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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燃与可燃的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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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燃与可燃的划分

艾晓欣

摘要本文主要介绍不同规范中易燃介质和可燃介质的定义及如何划分

关键词易燃气体可燃气体易燃液体可燃液体flammable liquids combustible liquids

1、概述

在目前国内和国外现行规范中气体、液体、固体介质易燃和可燃的定义在不同规范中有时会有不同的解释,这就要求设计人员熟知各规范的要求,以及各规范的应用领域,从而使我们的设计能够满足规范要求。

在以往的项目中有这样一个情况,业主在进行安全设施设计审查过程中,国家颁布实施了《公路安全保护条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3号,在这个条例中,第十八条做出如下规定:“除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立的为车辆补充燃料的场所、设施外,禁止在下列范围内,设立生产、储存、销售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场所、设施:(一)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100米;(二)公路渡口和中型以上公路桥梁周围200米;(三)公路隧道上方和洞口外100米”。由于新建的装置中含有可燃介质,而项目选址属于条例第十八条的第二项,这就需要对条例中的易燃易爆做出解释,从而判断该装置是否符合《公路安全保护条列》。可见,准确理解规范的定义和应用范围对项目的实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下面我就目前化工领域中相关规范对易燃可燃的定义来做个介绍。

2、工艺、总图、布置相关规范

在化工领域中应用最多也最为普遍的是《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在这两本规范中对气体类别的划分协调一致,可燃气体按爆炸下限作为分类指标,分为甲类和乙类并统称为可燃气体。

对于液体的划分,国内外有关规范中对烃类液体和醇、醚、醛、酮、酸、酯类及氨、硫、卤素化合物的称谓有两种:有的按闪点细分为“易燃液体和可燃液体”,有的统称为“可燃液体”,《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采用后者,统称为“可燃液体”。《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对易燃液体进行了定义“凡是在常温环境下,遇火源能引起闪燃的液体属于易燃液体,可列入甲类火灾危险性范围。”对可燃液体未做定义。

对于固体的划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定义如下“易燃固体-甲、乙类;可燃固体-丙类;难燃烧-丁类;不燃烧-戊类”。《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中明确固体类别的划分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执行。

3、设备相关规范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R0004-2009中将“气体或者液体的蒸汽、薄雾与空气混合形成的爆炸混合物,并且其爆炸下限小于10%(体积比),或爆炸上限和下限之差值大于20%的介质”的介质定义为易燃介质。《压力容器中化学介质毒性危害和爆炸危险程度分类》HG20660-2000中对易燃介质的定义与其一致,HG20660-2000中的爆炸危险介质就是TSG R0004-2009中规定的易燃介质

4、仪表、电气相关规范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50058-92中未对气体进行定义,但是对液体进行了区分,闪点在45℃及以上的属于可燃液体、闪点在45℃及以下的属于易燃液体。

《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GB 50493-2009 中对可燃气体的定义为“甲类可燃气体;甲、乙A类可燃液体气化后

形成的可燃气体。.”

5、其它相关文件

《全国压力管道设计审批人员培训教材第二版》中将“以一定比例与空气混合后形成的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气体”定义为易燃气体。“闪点大于或者等于45℃而低于120℃的液体”称为可燃液体,“在可预见的使用条件下能产生可燃蒸汽或薄雾,闪点低于45℃的液体”称为易燃液体。弥散在空气中的易燃液体的微滴称为易燃薄雾。

同时在《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2005中将危险货物分成了9类,其中第一类爆炸品、第二类气体、第三类易燃液体、第四类易燃固体均在规范中有明确的物质列表。

《易燃易爆化学品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8号中对易燃易爆化学品的定义系指,GB12268《危险货物品名表》中以燃烧爆炸为主要特性的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然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毒害品、腐蚀品中部分易燃易爆化学物品。

6、国外规范

《Flammable and Combustible Liquids Code》NFPA? 30 2012 Edition于2011年6月20日被批准作为美国国家标准,该标准中对可燃液体和易燃液体进行了定义并划分了不同的等级,描述如下:

Flammable Liquid:Any liquid that has a closed cup flash point below 100°F (37.8°C), and a Reid vapor pressure that does not exceed an bsolute pressure of 40 psi (276 kPa) at 100°F (37.8°C)

易燃液体:闪点在100°F(37.8°C)以下的任何液体。并且其在100°F (37.8°C)时雷德蒸汽压不超过绝对压力40psi (276 kPa)

Flammable liquids shall be classified as Class I liquids and shall be further subclassified in accordance with the following:

易燃液体可以按如下划分:

(1) Class IA Liquid —Any liquid that has a flash point below 73°F (22.8°C) and a boiling point below 100°F (37.8°C)

IA类液体—闪点小于73°F (22.8°C)且沸点小于100°F (37.8°C)的液体

(2) Class IB Liquid —Any liquid that has a flash point below 73°F (22.8°C) and a boiling point at or above 100°F(37.8°C)

IB类液体—闪点小于73°F (22.8°C)且沸点大于等于100°F (37.8°C)的液体

(3) Class IC Liquid — Any liquid that has a flash point at or above 73°F (22.8°C), but below 100°F (37.8°C)

IC 类液体—闪点大于等于73°F (22.8°C)小于100°F (37.8°C)的液体

Combustible Liquid:Any liquid that has a closed cup flash point at or above 100°F (37.8°C) 可燃液体:闪点等于或大于100°F (37.8°C)的任何液体

Combustible liquids shall be classified in accordance with the following:

可燃液体可以按如下划分:

(1) Class II Liquid — Any liquid that has a flash point at or above 100°F (37.8°C) and below 140°F (60°C)

II类液体—闪点大于等于100°F (37.8°C) 且小于140°F (60°C)的液体

(2) Class III Liquid — Any liquid that has a flash point at or above 140°F (60°C)

III 类液体—闪点大于等于140°F (60°C)的液体。

(a) Class IIIA Liquid—Any liquid that has a flash point at or above 140°F (60°C), but below 200°F (93°C)

IIIA类液体—闪点大于等于140°F (60°C)小于200°F (93°C)的液体

(b) Class IIIB Liquid—Any liquid that has a flash point at or above 200°F (93°C)

IIIB类液体—闪点大于等于200°F (93°C)的液体。

7、结论

通过对以上规范的总结及其应用,可见不同规范对可燃、易燃的划分定义并不统一,这就要求设计人员在不同方面的设计过程中,准确把

握划分原则,不能一概将某一个规范中对于易燃、可燃的定义应用到其它规范,否则就会出现设计错误,为此特归纳出附表1及附表2供设计人员参考。其中附表1为国内相关规范的对比情况,附表2为国外相关规范的对比情况。

参考文献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R0004-2009

《压力容器中化学介质毒性危害和爆炸危险程度分类》HG20660-2000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50058-92

《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GB 50493-2009

《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2005

《公路安全保护条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3号

《化工工艺设计手册》(上册、下册),化学工业出版社2003年8月第三版《Flammable and Combustible Liquids Code》NFPA? 30 2012 Edi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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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文档管理制度

营销中心 项目文档管理制度版本信息:

一、目的 建立营销中心的文档管理制度,对项目中所有文档进行清晰有效的分类管理与控制,实现项目文档的有序保管与规范流动,为项目文档提供规范化的管理,提高项目的成功率,有效控制项目成本、进度、时间。 二、范围 本文适用于营销中心各单元、公司内配合部门及与之有关的客户、合资公司、渠道的文档。 三、原则 (一)定义 文档包括接收、发放和内部文档,含传真、电邮、备忘录或是会议纪要、邮递、商务运作阶段文档及其他内部文档。 (二)规范 1.明确内部文档的编制和命名 (1)文件名应是文件的标题。 (2)标题应能直观简明体现文件的内容。 (3)每个文档必须有一个统一的编号。 (4)在电子文档的命名后面加上编号。 (5)文件编制应使用对应的统一文档模板。 2.接收文档控制编号 所有接收文档需有统一文档控制编号,统一由文档中心管理。文档控制编号形式由项目管理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建议体现接收日期的信息。 3.明确项目文档的使用制度

(1)在项目前,应建立一套文档的管理程序 明确文档的拟制、审核人员, 文档控制员。 明确所有文档的编号、收发登记操作,及受控等级。 (2)建议接收文档的管理程序 由文档控制员统一接收。 加盖或记录接收日期(时间)。 赋予文档控制编号。 记录输入文档中心数据库,保存原件。 (3)明确发送文档的管理程序 加盖或记录发送日期(时间)。 记录输入文档中心受控库,保存原件。 发送后由文档控制员统一记录归档。 (4)明确合同各方之间的文档传递等相关规定 (5)文档借阅登记和保密规定 原则上严禁文档原稿进行借阅。 借阅副本应进行登记,加盖副本章。 副本销毁的规定。 限期返还原件的规定。 (6)电子文档的共享规定 4.明确文档的归档存放 (1)建立纸面存储和电子件存储两套相对应的文档管理系统,目录结构见附表一《项目文档归档结构》。

可燃及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制度

可燃及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制度 一、易燃、易爆物品的防火要求 1.易燃、易爆物品在储存、使用、运输过程中必须认真执行国家有关规定。 2.各种易然、易爆化学物品仓库不准使用易燃建筑材料,库内要通风良好,不准安装电源设施。 3.施工现场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有专业人员负责,建立健全领退登记制度,使用时不得超过当天用量,存放不得靠近火源、热源。 4.凡因工作需要较多易燃、易爆物品时,应制定防火措施,由项目部管理人员逐级向使用班组人员进行消防安全交底。 5.在办公室等场所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6.露天堆放木材应分组和分垛,并留出必要的防火间距,堆场的总储量以及与建筑物等之间的防火距离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的规定。 7.使用各种可燃、易燃液体、气体的罐要由专人负责,管道和截门需安全可靠;一旦发生跑、冒、滴、漏现象,应及时抢修。 二、配电房的易燃、易爆物品防火要求 1.除专业现场电工,其余人员不得随便进入配电房。

2.配电房要保持整洁,严禁在室内和开关柜内放易燃、易爆与其他物品。 3.定期对开关柜进行维护清扫,保持清洁,防止因生产造成短路,对电器设备的线路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随时监视电压负荷变化情况,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5.停电清扫检修时严禁用易燃液体擦洗。 6.电工在安装、维修电气设备、线路时必须按规程操作。 三、仓库易燃易爆物品的防火要求 1.仓库的消防道路必须保持畅通,有足够的消防器材和设备,有明显的防火标志。 2.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储存,易燃物品和一般物品严禁混存,必须分间、分库储存,并在醒目处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3.仓库内不准使用碘钨灯和超过60W以上的白炽灯等高温照明 灯具,使用日光灯等低温照明灯具和其他防燃型照明灯具时应对镇流器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确保安全。 4.仓库管理员应熟知《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定》,熟悉所有货物的性质、特点。在整理、存放、搬运、使用时,应注意防火安全。 四、资料室的防火要求 1.非本室人员,未经许可不得人内。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6441-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6441-86 时间:2010-02-22 14:46来源:未知作者:rl 点击: 14805次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6441-86) 目录 ?1 名词、术语 ?2 事故类别 ?3 伤害分析 3.1 受伤部位 3.2 受伤性质 3.3 起因物 3.4 致害物 3.6 不安全状态 3.7 不安全行为 ?4 伤害程度分类 4.1 轻伤 4.2 重伤 4.3 死亡 ?5 事故严重程度分类

5.1 轻伤事故 5.2 重伤事故 5.3 死亡事故 ?6 伤亡事故的计算方法 6.1 千人死亡率 6.2 千人重伤率 6.3 伤害频率 6.5 伤害平均严重率 6.6 按产品产量计算的死亡率 ?附录A (补充件) A.1 受伤部位 A.2 受伤性质 A.3 起因物 A.4 致害物 A.5 伤害方式 A.6 不安全状态 A.7 不安全行为 ?附录B 损失工作日计算表(补充件) 表1 截肢或完全失去机能部位损失工作日换算表

表2 骨折损失工作换算表 表3 功能损伤损失工作日换算表 ?编制说明 本标准是劳动安全管理的基础标准,适用于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统计工作。 1 名词、术语 1.1 伤亡事故:指企业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9以下简称伤害)、急性中毒(以下简称中毒)。 1.2 损失工作日:指被伤害者失能的工作时间。 1.3 暂时性失能伤害:指伤害及中毒者暂时不能从事原岗位工作的伤害。 1.4 永久性部分失能伤害:指伤害及中毒者肢体或某些器官部分功能不可逆的丧失的伤害。 1.5 永久性全失能伤害:指除死亡外一次事故中,受伤者造成完全残废的伤害。 2 事故类别 01 物体打击 02 车辆伤害 03 机械伤害

项目文档管理办法

项目文档管理办法 (V1.1版本) 2015-04-14

1 引言 1 .1编写目的 制订统一的文档管理办法及格式,对项目过程中产生的项目有关资料提供规范,便于在今后项目开展过程中对各项资料的查找和相互交流,以利项目开发及进展; 制订项目开发过程中的评审和查阅规范,明确相应的管理人员责任。 2 任务概要 2 .1工作内容 项目发展的过程中,随着项目逐步展开,会产生大量的设计方案文件、设计说明书、源代码、会议记录及培训资料等内容,对这些内容进行分类整理归档;同时根据项目需要,对有关文档在项目文档服务器上发布。 2 .2工作要求 项目部目前使用SVN管理项目文档,建立相应文档目录,根据要求适时添加文档并与相关人员(各专业组负责人)合作及时将文件归档,注意对项目信息的及时更新,以帮助各组人员获得最新信息。 2 .3工作程序 对于项目常规文档: 1.综合组对文档(纸质和电子版)收集及文档分类。 2.各专业组负责人负责对项目每个阶段过程中产生的文档资料进行

汇总,由负责人审核后将相关文档上传到SVN服务器相关目录(建立统一的项目文档目录,例如命名为“项目存档文档”)下。 3.项目进行每个阶段产生的各项文档资料包括:调研资料、设计方案文件/图、设计说明书、会议培训资料、汇报材料、报告文件、数据文档、文献等文档资料。 对于项目存档文档: 1.综合组对项目常规文档目录下的文档进行审核。 2.对阶段性重要的文件进行归档,文档管理员将其处理成PDF格式,加入文档编号后上传到SVN服务器相关目录下。 注:各类存档文件均需提交由质量测试组审核。 3 文档管理 3 .1总则 3.1.1 所有重要文档集中管理,维护档案的安全与完整。 3.1.2 所有存档文件根据需要归档。 3.1.3 各项目专业组人员在工作中形成的具有参考价值的文件、材料由个人或该组负责人整理后报文档管理人员存档。 3.1.4 所有人员均有承担按时提交文档的义务和职责。 3.1.5 由专人负责项目文档管理工作。 3 .2范围 3.2.1 项目准备阶段 a. 与本项目有关的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规划和工作计划;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 GB 6441--86 本标准是劳动安全管理的基础标准,适用于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统计工作。 1.1伤亡事故:指企业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9以下简称伤害)、急性中毒(以下简称中毒)。 1.2损失工作日:指被伤害者失能的工作时间。 1.3暂时性失能伤害:指伤害及中毒者暂时不能从事原岗位工作的伤害。 1.4永久性部分失能伤害:指伤害及中毒者肢体或某些器官部分功能不可逆的丧失的伤害。 1.5永久性全失能伤害:指除死亡外一次事故中,受伤者造成完全残废的伤害。 2.事故类别 2.1物体打击 2.2车辆伤害 2.3机械伤害 2.4起重伤害 2.5触电 2.6淹溺

2.7灼烫 2.8火灾 2.9高处坠落 2.10坍塌 2.11冒顶片帮 2.12透水 2.13放炮 2.14火药爆炸 2.15瓦斯爆炸 2.16锅炉爆炸 2.17容器爆炸 2.18其它爆炸 2.19中毒和窒息 2.20其它伤害 3.伤害分析 3.1受伤部位指身体受伤的部位(细分类详见附录A.1)。 3.2受伤性质:指人体受伤的类型。 鉴定原则: a.应以受伤当时的身体情况为主,结合愈后可能产生的后遗障碍全面分析确定; b.多处受伤,按最严重的伤害分类,当无法确定时,应鉴定为“多伤害”(细分类详见附录A.2)。

3.3起因物: 导致事故发生的物体、物质,称为起因物(细分类详见附录A.3)。 3.4致害物: 指直接引起伤害及中毒的物体或物质(细分类详见附录A.4)。 3.5伤害方式:指致害物与人体发生接触的方式(细分类详见附录A.5)。 3.6不安全状态:指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质条件(细分类详见附录A.6)。 3.7不安全行为:指能造成事故的人为错误(细分类.详见附录A.7)。 4.伤害程度分类 4.1轻伤:指损失工作日低于105日的失能伤害。 4.2重伤:指相当于表定损失工作日等于和超过105日的失能伤害。 4.3死亡 5.事故严重程度分类 5.1轻伤事故:指只有轻伤的事故。 5.3死亡事故 a.重大伤亡事故:指一次事故死亡1-2人的事故。 b.特大伤亡事故:指一次事故死亡3人以上的事故(含3人)。6.伤亡事故的计算方法:适用于企业以及各省、市、县上报企业工伤事故时使用的计算方法有:

项目文档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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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销中心 项目文档管理制度版本信息:

一、目的 建立营销中心的文档管理制度,对项目中所有文档进行清晰有效的分类管理与控制,实现项目文档的有序保管与规范流动,为项目文档提供规范化的管理,提高项目的成功率,有效控制项目成本、进度、时间。 二、范围 本文适用于营销中心各单元、公司内配合部门及与之有关的客户、合资公司、渠道的文档。 三、原则 (一)定义 文档包括接收、发放和内部文档,含传真、电邮、备忘录或是会议纪要、邮递、商务运作阶段文档及其他内部文档。 (二)规范 1.明确内部文档的编制和命名 (1)文件名应是文件的标题。 (2)标题应能直观简明体现文件的内容。 (3)每个文档必须有一个统一的编号。 (4)在电子文档的命名后面加上编号。 (5)文件编制应使用对应的统一文档模板。 2.接收文档控制编号 所有接收文档需有统一文档控制编号,统一由文档中心管理。文档控制编号形式由项目管理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建议体现接收日期的信息。 3.明确项目文档的使用制度

(1)在项目前,应建立一套文档的管理程序 ①明确文档的拟制、审核人员, 文档控制员。 ②明确所有文档的编号、收发登记操作,及受控等级。 (2)建议接收文档的管理程序 ①由文档控制员统一接收。 ②加盖或记录接收日期(时间)。 ③赋予文档控制编号。 ④记录输入文档中心数据库,保存原件。 (3)明确发送文档的管理程序 ①加盖或记录发送日期(时间)。 ②记录输入文档中心受控库,保存原件。 ③发送后由文档控制员统一记录归档。 (4)明确合同各方之间的文档传递等相关规定 (5)文档借阅登记和保密规定 ①原则上严禁文档原稿进行借阅。 ②借阅副本应进行登记,加盖副本章。 ③副本销毁的规定。 ④限期返还原件的规定。 (6)电子文档的共享规定 4.明确文档的归档存放 (1)建立纸面存储和电子件存储两套相对应的文档管理系统,目录结构见附表一《项目文档归档结构》。

易燃易爆危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

易燃易爆危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 为加强对易燃易爆场所的安全管理,防止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保证安全生产,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公司财产安全,保护环境,根据《消防法》和原劳动部《易燃易爆危险场所安全规定》(劳部发[1995]56号),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易燃易爆场所的定义 指存在由于爆炸性混合物的出现造成爆炸事故的危险而必须对其生产、使用、储存和装卸采取预防措施的场所。 公司易燃易爆场所范围: (一)物资供应中心桶装汽油库、煤油(机油)库、氧气瓶库、乙炔瓶库、棉纱库; (二)后勤服务中心管道班组电焊气焊生产场所; (三)锯床厂喷漆间、非标班组电焊气焊生产场所; (四)热加工中心的淬火油槽; (五)各单位汽油清洗间以及其他使用易燃品或明火作业、高温作业的生产场所。 二、易燃易爆场所的位置选择 易燃易爆场所应远离生活、办公区,与其他生产场所有足够的安全距离,朝向有利于爆炸危险气体的散发,并留有足够的泄压面积和必要的安全通道,设备、设施的安全距离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生产场所的易燃、易爆品必须限量,

不得作为库房存放易燃、易爆品。 三、易燃易爆场所的防爆 易燃易爆场所使用的设备设施和电气线路必须符合防火防爆要求。危险性较大的油库、汽油清洗间、喷漆间等所使用的电气设施必须是防爆型。并保持设备设施(包括安全防护设施)完好,做到定期校验、维护保养和检修,室内必须有良好的通风。 四、燃易爆场所的防雷和防静电 易燃易爆场所必须设置相应的可靠的避雷设施,有静电聚集危险的生产装置应采用控制流速、导除静电接地等措施。易燃易爆场所应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牌和注意事项的标志牌。 五、易燃易爆场所的安全管理 (一)实行防火责任制:易燃易爆单位各级行政正职负第一位和全面的责任,易燃易爆班组长和操作人员负直接的责任。 (二)严格管理,遵章操作: 1.易燃易爆场所的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和维修人员,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有关操作规程;做到分类存放,有明显的货物标志;堆垛之间有足够的垛距、墙距、顶距和安全通道。 2.在存放易燃易爆的场所如油库、汽油清洗间以及现

事故分类标准GB644186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UDC658.382 GB6441-86) The Classificati on Sta ndard for the Casualty Accide nts of En terprise staff and workers 本标准是劳动安全管理的基础标准,适用于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统计工作。 1 .名词、术语 1.1伤亡事故:指企业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9以下简称伤害)、急性中毒(以下简称中毒)。 1.2损失工作日:指被伤害者失能的工作时间。 1.3暂时性失能伤害:指伤害及中毒者暂时不能从事原岗位工作的伤害。 1.4永久性部分失能伤害:指伤害及中毒者肢体或某些器官部分功能不可逆的丧失的伤害。 1.5永久性全失能伤害:指除死亡外一次事故中,受伤者造成完全残废的伤害。 2 .事故类别 2.1物体打击 2.2车辆伤害 2.3机械伤害 2.4起重伤害 2.5触电 2.6淹溺 2.7灼烫 2.8火灾 2.9高处坠落 2.10坍塌 2.11冒顶片帮 2.12透水 2.13放炮

2.14火药爆炸 2.15瓦斯爆炸 2.16锅炉爆炸 2.17容器爆炸 2.18其它爆炸 2.19中毒和窒息 2.20其它伤害 3 .伤害分析 3 . 1受伤部位 指身体受伤的部位(细分类详见附录A . 1)。 3 . 2受伤性质:指人体受伤的类型。 确定原则: a .应以受伤当时的身体情况为主,结合愈后可能产生的后遗障碍全面分析确定; b .多处受伤,按最严重的伤害分类,当无法确定时,应鉴定为多伤害”(细分类详见附录A.2)。 3 .3起因物:导致事故发生的物体、物质,称为起因物(细分类详见附录A .3)。 3 .4致害物:指直接引起伤害及中毒的物体或物质(细分类详见附录A .4)0 3 . 5伤害方式:指致害物与人体发生接触的方式(细分类详见附录A . 5)。 3 . 6不安全状态:指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质条件(细分类详见附录A . 6)。 3 . 7不安全行为:指能造成事故的人为错误(细分类.详见附录A . 7)。 4.伤害程度分类 4. 1轻伤:指损失工作日低于1 0 5日的失能伤害。 4. 2重伤:指相当于表定损失工作日等于和超过105日的失能伤害。 4. 3死亡 5.事故严重程度分类 5 . 1轻伤事故:指只有轻伤的事故。 5 . 2重伤事故:指有重伤无死亡的事故。 5 . 3死亡事故 a .重大伤亡事故:指一次事故死亡1-2人的事故。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管理制度 1、生产和管理危险物品的工作人员,应熟悉危险品的特性,防火措施及灭火方法。 2、贮存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耐火等级不得低于二级,要有良好的通风散热设备,定期测温检查。 3、贮存危险物品应按性质分类,专库存放,并设置明显的标志,注明品名、特性、防火措施和灭火方法,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性质、灭火方法相抵触的物品不能混存。 4、对怕潮(如电石),怕晒(氧气瓶)等物品,不得露天存放,以防因受潮或曝晒而发生火灾、爆炸事故。 5、搬运和操作易燃、易曝危险物品应轻装、轻卸。严禁用产生火花的工具敲打和启封。 6、运输危险品必须专车运输,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由懂其性质的专人押运,并应办理运输手续,性质相抵触的危险品不得同车运输,严禁携带危险品乘坐公共汽车或到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

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1、具有易燃、易爆、腐蚀、有毒等性质;在生产、贮运使用中能引起人身伤亡、财产损毁的物品,均属危险物品。 2、危险品必须按其性质和贮运要求,严格执行危险品的配装规定,对不能配装的危险品,必须严格隔离。 3、危险物品的装卸和运输,必须指派责任心强熟知危险物品性质和安全防护知识的人员承担。 4、装运人员应按危险品性质,配带相应的防护用品,搬运时轻拿轻放,严禁撞击和拖拉、倾倒,所用扳手等工具应为铜、铝合金。 5、液体危险品装卸时,要严格执行防静电的有关规定。往贮罐内输送物料前,必须认真检查输料管路,输送泵和电器是否处于正常状态,并按要求启闭阀门,并随时检查液位,防止溢料,往铁桶内灌装物料前,要认真检查桶是否完好,灌装时要认真负责,灌装毕桶盖应拧紧,防止跑、冒、滴、漏、洒落地面的要及时处理,清理干净,不得留有残液。 6、危险品仓库、货场,必须严格执行出入库发放制度。 7、危险物品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等情况,应当立即进行安全处理。 8、装卸易燃、易爆物品,必须轻拿轻放,严防震动、撞击、重压、倒置和摩擦,不准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不准穿带钉子的鞋,并应当在可能产生静电的设备上,安装可靠的接地装置。 9、库房、货场区装卸作业结束后,应当彻底进行安全检查。 10、库房、货场根据灭火工作的需要,备有适当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设备,并布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消防器材附近,严禁堆放其他物品。 12、二种性质相互抵触的危险物品,不得同时装运和同库存放。 13、易燃、易爆液化气体(液氨等),使用时瓶内物质不得用净,要留有余压,防止物料窜入。 14、受阳光照射容易燃烧、爆炸的化学易燃物品,不得露天存放。 15、在危险品仓库、货场的防火间距内,不准堆放可燃物品。

GB6441-8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

GB6441-8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6441—86 (国家标准局1986年5月31日发布 1987年2 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是劳动安全管理的基础标准,适用于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统计工作。 1名词、术语 1.1伤亡事故:指企业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以下简称伤害)、急性中毒(以下简称中毒)。 1.2损失工作日:指被伤害者失能的工作时间。 1.3暂时性失能伤害:指伤害及中毒者暂时不能从事原岗位工作的伤害。 1.4永久性部分失能伤害:指伤害及中毒者肢体或某些器官部分功能不可逆的丧失的伤害。

1.5永久性全失能伤害:指除死亡外,一次事故中,受伤者造成完全残废的伤害。 2事故类别 序号事故类别名称 01物体打击 02车辆伤害 03机械伤害 04起重伤害 05触电 06淹溺 07灼烫 08火灾 09高处坠落 010坍塌 011冒顶片帮 012透水 013放炮 014火药爆炸 015瓦斯爆炸 016锅炉爆炸 017容器爆炸

018其它爆炸 019中毒和窒息 020其它伤害 3伤害分析 3.1受伤部位指身体受伤的部位(细分类详见附录A.1)。 3.2受伤性质指人体受伤的类型。确定原则: a.应以受伤当时的身体情况为主,结合愈后可能产生的后遗障碍全面分析确定; b.多处受伤,按最严重的伤害分类,当无法确定时,应鉴定为“多伤害”(细 分类详见附录A.2)。 3.3起因物 导致事故发生的物体、物质,称为起因物(细分类详见附录A.3) 3.4致害物 指直接引起伤害及中毒的物体或物质(细分类详见附录A.4)

项目部文件管理制度

项目部文件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施工项目部文件管理,理顺各类文件的收集、整理和归档职责,做到文件往来清晰有据、检索方便、可追朔性强,特制订项目部文件管理制度。 一、项目文件分类及收集归档分工 二、项目文件分类说明 1、总承包人项目规划文件。包括:项目管理实施规划、项目协调程序、质量计划、安全/HSE管理规划、进度控制规定等。这类文件由项目部各职能组或专业技术人员根据项目情况编制,内部审核后报业主确认,作为项目指导控制类

文件。 2、合同协议类文件。包括:总承包合同、分包施工合同、补充协议、纪要。 3、总分包资质备案文件。包括:分包资格报审、现场管理体系核查。该类文件需要向业主/监理报审。 4、计划进展类文件。包括: (1)、开工报告。包括总承包商向业主/监理提交的开工报告及分包商向总承包商提交的开工报告。开工报告是确定工期、合同履行的重要依据。 (2)、施工总进度计划,季、月计划和三周滚动进度计划,上述进度计划报审表。 (3)、工程暂停/复工令,工程延期审批。 (4)、项目施工(月)进展报告。 5、工程施工日志。工程施工日志由各职能组负责人组织每日编写,施工经理负责督促检查,按月汇集成册后交项目秘书归档。工程施工日志表格使用项目所在地规定的通用表格。 6、会议纪要。按照管理关系和形成纪要方可按以下分别存放、归档。 业主/总包会议纪要,纪要由业主方形成;总包/业主会议纪要,纪要由总包方形成;监理/总包会议纪要,纪要由监理方形成;总包/分包会议纪要,纪要由总包方形成;其他,纪要由组织方形成。纪要应由现场负责人统一签发,项目秘书收集保管。 7、申请/报告类文件。主要是对业主、监理、质量监督站、检测机构等形成的文件。跟踪该类文件的审批、回复,文件存放需要闭合。 8、工作联系单/工程备忘录类文件。按照管理关系和形成文件方,可按以下分别存放、归档。跟踪该类文件的审批、回复,文件存放需要闭合。 (1)、总包/业主工作联系单/工程备忘录,文件由总包方形成。 (2)、总包/分包工作联系单/工程备忘录,文件由总包方形成。 (3)、总包与其他相关方的工作联系单/工程备忘录,文件由总包方形成。 (4)、分包/总包工作联系单/工程备忘录,文件由分包方形成。 9、总包通知。对施工分包商/设备材料供应商的指令性管理文件,由项目经理/施工经理统一签发,必须有分包商的回复文件,文件存放需要闭合。 10、造价费用控制文件。应由造价员(师)组织整理,包括对业主的资金计划、

项目文档归档管理办法

项目文档归档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管理办法明确公司对项目文档归档管理的工作要求。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工程项目。 第二章术语定义 第三条项目文档 (一)项目文档:指在工程项目实施活动中与工程项目相关联并且对企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档资料。项目文档包括:项目承接文档、项目实施文档、项目结算文档以及项目其它文档。 (二)项目文档分类: 1.项目承接文档:承包合同、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项目委托书等。 2.项目实施文档:会审纪要、交工验收文件、初验报告、终验报告等。 3.项目结算文档:对外结算审定单、对外结算审定资料明细、项目成本结算表、分包合同、分包项目费用审核表、协作项目结算审定资料等。

4.项目其它文档:包括设计文件、三标一体化相关文档等。 第三章归档的工作职责及流程 第四条分公司市场部负责项目承接文档归档前的归集保管,项目经理负责项目实施文档、项目结算资料文档归档前的归集保管。 第五条项目经理负责完成项目文档的移交归档工作。 第六条分公司生产部门负责监督、检查项目经理项目实施文档、项目结算文档的归集过程。 第七条分公司项目管理部负责项目文档的归档管理及档案移交工作。 第八条分公司综合部负责项目文档的保存管理,负责项目其它文档的保存管理。 第九条项目文档归档流程表明公司项目文档归档管理的总体要求,见附录A:《项目文档归档管理流程》。 第四章项目文档归档原则 第十条根据《广东省电信工程有限公司档案管理实施细则》规定,项目文档为科技文档,分类代码为“E02”,项目文档按项目编号进行归档。 第十一条项目经理提交项目文档归档时,应按要求编

制归档文件目录,详见附录C:《归档文件目录》(长期文件)及附录D:《归档文件目录》(短期文件)。 第五章项目文档的归集过程 第十二条项目承接文档归集 (一)分公司市场部完成承接合同签订后,将合同原件及合同对应的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或项目委托书归集保管,并按附录E:《项目文档归集/归档记录》做好项目文档归集记录。 (二)项目承接文档的组成 1.对于投标项目,必须有承包合同、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如投标文件已在其它项目中归集,必须在附录E:《项目文档归集/归档记录》中明确已归集的文件及其对应的项目编号等相关内容; 2.对于委托项目应有项目委托书,如无建设单位出具的项目委托书,分公司市场部应出具项目承接情况说明作为项目承接依据,内容可参照建设单位的项目委托书。 第十三条项目实施文档归集 (一)项目经理以项目为单位,项目初验后,应在三个月内完成项目实施资料文档的整理归集工作,其中验收报告应在归档前完成收集。 (二)项目经理按附录E:《项目文档归集/归档记录》

可燃及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制度-最新范文

可燃及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制度 1、易燃、易爆物品的防火要求 (1)易燃、易爆物品在储存、使用、运输过程中必须认真执行国家有关规定。 (2)各种易然、易爆化学物品仓库不准使用易燃建筑材料,库内要通风良好,不准安装电源设施。 (3)施工现场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有专业人员负责,建立健全领退登记制度, 使用时不得超过当天用量, 存放不得靠近火源、热源。 (4)凡因工作需要较多易燃、易爆物品时,应制定防火措施,由项目部管理人员逐级向使用班组人员进行消防安全交底。 (5)在办公室等场所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6)露天堆放木材应分组和分垛,并留出必要的防火间距,堆场的总储量以及与建筑物等之间的防火距离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7)使用各种可燃、易燃液体、气体的罐要由专人负责,管道和截门需安全可靠;一旦发生跑、冒、滴、漏现象,应及时抢修。 2、配电房的易燃、易爆物品防火要求 (1)除专业现场电工,其余人员不得随便进入配电房。

(2)配电房要保持整洁,严禁在室内和开关柜内放易燃、易爆与其他物品。 (3)定期对开关柜进行维护清扫, 保持清洁, 防止因生产造成短路, 对电器设备的线路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随时监视电压负荷变化情况,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5)停电清扫检修时严禁用易燃液体擦洗。 (6)电工在安装、维修电气设备、线路时必须按规程操作。 3、仓库易燃易爆物品的防火要求 (1)仓库的消防道路必须保持畅通,有足够的消防器材和设备,有明显的防火标志。 (2)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储存,易燃物品和一般物品严禁混存,必须分间、分库储存, 并在醒目处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3)仓库内不准使用碘钨灯和超过 60W 以上的白炽灯等高温照明灯具, 使用日光灯等低温照明灯具和其他防燃型照明灯具时应对镇流器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确保安全。 (4)仓库管理员应熟知《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定》,熟悉所有货物的性质、特点。在整理、存放、搬运、使用时,应注意防火安全。

GB6441-8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UDC 658.382 GB6441—86 (国家标准局1986年5月31日发布1987年2月1日起实施)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 本标准是劳动安全管理的基础标准,适用于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统计工作。 1.名词、术语 1.1伤亡事故:指企业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以下简称伤害)、急性中毒(以下简称中毒)。 1.2损失工作日:指被伤害者失能的工作时间。 1.3暂时性失能伤害:指伤害及中毒者暂时不能从事原岗位工作的伤害。1.4永久性部分失能伤害:指伤害及中毒者肢体或某些器官部分功能不可逆的丧失的伤害。 1.5永久性全失能伤害:指除死亡外,一次事故中,受伤者造成完全残废的伤害。 2.事故类别 01物体打击 02车辆伤害 03机械伤害 04起重伤害 05触电 06淹溺 07灼烫 08火灾 09高处坠落 010坍塌 011冒顶片帮 012透水 013放炮 014火药爆炸 015瓦斯爆炸

016锅炉爆炸 017容器爆炸 018其它爆炸 019中毒和窒息 020其它伤害 3.伤害分析 3.1受伤部位 指身体受伤的部位(细分类详见附录A.1)。 3.2受伤性质 指人体受伤的类型。 确定原则: a.应以受伤当时的身体情况为主,结合愈后可能产生的后遗障碍全面分析确定; b.多处受伤,按最严重的伤害分类,当无法确定时,应鉴定为“多伤害”(细分类详见附录A.2)。 3.3起因物 导致事故发生的物体、物质,称为起因物(细分类详见附录A.3)。 3.4致害物 指直接引起伤害及中毒的物体或物质(细分类详见附录A.4)。 3.5伤害方式 指致害物与人体发生接触的方式(细分类详见附录A.5)。 3.6不安全状态 指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质条件(细分类详见附录A.6)。 3.7不安全行为 指能造成事故的人为错误(细分类详见附录A.7)。 4.伤害程度分类 4.1轻伤 指损失工作日低于105日的失能伤害。 4.2重伤

项目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项目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第一条:项目文件的形成和积累项目文件产生于项目建设全过程。其形成、积累和管理应列入项目建设计划和有关部门及人员的职责范围、工作标准或岗位责任制。并有相应的检查、控制及考核措施。 第二条、项目建设各阶段文件的收集及其责任 1、项目准备阶段 建设单位各机构负责收集、积累和整理项目前期文件以及设备,工艺和涉外文件:勘查、设计单位负责收集、积累勘查、设计文件,并按规定向建设单位档案部门提交有关设计基础资料和设计文件。 2、项目施工阶段 项目实行总承包的。由各分包单位负责其分包项目全部文件的收集、积累、整理,并提交总承包单位汇总;由建设单位分别向几个单位发包的。由各承保单位负责收集、积累其承包项目的全部文件;项目监理单位负责收集,积累项目监理文件。建设单位委托的项目监理单位负责监督、检查项目建设中文件收集、积累和完整、准确、系统情况、审核,签认竣工文件。并向建设单位提交有关专项报告、验证材料及其他监理文件。 3、项目试运行阶段 试运行单位负责收集、积累在生产技术准备试运行中形成的文件:项目器材供应、财务管理单位或部门应负责收集、积累所承担项目的器材供应和财务管理中形成的文件。 第三条、收集范围 1、反映与项目有关的重要职能活动、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载体的文件,应收集齐全,规入建设项目档案。 2、项目文件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见附表1 第四条、收集时间 各类文件应按文件形成的先后顺序或项目完成情况及时收集:引进技术、设备文件应首先由建设单位或接受委托的承包单位登记、归档、再行译校、复印和分发使用。 第五条、项目文件质量要求

1、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签字手续完备。 2、需永久、长期保存的文件不应用易褪色的书材料(红色墨水、纯蓝墨水、圆珠笔、复写纸、铅笔等)书写、绘制。 3、复印、打印文件及照片的字迹、线条和影像的清晰及牢固程度应符合设计标定质量的要求。 4、录音、录像文件应保证载体的有效性。 5、长期存储的电子文件应使用不可擦除型光盘。 项目文件的整理与归档标准 第一条、项目文件的整理 1、建设项目所形成的全部项目文件在归档前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按档案管理的要求,由文件形成单位进行整理。 2、建设单位各机构形成或收到的有关建设项目的前期文件、设备技术文件、竣工试运行文件及验收文件,应根据文件的性质、内容分别按年度、项目的单项或单位工程整理 3、勘查、设计单位形成的基础材料和项目设计文件,应按项目或专业整理。 4、施工技术文件应按单项工程的专业,阶段整理;检查验收记录、质量评定及监理文件按单位工程整理。 5、设备、技术、工艺、专利及商检索赔文件应由承办单位整理;现场使用的译文及安装调试形成的非标准图、竣工图、设计变更、试运行及维护中形成的文件,工程事故处理文件由施工单位整理。 第二条、项目文件的组卷 1、组卷要遵循项目文件的形成规律和成套性特点,保持卷内文件的有机联系;分类科学,组卷合理;法律性文件手续齐备,符合档案管理要求。 2、项目施工文件按单项工程、单位工程或装置、阶段、结构、专业组卷:项目竣工图按建筑、结构、水电、暖通、电梯、消防、环保等顺序组卷;设备文件按专业、台件等组卷;管理性文件按问题、时间或项目依据性、基础性、竣工验收文件组卷;监理文件按文种组卷;原材料试验按单项工程、单位工程组卷。 3、案卷及卷内文件不重份;同一卷内有不同保管期限的文件。该卷保管期限从长。

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储存

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储存 危险物品是指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能够危及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物品。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或者临时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场所和设施。 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是指国家标准《危险货物品名表》(GBl2265—1990)中以燃烧爆炸为主要特性的压缩气体、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遇湿易燃物品和氧化剂、有机过氧化物以及毒害品、腐蚀晶中部分易燃易爆化学物品。这类物品遇火或受到摩擦、撞击、振动、高热或其他因素的影响,即可引起燃烧和爆炸,是火灾危险性极大的一类化学危险物品。 依据国家2001年修订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按照仓库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通常将仓库分为甲、乙、丙、丁、戊五类。其中前三类属于储存易燃、可燃物品仓库。 1.化学剧毒药物管理不严 一些单位对在用的化学剧毒药物管理不严。如在汽机零米处存放了大量联氨;有些机组的联氨储存室大门上写着“剧毒危险,闲人免进”,但大门却打开。有些在工作班组内存放试验用氯气。生产用剧毒药品如砒霜等没有实行双人双钥匙保管。 为此建议:联氨属有毒化学药品,在公共通道处存放有毒化学药品,不符合《安规》要求,应立即进行整改。《安规》规定:联氨管道系统应有“剧毒危险”的标志。联氨及其容器的存放地点,应安全可靠,禁止无关人员靠近。剧毒药品应用两把锁,钥匙分别由两人保管。剧毒药物管理,来不得半点麻痹大意,必须慎之又慎。发电厂应增设药品间,专门用于放置化学药品,并设置专门通风系统。工作人员因工作而接触化学品的

作业活动,应遵守《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的规定》(1997年1月1日实施)。 2.危险品仓库不符合防火防爆要求 储存的乙炔瓶、氧气瓶等危险品数量超出消防部门批准的上限,仓库周围没有划出10m范围的安全区域,在此区域内不准堆置可燃物、焊接、明火作业、吸烟等。任何人都可以靠近危险品仓库,人的随机行为得不到有效控制。 有些危险品仓库储存量大,相应的管理制度、消防设施没有跟上。没有制订一旦发生雷击、漏油、火警或其他原因引发意外时,应采取的紧急处理方案、对策及防范措施。油类物品着火宜用干沙、泡沫灭火器进行初期扑救,但这些设施,现场消防器材明显不足。 易燃易爆危险品与其他物品混放,没有发挥易燃易爆危险品专门仓库的作用。易燃易爆危险品仓库内设置的消防器材数量不足。易燃易爆危险品仓库应制订管理制度,包括动火检修工作规定、发生意外、事故时的紧急处理方案等,并严格执行。 有些危险品仓库离油库区和输煤站只有几米距离,一旦发生意外会波及生产设备。有些乙炔站管理制度不严格。在大门前没有标示进出管理制度,没有“禁止携带火种进入”、“防火重点部位”等标志。有些线检、变检部等班组使用的绝缘油、油漆、氧气瓶、乙炔瓶、导火索,存放在班房内,既无安全隔离设施,又无明确的警告标志,混放在班房内不符合要求。变电所检修班用石油气瓶、SF,瓶混放,其他班组氧气、乙炔瓶也有混放,无有效隔离措施;物资供应部门将乙炔瓶、氧气瓶与其他物品同一库房存放,室内还装有电热暖气装置,违反了关于气瓶库房结构、防火间距及存储的有关规定。 为此建议,没有专门危险品仓库的发电厂要尽快修建,妥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并设置警告牌,制订安全管理制度。乙炔瓶要严格管理,因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6441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 (GB6441-1986) 本标准是劳动安全管理的基础标准,适用于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统计工作。 1.名词、术语 1.1伤亡事故:指企业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以下简称伤害)、急性中毒(以下简称中毒)。 1.2损失工作日:指被伤害者失能的工作时间。 1.3暂时性失能伤害:指伤害及中毒者暂时不能从事原岗位工作的伤害。 1.4永久性部分失能伤害:指伤害及中毒者肢体或某些器官部分功能不可逆的丧失的伤害。 1.5永久性全失能伤害:指除死亡外,一次事故中,受伤者造成完全残废的伤害。 2.事故类别 01物体打击 02车辆伤害 03机械伤害 04起重伤害 05触电 06淹溺 07灼烫 08火灾 09高处坠落 010坍塌 011冒顶片帮 012透水 013放炮 014火药爆炸 015瓦斯爆炸 016锅炉爆炸 017容器爆炸 018其它爆炸 019中毒和窒息 020其它伤害 3.伤害分析 3.1受伤部位 指身体受伤的部位(细分类详见附录A.1)。 3.2受伤性质 指人体受伤的类型。 确定原则: a.应以受伤当时的身体情况为主,结合愈后可能产生的后遗障碍全面分析确定; b.多处受伤,按最严重的伤害分类,当无法确定时,应鉴定为“多伤害”(细分类详见附录

A.2)。 3.3起因物 导致事故发生的物体、物质,称为起因物(细分类详见附录A.3)。 3.4致害物 指直接引起伤害及中毒的物体或物质(细分类详见附录A.4)。 3.5伤害方式 指致害物与人体发生接触的方式(细分类详见附录A.5)。 3.6不安全状态 指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质条件(细分类详见附录A.6)。 3.7不安全行为 指能造成事故的人为错误(细分类详见附录A.7)。 4.伤害程度分类 4.1轻伤 指损失工作日低于105日的失能伤害。 4.2重伤 指相当于表定损失工作日等于和超过105日的失能伤害。 4.3死亡 5.事故严重程度分类 5.1轻伤事故 指只有轻伤的事故。 5.2重伤事故 指有重伤无死亡的事故。 5.3死亡事故 a.重大伤亡事故 指一次事故死亡1 ̄2人的事故。 b.特大伤亡事故 指一次事故死亡3人以上的事故(含3人)。 6.伤亡事故的计算方法 适用于企业以及各省、市、县上报企业工伤事故时使用的计算方法有: 6.1千人死亡率:表示某时期,平均每千名职工中,因伤亡事故造成死亡的人数。 计算公式: 死亡人数3 千人死亡率=------×10(3) 平均职工人数 (1) 6.2千人重伤率: 表示某时期内,平均每千名职工因工伤事故造成的重伤人数。 计算公式: 重伤人数3 千人重伤率=------×10(2)

工程施工现场可燃及易燃易爆危险防爆制度

施工现场可燃及易燃易爆危险防爆制度 1、明确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的具体防火防爆要求和操作规程; 2、管理要定岗、定人、定点、定容器、定量和定防火措施; 3、生产、储存、经营、使用地点应符合消防规范要求并有醒目的防火防爆警示牌; 4、防雷、防静电须制定严格的检测制度并保证落实到位。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确定用火区域用火管理范围及管理对象; 2、划分用火作业级别和动火及取暖用火等审批权限手续; 3、严禁擅自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进行明火作业及取暖; 4、禁火区域严禁动火,需动火时设立禁烟、禁火范围及标志牌,严格按操作规程施工、严禁违章操作; 5、电器、电热设备消防管理责任定人、定位; 6、严禁私拉乱接电线,如需接线,经报有关单位安排电工实行; 7、动火作业(施工)结束后应对作业现场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制度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之要求,依据安全生产评价之内容,为确保施工生产安全防范责任制的落实,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项目部建立了施工现场消防制度,内容如下: 一、施工现场消防管理 l、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消防管理小组,组建消防小组。消防组员要定期进行教育训练,熟悉掌握防火、灭火知识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做到能防火检查和扑救火灾。 2、现场要有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项目经理部每半年对施工人员进行一次防火教育,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建立防火工作档案。 3、现场设置消防车道,特别是通往施工现场库房、生活区的道路其宽度不得小于3.5m,消防车道不能环行的应在适当地点修建回转车辆场地。 4、现场要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做到布局合理,经常维护、保养,采取足够防冻保温措施,保证消防器材灵敏有效。 5、现场进水管直径不小于100mm,消火检处要设有明显标志,配备足够的水龙带,周围3m内,不准存放任何物品。 6、电工、焊工从事电气设备安装和电、气焊切割作业,要有操作证和动火证。动火前要清除附近易燃物,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用具。动火地点变换,要重新办理动火证手续。 7、因施工需要搭设临时建筑,应符合防火要求,不得使用易燃材料。

项目文档资料管理规范

一、目的 为了规范项目文档资料的管理工作,确保项目文档资料的系统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充分发挥文档资料管理在项目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二、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项目开始直到项目结束的内外来往信函、会议纪要、备忘录、技术文件、管理文件、质量记录等所有与项目有关文件和资料的管理。 三、职责 3.1 项目经理 a) 负责组织制定项目文件的相关规定,对项目文件的控制负全责; b) 负责为项目文件和资料管理创造必要的条件。 3.2 综合管理经理 a) 负责项目文档资料相关规定的编制和监督检查; b) 负责编制项目文件和资料的编码规定; c) 负责组织项目结束后文档资料立卷、移交归档。 3.3 分项经理

a) 负责本部门的文档资料的管理; b) 负责本部门项目结束后文档资料的移交。 3.4 文控管理工程师 a) 配合综合管理经理制定项目文档资料管理规定并监督检查; b) 负责项目文件和资料的接收、分类、登记、传递、发放等; c) 负责项目实施阶段文档资料收集、整理、编目及归档工作; d) 负责项目结束后项目文档资料立卷、移交。 4 管理要求和方法 4.1 一般规定 项目文档资料的管理应从项目申请立项到竣工验收的全过程,项目经理部各分项经理应在职责范围内对项目实施过程中所形成的文件、图纸、资料,随时进行积累整理、立档和保管,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档案资料的损毁和遗失以及有关保密档案资料的泄密。 4.2 文档分类及编号 4.2.1 项目文件分类 4.2.1.1 项目信息文件

项目信息文件指项目实施过程中传递的任何书面信息文件。 a) 来往信件、传真; b) 备忘录; c) 会议纪要; d) 文件传送单。 4.2.1.2 项目管理文件 项目管理文件指项目运行过程中必须编写的管理文件。 a) 项目协调程序; b) 项目进度与费用控制程序; c) 项目质量保证手册; d) 项目资源配置手册等。 4.2.1.3 项目技术文件 项目技术文件指按照合同要求,项目技术人员完成的各种设计文件及图纸等。 4.2.1.4 项目其它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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