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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授予公告

学位授予公告
学位授予公告

博士学位授予名单

获得博士学位人员名单、指导教师、学位证书编号如下:

统计西安交大期末考试试题(含答案)

西安交大统计学考试试卷 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2 分,共20 分) 1.在企业统计中,下列统计标志中属于数量标志的是(C) A、文化程度 B、职业 C、月工资 D、行业 2.下列属于相对数的综合指标有(B ) A、国民收入 B、人均国民收入 C、国内生产净值 D、设备台数 3.有三个企业的年利润额分别是5000 万元、8000 万元和3900 万元,则这句话中有(B)个变量? A、0 个 B、两个 C、1 个 D、3 个 4.下列变量中属于连续型变量的是(A ) A、身高 B、产品件数 C、企业人数 D、产品品种 5.下列各项中,属于时点指标的有(A ) A、库存额 B、总收入 C、平均收入 D、人均收入 6.典型调查是(B )确定调查单位的 A、随机 B、主观 C、随意 D 盲目 7.总体标准差未知时总体均值的假设检验要用到(A ): A、Z 统计量 B、t 统计量 C、统计量 D、X 统计量 8.把样本总体中全部单位数的集合称为(A ) A、样本 B、小总体 C、样本容量 D、总体容量 9.概率的取值范围是p(D ) A、大于1 B、大于-1 C、小于1 D、在0 与1 之间 10.算术平均数的离差之和等于(A ) A、零 B、1 C、-1 D、2 二、多项选择题(每小题2 分,共10 分。每题全部答对才给分,否则不计分) 1.数据的计量尺度包括(ABCD ): A、定类尺度 B、定序尺度 C、定距尺度 D、定比尺度 E、测量尺度 2.下列属于连续型变量的有(BE ): A、工人人数 B、商品销售额 C、商品库存额 D、商品库存量 E、总产值 3.测量变量离中趋势的指标有(ABE ) A、极差 B、平均差 C、几何平均数 D、众数 E、标准差 4.在工业企业的设备调查中(BDE ) A、工业企业是调查对象 B、工业企业的所有设备是调查对象 C、每台设备是 填报单位D、每台设备是调查单位E、每个工业企业是填报单位 5.下列平均数中,容易受数列中极端值影响的平均数有(ABC ) A、算术平均数 B、调和平均数 C、几何平均数 D、中位数 E、众数 三、判断题(在正确答案后写“对”,在错误答案后写“错”。每小题1 分,共10 分) 1、“性别”是品质标志。(对)

西安交大成本会计在线作业答案精编版

西安交大成本会计在线 作业答案 文件编码(008-TTIG-UTITD-GKBTT-PUUTI-WYTUI-8256)

《成本会计》3(2017) 试卷总分:100 测试时间:-- 一、单选题(共25道试题,共50分。) 1.如果同一时期内,在几张定单中规定有相同的产品,则计算成本时 可以(D )。 A. 按定单分批组织生产 B. 按品种分批组织生产 C. 按产品的组成部分分批组织生产 D. 将相同产品合为一批组织生产 满分:2分 2.不在“财务费用”账户核算的项目是(A )。 A. 业务招待费 B. 利息费用 C. 汇兑损失 D. 金融机构结算手续费 满分:2分 3.“基本生产成本”月末借方余额表示(B )。 A. 本期发生的生产费用 B. 完工产品成本 C. 月末在产品成本 D. 累计发生的生产费用 满分:2分 4.下列不属于成本计算基本方法的是(C )。 A. 品种法 B. 分批法 C. 分类法

满分:2分 5.成本还原的对象是(D )。 A. 产成品成本 B. 各步骤半成品成本 C. 最后步骤产成品成本 D. 产成品成本中所耗上步骤半成品成本费用 满分:2分 6.采用计划成本分配法分配辅助生产费用,辅助生产的实际成本是 (B )。 A. 按计划成本分配前的实际费用 B. 按计划成本分配前的实际费用加上按计划成本分配转入的费用 C. 按计划成本分配前的实际费用减去按计划成本分配转出的费用 D. 按计划成本分配前实际费用加上按计划成本分配转入的费用, 减去按计划成本分配转出的费用 满分:2分 7.成本会计最基本的任务和中心环节是( C)。 A. 进行成本预测,编制成本计划 B. 审核和控制各项费用的支出 C. 进行成本核算,提供实际成本的核算资料 D. 参与企业的生产经营决策 满分:2分 8.下列各项属于产品成本项目的有(C )。 A. 财务费用 B. 管理费用

学位证申请要求和流程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 (现代远程教育学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暂行规定》及《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位授予工作暂行细则》,特制定我校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授予工作暂行细则。 一、授予学士学位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愿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服务,遵守纪律和社会主义法制,品行端正; 2.较好地掌握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并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或独立承担专门的工程技术、管理、文化、艺术等工作的初步能力。 3.达到本专业培养计划规定的各项要求,并且符合:(1)在校期间各门课程平均成绩在良好(百分制75分(含))以上;(2)毕业论文通过答辩,且成绩在良好(含)以上;(3)获得成人本科学士学位英语考试合格证书、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及以上合格证书或大学英语四级及以上证书(2006年1月1日以后参加大学英语等级考试的,分数在420分以上),以上证书自取得到申请学位时间不得超过5年。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授予学士学位: 1.不满足授予学士学位基本条件者。 2.有违法行为并受到刑事处罚者。 3.由于各种原因受到学校记过(含)以上处分者。 4.结业生及肄业生。 三、授予学士学位审批程序 1.学士学位申报时间 学士学位申报时间必须于毕业当期进行,逾期不予补办。 2.学士学位申报办法 (1)凡符合以上申报条件者,可在毕业时向所在院系或校外学习中心提出申请。经院系或校外学习中心审核,对符合申报资格的毕业生,发给学士学位申请表。 (2)毕业生交申请表时,需交验英语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经确认的证书由院系或学习中心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并附在申请表后。 (3)院系或校外学习中心负责汇总本院系或本学习中心符合获得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条件毕业生名单,并填写“授予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名单”表。 (4)继续教育学院(现代远程教育学院)学籍办公室将对院系或校外学习中心报送的学位申请及表格进行审核,将审核后的结果报继续教育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5)学院学籍办公室根据继续教育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的申请名单,向学生颁发《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证书》和《关于授予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的决定》,此决定存入学生档案。 四、颁发学士学位证书的程序 1.学士学位证书由继续教育学院(现代远程教育学院)统一按成人高等教育系列编号。 2.填写好的证书加盖学校的校章、钢印和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的签字印章后,方为有效。

北航学位授予条件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 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暂行规定》及《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位授予工作暂行细则》,特制定我校继续教育学院(成人教育和现代远程教育)学士学位授予工作暂行细则。 一、授予学士学位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愿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服务,遵守纪律和社会主义法制,品行端正; 2.较好地掌握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并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或独立承担专门的工程技术、管理、文化、艺术等工作的初步能力。 3.达到本专业培养计划规定的各项要求,并且符合:(1)在校期间各门课程平均成绩在良好以上;(2)毕业论文成绩在良好(含)以上,且通过学位答辩;(3)获得成人本科学士学位英语考试合格证书、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及以上笔试合格证或大学英语四级及以上证书(2006年1月1日以后参加大学英语等级考试的,分数在420分以上),以上证书自取得到申请学位时间不得超过5年。 4.在校期间获优秀班干部或优秀学员以及在全国专业核心期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论文者,学位授予由继续教育学院分学位委员会酌情审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授予学士学位: 1.不满足授予学士学位基本条件者。 2.有违法行为并受到刑事处罚者。 3.由于各种原因受到学校记过(含)以上处分者。 4.结业生及肄业生。 三、授予学士学位审批程序 1.学士学位申报时间

(1)学士学位申报时间于毕业当期进行。 (2)对于满足毕业条件,因论文答辩或英语审核未通过而没能达到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可先行注册毕业,于毕业整一年时申请学位。(如:2012年1月注册毕业,可于2013年1月申请学位;2012年7月注册毕业,可于2013年7月申请学位。) 2.学士学位申报办法 (1)凡符合以上申报条件者,可在学士学位申报时间内向所在院系或校外学习中心提出申请。经院系或校外学习中心审核,对符合申报资格的毕业生,发给学士学位申请表。 (2)毕业生交申请表时,需交验英语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经确认的证书由院系或学习中心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并附在申请表后。 (3)院系或校外学习中心负责汇总本院系或本学习中心符合继续教育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条件毕业生名单,并填写“授予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名单”表。 (4)继续教育学院学籍办公室将对院系或校外学习中心报送的学位申请及表格进行审核,将审核后的结果报继续教育学院分学位委员会审批。 (5)继续教育学院学籍办公室根据继续教育学院分学位委员会批准的申请名单,向学生颁发《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证书》和《学位证明书》,此证明书存入学生档案。 四、颁发学士学位证书的程序 1.学士学位证书由继续教育学院(成人教育和现代远程教育)统一按成人高等教育系列编号。 2.填写好的证书加盖学校的校章、钢印和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的签字印章后,方为有效。 3.学士学位证书如有涂改,此证书无效。 4.学士学位证书由学生所在院系或校外学习中心统一领取后发至获得学位学生本人。 五、其它 1.学士学位不予补授,学士学位证书不予补发。 2.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由继续教育学院负责组织实施。 二〇一二年九月

西安交通大学计算方法B上机试题

1.计算以下和式:01421181 84858616n n S n n n n ∞ =?? =--- ?++++??∑ ,要求: (1)若保留11个有效数字,给出计算结果,并评价计算的算法; (2)若要保留30个有效数字,则又将如何进行计算。 (1)题目分析 该题是对无穷级数求和,因此在使用matlab 进行累加时需要一个累加的终止条件。这里令?? ? ??+-+-+-+= 681581482184161n n n n a n n ,则 ()()1.016 1 6855844864816114851384128698161 681581482184161148113811282984161111<< ? ??? ????? ??++++++???? ????? ??++++++=??? ????? ??+-+-+-+??? ?????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a a n n n n n n 故近似取其误差为1+≈k a ε,并且有m -1m -111021 21 ?=?=≈+βεk a , (2)算法依据 使用matlab 编程时用digits 函数和vpa 函数来控制位数。 (3)Matlab 运行程序 %%保留11位有效数字 k1=11; s1=0;%用于存储这一步计算值 for n=0:50 a=(1/16^n)*(4/(8*n+1)-2/(8*n+4)-1/(8*n+5)-1/(8*n+6)); n1=n-1; if a<=0.5*10^(1-k1) break end end; for i=0:1:n1 t=(1/16^i)*(4/(8*i+1)-2/(8*i+4)-1/(8*i+5)-1/(8*i+6)); s1=s1+t; end s11=vpa(s1,k1); disp('保留11位有效数字的结果为:');disp(s11); disp('此时n 值为:');disp(n1); %%保留30位有效数字 clear all; k2=30;

研究生学位服着装规范和学位授予仪式流程

附件二 研究生学位服着装规范和学位授予仪式流程 一、学位服着装规范: (一)学位帽 学位帽为方型黑色。戴学位帽时,帽子开口的部位置于脑后正中,帽顶与着装人的视线平行。 (二)流苏 硕士学位帽流苏为深蓝色。流苏系挂在帽顶的帽结上,沿帽檐自然下垂。未获学位时,流苏垂在着装人所戴学位帽右前侧中部;授予学位后,由学位授予人把流苏从着装人的帽檐右前侧移到左前侧中部,并呈自然下垂状。 (三)学位袍 硕士学位袍为蓝、深蓝两色。穿着学位袍,应自然合体。学位袍外不得加套其他服装。 (四)垂布 垂布为套头三角兜型,饰边处按文、理、工、农、医、军事六大类分别标为粉、灰、黄、绿、白、红颜色。 垂布佩戴在学位袍外,套头披在肩背处,铺平过肩,扣绊扣在学位袍最上面纽扣上,三角兜自然垂在背后。垂布按授予学位的文、理、工、农、医、军事六大类分别佩戴。 (五)附属着装 内衣:应着白或浅色衬衫。男士系领带,女士可扎领结。 裤子:男士着深色裤子,女士着深色裤子或深、素色裙子。 鞋子:应着深色皮鞋。不得穿拖鞋。 二、学位授予仪式流程: (一)每一位获得学位的毕业生都将上台参加学位授予仪式,仪

式前,请毕业生自行将流苏置于帽檐的右前侧中部,呈自然下垂状; (二)学位授予时,毕业生按队列顺序于舞台右侧(面向舞台)两人一组上台,在距离学位授予人一步的位置向学位授予人鞠躬; (三)毕业生稍微低头,学位授予人把流苏从毕业生帽檐的右前侧移到左前侧中部,并呈自然下垂状; (四)学位授予人授予学位证书,毕业生抬头同时伸出双手从学位授予人手中接过学位证书; (五)毕业生接过证书后,左手顺势握住证书下方,将证书的蝴蝶结部分朝外,主动伸出右手与学位授予人握手;之后,右手握住学位证书上端,左手握住证书下端,平贴近胸前,呈45度。自然转身面向台下观众(毕业生站在学位授予人右侧); (六)毕业生和学位授予人合影(为了保证拍照质量,务必在看到摄影师的手势后,方可依次走下主席台); (七)受礼后,学位获得者应及时从舞台另一侧退下,回到原来座位。不得在台前逗留、随意走动等。 三、其他要求: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指定一名老师负责本单位研究生的着装检查、入场秩序、会场纪律,按要求指挥本单位毕业研究生严肃认真地完成学位授予仪式。

学位授予条例

陕西理工大学文件 陕理工校发〔2017〕17号 关于印发《陕西理工大学学士学位授予条例》 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现将《陕西理工大学学士学位授予条例》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陕西理工大学 2017年4月6日 陕西理工大学党政办公室2017年4月6日印发 陕西理工大学学士学位授予条例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士学位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依照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学科分类,按专业培养计划,对我校本科各专业毕业生分别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第三条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的基本程序是:学院初审、学士学位办公室复审、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 第四条各学院成立学士学位评审工作小组,由5-7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 1.审查本学院本科毕业生的政治思想、学习成绩,提出并申报授予学士学位的名单; 2.向学校学位评审委员会工作小组反映有关授予学位问题的各种争议,并提出处理意见; 3.处理学校学位评审委员会授权办理的有关学位事宜。 第五条凡我校本科学生完成培养计划规定的各项内容要求,经审核准予毕业,并符合下列条件者,方可申请授予学士学位。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愿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服务; 2.遵纪守法,道德品行、思想作风端正; 3.完成培养计划规定的学分,成绩优良; 4.较好地掌握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 第六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授予学士学位: 1.结业生; 2.以结业证换发毕业证书者; 3.在校学习期间,受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者; 4.在校学习期间,受过行政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者; 5.在校学习期间课程平均绩点低于1.5者;

学位授予工作细则(2010修订定).doc_中央音乐学院

中央音乐学院 硕士学位与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2010年12月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等相关文件,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本院具有文学门类硕士与博士学位授予权和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文学硕士学位包括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学、音乐表演、音乐教育等学科专业和研究方向。文学博士学位包括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学、音乐教育等研究方向;艺术硕士专业学位包括音乐表演、作曲等专业方向。本院还具有“以毕业研究生同等学力硕士学位”授予权。 第三条凡是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达到相应的专业要求者,均可按本细则的规定申请学位,但申请人不得同时向两个学位授予单位提出申请。 第二章硕士学位的业务要求及课程考试 第四条文学硕士学位申请人应具备相应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具备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知识和专业技能;了解学科的现状及发展趋势;能熟练运用一种外国语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具有从事音乐研究、创作、表演等实践能力。 艺术硕士学位申请人应具有高水平的艺术表演与创作技能、系统的专业知识、较高的艺术审美能力和较强的艺术理解力与表现力,能够胜任本专业艺术创作领

域的各种表现形式。 以毕业研究生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者,应在所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领域做出成绩,应已发表或出版与申请学位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专著或其他成果,具体要求见《中央音乐学院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工作细则》。 第五条硕士学位申请人毕业时应提交一篇学位论文(具体要求详见《中央音乐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写作规范》),并通过教学方案规定的课程考试和论文答辩。作曲与表演方向的研究生,须举行学位音乐会或学位作品评议,并取得合格成绩。 第三章博士学位的业务要求及课程考试 第六条博士学位申请人应具备较高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及艺术理论修养;在所从事的音乐研究、音乐创作及技术理论方面掌握坚实宽广的专业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对学科的现状及发展趋势有准确的把握;掌握两门外语,第一外国语能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具有一定的外文写作能力和进行国际学术交流的能力。第二外国语要求有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的初步能力;具备独立从事高水平学术研究、艺术创作及承担高层次教学工作的能力;中国史论专业应该熟悉古汉语。 第七条作曲技术理论及音乐学各研究方向的博士研究生,论文答辩前一般应在国内或国际重要刊物上发表或被接受发表一篇入学后撰写的论文。作曲方向的研究生应有入学后创作的大型或中型音乐作品(具体要求见教学方案)。 第八条博士学位申请人应通过教学方案规定的课程考试和论文答辩。作曲方向的博士研究生,须举行学位作品音乐会(没有条件举行音乐会的,要进行学

西安交通大学计算方法B大作业

计算方法上机报告 姓名: 学号: 班级:

目录 题目一------------------------------------------------------------------------------------------ - 4 - 1.1题目内容 ---------------------------------------------------------------------------- - 4 - 1.2算法思想 ---------------------------------------------------------------------------- - 4 - 1.3Matlab源程序----------------------------------------------------------------------- - 5 - 1.4计算结果及总结 ------------------------------------------------------------------- - 5 - 题目二------------------------------------------------------------------------------------------ - 7 - 2.1题目内容 ---------------------------------------------------------------------------- - 7 - 2.2算法思想 ---------------------------------------------------------------------------- - 7 - 2.3 Matlab源程序---------------------------------------------------------------------- - 8 - 2.4计算结果及总结 ------------------------------------------------------------------- - 9 - 题目三----------------------------------------------------------------------------------------- - 11 - 3.1题目内容 --------------------------------------------------------------------------- - 11 - 3.2算法思想 --------------------------------------------------------------------------- - 11 - 3.3Matlab源程序---------------------------------------------------------------------- - 13 - 3.4计算结果及总结 ------------------------------------------------------------------ - 14 - 题目四----------------------------------------------------------------------------------------- - 15 - 4.1题目内容 --------------------------------------------------------------------------- - 15 - 4.2算法思想 --------------------------------------------------------------------------- - 15 - 4.3Matlab源程序---------------------------------------------------------------------- - 15 - 4.4计算结果及总结 ------------------------------------------------------------------ - 16 - 题目五----------------------------------------------------------------------------------------- - 18 -

学术型----学位授予决议书(范例)

论文答辩情况和学位授予决议书 答辩人张三 论文题目大学生价值观现状调查研究 指导教师李四 学位类别学术型 学科/领域教育学原理 研究方向教育基本理论 培养单位教育科学学院 吉林师范大学研究生部制

学位论文答辩记录 学位论文题目大学生价值观现状调查研究 答辩日期2013.5.22 答辩地点长春校区研发楼1116教室用简明语言记录答辩过程,答辩委员会提出问题和研究生回答情况: 此页打印出来,最好打印3页,一页答辩当天找同学相互记录,另一页给答辩委员会主席签字,然后将整理好的答辩记录抄的存档的2页上,此页可以打印。 答辩委员会记录人(签字):

注:可另附页 答辩委员会决议(限1200字) 答辩委员会决议:(包括:1、论文选题意义,所用资料和数据可靠性;论文创新性成果以及是否达到培养硕士研究生的学术水平要求;论文写作规范化和逻辑性;论文存在的主要不足之处。2、论文是否成为优秀论文;论文答辩是否通过;是否建议授予硕士学位。 3、对不通过的论文有何意见。) 范例: 杨延刚同学的论文《师范大学生学习动机现状的调查研究》采用问卷调查的方法,在编制大学生学习动机问卷的基础上,对师范大学生学习动机的总体状况及人口统计各变量上的差异进行系统 分析。研究的选题具有一定的应用价值,对于提升大学生的学习动机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研究假设合理,方法科学,数据可靠,写作规范,论述清晰,结果可靠,是一篇合格的硕士学位论文。 在答辩过程中,该同学能够较圆满地回答答辩委员会委员提出的问题,经答辩委员会成员讨论及无记名投票表决,一致认为该论文达到了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的水平,同意通过论文答辩并建议授予硕士学位。 (请不要照抄照搬,结合本人情况修改,内容包括对论文内容的简述、研究价值评价、论文完成情况评估、答辩过程简评、答辩委员会决议结果等。) 答辩时将此页交答辩委员会修改,再打印2个空白页供答辩主席签字。然后把修改后的决议内容整理到答辩主席签字后的空白页上。因为主席都是外请当天签不上,以后没法补签,复印无效。答辩委员会主席(签字): 2015年5月22日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word版本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和《湖南财政经济学院授予学士学位暂行规定》(院发【2013】7号),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我院学士学位按教育部颁布的专业所属学科门类授予。 第三条凡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并具有相应学术水平的本科毕业生,可按本细则的规定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四条学院设院学位评定委员会。院学位评定委员会由21至29人组成,该委员会设主席一名,由院长担任,副主席二名,分别由主管教学和主管科研的院领导担任,委员由副高以上(含副高)职称的专家组成,任期三年。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办公室主任由教务处处长兼任,负责处理学士学位授予的具体组织和日常管理工作。 第五条院学位评定委员会负责学院学士学位的评定工作。院学位评定委员会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讨论通过授予学士学位工作细则; 2.审查通过各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出的学士学位申请人名单; 3.作出授予学士学位的决定; 4.作出撤销学位的决定; 5.研究和处理授予学位的争议问题和其他事项。 第六条授予学士学位的系设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由5至9人组成,由系领导和具备副高及以上(含副高)职称的人员组成,分委员会主席由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兼任,委员名单由各系提出,报院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批准。 第七条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1.接受本系本科毕业生提出的学士学位申请;

2.根据本系各专业本科毕业班学生的成绩(含生产实习报告、毕业论文/设计)、专业能力获取情况和毕业鉴定等材料,按学士学位授予标准逐个进行审核并提出建议授予学士学位名单; 3.向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报送经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后确定的建议授予学士学位名单; 4.接受本系对学士学位授予有异议的学生的复核申请,并进行复议。复议结果报送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并转达学生本人。 第三章学位申请和授予条件 第八条符合以下条件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同时具备下列条件者,可申请授予学士学位: 1.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遵守学术道德规范,品德端正,身体健康: 2.完成人才培养方案和专业教学计划所规定各环节的学习,达到人才培养目标要求,获得本科毕业证书; 3. 课程学习和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及专业能力获取情况表明确已较好地掌握了本学科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从事教学、管理、科学研究或担负专业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 4. 在校学习期间,课程学分平均加权绩点达到1.8分(含)以上者; 5.具有较高的外语水平,非外语专业学生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390分(含)以上;外语专业学生参加国家外语专业四级考试,成绩达到55分(含)以上;体育、艺术类专业学生参加普通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A级),成绩达到55分(含)以上。 第九条毕业时已获得本科毕业证书,但不符合第八条授予学士学位条件,如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经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同意,可以授予学士学位:(1)考取硕士研究生者; (2)参加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学科竞赛,并获得省级三等奖(含)及以上者; (3)受到其他省级(含)以上表彰者。 第十条符合第八、九条规定,可被授予学士学位的毕业生需填写“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届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审批表”(附表1),向所在系的学位评定分委员

西交大计算方法上机报告

计算方法(B)实验报告 姓名: 学号: 学院: 专业:

实验一 三对角方程组Tx f =的求解 一、 实验目的 掌握三对角方程组Tx f =求解的方法。 二、 实验内容 求三对角方程组Tx f =的解,其中: 4 -1 -1 4 -1 -1 4 1 -1 4T ????????=?? ?? ???? , 3223f ?? ? ? ?= ? ? ??? 三、 算法组织 设系数矩阵为三对角矩阵 11222333111 b c a b c a b c a b c b n n n n T ---???????? =?????? ?????? 则方程组Tx f =称为三对角方程组。 设矩阵T 非奇异,T 可分解为T=LU ,其中L 为下三角矩阵,U 为单位上三角矩阵,记 1 1 212 313 1 1 1111 ,11n n n n n r l r l r L U l r l μμμμμ---???? ? ? ? ? ? ?== ? ? ? ? ? ? ? ? ? ?? ? ? ? 可先依次求出,L U 中的元素后,令Ux y =,先求解下三角方程组Ly f =得出 y ,再求解上三角方程组Ux y =。 追赶法的算法组织如下: 1.输入三对角矩阵T 和右端向量f ;

2.将Tx f =压缩为四个一维数组{}{}{}{}i i i i a b c d 、、、,{}{}{}i i i a b c 、、是T 的三对角线性方程组的三个对角,{}i d 是右端向量。将分解矩阵压缩为三个一维数组 {}{}{}i i i l r μ、、。 3.对T 做Crout 分解(也可以用Doolittle 分解)导出追赶法的计算步骤如下: 1111,b r c μ== for 2i n = 111, , ,i i i i i i i i i i i i i l a b a r r c y d l y μμ---==-==- end 4.回代求解x /n n n x y μ= for 11i n =- 1()/i i i i i x y c x μ+=- end 5. 停止,输出结果。 四、 MATLAB 程序 MATLAB 程序见附件1. 五、 结果及分析 实验结果为: (1.0000 1.0000 1.0000 1.0000)T x =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及申请学位工作流程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及申请学位工作流程 ↓(学生申请) 达到学位论文答辩要求者,将表1、表2中材料提交所在培养单位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每年3月或9月具体时间参照通知要求) 学科、培养单位汇总表1、表2中材料,审核确定申请人的答辩资格。培养单位将表2材料报送学位办。 (盲评抽签前1周结束) 表2: ↓(盲评、领取材料、论文检测、评阅论文) 学位办汇总复核组织盲评抽签和论文盲评。培养单位领取空白学位材料。 学位办组织论文检测。培养单位组织论文评阅。 学位办、培养单位组织审核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组织答辩)) 培养单位组织将学位论文送交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答辩前2周) ↓(组织答辩) 培养单位安排学位论文答辩日程并报学位办(答辩前1周) ↓(组织答辩、论文定稿) 培养单位组织学位论文答辩(院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前2周结束)。学生根据答辩委员会意见修改学位论文、定稿。 培养单位汇总、复核毕业电子注册信息、学位授予信息、电子注册照片报学位办(答辩结束后) 表7: 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提交申请学位的有关材料。学科、培养单位须审核及整理的有关材料。 表8: ↓(院学位委员会审议、公示建议名单) 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推荐建议授予学位人员名单,公示(1周)审议结果 ↓(材料汇总与审核) 培养单位填写审核意见并将有关材料报送校学位办

↓(学校审批) 学位办汇总公示情况及有关材料,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 ↓(网上公示授予名单) 学位办公示授予学位人员名单 ↓(证书盖章、领取学位材料) 培养单位领取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粘贴与电子注册使用的电子照片同一底版的2寸彩色免冠照片,加盖公章; 领取《学位证明》2份及学位申请材料; ↓(档案存档) 培养单位按照《研究生档案材料一览表(全日制)》(见下载材料包)整理档案存档 ↓(学历、学位信息注册) 学位办组织培养单位再次复核毕业、学位注册信息,上报省学位办完成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工作

学士学位授予规定和实施细则

三亚学院 学士学位授予规定和实施细则 二O一二年四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学士学位授予质量,保障学生获得学位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授予条例》,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和实施细则(以下简称“规定”)。 第二条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确定,学校授予的学士学位,按法学、文学、经济学、理学、工学、农学、教育学、管理学等学科门类授予。 第三条凡是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经审核准予毕业的我校本科毕业生,可按照本规定申请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第二章学士学位 第四条符合本规定第三条要求的本科学生完成教学计划的各项要求,经审核准予毕业,其课程学习和毕业论文(或其他毕业实践环节)的成绩,表明确已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并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授予学士学位。 第三章授予条件 第五条被授予学士学位的本科毕业生,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身心健康。 二、在校期间未受过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

三、专业教学计划中要求必修课程成绩平均绩点达2.0以上。 具体计算办法为: 平均绩点=课程学分绩点总和÷课程学分总和 课程学分绩点=课程绩点×课程学分 课程绩点计算方法如下: (一)非外语专业(不包括艺术类专业) 1、非外语本科专业(不包括艺术类专业)学生需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其与学位挂钩的英语成绩不低于425分。 2、非外语本科专业(不包括艺术类专业)学生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不到425分者,可按以下公式换算。换算后的成绩不低于425者可获得学位申请资格。 N=N0+∑P×1.2/n N:换算总分

吉林师范大学硕士毕业论文答辩情况和学位授予决议书范本

填写范本 论文答辩情况和学位授予决议书 答辩人_王玲玲 论文题目思维导图在语文课堂的应用性探究 指导教师杨朴 申请学位教育硕士专业学位 学科门类教育硕士 学科(专业) 学科教学(语文) 研究方向 培养单位吉林师范大学文学院 吉林师范大学研究生部制

学位论文答辩记录 学位论文题目 答辩日期答辩地点 用简明语言记录答辩过程,答辩委员会提出问题和研究生回答情况: 答辩委员会记录人(签字):注:可另附页

答辩委员会决议(限1200字) 答辩委员会决议:(包括:1、论文选题意义,所用资料和数据可靠性;论文创新性成果以及是否达到培养硕士研究生的学术水平要求;论文写作规范化和逻辑性;论文存在的主要不足之处。2、论文是否成为优秀论文;论文答辩是否通过;是否建议授予硕士学位。 3、对不通过的论文有何意见。) 答辩委员会主席(签字): 年月日

答辩委员会组成和建议授予学位意见 答辩委员会成员姓名 专业技术 职务 是否 博导 研究领域工作单位签字 主席 委员 表决结果投票人,其中同意票,不同意票, 弃权票。 答辩委员会对授予学位的意见(请在相应栏内划“√”) 建议授予学位建议缓授予学位建议不授予学位

学位授予决议书 学位授予初审意见 学位授予初审单位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委员人数实到委员人数 投票结果同意票 投票日期年月日不同意票 弃权票 学位授予初审决议: 拟授予学位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学院、部、所)(签字)(盖章) 年月日 学位授予终审意见 学位授予终审决议: 授予学位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签字)(盖章) 年月日

关于印发《湖南科技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的通知

关于印发《湖南科技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现将《湖南科技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湖南科技大学 2017年12月7日

湖南科技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授予学位分学士、硕士和博士三级。学校有权授予学位的学科、专业按国家批准公布或备案的学科、专业名单执行。 第三条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学校相关规章制度,品行端正,遵守学术规范,具有一定学术水平者,按本工作细则向学校申请相应学位。 第二章普通高等教育学士学位 第四条学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湖南科技大学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内容,成绩合格,达到毕业条件并符合下列要求,授予学士学位: (一)较好地掌握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 (二)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 (三)学位课程平均学分绩点达到1.50。 (四)如违反校纪而受到处分者,须已解除处分。

(五)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通过。 第五条学院根据学士学位授予条件,对毕业生学位授予情况进行初步核查,给出初步意见后报教务处,教务处审核通过后,向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提出建议授予学士学位的学生名单,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通过后授予学士学位。 第六条仅因处分未解除而未授予学士学位的学生,在处分解除后向学校申请授予学位,经审核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 第七条结业学生满足学士学位授予条件后,可在学校规定的受理时间提出学位授予申请,经审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获得学位时间按发证日期填写。 第三章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 第八条学生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湖南科技大学成人教育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含实践环节),取得本科毕业资格并达到下述要求者,授予学士学位。 (一)较好地掌握所学专业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 (二)所修课程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一次性通过。 (三)如违反校纪校规及函授教育辅导站(点)的规章制度而受到处分者,须已解除处分。 (四)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省级学位外语考试与学校规定的课程考试。 (五)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通过。 第九条专升本层次的学生因专科文凭学历验证等原因延

2013届学生学位授予仪式方案

浙江科技学院2013届学生学位授予仪式方案 毕业生教育既是高校学生就业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要环节。而学位授予仪式是毕业生教育活动的重要内容,为确保学位授予仪式的顺利进行,要求秉承“崇德尚用、求真创新”的校训精神,切实做好相关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模式:全校统一组织,分学院轮流进行 二、时间:6月20日全天、21日上午半天 三、地点:图书馆西报告厅 四、主持人:各二级学院党总支书记 五、流程: 1、议程正式开始前,二级学院播放学院自制的PPT材料; 2、主持人介绍主席台上的校学位委员会成员; 3、学位授予开始(流程)——播放背景音乐; (1)主持人分组宣读学位授予学生名单,学生6人一组依次轮流上台; (2)6位同学排好队按次序上台,二级学院其他党政班子成员、系部主任、毕业班班主任、专业教师、辅导员等在主席台下右边列队与上台毕业生握手表示祝贺; (3)6位校学位委员会的成员按次序站在主席台中间(杜卫校长站最后),与上台的6位学生按次序一一握手祝贺(一直到一对一的位置); (4)6位学位委员会的成员分别为6位学生授予学位证书、并进行拨穗; (5)拨穗完成后,6位学生按次序走到主席台左侧,与杜卫校长合影留念(杜卫校长站6位学生中间); (6)合影留念结束后,6位学生按次序从主席台左边下主席台,回归原位。(拍照留念时,第二组上台同学必须预先在会场右侧过道前方排好队,整理好衣帽,并等候上台。当主持人开始报第二组第一位学生名字时,学生就开始有序上台——要求同步) 六、结束:主持人宣布某某学院2013届毕业生学位授予仪式结束。 七、注意事项: 1、各二级学院要指定一名负责人,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制作8分钟的PPT材料:制作与本学院本届毕业生成长经历相关的PPT展示材料(6月18日下午3点前交就业指导中心); (2)制订细化方案:制作本学院学生学位授予仪式的细化方案,对本学院参加学位授予仪式的毕业生按6人一小组进行分组,分组情况要与座位安排相一致; (3)宣传动员工作:各学院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要组织好本院学士学位获得学生准时参加授予仪式,要提前告之参加学生学位授予仪式的流程和要求,做到文明礼仪,快速有序。 (4)学士服穿戴标准:在图书馆西报告厅东门外放置标准的穿戴海报,请各学院要动员学生根据标准穿戴,严禁穿拖鞋上台。着装要求: 男生:浅色衬衫配领带+深色裤子+黑色皮鞋 女生:浅色衬衫配领结+深色裤子或素色裙子+黑色皮鞋 (5)归还学士服要求:学位授予仪式结束后,各学院要及时归还服装,以备下一场次的学生使用。归还地点统一定为图书馆西报告厅外东门大厅——衣服、领带与帽子分开放,以方便后面学院的学生使用。 2、各学院要指定一名现场指挥老师,做好现场组织与指挥工作: (1)学生从主席台的右边上,左边下。当前一组学生正在拍照时,后一组学生要在

江南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学士学位授予实施办法

江南大学校长办公室文件 江大校办〔2012〕61号 关于印发《江南大学全日制本科生 学士学位授予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学院、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江南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学士学位授予实施办法》已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2012年11月15日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校长办公室 二○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江南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学士学位授予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提高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的规范性,确保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学校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的学科门类授予学士学位。 第二条学士学位证书授予对象为我校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专业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第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普通本科生,可授予学士学位: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二)完成本科教学计划的各项要求,经审核准予毕业;课程学习和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表明其确已较好地掌握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并已具备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 (三)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达到“中”及以上。 第四条按照国家指令性计划招收的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西藏班、新疆高中班的本科生,以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本科生,各科成绩、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合格,取得毕业资格的,可授予相应学士学位。

第五条来华留学生,遵守我国现行学位制度,各科成绩、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合格,取得毕业资格的,可授予相应学士学位。 第六条经学校批准派出的中外合作项目本科生,完成国内期间本专业教学计划规定课程,并完成海外合作院校课程学习,取得海外学士学位证书的,可授予相应学士学位。 第七条在校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授予学士学位: (一)有违反我国宪法、法律和校规校纪的行为,经教育仍不悔改; (二)受留校察看处分; (三)受记过处分未解除。 第八条学士学位授予程序: (一)各学院和国际教育学院根据上述条款,逐个审核本学院本科毕业生学业成绩和毕业论文(设计)等材料,提出授予学士学位建议名单并报教务处。 (二)教务处对学院所报建议名单进行初审,并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评审。 (三)教务处根据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评审结果组织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四)取得毕业资格的学生,因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未达到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可在毕业后一年内(不超过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通过重做毕业论文(设计)达到学士学位授予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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