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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SEWG-209潜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HSEWG-209潜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HSEWG-209潜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通用分册

1 目的和范围

为了加强天津分公司对潜水作业风险的有效控制和安全管理,保障人员和设备安全以及作业顺利进行,明确潜水作业活动中合同双方安全管理的权利、责任。

本规定适用于天津分公司管辖范围内潜水作业活动。

2职责

2.1健康安全环保部负责转发“中国海油潜水承包商ADCI标准年度审核结果通知”,监督各部门、作业区与符合中国海油潜水承包商ADCI标准年度审核合格的承包商(以下简称潜水承包商)签订作业合同;

2.2各部门、作业区负责与潜水承包商签订作业合同,同时负责本部门、作业区潜水作业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

2.3设施总监或甲方代表负责现场审查签发潜水作业指令,并协调现场各种作业及健康安全环境保障事项。

2.4潜水承包商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相关要求,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对其所承担的潜水作业安全负责。

3工作内容

3.1 潜水作业前的准备

3.1.1各部门、作业区根据项目潜水作业需要,选用“中国海油潜水承包商ADCI 标准年度审核”合格的潜水承包商。

3.1.2 在潜水作业前,潜水承包商提供的相应作业方案及完成潜水作业任务所需的各类人员,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潜水员管理办法》要求。

3.1.3当潜水承包商现场高级代表和其指定的潜水监督判断不具备安全作业条件时,有权停止其控制下的潜水作业。潜水承包商现场高级代表和其指定的潜水监督对各种海上的气候、海况条件等与设施总监或甲方代表共同组织进行风险(影响)分析(详见《HSE/P-02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控制程序》和《HSE/P-03危险源辨识及风险评价控制程序》),在具备健康安全环境保障的条件下安排潜水作业,尤其涉及到潜水人员下潜的作业。

3.1.4 在潜水作业前,设施总监或甲方代表应根据潜水承包商的应急程序(包括但不限于着火、设备故障、环境条件的急剧变化、疾病和受伤、对水下人员的救

HSE/WG-209 潜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版本号:B 修改号:1 页码:2/2

助等应急程序)和天津分公司《应急预案》组织联合应急演习。

3.1.5在进行潜水设备的运输、吊装、就位、固定等工作时,潜水承包商人员均应在现场确认,并对潜水设备进行有效维护,确保其在现场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3.1.6 设施总监或甲方代表应充分听取潜水承包商现场高级代表和其指定的潜水监督的意见,作好潜水作业前各项健康安全环境工作的准备和配合工作。

3.2 潜水作业中的协调

3.2.1 设施总监或甲方代表应指派专人负责向潜水监督介绍水下环境、海区海况、气象及现场特殊环境,并提供必要的图件和资料,明确潜水作业的目的。

3.2.2 潜水作业前,设施总监或甲方代表应通知有关监督、值班工作船和其他有关承包商。在潜水作业进行过程中,设施总监或甲方代表应确保邻近的其他作业活动不影响潜水作业的安全,应将任何可能影响潜水作业的因素,第一时间向潜水承包商现场高级代表和其指定的潜水监督通报,如船舶移动、地震勘探、气候恶化等。

3.2.3 设施总监或甲方代表应提供潜水承包商所需帮助和协作,并及时沟通,一旦涉及安全问题,设施总监或甲方代表应要求潜水作业暂停。即使在处理应急潜水事件时,设施总监或甲方代表亦不应介入潜水作业发生意外事件的技术处理。

3.2.4在发生潜水应急事件时,潜水承包商现场高级代表和其指定的潜水监督按应急处置方案处理,同时立即报告设施总监或甲方代表,以取得支持,若有必要,则立即进入天津分公司应急程序。

4相关文件

4.1 HSE/WG-105承包商安全环保管理规定

4.2 HSE/P-02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控制程序

4.3 HSE/P-03危险源辨识及风险评价控制程序

4.4 中华人民共和国潜水员管理办法

5 记录

爆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爆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项目建设期的爆破作业安全管理,规范爆破作业施工程序,防止事故发生,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炼油项目建设期所有相关单位。 第二章爆破作业管理规定 第四条爆破作业必须遵守《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03。 第五条爆破单位必须具备合法的企业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六条爆破作业前必须持有经公安机关审查批准的《爆破作业审批表》。 第七条爆破工程,必须严格按照经爆破单位领导人或主管部门批准的单项安全技术方案施工。 第八条爆破作业人员(包括爆破员、爆破器材保管员、安全员和爆破器材押运员)须经专门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公安部门发给的有效安全作业证后,持证上岗操作。 第九条每次作业前必须按要求正确填写《爆破作业许可证》。 第十条施工前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全面检查各项施工准备,进行技术、安全交底和安全教育,使安全管理在思想、组织措施上得到落实。 第三章爆破作业管理规定

第十一条作业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穿工作鞋。 第十二条现场设备、设施、安全装置、工具、劳保用品须经常检查,确保安全使用。 第十三条钻眼工按设计的孔网尺寸进行钻孔,其深度、角度应符合 要求,严禁在残眼上打孔。 第十四条炮孔钻好之后,要进行验孔,对不合格的炮孔要补钻。 第十五条采用药壶爆破法,若要分次扩壶,用硝铵类炸药时,每次 爆破后,应经过15分钟才允许重新装药。 第十六条爆破员按设计的单孔装药量和所用的雷管段数进行装药, 装好药后孔口要用炮泥堵塞密实。 第十七条电爆网路一般采用串联网路,各接头要绝缘处理,网路形 成后要导通,起爆前要将母线短路。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范围 本制度为了预防高处作业出现安全事故、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安全,特制定高处作业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电力公司内所有高处作业。 2职责 2.1安全环保部是本制度的归属管理部门,负责对本制度进行修改及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2各单位对自己所管辖区内的高空作业安全负责。 2.3作业相关人员对作业过程负责。 3定义 3.1高处作业:凡距坠落高度基准面2m及其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称为高处作业。 3.2坠落基准面:从作业位置到最低坠落着落点的水平面,称为坠落基准面。 3.3坠落高度(作业高度):从作业位置到坠落基准面的垂直距离,称为坠落高度。 3.4异温高处作业:在高温或低温情况下进行的高处作业。高温是指作业地点具有生产性热源,其气温高于本地区夏季室外通风设计计算温度的气温2℃及以上时的温度。低温是指作业地点的气温低于5℃。 3.5带电高处作业:作业人员在电力生产和供、用电设备的维修中采取地(零)电位或等(同)电位作业方式,接近或接触带电体对带电设备和线路进行的高处作业。低于下表距离的,视为接近带电体。 4 高处作业分级 高处作业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特级高处作业,符合GB/T 3608的规定。 4.1.1 作业高度在2m≤h<5m时,称为一级高处作业,由作业单位副科以上领导负责审批。 4.1.2 作业高度在5m≤h<15m时,称为二级高处作业,由作业单位

副科以上领导负责审批。 4.1.3 作业高度在l5m≤h<30m时,称为三级高处作业,由安全环保部负责审批。 4.1.4 作业高度在h≥30m以上时,或有下列情况均称为特级高处作业,由公司主管副经理负责审批。 1)在阵风风力为6级(风速10.8 m/s)及以上情况下进行的强风高处作业; 2)在高温或低温环境下进行的异温高处作业; 3)在降雪时进行的雪天高处作业; 4)在降雨时进行的雨天高处作业; 5)在室外完全采用人工照明进行的夜间高处作业; 6)在接近或接触带电体条件下进行的带电高处作业; 7)在无立足点或无牢靠立足点的条件下进行的悬空高处作业。 5 高处作业安全要求与防护 5.1 高处作业前的安全要求 5.1.1 进行高处作业前,应针对作业内容,进行危险辨识,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将辨识出的危害因素写入《高处作业票》,并制定出对应的安全措施。 5.1.2进行高处作业时,除执行本规范外,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高处作业及安全技术标准的规定。 5.1.3作业单位负责人应对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负责,并建立相应的责任制。 5.1.4从事高处作业的单位应办理《高处作业票》,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后方可作业。 5.1.5《高处作业票》审批人员应检查确认安全措施后,方可批准高处作业。 5.1.6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应在作业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后投入使用。 5.1.7作业人员熟知紧急状况时的逃生路线和救护方法,现场应配备的救生设施和灭火器材等。 5.1.8在紧急状态下(有下列情况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的)应执行单位的应急预案: 1)遇有6级以上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下的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

群塔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群塔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施工单位按照建设单位项目部制定的《XXXX群塔作业施工方案》确定自己拟立塔吊的位置和初始安装高度,并按规定立塔(满足“四相位两保险”要求)。 2、群塔作业管理由于本工程采用群塔工作,多数塔臂均有交叉,如何在大臂交叉的情况下,确保塔吊安全运行,成为本工程需要解决的技术课题之一,经过研究与工程现场实践,群塔作业管理是关键的保证措施。成立由项目经理部塔机管理负责人为首和各塔机管理负责人参加的塔机作业指挥中心,负责对施工现场各塔机之间关系的指挥与协调工作。塔机指挥中心负责指挥、协调施工现场的的塔机使用、维修、顶升和运行工作。各塔吊管理负责人,负责本塔机的日常管理、故障排除、紧急抢修、日常维护、检查评比等项工作,负责向塔机指挥中心汇报情况,服从塔机指挥中心的整体部署、统一指挥和统一协调。塔机升降根据施工情况确定,意见一致后方可进行,且要求各塔的高度要相互错开。 3、群塔顶升的注意事项随着建筑物不断升高,要求塔吊不断顶升。在群塔施工现场,塔吊顶升必须考虑到群塔的协调。顶升的要求首先来自于低塔位工作区,但由于塔吊高差的限制,顶升应从高塔位开始。为便于各塔顺利附着,要提前做好附着点设计及附着连杆件的加工,在结构剪力墙预先做好留孔处理;在底气温施工季节,为避免高位塔应附着点

强度不够而影响附着,应预先对附着区采取特殊措施(必要时在剪力墙上家钢夹板扩大受力面),确保按期附着,保证各相关塔吊相继提升。 4、加强安全教育,明确安全责任。塔司、信号工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项目部要责成专人负责本项工作,对塔司、信号工进行安全教育,除遵守一般安全操作规程还要遵守本方案要求,信号工和塔司不仅要观察起吊物,还要观察是否与邻近塔吊刮碰,大臂或起重绳与障碍物有碰撞危险时要留足安全距离(3米左右),要安全礼让,当有碰撞危险时避让原则(顺序)是“动塔让静塔、前臂让后臂、低塔让高塔、空载让重载”。塔吊高度超过30米,塔顶、臂端必须安装信号灯。 5 防止信号混淆造成操作错误。两台塔吊信号工要佩戴不同标志,使用不同哨音,信号不明不准操作。当塔吊升至一定高度后,必须使用对讲机指挥作业。当塔司看不见吊物时,信号工要站到塔司看得到的地方指挥。 6、遇恶劣气候须采取的措施。塔司要经常检查塔吊,回转制动要可靠,一般风力条件下应能控制大臂,当风力达5级时,要及时锁好大臂停止作业。当有雾雨及夜间照明不良时停止作业。综上所述,可以看出塔吊的施工环境是比较复杂的,必须按照相关规范操作,并全面考虑施工现场及周边的施工环境,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和塔吊的顶升,才能实现安全、有序施工,提高施工效率,为高效优质地完成施工工期奠定坚实的基础。

爆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正式版

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爆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正 式版

爆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通过共同创造,促进集体发展的明文规则,建立共同的价值观、培养团队精神、加强个人学习方面的行为准则,实现对自我,对组织的价值贡献。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第一条为加强项目建设期的爆破作业安全管理,规范爆破作业施工程序,防止事故发生,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炼油项目建设期所有相关单位。 第二章爆破作业管理规定 第四条爆破作业必须遵守《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03。 第五条爆破单位必须具备合法的企业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六条爆破作业前必须持有经公安机

关审查批准的《爆破作业审批表》。 第七条爆破工程,必须严格按照经爆破单位领导人或主管部门批准的单项安全技术方案施工。 第八条爆破作业人员(包括爆破员、爆破器材保管员、安全员和爆破器材押运员)须经专门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公安部门发给的有效安全作业证后,持证上岗操作。 第九条每次作业前必须按要求正确填写《爆破作业许可证》。 第十条施工前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全面检查各项施工准备,进行技术、安全交底和安全教育,使安全管理在思想、组织措施上得到落实。

项目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项目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为了加强高空作业安全管理,防止高处坠落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员工、外来劳务工、承包单位人员及其他人员。 一、基本要求 1.作业人员必须年满18周岁,经医疗部门体检符合高处作业健康检查标准才能登高。外包工、临时工亦按本规定进行体检,离退休人员禁止高处作业。 2.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上岗前的工作交底等工作,掌握登高作业知识和技能。 二、高处作业人员的培训教育

1.培训教育要根据作业的特点和危险性,对高处作业人员进行高处作业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教育,并随着生产技术的发展和作业环境的变化,随时补充必要的针对性的教育。 2.临时登高作业人员在工作之前,由本车间的主管领导参照本规定结合实际进行具体教育,并做好记录。 三、安全技术措施准备 1.为了保证高处作业的安全进行,登高作业中需要的各类安全技术措施,应事先计划,纳入生产准备。 2.实施步骤: ⑴各项目主管负责安全措施;组织落实; ⑵安全组负责督促检查;

⑶高处作业所需搭设的脚手架,必须符合有关脚手架搭设的规定。 3.车间负责联系协调工作。 四、对作业人员的要求 1.作业人员应佩戴安全帽、安全带等劳防用品,作业时要扣紧帽带,佩戴好安全带,安全带在使用时要高挂低用,并挂在牢固的结构件上,防止位移。 2.作业人员在作业时要做到“四个必有”。 ⑴有洞必有盖; ⑵有边必有栏(1050mm); ⑶洞、边无栏无盖必有网;

⑷电梯口必有门联锁。 3.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六不准”、“十不登高”的规定。 ⑴六不准 ○1不准往下乱抛物件; ○2不准背向下扶梯; ○3不准穿拖鞋、凉鞋、高跟鞋; ○4不准嬉闹、睡觉; ○5不准身体靠在临时扶手或栏杆上;

群塔作业安全措施(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群塔作业安全措施(正式) Deploy The Objectives, Requirements And Methods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2073-70 群塔作业安全措施(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进行具体、周密的部署,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一、编制依据 1、成都市温江彩叠园商住项目--2期工程承包合同和业主方相关要求 2、成都市温江彩叠园商住项目--2期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3、现场踏勘情况 4、成都市、温江区城市建设管理、现场文明施工、绿色环保等规定 5、《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6、《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2006 7、《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 8、GB/T28001标准及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中的有关规定 二、现场基本情况

工程位于成都市温江新城光华大道,北临鹏程路、南临花土路、东临林泉南街,西邻花土西街,总建筑面积约210219.5 m2。共有5种基本户型及其组合,109栋。其中A1型11+1型8栋,A3型18+1型4栋,F+G型3F/D住宅49栋,H型3F/D独立住宅48栋。将整个工程划分为甲乙丙三个区,合同工期分别为350天、465天、700天。 根据彩彩叠园施工组织设计,本工程施工共配置14台塔机(详彩叠园塔机布置图),群塔作业是本工程施工的重要危险点源之一。 三、塔机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1、基本要求 塔机的“三保险四限位”必须齐全有效,定机定专人指挥,挂验收合格证牌、设备、技术性能牌和上岗人员牌;塔机按照特种设备管理的有关规定,向公司内部或者外租有专业资质,经安检备案,有生产许可证,检验合格证的合格设备。 塔吊必须有安装、拆卸方案,验收合格证书。

现场爆破作业管理制度

爆破作业施工现场安全制度 (1)、现场施工涉爆作业人员 凡属工程现场施工负责人,准入施工现场的人员统称涉爆作业人员,必须服从管理制度实施细则“十不准”: 1)、不戴安全帽,不准进入施工现场。 2)、不佩系安全带不准从事悬岩作业。 3)、不准穿拖鞋、高跟硬底鞋进行施工作业。 4)、不准酒后进入施工现场从事施工作业。 5)、不准在炮区内玩火抽烟。 6)、不准将带电产品及未关闭的手机带入禁区内。 7)、不准将非施工人员带入禁区参观戏耍。 8)、不准赤臂、赤脚进入施工现场从事施工作业。 9)、不准有私愤情绪进入禁区从事施工作业。 10)、不准在休息时座在炸材箱包上玩耍。 凡涉爆作业人员在施工现场违反以上行为之一者,安检人员发现一次罚款200-500元,二次罚款500-1000元,并责令待工整顿,造成损失者后果自负并追究其责任。 (2)、爆破作业人员: 凡在施工现场管理爆破工作领导人、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爆破段(班)长、爆破员、爆破器材库主任、爆破器材管理员和爆破器材试验员、统称爆破作业人员,必须按《爆破规程》职责要求自己,还必须服从管理制度实施细则“七严禁”。

1)、严禁爆破作业人员持无效证件或无证上岗从事爆破作业。 2)、严禁爆破作业人员,穿戴化纤服装和带电产品进入施工现场。 3)、严禁将爆破器材乱扔、乱放在炮区内,装药爆破员必须备背雷管保存箱(包)。 4)、严禁涉爆人员私自将爆破器材带出工区,否则属盗窃行为。 5)、严禁爆破作业人员违章指挥、违章操作,严禁在夜间、雷雨天、大雾天以及未消除不安全隐患实施爆破作业。 6)、严禁爆破员在装药时,未清除散杂电源线,配电盘以及跟近打孔作业人员20M内装药。 7)、严禁在使用爆炸物品过程中,将爆破器材散浇和丢失在施工现场,认真做好爆炸物品的领退工作。 凡爆破作业人员违反以上行为之一者,安检员发现一次罚款1000-2000元,二次罚款2000-4000元,并待工整顿,情节严重造成损失者,赔偿经济损失并上报公司或取消爆破施工资格,情节特别严重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3)、爆破作业施工现场安全员 凡在施工现场负责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按《爆破规程》和安全员职责严格要求自己,还必须执行管理制度实施细则,实行“四严格”。 1)、严格服从公司安全管理,并执行管理细则,实施任务。协助公司与现场施工负责人搞好现场施工安全管理工作。 2)、严格把好安全生产,生产必须安全的第一关,把隐患降到最低点。

施工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施工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 度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施工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示范文本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一、严格执行《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有 关规定。 二、监理期工程师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高处作业的安 全技术措施及其所需料具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满足施工需 要。 三、审查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落实情况,持 证上岗情况。 四、检查高处作业所用的物料堆放情况、通道清理情 况,妨碍通告要清除。 五、雨天进行高处作业时,督促施工单位必须采取可 靠的防滑措施。对进行高处作业的高耸建筑物,检查施工 单位是否事先设置避雷设施。

六、施工过程中发现高处作业的安全设施有缺陷或隐患,要及时报告并立即处理解决;发现有危急人身安全的隐患,应立即停止作业。 七、安全防护措施和损伤设施(如脚手架、损伤平台、悬挑平台等)完成后,应按类别或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规定要求逐项加以检查和验收,并做好记录;随着期工程施工向上进展,应采取分层次、定期、不定期做好各项检查、验收以及记录工作。 请在此位置输入品牌名/标语/slogan Please Enter The Brand Name / Slogan / Slogan In This Position, Such As Foonsion

群塔作业安全措施

编号:SM-ZD-92730 群塔作业安全措施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群塔作业安全措施 简介:该方案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合理化地制定计划,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明确执行目标,工作内容,执行方式,执行进度,从而使整体计划目标统一,行动协调,过程有条不紊。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一、编制依据 1、成都市温江彩叠园商住项目--2期工程承包合同和业主方相关要求 2、成都市温江彩叠园商住项目--2期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3、现场踏勘情况 4、成都市、温江区城市建设管理、现场文明施工、绿色环保等规定 5、《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6、《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2006 7、《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 8、GB/T28001标准及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中的有关规定 二、现场基本情况 工程位于成都市温江新城光华大道,北临鹏程路、南临

花土路、东临林泉南街,西邻花土西街,总建筑面积约210219.5 m2。共有5种基本户型及其组合,109栋。其中A1型11+1型8栋,A3型18+1型4栋,F+G型3F/D 住宅49栋,H型3F/D独立住宅48栋。将整个工程划分为甲乙丙三个区,合同工期分别为350天、465天、700天。 根据彩彩叠园施工组织设计,本工程施工共配置14台塔机(详彩叠园塔机布置图),群塔作业是本工程施工的重要危险点源之一。 三、塔机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1、基本要求 塔机的“三保险四限位”必须齐全有效,定机定专人指挥,挂验收合格证牌、设备、技术性能牌和上岗人员牌;塔机按照特种设备管理的有关规定,向公司内部或者外租有专业资质,经安检备案,有生产许可证,检验合格证的合格设备。 塔吊必须有安装、拆卸方案,验收合格证书。 塔机的维修保养资料记录必须真实、准时、齐全。 坚持“十吊十不吊”的原则,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

爆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爆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一、实施爆破作业,必须严格遵守下列五项规定: 1.有专(兼)职安全监督员或指定专人负责安全; 一、由持有《爆破员作业证》的爆破员作业; 二、在危险区域边界设置岗哨和标志; 三、爆破前必须有信号,危险区内人员必须撤至安全地点; 四、必须在爆破后进行现场检查,确认安全后,才能发出解除警戒信号; 五、必须严格执行爆破作业操作规程; 六、爆破器材的组装、加工等危险性作业必须在专门场所进行,严格在放炮现场库房内进行; 七、领用爆破器材不得超过当班用量,所需爆破器材由安全监督员或专门负责人和爆破员共同核定填写领料单,并共同签字后交单位负责人签字,然后凭此签字的领料单到保管员处领料,剩余爆破器材,经核实并由领料人签字后退回仓库,不得带回家中或随便存放在别处; 八、保管好爆破现场的爆破器材,严防被盗丢失,严禁赠送、转卖、转借爆破器材,严禁使用爆破器材炸鱼、炸兽; 九、严禁在接触爆破器材时吸烟、用火。

爆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十、必须持有劳动部门培训考核有效的操作证,方可上岗作业; 十一、爆破物品由专领、专用、专保管,在领用时,应对不同批号的导火线、雷管、作试验,检查是否失效或潮湿,导火线每卷至少试燃一米,雷管每盒至少试炸一个,领出后应存放在专用的木箱内,上好锁,做好记录; 十二、切割导火线或导火索,必须用锋利的小刀,禁止用剪刀剪断或用石器、铁器敲断,导火索长度不少于1.2m,导爆索禁止撞击、抛掷、践踏,切割导火索或导爆索的台桌上,不得放置雷管; 十三、加工起爆药包,只许在爆破现场于爆破前进行,并按新需数量一次制作,不得留成品备用,制作好的起爆药包应有专人妥善保管; 十四、装药要用木竹棒轻塞,严禁用力抵入和使用金属棒捣实,禁止使用冻结、半冻结或半溶化的硝化甘油炸药; 十五、放炮前,必须明确规定安全警戒线,制定同意的爆破时间和信号,并在指定地点设安全哨,待施工人员、行人、车辆等全

群塔作业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邵阳桃花源着二标 群塔作业监理实施细则 编制人: 审核人: 城规监理 CHENG GUI JIAN LI 邵阳市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邵阳桃花源着工程项目监理部 二零一九年十月

监理实施细则报审表 工程名称:邵阳桃花源着二标编号:

目录 一工程概况 二编制依据 三群塔作业防碰撞措施 四塔吊起重吊装中应注意的事项 五塔吊司机、信号指挥工职责 六群塔作业运行规定 七事故应急准备和响应处理监理 八本专项工程所涉及的环境、职业健康方面监理要素及管理办法

群塔作业安全监理细则 一、工程概况: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邵阳碧桂园桃花源着工程 工程地点:邵阳市大祥区湖口井路与紫霞路交汇处 设计单位:广东博意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勘察单位:湖南中核岩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监理单位:邵阳市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总包企业:湖南航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工程建设规模:由6#、7#、11#、12#、13#、15#、16#共7栋住宅楼,一层地下车库,主要结构形式剪力墙结构,总建筑面积。其中6#、7#、11#、12#楼建筑面积各 m2,地下1层,地上18层,建筑高度米。13#、15#楼建筑面积各 m2,地下1层,地上34层,建筑高度米。16#楼建筑面积 m2,地下1层,地上34层,建筑高度米。 二、细则编制依据: 1、监理规划 2、工程建设标准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GB50319-2013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JGJ46-2005 《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 JGJ146-2013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59-2011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 JGJ33-2012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JGJ80-2011 《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2006。 《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196—2010 《安全带》GB6095—2009 3、工程设计文件: 塔式起重机使用说明书 4、施工组织设计、塔吊防碰撞专项施工方案 5、国家及地方现行有关工程建设的政策、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如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三、群塔作业防碰撞措施 塔吊的拆装必须由具备相应等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来完成,且同一台塔吊的组装、顶升、拆除必须由同一单位完成,不允许委派无资质、无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单位进行施工。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 范围 为规范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减少高处坠落事故的发生,确保员工生命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阐明了高处作业安全管理的内容与要求。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以及为其服务的承包商的高处作业管理,是对GS01/D7.15《安全运行管理程序》的进一步细化和补充。 2 术语 2.1 高处作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如在0.5米以上进行作业,基准面有尖锐物的地方,应视为高处作业。 2.2 坠落高度基准面:可能坠落范围内最低处的水平面。 2.3 作业人:高处作业的具体操作者。 2.4 作业申请人:负责组织实施高处作业的人。 2.5 批准人:负责审批高处作业许可证的责任人或其授权人,是有权提供、调配、协调风险控制资源的属地管理人员。公司指定的负责人为单位(部门)主任,被授权人应为副主任(建设项目为项目负责人),授权应采用书面形式。 2.6 个人坠落保护系统:用于阻止从工作高度往下坠落的一种系统。个人坠落保护系统包括有锚固点、连接器、全身式安全带;还可能包括带有自锁钩的系索、减速装置、生命线、或它们的适当组合。 2.7 锚固点:用于在上面固定生命线、引入线或系索的固定点。 2.8 系索:用于将人员和锚固点或生命线连接在一起的短绳或系带。

2.9 锚固点连接器:把坠落保护设备固定到锚固点上的一个部件或装置。 2.10 减速装置:能吸收坠落过程中产生能量的装置,例如抓绳器、可撕缝合系索、特殊编织的系索、撕开或变形系索、速差保护器/系索等。 2.11 生命线:一根垂直或水平的绳,固定到一个锚固点上或两个锚固点之间,可以在它上面挂系索或安全带。悬挂式生命线指的是固定到两个锚固点之间在水平位置上使用的生命线。通过使用一个滑动接头、或通过打结,可以将系索固定到悬挂式生命线上。 2.12 下降装置:用于从高处结构上(例如工作平台、塔、柱子)或从高处吊车驾驶室里逃生的一个装置或设备。 2.13 全身式安全带:能够系住人的躯干,把坠落力量分散在大腿的上部、骨盆、胸部和肩部等部位的安全保护装备,包括用于挂在锚固点或生命线上的两根系索。 2.14 定位系索:用来固定人员站立位置,让人腾出双手工作不至于导致坠落的系带。 2.15 防坠落速差保护器:一种坠落保护装备,作业人员可以在没有束缚的情况下自由行进,但当坠落发生时会立即锁住。 2.16 临边:地板、甲板或栅格板的边缘1.8米以内;当放置了另外的地板或甲板块时,它会改变位置。 3 职责 3.1 质量安全环保处负责高处作业的监督管理。 3.2 规划计划处、机动设备处、工程管理部等主管部门负责与承包商制定书面

群塔作业安全系统技术要求措施

多塔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一、工程概况: 1、永泰·香福汇地块三工程A01标段12#、13#、14#楼位于哈尔滨市香坊区,香福路与哈成路交口处东北角。 2、三栋楼建筑面积25921.68m2,该工程地上34层,地下1层,±0.000m绝对高程为143.50m,建筑高度99.50m、长度55.60m、宽度18.90m。 3、该工程剪力墙结构,基础采用超流态砼灌注桩基础,桩径为600mm,桩长为26.5m,基础顶高程138.15m(相对标高-5.35m)。 4、根据工程设计和现场实际情况,每栋楼安装一台QTZ800塔式起重机,能满足施工需要。 二、编制依据: 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2、《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1); 3、《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12); 4、《塔式起重机操作使用规程》(JG/T100-1999); 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6、东建《QTZ 系列塔式起重机使用说明书》 7、地质勘查报告 8、现场平面布置图 三、塔吊布置情况说明: 1、永泰·香福汇地块三工程A01标段12#、13#、14#楼施工平面布置图、 建筑物平面造型、施工程序要求现场布设安装一部QTZ800塔吊。

2、三部相邻塔吊之间的位置关系,详见下图(单位:mm)。 14#楼塔吊与12#楼塔吊中心距为93m,起重臂重叠长度为17m,12#楼塔吊与13#楼塔吊中心距为85m,起重臂重叠长度25m,13#楼塔吊与14#楼塔吊中心距为113m。

四、组织管理 组长:姚泉、陈忠武 副组长:简忠洪 组员:姜海春、段洪军、徐龙、许洪微 1、为了确保各塔吊合理使用、安全作业,发挥塔吊的最大效能,满足施工 进度需要,加强多塔作业的管理、调控,特成立多塔作业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对施工现场塔吊作业的指挥与协调。 2、分工协作,各负其责,领导小组负责对现场塔吊的指挥、协调。定期对 塔吊进行日常管理、故障排除、紧急抢修、日常维护等工作,并按要求及时完成塔吊的锚固顶升工作,对机组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和日常管理,组织塔吊的进场安装和拆除退场工作,机电负责人和安全监督员负责塔吊的日常使用,加强使用中的管理、控制,并将有关信息及时提供给领导小组,便于及时做出调整。 3、制定多塔作业综合管理规定作为多塔作业的工作制度、作业原则和事故 责任划分的依据,并对不同特殊阶段,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达到全过程的有效控制。 五.多塔作业控制的重点 由于工程施工过程中13#楼及14#楼台塔吊与12#楼塔吊大部分情况下需要同时工作,因此存在多塔作业的情况,需要制定安全可靠的措施以保证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问题。通过以上分析塔吊回转半径范围内的构筑物较少,且13#楼、14#楼塔吊和12#楼塔吊起重臂存在重叠,因此多塔控制的重点如下: 5.1塔吊的安装高度确定;

爆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爆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爆破作业安全管理,杜绝爆破安 全事故发生,保证承建工程项目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爆破安全规程》等 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爆破管理 第二条从事爆破作业必须申请获得承建工程项目所在 地公安机关的许可。 第三条从事爆破作业的单位应根据承建项目的实际情况,成立爆破作业管理机构,负责工程爆破作业的管理、 协调工作。安全部门负责监督检查爆破作业安全工作。 第四条各单位须配备爆破作业技术人员。必须经公安 部门考核合格并取得资格证。并报工程业主、监理备案。 第五条从事爆破作业的项目应根据国家、地方相关要 求制定本单位爆破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和爆破安全作业规程,对爆破作业人员进行培训,并按作业规定严格执行。 第六条严格按审批爆破设计和爆破说明书从事爆破作业。爆破设计和爆破说明书及爆破安全技术措施,由施工 单位总工程师或有爆破资质的技术人员及单位管理部门批 准后,呈报监理工程师审查。

第七条实行爆破作业审批制度。各类爆破作业必须提前经单位审批后,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报告监理。 第八条爆破作业由项目所属地方民爆公司承担的,应签订安 全协议并在当地公安机关、业主、监理备案。项目部应做好监管工作。 第三章爆破作业 第九条露天爆破作业面警示标志的设置:应提前在进行爆破作业的区域,设置警示旗。以此告示作业区周围的人员,作好爆破前撤离准备。 第十条洞挖爆破作业时,在洞口和其它部位应设警戒和标志,防止其他人员误入爆破作业区。 第十一条露天爆破作业和洞挖爆破作业不得同一时间起爆。洞挖进(出)洞口爆破作业进尺 20m 以内,按露天爆破规定实施。 第十二条在爆破作业期间,爆破作业单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进行现场监督检查:装药、连网、警戒到位情况。 第十三条钻孔、装药、起爆、警戒: (一)钻孔作业严禁打残孔,洞室内打底孔时必须将水抽干,见到岩石面后方可钻孔。 (二)爆破作业面在钻孔、清孔、验孔等工序完成及

高空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高空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目标是企业经济指标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管理标准,制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 二、安全生产目标 公司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发展”的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第一: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是一个整体,当发生矛盾时,必须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遵守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积极为员工创造适宜的、良好的工作环境,以保护员工的身心健康和职业卫生;预防为主:为有效地消除和控制危害,需要建立本质安全的科学观念,预防是最佳的选择。需要推行科学的管理体系,建立安全标准化,实行风险预防型管理,积极采用先进的技术、工艺和设计,树立所有意外事故和职业病都是可以预防的观念;安全发展:安全生产的保障需要人机环境的安全系统协调,从人机环境的综合治理入手,坚持不懈、持续改进,没有最好,只有更好。建立安全标准化,也建立了安全工作的长效机制。使公司生产、经营形成安全发展的格局。 三、公司安全生产目标:工亡事故为零、重伤事故为零。 四、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目的 为了明确公司生产区域的高处作业定义、分级与分类、安全要求与防护和《高处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工程范围内生产区域的高处作业管理。 3职责

3.1公司各部门应对自己所管辖区内的高处作业安全负责。 3.2作业相关人员必须对整个高处作业过程负责. 4定义 4.1高处作业:凡距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及其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称为高处作业。 4.2坠落高度基准面:从作业位置到最低坠落着落点的水平面,称为坠落高度基准面。 4.3异温高处作业:在高温或低温情况下进行的高处作业。高温是指工作地点具有生产性热源,其气温高于本地区夏季室外通风设计计算温度的气温2℃及以上时的温度。低温是指作业地点的气温低于5℃。 4.4带电高处作业:作业人员在用电设备的维修中采取地(零)电位或等(同)电位作业方式,接近或接触带电体对带电设备和线路进行的高处作业。低于下表距离的,视 5高处作业分级与分类 5.1高处作业的分级 5.1.1作业高度在2米至5米时,称为一级高处作业。 5.1.2作业高度在5米以上至15米时,称为二级高处作业。 5.1.3作业高度在15米以上至30米时,称为三级高处作业。 5.1.4作业高度在30米以上时,称为特级高处作业。 5.2高处作业的类别 高处作业分为特殊高处作业、化工工况高处作业和一般高处作业。

群塔作业施工管理规定2.3

群塔作业施工管理规定编制: 审核: 审批: 河南省置地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2013年12月30日

目录 一、编制依据 (1) 二、塔吊选型及群塔作业平面布置 (2) 2 八、塔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8)

一、编制依据 1、主要应用规范、规程、标准

2、本群塔作业管理规定是依据带有地下车库的群体小区工程常规情况下塔吊 布置和作业施工进行编制的,其他工程的塔吊布置和作业施工参照此管理规定。 3、本群塔作业管理规定与塔吊厂家产品使用说明书、塔机出厂拆装和顶升方案、塔机出厂拆装和顶升工艺及塔机出厂安全技术交底要求不一致时,以上述塔机出厂要求的技术标准和内容为准。 二.塔吊选型及群塔作业平面布置 1、根据建筑物的体型、平面尺寸、建筑构件的重量、周围环境状况及标准层的面积,结合建筑的布局、结构并考虑施工场地位置及周边条件,对塔吊基础位置预先进行精心策划,当塔吊基础需坐落在地下车库筏板范围以内时,塔吊基础顶面与地下车库筏板基础顶面标高相同,应避开主楼位置设置在地下车库内且应避开地下车库梁柱位置,应采用固定附着式塔吊。 2、群塔遵循以下原则布置:(1)平面布置既要最大限度地减少平面交叉,又要尽可能减少盲区的出现,减少现场建筑材料的二次搬运;(2)明确塔吊之间合理的高差的控制以及塔位顶升顺序;(3)塔吊尽可能保证360度旋转,若因场地限制确实不能保证360度旋转时,要避免过多的交叉,以充分发挥塔吊的效率;(4)根据现场施工作业面的交接情况,合理安排塔吊的进场时间。(5)根据地下车库的面积大小,要求塔吊安装的型号、位置尽可能覆盖所有主体,而且需兼顾到地下车库的作业范围。 3、塔吊附着施工:塔吊根据不同型号不同楼号按照塔吊厂家产品使用说明书要求进行附着布置。对于塔吊最终安装高度,原则上满足施工需要,塔吊大臂之间高度相差应大于6m。根据已确定的塔吊平面位置、新建建筑塔楼部分之间距离、高度等位置相对关系及塔吊安装顺序,初步确定塔吊初始安装高度、最终高度以及超出自由高度后的附着锚固位置。 4、公司所有工程项目在塔吊安装前,必须根据周边现场的实际情况,先做好群塔作业平面布置图和群塔安装和防碰撞方案,此图应标注每栋楼的平面尺寸图,每台塔吊的建筑轴线平面定位,各塔吊之间的水平和垂直距离及塔吊与周围建筑物和电力管线之间的水平和垂直距离,塔吊作业半径范围等内容和说明。各项目的群塔作业平面布置图必须报经公司审批后方可进行塔吊安装。

隧道爆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新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隧道爆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新 版)

隧道爆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新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项目隧道爆破作业行为,防止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依据《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11)、公安部门有关规章并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编制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揭博高速T4标项目部隧道爆破作业。 第二章爆破器材的管理 第三条爆破器材领用 1、作业班组指定爆破员先向项目部分管安全副经理申请爆破器材,并办理领用手续。 2、爆破员与押运员持批准的领用单向炸药库仓管员领取,仓管员应按双岗核领、发,并核对其种类、数量,双方办理出仓手续。 3、领料过程中应遵守仓库管理相关规定,不得使用手机等无线设备。 4、领料过程中发现强领、强取爆破器材,由仓管员立即向项目安

全部门报告。 第四条爆破器材场内装卸与运输 1、场内运输指爆破器材仓库至爆破点之间的运输线路。 2、场内运输可选用人工担抬或安全可靠的柴油车运输,车箱应应严密并能上锁,箱内无杂物,车厢金属部分用木板衬垫。每次出车前应检查车辆各安全装置和车箱门锁,并确保完好;驾驶员必须持证相应合规证件并遵规驾驶,场内行驶速度不得超过10km/h,途中不停留。 3、原则上,雷管、炸药应分人担抬或分车运输,当同车运输时应用木箱分别装箱,箱体之间分隔并固定于车箱两侧。 4、运输过程中驾驶人员、指定爆破员、押运员不得穿化纤类服装,不得使用手机等无线设备,不得携带火种。 5、装卸应轻拿、轻放,双手提运、不得抛掷;开箱不得使用小刀等铁器。 6、运输过程中如发生紧急情况,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由押运员向项目安全部门报告。 7、运输过程中发现破器材遗失由押运员立即向项目安全部门报告。 第三章爆破器材的使用管理

高空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高空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目的 为了规范高空作业安全管理,防止出现高空坠落事故、保障员工生命安全,特制定高空作业管理制度。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员工及外单位人员在公司范围内进行的所有高处作业。 职责 各事业部、车间负责本部门内高空作业证的审批、办理、监护等全过程的规范管理。 安环部负责对各部门高空作业程序以及过程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细则 高处作业定义: 作业高度在2m≤h<5m时,称为一级高空作业。 作业高度在5m≤h<15m时,称为二级高空作业。 作业高度在l5m≤h<30m时,称为三级高空作业。 作业高度在h≥30m以上时,称为特级高空作业。 高空作业前的安全要求 高空作业人员必须经安全教育,熟悉现场环境和施工安全要求。必须严格遵守有关高空作业的安全规定。 高空作业人员必须按要求穿戴整齐个人防护用品,安全带的栓挂应为高挂低用。不得用绳子代替,酒后人员不许登高作业。 进行高空作业前,应针对作业内容,进行危险辨识,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及

安全措施。将辨识出的危害因素写入《高空安全作业证》以下简称《作业证》,并制定出对应的安全措施。 车间安排高空作业时,不得安排患有职业禁忌证(如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精神疾病等)、年老体弱、疲劳过度、视力不佳及其它不适于高处作业的人员,进行高空作业。 车间因工作需要安排高空作业时,应开具《高空作业证》。 《高空作业证》审批人员应对高空作业现场检查确认安全措施后,方可批准高处作业。 高空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应在作业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后投入使用。 高空作业前,作业车间安全负责人应对高空作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告知,交代现场环境和作业安全要求以及作业中可能遇到意外时的处理和救护方法。 高空作业人员应按照规定穿戴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带、安全帽应等。作业前由监护人员进行检查。 高空作业应根据实际要求配备符合安全要求的吊笼、梯子、防护围栏、挡脚板等,跳板应符合安全要求,两端应捆绑牢固。作业前,应检查所用的安全设施是否坚固、牢靠;夜间及工作光线暗袋处高空作业应有充足的照明。 供高空作业人员上下用的梯道、电吊笼等要符合有关标准要求;作业人员上下时要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固定式钢直梯和钢斜梯、便携式木梯和便携式金属梯应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 六级强风或其他恶劣气候条件下,禁止室外、露天登高作业。抢险需要时,必须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车间主任要现场指挥,确保安全。 高空作业证审批 特级高空作业由作业负责人组织制定安全方案,填写高空作业证,经车间负责人、主管安全负责人审核同意,事业部部长签批,并报公司安环部负责人审查

群塔作业管理制度

群塔作业管理制度 为规范施工现场安全管理,通过强化塔机作业的指挥、管理、协调,保证群体塔机在施工中安全、合理使用、提高效率、发挥最大效能,满足生产进度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1.成立由项目部塔机管理负责人为首和各施工单位塔机管理负责人参加的塔机作业指挥中心,负责对施工现场各施工单位塔机之间关系的指挥与协调工作。 2.各施工单位塔吊管理负责人,负责本单位塔机的日常管理、故障排除、紧急抢修、日常维护、检查评比等项工作,负责向塔机指挥中心报情况,服从塔机指挥中心的整体布置、统一指挥和统一协调。 3.塔机指挥中心负责指挥、协调施工现场的塔机使用、维修、顶升和运行工作。 4.塔吊的运输、拆装应编制方案,有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监督检查、专人指挥、明确分工,作业人员必须是经培训考核合格的持证人员。 5.塔吊司机、信号工必须持证上岗,必须熟悉操作塔吊的性能,并严格执行说明书有关规定和“塔吊十不吊”。 6.塔吊司机在每天开始工作时,应检查各安全安全、限位装置是否灵敏可靠,重点检查刹车系统,保证刹车灵敏可靠。 7.塔吊相互间做到礼让“三先”(后启动的让先启动的,不急需的物件让急需的,低塔吊尽量让高塔,严禁抱侥幸心理强行通行)。 8.塔吊高度控制与顶升时,必须由项目塔吊管理员书面申请、项

目总工程师签字确认、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后方可进行顶升操作。 9.吊装前必须排除周围障碍物方能指挥起吊,起吊不得超负荷;严格执行《起重机司机安全技术考核标准》(GB6720—86)、《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6067—85)、《起重吊运指挥信号》(GB5082—85)、《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的相关规定。 10.塔吊吊装时,空间及平面相互交叉相邻的两台塔吊之间不得向相反方向旋转,以免发生碰撞。 11.相邻塔吊相关人员所用对讲机应分设不同频道,便于相互提醒、告知、避让。 12.指挥过程中,严格执行信号员与塔机司机的应答制度,即:信号指挥人员发出动作指令时,先呼叫被指挥塔机的编号,待塔机司机应答后,信号工方可发出塔机动作指令。 13.两台起重机之间的最小架设距离应保证处于低位的起重机的臂架端部与另一台起重机的塔身之间至少有2米的距离。 14.两台起重机之间的最小架设距离应保证处于高位起重机的最低位置的部件(吊钩升至最高点或最高位置的平衡重)与低位置起重机中处于最高位置的部件之间的垂直距离不得小于2m。 15.塔吊应有足够的施工高度,充分考虑到吊钩高度、吊索长度、吊物高度及安全高度余量,确保吊装钢筋、模板、脚手架等物料进行水平运输期间,物料不同结构及脚手架等较高实体发生碰撞。 16.明确规定塔机在施工中的运行原则:低塔让高塔、后塔让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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