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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劳动模范名单

广东省劳动模范名单
广东省劳动模范名单

附:

广东省劳动模范名单

(共510名)

广州市(85名)

徐锐熙广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炼铁厂炉前主管、炉前技师

田志朋广州虎辉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经济师

于江虹广州美晨股份有限公司食品添加剂研究室主任、高级工程师

蔡渭洪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班长、钳工、技师

邱穗雄(女)广州味精食品厂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政工师

唐鸿芳(女)广州市机电工业研究所技术开发研究室副主任、高级工程师

朱少儿(女)广州光学仪器厂厂长、经济师、政工师

袁瑞林广州第一染织厂维修班班长、工人、技师

李金华(女)广州亿新实业有限公司织造厂值班长

李永坚广州气体厂工程部经理、工人、技师

李泽民广州吴天化学(集团)有限公司氯气车间工段长

刘超华广州铝材厂铝材分厂维修二工段工段长

冯赞胜广州市医药公司公司经理、党委书记、主管药师梁小川广州电力工业局变电管理所班长、变电技师

韩文沃广船国际股份有限公司钢结构事业部顺德船厂副厂长、助理工程师

林强广船国际股份有限公司集装箱事业部总线长

装一课六线

陈明德广州钢铁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高级经济师

郭应豪广重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设备维修安装公司工人、技师

邓日祥广州文冲船厂修船分厂船体工程部工段长、高级技工

杨光誉广州造纸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谈卫广州黄埔造船厂造船分厂生产部副部长、工程师

吴锦泉广东轻工业机械集团有限公司铆焊分厂班长、高级技师

任业秉广东轻工业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工具分厂厂长、工程师

范超荣广州发电厂班长、技师

赵善栋广州发电厂班长、技师

李良广州港口机械实业总公司港鸿交通机械厂班长、技师

铆工班

杨荣明广州市珠江啤酒集团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助理经济师

欧阳育健广州市珠江啤酒集团公司销售公司经理、经济师

杨大冬广州摩托集团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高级政工师黄福池广东新中国船厂有限公司组长

卢强开广州本田汽车有限公司生产部涂装科一系系长

伍准广州骏威客车有限公司汽车制造厂工人、技师

卢彬广州珠江钢琴集团有限公司工人、高级调律师

吕佩贞(女)广州市新大新公司钟饰商场经理、经济员

毛祖铁广州市广州百货大厦电脑室主任、高级工程师

龙孟英(女)广州市东山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食品商场经理、经济员

范玉兰(女)广州副食品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南粤十甫商店柜长、经营师

干杂柜

赵英华(女)广州流花宾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高级经济师伍小玲(女)广州市长寿典当行经理、党支部书记、政工师

杨新芳(女)广州市羽毛球运动管理中心教练、高级教练

胡锑南广州市工人文化宫电影院经理、技师

谭伟新广州电视台新闻部副主任、主任记者(副高级)

周小琪(女)广州市越秀区少年宫教师、小学高级教师

卢炳光广州市越秀区第一人民医院新针理疗主任、中医主治医师科

胡震华(女)广州市荔湾区青少年业余体校教练、高级教练

梁妙仪(女)广州市东山区文德路小学校长、党支部书记、小学高级教师林欣(女)广州市绿茵阁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丁广兰(女)广州市白云区广园小学教师、高级教师

何爱玲(女)广州市白云区神山镇大石岗村农民、技术员

郑水根广州市天河区登峰农牧饲料发展公司经理

傅和亮广东天普生物化学制药有限公司总裁、高级工程师

李兴儒广州市再生资源利用研究所所长、高级工程师

尤伟彦广州市中国大酒店西历行政总厨、西式烹调技师

吴自贵广州酒家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滨江西广州酒家厨师长、高级烹任技师

魏慈银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开发区分局东区工商所所长

赵吉庆广州市珠江船舶修造厂珠船经济发展公司经理、助理工程师

黄成造广州市公路局北二环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项目总工程师、工程师

管理处

赵伯儒广州市电信局市内电话越秀分局管理员、技师

林惠洪广州市电信局市内电话海珠分局科长、工程师

周汝熹广州市市政集团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第副主任、助理工程师

二工程处

谢广谋广州市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班长、高级技工

王桂英(女)广州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设计二室主任、工程师

官国新广州市煤气公司管线公司抢险队队长

甘伟成广州市第三公共汽车公司四分公司司机、技师

何焕池广州市白云小汽车出租公司营安部稽查队队长

黄允琦广州市卫生处理厂厂长、助理经济师

马震聪广州市设计院第二设计室主任工程师、高级工程师

梁遗运广州市儿童福利医院院长、党支部书记、主治医师

朱慕森广州市农作物品种引进中试场主任、农艺师

钟学周广州市国营九佛电器厂厂长、会计师

王跃林广州白云粘胶厂技术部部长、高级工程师

王少毅广州市无公害蔬菜监测中心主任、农艺师

莫乃文广州市第二中学校长、中学高级教师

潘蜀健华南建设学院西院管理工程系主任、教授

许雁(女)广州市文艺创作研究所创作员、一级编剧

廖灿(女)广州市妇婴医院优生围产研究所副主任、副主任医师

王晋荣(女)广州市黄埔区恰园小学校长、党支部书记、小学高级教师夏藩高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高级工程师梁国球广州市番禹区大岗中学教师、中学一级教师

张瑞贤(女)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道办事处大平村农民

万来金增城市畜牧局合兴猪场场长、高级畜牧师

肖衍琼(女)增城市石滩镇塘头村农民

何惠燕(女)广州市花都区新华镇第四小学校长、小学高级教师

危春燕(女)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象山村17队农民、技术员

李少平从化市良口镇磻溪村党支部书记

深圳市(26名)

张根民深圳市盐田区人民医院外科主任、主任医师

陈舜长深圳市果菜贸易公司菜场场长、高级农艺师

邹洪(女)深圳市巨邦企业总公司总经理、高级经济师

陈月鹏中建二局深圳南方建筑公司车间主任、高级工程师

杜海琼(女)深圳市龙岗区南澳镇南渔村渔民

吴梓才深圳市排水管理处工人

彭友品深圳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任工程师、工程师

林炳杰深圳市宝安区卫生防疫站劳卫科副主任、主管医师

李庆国深圳市海滨制药有限公司合成车间工人

梁相钦深圳市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高级工程师钱卫平(女)深圳市罗湖区人民医院生殖医学中心副主任、主治医师

许安之深圳大学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院长、教授

罗如忠深圳市振华微电子有限公司新产品开发部总经理助理、部长、高级工程师汪家玉深圳市建筑装饰(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高级政工师

龚国祥深圳外国语学校校长、高级教师

秦格辉(女)深圳图书馆计算机部干部、工程师

赖大惠深圳市深港汽车出租有限公司驾驶员

冼佩芳(女)深圳市罗湖区湖贝小学教师、小学高级教师

陈弟财深圳市宝安区公明镇下村村党支部书记

谢耀华深圳市邮政局副局长、纪委书记、经济师

凌克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高级经济师

王小萍(女)东江-深圳供水工程管理局修配厂工人

张元东深圳市运发实业总公司驾驶员

李海林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发部总监、高级工程师

何兵深圳市桑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网络产经理、工程师品事业

司马晶(女)深圳市红十字会医院眼科主任、副主任医师

珠海市(12名)

王世泉珠海市公共汽车公司总经理、高级政工师

吴细牛珠海市煤气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政工师

林振中珠海市斗门县井岸镇南湖村党支部书记

陈金笑(女)珠海市南水镇南浇村农民

徐伯南珠海市拱北水质净化厂班长

宁志海珠海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南湾环卫所工人

张美秀(女)珠海市电信局营业分局香洲营业厅经理

李湘云珠海市三灶镇伟民学校教师、小学高级教师

容标珠海市农业科学研究中心农艺师

陈志云珠海市大银泉实业公司干部、畜牧师

林善芬(女)珠海市香洲区景园小学校长、小学高级教师

魏应照珠海经济特区粮油特需公司万山军粮供应站站长

汕头市(20名)

苏红(女)汕头市第一中学生物教研室副主任、高级教师

陈平汕头市中心医院内科副主任、主治医师

林俊生汕头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站长、高级工程师

吴坤祥汕头超声仪器研究所超声换能器事业部部长、工程师

翁冬生汕头市冷冻厂大修理车间副主任、助理工程师

方小丹汕头市建筑设计院助理工程师

罗修武汕头纺织品进出口公司经理、经济师

郑汉藩汕头市白沙蔬菜原种研究所副所长、农艺师

曹唯一汕头汉高粘合剂建筑化学品有限公司生产部主任、工程师

林坤鹏汕头市金园区岐山街道马西居委会党支部书记、技术员

陈和坤汕头市山河电器实业公司高级工程师

林尤顺汕头市升平区莲塘街道莲美居委会农民、助理经济师

宋丽英(女)汕头市达濠区??石中心小学教师、小教高级

郑民辉汕头奥星光通信设备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高级工程师

吴锡炎潮阳市三凌塑料管材公司副经理、工程师

郑柔辉(女)潮阳市华侨学校教师、中教一级

张海元潮阳市雷岭镇荔枝技术协会农民

刘绍喜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助理经济师郭国庆澄海市溪南镇董坑村农民、高级农艺师

沈松金南澳县深澳镇榴城村助理技师

韶关市(26名)

李应儒大宝山矿业有限公司董事长、高级政工师

杨发松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炼钢厂炉前工段党支部书记、技师

张卓韶关电力工业局副局长、经济师

曾文平韶关发电厂检修公司热能工程部公用班班长

吴新国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凡口副班长

铅锌矿

孔素芳(女)韶关新三联纺织企业有限公司组长

詹孝群广东亿能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技术部长、工程师

潘桂容省第五建筑公司二分公司经理、工程师

钱德琪韶关市电信局高级工程师

栗庆江韶关减速机制造有限公司技术科长、工程师

陈亚基乐昌棉纺厂厂长、工程师

陈来泉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高级工程师

郑德玲(女)韶关市粤北人民医院副院长、主任医师

黄叶亭广东北江中学副校长、中教高级

蔡红(女)韶关市田家炳中学教师、中教高级教师

张文琴(女)韶关市武江区东岗小学教师、小教高级教师

杨荣全翁源县人民医院院长、主治医师

袁先长翁源县新江镇太坪管理区袁屋村农民

杨建华韶关市曲江县马坝镇??溪村农民

钟祥泰始兴县城南镇石桥头村农民、技术员

宋天平韶关市北江天平综合养殖场场长

黄志林南雄市梅岭镇泰源焦坑林场农民

王启明仁化县长江镇冷饭坑村委会主任

张法绸乳源瑶族自治县桂头镇大坝村农民

潘希强新丰县丰城镇罗洞村农民

刘洪娥(女)韶关市侦江永兴福利厂厂长

河源市(11名)

黄焕明龙川县登女镇天云村农民

林云开紫金县响水??水库管理所工人、助理工程师

郭惠忠紫金县古竹镇水东村农民

罗红英(女)和平县附城镇龙湖村农民

钟巧云(女)连平县城环境卫生管理所工人

黄奎生连平县三角镇石马村农民、渔技员

罗辉建东源县电信局管理员、助理工程师

刘春兰(女)东源县曾田镇玉湖村农民

刘惠珍(女)河源糖厂化验室主任、助理工程师

何启明河源市源城区源南镇墩头村党支部书记

徐宝林河源市电信局党组书记、局长、工程师

梅州市(22名)

徐惠明(女)梅州市塔牌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工程师

黄思煌梅州市建筑工程公司施工队长、助理工程师

李铀荣梅州市西郊建筑工程队队长、党支部书记、工程师温带颖梅县丰都综合养禽场专业户、畜牧兽医技师

丘亮宏梅县造纸厂车间副主任

叶新英(女)广东梅雁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助理会计师

梁巨基梅县高级中学校长、中学高级教师

徐新昌蕉岭县建筑工程公司工段长、助理工程师

刘雪玲(女)蕉岭县三圳种猪场养猪专业户

刘惠英(女)大埔县英雅镇坑尾村种竹专业户

钟启育大埔县虎山中学教师、中学高级教师

李爱燕(女)大埔县环境卫生管理所工人

罗来水丰顺县汤南镇新埔园村种植专业户

巫拉芳(女)丰顺县教育局教研室副主任、中学高级教师

李汉文五华县水寨镇大岭村民委员会副主任、助理经济师

李胜文五华县第二建筑工程公司第一施工队队长、工程师

廖胜梅(女)广东康宝药业有限公司组长、助理工程师

曾宪安兴宁市地方公路管理站站长、政工师

陈春红(女)兴宁市第一中学教师、中学一级教师

杜坤发兴宁市宝山茶叶发展有限公司经理、制茶师

姚良治平远县卫生防疫站医师、副主任医师

林金凤(女)平远县东石镇双石村种养专业户、农业技术员

惠州市(19名)

高志卿麦科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高级经济师

罗汉松德赛电子(惠州)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工程师

刘月英(女)惠州市环卫局下角环管所副所长

刘俊珍惠州市电信局局长、经济师

胡石光惠州市殡仪馆馆长

文彩梅(女)惠州市第二饮食服务公司工人

刘建荷(女)惠州市河南岸镇冷水坑村农民、农技员

陈桥顿桥胜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工程师

周吉云惠阳市工业总公司农机二厂车间副主任、工程师

郭计央惠阳市马安镇水贝村农民

邓列惠东县交通局局长、工程师

钟振南惠东县水泥二厂班长、高级技工

苏桃瑞惠东县捻山镇范和村农民

李华(女)惠东县惠东中学教师、中学一级教师

郭瑞民博罗县龙溪中学校长

邱天寿博罗县公路局罗浮山道班班长、中级技工

曾国强博罗县石坝镇官村村党支部书记

梁荣爱龙门县天堂山水库管理局局长、高级工程师

李容照龙门县龙华镇龙华村农民

汕尾市(11名)

曾庆能汕尾市汽车运输总公司总经理、党总支书记、政工师沈晓仪汕尾市城区汕尾中学教师、中学高级教师

冯木汕尾市城区新港街道红卫渔业村船长

陈丽珠(女)海丰县金伯爵副食品加工厂主管

罗少玉海丰县赤石镇明热小学教师、小学高级教师

林政芳海丰县可塘镇仓前村农民

张平陆丰市人民医院医师、外科医师

洪保填陆丰市五里牌水库灌区管理处工人

黄万里陆丰市八万镇吉水村农民

朱瑞锋陆河县烟草专卖局局长、高级政工师

张维坚陆河县河田镇圳口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

东莞市(10名)

张夏高东莞市东精实业集团公司热电厂工段长、技师

叶智方(女)东莞市东华机械有限公司设计主任、工程师

钟连福东莞市大朗联益畜牧场场长

邦志强东莞市建筑工程总公司副总经理、工程师

张锡萍(女)东莞市慢性病防治院结防科副主任、主治医师

何立民东莞市东莞中学校长、中学高级教师

许爱顺东莞市沙田顺发畜禽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

朱伟泉沙角发电总厂班长、技师

张邦杰水产技术推广总站东莞中心站站长、研究员

李柳祥东莞市黄江文化站站长

中山市(11名)

周挂添中山市凯达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工人

熊小东中山市航运总公司港机队队长、工程师

蓝图中山市科威电池公司车间副主任

阮健沪中山市隆都发电厂有限公司维修车间副主任

田存军中山市中兴丝织有限公司管理员、工程师

彭本琦(女)中山广达电子元件有限公司采购员、工程师

周景照中山市卓山中学教导主任、中学一级教师

李旭中山市中医院研究所所长、主任医师

何荣洪中山食品水产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高级经济师

彭韪(女)珠海联邦制药厂有限公司中山分厂副总裁、工程师

罗连基中山市南蓈镇南蓈村农民

江门市(26名)

梅活津江门市电化厂厂长、工程师

尹建云(女)江门生物技术开发中心研究所所长、副总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张文豪江门市汽运集团有限公司汽车站站长、高级政工师

黄国伟中国农业银行江门市分行工程师

马惠娴(女)江门市第一中学教师、高级教师

陈柏森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高级工程师

张浪进新会中旅集团旅游总公司导游

杨国球新会水果试管苗试验开发基地助理农艺师

杨伟林新会市崖西镇洞南村农民

谢惠雯(女)新会市第三中学校长助理、中学一级教师

赵瑞胜台山市新宁制药厂厂长、书记、工程师

朱信德台山市建筑工程质安监督站监督员、工程师

胡沐兴开平市液化石油气供应公司经理、助理经济师

冯少芹(女)广东嘉士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车间主任、经济员

葛燕飞(女)台山市殡仪馆职员

刘启汗台山市四九镇五四村农民

谢国均开平市第一人民医院院长、教授

张自由开平市沙岗街道办事处新美村农民、助理畜牧师

吴炎洪恩平市邮政局横陂支局局长

吴贵华恩平市恩城镇禄平村农民

施雪(女)广东华山泉集团有限公司工人

林树明广东美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科研所所长、工程师

吕源根鹤山市古劳镇新星村农民

连建德江门市大长江集团有限公司科长、工程师

刘长成江门市蓬江区环市镇白石村民委员会主任

赵曼宗广东高路华电视机有限公司工程师

佛山市(25名)

黄志丽(女)佛山市棉织四厂值班长

何志流佛陶集团钻石陶瓷有限公司建国厂班长、技师

谬来虎佛山市光电器材公司科长、工程师

龚文权佛山电力工业局党委书记、局长、高级工程师何金灿佛山禅城酒店中餐部经理、特三级厨师

陈森省六建集团有限公司施工员、助理工程师

谭永基佛山市环境卫生管理处主任、政工师

邓树平佛山市华材职业高级中学副校长、副教授

吴海恒顺德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主任、高级经济师

陈柏森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高级工程师

张浪进新会中旅集团旅游总公司导游

杨国球新会水果试管苗试验开发基地助理农艺师

杨伟林新会市崖西镇洞南村农民

谢惠雯(女)新会市第三中学校长助理、中学一级教师

赵瑞胜台山市新宁制药厂厂长、书记、工程师

朱信德台山市建筑工程质安监督站监督员、工程师

胡沐兴开平市液化石油气供应公司经理、助理经济师

冯少芹(女)广东嘉士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车间主任、经济员

葛燕飞(女)台山市殡仪馆职员

刘启汗台山市四九镇五四村农民

谢国均开平市第一人民医院院长、教授

张自由开平市沙岗街道办事处新美村农民、助理畜牧师

吴炎洪恩平市邮政局横陂支局局长

吴贵华恩平市恩城镇禄平村农民

施雪(女)广东华山泉集团有限公司工人

林树明广东美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科研所所长、工程师

吕源根鹤山市古劳镇新星村农民

连建德江门市大长江集团有限公司科长、工程师

刘长成江门市蓬江区环市镇白石村民委员会主任

赵曼宗广东高路华电视机有限公司工程师

佛山市(25名)

黄志丽(女)佛山市棉织四厂值班长

何志流佛陶集团钻石陶瓷有限公司建国厂班长、技师

谬来虎佛山市光电器材公司科长、工程师

龚文权佛山电力工业局党委书记、局长、高级工程师何金灿佛山禅城酒店中餐部经理、特三级厨师

陈森省六建集团有限公司施工员、助理工程师

谭永基佛山市环境卫生管理处主任、政工师

邓树平佛山市华材职业高级中学副校长、副教授

吴海恒顺德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主任、高级经济师

杨美莲(女)湛江汽车修制厂工人

黄福干雷州盐场马留工区第四组工人

钟洁清(女)雷州林业局廉江林场八一林队工人

张海珍(女)湛江赤坎区饮食服务公司南华大酒店工人

张康养湛江市霞山环境卫生管理处清运队队长

王四民(女)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潮学校教师、中学一级教师

陈邱(女)廉江市廉城环境卫生管理处工人

林水栖湛江荣利橡胶制品有限公司总经理

尹国荣雷州市流沙镇流沙东村农民

罗兆杰廉江市石角镇木马村农民

方良高徐闻县前山镇南安村农民

陈亚振吴川市樟铺镇三浪村农民

刘罗寿湛江发电厂厂长、党委书记、高级工程师黄阳旭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程师

陈田忠遂溪县遂城镇城内居委会农民

李常友廉江市供电局局长、党委副书记、高级政工师黄立汉湛江通用电气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经济师

谭康华湛江珠江啤酒有限公司总经理、工程师

梁福成湛江市赤坎牙科防治所所长、主治医师

陈新湛江日报社副总编辑、主任编辑

吴志华广东医学院教授

蔡荣艳(女)吴川市第三建筑工程公司第八分公司经理、工程师

高焱明湛江中心人民医院院长、主任医师

沈国生湛江市湖光中心小学校长、小学高级教师

茂名市(21名)

柯朝南茂名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高级政工师蒋礼强茂名电力工业局党委书记、局长、高级工程师黄忠诚中国石化茂名石油化工公司党委书记、高级政工师

孙晶磊茂名石化乙烯工业公司裂解车间主任、工程师

吴燕良茂名石油炼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炼油厂班长、技师

二催化车间

周活平茂名市信宜公路局局长、党总支书记、高级政工师林广秀(女)信宜市环卫园林绿化局组长

李伟豪化州市人民医院院长、党总支书记、副主任医师郑龙辉电白县第二建筑工程公司驻广州二分公司经理、工程师

陈红梅(女)化州缫丝厂工人

崔永奇(女)电白县水东中学教师、中学一级教师

吴福培高州市医药管理局局长、政工师

阮丽欢(女)茂名市环境卫生管理处队长

张强茂名市体育运动学校科长、高级教练

周日光茂名市第七小学校长、中学高级教师

柯汉忠茂名市茂南公路局高水道班班长

刘颜羡(女)信宜市丁堡镇大舍坡村农民、技术员

黄德明电白汉山锁业有限公司经理

杨幸注高州市大井镇伊势农业有限公司农民、畜牧师、经济师

朱新高州市沙田镇果树技术开发公司农民、农技师

宋仁志化州市合江镇松架西垌村农民

肇庆市(24名)

钟焯权肇庆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经济师

罗新昌高要河台金矿矿长、党委书记、经济师

曹亚呀封开县供电局局长、工程师

骆畅英(女)肇庆市环境卫生管理处西区站站长

赵辉棠肇庆市商业企业集团公司工人、高级点心技师

林海广东肇庆中学英语科组长、中学高级教师

陆四妹(女)高要市建设规划管理局工人

詹向阳四会连杆厂动力车间主任、技术员

程素英(女)怀集县怀城镇环境卫生管理所工人

彭宝文广宁县广宁中学教师、中学高级教师

赖永雄风华集团冠华现代电子元件有限公司经理、工程师

李植芬肇庆市第二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项目部副经理、工程师

黄柳和肇庆市华佗医院针灸科主任、副主任医师

范永嫦(女)肇庆市鼎湖区人民医院护理部副主任、护师

李金水怀集县冷坑镇教育办主任、小学高级教师

崔绍森德庆县香山中学副校长、中学高级教师

肖辉良肇庆市大旺华侨农场正隆作业区党支部书记、主任、助理经济师张永全肇庆市鼎湖区沙浦镇苏二村委会党支部书记、农技员

吴森全四会市城中街道下土布村委会党支部书记、主任、农技师

李冠华高要市蚬岗镇蚬二村农民

梁肇金广宁县南街镇五一大坪村农民

郑大捷怀集县拗仔镇南大竹藤制品工艺厂农民

伍振扬封开县杏花镇杏花村洞心村小组农民

陈锐华德庆县官圩镇红光村委会农民

清远市(17名)

张明昭清远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高级工程师翟和革英德市马口水泥厂车间主任

曾雪琼(女)佛冈县佛冈中学教师、中教二级

杨志辉连州市人造板企业公司班长

李映霞(女)连南县寨岗镇中心小学教导主任、小学高级教师

莫祖英(女)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妇产科主任、主治医师

覃利云(女)清远市清城区职业中学校长、中学高级教师

郭学森清远市清新县升平镇初级中学教导主任、中教二级

方建华清远英红茶场电力公司变电站站长、电力技术员

张路珍英德市西牛镇花田村农民

吴玉强佛冈县四九镇官山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

魏永光连州市九陂镇四联三家村养殖场农民

黄万略阳山县新圩镇西塘村鸡场场长、兽医技术员

邓金龙连南瑶族自治县盘石镇排肚村农民

邓凤葵(女)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吉田镇大夫田村农民

何容根清远市粮油进出口公司源潭猪场农民

潘钊辉清新县龙颈镇农民

潮州市(10名)

庄晓珊(女)潮安县庵埠小学教师、小教一级

张进峰饶平县电力工业局外线班班长

吴湘瑜潮州南春中学教师、中学高级教师

张立昌潮州市桥东服装厂技术员

钟廷发潮州市电信局局长、党组书记、高级工程师方少锋潮州市包装总公司工程师

郑舜英(女)潮州市潮剧团艺术二级演员

林伟周潮安县凤凰镇福南管区农民

黄炎成饶平县钱东镇紫云村农民

陆新弟潮州市潮安县枫溪镇云步村管委主任

揭阳市(15名)

纪暹荣揭东县玉湖镇玉联村农民

方秀明惠来金马(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经济师

黄霖兴惠来县神泉镇芦园村党支部书记

刘木水普宁市城镇建设管理局市政发展公司副经理

李绪光普宁市第二中学教师、中学高级教师

卢国仁普宁市人民医院副院长、副主任医师

杜镇辉普宁市流沙镇西陇村党总支副书记

刘少徐揭西县京溪园镇曾大寮村党支部书记

黄顺强揭西县环境卫生管理局职工

应承添运通塑料(集团)公司董事长、经济师

孙壮通揭阳市榕城区妇幼保健院院长、主治医师

王木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揭阳分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高级政工师许典存揭阳市自来水公司党总支书记、经理、助理工程师孙炎江揭阳经济开发区京同建筑工程公司经理

王谦和揭阳第一中学校长、三级职员

云浮市(12名)

陈昭平郁南县深南鹏竹木制品厂厂长

李永基罗定市素龙街道办事处龙税村农民

林治强新兴县新城镇茅园居委会党支部书记

李德文云安县南盛镇大视村委会党支部书记、主任

程瑞英(女)云浮市云城区腰古镇水东村农民

梁锦钊郁南县电池厂技术员

蒋受铭罗定市延锴纪念中学特级教师

黄金生云浮硫铁矿企业集团公司露天矿穿爆车间班长

牙轮钻机二班

岑建培云浮发电厂党委书记、厂长、工程师

张伟芳(女)云浮市新兴县中医院总护士长、主管护师

林有源云浮市公路局局长、党组书记、经济师

练翠婷(女)云浮市云浮中学组长、高级教师

省直单位(70名)

刘颂豪华南师范大学量电所教授

刘人怀暨南大学校长

何镜堂华南理工大学建筑学院院长、总建筑师

陈新广东工业大学机电学院院长、教授

庄广伦中山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妇产科生殖医学博士生导师

研究中心

许宁生中山大学物理科学与工程技术学院院长、教授、博导

何时盛国营幸福农场场长、农经师

冯立科国营燕塘牛奶公司技术科科长、助理工程师

顾维晃团结农场罗鸦山队队长、统计员

李杰群(女)国营胜利农场42队工人、割胶技师

刘华安省农垦中心医院党委书记代院长、主治医师

杨一鸣省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副院长、高级工程师

吴露斌(女)中山市电信局特种业务分局114中心主任

邓伟坚江门市电信局数据通信分局副分局长、工程师

黄和生省电信公司市场部主任、高级经济师

顾箭(女)广东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公司企业发展部副经理、工程师

周穗南广州邮区中心局押运分局班长

陈沛文广州市邮政局邮件处理中心高级工程师

喻军省邮政局局长、高级工程师

邓银芳(女)羊城铁路总公司广州车站客运员

韩立军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广深机务管理指导司机、技师所

李定人广梅汕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惠州工务段主任、领工员

张正清广州铁路(集团)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高级工程师

张春林广州白云国际机场集团公司总裁、高级经济师

金巍峰中国南方航空(集团)公司飞行部中队长、二级飞行员

王更生广州远洋运输公司船长

腾国昌广州海运(集团)有限公司船舶政委

张潮水交通部广州海上救助打捞局“南天龙”船工程队队长

陈奋健中港第四航务工程局第一工程公司经理、高级工程师

黄明坤广州港务局黄埔港务公司班长

刘忠海湛江港务局中海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副队长、电气工程师

梁小燕(女)中国人民银行廉江市支行行长、经济师

王志强中国工商银行珠海市分行技术保障部总经理、高级工程师

梁镜华中国农业银行顺德市支行行长、高级会计师

田玉珊(女)中国银行普宁支行行长、经济师

毛丽冰(女)中国建设银行广州经济开发区支行登峰办事处主任、会计员

钟庐峰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博罗县支行信贷员、助理经济师

简龙俊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新会市支公司经理、经济师

何伟大中国人寿保险公司顺德市支公司经理、经济师

黄幼香(女)兴宁市城镇农村信用合作社主任、经济师

李炳忠广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玩具实验室主任

袁懋振国家电力公司南方公司总经理、教授级高工

陈冠平省农业展览馆副馆长、高级工艺师

陈珠(女)省药物研究所所长、研究员

钟桂林广三保养猪有限公司班长

曾运标广东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梅州梅江二路证券营业部总经理、经济师

韩日畴省昆虫研究所实验室副主任、副研究员

陈勇中国科学院广州能源研究所所长、研究员

周正中国科学院广州地球化学研究所研究员

周克崧广州有色金属研究院院长、教授级高工

郑汉粦省测试分析研究所副所长、高级工程师

黎子浩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所党委书记、所长、高级工程师

陈光大广东电视台新闻中心副总监制、记者

古运泉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

曹利祥岭南美术出版社社长、副编审

王薇(女)珠江电影制片公司导演、一级导演

李国伟省作家协会《少男少女》杂志社主编、副编审

黄迪领省水利水电第二工程局局长、高级政工师、经济师

李其昌省电力集团公司中心调度所副所长、高级工程师

施振刚中国石化集团广州石油化工总厂班长

庄耀广东物资集团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高级经济师许锡泉省食品企业集团公司南海市联营种鸡场育种部经理、畜牧师

曾兆庚广东威盛交通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

骆志强省航运企业集团广驳运651轮船长

林代锐省高速公路公司汕汾高速公司管理处主任、路桥工程师

钱冠球三水石膏矿工人

梁国伟仁化县林业局高级工程师

刘松茂梅县矿产局石壁塘煤矿工人

黄壮利中国人民解放军第7431工厂发展部部长

张国恒省地质矿务局757地质大队副总工程师、高级工程师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合同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合同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合同书2015版 劳动合同书 2015年版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劳动者) 备注: 1、 2、 本合同代签或涂改无效; 本合同必须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要清楚。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 甲乙双方约定按下列种方式确定“劳动合同期限”: A、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自年月日起至月日止,其中试用期自日起至年月日止。 B、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自月日起至日止。 C、以完成工作任务为劳动合同期限,自日起至完成本项工作任务之日即为劳动合同终止日。 二、工作内容及要求 (一)乙方根据甲方要求,经过协商,从事工作。甲方可根据 工作需要和对乙方业绩的考核结果,按照合理诚信原则,变动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服从甲方的安排。

(二)甲方安排乙方所从事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应当符合甲方依法制订的并已公示的规章制度。乙方应当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履行劳动义务,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要求。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双方在工作时间和休息方面协商一致选择确定条款,平均每周工作四十小时: A、甲方实行每天小时工作制。具体作息时间,甲方安排如下: 每周周至周工作,上午,下午。每周周为休息日。 B、甲方实行三班制,安排乙方实行班运转工作制。 C、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岗位,属于不定时工作制,双方依法执行不定时工作制规定。 D、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岗位,属于综合计算工时制,双方依法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规定。 (二)甲方严格遵守法定的工作时间,控制加班加点,保证乙方的休息与身心健康,甲方因工作需要必须安排乙方加班加点的,应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同意,依法给予乙方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三)甲方为乙方安排带薪年休假(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年休假一 般不跨年度安排)。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二)甲方必须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安排

全国五一劳动奖状 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评选办法

五一劳动奖章。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严重职业危害或群体性事件的企业和企业负责人自事发起三年内不得申报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全国五一劳动奖章。 第八条除召开全国劳模表彰大会的年份外,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工人先锋号每年评选表彰一次。对在国际国内有重大影响的事件中,国家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中,抢险救灾等危急情况下以及在全国总工会书记处批准的全国示范性劳动竞赛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可即时授予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工人先锋号。 第九条对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授予革命烈士称号的个人,或省(部)级党委作出学习(表彰)决定的集体和个人,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申报,可授予或追授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工人先锋号。 第三章奖励和待遇 第十条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工人先锋号的奖励实行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中华全国总工会对获奖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颁发证书、奖状、奖章或奖牌,对个人给予一次性物质奖励。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按有关规定享受省(部)级劳模待遇。 第十一条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可参加工会组织的休养和其它活动。休养和活动期间按出勤对待。 第十二条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经本人申请,省级成人高校招生办公室审核,招生学校同意,可免试进入国家或省级成人高等学校学习。 第四章管理 第十三条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工人先锋号获得者的管理工作在中华全国总工会指导下,由其所在地区和单位的工会组织负责。

第十四条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工人先锋号获得者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 (一)建立管理制度,完善评选管理机制,制定和协调落实有关政策,做好信访接待工作; (二)加强基础工作,建立健全管理档案,实行动态管理,重大情况及时报告; (三)宣传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工人先锋号获得者的先进事迹,总结推广他们的先进经验,充分发挥其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导向作用; (四)关心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的思想、工作和生活,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等困难,依法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五)做好与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工人先锋号获得者有关的其他工作。 第五章荣誉称号的撤销 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撤销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全国工人先锋号荣誉称号,收回证书、奖状或奖牌。 (一)弄虚作假,骗取荣誉的; (二)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或严重职业危害的; (三)发生群体性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 (四)拖欠职工工资,欠缴职工养老、工伤、医疗、失业、生育保险等,拒不改正的; (五)其他不宜保留荣誉称号的。 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撤销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荣誉称号,收回证书、奖章,终止其享受的相关待遇。 (一)弄虚作假,骗取荣誉的;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知识竞赛试题 姓名 一、单选题(共25题) 1、《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适用范围是()。 A、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女职工 B、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 C、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 D、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及其女职工 2、为了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中因()造成的特殊困难,保护女职工健康,制定《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A、身体状况 B、生理特点 C、疾病与不适 D、性别弱势 3、用人单位应当加强女职工劳动保护,采取措施改善女职工()条件。 A、工作 B、休息休假 C、劳动安全卫生 D、收入 4、女职工“四期”保护是对女性生理机能变化过程,即()的劳动保护。 A、经期、孕期、产期、更年期 B、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 C、经期、孕期、哺乳期、更年期 D、孕期、产期、哺乳期、更年期 5、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 A、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B、解除劳动合同 C、解除聘用合同 6、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A、女职工要求 B、医疗机构的证明 C、工会证明女职工身体状况 7、女职工生育享受()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A、56 B、90 C、98 D、120 8、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天。 A、10 B、15 C、20 D、25 9、女职工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产假。 A、25 B、30 C、40 D、42 10、对哺乳未满( C )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A、6个月 B、9个月 C、1周岁 D、18个月 11、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哺乳时间。 A、半小时 B、45分钟 C、1小时 D、1.5小时 12、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哺乳时间。 A、半小时 B、45分钟 C、1小时 D、1.5小时 13、婴儿满周岁时,经县(区)以上(含县、区)医疗或保健机构确诊为体弱儿,可适当延长授乳时间,但不得超过()。 A、3个月 B、4个月 C、6个月 D、1年 14、女职工产假期满恢复工作时,应允许有()周时间逐渐恢复原工作量。 A、1 B、1至2 C、2 D、2至3 15、有哺乳婴儿()名以上的单位,应逐步建立哺乳室。 A、3 B、5 C、8 D、10 16、在劳动场所,用人单位应当()对女职工的性骚扰。 A、防止和制裁 B、制止和制裁 C、预防和制止 D、预防和制裁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及相关

附件1 女职工权益保护法律法规知识竞赛参考题目 (共54个单选题) 1、《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国家保护妇女的权利和利益,实行男女(),培养和选拔妇女干部。 A、同工同酬 B、均衡就业 C、政治平等 D、机会均等 2、《劳动法》规定,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就业权利。在录用职工时,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 )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A、性别 B、身高 C、相貌 D、学历 3、《就业促进法》规定,用人单位录用女职工,不得在劳动合同中规定限制女职工()的内容。 A、恋爱、结婚 B、休息、休假 C、结婚、生育 D、晋职、晋级 4、《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子女。 A、一个 B、两个 C、三个 D、四个 5、《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A、延长生育假 B、颁发荣誉证书 C、减免子女学费 D、发放计划生育津贴

6、《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自()年4月28日公布之日起施行,1988年7月21日国务院发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同时废止。 A、2010 B、2011 C、2012 D、2013 7、《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适用范围是()。 A、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女职工 B、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 C、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 D、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及其女职工 8、女职工“四期”保护是对女性生理机能变化过程即()的劳动保护。 A、经期、孕期、产期、更年期 B、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 C、经期、孕期、哺乳期、更年期 D、孕期、产期、哺乳期、更年期 9、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将本单位属于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岗位()告知女职工。 A、口头 B、书面 C、电话 D、微信 10、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 A、减少晋职机会 B、增加劳动量 C、减少培训机会 D、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2005年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奖名单

2005年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奖名单北京市 于志国北京燕化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化工一厂车间主任 刘春明(回族)首钢技术研究院板带研究所科研员 宋顺生北京现代汽车有限公司车间主任 崔世芳(女)华盾雪花塑料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工程师 卞克勇京煤集团昊华能源公司木城涧煤矿工人 肖宝华(女)北京市液化石油气公司明光村供应站站长 王新成房山城建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张毅中国网通北京市分公司八区电话局工人 耿贵虎北京公路桥梁建设公司第五工程处项目经理 张素霞 (女) 北京自来水集团第九水厂技术负责人 冯德余高碑店污水处理厂泵房班工人 刘金星中国建筑第一工程局第二建筑公司项目经理 赵东方北京机要通信局交通科投递员 徐雄志北京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车辆二公司驾驶员

王新声北京公交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经理 孟波北京东兴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副总工程师 王玉宝北京北国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经理 邢洪杰北京城建二建设有限公司项目经理 韩香臣(女,回族)西城区烤肉宛饭庄门店经理 庄虔春朝阳区高碑店地区高井社区党支部书记 王东北京金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刘素凤(女)平谷区种植业服务中心植保站站长 王茂春丰台区花乡党委副书记 邢占军顺义公安分局刑侦支队法医 李全录北京市兽医卫生监督检验所所长 秦英瑞大明眼镜股份有限公司验光师 赵勇北京双安商场有限责任公司售货员 王迎(女)北京西单商场股份有限公司售货员 周兵北京同仁医院鼻科主任 张建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院长 李宁中国农业大学生物学院教授

王华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材料加工工程系主任 李保平北京华北光华仪器有限公司总设计师 田在玮顺天通房地产开发集团总经理 张晓杰(蒙古族)交通部国际合作司国际组织处处长 天津市 万文雅 (女)天津764通信导航技术有限公司事业部工人贾瑞兴天津市天锻压力机有限公司数控车间工人 赵洪生中港第一航务工程局起重20号船船长 韩立新天津建工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项目经理 李竞(女)天津市新的纺织品进出口公司业务一部经理 王蕾(女)中原百货公司华联店售货员 刘福颖(女)天津市东堤头中学教师 许勤虎天津市工业微生物研究所副所长 林彬彬中国天辰化学工程公司工艺部部长 张福芸(女)津南区畜牧水产局水产技术推广站站长 魏玉玲 (女)红桥区文昌宫民族小学校长 龙以明南开大学陈省身数学研究所教师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2020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2020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一条为了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保护女职工健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及其女职工,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用人单位应当加强女职工劳动保护,采取措施改善女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对女职工进行劳动安全卫生知识培训。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遵守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将本单位属于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岗位书面告知女职工。 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由本规定附录列示。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对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进行调整。 第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第六条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上海市劳动保障局公布加班工资的规定

上海市劳动保障局公布加班工资的规定 (2004年7月19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公布) 文件依据:沪劳保综发(2003)2号 一、用人单位根据实际需要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1、企业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2、企业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3、企业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用人单位,其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应当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按上述第1项规定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用人单位在法定休假节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按上述第3项规定支付劳动者工资。 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工时制的用人单位,在法定休假节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按上述第3项规定支付工资。 二、加班工资计算基数按以下原则确定: 1、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确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标准的,按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标准确定。 2、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职工代表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 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 按以上原则计算的假期工资基数均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加班加点的日工资计算:按上述原则确定的计算基数,除以每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数20.92天;小时工资的计算:日工资除以8小时。 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 为维护劳动者通过劳动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规范企业的工资支付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二、本办法所称工资是指用人单位根据国家和本市的规定,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报酬。即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货币收入。 三、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形式支付。 四、用人单位通过银行发放工资的,应当按时将工资划入劳动者本人帐户。

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先进事迹材料

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先进事迹 单行材料 ——庆阳陇牛乳业有限公司灌装车间班长杨小花 今年32岁的普通农民工杨小花, 2012年6月进入庆阳陇牛乳业有限公司参加工作。凭着对乳品加工行业的无限热爱和执着,从一名包装车间的学徒工到自学成才的乳制品企业“泥腿子工程师”,两年来,她在庆阳陇牛乳业有限公司灌装车间平凡的岗位上,兢兢业业、任劳任怨,大胆探索、勇于实践,实现了从普通农民工到专业技术领域人才的蜕变。不论从工作上还是思想上,她都严格要求自己,不断刻苦学习。她为陇牛乳业的发展乃至推进当地非公经济的发展做出了不可磨灭贡献,也为自己的职业生涯涂上浓墨重彩的一笔,她的典型事迹反映了新时期农民工的精彩人生。 一、不甘平庸,做有追求的农民工 初中毕业的杨小花,当年因为家境贫寒,初中读完以后就被迫辍学外出打工,但与别人不同的是,她始终有一颗勤学上进的心,2012年春节期间从外地打工回家的她在无意间知道了在当地有一家乳品加工企业招聘学徒工,而且进车间后可以向技术工方

向培养。天性使然,好学上进的杨小花心里暗暗的想着,常年在外打工,背井离乡的滋味可不好受,如果能在本地上班,离家又近,还能在工作之余回家照顾家人。更重要的是,如果能在陇牛乳业的生产车间有所作为,也未尝是一件一举两得的好事。她便抱着试一试的态度来到了庆阳陇牛乳业有限公司应聘,谁知道这一来就是两年多,更让她没有想到的是,她凭着刻苦、勤奋的努力不仅当上了陇牛乳业灌装间的班长,还改变了她的精神世界。 从一进车间开始,随着公司新员工培训的展开,她的思想认识就发生了重大的转变。以前在外地打工,她只是一个流水线上的操作工,每天机械地重复着上千遍同样的动作,但是进入陇牛乳业来以后,由于她的踏实认真,被分配到了生产车间最为至关重要的核心工段灌装车间当学徒。 做为一名学徒的她,每天除了为工程师打下手、打扫卫生、学习简单的操作,能接触到国内最先进的乳制品设备,天生好学的她对先进的灌装机产生了浓厚的兴趣。除了日常的工作以外,她便开始了每天不厌其烦地向工程师问这问那,如关于灌装设备的原理、运行情况和一些小的故障排除办法,都默默地记在心里。上班时间不够用,下班以后,别的工人都回家或休息,她还待在灌装车间不出来,盯着机器发呆,一会儿翻翻说明书,一会儿看运行纪录,工友们都不解地问她:“你这么拼命干嘛啊?”她微微

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条例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一条为了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保护女职工健康,制定本规定。 1 , ,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及其女职工,适用本规定。 ' China , , , , , 第三条用人单位应当加强女职工劳动保护,采取措施改善女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对女职工进行劳动安全卫生知识培训。 , ,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遵守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将本单位属于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岗位书面告知女职工。 . . 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由本规定附录列示。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对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进行调整。 ., , . 第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 , , , 第六条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 对怀孕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 , 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 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天;难产的,增加产假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个婴儿,增加产假天。 , ; , ; , , 女职工怀孕未满个月流产的,享受天产假;怀孕满个月流产的,享受天产假。 , ; ,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 , ; , 第八条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 , , ; , 第九条对哺乳未满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 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个婴儿每天增加小时哺乳时间。 ; , , 第十条女职工比较多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女职工的需要,建立女职工卫生室、孕妇休息室、哺乳室等设施,妥善解决女职工在生理卫生、哺乳方面的困难。 ,, , , , , 第十一条在劳动场所,用人单位应当预防和制止对女职工的性骚扰。 , 第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对用人单位遵守本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 , , . 工会、妇女组织依法对用人单位遵守本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 , ' 第十三条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第六条第二款、第七条、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按照受侵害女职工每人元以上元以下的标准计算,处以罚款。 , , , ' , , 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附录第一条、第二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按照受侵害女职工每人元以上元以下的标准计算,处以罚款。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附录第三条、第四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治理,处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有关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 . , . 第十四条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侵害女职工合法权益的,女职工可以依法投诉、举报、申诉,依法向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构申请调解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全国五一劳动奖状 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评选办法

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全国五一劳动奖章 全国工人先锋号评选管理工作暂行办法 (2011年11月25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工人先锋号评选管理工作,发挥表彰奖励工作的激励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国工会章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工人先锋号是中华全国总工会设立的授予先进集体、先进职工的荣誉称号。 第三条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工人先锋号的评选管理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先进集体和模范人物的榜样示范导向作用,激励广大职工发扬工人阶级伟大品格,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爱岗敬业、争创一流,艰苦奋斗、勇于创新,淡泊名利、甘于奉献,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宏伟目标贡献智慧和力量。 第二章荣誉称号的授予 第四条全国五一劳动奖状授予在我国境内依法注册或登记的非跨地区的企业、事业、机关、社会组织及其他组织以及驻外机构,全国五一劳动奖章授予中国籍员工,全国工人先锋号授予上述企业、事业、机关、社会组织及其他组织以及驻外机构所属的部门或单位。上述荣誉称号原则上不重复授予。 第五条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和全国工人先锋号集体的基本条件是: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组织健全,领导班子团结有

力;节能减排,注重保护生态环境;科技进步,不断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制健全;尊重劳动,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劳动关系和谐稳定;诚实守信,自觉履行社会责任,经济、社会效益居本地区或本行业领先水平。 第六条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原则上从省(部)级劳动模范中产生,其基本条件是:信念坚定、立场鲜明,胸怀大局、纪律严明,道德高尚、作风务实,学习努力、爱岗敬业,艰苦奋斗、勇于创新,服务人民、奉献社会,在本职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作出突出贡献。 第七条评选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工人先锋号要面向基层、面向一线职工,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推荐评选审批程序,接受群众监督。 (一)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工人先锋号获得者应自下而上产生,须经所在单位民主推荐、职工(代表)大会或居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上级工会审核同意,中华全国总工会评审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审查、书记处审批等程序,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二)申报全国五一劳动奖状的企业和申报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的企业负责人,须经当地县(市)以上工商、税务(国税、地税)、劳动保障、安全监察、环境保护、人口计生等部门审查同意。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及其负责人还要经过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审查同意。申报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的党政机关和社会团体领导干部,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得有关部门同意。 (三)党政机关和社会团体中的司局级(含)以上领导干部以及由中央组织部管理的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不作为全国五一劳动奖章推荐对象。 (四)有拖欠职工工资,欠缴职工养老、工伤、医疗、失业、生育保险,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未组建工会,未建立职代会和集体合同制度,劳动关系不和谐,能源消耗超标,环境污染严重等情形之一的企业和企业负责人当年不得申报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全国

最新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doc

最新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本文由劳动法小编为你整理2013年适用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全面内容。该规定的目的是为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保护女职工健康。 【阅读导航】 一、《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背景 二、《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全文内容 三、附录内容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 【正文】 2012年4月18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草案)》。2012年4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9号公布。《规定》共16条,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同时,1988年7月21

日国务院发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予以废止。2012年5月新华社受权全文发布该《规定》。 一、《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背景 1988年,国务院颁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是我国第一部综合性的女职工劳动保护专门法规,对于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保障女职工的身心健康发挥了重要作用。之后中国又陆续颁布了《妇女权益保障法》、《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女职工劳动保护法律体系。《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施行24年来,其外部环境发生了巨大变化: 1、是劳动关系领域发生重大变化。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和所有制结构的调整中我国劳动关系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格局的形成和公有制企业的改革,使劳动关系多样化、复杂化;用工制度的改革和劳动力市场的形成,使劳动关系市场化、契约化。 2、是女职工劳动保护需求发生变化。中国女职工队伍不断壮大,占职工总数的42.7%.其中,女农民工已占女职工总数的

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评选章程

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评选章程 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全国五一劳动奖章 全国工人先锋号评选管理工作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工人先锋号评选管理工作,发挥表彰奖励工作的激励作用,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国工会章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工人先锋号是中华全国总工会设立的授予先进集体、先进职工的荣誉称号。 第三条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工人先锋号的评选管理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先进集体和模范人物的榜样示 范导向作用,激励广大职工发扬工人阶级伟大品格,坚定不移地走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爱岗敬业、争创一流,艰苦奋斗、勇于创新,淡泊名利、甘于奉献,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实现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宏伟目标贡献智慧和力量。 第二章荣誉称号的授予 第四条全国五一劳动奖状授予在我国境内依法注册或登记的非跨地区的企业、事业、机关、社会组织及其他组织以及驻外机构,全 国五一劳动奖章授予中国籍员工,全国工人先锋号授予上述企业、 事业、机关、社会组织及其他组织以及驻外机构所属的部门或单位。上述荣誉称号原则上不重复授予。 第五条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和全国工人先锋号集体的基本条件是: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全面落 实科学发展观,组织健全,领导班子团结有

力;节能减排,注重保护生态环境;科技进步,不断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制健全;尊重劳动,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劳动关系和谐稳定;诚实守信,自觉履行社会责任,经济、社会效益 居本地区或本行业领先水平。 第六条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原则上从省(部)级劳动模范中产生,其基本条件是:信念坚定、立场鲜明,胸怀大局、纪律严明, 道德高尚、作风务实,学习努力、爱岗敬业,艰苦奋斗、勇于创新,服务人民、奉献社会,在本职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为经济建设、 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作出 突出贡献。 (二)申报全国五一劳动奖状的企业和申报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的企业负责人,须经当地县(市)以上工商、税务(国税、地税)、劳动保障、安全监察、环境保护、人口计生等部门审查同意。国有和国有 控股企业及其负责人还要经过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审查同意。 申报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的党政机关和社会团体领导干部,要按照干 部管理权限,征得有关部门同意。 (四)有拖欠职工工资,欠缴职工养老、工伤、医疗、失业、生育保险,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未组建工会,未建立职代会和集体 合同制度,劳动关系不和谐,能源消耗超标,环境污染严重等情形 之一的企业和企业负责人当年不得申报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全国第2/5页 五一劳动奖章。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严重职业危害或群体性事件的企业和企业负责人自事发起三年内不得申报全国五一劳动奖状、 全国五一劳动奖章。 第八条除召开全国劳模表彰大会的年份外,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工人先锋号每年评选表彰一次。对在国际 国内有重大影响的事件中,国家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中,抢险救灾 等危急情况下以及在全国总工会书记处批准的全国示范性劳动竞赛 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可即时授予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工人先锋号。

2017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全文

2017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全文 第一条为了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保护女职工健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及其女职工,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用人单位应当加强女职工劳动保护,采取措施改善女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对女职工进行劳动安全卫生知识培训。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遵守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将本单位属于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岗位书面告知女职工。 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由本规定附录列示。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对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进行调整。 第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第六条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第九条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最新上海社保局劳动合同

最新上海社保局劳动合同 《最新包含社保劳动合同》 公司 劳动合同书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 甲方:(以下称“甲方”) 通讯地址: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乙方”)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固定电话)_____________(移动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一致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共同信守合同所列各条款,并确认本劳动合同为解决争议时的依据。 第一章合同的类型与期限 第一条甲、乙双方选择合同类型为(_____A______)。 A. 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

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个月,合同期满后,双方如需重新约定劳动合同期限的,应在合同到期前的三十天内订定。 B. 无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合同第三十五条约定的终止情形出现时即行终止。 C. 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 第二条若乙方开始工作时间与约定时间不一致的,以实际到岗之日为合同 起始时间,建立劳动关系。 第二章试用期 第三条甲乙双方约定试用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个月,试用期工资为:__________。 在试用期内,甲方认为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将向乙方说明理由后解除劳动合同。所谓不符合录用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体检未通过、乙方的用工手续不完备、乙方不能胜任所担任岗位的指标或者相应的要求(乙方同意以甲方的考核为标准)、乙方在试用期内不能通过甲方进行的背景调查或者在履历中有弄虚作假行为及甲方劳动手册规定的其他条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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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劳动模范事迹xx年全国五一劳动奖章推荐获得者事迹 XX 吕涛同志事迹简介 吕涛,男,38岁,中共党员,高级技师,享受 * 政府特殊津贴,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炼钢二厂冶炼二作业区作业长。 吕涛自参加工作以来,扎根炼钢生产一线,勤学苦练,勇于突破,在绿色炼钢和节能降耗方面做出了突出贡献。他总结的“根据氧分析仪逐步提高氧气流量操作法”,使转炉干法除尘泄爆从月均5次降低到0.3次以下,国内领先。转炉煤气回收达115m3/t,负能炼钢实现-21kgce/t。他负责的180吨转炉先后荣获全国大型耗能钢铁生产设备节能降耗对标竞赛“优胜炉”和“冠军炉”。通过廉价合金替代贵重金属、优化底吹供气模式降低钢铁料消耗等降本措施,年创效千万元。作为郭晓兵国家技能大师工作室的主要成员,提出并实施了“转炉高碳脱磷操作法”、“全铁水冶炼不锈钢操作法”、“精炼渣循环利用操作法”、“石灰石替代石灰操作法”等数项操作法,年降成本2000余万元。他把多年来总结的炼钢经验编写成小册子,首创“1+1+1”的“导师带徒”模式,先后培养出炼钢技师7名、技术比武状元3名和高级技师2名。他负责的班组曾获太原市工人先锋号殊荣。 吕涛曾荣获全国钢铁行业转炉炼钢工技术比武状元、全国钢铁行业技术能手、全国青年岗位能手、全国优秀班组长、山西省五一劳动奖章、山西省优秀共产党员、太原市劳动模范、太原市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

高峰同志事迹简介 高峰,男,48岁,群众,太原公共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第五汽车分公司三车队807路驾驶员。 高峰同志热爱公交事业,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乘客服务的思想,胸怀祖国,立足本职岗位,出色地完成了各项任务,是太原公交运营服务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他从不计较个人得失,在车队司机短缺的情况下,克服个人及家庭的种种困难,主动要求上全天班,从早6点到晚10点在车队服务,每天提前到岗,服从分配,哪里需要到哪里,一年来出勤100%以上,天天超时,月月超趟。全年个人计划行车924趟,29568公里,实际完成2101趟,67232公里,完成计划的227%,名列车队第一。他把安全行车作为运营服务的重中之重,坚定地遵守道路交通法规及一切规章制度,全年无任何违章,没有发生任何大小事故,安全行车6万公里以上。他把车厢当作自己的家,始终坚持微笑服务,真情对待乘客,精心琢磨宣传用语与服务技巧,潜移观察,了解乘客心里,微笑迎客送客,耐心疏导,扶老携幼,尽力创造车厢和谐文明、温暖舒适的环境,是乘客有“宾至如归”的感觉,在一年为乘客服务中得到总公司认可,同时给车队在微笑服务加分43分。高峰以热爱公交事业,脚踏实地为运营服务,以实际行动出色的完成各项任务,用辛勤的汗水,真诚的服务赢得了广大乘客的赞誉,受到社会及领导的好评,树立了企业的良好形象。 曾获山西省五一劳动奖章。 徐玉成同志事迹简介

劳动合同范本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合同 (范本)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甲方(用人单位) 用人单位名称: 用人单位住所: 工商登记注册类型: 劳动合同履行地: 负责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乙方(劳动者)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身份证号码: 现居住地址: 联系方式: 备注: 1、本合同代签或涂改无效; 2、本合同必须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要清楚。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 甲乙双方约定按下列种方式确定“劳动合同期限”: A、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自年月日起至年 月日止,其中试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B、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自年月日起,其中试用期自 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C、以完成工作任务为劳动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完成本项工作任务之日即为劳动合同终止日。 二、工作内容及要求 (一)乙方根据甲方要求,经过协商,从事工作。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和对乙方业绩的考核结果,按照合理诚信原则,变动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服从甲方的安排。 (二)甲方安排乙方所从事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应当符合甲方依法制订的并已公示的规章制度。乙方应当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履行劳动义务,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要求。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双方在工作时间和休息方面协商一致选择确定条款,平均每周工作四十小时: A、甲方实行每天小时工作制。 具体作息时间,甲方安排如下:

每周周至周工作,上午,下午。 每周周为休息日。 B、甲方实行三班制,安排乙方实行班运转工作制。 C、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岗位,属于不定时工作制,双方依法执行不定时工作制规定。 D、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岗位,属于综合计算工时制,双方依法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规定。 (二)甲方严格遵守法定的工作时间,控制加班加点,保证乙方的休息与身心健康,甲方因工作需要必须安排乙方加班加点的,应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同意,依法给予乙方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三)甲方为乙方安排带薪年休假(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年休假一般不跨年度安排)。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二)甲方必须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安排乙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应定期为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三)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乙方对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 (四)甲方按照国家关于女职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规定,对乙方提供保护。 (五)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甲方应当执行国家关于医疗期的规定。

2020年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条例全文

2020年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条例全文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及其女职工,适 用本规定。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遵守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将本单位属于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岗位书面告 知女职工。 第六条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 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 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 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第九条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 乳时间。

第十条女职工比较多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女职工的需要,建立女职工卫生室、孕妇休息室、哺乳室等设施,妥善解决女职工在生理卫生、哺乳方面的困难。 第十一条在劳动场所,用人单位应当预防和制止对女职工的性骚扰。 第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对用人单位遵守本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工会、妇女组织依法对用人单位遵守本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 第十三条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第六条第二款、第七条、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按照受侵害女职工每人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标准计算,处以罚款。 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附录第一条、第二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按照受侵害女职工每人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标准计算,处以罚款。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附录第三条、第四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治理,处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有关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 第十五条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侵害女职工合法权益,造成女职工损害的,依法给予赔偿;用人单位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六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1988年7月21日国务院发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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