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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民法典相关法律知识”试题及答案

2020“民法典相关法律知识”试题及答案
2020“民法典相关法律知识”试题及答案

2020民法典相关法律知识试题及答案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于2020年5月()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A 21日

B 22日

C 28日【正确答案】

D 29日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施行时间是()。

A 2020年5月28号

B 2020年5月29号

C 2021年1月1号【正确答案】

D 2021年5月28号

3. 民法典是新中国第( )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开创了我国法典编撰立法的先河,具有里程碑意义。

A 一【正确答案】

B 二

4. 网购商品使用快递送达的,商品在快递途中、签收前损毁的风险由谁来承担?

A 买家

B 卖家【正确答案】

C 快递公司

D 购物平台

5.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不满( )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

A 十四

B 十六

C 十八【正确答案】

D 二十

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70年到期的,( )。

A 自动失效

B 自动续期【正确答案】

C 至此失效

D 经申请后续期

7. 小区内占用公共道路的车位对外开放收费,收入属于谁?

A 车位看管人

B 业主共有【正确答案】

C 物业公司

D 房地产开放商

8. 救助落水儿童时,造成儿童身体擦伤的,()。

A 可要求相关部门代为支付费用

B 应承担全部医药费

C 需适当支付医药费

D 无需为此赔偿【正确答案】

9.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

A 配偶应当最多

B 子女应当最多

C 父母应当最多

D 一般应当均等【正确答案】

10.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A 十五

B 三十【正确答案】

C 六十

D 一百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亲属范围包括()。

A 配偶【正确答案】

B 血亲【正确答案】

C 姻亲【正确答案】

D 远亲

12. 行人在小区散步时,被居民楼落下的水瓶砸伤,可能存在的救济途径包括()。

A 自行承担

B 由物业公司承担【正确答案】

C 由该居民楼使用人承担【正确答案】

D 由侵权人赔偿【正确答案】

13. 以下禁止以任何形式买卖的包括()。

A 人体细胞【正确答案】

B 人体组织【正确答案】

C 人体器官【正确答案】

D 遗体【正确答案】

14. 合理实施下列行为的,可以不经肖像权人同意。

A 为个人学习、艺术欣赏、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在必要范围内使用肖像权人已经公开的肖像【正确答案】

B 为实施新闻报道,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正确答案】

C 为依法履行职责,国家机关在必要范围内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正确答案】

D 为展示特定公共环境,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正确答案】

E 为维护公共利益或者肖像权人合法权益,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的其他行为【正确答案】

15. 以下禁止以任何形式买卖的包括()

A 人体细胞【正确答案】

B 人体组织【正确答案】

C 人体器官【正确答案】

D 遗体【正确答案】

16. 民法典修订后,增加了哪些遗嘱类型

A 录音遗嘱

B 录像遗嘱【正确答案】

C 口头遗嘱

D 打印遗嘱【正确答案】

17. 民法所称的期间按照公历( )计算。

A 年【正确答案】

B 月【正确答案】

C 日【正确答案】

D 小时【正确答案】

18.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A 一方个人劳动所得

B 知识产权的收益

C 一方的婚前财产【正确答案】

D 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正确答案】

19. 非营利法人包括:

A 有限责任公司

B 事业单位【正确答案】

C 社会团体【正确答案】

D 基金会【正确答案】

20.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最新——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汇总

2007——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

2007年度全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试卷 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 一、单项选择题(共70题,每题1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 1.法律规范由假定、处理和( )三要素构成。 A.结果 B.纠正 C.制裁D.措施 2.对同一安全生产事项的技术要求,安全生产行业标准( )安全生产国家标 准。 A.可以高于 B.不得高于 C.应当高于 D.必须高于 3.我国社会主义法对人的效力,采取( )的原则。 A.属地主义 B.属人主义 C.属地主义和属人主义相结合 D.属人主义和保护主义相结合 4.《安全生产法》所确立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法律制度,充分体现了( )的宗旨。 A.综合治理 B.联合执法 C.综合监管 D.强化监管 5.《安全生产法》确立了( )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 A.国家监察与地方监管相结合 B.国家监督与行业管理相结合 C.综合监管与专项监管相结台 D.行业管理与社会监督相结合 6.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因违法造成重大生产安全事故, 从业人员依法获得工伤保险后,( )要求生产经营单位给予赔偿的权利。 A.自动丧失 B.不得享有 C.应当放弃 D.仍然享有 7.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应 当载明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和( )的事项,以及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社 会保险的事项。 A.加强劳动保护 B.防止职业危害 C.搞好职业卫生D.减少环境污染 8.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 )。 A.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 B.立即向新闻媒体披露事故信息 C.告知其他人员处理 D.在48小时内报告政府部门组织抢救 9.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应当将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其处理情况( )。 A.作出书面记录,并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的负责人签字

知识产权条款

关注企业技术合同中的知识产权条款 技术合同是当事人就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或者服务订 立的确立相互之间权利和义务的合同。按照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技术合同主要分为这四大类:技术开发合同(包括委托开发合同和合作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技术咨询合、同,技术服务合同。公司员工在签订技术合同时,特别要注、意以下事项: 一、首先要弄清楚签订的是哪一类型的技术合同。 技术合同的类型不同,权利义务内容也有差别。若选择不正确,不仅影响技术合同的履行,而且容易引起争议。正确的选择合同类型,关键在于对各种类型的技术合同有正确的理解。下面对这几类型的技术合同作一简要分析。 技术开发合同 是指当事人之间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和新材料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它具体又可分为委托开发合同和合作开发合同。 委托开发合同, 是一方进行物质投资和经费投入,另一方从事研究开发。 合作开发合同中 的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投资,按照合同约定的分工参与研究开发工作,合作各方可以共同进行全部的研究开发工作,也可以按合同的约定进行分工,分别承担不同阶段或不同部分的研究开发工作。技术开发合同当事人一方仅提供资金、设备、材料等物质条件或者承担辅助协作事项,另一方进行研究开发工作的,属于委托开发合同。 委托开发合同与合作开发合同的主要区别在于: 1、委托开发合同,委托人提供经费供另一方研究开发,其目的是为获得研究开发成果,用于其生产领域,获取经济效益;研究开发人从事研究开发工作的目的是为了获取报酬。而合作开发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共同的,各方的目的一致,通过研究开发取得的成果是共有的。 2、合同主体一般也不同。合作开发合同,当事人各方大多为专门从事研究开发工作的科研单位,而委托开发合同,则一般是科研单位与企业之间的合作。委托开发合同的成果所有权依合同的约定在当事人之间进行不同程度的分享。 3、合作开发合同,研究开发过程中出现的风险通常由各方当事人共同承担;委托开发合同,其开发风险则一般由委托人承担,也可依合同约定由双方分担。 4、合作开发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是平行的,即当事人都承担类似的义务,又都有权请求和、监督另一方履行相应的义务。委托开发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是相对的,即委托人的主要义务也就是研究开发人的主要权利;研究开发人的主要义务即委托人所享有的权利。 技术转让合同 是指合法拥有技术的权利人,包括其他有权对外转让技术的人,将现有特定的专利、专利申请、秘密的相关权利让与他人,或者许可他人实施、使用所订立的合同。就尚待研究开发的技术成果或者不涉及专利、专利申请或者技术秘密的知识、技术、经验和信息所订立的合同则不属于技术转让合同。

企业知识产权法律风险与防范的研究

企业知识产权法律风险与防范的研究 当前,衡量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就是企业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数量和质量。由于缺乏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许多企业出现被别人侵犯或者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现象,进而在一定程度上使企业遭受损失或者法律制裁。许多知识产权侵权的案例再一次给中小企业敲响警钟:加强知识产权法律意识,一方面保护自有知识产权,另一方面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标签:知识产权法律风险控制企业管理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商业秘密 1 概述 在当前所处的时代,知识经济日新月异,全体经济一体化日益集中,特别是以电子和信息技术普及应用为标志的第五次科技革命来临,互联网技术的普及和移动互联网的发展,知识产权的传播、研究、利用,甚至剽窃、侵权变得更加容易。纵观世界各国,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都殊途同归,世界各主要经济体,如美国、欧盟、中国、俄罗斯、日本等,越来越注重对于本国国民与企业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自1984年3月12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并实施以来,已经走过近30个年头,可以说是深入人心,但很多国内的企业主特别是中小企业者,仍然片面的认为知识产权只消耗企业的人力物力,不能给企业带来实际及经济价格,因此依然只注重生产经营,而忽视知识产权的管理。 有鉴于此,在2008年8月国务院发布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标志着我国举世瞩目的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开始正式实施,由此也开创了并走出了,中国企业由过去的“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的步伐。 本文力图从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政策的角度,并结合作者数十年来在企业从事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经验,进而在一定程度上帮助企业规避知识产权的法律风险。 2 企业知识产权风险分析 2.1 防止因未及时缴费和及时申请续展而导致知识产权流失在实践中,因为未按时缴纳专利年费或未按要求申请商标续展而导致企业专利权、商标权丧失的情况时有发生。为了避免因这种疏忽而导致的企业知识产权流失现象,专利方面,按照《专利法》、《实施细则》以及国家知识产权局的相关规定,企业需要按时提交有关材料,并及时缴纳专利年费;注册商标方面,通常情况下,企业需要在商标有效期届满之前的六个月内申请相应的续展注册。 此外,由于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比较薄弱,因此导致大量的发明创造没有进行专利保护,而在获得授权的专利中,企业职务发明专利比例过低。另外,由

疫情防控相关法律知识

2020年2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1989年2月21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保障人体健康和公共卫生,制定本法。 第二条国家对传染病防治实行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治结合、分类管理、依靠科学、依靠群众。 第三条本法规定的传染病分为甲类、乙类和丙类。 甲类传染病是指:鼠疫、霍乱。 乙类传染病是指: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 丙类传染病是指: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

上述规定以外的其他传染病,根据其暴发、流行情况和危害程度,需要列入乙类、丙类传染病的,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决定并予以公布。 第四条对乙类传染病中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炭疽中的肺炭疽和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采取本法所称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其他乙类传染病和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需要采取本法所称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的,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及时报经国务院批准后予以公布、实施。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常见、多发的其他地方性传染病,可以根据情况决定按照乙类或者丙类传染病管理并予以公布,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领导传染病防治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制定传染病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传染病防治的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救治和监督管理体系。 第六条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全国传染病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传染病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传染病防治工作。 军队的传染病防治工作,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由中国人民解放军卫生主管部门实施监督管理。

知识产权相关法律及常识

知识产权相关法律及常识 ——田兴虎收集整理 (包括法律及常识) 一、《专利法》 1、第二条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2、第四十二条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3、第六十条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可以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停止侵权行为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进行处理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就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4、第六十三条假冒专利的,除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外,由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责令改正并予公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四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第六十四条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根据已经取得的证据,对涉嫌假冒专利行为进行查处时,可以询问有关当事人,调查与涉嫌违法行为有关的情况;对当事人涉嫌违法行为的场所实施现场检查;查阅、复制与涉嫌违法行为有关的合同、发票、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检查与涉嫌违法行为有关的产品,对有证据证明是假冒专利的产品,可以查封或者扣押。 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依法行使前款规定的职权时,当事人应当予以协助、配合,不得拒绝、阻挠。 6、第三十五条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三年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

知识产权管理规定课案

知识产权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专利工作,充分发挥专利制度在“大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简称中心)发展中的作用,促进中心技术创新和形成中心自主知识产权,加强对知识产权的管理、保护和利用,大连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结合本中心的实际情况,制定《知识产权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第二章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第二条管理体系: 设立知识产权办公室,配备专职人员负责中心的知识产权管理,实现中心知识产权工作的统一管理。办公室主任由中心首席专家兼任。知识产权办公室负责管理知识产权的技术审核。 第三条管理职责: 一、中心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中心办公室是本中心知识产权管理的主管部门,其职责包括: 1、制定并实施中心专利战略,纳入技术进步和现代企业制度规划中; 2、管理中心知识产权资产,防止资产的流失; 3、组织专利技术实施,管理专利实施许可贸易; 4、研究制定本中心的专利战略,为经营决策服务; 5、筹集和管理本中心的知识产权发展专项资金; 6、负责本中心专利资产评估; 7、其他与中心知识产权工作有关的事务。 二、知识产权办公室主要职责是: 1、全面负责本中心专业技术审核; 2、负责知识产权申请的审批工作; 3、鼓励员工开展发明创造活动,为职工提供有关知识产权事务的咨询服务;

4、负责知识产权的费用申请、档案管理等工作。 5、专利管理人员每年年初收集该年度的各事业部专利申报计划,制订中心知识产权工作计划,并报技术中心办公室存档备案; 6、办理本中心的科技成果鉴定、报奖、软件著作权申请、科技项目查新、专利申请、软件著作权等手续,管理本中心的专利、商标、著作权等事宜; 7、办理对职务发明的发明人、设计人和其他植物知识产权的创造者的奖励、支付报酬等手续; 8、参与组织专利实施和管理知识产权合同; 9、组织职工签订《保密和知识产权保护协议》。 三、知识产权工作联络员的职责: 1、协助知识产权办公室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本中心有关知识产权的规章制度; 2、做好本部门内部的知识产权基础工作,尤其是专利、著作权等项目的统计、申报和上报工作。 图1 知识产权管理组织结构 第三章知识产权保护范围

中国知识产权相关法律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中国知识产权相关法律 篇一:知识产权法相关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最新) (1990年9月7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根据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决定》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著作权 第一节著作权人及其权利 第二节著作权归属 第三节权利的保护期 第四节权利的限制 第三章著作权许可使用和转让合同 第四章出版、表演、录音录像、播放 第一节图书、报刊的出版 第二节表演

第三节录音录像 第四节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 第五章法律责任和执法措施 第六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护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作者的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和科学事业的发展与繁荣,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 著作权,受本法保护。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未与中国签订协议或者共同参加国际条约的国家的作者以及无国籍人的作品首次在中国参加的国际 条约的成员国出版的,或者在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同时出版的,受本法保护。 第三条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四)美术、建筑作品; (五)摄影作品; (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八)计算机软件;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第四条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不受本法保护。 著作权人行使著作权,不得违反宪法和法律,不得损害公共利益。 第五条本法不适用于: (一)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 (二)时事新闻; (三)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第六条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著作权保护办法由国务院 另行规定。 第七条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主管全国的著作权 管理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的著作权管理工作。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 1 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定了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方针、体系要求、资源管理、运行控制、合同管理、检查、分析和改进。 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2.1 知识产权 本规范所称的知识产权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商业秘密;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植物新品种权;地理标志权;商号权及其它知识产权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 2.2 知识产权管理 企业围绕知识产权所开展的规划、组织、协调、控制的系列活动的总称。 3 知识产权管理方针 企业应制定知识产权管理方针。 知识产权管理方针应: a)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并与企业发展总方针相适应; b)为知识产权管理目标的制定提供总体框架; c)向全体员工进行宣贯。 4 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要求 4.1 总体要求 企业应依据自身特点,按本标准要求建立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加以实施和保持,并持续改进其有效性。企业应: a) 识别所涉及的知识产权种类及其在企业中所起的作用; b) 确保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的有效运行和控制; c) 开展检查、分析、评价,确保持续改进。 4.2 文件要求 4.2.1 总则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文件应包括:

a)知识产权管理方针和目标; b)知识产权管理内部控制制度; c)知识产权管理记录。 4.2.2 内部控制制度 企业应结合自身需要,建立与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相适应的内部控制制度,如知识产权申请、维护和管理制度、保密制度、员工发明创造奖励制度,并适时修改并完善。 内部控制制度应对企业涉及的知识产权实施有效管理。 企业应对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跟踪、评价,确保制度控制的有效性。 4.2.3 记录 企业应建立与知识产权管理有关的各项活动的记录,形成档案,为评价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有效运行提供客观依据。 4.3 策划 4.3.1 知识产权界定 企业应建立职务成果管理制度,界定知识产权权属,拟定引进和实施他人知识产权的计划。 4.3.2 法律法规和相关要求 企业应搜集适用与知识产权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和相关文件。 4.3.3 知识产权管理目标 企业应针对其内部职能部门划分和管理层级划分,制定知识产权管理目标,并形成实现目标的计划和相应的文件。目标应服务于企业发展总目标,并设置可测量参数。 企业应制定、实施并保持一个或多个旨在实现知识产权管理目标的方案,其中应包括: a)规定企业内各有关职能部门和层级实现知识产权管理目标的职责; b)实现目标的方法和时间表。 4.4 机构与职责 4.4.1 机构

知识产权有哪些法律保护措施

知识产权有哪些法律保护措施 1、国际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措施主要是不断健全、完善国家知识产权法律体系,营造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法治环境。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惩罚额度,依法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各种行为。 2、企业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措施则是先与侵权者协商解决,当协商不成时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综合处理:工商局查处、专利局查处、版权局(文化执法大队)查处;向公安局或海关等机关查处;向人民法院起诉。 一、知识产权有哪些法律保护措施 国家保护知识产权的主要措施是:不断健全、完善国家知识产权法律体系,营造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法治环境。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惩罚额度,依法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各种行为。同时,要建立对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特别审查机制,避免自主知识产权流失。防止企业的垄断发生,实现知识产权强国即科技强国。 二、企业保护知识产权的措施有哪些?

一般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发生时,可以先与侵权者协商解决,当协商不成时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综合处理: (一)工商局查处、专利局查处、版权局(文化执法大队)查处: 通过向工商局、专利局、版权局(文化执法大队)举报,要求侵权企业停止侵权,同时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二)向公安局或海关等机关查处: 向公安机关举报检举,请求对侵权方责任人予以刑事处罚,从而从根本上制止侵权行为再次发生。涉及海关备案、海关知识产权保护向海关提出查处。 (三)人民法院起诉 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令侵权方停止侵权,赔偿损失。一般分为民事纠纷案件、行政诉讼案件、侵犯知识产权的刑事案件。 人民法院受理的知识产权案件主要有三类:第一类是民事纠纷案件,包括各种知识产权合同纠纷案件,各种侵犯知识产权的侵权纠纷案件,以及知识产权案件中有关赔偿责任和赔偿数额的纠纷,经主管行政管理部门调处后,当事人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案件;第二类是行政诉讼案件,主要指当事人对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所作的行政处罚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案件;第三类是侵犯知识产权,构成犯罪,而由人民法院审理的刑事案

知识产权保护及其重要性

什么是知识产权保护? 知识产权保护是指对有发明创造、知识创新的员工授予专利权,以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改变传统的营销方法。是指国家制定的相应法规来调整公民社会组织、法人或非法人单位相互之间的创造、使用、转让智力成果过程中形成的社会关系。 瑞士洛桑国际管理开发研究院每年公布一次的《国际竞争力报告》(又称“洛桑报告”)把知识产权保护状况作为衡量一个国家科技竞争实力的重要指标。但作为一个国际上广泛使用的法律概念,“知识产权”并不仅仅只与科研工作相关。 知识产权,英文为Intellectual Property,我国港、台地区多译为“智慧财产权”。知识产权的主要功能是保护知识拥有者和创新者的利益,它是法律赋予知识产品所有人对其智力创造成果所享有的某种专有权利。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权,包括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也可称为精神权利和经济权利。1967年签订的《成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规定知识产权包括以下各项智力创造成果的权利:1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2表演艺术家的表演以及录音制品和广播;3人类一切活动领域的发明;4科学发现;5工业品外观设计;6商标、服务商标以及商业名称和标志;7制止不正当竞争;8在工业、科学、文学及艺术领域内由于智力活动而产生的一切其他权利。作为世界贸易组织三大支柱之一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从7个方面规定了对其成员保护各类知识产权的最低要求:版权及其邻接权、商标权、地理标志权、工业品外观设计、专利权、集成电路的布图设计、未经披露的信息(商业秘密)。 国际上通常将知识产权分为工业产权和版权(即著作权)两大类。 工业产权包含专利权、商标权、反不正当竞争权。《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第一条第二款规定:工业产权的保护以发明专利权、实用新型、工业品式样、商标、服务商标、商店名称、产地标记或原产地名称,以及制止不正当的竞争,作为对象。第三款规定:工业产权应作广义的解释,不仅适用于工业和商业本身,也适用于农业和采掘业以及一切制造品或天然产品,例如酒类、谷物、烟叶、水果、牲畜、矿产品、矿泉水、啤酒、花卉和面粉。 版权(著作权)的内容包括作者权与著作邻接权——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世界版权公约》第一条规定:缔约各国承允对文学、科学、艺术作品——包括文字、音乐、戏剧和电影作品,以及绘画、雕刻和雕塑——的作者及其他版权所有者的权利,提供充分有效的保护。 知识产权具有专有性和地域性等特征。其专有性表现为在一定时间内的独占排他权,即知识产权所有人的智力劳动成果未经其本人许可,任何人都不得使用和占有,知识产权只能授予一次。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是有时间和地域限制的,超过保护期限的知识产权就进入公共领域,为人类共享。 知识产权并不是自然拥有的,它的获得需要国家相关法律的确认,并需履行一定的手续. 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及其法律保护体系,一般是指一个国家的宪法、法律、法令和国家最高行政机关的规范文件对文学艺术著作、科学发现和发明专利及商标等各种权利取得程序、行使的原则、方法及其保护范围等构成的法律保护体系。它的产生和形成是伴随着人类文化科学技术进步和发明创造之转化为强大的生产力而逐步建立起来的,但迄今为止,在西方资本主义各国国内立法上,既不存在统一的“知识产权法典”也无以“知识产权”名称将著作权专利权和商标权概括起来收入民法典的立法先例。前苏联东欧各国也不曾建立冠以“知识产权”名称的保护制度,世界各国大都沿袭在本国产生和形成的对文学艺术著作、发明专利和商标

人寿保险相关法律知识

《保险法》第四十二条 被保险人死亡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一)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 (二)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三)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且不能确定死亡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死亡在先 《保险法》第八十九条 保险公司因分立、合并需要解散,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解散,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后解散。 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除因分立、合并或者被依法撤销外,不得解散。 《保险法》第九十七条 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其注册资本总额的百分之二十提取保证金,存入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指定的银行,除公司清算时用于清偿债务外,不得动用。 《保险法》第九十八条 保险公司应当根据保障被保险人利益、保证偿付能力的原则,提取各项责任准备金。 《保险法》第一百零一条 保险公司应当具有与其业务规模和风险程度相适应的最低偿付能力。保险公司的认可资产减去认可负债的差额不得低于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数额;低于规定数额的,应当按照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要求采取相应措施达到规定的数额。 《保险法》第一百零六条 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必须稳健,遵循安全性原则。 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限于下列形式: (一)银行存款; (二)买卖债券、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 (三)投资不动产; (四)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资金运用形式。 保险公司资金运用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制定。 《保险法》第一百四十五条 保险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对其实行接管: (一)公司的偿付能力严重不足的; (二)违反本法规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可能严重危及或者已经严重危及公司的偿付能力的。 被接管的保险公司的债权债务关系不因接管而变化。 《继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应当缴纳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

最新《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汇总

2006年《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

2006年度全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试卷《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 识》 一、单项选择题(共70题,每题l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l个最符合 题意) 1.成文法是指有权制定法律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制定的()文件。 A.处罚性 B.完整性 C.特定性 D.规范性 2.安全生产立法一般是指国家制定的现行有效的安全生产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等文件。 A.企业标准 B.国家标准 C.部门法规 D.地方性法规3.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对同一安全生产事项的技术要求()国家安全生产 标准。 A.可以高于 B.不得高于 C.应当高于 D.必须等于4.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等危险作业,应当安排专业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A.爆破、吊装 B.高空施工、电力安装 C.采掘、架设 D.易燃易爆物品 试验 5.重视和保障从业人员的(),是贯穿《安全生产法》的主线。 A.忿知情权 B.生命权 C.健康权 D.批评检举权

6.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委托工程技术人员为本单位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的,安全生产责任由()负责。 A.被委托的工程技术人员 B.生产经营单位 C.被委托的工程技术人员所在中介机构 D.所在地的安全生产监管部门 7.《安全生产法》所称生产经营单位,是指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 A.公司 B.工厂 C.基本生产经营单元 D.个体工商户8.《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形式,包括 ()。 A.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B.宪法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C.司法责任和民事责任 D.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 9.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备案。 A.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公安部门 B.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劳动管理部门 C.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和有关部门

民法典(草案)的知识产权相关条例.doc

第一编总则 第五章民事权利 第一百二十三条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是权利人依法就下列客体享有的专有的权利: (一)作品; (二)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三)商标; (四)地理标志; (五)商业秘密; (六)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七)植物新品种; (八)法律规定的其他客体。 第二编物权 第四分编担保第十八章质权 第二节权利质权 第四百四十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一)汇票、本票、支票; (二)债券、存款单; (三)仓单、提单; (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第四百四十四条以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出质后,出质人不得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但是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出质的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第三编合同 第二分编典型第九章买卖合同 第六百条出卖具有知识产权的标的物的,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该标的物的知识产权不属于买受人。 第三编合同 第二分编典型第二十章技术合同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八百四十三条技术合同是当事人就技术开发、转让、许可、咨询或者服务订立的确立相互之间权利和义务的合同。 第八百四十四条订立技术合同,应当有利于知识产权的保护和 科学技术的进步,促进科学技术成果的研发、转化、应用和推广。第八百四十五条技术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项目的名称、内容、范围和要求,履行的计划、地点和方式,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技术成果的归属和收益的分配办法,验收标准和方法,名词和术

销售房地产相关法律知识

销售房产相关法律知识 1. 售楼广告上的内容,开发商应兑现吗? 售楼广告和宣传资料仅仅是开发商为了吸引买房的人而做的一种宣传。如果广告上的宣传内容没有写入合同中,即使将来这些宣传没有兑现,开发商一般也不会因此而承担责任。如果开发商在这些材料上写得非常明确具体,内容确定,如“送多少钱的精装修”,“绿化面积达到多少平方米”等等,这些内容将对房屋价格以及购房人是否买房产生重大影响,即使这些内容没有写入合同,开发商也要兑现。所以,一些重要的广告一定要保存好,如果将来发生纠纷,可以作为证据。 参考法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2. 房地产商承担虚假广告民事责任的必要条件有什么? (1)房地产商发布了虚假广告。购房者要能够证明广告的内容是虚假的或者部分是虚假的,这种虚假是房地产商主观故意所为。这是房地产商承担责任的前提。(2)购房者是受到欺骗和误导。购房者因为依赖(虚假)广告,对该广告承诺的内容抱有期望才购买房屋的,即受到了欺骗和误导。如果购房者在购房前已知或应知广告内容虚假,或者购房者的购房行为与虚假广告无关,则不能认为是受到了欺骗和误导。(3)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受到实际发生的损害,这种损害包括财产的、金钱的、精神的。(4)损害和虚假广告之间有因果关系。也就是说,是虚假广告欺骗和误导了购房者,给购房者的权益造成了损害,即虚假广告与损害之间有因果关系。 参考法条:《广告法》第三十七条 3.《认购书》一般包括哪些内容? 《认购书》的内容包括:①房号及户型。②房屋的建筑面积。③房屋的价款及计算方式。④签订正式购房的日期。⑤在一方不履行的处理问题。 ⑥开发商的预售许可证号。⑦当事人双方基本情况。 参考法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一十五条《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4.什么是建筑面积? 建筑面积包括两个部分:一部分是套内建筑面积,一部分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它的计算公式是: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 参考法规:《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5.什么是套内建筑面积? 套内建筑面积包括三个部分: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阳台建

27-知识产权管理规定

1 知识产权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护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有的知识产 权,加强知识产权管理,鼓励发明创造,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公司全体职工都有承担保护公司知识产权的 义务。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知识产权,主要包括: (一)专利权和技术秘密。主要指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新材料、新设计等专利权和技术秘密; (二)商标权、企事业单位名称权; (三)著作权。主要指公司各部门的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计算机软件及文档资料、摄影、录像、教材、规范汇编等; (四)商业秘密权。主要是指公司各部门所拥有的未公开的工程、设计、市场、经营、服务、财务、管理等信息; (五)其他从事智力劳动所创造的智力成果依法享有的权利; 第四条是公司知识产权的综合管理部门;负责知识产权申报、审批结果 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知识产权保护 第五条转让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的,转让前应经过有资质的专利资产评估机构评估,双方当事人必须订立书面合同,经国家知识产权局登记和公告后生效。 第六条公司转让注册商标,必须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并按《商标法》的规定 办理转让手续。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当事人必须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并按《商标法》的规定办理许可手续。 第七条公司所有职工在与单位签定的劳动合同中应有承担保护知识产权义务的 条款或另签保护知识产权的协议。 第八条公司职工,尤其是了解公司商业秘密的科技开发人员、各级领导干部和管 理人员,在完成各项任务后,须将全部资料、科研报告、实验记录、材料、样品、产品、装备和图纸整理上交所在单位归档保存,须保密的应划定密级;公司职工在因离休、退休、调离、辞职、停薪留职等原因离开单位前,以及外来人员在结束学习、工作、合作研究和临时聘用前,须将全部技术资料、实验记录、材料、样品、产品、装

知识产权法相关法律条文

知识产权法相关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最新) (1990年9月7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根据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决定》修正)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著作权 第一节著作权人及其权利 第二节著作权归属 第三节权利的保护期 第四节权利的限制 第三章著作权许可使用和转让合同 第四章出版、表演、录音录像、播放第一节图书、报刊的出版 第二节表演

第三节录音录像 第四节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 第五章法律责任和执法措施 第六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护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作者的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和科学事业的发展与繁荣,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本法保护。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 3

内出版的,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未与中国签订协议或者共同参加国际条约的国家的作者以及无国籍人的作品首次在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的成员国出版的,或者在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同时出版的,受本法保护。 第三条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四)美术、建筑作品; (五)摄影作品; (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 4

知识产权的管理规章制度参考例范本

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参考范本 1、知识产权管理办法参考范本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本单位知识产权的保护,规范知识产权管理工作,鼓励员工发明创造的积极性,促进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知识产权,包括: (一)专利权和技术秘密。主要指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新材料、新设计、新配方、新品种等专利权和技术秘密; (二)商标权和商业秘密。主要是指本单位的注册商标、商号等,以及所拥有的未公开的工程、设计、市场、经营、服务、财务、管理等信息; (三)著作权(含计算机软件)。主要指本单位的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计算机软件及文档资料、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地图、摄影、录像、艺术表演、教材、辞书、规范汇编等; (四)国家法律规定保护的其它知识产权。 第三条本单位知识产权管理遵循统一管理、分工协作、规范有序的原则。 第四条本单位设立知识产权管理部,负责知识产权的管理工作。下设专利、商标、商业秘密等各专业管理岗位,在各自的业务范围内负责相关知识产权的管理和具体工作。其他各相关业务部门还应指定本部门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兼职人员。 第五条知识产权管理部的主要职责: (一)制定知识产权各类管理规定,协调知识产权管理工作,划分各岗位的管理范围与职责,指导、监督、检查其他部门的知识产权管理工作; (二)审核业务部门的申请,组织和建立知识产权档案管理; (三)代表本单位负责知识产权的申请等对外工作; (四)代表本单位负责知识产权纠纷处理、诉讼等对外工作; (五)参与签订或审核涉及本专业知识产权内容的各类合同、协议,建立知识产权合同档案; (六)组织宣传和学习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知识并交流经验。 第六条本单位员工完成单位工作任务、利用单位名义、利用单位物质条件产生的智力劳动成果,属于职务智力劳动成果,其持有权属本单位。 (一)完成本单位工作产生的智力劳动成果是指: 1、执行本单位工作任务所完成的智力劳动成果:

知识产权法论文

中国地质大学 研究生课程论文封面 课程名称知识产权法 论文名称电子信息行业知识产权保护教师姓名何英 研究生姓名孔智韬 研究生学号120130948 研究生专业信息与通信工程 所在院系机电学院 类别: B.硕士 日期: 2013 年12 月20 日

评语 对课程论文的评语: 平时成绩:课程论文成绩: 总成绩:评阅人签名: 注:1、无评阅人签名成绩无效; 2、必须用钢笔或圆珠笔批阅,用铅笔阅卷无效; 3、如有平时成绩,必须在上面评分表中标出,并计算入总成绩。

摘要 在当前对外经济飞速发展的时代,无论在国内还是在国外越来越多的涉及到有关知识产权的争议和纠纷,随着对外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对我国的知识产权进行保护就显的格外重要。 作为信息与通信工程专业的研究生,以后走上工作岗位,从事科研工作,难免会遇到涉及专利、知识产权方面的问题,通过课堂中老师的讲授和自己通过互联网、媒体等各方面对知识产权的了解、学习,尤其是老师课堂中举的例子,以及现实生活中很多公司之前专利、产权方面的侵权纠纷,这些对以后的工作学习都非常有帮助。 本论文采用本科毕业论文的格式,通过对知识产权的概念、特点及分类标准进行分析,探讨对知识产权保护途径尤其是司法保护的方法进而论述对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意义,并结合自己的专业——信息与通信工程和一些实际的案例来加强自己对知识产权法的理解和对维护知识产权重要性的认识,最后是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方式。 关键字:知识产权专利侵权保护途径信息与通信

Abstract In the current era of rapid development of foreign economic,the disputes about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are more and more involved both at home and abroad,and with the further reform and opening up,it is particularly important to protect our country's intellectual property. As information and communication engineering student,we will be go to work and be engaged in the scientific research work,it isl inevitable to confront the problems involved in patents,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Through the teacher's teaching in the classroom and I myself learn the knowledge through the Internet,media and other parties about the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Especially the teacher talked the examples in the class,as well as in real life,many companies have the infringement of patent,property rights,.the study is very helpful to the following job. In this paper,the concept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characteristics and classification criteria were analyzed,and explore the way of protection for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especially the judicial protection method,in turn,discusses on the significance of the protection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At the same time,I combined with my own profession,that is information and communication engineering and some practical case to strengthen my understanding about intellectual property law and thus maintain a recognition of the importance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And at last is the measures that to protect the intellectual property. Keywords: Intellectual property Patent Tort protection method Information and Commun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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