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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2015-7-18)

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2015-7-18)
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2015-7-18)

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

指导意见

近年来,互联网技术、信息通信技术不断取得突破,推动互联网与金融快速融合,促进了金融创新,提高了金融资源配置效率,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风险隐患。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遵循“鼓励创新、防范风险、趋利避害、健康发展”的总体要求,从金融业健康发展全局出发,进一步推进金融改革创新和对外开放,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鼓励创新,支持互联网金融稳步发展

互联网金融是传统金融机构与互联网企业(以下统称从业机构)利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通信技术实现资金融通、支付、投资和信息中介服务的新型金融业务模式。互联网与金融深度融合是大势所趋,将对金融产品、业务、组织和服务等方面产生更加深刻的影响。互联网金融对促进小微企业发展和扩大就业发挥了现有金融机构难以替代的积极作用,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打开了大门。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有利于提升金融服务质量和效率,深化金融改革,促进金融创新发展,扩大金融业对内对外开放,构建多层次金融体系。

(一)积极鼓励互联网金融平台、产品和服务创新,激发市场活力。鼓励银行、证券、保险、基金、信托和消费金融等金融机构依托互联网技术,实现传统金融业务与服务转型升级,积极开发基于互联网技术的新产品和新服务。支持有条件的金融机构建设创新型互联网平台开展网络银行、网络证券、网络保险、网络基金销售和网络消费金融等业务。支持互联网企业依法合规设立互联网支付机构、网络借贷平台、股权众筹融资平台、网络金融产品销售平台,建立服务实体经济的多层次金融服务体系,更好地满足中小微企业和个人投融资需求,进一步拓展普惠金融的广度和深度。鼓励电子商务企业在符合金融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下自建和完善线上金融服务体系,有效拓展电商供应链业务。鼓励从业机构积极开展产品、服务、技术和管理创新,提升从业机构核心竞争力。

(二)鼓励从业机构相互合作,实现优势互补。支持各类金融机构与互联网企业开展合作,建立良好的互联网金融生态环境和产业链。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业务创新,为第三方支付机构和网络贷款平台等提供资金存管、支付清算等配套服务。支持小微金融服务机构与互联网企业开展业务合作,实现商业模式创新。支持证券、基金、信托、消费金融、期货机构与互联网企业开展合作,拓宽金融产品销售渠道,创新财富管理模式。鼓励保险公司与互联网企业合作,提升互联网金融企业风险抵御能力。

(三)拓宽从业机构融资渠道,改善融资环境。支持社会资本发起设立互联网金融产业投资基金,推动从业机构与创业投资机构、产业投资基金深度合作。鼓励符合条件的优质从业机构在主板、创业板等境内资本市场上市融资。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各项金融政策,对处于初创期的从业机构予以支持。针对互联网企业特点,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

(四)坚持简政放权,提供优质服务。各金融监管部门要积极支持金融机构开展互联网金融业务。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对符合条件的互联网企业开展相关金融业务实施高效管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支持互联网企业依法办理工商注册登记。电信主管部门、国家互联网信息管理部门要积极支持互联网金融业务,电信主管部门对互联网金融业务涉及的电信业务进行监管,国家互联网信息管理部门负责对金融信息服务、互联网信息内容等业务进行监管。积极开展互联网金融领域立法研究,适时出台相关管理规章,营造有利于互联网金融发展的良好制度环境。加大对从业机构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鼓励省级人民政府加大对互联网金融的政策支持。支持设立专业化互联网金融研究机构,鼓励建设互联网金融信息交流平台,积极开展互联网金融研究。

(五)落实和完善有关财税政策。按照税收公平原则,对于业务规模较小、处于初创期的从业机构,符合我国现行对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税收政策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结合金融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统筹完善互联网金融税收政策。落实从业机构新技术、新产品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

(六)推动信用基础设施建设,培育互联网金融配套服务体系。支持大数据存储、网络与信息安全维护等技术领域基础设施建设。鼓励从业机构依法建立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推动符合条件的相关从业机构接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

允许有条件的从业机构依法申请征信业务许可。支持具备资质的信用中介组织开展互联网企业信用评级,增强市场信息透明度。鼓励会计、审计、法律、咨询等中介服务机构为互联网企业提供相关专业服务。

二、分类指导,明确互联网金融监管责任

互联网金融本质仍属于金融,没有改变金融风险隐蔽性、传染性、广泛性和突发性的特点。加强互联网金融监管,是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内在要求。同时,互联网金融是新生事物和新兴业态,要制定适度宽松的监管政策,为互联网金融创新留有余地和空间。通过鼓励创新和加强监管相互支撑,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互联网金融监管应遵循“依法监管、适度监管、分类监管、协同监管、创新监管”的原则,科学合理界定各业态的业务边界及准入条件,落实监管责任,明确风险底线,保护合法经营,坚决打击违法和违规行为。

(七)互联网支付。互联网支付是指通过计算机、手机等设备,依托互联网发起支付指令、转移货币资金的服务。互联网支付应始终坚持服务电子商务发展和为社会提供小额、快捷、便民小微支付服务的宗旨。银行业金融机构和第三方支付机构从事互联网支付,应遵守现行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第三方支付机构与其他机构开展合作的,应清晰界定各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建立有效的风险隔离机制和客户权益保障机制。要向客户充分披露服务信息,清晰地提示业务风险,不得夸大支付服务中介的性质和职能。互联网支付业务由人民银行负责监管。

(八)网络借贷。网络借贷包括个体网络借贷(即P2P网络借贷)和网络小额贷款。个体网络借贷是指个体和个体之间通过互联网平台实现的直接借贷。在个体网络借贷平台上发生的直接借贷行为属于民间借贷范畴,受合同法、民法通则等法律法规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规范。个体网络借贷要坚持平台功能,为投资方和融资方提供信息交互、撮合、资信评估等中介服务。个体网络借贷机构要明确信息中介性质,主要为借贷双方的直接借贷提供信息服务,不得提供增信服务,不得非法集资。网络小额贷款是指互联网企业通过其控制的小额贷款公司,利用互联网向客户提供的小额贷款。网络小额贷款应遵守现有小额贷款公司监管规定,发挥网络贷款优势,努力降低客户融资成本。网络借贷业务由银监会负责监管。

(九)股权众筹融资。股权众筹融资主要是指通过互联网形式进行公开小额股权融资的活动。股权众筹融资必须通过股权众筹融资中介机构平台(互联网网站或其他类似的电子媒介)进行。股权众筹融资中介机构可以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前提下,对业务模式进行创新探索,发挥股权众筹融资作为多层次资本市场有机组成部分的作用,更好服务创新创业企业。股权众筹融资方应为小微企业,应通过股权众筹融资中介机构向投资人如实披露企业的商业模式、经营管理、财务、资金使用等关键信息,不得误导或欺诈投资者。投资者应当充分了解股权众筹融资活动风险,具备相应风险承受能力,进行小额投资。股权众筹融资业务由证监会负责监管。

(十)互联网基金销售。基金销售机构与其他机构通过互联网合作销售基金等理财产品的,要切实履行风险披露义务,不得通过违规承诺收益方式吸引客户;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范资产配置中的期限错配和流动性风险;基金销售机构及其合作机构通过其他活动为投资人提供收益的,应当对收益构成、先决条件、适用情形等进行全面、真实、准确表述和列示,不得与基金产品收益混同。第三方支付机构在开展基金互联网销售支付服务过程中,应当遵守人民银行、证监会关于客户备付金及基金销售结算资金的相关监管要求。第三方支付机构的客户备付金只能用于办理客户委托的支付业务,不得用于垫付基金和其他理财产品的资金赎回。互联网基金销售业务由证监会负责监管。

(十一)互联网保险。保险公司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应遵循安全性、保密性和稳定性原则,加强风险管理,完善内控系统,确保交易安全、信息安全和资金安全。专业互联网保险公司应当坚持服务互联网经济活动的基本定位,提供有针对性的保险服务。保险公司应建立对所属电子商务公司等非保险类子公司的管理制度,建立必要的防火墙。保险公司通过互联网销售保险产品,不得进行不实陈述、片面或夸大宣传过往业绩、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等误导性描述。互联网保险业务由保监会负责监管。

(十二)互联网信托和互联网消费金融。信托公司、消费金融公司通过互联网开展业务的,要严格遵循监管规定,加强风险管理,确保交易合法合规,并保守客户信息。信托公司通过互联网进行产品销售及开展其他信托业务的,要遵守合格投资者等监管规定,审慎甄别客户身份和评估客户风险承受能力,不能将产品

销售给与风险承受能力不相匹配的客户。信托公司与消费金融公司要制定完善产品文件签署制度,保证交易过程合法合规,安全规范。互联网信托业务、互联网消费金融业务由银监会负责监管。

三、健全制度,规范互联网金融市场秩序

发展互联网金融要以市场为导向,遵循服务实体经济、服从宏观调控和维护金融稳定的总体目标,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要细化管理制度,为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十三)互联网行业管理。任何组织和个人开设网站从事互联网金融业务的,除应按规定履行相关金融监管程序外,还应依法向电信主管部门履行网站备案手续,否则不得开展互联网金融业务。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对互联网金融业务涉及的电信业务进行监管,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对金融信息服务、互联网信息内容等业务进行监管,两部门按职责制定相关监管细则。

(十四)客户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除另有规定外,从业机构应当选择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资金存管机构,对客户资金进行管理和监督,实现客户资金与从业机构自身资金分账管理。客户资金存管账户应接受独立审计并向客户公开审计结果。人民银行会同金融监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管,并制定相关监管细则。

(十五)信息披露、风险提示和合格投资者制度。从业机构应当对客户进行充分的信息披露,及时向投资者公布其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相关信息,以便投资者充分了解从业机构运作状况,促使从业机构稳健经营和控制风险。从业机构应当向各参与方详细说明交易模式、参与方的权利和义务,并进行充分的风险提示。要研究建立互联网金融的合格投资者制度,提升投资者保护水平。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监管。

(十六)消费者权益保护。研究制定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教育规划,及时发布维权提示。加强互联网金融产品合同内容、免责条款规定等与消费者利益相关的信息披露工作,依法监督处理经营者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构建在线争议解决、现场接待受理、监管部门受理投诉、第三方调解以及仲裁、诉讼等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细化完善互联网金融个人信息保护的原则、标准和操作流程。严禁网络销售金融产品过程中的不实宣传、强制捆绑

销售。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会同有关行政执法部门,根据职责分工依法开展互联网金融领域消费者和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

(十七)网络与信息安全。从业机构应当切实提升技术安全水平,妥善保管客户资料和交易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泄露客户个人信息。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分别负责对相关从业机构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进行监管,并制定相关监管细则和技术安全标准。

(十八)反洗钱和防范金融犯罪。从业机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识别客户身份,主动监测并报告可疑交易,妥善保存客户资料和交易记录。从业机构有义务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有关协助查询、冻结的规章制度,协助公安机关和司法机关依法、及时查询、冻结涉案财产,配合公安机关和司法机关做好取证和执行工作。坚决打击涉及非法集资等互联网金融犯罪,防范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秩序。金融机构在和互联网企业开展合作、代理时应根据有关法律和规定签订包括反洗钱和防范金融犯罪要求的合作、代理协议,并确保不因合作、代理关系而降低反洗钱和金融犯罪执行标准。人民银行牵头负责对从业机构履行反洗钱义务进行监管,并制定相关监管细则。打击互联网金融犯罪工作由公安部牵头负责。

(十九)加强互联网金融行业自律。充分发挥行业自律机制在规范从业机构市场行为和保护行业合法权益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人民银行会同有关部门,组建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协会要按业务类型,制订经营管理规则和行业标准,推动机构之间的业务交流和信息共享。协会要明确自律惩戒机制,提高行业规则和标准的约束力。强化守法、诚信、自律意识,树立从业机构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正面形象,营造诚信规范发展的良好氛围。

(二十)监管协调与数据统计监测。各监管部门要相互协作、形成合力,充分发挥金融监管协调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应当密切关注互联网金融业务发展及相关风险,对监管政策进行跟踪评估,适时提出调整建议,不断总结监管经验。财政部负责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财务监管政策。人民银行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建立和完善互联网金融数据统计监测体系,相关部门按照监管职责分工负责相关互联网金融数据统计和监测工作,并实现统计数据和信息共享。

互联网金融学习心得

互联网金融学习心得 互联网金融是近年来在金融领域出现的一种新业态,对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和改善服务发挥了积极作用,各级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也为其创造了相对宽松的发展环境。但鼓励创新的开放态度,却被某些不法分子当成捞取不义之财的机会,一些非法集资行为戴着“普惠金融”的帽子,披着“金融创新”的外衣,通过庞大的线下营销队伍搞地毯式推广,部分行为与传销无异。一旦资金链断裂,随之而来的便是卷款跑路,投资者血本无归,严重的甚至会影响到一个地区的社会稳定。 互联网金融领域积累的风险隐患,有着复杂的经济和社会原因。首先是老百姓手中的闲钱缺乏足够多的投资渠道,各种互联网金融产品“高收益、低风险”的宣传正好契合这种需求,加上部分媒体有意无意的“增信”,缺乏辨识能力的投资者容易上当。其次是还有相当一部分企业和个人的融资需求得不到满足,互联网公司的高效便捷正好填补了空白。最重要的是,作为一种新业态,互联网金融尚处于监管真空状态,监管责任主体不清晰、监管体制不健全和监管规则不完善等问题比较严重。 频繁发生的互联网金融公司风险事件,是很好的风险警示案例。面对鱼龙混杂的互联网金融产品,投资者首先要学会保护好自己。“你看中的是别人给的收益,别人惦记的却是你的本金”,这句话生动地揭示了高收益产品背后隐藏的陷阱。高收益往往伴随着高风险,是金融行业颠扑不破的道理,“保本保收益”和“刚性兑付”的承诺万不可轻信,动辄超过20%的年化收益率,很可能是镜中月和水中花,看似美丽动人,难免一场空欢喜。 刚刚结束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规范各类融资行为,抓紧开展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坚决遏制非法集资蔓延势头,加强风险监测预警,妥善处理风险案件”。金融监

浅谈互联网金融对商业银行传统业务的影响

浅谈互联网金融对商业银行传统业务的影响 摘要:随着货币数字化、大数据、信用理念的发展以及互联网对金融业的渗透,“互联网金融”成为一个新的研究和讨论热点。互联网金融发展势头强劲,网络银行、第三方支付、金融理财产品网络销售、网络保险销售,以及网络小额信贷等多种形式应运而生,本文试图通过分析互联网金融的主要特征及其现状,以余额宝为例,探讨互联网金融对商业银行传统业务的影响,并提出商业银行应对互联网金融挑战的策略。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余额宝;第三方支付;商业银行 互联网金融是指以依托于社交网络、支付、云计算以及搜索引擎等互联网工具,实现资金融通、信息中介和支付等业务的一种新兴金融。互联网金融在我国的发展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首先是移动支付逐渐替代传统支付业务(银行汇款、信用卡等);其次是大电子商务企业涉足金融,阿里巴巴金融冲击传统信贷模式;最后是P2P网络贷款平台井喷式的发展。 一、互联网金融的特征 1.低成本、高效的信息处理能力。在互联网金融模式下,资金供求方运行完全依赖于互联网和移动通信网络进行联系和沟通,并可以实现多方同时交易,客户信用等级的评价以及风险管理也主要通过数据分析来完成,交易双方在信息收集成本、借贷双方信用等级评价成本、双边签约成本以及贷后风险管理成本等极小。 2.交易信息相对对称。互联网金融通过社交网络生成和传播信息,任何企业和个人的信息都会与其他主体发生联系。交易双方通过互联网搜集信息,能够较全面了解一个企业或个人的财力和信用情况,降低信息不对称。 3.操作更加便捷。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用户在将银行卡与第三方支付账号绑定并设定后,仅凭账号和密码就可完成所有支付交易,客户不需要到营业网点去,只需要有一部智能手机终端或电脑设备,就可以随时随地完成资金的划转和信贷,这极大方便了客户。 4.大众化。传统金融服务有明显的金融排斥性特征,即金融服务大都只针对那些中高端收入群体或大型企业,众多低收入群体或者是小型企业大都享受不到

互联网金融对商业银行的冲击和挑战分析_邱峰

44 一、引言 当前,互联网金融已成为时下热门词汇之一,2012年甚至被称为“互联网金融元年”:阿里小贷异军突起、“三马”试水互联网金融、P2P网络借贷数量激增、十家较大的商业银行分别开设网上综合商城等。互联网社区改变了人们的生活、交友和生意方式,实现了虚拟社区和现实生活的完美结合,虚拟货币、虚拟金融与现实金融之间的转换。互联网金融发展势头强劲,网络银行、金融理财产品网络销售、第三方支付、网络保险销售,以及网络小额信贷等多种形式应运而生;为资金供需双方提供直接匹配平台,与客户实现开放、交互和无缝接触,改变了传统货币金融理论框架。以移动支付、云计算、社交网络和搜索引擎为代表的新一代互联网技术,将社会融资从直接融资、间接融资二维模式,延伸至第三种融资模式——互联网融资。传统银行的概 念正在被颠覆,传统金融生态链面临重大变局。 二、互联网金融兴起的根源——银行金融服务有益补充 互联网金融空间巨大,主要源于庞大金融供需断层。首先,财富积累急需保值增值的投资渠道。其次,弱势群体的融资需求不能得到满足或融资成本过高。最后,商业银行无法进行根本性的创新,以跟上用户快速、即时需求的变化。比如说第三方支付所服务的小微商户只需要线下收单,通过移动终端管理收单平台,利润微薄,无法得到银行的服务。同时,熟悉互联网的年青一代渐成为社会主流,网络用户群庞大。2012年,中国网民5.64亿,网上银行、网上支付用户2.21亿,渗透率分别为39.3%、39.1%;电子商务市场交易额达8.1万亿,其中网络购物突破万亿大关,网购率为42.9%,而日本、澳大利亚为69%、58%;网络广告收入达753.1亿元。 互联网金融对商业银行的冲击和挑战分析 邱 峰 (中国人民银行镇江市中心支行,江苏镇江 212004) 摘 要:互联网金融引发的技术脱媒、渠道脱媒、信息脱媒、客户关系脱媒正逐步边缘化银行中介功能,中间业务受到替代,面临客户流失、业务萎缩的危险,传统经营服务模式面临变革。鉴于互联网金融自身存在诸多亟待解决的缺陷以及商业银行所处的特殊地位,目前互联网金融尚无法撼动、取代商业银行,二者应加强合作,优势互补。商业银行应采取多种有效措施,迎接互联网金融的崛起。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商业银行;冲击;策略选择 中图分类号:F8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 - 3109(2013)08-0044-07 吉林金融研究 2013年第8期(总第379期) No.8,2013General No.379 收稿日期:2013-07-14 作者简介:邱 峰,男,汉族,硕士,中国人民银行镇江市中心支行,经济师。

金融前沿讲座心得体会

金融前沿讲座心得体会 化工学院 XX 201200000000 在金融前沿讲座的课堂上,老师曾说过互联网金融将会是中国未来的金融发展走向,并且为我们讲解了许多关于互联网金融的专业知识。 最近,社会上对于互联网金融发展方向的评论多了起来,银监会也开了旁听会,一些专家学者也开始围绕互联网金融展开了热烈的讨论,我从网络上看了一起好年会我国著名经济学家茅于轼在首届湖北互联网金融高峰论坛暨一起好周年感恩会上的发言,结合自己结互联网金融的认识,也谈谈感想。 我始终感觉,传统金融的本质是解决不确定性,金融机构就是一个风险的配置机构。那么互联网优势在哪儿呢?在通过技术手段处理不确定性,其结果就是预测人们的行为偏好,以及描述未来,如果真的做到这点,以配置风险为使命的金融机构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也就是说,互联网最终替代金融服务,这才是互联网金融的可怕之处。也就是一般而言的,传统的金融如果不去改变自己,新兴的互联网金融就会倒逼传统金融去改变。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结果何时发生,只是一个时间的问题。 当然,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之路,也不是一帆风顺的,平台老板跑路,自融圈钱,假标泛滥,投资者的资金血本无归,这些现象也不十发生,几亿,十几亿的资金在维权之中,投资者苦不堪言,这个现象也是暂时不能回避的,但另一方面,在前进中去修正,在发展中改进,这个主基调不会改变,企业需要资金,投资人投资无法实现多元化,这个问题短时间内无法解决,而互联网金融才是解决这个难题的最好手段和发展方向。我们相信,随着第三方支付的透明,随着监管手段的慢慢见效,互联网的前进道路是越来越宽广的,我们投资人期盼着那一天的到来。年会上茅老的精辟分析与论述,让冬日里的投资人见到了春日的阳光,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期待互联网金融的春天早日到来。 我心目中的平台应该象茅老说的那样,能承担起社会责任,树立起敢于发展,敢于创新,敢于担当的正确理念,在管理上更上一台阶,克服短视现象,以运营为基础,与时代接轨,与互联网最新技术接轨,多听投资人的心声,力求平稳发展,回报社会,回报所有的投资人。

互联网金融对商业银行的机遇与挑战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wendangku.net/doc/3018303041.html, 互联网金融对商业银行的机遇与挑战 作者:于鑫 来源:《商情》2014年第27期 互联网金融作为互联网时代金融的新形态,已经来势汹汹,2012年“三马”在上海成立合资保险公司,京东和苏宁分别进军互联网金融,阿里巴巴“余额宝”,新浪“微银行”,腾讯“微支付”等互联网金融产品的推出,让传统金融业感受到了互联网金融的巨大压力。主要以余额宝为例介绍了现代网络金融产品的创新特点和对商业银行的影响以及启示。 互联网网金融余额宝第三方机构一站式服务; 一、互联网金融产品的创新性 (一)在金融产品模式方面的创新 2013年6月,余额宝作为第一支互联网基金面世,推出不久就受到违规争议。支付宝公 司为规避监管风险,在余额宝的设计上把基金销售行为定义为直销,并严格按照直销来设计业务流程,支付宝收取提供交易平台的管理费,这样就成功地规避了监管风险。证监会对余额宝在第三方支付业务与货币基金产品的组合创新给予肯定和支持。余额宝的另一大产品创新亮点在于将即时支付(T+0)融入客户消费场景,为客户提供账户增值的同时,丝毫不影响客户所有的支付体验,支付宝客户可以使用余额宝资产在淘宝网站进行实时支付或转账到他人的支付宝。 (二)在营销途径方面的创新 余额宝在营销渠道上开创基金公司在大电商平台直销基金的模式。目前,天弘基金是余额宝服务的唯一产品提供者,增利宝也是唯一与余额宝进行对接的产品。增利宝利用支付宝的渠道优势,在零推广成本下,将产品直接显现在近八亿的客户群体面前,独享规模近200亿的市场。公司正是利用互联网的营销渠道优势创造了奇迹;余额宝在营销流程开创互联网一站式销售模式。 (三)在技术应用方面的创新 支付宝客户的备付金具有小额性和流动不定性的特点,特别是在“节日促销”期间有流动性爆发的特点。基金公司要吸收支付宝的备付金,难点在如何化解备付金流动性爆发而带来的风险。货币型基金虽然相当安全,但突发性大规模赎回容易导致基金的流动性不足,而迫使基金出售未到期的资产而发生亏损。随着信息科学技术的发展,天弘基金公司委托金证公司,利用大数据技术,锁定支付宝客户,把握客户购物支付的规律,对“大促”和节前消费等影响备付金流动的因素进行事先预测,有效的解决了备付金的流动性风险,保证增利宝产品的低风险。

解读互联网金融基本法

然后作为理财,收益也是投资者考虑的因素,“民贷网”在这一块上有着很大的优势,虽然随着行业的规范发展利率有所下降,但是行业平均14%年化收益还是远远高于存款(3%—5%),这对于上班族来说是不小的诱惑。以“民贷网”为例,一款年化收益14%、期限3个月的标,投资了20000元,20000X14%/4=700,3个月下来的利息解决了我的一部分零花钱。 2015年7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等十部委发布《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让网络支付、P2P、股权众筹、网络理财销售等行业终于被纳入监管。 自2013年5月,监管层乃至更高层开始关注互联网金融,央行开始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研究。2014年初开始起草,其间十数次易稿,和业内密切沟通,不断完善,至2014年底,基本完成。 随着近年互联网金融行业快速发展,综合目前已经暴露的行业风险因素,衡量利弊,推动了《意见》的出台。据一位央行权威人士介绍,《意见》指导思想的一个重要的转变方向是从最初的侧重监管,到最终版本的鼓励创新、加大政策扶持和监管并重。 财新记者获悉,“一行三会”针对各自分管的行业,还将分别出台细则。证监会正在编写股权众筹管理办法,银监会也正在编写P2P的管理办法,预计将于年内公布。 前述人士表示,《意见》解决的关键问题是监管底线,给出一条向上开放式的红线,相当于负面清单原则,在此红线之上“法无禁止即可行”。他举例说,如果业务边界不清会面临政策风险和法律风险,最典型的就是非法集资问题。 他强调说,观察互联网金融领域的风险,一个很重要的特点是很容易放大为系统性风险。比如作为平台业务,不管是P2P或网络小额贷款,由于平台的性质,作为借贷双方的连接点,很容易将风险放大。

互联网金融背景下商业银行发展策略研究

Southwest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互联网金融背景下商业银行发展策略研究 学院名称经济管理学院 专业名称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 学生姓名付雪琴 学号20121303 指导教师衡兵副教授 二〇一六年六月

互联网金融背景下商业银行发展策略研究 摘要:近年来,随着网络技术和移动通信技术的普及,互联网金融在我国日益兴起,并以其便捷、高效、低成本等特点逐渐获得人们广泛认可。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在为人们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对商业银行造成了巨大的影响。在互联网金融与商业银行竞争不断加大时,商业银行紧跟时代步伐,改革发展模式,加强了互联网金融产品的开发和推广,试图创新出特色产品来维持经营。本文是以商业银行为视角,研究其在互联网金融背景下的发展策略。首先,从互联网金融方式、机构、规模、用户四方面介绍互联网金融发展现状和发展趋势,然后,分析互联网金融对商业银行的影响,主要从中介角色、业务、客户源、盈利模式、经营模式层面介绍,最后,结合商业银行自身优势提出发展策略,主要有打造专属互联网金融产品、加大科技投入、提高风险控制能力、加强与互联网金融公司的合作等。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商业银行;发展策略

Research on the Development Strategy of Commercial Banks Under the Background of Internet Financial Abstract: In recent years, with the popularization of network technology and mobile communication technology, the Internet financial emerging in our country, and for its convenience, high efficiency and low cost gradually widely endorsed. 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Internet financial for people bring convenient, also caused a huge impact on commercial Banks. Increasing competition in the Internet finance and commercial bank, commercial Banks to keep pace, reform and development mode, strengthen the development and popularization of the Internet financial products, trying to stay in business innovation with characteristic products. This article is based on the perspective of commercial Banks, the paper studies development strategy under the background of the Internet financial. First of all, from the way of financial, institutional, scale, user four aspects to introduce the Internet financial development present situation and development trend, then, analyzed the influence of the Internet financial of commercial Banks, mainly from the intermediary role, business, customer source, profit model, business model is introduced, finally, combined with the advantages of commercial bank development strategy is put forward, mainly to build exclusive Internet financial products, increase investment in science and technology, improve the risk control ability, strengthen the cooperation with Internet financial companies,etc. Keywords: Internet financial; commercial bank; development strategy

《网络金融与电子支付》实训总结

《网络金融与电子支付》实训总结 实训时间:3月5号——3月9号 实训地点:3栋302 指导老师:刘娟 实训目的认识网络金融,了解电子支付的相关知识,从网银的出现到使用,以及到最后广泛的需求,从各个方面来加强对电子银行的了解。熟操作网上银行,能够快速,安全运用网银来进行网上交易,方便我们的生活。从电子支付的方式、手段、性能特点及业务流程,电子货币的产生、发展,各种类型电子货币的特点,电子支付设备,电子支付软件的安全与使用,电子支付涉及的相关协议和法律法规等。同时深入了解网上金融机构、网上金融业务、网上银行模式、网上银行发展 实训内容:了解各大银行有关网上银行的具体操作流程及银行相关的实训收获:通过此次学习,我们组学到了很多东西,比如如何用网银,如何更好的通过网银理财,让自己的财富增值。也很好的了解了电子支付的运作过程,对电子支付有了更全面而深刻的理解,而不是只知道如何用网银购物,用用支付宝。老师还带着我们看了很多不同银行的界面和功能,充分比较了很多歌银行的不同,优势和劣势,不管是国内还是国外,区域性还是全球性,都详细的给我们很好的讲解。对我们有着深刻的帮助,不论我们是否从事银行业,从全球发展的趋势看,网络金融的蓬勃发展本来就是大事所趋,这样深刻的了解它,对我们将来的发展百利而无一害。

从我个人的角度来看。因为我本身就是网银的忠实粉丝,用网银也有5年了,一开始开的是建行,后来上大学用的是工行,因为工作关系,工资卡开了招行的,还有一个是在学校医保开的农行,另外交学费的卡开了农商的,但从使用上来看,农商的最不实用,因为其业务发展不大,所以很多方面都没法使用,不论是交费还是购物或者是安全方面考虑,你用它都不是个正确的选择。其次是农行,可能和农行的发展有关,它一直偏向于农业这一块,在和农业有关的方面,不论是贷款还是其它,因为有广大的农民群体做它坚强的后盾,所以他也不算差,只是可能农民现在用网银的群体不多,界面也不是特别好看,有点乡土气息,因此其它广大群众使用频率不够高。所以他相对其它银行而言有点逊色。 以下是招行的网上银行专业版得服务界面

《传统商业银行与互联网金融的兼容》阅读练习及答案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3题。 传统商业银行与互联网金融的兼容 阿里巴巴金融对小微企业实行贷款,目前已有了几十万家用户借助这个平台完成了贷款。互联网金融对传统金融不断蚕食,传统金融行业如果不利用大规模的电商交易数据建立信用模型,将会很快被时代所抛弃。实际上,信用模型的建立并非偶然,它受到技术、资金、设备等各方面因素的制约,而其中最易被忽略、但却最关键的因素则是社会关系诚信资本的原始积累。 成功企业都有着一定的社会关系诚信资本原始积累,腾讯微信从一开始的大量用户的社会关系的诚信资本一步一个脚印的逐渐发展,先是社交平台后来发展到支付平台,最后是理财,最终涉足金融领域,这些都和社会资本初步积累有着密切的联系。基于这种社会诚信资本,才会有了物流、信息流、资金流等的聚集,这样才能够实现更加精准的分析。针对金融服务领域,社会关系的诚信资本能够提升对资金的需求和供给双方借贷的成功概率,有效降低违约率,降低交易成本等,因此在大数据时代它需要被银行所重视。 虽然小微企业的年均银行贷款金额的攀升速度比较快,但是我国中小企业的融资满意度仍然很低。对于信贷来讲,传统金融理念与普惠金融的内涵有着较大差距,惠普信贷重视社会性和公益性,旨在解决中小企业等的融资难问题,而传统金融则注重盈利性。中小企业贷款,由于抵押担保的信用程度比较低,信息出现了极大的不对称,贷款机构的风险成本相对而言较高。此外,中小企业贷款的额度一般较小,因此,在以盈利为目的的传统金融,显然并不愿意贷款给中小企业。政府为了推动惠普金融的发展采取了多种奖励措施,但是仍旧不能有效弥补金融机构为中小企业贷款而出现的风险和效率损失。 营业点数量少、业务经理人数有限是国有银行推行普惠金融中的重要制约因素,但是互联网的低成本、广覆盖的优势为惠普金融的推进提供了重要机遇。近几年,银行作为电商的第三方支付平台发展缺乏主动性,加上完全脱离了银行支付形式的支付宝等新的、操作更为便捷的支付形式的出现为银行业敲响了警钟。银行作为我国金融机构的中流砥柱,急需借助互联网来拓宽自身的业务领域,应对互联网金融下几何级增多的客户量。传统的商业银行逐渐开办网络银行办理业务,同时紧跟互联网潮流开设了各自的银行微信公众

商业银行互联网金融发展的优劣势分析

商业银行互联网金融发展的优劣势分析 银行业有着数百年的发展历史,在金融领域有着深厚的经营积淀。商业银行的金融服务种类齐全,产品线广泛,风险控制能力也经历了历史的检验。在发展互联网金融方面,商业银行具有如下优势。 客户基础和服务体系。商业银行同样拥有规模不小的客户资源,多年来积累了一定量的客户数据,并建立了科学、成熟的客户分层服务与经营体系,对客户的金融需求比较了解。商业银行具有较完善的线上线下一体化渠道服务体系。在线下,分布广泛的银行网点在建立客户信任、提高服务体验等方面具有无可比拟的优势,是实现将客户从线下引流到线上的最佳载体;在线上,已经构建了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微信银行等丰富的电子渠道体系,浦发银行已有近90%的交易通过电子渠道完成,在实现线上线下一体化(也称之为O2O)的服务模式方面,具有更为有利的基础条件。 金融专业能力。互联网金融的本质还是金融,金融的专业化能力至关重要。商业银行在资产配置、产品设计、风险管理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拥有金融全牌照优势,建立了庞大的专业人才队伍,拥有良好的经营传统和稳健文化。这都将有利于商业银行利用互联网的先进工具,进一步提高服务能力。 商业信誉和品牌。经过多年经营积累,商业银行建立了良好的客户口碑和品牌形象,并且始终都致力于打造金融的“百年老店”,重视对客户服务的价值传承,有利于快速建立客户信任和认同。 相对于互联网企业,商业银行在发展互联网金融的过程中,弱项主要体现在对市场变化转身相对较慢。 创新需要兼顾存量业务的稳定运行。互联网企业做金融,业务范围相对单一,没有历史包袱,而商业银行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已具有包括公司、个人、同业、金融市场等在内的成百上千项业务,相互之间的联系和影响更大,因此在创新决策上更审慎,业务创新实现的速度上相对偏慢。 管理模式影响决策效率。互联网企业的更多采用扁平化的管理模式,强调以市场和用户为中心建立快速响应的机制。商业银行所建立的“总——分——支”分级管理,同级横向部门之间的公文流转机制,在确保执行力、防范经营风险方面具有显著的保障作用,但也导致决策链条相对较长,灵活性相对缺乏。 企业责任不同导致的经营理念差异。商业银行做为经营性企业,需要以实现盈利为目标,但作为支撑国家金融稳定和经济发展的重要主体,还同时具有服务国家经济发展、保障民生、促进金融普惠的社会职责,企业发展需要与股东的经济效益、民众的服务效益、社会的示范效益等因素相结合考量,决定了商业银行要把稳健经营放在十分重要的位置。互联网企业则强调以风险投资、高薪、股权、期权等激励方式,以扩大市场盈利为主要导向。 商业银行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方向思考 商业银行具有特许经营、资本雄厚、客户资源丰富、风控体系完善、物理网点广泛等可利用的传统优势,完全可以在发挥自身优势、规避劣势的基础上,通过不断创新实现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 第一,注重顶层设计,再造业务流程。商业银行应从自身组织结构的顶层设计开始,对各项业务流程进行再造和重构,建立便捷、快速、高效的互联网金融新形象。一是以业务电子化、网络化为手段重构服务体系,组织架构实现扁平化,加

互联网金融对商业银行的影响及对策分析

互联网金融对商业银行的影响及对策分析本文从网络收集而来,上传到平台为了帮到更多的人,如果您需要使用本文档,请点击下载按钮下载本文档(有偿下载),另外祝您生活愉快,工作顺利,万事如意! 互联网技术不断的深入到金融领域,大数据、云计算、社交网络等互联网技术在逐渐改变着传统的金融模式。由于金融与互联网技术的相结合,使得商业模式、金融服务模式不断的创新与变革,直接催生了互联网时代的金融新业态。 一、互联网金融兴起与模式 1、互联网金融 互联网金融是一种以传统金融行业和互联网精神相结合的新型金融模式,是以技术作为支撑的“基于互联网思想的金融”,而不是一种“互联网技术的金融”。 从广义方面来说,互联网金融是根据网络技术、现代的信息技术以及金融业务的有机结合,是一种根据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虚拟空间而进行的金融活动的新型金融形式。互联网技术在金融方面广泛运用,使得互联网金融能够大大减小信息的不对称以及由此引发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等问题。这就有可能使得在商业主体中的借贷双方之间的交易以及证券、基金等的流通能够直接进行交易,而非通过银行和券商等交易中心,从而就有可能使得市场出现有效的一般均衡状态。

因此,互联网金融从本质上来说,属于直接融资,与传统的直接融资所不同的是,互联网金融具有信息量大且透明、客户体验高、效率更高、交易成本更低优势,是信息时代的一种新型金融模式。 2、互联网模式 中国的互联网金融的发展速度迅猛,特别是P2P借贷的发展远远超出国外的开创者。在中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有起独特性和创新性。不同的信用体系、制度环境、人文社会环境的差异等因素,导致与欧美模式的差异性。 欧美的互联网金融根据业务以及服务的对象来分,可以分为七种:第三方支付;网络理财;网络融资;服务平台;信用卡服务;互联网券商;互联网交易所。 中国的互联网金融模式同样也是根据业务功能划分,可以分为四类:支付平台型;二是融资平台型;三是理财平台型;四是服务平台型。 二、互联网金融对商业银行的主要影响 1.冲击商业银行的传统领域 互联网企业从非金融领域向金融领域渗透,以互联网金融的四大模式,比如P2P平台和第三方支付等来冲击和影响商业银行的传统存贷业务以及中间业务。 以P2P平台来说,从xx年,我国第一家P2P借贷平台拍拍贷成立于上海,到2016年5月的中国P2P网贷指数快报显示,我国P2P 网贷平台数量达到3349家,中国互联网支付业务交易规模由2016年

网络金融课程总结

网络金融课程总结 工作总结是做好各项工作的重要环节.通过它,可以全面地,系统地了解以往的工作情况,可以正确认识以往工作中的优缺点;可以明确下一步工作的方向,少走弯路,少犯错误,提高工作效益. 网络金融课程总结范文1 为期两天的互联网金融线上营销学习结束了,与专业的运营人才学习,会发现自己思维的坐井观天。在过去半年多的营销过程中,民贷网单纯性的进行了线下的运营推广,由于专业知识的匮乏,线上推广一直很粗略,很皮毛,甚至有些虎头蛇尾,无为而终。 我觉得公司的发展,首先是要做好自身的定位,不能太好高骛远,而没有一步步走好走稳。应该按照自身的定位,确定每一步的发展进程,这很重要,就好比,如果公司定位在全国,线上营销就应该是首当其冲的,而这一部分砸的钱也应该最多,线下为辅,我们必须提升相对于其他地区平台的竞争力,才能让这部分钱不白花,当意向人群通过网络搜索看见我见我们平台时,我们必须体验度、安全性、收益率、服务性等元素都做的,或者有一些方面做得比其他平台好,才能在互联网竞争中把这些意向用户留下,都这就算搜到我们,我们也留不住这些用户。而如果我们平台定位在地方,到一个地方,开一个分公司,占一块市场份额的话,我们就应该以线下营销为主,但应该比以前更有针对性,线上以免

费、尝试宣传为辅,这些几乎没有费用的推广,好处是没有投入,可以增强网站的浏览量,但弊端是第一耗费的人力物力,时间成本很大,机会成本很大;第二是单纯性提前了网站的排名,如果网站经营与大平台没有竞争力的话,即便用户搜到了平台,也无法转化为我们的用户;第三是不能指着线上营销快速收到成效,即便是有作用,也是偶尔捡到客户而已,线上与线下不同,时间周期更长,转化时间长,需要潜移默化耳濡目染,所面对的客户不能面对面沟通,信任度更差,忠诚度也不好,从而导致他们也不会大金额投资平台,没有线下营销的客户优质。 在我的听课过程中,觉得××老师的课程很独到,毕竟是专门对民贷网的针对性诊断,通过第一天对互联网金融大趋势大发展、行业优秀企业的运营分析,第二天,××老师指明了网站和运营过程中存在的不足。主要是技术和运营两大方面,使用站长工具、百度统计、百度站长、百度推广(包含知道、文库等)的运用与衔接,并且安排了网站优化的进程。 因为我接受的是反链的寻找、添加、监测,能接触到用的上的就是站长工具,现在基本会用。 但是在反链寻找过程中发现对反链的甄选有些吃力,并不会很好的选择与判断网站的优劣度。 这个问题我会在实际添加反链过程中,积极与技术部门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互联网金融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互联网金融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 【法规类别】互联网 【发文字号】杭政函[2014]166号 【发布部门】杭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4.11.14 【实施日期】2014.12.1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互联网金融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 (杭政函〔2014〕166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推进我市全国互联网金融创新中心建设,丰富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内涵,完善现代金融服务体系,根据《中共杭州市委关于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改革的决定》(市委〔2014〕1号)和《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信息经济的若干意见》(市委〔2014〕6号)的精神,特制定本意见。 一、发展目标 顺应金融业发展趋势,坚持市场主导与政府服务、自身发展与服务经济、创新发展与风险防控相结合,创新组织机构、产品服务、体制机制,积极推动互联网金融产业全面

发展,力争到2020年,规划和建设一批具有全国影响力的互联网金融集聚区(含产业园、孵化器、专业楼宇,下同),构建和运作一批具有全国辐射力的互联网金融交易服务平台,培育和发展一批具有全国竞争力的互联网金融企业,开发和推广一批全国市场占有率高的互联网金融创新产品,基本建成全国互联网金融创新中心。 二、发展重点 重点培育发展互联网金融机构和五类互联网金融企业,从市级金融服务业专项资金中统筹安排资金,重点用于扶持互联网金融集聚区和基础设施建设、互联网金融企业培育等。鼓励各区、县(市)设立配套专项资金,支持互联网金融产业发展。通过市、区、集聚区三级联动,落实行业准入、人才培养、信用建设等方面的扶持政策,强化行业管理和风险防控,营造宽松、包容的创新创业氛围和良好、有序的行业发展环境。 (一)互联网金融机构。 指经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网络银行、网络保险公司或其他网络金融机构,以及经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批准,由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等传统金融机构发起设立的主要从事互联网金融相关业务的功能性总部。 (二)五类互联网金融企业。 1.第三方支付机构:指获得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支付业务许可证》,依托互联网在收付款人之间转移货币资金的法人非金融机构。 2.网络债权融资企业:指以依托互联网平台开展资金借贷及相关融资中介等金融服务为主要业务的法人企业。 3.网络股权融资企业:指以依托互联网平台开展股权融资及相关融资中介等金融服务为主要业务的法人企业。 4.互联网金融门户:指主要通过运营互联网门户网站提供综合性金融咨询服务,或主要通过运营互联网金融交易服务平台提供综合性金融产品销售与财富管理服务的法人企

互联网金融年终总结

互联网金融年终总结 20XX年互联网金融年终总结怎么写,以下是XX精心整理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20XX年互联网金融年终总结又是一年一度的回溯之日,对于金融行业而言,恐怕最大的渠道和趋势威胁,或者说是一种外部的新力量冲击,就是以互联网金融为代表的新金融行业了。当然,单从规模而言,互联网金融目前还难以对传统金融行业造成致命的打击,毕竟目前影响到的是以零售业务为主的银行、券商以及保险等少部分的渠道延伸业务。但是,以互联网技术和数据、用户体验和渠道入口为代表的线上金融化趋势,已经通过互联网金融逐渐凸显了出来。下面是中国报告大厅XX整理的20XX年互联网金融行业发展情况总结及未来变化分析如下。 如果说20XX年是互联网金融兴起的元年,那么20XX,将注定成为行业立足金融与互联网这个双跨界领域,并成为引领C端投融资服务与B端金融产品供给之间对接的一种必然趋势。而互联网金融的内涵和外延,也在逐步的试探和确立中明确下来,成为普通投资者、平台运营者、风投机构、融资需求者以及相关的资讯服务、渠道合作以及互联网营销服务平台共同享受的一台盛宴。 用一句话来总结20XX,那就是互联网金融的风口已经在一年的波折之中逐步确立起来,从最开始的“散兵游勇”,

体制外作战,开始逐步进入了金融机构和监管层的视野,并获得了更多的行业关注和跨界合作的机会。 互联网金融之始:偶然之中的必然 彼时,当20XX年金融改革趋势诡变多局,当传统金融机构内部调整开始立刀扩斧展开之际,以阿里金融的余额宝为突破口,利用了当时银行间市场资金紧张以及同业货币市场基金的较高收益率,互联网金融最先通过在线理财撕开了口子,并一定程度上契合了监管当局对银行流动性整顿,“控制增量,盘活存量”以及推动利率市场化进程的意图。在普通投资者理财意识被彻底激发,监管方面默许的情况下,在线理财从电商平台扩展到了基本上所有门类的互联网平台,通过对接基金公司,将互联网公司的流量进行变现。其中,以余额宝和理财通成为了这个领域的佼佼者。 可以说,在余额宝和以“存贷汇”模式为代表的电商金融模式的冲击或者是颠覆下,互联网金融的其他模式开始逐步火热起来,其中另一种主要的模式是 P2P,并在其后1年时间之内,扩展到了全国绝大多数领域,成立了1000多家平台,年信贷规模超过千亿元,成为除银行体系以外的一种差异化融资服务的典型。当然,目前P2P行业还没有经历过一个完整的经济周期,因此整个行业的抗风险能力还有待通过市场化、风险化的手段得以加强。 据中国报告大厅发布的20XX-20XX年中国互联网金融行

互联网金融企业与传统商业银行的竞争优势及劣势对比

3.互联网金融企业与传统商业银行的竞争优势及劣势对比 3.1互联网金融较于传统商业银行的优势 3.1.1快捷、方便和高效的参与方式 互联网金融利用其特有的互联网技术,包括移动支付、云计算、社交网络和搜索引擎等,使资金供需双方直接交易,不需要经过银行、券商或交易所等中介,不仅弱化了传统金融中介的作用,加速金融脱媒,更重要的是给参与者带来了快捷、方便和高效。各种互联网金融的模式同时也与互联网“开放、平等、协作、分享”的基本精神暗合,从而使得金融成为一种人人参与、自主选择性高,资金流动透自由,交易费用极低的开放形式。互联网的普及,使互联网金融应用面之广将达到新高度。 3.1.2信息对称下的低廉成本 在互联网金融发展之前,个人的信用价值并没有得到很好的体现和挖掘。现在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互联网公司通过海量、交易和数额,使个人信息和信用数据得到了充分的分析和流通。现在对信用数据关注的重点也由交易拓宽到了数据的维度、广度和宽度。这样使得信息的不对称性大幅下降,使得信用判断和评估将更加准确和迅速。通过电子数据库储藏和搜索技术,使信用信息运用于指尖,形成成本低廉的金融模式。特别是对于小微企业,由大数据支持的互联网金融无疑为它们融资带来了极大的便利。例如阿里小贷,为小微企业提供纯信用贷款,无需担保、抵押,对于缺少抵质押物、缺乏信用记录而导致贷款风险难以评估的小微企业来说,信贷门槛大大降低。信息结构的改善令互联网金融可以成本极低地给出任何资金需求者(机构)的风险定价或动态违约概率,从而清晰地甄别出企业的资质,将风险管理的成本降至最低。 3.1.3互联网金融的覆盖面广阔 广阔互联网金融模式下,客户能够突破时间和地域的约束,在互联网上寻找需要的金融资源,金融服务更直接,客户基础更广泛。此外,互联网金融的客户以小微企业为主,覆盖了部分传统金融业的金融服务盲区,有利于提升资源配置效率,促进实体经济发展。凭借其在信息处理方面的优势,互联网融资可针对小微企业融资需求“短、小、频、急”的特点设计流程及产品,更好地为其提供融资支持,抢占商业银行在小微企业信贷领域的市场份额。同时,第三方支付平台的迅速发展,使商业银行中间业务遭受了前所未有的挑战。企业家、普通百姓都可以通过互联网进行各种金融交易,风险定价、期限匹配等复杂交易都会大大简化、易于操作市场参与者更为大众化,互联网金融市场交易所引致出的巨大效益更加普惠于普通老百姓。 3.2传统商业银行较于互联网金融的优势 3.2.1宏观调控方面的职能 只要中央银行发行货币、控制通胀的职能继续存在,银行体系作为调节市场经济、传导宏观政策的主渠道功能就不会变更。银行体系作为社会信用体系的中枢,在保障社会资金安全性方面发挥着关键性作用。互联网金融难以完全舍弃银行信用体系而自建信用体系。银行在货币创造功能和在支付结算体系中的重要性,受到现行法律制度的认可和监管。商业银行在为全社会提供财富存管业务的同时,还为社会交易提供了重要的媒介支撑,是维持经济活动顺畅的重要基础,一如人体的血液循环,不可或缺。其他机构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很难发挥这样的功能。 3.2.2雄厚的资产实力 尽管互联网企业金融业务发展势头迅猛,但其资产规模、交易规模等各项指标都无法与

安全企业谈等保2.0(五)--云端互联网金融业务的安全要求及解决方案教学内容

安全企业谈等保2.0(五)--云端互联网金融业务的安全要求及解决方案

安全企业谈等保2.0(五)云端互联网金融业务的安全要求及解决方案 编者按 互联网金融业务系统上云后的安全是当下热点,本文梳理了等级保护云计算安全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安全监管这两方面的合规性要求,将两者加以融合、针对其主要的安全问题和需求,提出云端互联网金融的安全防护、安全检测和安全监测三大类措施与安全服务解决方案。 正文 目前,公有云的建设发展成为互联网时代的风向标,如阿里云、亚马逊等建立的公有云规模增长迅速。在移动互联网发展推波助澜之下,依托移动互联网开展P2P网贷、线上理财、消费金融、三方支付业务的企业为了享受公有云提供的快捷、弹性架构,从而纷纷将应用系统部署到云上。 首先,合规要求方面,《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云计算扩展要求》(以下简称“《云等保》”)定义云计算服务带来了“云主机”等虚拟计算资源,将传统IT环境中信息系统运营、使用单位的单一安全责任转变为云租户和云服务商双方“各自分担”的安全责任。这点明确了企业作为云租户,其应用系统都需要定级且符合对应等级安全控制措施要求。2016年12月银监会发布了188号文,《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非银行金融机构信息科技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对信托公司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消费金融公司、货币经纪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信息科技建设、信息科技风险防范提

出了要求。《指导意见》第五章节指出“加强网络区域划分和隔离;通过部署防病毒、防攻击、防篡改、防泄密、防抵赖等措施提升系统抵御内外部攻击破坏的能力;”。对于云上应用系统的安全防护明确提出了安全建设要求。 其次,参考安全咨询机构对于2002年至2017年3月之间公开报道的敏感信息泄露案例的数据分析发现: ■ 敏感信息泄露呈现上升趋势——泄露手段从以黑客入侵等技术手段为主向技术手段与收买内部员工、内部管理不善等非技术手段结合并用发展,特别是对非技术手段的运用,近几年呈现出较快速的增长,企业对可能的应用系统攻击行为没有安全检测防护措施。 ■ 敏感信息泄露涉及行业广泛——重点集中在互联网、制造业、政府机构及金融行业,特别是互联网行业信息泄露事件呈现高速增长趋势,需要引起警惕。 ■ 敏感信息泄露的追责难度大——基于IP的审计,难以准确定位责任人,难以将IP地址与具体人员身份准确关联,导致发生安全事故后,追查责任人成为新的难题。 由此,安全威胁与应用安全风险与企业业务经营如影随形。应用系统部署到云上的企业需要考虑在公有云上应用系统的安全防护解决思路。 绿盟科技建议从满足合规要求作为起点,业务在“云上”的企业都需要符合《云等保》安全要求,非银行金融机构接受国家主管单位合规监管,未持牌开展业务或违规经营将会后果严重。同时,为了达到业务正常开展需要的安全防护水平,安全服务也应纳入,解决应用系统安全检测和安全监测需要。

最新商业银行互联网金融业务发展趋势分析

商业银行互联网金融业务发展趋势分析 互联网金融通过互联网进行金融产品的推销,拥有大量的数据来源和强大的数据分析工具,以下是小编搜集整理的一篇探究商业银行互联网金融业务发展的论文范文,供大家阅读借鉴。 引言 互联网金融这一趋势的出现并不是一朝一夕的,从2005年起互联网金融就已经在我国崭露头角。直到2011年人民银行开始发放第三方支付牌照的决策,互联网金融业务可以说是在我国全面的开展起来,将业务逐渐转向互联网。2012年至今,互联网金融业务的应用已经深入每项银行业务中,大部分银行也以互联网为依托,对其自身的业务不断进行重组改造,建设线上创新型平台,互联网金融在支付领域、网络信贷领域和筹资融资领域的发展都有目共睹,新型的互联网金融,势必会促使对商业银行在其业务等领域带来更带大的突破。 一、商业银行互联网金融业务发展现状 1.统筹兼顾高低层次客户,创新个性化服务。互联网金融立足于金融普惠,它将客户群体定位为小微客户,从而吸引了过去被银行忽略的小微企业,在个人客户等传统金融服务之外的市场上,暂时有着较强的竞争力。自2011年开始,商业银行逐渐拓宽到电子银行业务,而且这项新业务的客户数量在近年来增幅明显。目前各家银行比较迫切的战略任务就是通过各种方式尽快吸引扩大客户群体。这就促使商行立足大众客户需求来设计金融产品,分别从小微用户和商户两端提供不同类型的金融中介服务,提供个性化的服务,逐步在电子商务的发展浪潮之下取得主导权。

2.重视数据分析,细化客户需求。互联网金融通过互联网进行金融产品的推销,拥有大量的数据来源和强大的数据分析工具,与传统的商业银行相比,其在信息收集和处理方面都具有优势,这些信息为精准的营销和个性化的定制服务提供了强有力的数据支持。而商行应充分利用数据带来的价值,依据其历史优势,通过累积的客户资源,建立起数据分析的习惯并且重视数据的开发利用,将数据有效地转化为信息资源,了解客户的消费方式和投资理念,做到客户定位更加准确。 3.不断开发网络金融产品与支付工具。传统的商业银行操作流程烦琐复杂,相比之下互联网金融平台的工序显得简单快捷得多。从发放贷款这项基本业务来看,商业银行设置了多个流程,从借款申请和贷前调查,到风险评估和分级审核等,流程相当复杂,而网络平台发放贷款速度快而且产品类型多样化,只需通过简单的电脑操作,借款人就可以获准通过贷款申请。另外,各个银行建设互联网客户综合服务平台,作为重要的非物理渠道,构建出不同于传统模式的业务平台。 二、商业银行互联网金融业务发展模式分析 1.P2P模式。P2P模式近几年来在我国的快速发展,作为一个以网站为中介的互联网融资模式,有其独特的优势。相比于传统的融资模式,P2P模式下的资金借贷双方能深入地了解到对方的信息及资料,并能据此准确地得知资金的用途。但是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例如,由于借款的对象大都是些小型企业,因此很有可能造成借出去的款项很难全额收回的风险。 2.第三方支付模式。借助电子支付手段渐渐成为人们日常消费的支付习惯,第三方支付模式完成了消费者和银行之间的电子支付平台的搭建。作为互联网的第三方支付系统,除了上述的这些方式,还包括各种移动电子工具的支付方式,时下使用度最高的则为支付宝和财付通这两种。在这个互联网高速发展的时代,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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