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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醉医师执业能力评价与再授权制度

麻醉医师执业能力评价与再授权制度
麻醉医师执业能力评价与再授权制度

麻醉医师执业能力评价与再授权制度

依据我院《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的规定,对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实施动态化管理。

一、麻醉医师能力评价:

(一)麻醉医师能力评价时间为每两年度复评一次。

(二)评价标准:

1.对本级别麻醉种类完成 80%者,视为手术能力评价合格,可授予同级别手术权限;

2.预申请高一级别麻醉权限的医师,除达到本级别麻醉种类完成 80%以外,尚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受聘卫生技术资格,对资格准入手术,麻醉者必须是已获得相应专项麻醉的准入资格者;

(2)在参与高一级别麻醉中,依次从辅麻到主麻做起,分别完成该级别麻醉 5 例者;

(3)承担本级别麻醉时间满两年度;

(4)承担本级别麻醉期间无医疗过错或事故主要责任(以我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讨论结果为准)。

3.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或降低其麻醉操作权线:

(1)达不到操作许可必需条件的;

(2)对操作者的实际完成质量评价后,经证明其操作并发症的发生率超过操作标准规定的范围者;

(3)在操作过程中明显或屡次违反操作规程。

二、工作程序:

(一)科主任根据上述规定,对科室《各级医师麻醉分级及麻醉范围》进行梳理、讨论,制定新年度《各级麻醉医师麻醉分级及麻醉范围》,提交医务科;

(二)医务科复核后,讨论是否通过;

(三)符合申请高一级别麻醉权限的医师,书写述职报告,填写“寿光市侯镇中心卫生院麻醉医师资格准入申请表”,交本科室主任;

(四)科主任对其技术能力讨论评价后,提交医务科;

(五)医务科组织相关专家小组,对其进行理论及技能考核评估。

(六)对取消或降低其麻醉操作权限的医师,科主任组织科内专家小组讨论,形成书面意见后,报医务科讨论是否通过;

(七)麻醉医师能力评价与再授权结果院内公示;

(八)医务科备案。

三、监督管理

(一)医务科(质控办)履行麻醉医师能力评价与再授权工作的管理、监督职责;

(二)对违反本规定的相关人员调查处理,并按照医院《医疗质量控制办法》的相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麻醉科

麻醉授权管理制度守则

攀枝花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 一、麻醉与镇痛病人分级 1、参照美国麻醉医师协会(ASA)病情分级标准:I~V级 ASA级标准: I级:病人心、肺、肝、肾、脑、内分泌等重要器官无器质性病变; II级:有轻度系统性疾病,但功能处于代偿阶段; III级:有明显系统性疾病,功能处于早期失代偿阶段; IV级:有严重系统性疾病,功能处于失代偿阶段; V级:无论手术与否,均难以挽救患者生命。 2.特殊手术及操作技术 心脏、大血管手术麻醉,颅内动脉瘤手术麻醉,巨大脑膜瘤手术麻醉,脑干手术麻醉,肾上腺手术麻醉,高位颈髓手术麻醉,器官移植手术麻醉,多发严重创伤手术麻醉,休克病人手术麻醉,气管异物取出术麻醉,高龄手术麻醉,新生儿麻醉,控制性降压,低温麻醉,有创血管穿刺,心肺脑复苏等。 3、新开展项目、科研手术。 4、参考手术分级标准。 二、实施麻醉的基本条件 所有医疗机构在任何地点(包括手术室外麻醉),任何时间,对任何病人实施任何麻醉(包括各种神经阻滞)都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必须确保有一位麻醉医师(士)或麻醉护士始终在麻醉地点监测并记录被麻醉病人的基本生命功能和体征,有一位责任麻醉医师对该病人负责。一位责任麻醉医师一般同时最多负责3位病人的麻醉,急诊夜班时不得超过4位病人。 2、必须全程监测脉搏血氧饱和度、心电图和动脉血压; 3、手术室内每一个手术间必须有麻醉机和麻醉监护仪,手术室外麻醉每一位病人旁必须有麻醉机或简易呼吸器。 4、必须具备能通过面罩和气管插管给高流量氧气,并实施人工通气的条件。 5、必须有心肺复苏的条件(包括人员、仪器、用具和药品)。每个麻醉工作区域必须配备至少一台心脏除颤仪。 6、所有病人的手术或检查结束后,必须要在手术室、或麻醉苏醒室、或ICU观察至病人基本生命功能正常或恢复到术前水平,确认无残留麻醉危险后方能将病人送回病房交予其他科室的医护人员管理。 三、麻醉与镇痛医师级别 依据其卫生技术资格、受聘技术职务及从事相应技术岗位工作年限等,规范麻醉与镇痛医师的级别。所有麻醉医师均应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1、住院医师 (1)低年资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麻醉岗位工作3年以内,或获得硕士学位,从事住院医师麻醉岗位工作2年以内者。 (2)高年资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麻醉岗位工作3年以上,或获得硕士学位,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从事住院医师麻醉岗位工作2年以上者。 2、主治医师 (1)低年资主治医师:从事主治医师麻醉岗位工作3年以内,或获得临床博士学位,从事主治医师麻醉岗位工作2年以内者。 (2)高年资主治医师:从事主治医师麻醉岗位工作3年以上,或获得临床博士学位,从事主治医师麻醉岗位工作2年以上者。

关于麻醉医师资格分级

关于印发“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的通知 各手术科室: 为加强医院麻醉技术临床应用管理,保障医疗安全,提高医疗质量,加强我院各级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特制定我院“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同时,为加强麻醉操作权限化管理,对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实施动态化管理,制定“麻醉医师能力评价与再授权制度及程序”,现一块印发给你们,请各科室负责人根据通知要求。积极组织,仔细学习,认真落实。 XXXX院 2019年10月19日 抄送各临床科室 附件: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

一、麻醉与镇痛病人的分类 1、参照美国麻醉医师协会(ASA)病情分级标准:I~V级 ASA分级标准: 第Ⅰ级:病人心、肺、肝、肾、脑、分泌等重要器官无器质性病变; 第Ⅱ级:有轻度系统性疾病,但处于功用代偿阶段; 第Ⅲ级:有明显系统性疾病,功用处于早期失代偿阶段; 第Ⅳ级:有严重系统性疾病,功用处于失代偿阶段; 第Ⅴ级:无论手术与否,均难以挽救病人的生命。 2、特殊手术麻醉及操作技术 心脏、大血管手术麻醉,颅动脉瘤手术麻醉、巨大脑膜瘤手术麻醉,脑干手术麻醉,肾上腺手术麻醉,多发严重创伤手术麻醉,休克 病人麻醉,高位颈髓手术麻醉,器官移植手术麻醉,高龄病人麻醉, 新生儿麻醉,控制性降压,低温麻醉,有创血管穿刺术,心肺脑复等。 3、新开展项目、科研手术。 4、参考手术分级目录(2011版)。 二、麻醉与镇痛医师级别 依据其卫生技术资格、受聘技术职务及从事相应技术岗位工作的 年限等,规麻醉医师的级别。所有麻醉医师均应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1、住院医师 (1)低年资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或获得 硕士学位、曾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者。 (2)高年资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上,或获 得硕士学位、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曾从事住院医师岗位任务2年以 上者。

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

10、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 管理制度与程序 一、麻醉患者的分类 1、参照美国麻醉医师协会(ASA)病情分级标准:I~V 级 ASA 分级标准: 第一级:患者心、肺、肝、肾、脑、内分泌等重要器官无器质性病变; 第二级:有轻度系统性疾病,但处于功用代偿阶段; 第三级:有明显系统性疾病,功用处于早期失代偿阶段; 第四级:有严重系统性疾病,功用处于失代偿阶段; 第五级:无论手术与否,均难以挽救患者的生命。 2、特殊手术麻醉及操作技术 心脏、大血管手术麻醉,颅内动脉瘤手术麻醉、巨大脑膜瘤手术麻醉,脑干手术麻醉,肾上腺手术麻醉,多发严重创伤手术麻醉,休克患者麻醉,高位颈髓手术麻醉,器官移植手术麻醉,高龄患者麻醉,新生儿麻醉,控制性降压,低温麻醉,有创血管穿刺术,心肺脑复苏等。 3、新开展项目、科研手术。 4、参考手术分级标准。 二、麻醉医师级别 依据其卫生技术资格、受聘技术职务及从事相应技术岗位工作的年限等,规范麻醉医师的级别。所有麻醉医师均应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1、住院医师 (1)低年资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 3 年以内,或获得硕士学位、曾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 2 年以内。 (2)高年资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 3 年以上,或获得硕士学位、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曾从事住院医师岗位 2 年以上。 2、主治医师 (1)低年资主治医师: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 3 年以内,或获得临床博士学位、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 2 年以内。 (2)高年资主治医师: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 3 年以上,或获得临床博士学位、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 2 年以上。 3、副主任医师:

(1)低年资副主任医师:从事副主任医师岗位任务 3 年以内。 (2)高年资副主任医师:从事副主任医师岗位任务 3 年以上。 4、主任医师:受聘主任医师岗位任务者。 三、各级医师麻醉权限 1、低年资住院医师 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可展开 ASA 分级 1~2 级患者的麻醉如神经阻滞麻醉、低位椎管内麻醉及部分全麻,一二级手术(手术分级,下同)的麻醉,气管插管术等。 2、高年资住院医师 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可展开 ASA 分级 2-3 级患者的麻醉、二三级手术麻醉、初步熟悉心脏、大血管手术麻醉,颅内动脉瘤手术麻醉、巨大脑膜瘤手术麻醉,脑干手术麻醉,肾上腺手术麻醉,多发严重创伤手术麻醉,休克患者麻醉,高位颈髓手术麻醉,器官移植手术麻醉,高龄患者麻醉,新生儿麻醉,支气管内麻醉,控制性降压,低温麻醉,有创血管穿刺术,心肺脑复苏等。 3、低年资主治医师 可独立展开 ASA 分级 2-3 级手术患者的麻醉、二三级手术麻醉、初步掌握心脏、大血管手术麻醉,颅内动脉瘤手术麻醉、庞大脑膜瘤手术麻醉,脑干手术麻醉,肾上腺手术麻醉,多发严重创伤手术麻醉,休克患者麻醉,高位颈髓手术麻醉,器官移植手术麻醉,高龄患者麻醉,新生儿麻醉,支气管内麻醉,控制性降压,低温麻醉,有创血管穿刺术,心肺脑复苏等。 4、高年资主治医师 可独立展开 ASA 分级 3-4 级手术患者的麻醉、三四级手术麻醉、熟练掌握心脏、大血管手术麻醉,颅内动脉瘤手术麻醉、巨大脑膜瘤手术麻醉,脑干手术麻醉,肾上腺手术麻醉,多发严重创伤手术麻醉,休克患者麻醉,高位颈髓手术麻醉,器官移植手术麻醉,高龄患者麻醉,新生儿麻醉,支气管内麻醉,控制性降压,控制性降温麻醉,有创血管穿刺术,心肺脑复苏等。 5、低年资副主任医师 可独立展开 ASA 分级 4~5 级患者的麻醉、四级手术的麻醉。 6、高年资副主任医师 指导下级医师操作疑难患者的麻醉及处置下级医师麻醉操作意外、疑难患者诊治等。 7、主任医师 指导各级医师操作疑难患者的麻醉及处置各级医师麻醉操作意外、疑难患者诊治,展开新项目、极高风险手术麻醉等。

医院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及程序

医院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及程序 为了确保麻醉质量和麻醉安全,加强我院各级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手术分级管理制度》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麻醉患者的分类 (一)参照美国麻醉医师协会(ASA)病情分级标准 Ⅰ级:患者心、肺、肝、肾、脑、内分泌等重要器官无器质性病变; Ⅱ级:有轻度系统性疾病,但处于功能代偿阶段; Ⅲ级:有明显系统性疾病,功能处于早期失代偿阶段; Ⅳ级:有严重系统性疾病,功能处于失代偿阶段; V级:无论手术与否,均难以挽救患者的生命。 VI级:确证为脑死亡,其器官拟用于器官移植手术。 (二)特殊手术及操作技术 心脏、大血管、颅内动脉瘤、巨大脑膜瘤、脑干、肾上腺、多发严重创伤、高位颈髓、器官移植、休克患者、高龄患者以及新生儿等手术的麻醉;支气管内麻醉、控制性降压、低温麻醉、心肺脑复苏以及高风险诊疗操作等技术。 (三)新技术、新项目以及科研手术 二、麻醉医师级别

依据其卫生技术资格、受聘技术职务以及从事相应专业技术岗位的工作年限,根据其考核成绩和实际临床操作技能对每一位医师进行分级授权。所有麻醉医师均应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一)住院医师 1.低年资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内,或获得硕士学位、曾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内者; 2.高年资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上,或获得硕士学位、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曾从事住院医师岗位任务2年以上者。 (二)主治医师 1.低年资主治医师: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内,或获得临床博士学位、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内者; 2.高年资主治医师: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上,或获得临床博士学位、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上者。 (三)副主任医师 1.低年资副主任医师:从事副主任医师岗位任务3年以内; 2.高年资副主任医师:从事副主任医师岗位任务3年以上者。 (四)主任医师:受聘主任医师岗位任务者 三、各级医师麻醉权限 (一)低年资住院医师 在上级医师的指导下可展开ASA分级1~2级患者的麻醉,如:神经阻滞麻醉、低位椎管内麻醉、部分全麻、一二级手术(手术分级,下同)的麻醉及气管插管术等。

麻醉医师能力评价标准、工作程序、监督管理

麻醉医师能力评价标准、工作程序、监督管理 1.评价组织麻醉科成立以科主任为组长的科室麻醉医师资格分级评价小组,具体负责本科室麻醉医师能力评价与再授权工作。麻醉医师资格准入及麻醉分级授权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核准麻醉医师资格评价与再授权工作。 2.评价周期麻醉医师能力评价时间为每年度复评一次。 3.评价与再授权标准 (1)对授权麻醉级别的麻醉种类完成80%者,视为麻醉能力评价合格,可授予同级别麻醉权限. (2)预申请高一级别麻醉权限的医师,除达到本级别麻醉种类完成 80%以外,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①符合受聘卫生技术资格,术者必须是已获得相应专项麻醉准入资格者; ②在参与高一级别的麻醉中,依次从辅麻到主麻做起,分别完成该类麻醉5例以上者; ③承担本级别麻醉时间满两年度; ④承担本级别麻醉期间无医疗过错。 (3)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或降低期麻醉操作权限: ①达不到操作许可必须条件的; ②对操作者实际完成麻醉质量评估后,经证明其操作并发症的发生率超过操作标准规定的范围者;

③在操作过程中明显或三次以上违反操作规范的; ④在本级别麻醉种类完成达不到50%; ⑤承担本级别麻醉期间发生2次或2次以上医疗事故或过错且负主要责任的; ⑥在实施本级别麻醉期间,若发现有越级麻醉或未经授权擅自开展麻醉的,当年度麻醉医师能力评价视为不合格,本年度不得晋升上一级别麻醉资质。 4.评价与再授权流程 (1)科主任组织科内专家小组讨论,制定新年度《麻醉分级目录》,报麻醉医师分级授权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2)办公室复核认定后,报麻醉医师资格准入及麻醉分级授权管理领导小组审批后执行。 (3)符合申请高一级麻醉权限的医师,本人详细填写“麻醉医师定期能力评价与再授权表”,交本科室主任。 (4)科室主任组织科内评价小组对其技术能力讨论评价。 (5)医院专家小组审定:结合科室意见,由医务处召集组织专家组进行麻醉与技术考核,主要对有无医疗事故或纠纷发生、有无非计划再麻醉病历、有无越级麻醉等评价与授权标准进行综合考评,考核合格者,授权并报麻醉医师资格准入及麻醉分级授权管理领导小组。 (6)对取消或降低其麻醉操作权限的医师,科主任组织科内专家小组讨论,形成书面意见后,重新确定其麻醉操作级别,并报麻醉医师资格准入及麻醉分级授权管理领导小组。

等级医院复审整理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与程序

等级医院复审 关于印发“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的 通知 各手术科室: 为加强医院麻醉技术临床应用管理,保障医疗安全,提高医疗质量,加强我院各级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定我院“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同时,为加强麻醉操作权限化管理,对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实施动态化管理,制定“麻醉医师能力评价与再授权制度及程序”,现一块印发给你们,请各科室负责人根据通知要求,积极组织,仔细学习,认真落实。 二〇一二年九月七日

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 一、麻醉与镇痛病人的分类 1、参照美国麻醉医师协会()病情分级标准:I~V级 分级标准: 第Ⅰ级:病人心、肺、肝、肾、脑、内分泌等重要器官无器质性病变; 第Ⅱ级:有轻度系统性疾病,但处于功用代偿阶段; 第Ⅲ级:有明显系统性疾病,功用处于早期失代偿阶段; 第Ⅳ级:有严重系统性疾病,功用处于失代偿阶段; 第Ⅴ级:无论手术与否,均难以挽救病人的生命。 2、特殊手术麻醉及操作技术 心脏、大血管手术麻醉,颅内动脉瘤手术麻醉、巨大脑膜瘤手术麻醉,脑干手术麻醉,肾上腺手术麻醉,多发严重创伤手术麻醉,休克病人麻醉,高位颈髓手术麻醉,器官移植手术麻醉,高龄病人麻醉,新生儿麻醉,控制性降压,低温麻醉,有创血管穿刺术,心肺脑复苏等。 3、新开展项目、科研手术。 4、参考手术分级目录(2011版)。 二、麻醉与镇痛医师级别 依据其卫生技术资格、受聘技术职务及从事相应技术岗位工作的年限等,规范麻醉医师的级别。所有麻醉医师均应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1、住院医师

(1)低年资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内,或获得硕士学位、曾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内者。 (2)高年资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上,或获得硕士学位、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曾从事住院医师岗位任务2年以上者。 2、主治医师 (1)低年资主治医师: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内,或获得临床博士学位、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内者。 (2)高年资主治医师: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上,或获得临床博士学位、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上者。 3、副主任医师: (1)低年资副主任医师:从事副主任医师岗位任务3年以内。 (2)高年资副主任医师:从事副主任医师岗位任务3年以上者。 4、主任医师:受聘主任医师岗位任务者。 三、各级医师麻醉与镇痛权限 1、低年资住院医师 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可开展分级Ⅰ~Ⅱ级病人的麻醉如神经阻滞麻醉、低位椎管内麻醉及部分全麻,一二级手术(手术分级,下同)的麻醉,气管插管术等。 2、高年资住院医师 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可开展分级Ⅱ~Ⅲ级病人的麻醉、二三级手术麻醉、初步熟悉心脏、大血管手术麻醉,颅内动脉瘤手术麻醉、巨大脑膜瘤手术麻醉,脑干手术麻醉,肾上腺手术麻醉,多发严重创伤手术麻醉,

麻醉科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与程序

任县医院关于印发“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与 再授权管理制度”的 通知 手术室: 为加强医院麻醉技术临床应用管理,保障医疗安全,提高医疗质量,加强我院各级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定我院“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同时,为加强麻醉操作权限化管理,对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实施动态化管理,制定“麻醉医师能力评价与再授权制度及程序”,现一块印发给你们,请科室负责人根据通知要求,积极组织,仔细学习,认真落实。 医务科 二〇一二年十月二十日. 任县医院

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 一、麻醉与镇痛病人的分类 1、参照美国麻醉医师协会(ASA)病情分级标准:I~V级 ASA分级标准: 第Ⅰ级:病人心、肺、肝、肾、脑、内分泌等重要器官无器质性病变;第Ⅱ级:有轻度系统性疾病,但处于功用代偿阶段; 第Ⅲ级:有明显系统性疾病,功用处于早期失代偿阶段; 第Ⅳ级:有严重系统性疾病,功用处于失代偿阶段; 第Ⅴ级:无论手术与否,均难以挽救病人的生命。 2、特殊手术麻醉及操作技术 心脏、大血管手术麻醉,巨大脑膜瘤手术麻醉,肾上腺手术麻醉,多发严重创伤手术麻醉,休克病人麻醉,脊髓手术麻醉,高龄病人麻醉,新生儿麻醉,控制性降压,低温麻醉,有创血管穿刺术,心肺脑复苏等。 3、新开展项目手术。 4、参考手术分级目录(2011版)。 二、麻醉与镇痛医师级别 依据其卫生技术资格、受聘技术职务及从事相应技术岗位工作的年限等,规范麻醉医师的级别。所有麻醉医师均应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住院医师1. (1)低年资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内,或获得硕士学位、曾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内者。

麻醉医师定期执业能力评价和再授权制度

麻醉医师能力评价与再授权制度及程序 实施麻醉操作权限化管理,是确保麻醉安全的有效措施,是麻醉分级管理的最终目的。依据我院《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的规定,对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实施动态化管理。 (一)、麻醉医师能力评价: 1、麻醉医师能力评价时间为每两年度复评一次。 2、评价标准: (1)高年资、副高及正高级别麻醉医师,无违反操作常规者,视为手术能力评估合格,授予同级别手术权限; (2)高年资、副高及正高级别麻醉医师授权疼痛门诊及疼痛患者诊治; (3)住院医师、主治医师、低年资、高年资、副高级别麻醉医师,对本级别麻醉种类完成80%者,视为手术能力评估合格,可授予同级别麻醉手术权限。预申请高一级别麻醉权限的医师,除达到本级别麻醉种类完成80%以外,尚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受聘卫生技术资格,对资格准入手术,麻醉者必须是已获得相应专项麻醉的准入资格者; (2)在参与高一级别麻醉中,依次从辅麻到主麻做起,分别完成该级别麻醉5 例者; (3)承担本级别麻醉时间满两年度; (4)承担本级别麻醉期间无医疗过错或事故主要责任(以我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讨论结果为准)。

3.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或降低其麻醉操作权限: (1)达不到操作许可必需条件的; (2)对操作者的实际完成质量评价后,经证明其操作并发症的发生率超过操作标准规定的范围者; (3)在操作过程中明显或屡次违反操作规程。 (二)工作程序: 1、科主任组织麻醉医师资格准入检查考核组领导组员成员,根据上述规定,对科室“各级医师麻醉分级及麻醉范围”(所称“麻醉范围”,系指卫生行政部门对我院核准的诊疗科目内开展的手术)对低年资、副高以下级别医师的医师资格进行审核、讨论,确定其下一年度的分级及麻醉范围; 2、低年资、副高以下级别医师,每年度需填写“铁三局医院麻醉科医师资格准入申请表”,交本科室主任; 3、科主任组织麻醉医师资格准入检查考核组领导组员成员对其技术能力讨论评价后,签字生效,交医务处; 4、医务处组织相关专家小组,对其进行理论及技能考核评估,提交医院学术管理委员会讨论通过; 5、对取消或降低其麻醉操作权线的医师,科主任组织麻醉医师资格准入检查考核组领导组员成员讨论,形成书面意见后,报医务处,医务处提交医院学术管理委员会讨论通过; 6、学术管理委员会主任签批; 7、麻醉医师能力评价与再授权结果院内公示;

2018年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与程序(修订版)

山东良庄矿业有限公司医院 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与程序(修订版) 一、麻醉与镇痛病人的分类 1、参照美国麻醉医师协会(ASA)病情分级标准:Ⅰ~Ⅴ级。 ASA分级标准: Ⅰ级:病人心、肺、肝、肾、脑、内分泌等重要器官无器质性病变; Ⅱ级:有轻度系统性疾病,但处于功用代偿阶段; Ⅲ级:有明显系统性疾病,功用处于早期失代偿阶段; Ⅳ级:有严重系统性疾病,功用处于失代偿阶段; Ⅴ级:无论手术与否,均难以挽救病人的生命。 2、特殊手术麻醉及操作技术。 心脏、大血管手术麻醉,颅内动脉瘤手术麻醉、巨大脑膜瘤手术麻醉,脑干手术麻醉,肾上腺手术麻醉,多发严重创伤手术麻醉,休克病人麻醉,高位颈髓手术麻醉,器官移植手术麻醉,高龄病人麻醉,新生儿麻醉,控制性降压,低温麻醉,有创血管穿刺术,心肺脑复苏等。 3、新展开项目、科研手术。 4、参考手术分级标准。 二、麻醉与镇痛医师级别 依据其卫生技术资格、受聘技术职务及从事相应技术岗位工作的年限等,规范麻醉医师的级别。所有麻醉医师均应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1、住院医师 页脚内容1

(1)低年资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内; (2)高年资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上; 2、主治医师 (1)低年资主治医师: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内, (2)高年资主治医师: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上, 3、副主任医师: (1)低年资副主任医师:从事副主任医师岗位任务3年以内。 (2)高年资副主任医师:从事副主任医师岗位任务3年以上者。 三、各级医师麻醉与镇痛权限 1、低年资住院医师 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可展开ASA分级1~2级病人的麻醉如神经阻滞麻醉、低位椎管内麻醉及部分全麻,气管插管术等。 2、高年资住院医师 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可展开ASA分级2-3级病人的麻醉、二三级手术麻醉、初步熟悉心脏、大血管手术麻醉,颅内动脉瘤手术麻醉、巨大脑膜瘤手术麻醉,脑干手术麻醉,肾上腺手术麻醉,多发严重创伤手术麻醉,休克病人麻醉,高位颈髓手术麻醉,器官移植手术麻醉,高龄病人麻醉,新生儿麻醉,支气管内麻醉,控制性降压,低温麻醉,有创血管穿刺术,心肺脑复苏等。 3、低年资主治医师 可独立展开ASA分级2-3级手术病人的麻醉、二三级手术麻醉、初步掌握心脏、大血管手术麻醉,颅内动脉瘤手术麻醉、庞大脑膜瘤手术麻醉,脑干手术麻醉,肾上腺手术麻醉,多发严重创伤手术麻醉,休克病人麻醉,高位颈髓手术麻醉,器官移植手术麻醉,高龄病人麻醉,新生儿麻醉,支气管内麻醉,控制性降压,低温麻醉,有创血管穿刺术,心肺脑复苏等,轮转疼痛门诊。 4、高年资主治医师 页脚内容2

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与程序各种手术麻醉授权申请表考核表

绥阳县人民医院关于印发“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与再授权管理制度”的通知 麻醉科手术室:为加强医院麻醉技术临床应用管理,保障医疗安全,提高医疗质量,加强我院各级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定我院“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同时,为加强麻醉操作权限化管理,对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实施动态化管理,制定“麻醉医师能力评价与再授权制度及程序”,现一块印发给你们,请科室负责人根据通知要求,积极组织,仔细学习,认真落实。 医务科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1 / 16 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 一、麻醉与镇痛病人的分类 1、参照美国麻醉医师协会(ASA)病情分级标准:I~V 级 ASA分级标准:第Ⅰ级:病人心、肺、肝、肾、脑、内分泌等重要器官无器质性病变;第Ⅱ级:有轻度系统性疾病,但处于功用代偿阶段;第Ⅲ级:有明显系统性疾病,功用处于早期失代偿阶段;第Ⅳ级:有严重系统性疾病,功用处于失代偿阶段;第Ⅴ级:无论手术与否,均难以挽救病人的生命。 2、特殊手术麻醉及操作技术心脏、大血管手术麻醉,颅内动脉瘤手术麻醉、巨大脑膜瘤手术麻醉,脑干手术麻醉,肾上腺手术麻醉,多发严重创伤手术麻醉,休克病人麻醉,高位颈髓手术麻醉,器官移植手术麻醉,高龄病人麻醉,新生儿麻醉,控制性降压,低温麻醉,有创血管穿刺术,心肺脑复苏等。 3、新开展项目、科研手术。 4、参考手术分级目录(2011 版)。 二、麻醉与镇痛医师级别依据其卫生技术资格、受聘技术职务及从事相应技术岗位工作的年限等,规范麻醉医师的级别。所有麻醉医师均应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1、住院医师(1)低年资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3 年以内,或获得硕士 2 / 16 学位、曾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2 年以内者。 (2)高年资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3 年以上,或获得硕士学位、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曾从事住院医师岗位任务2 年以上者。

麻醉分级授权制度

麻醉分级授权制度 1目的 实施麻醉分级授权管理,确保日常麻醉工作的安全。 2范围 适用于所有麻醉技术的分级管理 3要求 3.1麻醉分级 3.1.1根据卫生部下发《三级儿童医院评审标准(2011年版)》,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将我院麻醉分为四级 3.1.1.1四级麻醉 复杂心内直视手术的麻醉,严重内分泌疾患病人的麻醉,既往有心肌梗塞病人的麻醉,严重休克,严重脏器功能低下病人的麻醉。各种复杂手术及病情危重,诊断未明病人的麻醉。 3.1.1.2三级麻醉 心内直视手术的麻醉,心包切除术病人的麻醉,内分泌疾患病人的麻醉,病情严重病人的麻醉(心功能不全、冠心病、高血压及肝,肾功能低下等),控制性低血压麻醉,严重呼吸道梗阻病人的麻醉,肾脏移植手术的麻醉,复杂颅脑外科手术的麻醉,湿肺病人的麻醉,口腔颌面部疾病致气管插管困难以及需行肌皮瓣移植术的麻醉。小儿气管内异物取出术麻醉,控制性低温手术麻醉。新开展手术项目病人的麻醉。新生儿的麻醉。

3.1.1.3二级麻醉 常用的神经阻滞术,上胸段硬膜外脊神经阻滞,普通颅脑外科手术病人麻醉,胸科病人麻醉,支气管麻醉术。小儿颌面部较大手术的麻醉,经鼻气管内插管麻醉,心导管检查病人的麻醉,危重及病情复杂(失血性休克、严重肠梗阻)的急诊病人麻醉,气管内麻醉,唇裂手术的麻醉。小儿扁桃体、腺样体手术的麻醉,产科全麻。 3.1.1.4一级麻醉 低平面蛛网膜下腔脊神经阻滞,腰部硬膜外脊神经阻滞,下胸段硬膜外脊神经阻滞,小儿硬膜外麻醉,骶管阻滞,(小儿氯胺酮肌肉或静脉麻醉),小儿基础麻醉,病情较轻的简单手术、四肢手法复位病人的静脉麻醉,眼科手术的麻醉,其他常见耳鼻喉科小儿手术的麻醉,静吸复合麻醉术。 3.2人员资质 3.2.1实行麻醉主治医师负责制,取得麻醉主治医师资格人员才能独立承担麻醉; 3.2.2取得主治医师资格独立完成一、二级麻醉; 3.2.3取得主治医师资格三年以上的医师,可以根据情况 授予本亚专业三级麻醉; 3.2.4副主任医师独立完成一级、二级、三级麻醉; 3.2.5高年资副主任医师、专业组长完成一级、二级、三 级、四级麻醉。

2018麻醉医师能力评价和再授权制度和程序(修订版)

山东良庄矿业有限公司医院 麻醉医师能力评价与再授权制度及程序(修订版)实施麻醉操作权限化管理,是确保麻醉安全的有效措施,是麻醉分级管理的最终目的。依据本院《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与程序》的规定,对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实施动态化管理。 一、麻醉医师能力评价 1、对已获得相应专项准入资格的麻醉医师进行能力评价,时间为每年度复评一次,根据本院《手术、麻醉、腔镜医师定期能力评价与再授权考评表》由科室组织进行考评,合格线为80分,考核合格者方可继续从事本级别工作或有资格晋升上一权限级别。 2、考评后科室管理小组,统一填写《手术、麻醉、腔镜医师定期能力评价与再授权表》,交医务科组织审批。 二、权限变动管理 1、权限升级 1)受聘相应新的技术资格或承担原级别麻醉与镇痛的时间满两年度。 2)根据本院《手术、麻醉、腔镜医师定期能力评价与再授权考评表》考评合格。 3)在参与高一级别手术中,做为一助完成例数>15例,在上级医师指导下作为术者完成例数>5例。 4)承担原级别麻醉手术期间无严重并发症及医疗纠纷发生。

5)经科室评议通过者。 6)越级麻醉需根据医院人员结构、技术水平、基础设施、设备条件、现场操作等综合考评合格后,经医院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审批同意方可进行。 2、权限降级或取消 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或降低其麻醉操作权限。 1)根据《手术、麻醉、腔镜医师定期能力评价与再授权考评表》考评不合格者。 2)对于同一项操作一年内连续发生两起及以上严重并发症或医疗纠纷且负主要技术责任者。 3)在操作过程中明显或屡次违反操作规程者。 4)达不到其他规定的操作许可必需条件者。 3、权限恢复 对资格取消或降低操作者,当其在上级医师指导下作为术者完成例数>5例;该类操作及治疗过程中无严重并发症及医疗纠纷发生时,经评定合格者可再次获得准入资格。 三、工作程序 1、科主任组织科内专家小组,根据上述规定,对科室《麻醉分级目录》进行梳理、讨论,制定新年度《麻醉分级目录》,提交医务科。 2、医务科复核认定后,提交医院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讨论通过 3、符合申请高一级别麻醉权限的医师,填写《手术、麻醉、

麻醉医师执业能力评价与再授权制度及程序

麻醉医师执业能力评价与再授权制度及 程序 实施麻醉操作权限化管理,是确保麻醉安全的有效措施,是麻醉分级管理的最终目的。依据我院《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的规定,对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实施动态化管理。 一、麻醉医师能力评价: (一)麻醉医师能力评价时间为每两年度复评一次,填写“清河县中心医院麻醉医师能力评价与再授权表”。 (二)评价标准: 1.对本级别麻醉种类完80%者,视为手术能力评价合格,可授予同级别手术权限; 2.预申请高一级别麻醉权限的医师,除达到本级别麻醉种类完成80%以外,尚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受聘卫生技术资格,对资格准入手术,麻醉者必须是已获得相应专项麻醉的准入资格者; (2)在参与高一级别麻醉中,依次从辅麻到主麻做起,分别完成该级别麻醉5例者; (3)承担本级别麻醉时间满两年度; (4)承担本级别麻醉期间无医疗过错或事故主要责任(以我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讨论结果为准)。

3.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或降低其麻醉操作权线: (1)达不到操作许可必需条件的; (2)对操作者的实际完成质量评价后,经证明其操作并发症的发生率超过操作标准规定的范围者; (3)在操作过程中明显或屡次违反操作规程。 三、工作程序: (一)科主任组织科内专家小组,根据上述规定,对科室《各级麻醉医师麻醉分级及麻醉范围》(所称“麻醉范围”,系指卫生行政部门对我院核准的诊疗科目内开展的手术)进行梳理、讨论,制定新年度《各级麻醉医师麻醉分级及麻醉范围》,提交医务科; (二)医务科复核认定后,提交医院技术管理委员会讨论通过; (三)初次申请麻醉权限的医师填写“清河县中心医院麻醉医师资格准入申请表”(见附件);符合申请高一级别麻醉权限的医师,提交述职报告,并填写“清河县中心医院麻醉医师能力评价与再授权表”(见附件) ,交本科室主任; (四)科主任组织科内专家小组对其技术能力讨论评价后,提交医务科; (五)医务科组织相关专家小组,对其进行理论及技能考核评估,提交医疗技术管理委员会讨论通过;

关于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

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 管理制度与程序 一、麻醉患者的分类 1、参照美国麻醉医师协会(ASA)病情分级标准:I~V 级 ASA 分级标准: 第一级:患者心、肺、肝、肾、脑、内分泌等重要器官无器质性病变; 第二级:有轻度系统性疾病,但处于功用代偿阶段; 第三级:有明显系统性疾病,功用处于早期失代偿阶段; 第四级:有严重系统性疾病,功用处于失代偿阶段; 第五级:无论手术与否,均难以挽救患者的生命。 2、特殊手术麻醉及操作技术 心脏、大血管手术麻醉,颅内动脉瘤手术麻醉、巨大脑膜瘤手术麻醉,脑干手术麻醉,肾上腺手术麻醉,多发严重创伤手术麻醉,休克患者麻醉,高位颈髓手术麻醉,器官移植手术麻醉,高龄患者麻醉,新生儿麻醉,控制性降压,低温麻醉,有创血管穿刺术,心肺脑复苏等。 3、新开展项目、科研手术。 4、参考手术分级标准。 二、麻醉医师级别 依据其卫生技术资格、受聘技术职务及从事相应技术岗位工作的年限等,规范麻醉医师的级别。所有麻醉医师均应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1、住院医师 (1)低年资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 3 年以内,或获得硕士学位、曾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 2 年以内。 (2)高年资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 3 年以上,或获得硕士学位、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曾从事住院医师岗位 2 年以上。 2、主治医师 (1)低年资主治医师: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 3 年以内,或获得临床博士学位、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 2 年以内。 (2)高年资主治医师: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 3 年以上,或获得临床博士学位、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 2 年以上。 3、副主任医师: (1)低年资副主任医师:从事副主任医师岗位任务 3 年以内。 (2)高年资副主任医师:从事副主任医师岗位任务 3 年以上。 4、主任医师:受聘主任医师岗位任务者。 三、各级医师麻醉权限 1、低年资住院医师 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可展开 ASA 分级 1~2 级患者的麻醉如神经阻滞麻醉、低位椎管内麻醉及部分全麻,一二级手术(手术分级,下同)的麻醉,气管插管术等。 2、高年资住院医师 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可展开 ASA 分级 2-3 级患者的麻醉、二三级手术麻醉、初步熟悉心脏、大血管手术麻醉,颅内动脉瘤手术麻醉、巨大脑膜瘤手术麻醉,脑干手术麻醉,肾上腺手术麻醉,多发严重创伤手术麻醉,休克患者麻醉,高位颈髓手术麻醉,器官移植手术麻醉,高龄患者麻醉,新生儿麻醉,支气管内麻醉,控制性降压,低温麻醉,有创血管穿刺术,心肺脑复苏等。 3、低年资主治医师

麻醉医师执业能力评价与再授权制度

麻醉医师执业能力评价与再授权制度 依据我院《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的规定,对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实施动态化管理。 一、麻醉医师能力评价: (一)麻醉医师能力评价时间为每两年度复评一次。 (二)评价标准: 1.对本级别麻醉种类完成 80%者,视为手术能力评价合格,可授予同级别手术权限; 2.预申请高一级别麻醉权限的医师,除达到本级别麻醉种类完成 80%以外,尚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受聘卫生技术资格,对资格准入手术,麻醉者必须是已获得相应专项麻醉的准入资格者; (2)在参与高一级别麻醉中,依次从辅麻到主麻做起,分别完成该级别麻醉 5 例者; (3)承担本级别麻醉时间满两年度; (4)承担本级别麻醉期间无医疗过错或事故主要责任(以我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讨论结果为准)。 3.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或降低其麻醉操作权线: (1)达不到操作许可必需条件的;

(2)对操作者的实际完成质量评价后,经证明其操作并发症的发生率超过操作标准规定的范围者; (3)在操作过程中明显或屡次违反操作规程。 二、工作程序: (一)科主任根据上述规定,对科室《各级医师麻醉分级及麻醉范围》进行梳理、讨论,制定新年度《各级麻醉医师麻醉分级及麻醉范围》,提交医务科; (二)医务科复核后,讨论是否通过; (三)符合申请高一级别麻醉权限的医师,书写述职报告,填写“寿光市侯镇中心卫生院麻醉医师资格准入申请表”,交本科室主任; (四)科主任对其技术能力讨论评价后,提交医务科; (五)医务科组织相关专家小组,对其进行理论及技能考核评估。 (六)对取消或降低其麻醉操作权限的医师,科主任组织科内专家小组讨论,形成书面意见后,报医务科讨论是否通过; (七)麻醉医师能力评价与再授权结果院内公示; (八)医务科备案。 三、监督管理 (一)医务科(质控办)履行麻醉医师能力评价与再授权工作的管理、监督职责;

麻醉分级授权管理制度守则

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 (一)麻醉的分级与分类 1.参照美国麻醉医师协会(ASA)病情分级标准:I~Ⅵ级 ASA分级标准: Ⅰ级:体格健康,各器官功能正常,无精神疾病等。 Ⅱ级:除外科疾病外,有轻度系统性病(如轻度哮喘),功能代偿健全。 Ⅲ级:有明显或严重的系统性疾病(如充血性心力衰竭),体力活动受限,但尚能应付日常活动。 Ⅳ级:严重的系统性疾病,丧失日常活动能力,经常面临生命威胁。 Ⅴ级:无论手术与否,生命难以维持24小时的濒死病人 Ⅵ级:确证为脑死亡,其器官拟用于器官移植手术 急诊手术加“E”表示 2.麻醉分类标准 麻醉权限分类分为I至IV级,具体麻醉权限说明如下。 麻醉权限说明 I级麻醉权限: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实施ASAⅠ~Ⅱ级择期及急诊普外科、骨科、妇产科、泌尿科、耳鼻喉科普通手术的麻醉(适用于3年以下住院医师)。 II级麻醉权限: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实施ASAⅠ~III级择期普外科、妇产科、骨科、泌尿科、耳鼻喉科普通手术病人的麻醉及ASAⅠ~Ⅳ级各科急诊病人的麻醉(适用于3年及以上住院医师)。 III级麻醉权限:可独立实施择期ASA≥Ⅲ级病人的麻醉、小儿麻醉、脑肿瘤手术的麻醉、显微颅脑外科手术的麻醉、胸科手术的麻醉。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完成特殊病人的麻醉,如:控制性降温麻醉,嗜铬细胞瘤的麻醉,重症肌无力病人的麻醉,合并重要脏器功能衰竭或严重系统功能障碍病人的麻醉等。参加疼痛治疗的工作(适用于主治医师)。 IV级麻醉权限:独立实施特殊病人的麻醉,如:控制性降温麻醉,嗜铬细胞瘤的麻醉,重症肌无力病人的麻醉,心血管手术麻醉,新生儿麻醉,合并重要脏器功能衰竭或严重系统功能障碍病人的麻醉等。熟练掌握各项麻醉操作和穿刺技术,着重急、危、重、疑难病例的抢救处理工作,根据具体情况侧重临床专科麻醉、疼痛治疗、ICU的工作(适用于副主任及以上医师)。 3.特殊手术的麻醉

(完整版)麻醉医师授权分级管理相关制度及程序考试题

麻醉医师授权分级管理相关制度及程序考试题 姓名:得分: 一、选择题:(每题8分,共40分) 1、低年资住院医师,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可展开ASA分级()级病人的麻醉,如神经阻滞麻醉、低位椎管内麻醉及部分全麻,一二级手术的麻醉,气管插管术等。 A、Ⅰ~Ⅱ级 B、Ⅱ~Ⅲ级 C、Ⅲ~Ⅳ级 D、Ⅳ~Ⅴ级 2、高年资住院医师,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可展开ASA分级()级病人的麻醉、二三级手术麻醉、初步熟悉心脏、大血管手术麻醉,颅内动脉瘤手术麻醉、巨大脑膜瘤手术麻醉,脑干手术麻醉,肾上腺手术麻醉,多发严重创伤手术麻醉,休克病人麻醉,高位颈髓手术麻醉,器官移植手术麻醉,高龄病人麻醉,新生儿麻醉,支气管内麻醉,控制性降压,低温麻醉,有创血管穿刺术,心肺脑复苏等。 A、Ⅰ~Ⅱ级 B、Ⅱ~Ⅲ级 C、Ⅲ~Ⅳ级 D、Ⅳ~Ⅴ级 3、低年资主治医师,可独立开展ASA分级()级手术病人的麻醉、二三级手术麻醉、初步掌握心脏、大血管手术麻醉,颅内动脉瘤手术麻醉、庞大脑膜瘤手术麻醉,脑干手术麻醉,肾上腺手术麻醉,多发严重创伤手术麻醉,休克病人麻醉,高位颈髓手术麻醉,器官移植手术麻醉,高龄病人麻醉,新生儿麻醉,支气管内麻醉,控制性降压,低温麻醉,有创血管穿刺术,心肺脑复苏等,轮转疼痛门诊。 A、Ⅰ~Ⅱ级 B、Ⅱ~Ⅲ级 C、Ⅲ~Ⅳ级 D、Ⅳ~Ⅴ级 4、麻醉科带教组长必须由()担任,带教组长按医师级别确定组内每例手术的麻醉医师名单。需要全科会诊的,至少提前1天交科主任组织全科会诊并审批。 A、高年资主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 B、住院医师或高年资主治医师 C、高年资主治医师或主任医师 D、副主任医师或主任医师 5、手术审批权限是指对拟施行的不同级别手术以及不同状况、不同类别手术的审批权限。科主任的书面签字应落实在手术通知单的审批经过栏目中,夜班及节假日手术由()审批。 A、主任医师 B、副主任医师

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及程序、各种手术麻醉授权申请表、考核表

绥阳县人民医院 关于印发“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与再授权管理制度”的 通知 麻醉科手术室: 为加强医院麻醉技术临床应用管理,保障医疗安全,提高医疗质量,加强我院各级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定我院“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同时,为加强麻醉操作权限化管理,对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实施动态化管理,制定“麻醉医师能力评价与再授权制度及程序”,现一块印发给你们,请科室负责人根据通知要求,积极组织,仔细学习,认真落实。 医务科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 一、麻醉与镇痛病人的分类 1、参照美国麻醉医师协会(ASA)病情分级标准:I~V级 ASA分级标准: 第Ⅰ级:病人心、肺、肝、肾、脑、分泌等重要器官无器质性病变; 第Ⅱ级:有轻度系统性疾病,但处于功用代偿阶段; 第Ⅲ级:有明显系统性疾病,功用处于早期失代偿阶段; 第Ⅳ级:有严重系统性疾病,功用处于失代偿阶段; 第Ⅴ级:无论手术与否,均难以挽救病人的生命。 2、特殊手术麻醉及操作技术 心脏、大血管手术麻醉,颅动脉瘤手术麻醉、巨大脑膜瘤手术麻醉,脑干手术麻醉,肾上腺手术麻醉,多发严重创伤手术麻醉,休克病人麻醉,高位颈髓手术麻醉,器官移植手术麻醉,高龄病人麻醉,新生儿麻醉,控制性降压,低温麻醉,有创血管穿刺术,心肺脑复等。 3、新开展项目、科研手术。 4、参考手术分级目录(2011版)。 二、麻醉与镇痛医师级别 依据其卫生技术资格、受聘技术职务及从事相应技术岗位工作的年限等,规麻醉医师的级别。所有麻醉医师均应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1、住院医师 (1)低年资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或获得硕士学

麻醉分级授权与再授权管理制度

麻醉分级授权与再授权管理制度组长:张兴雄 组员:戴维 为了提高临床麻醉与镇痛质量,提高临床工作效率,保障医疗安全,更好地为患者服务,我院依据国家卫生部医政司颁发的《中国临床麻醉分级管理规定》制订本制度。 一、依据不同标准对麻醉病人进行分类 1、参照美国麻醉医师协会(ASA)病情分级标准 ASA分级标准: 第一级:病人心、肺、肝、肾、脑、内分泌等重要器官无器质性病变; 第二级:有轻度系统性疾病,但处于功用代偿阶段; 第三级:有明显系统性疾病,功用处于早期失代偿阶段; 第四级:有严重系统性疾病,功用处于失代偿阶段; 第五级:无论手术与否,均难以挽救病人的生命。 2、特殊手术麻醉及操作技术 心脏、大血管手术麻醉,颅内动脉瘤手术麻醉,巨大脑膜瘤手术麻醉,脑干手术麻醉,肾上腺手术麻醉,多发严重创伤手术麻醉,休克病人麻醉,高位颈髓手术麻醉,器官移植手术麻醉,高龄病人麻醉,新生儿麻醉,控制性降压,低温麻醉,有创血管穿刺术,心肺脑复苏等。 3、新展开项目、科研手术

4、参考手术分级标准。(见附页) 二、麻醉医师级别 依据卫生技术资格、受聘技术职务及从事相应技术岗位工作年限等,规范麻醉医师的级别。所有麻醉医师均应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1、住院医师 (1)低年资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内,或获得硕士学位、曾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内者; (2)高年资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上,或获得硕士学位、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曾从事住院医师岗位职务2年以上者。 2、主治医师 (1)低年资主治医师: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内,或获得临床博士学位、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内者; (2)高年资主治医师: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上,或获得临床博士学位、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上者。 3、副主任医师: (1)低年资副主任医师:从事副主任医师岗位3年以内; (2)高年资副主任医师:从事副主任医师岗位3年以上者。 4、主任医师:受聘主任医师岗位职务者。 三、各级医师麻醉权限 所有麻醉必须由主治医师以上人员负责。住院医师、进修医师、实习医师应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工作,不得独立实施麻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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