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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合同书(范本)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合同书

用能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节能服务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本合同双方同意按“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就

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或“本项目”)进行

专项节能服务,并支付相应的节能服务费用。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1节术语和定义

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

1.1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服务单位与用能单位以契约形式约定节能项目的节能目标,节能服务单位为实现节能目标向用能单位提供必要的服务,用能单位以节能效益支付节能服务单位的投入及其合理利润的节能服务机制。

1.2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以合同能源管理机制实施的节能项目。

1.3

节能服务单位:提供用能状况诊断、节能项目设计、融资、改造(施工、设备安装、调试)、运行管理等服务的专业化公司。

1.4

能耗基准:由用能单位和节能服务单位共同确认的,用能单位或用能设备、环节在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前某一时间段内的能源消耗状况。

1.5

项目节能量:在满足同等需求或达到同等目标的前提下,通过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实施,用能单位或用能设备、环节的能源消耗相对于能耗基准的减少量。

第2节项目期限

2.1 本合同期限为,自始,至止。

2.2 本项目的建设期为,自始,至止。

2.3 本项目的节能效益分享期的起始日为 ,效益分享期为。

第3节项目方案设计、实施和项目的验收

3.1

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本合同附件一所列的项目方案文件的要求以及本合同的规定进行本项目的实施。

3.2

项目方案一经甲方批准,除非双方另行同意,或者依照本合同第7节的规定修改之外,不得修改。

3.3

乙方应当依照第2.2条规定的时间依照项目方案的规定开始项目的建设、实施和运行。

3.4 甲乙双方应当按照附件一之文件13的规定进行项目验收。

第4节能效益分享方式

4.1 效益分享期内项目节能量/率预计为,预计的节能效益为

。该前述预计的指标可按照附件一中文件2规定之公式和方法予以调整。

4.2 效益分享期内,乙方分享

%的项目节能效益。具体的分期分享比例如下:

4.3

双方应当按照附件一之文件3规定的程序和方式共同或者委托第三方机构对项目节能量进行测量和确认,并按照附件一下之文件7的格式填制和签发节能量确认单。

4.4 节能效益由甲方按照第4.2条的规定分期支付乙方,具体支付方式如下:

(a)在相应的节能量确认后,乙方应当根据确认的节能量向甲方发出书面的付款请求,叙明付款的金额,方式以及对应的节能量;

(b)甲方应当在收到上述付款请求之后的日内,将相应的款项支付给乙方。

(c)乙方应当在收款后向甲方出具相应的正式发票。

4.5

如双方对任何一期节能效益的部分存在争议,该部分的争议不影响对无争议部分的节能效益的分享和相应款项的支付。

第5节甲方的义务

如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或者是基于任何有权的第三方的要求,本项目的实施必须由甲方向相应的政府机构或者其他第三方申请许可、同意或者批准,甲方应当根据乙方的请求,及时申请该等许可、同意或者是批准,并在本合同期间保持其有效性。甲方也应当根据乙方的合理要求,协助其获得其他为实施本项目所必需的许可、同意或者是批准。

5.2

甲方应当根据乙方的合理要求,及时提供节能项目设计和实施所必须的资料和数据,并确保其真实、准确、完整。

5.3

提供节能项目实施所需要的现场条件和必要的协助,如清理施工现场、合理调整生产、设备试运行等。

5.4 根据附件一之文件6的相关规定,指派具有资质的操作人员参加培训。

5.5

甲方应提供必要的资料和协助,配合乙方或双方同意的第三方机构开展节能量测量和验证。

5.6

甲方应根据项目方案的相关规定,及时协助乙方完成项目的试运行和验收,并提供确认安装完成和试运行正常的验收文件。

5.7

甲方应根据附件一的规定对设备进行操作、维护和保养。在合同有效期内,对设备运行、维修和保养定期作出记录并妥善保存5年。甲方应根据乙方的合理要求及时向其提供该等记录。

5.8

甲方应当根据项目方案的规定,为乙方或者乙方聘请的第三方进行项目的建设、维护、运营及检测、修理项目设施和设备提供合理的协助,保证乙方或者乙方聘请的第三方可合理地接近与本项目有关的设施和设备。

5.9

节能效益分享期间,如设备发生故障、损坏和丢失,甲方应在得知此情况后及时书面通知乙方,配合乙方对设备进行维修和监管。

甲方应保证与项目相关的设备、设施的运行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要求。

5.11 甲方应保证与项目相关的设备、设施连续稳定运行且运行状况良好。

5.12 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及时向乙方付款。

5.13

甲方应当将与项目有关的其内部规章制度和特殊安全规定要求及时提前告知乙方、乙方的工作人员或其聘请的第三方,并根据需要提供防护用品。

5.14

甲方应当协助乙方向有关政府机构或者组织申请与项目相关的补助、奖励或其他可适用的优惠政策。

5.15 其他:。

第6节乙方的义务

6.1

乙方应当按照附件一的项目方案文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本合同的规定,自行或者通过经甲方批准的第三方按时完成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建设、运营以及维护。

6.2

乙方应当确保其工作人员和其聘请的第三方严格遵守甲方有关施工场地安全和卫生等方面的规定,并听从甲方合理的现场指挥。

6.3

乙方应当依照附件一之文件6的相关规定,对甲方指派的操作人员进行适当的培训,以使其能承担相应的操作和设施维护要求。

6.4

乙方应当根据相应的法律法规的要求,申请除必须由甲方申请之外的有关项目的许可、批准和同意。

6.5

乙方安装和调试相关设备、设施应符合国家、行业有关施工管理法律法规和与项目相对应的技术标准规范要求,以及甲方合理的特有的施工、管理要求。

6.6

在接到甲方关于项目运行故障的通知之后,乙方应根据附件一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完成相关维修或设备更换。

乙方应当确保其工作人员或者其聘请的第三方在项目实施、运行的整个过程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甲方的相关规章制度。

6.8 乙方应配合双方同意的第三方机构或甲方开展节能量测量和验证。

6.9 其他:。

第7节项目的更改

7.1

项目开始运行之后,甲方和乙方的项目负责人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工作会议,讨论与项目运行和维护有关的事宜。

7.2

如在项目的建设期间出现乙方作为专业的节能服务提供者能够合理预料之外的情况,从而导致原有项目方案需要修改,则乙方有权对原有项目方案进行修改并实施修改的方案,但前提是不会对原有项目方案设定的主要节能目标和技术指标造成重大不利影响。除非该情况的出现是由甲方的过错造成,所有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7.3

在本项目运行期间,乙方有权为优化项目方案、提高节能效益对项目进行改造,包括但不限于对相关设备或设施进行添加、替换、去除、改造,或者是对相关操作、维护程序和方法进行修改。乙方应当预先将项目改造方案提交甲方审核,所有的改造费用由乙方承担。

7.4

在本项目运行期间,甲方拆除、更换、更改、添加或移动现有设备、设施、场地,以致对本项目的节能效益产生不利影响,甲方应补偿乙方由此节能效益下降造成的相应的损失。

第8节所有权和风险分担

8.l

在本合同到期并且甲方付清本合同项下全部款项之前,本项目下的所有由乙方采购并安装的设备、设施和仪器等财产(简称“项目财产”

)的所有权属于乙方。本合同顺利履行完毕之后,该等项目财产的所有权将无偿转让给甲方,乙方应保证该等项目财产正常运行。项目财产清单见附件一之文件9。

8.2

项目财产的所有权由乙方移交给甲方时,应同时移交本项目继续运行所必需的资料。如该项目财产的继续使用需要乙方的相关技术和/或相关知识产权的授权,乙方应当无偿向甲方提供该等授权。如该项目财产的继续使用涉及第三方的服务和/或相关知识产权的授权,该等服务和授权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8.3

项目财产的所有权不因违约或者本合同的提前解除而转移。在本合同提前解除时,项目财产依照第11.6条的规定处理。

8.4 在本合同期间,项目财产灭失、被窃、人为损坏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第9节违约责任

9.1

如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及时向乙方支付款项,则应当按照每日万分之五的比率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9.2

如甲方违反除第9.1条外的其他义务,乙方对由此而造成的损失有权选择以下任意一种方式要求甲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赔偿责任:

(a)按照以下标准延长节能效益分享的时间:

在原有节能效益分享期的基础上增加3个月的效益分享期;

(b)按照以下标准增加乙方节能效益分享的比例:

在原有节能效益分享比例的基础上上浮10% ;

(c)直接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d)依照第11.5条的规定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全部损失。

9.3

如果乙方未能按照项目方案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项目的建设,除非该等延误是由于不可抗力或者是甲方的过错造成,则乙方应当按照每日万分之五的比率

向甲方支付误工的赔偿金。

9.4

如果乙方违反除9.3条外的其他义务,甲方有权对由此造成的损失选择以下任一种方式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赔偿责任。

(a)按照以下标准降低乙方节能效益分享的比例:在原有节能效益分享比例的基础上下浮10% ;

(b)按照以下标准缩短乙方节能效益分享的时间:在原有节能效益分享期的基础上减少3个月的效益分享期;

(c)直接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d)依照第11.5条的规定,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9.5

本条规定的违约责任方式不影响甲乙双方依照法律法规可获得的其他救济手段。

9.6

一方违约后,另一方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否则不能就扩大部分的损失要求赔偿。

第10节不可抗力

10.1

本合同下的不可抗力是指超出了相关方合理控制范围的任何行为、事件或原因,包括但不限于:

(a)

雷电、洪水、风暴、地震、滑坡、暴雨等自然灾害、海上危险、航行事故、战争、骚乱、暴动、全国紧急状态(无论是实际情况或法律规定的情况)、戒严令、火灾或劳工纠纷(无论是否涉及相关方的雇员)、流行病、隔离、辐射或放射性污染。

(b)

任何政府单位或非政府单位或其它主管部门(包括任何有管辖权的法院或仲裁庭以及国际机构)的行动,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法规、规章或其他有法律强制约束力的法案所规定的没收、约束、禁止、干预、征用、要求、指示或禁运。但不得包括一方资金短缺的事实。

10.2

如果一方(受影响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无法或预计无法履行合同下的义务,受影响方就必须在知晓不可抗力的有关事件的5日内向另一方(非影响方)提交书面通知,提供不可抗力事件的细节。

10.3

受影响方必须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以消除或减轻不可抗力事件有关的影响。

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期间,受影响方的履行义务暂时中止,相应的义务履行期限相应顺延,并将不会对由此造成的损失或损坏对非影响方承担责任。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受影响方应该尽快恢复履行本合同下的义务。

10.5

如果因为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受影响方不能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而且非影响方在收到不可抗力通知后,受影响方的不能履行义务持续时间达90个连续日,且在此期间,双方没有能够谈判达成一项彼此可以接受的替代方式来执行本合同下的项目,任何一方可向另一方提供书面通知,解除本协议,而不用承担任何责任。

第11节合同解除

11.1 本合同可经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书面解除。

11.2 本合同可依照第10.5条(不可抗力)的规定解除。

11.3

当甲方迟延履行付款义务达15日时,乙方有权书面通知甲方后解除本合同。

11.4

当乙方延误项目建设期限达15日时,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后解除本合同。

11.5

当本合同的一方发生以下任一情况时,另一方可书面通知对方解除本合同:

(a)一方进入破产程序;

(b)一方的控股股东或者是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而且该变化将严重影响到该方履行本合同下主要义务的能力;

(c)一方违反本合同下的主要义务,且该行为在另一方书面通知后15日内未得到纠正。

11.6

本合同解除后,本项目应当终止实施,除非双方另行按照附件二的规定处理,项目财产由乙方负责拆除、取回,并根据甲方的合理要求,将项目现场恢复原状,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应对乙方提供合理的协助。如乙方经甲方合理提前通知后拒绝履行前述义务,则甲方有权自行拆除相关设备,并就因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向乙方求偿。

本合同的解除不影响任意一方根据本合同或者相关的法律法规向对方寻求赔偿的权利,也不影响一方在合同解除前到期的付款义务的履行。

第12节合同项下权利、义务的转让

12.1

双方约定,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的转让按照以下方式进行:由甲、乙方与受让方三方共同协商并签订书面的权利义务转让协议。

第13节人身及财产损害赔偿

13.1

如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一方的工作人员或受其指派的第三方人员(侵权方)的故意或者是过失而导致另一方的工作人员、或者是任何第三方的人身或者是财产损害,侵权方应当为此负责。如果另一方因此受到其工作人员或者是该第三方的赔偿请求,则侵权方应当负责为另一方抗辩,并赔偿另一方由此而产生的所有费用和损失。

13.2

受损害或伤害的一方对损害或伤害的发生也有过错时,应当根据其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责任,并适当减轻造成损害或伤害一方的责任。

第14节保密条款

14.1

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凡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合同文本(含附件)、技术资料、财务资料等均属于本合同项下甲乙双方保密的范畴,对此,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得非为履行本合同的目的而擅自使用。否则,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赔偿守约方因此所遭受的全部经济损失。

第15节争议的解决

15.1

因本合同的履行、解释、违约、终止、中止、效力等引起的任何争议、纠纷,本合同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或一方不愿意协商的,双方同意交由本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16节保险

16.1

双方约定:所有由乙方安装到甲方处的节能产品、设备、设施和仪器等财产安全的保

险由甲方负责;所有由乙方委派到甲方处履行乙方合同职责的员工人身安全的保险由乙方负责。

16.2

双方应充分协商并及时告知对方已有的或准备进行的相关项目、财产和人员的投保情况。

第17节知识产权

17.1

本合同涉及的专利实施许可和技术秘密许可,双方约定如下:凡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产品、设备、节能方式等的专利实施许可和技术秘密的知识产权均由乙方负责并所有。

第18节费用的分担

18.1 双方应当各自承担谈判和订立本合同的花费。

18.2

除非本合同下的其他条款另有规定,双方应当各自承担履行本协议下义务的费用。

18.3 受限于第18.2条的规定,除非本合同下的其他条款或附件另有规定,则

方应当负责本项目的投资,并承担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建设、运营、监测的所有费用,包括项目所需设备、设施、技术购置、更换的费用。

第19节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19.1 项目联系人职责如下:

甲方指派(身份证号:

)作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代表甲方履行本合同,处理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宜。

乙方指派(身份证号:

)作为乙方项目联系人,代表乙方履行本合同,处理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宜。

19.2

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在15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9.3

本合同下的通知应当用专人递交、挂号信、快递、电报、电传、传真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本合同所列的地址。如该通知以口头发出,则应尽快的在合理的时间内以书

面方式向对方确认。如一方联系地址改变,则应当尽速书面告知对方。本合同中所列的地址即为甲、乙双方的收件地址。

19.4

本合同附件是属于本合同完整的一部分,如附件部分内容如与合同正文不一致,优先适用合同附件的规定。

19.5 本合同的修改或补充应采取书面方式。

19.6 本合同由双方于年月日在重庆市北部新区人和大道6号签订。

19.7

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文本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

通讯地址: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本合同附件

附件一、项目方案文件

1. 项目内容、边界条件、技术原理描述

2.

能耗基准、项目节能目标预测及能源价格波动及调整方式(调价公式和所依据的物价指数及其发布机关)

3. 节能量测量和验证方案

4. 项目性能指标和安全检测认证书

5. 节能目标达标认证书

6. 培训计划(包括人员资质要求等)

7. 项目进度阶段表和节能量确认单

8. 技术标准和规范

9.

项目财产清单(设备、设施、辅助设备设施的名称、型号、购入时间、价格及质保期等)

10. 项目所需其他设备材料清单

11. 施工条件约定

12. 项目投资分担方案

13. 项目验收程序和标准

14. 设备操作规程和保养要求

15. 设备故障处理约定

附件二、合同解除后项目财产的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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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版)合同能源管理合同模板

合同编号: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合同 甲方: 乙方: 丙方: 日期:年月日

(以下简称甲方)、(以下简称乙方)与(以下简称丙方),为了明确供热方、用热方和供气方在供应和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三方同意就 (项目名称)冬季供热事宜 进行订立本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服务合同,并支付相应的节能服务费用。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三方共同恪守。 第一节术语和定义 双方确定: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 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单位以契约形式约定节能项目的节能目标,节能服务公司为实现节能目标向用能单位提供必要的服务,用能单位以节能效益支付节能服务公司的投入及其合理利润的节能服务机制。 节能服务公司:提供用能状况诊断、节能项目设计、融资、改造(施工、设备安装、调试)、运行管理等服务的专业化公司。 项目节能量:在满足同等需求或达到同等目标的前提下,通过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实施,用能单位或用能设备、环节的能源消耗相对于能耗基准的减少量。 节能效益分享总比例:节能效益分享年限内,用能单位和节能服务公司各自的节能总收益占节能总量的比例,由节能服务公司在文件中列明。 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效益分享型:节能改造工程前期投入由节能公司支付,客户无需投入资金。项目完成后,客户在合同期内,按双方约定比例与公司分享由项目产生的节能效益。 第二节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 (以下简称“项目”或“本项目”)。 2.2项目地点: 2.3项目内容: 乙方为甲方项目提供供热服务,使用丙方提供的天然气为甲方项目供热。乙方负责锅炉房内建设,包括锅炉房内锅炉系统及辅机设备的采购、安装工程,不包括锅炉房内土建工程及水、电、天然气、接入工程等(本协议服务以下简称“供暖项目”)。 2.4项目供热面积:约平米,其中办公平方米甲方承诺总供热面积不小于平米,具体供热面积以当年双方确认面积为准。 2.5合同期限 2.5.1本项目合同期限(含建设期和分享期)自合同签署日始,合同期限为年。合同到期,双方另行协商。 2.5.2 项目建设期为日,以收到甲方进场施工通知为准,乙方须在期 限内完成项目建设;若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或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而延误项目建设,则项目建设期相应顺延。 第三节项目方案设计、实施和项目的验收 3.1 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本合同附件项目方案所列的项目方案文件的要求以及本合同的规定进行本项目的实施。上述文件之间如有冲突应以详细的施工方案为准。 3.2 附件项目方案经甲方批准,除非双方另行同意,或者依照本合同第7节的规定修改之外,不得修改。 3.3 乙方应当依照第 2.5条规定的时间和依照项目方案的规定开始项目的建设、实施和运行。 3.4供暖项目施工完毕后7日内,由甲方按方案检查工程质量;工程检查合

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范本.doc

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范本 甲方: 乙方: 第一部分商业条款 1.总则 (以下简称甲方)与(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由乙方按“合同能源管理”服务模式向甲方提供(EMC项目名称:)项目节能服务一事,经过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节能服务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2.项目的名称、内容和目的 2.1项目名称:(以下简称“项目”)。 2.2项目内容:。 2.3项目目的:通过项目的实施,达到降低能耗,降低成本。 3.合同的起始日与期限、项目的验收 3.1本合同以双方签字之日为生效起始日。 合同生效后,乙方开始项目的设计、设备的采购、安装及调试。设备的安装调试期为30天。 3.2节能效益分享的起始日为甲方出具试运行正常的项目验收证明文件的次日,效益分享期为个月。 合同有效期为合同起始日至效益分享期满为止。 3.3项目安装完毕后内,由甲方按改造方案检查安装情况;安装检查合格后,试运行小时,试运行期间可对设备进行调试。试运行结束后无异常发生,则甲方应签署试运行正常的项目验收证明文件。 4.效益分享的比例、付款方式 4.1项目的年节能效益约为人民币元(小写: 万元)(以每月实际节电效益为准) 4.2节电率的计算方法 乙方在进行节电改造工程前,由甲方提供合格的电表,协助乙方在所有要进行节电改造工程的中央空调系统回路中具体设备前安装到位,并用此表按以下方法计算某具体设备(A1)的节电率:A1设备平均节电率(%)SA1﹦(Q前A1-Q后A1)÷Q前A1 其中:Q前A1=节电改造前24小时的目标中央空调系统A1设备用电量; Q后A1=节电改造后24小时的目标中央空调系统A1设备用电量; 完成节电改造工程前的中央空调系统A1设备用电量和完成节电改造工程后的中央空调系统A1设备用电量数据由双方有关人员共同抄表并签名确认,连同计算出A1设备平均节电率。依此类推,测出中央空调系统中其它设备A2、A3、A4等的平均节电率SA2、SA3、SA4等。统计完后由双方签章生效并作为本协议之附件B。 4.3节电效益的计算方法 以自然月为单位,对通过节电改造后所产生的经济效益按以下方法计算: 以设备A1为例, 当月设备A1节电效益(元)MA1=(M前A1-MA1抄表)=MA1抄表*SA1/(1-SA1) M前A1=MA1抄表÷(1-平均节电率SA1) MA1表=节电改造后当月的中央空调系统中设备A1电费(电度表当月实抄的用电数量)。

合同能源管理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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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能源管理合同书 甲方: 乙方: 第一部分商业条款 1、总则 (以下简称甲方)与 (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国合同法》,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由乙方按“合同能源管理”服务模式向甲方提供项目节能服务一事,经过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节能服务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2、项目的名称、容和目的 2.1项目名称: 2.2项目容: 2.3项目目的:通过项目的实施,达到降低能耗,降低成本,改善环境之目的。 3、合同的起始日与期限、项目的验收 3.1本合同以双方签字之日为生效起始日。合同生效后,甲方开始项目的设计、乙方负责设备的采购、安装及调试。设备的安装调试期为个月。 3.2节能效益分享的起始日为甲方出具试运行正常的项目验收证明文件的次日,效益分享期为年。合同有效期为合同起始日至效益分享期满为止。 3.3项目安装完毕后三日,由甲方按方案检查系统安装情况;安装检查合格后,试运行7

2小时,试运行期间可对设备进行调试;试运行结束后无异常发生,则甲方应出具试运行正常的项目验收证明文件。 4、利益分享的比例、付款方式 工程款支付方式: 根据预算决定对方的融资比例,即乙方占到的为X%,则甲方的为100%-X%,工程款的给付执行3-6-1办法,即工程开工甲方给付乙方应付款的30%,设备安装前给乙方应付款费60%,安装完毕调试前给付乙方10%(这是合同的样板) 利益分享比例与给付办法: 根据国家的规定每年的制热费(制冷费)用为预收制,在经过一个制热季结束以后,根据当年的制热或制冷的使用情况,并综合机房的运行费用以及人工量的记录,确认当年的节能利益,在申报税后,甲方享有节能利益的20%,乙方享有节能利益的80%,关于ZF对供热的补助部分留作大型设备维修费用。(这是合同的样板) 5、甲方的责任 除合同规定的其他责任外,甲方还应: 5.1.对乙方提交的设计施工方案应在五日予以书面审核; 5.2.对在本工程中的所有设备在合同终止以前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5.3.为乙方实施和管理本合同项下的项目提供必要的协助; 5.4.按照约定验收项目,及时提供验收文件; 5.5根据设备制造商提供的设备操作规程和保养要求向乙方提供设备操作空间设备,并确保该设备用房的安全; 5.6.在合同有效期对乙方的设备运行、维护和保养记录作监管; 5.7.在合同的有效期,为乙方维护、检测、修理项目设施和设备提供便利,乙方可合理地接触与本项目有关的甲方设施和设备; 5.8 为确保乙方的资金回收,甲方应该保证住户的制热与制冷费用的收回,并确保住户的入住率在80%以上;

路灯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合同标准版

市道路照明系统节能减排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合同 1、用能单位(甲方):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项目指定联系人:手机: 通讯地址: 电话:传真:项目指定联络电子邮箱: 2、节能服务公司(乙方):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项目指定联系人:手机: 通讯地址: 电话:传真: 项目指定联络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 帐号:

鉴于本合同双方同意按“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就城市道路照明节能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或“本项目”)进行路灯专项节能服务,并支付相应的节能服务费用。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1节术语和定义 甲乙双方确定:该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术语,适用于如下定义: 1.1 、项目边界:在合同中约定,并且由甲方缴纳电费的道路照明系统设施分布的地理空间位置; 1.2 、项目时间边界:在合同中约定,对项目实施合同能源管理服务的时间期限; 1.3 、道路照明节能措施: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规定,通过提高道路照明系统终端用电效率,采取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以及环境和社会可以承受的节电措施,并通过精细化道路照明用电管理制止浪费,有效、合理地利用电能,在实现照明需求的同时减少用电量,达到节约能源和保护环境的目的。 1.4 、道路照明终端设备:是指安装于照明电力线路终端,通过发光实现照明功能的设备统称,包括电光源、镇流器、灯具等部件及配件,可以指其中与设备能效有关的单一部件,也可以是能效部件的组合。但不包括安装此终端设备需要的支架或装饰件等非能效部件,如灯具外壳、灯杆、装饰性部件等。 1.5 、精细化道路照明用电管理:指根据2010年住房城乡建设部第21号令,2010年7月1日起实施的《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管理规定》第19条:“城市照明维护单位应当建立和完善分区、分时、分级的照明节能控制措施”的要求,遵循以人为本、经济适用、节能环保的原则,通过对不同道路及道路的不同时段的路网结构形态、人流量、车流量、导向性、隔离状态进行统计分析,根据现行城市道路照明的标准的路面亮度值、照度值进行需求分析,分区域分时段按需求精细化提供道路照明服务。 1.6 、项目能源审计:指对项目边界内的道路照明系统在签约的前一段时间内全部电能活动进行检查、诊断、审核,对电能利用的合理性科学性作出评价、并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以增强项目各方对项目用能的监控能力和提高项目电能的利用效率。 1.7 、单位设备月用电量:是指项目边界内的同类别型号的多套照明设备,在项目的环境电压下独立运行一个月(30天),经过电表计量获得的单套设备月平均用电量,单位为千瓦时(KWH)。该值可以通过随机取样的路段路灯,经电表计量获得。不同类别型号不同额定功率的设备属于不同样本,不能纳入同一样本进行加权平均。(该值的测试样本采样方法、样本数量、认可值需要双方认可同意,并作为合同附件)。 1.8 、单位设备月电费额:是指项目边界内的单套照明设备月用电量与当期电费单价的乘积,单位为元(人民币)。 1.9 、改造前项目月基准用电量:是指能效措施实施前,项目边界内的所有照明系

合同能源管理合作合同(生物质锅炉改造范本)

合同能源管理合作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改造方):广州博恩能源有限公司 乙方(用汽方): 合同签定日期:2014年月日 合同签订地点:广州市白云区

第一条合作内容 乙方现有两台燃油蒸汽锅炉,型号为WNS2-1.25-Y南雁蒸汽锅炉1台,WNS2-1.0-Y 上海华中蒸汽锅炉1台(以后留为备用),甲方将南雁2吨锅炉由燃用轻油改造为燃用纯木质颗粒,甲方提供所有的改造设备,并负责安装验收,和以后的锅炉运营。乙方按合同约定方式向甲方支付按蒸吨计算的蒸汽费用,每月结算一次,以达到节约能源开支的目的。甲方通过投资、改造后为乙方提供纯木质颗粒和负责锅炉运行、管理等,从乙方收取按蒸吨计算的蒸汽费用来回收投资和取得收益。 第二条价款总额及合作方式 甲方按本合同附件一《锅炉改造设备清单》约定的内容,给乙方改造一台WNS2-1.25-Y 蒸汽锅炉设备。共计改造费用为人民币元。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配合甲方的改造工作。 乙方向甲方支付甲方投资总额的30%即万元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并承诺按合同约定每月向甲方支付蒸汽量不少于蒸吨的费用。合同期内,甲方改造提供的设备所有权归甲方所有,合同期结束后,甲方改造提供的设备所有权全部归乙方所有。 第三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三年,甲乙双方同意继续合作,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四条合同履约保证金 乙方应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合同履约保证金人民币万元。乙方按约定支付保证金后,甲方开始履行本合同项下之义务。合同期满,甲方无息全额退还乙方合同履约保证金。 第五条锅炉改造设备的运输、安装及调试 1.自乙方向甲方全额支付合同履约保证金起日内,甲方应将锅炉改造的设备运抵 乙方并完成安装,乙方须在改造设备到达当日进行签收,并负责妥善保管。 2.甲方须在合同签订10天内将该项目安装所需技术图纸提交给乙方,乙方应按图提供方 便。 3.在改造设备安装时,乙方应积极配合安装工作,提供电源、水源等和甲方需要协助的 事项,并配合做好设备的调试运行工作。 4.乙方负责锅炉房外部的设施基建工程(包括照明、排水等)。 第六条锅炉改造的验收及合同期内年审 1.甲方负责办理锅炉改造的技术监督局相关手续。并承担相应费用。

合同能源管理合作合同(生物质锅炉改造范本)

合同能源管理合作合同合同编号: 甲方(改造方):广州博恩能源有限公司 乙方(用汽方): 合同签定日期:2014年月日 合同签订地点:广州市白云区 第一条合作内容

乙方现有两台燃油蒸汽锅炉,型号为WNS2-1.25-Y南雁蒸汽锅炉1台,WNS2-1.0-Y上海华中蒸汽锅炉1台(以后留为备用),甲方将南雁2吨锅炉由燃用轻油改造为燃用纯木质颗粒,甲方提供所有的改造设备,并负责安装验收,和以后的锅炉运营。乙方按合同约定方式向甲方支付按蒸吨计算的蒸汽费用,每月结算一次,以达到节约能源开支的目的。甲方通过投资、改造后为乙方提供纯木质颗粒和负责锅炉运行、管理等,从乙方收取按蒸吨计算的蒸汽费用来回收投资和取得收益。 第二条价款总额及合作方式 甲方按本合同附件一《锅炉改造设备清单》约定的内容,给乙方改造一台WNS2-1.25-Y 蒸汽锅炉设备。共计改造费用为人民币元。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配合甲方的改造工作。 乙方向甲方支付甲方投资总额的30%即万元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并承诺按合同约定每月向甲方支付蒸汽量不少于蒸吨的费用。合同期内,甲方改造提供的设备所有权归甲方所有,合同期结束后,甲方改造提供的设备所有权全部归乙方所有。 第三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三年,甲乙双方同意继续合作,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四条合同履约保证金 乙方应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合同履约保证金人民币万元。乙方按约定支付保证金后,甲方开始履行本合同项下之义务。合同期满,甲方无息全额退还乙方合同履约保证金。 第五条锅炉改造设备的运输、安装及调试 1.自乙方向甲方全额支付合同履约保证金起日内,甲方应将锅炉改造的 设备运抵乙方并完成安装,乙方须在改造设备到达当日进行签收,并负责妥善保管。 2.甲方须在合同签订10天内将该项目安装所需技术图纸提交给乙方,乙方应按 图提供方便。 3.在改造设备安装时,乙方应积极配合安装工作,提供电源、水源等和甲方需 要协助的事项,并配合做好设备的调试运行工作。 4.乙方负责锅炉房外部的设施基建工程(包括照明、排水等)。 第六条锅炉改造的验收及合同期内年审 1.甲方负责办理锅炉改造的技术监督局相关手续。并承担相应费用。 2.乙方配合锅炉设备的验收及以后的年检、年审工作。

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2020版)

编号:JY-HT-01916 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 (2020版) The contract is a guarantee for both parties and protects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2020版) 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 石家庄律师张峰 GB/T24915-2010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合同能源管理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和参考合同文本。本标准适用于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实施。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2587用能设备能量平衡通则 GB/T2589综合能耗计算通则

GB/T3484企业能量平衡通则 GB/T13234企业节能量计算方法 GB/T15316节能监测技术通则 GB/T17166企业能源审计技术通则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合同能源管理energyperformancecontracting:EPC 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单位以契约形式约定节能项目的节能目标,节能服务公司为实现节能目标向用能单位提供必要的服务,用能单位以节能效益支付节能服务公司的投入及其合理利润的节能服务机制。 3.2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energyperformancecontractingproject 蚁合同能源管理机制实施的节能项目。 3.3 节能服务公司energyservicescompany:ESCO提供用能

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范本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合同

第一部分商业条款 1总则 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由乙方按合同能源管理服务模式向甲方提供(EMP项目名称:)项目节能服务一事,经过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节能服务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服。 2.项目的名称、内容和目的 2.1项目名称:(以下简称项目”。 2.2项目内容:。 2.3项目目的:通过项目的实施,达到降低能耗,降低成本。 3.合同的起始日与期限、项目的验收 3.1本合同以双方签字之日为生效起始日。 合同生效后,乙方开始项目的准备工作,甲方目前的能耗评估、能耗基 准线的确定,节能项目的设计、设备的采购、安装及调试。设备的安装调试期为 30天。 3.2节能效益分享的起始日为甲方出具试运行正常的项目验收证明文 件的次日,效益分享期为60个月(五年)。 合同有效期为合同起始日至效益分享期满为止。 3.3项目安装完毕后内,由甲方按改造方案检查安装情况;安装检查合格后,试运行小时,试运行期间可对设备进行调试。试运行结束后无异常发生,则甲方应签署试运行正常的项目验收证明文件。 4.效益分享的比例、付款方式 4.1项目的年节能效益约为人民币元(小写:万元)(以每月实际节电效益为准) 4.4双方效益的分成 效益分成期为五年,节电改造后按甲方所节省的总电费,并按甲方20 ,乙方

80的比例进行分配: 乙方当月应分配金额(元)=当月节电效益(元)X乙方分成比例(%) 4.5甲方应在分享效益起始日后,每个月后三天内向乙方付款一次, 付款数额为4.2中规定的乙方应分享的数额,直至分享效益期限届满。如果甲方延 迟付款,甲方应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逾期付款违约金按所欠到期款项的每 日万分之三计算。 4.6该项目由乙方投入设备,但签订本合同后甲方需向乙方交项目总额的百分之三十作为押金,合同正常履行两年后,此押金由乙方无条件退还给甲方。 4.7在本合同规定的效益分享期内,电价按同期供电部门价格计算。 4.8如因甲方提供的测量数据不正确而导致用以计算节能量的基线未能反映真实情况时,乙方有权对计算节能量的基线作出调整;节能量的测量应在设备级(而非工厂级)层面上进行。 5.甲方的责任 除本合同规定的其他责任外,甲方还应: 5.1对乙方提交的设计、施工方案应在七日之内予以书面核准。 5.2在本厂区接受附件A所列设备和相关材料、配件,在安装前甲方 应按乙方要求予以免费、妥善保管。 5.3为乙方实施和管理本合同项下的项目提供必要的协助。 5.4按3.3条款验收项目,及时提供确认安装完成和试运行正常的验收文件。 5.5根据设备制造商提供的设备操作规程和保养要求或乙方的书面要求,对设备进行操作,配合乙方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 5.6在合同有效期内,对设备运行作出记录,并根据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上述记录。 5.7若发现本项目安装的设备出现故障,有义务立即通知乙方。 5.8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为乙方维护、检测、修理项目设施和设备提供便利,乙方可合理地接触与本项目有关的甲方设施和设备。 5.9在合同有效期内,如附件A所列设备发生损坏、丢失,则甲方应在得

合同能源管理合同模板

合同能源管理合同模板 合同能源管理合同模板就是为大家带来的关于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范本请看下面: 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范本 甲方: 乙方: 第一部分商业条款 1. 总则 (以下简称甲方)与(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由乙方按“合同能源管理”服务模式向甲方提供(EMC项目名称:)项目节能服务一事经过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节能服务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 2. 项目的名称、内容和目的 2.1 项目名称:(以下简称“项目” ) 2.2 项目内容: 2.3 项目目的:通过项目的实施达到降低能耗降低成本 3. 合同的起始日与期限、项目的验收 3.1 本合同以双方签字之日为生效起始日合同生效后乙方开始项目的设 计、设备的采购、安装及调试设备的安装调试期为30 天 3.2 节能效益分享的起始日为甲方出具试运行正常的项目验收证明文件的次日效益分享期为个月合同有效期为合同起始日至效益分享期满为止

3.3 项目安装完毕后内由甲方按改造方案检查安装情况; 安装检查合格后试运行小时试运行期间可对设备进行调试 试运行结束后无异常发生则甲方应签署试运行正常的项目验收证明文件 4. 效益分享的比例、付款方式 4.1 项目的年节能效益约为人民币元(小写:万元)(以每月实际节电效益为准) 4.2 节电率的计算方法乙方在进行节电改造工程前由甲方提供合格的电表协助乙方在所有要进行节电改造工程的中央空调系统回路中具体设备前安装到位并用此表按以下方法计算某具体设备(A1)的节电率:A1设备平均节电率(%)SA1 = (Q 前A1Q后A1)+ Q前A1 其中:Q前A1二节电改造前24小时的目标中央空调系统A1设备用电量; Q 后A1二节电改造后24小时的目标中央空调系统A1设备用电量; 完成节电改造工程前的中央空调系统A1 设备用电量和完成节电改造工程后的中央空调系统A1设备用电量数据由双方有关人员共同抄表并签名确认, 连同计算出A1 设备平均节电率 依此类推测出中央空调系统中其它设备A2、A3、A4等的平均节电率SA2 SA3 SA4等 统计完后由双方签章生效并作为本协议之附件B 4.3 节电效益的计算方法以自然月为单位对通过节电改造后所产生的经济效益按以下方法计算:

合同能源管理合同模板

技改节能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合同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合同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鉴于本合同双方同意按“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节能改造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或“本项目”)进行专项节能服务,并支付相应节能效益。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在广东佛山市三水区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节项目期限 1.1 本合同期限为自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署后生效起始,至整个项目验收合格后,乙方对本项目涵盖的空压机节能改造、照明节能改造、厨房节能改造三个项目(具体项目见附件《》)实施改造分享节能效益的36个月都结束,且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均履行完毕之日止。 1.2 本项目的建设期为自本合同签字生效日后一天始,至甲、乙双方共同对本项目涵盖的空压机节能改造、照明节能改造、厨房节能改造等三个项目实施改造并且项目经甲方验收合格之日止。其中施工期为90天,验收期为15天,二期项目独立施工、验收、计算、分享收益。 1.3 本项目的节能效益分享期的起始日为项目通过甲、乙双方验收合格的次月1日,效益分享期共为36个月(每月1期)。 第二节节能服务内容及要求 2.1 服务的地点:。 2.2 服务的内容:对甲方拥有的空压机、照明和厨房等(具体项目见《佛山市三水区华南包装制品有限公司第一期技改项目明细》、《佛山市三水区华南包装制品有限公司第二期技改项目明细》)进行节能改造。 2.3 服务的方式:由乙方投资并进行设备节能改造、承担维护及售后服务。 第三节验收标准

3.1 验收测试原则上由甲乙双方共同进行,一般采用甲方测试,乙方见证的模式。 3.2 验收期为自产品安装完毕能正常使用,至验收完成总时间不超过15天。甲乙双方应将验收意见在测试验收报告文件(见附件《空压机节能改造验收表》、《照明验收表》、《电磁厨房项目竣工验收报告》)中如实反映。若甲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履行验收义务,则视为验收合格。 第四节节能效益分享方式 4.1本项目(共分两期实施技改)乙方需投资人民币¥568600.00元(大写:伍拾陆万捌仟陆佰元整),可在项目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并经甲方确认验收合格后取得技改后节省的固定总效¥801630.00元(大写:捌拾万壹仟陆佰叁拾元整)(含税)。 4.2 本项目改造除第一期技改项目外,第二期技改项目的节能效益以每年甲方实际工作量计算,但每年不能低于3300小时工作量。改造设备清单及合同总额参见《佛山市三水区华南包装制品有限公司第一期技改项目明细》、《佛山市三水区华南包装制品有限公司第二期技改项目明细》。 4.3 甲方支付分享效益方式如下: 项目安装完成并经甲方测试、乙方见证的方式共同确认验收合格后次月起,甲方按约定(即约定金额=第一期每月固定技改分享金额¥7276.50(大写:柒仟贰佰柒拾陆元伍角),第二期每月实际计算出分享金额)向乙方支付每月节能效益款项,并在每月25日前向乙方支付上个月的节能效益款项,总共支付36个月。(每月甲方付给乙方的收益额参见《节能技改项目年收益计算方法》)(第二期改造项目若乙方收益额提前收完,则该第二期改造项目的收益期提前结束,但不影响第一期每月固定技改分享金额的如常继续收取直至36个月分享期届满为止。)其中第二期技改项目中涉及改造设备每月工作小时数,由电表读数为准,甲、乙双方共同见证并在每月15日确定上月工作小时数。工作小时数由每月15日至下月15日为一个周期计算。若甲方不能在规定时间确认工作小时数,则以乙方在设备电表处获取的小时数为准。 4.4 若本项目自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内广东立胜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总计未能收到¥801630.00元总固定收益时,则收益期顺延二个月,并在顺延的二个月内

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范本

--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合同

第一部分商业条款 1.总则 ?(以下简称甲方)与(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由乙方按“合同能源管理”服务模式向甲方提供(EMP 项目名称: ?)项目节能服务一事,经过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节能服务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2.项目的名称、内容和目的 2.1项目名称:?(以下简称“项目")。 2.2项目内容: 。 2.3项目目的:通过项目的实施,达到降低能耗,降低成本. 3.合同的起始日与期限、项目的验收 3.1本合同以双方签字之日为生效起始日。 合同生效后,乙方开始项目的准备工作,甲方目前的能耗评估、能耗基准线的确定,节能项目的设计、设备的采购、安装及调试。设备的安装调试期为30 天。 3.2节能效益分享的起始日为甲方出具试运行正常的项目验收证明文件的次日,效益分享期为60 个月(五年)。 合同有效期为合同起始日至效益分享期满为止. 3.3项目安装完毕后内,由甲方按改造方案检查安装情况;安装检查合格后,试运行小时,试运行期间可对设备进行调试。试运行结束后无异常发生,则甲方应签署试运行正常的项目验收证明文件。 4.效益分享的比例、付款方式 4.1项目的年节能效益约为人民币元 (小写:万元)(以每月实际节电效益为准) 4.4双方效益的分成

效益分成期为五年,节电改造后按甲方所节省的总电费,并按甲方20,乙方80的比例进行分配: 乙方当月应分配金额(元)=当月节电效益(元)×乙方分成比例(%) 4.5甲方应在分享效益起始日后,每个月后三天内向乙方付款一次, 付款数额为4.2中规定的乙方应分享的数额,直至分享效益期限届满。如果甲方延迟付款,甲方应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逾期付款违约金按所欠到期款项的每日万分之三计算。 4.6该项目由乙方投入设备,但签订本合同后甲方需向乙方交项目总额的百分之三十作为押金,合同正常履行两年后,此押金由乙方无条件退还给甲方。 4.7在本合同规定的效益分享期内,电价按同期供电部门价格计算. 4.8如因甲方提供的测量数据不正确而导致用以计算节能量的基线未 能反映真实情况时,乙方有权对计算节能量的基线作出调整;节能量的测量应在 设备级(而非工厂级)层面上进行. 5.甲方的责任 除本合同规定的其他责任外,甲方还应: 5。l 对乙方提交的设计、施工方案应在七日之内予以书面核准。 5.2在本厂区接受附件 A 所列设备和相关材料、配件,在安装前甲方 应按乙方要求予以免费、妥善保管. 5.3为乙方实施和管理本合同项下的项目提供必要的协助。 5.4按3.3条款验收项目,及时提供确认安装完成和试运行正常的验收文件。 5.5根据设备制造商提供的设备操作规程和保养要求或乙方的书面要求,对设备进行操作,配合乙方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 5.6在合同有效期内,对设备运行作出记录,并根据乙方要求向乙方 提供上述记录. 5.7若发现本项目安装的设备出现故障,有义务立即通知乙方. 5.8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为乙方维护、检测、修理项目设施和设备提 供便利,乙方可合理地接触与本项目有关的甲方设施和设备.

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doc

编号:_________ 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 石家庄律师张峰 GB/T24915-2010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合同能源管理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和参考合同文本。本标准适用于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实施。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2587用能设备能量平衡通则 GB/T2589综合能耗计算通则 GB/T3484企业能量平衡通则 GB/T13234企业节能量计算方法 GB/T15316节能监测技术通则 GB/T17166企业能源审计技术通则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合同能源管理energyperformancecontracting:EPC

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单位以契约形式约定节能项目的节能目标,节能服务公司为实现节能目标向用能单位提供必要的服务,用能单位以节能效益支付节能服务公司的投入及其合理利润的节能服务机制。 3.2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energyperformancecontractingproject 蚁合同能源管理机制实施的节能项目。 3.3 节能服务公司energyservicescompany:ESCO提供用能状况诊断、节能项目设计、融资、改造(施工、设备安装、调试)、运行管理等服务的专业化公司。 3.4 能耗基准energyconsumptionbaseline 由用能单位和节能服务公司共同确认的,用能单位或用能设备、环节在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前某一时间段内的能源消耗状况。 3.5 项目节能量projectenergysavings 在满足同等需求或达到同等目标的前提下,通过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实施,用能单位或用能设备、环节的能源消耗相对于能耗基准的减少量。 GB/T24915-2010 4技术要求 4.1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要素包括用能状况诊断、能耗基准确定、

能源管理合同样本

合同样本(GB/T 24915-2010): 甲方: 乙方: 鉴于本合同双方同意按“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就县区路灯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或“本项目”)进行LED路灯专项节能服务,并支付相应的节能服务费用。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1节项目期限 2.1本合同期限为8年,自始,至。 (根据附件一项目方案填写) 2.2本项目的建设期为3个月,自始,至。 2.3本项目的节能效益分享期的起始日为,效益分享期为。(根据附件一项目方案填写) 第3节项目方案设计、实施和项目的验收 3.1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本合同附件一所列的项目方案文件的要求以及本合同的规定进行本项目的实施。 3.2项目方案一经甲方批准,除非双方另行同意,或者依照本合同第7节的规定修改之外,不得修改。 3.3乙方应当依照第2.2条规定的时间依照项目方案的规定开始项目的建设、实施和运行。 3.4甲乙双方应当按照附件一之文件13的规定进行项目验收。

第4节节能效益分享方式 4.1效益分享期内项目节能量/率预计为,预计的节能效益为60% 。 4.2效益分享期内,乙方分享%的项目节能效益。具体的分期分享比例如下: 4.3双方应当按照附件一之文件3规定的程序和方式共同或者委托第三方机构对项目节能量进行测量和确认,并按照附件一下之文件7的格式填制和签发节能量确认单。 4.4节能效益由甲方按照第4.2条的规定分期支付乙方,具体支付方式如下: (a)在相应的节能量确认后,乙方应当根据确认的节能量向甲方发出书面的付款请求,叙明付款 的金额,方式以及对应的节能量; (b)甲方应当在收到上述付款请求之后的日内,将相应的款项支付给乙方。 (c)乙方应当在收款后向甲方出具相应的正式发票。 4.5如双方对任何一期节能效益的部分存在争议,该部分的争议不影响对无争议部分的节能效 益的分享和相应款项的支付。 第5节甲方的义务 5.1如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或者是基于任何有权的第三方的要求,本项目的实施必须由甲方向相应的政府机构或者其他第三方申请许可、同意或者批准,甲方应当根据乙方的请求,及时申请该等许可、同意或者是批准,并在本合同期间保持其有效性。甲方也应当根据乙方的合理要求,伽助其获得其他为实施本项目所必需的许可、同意或者是批准。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内容及成功经验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内容及成功经验 合同能源管理,在国外简称EPC,在国内广泛地被称为EMC,是70年代在西方发达国家开始发展起来一种基于市场运作的全新的节能新机制。合同能源管理不是推销产品或技术,而是推销一种减少能源成本的财务管理方法。EMC公司的经营机制是一种节能投资服务管理;客户见到节能效益后,EMC公司才与客户一起共同分享节能成果,取得双嬴的效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合同能源管理 energy performance contracting; EPC。合同能源管理是以减少的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项目成本的一种市场化运作的节能机制。节能服务公司与用户签订能源管理合同、约定节能目标,为用户提供节能诊断、融资、改造等服务,并以节能效益分享方式回收投资和获得合理利润,可以显著降低用能单位节能改造的资金和技术风险,充分调动用能单位节能改造的积极性,是行之有效的节能措施。 合同能源管理是EMC公司通过与客户签订节能服务合同,为客户提供包括:能源审计、项目设计、项目融资、设备采购、工程施工、设备安装调试、人员培训、节能量确认和保证等一整套的节能服务,并从客户进行节能改造后获得的节能效益中收回投资和取得利润的一种商业运作模式。在合同期间,EMC与客户分享节能效益,在EMC收回投资并获得合理的利润后,合同结束,全部节能效益和节能设备归客户所

有。 合同能源管理机制的实质是:一种以减少的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项目全部成本的节能投资方式。这种节能投资方式允许用户使用未来的节能收益为用能单位和能耗设备升级,以及降低目前的运行成本。节能服务合同在实施节能项目的企业与专门的盈利性能源管理公司之间签订,它有助于推动节能项目的开展。 合同能源管理不是推销产品或技术,而是推销一种减少能源成本的财务管理方法。EMC公司的经营机制是一种节能投资服务管理;客户见到节能效益后,EMC公司才与客户一起共同分享节能成果,取得双赢的效果。基于这种机制运作、以赢利为直接目的的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的发展亦十分迅速,尤其是在美国、加拿大和欧洲,ESCO 已发展成为一种新兴的节能产业。EMC公司服务的客户不需要承担节能实施的资金、技术及风险,并且可以更快的降低能源成本,获得实施节能后带来的收益,并可以获取EMC公司提供的设备。 这种节能投资方式允许客户用未来的节能收益为工厂和设备升级,以降低目前的运行成本;或者节能服务公司以承诺节能项目的节能效益、或承包整体能源费用的方式为客户提供节能服务。能源管理合同在实施节能项目的企业与节能服务公司之间签订,它有助于推动节能项目的实施。合同能源管理的实质是以减少的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项目全部

合同能源管理合同 能源费用托管型

XXXXX与XXXXX 合 同 能 源 管 理 项 目 合 同 二○一年月

鉴于本合同双方同意按“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就利用 进行能源费用托管型专项节能服务,(以下简称“项目”或“本项目”)项目在真实、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并支付相应的节能服务和能源托管费用。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术语和定义第一节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单位以契约形式约定1.1 节能项目的节能(供能)目标,节能服务公司为实现节能(供能)目用能单位以节能效益或用能费用支付标向用能单位提供必要的服务,

节能服务公司的投入及其合理利润的节能服务机制。能源费用托管型:用能单位委托能源服务公司对能源系统1.2 建设和运行管理,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能源托管费进行投资、设计、并按照合同约定能源服务公司通过提高能源效率降低能源费用,用。 拥有全部或部分能源费用。项目合同结束后,节能设备所有权及使用权无偿移交给用能单位。 1.3 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其他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其定 义和解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24915—2010《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 第二节项目期限 2.1 本合同期限为,自始,至年。 2.2 本项目的建设期为年,自始,至。 2.3 本项目的节能效益分享期的起始日为,能源费用托管期为年。 第三节项目方案设计、实施和项目的验收 3.1 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本合同附件所列的项目方案文件的要求以及 本合同的规定进行本项目的实施。甲方负责办理项目厂区内及用户小区内的施工许可、环评审批、项目报备等手续,乙方给予协助,并提供相应的设计、施工方案、图纸等。因未获施工审批而影响工期的,

(完整版)合同能源管理合同书(精简版)

合同编号:能源管理节能服务合同 甲方: 乙方: 日期:

第一部分商业条款 1、总则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本着的原则,就由乙方按“合同能源管理”服务模式向甲方提供平等互利项 目节能服务一事,经过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节能服务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2、项目的名称、内容和目的 2.1项目名称: 2.2项目内容: 2.3项目目的:通过项目的实施,达到降低能耗,降低成本,改善环境之目的。 3、合同的起始日与期限、项目的验收 3.1本合同以双方签字之日为生效起始日。合同生效后,乙方开始项目的设计、设备的采购、安装及调试。设备的安装调试期为个月。 3.2节能效益分享的起始日为甲方出具试运行正常的项目验收证明文件的次日,效益分享期为年。合同有效期为合同起始日至效益分享期满为止。 3.3项目安装完毕后三日内,由甲方按方案检查系统安装情况;安装检查合格后,试运行72小时,试运行期间可对设备进行调试;试运行结束后无异常发生,则甲方应出具试运行正常的项目验收证明文件。 4、利益分享的比例、付款方式 利益分享比例与给付办法: 4.1项目的年节能效益约为人民币元 (小写: 万元)(以每月实际节电效益为准) 4.2 节电率的计算方法

乙方在进行节电改造工程前,由甲方提供合格的电表,协助乙方在所有要进行节电改造工程的回路中具体设备前安装到位,并用此表按以下方法计算某具体设备(A1)的节电率:A1设备平均节电率(%)SA1﹦(Q前A1-Q后A1)÷Q 前A, 其中:Q前A1=节电改造前24小时的目标设备A1设备用电量; Q后A1=节电改造后24小时的目标设备A1设备用电量; 完成节电改造工程前的目标设备A1设备用电量和完成节电改造工程后的目标设备A1设备用电量数据由双方有关人员共同抄表并签名确认,连同计算出A1设备平均节电率。依此类推,测出目标设备中其它设备A2、A3、A4等的平均节电率SA2、SA3、SA4等。统计完后由双方签章生效并作为本协议之附件B。 4.3 节电效益的计算方法 以自然月为单位,对通过节电改造后所产生的经济效益按以下方法计算:以设备A1为例, 当月设备A1节电效益(元)MA1=(M前A1-MA1抄表)=MA1抄表*S A1/(1-SA1) M前A1=MA1抄表÷(1-平均节电率SA1) MA1抄表=节电改造后当月的目标设备中设备A1电费(电度表当月实抄的用电数量)。 SA1为设备A1的节电率 当月目标设备节电效益(元)M=MA1+MA2+MA3+MA4+…… 4.4 双方效益的分成 效益分成期为五年,节电改造后按本协议本项第3、第4条的计算方法计出甲方所节省的总电费,并按甲方20%,乙方80%的比例进行分配:

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范本28285

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范本 甲方: 乙方: 第一部分商业条款 1.总则 (以下简称甲方)与(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合同法》,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由乙方按合同能源管理”服务模式向 甲方提供(EMC项目名称:)项目节能服务一事,经过双方友好 协商,特订立本节能服务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2.项目的名称、内容和目的 2.1项目名称:(以下简称项目”。 2.2项目内容:。 2.3项目目的:通过项目的实施,达到降低能耗,降低成本。 3.合同的起始日与期限、项目的验收 3.1本合同以双方签字之日为生效起始日。 合同生效后,乙方开始项目的设计、设备的采购、安装及调试。设备的安装调试期为30天。 3.2节能效益分享的起始日为甲方出具试运行正常的项目验收证明文件的次日,效益分享期为个月。 合同有效期为合同起始日至效益分享期满为止。 3.3项目安装完毕后内,由甲方按改造方案检查安装情况;安装检查 合格后,试运行小时,试运行期间可对设备进行调试。试运行结束后无异常发生,则甲方应签署试运行正常的项目验收证明文件。

4.效益分享的比例、付款方式 4.1项目的年节能效益约为人民币元(小写:万元)(以每月 实际节电效益为准) 4.2节电率的计算方法 乙方在进行节电改造工程前,由甲方提供合格的电表,协助乙方在所有要进行节电改造工程的中央空调系统回路中具体设备前安装到位,并用此表按以下方法计算某具体设备(A1)的节电率:A1设备平均节电率(%)SA1=(Q前A1 一Q后A1)—Q前A1 其中:Q前A仁节电改造前24小时的目标中央空调系统A1设备用电量; Q后A1二节电改造后24小时的目标中央空调系统A1设备用电量; 完成节电改造工程前的中央空调系统A1设备用电量和完成节电改造工程后的中央空调系统A1设备用电量数据由双方有关人员共同抄表并签名确认,连同计算出A1设备平均节电率。依此类推,测出中央空调系统中其它设备 2、 3、A4等的平均节电率S 2、S 3、SA4等。统计完后由双方签章生效并作为本协议之附件B。 4.3节电效益的计算方法 以自然月为单位,对通过节电改造后所产生的经济效益按以下方法计算: 以设备A1为例, 当月设备A1节电效益(元)M A1=(M前A1-M A1抄表)二M A1抄表*SA1/(1-SA1) M前A1 = M A1抄表-(1 -平均节电率SA1) M A1表=节电改造后当月的中央空调系统中设备A1电费(电度表当月实抄的用电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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