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最新2018】民事答辩状暨反诉状-word范文 (5页)

【最新2018】民事答辩状暨反诉状-word范文 (5页)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所得,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予以删除!

==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修改文字! ==

民事答辩状暨反诉状

民事答辩状暨反诉状 1

案号:(20XX)某某法民一初字第xxx号

答辩人兼反诉人(被告):陆某某,男,汉族,19xx年xx月xx日出生,现住在某某市某某区某某路x栋xxx房,身份证号码(略)。联系电话(略)。

答辩人暨反诉人20XX年xx月xx日收到你院转来的本诉,现提出答辩意

见与反诉如下:

一、关于本诉部分之答辩主张

原告诉讼请求缺乏法律与事实依据,望法院驳回其诉讼请求。

1、被答辩人诉讼请求不明确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明确规定起诉必须“有具体的诉讼请

求和事实、理由”,被答辩人诉讼请求第一项存在两种选择性要求,显然属于

不符合“有具体诉讼请求”的规定,法院应当予以驳回。

2、答辩人与被答辩人签署的《房屋租赁合同》合法有效

答辩人与被答辩人20XX年1月31日签署《房屋租赁合同》,无论该转

租是否征得房东同意,该《房屋租赁合同》都合法有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

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

但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其以承租人未经同意为由请求解除合同或者认定转租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从20XX年1月31日答辩人转租到20XX年3月被答辩人起诉,房东从未提出异议,显然属于默认该转租有效。答辩人与被答辩人签署的《房屋租赁合同》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当然应当受到法律保护。

3、被答辩人无权要求退回租赁押金

答辩人与被答辩人《房屋租赁合同》既然合法有效,那么起到担保作用的租赁押金当然无需退还。答辩人收取被答辩人租赁押金,属于双方合意,并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因此被答辩人无权要求退还租赁押金。

二、关于反诉部分之诉讼请求与事实和理由

反诉之请求

1、请求法院解除反诉人与被反诉人签署的《房屋租赁合同》,并支付拖欠的租金93,000元(暂计至20XX年11月1日),

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反诉人承担。

反诉之事实和理由

20XX年1月31日反诉人与被反诉人签署《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反诉人将位于某某县某某镇某某路xx号某某酒店的一楼、二楼约500平方米的房屋出租给被反诉人从事餐饮经营,租期为15年。20XX年7月1日开始计租金,3年内每月6,000元,20XX年7月1日到201X年6月30日每月租金6,600元。合同签署后,被反诉人开始装修并开始营业。

20XX年9月以后,被反诉人一直拖延支付租金,严重违反合同约定。根据《房屋租赁合同》第四条的约定,反诉人有权在被反诉人逾期15天交付租金时单方面终止租赁合同不作任何补偿。因此,反诉人要求解除与被反诉人《房屋租赁合同》并要求支付拖欠的租金,并不退还保证金。

此致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