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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公司劳务分包管理办法(劳务管理全套资料)

建设工程公司劳务分包管理办法(劳务管理全套资料)
建设工程公司劳务分包管理办法(劳务管理全套资料)

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劳务承包管理办法

为维护建筑施工市场秩序,规范劳务用工主体和供方,加强本公司对外劳务承包企业的管理,使企业的管理工作更加科学有序,杜绝各种违规行为,特制定本办法:

一、劳务承包队伍的确定

依据建委相关规定,劳务作业分包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应进行招标。

招标程序:

邀请合格且已在公司备案的劳务队伍报名发招标文件

开标劳务分包领导小组评标定标签订合同。不适合招投标条件分包队伍的选择:

由劳务分包领导小组所有成员综合分包方报价、实力、管理水平等因素后确定分包人。

劳务(专业)分包领导小组成员:

公司总经理(吕海江)、劳务主管(陈庆海)、经营主管(田国)、负责工程施工分公司经理、负责工程施工项目经理。

由于劳务(专业)分包涉及面广,出现劳务纠纷的风险较大,且一旦出现集体讨薪事件将严重影响公司声誉,因此公司所属所有单位必须依照以上程序选定分包人,严禁任何单位及个人直接指定分包人。

二、合格分承包企业条件

1、具备良好的业绩和信誉。业绩、信誉是考察评定劳务公司资格的最重要指标,通过调查劳务公司的在建工程及已完工程情况,评定其是否具有良好的业绩、信誉,对于业绩、信誉不好的队伍实行一票否决。

2、劳务公司资质等备案资料必须齐全有效,(企业资质、营业执照、安全许可证、《北京市建筑企业档案管理手册》、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本公司统一格式)、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方式等均需加盖劳务公司公章),外地进京企业须在京设立驻京办事处。劳务公司的资质须满足工程施工的要求,以保证劳务承包的合法性。

3、要具备稳定的劳动力资源和过硬的技术力量、管理能力,确认其是否有能力顺利完成承接的劳务任务。

三、劳务合同的签订

1、在劳务承包企业与公司签订劳务合同前,须分别签订《劳务承诺书》、《工程质量、进度保证书》、《安全协议书》、《服从管理承诺书》各一份,“四书”签订后方可签订劳务合同。劳务合同须在劳务公司进场后一个月内签订备案完成。

2、劳务合同的签订

(1)劳务承包工程合同价款力求准确,采用综合单价计算合同总价时须附分包工程量清单及综合单价。

(2)对于单位或单项工程可以按分部工程分别签订劳务合同,即单位工程可以划分分部工程或工种后进行劳务发包。一项工程可以与劳

务队签订几份劳务合同。

(3)变更、增加项目,由项目经理、劳务队协商后,报分公司经理确定单价,三方签字生效。

(4)劳务合同中应注明施工队伍所设置的五大员,即:项目经理、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劳动力管理员。

(5)在施工中需劳务作业队自行租赁周转材料及购买材料的,应与劳务队签订采购或租赁授权委托书。无授权时由发包人租赁或采购。(6)合同中应注明施工中发生的零工单价,以及遇合同终止、中止、解除时未形成建筑平米的劳务作业工程量的计算方式,计算规则,单价等细则。

(7)合同中应注明现场清理、物品码放、清扫现场及生活区等文明施工费用的承担方;

(8)合同中应注明分包方必须保证其按时向工人发放工资,按月向总包方提供有其施工人员签字的工资发放清单。如分包方不能提供或发现分包方未按时发放工人工资的,总包方可不经分包方同意直接向其工人发放工资,并从分包方工程款中扣除相应款项,由此产生的“冒领工资、虚报工日”等情况,责任由分包方自负。

(9)劳务合同签订后须在7日内到地方建委招标办进行备案注册,同时备案的所有材料提交公司经营管理部进行存档(含人员备案及项目备案证书)。各单位留存复印件并按备案情况及时核实。

(10)劳务合同文本应使用建委要求的统一文本(BF-2009-0208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劳务承包合同)

四、劳务实名制管理

1、组织保障:进场后立即组织成立劳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应包含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经理、监理单位负责人、专业分包单位项目经理、劳务承包单位施工队长、各总分包单位专职劳动力管理员。劳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总承包单位项目经理牵头负责,组织做好劳务队伍进场、每月计量、结算支付、隐患排查化解等劳务合同中约定的各项工作。要求每月定期召开项目劳务管理工作例会,对劳务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讨论,并提出解决方案及措施,项目部留存会议记录。项目经理为项目的劳务工作第一责任人。

2、建章立制:将劳务管理体系图、劳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例会制度、项目经理工作职责、劳动力管理员工作职责、劳务作业人员培训制度等在项目部上墙明示。

3、进场:

(1)总包项目部、劳务分包方均应配备一名专职劳动力管理员,且执证上岗。

(2)培训:工人进场后,必须对工人进行普法培训,并进行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场施工作业;考试试卷可以同安全教育合并进行,项目部留存教育资料备查。

(3)劳动合同的签订:劳务承包企业须与其雇佣工人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使用劳动局和建设部门规定的统一文本(外地工人签适用于在京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劳动合同,本地工人签固定期限合

同或完成一定工作任务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必须明确规定工资支付标准、支付形式、支付时间和项目。(项目部经理或劳动力管理员监督执行)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视同于零散用工,如发现予以每人1000元人民币的处罚,按罚单上交公司财务部,从劳务费(结算后附罚单)中扣除。劳动合同不是本人签字、无劳务公司公章的,二者有其一都视为无效合同。项目部留存每个工人的劳动合同原件。(4)人员照片的备案:对每名新进场工人进行拍照并留存备案,要求每名工人手持身份证进行正面拍照。

(5)建立花名册:要求劳务公司在人员进场后及时建立花名册,包括:总、分包工程项目劳务管理人员花名册(附件八)及工程项目劳务作业人员花名册(附件九)并将花名册上报至项目部备案,项目部要及时对上报的花名册进行核查,发现问题及时更正。劳务公司要根据人员的增减情况按月如实填报花名册。

(6)证件:项目部劳动力管理员需留存劳务承包单位加盖公章且年检合格的执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北京市建筑企业档案管理手册、工人的暂住证、岗位证书(要求持证上岗率100%,施工队长证书需加盖公章)复印件以及有工人本人签字的身份证复印件。

(7)用工出勤管理:由项目部工长每天对劳务队进行人员派工(施工需用的工人人数)→劳务队当天报出勤工人名单→项目部根据所报名单对出勤工人人数及出勤人员是否相符进行核对→核对后由专职劳动力管理员汇总当天出勤情况→月底前与劳务队核对出勤量→劳务公司填报考勤表→项目部与劳务公司签字、盖章后生效。在此期间,

项目部须将每天出勤人员的姓名报公司安全生产部进行备案。

(8)进出场记录(附表一):要求劳务队每天如实填报人员进出场记录表并上报至项目部→项目部每天根据所上报的人员进出场记录进行人员核对并形成当天的人员进出场记录→对新进场人员进行实名制登记并完善进场等手续。同时将当天新进场和出场人员姓名、身份证号报公司安全生产部进行人员增减备案。月底前根据每天核查后的记录,对劳务队填报的月度人员进出场记录表进行核对,形成最终的月进出场记录。

(9)工资表的编制与发放:要求劳务队每月根据劳动合同上注明的工资发放日期、工资标准以及月底前核对确认后的工程项目劳务人员考勤表填制工程项目劳务人员工资表(如不能足额支付工资的,支付数额应不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同时在工资表中明示欠付数额)。工资发放时,需通知项目部劳动力管理人员到现场进行逐人监督发放工作,领取工资时必须是工人本人到现场签字领取(指名字笔迹与留存的身份证复印件上的笔迹一致),项目部需留存劳务公司、工人签字盖章后的工资表以及发放过程的影像资料。

(10)自查:各项目部劳动力管理员应对本项目的劳务情况每日进行自查并形成记录,及时发现问题并要求劳务公司限期改正。整改通知及整改结果要有被授权人或被授权的劳务队劳动力管理员签字。

4、其他:

(1)各项目部应针对实际用工情况制定《农民工群体事件应急预案》。(2)每月制定出合理的的劳动力月度计划统计报表。

五、劳务承包队伍计量结算

1、各项目部每月20日前负责对劳务队伍已定工程进行计量、结算、形成结算单。经营管理部对分公司的劳务结算进行评审后,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2、当月完成的工作量(包括合同内的和洽商变更的),劳务承包合同双方必须在次月15个工作日内完成结算工作,并签字确认。劳务合同结束后,30天内出具最终结算确认单。同时要求劳务公司出具“劳务费已全部支付保证书。”

3、项目部每月做好项目劳务费结算、支付情况报表。

六、劳务队退场管理

工程完工后,应先做好劳务作业人员的撤场工作,首先就是要监督劳务公司对劳务作业人员工资的最终结算工作,同时要求劳务公司出具“劳务费已全部支付保证书。”其次,在工人撤场后,对劳务队进行末次计量结算,并同劳务公司签订劳务合同终止协议,协议内容应包括:终止的合同标号及合同名称,劳务作业的工程量计量情况,双方对计量、索赔和调价的异议,双方债权债务情况,劳务公司退场后公司对其质保金支付的规定等。

七、对劳务承包队伍的总体评价

1. 由项目部、各分公司、主管部门组成评价小组,每半年对所有劳务队进行评价一次;评价结果上报安全生产部。

2. 评价体系(附件二):工程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用工管理。

3. 年终对所有劳务承包队伍进行评比,采取末位淘汰,引进优秀劳

务承包队伍。

八、其它附件

1、进出场记录(附件一)

2、评价体系(附件二)

3、授权委托书(附件三A)

4、材料授权委托书(附件三B)

5、承诺书(附件四)

6、联合检查记录表(附件五)

7、劳务奖惩制度(附件六)

8、2010年合格劳务公司名单(附件七)

9、(总、分包)工程项目劳务管理人员花名册(附件八)

10、工程项目劳务作业人员花名册(附件九)

11、工程项目劳务人员工资表(附件十)

12、工程项目劳务人员考勤表(附件十一)

13、工程项目劳务费结算、支付情况报表(附件十二)

14、本市建设工程劳务管理工作流程(附件十三)

15、劳务费支付保证书(附件十四)

16、服从管理承诺书(附件十五)

九、本办法适用公司全部项目劳务管理。

劳务用工进出场记录

9

劳务作业队跟踪评价

评分人:日期

10

附件三A

授权委托书

致:北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公司(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兹委托(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为我单位的委托代理人,代表我单位与贵公司进行工程业务承揽,并负责就所承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进行谈判、签订合同、进行工程结算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单位承担本委托代理人就本工程签署的各类文件所引发的各种法律后果,其签名真迹如本委托书书尾所示,本委托书的有效期自_________________始至_____________________止(本授权委托书只对本工程有效)。

特此证明

授权委托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并盖章)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

年月日

附件三B

授权委托书

为了保证施工进度,便于施工,减少一些施工中所不必要的交接手续,兹委托劳务公司施工队为就承接我公司工程的一些小型机具、材料采购事宜的委托代理人。本委托书的有效期自_____________始至_____________止(本授权委托书只对本工程有效)。

特此证明

附:受托人的职责与纪律

1、应严格执行我公司利益至上的原则,维护我公司的声誉。

2、负责与供应商就设备(或材料)的价格、质量及售后服务等进行谈判;签订合同后拿正式发票到我单位报帐。

3、采购过程中应自觉遵守采购纪律,接受我公司相关部门监督,做到廉洁自律。

4、若有重大问题,及时向我公司反映。

5、本委托书一式二份,各执一份。

授权委托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盖章)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盖章)

日期:年月日

附件四

承诺书

致:北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为了维护正常生产秩序,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杜绝上访事件的发生,维护我公司及贵单位的信誉,我劳务公司做出如下承诺:

1、工人进场后,及时与工人签订劳动合同,工资标准不低于1160元/月.人,

双方签字盖章(工人不会写字的按手印),并将劳动合同上报项目部劳务管

理员备案。

2、及时给项目部提供相应的劳务资料,包括:进出场记录,身份证复印件,

人员花名册,劳动合同,考勤表等相应的劳务资料。

3、认真执行月清月结制度,每月按时给工人发放工资。发完工资在工资表及

考勤表复印件上盖劳务公司公章、授权人签字后,上报项目部劳务管理员,

并把影像记录一并上交。

4、及时为我公司所雇用的劳务人员办理相关证件,使之执证上岗,以确保工

程施工质量。

5、落实我公司劳务监督、管理职能,杜绝农民工上访事件的发生,如有类似

事件发生由我劳务公司负责解决。

6、劳务合同签订后,及时进行相关备案,并返回到贵单位项目部备案。

特此承诺

劳务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

日期:年月日

***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月联检记录表

附件五

14

15

附件六

劳务奖惩制度

为了使各分公司对劳务工作能够引起足够的重视,规范公司的劳务管理工作,为公司正常经营保驾护航,因此建立本奖惩制度。具体方案如下:

一、本办法适用公司全部劳务管理项目。

二、检查项目:

1、劳务合同签订情况;

2、劳动合同签订情况;

3、劳务用工档案;

4、身份证件;

5、暂住证;

6、上岗证;

7、考勤及工资发放情况;8、“四书”签订情况;

9、专项劳务管理办法;10、群体事件应急预案;

11、自查情况;12、普法培训;

13、制度上墙情况;14、其他。

三、实施细则:

1、奖惩办法:

①对于没有自查的、发现问题不能及时解决。对该工程项目部进行罚款,金额由联合检查组确定。

②整个项目检查中未发现问题,劳务手续齐全。奖励项目部金额由联合检查组协商确定。

③复查问题未整改,对劳务队暂停施工,严重者驱逐出场。

④年终进行综合评议,劳务管理工作出色,全年不出现任何问题、无上访事件,奖励项目部5000元,并进行通报表扬。

⑤年终进行劳务队伍综合评议,排名第一的劳务队,奖励10000

元。最后一名建议解除劳务备案,不再承包公司任何项目。

2、上交及下发:

①经公司领导审批后,由联合检查组将罚单交到财务部、项目部,财务部收到罚款后,将收据返回安全生产部。

②批准奖金由联合检查组到财务部领取,然后统一发放到项目部。

****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13年1月1日

附件七

合格供方名单

编号:QEO/B09-01

编制:批准:

(总、分包)工程项目劳务管理人员花名册

19

工程项目劳务作业人员花名册

20

劳务分包管理规定

劳务分包管理制度 1 目的:根据业主合同, 按照单位工程的具体特点, 选择合格的劳务分包商, 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 保证业主合同的全面履行。 2 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对所有劳务分包商进行选择、评价和管理。 3 职责 3.1 工程部门 a 检查指导本程序中规定的有关工作 b 组织相关部门对分包商进行评价,检查分包合同的履行情况,填写并保存记录; c 建立合格劳务分包商档案,工程中标后及时向合约部门推荐合格的分包商; d 负责劳务分包合同中有关分包形式、分包内容、工期、安全、环境、文明施工和物资、设备供应等条款的评审; e 对分包商实施管理、协调项目与分包商的合作关系。 3. 2 合约部门 a 根据业主合同(或投标书的承诺、中标书)及时组织劳务分包

商招投标工作; b洽谈、签订劳务分包合同、组织评审,并负责劳务费用条款的评审; c负责劳务分包合同的发放和保存。 3.3相关责任部门 3.3.1技术质量部门:负责劳务分包合同中施工技术管理和“四新”技术应用条款的评审,劳务分包合同中质量条款的评审。 3.3. 2财务部门:分包合同中价款支付条款的评审。 3.4项目部:定期对劳务分包商进行评价,参与劳务分包商的选择和对劳务分包合同条款的评审。 4管理内容与要求 4.1劳务分包商的评价 4. 1 . 1劳务分包商在选用之前,工程部门负责人应组织对劳务分包商进行评价,连续合作超过一年的每年进行一次评价。 4.1. 2按公司管理范围的划分,工程部门负责劳务分包商的评价;区域公司、专业公司的工程部门组织本单位劳务分包商的评价,并将评价结果报公司工程部一份,由工程部定期公布合格劳务分包商 4. 1. 3评价小组:劳务分包商评价应由工程部门负责人组织三人以上的评价小组,必要时可请部门分管领导或合约部门、技术质量部门等人员参加。 4. 1 . 4评价内容: a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包括安全施工资质)及法人资格证

劳务分包管理办法

劳务分包管理办法 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312-EUATWW-MWUB-WUNN-INNUL-DQQTY-

劳务分包管理办法 (2017版) 浙江省三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目次 1 总则 2 组织体系 3 职责 4 运行控制 5 绩效评价 6 附则 附件1 对劳务分包企业要求 附件2 拟用劳务分包商(作业班组)推荐表附件3 劳务分包企业评价表 附件4 项目劳务作业班组评价表

1 总则 为规范项目劳务分包管理,有效推行劳务集控,建立劳务用工长效管理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承建的所有工程项目的劳务分包管理。 集团公司劳务分包管理除执行本办法外,尚应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标准的规定。 2 组织体系 集团公司对劳务分包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集团劳务管理办公室是企业对劳务分包企业统一管理的职能部门,分公司和项目部具体落实对劳务分包企业过程监管并负责对劳务分包企业绩效考核工作。 集团公司劳务管理组织体系见图: 图组织体系

3 职责 集团公司劳务管理办公室管理职责主要包括: 1负责对劳务分包企业及作业班组的准入资格审查和管理。负责对劳务分包合同的评审、签订、归档管理工作。 2 负责督促分公司及项目部做好对劳务分包企业、作业班组的绩效测评、日常检查监督并按要求建立合格分包方名录(每年一季度进行测评)。 3监督检查各分公司、项目部执行劳务合格分承包方名录制度,严禁将工程劳务作业分包给无资质的企业或虽有资质但不能履行职责的劳务分包企业和个人(地方政府主管部门有特殊要求的报集团公司批准后执行)。 4负责对项目劳务用工管理的季度大检查、日常巡查,对隐患进行跟踪整改与验证,并保存记录。 5 监督检查劳务分包用工管理,包括劳务资质、员工培训、持证上岗、职责履行、台帐管理、实名制管理、民工劳动合同、工资发放等,规范管理,奖优罚劣。 6协助分公司、项目部和劳务企业处理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劳资、工伤等纠纷,以及相关争议的调解。 7协助集团招标中心及分公司进行劳务分包招投标管理工作。 8协助安全监督管理部对工伤事故(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9协同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劳务专职管理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 分公司劳务管理部门管理职责主要包括: 1分公司必须选择劳务合格分承包方名录中的单位作为劳务承包方,签订规范的劳务分包合同,并通过集团项目管理系统劳务分包合同流程审批通过后,集团劳务管理办公室审核盖章。原则上项目责任人不得使用自己的劳务公司。作业班组必须在集团合格班组名录内选用,新进作业班组必须经项目部及分公司测评合格报集团劳务管理办公室批准后才能选用。 2分公司要配备至少一名劳务主管,对劳务分包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及时协调处理民工工资及工伤纠纷的处理工作。 3分公司督促项目部及劳务分包企业做好作业人员备案、岗前培训及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实名制管理等工作。

劳务分包管理方案(最终版)

目录 一.目的 (2) 二.适用围 (2) 三.进场须知 (2) 四.教育培训 (3) 五.组织管理规定 (5) 六.CI及现场管理规定 (7) 七.施工管理规定 (9) 八.函件处理规定 (11) 九.安全生产管理 (12) 十.消防、保卫管理 (17) 1.治安保卫 (17) 2.消防保卫 (18) 3.安全用电 (19) 十一.文明施工管理 (21) 1.文明施工工作的考评标准 (21) 2.文明施工检查及考评形式 (21) 3.文明施工处罚 (22) 十二.质量管理规定 (22) 十三.技术管理规定 (26) 十四.物资管理规定 (27) 十五.商务合约规定 (29) 十六.成品保护管理规定 (29) 1.成品保护的责任 (29) 2.成品保护的期限 (30) 3.成品保护措施的制定和实施 (30) 4.成品保护工作的奖惩办法 (30) 十七.项目经理部会议安排 (31) 十八.后勤管理规定 (32) 1.本规定就下列区域的管理作出具体规定 (32) 2.后勤检查制度 (33) 3.各项规定 (33) 十九.附表 (35)

一.目的 为了搞好星耀五洲工程施工总承包管理工作,依据合同和相关协议,贯彻“总包对业主负责、分包对总包负责”的精神,科学合理的安排各项施工管理工作,使在本项目承担施工任务的分包单位的各项工作满足本工程项目管理要求,确保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有序、受控,确保该工程安全、优质、高效、低耗、顺利地建成,实现本项目的管理目标,特制定本管理方案。 二.适用围 本管理方案适用于进入本项目管理现场的所有分包单位或分包人。 三.进场须知 所有分包单位必须持有总包指挥部所签发的进场许可证,方可进场。 1.办理入场许可证的条件 (1)本项目的施工合同(协议)书已签署。 (2)与总包已签订安全施工协议。 (3)管理押金及政府规费已交总包。 (4)以下资料已向总包提供: 1)企业资质证书; 2)企业营业执照 3)企业概况介绍; 4)现场管理人员及分工任职、岗位职责、通讯方式〔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监员、安全员、施工员等)附法人委托书或任命书〕; 5)参加本工程项目管理人员的简历; 6)入场工人花名册(抱括、性别、籍贯、号、家庭住址、技能证书号、所在岗位及班组、工种、是否签订劳动合同、进出场日期等)(必须盖单位公章); 7)本单位当年年审过的安全施工许可证;

劳务分包合同管理制度

劳务分包合同管理制度 为防范市场风险与法律风险,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减少因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纠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规,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公司坚持以本制度来规范公司的合同管理行为,保证全面履行劳务分包合同。 一、劳务分包合同的订立 第一条劳务作业发包时,发包人、承包人应当依法订立劳务分包合同。 发包人不得将劳务作业发包给个人或者不具备与所承接工程相适应的资质等级以及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 承包人不得将所承接的劳务作业转包或分包给其他企业或个人。 建设单位不得直接将劳务作业发包给劳务分包企业或个人。 第二条劳务作业招标发包的,发包人、承包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订立劳务分包合同;劳务作业直接发包的,发包人、承包人应当在承包人进入施工现场前依法订立劳务分包合同。 劳务分包合同订立后,除依法变更外,发包人、承包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劳务分包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第三条劳务分包合同应当采用书面方式订立。 劳务分包合同应当由双方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不得使用分公司、项目经理部印章。 第四条劳务分包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 (一)发包人、承包人的单位全称; (二)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劳务作业承包范围及内容、质量标准、劳务分包合同价款; (三)合同工期以及调整的要求; (四)劳务分包合同价款、人工费、劳务工资结算和支付的方式、时限以及保证按期支付的相应措施; (五)劳务分包合同价款调整标准、调整依据及程序; (六)劳务作业内容变更、洽商的形式和要求; (七)施工现场及劳务作业人员的管理要求; (八)临时性用工、停工、窝工的确认方式及补偿,根据双方施工现场管理约定进行罚款的标准和确认程序,材料保管责任; (九)劳务作业验收的条件及程序; (十)违约责任;

劳务分包管理制度

劳务分包管理制度 第一章管理依据 1、为规范劳务分包的管理,贯彻“精心服务、质量精品”的方针,优质、安全、高效地完成施工生产任务,满足客户的各项需求。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规定,结合本公司具体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劳务管理目的 1、规范劳务分包的管理及劳务用工的管理,有效控制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切实履行合同中对于客户的承诺。 2、坚持使用整建制劳务队伍和临时性用工相结合的原则,严禁各劳务分包将工程项目转包、违规再分包。 第三章组织机构 1、组织机构 为加强劳务工作管理,公司成立劳务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总经理 副组长:项目经理、设计总监 成员:人事行政主管、主案设计师、物资采购主管、财务主管。 第四章管理措施 1、质量管理措施 (1)贯彻质量方针,提高全员质量意识。针对工程特点,根据质量目标,制定创优规划,组织协调各部门围绕质量目标开展工作。牢固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思想,利用岗前教育,岗位培训作为质量管理措施,把质量管理工作变为施工人员实际行动。坚持质量管理责任制,做到目标清、任务清,公司对劳务分包负责人、劳务分包负责人对班组、班组对工

人,施工项目实施过程中,始终贯彻、落实“三检制”(自检、互检、交接检),使工程质量处于受控状态。 (2)按公司与客户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中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施工项目必须达到客户质量评定的标准。 (3)劳务分包再施工过程中发生或发现质量问题,除紧急情况需采取必要的措施外,劳务分包不得擅自处理或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应及时向公司相关人员汇报,若未经公司同意擅自处理或修改设计的,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劳务分包承担。 2、安全管理措施 (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安全责任落实到人,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和经批准的工程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公司、甲方、监理等单位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2)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劳动纪律,服从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由于劳务分包安全管理不力、不服从管理导致安全生产事故或因施工现场施工人员违反安全操作规定被建设主管部门通报批评、停工处罚的并造成现场施工人员人身伤害的必须由劳务分包承担经济赔偿等全部责任,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公司有权就此造成的相应损失向劳务分包索赔。 (3)人员进场,必须及时如实向公司提供进场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体状态、工种、家庭住址、身份证号、教育培训情况等信息。 (4)严禁雇佣童工、未成年工、不适宜从事有关工种、超过本工种退休年龄的作业人员及身份不明的人员(如违法犯罪人员)。

劳务分包队伍管理规定

xxx项目劳务分包队伍管理规定

xxx项目项目劳务分包队伍管理规定 劳务分包队伍以下简称劳务队 一、十个项目工作程序 1、钢筋提料程序 劳务队根据施工实际需求,提出钢筋采购需求单(包括型号、规格、数量、使用部位、需求时间等),按照项目部统一规定的格式填写,并签字留底,上报工程部专人(孙强)审核,审核后由工程部报项目经理审批签字统一报采购部采购; 2、商砼计划程序 工序验收合格后,施工队专人用书面形式将计划开始浇筑时间、大概完成时间、施工具体部位、标号、工程量、浇筑方式(地泵或汽泵)、坍落度要求、负责人姓名及联系方式等以项目部规定的统一的格式(后附)报生产经理李春玉,生产经理协调工程部审核签字后提前一天上报搅拌站准备; 3、安装材料计划程序 劳务队需将与总包单位签订的劳务扩大分包合同交各专业安装班组审阅,安装班组计划材料必须根据劳务扩大分包规定的需总包采购的安装材料(电线、电缆、桥架、线槽、灯具、开关、插座、风机类、管材、管件(不含支架卡子等)、暖气、各种箱体、卫生洁具),其余安装材料由劳务公司自行采购,材料计划报到工程部(专业须分开计划,并在备注栏注明强电、弱电、消防、给排水、采暖、通风)审核,工程部据图纸计算,审核后报项目经理审批签字统一报采购部;4、钢筋及安装材料进场程序 钢筋进场后由生产经理统一协调,劳务队配合卸料场地、卸车等事项,孙强负责根据钢筋采购计划统一分配数量,库管员清点数量后统一入库,并根据两劳务需用钢筋数量及时出库并由专人签字存根; 5、安装材料进场程序 安装材料进场后由生产经理统一协调,两劳务队配合卸料场地、卸车等事项,水电专人根据采购计划统一分配数量,库管员清点数量后统一入库,然后根据两劳务需用数量及时出库并由专人签字存根; 6、取样送检程序 钢筋到场后,工程部进行质量验收(包括合格证、材质单等)并安排资料员收集齐全钢筋合格证明资料(包括铁牌),资料员通知监理现场见证安排劳务队根据规定取样,资料员填写见证取样单统一送检,合格由资料员报验后方可使用;

[管理制度]劳务分包合同管理办法

(管理制度)劳务分包合同管理办法

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劳务分包合同管理暂行办法 第壹章总则 第壹条为了加强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劳务分包活动的监督管理,规范劳务分包行为,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以及劳务分包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2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劳务分包合同(以下简称劳务分包合同)的订立、备案、履行以及对劳务分包合同的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劳务分包合同是指劳务作业发包人将其所承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劳务作业承包人,由劳务作业承包人按约定完成劳务作业内容而签订的协议。 劳务作业发包人(以下简称发包人)是指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的施工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劳务作业承包人(以下简称承包人)是指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的劳务分包企业。 第三条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本市劳务分包合同的综合管理部门。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本市劳务分包合同的统壹监督管理。 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区县建委)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负责本辖区内的劳务分包合同履行过程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关联行业协会应当发挥行业组织的自律职能,制定企业信用标准,归集企业信用信息,促进信用产品的使用。

第二章劳务分包合同的订立 第五条劳务作业发包时,发包人、承包人应当依法订立劳务分包合同。 发包人不得将劳务作业发包给个人或者不具备和所承接工程相适应的资质等级以及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 承包人不得将所承接的劳务作业转包或分包给其他企业或个人。 建设单位不得直接将劳务作业发包给劳务分包企业或个人。 第六条劳务作业招标发包的,发包人、承包人应当于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订立劳务分包合同;劳务作业直接发包的,发包人、承包人应当于承包人进入施工现场前依法订立劳务分包合同。 劳务分包合同订立后,除依法变更外,发包人、承包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劳务分包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第七条劳务分包合同应当采用书面方式订立。 劳务分包合同应当由双方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且加盖企业公章,不得使用分公司、项目经理部印章。 第八条劳务分包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 (壹)发包人、承包人的单位全称; (二)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劳务作业承包范围及内容、质量标准、劳务分包合同价款;(三)合同工期以及调整的要求; (四)劳务分包合同价款、人工费、劳务工资结算和支付的方式、时限以及保证按期支付的相应措施; (五)劳务分包合同价款调整标准、调整依据及程序; (六)劳务作业内容变更、洽商的形式和要求;

劳务分包管理制度

劳务分包管理制度 我公司以《北京市劳务分包合同管理办暂行办法》为依据制定相关的劳务分包管理制度如下: 一、目的 根据合同,按照单位工程的具体特点,选择合格的劳务分包商, 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 确保劳务供方的评价、选择、管理、验证过程处于受控状态,保证劳务供方在施工过程中,满足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的要求。并且保证合同的全面履行。 二、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对所有劳务分包商进行选择、评价和管理。 三、职责 公司各个相关部门负责劳务供方的评价、选择、管理、验证; 监督检查工程项目部的劳务供方的管理工作; 劳务供方的入场教育和日常管理等。 1、工程部门 1.1 检查指导本程序中规定的有关工作 1.2 组织相关部门对分包商进行评价,检查分包合同的履行情况,填写并保存记录; 1.3 建立合格劳务分包商档案,工程中标后及时向合约部门 推荐合格的分包商; 1.4 负责劳务分包合同中有关分包形式、分包内容、工期、安全、环境、文明施工和物资、设备供应等条款的评审; 1.5 对分包商实施管理、协调项目与分包商的合作关系。 2、合约部门 2.1 根据合同(或投标书的承诺、中标书)及时组织劳务分包商招投标工

作; 2.2 洽谈、签订劳务分包合同、组织评审,并负责劳务费用条款的评审; 2.3 负责劳务分包合同的发放和保存。 3 、相关责任部门 3.1 技术质量部门: 负责劳务分包合同中施工技术管理和技术应用条款的评审,劳务分包合同中质量条款的评审。 3.2 财务部门: 分包合同中价款支付条款的评审。 3.3 项目部: 定期对劳务分包商进行评价,参与劳务分包商的选择和对劳务分包合同条款的评审。四、管理内容与要求 1、劳务分包商的评价 1.1 劳务分包商在选用之前,工程部门负责人应组织对劳务分包商进行评价,连续合作超过一年的每年进行一次评价。 1.2 按公司管理范围的划分,工程部门负责劳务分包商的评价; 区域公司、专业公司的工程部门组织本单位劳务分包商的评价,并将评价结果报公司工程部一份,由工程部定期公布合格劳务分包商清单。 1.3 评价小组: 劳务分包商评价应由工程部门负责人组织三人以上的评价小组,必要时可请部门分管领导或合约部门、技术质量部门等人员参加。 1.4 评价内容: 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包括安全施工资质)及法人资格证明是否有效; b 企业资质证书是否符合工程的等级要求,有无进驻施工所在地的施工许可证,在施工所在地是否设有办事机构; c 是否具备健全的管理机构和相应比例的管理人员、工种配套,有无独立施工能力和质量保证能力; d 近三年来施工工程的业绩;

工程分包劳务分包管理制度》的通知

*****************公司文件 *****字〔2018〕19号 关于印发《工程分包、劳务分包管理制度》的通知 公司所属各部门: 现将《工程分包、劳务分包管理制度》印发给你们,请各部门遵照执行。 附件:工程分包、劳务分包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公司 2018年1月1日*********建筑工程公司2018年1月1日印发

附件 工程分包、劳务分包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保证公司采购的工程分包方、劳务分包方(以下简称供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定要求,对工程、劳务分包活动进行有效控制和管理,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工程分包、劳务分包活动管理。 3.工作职责 3.1主管副总经理 3.1.1负责合格供方名录的审批。 3.1.2负责分包合同的审批。 3.2工程部 3.2.1负责审查供方资信情况,评价分包方质量保证能力、施工管理能力、技术能力、环境影响控制能力,填写合格供方能力评价表;提出合格供方名录,报主管副总经理审批。 3.2.2负责合格供方名录的发布、变更并建立档案。

3.2.3负责审核分包合同,监督、检查分包合同履行情况。 3.3 安全环保部 3.3.1负责监督检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协议书的签订及落实情况。 3.3.2评价分包方安全保障能力。 3.4各部门及项目经理部 3.4.1负责与工程、劳务分包方签定分包合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协议书; 3.4.2负责对工程、劳务分包方有关人员进行施工技术交底;审核批准工程分包方编制的施工方案; 3.4.3负责评价并确认分包方从业人员的资格与能力; 3.4.4 负责验证工程分包方的主要材料、自带设备和设施的质量及完好情况; 3.4.5 负责工程、劳务分包方的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跟踪复查。负责工程、劳务分包方队伍建设管理工作,填写供方反馈意见表报工程部; 3.4.6 负责按相关标准对工程分包项目进行验收。 3.4.7专人跟踪分包单位对工人工资发放情况,确保工人工资不发生克扣、推迟发放等情况,杜绝出现集体讨薪事件。

劳务分包管理制度

劳务分包管理制度 劳务分包合同的订立必须根据《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管理暂行办法》制定 一、劳务作业发包时,发包人、承包人应当依法订立劳务分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劳务分包合同发给个人或者不具备与所承接工程相适应的资质等级以及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 承包人不得将所承包的劳务作业发包或者分包给其他企业或个人。建设单位不得直接将劳务作业发包给劳务企业或个人。 二、劳务作业招标发包的,发包人、承包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订立劳务分包合同;劳务作业直接发包的,发包人、承包人应当在承包人进入施工现场前依法订立劳务分包合同。 劳务分包订立后,除依法变更外,发包人、承包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劳务分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三、劳务分包合同应当采用书面方式订立 劳务分包合同应当由双方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不得使用分公司、项目经理印章。 四、劳务分包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 (一)发包人、承包人的单位全称; (二)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劳务作业承包范围及内容、质量标准、劳务分包合同价款; (三)合同工期以及调整的要求;

(四)劳务分包合同价款、人工费、劳务工资结算和支付的方式、时限以及保证按期支付的相应措施; (五)劳务分包合同价款调整标准、调整依据及程序; (六)劳务作业内容变更、洽谈的形式和要求; (七)施工现场及劳务作业人员的管理要求; (八)临时性用工、停工、窝工的确认方式及补偿,依据双方施工现场管理约定进行罚款的标准和确定程序,材料保管 责任; (九)劳务作业验收的条件及程序; (十)违约责任; (十一)争议的解决方式 (十二)发包人、承包人的联系方式,以及发包人的项目经理,承包人的想不负责任的相关信息; (十三)其他应当在劳务分包合同只能够明确约定的内容。五、本市推行使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共同是 定的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 六、劳务分包合同不得包括大型机械、周转性材料租赁和主要材料 采购内容。劳务分包合同可规定低值易耗材料由劳务分包企业采购。 劳务分包合同中不得包括维修保证金的内容。 七、发包人、承包人约定劳务分包合同价款计算方式时,可以选择固定合同价款、建筑面积综合单价、工种工日单价、综合工日单价四

劳务分包队伍管理办法

劳务分包队伍管理办法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312-EUATWW-MWUB-WUNN-INNUL-DQQTY-

劳务分包队伍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为了响应上级主管部门对施工企业劳务管理的要求,规避劳务分包队伍恶意讨薪事件的发生,规范劳务分包队伍的统一管理,以确保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和公司业务的正常运行。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劳务分包作业是指公司所有业务涉及的以单价分包形式计取劳务费用的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如公司模板分项劳务分包、混凝土分项劳务分包等所有类别。 第二章建筑劳务分包队伍资质信誉审查制度 凡是在我公司劳务承包的施工队伍,必须是具备相应资质并在公司施工部、项目管理部备案的劳务企业(个人)。劳务分包招标前公司施工部、项目管理部要首先审核劳务分包队伍的资质、业绩、安全生产情况及其信誉,杜绝有劣迹的队伍进入公司项目承包劳务。 第三章:合同管理 施工现场劳务队伍管理实行项目经理为劳务队伍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各分包队伍负责人为各自分包队伍人员管理的责任人。劳务工程分包,必须先签订分包合同。 劳务分包合同应明确约定工程范围、建设工期进度、工程质量、工期要求、安全生产责任、文明施工要求、劳务分包价款数额、计

价方式和标准及结算方式、分包人的现场作业和管理人员意外伤害保险、等事项。 第四章:劳务结算方式 分包劳务工程款结算依据为:已经完成的合格的工程量(有验收证明),且工程量清单需要双方签字认可,已经生效的劳务分包合同,需要提供发票的,按财务要求提供发票或完税证明,提供工资单的,按照实际出勤工人的名单提供签字完整真实的工资单。 第五章劳务工人实名制管理 在工程开工前劳务分包单位必须认真填报“进场劳务人员登记表”,并附劳务操作工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照片上报公司项目部,有项目部统一办理工作证,并以此信息作为考勤的依据,无证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项目部配备专职统计员或设电子考勤设备,集中搜集劳务出勤资料,并要求劳务分包队伍提供的工资单与项目部考勤人员一致。 劳务分包企业应向所承建项目委派项目劳务队长等管理人员,负责对所承包工程的劳务作业人员的生产安排、质量安全和、持证戴牌上岗等日常管理工作,接受劳务发包人的协调和管理。劳务分包人完成施工作业内容并经劳务发包人验收(验收后应出具验收证明)进入下一步施工作业工序,即为工程质量责任履行完毕。劳务分包人现场作业人员都必须持有相应的生产操作人员执业资格证书。劳务分包人全部作业人员持有资格证书的比例应当达到 100%。

劳务分包合同管理制度

劳务分包合同管理制度(共3页) 为了规范我司各项目部劳务分包作业行为,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护我司劳务分包作业人员合法权利及公司利益,严格履行各项劳务分包作业义务,加强我司劳务分包合同管理工作,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24号)、北京市建委、江苏省建设厅驻北京建管处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劳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制定我司在京劳务分包合同管理制度,各项目部及相关的劳务分包合同管理人员均需遵章执行。具体如下: 1.所有承包的劳务分包作业项目必须依法签订劳务分包合同,不得将所承包的劳务作业转包或分包给其他企业或个人。 2.劳务作业队伍进入施工现场作业前应依法订立劳务分包合同;劳务作业经招标中标的,应在发包方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依法订立劳务分包合同,未签订劳务分包合同不得提前进入施工现场施工。 3.劳务分包合同订立后,除依法变更外,不得再订立背离劳务分包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4.订立劳务分包合同时应当采用书面方式,并使用北京市推行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共同制定的劳务分包合同最新示范文本;应当由发包承包双方企业法定代

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不得使用分公司、项目经理部印章。 5.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a.发包人、承包人的单位全称;b.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劳务作业承包范围及内容、质量标准、劳务分包合同价款;c.合同工期以及调整的要求;d.劳务分包合同价款、人工费、劳务工资结算和支付的方式、时限以及保证按期支付的相应措施;e.劳务分包合同价款调整标准、调整依据及程序; f.劳务作业内容变更、洽商的形式和要求; g.施工现场及劳务作业人员的管理要求; h.临时性用工、停工、窝工的确认方式及补偿,根据双方施工现场管理约定进行罚款的标准和确认程序,材料保管责任; i.劳务作业验收的条件及程序; j.违约责任; k. 争议的解决方式;l.发包人、承包人联系方式,以及发包人的项目经理,承包人的项目负责人的相关信息;m.其他应当在劳务分包合同中明确约定的内容。 6.劳务分包合同可规定低值易耗材料由劳务分包企业采购,不得包括大型机械、周转性材料租赁和主要材料采购内容;劳务分包合同中不得包括维修保证金的内容。 7.签订劳务分包合同约定劳务分包合同价款计算方式时,不得采用“暂估价”方式约定合同总价,可以选择固定合同价款、建筑面积综合单价、工种工日单价、综合工日单价四种

工程分包与劳务用工管理制度

工程分包与劳务用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使工程分包安全管理和劳务用工安全管理做到规范、受控。 第二条为了统一和规范项目部范围内分包和劳务用工管理工作,降低劳务使用成本,提高经济效益,规范管理行为,根据集团公司对劳务分包管理的程序和原则的要求,结合经理部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三条工程分包和劳务用工的安全管理,坚持依法管理,以责论处的原则。 第四条凡在建工程分包和劳务用工等有关活动及实施监督管理的所有部门和人员,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二章 第五条工程分包是指将专业分包、工序分包、施工作业分包等。本项目严禁各分部工程分包、转包(业主要求的除外),从事分包的分包方必须具有法人资格的施工队伍(以下简称分包队伍),具备完成工程分包任务的能力,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和良好的信誉。 第六条分包队伍应提供证明其资质条件的有效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法人代表证书或法人委托授权书; 3、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4、安全资格证书; 5、税务登记证; 6、施工所在地施工许可证。

第七条分包队伍必须提供以下相关资料: 1、企业简介、设备、人力资源及资产、财务状况; 2、近三年完成主要工程项目情况及业绩; 3、施工现场负责人的有效资格证件;工程分包的资质审查 第三章工程分包安全施工管理 第八条从事工程分包的分包队伍经批准确认后,与分包队伍签订工程分包施工合同,所签订合同中应明确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责任、权利、义务。 第九条相关职能部门对分包队伍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管理,督促分包队伍做到:1、分包队伍进场7天内,必须提交第六条、第七条所规定的文件资料,并按规定设置安全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员。 土建类施工项目,现场施工人员在100人以上,非土建类施工项目(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基础处理支护、玻璃幕墙、水电安装等)现场施工人员50人以上,应设安全机构,配备专职安全员,现场施工人员未到达上述条件的,可不设安全机构,应设专职安全员,30人以下的可设兼职安全员。 2、分包队伍将现场施工人员登记造册,并将名册上报项目部备案,现场施工人员不得随意调换、冒名顶替,如有人员发生变动,须向项目部相关部门作出书面报告说明。 3、分包队伍应对参加现场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使施工人员掌握基本的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方能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应具有相应的操作资格,并持证上岗。 4、分包队伍所承担的施工项目必须编制施工方案,并含有施工安全技术措施,该方案经项目部、监理、建设单位审查或专家论证批准后,方可实施。 5、分包队伍在施工前,必须自上而下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保证所有施工人员对工程特点、作业场所和工作环境及安全技术措施有知情权。

工程劳务分包管理制度

工程劳务分包管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依法管理,以责论处的原则,无锡北中路工程分包安全管理做到规范、受控,特制定此项制度。 一、工程分包包括:劳务分包和专业分包。 二、从事工程分包的分包方,必须是成建制的施工队伍(以下简称分包施工队伍)。具备完成工程分包任务的能力,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和良好的信誉。 三、工程分包的施工队伍,必须具备县级以上相关部门颁发的有效证明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法人代表证书或法人委托授权书; 3、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4、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建筑业安全业绩评价手册); 5、税务登记证; 四、参加工程分包的分包施工队伍必须提供相关材料: 1、企业简介、设备、人力资源及财务情况; 2、近三年已完工程项目情况及主要业绩; 3、近三年企业安全生产评价(县以上安全监督部门评价); 4、上一年度质量管理体系及运行情况(认证机构审核评价); 五、集团公司在调查、筛选的基础上,确认合格的分包施工队伍,并拟定、选择工程分包施 工队伍,按照集团公司工程分包与劳务用工管理规定和资质审查评审程序,进行严格的评审,经批准后列入集团合格分包方名录。不具备安全生产相应资质的单位,严禁工程分包。

六、集团公司与分包施工队伍所签订的工程分包合同中,应有明确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 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责任、权利、义务。 七、项目部和分包施工队伍,应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在签订 工程分包合同的同时,双方应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各自安全生产职责、安全生产目标和安全生产奖惩事宜。 八、项目部应对工程分包施工队伍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管理,督促分包施工队伍做到: 1、分包施工队伍进场3 天内,向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提供施工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管理体系资料,按规定设置安全机构或配备安全专(兼)职管理人员,明确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生产职责。 2、现场施工人员在50 人以上应设安全机构,配备安全专职人员,现场施工人员未到达上述条件的,不具备设置安全机构规模的工程项目可不设安全机构,应设专职安全员,50 人以下的可设兼职安全员。 3、分包施工队伍应将参加施工生产的现场施工人员登记造册,送交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备案,参加施工生产的现场人员不能随意调换、冒名顶替,发生人员变更应与发包单位取得联系并书面报告说明。 4、分包施工队伍应对参加施工人员开展进场“三级”安全教育,使施工生产人员掌握基本的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 5、分包施工队伍所承担的施工项目,在施工前必须制定完善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技术措施可使用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提供的或自行编制,自行编制的 安全技术措施,应经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审查批准的,由分包施工队伍篇写的安全措施,不能免除分包施工队伍的安全责任,安全技术措施应妥善保存。 6、分包施工队伍从事的施工作业项目、重要危险部位,在施工前必须自上而下的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所有从事施工作业的人员对工程特点、施工作业场

劳务分包管理制度

劳务分包管理制度 为切实做好工程总包工作,选择适合的劳务分包方并进行有效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总包工程中的劳务分包(包清工)的管理。 二、项目部依据以下条件选择和推荐分包方(选择和推荐需由项目经理、技术负责、总施工一同参与),填写劳务分包评价表,连同分包方背景资料统一上报区域公司工程管理处(直属项目上报公司工程质量管理部)审核。 1、符合当地的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部门的规定; 2、劳动力来源情况(包括劳动力素质、特殊工种持证上岗情况); 3、劳务分包班组报价; 4、以往与本公司的合作情况。 三、劳务队伍的选择和确定 1、项目部在选择和确定劳务队伍中的职责 项目经理:负责组建以项目经理为组长,各业务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的评审小组。领导评审小组对劳务队伍进行资格预审和竞标资料评审。 总施工(技术负责人):负责审查劳务队伍的施工能力、竞标资料中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报价等部分内容。 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参与劳务队伍的资质能力评审和竞标评审。 2、项目部坚持“以我为主、先内后外、合理有序、总量控制”的

选择原则,及时向上级上报拟定劳务队伍资质进行审核,由项目部组织公开招标,招标本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评标结果传公司相关部门评审,择优录用,实行合同化管理。 3、凡采取竞标方式选择劳务队伍的,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评标办法,以评标得分最高者为中标单位。必要时可组织进行二次报价。为防止劳务队伍围标,竞标时应合理确定标底,竞标报价在标底+1%~-5%范围以外的为废标。 4、保证同一竞标内容不少于三家队伍参加竞标,同一工程类别至少选择两个以上劳务队伍,以利相互竞争、制约。 5、劳务队伍的招标选择确定工作,坚持在公司公布的合格班组名单中选择的原则,确因诸多因素选择确定的队伍不在公司公布的合格劳务队伍名单内,应及时办理相关的审批手续。 6、尽量避免使用工程所在地当地劳务队伍。 对长期合作,实力强、信誉好的队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使用。 7、对可能发生突发事件的工序或单位工程,在选择劳务队伍时应有备选方案。 8、对投标单位需进行业绩实地考查时,由项目部召集主要成员共同进行考查、评定。并整理考查资料。将各项资料整理完毕,向公司领导进行汇报 9、严禁使用被上级公司列入“黑名单”或年鉴不合格的劳务队伍。

施工单位劳务分包管理制度

施工单位劳务分包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本公司劳务分包管理,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依据《建筑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建设部2004年第124号令)、《关于建立和完善劳务分包制度发展建筑劳务企业的意见》(建市[2005]131号)和《工资支付规定》等法律法规,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本公司内进行建筑工程劳务分包活动,适用本规定。 规定所称农民工管理员是指受施工总承包企业委托,负责施工现场农民工管理的专门人员。 规定所称现场劳资员是指受分包企业委托,负责现场农民工考勤、记工等工作的专门人员。 第三条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和经营管理部是本公司劳务分包管理的 监督主管部门,各区域公司人事部依据职责负责本辖区内劳务分包管理的监督工作。项目部应设立农民工管理员,负责该项目的农民工管理工作。 劳务分包企业应设立农民工管理专门机构,在项目工地委派现场负责人、劳务队长、劳资员负责施工现场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四条公司经营管理部负责对全公司在施项目劳务分包合同签订情 况进行督导。各区域公司经营部负责辖区内在施项目的劳务分包合同签订的管理工作,具体工作职责见第三章发包与承包。

第五条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闻负责对全公司在施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 情况和实名制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督导。 各区域公司负责辖区内在施项目的农民工工资支付与实名制的管理工作,具体应做好: 1.监管辖区内注册的总承包项目、专业承包项目和劳务企业保证金的缴存和使用; 2.监管本辖区在施项目预储账户的设立和使用; 3.监督本辖区在施项目落实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 4.监督本辖区在施项目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 5.按照有关规定审核总承包项目部提供的书面材料,即:《分包人员花名册》、《分包人员考勤及工资明细表》《分包人员撤场清算表》,同时网络审核(点击)项目部的填报信息; 6.做好日常检查和纠纷调解工作。 第六条总承包项目部应对农民工工资支付与实名制加强管理,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上级对工程分包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2.建立健全管理组织机构,落实农民工实名制管理,不断完善内部分包管理办法,制定并实施强化农民工实名制管理的用工登记、日常考勤、工资支付与发放等相关制度,提高农民工管理水平; 3.验证分包企业的施工资格,将“五证一书”(即: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外地企业进入当地备案通知书、分包交易服务卡、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整理归档; 4.规范分包合同管理。总承包项目发包分包工程,必须按规定签订分

劳务分包管理办法

劳务分包管理办法 (2017版) 浙江省三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目次 1 总则 2 组织体系 3 职责 4 运行控制 5 绩效评价 6 附则 附件1 对劳务分包企业要求 附件2 拟用劳务分包商(作业班组)推荐表附件3 劳务分包企业评价表 附件4 项目劳务作业班组评价表

1 总则 为规范项目劳务分包管理,有效推行劳务集控,建立劳务用工长效管理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承建的所有工程项目的劳务分包管理。 集团公司劳务分包管理除执行本办法外,尚应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标准的规定。 2 组织体系 集团公司对劳务分包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集团劳务管理办公室是企业对劳务分包企业统一管理的职能部门,分公司和项目部具体落实对劳务分包企业过程监管并负责对劳务分包企业绩效考核工作。 集团公司劳务管理组织体系见图: 图组织体系

3 职责 集团公司劳务管理办公室管理职责主要包括: 1负责对劳务分包企业及作业班组的准入资格审查和管理。负责对劳务分包合同的评审、签订、归档管理工作。 2 负责督促分公司及项目部做好对劳务分包企业、作业班组的绩效测评、日常检查监督并按要求建立合格分包方名录(每年一季度进行测评)。 3监督检查各分公司、项目部执行劳务合格分承包方名录制度,严禁将工程劳务作业分包给无资质的企业或虽有资质但不能履行职责的劳务分包企业和个人(地方政府主管部门有特殊要求的报集团公司批准后执行)。 4负责对项目劳务用工管理的季度大检查、日常巡查,对隐患进行跟踪整改与验证,并保存记录。 5 监督检查劳务分包用工管理,包括劳务资质、员工培训、持证上岗、职责履行、台帐管理、实名制管理、民工劳动合同、工资发放等,规范管理,奖优罚劣。 6协助分公司、项目部和劳务企业处理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劳资、工伤等纠纷,以及相关争议的调解。 7协助集团招标中心及分公司进行劳务分包招投标管理工作。 8协助安全监督管理部对工伤事故(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9协同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劳务专职管理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 分公司劳务管理部门管理职责主要包括: 1分公司必须选择劳务合格分承包方名录中的单位作为劳务承包方,签订规范的劳务分包合同,并通过集团项目管理系统劳务分包合同流程审批通过后,集团劳务管理办公室审核盖章。原则上项目责任人不得使用自己的劳务公司。作业班组必须在集团合格班组名录内选用,新进作业班组必须经项目部及分公司测评合格报集团劳务管理办公室批准后才能选用。 2分公司要配备至少一名劳务主管,对劳务分包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及时协调处理民工工资及工伤纠纷的处理工作。 3分公司督促项目部及劳务分包企业做好作业人员备案、岗前培训及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实名制管理等工作。 4分公司负责做好对项目劳务用工管理的检查工作,对隐患进行跟踪整改与验

保温劳务分包合同及管理制度

分包合同 (保温工程) 甲方:黑龙江宝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甲方:黑龙江宝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就甲方将哈尔滨市旧城区综合整治回迁安置项目11#、14#楼工程中的保温工程分包给乙方事宜,为明确双方责任、权力和义务,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哈尔滨市旧城区综合整治回迁安置项目第七标段11#、14#楼 2、工程地点:哈尔滨市道里区河河润街、安隆街交叉口 3、分包形式:包工包料 4、分包范围:全部保温板粘贴及抹面工程的人工和材料,并包含屋面保温板铺设工程人工和材料,其中材料包括保温板,保温板线条,粘结胶,抹面胶,耐碱玻纤网格布,苯板钉,抹面用石英砂 二、工程施工日期 1、开工日期:2011年5月28日 2、完工日期:2011年6月28日 3、对工期的其他规定: (1)因乙方原因导致工程每延期一天,乙方按单项工程总价的 3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由于不可抗力导致工程不能按期完成的,工期按实际延误期限顺延。 三、项目单价 单价:按实际粘贴面积53元/㎡,线条30元/ m ,苯板按每立方350元计算,苯板线条按每立方390元计算。其中苯板损耗量控制在3%以内,超出部分乙方自行承担。屋面保温板铺设为乙方必做项目,不在另付费用。 四、付款方式: 甲方向乙方支付进度款的时间和方式: 两栋楼都完成到12层拨付已完工程量的50%,完成13—22层拨付本次已完工程量的50%,完成23—32层拨付本次已完成工程量的50%,全部完成拨付到总工程量80%,竣工验收合格后拨付到总工程量的95%,其余5%作为质保金。 五、工程质量标准 1、本工程质量目标为:省优质工程 2、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工程质量达不到原定目标的,乙方将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3、苯板为20kg/m3阻燃B1型,粘结胶及抹面胶为液态胶且符合相关质量标准,耐碱玻纤网格布符合相关质量要求,苯板钉为钢芯且符合相关质量要求 六、工程所用材料及使用工具的规定: 1、对材料的规定:工程所用材料因分包单位自身原因造成浪费的,项目部将对分包队进行加倍罚款,如需整改的不得占有有效施工工期,否则,分包单位将无条件接受甲方按照有关管理制度进行的各项罚款。 2、对工具的规定:项目部提供大型机械设备,包括塔吊、搅拌机、施工电梯等。 七、其它约定 1、甲、乙双方应提前签定?分包安全合同?,作为本合同生效的前提。 2、甲方在施工前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图纸等相关技术资料,分包队伍应组织内部全体人员对图纸、安全交底、技术交底和相关技术资料等,提前进行熟悉和学习,并遵照执行。如发现问题及时报甲方解决或修改,否则因此出现的任何问题均由乙方自行解决和承担所发生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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