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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班洪事件到中缅“1941年线”的划定

从班洪事件到中缅“1941年线”的划定

朱昭华

提要:班洪事件及“1941年线”的划定,是近代中国边疆史上较为重要的历史事件,直接影响了今天中国的西南边界。学术界对于班洪事件的发生多认为是英帝国主义的越界入侵,至于“1941年线”的产生则很少有人探讨。本文主要借助中英双方的有关档案对班洪事件的前因后果进行了探讨,认为英政府利用中国方面“刘陈线”绘制的错误,单方面进入滇缅未定界内进行矿藏勘测,从而激起了中国人民的强烈反对,国民政府在边界问题上也进行了一定的抗争,但面对抗战的危局与英国的要挟,最终还是做出让步,划定了中缅边界的“1941年线”。

关键词:班洪事件 1941年线中缅边界滇缅铁路

虽然中缅两国有着两千多公里长的边界线,但两国的国界是到了1886年英国吞并上缅甸以后才得以正式划定。清政府与英国通过1894年、1897年两次边界条约,划定了尖高山以南的中缅边界。由于条约文本内容的矛盾,中英两国在实地勘界时,于镇边厅阿佤山区一段发生分歧,清政府勘界大员刘万胜、陈灿在会勘失败后向英方勘界委员司格特(G. Scott)提出了一条界线要求,英国人习惯将它称为刘陈线,中国则称为黄线。同时,司格特也将他绘制的一张边界地图,连同一份书面说明交给了中方代表,他在这张地图上所标注的界线我们通常称为“司格特线”。此后,中英两国政府就此划界问题进行了交涉,但未取得任何结果。1903年英国驻华公使奉命向清政府做出声明,表示双方最后达成协议前,英政府将把司格特线视为临时边界线,中国官员与军队不能跨越这条界线。然而由于司格特线至刘陈线的广大地区为凶悍的野卡佤人部落,英国的实际控制线并没有到达司格特线。阿佤山区这段边界,此后成为中英两国之间长期争论的焦点,即为我们通常所说的中缅“南段未定界”。民国时期,轰动一时的“班洪事件”便是由这个未定界问题引发的。

据中国国内相关资料的记载,英帝国主义者在1934年初,趁日本侵占东北、国民政府忙于围剿江西红军根据地之机,悍然入侵中国班洪、班老地区,掠夺矿藏丰富的炉房银矿,并企图借此完成英国妄拟之中国国境线,从而激起了中国边疆各族军民英勇抗击,史称“班洪事件”。1

不过,从英国外交部的档案来看,英国政府当时并没有趁中国内忧外患之机占领南段争议地区的计划。在伦敦政府看来,它只是批准了由一支百余人的军队护送缅甸公司的成员在刘陈线以西进行矿藏勘测的计划。

1933年10月27日,英缅政府收到缅甸有限公司的申请,提出派一批矿业工程师,在小股军警力量的保护下,进入佤邦北部地区进行矿藏勘查。根据缅甸政府的报告,1929年云南政府雇请的美国矿业工程师曾在名叫炉房的地方发现了最重要的铅银矿藏地。这里既不属班弄,也不属班洪,而隶属永邦,位于刘陈

1张凤歧:《英人侵占班洪之动机与对策》,《北平日报》1934年4月7日;《班洪事件档案史料选编》,《云南档案史料》1993年第2期。

线以西。印度事务部因而很快批准了这一申请。2由于炉房邻近争议地区,为了避免引起边界纠纷,印度事务部明确指出,批准远征行动的一个前提条件是,开展的勘查或其他任何行动都不能超出中国所声明的那条最靠西的边界线,即刘陈线以东。如果需要在此线以东采取行动,必须在采取行动前向印度事务部做出请示。3得到这样的方针,英缅政府抓紧在雨季到来之前,向炉房派出了远征队及缅甸公司人员。1934年1月24日队伍安全到达炉房。

印度事务部虽然对远征队做了不越过刘陈线以东的规定,但缅甸政府强烈反对向中国当局做出这种明确声明。理由是“这样一个声明可能被视为,甚至必将被中国人解释为英国政府在某种程度上承认了刘陈线作为中缅两国的边界线……尽管远征行动以及现在行政管辖的范围确实都只局限在刘陈线以内,但阁下强烈反对向中国当局作出这种暗含我们承认此线为边界线的陈述,在发行的用做远征用途的地图上,这条线仅仅被描述为一条临时保护线。”4

这个意见得到了伦敦政府的采纳。然而事与愿违,英国驻云南总领事哈尔定(H. I. Harding)此时已在一封私人信件中向南京政府驻云南特派员王占祺告知了远征的目标,“此项派出开矿队之总部将来设于鲁方,译音Loufong;派出之开矿队将开入‘北野佧’地方;派出之开矿队,对于中国任何时期正式要求划归中国之边界线决不越过。”5由于边界划分的错乱、模糊,英军与边界佤族部落发生了冲突,面对中国方面对英军行动做出的询问,英政府虽然一再强调将继续视司格特线为两国边界线,不承认中国在司格特线以西提出的任何界线要求,并声称现在难以预料,派往勘查缅甸边界内某些地区的队伍,将来是否有必要开往他们现在所驻的炉房以外。6但这些都是伦敦政府采纳缅甸政府意见而使用的更为谨慎的外交措词,从以上英政府内部的来往函件可以看出,英缅政府派出远征队是为了在刘陈线的缅甸一侧进行矿产勘查,并无越过刘陈线以东,占领班洪等南段争议地区的打算,只是考虑到以后的谈判立场,英政府一直不愿做出远征队不会超越刘陈线的保证罢了。事实上,伦敦政府也一直命令远征队不要越过刘陈线。到1934年6月,印度事务部给印度政府发出的政策指示还是:(1)继续克制,不要越过刘陈线,或在刘陈线以东采取任何抵抗中国军队的行动;(2)采取一切措施保护我们军警部队的阵地与交通设施,尽一切可能控制住那些我们已进入的及已建立友好关系的刘陈线以西的佤邦地区;(3)只要军事形势允许,用武力抵制中国军队越过刘陈线的任何企图。7

可是,就是在炉房地区活动的英军,也遭到了云南人民及当地佤族部落的反对,爆发了激烈的军事冲突。班洪王胡玉山调集卡佤土民抗击英兵,云南景谷县人李占贤组成西南边防民众义勇军,开进司格特线以西与英军作战,夺回了炉房、丫口寨等地。中国社会各界纷纷以各种形式向班洪抗争发出声援。王占祺也曾多次照会云南总领事哈尔定,希望英国考察队立即停止军事行动,退出争议界线外。

2India Office To Foreign Office, Dec. 14, 1933. 英国外交部档案F.O.371/17144, F7816/7816/10(档案文件编号), Paul Kesaris edited, Confidential British Foreign Office Political Correspondence, China. Series 3,

1932-1945. University Publications of America 1998.(以下的英国外交部档案皆出自该套档案,不再注明)3Cypher telegram from Secretary of State to Government of India, Dec. 21, 1933. F.O. 371/18062, F38/38/10.

4Telegram from Chief Secretary to the Government of Burma to Government of India, Jan. 17, 1934.

F.O.371/18062, F268/38/10.

5《班洪事件档案史料选编》,《云南档案史料》1993年第2期。

6《1934年2月23日王占祺致哈尔定照会》,中国外交部条约委员会编:《中缅边界交涉文件》,下册,1957年8月出版(无出版社),第25页;F.O.371/18062, F848/38/10.

7India Office to India Government, June 7, 1934. F. O.371/18064, F3430/38/10.

刘陈线是中国政府曾提出过的最靠西的一条中缅边界线,英军既然没有越过刘陈线,为何引起双方如此大的争论与冲突?首先可以肯定,中英双方当时所指的炉房或鲁方是一个地方。争执的原因在于双方对炉房与刘陈线之间的位置看法不相一致。英政府坚持认为炉房位于中国政府所提出的刘陈线以西,因而英国勘查队驻扎于此也就与中国无碍。云南地方政府在调查炉房的确切位置时,含糊不清。腾越殖边督办在1934年1月7日来电曾说炉房旧为茂隆厂,位置在班弄东北,属班洪无疑。8也就是说应在刘陈线以东的中国一侧。但该督办寄给王占祺的班洪厂略图,炉房又在黄线(即刘陈线)以西。

其实,造成这一混乱的直接原因在于刘陈线本身的错误。由于长期疏于管辖,清政府对曾属于中国孟定、耿马土司的管辖的阿佤山区毫无所知。在清朝初年,阿佤山区各部落基本上可分作两个部分:北部的“葫芦地”各部落,分属孟定、耿马土司管辖;南部的“莽冷地”各部落,属孟连土司管辖。北部“葫芦地”本来大部分属于耿马土司管辖,乾隆初年以后,汉族人前往其地开采银矿,当地佤族酋长遂直接向清廷纳税,葫芦酋长地方便逐渐摆脱了耿马土司的管辖,发展成一个土司地区。然而嘉庆年间以后,由于矿厂关闭,清政府对葫芦酋长地的管辖也越来越松弛。尽管葫芦地始终不曾脱离云南,但因长期的疏离,清政府官员已把它视为化外的瓯脱地。到中英划界时,中方委员刘万胜、陈灿便提出按照“近滇归滇,近缅归缅”的原则,对这片“瓯脱”地进行划分。滇督曾函称:“滇省僻陋,素乏精于测量之人,是以刘镇、陈道前与英员分勘南北段界线,从无一处以经纬度数为凭,俱按约载山名、水名地方,官司所治理之地,土人所熟识之界线切实勘划峻事。”9在中缅边界其它地方,分属中缅两国的土司地彼此相连,可以根据土司实际的管辖状况进行划定、调整,而“南段未定界”地区,是长期独立的佤族聚居地,刘陈二人在此想要根据“约载山名、水名地方,官司所治理之地,土人所熟识之界线”划定界线,必定困难重重。

刘万胜、陈灿依据“近滇归滇,近缅归缅”的划界原则,参照总理衙门发下的不精确地图10,提出了这段边界的走向:“……循高山岭至猛林山,以山之东班洪所属各寨归中,山之西班况所属各寨地方归英。即顺猛林山山脊而行至帕唱山,南下至大南滚河,以帕唱山东班洪所管之永邦等寨归中,山之西班弄等寨归英。”11若按文字理解,是班况、班弄归英国,班洪、永邦归中国,炉房一地应在中国一边。可问题就出在界线的文字叙述与刘陈所绘之图不相一致。图线实际经过的不是帕唱山而是班老山,帕唱山还远在西南。12这样,永邦等寨,包括炉房在内都位于了刘陈线以西。英政府所指的刘陈线,就是刘陈二人错绘的这条边界线,它将炉房划在了缅甸一侧,因此英政府一直坚持其远征队没有越过刘陈线。然而在历史上,炉房一直是班洪、班老、永邦三部共管的地方,长期与中国有着密切的联系,按照刘万胜照会中“以帕唱山东班洪所管之永邦等寨归中”的规定,

8《第一殖边督办李曰垓1934年1月7日电》,《云南档案史料》1993年第2期,第29页。

9《拟复外务部函》,光绪三十年七月二十九日,《锡良任云贵总督时办理滇缅界务卷》,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藏。

10刘万胜、陈灿两人划界时所持的地图为总理衙门发下的薛福成所寄汉文图,是1893年10月中缅边界谈判基本结束后,薛福成寄给总理衙门的一份未经签字的中缅边界汉文图。据相关学者研究,这份汉文图与1894年3月1日中缅边界条约的签字图存在着明显差异。

11中国外交部条约委员会编:《中缅边界交涉文件》,下册,第15页。

12《滇缅南段未定界节略》(外交部呈行政院密件),北京大学历史系藏:《中英会勘滇缅南段未定界务总务》(无出版社、出版日期)。

炉房也是为中国土地。因此英军进占炉房在班洪王以及云南边疆民众看来,无疑是越界行为,有理由进行抵抗。随后,中英双方就班洪事件进行交涉时,英使馆参事台克满(E.Teichman)曾向中国外交部次长徐谟指出,“缅甸公司所到之地,有在黄线以西,而前此为班洪之一部分者,或者因此引起一般人之误会。”13这当然不是什么简单的误会,而是英政府对中国当局失误的利用。

不管怎样,在日本入侵,中国人民民族情绪高昂的背景下,“班洪事件”一发生即成为全国关注的焦点。英缅政府派兵前往中缅边界,并与班洪土民交战的消息传来后,中国舆论不免都把此看作是帝国主义入侵,民族危亡的又一例证。从当时的报载、评论来看,许多人对于中缅边界地理及历史并不十分清楚,有的甚至把班洪认作为江洪(即车里)。14但这不影响人们对“班洪事件”做出的反应,各大报纸纷纷发出英人窥滇之警号,“旅京滇人大声疾呼,向中央请愿,从速据理交涉,责令英人撤兵,重新勘立标界,否则滇南一片疆土,将沦为东北之第二……”。15云南边疆民众乃组成义勇军前往前线抵抗英军。中国军民做出如此强烈的反应,恐怕也是英政府始料未及的。16

班洪事件发生时,南京国民政府内部政治斗争激烈,边疆各地局势动荡,自然不愿再让突发的“班洪事件”事态进一步扩大,加剧中英两国之间的矛盾。在英政府的压力下,国民中央政府下令撤退并解散了义勇军,规定前往中缅边境考察的中方人员不得超越司格特线以西的争议地区。同时要求中英两国再次联合勘界,重新划定久悬多年的中缅未定界,以杜绝边界冲突再次发生。英政府的计划本是在尽可能避免冲突的情况下,探测炉房矿产的开采价值,现在双方发生军事冲突,矿藏勘查的结果又不理想的情况下,英政府也愿意趁此解决久悬多年的滇缅未定界。

经过多次交涉,1935年4月9日中英两国互换照会,同意谈判解决中缅南段未定界问题,在司格特线和刘陈线之间的区域中,彼此不得干预地方行政事宜,为勘查此段未定界特设立联合会勘委员会。委员会由五人组成,中英双方各派两人,国际联合会行政院选派中立委员一人,当其他委员发生意见分歧时,该中立委员拥有最后票决权。委员会的职责有二,一是将1897年条约第三条第三、第四两节中,与未定界有关部分所规定之界线,实地查明,并绘于地图上。二是对于约定界线,如果发生应作局部修改的各项问题,委员会应根据实地勘查情形,报告各关系政府留待考量。

1935年底至1937年4月勘委会两次上界勘察,根据其第一项职责,确定了南段未定界部分的“约定界线”,由于这条条约线出现了骑截政区、部落的情况,勘委会又根据其第二项职责,对条约线建议作局部修改,提出了一条条约线之骑线,并在调查报告书的结论中说明:“吾人勘查之结果,与始料完全相异;吾人发现两处占地甚广之政区骑线,同位于条约线之一方,而条约线之另一方,并无相当之骑截区域。故条约确曾规定两线,一为天然线,一为政治线,且二者相差

13《照录徐次长会晤贾德干公使谈话纪录》,民国23年3月9日,国民政府外交部档案(一八),3539号。14《传缅人复进攻镇康》,《华北日报》1934年4月5日。

15《英人侵占中之班洪状况》,《华北日报》1934年3月28日。

16缅甸政府在预测此行动可能遇到的阻力时曾认为,来自中国方面的反对不过是进行些宣传,或怂恿某些地区的居民阻止远征队的前进和勘查活动,中国人自己不太可能参加任何敌对行动。所以,英缅政府实际派出的军警人数并不多。

甚远。”17这样,勘委会实际上是同时提出了两条难以调和中缅分界线。

这样的勘查结果,使中英双方仍难以达成妥协。由于勘委会多数确定的条约线是根据“条约线即天然线”的原则确定的,对英国十分有利,因此英政府要求以此线作为两国谈判的基础。而国民政府认为,条约线分割了班洪、猛角、猛董等中国边疆管辖区域,对此中立委员也予以了承认,因而要求对勘委会报告书中提出的两条线予以同等重视。双方争执不下。

当时,日本的侵华战争节节取胜,国民政府在1937年11月19日举行的国防最高会议上,决定将首都迁至四川重庆。英政府鉴于中国国内的形势,暂停了与中国当局的南段未定界谈判。班洪事件的发生仍未带来中缅南段未定界问题的最终解决。然而不久,当中国政府面对日本的战略封锁,决心加快滇缅铁路修建时,南段未定界问题再次变得尖锐起来,因为最容易修筑的铁路线路将穿过这段争议地区。

从缅甸修一条铁路至云南,进入中国内地市场,一直是英国工商界的梦想。从19世纪30年代开始,就出现了各种各样的设计路线。随着英法两国在中国西南边疆竞争的加剧,英政府对修建滇缅铁路的态度也日趋积极。然而在中国官绅的一致抵制下,有清一代,英政府始终没能取得滇缅铁路的修筑权。同时,中国由于资金、技术以及国内政局的限制,也没能靠自身力量修建起这样一条铁路,至南京国民政府时期,滇缅边境只有一些适合马帮行走的土路。

1937年中国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后,日本封锁中国整个海岸线,滇缅国际交通线变成了一条重要的运输通道,为增强运输能力,国民政府决心修筑滇缅铁路。1938年9月滇缅铁路工程局在昆明成立,以祥云为中间站,分东西两段同时施工,预计1942年底通车,接通缅甸腊戍的铁路。18修筑一条连接昆明与腊戍的铁路成了国民政府不断向英政府发出的请求。

由于滇缅铁路最终选定的路线将穿过或非常接近中缅边界南段争议地区,英政府希望在铁路修筑以前,能先行解决中缅未定界问题。1938年12月12日,英国外交部电示驻华大使卡尔,希望他立刻询问中国政府,对于1937年勘委会确定的条约线,中方是否已确定出修改方案,并向中国政府指出:“现在比以往更需要使这个长期争论得到解决,因为在此以前,陛下政府或缅甸政府不可能去考虑修筑一条滇缅铁路的问题。”19

中国政府为加快云南段铁路的修建,于1939年春又向英政府提出,立即由缅甸政府或准许中国沿着拟议的铁路路线从腊戍至中缅边界修建一条适于卡车通行的公路,以便运输从仰光进口的建筑材料。英政府再次提出了滇缅未定界问题,卡尔受命向中国政府表明,英政府同意这一要求的前提条件是,中国政府愿意按照缅甸政府提出的原则解决有争论的边界问题。

英国政府一再把南段未定界问题与滇缅铁路联在一起提出来,当然是想借中国对滇缅铁路的迫切需求使中国在未定界问题上做出让步。为能避开这个问题,滇缅铁路工程局局长杜镇远于1940年初再次向缅甸政府提出修建一条为铁路施

17《中英会勘滇缅南段未定界务总报告书》,北京大学历史系藏:《中英会勘滇缅南段未定界务总务》。

18滇缅铁路中国段,昆明至下关一段为东段,下关至中缅边界一段为西段,在线路问题上东线没有争议,西段则存在南、北两条路线的争论。经过工程难易、费用需时等多方面的比较,国民政府最终选择了南线,即从昆明经禄丰、楚雄、祥云、云县、孟定、河口、滚弄到缅甸铁路支线的腊戍站。

19Foreign Office to Sir A. Clerk Kerr, Dec. 12, 1938. F.O.371/22136, F12985/279/10.

工服务的边境公路时,所建议的公路位于了南定河流域北岸,绕开了有争议的地区。这遭到英政府的坚决反对。3月17日英外交部电告卡尔,中国为了躲避未定界问题,建议修筑的公路在南定河流域的北面,这是行不通的。由于缅甸政府坚持认为这一问题与边界问题有关,所以如果能使中国政府在未定界问题上早日接受缅甸政府提出的意见,可以向中国政府许诺,一旦边界问题满意解决了,缅甸政府愿在最可能早的时机下,承担起杜镇远所请求的这条公路的修筑。20此时,中国政府尽管凭着自身力量开始了滇缅铁路的修筑,但要使这条国际交通线发挥作用,仍必须得到英国的支持,因为从缅甸铁路终点腊戍起,至中国边境为止120英里,须由缅甸政府同时建筑,方可双方衔接,同时滇缅铁路所需要的钢轨、车辆及材料,也须英国供给。21于是,国民政府做出妥协,表示愿意改变铁路线路,使之经过南定河南岸,并允诺会在边界问题上做出进一步让步。不过,由于边界问题相当复杂,难以在短时间内议定,国民政府建议无须等边界问题解决即开始修建滚弄至苏达间的公路,到边界明确划定后,此地段归属何方,则由何方承担建筑费用。为了早日实现滇缅铁路交通,同时请求英政府能立刻开始缅甸段铁路的修建。22

英政府明白中国坚持抗战,牵制日军南下对英帝国所具有的意义,对于中国面临的困境,英政府开始重新审视了在滇缅铁路问题上的态度。英国外交部认为此时应采取促进这条铁路修建的政策,尽力以材料,尤其是铁轨帮助中国。不过,在确信中国将完成其境内的铁路以前,不承担修建缅甸境内路段的责任。

事实上,这种转变的态度,发生的效果极为有限。因为英国此时为了防备法西斯德国的进攻,自身也急需各种物资。印度事务部和供应部都明确表示,在当时不可能从英国或从印度的出口中得到任何铁轨。这样,外交部提出的以材料帮助中国修建云南段铁路的政策,即使实行的话,也不过是一种精神鼓舞。随后,因国际局势的进一步发展,英政府在滇缅铁路问题上的态度才又有所改变。

1940年9月日军进驻了印度支那北部,27日,德意日三国同盟条约正式签字。在日益明朗化的国际局势下,美国对中国抗战的支援不断增加。此时,滇缅铁路若建成,对于中国来说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如同缅甸事务部在滇缅铁路的备忘录中指出的,“美国总统已把中国置于同英国一样的,美国会尽其能力帮助其进行反侵略斗争的三个民主国家之一的地位,因此当来自美国的支援物资到达顶峰时,将会有大量的物资材料转运到重庆,而只要缅甸路线仍是唯一一条可利用的交通线,就不可能不用铁路来输送其中大部分的支援物资。”23驻英大使郭泰祺于1940年12月18日再次向英政府递交了一份有关滇缅铁路的备忘录,提起英国政府注意滇缅铁路完工对中英两国具有的重要意义。表示中国政府已经开始不遗余力的修筑昆明至缅甸边境的铁路,希望英国政府把仰光至腊戍的铁路延伸到中国边界。24

面对新的国际形势,英国开始考虑资助英缅政府修筑腊戍至中缅边界的铁路问题,而不再等到云南段铁路的建成。同时,英政府内部也普遍呼吁借此问题一并确定久悬多年的中缅南段未定界。缅甸事务部在提交给内阁的备忘录中指出,“在向重庆政府宣布其愿意承担修筑缅甸段铁路工程的决定时,陛下政府应明确

20Foreign Office to Clerk Kerr, March 17, 1940. F.O.371/24648, F1866/4/10.

21张公权著:《抗战前后中国铁道建设的奋斗》,台湾传记文学出版社1974年版,第175页。

22Memorandum, April 5, 1940. F.O.371/24648, F2369/4/10.

23Burma-Yunnan Railway, Jan. 20, 1941. F.O.371/27610, F468/29/10.

24Memorandum, Dec. 18, 1940. Anthony Best edited,British Documents on Foreign Affairs: Reports and Papers from the Foreign Office Confidential Prints, PartⅢ, Series E, V olume 3. University Publications of America, 1997.

表示他们希望中国政府依照缅甸政府已做出的提议,对位于所计划的铁路线周围地区的长期争论不休的中缅边界线的位置进行调整。”25外交部也向英内阁提议:“应告知中国政府,陛下政府准备提供必要的经费修筑(滇缅铁路)缅甸段,只要中国政府愿意(1)划定一条缅甸政府感到满意的边界线;(2)用他们自己的资源或者是从美国获得的美元贷款,尽可能快的担负起缅甸边界至昆明段的建筑;(3)为缅甸段提供一切需要用美元支付的铁轨和材料,以换取在将来的利润中占有适当份额或在供给可得到时,从英国获得等量的材料。”26这三项建议得到了内阁的同意。随后,英国外交大臣艾登在给卡尔的电报中发出了含有这些要求的指示,“陛下政府已决定,如果能从中国政府得到以下第四至第七节中各项问题的满意保证,他就会提供必要的资金以使缅甸政府修筑从腊戍经萨尔温江至边界的铁路,而且一得到中国政府的满意答复,陛下政府将立即要求缅甸政府完成缅甸境内的必要勘测,并着手修建已勘测过的路段。”27这里所说的第四至第七节中各项问题,实际就是英国政府在承担修筑腊戍至中缅边境段铁路之前,要求中国政府允诺的条件,其中第四节提到的即中缅南段未定界问题。英政府希望“作为提供这项铁路工程帮助的回报,中国政府将同意按照缅甸政府已提出的方法解决未划定的中缅边界这一显著问题。尽管缅甸政府自身并不负责出资修筑铁路,但是建造这样一条铁路必将使他们担负起各种各样新的义务。这条铁路最终的税收前景如此难以确定,以致于缅甸政府没有动力使他们自己承担起这些义务,除非按照所建议的方法调整边界,让他们以满意的方式确立起对萨尔温江以东地方的管理”。28

1941年6月18日,中英两国政府在重庆换文,划定了两国争论多年的中缅“南段未定界”。这条界线基本上是按照英缅政府的意图,以1937年勘界委员会确定的条约线为基础划定的。在中国政府付出了英方所要求的代价后,滇缅铁路全面开工。然而至次年日军即占领缅甸,滇缅铁路工程计划成为泡影,而中缅阿佤山区一带的边界却由此基本确定下来。29

综上所述,班洪事件的发生,是英国殖民主义者利用晚清时期中国政府的错误、疏漏而在其所谓的边界线内采取的勘查行动,旨在查明炉房的矿产资源,由于它侵犯了中缅边界传统的习惯线,激起了当地佤族及云南边疆民族的激烈反抗,国民政府虽然也进行了抗争,可是为了获得一条畅通的国际铁路交通线,终究还是在久悬多年的中缅南段未定界问题上向英政府做了让步,划定了中缅边界的“1941年线”。30

载于《中国边疆史地研究》2006年第2 期

25Burma-Yunnan Railway, Jan. 20, 1941. F.O.371/27610, F468/29/10.

26Burma-Yunnan Railway Project, Jan. 30, 1941. F.O.371/27610, F468/29/10.

27Mr. Eden to Sir A. Clerk Kerr, Feb. 12, 1941, F.O.371/27610, F804/29/10.

28Mr. Eden to Sir A. Clerk Kerr, Feb. 12, 1941, F.O.371/27610, F804/29/10.

29196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与独立的缅甸联邦就整个中缅边界签订新的边界条约时,只对“1941年线”做

了稍稍调整,以避免骑线村寨的出现。

30关于国民政府在中缅南段未定界问题上做出让步的原因,一般认为是国民政府迫于英国封闭滇缅公路的压力(见张振鵾:《近代史上中英滇缅边界“南段未定界”问题》,王善中:《论述<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缅甸联邦边界条约>》),但从上述材料看,则是国民政府为了取得英国对滇缅铁路的资助,而做出的让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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