程和安全性进行管理,提高梯次电池使用寿命,并为用户提供相关信息的电路系统的总称,一般由监测、保护电路、电气、通讯接口等组成。BMS应能实现对单体电池的监测和管理。 1.3.4梯次磷酸铁锂电池组(简称梯次电池) 由若干个电池模块或单体电池和电池管理系统组成,电池模块或单体电池与电池管理系统可放置于一个单独的机械电气单元内,也可分立放置。 1.3.5额定容量 指在环境温度为25℃±2℃条件下,梯次电池以3h率放电至终止电压时所 应提供的电量,用C 3表示,单位为安时 (Ah);3h率放电电流用I 3 表示,数值为 0.33C 3 ,单位为安培(A)。 1.3.6原始容量 指梯次利用电池作为原动力电池在电动汽车上使用时的初始额定容量。 1.3.7标称容量 指梯次利用电池重组后出厂标定的额定容量,该容量用于标识整组电池容量。 1.3.8实测容量 指梯次利用电池送检样品经过实验室测试的实测额定容量。梯次利用电池的实测容量与标称容量的差值应为正偏差。

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

《电动客车安全要求》 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一、工作简况 1、任务来源 为引导和规范我国电动客车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提高电动客车安全技术水平,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建设符合电动客车特点的整车、电池、电机、高压线束等系统的安全条件及测试评价标准体系的要求,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于2016年8月启动了本强标的立项和编制工作。 2、主要工作过程 根据有关部门对电动客车安全标准制定工作的要求,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电动车辆分技术委员会组织成立“电动客车安全要求工作组”(以下简称工作组),系统开展电动客车安全要求标准的制定工作。 (1)GB《电动客车安全要求》于2016年底完成立项(计划号20160968-Q-339),2016年12月29日在南充电动汽车整车标准工作组会议上组建了标准制定的核心工作组,启动了强标制定工作,并由起草组代表介绍了标准的背景、编制思路、以及与相关标准的协调性关系。 (2) 2017年2月-3月,基于已开始执行的《电动客车安全技术条件》(工信部装[2016]377号,以下简称《条件》)的工作基础,工作组向电动客车行业主要企业、检测机构等16家单位征求《条件》的实施情况反馈与强制性国标制定建议。 (3) 2017年4月18日,工作组在重庆组织召开标准制定讨论会,会议对《条件》制定情况进行了回顾,对收集到的《条件》执行情况进行了分析讨论。根据讨论结果,针对共性问题形成了专项征求意见表。 (4) 2017年5月-6月,工作组根据重庆会议讨论结果向行业进行强标制定专项意见征求意见。 (5) 2017年6月6日,在株洲召开工作组会议,会议对专项征求意见期间收集的反馈意见进行研究讨论。 (6)2017年6月-10月,工作组依据意见反馈情况和会议讨论结果进行标

蓄电池采购技术要求规范书编写

实用标准 目录 一. 概述 二、技术要求 2.1 应遵循的主要标准 2.2 使用环境条件 2.3 蓄电池基本技术参数 2.4 技术性能要求 2.5 智能单体蓄电池活化仪技术性能要求 三、供货货围 3.1 一般要求 3.2 供方提供的供货围 3.3 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 3.4备品备件清单 (随机备件须单独列表) 3.5 供方推荐的备品备件清单(价格不列入总价中) 四、双方工作安排 五质量保证和试验 5.1 质量保证 5.4 试验项目 六、包装、运输和贮存 七. 注意事项及售后服务

一. 概述 1. 本规定使用于工程。 2. 产品安装运行于。 3. 本采购技术规格书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的技术细节作出规 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的条文,投标方应保证提供符合本采购技术规格书和国家有关最新标准的优质产品。 投标方提供的技术文件(包括图纸)和设备(含辅助系统设备)采用业主标识系统(投标方应采用需方的企业标准)。 4. 如供方未以书面形式对本技术协议的条文提出异议,则供方提供的产品应完全满 足本技术规格书。在签订合同之后,买方有权提出因规、标准和规程发生变化而产生的补充要求,具体项目由买、卖双方共同商定。 5. 本技术规格书,仅对设备的主要规格参数进行规定,随着工程的进展,要求进一 步明确,由业主、设计单位、制造商再行召开协调会,共同商讨细部要求,并形成补充纪要。该纪要是对本规格书的补充,作为合同的一部分,其补充纪要具有同样效力。 6. 本设备技术规书所使用的标准如遇与卖方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 按较高标准 执行。 7. 投标者资格 投标者必须具有5年以上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的设计、制造或销售服务经验,提供给本招标项目的设备应拥有国家权威检验单位的型式试验报告、国家信息产业部泰尔认证证书或相当的认证文件、并须提供在通信系统商业运行的良好记录。 二、技术要求 2.1 应遵循的主要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 通过在本规书中引用而构成本规书的基本条文。在本规书出版时, 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 使用本规书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2900.11 电工名词术语蓄电池词术语 YD/T1360-2005 通信用阀控式密封胶体蓄电池一般要求和检验方法 DL/T637 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订货技术条件 2.2 使用环境条件

动力电池系统技术规范

密级:项目内部 动力电池系统技术规范项目代号: 文件编号: 编写:时间: 校核:时间: 批准:时间: 天津易鼎丰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1.文件范围 本文件规范了XX公司XX车型所用XX动力电池必须满足的技术性能要求。 2.术语定义和及产品执行标准 .术语定义 电动汽车(electricvehicle,EV):指以车载能源为动力,由电动机驱动的汽车; 电芯(cell):一个单一的电化学电池最小的功能单元; 模组(module):指由多个电芯的并联组装集合体,是一个单一的机电单元; 电池组(batterypack):由一个或多个模组连接组成的单一机械总成; 电池管理系统(batterymanagementsystem,BMS):指任何通过监控充电电池的状态、计算二次数据并报告该等数据、保护该等充电电池、设置报警信号、与设备中的其他子系统进行电子通信、控制充电电池内部的环境或平衡该等充电电池或环境等方式来管理该等充电电池的电子设备,包括软件、硬件和运算法则; 动力电池系统(batterysystem):动力电池系统是指由动力电池组、电池箱体、电池管理系

统、电器元件及高低压连接器等组成的总成部件,功能为接收和储存由车载充电机、发电机、制动能量回收装置或外置充电装置提供的高压直流电,并且为电驱动系统及电辅助系统提供高压直流电; 整车控制器(vehiclecontrollerunit):检测控制电动汽车系统电路的控制器; 高电压(HighVoltage,HV):特指电动汽车200VDC以上高压系统; 低电压(LowVoltage,LV):指任何信号或功率型能量低于50VDC,本文中特指整车12VDC电源系统; 荷电状态(state-of-charge,SOC):电池放电后剩余容量与全荷电容量的百分比; 寿命初始(BeginningOfLife,BOL):指动力电池系统刚交付使用的状态; 寿命终止(EndOfLife,EOL):动力电池系统能量降低到初始能量的80%,或者实时峰值 功率低于初始峰值功率的85%时,视为寿命终止; 电磁兼容性(Electro-MagneticCompatibility,EMC):在同一电子环境中,两种或多种电子 设备能互不干扰进行正常工作的能力; 高低压互锁(HighVoltageInter-Lock,HVIL):特指低压断电时,通过低压信号控制能够 同时将高压回路切断; CAN(ControllerAreaNetwork):控制器局域网; DFMEA(FailureModeandEffectsAnalysis):设计故障模式及失效分析; MTBF(MeanTimeBetweenFailure):平均无故障时间; 额定容量:在25℃±2℃下,以1I1(A)电流恒电流充电至动力电池系统总电压或最高单体 电压达到规定电压值,以恒定电压充电至电流小于(A)时停止充电,休眠10分钟后,以1I1(A)电流放电达到规定的终止电压时停止放电,整个测试过程放出的容量为额定容量,单位为Ah; 额定能量:在25℃±2℃下,以1I1(A)电流恒电流充电至动力电池系统总电压达到或最高 单体电压达到规定电压值,以恒定电压充电至电流小于时停止充电,休眠10分钟后,以1I1(A)电流放电达到规定的终止电压时停止放电,整个测试过程放出的能量为额定能量,(Wh),此值可由电压-容量曲线的覆盖面积积分得到; 可用能量:在25±2℃、-5±2℃两种温度条件下,按照《动力电池可用能量测试规范》分 别做NEDC测试,动力电池系统在放电率允许的范围内实际放出的电量的平均值。 额定电压:额定能量除以额定容量,标定为额定电压; 峰值功率:本项目峰值功率标定为XXkW。 产品执行标准 表1.产品执行标准 备注:未经特殊说明,本规范中涉及到的术语定义、检测方法、判断标准等都以上述标准为准。

蓄电池采购技术规范书编写

目录 一. 概述 二、技术要求 2.1 应遵循的主要标准 2.2 使用环境条件 2.3 蓄电池基本技术参数 2.4 技术性能要求 2.5 智能单体蓄电池活化仪技术性能要求 三、供货货范围 3.1 一般要求 3.2 供方提供的供货范围 3.3 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 3.4备品备件清单 (随机备件须单独列表) 3.5 供方推荐的备品备件清单(价格不列入总价中) 四、双方工作安排 五质量保证和试验 5.1 质量保证 5.4 试验项目 六、包装、运输和贮存 七. 注意事项及售后服务

一. 概述 1. 本规定使用于工程。 2. 产品安装运行于。 3. 本采购技术规格书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的技术细节作出规 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方应保证提供符合本采购技术规格书和国家有关最新标准的优质产品。 投标方提供的技术文件(包括图纸)和设备(含辅助系统设备)采用业主标识系统(投标方应采用需方的企业标准)。 4. 如供方未以书面形式对本技术协议的条文提出异议,则供方提供的产品应完全满 足本技术规格书。在签订合同之后,买方有权提出因规范、标准和规程发生变化而产生的补充要求,具体项目由买、卖双方共同商定。 5. 本技术规格书,仅对设备的主要规格参数进行规定,随着工程的进展,要求进一 步明确,由业主、设计单位、制造商再行召开协调会,共同商讨细部要求,并形成补充纪要。该纪要是对本规格书的补充,作为合同的一部分,其补充纪要具有同样效力。 6. 本设备技术规范书所使用的标准如遇与卖方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 按较高标 准执行。 7. 投标者资格 投标者必须具有5年以上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的设计、制造或销售服务经验,提供给本招标项目的设备应拥有国家权威检验单位的型式试验报告、国家信息产业部泰尔认证证书或相当的认证文件、并须提供在通信系统商业运行的良好记录。 二、技术要求 2.1 应遵循的主要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 通过在本规范书中引用而构成本规范书的基本条文。在本规范书出版时, 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 使用本规范书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2900.11 电工名词术语蓄电池词术语 YD/T1360-2005 通信用阀控式密封胶体蓄电池一般要求和检验方法 DL/T637 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订货技术条件 2.2 使用环境条件

关于磷酸铁锂电池的知识

关于磷酸铁锂电池的知识 导读:锂离子电池的正极材料主要有钴酸锂、锰酸锂、镍酸锂、三元材料、磷酸铁锂等。其中钴酸锂是目前绝大多数锂离子电池使用的正极材料。从材料的原理上讲,磷酸铁锂也是一种嵌入/脱嵌过程,这一原理与钴酸锂,锰酸锂完全相同。 磷酸铁锂电池,是指用磷酸铁锂作为正极材料的锂离子电池。锂离子电池的正极材料主要有钴酸锂、锰酸锂、镍酸锂、三元材料、磷酸铁锂等。其中钴酸锂是目前绝大多数锂离子电池使用的正极材料。从材料的原理上讲,磷酸铁锂也是一种嵌入/脱嵌过程,这一原理与钴酸锂,锰酸锂完全相同。 1.介绍 磷酸铁锂电池属于锂离子二次电池,一个主要用途是用作动力电池,相对NI-MH、Ni-Cd电池有很大优势。 磷酸铁锂电池充放电效率较高,倍率放电情况下充放电效率可达90%以上。而铅酸电池约为80%。 2.八大优势 安全性能的改善 磷酸铁锂晶体中的P-O键稳固,难以分解,即便在高温或过充时也不会像钴酸锂一样结构崩塌发热或是形成强氧化性物质,因此拥有良好的安全性。有报告指出,实际操作中针刺或短路实验中发现有小部分

样品出现燃烧现象,但未出现一例爆炸事件,而过充实验中使用大大超出自身放电电压数倍的高电压充电,发现依然有爆炸现象。虽然如此,其过充安全性较之普通液态电解液钴酸锂电池,已大有改善。寿命的改善 磷酸铁锂电池是指用磷酸铁锂作为正极材料的锂离子电池。 长寿命铅酸电池的循环寿命在300次左右,最高也就500次,而磷酸铁锂动力电池,循环寿命达到2000次以上,标准充电(5小时率)使用,可达到2000次。同质量的铅酸电池是“新半年、旧半年、维护维护又半年”,最多也就1~1.5年时间,而磷酸铁锂电池在同样条件下使用,理论寿命将达到7~8年。综合考虑,性能价格比理论上为铅酸电池的4倍以上。大电流放电可大电流2C快速充放电,在专用充电器下,1.5C 充电40分钟内即可使电池充满,起动电流可达2C,而铅酸电池无此性能。 高温性能好 磷酸铁锂电热峰值可达350℃-500℃而锰酸锂和钴酸锂只在200℃左右。工作温度范围宽广(-20C--+75C),有耐高温特性磷酸铁锂电热峰值可达350℃-500℃而锰酸锂和钴酸锂只在200℃左右。 大容量 具有比普通电池(铅酸等)更大的容量。5AH-1000AH(单体) 无记忆效应 可充电池在经常处于充满不放完的条件下工作,容量会迅速低于额定容量值,这种现象叫做记忆效应。像镍氢、镍镉电池存在记忆性,而

锂电池的国家标准

1、锂离子电池标称电压3.7V(3.6V),充电截止电压4.2V(4.1V,根据电芯的厂牌有不同的设计)。(锂离子电芯规范的说法是:锂离子二次电池) 2、对锂离子电池充电要求(GB/T18287 2000规范):首先恒流充电,即电流一定,而电池电压随着充电过程逐步升高,当电池端电压达到4.2V(4.1V),改恒流充电为恒压充电,即电压一定,电流根据电芯的饱和程度,随着充电过程的继续逐步减小,当减小到0.01C时,认为充电终止。(C是以电池标称容量对照电流的一种表示方法,如电池是1000mAh的容量,1C就是充电电流1000mA,注意是mA而不是mAh,0.01C就是10mA。)当然,规范的表示方式是0.01C5A,我这里简化了。 3、为什么认为0.01C为充电结束:这是国家标准GB/T18287-2000所规定的,也是讨论得出的。以前大家普遍以20mA为结束,邮电部行业标准YD/T998-1999也是这样规定的,即不管电池容量多大,停止电流都是20mA。国标规定的0.01C有助于充电更饱满,对厂家一方通过鉴定有利。另外,国标规定了充电时间不超过8小时,就是说即使还没有达到0.01C,8小时到了,也认为充电结束。(质量没问题的电池,都应在8小时内达到0.01C,质量不好的电池,等下去也无意义) 4、怎样区别电池是4.1V还是4.2V:消费者是无法区分的,这要看电芯生产厂家的产品规格书。有些牌子的电芯是4.1V和4.2V通用的,比如A&TB(东芝),国内厂家基本是4.2V,但也有例外,比如天津力神是4.1V(但目前也是按4.2V了)。 5、把4.1V的电芯充电到4.2V会怎么样:会使电池容量提高,感觉很好用,待机时间增加,但会减短电池的使用寿命。比如原来500次,减少到300次。同样道理,把4.2V的电芯过充,也会减短寿命。锂离子电芯是很娇嫩的。 6、既然电池内有保护板,我们是否就可以放心了呢:不是,因为保护板的截止参数是4.35V(这还是好的,差的要4.4到4.5V),保护板是应付万一的,假如每次都过充,电池也会很快衰减的。 7、多大的充电电流算是合适的:理论上越小对电池越有好处。但你总不能为了一块电池充电等3天吧。国标规定的低倍率充电是0.2C(仲裁充电制式),还以上面的1000mAh容量的电池为例,就是200mA,那么我们可以估计出这只电池5个多小时可以充饱。(容量mAh=电流mA×时间h) 国家技术监督部门鉴定锂电容量,是以1C的高倍率充电,以0.2C的低倍率放电,以时间计算出容量值,试验次数5次,有1次容量达到试验结束。(就是有5次机会,如果第一次试验就合格了,后面的4次不做)检测之前允许有一次预循环,就是以1C恒流充电至4.2V即停止,而没有后面的恒压到0.01C的过程,更没有14小时。 8、锂离子电池能承受多大的充电电流:厂家试验时可以很高,但国标高倍率规定为1C,还以上面的电池为例,1个多小时即可充满。这么大的充电电流,电池能承受吗?对于目前的锂离子电芯,是小意思而已。目前没有对充电器的国家标准,所执行的是邮电部行业标准YD/T998 1999/2,里面规定了充电器的电流不得大于1C。 9、寿命是怎样规定的:简单说是指电池经过N次1C充、1C放电后,容量下降到70%,此时的N就是寿命。并不是说300次还可以用,301次就不能用了。国标规定寿命不得小于300次。我们平时使用的条件没有检测时这么严酷,寿命会更长。 鼓起来就是过充的表现,不过像这种电子产品,是应该具备过充保护功能;过放保护功能;短路保护功能;过流保护功能的。 简短点的: 技术参数:过充门限4.25V±50mV、过充延时75mS、过充释放4.05V、过放门限2.9V±50mV 、过放延时10mS、静态功耗<5uA、工作电流2A、过流保护值3A;短路延时时间4~12ms;

蓄电池12V100Ah技术规范书.

蓄电池12V100Ah技术规范书 2014年11月

目次 1. 总则 (1) 2. 应遵循的主要标准 (2) 3. 使用条件 (3) 4. 技术要求 (4) 5. 制造工艺的一般要求 (6) 6. 试验和验收 (7) 7. 包装、运输、贮存和质量保证 (10) 8. 双方工作安排 (11) 9. 订货范围.................................................................................................. 错误!未定义书签。附表 (15) 附表一设备关键指标表 (15) 附表二技术性能偏差表 (16) 附表三备品备件、维护工具和仪器清单 (18)

1.总则 1.1 本招标技术文件适用于蓄电池组供货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2 本次设备招标范围只包括内蓄电池组主设备及其技术督导服务,主设备包括,含蓄电池、电池间的专用连线及接线耳等,物资订货范围详见技术规范书专用部分。 1.3 投标方提供的蓄电池组必须具有国家认证或国际权威认证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证明。 1.4 通信专用蓄电池投标方需通过南方电网公司组织的“2013年架空地线复合光缆、变电站通信电源、通信专用蓄电池组、35kV及以上线路电力载波设备送样检测”,并出具相应检测报告。 1.5 本招标技术文件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方应提供符合本招标技术文件及本招标技术文件引用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优质产品。 1.6 投标方所提供的设备应保证是最新生产的设备,并应对涉及专利、知识产权等法律条款承担义务,招标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1.7 第三方产品的技术、性能参数、测试数据应由产品生产厂商直接提供和确认,并由投标方对系统整体性能负责。 1.8 投标方应对系统的整体性能负责。在系统调测和试运行期间,如果发现由于投标方设计或配置不合理或缺少设备(含部件)而造成整个系统功能不能满足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投标方应负全部责任。系统投入运行后,如果招标方需修改或增加系统的功能,投标方有义务提供性能的修改和增加,免费提供软件版本的升级。 1.9 如果投标方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招标技术文件的条文提出异议,则意味着投标方提供的设备(或系统)完全符合本招标技术文件的要求。如有异议,不管是如何微小,都应在报价书中以“对招标技术文件的意见和同招标技术文件的差异”为标题的专门章节中加以详细描述并论述其理由。 1.10 本招标技术文件所使用的标准如遇与投标方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按较高标准执行。卖方为本工程提供的设备应是按最新工艺制造的、全新的、符合国际、国内标准的,以确保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

电池管理系统BMS硬件技术要求书

BMS硬件技术要求 MA/SIR X.X.X 编制 审核 会签 批准

1. 产品技术要求 硬件选型要求 BMS 的主控单元微处理器必须满足如下的性能要求: 序号项目主板MCU性能要求 1 处理器类型16位汽车级芯片 2处理器总线时钟频率≥80MHz 3Internal RAM(随机读写存储器)≥64Kbyte 4Flash(存储器)≥1Mbyte 5EEPROM (电可擦除读写存储器)≥4Kbyte 电池管理系统关键元器件要求采用汽车级产品并满足汽车电子相应的测试标准。 环境要求 相对湿度15% ~90%RH; 海拔高度-100~5000m; 气压范围56.9~106.3kPa; 工作环境温度范围为-40℃~+85℃。 序号项目主板MCU性能要求 1 相对湿度15% ~90%RH 2海拔高度-100~5000m 3气压范围56.9~106.3kPa 4工作环境温度-40℃~+85℃ 电源管理要求 1.3.1 基本功能要求 N o. 序 Cont ents 目录 Description 描述 R&D Requirements 设计要求 Remar ks 说明

1.3.2 供电要求 1).BMS应支持6V-32V常火供电,工作模式下功耗(不含外部继电器)不超过 0.5A@12V,系统应用仅支持12V系统; 2).BMS应支持12V/24V(±15%)A+供电; 3).BMS应支持钥匙信号唤醒、VCU信号唤醒、A+信号唤醒、CC唤醒、预留定时唤醒、CAN唤醒,并预留1路硬线唤醒,内部应具备唤醒源识别功能;在无唤醒信号的情况下进入休眠模式,功耗要求不高于1mA。CC在线不充电状态系统进行低功耗模式,功耗要求不高于5mA。 4).在汽车启动电池出现馈电异常情况时,BMS内部供电电路应避免出现充电系统相关接口(A+或CP)向汽车启动电池补电而导致硬件损坏的风险; 5).在供电系统9V-16V范围内,BMS的所有功能模块应能正常工作; 6).在供电系统6V-9V范围内,BMS的对外通讯功能正常工作,能判断电源欠压状态; 7).在供电系统16V-32V范围内,BMS的对外通讯功能正常工作,且能正常检测充电连接信号和电源过压状态,12V系统应用时为保护外部高压继电器,在24V A+供电时BMS 应进入保护状态,严禁常火24V系统应用环境;

磷酸铁锂电池采购招投标技术要求

附件2:《江西移动磷酸铁锂电池检测项目表》

电池管理系统 battery management system(BMS) 主要采集蓄电池的单体电压、总电压、充\放电电流、容量、蓄电池环境温度等参数,用于对蓄电池充电过程和放电过程进行管理,并辅助有效的保护与告警功能的电路系统的总称(保护与告警功能function of protection & alarming(FPA)),由采集和保护电路、电气和通讯接口及热管理装置等组成。在性能上BMS=BAM+FPA。 第3章磷酸铁锂电池产品测试要求 3.1测试方法 参见《江西移动磷酸铁锂电池技术规范书》。 3.2单个产品判定标准

注1:如果1个A类不合格,则判定样品不合格。 注2:如果2个B类不合格或2个等效B类及以上不合格,则判定样品不合格。注3:2个C类等效一个B类。 3.2主要技术指标要求 3.2.1.使用环境条件 3.2.1.1电源电压 应满足48V(15只单体电池串联(单体电压3.2V))使用要求。 3.2.1.2电池容量 铁锂电池应有10AH~500AH等系列容量的规格型号。 3.2.1.3工作温度范围: -20℃~60℃。 3.2.2.外观要求 1)磷酸铁锂电池组表面应清洁,无明显变形,无机械损伤,接口触点无锈蚀; 2)磷酸铁锂电池组表面应有必需的产品标识,且标识清楚; 3)磷酸铁锂电池组的正、负极端子及极性应有明显标记,便于连接;

4)磷酸铁锂电池组的电源接口、通讯(或告警)接口应有明确标识; 5)电池及磷酸铁锂电池组应进行走线布局设计,使电池连接线、控制线布局美观、整齐。 3.2.3.性能指标 3.2.3.1磷酸铁锂电池组应具有良好的电磁兼容性以及与标准通信整流器兼容。 3.2.3.2基本要求 3.2.3.2.1电磁兼容性(需提供电磁兼容性报告) 1)静电放电抗扰性 磷酸铁锂电池组应满足GB/T 17626.2-2006 等级 4的要求;试验后,其外观应无明显变形、漏液、冒烟或爆炸,并能正常工作。 2)传导骚扰限值 磷酸铁锂电池组应满足YD/T 983-2013等级B的要求;试验后,其外观应无明显变形、漏液、冒烟或爆炸,并能正常工作。 3)辐射骚扰限值 磷酸铁锂电池组应满足YD/T 983-2013 等级 B的要求;试验后,其外观应无明显变形、漏液、冒烟或爆炸,并能正常工作。 4)浪涌(冲击)抗扰性 磷酸铁锂电池组应满足GB/T 17626.5-2008 等级4的要求;试验后,其外观应无明显变形、漏液、冒烟或爆炸,并能正常工作。 3.2.3.2.2绝缘 对于金属外壳的磷酸铁锂电池组,用绝缘电阻测试仪直流500V的测试电压,对被测磷酸铁锂电池组正负极端子对磷酸铁锂电池组金属外壳进行测试,磷酸铁锂电池组正负极接口分别对磷酸铁锂电池组金属外壳的绝缘电阻不小于2MΩ。 3.2.3.2.3保护功能 1)过充电保护 磷酸铁锂电池组具有过充保护功能,检测到过充状态时,磷酸铁锂电池组保护系统应切断充电电路,磷酸铁锂电池组应不漏液、冒烟、起火或爆炸,电压电流撤销后,磷酸铁锂电池组能正常工作。磷酸铁锂电池组在过充电保护状态下不影响正常放电功能。 2)过放电保护 磷酸铁锂电池组任何一节电芯电压小于过放保护电压(2.5V,可根据厂家给定值调整)后,磷酸铁锂电池组保护系统能切断放电回路。市电恢复后,磷酸铁锂电池组应自动恢复充电状态,并正常工作。 3)短路保护 磷酸铁锂电池组满电状态下,磷酸铁锂电池组的正负极短路时磷酸铁锂电池组应能切断电路,磷酸铁锂电池组应不漏液、冒烟、起火或爆炸,短路撤销后磷酸铁锂电池组能正常工作。磷酸铁锂电池组任何单体短路, 系统必须能够自动隔离单体。 4)反接保护 磷酸铁锂电池组满电状态下,正负极反接时磷酸铁锂电池组保护系统能切断电路,磷酸铁锂电池组应不漏液、冒烟、起火或爆炸,反向电压撤销后,磷酸铁锂电池组能正常工作。 5)过载保护

2018蓄电池室改造等项目技术规范书

2018年大唐甘肃发电有限公司八〇三热电厂蓄电池室改造等项目技术规范书 批准: 审核: 编写: 大唐甘肃发电有限公司八〇三热电厂 2018年2月

1.总则 1.1 本技术规范书适用于大唐甘肃发电有限公司八〇三热电厂1 2.6米化学取样间隔断、1、2号机蓄电池室Ⅰ组、Ⅱ组蓄电池防火隔墙、汽机专业库房大门改造、原工程试运指挥部增加隔断、引风机室泵坑增加围堰等改造项目。 2、工程范围 1)、12.6米化学取样间隔断,化学取样间加设3.5×2.5米(长×高)木隔断两道,隔墙顶部与原墙面连接、生根。 2)、1、2号蓄电池室、网控蓄电池室分别增加防火格墙。1、2号蓄电池室隔墙的规格分别为250×10000×2500mm,在南、北侧加0.9 ×2米防火门;网控室隔墙250×9000×2500mm,东、西侧增加1×2米防火门,共计6个防火门。 3)、汽机专业库房大门改造。拆除汽机原库房大门,门洞尺寸2.5×2.5米,新安装2.2×1.6防盗门 4)、原工程试运指挥部加装隔断、防火门。 原试运指挥部与汽机通道加装隔断、防火门。隔断2×3米(宽、高),加装一樘1×2米防火门,粉刷需加装的隔断上部石膏板1.5×2米(批腻子、粉刷)。 5)、磨煤机通道立柱粉刷水泥漆。立柱1.8×0.8米(截面尺寸)共12根,粉刷2.5米高,打磨原磨煤机通道立柱涂料,重新批腻子后粉刷水泥漆两遍。 6)、修补各处厂房外墙脱落、污染的涂料约500平方米,内墙涂料300平方米。

7)、1、2号引风机室泵坑增加围堰,每个泵坑围堰5×4米(长、宽)。8)、化水12.6米取样值班室装修 9)、全厂建筑物门窗维护、修缮,需每周委派2名技术工人到场一天,对门窗进行检查、维护、修缮。 10)、间冷塔外壁与地面缝隙护台施工。间冷塔外壁护台周长480米,高度0.15米,宽0.2米。 11)、电缆沟盖板制做、铺设及重新施工盖板掉落的抹缝 制做电缆沟盖板19块,其中10块制做后需现场铺设,并将盖板接缝密封,盖板尺寸及盖板抹缝要求见下节技术要求。 12)、翻车机控制室屋面制做风速仪基座一个。见下节技术要求。13)、、南门地面电缆槽开沟。具体要求见下节。 3、技术要求 1)、改造、装修应符合 GB50209-2002《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10-200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12-2002《建筑防腐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300-20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统一标准》 GB50303-2002《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J107-87《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 2)、12.6米化学取样间隔断:两道木隔断应生根,内外面贴木工板,批腻子后白色刷防水涂料两遍,要求材料防水、防潮、隔断结实、牢固、美观。

通信用磷酸铁锂电池标准..

目次 前言 (1) 1适用范围 (1) 1.1适用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1) 3.1磷酸铁锂电池 LiFePO4 battery cell (1) 3.2单体电池 Single battery (1) 3.3磷酸铁锂电池模块 LiFePO4 battery block (2) 3.4电池采集模块 battery acquisition module(BAM) (2) 3.5电池管理模块 battery management module(BMM) (2) 3.6磷酸铁锂电池组 LiFePO4 battery system (2) 3.7标称容量nominal capacity (2) 3.8标称电压nominal voltage (2) 3.9终止电压 end of discharge voltage (2) 3.10循环寿命 cycle life (2) 3.11容量保存率 save rate of capacity (2) 3.12内阻 internal resistance (2) 3.13电导 conductance (2) 4产品分类和系列 (3) 4.1电池模块额定容量系列(Ah) (3) 4.2电池组输出电压标称值系列 (3) 4.3电池组应用系列 (3) 4.4电池组管理系列 (3) 5要求 (3) 5.1使用环境条件 (3) 5.2外观 (3) 5.3性能指标 (3) 5.4电池间连接电压降 (6) 5.5寿命 (6) 5.6安全性能 (6) 5.7储存 (7) 5.8电磁兼容性 (7) 5.9BMM要求 (8) 5.10监控要求 (10) 6检验方法 (10) 6.1检验条件 (10) 6.2检验仪表要求 (10) 6.3外观 (10) 6.4放电性能 (10) 6.5电池组性能一致性 (11)

蓄电池规格书

通信蓄电池技术规范书 第一篇货物及服务需求一览表 第二篇总则 1.总则说明与评价准则 1.1 投标者应仔细阅读招标者发出的招标书中规定的所有条款,包括各项技术规格。 1.2 投标者提供的产品技术规格应与招标书中提出的要求一致。投标者也可推荐出与招标书中规定的规格相类似的定型产品,但必须提供详细的技术规格偏差表。 1.3 投标者可推荐应用最新技术制造的产品,但其规格应相当或超过招标

书中陈述的技术规格。这种产品的性能、可靠性与耐久性必须有显著的提高,并 在投标书中就选择该产品的意图提供详尽的证明文件及解释。 1.4 招标采购的设备应设计先进,采用经过验证的新工艺、新技术,并已有供货历史。投标者应提供设备供应商(厂家)在生产该设备中经验方面的资料。 ★1.5 对于招标书中提出的所有项目,投标者应表明在最近三年中所生产设备的编号(应与招标书提出的设备类型一致或非常相近),并附有主要用户名单以作参考。投标商所供系统设备(应与招标书提出的设备类型一致或非常相近)在近3年中,铁路干线合同应累计500km以上。 1.6 评标及对中标者的选择都应以每个项目的总价格为基础,包括给予整个项目的折扣(如果有的话)。然而,投标者应在投标价格表中列出每一分项目的单价与总价以及整套设备的总价,如果某个项目的总价出现错误,则以所报单价为依据,由买方重新评估总价。 1.7 根据招标者的意见,假如以合理价格对整套设备投标不能接受时,招标者有保留继续估价的权利,可以从原有整套项目中删去一项或几项,或从原有 分项目中删去一个或几个部分,或单项估价。 2.1蓄电池组 高频开关电源后备固定型阀控式密封铅酸蓄(胶体)电池组电压额定值48V。蓄电池组容量额定值≤200Ah的,蓄电池电压额定值为12V/个;蓄电池组容量>200Ah的,蓄电池电压额定值为2V/个。 对于交流不间断电源后备固定型阀控式密封铅酸(胶体)蓄电池组,厂家应根据提供的设备功耗及后备时间进行配置。 蓄电池槽、盖采用高强度ABS材料制造,蓄电池外观不得有变形、漏液、裂纹及污迹,标志要清晰。 蓄电池壳、盖符合GB/T 2408-1996 中的第 蓄电池承受50 kPa 的正压或负压而不破裂、不开胶,压力释放后壳体无残余变形。 蓄电池重量应符合YD/T799-2002 《通信用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中的要求。以1000Ah 为界;1000Ah 以下的重量上偏差不超过标称值的8%,1000Ah 以上(包括1000Ah)上偏差不超过标称值的5%。 标称值为2V、12V 的蓄电池按规定的试验方法,10h 率容量第1 次循环不低于0.95C10,在第3 次循环应达到C10;3h 和1h 率的容量座分别在第4 次和5 次以前达到,放电终止电压应符合表2 的规定。 表2 放电率 蓄电池以30I10(A)放电3min,极按、内部汇流排不应熔断,其外观不得出现异常。 完全充电的蓄电池,在25±5℃的环境中,静置28 天后其容量保存率不低于96%,静置180天后,其容量保持率应在85%以上。

锂电池储能系统技术要求

锂电池储能系统技术要求 1.产品清单 2?方案要求 2.1项目概况: 该项目为室内储能,系统应用场所为室内使用,应用场景主要为削峰填谷,PCS负载为100kW。 初步总体方案是: 装配总功率100kW的储能变流器(PCS),储能电池总装配电量为101.376k Wh,共为1个电池簇构成

2.3储能电池: (1)电芯性能 电芯采用磷酸铁锂电芯,容量120Ah ,标称电压3.2V ,电芯月自放电率 €%,电芯需通过 GBT 31484-2015、GBT 31485-2015和 GBT 31486-2015 国家强 检测试,安全性能符合国家标准。详细参数见电芯规格书。 基本特性参数 备注 —、单体电芯~Cell 电芯类型 磷酸铁锂 电芯容量 120Ah 电芯额定电压 3.2V 取大充电电压 3.65V 放电截止电压 2.5V 标准充电电流 120A 标准放电电流 120A 2.2系统拓扑图: 电恚 (L4I0/母线 能 统 储系

2.4 BMS功能要求 1)模拟量测量功能:能实时测量单体电压、温度,测量电池组端电压、电流等参数。确保电池安全、可靠、稳定运行,保证单体电池使用寿命要求,满足对单体电池、电池组的运行优化控制要求。 2)在线SOC诊断:在实时数据采集的基础上,建立专家数学分析诊断模型,在线测量电池的剩余电量SOC。同时,智能化地根据电池的放电电流和环境温度等对SOC 预测进行校正,给出更符合变化负荷下的电池剩余容量及可靠使用时间。 3)电池系统运行报警功能:在电池系统运行出现过压、欠压、过流、高温、低温、通信异常、BMS异常等状态时,能显示并上报告警信息。 4)电池系统保护功能:对运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电池严重过压、欠压、过流(短路)等异常故障情况,通过高压控制单元 实现快速切断电池回路,并隔离故障点、及时输出声光报警信息,保证系统安全可

蓄电池采购技术规范书编写

. . .. 目录 一. 概述 二、技术要求 2.1 应遵循的主要标准 2.2 使用环境条件 2.3 蓄电池基本技术参数 2.4 技术性能要求 2.5 智能单体蓄电池活化仪技术性能要求 三、供货货围 3.1 一般要求 3.2 供方提供的供货围 3.3 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 3.4备品备件清单(随机备件须单独列表) 3.5 供方推荐的备品备件清单(价格不列入总价中) 四、双方工作安排 五质量保证和试验 5.1 质量保证 5.4 试验项目 六、包装、运输和贮存 七. 注意事项及售后服务

一. 概述 1. 本规定使用于工程。 2. 产品安装运行于。 3. 本采购技术规格书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的技术细节作出 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的条文,投标方应保证提供符合本采购技术规格书和国家有关最新标准的优质产品。 投标方提供的技术文件(包括图纸)和设备(含辅助系统设备)采用业主标识系统(投标方应采用需方的企业标准)。 4. 如供方未以书面形式对本技术协议的条文提出异议,则供方提供的产品应完全 满足本技术规格书。在签订合同之后,买方有权提出因规、标准和规程发生变化而产生的补充要求,具体项目由买、卖双方共同商定。 5. 本技术规格书,仅对设备的主要规格参数进行规定,随着工程的进展,要求进一 步明确,由业主、设计单位、制造商再行召开协调会,共同商讨细部要求,并形成补充纪要。该纪要是对本规格书的补充,作为合同的一部分,其补充纪要具有同样效力。 6. 本设备技术规书所使用的标准如遇与卖方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 按较高标准 执行。 7. 投标者资格 投标者必须具有5年以上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的设计、制造或销售服务经验,提供给本招标项目的设备应拥有国家权威检验单位的型式试验报告、国家信息产业部泰尔认证证书或相当的认证文件、并须提供在通信系统商业运行的良好记录。 二、技术要求 2.1 应遵循的主要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 通过在本规书中引用而构成本规书的基本条文。在本规书出版时, 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 使用本规书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2900.11 电工名词术语蓄电池词术语 YD/T1360-2005 通信用阀控式密封胶体蓄电池一般要求和检验方法 DL/T637 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订货技术条件

5 动力电池系统技术规范

密级:项目内部 动力电池系统技术规范 项目代号:

EVPT-VD1.27 文件编号: 时间:编写:校核:时间:批准:时间: 天津易鼎丰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I / 14 1. 文件范围 本文件规范了XX公司XX车型所用XX动力电池必须满足的技术性能要求。 2. 术语定义和及产品执行标准 2.2. 术语定义 2.1.1 电动汽车(electric vehicle, EV):指以车载能源为动力,由电动机驱动的汽车; 2.1.2 电芯(cell):一个单一的电化学电池最小的功能单元; 2.1.3 模组(module):指由多个电芯的并联组装集合体,是一个单一的机电单元; 2.1.4 电池组(battery pack):由一个或多个模组连接组成的单一机械总成; 2.1.5 电池管理系统(battery management system, BMS):指任何通过监控充电电池的状态、计算二次数据并报告该等数据、保护该等充电电池、设置报警信号、与设备中的其他子系统进行电子通信、控制充电电池内部的环境或平衡该等充电电池或环境等方式来管理该等充电电池的电子设备,包括软件、硬件和运算法则; 2.1.6 动力电池系统(battery system):动力电池系统是指由动力电池组、电池箱体、电池管理系统、电器元件及高低压连接器等组成的总成部件,功能为接收和储存由车载充电机、发电机、制动能量回收装置或外置充电装置提供的高压直流电,并且为电驱动系统及电辅助系统提供高压直流电; 2.1.7 整车控制器(vehicle controller unit):检测控制电动汽车系统电路的控制器; 2.1.8 高电压(High V oltage, HV):特指电动汽车200VDC以上高压系统; 2.1.9 低电压(Low V oltage, LV):指任何信号或功率型能量低于50VDC,本文中特指整车12VDC 电源系统; 2.1.10 荷电状态(state-of-charge, SOC):电池放电后剩余容量与全荷电容量的百分比; 2.1.11 寿命初始(Beginning Of Life, BOL):指动力电池系统刚交付使用的状态; 2.1.12 寿命终止(End Of Life, EOL):动力电池系统能量降低到初始能量的80%,或者实时峰值功率低于初始峰值功率的85%时,视为寿命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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