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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管齐下道德建设

道德问题重在多维度治理建设

一、20世纪70年代末我国社会发展发生重大战略转移,确立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发展战略。但现实中往往被理解为经济本体论。这种思想认为“人类的思想形态和道德生活乃物质环境的反映和为物质条件所决定。只要生产方式、物质条件一经现代化了,则思想道德即如影随形,立即不成问题地随物质条件之现代化而现代化了。”按此逻辑,解决道德教育难题的唯一途径是发展生产力。只要生产力水平提高,不断满足人的物质欲望,社会和个体的道德水平将直接而“自然”地获得提升。这种思想对我国当前的社会发展影响深远,它是当前我国许多社会问题的根源,它不仅不是解决道德教育问题的有效方法,相反却引发了道德教育的危机。

马克思主义哲学唯物史观认为,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因此,经济与伦理的关系可以用哲学本体论方法对伦理予以根源上的探究和揭示。从哲学层面上说,伦理在最终的根源意义上说是由经济所决定的,经济构成伦理的本体,这是伦理的本体属性。但对伦理“真”的揭示,其真理性仅限于哲学本体论层面。从实践层面上说,这种对伦理根源的揭示和探究有助于伦理的健康发展。以中国传统伦理与自然经济的契合为例,家国一体,由家及国的传统社会基本结构,以及在此基础上的五伦设定,从根本上说与中国传统的稳定的自然经济相吻合。或者说,传统伦理的设定在最终意义上是由自然经济形态所孕育和产生的,自然经济为伦理的设定提供了原初条件。伦理以间接的方式反映经济形态,两者

共同构成中国传统文化的完整有机体。当前追问伦理本体属性的合理性在于寻找其价值根基,以实现对基本社会结构和伦常关系的厘定,缔结有效的伦理价值体系,进而建构起经济与伦理互动的文明有机生态。总之,经济是根基,但伦理并不是对它进行简单机械的适应与迎合,而是超越与扬弃。界定伦理本体属性可以为当前伦理重建和更新提供现实基础。这是“经济决定伦理”命题存在的价值合理性。

然而经济本体论却将经济与伦理的辩证互动关系理解为简单的

机械的决定关系。事实上,历史唯物主义认为,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关系,决不是单一的决定性,也不是简单的决定一反作用的关系,而是辨证的矛盾运动关系,亦即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中的“决定”,是整体意义上而不是要素意义上的决定。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都是由诸多要素构成的有机体,伦理和经济只是分别隶属于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中的一个要素。有机体之间对应的决定关系,显然不能简单地理解为内部诸要素之间的决定关系。所以,经济本体论是对马克思哲学本体论的机械运用和泛化。在实践层面上,经济与伦理是一对相互影响的范畴。从价值论的角度而言,经济只有在伦理的引导下,才能健康发展,即伦理赋予经济以价值合理性。对此丹尼尔·贝尔说:“为经济提供方向的最终还有养育经济于其中的文化价值系统。经济政策作为一种手段可以十分有效,不过只有在塑造它的文化价值系统内它才相对合理。”

事实上“经济本体论”本质上是将哲学本体论泛化移植到价值领域

所得出的错误命题。对于这种错误倾向,恩格斯澄清说:“根据唯物史观,历史过程中的决定性因素归根结底是现实生活的生产和再生产。无论马克思和我都从来没有肯定过比这更多的东西。如果有人在这里加以歪曲,说经济因素是唯一决定性的因素,那末他就把这个命题变成毫无内容的、抽象的、荒诞无稽的空话。”

由于社会将发展经济即单向度的物质总量的增长为目标,根植于人类生物本能的“经济冲动力”成为社会前进的唯一主宰,社会不再关注伦理、道德与道德教育对于建构社会秩序和个体生命秩序的重要性,相反因其对于“经济冲动力”的制约作用,而成为经济发展所极力挣脱的束缚。在这种社会世俗化中,伦理、道德、道德教育被迫退隐,生活变得无聊。意义世界由自在的伦理智慧向自为的个体道德转换的链条断裂,一方面社会失去了凝结群体的共同精神而因此失序;另一方面,无意义感也是个体乃至于群体自戕的原因。

经济本体论却剥夺了伦理作为人文精神核心构成的地位,否定了其独立存在的价值合理性,使凸现人类自由本性的伦理沦为经济的附庸,这本质上是对伦理的辱没。

经济本体论遮蔽了道德教育的人性基础。道德教育的重要理论前提是对人性的理解和认同。在道德教育看来,个体自在地分享人的类本质,即道德和自然被设定为潜在的和谐,虽然两者在个体身上是现实地分离的,但道德教育相信人能够克服异化完成向实体的回归。这是道德教育作为一种人文精神对人性的基本信念,是道德教育的基础。但是,经济本体论遮蔽了道德教育的基本前提,它将人理解为纯

粹的自然存在,个体内部不再有自然与道德的潜在统一和现实的对立。既然没有这种个体与实体的分离,那么也就没有统一和转化的必要,道德教育亦不必存在。生来就没有内在矛盾和冲突的人只能是自然人,是与动物一样的存在。在这种生存状态中,没有伦理、道德对人自然本性的束缚与引导,只有自

因此,经济本体论实际上在最根本的层面上误读了人,以自然作为绝对本质的人只是现象学意义上的人,丧失了人的本质规定性,换言之,被幽禁于本体世界的人已沦为动物。既然将人囿于本体世界而设定为自然的存在即动物,就是否定和消解了人的道德责任。人的道德是由其物质条件决定的,随物质条件的改变而改变,因而人不仅是被自身欲望所主宰的本体性存在,而且是被外在的物质条件所决定的存在,个体从根本上说没有意志自由,因此也不负有任何道德责任。在现实社会生活中,这种对人的自然属性和主观任性的纵容,使得物质决定论成为道德丑恶现象的天然庇护者,这更加重了社会丑恶现象的泛滥与道德沦丧的速度与广度,加重了道德危机。

上世纪90年代,邓小平同志就批评把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发展战略理解为经济本体论的思想,认为这种发展战略的失误与教训是忽略了精神文明建设,认为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两手都要抓,不能一手软,一手硬,两手都要硬。实际上,这种“一手软,一手硬”的现象依然存在,这是经济本体论思想在作祟。

二、要更加注重建构价值理论及其文化生态。专家们强调指出,价

值理论是社会发展的灵魂,拜金主义、物质主义、功利主义、个人主义等理论文化,会使社会放弃、远离对道德精神的追求,会使人唯利是图,忘记对他人、对社会、对国家的责任,社会中存在的道德冷漠、自私甚至戾气都和利己主义有关;而把人等同于"经济人"的理论,会导致自我逐利是必然选择的价值观思维,导致对人的精神人格和美德人性的不确定。当前在文化大发展的战略部署中,全社会上下尤其是学术界、理论界、决策层,一定要充分认识到价值理论建构是文化大发展的核心基础。与此同时,要继续注重全社会的主流价值观引领和舆论氛围建设问题,反思社会现行的道德教育方法、机制以及核心价值观如何大众化的问题。

必须加强道德教育,克服社会诱导不力的现象。邓小平同志讲,十年最大的失误是教育。几年来,物质生活水平提高了,但是道德水平下降了。追求眼前实惠而放弃远大理想,计较个人私利而不顾国家、民族整体利益,鄙薄自己的祖国和人民而崇洋媚外等思想倾向增长了,浅薄、庸俗甚至腐化、堕落的不良风气发生了,建国初期就早已绝迹的种种丑恶现象再度出现了。对这些问题,我们必须在坚持正确的社会诱导的前提下,加大道德教育的力度,用以矫正这种不良现象。道德教育,是一种集体活动,是一个活动群,他是在以情动人、以行感人、以理导人、以境育人这样的一些方式中,也就是在情、行、理、境这些实践中,对人进行品质的培养。比如,对儿童的道德教育,应该以形为主,以高尚的形象使他们在具体中逐步学习道德品质;对青年,应该以情为主,拨动他们的心弦,点燃他们的激情,使他们在感

染中逐步形成高尚的道德品质;对中年,应该以理性为主,让他们在抽象中去理解道德的具体,自觉地去做有道德的人;对老年,就应该以境为主,使他们在宠杂的环境中去自我开发道德规范,自我完善自己的品质。

但是,当前的道德教育扭曲变形。道德品质是后天培养的结果,而不是人的先验本质。要使人类养成高尚优美的人格,离不开有效的道德教育。道德教育是根据社会的道德价值对社会成员进行的关于道德观念、道德规范、道德理想等方面的教育,以培养和形成人们高尚的道德品质,影响人们的道德活动。在道德价值整合度极高的传统社会中,家庭教育、社会教育、学校教育以及个人自我教育在道德目标上是高度一致的,这保证了传统道德教育的成功。现在我们面临的问题是,由于双重价值标准并存,道德教育的内容往往缺乏一致性和稳定性,有时出现把相互对立的东西一起向受教育者灌输的现象。道德教育的理想性与现实生活中的非道德性之间的巨大反差,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往往使道德教育流于形式,甚至助长受教育者的逆反心理,对道德教育产生排拒和抵触。道德教育缺乏一致性,道德理想与现实生活的矛盾,严重降低了道德教育的水准和影响力。

二、加大政治体制改革,推进民主政治建设。民主政治建设将促进了公民之间的平等,赋予公民人格的尊严,使公民抛弃了奴性,培育公民当家作主的主人翁道德观,从而改善了公民的道德风尚。

当前,民主政治建设的关键是要进一步搞好党风政风建设。建设

信用政府、透明政府。主要是实行政务公开和民众对政府的有效监督,特别是社会舆论的依法监督。把党风政风建设和道德价值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使党员和公务员队伍在道德建设中对人民群众发挥身教言传作用。这样,政府及其公务员守规则守秩序,国民也会守规则守秩序。这将有利于培育政府守信、廉洁和亲民的作风,这种作风对公民道德会起到一种表率的作用,公民的爱祖国、爱社会,爱人民的道德观的形成与这个也是有关系的。当前政府信用缺乏的种种表现:出尔反尔,朝令夕改人存政举,人亡政息统计造假,新闻浮夸沽名钓誉,形式主义令而不行,禁而不止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地方保护,文过饰非权力寻租,贪污腐败。同时要着力加强对官员腐败的防范机制建设,积极借鉴国外有关成功经验和做法。比如应尽快正式实施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可以考虑先从提拔履新官员做起,借以打破僵局,启动良策。

三、社会公正是公民道德建设的基石社会公正是一个复杂概念,它涉及多个领域,就公正类别来看,有政治公正、经济公正、法律公正、道德公正等。但任何一个公正都蕴含着道德的意义,因此,本文从这个角度来探究社会公正与公民道德建设的关系。尼布尔认为:“社会将公正而不是无私作为它的最高的道德理想,它的目标是为所有人寻找机会的均等。”(尼布尔:《道德的人与不道德的社会》,贵州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28页)罗尔斯在《正义论》中把公正看成是社会的第一德性。当代美国公共行政学者库柏认为:“公民的品德的总则是…正确理解的自我利益?。广泛的公共精神和公民品德不可能仅仅是一种道德境界的倡导,也不是对自我利益的简单超越和否

定,而是一种在恰当的机制下达成的公共和个人的…双赢?。”(王云萍:《库柏对公民品德的研究及启示》,《厦门大学学报》(哲社版),2002年第3期)而麦金太尔则直接把公正理解为是一种美德。从上述理论路径思考,我们不难得出社会公正乃是人们道德观念形成的基础。社会公正对于一个人的道德人格形成和社会美德的产生起着重要作用,公正观念一开始就塑造着人们是非善恶的观念。一个缺乏公正观念的人,也必然缺乏是非善恶观念,没有友谊、情感和信赖,往往唯利是图,因而也就从根本上失去了道德人格的基础。公正作为一种社会的力量和道德力量对我们的行为进行一种纠正和激励,作为观念的社会公正并不是苍白无力的,相反,它对人们的生存世界常常具有扳道者的功能,它对人们行为动机的形成、价值观念的选择和道德目标的达成是有直接的浸润作用。现实生活诸多事例已经表明,由公正体现的正义感,是道德人格的脊梁。其实,公正不仅是人们道德观念的生长点,同时也是建立社会道德新秩序,即公民道德建设的着力点。纵观人类历史,我们也不难发现,社会伦理的秩序往往因公正的衰退而式微,社会道德秩序的建立始终与公正观念的确立和公正制度的建立联系在一起。可见,从人们伦理道德观念形成的角度看,社会的公平和正义是现代社会公民道德建设的基石。

社会不公正现象影响我国公民道德建设的顺利实施从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来看,社会公正程度以及人们对社会公正的认可程度与社会成员普遍的道德发展水平是相一致的。如果说社会公正最能体现社

会的文明程度的话,人们的道德水准就是社会公正及其文明程度在人们心灵上的投射和印记。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我国在经济、政治、文化、科技、教育诸方面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社会公正的物质文化基础大大提高,但社会不公正问题也以更加复杂的形式表现出来。在社会不公正现象的刺激和影响下,人们的道德认知、道德评价、道德水准出现不稳定、迷乱、失衡甚至扭曲。许多典型事件所表现出来的仇富心理、求官骂官心态、借名人一夜成名的动机、以暴露个人隐私来自我表现的欲念,以及平均主义情结、恋旧于计划经济的心态等,无不是社会不公正现象刺激作用的结果。至于那些因社会不公而报复发泄、因生活压力而抱怨敌视社会、因贫困而堕落等负面道德反映,更是社会不公正现象在道德领域的极端反映。可见,社会不公正现象的广泛存在正严重侵袭着我国公民道德建设领域,影响公民道德建设的顺利实施。当然,我们不能把消极的或负面道德思想和行为的出现,都归结为社会不公,还必须分析和探究其他因素和根源。但是,我们必须承认并重视社会不公对人们的道德心理的挫伤和不良刺激。

③政治文明的关键是社会公平问题,社会财富的分配表面上看是经济问题,但由于国家参与了国民收入的分配,这个问题又变成了政治问题。欧盟强有力的社会保障体系,保证了一定效率前提下的公平分配。这样的政策对人们的思想道德倾向还是有影响的。

社会首先是现实经济生活的反映,当前我国道德生活中的无序状况,实质上根源于经济生活中的无序状况,因此,要解决好道德建设

的问题,就必须首先解决好社会经济生活存在的问题。其次,要处理好经济生活中存在的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又取决于国家的政治法律机制。

专家提出,许多年来社会在经济体制改革方面步伐很大,但在社会运行中关于管理主体人及其责、权、利的机制规导方面建设有限。当前社会中的大量假冒伪劣、坑蒙欺诈等不良现象都和管理监督环节失范有关,而腐败渎职、权钱交易、欺瞒舞弊、不作为或乱作为,也都和公共权力缺乏应有的制约和问责有关。所以,进一步加大以制约腐败和问责为中心的政治机制的完善改革是一个势在必行的问题。

五、法制建设是重建道德信仰的有力法律保障。斯宾诺莎认为“如果某一个国家比别的国家邪风更猖撅,犯罪更普遍,那一定是由于这个国家谋求和睦不足,法制不够昌明,而且未能建立起完全的国家权利之故”。法律是协调社会关系中的有力保障。当今社会大环境加强法制建设,将它同道德信仰建设有机地结合起来,强化道德他律引导人们的道德价值选择,提高道德自律意识。

健全并细化各种相关法制及其他管理制度。

法律与道德的相互促进还是显而易见的,如果没有法治的环境,道德在很大程度上会成为一种空洞的说教;如果只讲法律不讲道德,法律也得不到有效的实施。

还需要借助制度的支持,仰仗制度的约束来弘扬道德的行为,抑制不道德的行为。在这方面,世界上的许多国家为我们提供了有益的借

鉴。堪称“亚洲花园”之国的新加坡,就人们的道德义务或责任制定了一系列的法规、条例和禁令,并对违反者进行严厉的惩罚和制裁,凡是违反社会公德的人和事,诸如随地吐痰乱扔烟头杂物、乱涂乱抹、公共场所吸烟、嚼口香糖、在地铁吃东西、18岁以下人喝酒、上厕所不冲水、乱穿马路、涂抹钞票、放鞭炮、从楼上往下扔垃圾等都要课以罚款,或戴上“垃圾虫”标记在原地罚搞卫生一周,或判鞭刑,拘留甚至坐牢。美国的国会下属机构设有“道德立法委员会”,并有“道德法”规范人们的行为。法国刑典规定,任何人对于危险中的他人,能够采取个人行为,或者能唤起救助行动而故意放弃给予救助的,处五年监禁并科50万法郎罚金。德国法律把法定或约定养护义务的人的遗弃无自救力的人的行为,定为遗弃罪。瑞士、波兰、挪威的法律规定,不为他人伸张正义者,均要被处监禁或罚金等。

道德制度的功能主要在于,以利益为杠杆,对道德觉悟高的个体,激励他们先进更先进,并对其有益于社会和他人的言行进行奖赏和褒扬;对道德觉悟低的个体,惩处他们的不道德言行,并对其有损于社会和他人利益的行为进行制裁。利益(包括直接或间接的物质和精神利益)是隐藏在个体行为背后的根本动因。“人们所奋斗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6]奖赏和褒扬会使人们得到某些物质上或精神上的满足,而这种满足感对他们的道德行为无疑会起着支持、鼓励、诱导和推动的强化作用。而惩处和制裁则不仅可以迫使受罚者在社会组织的禁戒、禁止、阻斥的面前改弦易辙,而且也会对那些道德觉悟不高

甚至低下、自律精神较差的人产生一种强大的压力。正如密尔所说:“使这人欲求美德,使他觉得有美德是快乐,或者,无美德是痛苦。为善联想快乐,为恶联想痛苦,或者尽力使人经验到:行善自然有快乐;为恶自然有痛苦,这样才可能召致人志在美德,而且等到意志坚定时,就

无须想到快乐痛苦,也会行动了。”[7](《论个体道德需要培养的途径》)

目前社会上许多问题还存在法律和制度规范缺位的现象。当扶助老人会有被讹的后顾之忧,当选择道德反而会负重"守德成本",人们的道德热情、社会的道德风气一定会因"伤不起"而发生变化。而一个社会如果做缺德事得不到抑恶责罚,就会助长缺德的生态氛围。利益追求主体在进行"失信"还是"守信"的道德选择中,如果计算出守信成本远远大于失信成本,就会选择失信。如果社会具有对道德失信行为责罚的设计机制,使缺德者在失信、守信"博弈"中深切体会缺德带来的风险和过高成本,就会规导他们放弃选择失信。在一定意义上,是外在强制性的制度和规矩"教育"失信者"学会"选择诚信道德。总之,当社会制度安排不能有效维护道德取向时,不道德现象就会普遍出现。

四、全社会应该有计划地开展行业、领域的专项调研和整治。与会学者充分肯定了当前我国逐步开展的法制部门"清网行动"、"打黑除恶"专项整治,以及在公安交通领域、广电媒体等行业开展的各种专项行动,提出企业等其他行业领域也应在政府主导下成系统地进行

质量安全和企业诚信的重点治理。学者们强调专项整治不是"搞运动",而是期望集中对目前道德问题严重的环节进行关注,查找漏洞和薄弱环节,进而推进设计完善制度机制的建构工作。

四、协调道德建设与社会发展的关系,提高民族的道德素质。没有协调就没有发展,这个问题我们一度还不能认识。我们过多地肯定了经济的发展速度,结果热情战胜了理智,使我们误入歧途走了很远。其实作为意识形态,作为道德,潜移默化于社会的运行之中,就像生病,慢慢积累,最后爆发,这就是人们说的“病来如山倒”。道德建设,如抽蚕丝,要有“百年树人”的功夫,是一项长期的任务。但我们忽略了这一任务,把经济数字看得太重,出现了一软一硬。这种倾向,现在看,已初露端倪,束缚了社会的发展。长远看,就更危险。人是社会活动的主体。人的素质高了,经济落后还可以搞上去;人的素质低,上去的经济还可以下来。聪明的国家,三分之一搞智力投资;落后的国家,十分之九搞经济开发。忽略了协调,潜疾病于身体之中,待到病发,已很难治。所以,协调道德建设与社会发展的关系,是问题的原因,也是治国的根本。

总之,社会道德问题很大很复杂,上述问题是与会各方专家、学者对道德问题及其治理建设的一些思考和建议,但相当程度上也表达了目前学界对社会道德问题成因的积极思考和"诊治"建议。

多管齐下道德建设

社会主义道德价值建设是和谐社会建设的思想基础,必须大力推进。在认清其主要思想障碍及其成因的基础上,为了切实有效地推进其建设,似宜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要有针对性地加强对社会主义道德价值体系的理论研究和宣传。针对各种怀疑和否认道德价值建设意义、抵牾道德价值体系内涵的观念和态度,要深入研究道德价值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及法治观念建设的关系,揭示其对后者的基础性地位和作用。要通过研究,科学揭示这一体系的内在结构和各价值观间的有机关联,解读其历史渊源和时代内涵;特别是要着重揭示和解读蕴含在这个体系中的基本精神,即集体主义、公正原则和仁爱精神。鉴于公正原则在市场经济时代确是“最重要的道德”而又尚不为人们所深入了解,对其精神实质尤需讲深讲透,以使人们明了:讲公正,首先和最重要的就是要求每一个人在看待自己和他人、个人与社会的关系时要讲求公平正义。如既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要尊重他人的同等权益;既希望别人遵守规则,也约束自己不违反规则;既要求别人不欺诈自己,也要求自己对他人讲诚信;既享受社会赋予的权利,也承担相应的社会义务;既索取于社会,也贡献于社会;既受惠于前人,也造福于后人。如此等等。总之,要通过加强有关研究和宣传,使人们对道德价值体系既知其然又知其所以然,既熟悉内涵又把握整体;使这一体系通过充分显示其科学性,强化其在人们心目中的权威性。

(二)要健全和强化践行社会主义道德价值的激励督导机制。各级领导机关、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要进一步重视道德价值建设,以求实创新的态度健全和强化有关机制。比如,像“普法”一样组织开展“普道”活动,适当扩大道德模范的评选规模和频度,加大对其人其事的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重荣辱、敬模范的浓烈氛围。同时,对践踏道德底线的人和事,要及时曝光,并严肃有关法纪,给予应有惩处;还可借鉴国外的“道德黑名单”制度,使人畏于背德犯义。

(三)要切实治理整顿好相关环境。一要切实净化舆论宣传阵地和文化市场,对反对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观点主张,要进行抵制和组织批判;对外来腐朽的道德文化,要加以剖析和否定;对低俗不健康的文化产品,要坚决加以限制或封杀。二要大力推进社会公正。要在管理指导思想上真正突出公正价值,改革导致不公正的政策、制度和机制,在人力可控的范围内,尽量实现规则和结果的相对公正。从而使人们心平气顺,乐于向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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