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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佑人生终身寿险(分红型)A款(2014版)产品说明书

金佑人生终身寿险(分红型)A款(2014版)产品说明书
金佑人生终身寿险(分红型)A款(2014版)产品说明书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金佑人生终身寿险(分红型)A款(2014版)

产品说明书

一、重要声明

1、本产品为分红保险,其红利分配是不确定的,将随分红保险的投资和实际经营情况发生变动,敬请注意。

2、本保险的红利分配方式为增额红利。终了红利在合同终止时给付。

3、本说明书所载资料,包括投保示例部分,仅供投保人理解保险条款时参考,各项内容均以保险条款约定以及实际红利分配为准。

二、产品特色

1、身价健康加养老,保障功能四合一

本产品与附加金佑重疾A款(2014版)(即“附加金佑人生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A款(2014版)”)搭配,组成更为全面的保障计划。既终身提供身价保障,为您和家人的一生幸福生活遮风挡雨,抵御风险,又提供重疾和特定疾病保障,更可根据养老规划的需要,使用年金转换功能,每年领取养老年金,为晚年生活添精彩,实现身价、重疾、特定疾病和养老的“一站式”综合保障。

2、分红复利送心意,保障年年三递增

身价保障、重疾保障和特定疾病保障额度将随着每年年度红利的分配而不断增加,保额复利递增且免核保体检,使您的保障水平实现动态增长,除此之外,还能获得丰厚的终了红利,让您获得充足的保障。

3、保障范围更广泛,健康呵护双提前

不仅提供多达60种的重大疾病保障,更有12种特定疾病的关爱提前给付,健康有托付,患难显真情。

4、特定疾病显关爱,后续保费可豁免,

交费期内,如被保险人发生合同约定的特定疾病提前保险金给付后,豁免后续各期保险费,彰显周到全面的人性关怀。

5、资金周转添帮手,生活事业更从容

在合同有效期内,如您急需周转资金,可使用保单贷款功能或减保功能来缓解资金压力,为您的生活和事业助一臂之力。

三、保障责任

1、本产品接受的被保险人投保年龄范围为出生满30天至65周岁。

2、本产品的保险期间为被保险人终身。

3、在保险期间内,本产品提供以下保险保障:

(1)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全残,或在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180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

①被保险人未满18周岁的,本公司按已支付的保险费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②被保险人年满18周岁的,本公司按身故或全残时有效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2)若被保险人在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180日内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本公司按已支付的保险费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上述“已支付的保险费”指投保人根据金佑人生终身寿险(分红型)A款(2014版)合同及附加金佑重疾A款(2014版)合同的约定已支付的保险费。若发生减保,减保前已支付的保险费将按减保比例相应

减少。

四、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合同成立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合同终止,已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本公司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全残的,合同终止,已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本公司向被保险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合同终止,本公司向投保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五、保险金额和保险费

1、保险金额

(1)本产品的有效保险金额包括基本保险金额与累积红利保险金额。若发生减保或投保人与本公司约定的其他情形导致有效保险金额变更的,本产品的有效保险金额将相应调整。

(2)本产品的基本保险金额按份计算,每份为人民币10,000元。

2、保险费

本产品的保险费采用趸交(即一次性支付)或限期年交(即在约定的交费期间内每年支付一次保险费)的方式支付,限期年交方式下的交费期间有5年、10年、15年和20年四种。

六、红利及分配方式

1、本产品的红利来源于死差和利差,即将实际经营成果优于产品假设(死亡率假设和预定利率假设)的盈余,按不低于70%的比例分配给投保人。

在合同有效期内,本公司每年根据分红保险的业务经营状况,确定红利分配方案。红利分配是不确定的。

本公司每个保单年度会向投保人提供红利通知书,告知投保人分红的具体情况。

2、若确定有红利分配,本公司将根据合同约定进行红利分配。本产品的红利包括年度红利和终了红利:

(1)年度红利

年度红利的分配方式为增额红利方式。在合同有效期内,本公司将于每年合同生效日对应日根据所确定的红利分配方案增加本产品及附加金佑重疾A款(2014版)合同的有效保险金额,本产品有效保险金额增额部分参加以后各年度的红利分配。本产品因年度红利分配而增加的有效保险金额称为红利保险金额。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本产品的年度红利由本公司按累积红利保险金额所对应的现金价值给付:

①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未满18周岁的;

②被保险人在合同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180日内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的;

③被保险人在附加金佑重疾A款(2014版)合同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180日内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

被确诊初次发生附加金佑重疾A款(2014版)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的。

(2)终了红利

终了红利在合同终止时给付。终了红利分为关爱金和特别红利两种。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公司将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进行核算,若确定合同终止时有关爱金分配的,本公司将以关爱金的形式给付:

①被保险人已满18周岁,因遭受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全残,或在本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180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且未发生本产品责任免除事项的;

②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被确诊初次发生附加金佑重疾A款(2014版)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且未发生附加金佑重疾A款(2014版)合同责任免除事项的;

③被保险人在附加金佑重疾A款(2014版)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180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被确诊初次发生附加金佑重疾A款(2014版)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且未发生附加金佑重疾A款(2014版)合同责任免除事项的。

发生附加金佑重疾A款(2014版)合同约定的特定疾病提前给付的,若本产品有终了红利的,给付本产品减少的有效保险金额所对应的关爱金。

合同生效一年后因故效力终止,在不符合关爱金给付条件的情况下,本公司将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进行核算,若确定合同终止时有特别红利分配的,本公司将以特别红利的形式给付。减保时,给付合同减少的有效保险金额所对应的特别红利。

七、投资策略及资金运作

本公司为履行合同项下的保险责任,依照国家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设立分红保险专用账户进行资金运用。

本公司资产配臵以资产负债匹配管理为原则。根据投资账户的负债特性和投资目标,考虑利率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等主要投资风险,合理配臵大类资产,并通过一定的风格化资产组合,最大限度提高投资账户的资产和负债在收益成本、期限结构上的匹配度,追求投资收益的长期、稳定增长,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努力提高投资收益。

八、犹豫期及退保

1、犹豫期

自投保人签收合同之日起,有10日的犹豫期。在此期间,如果投保人认为保险合同与需求不相符,投保人可以在此期间提出解除合同,本公司将在扣除人民币10元的工本费后向投保人退还所支付的保险费。

2、退保和现金价值

投保人在犹豫期后解除合同的,本公司自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之日起30日内向投保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投保人犹豫期后解除合同会遭受一定损失。

现金价值指保险单所具有的价值,通常体现为解除合同时,根据精算原理计算的,由本公司退还的那部分金额,保险单的现金价值将在合同中载明。

九、投保示例

示例1

金先生,30周岁,任职于某企业,事业有成,家庭幸福,为自己投保20份“金佑人生终身寿险(分红型)A款(2014版)”和“附加金佑人生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A款(2014版)”,主险基本保险金额20万元,主附险年交保费13840元,10年交清。

保障利益

金先生的保障利益如下:

1、身故或全残保障:给付20万元+当时的累积红利保额+关爱金,主险合同及附加险合同终止。

*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180日内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给付主险合同及附加险合同已支付的保险费+当时的累积红利保额所对应的现金价值+特别红利,主险合同及附加险合同终止。

2、重疾保障:如金先生被确诊初次患附加险合同列明的重大疾病,给付20万元+当时的累积红利保额+关爱金,主险合同及附加险合同终止。

*附加险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180日内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被确诊初次患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给付主险合同及附加险合同已支付的保险费+当时的累积红利保额所对应的现金价值+特别红利,主险合同及附加险合同终止。

3、特定疾病保障:如金先生因意外伤害,或在附加险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180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被确诊初次患附加险合同列明的特定疾病,给付20%×(20万元+当时的累积红利保额),但最高不超过10万元。给付后,附加险合同继续有效,但该项责任终止,且附加险合同和主险合同的有效保险金额同比例下降。若主险合同有终了红利的,同时给付主险合同有效保险金额下降部分所对应的关爱金。

4、保险费豁免:如金先生符合特定疾病提前给付保险金给付条件,除给付特定疾病提前给付保险金外,自金先生被确诊初次发生附加险合同约定的特定疾病后的首个保险费约定支付日起,每年于保险费约

定支付日豁免主险合同及附加险合同当期应支付的保险费,直至附加险合同终止。被豁免的保险费视为已支付。

红利分配

按中等红利水平计算,若未发生特定疾病提前给付理赔,80岁时,累积红利保额将达到83468元,关爱金为201262元。

金佑人生终身寿险(分红型)A款(2014版)及

附加金佑人生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A款(2014版)

保单利益示例表(一)

被保险人:金先生性别:男投保年龄:30周岁

年交保费:11200元(主险)交费方式:10年交清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注:

1、红利分配分别按低、中、高3种情况进行预测,仅作为参考之用,不作为未来红利分配的保证,实际红

利水平可能高于或低于表中所列数字;

2、累积红利保额为累积到该保单年度末的值,包含本保单年度末分配的红利保额;

3、基本保额现金价值和累积红利保额现金价值为主附险现金价值之和,为保单年度末的值;

4、身故给付总和为基本保额身故给付、累积红利保额身故给付和终了红利之和。其中,18周岁前,基本保

额身故给付等额于主附险已支付的保险费,累积红利保额身故给付等额于累积红利保额现金价值,终了红利为特别红利;18周岁及以后,基本保额身故给付等额于基本保额,累积红利保额身故给付等额于上年度末累积红利保额,终了红利为关爱金;

5、重疾给付总和为基本保额、上年度末累积红利保额和关爱金之和;特定疾病提前给付总和,为有效保险

金额的20%(不超过10万)及对应的关爱金;

6、退保给付总和为基本保额现金价值、累积红利保额现金价值和特别红利之和;

7、终了红利在合同终止时给付;

8、身故给付总和、重疾给付总和、退保给付总和、基本保额、累积红利保额、基本保额身故给付、累积红

利保额身故给付、基本保额现金价值、累积红利保额现金价值、年度红利保额、关爱金、特别红利,都

是未发生特定疾病提前给付时的值,发生了特定疾病提前给付,演示数值将减少;

9、发生特定疾病提前给付后,豁免主险合同及附加险合同当期应支付的保险费,直至附加险合同终止。被豁免的保险费视为已支付;

10、演示数据保留整数。

示例2

张小姐,28周岁,关注自身健康,有较强的风险保障意识,为自己投保15份“金佑人生终身寿险(分红型)A款(2014版)”和“附加金佑人生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A款(2014版)”,主险基本保险金额15万元,主附险年交保费6705元,15年交清。

特定疾病提前给付总和=有效保险金额20%和10万二者取小+对应关爱金

保障利益

张小姐的保障利益如下:

1、身故或全残保障:给付15万元+当时的累积红利保额+关爱金,主险合同及附加险合同终止。

*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180日内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给付主险合同及附加险合同已支付的保险费+当时的累积红利保额所对应的现金价值+特别红利,主险合同及附加险合同终止。

2、重疾保障:如张小姐被确诊初次患附加险合同列明的重大疾病,给付15万元+当时的累积红利保额+关爱金,主险合同及附加险合同终止。

*附加险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180日内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被确诊初次患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给付主险合同及附加险合同已支付的保险费+当时的累积红利保额所对应的现金价值+特别红利,主险合同及附加险合同终止。

3、特定疾病保障:如张小姐因意外伤害,或在附加险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180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被确诊初次患附加险合同列明的特定疾病,给付20%×(15万元+当时的累积红利保额),但最高不超过10万元。给付后,附加险合同继续有效,但该项责任终止,且附加险合同和主险合同的有效保险金额同比例下降。若主险合同有终了红利的,同时给付主险合同有效保险金额

下降部分所对应的关爱金。

4、保险费豁免:如张小姐符合特定疾病提前给付保险金给付条件,除给付特定疾病提前给付保险金外,自张小姐被确诊初次发生附加险合同约定的特定疾病后的首个保险费约定支付日起,每年于保险费约定支付日豁免主险合同及附加险合同当期应支付的保险费,直至附加险合同终止。被豁免的保险费视为已支付。

红利分配

按中等红利水平计算,若未发生特定疾病提前给付理赔,80岁时,累积红利保额将达到54732元,关爱金为133076元。

金佑人生终身寿险(分红型)A款(2014版)及

附加金佑人生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A款(2014版)

保单利益示例表(二)

被保险人:张小姐性别:女投保年龄:28周岁

年交保费:5190元(主险)交费方式:15年交清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注:

1、红利分配分别按低、中、高3种情况进行预测,仅作为参考之用,不作为未来红利分配的保证,实际红

利水平可能高于或低于表中所列数字;

2、累积红利保额为累积到该保单年度末的值,包含本保单年度末分配的红利保额;

3、基本保额现金价值和累积红利保额现金价值为主附险现金价值之和,为保单年度末的值;

4、身故给付总和为基本保额身故给付、累积红利保额身故给付和终了红利之和。其中,18周岁前,基本保

额身故给付等额于主附险已支付的保险费,累积红利保额身故给付等额于累积红利保额现金价值,终了红利为特别红利;18周岁及以后,基本保额身故给付等额于基本保额,累积红利保额身故给付等额于上

年度末累积红利保额,终了红利为关爱金;

5、重疾给付总和为基本保额、上年度末累积红利保额和关爱金之和;特定疾病提前给付总和,为有效保险

金额的20%(不超过10万)及对应的关爱金;

6、退保给付总和为基本保额现金价值、累积红利保额现金价值和特别红利之和;

7、终了红利在合同终止时给付;

8、身故给付总和、重疾给付总和、退保给付总和、基本保额、累积红利保额、基本保额身故给付、累积红

利保额身故给付、基本保额现金价值、累积红利保额现金价值、年度红利保额、关爱金、特别红利,都是未发生特定疾病提前给付时的值,发生了特定疾病提前给付,演示数值将减少;

9、发生特定疾病提前给付后,豁免主险合同及附加险合同当期应支付的保险费,直至附加险合同终止。

被豁免的保险费视为已支付;

10、演示数据保留整数。

示例3

李先生,40周岁,某公司主管,拥有一个美满的三口之家,为自己投保20份“金佑人生终身寿险(分红型)A款(2014版)”和“附加金佑人生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A款(2014版)”,主险基本保险金额20万元,主附险年交保费10540元,20年交清。

保障利益

李先生的保障利益如下:

1、身故或全残保障:给付20万元+当时的累积红利保额+关爱金,主险合同及附加险合同终止。

*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180日内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给付主险合同及附加险合同已支付的保险费+当时的累积红利保额所对应的现金价值+特别红利,主险合同

及附加险合同终止。

2、重疾保障:如李先生被确诊初次患附加险合同列明的重大疾病,给付20万元+当时的累积红利保额+关爱金,主险合同及附加险合同终止。

*附加险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180日内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被确诊初次患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给付主险合同及附加险合同已支付的保险费+当时的累积红利保额所对应的现金价值+特别红利,主险合同及附加险合同终止。

3、特定疾病保障:如李先生因意外伤害,或在附加险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180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被确诊初次患附加险合同列明的特定疾病,给付20%×(20万元+当时的累积红利保额),但最高不超过10万元。给付后,附加险合同继续有效,但该项责任终止,且附加险合同和主险合同的有效保险金额同比例下降。若主险合同有终了红利的,同时给付主险合同有效保险金额下降部分所对应的关爱金。

4、保险费豁免:如李先生符合特定疾病提前给付保险金给付条件,除给付特定疾病提前给付保险金外,自李先生被确诊初次发生附加险合同约定的特定疾病后的首个保险费约定支付日起,每年于保险费约定支付日豁免主险合同及附加险合同当期应支付的保险费,直至附加险合同终止。被豁免的保险费视为已支付。

红利分配

按中等红利水平计算,若未发生特定疾病提前给付理赔,80岁时,累积红利保额将达到54068元,关爱金为127034元。

金佑人生终身寿险(分红型)A款(2014版)及

附加金佑人生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A款(2014版)

保单利益示例表(三)

被保险人:李先生性别:男投保年龄:40周岁

年交保费:7940元(主险)交费方式:20年交清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注:

1、红利分配分别按低、中、高3种情况进行预测,仅作为参考之用,不作为未来红利分配的保证,实际红

利水平可能高于或低于表中所列数字;

2、累积红利保额为累积到该保单年度末的值,包含本保单年度末分配的红利保额;

3、基本保额现金价值和累积红利保额现金价值为主附险现金价值之和,为保单年度末的值;

4、身故给付总和为基本保额身故给付、累积红利保额身故给付和终了红利之和。其中,18周岁前,基本保

额身故给付等额于主附险已支付的保险费,累积红利保额身故给付等额于累积红利保额现金价值,终了红利为特别红利;18周岁及以后,基本保额身故给付等额于基本保额,累积红利保额身故给付等额于上年度末累积红利保额,终了红利为关爱金;

5、重疾给付总和为基本保额、上年度末累积红利保额和关爱金之和;特定疾病提前给付总和,为有效保险

金额的20%(不超过10万)及对应的关爱金;

6、退保给付总和为基本保额现金价值、累积红利保额现金价值和特别红利之和;

7、终了红利在合同终止时给付;

8、身故给付总和、重疾给付总和、退保给付总和、基本保额、累积红利保额、基本保额身故给付、累积红

利保额身故给付、基本保额现金价值、累积红利保额现金价值、年度红利保额、关爱金、特别红利,都是未发生特定疾病提前给付时的值,发生了特定疾病提前给付,演示数值将减少;

9、发生特定疾病提前给付后,豁免主险合同及附加险合同当期应支付的保险费,直至附加险合同终止。

被豁免的保险费视为已支付;

10、演示数据保留整数。

示例4

张女士,30周岁,为自己刚出生满30天的儿子贝贝投保20份“金佑人生终身寿险(分红型)A款(2014版)”和“附加金佑人生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A款(2014版)”,主险基本保险金额20万元,主附险年交保费7980元,10年交清。

特定疾病提前给付总和=有效保险金额20%和10万二者取小+对应关爱金

保障利益

贝贝的保障利益如下:

1、身故或全残保障:18周岁前给付主险合同及附加险合同已支付的保险费金额+当时累积红利保额现金价值+特别红利,主险合同及附加险合同终止;18周岁及以后给付20万元+当时的累积红利保额+关爱金,主险合同及附加险合同终止。

*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180日内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给付主险合同及附加险合同已支付的保险费+当时的累积红利保额所对应的现金价值+特别红利,主险合同及附加险合同终止。

2、重疾保障:如贝贝被确诊初次患附加险合同列明的重大疾病,给付20万元+当时的累积红利保额+关爱金,主险合同及附加险合同终止。

*附加险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180日内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被确诊初次患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给付主险合同及附加险合同已支付的保险费+当时的累积红利保额所对应的现金价值+特别红利,主险合同及附加险合同终止。

3、特定疾病保障:如贝贝因意外伤害,或在附加险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180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被确诊初次患附加险合同列明的特定疾病,给付20%×(20万元+当时的累积红利保额),但最高不超过10万元。给付后,附加险合同继续有效,但该项责任终止,且附加险合同和主险合同的有效保险金额同比例下降。若主险合同有终了红利的,同时给付主险合同有效保险金额下降部分所对应的关爱金。

4、保险费豁免:如贝贝符合特定疾病提前给付保险金给付条件,除给付特定疾病提前给付保险金外,自贝贝被确诊初次发生附加险合同约定的特定疾病后的首个保险费约定支付日起,每年于保险费约定支付日豁免主险合同及附加险合同当期应支付的保险费,直至附加险合同终止。被豁免的保险费视为已支付。

红利分配

按中等红利水平计算,若未发生特定疾病提前给付理赔,80岁时,累积红利保额将达到149452元,关爱金为396978元。

金佑人生终身寿险(分红型)A款(2014版)及

附加金佑人生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A款(2014版)

保单利益示例表(四)

被保险人:贝贝性别:男投保年龄:0周岁

年交保费:6260元(主险)交费方式:10年交清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注:

1、红利分配分别按低、中、高3种情况进行预测,仅作为参考之用,不作为未来红利分配的保证,实际红

利水平可能高于或低于表中所列数字;

2、累积红利保额为累积到该保单年度末的值,包含本保单年度末分配的红利保额;

3、基本保额现金价值和累积红利保额现金价值为主附险现金价值之和,为保单年度末的值;

4、身故给付总和为基本保额身故给付、累积红利保额身故给付和终了红利之和。其中,18周岁前,基本保

额身故给付等额于主附险已支付的保险费,累积红利保额身故给付等额于累积红利保额现金价值,终了红利为特别红利;18周岁及以后,基本保额身故给付等额于基本保额,累积红利保额身故给付等额于上年度末累积红利保额,终了红利为关爱金;

5、重疾给付总和为基本保额、上年度末累积红利保额和关爱金之和;特定疾病提前给付总和,为有效保险

金额的20%(不超过10万)及对应的关爱金;

6、退保给付总和为基本保额现金价值、累积红利保额现金价值和特别红利之和;

7、终了红利在合同终止时给付;

8、身故给付总和、重疾给付总和、退保给付总和、基本保额、累积红利保额、基本保额身故给付、累积红

利保额身故给付、基本保额现金价值、累积红利保额现金价值、年度红利保额、关爱金、特别红利,都是未发生特定疾病提前给付时的值,发生了特定疾病提前给付,演示数值将减少;

9、发生特定疾病提前给付后,豁免主险合同及附加险合同当期应支付的保险费,直至附加险合同终止。

被豁免的保险费视为已支付;

10、演示数据保留整数。

利益演示是基于本公司的精算及其他假设,不代表本公司的历史经营业绩,也不代表对本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预期,红利分配是不确定的。

注:在使用产品说明书时,我司将根据销售区域、销售渠道等情况的差异,选择上述一个或多个投保示例。

金佑人生终身寿险(分红型)B款(2014版)条款

金佑人生终身寿险(分红型)B款(2014版)条款 阅 读 指 引 本阅读指引有助于您理解条款,对本合同内容的解释以条款为准 ............................。 您拥有的重要权益 签收本合同之日起10日(即犹豫期)内您若要求退保,我们仅扣除工本费 ……………………………………1.4 本合同提供的保障在保险责任条款中列明 ……………………………………………………………………………2.3 您有参加红利分配的权利 ………………………………………………………………………………………………4.1 您有按本合同约定申请保单贷款的权利 ………………………………………………………………………………6.2 您有按本合同约定申请减保的权利 ……………………………………………………………………………………7.1 您有退保的权利 ………………………………………………………………………………………………………10.1 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 我们对未成年人承担的身故或全残责任有所不同,请您注意 ...............................................................2.3 180日内我们承担的责任有所不同,请您注意 ....................................................................................2.3 本合同有责任免除条款,请您注意 ................................................................................................2.4 保险事故发生后,请及时通知我们 ................................................................................................3.2 红利分配是不确定的 ..................................................................................................................4.1 您应当按时支付保险费 ...............................................................................................................5.1 退保会给您造成一定的损失,请您慎重决策 .................................................................................10.1 您有如实告知的义务 ...............................................................................................................11.1 附加金佑重疾B款(2014版)合同终止时,本合同同时终止,请您注意 .............................................12.1 我们对一些重要术语进行了解释,并作了显著标识,请您注意 (13) 保险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内容,为充分保障您的权益,请您仔细阅读本保险条款。 条款目录 1.您与我们订立的合同 1.1 合同构成 1.2 合同成立与生效 1.3 投保范围 1.4 犹豫期 2.我们提供的保障 2.1 保险金额 2.2 保险期间 2.3 保险责任 2.4 责任免除 3.保险金的申请 3.1 受益人 3.2 保险事故通知 3.3 保险金申请 3.4 保险金给付 3.5 宣告死亡处理 3.6 诉讼时效 4.保单红利 4.1 保单红利的确定 5. 保险费的支付 5.1 保险费的支付 5.2 宽限期 6.现金价值权益 6.1 现金价值 6.2 保单贷款 6.3 保险费自动垫交 7.减保 7.1 减保 8. 转换年金 8.1 转换年金 9.合同效力的中止及恢复 9.1 效力中止 9.2 效力恢复 10.合同解除 10.1 您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险 11.说明、告知与解除权限制 11.1 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 11.2 我们合同解除权的限制 12. 其他需要关注的事项 12.1 合同终止的特殊处理 12.2 年龄错误 12.3 未还款项 12.4 合同内容变更 12.5 联系方式变更 12.6 争议处理 13.释义 13.1 保单年度 13.2 合同生效日对应日 13.3 保险费约定支付日 13.4 周岁 13.5 有效身份证件 13.6 意外伤害 13.7 全残 13.8 毒品 13.9 酒后驾驶 13.10 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 13.11 无有效行驶证 13.12 机动车 13.13 情形复杂

答案

训前测试(产品篇)答案 一、填空题:70分(每空2分) 1、人生四季、有保障,真幸福。 2、由福始,至福终,一生真幸福 3、福宝宝、福盈门、福满堂、老来福。 4、出生满30天至15周岁。 5、90%。 6、终身,累积生息。 7、5年缴、10年缴。 8、20% 9、30天至65周岁,终身。 10、5年、10年、15年、20年。 11、金佑人生终身寿险(分红型)和附加金佑人生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组成 12、60种, 12种。 13、关爱金和特别红利。 14、祝福金、祝寿金。 二、选择题:30分(每题2分) 1、 B 2、B 3、B 4、C 5、C 6、C 7、C 8、C 9、C 10、A 11、 B 12、A 三、简答题: 特别奖励金:第三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给付基本保额60%; 祝福金:第三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开始每年给付基本保额的20%,直至59周岁;养老金:60岁开始,每年给付基本保额的25%,直至终身; 祝寿金:可选择在60/65/70岁后返还所交保费; 身故或全残金: 60岁前:给付所交保费1.05倍与现金价值较大者 60岁后:给付现金价值

训前测试(保险基础知识篇)答案 一、单选题(80分,每题2分) 1-5 DDBCC 6-10 C ACDB 11-15DDDDC 16-20 A ABBC 21-25 DCBAD 26-30 DADCD 31-35CBCAD 36-40 BCA DA 二、是非题(共10题,每小题2分,共20分。判断正确是2分,判断错误得0分) 41、(×)42、(×)43.(×)44.(×)45.(×)46.(×)47.(×)48.(√) 49、(×)50、(×) 三、简述题 祝福金:自本合同生效日起,如被保险人生存,我们每年按基本保险金额的9%给付一次祝福金,直至被保险人身故。首期祝福金于本合同生效日给付,以后每年于合同生效日给付 少儿教育储备金:自本合同生效日起,如被保险人生存,我们每年按基本保险金额的9%给付一次少儿教育储备金,直至被保险人年满18周岁后的首个合同生效日,以后每年于合同生效日对应日给付,若被保险人生存,最后一期少儿教育偹金给付日为被保险人年满18周岁的首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对于投保年龄18周岁的,少儿教育偹备金仅于本合同生效日给付一次。 祝寿金:被保险人生存至本合同约定的祝寿金领取日,我们按您根据本合同约定已支付的保险费总额给付一次祝寿金。祝寿金领取日为被保险人年满祝寿金领取年龄后的首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祝寿金领取年龄可以为被保险人60.65.或70周岁。由您在投保时与我们约定其中一个,并在保险单上载明,祝寿金的领取年龄一旦确定,不得变更。 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1、被保险人在祝寿金给付之前身故或全残的,我们按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您根据本合同约定已支付保险费总额与本合同保单现金价值较大者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2、被保险人在祝寿金给付之后身故或全残的,我们按本合同保险单的现金价值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太保寿〔2013〕135号附件11 附加金佑人生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A款(2014版)保费表

附件十一: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附加金佑人生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A款(2014版)保费表 (对应每10000元主险基本保险金额) 单位:人民币元 投保 年龄 男性 女性 趸交 5年 交清 10年 交清 15年 交清 20年 交清 趸交 5年 交清 10年 交清 15年 交清 20年 交清 0 700 155 86 63 53 749 165 92 66 56 1 700 154 86 6 2 52 752 165 91 66 56 2 705 155 86 62 52 759 166 92 66 56 3 712 156 86 62 53 768 168 93 67 56 4 722 158 87 63 53 779 170 94 68 57 5 732 160 88 64 54 791 172 95 69 58 6 743 162 89 65 54 804 175 96 70 58 7 754 164 91 66 55 817 178 98 71 59 8 766 167 92 66 56 830 180 99 72 60 9 778 169 93 67 57 844 183 101 73 61 10 790 172 95 69 58 858 186 103 74 62 11 803 175 96 70 59 872 189 104 75 63 12 816 177 98 71 60 887 193 106 76 64 13 829 180 100 72 61 902 196 108 78 65 14 842 183 101 73 62 917 199 110 79 66 15 856 186 103 74 63 932 202 111 80 68 16 870 189 105 76 64 948 206 113 82 69 17 883 192 106 77 65 964 209 115 83 70 18 897 196 108 78 66 979 213 117 84 71 19 911 199 110 80 68 995 216 119 86 73 20 926 202 112 81 69 1011220 121 87 74 21 940 205 114 82 70 1027223 123 89 75 22 954 208 115 84 72 1044227 125 90 77 23 969 212 117 85 73 1060231 127 92 78 24 983 215 119 87 74 1077234 129 94 80 25 998 218 121 88 76 1094238 131 95 82 26 1012 222 123 90 78 1111242 134 97 84 27 1027 225 125 92 80 1128246 136 99 86 28 1042 228 127 93 82 1145250 139 101 88 29 1057 232 130 95 84 1162254 141 104 90 30 1072 236 132 97 86 1179258 144 106 93 31 1086 239 134 100 89 1196262 147 108 95 32 1101 243 137 102 92 1212266 149 111 98 33 1117 247 139 105 95 1228271 152 113 101 34 1132 251 142 108 98 1244275 155 116 104 35 1147 255 145 111 102 1259279 158 119 107 36 1162 259 149 114 107 1274283 161 122 111

答案(1份)

一、填空题:70分(每空2分) 1、人生四季、有保障,真幸福。 2、由福始,至福终,一生真幸福 3、福宝宝、福盈门、福满堂、老来福。 4、出生满30天至14周岁。 5、90%。 6、到被保险人年满25周岁,累积生息。 7、5年缴、10年缴。 8、30% 保险期满基本保额给付。 9、30天至65周岁,终身。 10、5年、10年、15年、20年。 11、金佑人生终身寿险(分红型)和附加金佑人生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组成 12、60种, 12种。 13、关爱金和特别红利。 14、祝福金、祝寿金。 二、选择题:30分(每题2分) 1、 B 2、B 3、B 4、C 5、B 6、B 7、C 8、C 9、C 10、A 11、 B 12、A 三、简答题: 1、大学教育金:18、19、20、21岁按基本保额的30%领取 2、创业婚嫁金:保险期满基本保额给付 3、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一、单选题(80分,每题2分) 1-5 DDBCC 6-10 C ACDB 11-15DDDDC 16-20 A ABBC 21-25 DCBAD 26-30 DADCD 31-35CBCAD 36-40 BCA DA 二、是非题(共10题,每小题2分,共20分。判断正确是2分,判断错误得0分) 41、(×)42、(×)43.(×)44.(×)45.(×)46.(×)47.(×)48.(√) 49、(×)50、(×) 三、简述题 祝福金:自本合同生效日起,如被保险人生存,我们每年按基本保险金额的9%给付一次祝福金,直至被保险人身故。首期祝福金于本合同生效日给付,以后每年于合同生效日给付 少儿教育储备金:自本合同生效日起,如被保险人生存,我们每年按基本保险金额的9%给付一次少儿教育储备金,直至被保险人年满18周岁后的首个合同生效日,以后每年于合同生效日对应日给付,若被保险人生存,最后一期少儿教育偹金给付日为被保险人年满18周岁的首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对于投保年龄18周岁的,少儿教育偹备金仅于本合同生效日给付一次。 祝寿金:被保险人生存至本合同约定的祝寿金领取日,我们按您根据本合同约定已支付的保险费总额给付一次祝寿金。祝寿金领取日为被保险人年满祝寿金领取年龄后的首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祝寿金领取年龄可以为被保险人60.65.或70周岁。由您在投保时与我们约定其中一个,并在保险单上载明,祝寿金的领取年龄一旦确定,不得变更。 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1、被保险人在祝寿金给付之前身故或全残的,我们按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您根据本合同约定已支付保险费总额与本合同保单现金价值较大者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2、被保险人在祝寿金给付之后身故或全残的,我们按本合同保险单的现金价值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附加金佑人生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条款

附加金佑人生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条款 阅 读 指 引 本阅读指引有助于您理解条款,对 ...............本附加险合同 ......内容的解释以条款为准 ..........。 您拥有的重要权益 签收本附加险合同之日起10日(即犹豫期)内您若要求退保,我们仅扣除工本费 …………………………1.4 本附加险合同提供的保障在保险责任条款中列明…………………………………………………………………2.3 您有按本附加险合同的约定申请减保的权利………………………………………………………………………5.1 您有退保的权利(须与主险合同一并退保)………………………………………………………………………7.2 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 本附加险合同有责任免除条款,请您注意....................................................................................2.4 主险合同终止时,本附加险合同同时终止....................................................................................7.1 退保会给您造成一定的损失,请您慎重决策.................................................................................7.2 本附加险合同的某些事项适用主险合同条款,请您注意..................................................................8.2 我们对一些重要术语进行了解释,并作了显著标识,请您注意 (11) 保险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内容,为充分保障您的权益,请您仔细阅读本附加险条款。 条款目录(不含三级目录)1.您与我们订立的合同 1.1 合同构成 1.2 合同成立与生效 1.3 投保年龄 1.4 犹豫期 2.我们提供的保障 2.1 保险金额 2.2 保险期间 2.3 保险责任 2.4 责任免除 3.保险金的申请 3.1 受益人 3.2 保险金申请 3.3 保险金给付 3.4 诉讼时效 4.保险费的支付 4.1 保险费的支付 4.2 保险费率的调整 5.减保 5.1 减保 6.保险费自动垫交 6.1 保险费自动垫交 7.合同终止与解除 7.1 合同终止 7.2 您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险 8.其他需要关注的事项 8.1 合同终止的特殊处理 8.2 适用主险合同条款 8.3 年龄错误 9.重大疾病的定义 9.1 重大疾病的定义 9.2 定义来源及确诊医院范围 10.特定疾病的定义 10.1 特定疾病的定义 10.2 定义来源及确诊医院范围 11.释义 11.1 周岁 11.2 有效身份证件 11.3 意外伤害 11.4 毒品 11.5 酒后驾驶 11.6 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 11.7 无有效行驶证 11.8 机动车 11.9 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 滋病 11.10 遗传性疾病 11.11 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 色体异常 11.12 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11.13 情形复杂 11.14 专科医生 11.15 肢体机能完全丧失 11.16 语言能力或咀嚼吞咽能 力完全丧失 11.17 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 11.18 永久不可逆

太保寿〔2013〕135号附件04 金佑人生终身寿险(分红型)A款(2014版)现金价值表(示例)

附件四: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金佑人生终身寿险(分红型)A款(2014版)现金价值表(示例)(35岁男性被保险人,每10000元基本保险金额) 单位:人民币元 保单 年度 趸交 5年 交清 10年 交清 15年 交清 20年 交清 00 0 0 0 0 12326 221 73 50 33 22407 690 254 166 130 32491 1276 510 333 233 42577 1933 808 530 387 52666 2666 1130 740 549 62757 2757 1478 963 720 72851 2851 1852 1201 901 82948 2948 2255 1454 1091 93048 3048 2687 1723 1293 103151 3151 3151 2008 1505 153711 3711 3711 3711 2750 204351 4351 4351 4351 4351 255065 5065 5065 5065 5065 305807 5807 5807 5807 5807 356556 6556 6556 6556 6556 407277 7277 7277 7277 7277 457937 7937 7937 7937 7937 508506 8506 8506 8506 8506 558968 8968 8968 8968 8968 609318 9318 9318 9318 9318 659568 9568 9568 9568 9568 709806 9806 9806 9806 9806 注:保单无欠交保费的,退保金额为退保时点的现金价值;保单有欠交保费的,退保金额为最后一次交费所在交费期的期末对应的现金价值。 现金价值为保单年度末的值。年中任一时点的现金价值为上一保单年度末现金价值与本保单年度末现金价值根据该时点进行的插值另加最后一期未经过保费。 表中数据为未发生特定疾病提前给付情况下的现金价值,若已给付过特定疾病提前给付保险金,现金价值将按如下公式计算:发生特定疾病提前给付后的现金价值=(特定疾病提前给付前的有效保险金额-特定疾病提前给付的有效保险金额)/特定疾病提前给付前的有效保险金额×未发生特定疾病提前给付情况下的现金价值。

金佑人生终身寿险(分红型)条款

金佑人生终身寿险(分红型)条款 阅读指引 本阅读指引有助于您理解条款,对本合同内容的解释以条款为准 ............................。 您拥有的重要权益 签收本合同之日起10日(即犹豫期)内您若要求退保,我们仅扣除工本费………………………………………1.4 本合同提供的保障在保险责任条款中列明……………………………………………………………………………2.4 您有参加红利分配的权利………………………………………………………………………………………………4.1 您有按本合同约定申请保单贷款的权利………………………………………………………………………………6.2 您有按本合同约定申请减保的权利……………………………………………………………………………………7.1 您有退保的权利…………………………………………………………………………………………………………10.1 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 本合同有责任免除条款,请您注意................................................................................................2.5 保险事故发生后,请及时通知我们................................................................................................3.2 红利分配是不确定的..................................................................................................................4.1 您应当按时支付保险费...............................................................................................................5.1 退保会给您造成一定的损失,请您慎重决策....................................................................................10.1 您有如实告知的义务..................................................................................................................11.1 附加金佑重疾合同终止时,本合同同时终止,请您注意.....................................................................12.1 我们对一些重要术语进行了解释,并作了显著标识,请您注意 (13) 保险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内容,为充分保障您的权益,请您仔细阅读本保险条款。 条款目录 1.您与我们订立的合同 1.1 合同构成 1.2 合同成立与生效 1.3 投保年龄 1.4 犹豫期 2.我们提供的保障 2.1 保险金额 2.2 未成年人身故保险金限制 2.3 保险期间 2.4 保险责任 2.5 责任免除 3.保险金的申请 3.1 受益人 3.2 保险事故通知 3.3 保险金申请 3.4 保险金给付 3.5 宣告死亡处理 3.6 诉讼时效 4.保单红利 4.1 保单红利的确定 5. 保险费的支付 5.1 保险费的支付 5.2 宽限期 6.现金价值权益 6.1 现金价值 6.2 保单贷款 6.3 保险费自动垫交 7.减保 7.1 减保 8. 转换年金 8.1 转换年金 9.合同效力的中止及恢复 9.1 效力中止 9.2 效力恢复 10.合同解除 10.1 您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险 11.说明、告知与解除权限制 11.1 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 11.2 我们合同解除权的限制 12. 其他需要关注的事项 12.1 合同终止的特殊处理 12.2 年龄错误 12.3 未还款项 12.4 合同内容变更 12.5 联系方式变更 12.6 争议处理 13.释义 13.1 保单年度 13.2 合同生效日对应日 13.3 保险费约定支付日 13.4 周岁 13.5 有效身份证件 13.6 意外伤害 13.7 全残 13.8 毒品 13.9 酒后驾驶 13.10 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 13.11 无有效行驶证 13.12 机动车 13.13 情形复杂

名著阅读之《警察与赞美诗》内容梗概及片段阅读

警察与赞美诗 (美国)欧·亨利著 罗金佑(据原文版翻译) 内容梗概 《警察与赞美诗》是美国作家欧·亨利的短篇小说。该短篇小说讲述的是一个穷困潦倒,无家可归的流浪汉苏比,因为寒冬想去监狱熬过,所以故意犯罪,去饭店吃霸王餐,扰乱治安,偷他人的伞,调戏妇女等,然而这些都没有让他如愿进监狱;最后,当他在教堂里被赞美诗所感动,想要从新开始,改邪归正的时候,警察却将他送进了监狱。该小说展示了当时美国下层人民无以为生的悲惨命运。 苏比躺在麦迪逊广场的那条长凳上,辗转反侧。每当雁群在夜空引吭高鸣,每当没有海豹皮大衣的女人跟丈夫亲热起来,每当苏比躺在街心公园长凳上辗转反侧,这时候,你就知道冬天迫在眉睫了。 一张枯叶飘落在苏比的膝头。这是杰克·弗洛斯特①的名片。杰克对麦迪逊广场的老住户很客气,每年光临之前,总要先打个招呼。他在十字街头把名片递给“露天公寓”的门公佬“北风”,好让房客们有所准备。 苏比明白,为了抵御寒冬,由他亲自出马组织一个单人财务委员会的时候到了。为此,他在长凳上辗转反侧,不能入寐。 苏比的冬居计划并不过奢。他没打算去地中海游弋,也不想去晒南方令人昏昏欲睡的太阳,更没考虑到维苏威湾去漂流。他衷心企求的仅仅是去岛上度过三个月。整整三个月不愁食宿,伙伴们意气相投,再没有“北风”老儿和警察老爷来纠缠不清,在苏比看来,人生的乐趣也莫过于此了。 多年来,好客的布莱克威尔岛②监狱一直是他的冬季寓所。正如福气比他好的纽约人每年冬天要买票去棕榈滩③和里维埃拉④一样,苏比也不免要为一年一度的“冬狩”作些最必要的安排。现在,冬狩时候到了。昨天晚上,他躺在古老的广场喷泉和近的长凳上,把三份星期天的厚报纸塞在上衣里,盖在脚踝和膝头上,都没有能挡住寒气。这就使苏比的脑海里迅速而鲜明地浮现出岛子的影子。他瞧不起慈善事业名下对地方上穷人所作的布施。 在苏比眼里,法律比救济仁慈得多。他可去的地方多的是,有市政府办的,有救济机关办的,在那些地方他都能混吃混住。当然,生活不能算是奢侈。可是对苏比这样一个灵魂高傲的人来说,施舍的办法是行不通的。从慈善机构手里每得到一点点好处,钱固然不必花,却得付出精神上的屈辱来回报。 正如恺撒对待布鲁图一样⑤,真是凡事有利必有弊,要睡慈善单位的床铺,先得让人押去洗上一个澡;要吃他一块面包,还得先一五一十交代清个人的历史。

太保寿〔2013〕135号附件10 附加金佑人生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A款(2014版)条款

附加金佑人生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A 款(2014版)条款 阅 读 指 引 本阅读指引有助于您理解条款,对...............本附加险合同......内容的解释以条款为准..........。 您拥有的重要权益 签收本附加险合同之日起10日(即犹豫期)内您若要求退保,我们仅扣除工本费 …………………………1.4 本附加险合同提供的保障在保险责任条款中列明 …………………………………………………………………2.3 您有按本附加险合同的约定申请减保的权利 ………………………………………………………………………5.1 您有退保的权利(须与主险合同一并退保)………………………………………………………………………7.2 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 180日内我们承担的责任有所不同,请您注意………………………………………………………………………2.3 本附加险合同有比例给付的约定,请您注意 ………………………………………………………………………2.3 本附加险合同有责任免除条款,请您注意 ………………………………………………………………………2.4 主险合同终止时,本附加险合同同时终止 ………………………………………………………………………7.1 退保会给您造成一定的损失,请您慎重决策 ……………………………………………………………………7.2 本附加险合同的某些事项适用主险合同条款,请您注意 ………………………………………………………8.2 我们对一些重要术语进行了解释,并作了显著标识,请您注意 …………………………………………………11 保险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内容,为充分保障您的权益,请您仔细阅读本附加险条款。 条款目录(不含三级目录) 1.您与我们订立的合同 1.1 合同构成 1.2 合同成立与生效 1.3 投保年龄 1.4 犹豫期 2.我们提供的保障 2.1 保险金额 2.2 保险期间 2.3 保险责任 2.4 责任免除 3.保险金及保险费豁免的申请 3.1 受益人 3.2 保险金及保险费豁免申请 3.3 保险金给付及保险费豁免核定 3.4 诉讼时效 4.保险费的支付 4.1 保险费的支付 4.2 保险费率的调整 5.减保 5.1 减保 6.保险费自动垫交 6.1 保险费自动垫交 7.合同终止与解除 7.1 合同终止 7.2 您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险 8.其他需要关注的事项 8.1 合同终止的特殊处理 8.2 适用主险合同条款 8.3 年龄错误 9.重大疾病的定义 9.1 重大疾病的定义 9.2 定义来源及确诊医院范围 10.特定疾病的定义 10.1 特定疾病的定义 10.2 定义来源及确诊医院范围 11.释义 11.1 保单年度 11.2 合同生效日对应日 11.3 保险费约定支付日 11.4 周岁 11.5 有效身份证件 11.6 意外伤害 11.7 毒品 11.8 酒后驾驶 11.9 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 11.10 无有效行驶证 11.11 机动车 11.12 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 滋病 11.13 遗传性疾病 11.14 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 色体异常 11.15 现金价值 11.16 情形复杂 11.17 专科医生 11.18 肢体机能完全丧失 11.19 语言能力或咀嚼吞咽能 力完全丧失 11.20 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 11.21 永久不可逆

金佑人生年终身寿险计划书

金佑人生终身寿险计划书 金佑人生终身寿险(分红型)A款(20xx版)产品说明书 一、重要声明 1、本产品为分红保险,其红利分配是不确定的,将随分红保险的投资和实际经营情况发生变动,敬请注意。 2、本保险的红利分配方式为增额红利。终了红利在合同终止时给付。 3、本说明书所载资料,包括投保示例部分,仅供投保人理解保险条款时参考,各项内容均以保险条款约定以及实际红利分配为准。 二、产品特色 1、身价健康加养老,保障功能四合一 本产品与附加金佑重疾A款(2014版)(即“附加金佑人生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A款(2014版)”)搭配,组成更为全面的保障计划。既终身提供身价保障,为您和家人的一生幸福生活遮风挡雨,抵御风险,又提供重疾和特定疾病保障,更可根据养老规划的需要,使用年金转换功能,每年领取养老年金,为晚年生活添精彩,实现身价、重疾、特定疾病和养老的“一站式”综合保障。 2、分红复利送心意,保障年年三递增 身价保障、重疾保障和特定疾病保障额度将随着每年年度

红利的分配而不断增加,保额复利递增且免核保体检,使您的保障水平实现动态增长,除此之外,还能获得丰厚的终了红利,让您获得充足的保障。 3、保障范围更广泛,健康呵护双提前 不仅提供多达60种的重大疾病保障,更有12种特定疾病的关爱提前给付,健康有托付,患难显真情。 4、特定疾病显关爱,后续保费可豁免, 交费期内,如被保险人发生合同约定的特定疾病提前保险金给付后,豁免后续各期保险费,彰显周到全面的人性关怀。 5、资金周转添帮手,生活事业更从容 在合同有效期内,如您急需周转资金,可使用保单贷款功能或减保功能来缓解资金压力,为您的生活和事业助一臂之力。 三、保障责任 1、本产品接受的被保险人投保年龄范围为出生满30天至65周岁。 2、本产品的保险期间为被保险人终身。 3、在保险期间内,本产品提供以下保险保障: (1)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全残,或在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180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 ①被保险人未满18周岁的,本公司按已支付的保险费金

30岁女性购买香港保诚保险经历

30岁女性购买香港保诚保险经历 刚开始不了解保险的时候,我是拒绝购买的。因为我曾经接到过许多个推销保险的电话,会有一些抵触保险的情绪。然而现在我的身边有许多的朋友、同事都购买了香港保险,她们说香港保险的保费相比大陆更低、回报却很丰厚,也有推荐我购买。而且我最近听闻身边有些女性得了乳腺癌,什么癌症的,听着都有些担惊受怕。我还想多享受一下自己的美好人生呢? 慢慢地我就去相关网上查询了一些与保险相关的资料,也向专业的理财顾问问了一些香港保险的问题。我现在30岁,手上也有一些存款,所以想购买一份既有保障功能又有储蓄功能的保险,他们就建议我可以先购买一份重疾险。新闻里面也经常报道,现在城市中的女性患乳腺癌的比例愈来愈上升,实在是让人忧心忡忡。虽然这个病是可以治愈的,可是也得花十来万。我担心哪天自己生病后,花费许多医疗费用会降低自己目前的生活质量,所以准备为自己购买一份重疾险。 每个人买东西都会追求性价比更高的,我也不例外。然后我就货比了三家,看了一下太平洋的金佑人生保险,也参考了朋友介绍的保诚的危疾终身保。我今年三十岁,打算购买一份保额为五十万美金的保单,另外分二十年缴费。我就自己简单的对比了一下这两种保险产品,大家可以参考一下。 金佑人生每年缴纳的保费是19550美元,而保诚的危疾终身保每年缴纳的保费是11785美元。当然我也不是说看哪个便宜就购买哪种,还是要看下哪个保险计划的性价比更加高。我了解到,危疾终身保可以保障52种严重疾病还加上7种早期疾病,金佑人生则保障60种重疾和12种轻症,虽然危疾终身保保障的疾病少了一些,但是万一发生该产品指定的重疾,危疾终身保会在首十年里赠送保额的35%~50%,这是金佑人生所没有的优惠。另外,保险顾问告诉我关于重大疾病的预支赔付比例也不同,危疾终身保的预支赔付比例是当时保额的25%,最多可以获得三次赔付,且一些指定重疾可以获得当时保额的20%的赔付;而金佑人生的预支赔付比例为20%,最多只能获得一次赔付。这两种计划到70岁的保额也不同,假如我购买了危疾终身保,我在70岁的时候可以获得现金价值及红利共73万美元,而金佑人生给你的现金价值及红利总共只有63万美元,这里整整少了10万美金啊! 总结来说,相比于金佑人生,危疾终身保会有首十年得重疾会赠送保额的35%~50%的优惠,而且对一些容易患的指定重疾可以获得当时保额的20%的赔付,这是金佑人生所不及的。另外,英国保诚的危疾终身保每年缴纳的保费也更加便宜,而到70岁还能拿到比金佑人生多10万美元的现金价值和红利。所以我最终还是选择了保诚的危疾终身保,另外去香港购买保险的同时,我还购买了许多自己喜欢的化妆品,女人就是要对自己好一点,享受更优质的生活。保了么顾

“13精”发布迄今为止最全面的重疾险研究报告:你值得收藏!——第二篇

“13精”发布迄今为止最全面的重疾险研究报告:你值得收藏! ——第二篇 3市场“明星”重疾险产品条款分析 三款提前给付型附加重疾产品比较上述比较的三款产 品平安福、国寿福、太平洋金佑人生均属于提前给付类附加重疾险,前两者主险均为非分红型终身寿险,保险金额即为基本保额,而太平洋金佑人生主险为分红型终身寿险,该附加重疾险以有效保险金额进行给付,其中有效保险金额为基本保险金额加累计红利保险金额,也就是通常所述的保额分红形式。所以从保额上来说,金佑人生的未来有效保额不断增加,相比其他两款保险有更好的抵抗通货膨胀的作用。 从等待期来看,平安福等待期最短为90天,并且在等待期 内发生保险事故将返还现价,二另外两款等待期为180天,等待期内发生保险事故返还所交保费。从疾病种类来看,平安福和国寿福保障80种重疾,太平洋金佑人生保障88种重疾,由于在25种保监会规定的重大疾病发生率很小,所 以相差的8中重疾保障不会带来实质性差异,对于特定疾病的保障,国寿福涵盖30种,平安福和金佑人生涵盖20种,总体来说疾病种类差异不大;(此处需要说明:本文将平安 福条款中所述特定轻度重疾归为轻症,将国寿福和金佑人生条款中所属特定重大疾病归为特定疾病,两者含义本质上相

同)从保险责任来看,三者都含有重疾、特定疾病(轻症)、以及身故或全残责任,且有豁免保费利益,具体设置上存在一些差异,平安福设计比较创新,结合保户线下运动记录制定赔付方案,有利于客户日常的健康管理,这一方面值得市场上其他险种借鉴。通过保费对比可以看到,相同条件下国寿福的保费最低,其次为平安福,金佑人生保费最高,比国寿福高出近35%,所以即使金佑人生在未来由于分红有效保额会上升,但是仍然不足以冲销每年高出35%的保险费。另外,平安福虽然和国寿福保费相较差异不大,但是平安福在购买时还需要强制附加平安意外险,该意外险保险费比单独购买意外险保费高出很多,一下降低了这款重疾险产品的性价比。总的来说,国寿福在这三款产品中具有优势。 多次给付重疾险产品-以新华多倍保为例近年来渐渐出现多次给付的重疾险产品,各家公司的做法通常是将重疾分组(一般3-4组),一次赔付后合同继续有效,其他组别重疾发生时进行二次或三次给付。以下挑选了新华多倍保和中意人寿悦享安康两款产品进行了简单对比:新华多倍保将重大疾病(共70种)和轻症(共50种)分为了5组,每组都包含了一些重大疾病和轻症。每组所有疾病疾病(包含重大疾病和轻症)累计给付的疾病保险金不能超过所对应的限额,其中第一组最多可以赔付三次基本保额,但是间隔

金佑人生终身寿险(分红型)A款(2014版)产品说明书.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金佑人生终身寿险(分红型)A 款(2014版) 产品说明书 一、重要声明 1、本产品为分红保险,其红利分配是不确定的,将随分红保险的投资和实际经营情况发生变动,敬请注意。 2、本保险的红利分配方式为增额红利。终了红利在合同终止时给付。 3、本说明书所载资料,包括投保示例部分,仅供投保人理解保险条款时参考,各项内容均以保险条款约定以及实际红利分配为准。 二、产品特色 1、身价健康加养老,保障功能四合一 本产品与附加金佑重疾A 款(2014版)(即“附加金佑人生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A 款(2014版)”)搭配,组成更为全面的保障计划。既终身提供身价保障,为您和家人的一生幸福生活遮风挡雨,抵御风险,又提供重疾和特定疾病保障,更可根据养老规划的需要,使用年金转换功能,每年领取养老年金,为晚年生活添精彩,实现身价、重疾、特定疾病和养老的“一站式”综合保障。 2、分红复利送心意,保障年年三递增 身价保障、重疾保障和特定疾病保障额度将随着每年年度红利的分配而不断增加,保额复利递增且免核保体检,使您的保障水平实现动态增长,除此之外,还能获得丰厚的终了红利,让您获得充足的保障。 3、保障范围更广泛,健康呵护双提前

不仅提供多达60种的重大疾病保障,更有12种特定疾病的关爱提前给付,健康有托付,患难显真情。 4、特定疾病显关爱,后续保费可豁免, 交费期内,如被保险人发生合同约定的特定疾病提前保险金给付后,豁免后续各期保险费,彰显周到全面的人性关怀。 5、资金周转添帮手,生活事业更从容 在合同有效期内,如您急需周转资金,可使用保单贷款功能或减保功能来缓解资金压力,为您的生活和事业助一臂之力。 三、保障责任 1、本产品接受的被保险人投保年龄范围为出生满30天至65周岁。 2、本产品的保险期间为被保险人终身。 3、在保险期间内,本产品提供以下保险保障: (1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全残,或在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180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 ①被保险人未满18周岁的,本公司按已支付的保险费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②被保险人年满18周岁的,本公司按身故或全残时有效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2若被保险人在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180日内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本公司按已支付的保险费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太平洋保险手册套

黄埔培训训练手册 安徽·安庆

太平洋寿险欢迎您! 亲爱的朋友: 欢迎参加太平洋寿险安庆“黄埔干训”培训班!此次培训由太平洋寿险精心打造,让您享受一次别样的人生体验之旅,也真诚地希望通过此次培训,让您寻觅到自己团队发展的方向,实现快速晋升主管、做大团队的宏伟目标。在此,太平洋寿险对参加此次培训之旅的朋友表示最诚挚的欢迎,希望大家不虚此行,满载而归! 生命是一次跋涉,在路上,有风和日丽、鸟语花香,也有风雷雨电、泥泞险滩;谁都愿意与相爱的人幸福相伴,可谁又能预料到前方的路会是怎样,还能走多远?当人生经历了无数聚散离合之后,才愈发感受到,真正的爱是一种需要兑现的承诺,一种不可回避的担当。 保险的灵魂是爱与责任,对于一个家庭,爱不仅仅是精神上的关怀,它更需要物质上的保证,这就是责任,让家人安享幸福的人生,爱与责任是不可分的。对于孩子,我们不仅要爱他,还要尽到为他提供接受良好教育的责任,还要尽到保证他能健康快乐成长的责任;对于父母,我们不仅要爱他们,还要尽到养老送终,报答他们养育之恩的责任;对于配偶,我们不仅要相互关爱,还要尽到我在我照顾你,我不在我依然照顾你的责任。 各位黄埔干训学员们: 现在就跟随我们开始爱与责任体验之旅吧!

保险营销员颂 也许你不是音乐家,然而 你可以为千百对夫妻的晚年, 谱出最美的乐章! 也许你不是小说家,然而 你可以让人间的悲剧, 不可思议的以喜剧收场! 也许你不是政治家,然而 你提供给家庭的生活保障, 是社会安定的基石! 也许你不是慈善家,然而 你帮助人们做适当的财务规划, 使他们无需依赖救济! 也许你不是教育家,然而 你可以让失学的孩子, 享有平等的成长机会! 也许你不是宗教家,然而 你签订的保险契约, 却可使众多忧虑的心灵得到——安祥!

产品测试

助理组训资格培训训前测试(产品篇) 机构:小组:姓名:成绩: 一、填空题70分(每空2分) 1、太平洋强大的产品体系及产品品牌标语是:、、。 2、针对人生的四个阶段我们设计了“福系列”产品专案寓意她的寓意是,、的品牌理念 3、四个福系列的产品组合的名称是、、、。 4、东方红〃状元红两全保险的投保年龄范围是至。 5、东方红〃状元红两全保险保单质押贷款金额是不得超过现金价值扣除各项欠款余额的。 6、东方红〃状元红两全保险保险期间是,分红方式为。 7、东方红〃状元红两全保险的保费缴纳方式分为3年缴、、。 8、东方红〃状元红两全保险的大学教育金18、19、20、21岁按基本保额的领取。 9、金佑人生A的投保年龄是出生满至,保至。 10、金佑人生A的限期年缴的方式有、、、。 11、金佑人生A由和组成。 12、金佑人生A所赔付的重大疾病种类是,轻症种类是。 13、金佑人生的终了红利又分为和。 14、东方红〃满堂红年金保险、受益人为本人。 二、选择题:24分(每题2分) 1、福佑安康的基本保额按每份计算应是() A、1000元 B、10000元 C、100元 D、5000元 2、在福佑安康保险责任中,若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日内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我们按()

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A、100日,保险金额 B、180日,已支付的保险费金额 C、180日,保险金额 D、100日,已支付的保险费金额 3、东方红〃状元红两全保险保险费,按份计算,每份为人民币()元 A、1000元 B、10000元 C、100元 D、5000元 4、王女士为自己投保东方红〃满堂红,基本保额为8356元,年交保费2万元,10年交清,红利累积生息,则她第三年将领取祝福金() A、5013.6元 B、5360.6元 C、16712元 D、16713元 5、东方红〃状元红年金保险的缴费期间是() A、3年、5年、10年、15年、20年交 B、3年、5年、10年、20年交 C、3年、5年、10年交 D、3年、5年、10年、15年交 6、东方红〃状元红的四金账户,具体是() A、祝福金、祝寿金、红利金、现金 B、教育金、祝福金、祝寿金、红利金、 C、教育金、生存金、返还金、红利金 7、爱无忧的交费期间是() A、3年、10年、15年交 B、5年、10年、15年、20年交 C、 3年、5年、10年交 D、3年、5年、15年交 8、东方红〃满堂红的投保年龄区间是()。 A、出生满30天至60周岁 B、出生满30天至65周岁 C、出生满16周岁至57周岁 D、19岁至65周岁 9、保单可进行质押贷款,在福佑安康保单中,贷款金额不超过贷款时保险单现金价值扣除各项欠款本息后余额的() A、50% B、20% C、80% D、100% 10、王某,男,给年满16岁的儿子小王购买福佑安康,在合同生效200天时小王发生意外而至全残,我们按照()给付全残保险金。 A、已支付的保险费金额的100% B、已支付的保险费金额的110% C、保险金额 D、现金价值 11、当60岁以上人口占到总人口()就可以标志该地区进入老龄化社会。 A 5% B 10% C 15% D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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