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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揽合同名词解释

篇一:全部合同法名词解释简答

合同法名词解释

双务合同:双方当事人互负具有对价意义的债务的合同。单务合同:仅一方当事人负担义务的合同。

有偿合同:一方享有合同规定的权益,须向对方偿付相应的代价。无偿合同:一方享有合同规定的权益,不必向对方支付报酬。

实定合同:双方当事人的给付义务在合同订立时已确定,不以偶然事件为产生前提。射幸合同: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给付,因不确定的偶然事件而发生。要式合同:必须依据法律规定的形式而成立的合同。不要式合同:法律没有要求采取特定形式的合同。诺成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可成立。

实践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需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给付,合同才能成立。有名合同:法律给予一定名称,并设有明确规范。无名合同:法律未规定名称,也无从为其设定具体规则。主合同:不以其他合同的存在为前提,即可独立存在。从合同:以其他合同的存在为前提。

一时的合同一次或几次给付便使合同内容得以实现的合同

继续性合同合同内容非一次性给付即可完结,合同的履行需要持续的、不断的过程。合同法是调整合同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要约邀请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合同权利又称合同债权,是债权人根据法律或合同的规定向债务人请求给付并予以保有的权利。合同义务又称合同债务,是指债务人根据法律或合同规定向债权人为一定给付行为的义务。

缔约过失责任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因违背诚信原则和法律规定的义务(先合同义务),致使另一方信赖利益受损时,应当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

合同的效力:已经成立的合同对双方当事人所产生的法律约束力。

效力未定合同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不完全符合有关合同生效要件的规定,因此其能否生效,尚不确定,须有权人追认才能生效。

无权代理人订立的合同无代理权的人以他人(被代理人、本人)名义与相对人订立的合同。可撤销合同合同虽已成立,但存在法定的可撤销原因(表意不真实),当事人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关予以撤销的合同。

撤销权撤销有瑕疵民事行为的权利,被撤销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时无效。

无效合同的定义:当事人所缔结的合同,因欠缺有效要件,在法律上不按当事人合意的内容产生拘束力。部分无效合同合同无效的原因只存在于合同的部分。有些合同条款违反法律规定,导致无效,但并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合同的履行:合同债务人全面、适当地完成其合同义务(即依合同约定的标的、质量、数量、价款或报酬等内容,完成自己承担的义务,),债权人的合同权利得到完全满足,从而使合同目的得以实现的过程。

履行抗辩权是指符合法定条件时,当事人一方对抗对方当事人的履行请求权,暂时拒绝履行自己债务的权利。同时履行抗辩权双务合同中没有规定哪一方先履行合同义务,一方当事人在对方未为对待给付时,可相应的拒绝履行自己债务的权利。

先履行抗辩权双务合同中,负有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未履行义务时,后履行义务的一方有权拒绝履行自己的债务。

不安抗辩权双务合同中,双方债务有先后顺序,先履行义务一方当事人若有确切证据证明,后履行义务一方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的能力时,可以拒绝自己履行债务的权利。

合同保全合同之债的债权人依据法律规定,在债务人不正当处分其权利和财产,危及其债

权的实现时,可以对债务人或第三人的行为行使撤销权或代位权的债权保障方法。代位权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次债务人)享有的到期债权,而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为保障自己的债权,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权利。

撤销权债权人在债务人放弃对第三人的到期债权、实施无偿或以非正常低价转让财产的行为,而妨害其债权实现时,依法享有的请求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

合同的转让即合同主体的变更,是当事人一方依法将其合同权利或义务全部或部分的转让给第三人。合同的变更指不改变合同的主体而仅改变合同内容,是在合同成立以后,尚未履行或尚未完全履行前,基于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的行为等,使合同内容发生变化。

合同权利转让又称为债权转让,是债权人将其享有的合同权利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抗辩权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抵销权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并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

合同义务转移又称为债务承担,是指债务人将合同的全部义务或部分义务转移给第三人。合同权利义务一并转移称为合同权利义务的概括转让,是指合同一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一并转移给第三人,第三人成为合同当事人。

意定概括转移含义:合同一方当事人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法定概括转移含义:根据法律规定,合同一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一并转移于第三人。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由于一定的法律事实发生,使合同设定的权利义务归于消灭,合同关系在客观上不复存在。合同权利义务的解除合同有效成立后,当事人通过双方协议,或者一方行使约定或法定解除权的方式,使合同关系终止

抵销是指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时,依一方意思表示或双方合意,各以其债权充当债务的履行,而使彼此债务在对等额内相互消灭。

法定抵销符合法律规定的构成要件时,依一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使双方当事人互负的债务在对等额内归于消灭。

合意抵销含义: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将各自的债务抵销。

提存由于债权人的原因无法向其交付合同标的物时,债务人将该标的物提交提存机关而使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免除即债权人免除债务人的债务,是债权人为抛弃债权而对债务人一方为意思表示从而发生债务消灭效力的法律行为。

混同:是指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从而导致合同权利义务终止。

违约责任:合同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依法承担的法律责任。归责原则确定某人应否承担责任所遵循的法律原则。

严格责任原则不以过错作为承担责任的要件,有违约行为就应构成违约责任,除非有免责事由。过错责任原则一方违反合同义务时,应以过错作为确定违约责任的要件。预期违约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之前,明示或默示其将不能履行合同。

届期违约实际违约,合同同履行期届至或届满时,合同当事人未按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履行不能合同债务履行在客观上不可能,无法实现。

履行迟延又称为逾期履行,指履行期届满,债务人能履行却未履行债务。

债权人迟延又称为受领迟延,指债权人对于已提供的给付,未为受领或未为其他给付完成提供必要的协助。继续履行又称为强制履行、实际履行,是指债务人不依约履行合同时,债权人请求法院强制其按合同约定继续履行合同债务。

过失相抵规则指赔偿权利人就损害的发生或扩大有过失时,可以减轻赔偿金额甚至免除赔偿责任。减轻损失规则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损益相抵规则赔偿权利人基于损害发生的同一赔偿原因获得利益时,应将所受利益从所受

损害中扣除,以确定损害赔偿范围。

违约金依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在一方不履行合同或履行不符合要求时,向另一方当事人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

责任竞合的概念由于某个法律事实的发生,导致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法律关系遭到破坏,由此使受害人享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权利,并且这些权利之间发生冲突的法律现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现实交付:出卖人将出卖物的事实管领力转移给买受人,使出卖物处于买受人的实际控制之下。

拟制交付:在标的物不能实际转移占有或不需实际转移占有的情况下,出卖人将对标的物占有的权利转移给买受人,以代替实物交付。

简易交付:买卖合同订立前买受人已实际占有标的物时,自合同生效之时即视为交付。

占有改定:买卖双方约定,标的物的所有权转移于买受人,但标的物仍由出卖人实际占有,买受人取得标的物的间接占有。

指示交付:买卖合同的标的物由第三人占有时,出卖人将对第三人的返还请求权转移给买受人。

分期付款买卖双方当事人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买受人在受领标的物之后按照一定期限分批(至少3次)向出卖人支付价款。

样品买卖买卖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约定,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应与双方封存的样品具有同一品质。

试用买卖又称为试验买卖,是指双方当事人约定,卖方把标的物交给买方,由买方在一定期间内试用,买方在试用期内有权选择是否购买。

赠与合同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租赁合同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融资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承揽合同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建设工程的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由承包人完成工程建设并向发包人交付,发包人支付工程价款的合同。

运输合同,又称运送合同,是承运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

客运合同又称旅客运输合同,是指承运人将旅客及其行李运抵目的地,旅客为此支付运费即票款的合同。货物运输合同概述是承运人将托运人托运的货物按时、安全运抵目的地,托运人或收货人支付运费的合同。多式联运合同是指承运人(多式联运经营人)以两种以上的运输方式将货物安全运送至目的地,托运人或收货人支付运费的合同。

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

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间接代理代理人(受托人)为委托人利益,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民事法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要素,因意思表示发生一定法律效果的法律事实。

先合同义务:缔约人为订立合同而进行接触、协商期间,基于诚信原则和当事人之间的信赖

关系而产生的义务。表见代理代理人虽不具有代理权,但由于某些情形的存在,使相对人有理由相信代理人有代理权,而与之订立合同。

法定代表人超越代表权订立的合同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合同,其行为足以使善意相对人相信其有代表权,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该法人或其他组织承担。显失公平的合同:一方在订立合同时因情况紧迫或缺乏经验而订立的对自己有重大不利的合同。显失公平:当事人之间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明显不对等,使一方遭受重大不利。简答题

合同的法律特征

1、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2、合同是双方或多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民事法律行为。

3、合同是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的民事法律行为。

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区分意义(1)当事人的主体资格要求不同(2)责任的轻重不同(3)债权人行使撤销权不同(4)能否构成善意取得不同(5)决定合同的性质或种类

合同具有相对性——合同的相对性原理。(1)合同主体的相对性

合同关系只发生在特定当事人之间,只有合同当事人一方能够向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基于合同提出请求或诉讼。

(2)合同内容的相对性

a.合同权利原则上不及于第三人,合同义务也不约束第三人

b.合同当事人无权为他人设定合同上的义务

c.合同权利义务主要对合同当事人产生约束力(3)违约责任只发生在当事人之间,当事人无法向第三人主张违约责任,也不必对之承担违约责任。主合同和从合同区分意义

从合同必须以主合同的有效存在为前提。主合同不成立,从合同就不能有效成立。

主合同变更或转让,从合同也不能单独存在,依具体情况,相应的变更、随同转让或消灭。主合同无效或终止,从合同便失去存在的意义,原则上也应消灭。

一时性合同和继续性合同二者的区别:

时间因素在继续性合同中居于重要地位,即继续性合同义务的履行是随着时间推进而不断积累的,债务人履行的义务越多,债权人实现的权利也就越多;一时的合同之义务履行是分次进行的,可以是一次,也可以是多次,与次有关,而与时间的总量无直接关系。

一时性合同和继续性合同区分二者的意义: 1)继续性合同对当事人间的信赖要求较高,故而法律对该类合同给予更多的合同解除权;

2)合同解除的溯及力不同但,合同无效或被撤销,则均是自始无效的。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原则合同自由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合法原则鼓励交易原则无效合同和可撤销合同的区分

欺诈、胁迫、乘人之危,——民事行为无效;重大误解的、显失公平——可变更可撤销

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乘人之危,均属可变更、可撤销合同。

且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合同成立和生效的区分

依照合同法第44条第2款的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才生效,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当事人仍未办理批准手续的,或者仍未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未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登记手续,但未规定登记后生效的,当事人未办理登记手续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合同标的物所有权及其他物权不能转移。

无效合同和效力待定合同的区分

依《民法通则》第58条,下列民事行为无效:(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

(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依《合同法》,上述行为均属效力待定合同严格限制因违约解除合同的条件

第94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要约的构成要件 1、特定人的意思表示

2、向要约人希望与之缔约的相对人发出

3、具有订立合同的意图,或包含受拘束的意旨

4、内容具体、确定、完整

5、要约须到达受要约人处要约不得撤销的情形(1)要约表明不可撤销

(2)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要约失效的具体情形(1)受要约人拒绝要约(被拒绝)(2)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被撤销)

(3)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被漠视)(4)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被变更)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要件

1、缔约上的过失发生在合同订立过程中

2、缔约一方违反先合同义务

3、违反义务一方有过错

4、造成相对方信赖利益的损失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的区别(1)前提义务不同(2)构成要件不同(3)责任性质不同(4)责任方式不同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的联系(1)成立是生效的基础。(2)一般情形下,二者同时发生;

特殊情形下,合同成立后并不立即生效: a. 附生效条件b. 附生效期限

c.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办理审批、登记手续方可生效的

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的区别(1)解决的问题不同(2)构成要件不同

成立:两人以上;合意;内容具体、完整。生效:合同成立;有效;无阻却生效的事由(3)决定权不同

效力未定的合同与可撤销合同可撤销:未决的生效效力未定:未决的不生效委托代理权终止:

代理期间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代理人死亡;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作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终止。法定代理或指定代理终止:

被代理人取得或者恢复民事行为能力;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死亡;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指定代理的人民法院或者指定单位取消指定;由其他原因引起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之间的监护关系消灭。

不属于效力未定合同的两种特殊无权代理情形

1、表见代理 1)行为人无代理权

2)客观上存在使相对人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理由 3)相对人善意且无过失

2、法定代表人超越代表权订立的合同合同可撤销的事由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二)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

(三)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合同无效的事由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无效的免责条款 1、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2、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合同无效或被撤销后的后果一、返还财产二、

折价补偿

三、损害赔偿赔偿范围:缔约费用、履约准备费用等。四、收归国家所有或返还集体、第三人针对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情形可撤销合同与无效合同的区别 1、原因不同 2、效力不同

3、无效与撤销的结果不同

无效—部分or全部;撤销—全部无效—可能发生向第三人返还;撤销—无合同履行的原则一、全面履行原则是当事人在履行合同债务时所应遵循的基本准则。指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标的及其质量、数量,由适当的主体在适当的履行期限、履行地点,以适当的履行方式,全面完成合同义务的履行原则。二、协作履行原则

双方不仅要自己全面履行合同义务,还要为对方履行义务创造条件。即,双方应在团结协作、互相帮助的基础上,共同完成合同规定的各自义务。

三、经济合理原则要求履行合同时,要讲求经济效益,付出最小的成本,取得最佳的合同利益。

四、情势变更原则合同依法成立后,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发生了不可预见的情势变更,致篇二:合同法名词解释

债特定当事人之间可以为一定给付的民事法律关系债的要素指构成债所必须具备的因素包括债的主体债的内容和债的标的。主体债权人和债务人。内容即债的主体双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债权债务。标的是债权债务共同指向的对象。

债的相对性债权人只能向债务人主张权利,请求债务人本人对自己履行债务,不得请求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

债权的特征债权是请求权,是相对权,债权的设立具有任意性,债权具有平等性,债权无排他性。意定之债和法定之债指债的发生及其内容完全由当事人依其自由意思加以决定的债。单方允诺属于意定之债。法定之债是指债的发生及其内容均由法律加以明确一致以外。还需要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才能成立的合同。比如保管合同,定金合同。

预约与本约:预约,即“约定将来订立一定契约的契约”。通常,人们把将来要订立的契约称为本约,而以订立本约为其标的合同便是预约。

要约与承诺:是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发出的希望与对方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发出要约的一方称要约人,接收要约的一方称受要约人。依据《合同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即受约人同意接受要约的全部条件而与要约人成立合同。要约邀请:是指一方邀请对方向自己发出要约,而要约是一方向他方发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要约的撤回和撤销:撤回是指要约人在发出要约后,于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取消其要约的行为。合同法第17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格式条款的说明义务:说明义务是指在利用格式条款订立格式合同的过程中,如果对方当事人要求对免责或者限责条款作出说明,格式条款的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向其作出说明,使之能够理解免责或者限责条款的内容与意义。合同的解释:

合同解释的原则:包括文义解释,体系解释(是指把全部合同条款和构成部分看成一个统一的整体,从各条款及构成部分的相互关联、所处的地位和整体联系上阐明某一合同用语的含义。)。目的解释原则,参照惯例习惯解释原则。

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因违背其依据的诚实信用原则的先契约义务,而致另一方的信赖利益的损失,并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合同效力和合同的成立:又称合同的法律效力,是指法规定的债。

种类物之债和特定物之债:根据债的标的物的属性不同划分,特定物之债是指以特定物为标的物的债。在债发生时,其标的物已存在并特定化。种类物之债是指一种类物为标的物的债。

主债和从债:主债是指在两个并存的债中,居于主要地位,能够决定债的命运的债。例如,买卖、金钱借贷合同为主债,而为其担保主债履行的保证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则为从债1、主债是从债发生的根据,或者说主债是从债得以发生的基础关系,没有主债,从债不可能发生。2、主债的效力决定从债的效力,主债不成立从债也不成立,主债因瑕疵而被宣告无效或者被撤销时,从债也随之失去效力。3、当主债因清偿等原因消灭时,从债也随之消灭。按份之债和连带之债按份之债是指债的多数人一方当事人各自按照确定的份额享有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债。在按份债务中,各债务人只对自己分担的债务额负责清偿,无须向债权人清偿全部债务。连带之债是指债的多数人一方当事入之间有连带关系的债。所谓连带关系,是指对于当事人中一人发生效力的事项对于其他当事人同样发生效力。

合同及其特征合同是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合同是两方以上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直的民事法律行为。是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为目的的民事法律行为。是当事人各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产生的民事法律行为。

单务合同与双务合同单务合同:仅有一方当事人负给付义务的合同是无偿合同。赠与合同借用合同等。双务合同:双方当事人互负给付义务的合同。是有偿合同买卖合同,承揽合同,租赁合同。

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有偿:当事人一方享有合同规定的利益,须向对方当事人付相应代价的合同。无偿合同:当事人一方享有合同规定的利益,不必向对方当事人付相应的代价的合同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法律要求必须具备一定形式的合同。不要式:法律或当事人不要求具备一定形式的合同

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诺成: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就成立的合同。比如买卖等。实践:除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

条规定:要约可以撤回。要约的撤销是指在要约发生法律效力后,要约人取消要约从而使要约归于消灭的行为。要约的撤销不同于要约的撤回(前者发生于生效后。后者发生于生效前)。交叉要约:是合同法中的法律概念,是指订约当事人采取非对话式的方式,几乎同时相互向对方提出两个独立且内容相同的要约的现象。是指当事人一方向对方要约,适值对方亦为同一内容的要约,而且双方当事人彼此都不知道有要约的现象。交叉要约是当事人订立合同的特殊方式

合同订立的时间:承诺生效之时为合同成立之时,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要求签订确认书的,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给付义务:分为主给付义务和从给付义务。原给付义务(合同上原有的)和次给付义务(因特殊事由演变而生的)。主:是指合同关系所固有必备,并用以决定合同类型的基本义务。从:是不具有独立的意义,只有辅助主给付义务的功能,其存在目的在于确保债权人的利益能够获得最大满足的义务。

现物要约:是指未经订购而邮寄或投递商品,通常投寄人都会单方为相对人设定一个期间,逾期不作拒绝表示或不予退还即被视为双方间达成契约而购买投寄之商品

附随义务:广义的附随义务包括先合同义务、合同履行中的附随义务、后合同义务。狭义的附随义务是指合同履行过程中,为协助实现主给付义务,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主给付义务和从给付义务:主:是指合同关系所固有必备,并用以决定合同类型的基本义务。从:是不具有独立的意义,只有辅助主给付义务的功能,其存在目的在于确保债权人的利益能够获得最大满足的义务。原给付义务与次给付义务:次给付义务是由原给付义务的给付不能、给付迟延或者不完全给付而产生的损害赔偿义务,或者是由于合同解除时所产生的回复原状义务。次给付义务是由于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的结果,或者是由于违约行使解除权的结果。

合同的推定形式:推定形式,又称行为默示形式或意思实现形式,指合同当事人以某种表明法律意图的行为间接地表示合同内容的合同形式,它以合同的开始履行推定合同已经订立。如停车场收费。又如租期届满后,承租人继续交纳房租,出租人接受之,由此可推知当事人双方作出了延长租期的法律行为。

律赋予依法成立的合同具有约束当事人各方乃至第三人的强制力。合同的效力可分为四大类,即有效合同,无效合同,效力待定合同,可变更、可撤销合同。合同成立:合同成立是指订约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合同的本质是一种合意,合同成立就是各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达成合意。

合同生效的一般要件:是指已经成立的合同发生法律效力所应当具备的要素分为一般要件和特殊要件一般要件是行为人在订立合同时必须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可撤销可变更合同:可撤销:因欠缺一定的生效要件,其有效与否取决于有撤销权的当事人一方是否行使撤销权的合同。可变更事由有以下:①欺诈②胁迫③乘人之危④重大误解⑤显失公平更、可撤销合同。法律规定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不得撤销。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不完全符合有关生效要件的规定,因此其效力能否发生,尚未确定,一般须经有权人表示承认才能生效。法律特别允许根据情况予以补救的合同。

重大误解:重大误解是指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发生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行为。

显失公平:显失公平的合同是指一方在紧迫或缺乏经验的情况下而订立的明显对自己有重大不利的合同。欺诈:欺诈是指以使人发生错误认识为目的的故意行为。

胁迫:,指为达到非法的目的,采用某种方法造成他人精神上的巨大的压力或直接对他人肉体施加暴力强制的行为。

给付:即债权债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我国债法理论上的客体,在德国民法称为内容,在日本民法称为目的。给付是大陆法系债法中的概念。

预期违约:是指在合同履行期限到来之前,一方虽无正当理由但明确表示其在履行期到来后将不履行合同,或者其行为表明在履行期到来后将不可能履行合同。不安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表明另一方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时,在对方没有履行或者没有提供担保之前,有权中止合同履行的权利。

同时履行抗辩权: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一方未履行之前,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债的本旨,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情事变更原则:是指合同有效成立后,因当事人不可预见的事情的发生(或者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发生情事变更)导致合同的基础动摇或是丧失,或继续维持合同原有效力有悖于诚实信用原则(显失公平)时,则应允许变更合同内容或者解除合同的法理。债的保全:是指法律为防止因债务人的责任财产不当减少给债权人的债权带来损害,允许债权人代债务人之位向第三人行使债务人的权利,或者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与第三人的法律行为的法律制度。

债权人的代位权:债的保权制度的一种。所谓代位权是指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的权利。债权人的撤销权:又称“撤销诉权”或“废罢诉权”,是指当债务人所为的减少其财产的行为危害债权实现时,债权人为保全债权得请求法院予以撤销该行为的权利。构成要件,没有违约行为,也就没有违约责任。固有利益:是指债权人原本保有的利益。如果借钱给别人,那

么本金就是固有利益;??

信赖利益:又称为消极利益或消极合同利益,是指法律行为实质无效或可得撤销,相对人善意无过失信其有效,因无效或撤销之结果所蒙受之不利益。

履行利益:是指法律行为(尤其是契约)有效成立,但债务不履行而发生的损失,又称为积极利益或积极的合同利益。

违约责任的免责事由:是指免除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的原因和理由,包括法定免责事由和约定免责事由。如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是一项免责条款,是指合同签订后,发生了合同当事人无法预见、无法避免、无法控制、无法克服的意外事件(如战争、车祸等)或自然灾害(如地震、火灾、水灾等),以致合同当事人不能依约履行借款合同:是当事人约定一方将一定种类和数额的货币所有权移转给他方,他方于一定期限内返还同种类同数额货币的合同。其中,提供货币的一方称贷款人,受领货币的一方称借款人。

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在当事人中,提供物的使用或收益权的一方为出租人;对租赁物有使用或收益权的一方为承租人。租赁物须为法律允许流通的动产和不动产。

融资租领合同: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承揽合同: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

委托合同:是指受托人为委托人办理委托事务,委托人支付约定报酬或不支付报酬的合同。委托人的自动介入: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在委托人的授债的担保:是指法律为保证特定债权人利益的实现而特别规定的以第三人的信用或者以特定财产保障债务人履行义务、债权人实现权利的制度。

物权变动的区分原则:又称分离原则,是指权利主体移转标的物的交付义务的法律行为(一般为债法上的契约或合同)与其完成物权的各种变动的行为,而不是一个法律行为这两个行为各有其独立的意思表示和成立方式。

连带责任保证与一般责任保证:是指保证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连带保证仍具有一般保证的从属性。

保证责任:指保证人和债务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的行为保证期间:是指保证人应当承担保证责任的有效期间;超过保证期间,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先诉抗辩权:先诉抗辩权亦称检索抗辩权,是指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用于清偿债务前,保证人对债权人可拒绝承担保证责任。定金罚则:指定金的惩罚规则,即“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 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债权让与合同与债权让与结果:是指在不改变合同内容的合同转让,债权人通过债权转让第三人订立合同将债权的全部或部分转移于第三人。债权全部让与第三人,第三人取代原债权人成为原合同关系的新的债权人,原合同债权人因合同转让而丧失合同债权人权利,债权部分让与第三人,第三人成为合同债权人加入到原合同关系之中,成为新的债权人,合同中的债权关系由一人变数人或由数人变更多人。新加入合同的债权人与原债权人共同分享债权,并共享连带债权。债权移转:

债务移转:是指在不改变债的内容的前提下,债务人将合同债务全部或部分移转给第三人。债务移转必须经债权人同意。如果合同的成立需登记、批准的,移转时也要经过登记、批准。抵销:抵销,指二人互付债务时,各以其债权充当债务之清偿,而使其债务与对方的债务在对等额内相互消灭抵销分为:法定抵销和合意抵销

提存:指由于债权人的原因而无法向其交付合同标的物时,债务人将该标的物交给提存机关而消灭债务的制度。

混同:是指债权和债务同归一人,致使债的关系消灭的事实。

法定解除与约定解除:法定解除是指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法定解除合同情形,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是当事人通过行使约定的解除权或者双方约定而进行的合同解除。

违约责任与违约行为:又称违反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违反合同约定义务的行为。违约行为是违约责任的基本

职责或不能如期履行职责,发生意外事件或遭受自然灾害的一方可以免除履行职责的责任或推迟履行职责。继续履行: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时,经另一方当事人的请求,法律强制其按照合同的约定继续履行合同的义务。是指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除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或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的以外,对方要求履行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继续履行合同义务。

免责条款:广义的免责条款不仅包括完全免除当事人责任的条款,也包括限制当事人责任的条款;而狭义的免责条款仅指完全免除责任的条款。本文采广义说。因此,免责条款是指当事人双方在合同中事先约定的、旨在限制或免除其未来责任的条款

减损归责:又称为法律责任的归结,是指由特定国家机关或者国家授权的机关依法对行为人的法律责任进行判断和确认。行为人的法律责任,是指行为人由于违法行为、违约行为或者由于法律规定而应承受的某种不利的法律后果。

受害人的过错: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不是由于加害人的过错,而是由于受害人的过错发生的。违约金:债权人或债务人完全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债务时,必须按约定给付他方的一定数额的金钱。违约金是合同经济方式的一种,也是对违约的一种经济制裁。买卖合同:买卖合同是一方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合同。转移所有权的一方为出卖人或卖方,支付价款而取得所有权的一方为买受人或者买方

标的物意外灭失的风险:买卖合同的标的物由于不可归责于买卖双方当事人的事由而毁损、灭失所造成的损失。

分期付款卖卖:是指买受人将应付的总价款,在一定期限内分次向出卖人支付的买卖合同。分期付款是一种特殊的买卖形式,在我国常常用在房屋及高档耐用消费品的买卖中。

所有权保留:是指在移转财产所有权的商品交易中,根

据法律的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财产所有人移转标的物的占有于对方当事人,但仍保留其对该财产的所有

权,待对方当事人支付一部或全部价款或完成特定条件时,该财产的所有权才发生移转的一种法律制度。样品买卖合同:样品买卖,又称货样买卖,是指以约定的货物样品决定标的物质量的买卖,出卖人应交付与所保留的样品有同一质量的标的物的买卖。

试用买卖合同:是指约定买受人先行试用标的物,然后在一定期间内再决定是否购买的买卖合同。

赠与合同: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地送给受赠人,受赠人同意接受的合同。赠与合同可以发生在个人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个人相互之间。赠与的财产不限于所有权的移转,如抵押权、地役权的设定,均可作为赠与的标的。

权范围内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第三人在订立舍同时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间有间接代理的关系的该合同直接约束委托人和第三人,此事委托人自动介入到受托人和第三人所订立的合同中取代了受托人的合同地位。委托人的介入权:指的是在受托人与第三人的合同关系中,委托人订立合同时,委托人取代受托人的地位,介入到本来是受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合同关系中,行使受托人对第三人的权利

行纪合同:是指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委托他人从事贸易活动的人为委托人,接受委托从事贸易活动的人为行纪人居间合同: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无因管理:是没有法定或者约定义务,为避免造成损失(损失即包括自己也包括他人,或者仅为他人),主动管理他人事务或为他人提供服务的行为

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如售货时多收货款,拾得遗失物据为己有等。

物的瑕疵担保责任:是指担保标的物应具有通常的品质或者特别约定的品质。它包括价值瑕疵担保责任、效用瑕疵担保责任和所保证的品质担保责任三种。标的物本身不存在问题。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质量要求交付。权利的瑕疵担保责任:瑕疵担保责任的一种。卖方保证标的物的权利完全地、有效地、无限制地转移给买方,第三人不能向买方主张任何权利的责任担保形式篇三:合同法名词解释

名词解释当理由不得拒绝承诺

1、合同: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3

2、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缔结过程中,一方因违背其依据诚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实信用原则所应尽的义务,而致使另一方的信赖利益遭受损失时,

2、合同法:广义的合同法是指调整合同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狭义的合同法,即由立法机关通过严谨的立法技术创制的、具有系3

3、附条件的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约定某种事实状态,并以其将统性和科学性的、以合同法命名的基本法,可以称为合同法典。来发生或不发生作为该合同生效或者解除依据的合同。

3、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3

4、附期限的合同:是指以将来确定到来的期限作为合同的条款,

4、要约邀请:是指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并在该期限到来时合同的效力发生或终止的合同

5、承诺迟延:是指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届满后才发出的承诺。 35、合同无效:是指合同已经具备成立要件,但欠缺一定的生效要

6、行为默示形式:在强制缔约时,负有强制缔约义务的人对要约的件,因而自始、确定、当然地不发生法律效力。

沉默,通常理解为默示承诺,该形式为行为默示形式。 36、可撤销的合同:是指已经生效但因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没有表现

7、全面履行原则:是指合同的当事人必须按照合同关于标的、数量、其真实意志,违反自愿原则而可由一方当事人请求撤销的合同。质量、价款或报酬、履行地点、履行期限、履行方式等的约定,正37、效力未定合同:是指已成立的合同因欠缺一定的生效要件,其确而完整地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生效与否尚未确定,须由第三人作出承诺或者拒绝的意思表示才能8、协助履行原则:是指当事人在合同的履行中不仅要适当、全面履确定自身效力的合同。行合同的约定,还要基于诚实信用原则,对对当事人的履行债务行38、表见代理:是指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为给予协助,使之能够更好地、更方便地履行合同。止后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民事行为。

9、全部违约:是指当事人签订了合同后根本就没有履行合同,或者39、合同的履行:是指合同的当事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全面完成各履行合同的结果完全不能满足合同约定的条件,相对人的合同权利自承担的合同义务,使合同关系得以全部终止的整个行为过程。全部落空,没有履约方或者错误履约方的行为即构成全部违约。40、违约责任:指当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生效合同所应当承担

10、部分违约:是指当事人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条件和时间完全履的法律责任。

行合同的义务。 41、赔偿损失:指由于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给对方

11、违约归责原则:是指在合同违约法律制度中采取的一种确认违造成损失时,应当承担的财产责任。

约行为的原则。 42、预期违约:指在合同的履行期限到来之前,一方当事人向对方

12、标的物:是买卖合同的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当事人明确提出自己已经不能履行合同的义务,或者以自己的行为

13、转租:是指承租人不退出租赁合同关系,而将租赁物出租给次明确表明不履行合同的义务。

承租人使用、收益。 43、代位权:指合同依法成立后,尚未完全履行前,在债务人怠于14、拍定:是指拍卖人在竞买人的所有应价中选择最高那一个予以行使其对第三人的到期债权并对债权人的债权实现构成妨害之时,接受的意思表示,在法律性质上它其实就是承诺。债权人为促使自己的债权,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对第三人

15、建设工程合同:即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的债权的权利。

同。 44、同时履行抗辩权:指在未约定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当

16、客运合同:是运送对象是旅客的运输合同。事人一方在对方未为对待给付以前,有拒绝自己给付的权利。

17、货运合同:是运送对象为货物的运输合同。 45、不安抗辩权:是双务合同中有先为给付义务的当事人,因他方

18、合同法基本原则:是指对合同关系的本质和规律进行集中抽象财产显著减少或资力明显减弱,有难为对待给付的情形时,在他方和反映、其效力贯穿于合同法始终的根本规则。未为对待给付或提供担保前,有拒绝自己给付的权利。

19、附合缔约:是指合同条款由当事人一方预先拟定,对方只有附46、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在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后履行合该条款表示出来的意思,方能成立合同的缔约方式的一方有权要求应该先履行的一方先行履行自己的义务,如果应该

20、不可抗力:指由当事人意志以外的、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先履行的一方未履行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后履行的一方有权拒绝可避免的原因造成合同目的的落空,因此一方可通知对方解除合同应先履行方的履行请求或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47、撤销权:指债权人在债务人放弃对第三者的到期债权、实施无21、合同解释:指在合同生效及履行合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因理解偿处分财产或以非正常低价处分财产的行为而妨害其债权实现时,合同条款的涵义发生歧义时应当如何适用法律的一种法律制度。依法享有的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所实施的上述行为的权利。

22、借款合同: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48、合同的变更:所谓合同的变更,在一般情况下都是指依法成立合同。的合同于其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完全履行完毕之前,由当事人达成协

23、借款合同的保证担保:指保证人与合同当事人之间协商达成的,议而对其内容进行修改和补充。

在被保证的借款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时,由保证49、合同的转让:是指在合同的内容与客体保持不变的情形下,将人代为履行或者承担连带责任的协议。合同由原来的主体转移给别的主体的一种法律行为。

24、运输合同:承运人将旅客或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50、合同权利和义务的概括移转:是指债权债务一并转移给第三人,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由其完全代替出让人的法律地位,成为合同法律关系的新的当

25、要约的撤回:是指在要约发出以后,尚未到达受要约人之前,51、合同承受: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将其在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全部也就是在要约发生效力之前,要约人使其失去法律

效力的意思表示。转移于第三人,第三人承受其在合同中的地位,享受权利并负担义

26、承诺撤回:是指受要约人再发出承诺通知以后,在承诺正式生务。

效之前而将其撤回。52、(合同)解除权:解除权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能够依法律规定或

27、拍卖:所谓拍卖是以公开竞价的方式,将特定物品或者财产权合同约定凭单方意思表示使合同溯及消灭的权利。

利等拍卖标的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买卖方式。 53、清偿:是指为实现债的目的而为给付。

28、要式合同:指依据法律规定必须采取一定形式方能成立生效的54、提存: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履行或其下落不明,或数人合同。就同一债权主张权利,债权人一时无法确定,致使债务人难于履行,

29、实践合同:又称为要物合同,指除了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经公证机关证明,债务人可将标的物交有关部门保存,以消灭债权外,尚需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债务关系的行为,这种方式即为提存。

30、格式合同:是指合同必要条款的内容直接由法律规定的合同,55、混同:是指某一具体之债的债权人和债务人合为一体。又称标准合同。56、抵销:又称“充抵”,是指两个以上的债的关系的当事人就互负

31、强制缔约:所谓强制缔约,是指就某一类合同而言,作为合同给付种类相同的债务,各自得以其对他方享有的债权充抵自己对他一方当事人的个人或企业负有应对方的请求与其订立合同的法定义方的债务,而使各自的债务在对等的数额内相互消灭的意思表示。务。这也就是说,此方合同当事人在对方提出要约的时候,非有正57、免除:是债权人以债消灭为目的而抛弃债权的意思表示。58、侵权责任:指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我国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术问题提供技术工作成果,另一方支付报酬的合同。

损害了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时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该责84、保管合同:也叫寄托合同,是保管人负责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任以财产责任为核心内容,一般以金钱为对价补偿受害方损失的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寄存保管物的一方为寄存人,另一方为保管人。益。 85、仓储合同: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

59、法律责任竞合:指行为人的行为触犯了两个或两个以上法律的费的合同。

禁止性规定,行为人因此要受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法律管辖,并根86、委托合同: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据管辖法律的规定承担具体的法律责任,权利人可选择适用相关的合同。委托他人处理事务的一方为委托人,接受该委托的一方为受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托人。

60、法律管辖竞合: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法律有权管辖某一个具体87、行纪合同:行纪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的合同关系时,本着特别法优先适用于普通法的原则,由特别法规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接受委托以自己名义从范优先进行调整,只有在其他的特别法规范没有具体规定时,才适事贸易活动的一方为行纪人,向其支付报酬的另一方为委托人。用《合同法》的总则部分的规定。88:居间合同: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

61、买卖合同:指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受买人,受买人支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委托他人寻找订立合同付价款的合同。机会的一方为委托人;接受该委托,为其提供订立合同机会的另一

62、样品买卖:指以出卖人交付的货物须与当事人保留的样品具有方为居间人。

同一品质的买卖。89、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在要约的有效期内向要约人做出的,同意

63、试用买卖:指当事人约定试验或检验标的物,以受买人认可标要约内容的意思表示。

的物为条件的买卖合同。90、诺成合同:是指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便告成立的合同。

64、易货买卖:指当事人约定双方相互交换金钱以外的财产权的协91、过错责任原则确定:

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不但要有不履行合同议,又称以物易物合同、以货换货合同、互易合同等。或不适当履行合同的事实,而且要具备过错,有过错才承担不履行

65、供用电合同:指合同当事人中一方提供电力,另一方使用电力合同的责任,无过错则不承担。

并支付价款的合同,其中提供电力的一方称供电人,使用电力并支92、质押担保:指借款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或权利凭证移交贷款人付价款的一方称用电人。占有,将该动产或权利凭证作为借款合同履行的担保,在借款人不

66、供用水合同:指合同当事人中一方提供水,另一方使用水并支能履行或不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时,由贷款人依照法律、法规的规付价款的合同,其中提供水的一方称供水人,使用水并支付价款的定或借款合同的约定对该动产或权利凭证进行处理,并从中优先受一方称用水人。偿。 67、供用气合同:指供气人向用气人供气,用气人支付相应价款的

合同价款的合同。

68、供用热力合同:指合同当事人中一方提供热力,另一方使用热

力并支付价款的合同,其中提供热力的一方称供热力人,使用热力

并支付价款的一方称用热力人。

69、赠与合同:指当事人双方约定一方将财产无偿地转移另一方所

有的协议。

70、赠与合同的法定撤销:指在具备法定事由时,由有撤销权的人

对赠与合同予以撤销。

71、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指赠与合同成立后赠与人按照自己的意

思而撤销赠与。

72、捐赠:指为了社会公益事业或其他目的,无偿地将财产给予他

人的法律行为。

73、借款合同的抵押担保:抵押人(借款人或第三人)为保证借款

合同的履行而采取的一种措施。

74、租赁合同:当事人一方将物提供给对方使用、收益,对方当事

人为此支付租金的协议。

75、房屋租赁合同:以房屋为租赁物的租赁合同,指的是出租人和

承租人之间关于出租人将房屋交付承租人使用,承租人交付租金并

于合同终止时将租用的房屋返还给出租人的协议。

76、融资租赁合同: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

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77、承揽合同:指一方为他方完成特定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他

方给付报酬的合同。

78、技术合同:当事人就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或者服务订立的确

立相互之间权利和义务的合同。

79、技术开发合同:指当事人之间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者

新材料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

80、技术转让合同:指一定的法律主体之间就专利申请权、专利权

的转让、专利实施许可或者专有技术转让而订立的具有权利、义务

内容的合同。

81、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指专利权人或者其授权的人作为让与人许

可受让人在约定范围内实施专利,受让人支付约定价款所订立的合

同。

82、技术咨询合同:指当事人一方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包括就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等,而另一方支付报酬的合同。

83、技术服务合同:指当事人一方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解决特定技

国际贸易 考试试卷(二)

国际贸易期末考试试卷(二) 一、填空题(本题共10个小题,每小题1分,共10分。答案写在答题纸上) 1.进口附加税包括反倾销税和。 2.世界贸易组织《服务贸易总协定》把服务贸易定义为、境外消费、商业性存在和自然人流动。 3.乌拉圭回合达成的《服务贸易总协定》把服务贸易分为类。 4.一定时期内一国出口总额与进口总额之间的差额称为贸易差额。如果出口总额超过进口总额时,称为。 5.从根本上说的发展和社会分工的扩大是对外贸易产生和发展的基础。 6.国际贸易条约与协定所适用的基本法律待遇条款是最惠国待遇和。 7.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时间是年。 8.技术贸易中技术转让方向技术接受方转移的是技术的权。 9.经济学家在《政治经济学的国民体系》提出了保护幼稚工业的学说。 10.普惠制的基本原则是普遍的、非歧视性的和。 二、单项选择题(本题共10个小题,每小题1分,共10分) 1.两次世界大战之间,各国经济学家提出了支持超保护贸易的理论依据,其中有重 大影响的是()。 A 李斯特主义 B 马歇尔主义 C 凯恩斯主义 D 斯塔福主义 2.俄林的要素禀赋说认为()是国际贸易的直接原因。 A 价格的国际绝对差 B 成本的国际绝对差 C 成本的比例差 D 生产要素的价格 3.对外贸易与资本主义之间的关系是()。 A 外贸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确立的决定因素 B 对外贸易决定了资本主义的产生 C 对外贸易促进了资本主义的产生 D 二者无本质上的联系 4.世界贸易组织成立的时间是()。 A 1948年 B 1995年 C 1986年 D 1999年 5.绝对成本理论的提出者是()。

A 亚当。斯密B大卫。李嘉图C 约翰。穆勒 D 马歇尔 6.进口国的进口从低成本的供货来源转向高成本的供货来源是()。 A 贸易创造效果 B 贸易转移效果 C 贸易扩大效果D贸易利得效果 7.世界市场上最基本、最普遍的国际商品交易方式是()。 A 补偿贸易 B 加工贸易 C 租赁贸易 D 单纯的商品购销形式 8.国际贸易商品价格形成的基础是()。 A 平均价值 B 使用价值 C 国际价值 D 生产价格 9.许可证贸易中,技术接受方支付较高技术转让费的情况是()。 A 排他性许可证协议 B 独占许可协议 C 普通许可协议 D 交叉许可协议10.以下政策属于国家鼓励出口的政策是()。 A 技术壁垒 B 外汇管制 C 本币高估 D 外汇倾销 三、名词解释(本大题共4小题,每小题5分,共20分) 1.国际分工 2.出口信贷 3.关税同盟 4.外汇管制 四、简答题(本大题共3小题,每小题10分,共30分) 1.非关税壁垒的主要特点什么? 2.世界贸易组织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3.为什么说社会生产力是国际分工的决定性因素。 五、论述题(本大题共2小题,每小题15分,共30分) 1.什么是自由贸易政策?分析自由贸易的利益或好处。 2.什么是外汇倾销?分析其对出口的作用。

国贸习题集名词解释(仅供参考)

第一章导论 一、名词解释: 1.国际贸易:一国(地区)同别国(地区)进行货物和服务交换的活动。它是世界各国或地区对外贸易的总和,反映了世界各国之间的相互依赖关系。3.国际贸易额:又称国际贸易值,是指以货币表示现行世界市场价格计算的各国(地区)的进口总额或出口总额之和,它能够反映某一时期内的贸易总额。5.贸易顺差:当出口总额大于进口总额时,其差额称为贸易顺差,或称贸易黑字,我国也称之为出超。 8.对外贸易依存度:又称对外贸易系数、对外贸易密度,是一国在一定时期(通常为一年)内对外贸易总额在该国国民生产总值(GNP)或国内生产总值(GDP)中所占的比重。它反映了一国国民经济对外的依赖程度,是衡量一个国家经济开放程度的基本指标。 9.贸易条件:又称交换比价或贸易比价,指一国的出口商品价格对其进口商品价格的比率。 10.总贸易:以国境为标准划分进出口的贸易活动。凡进入国境的商品一律列为进口,即总进口。凡离开国境的商品一律列入出口,即总出口。总出口额与总进口额之和即为总贸易额。 11.专门贸易:以进出关境为标准划分进出口的贸易活动,从外国进入关境和从保税仓库提出进入关境的商品,称专门进口。离开关境的商品称专门出口。 但从关境外国境内出口到其他国家的商品,则不被统计为出口。专门出口额与专门进口额之和,即为专门贸易额。 第二章古典贸易理论 一、名词解释: 2.绝对优势:是指如果一国相对另一国在某种商品的生产上有更高的效率,则称该国在这一产品上有绝对优势。 5.绝对优势理论:亚当·斯密指出,各国应该按照各自的绝对优势进行分工和交换,专门生产并出口其具有绝对优势的产品,进口其绝对劣势的产品,将会使各国的资源、劳动力和资本得到最有效的利用,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增加物质财富,并使各国从贸易中获益。在贸易理论上,这一学说被称为“绝对优势理论”。 6.比较优势:如果一个国家在本国生产一种产品的机会成本(用其他产品来衡量)低于在其他国家生产该种产品的机会成本,则这个国家在生产该种产品上就拥有比较优势。 7.比较优势理论:大卫·李嘉图指出,国家之间应按照“两利相权取其重,两弊相权取其轻”的比较优势原则进行分工,各国都应该生产并出口其具有比较优势的产品,进口其具有比较劣势的产品。在贸易理论上,这一学说被称为“比较优势理论”。 第三章新古典贸易理论 一、名词解释: 2.要素禀赋:是指一国所拥有的可利用的经济资源的总量。它既包括自然存在的资源(如土地和矿产),也包括“获得性”资源(如技术和资本)。这是一个绝对量的概念。 5.要素禀赋理论:即赫克歇尔—俄林定理,简称H-O模型。在国际贸易中,一

人文社会科学形考册答案

作业 1 一、名词解释: 1、人文科学------通常被说成是“人文学”,指关于人的本身的学说或者理论体系,是对人的存在、本质、价值和发展等问题以及人的自然属性、社会属性、精神属性进行探索的学问。 2、社会科学------是以人类的经济活动、政治活动、精神文化活动等社会现象为研究对象,旨在揭示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科学。 3、人文社会科学------就是以人的社会存在为研究对象,以揭示人的本质和人类社会发展规律为目的的科学。 二、填空题: 1、人类社会自然界人文社会科学自然科学; 2、人人类; 3、自然科学; 4 孕育奠基生成发展拓展反思; 5、研究对象研究主体; 6、阶级社会; 7、社会管理社会决策咨询 8、物质精神精神文明; 9、物质载体各种制度、风俗; 10、周密调查科学分析; 11、情感激发定量研究技术分析 12、复杂性模糊性定量分析 13、非逻辑性综合性有意识的活动;

14、简单随机抽样,分层抽样整群抽样和多级抽样 15、观察法无结构访谈法集体访谈法, 三、选择题:1、C 2、A 3、C 4、B 5、D 6、D 7、B 8、A 9、D 10、B。 四、简答题: 1、答:人文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的共同点是:(1)都是人类对客观存在的认识过程;(2)都是一种理论知识体系;(3)都是创造性的社会活动;(4)都是推动历史发展的实践性力量。 2、答:人文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相比具有的特征有:(1)具有某种阶级倾向性;(2)具有一定的民族性;(3)具有时代性。 3、人文社会科学社会功能的实现,需要下列特殊的条件:(1)人文社会科学家要把自己的研究活动自学地与社会实践活动结合起来;(2)人文社会科学的研究成果在应用于社会实际时,要具有较为充分的自主性,尽量减少来自于政治、经济、文化的多方面因素的影响或干预;(3)要尽量提高人文社会科学的预见性,减少人们对它的怀疑。 五、论述题: 1、参考观点: (1)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三种“一般方法”是指:理性批判与情感激发的统一、定性研究与定量研究的统一、直觉领悟与技术分析的统一。(2)理性批判与情感激发的统一观,合理体现了认识论的发展成果,不仅在研究行为上反映了人类哲学理论的新水平,而且在操作上成功实现了从认识论到方法论的过渡。人要成为自然界的主人,既要依赖科学认识,发展自己调控自然的现实力量,又要依赖文学艺术等认识形式,调节人的精神世界,丰富人的活动,借助于情感激发使人得到全面发展。(3)定性研究与定量

同等学力申硕国际经济学易考点:名词解释

同等学力申硕国际经济学易考点:名词解释 1、国际经济学:以经济学的一般理论为基础,研究国际经济活动和国际经济关系,是一般经济理论在国际经济活动范围中的应用与延伸,是经济学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主要研究对象有国际贸易理论与政策、国际收支理论、汇率理论、要素的国际流动、国际投资理论、开放的宏观经济均衡等。 2、绝对利益:由斯密提出,指在某种商品生产上,一国所耗费的劳动成本绝对低于其贸易伙伴国,劳动生产率占绝对优势。各国从事占绝对优势产品的生产,便可获益,世界总体福利水平也可得到提高。 3、比较利益:由托伦斯提出、李嘉图发展的国际贸易理论。认为:即使一个国家生产每种产品都具有最高生产率,处于绝对优势,而另一个国家生产每种产品都处于绝对劣势,只要它们的劳动生产率在不同产品上存在区别,遵循“两利相权取其重,两弊相衡取其轻”的原则,便能从国际分工和贸易中获得利益。 4、国际分工:即各国之间的劳动分工,生产的国际专业化。它是国际贸易的基础,是社会分工从国内向国外延伸的结果。各国对于分工方式的选择以及分工的变化,反映了彼此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及各国经济联系的程度。主要有产业间、产业内、垂直、水平以及不同要素密集度之间的分工等类型。 5、贸易乘数:指乘数理论在对外贸易研究中的作用,探讨对外贸易与国民收入和就业之间的关系。在贸易乘数公式中,它是边际储蓄倾向与边际进口倾向的和的倒数。贸易乘数原理主要分析在边际储蓄倾向和边际进口倾向之和小于l的条件下,增加出口有利于提高有效需求、增加国民收入和就业量。这是因为出口增加可以刺激出口工业,相应的刺激与出口相关的工业的增长。(2003) 6、贸易创造:国际贸易理论与实践中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间结成关税同盟后,因取消关税降低了贸易商品的价格,使产品从成本较高的国内生产转向成本较低的贸易对象国生产,本国从贸易对象国进口,这就是贸易创造。 7、贸易转移:国际贸易理论与实践中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间的关税同盟建立后,成员国的部分进口商品将从低成本供应国(非成员国)转向高成本供应国(成员国),这就是贸易转移。这对进口国是种福利损失。 8、流动借贷:国际金融中决定汇率的理论——国际借贷说中的重要概念,指国际借贷中形成了借贷关系并且进入了实际支付的那种债权、债务关系,它对国际收支的平衡从而对汇率的走向有着重要的决定性影响。 9、固定借贷:国际金融中决定汇率的理论——国际借贷说中的重要概念,指国际借贷中形成了借贷关系但尚未进入实际支付的那种债权债务关系。它对国际收支从而对汇率的走向无实质决定性作用,有时甚至会产生相反的现象,即债务存在时汇率反而走高。

13种国际贸易术语解释

13种国际贸易术语解释 一、E组 1:EXW---工厂交货(---指定地点)。是指卖方将货物从工厂(或仓库)交付给买方,除非另有规定,卖方不负责将货物装上买方安排的车或船上,也不办理出口报关手续。买方负担自卖方工厂交付后至最终目的地的一切费用和风险。如买方不能直接或间接的办理货物出口报关手续时,则不宜采用此贸易方式。EXW是卖方责任最小的贸易术语。 二、F组 2:FCA ,即货交承运人(……指定地点)。此术语是指卖方必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内在指定地点将货物交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监管,并负担货物交由承运人监管前的一切费用和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 需要说明的是,交货地点选择对于在该地点装货和卸货的义务会产生影响。若卖方在其所在地交货,则卖方应负责装货;若卖方在任何其他地点交货,卖方不负责卸货,即使货物在卖方的运输工具上,尚未卸货,卖方只要将货物交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或其他人或由卖方选定的承运人或其他人处置时,交货即算完成。当卖方将货物交给承运人照管,并办理了出口结关手续,就算履行了其交货义务。3:FA S---装运港船边交货(---指定装运港)。是指卖方将货物运至指定装运港的船边或驳船内交货,并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办理货物出口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买方承担自装运港船边(或驳船)起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4:FOB-装运港船上交货(---指定装运港)。 该术语规定卖方必须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期内在指定的装运港将货物交至买方指定的船上,并负担货物越过船舷以前为止的一切费用和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 三、C组 5:CFR ( -成本加运费(---指定目的港)。是指卖方必须自阿合同规定的装运期内,在装运港将货物交至运往指定目的港的船上,负担货物越过船舷以前为止的一切费用和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并负责租船订舱,支付至目的港的正常运费。 6:CIF---成本加保险费、运费(---指定目的港)。 是指卖方必须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期内在装运港将货物交至运往指定目的港的船上,负担货物越过船舷以前为止的一切费用和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并办理货运保险,支付保险费,以及负责租船订舱,支付从装运港到目的港的正常运费。 7:CPT运费付至(---指定目的地)。是指卖方支付货物运至指定目的地的运费,在货物被交由承运人保管时,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以及由于在货物交给承运人后发生的事件而引起的额外费用,即从卖方转移至买方。 8:CIP-运费保险费付至(---指定目的地)。是指卖方支付货物运至目的地的运费,并对货物在运输途中灭失或损坏的买方风险取得货物保险,订立保险合同,支付保险费用,在货物被交由承运人保管时,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以及由于在货物交给承运人后发生的事件而引起的额外费用,即从卖方转移至买方 四:D组 9:DAF边境交货(---指定地点)。 是指卖方将货物运至买方指定的边境地点,将仍处于交货的运输工具上尚未卸下的货物交付买方,并办妥货物出口清关手续,承担将货物运抵边境上的指定地点所需的一切费用和风险,此地点为毗邻边境的海关前,包括出口国在内的任何国家边境(含过境国)。进口清关手续则由买方办理。 10:DES-目的港船上交货(---指定目的港)。是指卖方将货物运至买方指定目的港的船上,并交给买方,但不办理进口清关手续,卖方负担将货物运抵指定卸货港为止的一切费用和风险,买方负担货物从船上开始卸货期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11:DEQ-目的港码头交货(---指定目的港)。是指将货物交付给买方,但不办理货物进口清关手续,卖方负担将货物运抵卸货港并卸至码头为止的一切费用与风险。买方则负担随后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12:DDQ进口国未完税交货(---指定目的地)。 是指卖方将货物运至进口国指定的目的地交付给买方,不办理进口手续,也不从交货的运输工具上将货物卸下,即完成交货。卖方应该承担货物运至指定目的地为止的一切费用与风险,不包括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在目的地进口应缴纳的任何“税费”(包括办理海关手续的责任和风险,以及交纳手续费、关税、税款和其他费用)。买方必须承担此项“税费”和因其未能及时办理货物进口清关手续而引起的费用和风险。 13:DDP -进口国完税后交货(---指定目的地)。是指卖方将货物运至进口国指定地点,将在交货运输工具上尚未卸下的货物交付给买方,卖方负责办理进口报关手续,交付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在目的地应缴纳的任何进口“税费”。卖方负担将货物交付给买方前的一切费用和风险。如卖方无法直接或间接的取得进口许可证时不宜采用该术语。DDP是卖方责任最大的贸易术语。 E、F、C、D四组13种术语的解释 1、对EXW术语的解释(发货合同) 即工厂交货(……指定地点)。是指卖方在其所在地(如工场、工厂或仓库等)将备妥的货物交付买方,以履行其交货义务。

人文社会科学基础习题及答案

精心整理 精心整理 《人文社会科学基础》试题及答案 2005年04月11日 ? 小学教育专业 人文社会科学基础(A) 试题 一、填空题(每小题1分,共计10分) 1.人文社会科学的发展在20世纪上半叶以分化发展为主导倾向,在20世纪下半叶逐步走向 2 3 4态度和“ 5 6 7早期人 8 9。赫尔巴特于1806年出版了《普通教育学》,较多的教育史学者将此作为独立的教育学体系初步形成的标志。 10·教育法学是法学与教育学合作产生的交叉学科。 二、名词解释(每小题3分,共计15分) 1.人文科学、名词解释(每小题3分,共计15分)

精心整理 精心整理 人文科学通常被说成是“人文学”,是指关于人的本身的学说或者理论体系,是对人的存在、本质、价值和发展问题以及人的自然属性、社会属性、精神属性进行研究的学问。 2.全球问题 全球问题指的是与整个世界全体人类密切相关的重大问题,譬如人口增长、资源危机,环境污染、裁减军备等等问题,它们是当代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热点。 3.实证主义思潮 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产生的同时,一些哲学家强调哲学应当以实证自然科学为基础,以描述经验事实为限,以取得实际效用为目标,要求排除抽象的思辨,追求实证知识的可靠性、确切性。由此开创了与非理性主义相对应的实证主义思潮。 4.只“ 51 A C 2 A C 3 A .15世纪 B .16世纪 C .一18世纪 D .19世纪 4.“计算机+插花艺术”是对哪一个国家企业管理艺术的概括( D ) A .美国 B .韩国

。 C.泰国 D.日本 5.在以下各种一般研究方法中,人文社会科学在长期的历史进程中较为偏重哪一种( B ) A.定量研究 B。定性研究 C.直觉领悟 D。情感激发 6.就现代科学发展状况看,“科学无国界”这一说法比较适用于( B ) A.人文社会科学领域 B.自然科学技术领域 C.人文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技术两大领域 D.新兴科学技术领域 7.系统论的创始人是( C ) A.维纳 B。申农 C.贝塔朗菲 D。普利高津 8.下列哪一组学科被认为是最为典型的综合学科?( B ) A.哲学、文艺学、历史学 B。现代管理学、人口科学、科学学 C.经济学、社会学、政治学 D。法学、教育学、新闻传播学 9.据有关资料分析,1978年以来当代中国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最为突出的学科是( A ) A.经济学 B,管理学 C.历史学 D。政治学 10.支配了20世纪世界哲学发展基本走向的理论先导是( A ) A.19世纪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诞生,西方非马克思主义哲学形成科学主义与人本主义两大思潮. B.19世纪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诞生,西方非马克思主义哲学形成实用主义和非理性主义两大思潮 精选资料,欢迎下载

最新国际服务贸易复习题5

一、填空题(15分) 1.为便于理论分析,人们把服务交易模式与影响服务提供和消费的壁垒结合起来,将服务贸易壁垒划分为产品移动、资本移动、人员移动和商业存在壁垒四种形式。 2.GATS中与金融有关的重要原则有(1)国民待遇原则;(2)市场准入原则和(3)审慎措施 3.服务产品使用价值具有消费替代性、消费互补性与消费引致性。 4.教育的准公共产品的性质性表现在教育服务产品是一种具有“拥挤性”性的公共产品;教育服务产品是一种具有“价格排他”的公共产品;教育服务产品是一种具有“收费成本”极低的公共产品。 5.金融服务业对于国民经济的作用主要体现为:(1) 聚集和分配社会再生产所需的资金(2) 办理货币的收付和结算(3)调节投资方向和产业结构。 6.造成电信行业自然垄断的原因有规模经济性和范围经济性。 二、选择题(对打√,错打x,如错请加以改正。共20分) 1.无形贸易的范围比服务贸易的范围小。(x) 2.服务贸易可以不跨越国境实现,而商品贸易一般要跨越国境才能实现。(√) 3.创新型服务产品具有独创性、扩散性,因此,其产品的价值量是由生产该项产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x ) 4.在保证保险中,投保人是合同的债权人,在信用保险中,投保人是合同的债务人。(x ) 5.绝大多数教育服务产品存在搭便车的问题,如广播电视服务产品。(x ) 6.教育服务产品在消费上具有一定的价格排他性。(√) 7.GATS对服务贸易的定义中不包括政府服务。(√) 8.WTO服务贸易统计范围是居民与非居民之间的服务交易(x )。 9.H指数值越大,说明企业间市场份额的差距越小,表明市场的集中度越低。(x ) 10.《服务贸易总协定》明确规定,“政府为履行职能所提供的服务”也属于国际服务贸易的对象。(x) 三、单项选择题(在每小题的四个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将其号码填写在题后或题中的括号内;每小题1分.共10分) 1.以下服务中不属于国际服务贸易范围的是(B)。 A.境外消费B.政府当局为履行职能所提供的服务 C.商业存在D.自然人流动 2.服务贸易标的物通常接(C)作价。 A.生产成本加合理利润B.服务提供者的成本 C.服务交换过程的实现给服务进口者带来的潜在经济利益 D.生产成本 3. 大部分服务贸易要求服务提供者与(A )物理接近 A. 生产者 B. 消费者 C. 经营者 D. 管理者 4. 服务贸易通常不涉及服务(C )的转让。 A. 所有权 B. 使用权 C. 所有权与使用权 D. 以上都不对 5. 影响国际服务贸易的主要因素是(C )。 A. 关税壁垒 B. 非关税壁垒 C. 国内立法 D. 国际法 6.当今世界最大的服务贸易国是(D)。

国际贸易名词解释

国际贸易名词解释 1.象征性交货:是指卖方按合同规定装运货物后,向买方提交包括物权凭证在内的有关单证, 就算完成交货义务,无需保证到货。实际交货:是指卖方按合同规定将货物实际交给买方2.询盘:是指为了试探对方对交易的诚意和了解其对交易条件的意见。因多数是询问价格,故 通常称之为询价。 3.发盘:是指交易一方即发盘人向另一方即受盘人提出购买或出售某种商品的各项交易条件, 并表示愿意按这种条件与对方达成交易订立合同的行为。 4.还盘:是指受盘人不同意或不完全同意发盘人在发盘中提出的条件,为进一步协商对发盘提 出修改意见。 5.接受:是指受盘人接到对方的发盘或还盘后,同意对方提出的条件,愿意与对方达成交易并 及时以声明或行为表示出来。这在法律上称作承诺。 6.品质机动幅度:是指允许卖方所交货物的质量指标在一定的幅度内有所机动。 7.品质公差:是指在工业制成品中,国际同行业公认的产品品质误差。 8.对等样品的含义是:当买卖双方采用凭样成交时,卖方为了减少交货时的风险可根据买方提 供的样品,加工复制出一个类似的商品交买方确认,这种经确认后的样品,称为对等样品,也有的称其为确认样品或回样。 9.以毛作净:指的是以毛重作为计算价格和交付货物的计量基础,这种计重方法在国际贸易中 被称为“以毛作净”。 10.标准回潮率:纤维材料及其制品在标准温度、湿度条件下达到吸湿平衡时的回潮率。 11.公量:是指用科学方法抽干商品中所含水分,然后再上一定标准的水分所得出的重量。 12.溢短装条款——卖方在交货时,可按合同中的数量多交或少交一定的百分比,他一般是在数 量条款中加订的。(散装货:粮食、矿砂等) 13.运输标志又称唛头(Shipping Mark),它通常是由一个简单的几何图形和一些英文字母、数 字及简单的文字组成 14.FAQ是FarAverageQuality的简称,它表示一定时期内某地出口货物的平均品质水平,习称“良 好平均品质”,一般是指中等货或大路货而言。 15.中性包装——即不标明生产国别、地名、厂商名称,也不标明商标或者品牌的包装。(无牌 中性包装、定牌中性包装) 16.滞期费:是指在规定的装卸期限内,租船人未完成装卸作业,给船方造成经济损失,租船 人对超过的时间向船方支付一定的罚金。 17.速遣费:如果按约定的装卸时间和装卸率提前完成装卸任务,使船方节省了船舶在港的费用

服务贸易概论题库 (1)

一、名词解释 1 服务并获得收入的过程称为服务出口或服务输出,购买他人服务的一方称为服务进口或服务 无形贸易。而广义的概念还包括现代发展起来的、除了与货物贸易有关的服务以外的新的贸 易活动,如承包劳务、卫星传送和传播等。 2.最惠国待遇原则其涵义是:每一缔约方给予任何其他缔约方的服务或服务提供者的待遇,应立即无条件地以不低于前述待遇给予其他任何缔约方相同的服务或服务提供者。 3.国民待遇原则原则任何成员在相同的环境下,给予其他成员国的服务及服务提供者在所 有法律、法规、行政措施、决定等方面的待遇不低于其给予本国服务及服务提供者的待遇。 4. 制的旅游资源向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旅游服务消费者提供旅游服务并获得报酬的活动。旅游服 务贸易既包括外国旅游者的人境游,即国际收入游,也包括本国旅游者的出境游,即国际支 出游。 5.国际生产折中理论(The Eclectic Theory of International Production),又称“国际生产综 合理论”。是指企业对外直接投资所能够利用的是所有权优势( Ownership )、内 部化优势( Internalization )和区位优势(Location),只有当企业同时具备 这三种优势时,才完全具备了对外直接投资的条件。 6.金融服务贸易指成员国的金融服务提供者向金融人提供的服务,包括所有保险和与保险相关的服务,以及所有银行和其他金融服务(保险除外)。GATS金融服务附件对除保险以外的金融服务详细列出了12条,包括了所有可能的融资、支付、证券发行、金融中介和咨询、资产管理等金融服务形式。

7.生产性服务业指为保持工业生产过程的连续性、促进工业技术进步、产业升级和提高生产效率提供保障服务的服务行业。它是与制造业直接相关的配套服务业,是从制造业内部生产服务部门而独立发展起来的新兴产业,本身并不向消费者提供直接的、独立的服务效用。它依附于制造业企业而存在,贯穿于企业生产的上游、中游和下游诸环节中,以人力资本和知识资本作为主要投入品,把日益专业化的人力资本和知识资本引进制造业,是二三产业加速融合的关键环节。 8. 在发达国家之间,并既进口又出口同类产品的现象。产业内贸易理论,有其理论的假设前提、相应的理论解释。对产品的同质性、异质性与产业内贸易现象进行解释,并提出了产业内贸易指数的计算方式。 二、填空题 1.物品包括免费物品和经济物品,经济物品分为(商品(货物))和(服务(劳务))。 2.GATS是(服务贸易总协定)的英文缩写,它是(是一个综合性的、涉及对象 广泛的、具有法律强制力的)多边谈判的重要成果。 3.按照三大产业的分类,服务也属于(第三产业)。 4.按照《服务贸易总协定》对国际服务贸易的定义,服务贸易的模式可分为( )、()、()和( )四种。 5.按服务贸易与商品贸易的关联程度,以是否伴随有形商品贸易为标准,将国 际服务贸易分为()和()。 6.根据邓宁的国际生产折中理论,服务业对外直接投资应当同时具备()、()和()三个方面的优势。 7.传统服务贸易按照业务不同,可分为()、()、()以及保 险服务贸易。 8.新兴服务贸易按照业务种类不同,可分为()、()和()。 9.服务业跨国公司的经营组织形式分为()和()。 10.服务贸易保护程度的度量指标包括()、()和( )。 11.专业服务贸易包括()、()、()和咨询服务贸易。 三、判断题 2

国际贸易术语练习题

《国际贸易术语》练习题 1、单项选择题 1.下列价格条件中,装运时间早于交货时间的是( B ) A.CIF B.DEQ C.FOB D.FCA 2.CIF与DES的区别,除了交货地点和交货方式不同外,( C )A.只有风险划分的界限不同; B.只有费用的负担不同; C.风险划分的界限和费用的负担都不同 D.适用的运输方式不同; 3.根据《2000通则》的解释,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的是( A )A.FCA B.FAS C.FOB 4.《2000通则》C组贸易术语与其他组的贸易术语的重要区别之一是( C ) A.风险划分的地点不同 B.交货地点不同 C.风险划分的地点与费用相分离。 5.CIF合同的货物在装船后因火灾被焚,应由( B )A.卖方负责损失; B.买方负责请求保险公司赔偿; C.卖方负责请求保险公司赔偿; 6.就卖方承担的风险而言( A ) A.CIF=CFR=FOB B.CIF>CFR>FOB 7.《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中,卖方承担义务最小的术语是( D )。 A. CIF B. FOB C. DAF D. EXW 8.《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在风险转移方面采取( B )原则。 A. 以合同订立时间确定风险转移 B. 以交货时间确定风险转移 C. 以所有权转移时间确定风险转移 D.以买方实际控制货物时间确定风险转移 9.我国在国际贸易中常用的贸易术语是( A )。 A FOB、CIF、CFR B. FOB、DAF、CIP C. CIF、DAF、CPT D. CHR、DAF、EXW 10.《2 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对贸易术语分类的标准是( B

最新十次电大专科《人文社会科学基础(A)》期末考试名词解释题题库

最新十次电大专科《人文社会科学基础(A)》期末考试名词解释题题库 (2015年1月至2019年7月试题) 说明:试卷号:2072 课程代码:01245 适用专业及学历层次:小学教育;学前教育;专科 考试:形考(纸考、比例30%);终考(纸考、比例70%) 2019年7月试题及答案 二、名词解释 11.人文科学:通常被说成是“人文学”,是指关于人的本身的学说或者理论体系,是对人的存在、本质、价值和发展问题以及人的自然属性、社会属性、精神属性进行研究的学问。12.直觉:是指认识主体在尚不清晰的事实材料中察觉真理的能力,灵感顿悟是这种认识能力的重要表现。 13.接受美学:是从接受主体(欣赏者)的反应和接受方面去研究文艺,把欣赏者的理解看作作品的构成因素的一种文艺学——美学思潮。 14.经济学:是研究人类社会生产、交换、分配、消费等各种经济活动和各种相应的经济关系,揭示其运行、发展规律的科学。 2019年1月试题及答案 二、名词解释 11.定性研究:就是对于事物的质的方面的分析和研究。质是特定事物区别于其他事物的内部所固有的规定性,它由事物的内部与外部的各种矛盾所决定。 12.哲学:马克思主义总结哲学发展的历史,认为哲学就是理论化、系统化的世界观,其基本问题就是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 13.教育学:是以人类教育活动为对象,以揭示教育发展一般规律为目标的学科。 14.人文主义:是这样一种思想态度,它认为人和人的价值具有首要的意义。通常认为这种思想态度是文艺复兴运动的主题。从哲学方面讲,人文主义以人为衡量一切事物的标准,它扬弃偏狭的哲学系统、宗教教条和抽象推理,重视人的价值。人文主义与科学主义曾经长期处于对立状态,在当代则出现了融合的趋势。 2018年7月试题及答案 二、名词解释 11.人文社会科学:就是以人的社会存在为研究对象,以揭示人的本质和人类社会规律为目的的科学。它是互相交叉联结的人文科学和社会科学的总称,是与广义的自然科学相关联又相对应的一大科学部类。 12.系统科学:是指处于哲学方法和各学科特殊方法之间的、中间层面的科学思想方法,它 1

国际贸易名词解释(00089)

国际贸易名词解释 1.1国际贸易 国际贸易是指世界各国之间生产要素、货物、服务交换的活动。 1.2对外贸易额 对外贸易额是指一定时期内一国出口额与进口额之间的差额,用来表明一国对外贸易收支状况。 1.3对外贸易结构 对外贸易结构是指服务、货物在一国总进出口贸易总额中所占的比重。 1.4对外贸易地理方向 对外贸易地理方向是指一国出口货物和服务的去处及进口货物和服务的来源。 1.5国际贸易地区分布 国际贸易地区分布是指世界各国、各洲或地区在国际贸易中所占的比重。 1.6对外贸易或国际贸易依存度 对外贸易或国际贸易依存度是指一国对外贸易或国际贸易额占国民生产总值或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 2.1 经济全球化 经济全球化是指以市场经济为基础,以先进科技和生产力为手段,以发达国家为主导,以获得最大利润和经济效益为目标,通过分工、贸易、投资、跨国公司和要素流动等,实现世界各国市场相互融合的过程。 2.2 规模经济 规模经济中的规模是指因生产能力的提高而导致较大生产批量,经济是指成本的节约,效益的提高或报酬的递增。 3.1 国际分工 国际分工是指世界各国之间的劳动分工,它是社会分工发展到一定阶段,国民经济内部分工超越国家界限发展的结果,其表现形式是货物、服务、生产要素的交换。 3.2 产业内贸易 产业内贸易是指产业内部同类产品之间的贸易,即一个国家既进口又同时出口同一产业的产品。 4.1 世界市场 世界市场是指世界各国进行货物、服务、生产要素交换的领域,是国际分工和国际贸易的表现。 4.2 包销 包销是指卖方在指定的地区范围和期限内,把指定的产品出售给指定的买方。 4.3 寄售 寄售是指货主为了开拓国际市场,先把货物运往国外市场,委托指定商号代销其货物,待货物售出后才收回货款,并支出代销商代垫的费用和佣金。 4.4 商品期货交易 商品期货交易是指按一定的规章制度买卖期货合同的有组织的市场。 4.5 加工贸易 加工贸易是指经营企业进口全部或部分原材料、零部件、元器件、包装材料,经过加工或装配后,将制成品复出口的贸易方式。 4.6 补偿贸易 补偿贸易是指在信贷的基础上进口设备,然后以回销商品或服务的方法,分期偿还进口设备的价款和利息的一种贸易方式。 4.7 国际竞争力 国际竞争力可以界定为一国生产符合国际标准的服务和货物,同时又能保持和提高本国人民的实际收入的能力。 5.1 净贸易条件指数 净化贸易条件指数是指出口价格指数与进口价格指数之比,计算公式为:N(PX/PM)*100。 5.2 贸易条件指数 贸易条件指数是指一国在对外贸易中,出口商品价格指数与进口商品价格指数之比。 6.1 对外贸易政策

国际贸易名词解释

国际贸易名词解释 1.国际贸易(Internationale Trade)是指世界各国(或地区)之间商品和劳务的交换活动,是各国在国际分工的基础上相互联系的主要形式,反映了世界各国在经济上的相互联系与依赖的关系。 2.净出口(净进口)是指一国(或地区)在一定时期内(一般以一年度计算),在同种商品上既有进口也有出口,当出口数大于(或小于)进口数时称之。 3.复出口(复进口)是指国外(本国)商品进口(出口)后未经加工制造又出口(进口)。 4.贸易条件:一般指出口商品价格与进口商品价格之间的比率,又称“进出口交换比价”或“交换比价”。由于所涉及的是一个国家的种类繁多的所有进出口商品的价格,固常用贸易条件指数。 5.对外贸易量:指用进出口商品的计量单位(如数量、重量等)表示的反映贸易规模的指标。它可以剔除价格波动的影响,是世界贸易组织和大多数国家采用来衡量贸易规模的指标。 6.对外贸易依存度:是一个国家在一定时期内进出口贸易值与该国同期国民(国内)生产总值(GNP、GDP)的对比关系。是衡量一个国家国民经济发展对对外贸易依赖程度的一个指标,可细分为进口与出口对外依存度 7.过境贸易(Transit Trade)指贸易货物在运输途中经过一国国境,这些货物既不在该国销售,该国也不参与到贸易之中,只是提供交通的便利,并收取少量费用。 8.转口贸易(Entreport Trade )转口贸易是指一国(或地区)进口某种商品不是以消费为目的,而是将它作为商品再向别国出口的贸易活动。 9.国际分工(International Division of Labor):是指世界各国(地区)之间的劳动分工,是各国生产者通过世界市场形成的劳动联系,也是国际贸易和各国(地区)经济联系的基础。它还是各国民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国民经济内部分工超越国家界限发展的结果,同时也是生产社会化向国际化发展的趋势。10.资源禀赋:是指一国自然拥有地各种生产要素(通常指土地、劳动、资本)的数量。

中央电大专科《人文社会科学基础(A)》近5年期末考试名词解释题题库

中央电大专科《人文社会科学基础(A)》近5年期末考试名词解释题题库 说明:试卷号:2072 课程代码:01245 适用专业及学历层次:小学教育;学前教育;专科 考试:形考(纸考、比例30%);终考(纸考、比例70%) 2018年1月试题及答案 二、名词解释 11.人文社会科学:就是以人的社会存在为研究对象,以揭示人的本质和人类社会规律为目的的科学。它是互相交叉联结的人文科学和社会科学的总称,是与广义的自然科学相关联又相对应的一大科学部类。 12.时代主题:全球一个时代的政治、经济、文化发展态势的聚焦点,是全球发展格局的集中体现。 13.人文主义:是这样一种思想态度,它认为人和人的价值具有首要的意义。通常认为这种思想态度是文艺复兴运动的主题。从哲学方面讲,人文主义以人为衡量一切事物的标准,它扬弃偏狭的哲学系统、宗教教条和抽象推理,重视人的价值。人文主义与科学主义曾经长期处于对立状态,在当代则出现了融合的趋势。 14.接受美学:是从接受主体(欣赏者)的反应和接受方面去研究文艺,把欣赏者的理解看作作品的构成因素的一种文艺学——美学思潮。 2017年7月试题及答案 二、名词解释 11.人文社会科学:就是以人的社会存在为研究对象,以揭示人的本质和人类社会规律为目的的科学。它是互相交叉联结的人文科学和社会科学的总称,是与广义的自然科学相关联又相对应的一大科学部类。 12.全球问题:指的是与整个世界全体人类密切相关的重大问题,譬如人口增长、资源危机、环境污染、裁减军备等等问题,它们是当代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热点。 13.语言与言语:语言是语言符号相互关联的系统,言语则是实际话语。前者是社会的、主要的,后者是个人的、从属的。 14.人文主义:是这样一种思想态度,它认为人和人的价值具有首要的意义。通常认为这种思想态度是文艺复兴运动的主题。从哲学方面讲,人文主义以人为衡量一切事物的标准,它扬弃偏狭的哲学系统、宗教教条和抽象推理,重视人的价值。人文主义与科学主义曾经长期处于对立状态,在当代则出现了融合的趋势。 2017年1月试题及答案 1

国际贸易理论名词解释及简答题

内部规模经济:指来源于单个企业内部生产规模的扩大带来报酬的递增。由于生产规模扩大和产量增加,分摊到每个产品上的固定成本(管理成本,信息成本,设计成本,科研与发展成本等)会越来越少,从而使产品的平均成本下降。 产业内贸易:是同一个产业内部差异产品甚至是非差异产品之间的国际贸易。 悲惨的增长:在极端的情况下,大国的经济增长使贸易条件发生很大的恶化,贸易条件的恶化对该国社会福利的负面效果甚至超过了经济增长对社会福利的增进效果,该国的社会福利水平就会因增长而下降,这种情形就是所谓悲惨的增长。 保护产业选择的“穆勒标准”:如果某个产业由于缺乏技术方面的经验,生产率低下,生产成本高于国际市场价格而无法与外国企业竞争,在一定时期的保护下,该产业能够提高效率,在自由贸易条件下存在下去,并取得利润,该产业即为幼稚产业。概括如下几点为:(1)正当的保护只限于对从外国引进的产业的学习掌握过程,过了这个时期就应取消保护。 (2)保护只应限于那些被保护的产业,在不久之后,没有保护也能生存的产业。 (3)最初为比较劣势的产业,经过一段时间保护后,有可能变为比较优势产业。 经济同盟:经济同盟(Economic Union),实现商品、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建立共同对外关税,并且制定和执行统一对外的某些共同的经济政策和社会政策,逐步废除政策方面的差异,使一体化的程度从商品交换扩展到生产、分配乃至整个国民经济,形成一个有机的经济实体。 18.贸易条件:又称交换比价或贸易比价,即出口价格与进口价格之间的比率,也就是说一个单位的出口商品可以换回多少进口商品。 19.地区经济一体化指区域内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或地区之间,在一个由各国授权组成的并具有超国家性质的共同机构协调下,通过制定统一的经济贸易等政策,消除国别间阻碍经济贸易发展的壁垒,实现区域内共同协调发展和资源优化配置,以促进经济贸易发展,并最终形成一个经济贸易高度协调统一的整体。 20.自由贸易区通常指签订有自由贸易协定的国家所组成的经济贸易集团,在成员国的货物贸易或服务贸易之间彼此取消关税和非关税的贸易限制,但对非成员国仍维持各自的贸易政策。 21.关税同盟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所组成的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在成员国间彼此消除货物的关税和非关税限制,实现区域内货物的完全自由移动,并对非成员国实行统一的关税政策。 22.共同市场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完全取消关税与非关税壁垒,建立对非成员国的统一关税,在实现货物自由移动的同时,还实现生产要素之间的自由移动。 23.经济同盟实行经济同盟的国家不仅实现货物、生产要素的自由移动,建立共同对外的关税,并且制定和执行统一对外的某些共同的经济与社会政策,逐步废除经济贸易政策方面的差异,便一体化的范围由货物生产、交换扩大到分配领域。 24.完全经济一体化:这是最高层次的经济一体化形式,在此阶段,区域内各国在经济、财政与金融、贸易等政策方面均完全协调一致,实行统一经济政策。

国际贸易实务名词解释 完整版 最全

商品的品名 即商品名称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商品的自然属性及主要的性能特征区别于其他商品的称呼或概念 商品品质 是商品外观形态和内在素质的综合 样品 通常指从一批商品中抽取出来或由生产使用部门加工设计出来足以反应和代表整批商品品质的少量实物 对等样品 是指卖方根据买方提供的样品加工复制类似的样品提供给买方确认经确认后的样品也就是对等样品 商品的规格 是用来反应商品品质的一些主要指标如成分含量纯度大小长短粗细等 商品的等级 是把同一种商品按其品质或规格上的差异划分为不同的级别和档次用数字或文字表示从而产生品质优劣的若干等级 标准样品 统一化了的规格和等级 品质增减价条款 指在品质条款中,根据商品在品质机动幅度内的品质差异来调整合同价格的规定。 良好平均品质 指一般中等货农产品每个生产年度的中等货某一季度或某一装船月份在装运地发运的同一种商品的平均品质 上好可销品质 品质上好可以销售 品质公差条款 国际同行业所认同的或买卖双方认可的产品误差即卖方所交付的货物品质可以高于或低于合同规定品质的最大限度 毛重 指商品本身的重量加包装物的重量即加上皮重 净重 指商品本身的重量即除去包装物后的商品实际重量等于毛重减去皮重 以毛作净 对于有些单位价值不高的商品单位重量商品的价值与单位包装的价值相差不多分开计算意义不大即以毛重计算合同价格在实务中称为以毛作净 公量 有些商品经济价值较高受客观环境影响较大其重量很不稳定计算方法是以商品的干净重(即用科学的方法抽出商品中所含的水分后的重量)加上共定回潮率与干净重的乘积所得出的重量即为公量 溢短装条款 合同中明确规定允许卖方以合同为依据多交或少交合同规定数量的一定百分比或具体数量 运输包装 又称外包装大包装指将货物装入固定容器或以特定的方式做成成件或成箱的包装 指定性标志 指根据商品的性能和特点用简单醒目的图形和文字在商品的外包装上标示仓储装卸和运输过程中需要的注意事项和要求即用于易碎易坏易变质一类商品外包装上醒目的图形或文字 销售包装 小包装或内包装指直接接触商品随商品进入零售市场和消费者见面的包装即为适应商品销售需要直接承装一定销售商品的包装通常作为商品的组成部分卖给消费者 定牌生产 指卖方按买方的要求在其出售的商品或包装上标明买方指定的商标或牌号叫做定牌生产 中性包装 既不标明生产国别地名和厂商名称也不标明商标或品牌的包装也就是说在出口商品包装的内外都没

人文社会科学基础复习题

人文社会科学基础复习 题 集团文件版本号:(M928-T898-M248-WU2669-I2896-DQ586-M1988)

人文社会科学基础复习题 一、填空题 1. 人文社会科学的时代性主要表现在:______研究对象______的时代性、研究主体的时代性、人文社会科学里理论的时代背景因素。 2. 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一般方法主要包括:______理性批判与情感激发__________的辩证统一、定性研究与定量研究的辩证统一、直觉领悟与技术分析的辩证统一。 3. 在抽样类型中,_______系统抽样___________方法就是从名单上每隔一定的数抽样。 4. 20世纪以来,世界格局发生了三次重大变化,时代主体随之三度转换,其中______和平与发展________是世界格局第三次变化前后的时代主题。 5. 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产生的同时,在现代西方哲学中的两大哲学思潮是:科学主义(或实证主义)思潮和_______人本主义(或者非理性主义)__________思潮。 6. 美国“_____新史学派________”的创始人鲁滨逊认为历史运动是由经济的、地理的、心理的等多种因素决定的,历史学的内容应当无所不包,历史决不仅仅是“政治史”。 7. 如果说索绪尔开创现代语言学是区分“言语”和“语言”开始的,那么,美国语言学家乔姆斯基对现代语言学的强烈震动则始于他对“___语言行为___________”和“_____语言能力__________”的划分。

8. 《_______资本论______》是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说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主要着作,侧重点是研究资本主义经济制度的产生、发展和灭亡的规律。 9. 英国哲学家_____培根_______于1623年发表了《论科学的价值》一文,在对科学的分类中,首次把教育学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提了出来。10.________教育哲学________是教育与哲学的交叉学科。 11.按照历史的维度,人文社会科学的形成和发展大体经历了三个阶段:一是孕育阶段,二是______生成____ 阶段,三是拓展阶段。 12.人文社会科学的发展在20世纪上半叶以分化发展为主导倾向,在20世纪下半叶逐步走向_______ 整体联动(或综合发展)________。 13.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产生的同时,在现代西方哲学中产生了两大哲学思潮,它们是:________科学主义(或实证主义)_____________思潮和人本主义(或非理性主义)思潮。 14.19世纪中叶,德国历史学家_____兰克_____受实证主义哲学思想影响,倡导以纯“客观主义”态度和“科学方法”研究历史,被尊为“近代史之父”。 15.20世纪,由索绪尔开创的________结构主义_______语言学揭开了现代语言学的序幕。 16.在当代西方心理学文献中所称的_____ 认知心理学_________,一般特指以信息加工的观点和概念说明人的认知过程的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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