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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行为法》练习题

《侵权行为法》练习题
《侵权行为法》练习题

1.(2006-3-11)甲忘带家门钥匙,邻居乙建议甲从自家阳台攀爬到甲家,并提供绳索以备不测,丙、丁在场协助固定绳索。甲在攀越时绳索断裂,从三楼坠地致重伤。各方当事人就赔偿事宜未达成一致,甲诉至法院。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A

A.法院可以酌情让乙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B.损害后果应由甲自行承担

C.应由乙承担主要责任,丙、丁承担补充责任

D.应由乙、丙、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2005-3-20)一小偷利用一楼住户甲违规安装的防盗网,进入二楼住户乙的室内,行窃过程中将乙打伤。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 B

A.乙的人身损害应由小偷和甲承担连带责任

B.乙的人身损害只能由小偷承担责任

C.乙的人身损害应由甲和小偷根据过错大小,各自承担责任

D.乙的人身损害应先由小偷承担责任,不足部分由甲承担

(二)公平责任

3.(2003-3-48)李某患有癫痫病。一日李某骑车行走时突然犯病,将一在路边玩耍的6岁儿童撞伤,用去医疗费200元。该案责任应如何承担? BD

A.李某致害,应当赔偿全部损失

B.双方都无过错,应分担责任

C.儿童家长未尽到监护责任,应由其承担损失

D.应根据双方经济情况分担损失

(三)抗辩事由

4.(2002-3-7)甲乙各牵一头牛于一桥头相遇。甲见状即对乙叫道:“让我先过,我的牛性子暴,牵你的牛躲一躲”。乙说“不怕”,继续牵牛过桥,甲也牵牛上桥。结果二牛在桥上打架,乙的牛跌入桥下摔死。乙的损失应由谁承担? C

A.甲应负全部赔偿责任

B. 应由乙自负责任

C. 双方按各自的过错程度承担责任

D.双方均无过错,按公平责任处理

()共同侵权

5.(2000-3-2)张甲(20岁)与张乙(14岁)走到张丙家门口,见张丙家门口卧着一条花狗睡觉,张甲对张乙说,你拿一块石头去打花狗,看它有何反应,张乙照此办理。花狗被打以后朝乙追去,乙见势不妙忙躲在迎面走来的张丁身后,花狗咬伤张丁。张丁为此花去医药费500元。对此费用应如何承担?C

A.主要由张丙承担,张乙的监护人承担适当部分

B. 主要由张乙的监护人承担,张丙承担适当部分

C. 主要由张甲承担,张乙的监护人承担适当部分

D.主要由张乙的监护人承担,张甲承担适当部分

6.(2004-3-13)赵某在公共汽车上因不慎踩到售票员而与之发生口角,售票员在赵某下车之后指着他大嘁:“打小偷!”赵某因此被数名行人扑倒在地致伤。对此应由谁承担责任?C

A.售票员

B.公交公司

C.售票员和动手的行人

D.公交公司和动手的行人

二、《人身损害赔偿解释》规定的侵权行为

(一)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7.(2006-3-14)甲在某酒店就餐,邻座乙、丙因喝酒发生争吵,继而动手打斗,酒店保安见状未出面制止。乙拿起酒瓶向丙砸去,丙躲闪,结果甲头部被砸伤。甲的医疗费应当由谁承担?C

A.由乙承担,酒店无责任

B.由酒店承担,但酒店可向乙追偿

C.由乙承担,酒店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D.由乙和酒店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8.(2007-3-65)某旅行社导游李某带团游览一处地势险峻的景点时,众人争相拍照,李某未提示注意安全,该团游客崔某不慎将唐某撞下陡坡摔伤。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BC

A.旅行社对损害结果不承担赔偿责任

B.崔某应当对唐某承担赔偿责任

C.旅行社应当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D.李某应当对唐某承担侵权责任

(二)被监护人致人损害的侵权责任

9.(2002-3-5)高中生钱某于1980年9月2日出生。1998年6月1日在校将同学李某打伤,致其花去医药费2000元。钱某毕业后进入一家炼钢厂工作。1999年2月,李某起诉要求钱某赔偿医药费。该民事责任应由谁承担? A

A.钱某承担,因钱某诉讼时已满十八周岁,且有经济能力

B.钱某之父承担,因钱某在侵权行为发生时末满十八周岁,没有经济能力

C.主要由钱某之父承担,钱某适当赔偿

D.主要由钱某承担,钱某之父适当赔偿

10.(2004-3-60)小甲6岁,父母离异,由其母抚养并与之共同生活。某日,小甲在幼儿园午餐时与小朋友小乙发生打斗,在场的带班老师丙未及时制止。小甲将小乙推倒在地,造成骨折,花去医药费3000元。小乙的父母欲以小甲的父母、幼儿园及丙为被告,要求赔偿。下列表述哪些是正确的?AC

A.小甲之母应承担赔偿责任

B.小甲之父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C.幼儿园应给予适当赔偿

D.丙应承担连带责任

11.(2007-3-24)小学生小杰和小涛在学校发生打斗,在场老师陈某未予制止。小杰踢中小涛腹部,致其脾脏破裂。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D

A.陈某未尽职责义务,应由陈某承担赔偿责任

B.小杰父母的监护责任已转移到学校,应由学校承担赔偿责任

C.学校和小杰父母均有过错,应由学校和小杰父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D.学校存在过错,应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12.(2002-3-81至84)某幼儿班聘请某甲担任幼儿班教师。某日上午9时左右,幼儿班课间休息时,某甲离校打电话,几个幼儿在教室里的火炉旁烤火。其中某乙(5岁)和某丙(4岁)因争夺位置而打斗,某乙用石块将某丙头部打破,而某丙则把某乙按在火炉上,某乙被烫伤。为此,某丙花去医药费5万元,某乙花去医药费5000元。请回答下列81—84题。

(1)(2002-3-81)某乙的医药费应如何承担? C

A.由某甲承担

B. 由某丙的监护人承担

C.主要由某丙的监护人承担,某幼儿园承担适当赔偿责任

D.主要由幼儿园承担,某丙的监护人承担适当赔偿责任

(2)(2002-3-82)关于某丙的医药费承担。下列说法哪些是错误的?ABCD

A.幼儿园承担

B.某乙的监护人承担

C.某乙的监护人承担主要责任,某甲承担适当赔偿责任

D.幼儿园承担主要责任,某乙的监护人承担适当赔偿责任

(3)(2002-3-83)在某乙之父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中,下列有关本案当事人的诉讼地位的表述正确的是?BC

A.某乙之父为原告

B.某乙为原告

C.某丙、某幼儿园为共同被告

D.某丙、某丙之父、某幼儿园、某甲为共同被告

(4)(2002-3-84)某丙之父行使侵权行为之债的请求权,其诉讼时效期间自其知道侵害事实发生之日起是多长时间?A

A.1年

B.2年

C.最长不超过20年

D.6个月

(三)雇员致人损害的侵权责任

13.(2007-3-20)甲搬家公司指派员工郭某为徐某搬家,郭某担心人手不够,请同乡蒙某帮忙。搬家途中,因郭某忘记拴上车厢挡板,蒙某从车上坠地受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C

A.应由郭某承担赔偿责任

B.应由甲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C.应由甲公司与郭某承担连带责任

D.应由甲公司与徐某承担连带责任

(四)承揽人致人损害或者遭受损害的侵权责任

14.(2005-3-62)甲公司经营空调买卖业务,并负责售后免费为客户安装。乙为专门从事空调安装服务的个体户。甲公司因安装人员不足,临时叫乙自备工具为其客户丙安装空调,并约定了报酬。乙在安装中因操作不慎坠楼身亡。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甲公司和乙之间是临时雇佣合同法律关系

B.甲公司和乙之间是承揽合同法律关系

C.甲公司应承担适当赔偿责任

D.甲公司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答案] BD

(五)帮工致人损害或者遭受损害的侵权责任

15.(2005-3-2)甲将数箱蜜蜂放在自家院中槐树下采蜜。在乙家帮忙筹办婚宴的丙在帮乙喂猪时忘关猪圈,猪冲入甲家院内,撞翻蜂箱,使来甲家串门的丁被蛰伤,经住院治疗后痊愈。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D

A.甲应对丁的医疗费用承担全部民事责任

B.乙应对丁的医疗费用承担全部民事责任

C.丙应对丁的医疗费用承担全部民事责任

D.乙和丙应对丁的医疗费用承担连带责任

(六)物件致人损害的侵权责任

16.(2007-3-64)丁某在自家后院种植了葡萄,并垒起围墙。谭某(12岁)和马某(10岁)爬上围墙攀摘葡萄,在争抢中谭某将马某挤下围墙,围墙上松动的石头将马某砸伤。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B C D

A.丁某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B.谭某的监护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C.马某自己有过失,应当减轻赔偿人的赔偿责任

D.本案应适用特殊侵权规则

三、《民法通则》规定的特殊侵权行为

(一)高度危险作业侵权

17.(2005-3-21)甲以正常速度驾驶汽车(已投保)途中,突遇行人乙在非人行道处横穿公路,甲紧急刹车,但仍将其撞伤。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对乙支付保险金后,乙尚有一部分损害未获赔偿。对于这部分损害赔偿费用的承担问题,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

A.由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B.由乙自行承担

C.由甲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D.由甲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答案] C

[考点] 交通事故致人伤亡的责任承担

[解析]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由此,如果有证据证明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比如本题中的在非人行道处横穿公路),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但还是发生交通事故的,只是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而不是不承担责任、不予赔偿。C项正确,其他三项不符合法律规定,应予排除。

(二)环境污染侵权

18.(2006-3-65)某化工厂排放的废水流入某湖后,发生大量鱼类死亡事件。在是否承担赔偿责任问题上,该化工厂的哪些抗辩理由即使有证据支持也不能成立?

A.其排放的废水完全符合规定的排放标准

B.另一工厂排放的废水足以导致湖中鱼类死亡

C.该化工厂主观上没有任何过错

D.原告的赔偿请求已经超过2年的诉讼时效

A,B,C,D

(三)地面施工侵权

19.(2007-3-18)甲公司铺设管道,在路中挖一深坑,设置了路障和警示标志。乙驾车

撞倒全部标志,致丙骑摩托车路经该地时避让不及而驶向人行道,造成丁轻伤。对丁的损失,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A.应由乙承担赔偿责任

B.应由甲和乙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C.应由乙和丙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D.应由甲、乙和丙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四)动物致人损害侵权

20.(2003-3-2)小女孩甲(8岁)与小男孩乙(12岁)放学后常结伴回家。一日,甲

对乙讲:“听说我们回家途中的王家昨日买了一条狗,我们能否绕道回家?”乙答:“不要怕!

被狗咬了我负责。”后甲和乙路经王家同时被狗咬伤住院。该案赔偿责任应如何承担?C

A.甲和乙明知有恶犬而不绕道,应自行承担责任

B.乙自行承担责任,乙的家长和王家共同赔偿甲的损失

C.王家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D.甲、乙和王家均有过错,共同分担责任

21.(2007-3-9)赵某将一匹易受惊吓的马赠给李某,但未告知此马的习性。李某在用

该马拉货的过程中,雷雨大作,马受惊狂奔,将行人王某撞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B

A.应由赵某承担全部责任

B.应由李某承担责任

C.应由赵某与李某承担连带责任

D.应由李某承担主要责任,赵某也应承担一定的责任

三、选择题

1、由于第三人的过错致使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由()承担民事责任

A 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

B 第三人

C 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和第三人共同

[解答] B

2、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产品运输者、仓储者对此负有责任的,受害人应当向()要求赔偿。

A 产品制造者

B 产品运输者、仓储者

C 产品制造者、销售者和产品运输者、仓储者

[解答] A

3、因污染环境受到损害的受害人,要求污染单位赔偿损失,只需证明()即可

A 排污造成自己的损害

B 排污单位的过错

C 自己的损害和排污单位的过错

[解答] A

4、某甲盖房屋,在与某乙房屋相邻处挖一地沟蓄水备用,并树牌警示。外地人某丙夜间寻友至此,陷入沟中,致右臂骨折。那么,某丙的医疗费应由谁承担?( )

A.由某甲承担

B. 由某乙承担

C.由某丙自己承担

D.由某甲和某丙分担

[解答]A 参见《民法通则》第125条。

5、张某从某百货商店买回甲厂出品的清新牌保温瓶,回灌热水时保温瓶突然爆炸,张某的手、脸被炸伤,张某应向谁要求赔偿?

A 向生产该保温瓶的甲厂

B 向某百货商店的上级主管机关

C 向人民法院

D 向消费者协会

[解答] A

6、城建工程队工人李某在公路旁挖沟维修电缆。入夜未能修完就放置警示标志在沟旁,离去。一盲人张某路经此处掉进沟内,造成右手骨折,谁应承担张某的医疗费()

A 李某

B 张某自己

C 城建工程队

D 李某和城建工程队

[解答] C

7、甲替乙看管花狗一只。丙逗花狗玩耍,狗突然咬伤与丙同来的丁,丁应向( )。

A.甲请求赔偿

B.乙请求赔偿

C.丙请求赔偿

D.甲、乙、丙三人请求赔偿

[解答]C 见《民法通则》第127条。

8、高度危险作业是指从事()

A 高温作业

B 剧毒作业

C 放射性作业

D 高速运输作业

[解答] ABCD

9、李某在商店购买电视机一台,因为漏电将到其家玩耍的儿童甲击伤,谁应对此承担责任()

A 李某

B 甲之父母

C 电视机制造者

D 商店

[解答] CD

10、下列中属于职务侵权行为的有()。

A.学校无理拒绝发放文凭

B.一公安人员在下班后,殴打他人

C.一公安人员对一位妇女的报案,不加理睬

D.肩负灭火义务的消防人员见火不救

[解答] ACD

11.、谢某、许某是同一宿舍学生。夏天,韩某、谢某想剃光头,约许某一起剃。许某坚决不同意。韩某、谢某剃完以后,还想让许某剃,遂商量借了理发剪,在夜晚趁许某熟睡之机,将许的头发剪掉。韩某、谢某侵犯了许某的何种人身权?

A.命权

B.康权

C.体权

D.誉权

【答案】C

【解析】本题涉及侵犯人身权问题。依民法原理,身体权是指自然人保护其身体完整,并支配其肢体、器官和其他身体组织的人格权利。民法通则第119条规定,侵犯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本题中,许某的头发被剪掉,并不伤其生命,也不毁其健康,更不损其荣誉,但侵犯其对身体组织完整的权利。

12.下列行为中,不属于侵犯肖像权的行为有:

A.在寻人启事上刊登张某的照片

B.在通缉令上使用逃犯徐某的照片

C.在庭审中使用犯罪嫌疑人王某的照片

D.未经本人同意在照相馆橱窗中陈列金某的照片

【答案】ABC

【解析】本题涉及侵犯肖像权的问题。依据民法通则第100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13.抢劫犯乙持枪拒捕,被民警甲开枪击中持枪的手臂,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A.民警甲的行为侵害了乙的生命健康权,因为有损害事实的存在

B.民警甲的行为侵害了乙的生命健康权,因为乙所受损害与甲的行为有因果关系

C.民警甲的行为不是侵权行为,因为其行为不具违法性,不符合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

D.民警甲的行为侵害了乙的生命健康权,因为甲是故意开枪,对乙的损害有过错

【答案】C

【解析】本题涉及违法性阻却问题。民警甲的行为不具有违法性,不符合一般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故不构成侵权。

14.某日,宋某驾车出游,途中见前面的车辆速度渐缓,遂与前一辆车于相距5米左右之距离减速缓行,不想其后梁某因超速行车,来不及刹车,撞向宋某的车,导致宋某的车也往前撞向陈某的车,造成陈某的车严重损坏。为此,宋某特向律师咨询,如果你是律师,你将如何回答?

A.宋某的行为不构成侵权行为,其行为虽造成了陈某的损害,但在主观上没有过错

B.宋某的行为构成侵权行为,因为是宋某的车撞了陈某的车而造成车严重损坏

C.宋某对陈某进行赔偿后,可以向梁某追偿

D.陈某的损失只能由宋某赔偿,梁某对此不承担责任,因为梁某直接撞的是宋某的车

【答案】A

【解析】本题涉及一般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问题。宋某的行为非自己行为,不存在主观过错,不构成侵权。

15.送奶人员将王某订的牛奶放入其邻居张某家的奶箱中,张某不明所以,取而饮之。张某行为的性质应如何认定?

A.不构成侵权行为,但构成无权代理

B.不构成侵权行为,但侵害了王某对牛奶的所有权

C.并无不当

D.构成不当得利

【答案】D

【解析】本题涉及侵权行为与不当得利的区别问题。本题的难点在于张某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表面看张某的行为似乎侵犯了王某的所有权,但张某不明所以,不存在主观上的过错,不符合一般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故不构成侵权行为。但张某饮食牛奶无合法依据,且损害王某的利益,构成不当得利。

16.甲、乙两厂同是保暖内衣的生产厂家,2001年秋冬季保暖内衣热销,使得原料供应紧张。甲厂得知乙厂让丙运输公司运输原料,为在竞争中取得优势,甲厂派人在丙运输原料的途中制造交通事故,致使丙不能将原料按时运到乙厂,乙厂不能及时出货,造成了严重损失。则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 甲的行为构成对乙厂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B 甲的行为构成对丙运输公司的侵权行为

C 甲的行为构成对乙厂的侵权行为

D 甲的行为不构成侵权行为,但应受道德谴责

【答案】AB

【解析】本题涉及不正当竞争行为和侵权行为问题。甲采用的方式为不正当竞争方式,故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甲的行为使丙的财产权受到侵害,构成对丙的侵权行为。

17.甲身患梅毒,于2001年10月4日挟持女青年孙某,逼迫其拍裸照,并将其强奸,后甲将孙某的裸照于社会上公开散发。2001年12月,孙某被检查也患有梅毒。则在以下孙某的权利中,甲侵犯孙某的哪些权利?

A 荣誉权

B 健康权

C 性自由权

D 隐私权

【答案】BCD

【解析】本题涉及人格权侵权问题。甲强行与孙某发生性关系,构成对孙某的性自由权的侵犯;同时,甲深知自己患有梅毒,而与孙某发生性关系,构成对孙某的健康权的侵害;甲将拍摄的孙某的裸照予以散发,构成对孙某隐私权的侵害。

18.某施工队承建某村张某家马路边的三层楼房。某日,建筑队的钱某在砌砖时不慎将一砖掉落,将在附近玩耍的10岁的刘某砸伤,花去费用2000余元,刘某父母为此诉至法院。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A.应由张某承担2000元的责任,因为张某是建房人

B.应由施工队承担2000元的责任,因为施工队是施工人

C.应由钱某承担2000元的责任,因为损害是钱某直接造成的

D.应由张某、施工队、钱某及刘某父母按各自的过错程度分担2000元的责任

【答案】ACD

【解析】本题涉及施工人责任问题。依据民法通则第125条规定,在公共场所、道旁或者通道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本题的核心是施工人责任问题,施工队与张家的关系是承揽合同关系,而不是劳务合同关系。钱某是施工队的职工,钱某的行为不是个人行为,而是职务行为,其行为后果应由所属施工队承担。

19.下列作业中,不属于高度危险作业的是:

A.自行车队训练造成路人死亡

B.飞机操作失误致人伤害

C.放射性物质外溢致人伤害

D.爆竹厂爆竹爆炸炸伤路人

【答案】A

【解析】本题涉及高度危险作业问题。飞机操作失误致人伤害、放射性物质外溢致人伤害、爆竹厂爆竹爆炸炸伤路人均属于高度危险作业。

20.下列选项中,不属于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是:

A.李家的公鸡啄伤儿童的眼睛

B.张家的狗咬伤路人

C.王家的马踢伤儿童

D.野猪吃掉田里的麦苗

【答案】D

【解析】本题涉及动物致人损害的认定问题。所谓动物致人损害是指饲养的动物的独立动作致人损害。野生动物致人损害不适用该条之规定。

21.张甲(20岁)与张乙(14岁)走到张丙家门口,见张丙家门口卧着一条花狗睡觉,张甲对张乙说,你拿一块石头去打花狗,看它有何反应,张乙照此办理。花狗被打以后朝乙追去,乙见势不妙忙躲在迎面走来的张丁的身后,花狗咬伤了张丁。张丁为此花去医药费500元。对此费用应如何承担?(2000年试卷二第2题)

A 主要由张丙承担,张乙的监护人承担适当部分

B 主要由张乙的监护人承担,张丙承担适当部分

C 主要由张甲承担,张乙的监护人承担适当部分

D 主要由张乙的监护人承担,张甲承担适当部分

【答案】C

22.高中生钱某于1980年9月2日出生。1998年6月1日在校将同学李某打伤,致其花去医药费2000元。钱某毕业后进入一家炼钢厂工作。1999年2月,李某起诉要求钱某赔偿医药费。该民事责任应由谁承担?(2002年试卷三第5题)

A.钱某承担,因钱某诉讼时已满18周岁,且有经济能力

B.钱某之父承担,因钱某在侵权行为发生时未满18周岁,没有经济能力

C 主要由钱某之父承担,钱某适当赔偿

D.主要由钱某承担,钱某之父适当赔偿

【答案】A

23.甲乙各牵一头牛于一桥头相遇。甲见状即对乙叫道:“让我先过,我的牛性子暴,牵你的牛躲一躲"。乙说“不怕",继续牵牛过桥,甲也牵牛上桥。结果二牛在桥上打架,乙的牛跌入桥下摔死。乙的损失应由谁承担?(2002年试卷三第7题)

A.甲应负全部赔偿责任

B 应由乙自负责任

C 双方按各自的过错程度承担责任

D.双方均无过错,按公平责任处理

【答案】C

24.送奶人误将王某订的牛奶放入其邻居张某家的奶箱中,张不明所以,取而弃之。张某行为的性质应如何认定?(2002年试卷三第17题)

A 构成不当得利B.构成侵权行为

C.构成无权代理

D.并无不当

【答案】D

25.小女孩甲(8岁)与小男孩乙(12岁)放学后常结伴回家。一日,甲对乙讲:“听说我们回家途中的王家昨日买了一条狗,我们能否绕道回家?”乙答:“不要怕!被狗咬了我负责。”后甲和乙路经王家同时被狗咬伤住院。该案赔偿责任应如何承担?(2003年试卷三第2题)

A 甲和乙明知有恶犬而不绕道,应自行承担责任

B 乙自行承担责任,乙的家长和王家共同赔偿甲的损失

C 王家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D 甲、乙和王家均有过错,共同分担责任

【答案】C

26.某医院为扩大影响,吸引更多的消费者,举办上街“义诊",护士张某当众骂患者李某“混蛋"。李某提起诉讼。下列哪些观点是错误的?(2000年试卷三第80题)

A 本案的侵权行为人是某医院

B 本案的侵权行为人是张某

C 本案的侵权行为人是某医院和张某

D 李某没有财产的损失,只能要求被告赔礼道歉

【答案】BCD

27.某商场家电部一员工在布置展台时,一通电的取暖器石英管突然爆裂,致其受伤。后查明事故原因是由于厂家不慎将几台质检不合格商品包装出厂。该员工欲通过诉讼向商家索赔,但不知应以产品责任还是以产品质量瑕疵担保为由诉讼。下列关于二者区别的表述中哪些是正确的?(2002年试卷三第34题)

A.前者需要有现实损害,后者不需要

B.前者属于侵权行为,后者属于违约行为

C.前者的责任承担形式主要是损害赔偿,后者则主要为修理、更换

D.前者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后者一般先向合同相对人要求补救或赔偿

【答案】ABD

28.某广告公司于金某出差时,在金某房屋的院墙上刷写了一条妇女卫生巾广告。金某1个月后回来,受到他人耻笑,遂向广告公司交涉。该案应如何处理?(2003年试卷三第47题)

A 广告公司应恢复原状

B 广告公司应赔偿其精神损害

C 广告公司应向金某支付使用院墙1个月的费用

D 广告公司应为金某恢复名誉

【答案】AC

30.李某患有癫痫病。一日李某骑车行走时突然犯病,将一在路边玩耍的6岁儿童撞伤,用去医疗费200元。该案责任应如何承担?(2003年试卷三第48题)

A 李某致害,应当赔偿全部损失

B 双方都无过错,应分担责任

C 儿童家长未尽到监护责任,应由其承担损失

D 应根据双方经济情况分担损失

【答案】BD

四、辨析题

1.侵权行为与合同都是债的发生依据。

2.过错责任原则与无过错责任原则只是适用范围不同,在归责的依据和标准上两者无任何区别。

3.无过错责任原则与公平责任原则一样,两者都是以行为人无过错为适用条件。

4.无过错责任原则的适用范围必须限于法律的明确规定。

5.精神损害属于非财产损害的一种。

6.英美侵权行为法的因果关系分为事实上的因果关系与法律上的因果关系,而大陆法的因果关系只分为事实上的因果关系。

7.特殊侵权行为的免责条件比一般侵权行为的免责条件要严格得多。

8.现代各国侵权行为法发展的趋势,是侵权行为归责原则的多元化。

9.侵权民事责任是民事主体因违反法定义务而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10.侵权民事责任的形式是指行为人因实施侵权行为依法应承担的具体的民事责任方式。

11.有过错就一定要承担责任,没有过错就一定不会承担责任。

12.侵权行为在性质上属于事实行为。

13.侵权行为既可能是违反法定义务也可能是违反约定义务的行为。

14.侵权责任的抗辩事由只能是法定的,而不能由当事人约定。

15.共同过错与混合过错一样,都是指加害人为二人或二人以上,并都要对损害的结果承担连带责任。

16.共同侵权行为与共同危险行为一样,加害人都必须对损害的结果承担连带责任。

17.正当理由与外来原因都可以作为侵权行为的抗辩事由。

18.受害人同意是指受害人事前明确作出自愿承担某种损害结果的意思表示。

19.特殊侵权行为与一般侵权行为只是归责原则不同,两者的责任构成要件则是相同的。

20.公平责任原则是指当事人双方对损害的发生一方有过错,另一方无过错。

五、问答题

1、特殊侵权行为的类型有哪些?

[解答]

(1)国家机关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务侵权行为

(2)产品缺陷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

(3)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

(4)污染环境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

(5)地面施工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

(6)工作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

(7)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

(8)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

2、简述职务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

[解答]

(1)主体必须是国家机关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2)必须是发生在执行职务之中

(3)必须是违反了执行职务应当注意的义务

(4)须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并有损害后果

(5)执行职务的行为与损害之间有因果关系

3.简述侵权行为法的功能。

4.简述一般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

5.简述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构成要件。

6.简述侵权民事责任的法律特征。

7.简述产品责任的免责事由。

8、论无过错责任原则

9.简述侵权行为法独立的原因。

10.试述侵权行为法的功能。

11.试述污染环境责任必须具备的要件。

12.试述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职务侵权的条件。

13.简述侵权民事责任的法律特征

14.论公平责任原则

15、简述无过错责任原则的特点和其适用的意义。

16、简述“损害”作为侵权民事责任构成要件的特征。

17、简述间接损失所包括的范围以及它的特征。

18.论述题。

《大清民律草案》第二章第五节第五十一条规定:“人格关系受侵害者,得请求屏除侵害。”“前项情形,以法律特别规定者为限,请求损害赔偿或抚慰金。”《大清民律草案》就第五十一条的立法理由指出:“谨按人格关系受侵害者,得使向加害人请求屏除其侵害即损害之赔偿,以保全其人格,此本条所由设也。”这条规定及其立法理由表明,当时立法者认识到了作为一种客观现象的“人格关系”,即以人格内容的人与人的相互关系。法律所保护的不是受害人受到损害的内心(所谓精神损害),而是保护的受害人与他人之间的一种正常的人际关系。这种人际关系通常由对他人的社会评价反映出来。

在过去的研究中,不少人不承认社会评价之降低为一种相对独立的侵权的损害后果,而是将其与精神损害合并在一起,共同称作“非财产损害”或精神损害。而很多学者近年来研究发现,社会评价之降低不同于精神损害。这是由于人格的客观性一面所决定的。这种客观性表现在:对于一个人的人格评价是不以被评价者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情况;(2)对于一个人的人格评价遵循一定的客观标准;(3)一个人的人格评价被降低并不必然导致精神损害或者受害人受到的精神损害程度存在差异。这都表明人格的客观性一面,这一客观性决定了应当将“社会评价之降低”作为侵权行为导致的一种损害后果。

试论社会评价之降低作为一种侵权行为的损害后果,它的发生情况,确认标准以及其法律救济。

19.简单分析因果关系的含义。

20.简述替代责任的法律特征。

21.简述自助需符合哪些要件才具有合法性。

22.论述题。

近十多年来,精神损害问题一直是我国民法学界热烈讨论的课题之一。民法通则第120条规定,姓名(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有学者便据此认为我国民法通则突破了苏俄民法的传统,确认了精神损害的金钱赔偿。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法通则的解释指出:“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和法人的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公民或者法人要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后果和影响确定其赔偿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在1993年8月7日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中,重申了这一观点。我国关于精神损害的立法远未完善,而有关的理论研究也有待进一步加强。虽然民法通则第120条可以被认为是在某些侵权领域和在一定程度上认可了精神损害的金钱赔偿,但是侵害他人民事权利产生精神损害的情况远远不只是民法通则第120规定的情况。

试论精神损害的概念及其产生的情况。

六、案例分析题。

1.农民马某开了一家烟花爆竹厂,生意红火。春节前,商贩刘某前来购买一批花炮,雇用村民翁某机动三轮车运输。刘某和车主翁某及翁的外甥田某一起前去装车。当车行至半途时,由于山路颠簸,车上运载的花炮突然爆炸,三人全部被炸伤。车主翁某及其外甥共花去医疗费2万余元。受害人到法院起诉要求雇主刘某和花炮厂主马某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试运用所学相关概念和性质特点来分析本案。

2.1991年12月23日下午,王某、倪某到A公司开设的超级市场购物。当二人购物后离开该市场时,市场工作人员追出将二人拦住并责问:“小姐,你们有没有拿什么东西?”王某、倪某告之所购货物已付清货款,但该工作人员仍追问;“你们有没有拿别的东西?”王、倪二人明确回答:“没有。”该工作人员即将二人带至该市场收银台,要其观看市场内张贴的“本公司保留在收银处查阅带进本店各类袋之权利”等内容的所谓“告示”。在此情况下,王某非常气愤,便将手袋打开让该工作人员查看,该人仍说:“拿了就是拿了”等话。王某、倪某坚持说在所购货物之外未拿任何东西。该市场工作人员在双方争执无果后,将王、倪带至办公室继续盘查质问。在此压力下,王、倪气愤地摘下帽子、解开衣服、打开手袋,让市场工作员查看,并伤心落泪。该市场工作人员查看后,并未查出王、倪拿了什么东西,才向二人道歉后放行。

试分析该商场的行为侵害了王、倪二人的什么权益。

参考答案;

二、名词解释

1-3略

4.侵权行为:是行为人由于过错侵害他人的财产和人身,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以及依法律特别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其他损害行为。

5.过错:过错是一个主观和客观要素相结合的概念,它是指支配行为人从事在法律上和道德上应受非难的行为的故意和过失状态,换言之,是指行为人通过违背法律和道德的行为表现出来的主观状态。

6.抗辩事由:是指被告针对原告诉讼请求而提出的证明原告的诉讼请求不成立或不完全成立的事实。

7.共同危险行为:共同危险行为又称为准共同侵权行为,作为共同过错的另一种形式,它是指二人或二人以上共同实施有侵害他人权利危险的行为,并且已造成损害结果,但不能判明其中谁是加害人。

8.混合过错:是指侵权行为所造成的损害结果的发生或扩大,不仅加害人有过错,而且受害人也有过错。

9.损害:是指因一定的行为或事件使某人受侵权法保护的权利和利益遭受某种不利益的影响。

10.过错:过错是一个主观和客观要素相结合的概念,它是指支配行为人从事在法律上和道德上应受非难的行为的故意和过失状态,换言之,是指行为人通过违背法律和道德的行为表现出来的主观状态。

11.共同过错:共同过错包括共同侵权行为和共同危险行为。共同侵权行为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行为人,基于共同的故意或者过失,侵害他人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的行为。共同危险行为是指二人或二人以上共同实施有侵害他人权利危险的行为,并且已造成损害结果,但不能判明其中谁是加害人。

12.过错推定:是指如果原告能证明其所受的损害是由被告所致,而被告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则应推定被告有过错并应负民事责任。

13.精神损害:是指受害人在受到侵害后精神上的痛苦和肉体上的疼痛两个方面。精神损害不仅应当存在于人格权受到损害的情形,也应当存在于生命健康权受到损害的情形。

14.不可抗力:是指人力不可抗拒的力量,它包括某些自然现象和某些社会现象。我国民法通则规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5.侵权行为能力:是指民事主体据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律地位或法律资格,又称侵权行为能力。

16、指债的关系以外的第三人故意实施或与债务人恶意通谋实施志在侵害债权人债权的行为并造成债权人损害的后果。

17、由于某种违反民事义务的行为,在民法上常常符合多种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从而在法律上导致多种责任形式并存和相互冲突的现象。

18、它也称共同家还行为,共同致人损害行为,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行为人,基于共同的故意或过失,侵害他人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的行为。

19、特殊侵权责任是相对于一般侵权责任来说的,是指欠缺侵权责任的一般构成要件,并适用于过错推定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和公平责任原则的侵权责任。

20.精神损害是指受害人在受到侵害后精神上的痛苦和肉体上的疼痛两个方面。精神损害不仅应当存在于人格权受到损害的情形,也应当存在于生命健康权受到损害的情形。

21.所谓“归责”,即确认和追究侵权行为人的民事责任。而归责原则是指以何种根据确认和追究侵权行为人的民事责任,它所解决的是侵权的民事责任之基础问题。

22.过错推定是指如果加害人不证明或者不能证明自己不存在过错,则认定其有过错并结合其他构成要件而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如果加害人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则不宜承担民事责任。

23.二人或二人以上共同实施有侵害他人权利危险的行为,并且已经造成损害结果,但不能判明谁是其中的加害人,此种侵权行为即为共同危险行为。

四、辨析题

1.对

2.错

3.错

4.对

5.对

6.对

7.对

8.对

9.对 10.对

11.错 12.对 13.错 14.错 15. 错 16.对 17.对 18.对 19. 错 20.错

五、问答题

1-2题略

3、(1)补偿功能(2)制裁功能(3)教育功能(4)保护民事权利的功能

4、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是指侵权行为人承担侵权行为责任的条件。对一般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有三要件和四要件之争。三要件说认为:其构成要件包括损害事实、过错、因果关系。四要件说认为:其构成要件应包括损害事实、过错、因果关系与行为的违法性。

5、第一、致害物须为饲养的动物;第二、须有动物加害他人;第三、须受害人受有损害事实;第四、须动物加害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

6、第一、侵权民事责任是民事主体因违反法定义务而应承担的法律后果;第二、侵权责任是以侵权行为为前提的、第三、侵权责任具有强制性;第四、侵权的民事责任形式主要是财产责任,但不限于财产责任。

7、产品责任的免责条件与其他侵权责任的免责条件不同,具有特殊性:第一、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第二,产品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第三,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技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

8.(1)无过错责任是为弥补过失责任的不足而设立的制度,其基本宗旨在于对不幸损害进行合理分配。(2)从各国关于无过错责任的立法和实践来看,无过失责任是指当损害发生以后,既不考虑加害人的过失也不考虑受害人的过失的一种法定责任形式。其法律特征在于:1、不考虑双方当事人的过错 2、不能推定加害人有过错 3、因果关系是决定责任的基本要件 4、有法律的特别规定(3)产生原因:十九世纪被资产阶级学者称为“机器和事故的年代”,工业事故成了最严重的社会问题。无过错责任就是十九世纪末期由工业事故的损害赔偿问题所引起。这个时期,对工业事故的处理主要适用过失责任。根据过失责任原则,受害的工人必须指出资本家有过失,才能获得后者的赔偿,这对于工人来说是十分困难的,即使能够举证,工厂主也能够提出各种抗辩以证明自己无过失。这些就导致了工人与资本家之间的尖锐对立,迫使资产阶级不得不采取缓和阶级矛盾的措施以维护资本家的长久统治。因此十九世纪末期,对于工业事故的损害赔偿,资产阶级法律逐渐的放弃了过失责任原则而采用了无过错责任原则。(4)适用范围:无过错责任原则首先适用于工业事故赔偿责任,后来资产阶级法律又以单行法规和判例的形式扩大了这种责任的范围。现阶段,除工业事故的损害赔偿外,交通事故、产品责任事故、环境污染、饲养动物致人损害、医疗事故的赔偿以及航空器和核能的使用引起的损害赔偿,也逐渐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5)理论依据:公平说、偏差说、风险控制理论、损失分担理论、满足受害人的需求说等。

结合《民法通则》第121——127条展开论述。

9.(1)两大法系的比较:英美侵权行为法独立的模式更具合理性;(2)传统债法体系的内在缺陷是侵权行为法独立的依据之一;(3)侵权责任形式的多样性决定了债法对侵权责任关系调整的有限性;(4)侵权损害赔偿之债的特殊性为侵权行为法的相对独立提供了根据;

(5)侵权法的不断发展和完善,需要突破传统债法的体系。

10、第一,补偿功能(展开略)

第二,制裁功能(展开略)

第三,教育和预防功能(展开略)

第四,保护民事权利的功能(展开略)

11、污染环境致害责任必须具备以下三个要件:第一,须有违反环境保护法律的污染环境行为;第二,须有客观的损害事实;第三,须有因果关系。污染环境责任的免责条件是:不可抗力;第三人过错造成损害后果;以及其他免责条件。

12、第一,要有侵害行为。国家公务员侵权责任构成的首要条件,是行为的违法性,即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侵害行为。第二,要有损害事实。损害事实是构成国家公务员侵权责任的必要条件之一。只有侵害行为造成受害人财产和人身损害后果的,国家机关才承担替代责任。

第三,要有因果关系。因果关系是构成国家公务员侵权责任决定性的要件。国家公务员实施了侵害行为,受害人也有损害事实,但二者之间如果没有因果关系,则不构成侵权责任;只有二者具有因果关系,才构成侵权赔偿责任。

13、第一、侵权民事责任是民事主体因违反法定义务而应承担的法律后果;第二、侵权责任是以侵权行为为前提的、第三、侵权责任具有强制性;第四、侵权的民事责任形式主要是财产责任,但不限于财产责任。

14.公平责任又称衡平责任,是指当事人双方在对造成损害均无过错的情况下,由人民法院根据公平的观念,在考虑当事人的财产状况几其他情况的基础上,责令加害人对受害人的财产损失给予适当的补偿。

公平责任作为一项归责原则,具有其客观的必然性。我国民法适应交易关系的内在要求,确认了公平原则。公平原则必然要体现为侵权行为法的公平责任原则。同时,公平责任作为一项归责原则也是维护道德风尚、建设精神文明的需要。

从性质上说,公平责任是以公平观念作为价值判断标准来确定责任的。在适用公平责任时应遵行法律关于公平责任适用的特殊情况的规定。公平责任要使司法审判人员内心的公平观念在归责时发挥作用。

公平责任的法律特征:第一,公平责任属于法律责任的范畴。第二,公平责任是基于对当事人的经济状况和受害人所受损害程度的公平考虑而决定的责任。第三,公平责任主要适用于当事人没有过错的情况。第四,公平责任主要适用于侵犯财产案件。

公平责任原则的主要适用范围:主要适用于当事人双方都没有过错的情况。在我国现行民事立法中,法律规定公平责任适用的情况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第一,《民法通则》第132条规定的情况。第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的公平责任。第三,紧急避险人应承担的适当责任。

15.无过错责任原则的特征有三个:其一,法律对其适用对象予以特别规定以与过错责任原则的适用范围区别开来;其二,在构成要件方面,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不考虑加害人的过错;其三,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的案件,侵权行为由侵害行为、损害及二者之间的因果关系三项要件构成。

无过错责任原则的适用意义:一是减轻原告方的负担,受害人无需对加害人的过错进行举证和证明;二是简化诉讼程序,法庭不必对有关加害人的过错进行听证审理。三是无过错责任原则是从整个社会利益之均衡、不同社会群体力量之强弱对比,以及寻求补偿以息事宁人的角度来体现民法的公平原则的,它反映了高度现代化社会化大生产条件下的公平正义观,也带有社会法学的某种痕迹。

16、(一)损害是侵害合法民事权益的后果

这一特征包含两个方面的规定性。首先,它要求是对合法权益进行侵害所产生的后果,其次,损害是指对合法民事权益进行侵害而产生的后果。在这里,“合法民事权益”应当作狭义解释,它只包括由法律直接加以规定的民事权利和与之相关的利益,而不包括由双方当事人约定并受法律保护的契约上的权利和利益。

(二)损害具有法律上的补救性

这一特征也包含两个方面的规定性。首先,从法律的价值观上来看,有必要对该损害进行补救。对于极少量的财产损失或极轻微的人身、精神损害,法律则不认为有必要进行补救。其次,法律上补救的可能性。损害后果应当是法律上可能补救的事实。

(三)、损害具有客观真实性和确定性

损害应当是已经发生的、真实存在的侵害后果,只有在极个别情形,才承认已经发生的、真实存在的危险性为损害。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损害都是已经发生的侵害后果,必须具有客观真实性。当事人想象的、捏造的,均不属于损害事实。

17.间接损失是指由于受害人受到侵害,而发生的可得的财产利益的丧失。包括(1)可得的财产之法定或天然孳息的丧失;(2)受害人可得的经营利润等的丧失;(3)受害人可得的收

入,包括工资、奖金等的丧失;(4)受害人未来的可能的挣钱能力的丧失或者降低。间接损失具有如下特征:其一,在受害人受到侵害时,该财产权益尚未存在;其二,在通常情况下,如果受害人不受到侵害,这一财产上的权益是必然或者极其有可能得到的。

18.、论述题

(一)社会评价之降低的发生情况

社会评价就其本质而言是一种社会关系或者说人格关系。因此,社会评价之降低通常发生于侵害人格权的侵权行为之中,尤其是侵害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的情况。侵害财产权原则上不发生受害人社会评价之降低的后果。侵害生命健康权多数情况也不发生社会评价降低的损害后果。但是由于毁容、残疾等情况的出现,也可能导致受害人社会评价的降低。

(二)社会评价之降低的确认

对受害人社会评价的降低是作为一种观念、认识而存在于第三人的思想和情感之中的,而不是一种可以看得见、摸得着的有形之物。这种观念可能外化为第三人的态度或者行为而影响第三人与受害人的关系,也可能不外化为任何直接或者间接的行为。而这种评价之降低的强度、范围等更加难以进行量化的分析。在这样的情况下,一种似乎具有客观性的损害后果--社会评价之降低--又变得不那么确定、乃至难以认识。对于社会评价之降低,我们主张主要适用“事实上的推定”的方法确认其存在。当受害人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人格权受到侵害时,一般性地推定存在社会评价之降低的损害后果,而不要求当事人予以举证和证明。

(三)社会评价之降低的法律救济

社会评价之降低,是对人格的损害,人格本身是无法也不能以金钱进行计算的。因此,对于单纯的社会评价之降低,所应当采取的救济方式主要是人格方面的,如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等。但是,如果社会评价之降低与其他损害后果同时出现(如与财产损失或者精神损害同时出现),就应该根据其他损害的实际情况决定采用相应的民事责任方式予以救济。但是,其他民事责任方式的救济不能取代或者削弱对人格权的非财产救济方式。

19、(1)因果关系的原因主要是指行为人的行为。

行为人的行为包括积极的作为,也包括消极的作为。

(2)因果关系的原因还包括引起损害发生的物件。

对于受害人来说,只需要证明所有人和占有人的物件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即可,对于这个物件在致人损害的过程中是否存在着某种外来原因,那是一个过错的确定问题,应当由加害人举证证明自己没有过错。

(3)因果关系是指行为人的行为及其物件与损害事实之间的因果联系。

确定因果关系应当从已经发生的损害结果出发而查找损害发生的原因,而一个现象作用于另一个现象的因果性具有客观性,并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

20、(1)自助必须是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2)必须是情况紧迫,来不及请求有关国家机关的援助。

(3)自助的方法必须是保障请求权的实现所必须的。

(4)必须是为法律和公共道德所许可的。

(5)自助行为必须不得超过保护请求权所必须的程度。

21、(1)替代责任人与致害人或者致害物之间必须具有特定关系。

这种关系可以表现为隶属,雇佣,监护,代理等身份关系。

(2)替代责任人应当处于特定的地位。

这种特定地位,表现为替代责任人在其与致害人或者致害物的特定关系中所处的带有支配性质的地位。它决定了替代责任人为害人或者致害物的损害后果负责的义务的产生。

(3)致害人应当处于特定状态。它分为害人执行职务,执行定作人指示,被监护人在监护人的监护之下

22.(一)精神损害的概念

精神损害是指受害人在受到侵害后精神上的痛苦和肉体上的疼痛两个方面。精神损害不仅应当存在于人格权受到损害的情形,也应当存在于生命健康权受到损害的情形。我们认为:(1)

精神损害只是非财产损害的一部分,外部名誉之损害是非财产损害但是不属于精神损害。在侵害名誉权等人格权的案件中,非财产损害包括精神损害。广义的非财产损害除了精神损害之外,还包括外部名誉(社会评价之降低),狭义的非财产损害仅仅指精神损害。(2)精神损害与财产损失无直接关系。精神损害是指受害人生理、心理(或精神)上的痛苦,它与财产之增减无直接关系,也不能等同于外部名誉之损害。民法研究的精神损害,以法律法规有规定者为限。

(二)精神损害的发生情况

上述情况表面,我国民事法律只认可了侵害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的精神损害,而没有认可其他侵权产生的精神损害。但是,根据国外的立法经验和我国近年来的司法实践,至少在以下几个方面的侵权,可能出现独立的或者非独立的精神损害的后果:(1)作为独立的诉因的精神损害赔偿。致人严重精神痛苦的的极端无礼行为对受害人造成身体或者严重精神损害的,或者故意损害他人之其他利益而致使受害人精神痛苦的,或者公用事业之雇员的傲慢无礼行为使顾客受到身体或者严重精神损害的,应当承担对身体损害和精神损害的赔偿责任。(2)侵害隐私权、名誉权、人身自由权等人格权的,应当承担包括精神损害在内的赔偿责任。(3)在非法致人死亡的诉讼中,死者的近亲属得请求两种精神损害,一是代替死者对在其死亡前受到的精神痛苦(尤其是死亡前受到非人所能承受所折磨的情形)请求赔偿,二是因死亡事实本身给近亲属造成的精神损害的赔偿。(4)在身体伤害的诉讼中以及非法拘禁、医疗事故等案件中,受害人得对其受到的精神痛苦或者疼痛请求赔偿。(5)因使用具有不合理危险的缺陷产品或者接受质量极端低下的服务,顾客受到精神上的损害;(6)在其他一些诉因中,特别是涉及受害人人身权或者加害人故意或重大过失的,也可能出现精神损害。

六、案例分析

1.此案马某和刘某的行为构成共同侵权行为,应当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共同侵权行为又称共同加害行为,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行为人,基于共同的故意或者过失,侵害他人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的行为。

共同侵权的法律特征有以下几点:1、侵权主体为二人或二人以上;2、共同侵权的行为人之间,在主观上具有共同过错,即故意或过失;3、数个共同加害人的共同行为所造成的损害是同一的,不可分割的;4、加害人的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共同侵权行为的法律后果,是由共同侵权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这种连带责任,是指受害人有权向共同侵权人中的任何一个人或数个人请求赔偿全部损失,而任何一个共同侵权行为人都有义务向受害人负全部的赔偿责任,如果一名共同侵权人已全部赔偿了受害人的损失,则免除了其他共同侵权人向受害人应负的赔偿责任。民法通则130条规定:“二人以上共同侵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民法通则87条:“负有连带义务的每个债务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履行了义务的人,有权要求其他负有连带义务的人偿付他应当承担的份额。”确定共同加害人责任份额的基本要求,是各共同加害人主观过错程度和行为的原因力,将这两个因素综合判断,确定各行为人各自的份额。本案的花炮生产者马某和运输者刘某为共同侵害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受害人既可向二人共同主张权利,也可向其中的一人主张权利。两名侵害人之间虽然承担连带责任,但也有责任份额之分,如果事故的发生主要是花炮的质量问题,则马某的责任份额要大些;如果主要是运输不当造成的,则刘某的责任份额大些。总之,共同侵权制度是为了最大限度地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利。

2.案例分析

在本案例中,A公司市场内张贴有“本公司保留在收银处查阅带进本店各类袋之权利”等内容的所谓“告示”,由于此告示侵犯了公民的基本权利,违反了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当时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还没有出台),因此,该格式条款无效。因此超级市场工作人员搜查公民王某、倪某身体,构成非法搜查自然人的身体,从现在的观点来看,王某、倪某可以以身体权受到侵害为由,请求损害赔偿,包括精神损害赔偿。

此外,本案中,超市还可以构成对王某、倪某一般人格权的侵害。但是如果法律对具体人格权有规定的,应当优先适用此具体规定,而不得适用法律对一般人格权的规定。这也就是法谚所说的:“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特别法优先于普通法,就是指就同一事项,特别法于普通法均有规定时,则特别法应优先适用,亦即排除普通法之适用。如果不适用法律对具体人格权

的规定,而适用法律对一般人格权的规定,就称为“向一般条款的逃避”,是不允许的。因此,本案例,如果法律对身体权有规定,王某、倪某就应当以A公司侵害身体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法院不得直接适用法律对一般人格权的规定给予其救济。

3.【案例】

刘某系某镇村民,2000年6月被其襟兄王某与内弟佘某叫到四川巴中市某肠衣厂工作。同年11月某日,刘某干完活后睡觉休息,次日早上6时,在王某叫刘某等起床时,发现其已死亡,遂向巴中市公安局报案。经查,刘某全身无暴力损伤,无中毒征象,公安局认定刘某系病死。刘某之母彭某怀疑刘某是王、佘谋害,认为二人串通他人作了假验尸报告,于2001年11月向法院起诉,要求王某赔偿死亡抚慰金、差旅费费等各项费用40余万元。王某辩称,其与刘是合伙关系而非雇佣关系,刘是病死不构成工伤,且其又无过错,不同意赔偿。法院审理认为,刘某在被告处干活,是合伙关系的证据不足,认定是雇佣关系。被告在雇佣工人劳动期间,让工人在工作条件差、劳动强度大的环境下劳动,且劳动时间太长,致使刘某因劳累过度而患病死亡,被告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判决被告赔偿原告误工费、供养人生活费、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4.5万元。

【评析】

这个案件是一个典型的过劳死的案件。过劳死,是医学上的一个新概念,是指由于劳动强度极度超过身体承受能力致使过度疲劳而形成的猝死或者导致其他疾病引起的死亡。这种死亡通常发生在劳动环境当中,或者在与劳动环境相关的场合。

造成过劳死的行为应当构成侵权行为,但是在理论上怎样解释这种侵权行为和侵权责任的构成,缺少详细的研究。急需研究的,就是造成过劳死的行为究竟怎样构成侵权行为,侵害的究竟是什么权利等问题。

过劳死侵权行为,就是强迫劳动者进行劳动强度极度超过劳动者身体承受能力而造成死亡后果的侵权行为。那么,过劳死行为侵害的是什么权利呢?过劳死案件受害人的死亡,并不是强迫劳动者过度劳动行为的直接损害后果,也就是说,强迫过度劳动的人并没有剥夺他人生命的过失,更没有这种故意,因此不能认为是侵害生命权行为;但是受到侵害的人已经死了,又不是侵害健康权或者身体权。我认为,造成过劳死的行为所侵害的是宪法规定的休息权。《宪法》第4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休息的权利。”剥夺劳动者休息的权利,造成过劳死的后果,就构成侵权行为。当然,这里还存在一个民事判决是否可以援引《宪法》的问题。在起草民法典侵权行为法草案的时候,多数学者认为,对于宪法规定的民事权利而民事法律没有规定的,可以援用宪法的原则规定作出判决。我想,既然宪法都规定了的民事权利,尽管民法没有规定,那法院也没有理由不能援用而加以保护的道理。2001年最高法院做出的关于受教育权受到侵害援引宪法作出民事判决的司法解释已经阐释了这个精神,我看是正确的。

4.某小学四年级学生小亮因上课说话,课后被班主任赵某留下来批评教育。第二天上午,小亮的母亲伍某来到学校,质问赵某为何体罚其孩子,经赵某耐心解释,伍某仍不肯罢休。随后,伍某在赵某的办公室大吵大闹,当着其他教师的面指责赵某贪污学生的学费、经常殴打学生。当天下午3点多,赵某正给学生上课,伍某突然闯进教室,辱骂赵某是“贪污犯”、“疯婆”。而后,伍某还给市工委、市教委写信要求处理赵某。赵某精神遭受打击,请假在家休息一周。2002年11月,赵某将伍某告上法庭,要求法院判令伍某在当地报纸上公开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20000元。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如果认为其孩子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应通过正当途径解决,不应在其所主张的事实未经相关部门确认的情况下,即在公开场合向公众宣扬,导致原告名誉受损,因此被告行为已构成侵犯名誉权。据此,法院判决被告在当地媒体上向原告赔礼道歉,并赔偿原告精神损失费2000元。

答案:伍某认为教师赵某体罚其孩子,这一问题本可以通过向有关部门反映等正当途径予以解决,然而伍某为发泄心中不满而选择诋毁赵某的名誉,其侵权的故意是明显的。伍某在教室、办公室等公开场合用侮辱性的言语辱骂赵某,并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当众指责赵某是贪污犯,其行为的性质是恶劣的。伍某的侮辱、诽谤行为在公开场合进行,已为教师和学生所知悉,客观上影响了社会对赵某的公正评价,败坏了其名誉。赵某作为教师,良好的名誉、学生的信任和爱戴是其履行职务不可缺少的重要条件,伍某的行为使其背上沉重的心理负担,致其精神陷于痛苦,造成的后果是严重的。可见,伍某的行为已构成了对赵某名誉的侵犯,应承担侵权

《纪念白求恩》阅读练习及答案

纪念白求恩练习题 ①白求恩同志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精神,表现在他对工作的极端的负责任,对同志对人民的极端的热忱。②每个共产党员都要学习他。③不少的人对工作不负责任,拈轻怕重,把重担子推给人家,自己挑轻的。④一事当前,先替自己打算,然后再替别人打算。⑤出了一点力就觉得了不起,喜欢自吹,生怕人家不知道。⑥对同志对人民不是满腔热忱,而是冷冷清清,漠不关心,麻木不仁。⑦这种人其实不是共产党员,至少不能算一个纯粹的共产党员。 ⑧从前线回来的人说到白求恩,没有一个不佩服,没有一个不为他的精神所感动。⑨晋察冀边区的军民,凡亲身受过白求恩医生的治疗和亲眼看过白求恩医生的工作的,无不为之感动。⑩每一个共产党员,一定要学习白求恩同志的这种真正共产主义者的精神。 5.对上段文字的要点归纳正确的是() A.从前线回来的人都被白求恩的精神所感动。 B.指出不少自私自利的共产党员至少不能算真正的共产党员。 C.赞扬白求恩同志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精神。 D.白求恩同志毫不利已专门利人的精神,表现在他对工作的极端的负责任,对同志对人民的极端的热忱。 6.对下面这句话理解不恰当的一项是() 这种人其实不是共产党员,至少不能算一个纯粹的共产党员。 A.“这种人”是指前文表述的“不少的人”。 B.“其实不是”、“至少不能算”、“纯粹”等词语的运用,使表达更严密。 C.前文列举了“不少的人”的四种表现,从而得出了这个结论。 D.严肃批评了“不少的人”,号召大家学习白求恩。 7.对选文理解错误的一项是() A.在叙述白求恩的情况时,有正面介绍,也有侧面介绍。 B.选文共分三个层次,正确的划分方法应是:①②③/④⑤⑥⑦/⑧⑨⑩。 C.选文采用了夹叙夹议的写法。 D.文中用了三个双重否定句,其作用是:强调白求恩的精神感人之深。 8.选文中用了“白求恩”、“白求恩同志”和“白求恩医生”三种称呼,如果改用同一种称呼好不好?下列分析最恰当的一项是() A.好。这样可以使行文简洁、明了。 B.好。因为称呼只不过是人的代号,只要大家明白就行。 C.不好。同一种称呼会使行文显得呆板。 D.不好。因为这段文字从不同角度介绍了白求恩,所以用词自然要讲究变化。 9.这段文字批判不少人对工作不负责任的态度,同白求恩同志_______ _鲜明对照;批判不少人对同志对人民冷冷清清、漠不关心、麻木不仁的态度,同白求恩同志______ __ 鲜明对照。这种正反对照的论证方法叫正反对比论证。 10.比较下面两个句子,从表达效果看,哪一句好些?为什么? 原句:从前线回来的人说到白求恩,没有一个不佩服,没有一个不为他的精神所感动。 改句:从前线回来的人说到白求恩,个个都佩服,个个都为他的精神所感动。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5.C 6.D 7.B 8.D 9.对工作极端负责任对同志对人民的极端热忱 10.原句好,原句用双重否定,语意更强烈,给人印象更鲜明、更深刻。

离子交换树脂基础知识

离子交换树脂基础知识

离子交换树脂的基础知识 一、离子交换树脂发展简史 离子交换剂是一类能发生离子交换的物质,分为无机离子交换剂和有机离子交换剂。有机离子交换剂又称离子交换树脂。无机离子交换剂(如沸石)早在一百多年前就已发现并应用,人类就已经会利用沙砾净水。而有机离子交换树脂是在1933年由英国人亚当斯(Hdams)和霍姆斯(Holms)首先用人工方法制造酚醛类型的阳、阴离子交换树脂。 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德国首先进行工业规模的生产。战后英、美、苏、日等国的发展很快。1945年美国人迪阿莱里坞(D’Alelio)发表了关于聚苯乙烯型强酸性阳离子交换树脂及聚丙烯酸型弱酸性阳离子交换树脂的制备方法。后来聚苯乙烯阴离子交换树脂、氧化还原树脂以及螯合树脂等也相继出现,在应用技术及其范围上也日益广大。到了上世纪五十年代后期,各种大孔型的树脂又相继发展起来,在生产及科学研究中,离子交换树脂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解放前,我国的离子交换树脂的科研和生产完全空白,解放后,从五十年代初期开始,我国在北京、上海和天津的一些科研单位和高等学校分别开始了离子交换树脂的研究。1953年酚醛磺化树脂产生,1958年凝胶型苯乙烯树脂投入生产,1959年南开大学何炳林用苯乙烯做致孔剂合成孔径大、强度高和交换速度快的大孔型交联聚苯乙烯离子交换树脂。60年代我国生产了大孔型苯乙烯系、丙烯酸系离子交换树脂。到70年代中、后期又合成了多种吸附树脂、碳化树脂,并已先后投入生产。 经过50年的努力,我国的离子交换树脂的生产和工业应用得到了飞速

也属于功能高分子。 阳离子交换树脂是一类骨架上结合有磺酸(-SO3H)和羧酸(-COOH)等酸性功能基的聚合物。将此树脂浸渍于水中时,交换基部分可如同普通酸那样发生电离。以R表示树脂的骨架部分,阳离子交换树脂R-SO3H或R-COOH在水中的电离如下: RSO3H RSO3- + H+ RCOO-+ H+ RSO3H型的树脂易于电离,具有相当于盐酸或硫酸的强酸性,称为强酸性阳离子交换树脂。而RCOOH型的树脂类似有机酸,较难电离。具有弱酸的性质,因此称为弱酸性阳离子交换树脂。 阴离子交换树脂是一类在骨架上结合有季胺基、伯胺基、仲胺基、叔胺基的聚合物。其中以季胺基上的羟基为交换基的树脂具有强碱性,称为强碱性阴离子交换树脂。用R表示树脂中的聚合物骨架时,强碱性阴离子交换树脂在水中会发生如下的电离: R—N+(CH3)3OH-R—N+(CH3)3 + OH-- 具有伯胺、仲胺、叔胺基的阴离子交换树脂碱性较弱,称为弱碱性阴离子交换树脂。强碱性阴离子交换树脂一般以化学稳定的CL盐型出售,应用时要用N a OH溶液进行转型。 三、离子交换树脂的分类 按骨架结构不同,离子交换树脂可分为凝胶性和大孔型树脂两大类。 由苯乙烯和二乙烯苯混合物在引发剂存在下进行自由基悬浮聚合,得到具有交联网状结构的聚合体。这种聚合体一般是呈透明状态的,无孔的

2019统编版七年级语文上册第四单元12纪念白求恩课后练习题

12 纪念白求恩 知能演练活用 夯基达标 1.下列加点字的注音完全正确的一项是( ) A.狭隘.(yì) 解.放(ji ě) 微. 不足道(w ēi) B.殉.职(xùn) 极端.(du ān) 拈. 轻怕重(zh ān) C.鄙薄. (b áo) 纯粹.(cu ì) 漠.不关心(m ò) D.热忱.(ch én) 派遣.(qi ǎn) 冷冷清.清(q īn ɡ) 2.下列句子中的加点成语使用有误的一项是( ) A.白求恩同志支持中国人民反法西斯斗争的事迹在中国家喻户晓.... 。 B.正是凭着这种对群众负责和对工作精益求精.... 的态度,十年来,她经手的三百余起案件,无一起错案。 C.有了乐于吃苦的理念和心态,就不会在工作中拈轻怕重.... 。 D.张先生如往常一样漠不关心.... 地上网核对前一天下午买的五注双色球机选号码。 3.在下面文段的横线上选填恰当的称呼。 从前线回来的人说到 ,没有一个不佩服,没有一个不为他的精神所感动。晋察冀边区的军民,凡亲身受过 的治疗和亲眼看过 的工作的,无不为之感动。每一个共产党员,一定要学习 的这种真正共产主义者的精神。 A.白求恩同志 B.白求恩 C.白求恩医生 4.下列有关各句的分析错误的一项是( ) A.一个外国人,毫无利己的动机,把中国人民的解放事业当作他自己的事业,这是什么精神?这是国际主义的精神,这是共产主义的精神,每一个中国共产党员都要学习这种精神。 分析:这个句子运用了反问的修辞手法。 B.没有一个不佩服,没有一个不为他的精神所感动。 分析:这个句子中“没有一个不”表达了肯定的意思。 C.对同志对人民不是满腔热忱,而是冷冷清清,漠不关心,麻木不仁。 分析:运用对比手法,严厉批评了“不少的人”,指出了向白求恩学习的必要性。 D.这就是我们的国际主义,这就是我们用以反对狭隘民族主义和狭隘爱国主义的国际主义。 分析:运用反复手法,突出表明“我们的国际主义”是“反对狭隘民族主义和狭隘爱国主义的”,是有着鲜明的针对性的。

离子交换树脂的交换原理是什么

离子交换树脂的交换原理是什么 离子交换树脂的结构 离子交换树脂的内部结构,如下图所示。由三部分组成,分别是: (1)高分子骨架由交联的高分子聚合物组成; (2)离子交换基团它连在高分子骨架上,带有可交换的离子(称为反离子)的离子型官能团或带有极性的非离子型官能团; (3)孔它是在干态和湿态的离子交换树脂中都存在的高分子结构中的孔(凝胶孔)和高分子结构之间的孔(毛细孔)。在交联结构的高分子基体(骨架)上,以化学键结合着许多交换基团,这些交换基团也是由两部分组成:固定部分和活动部分。交换基团中的固定部分被束缚在高分子的基体上,不能自由移动,所以称为固定离子;交换基团的活动部分则是与固定离子以离子键结合的符号相反的离子,称为反离子或可交换离子。反离子在溶液中可以离解成自由移动的离子,在一定条件下,它能与符号相同的其他反离子发生交换反应。 离子交换的基本原理 离子交换的选择性定义为离子交换剂对于某些离子显示优先活性的性质。离子交换树脂吸附各种离子的能力不一,有些离子易被交换树脂吸附,但吸着后要把它 置换下来就比较困难;而另一些离子很难被吸着,但被置换下来却比较容易,这种性能称为离子交换的选择性。离子交换树脂对水中不同离子的选择性与树脂的交联度、交换基团、可交换离子的性质、水中离子的浓度和水的温度等因素有

关。离子交换作用即溶液中的可交换离子与交换基团上的可交换离子发生交换。一般来说,离子交换树脂对价数较高的离子的选择性较大。对于同价离子,则对离子半径较小的离子的选择性较大。在同族同价的金属离子中,原子序数较大的离子其水合半径较小,阳离子交换树脂对其的选择性较大。对于强酸性阳离子交换树脂来说,它对一些离子的选择性顺序为:Fe3+>A13+>Ca2+>Mg2+>K+>Na+>H+。离子交换反应是可逆反应,但是这种可逆反应并不是在均相溶液中进行的,而是在固态的树脂和溶液的接触界面间发生的。这种反应的可逆性使离子交换树脂可以反复使用。 (文档由洛阳宏昌工贸整理提供)

部编七上语文同步练习:12课《纪念白求恩》

12.纪念白求恩 毛泽东(1893—1976),字润之,湖南湘潭人。中国革命家、战略家、理论家和诗人,中国共产党、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要缔造者和领袖,毛泽东思想的主要创立者。代表作有哲学著作《矛盾论》《实践论》《论持久战》,诗词《沁园春·雪》《卜算子·咏梅》等。 本文是一篇议论文。议论文是对某个问题或某件事进行分析、评论,表明自己的观点、立场、态度、看法和主张的一种文体。其三要素是:论点、论据、论证。论点是作者要表达的思想观点,是议论文的中心;论据是用来证明论点的理由和根据,有事实论据和道理论据;论证是用严密的论据来证明论点的过程,论证的目的在于揭示出论点与论据之间的内在逻辑关系。常见的论证方法有:举例论证、引用论证、比喻论证、对比论证等。 白求恩(1890—1939),国际主义战士,加拿大共产党员,著名的胸外科医师。中国抗日战争爆发后,他率领由加拿大人和美国人组成的医疗队到中国解放区,1938年3月底到达延安,不久又转赴晋察冀边区工作,在那里工作了一年多。在一次为伤员施行急救手术时被细菌感染,1939年1l月12日在河北唐县逝世。本文是白求恩逝世一周年之际,毛泽东

同志在延安干部会上的一次演讲。当时抗日战争已经两年多,我晋察冀部队在粉碎日军冬季大“扫荡”中取得了胜利,国民党顽固派在日本诱降和英美劝降之下发动了抗战期间的第一次反共高潮。 本文采用夹叙夹议的手法,高度赞扬了白求恩同志的国际主义精神、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奉献精神和对医术精益求精的敬业精神,并号召全党学习白求恩的伟大共产主义精神。阅读时,要注意理清文章的写作思路,把握段落之间的联系;学习对比手法的运用并理解其作用;学习本文叙议结合、以议为主的写作方法。 1.下列词语中字形和加点字的注音完全正确的一项是(B) A.派遣(qiǎn)拈轻怕重(niān)佩服家谕户晓 B.鄙薄(bó) 以身殉职(xùn) 教训见异思迁 C.狭隘(ài) 满腔热忱(chéng) 极端漠不关心 D.纯粹(cuì) 麻木不仁(rén) 殖民精亦求精 【解析】A项,家喻户晓;C项,满腔热忱(chén);D项,精益求精。 2.下列句子中加点的词语运用有误的一项是(D) A.我们在工作中要勇挑重担,一味地拈轻怕重,只会让我们止步不前,毫无出头之日。 B.人们在事故中表现出来的这种麻木不仁、见死不救的态度已引起全社会的关注。

《纪念白求恩》阅读题

《纪念白求恩》阅读题 一、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①白求恩同志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精神,表现在他对工作的极端的负责任,对同志对人民的极端的热忱。②每个共产党员都要学习他。③不少的人对工作不负责任,拈轻怕重,把重担子推给人家,自己挑轻的。④一事当前,先替自己打算,然后再替别人打算。⑤出了一点力就觉得了不起,喜欢自吹,生怕人家不知道。⑥对同志对人民不是满腔热忱,而是冷冷清清,漠不关心,麻木不仁。⑦这种人其实不是共产党员,至少不能算一个纯粹的共产党员。 ⑧从前线回来的人说到白求恩,没有一个不佩服,没有一个不为他的精神所感动。⑨晋察冀边区的军民,凡亲身受过白求恩医生的治疗和亲眼看过白求恩医生的工作的,无不为之感动。⑩每一个共产党员,一定要学习白求恩同志的这种真正共产主义者的精神。 1.对上段文字的要点归纳正确的是() A.从前线回来的人都被白求恩的精神所感动。 B.指出不少自私自利的共产党员至少不能算真正的共产党员。 C.赞扬白求恩同志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精神。 D.白求恩同志毫不利已专门利人的精神,表现在他对工作的极端的负责任,对同志对人民的极端的热忱。 2.对下面这句话理解不恰当的一项是() 这种人其实不是共产党员,至少不能算一个纯粹的共产党员。 A.“这种人”是指前文表述的“不少的人”。 B.“其实不是”、“至少不能算”、“纯粹”等词语的运用,使表达更严密。 C.前文列举了“不少的人”的四种表现,从而得出了这个结论。 D.严肃批评了“不少的人”,号召大家学习白求恩。 3.对选文理解错误的一项是() A.在叙述白求恩的情况时,有正面介绍,也有侧面介绍。 B.选文共分三个层次,正确的划分方法应是:①②③/④⑤⑥⑦/⑧⑨⑩。 C.选文采用了夹叙夹议的写法。 D.文中用了三个双重否定句,其作用是:强调白求恩的精神感人之深。 4.选文中用了“白求恩”、“白求恩同志”和“白求恩医生”三种称呼,如果改用同一种称呼好不好?下列分析最恰当的一项是() A.好。这样可以使行文简洁、明了。 B.好。因为称呼只不过是人的代号,只要大家明白就行。 C.不好。同一种称呼会使行文显得呆板。 D.不好。因为这段文字从不同角度介绍了白求恩,所以用词自然要讲究变化。 5.这段文字批判不少人对工作不负责任的态度,同白求恩同志_______ _鲜明对照;批判不少人对同志对人民冷冷清清、漠不关心、麻木不仁的态度,同白求恩同志______ __ 鲜明对照。这种正反对照的论证方法叫正反对比论证。 6.比较下面两个句子,从表达效果看,哪一句好些?为什么? 原句:从前线回来的人说到白求恩,没有一个不佩服,没有一个不为他的精神所感动。

离子交换树脂结构及交换原理

一. 离子交换树脂的结构 离子交换树脂的内部结构,如下图所示。由三部分组成,分别是: (1)高分子骨架由交联的高分子聚合物组成: (2)离子交换基团它连在高分子骨架上,带有可交换的离子(称为反离子)的 离子型官能团或带有极性的非离子型官能团; (3)孔它是在干态和湿态的离子交换树脂中都存在的高分子结构中的孔(凝胶 孔)和高分子结构之间的孔(毛细孔)。 在交联结构的高分子基体(骨架)上,以化学键结合着许多交换基团,这些交换基团也是由两部分组成:固定部分和活动部分。交换基团中的固定部分被束缚在高分子的基体上,不能自由移动,所以称为固定离子;交换基团的活动部分则是与固定离子以离子键结合的符号相反的离子,称为反离子或可交换离子。反离子在溶液中可以离解成自由移动的离子,在一定条件下,它能与符号相同的其他反离子发生交换反应。 三离子交换的基本原理 离子交换的选择性定义为离子交换剂对于某些离子显示优先活性的性质。离子交换树脂吸附各种离子的能力不一,有些离子易被交换树脂吸附,但吸着后要把它

置换下来就比较困难;而另一些离子很难被吸着,但被置换下来却比较容易,这种性能称为离子交换的选择性。离子交换树脂对水中不同离子的选择性与树脂的交联度、交换基团、可交换离子的性质、水中离子的浓度和水的温度等因素有关。离子交换作用即溶液中的可交换离子与交换基团上的可交换离子发生交换。一般来说,离子交换树脂对价数较高的离子的选择性较大。对于同价离子,则对离子半径较小的离子的选择性较大。在同族同价的金属离子中,原子序数较大的离子其水合半径较小,阳离子交换树脂对其的选择性较大。对于强酸性阳离子交换树脂来说,它对一些离子的选择性顺序为:Fe3+>A13+>Ca2+>Mg2+>K+>Na+>H+。离子交换反应是可逆反应,但是这种可逆反应并不是在均相溶液中进行的,而是在固态的树脂和溶液的接触界面间发生的。这种反应的可逆性使离子交换树脂可以反复使用。 以001×7强酸阳离子交换树脂为例说明: 001×7强酸阳离子交换树脂是一种凝胶型离子交换树脂,其内部的网状结构中有无数四通八达的孔道,孔道里面充满了水分子,在孔道的一定部位上分布着可提供交换离子的交换基团。当原水当中的Ca2+,Mg2+等阳离子-扩散到树脂的孔道中时,由于该树脂对Ca2+,Mg2+等阳离子选择性强于对H+的选择性,,所以H+就与进入树脂孔道中的Ca2+,Mg2+等阳离子发生快速的交换反应,Ca2+,Mg2+等阳离子被固定到树脂交换基团上面,被交换下来的H+向树脂的孔道中-扩散,最终扩散到水中。 (1)边界水膜内的扩散水中的Ca2+,Mg2+等阳离子向树脂颗粒表面迁移,并扩散 通过树脂表面的边界水膜层,到达树脂表面; (2)交联网孔内的扩散(或称孔道扩散) Ca2+,Mg2+等阳离子进入树脂颗粒内部的交联网孔,并进行扩散,到达交换点; (3)离子交换 Ca2+,Mg2+等阳离子与树脂基团上的可交换的H+进行交换反应; (4)交联网孔内的扩散被交换下来的H+在树脂内部交联网孔中向树脂表面扩散。 (5)边界水膜内的扩散最终扩散到水中。 四离子交换树脂的再生 鉴于离子交换树脂反应的可逆性,反应后的树脂通过处理,重新转化为原来的离

人教部编版七年级语文上册《纪念白求恩》课内阅读2(含答案)

课内阅读 ①白求恩同志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精神,表现在他对工作的极端的负责任,对同志对人民的极端的热忱。②每个共产党员都要学习他。③不少的人对工作不负责任,拈轻怕重,把重担子推给人家,自己挑轻的。④一事当前,先替自己打算,然后再替别人打算。⑤出了一点力就觉得了不起,喜欢自吹,生怕人家不知道。⑥对同志对人民不是满腔热忱,而是冷冷清清,漠不关心,麻木不仁。⑦这种人其实不是共产党员,至少不能算一个纯粹的共产党员。 ⑧从前线回来的人说到白求恩,没有一个不佩服,没有一个不为他的精神所感动。⑨晋察冀边区的军民,凡亲身受过白求恩医生的治疗和亲眼看过白求恩医生工作的,无不为之感动。⑩每一个共产党员,一定要学习白求恩同志的这种真正共产主义者的精神。 1.本段论证的要点是什么?用原句回答。 2.本段语言的主要表达特点是什么? 3.这段主要的论证方法是什么?有何作用? 4.文中对白求恩有三种称呼:“白求恩同志”“白求恩”“白求恩医生”。想一想,这三种称呼有什么讲究? 5.给这段文字划分层次最恰当的一项是() A.①②∥③④⑤⑥⑦∥⑧⑨∥⑩ B.①∥②③④⑤⑥⑦∥⑧⑨∥⑩ C.①②∥③④⑤⑥⑦⑧∥⑨⑩ D.①∥②③④⑤⑥⑦⑧∥⑨⑩

参考答案: 1.白求恩同志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精神,表现在他对工作的极端的负责任,对同志对人民的极端的热忱。每个共产党员都要学习他。 2.夹叙夹议。 3.正反对比论证。作者把白求恩“对工作的极端的负责任”与不少人“对工作不负责任”;白求恩“对同志对人民的极端的热忱”与不少人“对同志对人民不是满腔热忱”作对比,突出赞美白求恩同志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精神,有力地证明学习白求恩精神的必要性。 4.转述前线回来的人说的话,直称“白求恩”符合场合的需要;就从事的医疗工作而言,称“白求恩医生”,突出工作性质,最为贴切、自然;从共产党员来说,则称“白求恩同志”,突出白求恩与中国人民的亲密无间。 5. A

《纪念白求恩》阅读练习及答案

《纪念白求恩》阅读练习及答案 纪念白求恩 一.积累与运用 1.给下列加点的字注音: 热忱()拈()轻怕重晋察冀() 殉()职鄙()薄纯粹() 2.对下列句子修辞手法判断有误的一项是() A.这是什么精神?这是国际主义精神,这是共产主义精神。(设问) B.夺取全国胜利,这只是万里长征走完了第一步。(夸张) C.希特勒,墨索里尼,不都在人民面前倒下去了吗?(反问) D.一个人能力有大小,但只要有这点精神,就是一个高尚的人,一个纯粹的人,一个 有道德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排比) 3.根据括号里的意思,在横线上填写恰当的词语。 ①不少的人对工作不负责任,__________,把重担子推给人家,自己挑轻的。(接受工作时自己挑拣轻易的,害怕繁重的)

②这对于一班__________的人……也是一个极好的教训。(看到别的事物就改变原来的主意,这里指不安心工作,革命事业心不强) ③这种人其实不是共产党员,至少不能算一个__________的共产党员。(不掺杂别的成分) 4.填空题。 ①《纪念白求恩》是_________________同志为悼念白求恩同志逝世而写的文章,它的体裁是_________________。 ②课文默写。 一个人能力有大小,但只要有这点精神,就是一个______________,一个____________,一个______________,一个_____________,一个__________的人。 5.用下面的句式或词语造句。 ①……不是……而是…… ②……只要……就…… ③满腔热忱 二.阅读 (一) 白求恩同志是加拿大共产党员……狭隘爱国主义的国际主义。 1.“这是什么精神”的“这”指的是: 2.“每一个共产党员都要学习这种精神”中“这种精神”

纪念白求恩同步练习完整练习及答案

<白求恩>专项 一、基础练习 文学常识填空(共4分) 本文作者,(1893-1976)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要缔造者和领导人,伟大的阶级革命家、军事家、思想家,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任国家主席,中国共产党第一代领导集体的核心。他的讲话稿收在(共5卷)里。 一.填空(共24分) 1.给加点字注音(9分) 热忱.()鄙薄 ...()()() ..()()晋察冀 派遣.()漠.()不关心拈.轻怕重() 2.根据拼音写汉字,注意形近字的比较(11分) xùn 职狭ài jì实纯cuì八guà阵xùn 私洋yì牢jì憔cuì大guà xún 问 3.解释下列成语的含义(4分) 精益求精: 见异思迁: 三.给文章分层,并概括层意。(6分) 1.概括文章第一部分(1~3)内容。 2.概括文章第二部分(4)内容。 四.分析原文,回答问题(9分) 列宁主义认为:资本主义国家的无产阶级要拥护殖民地半殖民地人民的解放斗争,殖民地半殖民地的无产阶级要拥护资本主义国家的无产阶级的解放斗争,世界革命才能胜利。2.这段文字运用了什么论证方法?作用是? 课文内容分析: 白求恩同志是个医生,他以医疗为职业,对技术精益求精;在整个八路军军务系统中,他的医术是很高明的。这对于一班见异思迁的人,对于一班鄙薄技术工作以为不足道、以为无出路的人,也是一个极好的教训。 3.这段文字运用了什么手法表现人物?作用是?

对同志对人民不是满腔热忱,而是冷冷清清的,漠不关心,麻木不仁。这种人其实不是共产党员,至少不能算一个纯粹的共产党员。 4.写出这段文字表现人物的手法?并说明其作用。 《白求恩》综合练习 一、下列加粗字注音有误的一项是 A.派遣(qiǎn)拈轻怕重(niān)热忱(chén) B.担子(dān)狭隘(yì)纯粹(cùi) C.殉职(xùn)教训(xùn)延安(yán) D.殖民(zhí)鄙薄(bǐ)见异思迁(qiān) 二、请选出每组词语中书写有误的一项,将序号填在括号里,并在横线上将其改正过来 1.A.殖民B.不足到C.趣味误:____________ 正:____________ 2.A.晋察冀B.拥护C.姿本误:____________ 正:____________ 3.A.精溢求精B.解放C.悲痛误:____________ 正:____________ 4.A.付责B.医疗C.佩服误:____________ 正:____________ 三、判断下列对各句的分析是否正确 1.一个外国人,毫无利己的动机,把中国人民的解放事业当作他自己的事业,这是什么精神?这是国际主义的精神,这是共产主义的精神,每一个中国共产党员都要学习这种精神。 分析:这个句子运用了反问的修辞。() 2.没有一个不佩服,没有一个不为他的精神所感动。 分析:这个句子中“没有一个不”表达了肯定的意思。() 3.对同志对人民不是满腔热忱,而是冷冷清清,漠不关心,麻木不仁。 分析:这是一个转折关系的复句,写出了对同志对人民的两种截然不同的态度。() 4.一个人的能力有大小,但只要有这点精神,就是一个高尚的人,一个纯粹的人,一个有道德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 分析:这句话运用了排比的修辞手法。() 四、分析下列句子,回答问题 1.出了一点力就觉得了不起,喜欢自吹,生怕人家不知道。 这句话中的“生怕”能否换成“很怕”、“害怕”,为什么?

《纪念白求恩》节选阅读及答案

阅读短文,回答问题。(18分) 白求恩同志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精神,表现在他对工作的极端的负责任,对同志对人民的极端的热忱。每个共产党员都要学习他。不少的人对工作不负责任,拈轻怕重,把重担子推给人家,自己挑轻的。一事当前,先替自己打算,然后再替别人打算。出了一点力就觉得了不起,喜欢自吹,生怕人家不知道。对同志对人民不是满腔热忱,而是冷冷清清,漠不关心,麻木不仁。这种人其实不是共产党员,至少不能算一个纯粹的共产党员。从前线回来的人说到白求恩,没有一个不佩服,没有一个不为他的精神所感动⑴。晋察冀边区的军民,凡亲身受过白求恩医生的治疗和亲眼看过白求恩医生的工作的,无不为之感动。每一个共产党员,一定要学习白求恩同志的这种真正共产主义者的精神。 白求恩同志是个医生,他以医疗为职业,对技术精益求精;在整个八路军医务系统中,他的医术是很高明的。这对于一班见异思迁的人,对于一班鄙薄技术工作以为不足道、以为无出路的人,也是一个极好的教训。 我和白求恩同志只见过一面。后来他给我来过许多信。可是因为忙,仅回过他一封信,还不知他收到没有。对于他的死,我是很悲痛的。现在大家纪念他,可见他的精神感人之深,我们大家要学习他毫无自私自利之心的精神,从这点出发,就可以变为大有利于人民的人。一个人能力有大小,但只要有这点精神,就是一个高尚的人,一个纯粹的人,一个有道德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⑵ 4、用文中加点的词语造一个句子(不能用课文上的句子)(2分) 精益求精: 见异思迁: 5、选文是从哪两个方面来论述白求恩的共产主义精神的?(2分) 6、选文前两段分别提出分论点,请说说最后一段有什么作用?(2分) 7、对比可以使论证更有说服力。从课文中找出有关的语句,并说说这样写的好处。(3分)对比的语句:(2分) 好处:(1分) 8、理解下列语句,回答问题。(4分) (1)如果把画横线句子⑴改成:从前线回来的人说到白求恩,个个都佩服,个个都为他精神所感动。表达效果有什么不同? (2)画横线句子⑵这句话采取排比手法,在表达上有什么作用? 9、对工作的极端的负责任,对同志对人民的极端的热忱,结合自己的实际,谈谈你对这句话的理解。(3分) 10、结合选文谈谈在今天怎样才能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2分)

离子交换树脂结构及交换原理

一.氢型与钠型阳离子交换树脂是什么? 氢型阳离子交换树脂(有时简称氢型树脂)是一种人造有机聚合物产品。最常用的原料是:苯乙烯或丙烯酸(酯),先经过聚合反应生成具有三度空间立体网状结构的聚合物骨架(树脂母体),再于骨架上导入不同的「化学活性基」而成。由于它的活性基,如磺酸基(-SO3H)、羧基(-COOH)等,都含有活性氢离子,可在水中解离出来,用于与其它阳离子进行交换,所以特别在阳离子树脂名称之前再冠上“氢型”两字,以与同一系统的“钠型”种类有所区别。不过“钠型”可以利用强酸处理成为“氢型”,“氢型”也可以用氢氧化钠或食盐水溶液处理成为“钠型”,即二者可以互相转换。氢型阳离子交换树脂不溶于水和一般溶剂。和其它离子交换树脂一般,常被制成颗粒状,外观看起来有些像鱼卵,粒径大约在0.3-1.2 mm之间,但大部分在0.4-0.6 mm范围内。化学性质相当稳定,摸起来硬而有弹性,机械强度也足够承受相当压力,颜色由白色至近乎黑色都有,颜色浅时呈透明状,深时呈半透明状,都有光鲜亮丽的树脂光泽。氢型阳离子交换树脂最常应用的地方,就是硬水的软化,即让硬水流过树脂层,把硬水中的硬度离子,如钙、镁等离子吸收在树脂中,就变成不带硬度离子的软水了,这也是阳离子交换树脂最初被制造的主要目的,但它在工业上应用没有「钠型」来的多,因为在软化过程中,它会直接释出氢离子,使水质呈酸性,可能会因此腐蚀相关金属设备。依需要的不同,它也可以应用到水质预处理工艺中,用作软化水质及降低pH值之用。 二离子交换树脂的结构 离子交换树脂的内部结构,如2.1所示。由三部分组成,分别是: (1)高分子骨架由交联的高分子聚合物组成: (2)离子交换基团它连在高分子骨架上,带有可交换的离子(称为反离子)的 离子型官能团或带有极性的非离子型官能团; (3)孔它是在干态和湿态的离子交换树脂中都存在的高分子结构中的孔(凝胶 孔)和高分子结构之间的孔(毛细孔)。 在交联结构的高分子基体(骨架)上,以化学键结合着许多交换基团,这些交换基团也是由两部分组成:固定部分和活动部分。交换基团中的固定部分被束缚在高

纪念白求恩读书笔记

《纪念白求恩》读书笔记 诺尔曼·白求恩,一个在中华大地传颂了半个多世纪的英名!中国人民对这位伟大的国际主义战士可以说是妇孺皆知。我最早了解白求恩还是在中学课本里,那时只是觉得白求恩伟大、了不起,虽然知道他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精神,但是却并没有真正读懂这位非凡的人物。 真正了解白求恩,还是最近加强党性学习,满怀着对白求恩无限敬仰的心情,我抓紧一切时间、珍惜一切机会,充分利用各种文献去熟知白求恩、解读白求恩。一个伟大的、 可敬的、动人的、丰满的白求恩大夫的形象穿越历史的硝烟,慢慢地在我的眼前展现出来,他不仅仅是一位医学专家、一名国际主义战士,他还是一个发明家,一个散文家,一个热爱艺术、富有情趣的人,一个忠贞的爱人! 1890 年白求恩出生在加拿大安大略省的一个牧师家庭里,他从小就有着优越的生活条件,自幼勤奋好学,受其祖父的影响,从8 岁开始就对医学产生了兴趣,后来考入多伦多医学院并获得博士学位,为了支付大学的学费,他做过侍者、消防队员、记者、伐木工人、小学教师等,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他报名去法国战场当过担架员,还参加过英国年年轻

的他就荣任了加拿大维多利亚皇家医院1929 海军。. 的外科主任,几年后,他已成为著名的胸外科专家。他先后改进过12 种医疗手术器械,包括肋骨剥离器在内的许多医 疗器械直到今天仍然广泛应用于外科手术中。他发明了“人工气胸”疗法治愈了自己所患的在当时被认为是不治之症 的肺结核。在西班牙的反法西斯战场上发明了世界上第一辆流动医疗车,它可以储备为500 个人进行包扎和做100 个 手术所需的药品和器械。 凭着白求恩的天赋和不懈追求的奋斗精神,他完全可以过着充裕富足的生活,但是,他追求真理、为了世界和平,决然的选择了另一条路,一条为共产主义奋斗的路。于是, 他来到了中国,来到了抗日战争的最前线。到达武汉后,他首先拒绝了国民党的优越待遇,执意要到最艰苦的延安工作,后来他又要求到抗日前沿晋察冀军区,在那里,他谢绝了 毛泽东主席和聂荣臻司令员为他提供的每月100 元的生活 津贴,在当时战士们每天只有几分钱的菜金,聂司令员每月也仅有五元钱生活津贴的艰苦岁月,100 元的确是一笔非常丰厚的馈赠。白求恩坚持同战士们吃一样的饭菜,穿一样的粗布衣服,并且喜欢大家喊他“八路”,他曾认真的说过:“我是一名共产主义战士,不应该有特殊享受,假如我要想吃 的好、穿的好,我就留在加拿大,不来中国了”。这就是白

《纪念白求恩》中考现代文阅读练习及答案(二)

阅读《纪念白求恩》选段,回答7—11题。(共15分) (1)白求恩同志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精神,表现在他对工作的极端的负责任,对同志对人民的极端的热忱。每个共产党员都要学习他。不少的人对工作不负责任,拈轻怕重,把重担子推给人家,自己挑轻的。一事当前,先替自己打算,然后再替别人打算。出了一点力就觉得了不起,喜欢自吹,生怕人家不知道。对同志对人民不是满腔热忱,而是冷冷清清,漠不关心,麻木不仁。这种人其实不是共产党员,至少不能算一个纯粹的共产党员。从前线回来的人说到白求恩,没有一个不佩服,没有一个不为他的精神所感动。晋察冀边区的军民,凡亲身受过白求恩医生的治疗和亲眼看过白求恩医生的工作的,无不为之感动。每一个共产党员,一定要学习白求恩同志的这种真正共产主义者的精神。 (2)白求恩同志是个医生,他以医疗为职业,对技术精益求精;在整个八路军医务系统中,他的医术是很高明的。这对于一班见异思迁的人,对于一班鄙薄技术工作以为不足道、以为无出路的人,也是一个极好的教训。 (3)我和白求恩同志只见过一面。后来他给我来过许多信。可是因为忙,仅回过他一封信,还不知他收到没有。对于他的死,我是很悲痛的。现在大家纪念他,可见他的精神感人之深。我们大家要学习他毫无自私自利之心的精神。从这点出发,就可以变为大有利于人民的人。一个人能力有大小,但只要有这点精神,就是一个高尚的人,一个纯粹的人,一个有道德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 16.请用简要的语言概括这几段文字的内容。(2分) 17.对下面这句话理解不恰当的一项是()(2分) 这种人其实不是共产党员,至少不能算一个纯粹的共产党员。 A.“这种人”是指前文表述的“不少的人”。 B.“其实不是”、“至少不能算”、“纯粹”等词语的运用,使表达更严密。 C.前文列举了“不少的人”的四种表现,从而得出了这个结论。 D.严肃批评了“不少的人”,号召大家学习白求恩。 18.比较下面两个句子,从表达效果看,哪一句好些?为什么?(3分) 原句:从前线回来的人说到白求恩,没有一个不佩服,没有一个不为他的精神所感动。 改句:从前线回来的人说到白求恩,个个都佩服,个个都为他的精神所感动。 19.选文第(3)段画线的句子运用了什么表达方式?表达了作者怎样的情感?(3分) 答案: 16.赞扬白求恩同志毫不利己、专门利人、对技术精益求精的精神,表示对白求恩同志的悼念,号召全党学习白求恩。(只要意思对即可) 17.D 18. 原句好,原句用双重否定,语意更强烈,给人印象更鲜明、更深刻。 19.记叙表达作者无限惋惜、遗憾、悲痛的心情。

离子交换树脂的变质

离子交换树脂的变质、污染与复苏 一、离子交换树脂的变质 离子交换树脂在水处理系统运行的过程中,由于氧化或降解,树脂结构遭受破坏,这是一种不可逆的树脂的劣化,成为树脂的变质。 (一)阳离子交换树脂的氧化 1.阳树脂氧化的原因和现象 阳树脂氧化的主要原因是由于水中有氧化剂,如游离氯、硝酸根等,水中重金属离子能起催化作用,当温度高时,树脂受氧化剂浸蚀更为严重,其结果是使树脂交换基团降解和交换骨架断裂,树脂颜色变淡和其体积增大。 2.防止树脂被氧化的方法 (1)活性炭过滤用活性炭过滤水进行脱氧是防止树脂被氧化的常用方法,其原理是基于吸附作用,并在被吸附的活性炭表面上进行下面的化学反应。其反应为: C---+HOCl→CO-+HCl 活性炭脱氯是一种简单、经济、行之有效的方法,故得到普通应用。 (2)化学还原法化学还原法是在含有余氯的水中,投加一定量还原剂(如SO2或Na2SO3)进行脱氯。 (3)选用高交联度的大孔阳树脂。 (4)避免使用质量差的盐酸其中含有氧化剂对阳树脂造成危害。 (二)强碱性阴树脂的降解 在离子交换水处理系统中,强碱性阴树脂通常是置于阳树脂后使用,一般是遭受水中溶解氧的氧化,以及再生过程中碱中所含的氧化剂(如ClO3-和FeO42-)的氧化,其结果是强碱性季铵基团逐渐降解,但不会发生骨架的断链。在化学除盐工艺中,强碱性阴树脂的降解主要表现为对中性盐的分解容量,特别是对硅的交换容量下降。 季铵基团受氧化后,按叔、仲、伯胺顺序降解的过程如下: CH3 CH3

R—N CH3 [O] R—N [O] R═N—CH3 [O]R≡N 非碱性物质 CH3 CH3 2.防止强碱性阴树脂降解的方法 (1) 真空除气法通过使用真空除气器,减少阴床进水中的氧含量。 (2)降低再生液中含铁量降低再生液中含铁良,必须认真做好碱液系统中的铁的腐蚀控制。 (3)选用隔膜法生产的烧碱,降低碱液中NaClO3的含量(可降至6~7㎎/L)。 二、离子交换树脂的污染与复苏 在离子交换处理系统中,由于水中杂质浸入,至使树脂性能下降,因尚未涉及树脂结构的破坏,故这种劣化现象称树脂的污染。树脂的污染是一个可逆的过程,也就是当树脂被污染后,通过适当的处理,可以恢复其交换性能,这种处理称为树脂的复苏。 (一)铁对树脂的污染 1.污染的现象 阳阴树脂都可能发生铁的污染,被铁污染的树脂的颜色明显变深,甚至呈黑色;铁污染 会使树脂床层的压降增加和可能导致偏流;严重降低交换容量和再生效率;会使树脂含水量增加;还会使阴树脂加速降解。 2.污染的原因 在阳树脂的使用中,原水带入的铁离子大部分以Fe2+存在,它们被树脂吸附后,部分被氧化为Fe3+,再生时这些铁离子不能完全被H+交换出来。这是由于形成的高价铁化合物,牢固地沉积在树脂内部和表面,堵塞了树脂微孔,从而影响了孔道扩散,造成铁的污染。在水的预处理中,使用铁盐作混凝剂时,部分矾花被带入阳床,由于树脂层的过滤作用,矾花被积聚在树脂表面,再生时,酸液溶解了矾花,使之成为Fe3+也会形成铁污染。一般用于软化水处理的纳离子交换的阳树脂,更容易受到铁的污染。 铁对阴树脂污染的原因主要是再生用的烧碱溶液中含有Fe2O3和NaClO3,它们生成高铁酸盐(如FeO43+)。高铁酸盐随碱液进入阴床后,因pH值降低,发生分解反应: 2FeO 42++10H+ 2Fe3++3/2O 2 +5H 2 O

纪念白求恩阅读练习及答案.doc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①白求恩同志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精神,表现在他对工作的极端的负责任,对同志对人民的极端的热忱。②每个共产 党员都要学习他。③不少的人对工作不负责任,拈轻怕重,把重担子推给人家,自己挑轻的。④一事当前,先替自己打算, 然后再替别人打算。⑤出了一点力就觉得了不起,喜欢自吹,生怕人家不知道。⑥对同志对人民不是满腔热忱,而是冷冷 清清,漠不关心,麻木不仁。⑦这种人其实不是共产党员,至少不能算一个纯粹的共产党员。⑧从前线回来的人说到白求 恩,没有一个不佩服,没有一个不为他的精神所感动。⑨晋察冀边区的军民,凡亲身受过白求恩医生的治疗和亲眼看过白 求恩医生的工作的,无不为之感动。⑩每一个共产党员,一定要学习白求恩同志的这种真正共产主义者的精神。 5.对上段文字的要点归纳正确的是() A.从前线回来的人都被白求恩的精神所感动。 B.指出不少自私自利的共产党员至少不能算真正的共产党员。 C.赞扬白求恩同志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精神。 D.白求恩同志毫不利已专门利人的精神,表现在他对工作的极端的负责任,对同志对人民的极端的热忱。 6.对下面这句话理解不恰当的一项是() 这种人其实不是共产党员,至少不能算一个纯粹的共产党员。 A.“这种人”是指前文表述的“不少的人”。 B.“其实不是”、“至少不能算”、“纯粹”等词语的运用,使表达更严密。 C.前文列举了“不少的人”的四种表现,从而得出了这个结论。 D.严肃批评了“不少的人”,号召大家学习白求恩。 7.对选文理解错误的一项是() A.在叙述白求恩的情况时,有正面介绍,也有侧面介绍。 B.选文共分三个层次,正确的划分方法应是:①②③/④⑤⑥⑦/⑧⑨⑩。 C.选文采用了夹叙夹议的写法。 D.文中用了三个双重否定句,其作用是:强调白求恩的精神感人之深。 8.选文中用了“白求恩”、“白求恩同志”和“白求恩医生”三种称呼,如果改用同一种称呼好不好下列分析最恰 当的一项是() A.好。这样可以使行文简洁、明了。 B.好。因为称呼只不过是人的代号,只要大家明白就行。 C.不好。同一种称呼会使行文显得呆板。 D.不好。因为这段文字从不同角度介绍了白求恩,所以用词自然要讲究变化。 9.这段文字批判不少人对工作不负责任的态度,同白求恩同志_______ _鲜明对照;批判不少人对同志对人民冷冷清清、漠不关心、麻木不仁的态度,同白求恩同志______ __ 鲜明对照。这种正反对照的论证方法叫正反对比论证。 10.比较下面两个句子,从表达效果看,哪一句好些为什么 原句:从前线回来的人说到白求恩,没有一个不佩服,没有一个不为他的精神所感动。 改句:从前线回来的人说到白求恩,个个都佩服,个个都为他的精神所感动。 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C 6 .D 7.B 8 .D 9.对工作极端负责任对同志对人民的极端热忱 10.原句好,原句用双重否定,语意更强烈,给人印象更鲜明、更深刻。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①白求恩同志是加拿大共产党员,五十多岁了,为了帮助中国的抗日战争,受加拿大共产党和美国共产党的派遣,不 远万里,来到中国。②去年春上到延安,后来到五台山工作,不幸以身殉职。③一个外国人,毫无利己的动机,把中国人 民的解放事业当作他自己的事业,这是什么精神④这是国际主义精神,这是共产主义的精神,每一个中国共产党员都要学 习这种精神。 1.用文中的话回答,白求恩同志为什么“不远万里,来到中国” 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这段文字的论点是() A.白求恩同志毫无利己的动机。 B.白求恩同志把中国人民的解放事业当做他自己的事业。

《纪念白求恩》选段阅读答案

《纪念白求恩》选段阅读答案 阅读《纪念白求恩》选段,回答1—5题。(共15分) (1)白求恩同志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精神,表现在他对工作的极端的负责任,对同志对人民的极端的热忱。每个共产党员都要学习他。不少的人对工作不负责任,拈轻怕重,把重担子推给人家,自己挑轻的。一事当前,先替自己打算,然后再替别人打算。出了一点力就觉得了不起,喜欢自吹,生怕人家不知道。对同志对人民不是满腔热忱,而是冷冷清清,漠不关心,麻木不仁。这种人其实不是共产党员,至少不能算一个纯粹的共产党员。从前线回来的人说到白求恩,没有一个不佩服,没有一个不为他的精神所感动。晋察冀边区的军民,凡亲身受过白求恩医生的治疗和亲眼看过白求恩医生的工作的,无不为之感动。每一个共产党员,一定要学习白求恩同志的这种真正共产主义者的精神。 (2)白求恩同志是个医生,他以医疗为职业,对技术精益求精;在整个八路军医务系统中,他的医术是很高明的。这对于一班见异思迁的人,对于一班鄙薄技术工作以为不足道、以为无出路的人,也是一个极好的教训。 (3)我和白求恩同志只见过一面。后来他给我来过许多信。可是因为忙,仅回过他一封信,还不知他收到没有。

对于他的死,我是很悲痛的。现在大家纪念他,可见他的精神感人之深。我们大家要学习他毫无自私自利之心的精神。从这点出发,就可以变为大有利于人民的人。一个人能力有大小,但只要有这点精神,就是一个高尚的人,一个纯粹的人,一个有道德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 1.请用简要的语言概括这几段文字的内容。(2分) 2.联系选段,说说“纯粹的共产党员”具有怎样的特点。(2分) 3.选文中的第一段和第二段都谈到了白求恩同志的工作,是否重复,为什么?(4分) 4.毛泽东为什么说“每一个共产党员,一定要学习白求恩同志的这种真正共产主义者的精神”?请结合选文,简单说明理由。(3分) 5.阅读材料,仿照示例,至少运用选文中的一个成语为白求恩同志写一段颁奖词:(4分) 材料:诺尔曼·白求恩(1890-1939),国际主义战士,加拿大共产党员,胸外科医师。1936年德意法西斯侵犯西班牙时,他曾经亲赴前线为反法西斯的西班牙人民服务。1937年中国抗日战争爆发,他率领由加拿大人和美国人组成的医疗队,于1938年初来中国,3月底到达延安,不久赴晋察冀边区,在那里工作了一年多。有一次为伤员施行急救手术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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