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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材料

高速公路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材料
高速公路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材料

国道212线重庆至合川高速公路工程竣工

环境保护验收公示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国道212线重庆至合川高速公路

建设内容:渝合高速公路主线全长57.8Km,均处于重庆市境内,起于重庆市余家湾,沿途经马鞍石、蔡家场、周家院、尖山子、北碚、西山坪、草街镇、东阳、盐井、沙溪庙,止于合川,终点(K58+300)接合川涪江二桥南岸引道。全线按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山岭重丘区标准建设,路基宽度24.5米。

建设单位:重庆北方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重庆市管辖的北碚区和合川市。

工程投资:工程实际投资31.4亿元人民币。其中,实际环境保护投资约1.46亿元,占工程总投资的4.6%。

工程建设情况: 2003年全线设计通行能力100082~20456辆/日(折合小客车),2010年为16918~32152辆/日,2020年为31184~54056辆/日。监测期间交通量(折合为小客车)为9818辆/日,约为2003年预测的平均量(折合成小客车,15461)的三分之二左右。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单位:交通部重庆公路科学研究所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四川省交通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等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重庆北方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验收调查单位: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验收监测单位:重庆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环保执行情况

该工程执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在施工期,根据沿线地形、水文和农灌系统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合理布设桥、涵工程,公路排水系统由截水沟、边沟、排水沟通过沿线桥涵直接排入天然沟渠中,并在局部路段加密设置通道和涵洞,尽可能保持和恢复原有生态格局,完善农业水利设施。调整临时用地地点,

尽可能占用荒山、荒地和未利用土地,以减少对农业、林业等生产性土地资源的占用,施工完毕后基本进行了平整和生态恢复,达到了保护自然生态和农林业生态的目的。在中央分隔带和互通式立交、隧道口、路堑路基边坡等实施了景观和绿化工程。在噪声敏感点华光厂子弟学校修建了200m隔音墙。

三、验收调查结果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分别于2003年11月和2004年1月, 2次对该工程进行了现场调查和公众参与调查;重庆市环境监测中心站于2004年1月13 15日对该工程进行了现场监测。

1、生态环境保护:为了避免高速公路穿越缙云山自然保护区,在初步设计阶段,设计部门根据区域地形条件,不惜增加投资,选择三跨嘉陵江方案,最终使已建公路距缙云山自然保护区最近距离处达到1.2公里,工程基本上不会对缙云山自然保护区产生不利影响。

对沿线9个取土场和施工场地、27个弃土场大部份进行了绿化生态恢复,其效果较好。

实施了公路景观绿化工程,在中央分隔带和两侧路肩栽植三排平行的常绿灌、乔木和花灌木形成三条彩带,在隔离栅附近和边坡平台栽花植树;边坡以植草绿化为主,每个互通式立交用草、花、树搭配成独立景区,并伴以独特的隧道景观设计,最终形成点、线、面、立体的全面美化、绿化,效果良好。

2、噪声监测:在目前的车流量前提下,对沿线皂角湾、周家院、麻柳坪和埝口村共4处居民敏感点进行了监测,噪声监测结果均达到《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1993)4类标准要求;对华光厂子弟学校、柯家湾小学2处学校敏感目标进行了监测,噪声监测结果均达到《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1993)2类标准要求。沿线其余声环境敏感点昼夜间时段的评估结果也均不超标。

3、固体废物:沿线梅花山服务区、合川管理处和各收费站均建有垃圾收集装置,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处置。

4、公众意见:渝合高速公路修建得到了公众的普遍赞同,75%受访公众对该公路建设总体上表示满意或基本满意。

高速公路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案例

这是50案例书上的一个题,噪声标准选择是否合理? 高速公路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南方某高速公路,路线长度49.78 Km,设计行车速度为100km/h,按双向六车道进行建设。规划路基全宽42m, 全线线路推荐方案共有特大桥6座(6550m),大桥7座(1936m),中桥5座(314m),高架桥3座(7558m),涵洞26道,互通式立交8处,分离式立交7座(6770m),通道及天桥24座。收费站7处、服务区1处、养管工区1处,另有道路排水、道路照明、道路绿化、交通管理、运营管理等设施。永久占地6709亩,临时征地320亩。计价土石方537.844万m3,排水及防护工程16.716万m3,特殊路基处理12.112 Km。 项目所在地区属南亚热带海洋性季风气候。多年平均气温21.8℃。最低月平均气温(1月)13.3℃,最高月平均气温(7月)28.4℃。全年降雨量充沛。多年平均降雨量为1694.1毫米,最大年降雨量为2516.7毫米,最小年降雨量为1158.5毫米。降雨集中在4~9月份,以5、6月份降雨量最多。历年4~6月份为梅雨季节,7~9月份为台风季节。 所经区域的地貌类型大体可分为丘陵、中山、台地、三角洲平原、海涂。 沿线地区属南亚热带,多数亚热带常绿树种、经济林木和作物在这一地区均能生长。本项目由北向南,跨越了城乡结合部和郊区农村林地带,所经地区植被种类丰富且多样,经初步调查,有樟科、山茶科、野牡丹科、茜草科、桑科等。 本建设项目将经过由该市人民政府批准建立的两处森林公园,面积分别为6.4平方公里和3.6平方公里,森林公园内有两处疗养区。 所经水域处于珠江入海口河网地区,项目从北往南先后跨越的水体有:A水道、B水道、C水道,D水道。评价范围内的A水道和B水道属农业用水区,评价范围内的C水道属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评价范围内的D水道属工业用水区。 在该高速公路的AK7+000的西向80米处有一中学,在AK12+150的南向60米处有一住宅小区,在AK37+400~AK37+700的北向30-200米处有两处居民区。在AK37+900处穿过一高档住宅区。 该高速公路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时,技术人员在对噪声敏感点监测时,在公路两侧距路肩小于200m范围内选取了7个有代表性的噪声敏感区域进行设点监测;在进行噪声衰减测量时,选择在公路垂直方向距公路中心线10m、20m、40m、80m、160m处设点监测。声屏障的降噪效果监测在声屏障保护的敏感建筑物户内靠公路处布设观测点位。选择车流量有代表性的路段监测时,在距公路路肩80m、高度1.5 m范围内布设12h连续测量点位。 问题 1、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时,验收调查的范围主要有哪些? 2、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时,水、声环境采用的验收标准如何? 3、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时,调查的重点及其基本内容有哪些? 4、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时,该技术人员对声环境监测布点的方法是否正确?请更正。 参考答案 1、主要调查范围 (1)生态环境调查范围:以公路中心线两侧500m范围为主要调查范围(因经两处森林公园,面积较大,范围要500m)。包括公路主要的取弃土(渣)场、监时占地、拦渣工程、护坡工程、土地整治工程、绿化工程及公路排水工程等。 (2)声环境调查范围:公路中心线两侧200m范围内主要声环境敏感点,重点调查100m

企业自主环保竣工验收网站公示流程

企业自主环保竣工验收网站公示流程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系统使用说明 —建设单位用户 (V1.1 版, 12月12日更新) 一、系统使用须知 1、关于本系统 本系统为配合《建设项目竣工光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建设,请建设单位使用前仔细阅读,依法依规履行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相关责任。关于本系统要求见第十三条;关于建设单位相关公示要求见第十一条。 2、关于“备案号” 本系统仅对建设单位填报的相关信息进行记录,不做任何形式的“审查”、“审批”或“备案”等。本系统不提供任何形式的“备案号”,建设单位填报相关信息并提交后,由环保部门予以公开。 3、关于浏览器 为了获得更好的网站使用体验,建议使用IE9以上版本的IE 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访问本系统,其它浏览器可能存在兼容问题。

4、关于提交 提交后,所有内容将不能修改。提交前,请务必认真核对。 5、关于账号 建设单位自行申请帐号;各级环保部门账户统一分发(或由上级环保部门创立),无需申请。 二、账户注册及修改 1、关于建设单位主体责任的说明 建设单位可自行填报或委托相关技术单位填报相关信息,建设单位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建设单位自行填报或委托填报,皆应经过建设单位账户完成。 2、注册账户 每个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代码)只能申请一个账户。如申请账户时系统提示本信用代码已注册,请联系系统运维人员。 社会信用代码、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都是指建设单位。 联系人为建设单位的相关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号码、邮箱皆为建设单位联系人的相关信息。 3、修改账户信息

登录系统后,可在企业信息页面修改相关账号信息。其中,社会信用代码、法人、法人身份证三项信息不可修改,如确需修改请联系系统运维人员。 4、找回用户名、密码 需提供社会信用代码、法人姓名和法人身份证信息。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一组长度为18位的用于法人和其它组织身份识别的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由国家标准委发布,并遵照强制性国家标准《法人和其它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编码规则,该标准于 10月1日实施。 对于未更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沿用原有组织机构代码。 三、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1、提示信息 点击待填报数据框,系统弹出该信息的填报说明和示例。 部分提示信息较为复杂的,请点击数据框周边的i或?图标。 2、项目代码 指经济主管部门审批核发的唯一项目代码,为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生成的项目代码。格式为 -130000-01-01-00001。 对于部分项目可能没有审批核发项目代码,此项填“无”。

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实行公示的通知

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实行公示的通知 环办[2003]2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解放军环境保护局: 为落实《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政务公开管理办法》(环发[2003]24号)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机关政务公开实施方案(试行)》(环办[2002]148号),决定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进行公示,现通知如下: 一、公示原则 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工作坚持依法公开、民主监督、客观真实、注重实效的原则。 2、按我局政务公开的统一要求,遵循"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监督责任制,确定责任人。 二、公示对象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负责受理环境保护验收的建设项目(不包括涉密建设项目)。 地方各级环境保护局负责受理环境保护验收的建设项目公示办法由负责受理的环境保护局自行规定。 三、公示时间要求 在完成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审批前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四、公示方式 将拟批准环境保护验收的建设项目名单按月在国家环境总局网站和《中国环境报》上公布,同时,将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执行基本情况等材料通过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政府网站(https://www.wendangku.net/doc/3f17989958.html,;https://www.wendangku.net/doc/3f17989958.html, )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评估中心网站(https://www.wendangku.net/doc/3f17989958.html,)公布(保留时间1个月)。 公众关注程度较高的建设项目视情况还可在当地新闻媒体公示。 五、公示的操作程序 1、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或调查中,承担监测或调查的单位应主动征求当地公众的意见,以召开座谈会、发放调查表或企业公示等其他形式征求意见,并在监测报告或调查报告中汇总、反馈给建设单位和负责验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2、负责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或调查的单位在提交审核监测报告或调查报告的同时,提交相应的公示材料(包括电子文档)。 3、经审核,具备环境保护验收合格条件的项目,在办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审批文件前,由总局监督管理司向总局办公厅提供建设项目公示材料(包括电子版),项目名单在总局网站和中国环境报公示;建设项目执行环境保护基本情况材料(包括电子文档)在总局网站和评估中心网站公示。 4、项目公示期间设立举报受理电话并有专人值班,同时设立公示意见箱和电子信箱。 六、公示意见的处理 1、负责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管理人员,对反映的问题应及时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并尽快向反映问题的人员、单位进行反馈。 2、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经查实后作为验收审批的依据。 七、各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配合此项工作,及时反映有关情况。 二○○三年三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环保建设项目验收公示通知 抄送: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工程评估中心 附件: 一、公示材料的内容要求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第13号令)分类管理的要求,结合因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标准规范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事项名称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办理部门历城区环保局窗口 申请范围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向审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该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 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应当与主体工程竣工验收同时进行。需要进行试生产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自建设项目投入试生产之日起3个月内,向审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该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 办理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7、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 9、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 10、山东省小清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 11、山东省水污染防止条例 12、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办法 13济南市大气污染防止条例 所需材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实行分类管理。对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申报材料为: 1、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表

2、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或调查表 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自查报告 4、环境保护规章制度 5、环保设施及排污口规范化验收材料 对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申报材料为: 1、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登记卡 2、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不需监测的除外) 3、环境保护规章制度 4、环保设施及排污口规范化验收材料 办事流程1、建设单位委托历城区环境保护监测站进行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监测或调查 2、申领并填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申请报告,申请表或登记表 3、申请单位提交相关材料,报区环保局审查 4、审查资料合格后,历城区环保局派员到建设项目现场进行检查 5、对符合验收要求的批复验收意见,对不符合验收条件的提出书面改进意见 办结时限1、对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受委托的环境监测应在完成现场监测20个工作日内提交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监测报告表或调查报告表。 2、各种申报材料完备受理后15个工作日内到现场检查验收并批复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意见。 收费标准及依据1、环保行政主管部门不收费 2、历城区环境保护监测站收取环境监测费按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环保局《山东省环境监测站开展专业服务收费实施办法(试行)》((89)鲁环监字第1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历城区审批中心环保局窗口(咨询电话:88115211)

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方面废水监测的技术要点

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方面废水监测的技术要点 分类方法通常有以下三种: 第一种是按工业废水中所含主要污染物的化学性质分类,含无机污染物为主的为无机废水,含有机污染物为主的为有机废水。例如电镀废水和矿物加工过程的废水,是无机废水;食品或石油加工过程的废水,是有机废水。 第二种是按工业企业的产品和加工对象分类,如冶金废水、造纸废水、炼焦煤气废水、金属酸洗废水、化学肥料废水、纺织印染废水、染料废水、制革废水、农药废水、电站废水等。 第三种是按废水中所含污染物的主要成分分类,如酸性废水、碱性废水、含氰废水、含铬废水、含镉废水、含汞废水、含酚废水、含醛废水、含油废水、含硫废水、含有机磷废水和放射性废水等。 前两种分类法不涉及废水中所含污染物的主要成分,也不能表明废水的危害性。第三种分类法,明确地指出废水中主要污染物的成分,能表明废水一定的危害性。此外也有从废水处理的难易度和废水的危害性出发,将废水中主要污染物归纳为三类:第一类为废热,主要来自冷却水,冷却水可以回用;第二类为常规污染物,即无明显毒性而又易于生物降解的物质,包括生物可降解的有机物,可作为生物营养素的化合物,以及悬浮固体等;第三类为有毒污染物,即含有毒性而又不易生物降解的物质,包括重金属、有毒化合物和不易被生物降解的有机化合物等。实际上,一种工业可以排出几种不同性质的废水,而一种废水又会有不同的污染物和不同的污染效应。例如染料工厂既排出酸性废水,又排出碱性废水。纺织印染废水,由于织物和染料的不同,其中的污染物和污染效应就会有很大差别。即便是一套生产装置排出的废水,也可能同时含有几种污染物。如炼油厂的蒸馏、裂化、焦化、叠合等装置的塔顶油品蒸气凝结水中,含有酚、油、硫化物。在不同的工业企业,虽然产品、原料和加工过程截然不同,也可能排出性质类似的废水。如炼油厂、化工厂和炼焦煤气厂等,可能均有含油、含酚废水排出。 处理方法 工业废水处理方法按其作用原理可分为四大类,即物理处理法、化学处理法、物理化学处理法和生物处理法。 (1)物理处理法 通过物理作用,以分离、回收废水中不溶解的呈悬浮状态污染物质(包括油膜和油珠),常用的有重力分离法、离心分离法、过滤法等。 (2)化学处理法 向污水中投加某种化学物质,利用化学反应来分离、回收污水中的污染物质,常用的有化学沉淀法、混凝法、中和法、氧化还原(包括电解)法等。 化学法可使用-聚合氯化铝絮凝剂,作为一种无机高分子絮凝剂,通过压缩双层,吸附中和,吸附架桥,沉淀网补等机理作用,使水中细微悬浮粒子和胶体脱稳,聚集,絮凝,混凝,沉淀,达到净化处理效果,由于其pH值宽,适应性好,在

高速公路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材料

国道212线重庆至合川高速公路工程竣工 环境保护验收公示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国道212线重庆至合川高速公路 建设内容:渝合高速公路主线全长57.8Km,均处于重庆市境内,起于重庆市余家湾,沿途经马鞍石、蔡家场、周家院、尖山子、北碚、西山坪、草街镇、东阳、盐井、沙溪庙,止于合川,终点(K58+300)接合川涪江二桥南岸引道。全线按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山岭重丘区标准建设,路基宽度24.5米。 建设单位:重庆北方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重庆市管辖的北碚区和合川市。 工程投资:工程实际投资31.4亿元人民币。其中,实际环境保护投资约1.46亿元,占工程总投资的4.6%。 工程建设情况: 2003年全线设计通行能力100082~20456辆/日(折合小客车),2010年为16918~32152辆/日,2020年为31184~54056辆/日。监测期间交通量(折合为小客车)为9818辆/日,约为2003年预测的平均量(折合成小客车,15461)的三分之二左右。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单位:交通部重庆公路科学研究所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四川省交通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等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重庆北方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验收调查单位: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验收监测单位:重庆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环保执行情况 该工程执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在施工期,根据沿线地形、水文和农灌系统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合理布设桥、涵工程,公路排水系统由截水沟、边沟、排水沟通过沿线桥涵直接排入天然沟渠中,并在局部路段加密设置通道和涵洞,尽可能保持和恢复原有生态格局,完善农业水利设施。调整临时用地地点,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已于2001年12月11日经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第12次局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2年2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规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规程,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督检查和竣工环保验收管理规程(试行)》及《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省环境保护厅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不含核与辐射建设项目)试生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第三条省环境保护厅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实行公告制度,对完成验收审批的建设项目按季度进行公示(涉密的建设项目除外)。 第二章试生产阶段环境监督管理 第四条建设单位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以后,应当在开工建设项目以前,向省环境保护厅书面报告项目建设计划,同时抄送项目所在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国家和省明确规定或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要求开展环境监理的建设项目,应同期落实环境监理单位,并向省环境保护厅提供监理合同副本。 第五条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完工后,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生产或者运行。 需要进行试生产(试运行)的,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试生产(试运行)。 第六条建设项目试生产(试运行)前,建设单位应向省环境保护厅提出试生产(试运行)申请。 试生产(试运行)申请应附加说明项目概况、项目建设过程中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 第七条省环境保护厅自受理试生产(试运行)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组织或委托设区

企业自主环保竣工验收网站公示流程28795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系统使用说明 —建设单位用户 版,2017年12月12日更新) 一、系统使用须知 1、关于本系统 本系统为配合《建设项目竣工光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建设,请建设单位使用前仔细阅读,依法依规履行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相关责任。关于本系统要求见第十三条;关于建设单位相关公示要求见第十一条。 2、关于“备案号” 本系统仅对建设单位填报的相关信息进行记录,不做任何形式的“审查”、“审批”或“备案”等。本系统不提供任何形式的“备案号”,建设单位填报相关信息并提交后,由环保部门予以公开。 3、关于浏览器 为了获得更好的网站使用体验,建议使用IE9以上版本的IE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访问本系统,其他浏览器可能存在兼容问题。 4、关于提交 提交后,所有内容将不能修改。提交前,请务必认真核对。

5、关于账号 建设单位自行申请帐号;各级环保部门账户统一分发(或由上级环保部门创建),无需申请。 二、账户注册及修改 1、关于建设单位主体责任的说明 建设单位可自行填报或委托相关技术单位填报相关信息,建设单位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建设单位自行填报或委托填报,皆应通过建设单位账户完成。 2、注册账户 每个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代码)只能申请一个账户。如申请账户时系统提示本信用代码已注册,请联系系统运维人员。 社会信用代码、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都是指建设单位。 联系人为建设单位的相关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号码、邮箱皆为建设单位联系人的相关信息。 3、修改账户信息 登录系统后,可在企业信息页面修改相关账号信息。其中,社会信用代码、法人、法人身份证三项信息不可修改,如确需修改请联系系统运维人员。 4、找回用户名、密码 需提供社会信用代码、法人姓名和法人身份证信息。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 2017

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 国环规环评〔2017〕4号 为贯彻落实新修改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范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自主开展环境保护验收的程序和标准,我部制定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见附件),现予公布。 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水、噪声或者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的,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生效实施前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修改完成前,应依法由环境保护部门对建设项目水、噪声或者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进行验收。 《暂行办法》中涉及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环境保护部将另行发布。“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平台”将于2017年12月1日上线试运行,网址为http://47.94.79.251。可以登陆环境保护部网站查询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相关技术规范(https://www.wendangku.net/doc/3f17989958.html,/hjbhbz/bzwb/other)。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环境保护部 2017年11月20日

附件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的程序 和标准,强化建设单位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并根据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建设单位实施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的建设 项目以及相关监督管理。 第三条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主要依据包括:(一)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性文件; (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第四条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 产或者使用,并对验收内容、结论和所公开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不得在验收过程中弄虚作假。

2017年《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验收管理办法

附件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的程序和标准,强化建设单位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并根据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建设单位实施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的建设项目以及相关监督管理。 第三条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主要依据包括: (一)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性文件; (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第四条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责任主体, 精选

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或者使用,并对验收内容、结论和所公开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不得在验收过程中弄虚作假。 环境保护设施是指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以及开展环境监测所需的装置、设备和工程设施等。 验收报告分为验收监测(调查)报告、验收意见和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等三项内容。 第二章验收的程序和内容 第五条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如实查验、监测、记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和调试情况,编制验收监测(调查)报告。 以排放污染物为主的建设项目,参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编制验收监测报告;主要对生态造成影响的建设项目,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生态影 精选

响类》编制验收调查报告;火力发电、石油炼制、水利水电、核与辐射等已发布行业验收技术规范的建设项目,按照该行业验收技术规范编制验收监测报告或者验收调查报告。 建设单位不具备编制验收监测(调查)报告能力的,可以委托有能力的技术机构编制。建设单位对受委托的技术机构编制的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结论负责。建设单位与受委托的技术机构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以及受委托的技术机构应当承担的责任,可以通过合同形式约定。 第六条需要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的,建设单位应当确保调试期间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排污许可等相关管理规定。 环境保护设施未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的,或者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但未取得的,建设单位不得对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 调试期间,建设单位应当对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情况和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进行监测。验收监测应当在确保主体工程调试工况稳定、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的情况下进行,并如实记录监测时的实 精选

竣工环境保护专项验收工作流程

第一章建设单位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流程 10.1 成立验收工作组 建设单位组织成立的验收工作组可包括项目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编制机构、验收报告编制机构等技术支持单位和环保验收、行业、监测、质控等领域的技术专家。技术支持单位和技术专家的专业技术能力尽量足够支撑验收组对项目能否通过验收做出科学准确的结论。 10.2 现场核查 验收工作组现场核查工作的目的是核查验收监测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定,补充了解验收监测报告中反映不全面或不详尽的内容,进一步了解项目特点和区域环境特征等。现场核查是得出验收意见的必要环节和有效手段。现场核查要点可以参照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及审查要点的通知》(环办〔2015〕113号)执行。 10.3形成验收意见 验收工作组可以召开验收会议的方式,在勘查现场和对验收监测报告内容核查的基础上,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表)和审批决定等要求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形成科学合理的验收意见。验收意见应当包括工程建设基本情况,工程变动情况,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和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验收存在的主要问题,验收结论和后续要求。对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验收意见中还应明确具体且具可操作性的整改要求。 10.4 公开验收报告 除按照国家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或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向社会公开下列信息: (1)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公开竣工日期; (2)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前,公开调试的起止日期;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13号令)

附件: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监督落实环境保护设施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时投产或者使用,以及落实其他需配套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 第三条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是指建设项目竣工后,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办法规定,依据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或调查结果,并通过现场检查等手段,考核该建设项目是否达到环境保护要求的活动。 第四条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范围包括: (一)与建设项目有关的各项环境保护设施,包括为防治污染和保护环境所建成或配备的工程、设备、装置和监测手段,各项生态保护设施;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和有关项目设计文件规定应采取的其他各项环境保护措施。 第五条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规范,指导并监督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并负责对其审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审批权限负责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第六条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完工后,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生产或者运行。需要进行试生产的,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试运行。 第七条建设项目试生产前,建设单位应向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试生产申请。 对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登记表的非核设施建设项目,由建设项目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受理其试生产申请,并将其审查决定报送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江苏省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实施细则

江苏省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实施细则

附件1: 江苏省环保厅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 验收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条为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以下简称“环保验收”)管理适应建设项目生产实际,进一步提高建设项目环保验收效率,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13号令),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省环保厅负责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包括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和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环保验收管理,放射和电磁辐射类项目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省环保厅对建设项目实施跟踪管理,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后至完成环保验收前,建设单位须每半年向省环保厅上报一次项目进展情况;市、县(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该项目的现场环境监督,每季度向省环保厅上报一次督查结果,省环保厅不定期进行抽查。 第四条根据实际生产情况,对分期建设或未能达到验收监测规定生产负荷的建设项目实行分期环保验收,分期考核该建设项目是否达到环境保护要求。 (一)建设项目已按环评及批复要求全部建成,各项配套环保设施运行正常,但实际生产负荷未能达到验收监测规定要求的,按

实际生产负荷实行分期环保验收。 (二)建设项目部分生产线按环评及批复要求建成,建成部分生产负荷已达到规定要求,各项配套环保设施运行正常,对实际建成的生产线实行分期环保验收。 (三)建设项目部分生产线按环评及批复要求建成,各项配套环保设施运行正常,建成部分生产负荷未达到规定要求的,按实际生产负荷实行分期环保验收。 实行分期环保验收的建设项目全部建成达到报批的生产规模后须进行建设项目的最终环保验收。建设单位应在第一期验收后至最终验收前,每2 个月向省环保厅上报一次项目运行和建设情况。 第五条省环保厅负责环保验收的项目,须由建设单位委托省级有资质的环境监测机构负责验收监测,提交验收监测报告(表)。 在资料齐全(资料清单见附件2)且具备验收监测条件的情况下,受委托的环境监测机构应在接受监测委托后35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监测报告(表)(工作流程见附件3)。受委托的验收调查机构应在接受委托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报告(表)。 第六条省环保厅自受理建设项目环保验收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组织环保验收;或在3个工作日内委托市、县(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建设项目环保验收,受委托的市、县(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在接受委托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组织建设项目环保验收,有关材料报省环保厅备案。 第七条验收公示按《关于实施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公示制度

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程序

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程序 一、试生产(试运行、试营业) 1、申请:建设单位在试生产(试运行、试营业)前,向项目审批的环保部门书面提出试生产申请。 2、受理:环保主管部门收到试生产申请后,安排现场检查。 3、批准:符合试生产条件的项目,环保部门批准试生产。不符合环保要求的项目,责令限期整改。 二、建设项目环保验收 1、申请:建设单位在项目试生产(试运行、试营业)完成后,向项目审批的环保部门书面提出验收申请。 2、现场检查:收到验收申请后,需要现场检查的,环保部门安排现场检查。 3、委托监测或调查:对主要排放污染物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委托有资质的环境监测部门编制验收监测方案,报项目审批的环保部门批准,监测部门按照批准的方案进行监测,并编制验收监测报告(表)。对主要产生生态环境影响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委托具有资质的环境监测单位或环评单位编制验收调查报告(表)。 4、提交验收材料:建设单位需要提供的验收材料包括:①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报告(表)或登记卡;②验收监测报告(表)或调查报告(表);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环保局审查批复

文件;④建设项目试生产(运行)环保意见;⑤其它相关材料。包括:环保设施设计单位资质证书;建设项目工艺流程图;建设项目污染防治设计方案、图纸;环保设施操作、维修规程等环境管理制度;试运行记录;治污工作总结。 5、组织验收:负责验收的环境行政部门收到达到要求的验收材料后,30日内应组立验收组(或验收委员会)进行现场验收。 6、批准:对符合验收条件,验收材料齐备,并经下级环保部门提出验收意见的项目,环保局批准验收。对不能验收的项目,责令限期整改。 流程: →→→→ →→→→ →→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规定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规定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14号) 第一条为加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监督落实环境保护设施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时投产或者使用,以及落实其他需配套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 第三条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是指建设项目竣工后,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办法规定,依据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或调查结果,并通过现场检查等手段,考核该建设项目是否达到环境保护要求的活动。 第四条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范围包括: (一)与建设项目有关的各项环境保护设施,包括为防治污染和保护环境所建成或配备的工程、设备、装置和监测手段,各项生态保护设施;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和有关项目设计文件规定应采取的其他各项环境保护措施。 第五条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规范,指导并监督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并负责对其审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审批权限负责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第六条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完工后,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生产或者运行。需要进行试生产的,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试运行。 第七条建设项目试生产前,建设单位应向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试生产申请。

高速公路竣工环保验收声环境监测

高速公路竣工环保验收声环境监测 史飞飞 延安市环境保护监测站 陕西省 716000 :现代城市中,公路车辆不断增加,环保成为人类遏待解决的问题。本文以当前高速公路管理、运行现状为立足点,分析了竣工环保验收声环境监测过程中存在的几大问题(布点数量缺乏、布点不当以及数据异常等),并提出了个人的看法;旨在对环保工作提供帮助。 :高速公路;环保验收;环境监测 :U412.36+6 :A 一、高速公路竣工环保验收调查 1.施工期回顾调查 施工期回顾调查,即公路施工期未事先展开监测和调查的情况下,所采取的补救方式。现阶段,我市高速公路中仅青兰高速监测了施工期所产生的污染,但对生态环境、社会造成的影响却不为人知。施工期回顾调查,主要是采用多种调查形式,对照监测环评及其批复需求。它主要分为污染影响、生态环境影响以及社会环境影响调查三个部分。施工期回顾调查,先通过核查资料、实地了解两种方式,检查对环评文件中提及的环保措施的落实情况;接下来,就污染、生态环境以及社会环境影响问题,对公路沿线居民、乡政府展开问卷调查、走访;最后,从水、噪音、大气以及土壤四个层面,回顾性分析和评价施工期监测结果。 2.试运行期调查与监测 试运行期调查与监测,即根据现有车流量,对城市污染源强度、周围环境影响进行调查; 并对其产生的环境影响采取针对性的改善、弥补措施。试运行期调查与监测,通常分为污染影响调查与监测、生态与社会环境影响调查以及环境管理检查等内容,其中包含检查环评文件中所要求的环保措施及其执行情况。根据不同对象及其影响面,可酌情选择资料检索、实地监测、问卷调查以及实地走访等予以实现。 3.试运行期的环境管理检查 试运行期环境管理检查,大体分为下列几方面内容:对我国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环保设施建设及其运行状况;对环保档案的管理状况;对环保管理规章制度的执行状况;构建和落实应急预案、相关设施的基本情况。 认真统计用于高速公路建设的永久性征地面积、拆迁建筑面积、拆迁电力和通讯杆线数量、征地拆迁补偿费用以及农转非人数等相关资料,并将之和环评预测进行对比,评估其对沿线居民生活及生产工作的影响。通过走访询问的方式,对乡人民政府展开调查,主要内容为:对公路建设所持态度,征地补偿执行状况,恢复和改造水系、通讯和通道等基本设施情况;公路建成后对物流、人流的促进作用;对沿线经济的好处。高速公路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多停留在施工期,因而需强化环保监理力度,建设单位还应推进对施工期环境影响的检查、监测工作,确保其与施工同步进行。 二、高速公路竣工环保验收声环境监测浅析 高速公路验收过程中,声环境监测较为常见的问题,主要分为:监测布点数量缺乏、布点不当以及数据异常等等。 1.监测布点原则 除需遵循《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公路》(HJ552-2010)[1]与《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2]中所提出的要求外,还需满足下列条件:a ) 应对项目全部敏感点位置、与高速路关系及其沿路分布状况进行调查,通过对敏感点设置监测布点,从而避免监测布点不当或数量缺乏等问题;b )应符合评价(实测或类比)工程评价区域内全部声环境敏感点标准的噪声水平;c )应从某种程度上体现工程噪声污染的基本水平(干扰噪声源,需尽量消除或分析其贡献值);d )应涉及工程范围内声环境敏感点、不同高差或距离的典型点位;e )对工程需采取有效的降噪措施,并能对不同类型、规格以及地形条件下的降噪效果进行评估。 监测布点,需以四车道(路基宽度为26m )高速公路较常出现的声环境功能区进行划分,4a 类(公路红线35m 范围)与2 类(公路红线35 m 外)为例进行说明,不同楼层监测,本文暂不进行论述。 2.1敏感点监测,需选取环评采取、未采取和新增敏感点予以监测。环评采取和未采取措施的敏感点,其监测布点率应>50%,并根据不同的功能区进行布点,并对交叉路段全部的敏感点展开监测,阐述其位置关系。监测布点,参见下表1。 2.2 声屏障监测,应分为公路沿线不同高度、声屏障材质及距离处所设置的屏障降噪效果,不同高度、声屏障材质,下面是:我们2013年9 月份监测的青兰高速上在我市境内的数据。

竣工验收环保措施落实情况(环保公示)

竣工验收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环保公示) 胜辛路以东、叶城路以北地块新建商业办公用房项目 环境保护设施概况 主要污染及其防治措施 1、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来自办公及商业的生活污水、餐饮厨房含油污水、地下车库地面冲洗废水。餐饮厨房含油污水经隔油池处理、地下车库冲洗水经隔油沉沙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并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项目排水量约319.59m3/d,合10.64万t/a。废水浓度可以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的排放标准,对周围的水环境影响不大。 2、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来自于餐饮业厨房油烟气、地面机动车辆尾气、地下车库机动车辆尾气、垃圾房臭气。餐饮业厨房燃气为天然气,燃气燃烧所排放的污染量较少,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餐饮业厨房产生的油烟废气经脱排油烟机排放到集中烟道在楼顶高空排放。 垃圾收集房运行时及时清运垃圾,使收集站边界处的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7-93)的二级标准。 3、噪声:项目噪声主要来自于水泵、空调外机、排风机及汽车出入地下车库产生的噪声。通过在各设备机房内贴吸声材料及隔音门、安装消声装置、弹簧减振器、软接头、减震吊架等措施,边界噪声达到要求。

4、固体废物:本项目的主要固体废物为办公、商业产生的生活垃圾及废弃食用油脂,固体废物产生量约为1005.06t/a。产生的固体废物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弃食用油脂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因此,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存在问题和整改措施 虽然本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已经严格控制施工污废水、扬尘排放,对施工噪音控制的成效也较为明显,周边居民几乎没有投诉。但对于以后入住生产所产生的环境污染也不能放松,必须进一步加强管理,以减少污染的排放: 1、有效的管理制度:根据经验,环保做不好,并不是我们没有环保制度,也不是我们没有环保设施。而是我们没有环保的意识,环保措施得不到有效落实所导致。故我们确定以物业公司为主要管理责任人,成立环境保护小组,从思想上、制度上对每一位成员及员工灌输环保意识及理念,确保各项环保措施能得到有效贯彻落实。 2、污废水的排放:定人、定岗、定时对小区内所有雨污水管道进行清理,确保雨污水管道能有效畅通,沉淀井格栅井能有效作用。 3、餐饮油污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理厨房废弃食用油脂,定期清理检查井及隔油池。 4、噪声控制:定期检查吸声材料及隔音门、安装消声装置、弹簧减振器、软接头、减震吊架等措施,如有损坏,及时修复。 5、废气控制:监督每家餐饮企业必须确保厨房废气在开业前就

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工作流程验收流程

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工作流程 1、项目受理 接到项目后,具备受理条件的签订合同、填写委托书。 2、现场勘查、资料收集 对项目周围环境及保护目标进行调查并详细记录;企业建设内容、规模、生产设备、生产原料、生产工艺及环保设施等进行现场核查、拍照(环保设施不到位的督促企业整改落实);收集与项目有关的技术资料(环评报告及批复、厂区平面布置图等);项目投诉情况。 3、监测方案或监测计划编写 项目负责人按照现场勘查情况、环保设施建设情况及企业生产负荷,编写项目监测方案或监测计划,列明监测或采样日期、监测地点、监测或采样人员安排、项目名称、监测项目、监测或采样点位布设,监测时间及频次、监测设备等内容。 4、采样及现场监测 首款到帐后,组织人员进行样品采集和现场监测。项目负责人将事先准备的采样物品与采样负责人交接,并把现场采样要求告知采样人,采样人员须按照规范要求进行样品采集。 现场监测人员须填写监测设备出库单,并与设备负责人交接。现场监测要按照规范要求进行布点和监测,详细记录现场气象条件、监测点位布设图、监测数据及监测时的异常情况等。 5、样品交接、实验室分析 采集的样品及时送达实验室。采样负责人与实验人员进行样品交接,详细填

写样品交接单。 实验室人员按照规范的监测方法对样品进行监测。监测时须认真填写仪器使用记录、样品分析记录、设备校准记录等,发现异常数据应及时与采样人及项目负责人沟通。 6、监测结果交接 实验人员及时将实验结果报实验室负责人,实验室负责人将监测结果交接项目负责人。如发现超标数据,项目负责人须及时告知建设单位,环保设施不到位的,企业须进行整改,整改后重新采样监测。 7、编制验收监测表/报告 项目负责人及时跟进项目进展情况,并编制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表/报告(银川市、石嘴山市须同时填写验收申请表与送审稿一起报审)。报告编制须符合地方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的技术要求,按照完成验收监测表/报告编制。 8、验收报告技术评审(灵武市须编写专家意见) 项目负责人在验收监测表/报告技术评审前将报告出齐,开会前准备好所需材料。灵武市须在评审会前将专家意见编写好电子版发至张增宏主任处。 开会前项目负责人及时告知企业开会具体时间、地点、参会人员、开会费用支出等情况,与建设单位沟通好项目须注意的问题,做到心中有数。开会时对专家意见及环保局要求等内容及时做好记录。 9、报批稿修改、报送 开完会后及时与建设单位沟通修改内容,并及时修改。报告修改完善后找专家组长签字,并复印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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