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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招标文件2010年10月版

版本号:2010年第一版

工程编号:

深圳市建设工程

货物招标文件

工程名称:

招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

2010年7月试行

编制说明

一、为规范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活动,维护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以及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的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建设工程货物招标投标活动的实际,编制了《深圳市建设工程货物招标文件示范文本》。本示范文本自2010年7月1日起发布试行。

二、本示范文本的主要编写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第21号);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建设等7部委第27号令);

4、《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的若干规定(试行)》(深府[2008]86号);

5、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三、招标文件中的所有空格招标人必须按实填写,无内容或不采用者应用斜画线表示。

四、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人,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的内容存在异议时,可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解释。

五、本招标文件示范文本试行版仅供参考。由于水平和时间有限,难免存在不妥之处,请各编制单位和使用单位在试行过程中,将意见、建议以及遇到的问题,及时向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书面反映,以便在修订中改正和完善,在此预致谢忱。

重要提示:

1、本招标文件示范文本中设置了可选项(示范文本中用“□”标识),供招标人参考。并由招标人自行考虑和选择。

2、规定:用“■”标识时表明该选项被招标人选用,用“□”标识时表明该选项未被招标人选用。

3、本招标文件示范文本中的“评标用表”、“投标文件格式”,仅供招标人参考。表格的具体内容可根据招标项目的需要,在编制招标文件时进行调整。

“建设工程货物电子招投标系统”相关说明

一、什么是“建设工程货物电子招投标系统”

建设工程货物电子招投标系统是利用先进的计算机技术和网络技术,以电子标书编制系统和招标文件备案系统为基础,以“深圳市建设局金建工程”数字证书(以下简称数字证书)为安全保障工具,依托“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实现网上招标、网上投标、网上开标,并实现商务标自动(或辅助)评审、技术标和资信标辅助评审的计算机应用系统。

二、采用“建设工程货物电子招投标系统”的意义

在建设工程货物招标投标中全面推行电子招投标系统,是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电子政务建设,构建阳光政府的意见》和建立与网上公共服务系统的具体措施。电子招投标系统数据规范,可靠性高,标书递交简便快捷,提高评标效率,杜绝人工计算错误因素,减少人为因素的干扰。随着电子招投标及评标工作的进一步深化,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必将迎来一个崭新的局面。

三、采用“建设工程货物电子招投标系统”的目的

通过全过程采用计算机技术代替传统纸质标书,减少浪费,达到节约资源、环保目的;采用网络技术,通过网络递交和下载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方便快捷,提高招投标效率;采用计算机自动或辅助评标,降低评标专家的工作强度,使评标过程快速高效,节省时间。

四、“建设工程货物电子招投标系统”的功能

A自动或辅助评标

1.商务标自动(或辅助)评审:针对建设工程项目评标中货物报价主要由数字构成的特点,形成统一格式,便于计算机计算、统计和分析,由计算机作出评审结论。具体算法按照评标方法的要求进行计算得分。

2.技术标、资信标辅助评审:针对技术标、资信标涉及的专业技术可变因素较多,属于文字性内容,许多指标无法由计算机处理的特点,系统为专家提供了一个标书文件浏览、横向比较的平台,并提供一个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评审项目打分系统,辅助专家完成评审,自动汇总专家评审结果。

B电子标书编制

1.“招标文件编制系统”,招标文件编制系统是招标人依据深圳市建设工程货物招标文件示范文本进行招标文件编制的主要工具。采用数字证书进行电子签名,保证招标文件的法律效力和不可篡改性。

2.“投标文件编制系统”,投标文件编制系统作为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主要工具,通过导入招标文件,根据招标文件评审项目的要求自动生成符合投标要求的标准章节,投标人在各章节中编写相应的具体内容。其中,投标文件编制系统中提供了资格审查文件、技术标(含资信标)、商务标文件的编制和标书生成功能。采用数字证书进行电子签名和加解密,保证投标文件的法律效力、不可篡改、不可否认和安全性。

C招标文件备案

招标文件备案系统是电子招标文件的合法性和数据一致性检验及文件备案的工具。备案系统可以查看招标文件,并自动进行数据的对比、检查。通过将招标文件上传到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后,各投标人可以下载该招标文件,确保了招标文件的一致性和唯一性,为招标、投标、评标活动奠定了公平、科学、严谨、无可争议的基础;

D标书快速导入和自动开标

该系统通过与交易系统的整合,在开标会上获取已截标的工程,并自动导入已经备案的招标文件,同时自动获取与评标方法相关的重要信息。在现场读取投标文件之后,完成自动唱标,并根据投标限价等要求,对不合格的标书作出废标判断。开标系统实现了复杂的评标流程的参数配置,并在快速导入标书方面取得了极好的效果,一般工程的标书导入时间已控制在“秒”级范围之内。

E网上招投标平台

以“深圳市建设局金建工程”数字证书为身份验证和安全保障工具,依托“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进行网上招标、网上投标、网上开标,网上招标包括工程报建、上传招标文件、查看网上质疑信息、上传答疑及补遗文件等,网上投标包括下载招标文件、网上质疑、上传投标文件等,网上开标包括网上远程解密、查看开标即时信息、网上远程确认不合格情形等。

五、重要提示

1.电子标书编制系统获取方式

在“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https://www.wendangku.net/doc/4e235052.html,)”网站的下载专区下载;

2.电子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是投标人获取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文件的唯一合法渠道。投

标人需要随时关注“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确认所投标的项目招标文件(*.HZBJ)是否更新。如果有更新,务必下载最新的招标文件用于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否则后果自负;

3.招标人注意事项

3.1招标人提交的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HZBJ,这种文件格式必须是“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网站下载的最新版本的深圳市货物工程招标文件编制系统生成;

3.2电子招标文件必需有数字证书签名方为合法的招标文件,未对电子文件进行数字证书签名的,将不予备案与发布;

3.3招标文件中如须修改评标方法、资信标、技术标的评审项目、货物服务收费的收费基准价等,必须重新发布完整的招标文件(*.HZBJ格式)。

3.4招标文件备案时,需通过“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上传电子招标文件或在备案窗口以光盘形式提交电子招标文件;

3.5在将电子招标文件刻录成光盘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为了避免光盘文件格式不兼容,而造成光盘无法读取,不要使用操作系统自带的“直接写入光盘”功能来直接刻录光盘。刻录光盘必须在简体中文版Windows 2000/Windows XP/Windows Vista/Windows 7平台上通过光盘刻录软件(推荐使用Nero)来刻录CD光盘,刻录的时候请选择“刻录后检验光盘数据”;

光盘刻录完成后,必须检验光盘刻录的质量,检验光盘的时候不要在本机的刻录光驱上进行,建议将刻录好的光盘用另外一台运行简体中文版Windows 2000/Windows XP/Windows Vista/Windows 7的电脑上的“只读光驱”进行读取测试,测试的方法是将刻录光盘上的招标文件数据拷贝到电脑硬盘上,检查拷贝是否成功,同时使用相关软件中的【查看标书】功能对刻录后的招标文件进行查看。

4.投标人注意事项

4.1投标人提交的商务标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为*.HTBS,技术标(含资信标)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为*.HTBJ,资审文件的电子文件格式为*.HTBZ,以上文件格式必须是“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网站下载的最新版本的深圳市货物工程投标文件编制系统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编制不规范导致投标文件内容无法导入系统的,该标书将被视为无效标书;

4.2电子投标文件必需有数字证书签名方为合法的投标文件,未对电子文件进行数字证书签名的,以及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但在开标会上无法进行解密的,开标时将作为不予受理的投标文件处理;

4.3投标人须同时从网上和窗口现场递交投标文件。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时,电子标书必

须在截标前通过“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上传,上传成功后必须打印回执单作为递交投标文件的凭证。为防止网络阻塞,建议至少在截标之前一小时上传投标文件;窗口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时,电子标书需按规定封装;

4.4在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必须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不要在光盘盘面上粘贴标签,应使用记号笔在盘面上标注单位名称;

4.5生成电子投标文件以及光盘刻录数据后,点击【查看电子标书】按钮,再次核对投标文件内容。

4.6开标时首先以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如无法打开的,再依次读取窗口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正、副本。如果从窗口现场递交的投标文件已加密但未成功解密,则视为此投标文件无法读取导入;

建议投标人使用投标文件编制系统中的加密功能对网上传输的投标文件中各部分内容进行加密,用于投标文件加密的数字证书必须是本单位的任意一个深圳金建数字证书,包括机构数字证书、机构业务数字证书、机构个人数字证书。建议对本工程投标文件的各部分内容使用同一个数字证书进行加密。

4.7投标人应密切留意招标文件和标书编制系统的更新情况,根据最后一次发布的电子招标文件和网上发布的相应版本的标书编制系统制作投标文件。如因使用旧版招标文件或与招标文件要求的版本不一致的标书编制系统制作投标文件而造成不利于投标人后果的,责任自负。

4.8在将电子投标文件刻录成光盘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为了避免光盘文件格式不兼容,而造成光盘无法读取,不要使用操作系统自带的“直接写入光盘”功能来直接刻录光盘。刻录光盘必须在简体中文版Windows 2000/Windows XP/Windows Vista/Windows 7平台上通过光盘刻录软件(推荐使用Nero)来刻录CD光盘,刻录的时候请选择“刻录后检验光盘数据”;

光盘刻录完成后,应该检验光盘刻录的质量,检验光盘的时候不要在本机的刻录光驱上进行,建议将刻录好的光盘用另外一台运行简体中文版Windows 2000/Windows XP/Windows Vista/Windows 7的电脑上的“只读光驱”进行读取测试,测试的方法是将刻录光盘上的投标文件数据拷贝到电脑硬盘上,检查拷贝是否成功,同时使用相关软件中的【查看标书】功能对刻录后的投标文件进行查看。

4.9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如果需要粘贴图片,则务必使用JPG格式的文件,并且每张图片的分辨率应小于100dpi,最终的资审文件占用的磁盘空间必须小于5M,技术标书(含资信

标)文件所占用的磁盘空间必须小于20M,商务标占用的磁盘空间必须小于5M。

5.关于电子标书的数字签名

在电子标书编制系统中,生成电子标书之时,都必须对电子标书进行数字证书签名。签名的时候,需要将所签名的证书签署到相应的位置中。共包括两类签名:(1)单位机构数字证书;(2)法定代表人个人数字证书。

6.联系方式

6.1网络支持:https://www.wendangku.net/doc/4e235052.html,

6.2 QQ 咨询:200536600,200571166

6.3电话咨询:0755-********,83134598

第一章致投标人

本招标文件是依据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本招标工程的特点和需要编制的。招标文件的编制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招标文件所包含的内容已清楚地反映了招标工程的规模、性质以及商务和技术要求等。我们要求投标人必须完全响应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招标人:招标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电子邮箱:

日期:日期:

第二章投标须知

第一节投标须知前附表

重要提示:

1、本表是关于要招标货物的具体资料,是对投标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资料表为准。

2、本文所示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第二节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摘要

提示招标人:

如果招标文件中澄清、补遗等补充文件中增加否决性条款的,招标人应当重新编写招标文件,备案后发布。

提示投标人和评标委员会:

本部分内容是本工程招标文件中涉及的所有否决性条款的汇总,否决性条款包括:投标文件不予受理和废标条款。除出现以下情形外,投标文件的其他任何情形均不得作否决处理。招标文件中有关否决性条款的阐述与本节不一致的,以本节内容为准。

一、开标会上,投标文件不予受理的情形(由招标人负责判定)

1、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密封、标记和加盖投标人公章的;

3、投标文件中各电子标书文件未加签有效的投标人机构数字证书、法定代表人个人数字证书的;

4、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标书无法读取导入的;

5、投标报价超出投标限价的;

6、资格后审被评审为不合格的;

7、投标文件承诺的供货期超过招标文件中供货期要求的;

8、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和金额提交投标担保的;

9、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函》的;

10、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投标报名或者资格预审时不一致且未提供有效证明的。

二、初步评审中有关无效标的情形(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判定)

1、投标保函的内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2、投标文件的有关内容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数字签名的,或未经法定代表人进行数字签名的;

3、《投标函》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填写的;

4、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中未按规定提交有效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5、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的,或同时参加两个(含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的;

6、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是可变动价格的,或包含了价格调整要求的,或投标报价中提供两个(含两个)以上的报价且未声明哪个有效的(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台电脑或同一家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编制软件编制的;

8、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的。

三、详细评审中有关废标的情形(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判定)

1、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或出现串通投标、弄虚作假情形的:

2、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任何一项实质性要求的;

3、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规定的非实质性要求的偏离,超出允许偏离的最大范围或最高项数的;

4、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的投标价格进行调整,投标人不接受调整方式的,或不接受调整后的价格的;

5、除商务标以外,在其他标书内包含任何有关投标价格信息的(适用于二阶段开标的);

6、资信标或技术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为不合格的;

7、投标文件存在重大偏离的。

(招标人对上述内容有修改或补充的,以下述条款为准)

四、招标人修改或补充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的情形:

五、招标人修改或补充的无效标情形:

六、招标人修改或补充的废标情形:

第三节投标须知

一、总则

1.项目概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

1.1招标人:见第二章“投标须知”第一节“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投标须知前附表”)。

1.2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2.1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在招标代理权限范围内,可以招标人的名义组织该招标项目的招标投标工作。

1.3招标工程名称: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4招标工程地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5招标范围: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2.1招标项目资金来源: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2.2本招标项目已取得项目审批部门的批准,资金已落实,且能保证其顺利实施。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能力;具备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且通过合法途径取得招标文件。

3.1.1投标人资格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3.1.2资格审查方式: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3.1.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3.2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时,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3.2.1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相应资格条件。

3.2.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的牵头人,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联合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给招标人。

3.2.3除非另有规定或说明,本章中“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成员。

3.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3.1投标人及其制造商与招标人之间存在利害关系的;

3.3.2曾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3.3被责令停业的,或被暂停的,或被取消投标资格的;

3.3.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3.4投标人所投货物如为同一品牌同一型号或同一品牌不同型号,只能有一个合格投标人。确定原则为:

3.4.1以提供有效且针对本招标项目的授权为准。如提供的授权均为有效授权的,其中提供了针对本招标项目授权的为合格投标人。

3.4.2以出具授权的时间为准。如出具的授权全部是针对本招标项目的,其中授权时间最近开标日期的为合格投标人。

4.投标费用

4.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准备及参加投标相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均无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5.踏勘现场

5.1招标人将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投标人对本招标项目的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

5.2投标人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自理。

5.3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时发生的人员伤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他的损失和损害;投标人因上述情形受到的损失和损害所发生的费用自理。

5.4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6.标底或投标限价的公示

6.1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5日(不含截标当日),公示标底或投标限价。公示的时间、地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二、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

7.1本招标文件除以下内容外,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招标文件补充、修改或澄清文件,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招标文件共八章,内容如下:

第一章致投标人

第二章投标须知

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五章货物需求书

第六章技术要求

7.2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内容是否完整。如有残缺,应在获取招标文件后3日内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否则,由此导致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7.3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的内容,并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

8.招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澄清

8.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应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按规定形式通知招标人。逾期不予受理。

8.2招标人对招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澄清,应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报主管部门备案后,通过“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向所有投标人公示。投标人应随时查看“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中有关该项目招标文件的信息。否则,由此导致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8.2.1招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澄清文件,都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澄清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以发出日期最近开标日期的文件为准。

8.2.2招标人为使投标人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或澄清文件进行研究,可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确定新的投标截止时间应在原投标截止时间前3日(不含截标当日)以补充文件的形式告知所有的投标人。该补充文件的内容只限于对投标截止时间的修改。

9.招标会和投标预备会

9.1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或招标人书面通知的时间、地点,委派代表参加招标人主持的招标会。未出席招标会的,招标人可以取消其投标人资格。

9.1.1投标人委派代表应随身携带身份证明文件。

9.2投标预备会

9.2.1招标人认为有必要可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或招标人书面通知的时间、地点,委派代表参加招标人主持的投标预备会。未出席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不能取消其投标人资格。

9.2.2投标预备会的目的是澄清、解答投标人在阅读招标文件、踏勘现场时出现的任何方面的问题。投标人应在投标预备会召开前3日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疑问。在投标预备会上,招标人将对提出的问题做出澄清、修改或补充。

9.2.3招标人在投标预备会上所做出的澄清、修改或补充,按照本节第8.2条的规定,告知所有投标人。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0.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单位

10.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就有关投标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必须用中文书写。

10.1.1投标人随投标文件提供的支持文件、印刷文献等若有另一种语言,必须附中文译文。为便于理解投标文件,以中文译文为准。如投标文件未附中文译文,该资料不予认可,由此导致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1.2投标文件中的专业术语,须附中文注释。否则,按照本节第10.1.1条规定执行。

10.2除在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1.投标文件的构成

11.1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文件、技术标(含资信标)、商务标组成。

11.2资信标书,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资信标书封面;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扫描件;

(3)投标函;

(4)资信条款响应表;

(5)合同要求响应表;

(6)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原件扫描件;

(7)投标保函(原件由招标人在开标会现场收取)或招标人出具的投标担保收讫的凭证原件扫描件或交易中心出具的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的原件扫描件;

(8)招标人要求提交的投标资格证明文件: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制造商的资格声明原件扫描件;

经销商(作为代理)的资格声明;

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原件扫描件;

主要技术人员情况表;

□相关。

11.3技术标书,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技术标书封面

(2)技术性能响应表

(3)货物说明一览表

(4)技术方案

(5)售后服务和培训方案

□(6)相关。

11.4商务标书,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商务标书封面

(2)投标报价一览表

(3)投标分项报价表

(4)货物说明一览表

(5)合同条款响应表

□(6)相关。

11.5资格审查文件,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2.投标文件的格式和签署

12.1投标文件应包括本节第11条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按本招标文件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的顺序编排。本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12.2投标文件须按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加签机构证书签名和投标人代表证书签名。

13.投标货币

13.1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4.投标报价

14.1投标报价是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费用的金额总和。包括货物的价格,以及为提供货物而产生的运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培训费、后续服务等等的费用。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保证在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合同执行期内是固定不变。

14.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第五章“货物需求书”第一节“货物需求及数量一览表”(以下简称:“货物需求及数量一览表”)和通用合同、专用合同上所列的各项内容的全部。

14.3投标人应按“货物需求及数量一览表”中列出的货物填报单价和合价。每一个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14.3.1投标报价中未填单价或合价的部分,将被视为该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内,招标人将不另行支付。

14.3.2投标人若是提供了可变动价格或包含价格调整要求投标,其投标将会被拒绝。

14.3.3投标人若是提供了两个(含两个)以上报价,且未明确哪个是有效报价,其投标将会被拒绝(除允许提供备选方案的)。

14.4招标人不接受任何免费赠送的货物或服务。如有,将按缺漏项处理。

14.5投标报价的标底或投标限价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5.投标担保

15.1投标担保是为了避免招标人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损失。招标人可根据本节第15.5条规定的条件没收其投标担保。

15.2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交投标担保。投标担保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果没有提交投标担保,可按照本节第15.3条规定执行。

15.2.1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担保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

15.2.2提供投标担保的提供人必须与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一致。

15.3对于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担保的,其投标将会被拒绝。

15.4投标担保的退还。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招标人将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

15.4.1招标人与中标人签署了合同协议书;

15.4.2招标过程中因正当理由被招标人宣布终止;

15.4.3需重新组织招标;

15.4.4投标有效期满而投标人不同意作出延长的。

15.5投标担保的没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投标担保将被没收。

15.5.1投标人有不真实投标或有违法违规行为的;

15.5.2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或放弃其投标的;

15.5.3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履约担保或拒绝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16.投标有效期

16.1投标有效期应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在此期间,所有投标均保持有效。

16.2在原投标有效期结束前,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人可要求投标人延长其投标有效期。相应的要求及回复均应以书面形式做出。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同时相应的延长其投标担保的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担保。

17.备选投标方案

17.1除“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17.2如果招标人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但是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投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不予考虑。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且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其所提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

18.投标文件的编制

18.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招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及澄清文件),并严格履行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要求。如果投标人不能履行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或者随投标文件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对招标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18.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所引用的顺序和编号应与招标文件一致,但可以增加说明或描述性文字。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未提出异议的条款,均被视为接受和同意。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任何差异之处,均应在“资信要求响应表”、“合同要求响应表”和“技术性能响应表”中列出。

18.3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资料,投标文件均使用中文文本;对不同文字文本的资料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18.4除商务标以外,在其他标书内不得包含任何有关投标价格信息的(采用二阶段开标)。否则,

其投标将会被拒绝。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19.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9.1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部分、商务标部分和技术标(含资信标)部分应单独刻录成光盘(一式两份),分别密封包装在3个密封袋中,在密封袋上相应注明“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标部分”、“技术标部分”,并分别注明工程名称、投标人名称。如果招标人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须单独刻录并密封包装,在密封袋上注明“备选方案”、工程名称、投标人名称。

19.2所有密封袋应加盖投标人公章。

20.投标文件的提交和截标时投标文件的数量要求

20.1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投标人应根据“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

20.2截标时递交标书的投标人数量不足3名的,招标人将按法律法规的规定暂停开标和评标程序。如导致招标失败,招标人将不负担因此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

21.投标文件的修改或撤回

21.1投标人已提交投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还未到,投标人可提出对其投标文件的修改或撤回。投标人须提交由投标人代表签名的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

21.2招标人收到由投标人代表签名的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并确认后,投标人可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是撤回其投标。

21.3投标截止时间之后至投标文件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不得要求撤回其投标。在此期间撤回投标的,其投标担保将会被没收。

21.4评标结束后,不论中标与否,投标人均不得收回投标文件。

五、资格后审

22.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的,按以下规定进行:

22.1资格后审是由招标人组成的资格后审委员会在截标后开标前对投标人是否具备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22.2资格后审委员会由3人以上单数的招标人代表组成。

22.3资格后审委员逐个开启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审查文件,并严格对照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审核判断投标人是否具备资格条件。

22.4资格后审委员会在作出任何一项投标不予受理的决定之前,须严格遵循以下程序:

22.4.1要求当事投标人作相应的答辩。

22.4.2答辩记录送当事投标人签字确认。投标人拒绝在答辩记录签字确认的,视为同意答辩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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