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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若干意见的实施细则

关于加强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若干意见的实施细则
关于加强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若干意见的实施细则

关于加强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若干意见的实施细则(试行)

2016-6-2 9:44:16 来源:本站原创作者:佚名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共黄山市委、黄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的若干意见》(黄字〔2015〕11号,以下简称《意见》),组织实施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坚持“高端引领、按需引进、以用为本、统分结合”的原则,集中力量,整合资源,从2016年起,力争用5年左右时间,面向市外引进150名左右急需紧缺的高层次人才。

第三条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紧紧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主导产业和重点领域,侧重于我市重点扶持的绿色食品、电子信息、文化创意、装备制造、绿色软包装、精细化工、纺织服装等七大产业和有关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规划建设、交通环保、金融商贸、文化旅游、教育卫生、农林水利等领域。

第二章引进对象

第四条高层次人才引进对象执行《意见》有关三类人才的规定。其中,“省属以上企业的高级经营管理人才”是指在省属以上企业中担任副总经理或相当层次以上职务的经营管理者。“海外留学人才”是指具有中国国籍的在海外(国外、境外)获得硕士以上学位准备或已经回国工作的留学人才。“其他特殊人才”,是指经认定的对黄山产业发展急需、社会贡献较大、现行人才标准难以界定的人才。

第五条“急需紧缺专业”,是指用人单位急需、我市实际紧缺的专业,一般每年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情况、结合用人单位需求,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提请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向社会公布一批专业目录。

第六条引进对象有两种特殊情况按照“一视同一比照”原则享受政策待遇:“其他特殊人才”经认定后,“视同”第3类人才享受各项政策待遇;鼓励高层次人才以团队形式引进,团队带头人系第1、2类高层次人才的,对2名以内虽未达到三类高层次人才条件但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或技师资格的带头人助手等团队其他成员,“比照”第3类人才享受住房补贴、生活补贴待遇。

第三章引进形式和程序

第七条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形式主要为“刚性”引进,指全职引进到我市用人单位工作,并签订5年以上聘用合同或服务协议。对第1类高层次人才,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可以“柔性”引进(须签订5年以上服务协议,每年在我市累计工作时间不少于3个月)。

第八条引进高层次人才可采取集中引进、个别引进、自主引进等方式,也可通过公务员考试录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方式引进。

第九条集中引进主要针对第2、3类人才,原则上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根据机关、企事业单位的需要,适时发布公告,进行公开集中引进。

集中引进一般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征集与发布需求;2.报名与资格审查;3.面试(面谈)、体检与考察;4.公示与确定人选;5.办理手续。具体操作程序以引进公告为准。

第十条个别引进主要针对第1类高层次人才、“其他特殊人才”以及高层次人才团队,采取“一事一议”方式进行,由用人单位商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等部门并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采取直接考察的方式进行引进。

第十一条自主引进由企业根据自身发展需要,通过市场招聘、依托产业项目引进、对外联络

引进和各方推荐引进等多种方式,自主决定引进高层次人才,符合条件的经认定后可享受政策待遇。

第十二条通过每年度公务员考试录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方式录用到机关、事业单位且符合引进对象条件的高层次人才,经认定后可享受政策待遇。

第四章政策兑现

第十三条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含团队),须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方可享受政策待遇。对“柔性”引进的第1类高层次人才,其每年在我市累计工作时间达到3个月以上的,享受政策待遇时按视同1年计算待遇。

第十四条薪酬待遇原则上由用人单位按政策兑现。薪酬收入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贡献较大的,5年内按缴纳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100%给予补贴。

第十五条住房补贴只可按意愿选择购房补贴或租房补贴其中的一项。本人或以其配偶、子女的名义在我市首次购买商品房的,给予购房补贴,凭购房合同和完税证明首次补贴50%,其余分年度补贴到位;非首次购买商品房的,不在补贴范围之内。租住商品房(含居住亲友住房)的,先行支付12个月的租房补贴,其余分年度补贴,补贴期限以实际工作时间为准且最长不超过60个月。选择先租房后购房的,支付购房补贴时扣除已支付的租房补贴。

第十六条生活补贴只为引进到企业工作的高层次人才(含比照该类的人才)发放,补贴期限以实际工作时间为准且最长不超过60个月。

第十七条学术资助凭参加学术交流活动的证明材料和相关费用单据,及时据实报销,5年内每年报销一次,每次最高不超过1万元。

第十八条创业扶持由市人才办会同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对创业对象进行评审认定,受到市级扶持的给予每人10万元一次性补贴,受到省级扶持的按照省定标准执行;入选省、市“特支计划”范围的,按规定兑现经费支持。

第十九条成果奖励,由市人才办会同市科技局对科技成果转化绩效进行评审认定。贡献突出的给予一次性补贴,每人最高不超过10万元。通过科技成果转化取得股权奖励收入时原则上5年内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按税收政策执行。

第二十条职务聘任,由市人社局按照《意见》规定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有关要求执行。“黄山市特聘专家”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从引进的学术造诣较深、业绩贡献突出的高层次人才中择优选聘,受聘后颁发相关证件或聘书,享受相关待遇。

第二十一条子女就学,由市教育局、市妇联按照《意见》规定和教育就学政策,对引进高层次人才的随迁适龄子女在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阶段的入学就读,进行统筹解决、妥善安排。非我市户籍子女,按我市户籍学生同等对待。

第二十二条家属就业,由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人社局按照《意见》规定和就业、调配有关政策,对需要来我市就业的引进高层次人才的配偶、子女,优先推荐就业岗位或协调落实工作单位。第1、2类人才随迁家属暂时无法安排工作的,高层次人才所在单位在两年内为其发放生活补贴,补贴标准参照本单位平均工资水平,按月或按年支付。

第二十三条医疗休假。市卫计委负责安排三级以上医院为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提供医疗服务和方便、快捷的医疗通道,同时建立健康服务档案,5年内每年底前安排一次体检,体检费用从市人才经费中支出。市人才办负责对第1、2类人才安排集中健康疗养活动,原则上5年内每人享受2次。市委保健办负责安排“黄山市特聘专家”享受有关保健医疗待遇。用人单位结合单位工作情况和本人意愿,每年安排高层次人才休假20天。市人才办负责定期组织高层次人才联谊活动,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均可参加。市旅委负责协调安排高层次人才及其家属免费参观游览市内景区景点。

第五章申报程序及材料要求

第二十四条申报程序。用人单位按隶属关系进行申报,其中:各区县的用人单位,向所在地

组织人社部门申报,经汇总后,集中报送至市人才办;市直(含黄山风景区、黄山经济开发区)及驻黄的用人单位,向市人社局综合规划科(人才办)申报。

第二十五条申报高层次人才认定材料要求

以集中引进方式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申报高层次人才认定时的材料要求以引进公告为准。以个别引进、自主引进、公务员考试录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方式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申报高层次人才时须填写《黄山市引进高层次人才认定审批表》(附件1),并提供以下材料: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聘任证书、任职文件、获奖及荣誉证书、成果证书,其它能证明符合引进条件的书面材料等。

第二十六条申报资金补贴材料要求

用人单位提交申请资金补贴报告、填报《黄山市引进高层次人才资金补贴审批表》(附件2),并分别提供以下材料:

(一)申报个人所得税补贴

市地税局出具或由本人提供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用人单位提供薪酬等资料。

(二)申报住房补贴

市房地产登记管理机构出具的引进人才在我市首次购买自住商品房证明,购房合同和完税证明等;以配偶、子女名义购房的,须提供结婚证、户口簿等证明材料;个人银行卡(账)号。(三)申报生活补贴

用人单位发给引进人才逐月(年薪)的工资发放原始凭证、社会保险缴费记录、个人银行卡(账)号等。

(四)申报学术资助

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副本、会议通知、培训日程安排及有关培训费、差旅费票据,个人银行卡(账)号等。

(五)申报创业扶持

用人单位提供创办、领办企业证明材料,包括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公司章程及股权结构证明材料等;企业主要知识产权证书或核心技术来源证明;近3年内的审计报告、财务报表及纳税证明。

(六)申报成果奖励

市科技局出具的科技成果转化认定证明,用人单位提供成果完成人实施该项成果所得净收益(须经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认定)的有关资料。

(七)申报引进人才团队补贴

提供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单位开户银行账号等;用人单位与人才团队所签订的协议;提供用人单位支付个人年度薪金的有关资料。

第二十七条凡涉及申报高层次人才认定的材料,市人才办、市人社局日常受理;凡涉及申报资金补贴的材料,统一于每年11月至12月按市人才办、市人社局通知要求进行集中受理。第六章保障服务

第二十八条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高层次人才引进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具体负责高层次人才引进的日常事务工作。用人单位是高层次人才引进的主体,负责提出人才需求、联系落实配套政策等人才引进的具体工作。

第二十九条市委组织部会同市人社局牵头成立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引进高层次人才考核认定委员会,负责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进行评审认定和考核评价,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定。被认定为高层次人才的,确认享受有关待遇,纳入高层次人才库进行跟踪管理和服务,按照成果为要、突出贡献的原则,对入库管理人才实行绩效考核退出制度,5年内实施两次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再享受优惠政策和待遇。

第三十条市财政设立引进高层次人才专项经费,每年预算不低于300万元。引进高层次人才

专项经费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管理,经费开支总体上按照“谁受益、谁负责”和政府补助相结合的原则操作。

第三十一条市直党政机关、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经认定后按100%的比例拨付补助资金,市直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经认定后按50%的比例拨付补助资金;各区县、黄山风景区、黄山经济开发区引进高层次人才,经认定后按30%的比例拨付补助资金;驻黄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经认定后按10%的比例拨付补助资金。

对用人单位和个人同一事项符合多项补助标准的,按就高不就低、不重复享受原则执行。第三十二条市财政局在收到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引进高层次人才考核认定委员会确认件材料后,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资金拨付审批手续,次年2月底前将补助资金拨付到位。第三十三条对在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适时开展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给予“先进单位”最高2万元、“先进个人”最高5000元的奖励。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四条严禁提供虚假资料、签订虚假协议,对弄虚作假的个人和单位,取消待遇、追回资金,并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第三十五条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实施,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负责解释。各区县可参照本细则执行。

测量队工作管理办法

郑万高铁湖北段7标一分部测量队工作管理办法 初稿

项目部测量队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测量工作是工程建设的重要环节,它既是工程建设施工阶段的重要技术基础工作,又为施工和运营安全提供必要的资料和技术依据。搞好工程测量,提高测量成果水平,是防止测量事故发生,确保工程质量,加快施工进度,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手段。 第二条测量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以及国家、行业、部门的现行法规、政策、规定和办法,还应具有吃苦耐劳、团结协作的精神和实事求是、精益求精的工作作风,努力作好本职工作。 第三条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和发展,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化,单位在保持工程测量队伍相对稳定的同时,必须加强工程测量人员的知识更新,不断提高测量人员的素质。尽可能采用新技术、新方法和先进的仪器设备,使工程测量工作更好地适应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需要。 第二章职责 第四条测量工作实行测量队长负责制,测量队队长负责整个项目的测量工作。 第五条测量队工作职责范围 (一)负责本项目的测量业务管理及施工测量工作,对本项目的测量相关工作负责。 (二)负责贯彻实施上级转发或下达的有关技术要求和

规定。 (三)明确测量人员的职责,熟悉测量的规范、标准和精度要求。 (四)负责本项目测量队伍的建设和测量设备的管理。 (五)参加业主和监理组织的交接桩、控制网复测等测量工作。 (六)组织参与工程项目的开工复测和竣工测量,实施控制测量、施工放样和变形观测等工程测量工作。 (七)协同工程技术部门完成对重难点工程部位的施工过程测量检查工作。 (八)积极配合工程部做好工程计量、变更索赔原始测量资料的收集工作。 (九)组织本级测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十)有针对性地制定测工培训计划并督促落实。 (十一)保障与监理人员的信息畅通,在正常合理的工作范围内,积极配合监理做好与测量相关的各项工作。 (十二)完成测量大队及项目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测量队长岗位职责 (一)在项目部领导的领导下,全面负责项目部测量技术管理工作。 (二)组织项目测量队参加集团、公司组织的合同段内交接桩、控制网复测等测量工作。 (三)组织制订本项目的测量组织实施方案、工序测量作业指导书和技术保障措施。

公文处理实施细则

公文处理实施细则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文件管理,减少发文数量,提高发文质量,提高文件办事效率,现参照总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公司的公文是传达贯彻公司的方针、政策、制度,对公司实行领导与管理,请示和答复问题,指导、布置和商洽工作,报告情况与交流经验的重要工具。 第三条公司综合部(以下简称“综合部”)主管并指导公司各部门的公文处理工作,统一办理公文收发、分办、传递、核稿、打印、用印、立卷、归档和销毁工作。 第四条各部门需指定1名人员为兼职文书管理员,协助综合部专职人员办理有关公文事宜,负责对综合部发往本部门的各类文件及本部门所办的各种文件、资料进行妥善收发、传递和管理,监督检查本细则在本部门的贯彻落实情况。 第五条公文处理分为收文处理、发文处理、文件的利用和管理、文书立卷归档和销毁等。各类公文处理必须做到及时、准确、安全、保密。 第二节收文处理 第六条收文的范围包括:总公司来文;有关政府部门来文;金融部门来文;行业来文;业务单位来文;需公司参加的会议、活动通知;与公司相关的业务资料;其他与公司生产经营密切的文件等。 第七条收文处理的程序是签收、拆封、登记、拟办、批办、分办、分发、传递、承办、催办等。 (一)签收。凡通过总公司机要文件交换室、邮局等渠道投递到公司及各部门的机要文件、挂号信件和电报,经办人都要进行签收。 (二)拆封。公司所收信件,凡署名中钞特种防伪科技有限公司、中钞防伪公司及中钞防伪公司党委的,由综合部专职文书拆封;署名公司各部门的,由该部门兼职文书管理员拆封;署名公司领导姓名的信件,除领导授权综合部拆封外,均交收信人自行拆封;署名公司负责人的信件和群众来信,由综合部专人负责拆封;署名公司的外文信件由综合部拆封,交外事人员翻译成中文后转交综合部专职文书。 (三)登记。主送公司的各类正式文件、重要材料、参加总公司和国家有关部委会议以及出国带回的重要文件资料,由综合部统一编号,分类登记。各部门兼职文书管理员对经手的文件和已办签收的资料要在收文簿上按顺序号和来文日期登记。收文 - 1 -

厂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

厂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动公司厂务公开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促进企业经济效益和管理水平的提高,根据《公司厂务公开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企业及其所属的各基层单位。 第三条厂务公开考核要纳入公司党政工方针目标,作为专项内容进行考核。并同本单位领导班子建设、生产经营指标、党风廉政建设、民主管理达标以及年度各类评先、评优等相结合,实行一票否决制。 第四条考核采用听取汇报、现场考察、查阅档案、民意测评等方式,有计划、有步骤、有领导、有组织地进行。每年度对基层单位推行厂务公开工作进行一次考核、验收和评比。 第二章监督考核内容 第五条考核内容分为8项,采取百分制考核: 一、建立健全组织领导体制和工作机构(5分) 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党委统一领导,工会牵头,有工作部署,有近期、长期工作目标;建立办公室工作机构,有负责人,有办公地点和办公电话,成立具体承办公开内容及相关事宜的工作小组(由分管领导、有关职能部门人员组成)。 二、制度建设(10分) 本单位要建立规范的厂务公开制度,公开的标准合理、合法;制定厂务公开实施办法及每项公开内容的实施细则。 三、公开内容(15分) 本单位厂务公开实施办法所确定的公开内容是否符合有关规定(以厂务公开实施细则为基本依据),应公开的内容是否得到公开。

四、公开程序(15分) 公开程序要遵循科学、严谨、有序并能体现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基本步骤是:工作小组提出公开的内容——领导组研究确定——监督小组审查通过——正式公开——收集职工群众意见——反馈给有关职能部门整改——再次向职工公开。 五、公开形式(10分) 实现厂务公开的渠道和载体应有以下主要形式: 1.以每年的职代会(职工大会)为基本形式进行公开; 2.在定期召开的职代会代表团(组)长联席会上公开; 3.在本单位生产经营分析会、民主管理大会、民主恳谈会、部分职工代表会及其他会议上公开; 4.在本单位的“车间、班务公开栏”上公开; 5.通过电视、内部信息、网络、报纸、黑板报、简报、公告等形式公开。 六、公开时间(5分) 重点考核规定公开内的时间,重大事项应事前、事中、事后公开;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内容随时公开;党风廉政建设方面要定期公开。 七、公开效果(30分) 推行厂务公开后所产生的实际成效和结果的主要内容包括: 1.职工群众对厂务公开的合理意见、建议是否得到了采纳,反映的问题是否得到了及时处理或比较满意的答复、解释。 2.职工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有回音并能逐步得到解决,信访、上访现象明显减少。 3.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加强,违法的人和事得到查处,职工群众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比较满意。 4.民主管理工作得到加强,职代会、工会作用充分发挥,调动了职工群众的积极性。

公文处理规定

公文处理规定 一、文件保密 1、涉密文件,在收发、传递、送阅、打印、办理、保管、归档过程中,必须建立明确的责任制,防止文件丢失和发生泄密事件。 2、涉密文件要按规定的范围阅读和传达,未经批准,不许随意扩大范围。 3、涉密文件和密码电报,必须由专人统一管理,限定知悉范围,严禁把文件放在办公室或交给他人代转。 4、在起草文件中,凡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应按涉密公文的有关规定,分别标明绝密、机密、秘密。 5、未经有关领导批准,不得转发、翻印和复印秘密文件。 6、借阅秘密文件,须经有关领导批准。非因工作需要,不得借阅秘密文件。 7、个人外出开会带回的会议秘密文件,阅办完后应及时交送相关人员保管。 二、档案保密 1、办公室的文书档案,统一由办公室相关人员管理。 2、查阅档案,基层单位必须持单位的介绍信,注明查阅内容,并履行审批和登记手续。 3、查阅档案时,只许查阅登记范围,不许翻阅其他部分或摘抄无关的内容。摘抄的有关内容经审核无误后,方可盖章。

4、查阅秘密文件、资料时,必须经办公室主任批准。 5、查阅或抄录档案,必须在档案室(或查档室)进行,不许将案卷带出拿走。案卷除特殊情况经领导批准者外,概不外借。 6、办公室管理的干部人事档案和有关专案材料,由专人保管,其外调查阅办法,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会议保密 1、召开的各种会议,凡涉及党和国家秘密以及有关事项不能公开的,都应保密。 2、会议作出的决定和讨论中涉及保密事项的,除由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传达办理外,其他人员不得在正式公布会议内容之前向外透露。 3、会议的议题及列入会议讨论的材料和记录本,必须完整地立卷归档,不得丢失。 4、查阅会议记录,必须经办公室主任批准。 5、会议印发的机密性文件、资料等,应在会上宣布管理办法或在会议结束时收回。 四、打印保密 1、打印“秘密”、“机密”、“绝密”文件,应指定专人,在规定的涉密计算机上打印,并由相关人员协助校对、装订。 2、打印的秘密文件,应按规定的份数印制。打印完的废页,应妥善保管,定时烧毁。 3、未打印完的密件文稿和蜡版,下班时应妥善保管,防止

市自查迎检工作实施方案

市自查迎检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201X年国务院大督查的通知》(国发明电〔201X〕3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X年国务院大督查自查工作的通知》(XX政电〔201X〕70号)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政府及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为进一步做好国务院大督查XX市自查迎检工作,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紧紧围绕国务院关于开展201X年国务院大督查的相关要求以及自治区党委、自治区政府的决策部署,扎实开展自查整改,层层抓好落实,切实做好迎接国务院督查组实地督查的各项准备工作,推动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政策举措落地生根,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确保圆满完成国务院大督查的各项任务。 二、主要任务 (一)明确任务。 1.制定自查迎检工作实施方案。按照国发明电〔201X〕3号和XX政电〔201X〕70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制定出台《201X年国务院大督查XX市自查迎检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工作安排、任务措施以及工作步骤等,确保各项工作紧密衔接、有序推进。(牵头单位:市政府督查室)

2.制定重点督查内容自查工作部门分工方案。对照国发明电〔201X〕3号文件的重点督查内容,逐项进行任务分解,明确落实各项督查内容的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在此基础上形成《201X年国务院大督查重点督查内容XX市自查工作部门分工方案》,印发各县(市、区)、各相关单位落实。(牵头单位:市政府督查室) (二)开展自查。 1.召开自查迎检工作部署会。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X主持召开工作部署会,市直有关单位负责人以及各县(市、区)分管领导参加。主要任务是对全市自查及迎检工作进行部署等。(牵头单位:市政府督查室) 2.牵头责任单位以及各地组织开展自查和迎检工作。根据全市自查迎检工作部署会精神以及《201X年国务院大督查重点督查内容XX市自查工作部门分工方案》,各重点督查内容牵头单位组织开展本部门本系统的督查指导工作。各县(市、区)、市直有关单位要按照督查重点和任务分工,认真深入开展自查,深入总结梳理工作落实情况,切实查找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研究提出管用、长效的整改措施。对自查过程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能立即整改到位的,就立行整改,一时无法整改到位的,要采取有效措施持续推进整改。对排名靠后的经济指标、进度滞后的重点工作要加大力度加快推进。〔牵头单位:各重点内容牵头单位、“6+2”县(市、区)〕 3.组织开展自查迎检培训。市政府督查室要会同市直有关单位认真做好国务院大督查前各项培训工作,要坚持问题导向,把培训工作做细、做实,要对国务院大督查的六个重点督查事项进行详细解读,切实提高各级

测量工作管理实施细则实用版

YF-ED-J2849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测量工作管理实施细则实 用版 In Order To Ensure The Effective And Safe Operation Of The Department Work Or Production, Relevant Personnel Shall Follow The Procedures In Handling Business Or Operating Equipment.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测量工作管理实施细则实用版 提示:该管理制度文档适合使用于工作中为保证本部门的工作或生产能够有效、安全、稳定地运转而制定的,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设备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为更好地做好测量工作,特制定本工作管理实施细则。 (1)测量员在技术员的领导下工作,要认真熟悉图纸,及时掌握设计变更及洽商。 (2)做好红线桩交线,确保测量精度。 (3)施工中要认真熟悉图纸,根据移交的测量资料,做好复测工作,认真控制测量精度,为施工人员提供建筑物轴线、标高及细部主要尺寸,做好楼层观测记录,定期对建筑物进行垂直偏差检查,并做好记录。 (4)测量工作必须做好原始记录,施测

人员要坚持复核签字制度,不得随意涂改和损坏测量原始资料和测量成果资料,并要装订成册,归档保存。 (5)测量仪器要定期进行检查和维修,使用中避免仪器受震、倾倒和碰撞。使用后要随时清点仪器的附件、工具,及时擦拭,保持清洁。 (6)为确保测量工作顺利进行,永久和半永久的标桩必须设置牢固,有明显标志,并且加以保护。

公文处理实施细则制度范本.格式

九、公文处理实施细则 □总则 第一条为了使公司公文处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各部门的公文,是传达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请示和答复问题、指导和商洽工作,报告情况、交流经验的重要工具,必须认真做好公文处理工作。 第三条各单位应发扬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工作作风,克服形式主义和文牍主义,提高公文处理的效率和质量。 第四条公文处理必须做到及时、准确、安全。公文统一由办公室文秘人员收发、分办、用印、立卷。 第五条各单位的公文处理工作,必须实行严格的保密制度,确保国家机密。 □ 公文种类 第六条公文种类主要有: (一)请示 请上级指示和批准,用"请示"。 (二)报告 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用"报告"。 (三)指示 对下级机关布置工作,阐明工作活动的指导原则,用"指示"。 (四)布告、公告、通告 对公众公布应当遵守或周知的事项,用"布告"。 向国内外宣布重大事件,"用公告"。 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周知的事件,用"通告"。 (五)批复 答复请示事项,用"批复"。 (六)通知 传达上级的指示,要求下级办理或者需要知道的事项,批转下级的公文或转发上级、同级和不相隶属单位的公文,用"通知"。 (七)通报 表扬好人好事,批评错误,传达重要情况以及需要所属各单位知道的事项,用"通报"。(八)决定、决议 对某些问题或者重大行动作出安排,用"决定"。 经过会议讨论通过,要求贯彻执行的事项,用"决议"。 (九)函 平行的或不相隶属的单位之间互相商洽工作,向有关主管部门请示批准等询问和答复问题,用"函"。 (十)会议纪要

传达会议议定事项和主要精神,要求有关单位共同遵守执行的,用"会议纪要"。 □公文格式 第七条公文格式一般包括:标题、主送单位、正文、附件、单位印章、发文时间、抄送(抄报)单位、公文字号、主题词等。 (一)公文的标题应当准确、简要地概括公文的主要内容,并标明发文单位和公文种类。除批转法规性文件外,公文标题一般不加书名号和其他标点符号。 (二)向上级请示的公文,一般只写一个主送单位;如果需要上报另一个上级单位时,可以用抄报的形式。 (三)发文时间,以领导签发日期为准;联合行文,以最后单位签发的日期为准。 (四)公文字号一般包括单位代号、年号、顺序号。几个单位联名发文,只标明主办单位的公文编号。 (五)公文如有附件,应当在正文之后、单位名称之前,注明附件的名称和件数。 (六)收、发文单位应写单位全称或规范化简称。联合发文,应将主办单位排列在前。(七)文字一律从左至右横写横排。 第八条公文纸一般用16开,在左侧装订。"通告"等用纸大小,根据实际需要确定行文关系。第九条对上级单位组织的请示或报告,用单位组织名义发文。 第十条对市政府及政府各部、委、局,对市局及市局处室的请示或报告,与不相隶属单位协商工作等,用行政名义行文。 第十一条内部行文,可按问题的种类和性质,用分公司或部门名义行文。分公司、各部门不得联合行文,部门之间不要用发文形式解决一般性的问题。 第十二条各单位一般不得越级行文。因特殊情况,必须越级行文的,应当抄报越过的单位。 第十三条向上级请示的公文,应一文一事,主送一个单位,不要同时抄送下级单位,不要直接送领导者个人(除领导直接交办外);向下级单位的重要行文,可以抄报直接上级单位。 第十四条按照一级抓一级的管理原则,公司行文原则上只发到各分公司和各部门,不直接发到下属子公司。 第十五条发文应根据需要确定主、抄送单位,不得滥发。 □ 公文处理程序 第十六条收文处理。一般包括登记、分办、拟办、批办、催办等程序。 (一)上级发来的文件及注有密级的简报、电报、资料和平级发来的文件,均由文秘人员统一签收、开拆、登记、呈阅、分发并按不同类别进行分类处理。其中内容重要的急件,及时呈送领导阅批,如领导出差,立即送办公室领导处理。 (二)承办人应根据文件规定的传阅范围或领导指示,安排传阅或办理。领导人之间不宜直接

厂务公开监督检查小组实施办法

厂务公开监督检查小组实施办法 为保障职工依法行使民主管理权利,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按照中办发[2002]13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及其控股企业深入实行厂务公开制度的通知》的要求,为进一步巩固、规范、深化厂务公开,结合集团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 1、指导思想。实行厂务公开,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坚持和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通过厂务公开加强企业管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建立稳定协调的劳动关系,密切党与职工群众的联系,保护、调动和发挥广大职工的主人翁积极性,促进江铜集团的改革、发展和稳定。 2、基本原则。实行厂务公开,必须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按照平等协商和有利于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有利于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有利于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的原则,全面实施集团公司、厂矿(分公司、子公司)级单位、车间、工区(段)、班组五级厂务公开。 二、厂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及主办责任人

(一)集团公司 1.企业重大决策问题 (1)发展战略、经营方针、发展规划。公开形式:职代会联席会;主办责任人:计划处(部)。 (2)投资方案、基本建设和重大技术改造方案。公开形式:职代会联席会;主办责任人:计划处(部)、工程管理处、科技处。 (3)企业改革、改制方案,兼并、破产方案。公开形式:职代会(职代会联席会)、公开栏;主办责任人:企管处。 (4)职工裁员、分流、安置方案等重大事项。公开形式:职代会(职代会联席会)、公开栏;主办责任人:劳人处。 2、生产经营管理方面的重要问题 (1)生产经营目标及完成情况;公开形式:职工代表大会;主办责任人:计划处(部)、财务处(部)、生产部。 (2)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公开形式:职代会生产经营管理委员会;主办责任人:计划处(部)、财务处(部)。 (3)年度财务预决算报告。公开形式:职工代表大会;主办责任人:财务处(部)。 (4)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公开形式:专项业务会议和职代会生产经营管理委员会;主办责任人:工程管理处。 (5)大宗物资、原料采购供应。公开形式:专项业务会议和职代会生产经营管理委员会;主办责任人:材料设备公司、原料部。

公文处理办法制度范本.格式

公文处理办法 1目的 使公司公文处理做到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科学化、信息化。 2范围 公司范围内的公文管理。 3职责 3.1公司综合管理部是公文处理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公司公文处理工作。 3.2各部门负责管理范围内各种类型文件的起草,编制工作。 4管理内容与方法 4.1公文种类 ――决定?适用于对重大事项或重大行动作出安排,提出具体管理措施; ――规定、办法?适用于对某项工作或活动制定具体做法和要求; ――通知?适用于发布规章、章程、条例、规则;批转所属单位的公文,转发上级和不相隶属单位的公文;要求办理和需要有关单位周知或共同执行的事项;任免和聘用干部; ――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情况; ――报告?适用于向上级单位汇报工作,反馈情况,提出意见或建议,答复上级单位的询问。 ――请示?适用于向上级单位请求批示、批准; ---批复?适用于答复所属单位请示事项; ——函???适用于不相隶属单位之间、投资或合作伙伴之间相互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向其它业务主管部门请示批准等。办理例行公事与应急公务等,用“便函”; ――会议纪要?适用于记载和传达会议情况和一定事项; ――意见?适用于对某些工作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设性意见;答复对方征求某项工作的意见; ――签报、工作联系单?适用于公司内部部门之间协调联系工作以及部门向公司领导汇报请示工作。 4.2公文格式 4.2.1公文一般由发文单位、秘密等级、紧急程度、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单位、 正文、印章、附件、成文时间、主题词、抄送单位等部分组成。 发文单位应写单位全称或规范化简称;联合行文,主办单位应排列在前并编主办单位发文 号; ――有保密要求的公文,应根据保密程度,在公文首页右上角标明“绝密”、“机密”、“秘密”; ――紧急公文,应根据紧急程度,在公文首页右上角标明“特急”、“急件”,紧急电报应标明“特急”、“加急”、“平急”;

集团迎检工作实施细则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公司集团迎检 整治工作实施细则 一、站点清查工作安排 (一)清查时间安排 1.各区域的首次清查要求在12月17日前完成。 2.市公司建维部于12月14日起开始巡查,12月26日前完成所有站点的巡查。 3.施工单位应在12月26日完成所有存在问题的整改。 4.区域自查、市公司巡查阶段结束后,12月27日至12月31日邀请省公司及设计院、监理等合作单位抽调专家进行复查,做好集团迎检准备。 5.共性资料的准备要求12月26日前完成。 (二)各单位工作安排 1.本次迎检站点的现场清查工作由监理单位牵头安排,铁塔区域人员、监理、设计及施工单位要求必须参与现场清查。 2.根据拟定的104个集团迎检点,监理务必做好各区域迎检站点的自查、问题记录、通知施工整改及复查确认、现场竣工资料及设计图纸的核实。 3.监理单位根据省公司建维部8月“百日攻坚”及省公司建维部12月“回头看”中检查组提出的问题,总结落实整改做好共性资料准备。 4.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必须配合监理单位搞好共性资料的准备。

5.分驻区域的设计人员应与区域检查组一起上站检查,检查出不按设计施工的问题后立即知会监理通知责任单位整改。 6.施工单位必须参与现场站点清查,无条件对存在问题的整改。 (三)、清查问题及整改 1.各区域检查小组上站前提前打印出《区域自查站点检查表》,上站后区域监理做检查记录并立即通知整改,区域负责迎检站点的资管录入、转资、督办标签打印。 2.设计单位必须对与现场不符的设计图纸修改出版,并对需要设计变更的完善变更流程。 3.针对清查发现的问题,责任施工单位必须在接到通知后半日内安排施工班组进场,不惜代价、不计成本无条件的整改达到标准工艺规范要求。 4.竣工资料要与实际相符;市电单位的竣工图纸必须按照实际施工路由、方式来重做竣工图纸;完善竣工资料上的所有签字盖章;验收资料上面需要填写测量数据的不得留空白或填写合格。 二、处罚 (一)公司内部考核 1.市公司在各区域自查后的迎检站点基础上进行巡查,在其区域发现区域经理没有上站的该区域月度考核扣10分。 2.市公司巡查组发现区域自查后无法提供自查记录的,该区域月度考核扣5分。

工程施工测量管理实施细则

工程施工测量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目的和意义 施工测量工作是工程建设的重要环节,是技术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加 强施工测量管理工作,明确测量工作的任务和职责,确保测量工作及时地、精确地满足施 工生产的需要,特制定本细则。 施工测量是工程开工前、工序作业前、项目竣工前技术准备工作的重要环节,又是对 已完工的工程实体位置、高程、几何尺寸检测及位移变形观测的重要手段。它既是工程建 设施工阶段的重要技术基础工作,又为施工和运营安全提供必要的资料和技术依据。总体 要求 为保证工程测量成果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必须建立完善的工作制度,合理组织测量人员,配置相应的仪器设备,严格按照设计及工程测量规范的要求进行测量,在满足测量精 度的基础上积极为施工生产服务,确保工程进度、质量和安全。 原则 在测量布局上,应遵循“由整体到布局”的原则;在测量精度上,应遵循“由高级到低级” 的原则;在测量次序上应遵循“先控制后碎步”的原则;在测量过程中应遵循“随时检查, 杜绝错误”,“前一步工作未作检核不进行下一步工作”的原则。 施工测量的依据 施工测量以工程合同、设计文件(含变更设计)、设计单位提供的控制桩资料、工 程所属行业测量技术规范(规则)为依据。 施工测量的三个阶段 施工测量工作分三个阶段,即开工准备阶段测量、施工阶段测量和竣工阶段测量。开工准 备阶段测量包括:交接桩、设计控制桩贯通复测、施工控制网建立、地形地貌复核测量。 施工阶段测量包括:施工放样测量、工序检查测量、施工控制网复测、沉降位移变形观测 及安全监控测量。竣工阶段测量包括:竣工贯通测量和工点竣工测量。 设计控制桩交接 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设计、监理和施工单位参加的现场交接桩工作,根据设计院提供的 资料,对设计平面控制桩和高程控制桩等逐一进行现场确认接收,做好交接记录,办理交 接桩签认手续。交接记录应详细注明缺桩和桩损情况及存在问题和处理意见。接桩后及时 清理桩址周围杂物,建立醒目的桩位标志,并进行必要的保护。 设计控制桩贯通复测 根据设计控制桩的精度等级要求,编制平面、高程控制点施工复测方案, 控制点加密测量方案,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对设计平面控制桩及高程控制桩进行贯通复测,对丢失或损坏的控 制桩点进行补设(或由设计补设),并与相临标段的设计控制桩进行联测(不少于两个桩点),当复测成果与设计不相符时,应及时与设计沟通解决。完成后编制复测成果报告书,经监理、设计签字确认后使用。 施工控制网建立 在熟悉本标段设计路线和结构工程平面图的基础上,根据施工测量的需要,确定在设计控 制网点的基础上进行加密或重新布设测量控制网点,相邻加密桩点保证通视且间距不宜超 过300m。测量完成后编制施工控制网测量成果报告书,经监理复核确认批准后方可用于 施工放线测量。 地形地貌复核测量

云南省贯彻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实施细则

云南省贯彻《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实施细则(试行) (云办法〔2012〕29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适应全省党的机关和国家行政机关(以下简称党政机关)工作需要,推进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根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全省各级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 第三条党政机关公文是党政机关实施领导、履行职能、处理公务的具有特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传达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公布法规和规章,指导、布置和商洽工作,请示和答复问题,报告、通报和交流情况等的重要工具。 第四条公文处理工作是指公文拟制、办理、管理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第五条公文处理工作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准确规范、精简高效、安全保密的原则。 第六条各级党政机关应当高度重视公文处理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队伍建设,保障工作经费,改善工作条件,不断适应办公自动化和信息化的发展。县级以上党政机关办公厅(室)应当设立文秘部门,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其他部门(单位)根据公文处理工作需要设立文秘部门或者配备专门工作人员。文秘人员应当具备较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 第七条各级党政机关办公厅(室)主管本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建立健全本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制度,建立完善科学的公文处理工作考核办法和激励约束机制,并对下级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 第二章公文种类 第八条公文种类主要有: (一)决议。适用于会议讨论通过的重大决策事项。 (二)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和部署、奖惩有关单位和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三)命令(令)。适用于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措施、批准授予和晋升衔级、嘉奖有关单位和人员。 (四)公报。适用于公布重要决定或者重大事项。 (五)公告。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 (六)通告。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七)意见。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八)通知。适用于发布、传达要求下级机关执行和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批转、转发公文。 (九)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和告知重要情况。 (十)报告。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回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十一)请示。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十二)批复。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请示事项。 (十三)议案。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按照法律程序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请审议事项。 (十四)函。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厂务公开管理办法

厂务公开管理办法 厂务公开管理办法根据中办、国办关于国有集体及控股企业实行厂务公开制度的有关问题通知精神,结合我厂的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________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的厂务公开管理办法,供大家参考选择。 厂务公开管理办法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实践xxxx的重要思想,切实保障职工群众在企业中的主人翁地位,充分调动职工群众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根据中办、国办关于国有集体及控股企业实行厂务公开制度的有关问题通知精神,结合我厂的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实行厂务公开的指导思想坚持以理论和党的xx大精神为指导,实践xxxx重要思想,树立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办企业思想。贯彻维护职工群众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力和职工的合法权益,建立企业稳定协调的劳动关系,搞好群众监督,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调动全体职工参政、议政的积极性,促进我厂两个文明建设的和谐发展。 二、厂务公开的组织领导1、厂务公开领导小组实行党支部统一领导,建立厂长为第一责任人,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的领导管理体制,厂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厂长任组长,监督评议小组由副厂长任组长,两个小组成员由有关科室的负责人和若干职

工代表组成。厂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财务科长担任,并由若干办事员组成。 2、厂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要制定公开方案,做好有关厂务公开的实施工作,并负责对职工群众提出的问题意见作出解释或解答。同时,建立厂务公开档案。监督评议小组要根据厂务公开,民主监督的有关规定,监督评议公开事项的内容是否真实、全面,公开时间是否及时,程序是否合法,群众反映的问题是否得到解决及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是否得到反馈等,促进厂务公开工作的健康运行。 三、厂务公开的原则1、坚持党支部统一领导,有关方面齐参与的原则,厂务公开是党推进企业民主政治建设,支持职工当家作主的重要内容,必须坚持党支部的统一领导,形成党、政、工、团齐抓共管,动员职工群众广泛参与。 2、必须坚持调动职工群众和经营者两方面积极性,有利于促进企业改革和发展的原则。既要保护好、引导好、发挥好职工群众要求公开的意愿和热情,依法落实职工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又要尊重和支持厂长依法行使经营管理权,保证企业经营策略和管理手段的正常运用。 3、必须坚持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建立机制,逐步推进的原则。对公开的内容有所侧重,公开的内容、程序凡是法律、法规、政策有明确要求的必须按规定公开,凡是属于原则性要求

公文处理管理规范

公文处理治理规定 1、目的 为使本公司的公文处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参照《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方法》和《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GB/T9704-1999),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2范围 a) 本规定对公文处理的程序、行文关系、公文撰写等方面的治理作出了规定; b) 适用于济南林海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本部及所属各项目经理部; c) 同样适用于公司内部网信息公布审批程序。 3定义 a) 公文是公司实施QEO治理过程中所形成的具有法定效力的规范体式的公务文书,是传达贯彻上级单位的方针、政策,公布公司的规章和措施,请示和答复问题,安排生产经营活动,布置和商洽工作,报告情况、交流经验的重要工具; b) 公文处理是指公文的办理、治理、整理(立卷)、归档等一系列相

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 4职责 a) 行政人事部是公司公文处理治理机构,负责公司公文的统一收发、分办、传递、用印、立卷、归档和销毁,并指导各部门的公文处理工作; b) 各部门是部门公文处理治理机构,负责部门公文的统一发放、传递、立卷、归档和销毁。各部门应当设专职或兼职文秘负责公文处理工作。 5程序 5.1公文种类 公司常用的公文种类要紧有: 5.1.1 决定 适用于对重大事项或重大行动作出安排。 5.1.2 通知 适用于公布规章制度;转发上级单位的公文;要求办理和需要各部门周知或共同执行的事项;任免和聘用干部。 5.1.3 通报 适用于表彰先进,批判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情况。

5.1.4 报告 适用于向上级单位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意见或建议,答复上级单位的询问。 5.1.5 请示 适用于公司向上级单位请求指示、批准。 5.1.6 批复 适用于答复所隶属单位请求事项。 5.1.7 函 适用于不相隶属单位之间、投资或合作伙伴之间相互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向其他业务主管部门请求批准等。 5.1.8 会议纪要 适用于记载和传达会议情况和议定事项。 5.2公文格式 公文格式由文头、行文、文尾三部分组成。 5.2.1 文头部分 包括文头名称、发文字号等项,若系密级文件和紧急公文,则还应包

铁路工程测量工作管理细则

铁路工程 测量工作管理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甲乙铁路扩能改造工程的测量工作,提高工程测量管理水平,明确各方职责,保证工程建设顺利进行,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铁路工程测量控制网是工程的一部分(固定资产的一部分),参建各方要认真依据国家和铁道部保密规定对工程测量控制网设施及资料进行管理。 第三条铁路工程施工测量技术依据 1.《高速铁路工程测量规范》(TB10601-2009); 2.《精密工程测量规范》(GB/T15314-94); 3.《国家一、二等水准测量规范》(GB12897-2006); 4.《全球定位系统(GPS)铁路测量规程》(TB10054-97); 5. 《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程》(GB/T18314-2001); 6.《关于进一步规范铁路工程测量控制网管理工作的通知》(铁建设[2009]20号); 第二章测量工作职责分工 第四条建设单位职责 1.甲乙复线铁路公司筹备组(以下简称“筹备组”)工程管

理部负责测量工作日常管理。负责组织对工程测量控制网设计方案审查和批复,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对全线和控制测量工点的控制基桩进行交接和复测,对测设工作进行统一管理,统一组织平差,统一组织复测和验交,督促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做好基桩维护、资料保管和交接工作,协调建设过程中各参建单位的测量工作。 2.必要时筹备组可委托有资质单位对本项目进行测量验收、抽检、复核和误差/粗差争议的核查,对重要工点和重要工程进行监测和观测,主持竣工测量和竣工交接工作。 第五条设计单位职责 1.按铁道部要求进行本线测量方案设计,提出测量精度标准和要求; 2.答复测量咨询意见; 3.按铁道部或筹备组审查意见修改设计; 4.按要求布设全线和控制测量工点控制基桩(CPI、CPⅡ和水准点); 5.向施工、监理单位进行设计交底,移交测量设计文件,现场点交控制基桩,内容如下; ⑴CPI、CPⅡ、水准点成果表及点之记。 ⑵桩橛包括CPI、CPⅡ、水准点等。 ⑶测量技术报告。 6.参加建设过程中工程测量误差/粗差的处置,并提出处置方案;

最新版《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 (2012年4月16日由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适应中国共产党机关和国家行政机关(以下简称党政机关)工作需要,推进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各级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 第三条党政机关公文是党政机关实施领导、履行职能、处理公务的具有特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传达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公布法规和规章,指导、布置和商洽工作,请示和答复问题,报告和交流情况等的重要工具。 第四条公文处理工作是指公文拟制、办理、管理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 第五条公文处理工作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准确规范、精简高效、安全保密的原则。 第六条各级党政机关应当高度重视公文处理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队伍建设,设立文秘部门或者由专人负责公文处理工作。 第七条各级党政机关办公厅(室)主管本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对下级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 第二章公文种类 第八条公文种类主要有: (一)决议。适用于会议讨论通过的重大决策事项。 (二)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和部署、奖惩有关单位和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三)命令(令)。适用于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措施、批准授予和晋升衔级、嘉奖有关单位和人员。 (四)公报。适用于公布重要决定或者重大事项。 (五)公告。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 (六)通告。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七)意见。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八)通知。适用于发布、传达要求下级机关执行和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批转、转发公文。 (九)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和告知重要情况。 (十)报告。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回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十一)请示。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事项。 (十二)批复。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请示事项。 (十三)议案。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按照法律程序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请审议事项。 (十四)函。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十五)纪要。适用于记载会议主要情况和议定事项。 第三章公文格式 第九条公文一般由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志、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发文机关署名、成文日期、印章、附注、附件、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页码等组成。 (一)份号。公文印制份数的顺序号。涉密公文应当标注份号。 (二)密级和保密期限。公文的秘密等级和保密的期限。涉密公文应当根据涉密程度分别标注“绝密”“机密”“秘密”和保密期限。 (三)紧急程度。公文送达和办理的时限要求。根据紧急程度,紧急公文应当分别标注“特急”、“加急”,电报应当分别标注“特提”“特急”“加急”“平急”。 (四)发文机关标志。由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加“文件”二字组成,也可以使用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联合行文时,发文机关标志可以并用联合发文机关名称,也可以单独用主办机关名称。 (五)发文字号。由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发文顺序号组成。联合行文时,使用主办机关的发文字号。 (六)签发人。上行文应当标注签发人姓名。

车间厂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

车间厂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 篇一:车间厂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 为了促进党风廉政建设,防止嫌疑腐败,加强职工民主管理,搞好各生产车间的厂务公开工作,根据《厂厂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一、车间厂务公开的项目1、生产车间与厂部及生产车间之间签订的承包合同兑现情况,每年公开一次;2、年度生产经营指标及完成情况,产品销售和盈亏情况,每季度公布一次;3、安全生产情况(包括各类事故、障碍)和劳动保护措施,每季度公布一次;4、车间管理费用开支情况,每季度公布一次;5、贯彻落实厂职代会决议,车间内部用工和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生产经营重大决策方案,车间重要规章制度(包括内部经济责任制)的制定及执行情况,车间制定的工作计划和完成情况及时公布;6、职工收入分配方案、分配情况、奖罚原因和数额明细情况,每月公布一次;7、职工奖金福利分配、内部津贴补贴的发放情况及时公布;8、物资采购制度执行情况包括价格、数量、质量、厂家、责任人等,每季度公布一次;9、职工年度考核的办法和结果,评优评先的程序、标准和结果,每年公布一次; 10、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每年公布一次;11、其他需要公开的项目按厂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规定的内容及时公开。二、车间厂务公开的主要形式1、建立固定的厂务公开栏进行公开并做好记录归档备查;2、召开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座谈会或

班组长会,报告厂务公开的项目内容。三、车间厂务公开的有关要求1、各车间党支部要提高对厂务公开工作的认识,把厂务公开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认真执行厂务公开的有关规定,及时主动做好站车间厂务公开工作;2、车间党支部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本车间厂务公开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认真把好审核关,保证公开的内容客观、真实。3、公开时间为年、季、月末的次月10日前,凡公开的项目要及时、具体、清楚,让职工看得明白;4、不定期征求职工对车间厂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研究整改;5、每年进行一次厂务公开的自查总结,并于12月20日前将本车间厂务公开工作总结报厂工会。 篇二:厂务公开实施细则 (单位名称)厂务公开实施细则(范本) (年月日第X届职工代表大会第X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推动公司的厂务公开工作,依据《工会法》、《公司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青海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公司通过建立厂务公开制度,落实职工的知情权。 第三条公司厂务公开实行党、政、工齐抓共管的原则。厂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工作。 第四条本实施细则适合公司属各单位、部门。

2012年7月新版《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完美版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适应中国共产党机关和国家行政机关(以下简称党政机关)工作需要,推进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各级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 第三条党政机关公文是党政机关实施领导、履行职能、处理公务的具有特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传达贯彻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公布法规和规章,指导、布置和商洽工作,请示和答复问题,报告、通报和交流情况等的重要工具。 第四条公文处理工作是指公文拟制、办理、管理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 第五条公文处理工作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准确规范、精简高效、安全保密的原则。 第六条各级党政机关应当高度重视公文处理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队伍建设,设立文秘部门或者由专人负责公文处理工作。 第七条各级党政机关办公厅(室)主管本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并对下级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督 —1—

促检查。 第二章公文种类 第八条公文种类主要有: (一)决议。适用于会议讨论通过的重大决策事项。 (二)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和部署、奖惩有关单位和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三)命令(令)。适用于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措施、批准授予和晋升衔级、嘉奖有关单位和人员。 (四)公报。适用于公布重要决定或者重大事项。 (五)公告。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 (六)通告。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七)意见。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八)通知。适用于发布、传达要求下级机关执行和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批转、转发公文。 (九)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和告知重要情况。 (十)报告。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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