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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房、仓库消防水量计算

厂房、仓库消防水量计算

厂房、仓库消防水量计算:

根据《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第3.3.2条及第3.5.2条规定,消防冷却用水量最大的车间为XX车间(V=46.3×16.3×6=4528.14m3,H=6m)得知,室外消防水用量为25L/s,室内消防水用量为15L/s;根据《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第3.6.2条火灾延续时间取3h,《消防给水及消防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第3.1.1条可知该项目同一时间内火灾起数为1起。所以消防用水量V=V1+V2=3.6×(25+15)×3=432m3。

仓库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编号:SM-ZD-72311 仓库消防安全管理制度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仓库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 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 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资产处所属各库房的管理,保障库房物资的正常供应,结合实际工作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内各库房管理。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第三条资产处是所内仓库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 第四条采购员负责采购物资的入库及不合格品的处置。 第五条仓库管理应形成的记录包括“库存物资采购计划单”“器材登记卡”。 第六条仓库管理人员(简称:库管员)是仓库管理具体实施的责任人。 第七条库管员岗位责任制具体内容如下: (一)坚守岗位、工作积极、主动热情、方便科研、敬岗爱业。 (二)熟悉器材业务工作流程、物资名称、型号、规格、性

能、用途、保管、保养等知识。 (三)廉洁奉公,不徇私情,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做到盈、亏有原因,损坏有报告,储备有分析,调整有依据。 (四)器材计帐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做到日清月结,定期盘点,帐物相符,及时处理各种变质和损坏物资。 (五)及时向采购员提出库存补充计划,要求做到既可保证供应又避免造成积压浪费。 (六)严格执行物资验收制度,见货验收,把好物资质量关,不合格物资一律不予办理入库手续。 (七)物资入库后,要严格按物资的品种、规格、性能分类,科学存放、标识清楚,合理有效使用仓库面积。 (八)搞好库房卫生,保持库房清洁,货架摆放合理整齐,不能超高、超宽,库内进出道要保持畅通,便于物品入出库工作。 (九)定期对贮存条件,贮存物品进行检查。 (十)做好安全防火、防盗及安全检查工作。 第三章工作程序 第八条库管员与采购员要根据科研的需求情况,共同

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范示范文本

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范示 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范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1库内物资要分类、分垛存放,每垛占地面积不大于 100m2、垛与垛之间不少于0.3m、垛与墙之间不少于 0.3m、垛与梁柱之间的间距不少于0.3m,主要道路的宽度 不少于2m。 2库内不准设置办公室、休息室,不准用可燃材料搭建 隔层。 3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不准使用电炉子、电 烙铁、电熨斗等电热器具和家用电器。 4照明灯垂直下方间距小于0.5M范围内,不得储存物 品。 5每个仓库应在房外或房门入口处单独安装开关,保管 人员离开后应断电。

6库区内严禁烟火,并设有明显禁火标识。 7库内应按规定要求配备消防设备和器材,并确保完好备用。 请在此位置输入品牌名/标语/slogan Please Enter The Brand Name / Slogan / Slogan In This Position, Such As Foonsion

消防管道计算用水量

1、临时消防及生活给水设计 本生活区临时用水由厂区市政管网引入,管径为DN100,材质为镀锌钢管,该管接入生活区后加水表计量。 生活用水和消防用水按北京市临设管理规定,根据生活区3#及5#宿舍设消火栓接口,水管线沿食堂边设置。 施工临水总量计算 给水主干管管径计算 计算公式 D=√4Q/(πv.1000) 其中:D——水管管径(m) Q——耗水量(m/s) V——管网中水流速度(m/s) 消防主干管管径计算 D=√4Q/(πv.1000) =√4×20/(3.14×2.5×1000) =101mm 其中:根据消防用水定额:Q=20L/s 消防水管中水的流速经过查表:V=2.5m/s 根据北京市消防管理的有关规定,消防用管的主干管管径不得小于100mm,因此,消防供水主干管确定为100mm焊接钢管。 施工现场用水: 因为新生活区面积小于25公顷,如果假设两根消防立管同时发生火灾的次数为一次,则消防用水的定额为20L/S,取q4=10L/S(q4—一根消防立管用水施工定额) 计算公式: Q=2q4=20L/S 工人生活用水 计算公式 q 3=(ΣP 2 N 3 K 4 )/(24×3600) q 3 ——生活区生活用水量(L/S) P 2 ——生活区居住人数(拟定1536人); N 2 ——生活区生活用水定额(20升/人.班)t——每天工作班数(班) k3——用水步均衡系数(2.00—2.50) 工人生活用水系数确定

生活区生活用水定额其中包括:卫生设施用水定额为25升/人;食堂用水定额为15升/人;洗浴用水定额为30升/人(人数按照出勤人数的30%计算);洗衣用水定额为30升/人;因此: 用水量计算 q3=(ΣP2N3)K/(24×3600) =(1536×25+1536×15+1536×30%×30+1536×30)×2.00/(24×3600)=2。84L/S 总供水管计算: D=√4Q/(πv.1000) =√4×6.94/(3.14×1.5×1000) =76.8mm 折合DN80,材质为镀锌管。 2、临时排水设计 生活区的食堂临时排水,经过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盥洗用水经过沉淀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生活区厕所的污水经过化粪池分解后定期由市政抽走。各分包单位安装各自生活区范围内的排水管道。 3、临时用水系统的维护与管理 生活区应注意保证消防管路畅通,消防设施完备且箱前道路畅通,无阻塞或堆放杂物。 生活区应及时清扫,保证干净、无积水。

仓库消防安全标准

仓库的灭火器配置 我司仓库属于丙类仓库,中危险级:火灾危险性较大,可燃物较多,起火后蔓延较迅速,扑救较难的场所;(属A类火灾)灭火器的选用: A 类火灾场所应选择水型灭火器、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泡沫灭火器或卤代烷灭火器。 灭火器的设置 1. 灭火器应设置在位置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且不得影响安全疏散。 2. 对有视线障碍的灭火器设置点,应设置指示其位置的发光标志。 3. 灭火器的摆放应稳固,其铭牌应朝外。手提式灭火器宜设置在灭火器箱内或挂钩、托架上,其顶部离地面高度不应大于1.50m;底部离地面高度不宜小于0.08m。灭火器箱不得上锁。 4. 灭火器不宜设置在潮湿或强腐蚀性的地点。当必须设置时,应有相应的保护措施。灭火器设置在室外时,应有相应的保护措施。 5. 灭火器不得设置在超出其使用温度范围的地点。 A类火灾场所的灭火器最大保护距离(m)

A类火灾场所灭火器的最低配置基准 灭火器配置设计的计算单元应按下列规定划分: 1 当一个楼层或一个水平防火分区内各场所的危险等级和火灾种类相同时,可将其作为一个计算单元。 2 当一个楼层或一个水平防火分区内各场所的危险等级和火灾种类不相同时,应将其分别作为不同的计算单元。 3 同一计算单元不得跨越防火分区和楼层。 计算单元保护面积的确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建筑物应按其建筑面积确定; 2 可燃物露天堆场,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可燃气体储罐区应按堆垛、储罐的占地面积确定。 计算单元的最小需配灭火级别应按下式计算: Q= K ·S/U 修正系数

仓库的安全疏散 1. 仓库的安全出口应分散布置。每个防火分区或一个防火分区的每个楼层,其相邻2个安全出口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m。 2. 每座仓库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当一座仓库的占地面积不大于300m2时,可设置1个安全出口。仓库内每个防火分区通向疏散走道、楼梯或室外的出口不宜少于2个,当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不大于100m2时,可设置1个出口。通向疏散走道或楼梯的门应为乙级防火门。 3. 地下或半地下仓库(包括地下或半地下室)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当建筑面积不大于100m2时,可设置1个安全出口。地下或半地下仓库(包括地下或半地下室),当有多个防火分区相邻布置并采用防火墙分隔时,每个防火分区可利用防火墙上通向相邻防火分区的甲级防火门作为第二安全出口,但每个防火分区必须至少有1个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 4. 冷库、粮食筒仓、金库的安全疏散设计应分别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冷库设计规范》GB 50072和《粮食钢板筒仓设计规范》GB 50322等标准的规定。 5. 粮食筒仓上层面积小于1000m2,且作业人数不超过2人时,

消防用水量实例计算

摘要:消防设计用水量包括流量和水量。 建筑中自动灭火系统的设计流量应按其中设计流量最大的一种系统确定,多种消防系统的设计总流量应按其中消防总流量最大的一个防护对象和防护区确定,一个防护区的总流量应为其中的消火栓、自动灭火、水幕系统流量之和。把出现在不同防护区的消火栓系统最大流量、自动灭火系统最大流量和水幕系统最大流量之和作为消防系统的设计总流量不符合每次只有1个失火点的消防基本设定。确定系统的设计水量,方法类似。 关键词:消防工程设计流量水量自动灭火系统建筑水消防系统建筑消防用水量包括流量和水量两个参数。用水流量决定消防水泵的流量和消防管径,用水水量决定消防水池的容积。流量和水量的合理确定一方面影响着消防系统的灭火性能或消防灭火的成败,另一方面还通过管径、水泵流量、水池容积等影响着消防丁程的投资规模。因此,消防流量和水量是消防灭火供水丁程中一组非常重要的数据。 1目前水量计算存在的问题根据国家规范,消防系统用水量按需要同时开启的灭火系统的用水量之和计算。然而,由于下列原因,需要同时开启的灭火系统越来越难以判断和把握,以至于判断结果及用水量的计算值往往因人而异,并且差别明显。 (1)建筑水消防灭火系统的种类越来越多,消火栓系统有室内、室外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有:湿式系统、干式系统、预作用系统、雨淋系统、水喷雾系统、水幕系统、自动喷水一泡沫联用系统、消防水炮系统等;水幕系统有防火分区水幕、防火隔离单元水幕,且其中又分冷却水幕和隔断水幕。一个消防供水系统中,往往同时含有上述的多种系统。 (2)建筑的功能和构造越来越复杂,一个消防灭火系统所防护的建筑物特别是综合建筑一般由多种不同功能的建筑空间组成,有的是多栋建筑其功能互不相同,有的是一栋建筑含有多个功能区间。消防用水量随建筑功能而变化,同一灭火系统的用水量也会依功能区和建筑构造的变化而出现多个值。需要同时开启的系统种类或数量决定着用水量之和,哪些系统需要同时开启是设计中首先要解决的问题。但目前,需要同时开启的系统并没有可操作的判定标准,设计人员都根据自己的经验确定。由于火灾学专业水平和经验的差异,致使同时

仓库防火规定

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仓库消防安全管理,保护仓库免受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仓库消防安全必须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仓库消防安全由本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 第三条本规则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消防监督机构负责监督。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一条新建、扩建和改建的仓库建筑设计,要符合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并经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审核。仓库竣工时,其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公安消防监督等有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二条仓库至少确定一名主要领导人为防火负责人,全面负责仓库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仓库防火负责人负有下列职责; 1.组织学习贯彻消防法规,完成上级部署的消防工作; 2.组织制定电源、火源、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和值班巡逻等制度,落实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 3. 组织对职工进行消防宣传、业务培训和考核,提高职工的安全素质; 4. 组织开展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 5. 领导专职、义务消防队组织和专职、兼职消防人员,制定灭火应急方案,组织扑救火灾; 6. 定期总结消防安全工作,实施奖惩。 7. 仓库可以根据需要配备专职或兼职消防人员。 8. 各类仓库都应当建立义务消防组织,定期进行业务培训,开展自防自救工作。 9. 仓库防火负责人的确定和变动,应当向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备案; 10. 仓库保管员应当熟悉储存物品的分类、性质、保管业务知识和防火安全制度,掌握消

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维护保养方法,做好本岗位的防火工作。 11. 对仓库新职工应当进行仓储业务和消防知识的培训,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第三章储存管理 1. 依据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按照仓库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程度分为甲、乙、丙、丁、戊五类 2. 露天存放物品应当分类、分堆、分组和分垛,并留出必要的防火间距。堆场的总储量以及与建筑物等之间的防火距离,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3. 甲、乙类桶装液体,不宜露天存放,必须露天存放时,在炎热季节必须采取降温措施。 4.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间距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零点三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5.甲、乙类物品和一般物品以及容易相互发生化学反应或者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须分间、分库储存,并在醒目处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6.易自燃或者遇水分解的物品,必须在温度较低、通风良好和空气干燥的场所储存,并安装专用仪器定时检测,严格控制湿度与温度。 7.物品入库前应当有专人负责检查,确定无火种等隐患后,方准入库。 8.甲、乙类物品的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及时进行安全处理,严防跑、冒、滴、漏。 9.使用过的油棉纱、油手套等沾油纤维物品以及可燃包装,应当存放在安全地点,定期处理。 10.库房内因物品防冻必须采暖时,应当采用水暖,其散热器、供暖管道与储存物品的距离不小于零点三米。 11.甲、乙类物品库房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其他库房必需设办公室时,可以贴邻库房一角设置无孔洞的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其门窗直通库外,具体实施应当征得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的同意。

消防用水量的计算思路

消防用水量的计算思路,只需要三步 概述 一起火灾灭火所需消防用水的设计流量应由建筑的室外消火栓系统、室内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水喷雾灭火系统、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固定冷却水系统等需要同时作用的各种水灭火系统的设计流量组成,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按需要同时作用的各种水灭火系统最大设计流量之和确定; 2 两座及以上建筑合用消防给水系统时,应按其中一座设计流量最大者确定; 3 当消防给水与生活、生产给水合用时,合用系统的给水设计流量应为消防给水设计流量与生活、生产用水最大小时流量之和。计算生活用水最大小时流量时,淋浴用水量宜按15%计,浇洒及洗刷等火灾时能停用的用水量可不计。 第一步:确定同一时间火灾起数 工厂、仓库、堆场、储罐区或民用建筑的室外消防用水量,应按同一时间内的火灾起数和一起火灾灭火所需室外消防用水量确定。同一时间内的火灾起数应符合下列规定: 1、工厂、堆场和储罐区等,当占地面积小于等于100h㎡(1公顷),且附有居住区人数小于或等于万人时,同一时间内的火灾起数应按1起确定;当占地面积小于或等于100h㎡,且附有居住区人数大于万人时,同一时间内的火灾起数应按2起确定,居住区应计1起,工厂、堆场或储罐区应计1起; 2、工厂、堆场和储罐区等,当占地面积大于100h㎡,同一时间内的火灾起数应按2起确定,工厂、堆场和储罐区应按需水量最大的两座建筑(或堆场、储罐)各计1起; 3、仓库和民用建筑同一时间内的火灾起数应按1起确定。 第二步:确定火灾延续时间 《消规》3.6.2: 甲、乙、丙类厂房、仓库:3h。

丁、戊类厂房、仓库:2h。 住宅:2h。 各个建筑:高层建筑中的商业楼、展览楼、综合楼,建筑高度大于50m的财贸金融楼、图书馆、书库、重要的档案楼、科研楼和高级宾馆等为3h,其他公共建筑为2h。 地下建筑、地铁车站及汽车库:2h。 人防工程:建筑面积不小于3000㎡的人防工程为2h,小于3000㎡的人防工程为1h。 《消规》3.6.4: 建筑内用于防火分隔的防火分隔水幕和防护冷却水幕的火灾延续时间,不应小于防火分隔水幕或防护冷却火幕设置部位墙体的耐火极限。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外,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持续喷水时间,应按火灾延续时间不小于1h确定。 第三步:计算一起火灾所需消防用水量 V=室外消火栓+室内消火栓+自动灭火系统(取一个最大值)+水幕或固定冷却分隔。 自动灭火系统包括自动喷水灭火、水喷雾灭火、自动消防水炮灭火等系统,一个防护对象或防护区的自动灭火系统的用水量按其中用水量最大的一个系统确定。 建筑内用于防火分隔的防火分隔水幕和防护冷却水幕的火灾延续时间,不应小于防火分隔水幕或防护冷却火幕设置部位墙体的耐火极限。 注意事项: 1.宿舍、公寓等非住宅类居住建筑: 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应按规范表3.3.2中的公共建筑确定; 室内消火栓设计流量:当为多层建筑时,应按规范表3.5.2

施工用水量计算方法

施工用水量计算方法 一、施工用水设计 根据本工程量、所需劳动人数、施工机械及招标文件等情况,对施工用水作如下设计:1、施工用水量计算 (1)施工用水 按每小时浇筑30m3砼计 其中:q1——施工用水量 Q1——每小时浇筑砼量 N1——施工用水额 K1——未预计的施工用水系数 K2——用水不均衡系数 (2)机械用水 q2=K1 =0.04L/S 其中:q2——机械用水量 Q2——同一种机械台数 N2——施工机械台班用水定额N2=300 K1——用水修正系数K1=1.1 K3——施工机械不均衡系数K3=2.0 (3)现场生活用水 q3= =0.8L/S 其中:q1——施工现场生活用水量 P1——施工现场高峰昼夜人数300人 N3——施工现场生活用水定额N3=60 K4——施工现场用水不均衡系数 K2——用水不均衡系数 b——每天工作班数 (4)消防用水量 Q消=10L/S (5)总用水量 Q=q1+q2+q3=24.9+0.04+0.8=25.74L/S>Q消,故Q总取25.74L/S (6)水源管径计算 D= =0.11 其中:d——配水管直径 Q总——总用水量 V——管内水流速度 2、现场临时给水管布置

从业主提供的水源中,接出一根DN100的水管作为施工现场临时供水主管,即可满足现场的施工及生活和消防用水。楼层给水从结构柱边往上设DN50水管,每层再接出DN25分水管。其余支管均为DN25。 现场临时消防栓设3个,具体位置详附后施工给、排水平面图布置图。 二、现场排污管布置设计 楼上的施工废水用Φ100PVC管从管道井内或从楼梯间有组织地排入地面水沟内,并每隔两层设一根与楼层上临时厕所等污水点相连的污水支管,所有施工废水都经两级沉淀后,才能经排水沟,排至场外的污水井内,地下水和雨水有组织的排入城市雨水井内。

仓库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仓库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仓库防火安全管理,保障公司财产免受火灾危害,保证生产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储存管理 1、库房内物品储存要分类、分堆,堆垛与堆垛之间应当留出必要的通道,主要通道的宽度一般不应少于两米,根据库存物品的不同性质、类别确定垛距、墙距、梁距。储存量不得超过规定的储存限额。 2、露天存放物品应当分类、分堆,易燃和可燃物品堆场与建筑物的防火间距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能自燃的物品、化学易燃品与一般物品以及性质互相抵触和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须分库储存,并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4、能自燃的物品、化学易燃品的堆垛应当布置在温度较低、通风良好的场所,并应当有专人定时测温。 5、遇水容易发生燃烧、爆炸的化学易燃物品,不得存放在潮湿和容易积水的地点。 6、受阳光照射容易燃烧、爆炸的化学易燃物品,不得露天存放。 7、闪点在四十五度以下的桶装易燃液体不准露天存放,在炎热季节必须采取降温措施。 8、化学易燃品的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立即进行安全处理。 9、易燃、可燃物品在入库前,应当有专人负责检查,检查符合要求方准入库或归垛。 10、储存易燃和可燃物品库房、露天堆垛、罐区,不准进行分装、试验、封焊,动用明火等可能引起火灾的作业,如因特殊需要这些作业时,事先须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并采取安全措施,进行现场监护,备好充足的灭火器材,作业结束,须切实查明未留火种后方可离开。 11、库房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不准住人,不准用可燃材料搭建隔层。 12、在库房或露天堆垛的防火间距内,不准堆放可燃物品。 13、库区和库房内要经常保持整洁。对散落的易燃、可燃物品和库区的杂草应当及时清除。用过的油棉纱、油抹布、沾油的工作服、手套等用品,必须放在库外的安全地点,妥善保管或及时处理。 二、装运管理 1、装卸化学易燃物品,必须轻拿轻放,严防震动、撞击、重压、摩擦和倒置。不准使用能产生火花的工具,不准穿带钉子的鞋,并应当在可能产生静电的设备上安装可靠的接地装置。 2、进入库区的机动车辆,必须戴防火罩,并不准进入库房。

喷淋和消火栓水量计算

位消防水箱的消防储水量 (2011-03-02 14:18:01) 转载 标签: 分类:设计规范 设计 措施 杂谈 规范依据: 1、《建规》GB50016-2006第8.4.4条:设置临时高压给水系统的建筑物应设置消防水箱(包括气压水罐、水塔、分区给水系统的分区水箱)。消防水箱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消防水箱应储存10min 的消防用水量。当室内消防用水量小于等于25L/s,经计算消防水箱所需消防储水量大于12m3时,仍可采用12m3;当室内消防用水量大于25L/s,经计算消防水箱所需消防储水量大于18m3时,仍可采用18m3。” 2、《高规》GB50045-95第7.4.7.1条:“高位消防水箱的消防储水量,一类公共建筑不应小于18m3;二类公共建筑和一类居住建筑不应小于12m3;二类居住建筑不应小于6.00m3。”计算举例: 【例】: 1、按一次、一点火灾消火栓用水量计算: L1=t·n1·l1=10×60×3×5=9000L=9T L1: 一次、一点火灾消火栓总用水量(l) t: 火灾初期供水时间。按10分钟计算。 n1:水枪支数,按2~3支水枪同时出水计算,取n=3 l1:每支水枪出水量。19mm的出水量为4·6~5·7L/s,取其平均值5L/s 。 2、按一次、一点火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初期用水量计算: L2=t·n2·l=10×60×3×1.3=2340L=2.34T L2: 一次、一点火灾自动喷水灭火总用水量(l) t: 火灾初期供水时间。按10分钟计算。 n2:喷头支数,通常按3支相继出水计算,取n=3

3、按一次、一点火灾消火栓与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用水量之和计算: L= L1+L2=9 + 2.34 = 11.34(T) < 18 T 高层建筑屋顶水箱储水量的实际工程计算过程中一般都不会超过18m3。这是因为,无论是低层建筑还是高层建筑,其储水量都是按一次、一点的火灾机率计算的,并且是按火灾初期用水量考虑(建议按10min用水量计算)。尤其是高层建筑是以自救为主,出水30s之后水泵应能自动启动。 高位消防水箱的储水量,通过计算小于18m3时,应选用18m3;而当计算的储水量大于18 m3时,应选用计算数值。”也是符合规范条文精神的。【自王渭云高规宣讲材料】 ,《高规》“7.4.7.1 高位消防水箱的消防储水量,一类公共建筑不应小于18m3;二类公共建筑和一类居住建筑不应小于12m3;二类居住建筑不应小于6.00m3。”

仓库防火要求

仓库(甲类)的防火要求 1、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应根据储存物品的性质和储存物品中的可燃物数量等因素,分为甲、乙、丙、丁、戊类,并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分类 区的火灾危险性应按其中火灾危险性最大的类别确定。 2、仓库的耐火等级与构件的耐火极限 2.1仓库的耐火等级可分为一、二、三、四级。其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不应低于下表的规定。 仓库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h)

2.2 甲、乙、丙类仓库的防火墙,其耐火极限应上表的规定提高1.00h:。 2.3 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单层仓库的柱,其耐火极限可按本上表的规定降低0.50h。 2.4 二级耐火等级仓库中的房间隔墙,当采用难燃烧体时,其耐火极限应提高0.25h。 2.5 一级耐火等级的单层仓库中采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进行全保护时,其屋顶承重构件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00h。 3 仓库的耐火等级、层数、面积和平面布置 3.1 仓库内严禁设置员工宿舍。 甲、乙类仓库内严禁设置办公室、休息室等,并不应贴邻建造。 在丙、丁类仓库内设置的办公室、休息室,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50h的不燃烧体隔墙和1.00h的楼板与库房隔开,并应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如隔墙上需开设相互连通的门时,应采用乙级防火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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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本表中“—”表示不允许。 4 / 6

4 仓库的防火间距 甲类仓库之间及其与其它建筑、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铁路等的防火间距(m) 注:甲类仓库之间的防火间距,当第3、4项物品储量小于等于2t,第1、2、5、6项物品储量小于等于5t时,不应小于12.0m,甲类仓库与高层仓库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3m。 5仓库的防爆 5.1甲、乙、丙类液体仓库应设置防止液体流散的设施。遇湿会发生燃烧爆炸的物品仓库应设置防止水浸渍的措施。 5.2 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仓库,应采取防爆措施、设置泄压设施。 6 仓库的安全疏散 6.1 仓库的安全出口应分散布置。每个防火分区、一个防火分区的每个楼层,其相邻2个安全出口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0m。 6.2 每座仓库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当一座仓库的占地面积小于等于300m2

仓库消防要求

一、根据: xx消防局 (2006)303号文件《上海市大型物流仓库消防设计若干规定》 二、一般规定 1、本规定适用本市单层占地面积大于12000m2 和多层占地面积大于9600 m2 的大型物流仓库(以下简称仓库)。 三、灭火救援设施 1.仓库周围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其宽度不应小于6米,消防车道与仓库的距离不应小于5米,且不应大于15米 2.仓库的两个长边应设置灭火救援场地,其宽度不得小于10米 3.仓库每个防火分区外墙上应设置灭火救援窗口(或室外楼梯) 四、消防设施 1.仓库必须设有足够的消防水源,距仓库基地150米范围内的天然水源,应设置可靠的消防车取水设施 2.仓库内必须设置稳高压消防给水系统 3.库区室外消火栓的间距不得大于80米,室内消火栓的间距不得大于50米,且应设置消防水喉 4.仓库内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全保护,货架内喷头与其它喷头的报警阀应分别设置。喷头布置应避开易熔采光带和屋顶排烟窗 5.仓库应设置有效的排水设施,每层应在踢脚线近楼梯部位设置排水口 6.仓库内应设置空气采样烟雾报警等早期火灾报警系统

7.仓库应设置排烟设施,当仓库建筑高度大于12米时,必须设置自 3.1.3xx类仓库,储存难燃烧物品 戊类仓库,储存不燃烧物品。 3.1.15仓库内严禁设置员工宿舍。 在丙、丁类仓库内设置的办公室、休息室,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 2.5H的不燃烧体隔墙和不低于 1.0H的楼板与库房隔开,并应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如隔墙上需开设相互连通的门时,应采用乙级防火门。 3.2.9当丁戊类厂房(仓库)不超过4层时,其屋面可才哟个难燃烧体的轻质复合屋面板,单该板材的表面材料应为不燃烧材料,内填充材料的燃烧性能不应低于B2级。 3.8仓库的安全疏散 3.8.1仓库的安全出口应分散布置。每个防火分区、一个防火分区的每个楼层,其相邻2个安全出口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M。 3.8.2每座仓库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当一座仓库的占地面积小于等于300平方时,可设置一个安全出口。仓库内每个防火分区通向疏散走道、楼梯或室外的出口不宜少于2个,当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小于等于100平方时可设置一个。通向疏散走道或楼梯的门应为乙级防火门。 8.3室内消火栓的设置场所 8.3.1建筑占地面积大于300平方的厂房(仓库)需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

仓库防火规定(标准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仓库防火规定(标准版)

仓库防火规定(标准版) 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仓库消防安全管理,保护仓库免受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仓库消防安全必须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仓库消防安全由本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 第三条本规则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消防监督机构负责监督。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一条新建、扩建和改建的仓库建筑设计,要符合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并经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审核。仓库竣工时,其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公安消防监督等有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二条仓库至少确定一名主要领导人为防火负责人,全面负责仓

库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仓库防火负责人负有下列职责; 1.组织学习贯彻消防法规,完成上级部署的消防工作; 2.组织制定电源、火源、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和值班巡逻等制度,落实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 3.组织对职工进行消防宣传、业务培训和考核,提高职工的安全素质; 4.组织开展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 5.领导专职、义务消防队组织和专职、兼职消防人员,制定灭火应急方案,组织扑救火灾; 6.定期总结消防安全工作,实施奖惩。 7.仓库可以根据需要配备专职或兼职消防人员。 8.各类仓库都应当建立义务消防组织,定期进行业务培训,开展自防自救工作。 9.仓库防火负责人的确定和变动,应当向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备案; 10.仓库保管员应当熟悉储存物品的分类、性质、保管业务知识和防火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维护保养方法,做好本岗

消防废水量计算

概述 一起火灾灭火所需消防用水的设计流量应由建筑的室外消火栓系统、室内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水喷雾灭火系统、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固定冷却水系统等需要同时作用的各种水灭火系统的设计流量组成,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按需要同时作用的各种水灭火系统最大设计流量之和确定; 2两座及以上建筑合用消防给水系统时,应按其中一座设计流量最大者确定; 3当消防给水与生活、生产给水合用时,合用系统的给水设计流量应为消防给水设计流量与生活、生产用水最大小时流量之和。计算生活用水最大小时流量时,淋浴用水量宜按15%计,浇洒及洗刷等火灾时能停用的用水量可不计。 第一步:确定同一时间火灾起数 工厂、仓库、堆场、储罐区或民用建筑的室外消防用水量,应按同一时间内的火灾起数和一起火灾灭火所需室外消防用水量确定。同一时间内的火灾起数应符合下列规定: 1、工厂、堆场和储罐区等,当占地面积小于等于100h㎡(1公顷),且附有居住区人数小于或等于1.5万人时,同一时间内的火灾起数应按1起确定;当占地面积小于或等于100h㎡,且附有居住区人数大于1.5万人时,同一时间内的火灾起数应按2起确定,居住区应计1起,工厂、堆场或储罐区应计1起; 2、工厂、堆场和储罐区等,当占地面积大于100h㎡,同一时间内的火灾起数应按2起确定,工厂、堆场和储罐区应按需水量最大的两座建筑(或堆场、储罐)各计1起; 3、仓库和民用建筑同一时间内的火灾起数应按1起确定。 第二步:确定火灾延续时间 《消规》3.6.2: 甲、乙、丙类厂房、仓库:3h。 丁、戊类厂房、仓库:2h。 住宅:2h。

各个建筑:高层建筑中的商业楼、展览楼、综合楼,建筑高度大于50m的财贸金融楼、图书馆、书库、重要的档案楼、科研楼和高级宾馆等为3h,其他公共建筑为2h。 地下建筑、地铁车站及汽车库:2h。 人防工程:建筑面积不小于3000㎡的人防工程为2h,小于3000㎡的人防工程为1h。 《消规》3.6.4: 建筑内用于防火分隔的防火分隔水幕和防护冷却水幕的火灾延续时间,不应小于防火分隔水幕或防护冷却火幕设置部位墙体的耐火极限。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5.0.11 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外,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持续喷水时间,应按火灾延续时间不小于1h确定。 第三步:计算一起火灾所需消防用水量 V=室外消火栓+室内消火栓+自动灭火系统(取一个最大值)+水幕或固定冷却分隔。 自动灭火系统包括自动喷水灭火、水喷雾灭火、自动消防水炮灭火等系统,一个防护对象或防护区的自动灭火系统的用水量按其中用水量最大的一个系统确定。 建筑内用于防火分隔的防火分隔水幕和防护冷却水幕的火灾延续时间,不应小于防火分隔水幕或防护冷却火幕设置部位墙体的耐火极限。 注意事项 1.宿舍、公寓等非住宅类居住建筑: 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应按规范表3.3.2中的公共建筑确定; 室内消火栓设计流量:当为多层建筑时,应按规范表3.5.2中的宿舍、公寓确定,当为高层建筑时,应按本规范表3.5.2中的公共建筑确定。 2.建筑物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具体数值参见 3.3.2) 1)成组布置的建筑物应按消火栓设计流量较大的相邻两座建筑物的体积之和确定; 2)火车站、码头和机场的中转库房,其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应按相应耐火等级的丙类物品库房确定;

仓库设施用电消防安全要求

仓库设施、用电、消防安全要求 仓库设施安全要求 1仓库各种建筑的布局应当符合安全管理原则,危险品库、库用油库(罐)、封存车间、检修车间、木工房等,应与周围建筑保持安全距离;库区、技术区内不得设置伙房 2山(林)区仓库在库区周边应当开设防火隔离带,宽度不小于5米。 3地处雷区的仓库和储存易燃然、易爆物品的库房,安装避雷装置,覆盖率100%;每年雷雨季前,应对避雷装置的接地、冲击电阻装置进行检查测试,电阻不得大于10欧,不符合要求的及时处理。 4仓库应当铺设消防管道,安装消防栓;根据情况,在适当位置设置消防水塔(池)、砂池、消防站;按标准配备消防车和其它灭火器具。 仓库用电安全要求 1仓库用电,应当符合安全要求,禁止超负荷用电。 2库房的电源总闸,应当设在库外,并符合安全防雨要求;库房、车间内设置分闸,符合防爆、防火要求。 3库内电线必须明敷,使用金属或硬塑料套管,易燃易爆场所只能使用金属套管,不得在闷顶架线。 4库内应当采用安全、防爆的照明装置;各种装置,应安装在通道上方,与器材架柜、堆垛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5使用手灯或活动工作灯,应当安装控制变压器,使用36伏以下的安全电压,采用符合安全规定的橡皮绝缘线 6.封存车间等易燃易爆场所、存放可燃物品及使用电器设备和电动机械设备的库房,用电必须符合防爆、防火要求。 7.库内禁止临时乱接电源,乱架电线,不准使用与工作无关的电器设备,禁止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 8仓库的电源线路和各种用电设备,应当定期进行检查维护,每年全面检查不少于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各种电器设备,不得带故障使用,下班后或者不工作时,必须切断电源。 仓库消防安全要求 1.贯彻执行国家、军队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坚持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2建立专职或兼职消防分队,明确任务职责,熟悉消防知识和消防设备的使用,仓库每年至少应当组织一次消防演练。 3完善消防设施设备,定期检查维护,及时更新,确保处于良好状态。 4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库房和油封工作间,必须采取相应的防火、防爆措施。 5严禁携带火种、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库区,严禁危及仓

消防用水量计算及消火栓布置

第5章油罐区泡沫灭火系统设计 5.1 泡沫灭火系统形式选择 5.1.1 泡沫灭火系统形式 根据《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2002第12.1.3条规定,内浮顶油罐应设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或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由于汽油储罐发生的火灾为B类火灾,《高倍数、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196-93第1.0.4条规定,汽油、煤油、柴油、工业苯等B类火灾使用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所以本设计选用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 中倍数泡沫液为发泡倍数为21~200的泡沫,国产YEZ型中倍数泡沫液是一种氟蛋白泡沫液,在油面上可流动一分钟左右,泡沫厚度可达5cm,其性能指标如表5-1所示。 表5-1 中倍数泡沫液性能 性能指标 相对密度(20℃)>1.11 pH值(20℃)6~7.5 黏度(20℃)/(10-3Pa·s)25~30 流动点/℃≥-5 发泡倍数(20℃)>20 25%析液时间(20℃)/min >6 抗烧时间(20℃)/min >10 5.1.2 泡沫灭火系统设施的设置方式 根据《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2002第12.1.4条规定,单罐容量大于1000m3的油罐应采用固定式泡沫灭火系统。所以本设计采用固定式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

5.2 泡沫灭火系统设计内容 5.2.1 沫灭火系统设计基本参数 1.泡沫液的选型 根据《高倍数、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196—93第3.2.2条,油罐宜选用混合比为6%型的中倍数泡沫液。 2.泡沫混合液的供给强度 根据《高倍数、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196—93第5.1.2.2条,泡沫混合液的供给强度为4L/min·m 2。 3.泡沫液的喷放时间 根据《高倍数、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196—93第5.1.2.3条,泡沫的最小喷放时间可按表4-2确定。 表5-2 泡沫的最小喷放时间 火灾类别 时间/min 流散的B 类火灾,不超过100m 2流淌的B 类火灾 10 油罐火灾 15 由于汽油储罐发生的为油罐火灾,所以泡沫的喷放时间按15min 设计。 4.泡沫液储罐至最远一个油罐泡沫发生器之间管道的长度 通过对泡沫管道平面布置图进行分析计算,确定泡沫液储罐至最远一个油罐泡沫发生器之间管道的长度100m 。 5.2.2 最大一个油罐用泡沫液的贮备量计算 根据《高倍数、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196-93第5.1.4.2条,最大一个油罐用泡沫液的贮备量: ···D Z Z Z W R S K T (5-1) 式中:W D ——油罐用泡沫液的最小贮备量,L ; R Z ——泡沫混合液的供给强度,L/min·m 2; S Z ——油罐防护面积,m 2;(拱顶油罐、钢制浅盘和铝合金双盘内浮顶油

仓库消防要求

上海市物流仓库消防配置要求 一、根据:上海市消防局(2006)303号文件《上海市大型物流仓库 消防设计若干规定》 二、一般规定 1、本规定适用本市单层占地面积大于12000m2和多层占地面积 大于9600 m2的大型物流仓库(以下简称仓库)。 三、灭火救援设施 1.仓库周围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其宽度不应小于6米,消防车道与 仓库的距离不应小于5米,且不应大于15米 2.仓库的两个长边应设置灭火救援场地,其宽度不得小于10米 3.仓库每个防火分区外墙上应设置灭火救援窗口(或室外楼梯) 四、消防设施 1.仓库必须设有足够的消防水源,距仓库基地150米范围内的天然水 源,应设置可靠的消防车取水设施 2.仓库内必须设置稳高压消防给水系统 3.库区室外消火栓的间距不得大于80米,室内消火栓的间距不得大 于50米,且应设置消防水喉 4.仓库内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全保护,货架内喷头与其它喷头的 报警阀应分别设置。喷头布置应避开易熔采光带和屋顶排烟窗5.仓库应设置有效的排水设施,每层应在踢脚线近楼梯部位设置排水 口 6.仓库内应设置空气采样烟雾报警等早期火灾报警系统 7.仓库应设置排烟设施,当仓库建筑高度大于12米时,必须设置自 动排烟窗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3.1.3 丁类仓库,储存难燃烧物品 戊类仓库,储存不燃烧物品。 3.1.15仓库内严禁设置员工宿舍。 在丙、丁类仓库内设置的办公室、休息室,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5H的不燃烧体隔墙和不低于1.0H的楼板与库房隔开,并应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如隔墙上需开设相互连通的门时,应采用乙级防火门。 3.2.9当丁戊类厂房(仓库)不超过4层时,其屋面可才哟个难燃烧体的轻质复合屋面板,单该板材的表面材料应为不燃烧材料,内填充材料的燃烧性能不应低于B2级。 3.8仓库的安全疏散 3.8.1仓库的安全出口应分散布置。每个防火分区、一个防火分区的每个楼层,其相邻2个安全出口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M。 3.8.2每座仓库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当一座仓库的占地面积小于等于300平方时,可设置一个安全出口。仓库内每个防火分区通向疏散走道、楼梯或室外的出口不宜少于2个,当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小于等于100平方时可设置一个。通向疏散走道或楼梯的门应为乙级防火门。 8.3室内消火栓的设置场所 8.3.1建筑占地面积大于300平方的厂房(仓库)需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

仓库的主要防火要求(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仓库的主要防火要求(正 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7917-67 仓库的主要防火要求(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一、仓库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组织管理 仓库应当在法定代表人和行政领导中确定一名为防火安全负责人,全面负责仓库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1.组织学习贯彻消防法规,完成上级部署的消防工作; 2.组织制定电源、火源、易燃易爆物品的消防安全管理和值班巡逻等制度,落实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 3.组织对职工进行消防宣传、业务培训和考核,提高职工的安全素质; 4.组织开展防火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5.领导专职、义务消防组织和专职、兼职消防人

员,制定灭火应急方案,组织扑救火灾; 6.定期总结消防安全工作,实施奖惩。 国家储备库、专业仓库和火灾危险性大、距公安消防队较远的其他大型仓库,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 新建、扩建和改建的仓库建筑设计,要符合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并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核同意,方可施工;竣工时,应向公安消防机构申请进行消防验收,验收合格方可交付使用。 各类仓库都应当建立义务消防组织,定期进行业务培训,开展自防自救工作。仓库防火负责人的确定和变动,应当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备案;专职消防人员和专职消防队长的配备与更换,应当征求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的意见。 仓库保管员应当熟悉储存物品的分类、性质、保管业务知识和消防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维护保养方法,做好本岗位的防火工作。对仓库新职工应当进行仓储业务和消防知识的培训,经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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