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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刀锋》读后感

《刀锋》读后感
《刀锋》读后感

毛姆《刀锋》读后感——关于拉里以及所谓的“得救之道”

坦白说,比起毛姆叔叔精心构制的这个故事来说,我还是更喜欢扉页上《迦托——奥义书》中的这句话:

一把刀的锋刃不容易越过;

因此智者说得救之道是困难的。

对毛姆小说的好感来源于《月亮和六便士》,但这两句话却是吸引我读这本书的唯一直接理由。

我是典型的希图在书里面寻求到某种开启内心世界的智慧的读者。因此当我看到扉页上的字迹时,我满心期待可以从主人公半生的经历叙述中寻找到关于得救之道的更深启示。所以在我开始翻阅这本书时我几乎抑制不住地欣喜若狂。可是当我合上书页,却突然发现自己所得到的思考远没有奥义书上那两行字给我的多。

倒不是失望,只是有些未能得偿所愿的落差感。

在我看来,拉里之所以可以过他那种“晃膀子”的生活是有条件的。

首先,他是一个孤儿,没有人需要他赡养,他大可以不必考虑养活父母这档子权利义务的事;其次他没有结婚,伊莎贝尔不愿意跟他过理想主义的穷苦生活对他来说不是拒绝而是成全;再次,他多少有一点财产,可以不用担心不工作而没有饭吃;再再其次,他性格随性而洒脱,不在乎主流社会对他的鄙薄和非议,一旦没有钱吃饭了,他不计较做体力活。(这一点恐怕是最为关键和最难为依赖物质的上流人士们所模仿的。)

有了这几个条件,他大可以去过那种闲云野鹤般超然于物质世界的精神生活了。

我是打心眼里喜欢拉里这个小伙子的。这种喜欢并不包含任何对他形象拔高并圣化的崇拜。只是一种对声气相投的同类的一种自然而然的喜爱。(那么,如果有人对拉里是抱着仰视的膜拜心情的话,我无疑在这里拔高了自己。对此我稍稍惭

愧则个。)

根据毛姆叔叔的描写,拉里斯文、随和、总是带着温熙的笑容,善解人意又亲切可感。就像我们少女时代曾经默默欣赏过的高年级大哥哥。是那种非常乐于助人,又不端架子、不装大人口气教训人的阳光少年。

所以在开始看这本书的头几个章节时,我曾在心底热切地呼喊:啊!仁慈的主宰啊,请赐给我一个拉里吧!像我这样一个无家世、无地位、身无长物又同样渴望过富足充盈的精神生活的不靠谱女青年,需要的不正是这样一个拉里吗?那么就让伊莎贝尔的不满成全我的美满吧!

可是真可惜,我不活在这部小说里。

事实上,我不觉得拉里寻求“得救之道”的方式比别人聪明或高明多少,可是我却正是因为他的不高明和不聪明才对他倾慕并心生敬重。

《燃情岁月》里印地安人一刀说:“有些人能够倾听内心深处的声音,他们依此行事,这些人最终不是疯了就是成了传奇。”

拉里或许离伟大很遥远,但他的不合流俗、不合时宜却足可以称得上一部普通人的传奇。

在一个绝大多数人都以物质财富占有的多寡来衡量你是否成功是否具有价值的社会里,像拉里那样做一个追求理想主义生活、“大隐隐于市”的出租车司机,不为名利。如果说这是“矫情”是“文艺”的话,真正贯彻起来那也绝对没有想象的那么容易。所以如果做不到的话,请不要自鸣得意地进行嘲笑。

有很多人,因为自己不崇高,便不相信别人可以崇高。一遇到有比自己境界高的人就迫不及待地进行讽刺和解构。我自认不是一个崇高的人,但我永远信服那些自始至终心无杂念地追逐着信仰的人们。

我们不是拉里,无法像他那样周游世界去寻找真理。现实和理想是一对永远无法真正调和的矛盾,可是我们在这两个极端之间的克制和闪避其实原本已经是一种化解这对矛盾的有力方法了。没有必要把自己和大众隔绝开来,刻意地摆出一幅遗世独立的姿态,然后又反诬这个社会亏欠了我们,世界不符合我们的梦

想。在看似世俗、平庸的生活中同样可以追求充满诗意和酷味的精神生活。一定。

我认同小说快要结尾时拉里在谈话中所强调的一句话“我认为一个人能够追求的最高理想是自我的完善。”或许有些不自量,但这确实是我一直以来,最为笃定的坚持。

《刀锋》读后感1000字

《刀锋》读后感1000字 导读:读书笔记《刀锋》读后感1000字,仅供参考,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刀锋》读后感1000字: 外国的经典小说一开始阅读时总是有点絮絮叨叨的感觉,如果能静下心来一口气读个好几章,对于我来说才能真正进入作者所营造的那个世界。前段时间读了《月亮与六便士》,对于作者所塑造的那个主人公斯特里克兰德非常不理解,读了《刀锋》之后,才大概对毛姆这种非常聪明的写法有了一定的理解。 这两本小说都是按照第一人称来进行叙述,“我”同主人公算不上亲密的朋友,但是一定程度上可以聊得来,而且一般会跟主人公的亲人或朋友有着非常亲密的来往,使“我”能够从第三方听到关于主人公的不同阶段的故事。 说实话,无论是斯特里克兰德还是拉里,都是很多年轻人可能会非常崇拜,但永远不会去尝试成为的一种人,我看到有一些人说他们看毛姆的书会有种想要立马辞职去浪迹天涯的冲动,但是没有几个人会真正的这样做。“我”也是这样的一个角色,“我”在拉里的生命中是一个寻常的过客,“我”时常劝说他走常规的路,“我”不能理解他散尽家财的做法,当听到拉里说他要去做一个出租车司机,“我”觉得他真是疯了,和拉里去辩论钱的重要性,然而主人公若是这么容易被左右的人,恐怕就不是毛姆笔下的主人公了。

在《刀锋》这本书中,主人公拉里是一个充满诗意的男主人公,恐怕所有的少女都会喜欢这样的一位阳光少年,他同青梅竹马伊莎贝尔一开始有着让人艳羡的爱情,那是少年时代纯粹直接的吸引,而当拉里一心要追寻自我、全然不在意物质生活时,伊莎贝尔也很理智地选择了能够给她体面生活将她奉为女神的格雷。两人在巴黎重逢及分手的场面,拉里对于精神生活的描述: “但愿我能让你认识到,精神层面的生活是多么令人激动,生活的体验是多么丰富多彩。可谓生机无限。可谓不亦乐乎。只有一种情况可以比拟,就是你自驾飞机翱翔在高空,只有一种无穷大包围着你,使你陶醉于无边的宇宙。你感受到的那种欣喜若狂是你不愿用任何世上的权利和荣耀来交换的。” 但这种精神生活我想一般人是无法体验到的,若非拉里能够一直头也不回的在精神世界闲逛,他也无法体验到这种从容与无穷。而伊莎贝尔想要的是现实世界的从容。他们非常自然的分手,两人之间没有一丝不快,还能体面地参加社交活动。 毛姆写拉里讲述自己去印度走走逛逛的五年,一些奇遇,一些想法,作为读者我们跟着“我”去听他讲故事,“我”问出读者想问的问题,就让这样一个人好像与我们有着似远而近的距离,这是毛姆的聪明之处,他作为一个普通俗人的角色,跟读者一样的眼光去聆听拉里的故事。 但我还是没有理解《刀锋》这个书名该理解为什么意思,可能还只是读小说读了个热闹,只能用扉页的这句话再做个结尾:“剃刀之

成长的蜕变(读后感)

成长的蜕变 ——读三毛《雨季不再来》有感 “这已不知是第几日了,我总在落着雨的早晨醒来……”窗外的天空,灰色中似乎夹杂着一抹淡淡的蓝;时而清风阵阵,吹过我的指尖,书页轻翻。耳畔《梅花三弄》的乐声渐渐模糊,视线也渐渐迷离起来;仿佛窗外大雨倾盆,嗅到了初夏的气息,看到了三毛在雨中泰然地漫步…… “人之所以悲哀,是因为我们留不住岁月,更无法不承认,青春,有一日是要这么自然地消失过去”,《雨季不再来》是三毛对自己的童年与青春的回忆。三毛,在一生中本该最快乐的时光里,却感到深深的迷茫与孤独;字里行间,都弥漫着伤感的味道。三毛,从小就是一个特别的孩子——本名陈懋平的她,三岁时因为写不会名字中的“懋”字,就自己改名为陈平;三毛还没上幼稚园的时候,就已经在家中的“图书馆”里看了许多带插画的儿童书籍,她还未识字,就已经“玩”了《三毛流浪记》、《木偶奇遇记》、《格林兄弟童话》等等…… 三毛的读书生涯,就是从那时开始的。到了台湾,上了小学,认识了字,从每月一刊的杂志到二堂哥书堆里的书籍;从建国北路上的建国书店里租的儿童故事书,到国外作家的小说……三毛跌入了书的洪流里去,痴迷忘返。春去秋来,三毛童年的日子就跟着小说里的人打转。五年级时,课业加重了,三毛不得不开始在课堂上偷偷看书。联考结束,小学毕业;三毛却仍然扎在书堆里,乐此不疲。初中的课被老师上得刻板生硬,一次数学考试的“鸭蛋”,残忍的老师用墨汁在三毛的眼睛上画了两个“大鸭蛋”。被侮辱的三毛一咬牙,逃学去了墓地看书。后来,逃学的日子告一段落,三毛休学了,童年消逝…… 经历过狂风暴雨的人,纵然会看到雨后天空的彩虹;但只有那些熬过了人生中黄梅雨季的人,才能意识到雨季结束后阳光明媚的美好。人一生中,定会遇见雨季,对于三毛来说,休学的日子,自闭的青春,无疑是难熬的雨季。“雨下了那么多日,它没有弄湿过我,是我心底在雨季,我自己弄湿了自己。”三毛呢喃。掩卷,我不禁莞尔。身为学生,我心里的那场雨季,或是同学的冷漠,或是师长的不解。一切的一切,都是暂时的,雨季来临时,不坚强怎么行!娇弱的花苞若不坚强,雨后阳光下必定没有她的笑颜;小小的树苗若不坚强,雨后的树林必定

铁匠的儿子读后感

铁匠的儿子读后感 铁匠的儿子读后感(一) 我读完《铁匠的儿子》以后觉得非常伤心,下面让我来给你讲讲吧! 文中的主人公是泼来可西,他的爸爸是石匠,而且很爱喝酒,动不动就无原无故的打儿子。泼来可西问爸爸要买书的钱,爸爸把他从楼梯上踢了下来。可最让人伤心的是:泼来可西居然还强忍着,不把这件事告诉老师和同学们。 我觉得他的爸爸太不好了,买书又不是什么坏事,不给儿子钱就算了,居然还把人家从楼梯上踢下来了,太不象话了!可这篇文章最深的一点,而是泼来可西不把爸爸的事说出来。虽然自己受过许多委屈,但就算爸爸再怎么打“我”。“我”也强忍着,不给别人说。 读完了这个故事,我既伤心,又想看看泼来可西的笑脸,哪怕一次也行啊!我还要学习泼来可西孝敬父亲的精神。 铁匠的儿子读后感(二) 可怜的普莱克斯,请到我家来吧!我的家人都很善良,他们不会打你,骂你。快来吧,普莱克斯。 他的父亲经常喝得醉醉的,把家里弄得乱成一团,而且无缘无故地打普莱克斯。他的本子被父亲烧了还说是不小心掉进火里的……

可怜的普莱克斯,请到我家来吧!我可以给予你一杯热腾腾的纯牛奶,再给你品尝一块达能饼干,还会给你很多好玩的玩具,让你吃个够,玩个痛快。快来吧,普莱克斯! 可怜的普莱克斯,请到我家来吧!我可以让我的好爸爸为你买一张很大很大的床,给你盖很暖和的被子,让你甜甜蜜蜜地进入梦乡,没有任何干扰。快来吧,普莱克斯! 可怜的普莱克斯,请到我家来吧!你不是一直想要一本语法书吗?我可以让我姑姑给你买一套。我们俩彼此关心,成为知心的好朋友,一起上学,一起写作业……我的家人会把你当做亲身儿子看待,我们俩就成为好兄妹了。 可怜的普莱克斯,请到我家来吧…… 铁匠的儿子读后感(三) 《爱的教育》中有一篇文章,题目是《铁匠的儿子》。读完以后,我觉得普雷科西很可怜。因为他父亲天天都喝非常多的酒,而且喝得醉醺醺,没有任何理由就会打他。他每天上学时脸上带着一块青一块紫的伤痕,同学们都说是他父亲打的,普雷科西为了不让父亲丢脸,就说,“这不是真的,不是我父亲打的。”() 最让我感动的是,他父亲有时也会接普雷科西,他看见父亲来接自己,恐怕父亲打他,吓的浑身哆嗦,为了不让同学们发现以前都是父亲打的,就面带微笑向父亲跑来,故意笑着、高兴着和父亲说话。从这篇文章里,我发现普雷科西是一个非常善良、非常有爱心和宽容心的孩子。我很钦佩他,我想,如果他现在还活着,而且我能见到他

《乌合之众》读后感1

《乌合之众》读后感1500字《乌合之众》读后感 这本书创作于1894年,作者以法国大革命为背景思考了个人与群体的关系,他通过对革命中种种行为的分析发现,即使一个有自己独立见解的人,一旦他们加入受人民崇拜意识形态蛊惑的群体,就变成了乌合之众中的一员。他们就如同发生化学反应一样变成了一群疯狂和无恶不作的家伙,而且他们在一种“历史使命感”感召下,并没有任何关于犯罪的意识。 以上是我从百度百科里面复制过来的介绍,还没有看书的内容,光从题目和简介中似乎就能感受到这本书的基调,即批判和负面的。但在上周五,我参加了部门南区的一场读书分享会,让我对这本书,以及看书这件事有了新的理解。 1、你的心是什么样的,你从书中看到的也会是什么样的 其实,这是我第二次接触这本书了。第一次看这本书是在今年年初,我所在的运营中区选定了这本书作为季度读书分享会的书目。当时我边看边担忧,作为部门员工共读的

一本书,我希望它是鼓舞人心的,但这本书好像是在泼冷水,很容易让自我认知相对缺乏的人走向另一种极端,即为了避免洗脑而拒绝接受他人的建议。而且,当时部门并不是很稳定,连续有好几个员工离职,群体离职心理正在酝酿。 现在回想起那次读书分享会的情况,大家都很认真的剖析了书里面的理论知识,最终的落脚点貌似是避免陷入群体思维。作为观众的我用力的听努力的想,我该如何或鼓励或启发的点评大家的分享,对于我不太认同的负面观点我又该如何得体的说服大家。总之,我是带着担心和负担去旁听大家的演讲的。可想而知在这种心境下我几乎不能从书里面获取有价值的养分,甚至认为这本书并不是一本好书,无法带给人生长的力量。 但是就在上周五,同样也是《乌合之众》这本书的分享,我的状态是截然不同的,轻松愉悦,满满正能量。同时,分享者们的观点也跳脱出了“如何避免成为乌合之众”,而是在思考如何打造优质群体。有的人感恩自己所处的团队,每个人都很优秀,渴望成长,这是一个美好的群体,希望彼此成就;有的人说每个人不可避免的生活在群体中,我们首先要选择一个适合自己成长的群体,同时也不要忘记自己作为群体的一员也有义务推动整个群体朝正向发展,不能总是挑剔群体本身;有的人给部门领导提了建议,希望能在她的

刀锋1937经典台词

刀锋1937经典台词 剧情简介 在抗战前夕,郑树森一个生活在社会低层的狱卒,在认识了躲在狱中避仇的江湖大佬庞德后,被迫卷入了江湖仇杀的阴谋之中。为了生存,郑树森和几个在弄堂里谋生的小兄弟,在庞德的安排设计下,逐渐发展成上海滩帮派势力中的一股力量。郑树森、庞德、虞中和三股江湖帮派势力之间的恩怨情仇不可避免的交织在一起,最终将郑树森造就成一个青出于蓝的江湖大佬。 《刀锋1937》经典台词 1、“我的男人在我的床上叫着别的女人的名字 总比我的男人在别的女人床上叫着我的名字来得实惠吧。” ——《刀锋1937》里秦善宝台词 2、“今日谁与我共同浴血,他就是我的兄弟。” ——《刀锋1937》里郑树森台词 3、“上海滩有三种人,活人/死人/我的人。” ——《刀锋1937》里庞德台词 4、杀一个人不是权力/救一个人的命/才是权力 5、老卢说过:“棺材就像暗夜中起航的船,在它飘走之后,码头上就会有一艘新船,旅程寂静而码头依然喧嚣。” 6、“你要不杀个人你就成不了个人!”“如果你征服不了一个女人,你就不能成为一个真正的男人!”

7、庞德的霸气话: “在上海滩办事只有三种方法!对的方法!错的方法!我的方法!在上海滩只有三种人!活人!死人!我的人!” 8、日本人要是打进来,我们就拿命跟他们拼!拼!! 9、唐维特用枪指着虞中和老婆,他老婆吓一跳,问:你是什么人?唐维特色色的一笑:我是猎人! 10、爹,我是您儿子,我叫郑树森,今年三十六了,还没娶媳妇儿。 《刀锋1937》经典台词图片附件: 《刀锋1937》经典台词 11、棺材铺是为别人开的。 12、这不是水,是20年来流不尽的英雄血! 13、“我们都是有家的,我们都是爱家的,我们家里面都有妻子儿女,我们家里面有锅碗瓢盆,可是国亡了,家就没了,我们在东北三省的家已经化为一片焦土,日本人已经在卢沟桥打开了我们在华北家的大门,现在,日本人的军舰就在我们家门口的黄浦江上,连炮弹都准备好了,我们身后的家,身后的国家,身后的大好河山,就要面临家破国亡的厄运了,日本人会闯进我们的家里,砸了我们的锅碗瓢盆,烧掉我们的房子,凌辱我们的姐妹,屠杀我们的兄弟,然后告诉我们的孩子,你们就是最劣等的民族,你们投降吧!你们下跪吧!你们等着一辈子受屈辱吧!有个诗人曾经说过,假如我们不抵抗,他们就会用刺刀挑起我们的脑袋说:看!这是奴隶!

读《雨季不再来》有感

读《雨季不再来》有感 昨夜的雨,淅淅沥沥,打在窗上,躺在床上,睁着眼,让目光四处游离。下雨了,我的雨季是不是该来了?告别了纯真年代,走进了豆蔻年华。 那些上课认真听讲的日子,那些下课不忘锻炼的日光,那些追着老师不断提问的时光,那些捧着书勤奋地背的岁月……变成了沉甸甸的记忆,藏在我的心里,任凭时间流逝,它们都不褪色的。雨季中出现的一事一物,也见证了我的成长。懵懂的我,遇到雨天,心情会低落的。长大的我,遇到雨天,会美美地欣赏一番雨天,听那片雨给我带来的宁静与清新。 学习生涯中的磕磕碰碰就如三毛所说的雨季,其过程与她不尽相同,但是在平凡中总有那么一点有趣的事,我们的生活却远没有想像的“痛苦”,反而多了几分别有的滋味:每天与太阳赛跑成就了自己从未有过的美丽;为了一道题与同学甚至老师“吵”得不可开交,在学校的活动中的趣闻……我们在不知不觉中给自己加上了一个又一个的砝码,却在更多的日子,体味到了解出一道难题的酣畅、取得好成绩的兴奋和欣然入眠的快慰. 我对三毛的了解是浪漫、勇敢、潇洒的真性情女子,再回顾三毛在《雨季不再来》中透露的纯势情怀和异质美感,我就愈加欣赏她的任性、洒脱。

我想,在这个时期,每一颗心都是敏感细腻的,充满无限的遐想和淡淡的哀伤,让人捉摸不透,却又始终如影随身,既感到迷茫和恐惧,又亲身体验到因未知与深藏不露而凸显的新奇感和兴奋感。每段由心而奏的歌谣,都是值得欣赏和歌颂的。三毛这段青春的奏响曲,虽然青涩,但却带着不可言喻的异质美感,带着不可抗拒的亲和感,让人欲罢不能。正如舒凡给《雨季不再来》的书序中提到,“这不仅是三毛写作历程起步的回顾,也是表征六十年代初期,所谓‘现代文艺少女’心智状态的上乘选样。” 当笔下肆意挥洒的心情化为文字,我将用它记录永生——这是莫言说的。作为用灵魂书写的笔者,三毛记录下来的青春痕迹,将值得永久保存。而事实上,这样“保存”的做法,为填补心灵的空白,为“回顾”和“眺望”桥梁的搭建,为时刻的思考准备——提供了最好的方法。我想,悠长岁月的每一个变流窜着的灵感都应该被记载,每一个漂浮着的幻想被演绎,每一个占据着的梦都应该被成真,只是一切都将与“文字”有关。我相信,被记录的岁月,被回顾的人生,会让一个人终生都活于感动中。我猜想,三毛做到了。 十年前的三毛,反抗,叛逆,又不忘播种下一个又一个美丽却带青涩,莽撞,迷惘的梦想,还携带一份不轻易触碰的伤感,而十年后的三毛——可以从《撒哈拉的故事》看出,其心境如同渺渺清空,浩浩大海,平静,安详,淡泊。两者

中学生鞋匠的儿子读后感

中学生鞋匠的儿子读后感 鞋匠的儿子读后感1 做总统需要什么?总统能给人们带来什么?某一天你成为总统后,别人羞辱你,你会怎么做?枪毙?暗杀?还是宽容对待?世界上又有几个能宽容对待羞辱自己的人的总统?当读完《鞋匠的儿子》后,我找到了答案。 林肯当选美国总统后,第一次在参议院演讲,因为他是个鞋匠的儿子,所以一位参议员站起来大声羞辱他,但林肯没有责怪那个参议员,也没有恼羞成怒,而是等大家的笑声停止后说:“谢谢你使我想起我的父亲,他已经去世很久了,我会永远记住你的忠告,我也永远是鞋匠的儿子,我知道,我做总统永远无法像父亲做鞋匠做得那么好。”顿时,参议院里一片静默,随后掌声雷动!我无法想像林肯这样一个大总统,竟然会给一个羞辱他的参议员发出感谢,世界上又有几个总统能做到这样呢? 荷兰,因为有个平民骂了总统一句,荷兰总统就残忍地把那个平民全家的男女老少都杀害了,以此来警告其他人骂他的后果会多么严重。虽然这个总统用暴力使人对他噤若寒蝉,但是,在人民的心中,又有几个能服?和林肯比起来是多么的渺小呀!参议员羞辱了他,他不卑不亢,用真情回击,用感谢宽容,使那位参议员既羞愧又折服,由

此可见林肯是多么的睿智! 一个总统都可以宽容、原谅他人,我一个学生为什么不能宽容点呢?有一次,我正在写作文,快写好的时候,被同桌不小心碰了一下,顿时,我钢笔里的墨水洒了出来,滴在了快要写好的作文本上,墨汁浸没了一大片字,我不得不重新再写,这让我非常的生气,怎么也不愿原谅同桌,就在她的作文本上乱划了几道,以求找到心理的平衡。唉,现在想起来,我真觉得对不起同桌!她又不是故意的,我真的应该像林肯一样,学会原谅与宽容别人。 做总统的人都能做到宽容和大度,做个普通人,更应该如此!鞋匠的儿子读后感2 在林肯当选美国总统的那一刻,整个参议院的参议员们都感到尴尬,因为林肯的父亲是鞋匠。当时的参议员大部分都是出身于名门贵族,他们自认为是上流社会的人,从未料到面对的总统是一个鞋匠的儿子。有一个态度傲慢的参议大摇大摆地站出来,当场羞辱林肯。没想到的是,林肯非但不生气,反而心平气和地告诉参议员们,虽然他的父亲去世了,但不会忘记自己是从一个鞋匠的儿子当选成总统的。所有人听了,既羞愧又敬佩。 林肯没有成为伟大的鞋匠,但成为了伟大的总统。他之所以能够成为总统,正是因为他永远不忘记自己是鞋匠的儿子,并引以为荣。

乌合之众读后感3000

乌合之众读后感 勒庞这本充满偏见的《乌合之众》无疑是学以致用的典范,其中诸多偏见性的词句看得我这个旁观者颇不理智,再深思一层,这厮在文字中下套,把自诩为独立的精神个体的面皮撕下,使人露出乌合之众中一员的嘴脸,其手段不可谓不狠。正是这个原因,这本有着诸多猜想的群体心理学叩门之作,让我不得不审慎对待,仔细阅读。 勒庞认为,若干清醒理智高IQ的人组成了一个群体,其智力水平立刻会大大下降。由理智主导事物的发展趋势远远没有由情感趋势来得快捷迅速。而对于群体来说,往往只能够接受简单而极端的情感,这就是为什么有些人一夜之间成了神,而另一些人则立刻被千夫所指,遭万人唾弃而不得翻身。虽然勒庞只举了些简单的例子,但不得不说,能够佐证他观点的例子跨越了时间和空间,在生活中大量存在。不妨让我们回忆一下45年前出现的神奇历史事件,不,这对于那时还没出生的我们来说还是显得太遥远,勒庞对于历史即是想象虚构毫不容疑。还是紧跟时代步伐,让我们来聊聊因为微博一夜成名的红十字会——或者,与火车有关的某机构(听说这机构快成敏感词了,也不知真假)?这两个机构危机公关的能力显然低于各个体的平均水平。而在这两个事件中相关谣言各种PS照片得到广泛传播,非持续围观事件的群众们说不定就将那些需要考证的东西当做现实,拿一生去相信。 1 个体如何被群体淹没 作者说,群体就是有这种“脊髓中的本能”,而妇女、儿童和原始人都是不用大脑而用脊髓思考的动物,他们盲目、轻信、缺乏理智,感情丰富而毫无用处。当然,对于勒庞如此偏激的论证,我们也应该理性的思考,大众确有其所说的无意识的一面,但反问一句,若大众真的是无意识的用脊髓思考的动物,这么多迷失自我的“个体”又怎能成为推动事情发展的主体,对此,勒庞认为,第一,这个结果不是他们自发主动按照理性造成的,而是受到了某种强烈感情的支配。第二,这个结果也未必就是进步,而往往是血腥的屠戮和暴动。那这就说不上“功劳”了。作者得出这种观点主要是受到法国大革命的影响,可以暂且不虑。但是未来的社会不管依据什么加以组织,都必须考虑到一股新的、至高无上的力量,即人群的力量。这也即本文前段所提及的受众的主动性,或者叫读者的接受美学,作品只有在读者的消费过程中其价值才能得以真正的体现,在读者的购买热潮之后,退却下来书屋一角的细细品读必然是读者个体的真正思考,此时,读者对于作品真正价值评判的主动性开始发挥功用,一切精华的人类文化历史成果得以积淀,甚至激发读者个体创造出更优秀的作品,由此可见,读者在大众的消费热潮中的个体消化并没有受到很大影响,相反,这种个体消化对于整个社

lol女刀锋出装攻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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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儿子读后感

三个儿子读后感 三个儿子读后感 当赏读完一本名著后,你心中有什么感想呢?不妨坐下来好好写写读后感吧。那么读后感到底应该怎么写呢?以下是精心整理的三个儿子读后感,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三个儿子读后感1 学了《三个儿子》课文后,我懂得了一个道理:孝敬父母,关爱他人,诚实谦虚,懂得感恩,这是一个人应该具有的优秀品质。感恩父母,可以从身边一些小事做起:整理小房间.帮妈妈洗脚.在汽车上给老·这时候才体会到我要多孝敬父母好好学习帮妈妈多组幼·.孕·残让座······ 从小到大,我的一切生活起居或学习辅导都是妈妈负责的。这个暑假,我对自己规定:每天饭后碗都由我来洗,自己的衣服自己洗,帮妈妈洗一次脚,看是简单的事做起来却不是很容易。当我在盆子里放满水,把妈妈的脚放入盆子,抚摸着妈妈那双粗糙的脚时,就会想起;小时候生病妈妈一个人抱我去医院看病;不管是刮风下雨,妈妈每天送我上下学;不管妈妈累不累,自己不想走时都要妈妈抱······这时候,才体会到我要多孝敬父母,好好学习,帮妈妈多做点家务。 百善孝为先,感恩父母对我的养育;感恩老师,对我们无私的教育;感恩亲人,对我的帮助。

让每个人都有一颗感恩的心。 三个儿子读后感2 今天,我读了《三个儿子》这篇课文,我觉得第三个儿子很孝顺自己的父母,我以后也会帮爸爸妈妈做力所能及的事。放学后,我一回家就开始做作业,做完作业,我看见妈妈给我做饭这么累,就拿了一张纸,走到妈妈面前,给妈妈擦了擦汗,说:”妈妈您给我做饭这么辛苦,您休息一下吧。”“恩”妈妈笑着跟我说。过了一会,饭煮好了,我吃完饭,就去给爸爸捶背,我把双手捏成石头一样,然后右手捶下去,左手拿上来,这样一上一下的,我觉得很开心,很有趣。捶完背,爸爸和蔼可亲地摸了摸我的头,说:”谢谢儿子。”“这是我应该做的事情,我要帮您们做力所能及的事。”说完,我就开开心心地进屋睡觉去了。 三个儿子读后感3 最近读了人教版二年级下册第 23 课的课文《三个儿子》,讲的是三个妈妈在井边提水,两个妈妈夸自己的`儿子聪明,唱歌好,只有一个妈妈没有夸。当他们往回走时,前两个儿子只顾自己唱歌玩耍,只有没有被夸的儿子赶忙过来帮妈妈提水。 这个没被夸的儿子想到了要帮妈妈提水,说明他爱妈妈,有孝心。实际上他才是真正应该被夸奖的好儿子。 联想到我们学过的《沉香救母》、《木兰从军》和《陈毅探母》课文 ,他们都对父母充满了深深的爱,都是好儿女。前些日子在德善书院读过的《三字经》、《弟子规》、《千字文》等读物都

《乌合之众》读书心得体会

《乌合之众》读书心得体会 现今是一个群体时代,人类也是群居动物,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不仅产生了许多新型高科技,也形成了新的思想观念。新观念在不断地传播,逐渐在人们头脑里生根发芽。无可避免,我们每一天都在参与着群体活动,作为一名学生,经常讲求要建立一个良好的学习氛围,从而影响着我们更有效的学习,整个群体的心理,能暗暗的引导着行动的方向,最终引领整个团队达到目标。仅仅只是一个心理活动就能达到如此的效果,使得我很好奇的想了解群体的特性,受推荐读了《乌合之众》这本书,作者用许多案例阐述了群体的特征、心理、行为特点,我将从群体的心理特征谈谈我的感受。 群体的一般特征:在群体中个人责任感的约束力低,每种情感和行为都具有传染性,对暗示具有较高的接受程度,群众的行为缺乏推理的能力,却总急于行为。冲动、易变、急躁、易受暗示和轻信,英雄主义和极端主义的热忱的宣泄。 回忆起,在初中的时候,有一个女生因与另一个发生了口角矛盾,其中一个女生故意中伤另一个女生把她在整个班里隔离起来,导致整个班级里的人都不理睬她。发生矛盾

这是两个人的事,可是往往会造成很多人参与进来共同暴力,这并不难的一见,学生时代更是常有。甚至我,毫无关系的却也变成了这个冷暴力者。为何作为一个事不关己的外人,我们无法避免呢?原因很简单,代价太大风险太高。在迫害没有发生在我身上的时候,我很难鼓起勇气逆群体的意志而为,这种个体在群体中表现出来的胆怯明显放任了群体情绪的正反馈效应,越凶残就更凶残,越极端就更极端。在群体中,我们都失去了理性的判断,没有后果,没有明天,我们的不满不只是一件事情的折射,而是日积月累的荷尔蒙。 举个例子,个人在独立的时候是很清楚的,孤身让他一人去洗劫商店,即使受到最强的诱惑他也不会去做,他是很容易抵挡这些诱惑的。但在他成为群体的一员后就截然不同了,他受到了人数赋予他的力量驱使,倘若再给他一个惩奸除恶等使命感的信念,他便可以变得义无反顾,这样的驱使足以让他生出杀人劫掠的冲动,并且是立刻屈从于这种诱惑的。 网络暴力,是网络时代里经常出现的令人害怕又无法避免的现象,仿佛拥有着神秘的力量。网络暴力事件就是一个群体活动造成的后果。作为暴力事件中的主力军的数亿网民,很容易就把任何事物推动到人们的视线上,他们之间互

刀锋读书笔记《刀锋》的读书笔记

刀锋读书笔记《刀锋》的读书笔记 一直认为写读书笔记是一件特别私密的事情,阅读本身就是挺私密的事情,而把阅读的所思所想呈现出来,就是精神层面的赤裸相见,常常会让我却步。然而,若不以文字呈现,这一滴思索的点滴就将掉落在时间的长河中,再也找不见了。最近两年越来越发现,电子时代的所有图片视频资料再怎么生动,依旧敌不过文字的力量, 唯有文字能重现当时的心路历程,也唯有文字能见证自我成长。 想到要看毛姆的《刀锋》是因为王潇的新书《时间看的见》P15 的一个注解:“人性不仅存在于学术理论研究里,在文学里也能找到。毛姆被认为是最了解人性的作家之一。在《刀锋》中,他创造了两个探究人性深处的文学形象…”你看,一本优秀的书,可以带出一串书单,这也就是为什么喜爱阅读之人的书单越来越长。。 虚构类的文学作品的故事打动每个人的点都不一样,每一个人在故事中看到的共鸣和投射也不一样,这是虚构类作品的魅力所在:它没有标准答案。从故事性来说,《刀锋》并不是一个很有趣的故事,讲了美国上个世纪20年代一个上层中产阶级的家庭的社交,婚姻,生活。有趣的是毛姆塑造的几个人物很有看头:除了主角莱雷, 一堆配角艾略特,伊莎贝尔,苏珊,索菲,都是很有戏剧冲突的很好看的,看书过程中一直在脑补他们在争着艾美奖最佳配角。。 《刀锋》中绝大多数人的生活,是20世纪初西方社会物质至上的享乐主义生活,是那些“俗不可耐”的人物的生活。却也是100 年以后的我们当今的生活。看着艾略特的毕生都在不停的宴会社交中度过临死还紧握着宴会请帖;看着伊莎贝尔为了舒适的物质生活放弃了深爱的莱雷,却使计阻碍他结婚;在看到苏珊为了生活辗转于不同画家情人之间,最后以画家名义嫁给富商;看到苏菲经历生活变故自暴自弃堕落终于求得一死。。。一幕一幕放到今天的社会依旧毫不违和。

《儿子,谢谢你》读后感

《儿子,谢谢你》读后感 当我读完了《儿子,谢谢你》一文时,眼中充满了泪水,是感动?还是感慨?也许二者兼而有之吧!这篇文章中给我感触最深的一句话就是文中儿子说的一句话:孝顺不是义务,而是机会。感谢老天给我留下了这个机会,我得争分夺秒。 如果你没有失去至亲,你就不会有这样的体会。没有机会去孝敬自己的老人,是一种怎样的遗憾和追悔莫及啊!他是个孝顺的儿子,更是个幸福的儿子。起码,他可以有机会去孝顺,去反哺,他还可以有个妈可以叫。 而我呢,父母在的时候,嫌他们唠叨,总是想跑得远远的,去追寻自己的梦想,从未体会过他们的感受,现在有再多的钱有什么用,当再大的官又有什么用,你能换回你的父母吗?失去了父母,就好比失去了生存的根,如浮萍一般,飘飘荡荡,无人牵挂。 父母对我们三兄妹付出过太多,在世的时候没有过过一天好日子,而我们却没有机会反哺他们,他们就走了。因为没有反哺,而必须让悔恨折磨自己的一生,这又是个什么样的滋味? 父亲一生有许多嗜好,爱抽烟,却从没抽过好烟,只抽过廉价的大公鸡,爱喝酒,却从没喝过好酒,只喝过小卖铺里的散装酒,爱打牌,却从没打过什么大牌,只是跟几个老

头或太太们打几角钱的纸牌。母亲几乎没有什么嗜好,也抽烟,抽的只是自家种的叶子烟。她只会干活,家里家外,除了地里干活外,回来还得做饭,洗衣,担水,种菜园子,喂猪,喂鸡,偶尔下雨的时候串串门,还不忘纳鞋底。母亲每天都很忙,多少个童年的夜晚,都是母亲陪我在煤油灯下度过。 如今哥哥做了官,家中珍藏着许多的好烟和好酒,我的生活也好过了许多,可以去孝敬他们的时候,他们却早已远走...... 所以,奉劝全天下的子女们,当行孝则行孝,不要说等我有钱了,等我有假期了什么的,因为行孝是不能等的。行孝,其实也不需要太大的成本,比如每天的一个电话问候,回家时多帮他们做做家务,等等,就已经很好,老人根本不期待要你多少钱,而是要你心中有他就行。这就是全天下的父母----只求付出,不图回报。

乌合之众读后感800字左右范文

乌合之众读后感800字左右范文 乌合之众读后感 当有人指着你鼻子骂,你们这群乌合之众!可以这样骂回去:你们这些丑陋的中国人!这可比《金瓶梅》里的孙雪娥和潘金莲吵架有趣儿多了。文化还体面,又能表现得像个读书人,多好。 可有一点,孙雪娥和潘金莲做得好。他们从来不让自己长久地游离于世俗之外,打归打,骂归骂。纵是孙雪娥向吴月娘告状,说潘金莲是个谋害亲夫、行为不检点的“荡妇”,她也没有想要把自己孤立在其他人的对面。他们清楚地知道自己是谁,依附于谁,要想活下去需要讨好谁。不从独标高格中获得满足感,也就无需为泯泯众人而忧郁徘徊。 且先搁下对《乌合之众》的“误解”不谈。仅是“乌合之众”的过度使用就隐含着大众心理的问题。个体人发现自己的与众不同是好事,至少他已经开始了自我探索,自我价值的考量。可当一个人过多地强调自己的与众不同,甚至要刻意地展示自己与世界难以相处的时候,问题也随之而来。一个被聚焦的个体,每个细节都会被无限放大。个体如果难以承受压力,无力面对诘难或是质疑。不断地自我反思,不断自我否定,他必将寸步难行。如果能够承重,还会有冒出来大叫“欲戴王冠,必承其重”的人帮你宣传事迹,也是给他自己的一份慰藉。 而当一个社会中人们习惯于相互鄙薄,人心也因此浮动的时候,

很难保证社会有序运转。社会如果一味选择满足人们的“晋级”需求而提供过多的机会,必然导致行政机制的繁复冗杂。反之,社会则将暮气沉沉。我一直对社会的阶级流动抱持悲观态度,便也不甚关心如何上位。积极的生活态度却是容易获得幸福感的,希望大家都可以一点一点快乐起来! 我无法评价现今一些国家的体制,不过,我们倒是可以从勒庞的书中窥知一二。勒庞是19世纪法国作家,他的见解非常独到,也时常语出惊人。令我印象最为深刻的就是他对东方国家的某些预言。几年前我初读这本书,还不相信的,现在真真切切出现在我的生活当中。如他所料,我们的生活正在以一般人很难察觉的方式改变,惊醒的人却对此无能为力。风平浪静下,暗流汹涌。 勒庞在很大程度上启蒙了处于蒙昧状态的一批人,时至今日,《乌合之众》的影响力也可以说是有增无减。观点“新奇”自然是一个方面,还有一个方面则是勒庞分析有理有据,内容详实。虽然有些观点的推论过程我不赞同,有些观点本身受制于作者思维方式。比如说,他经常用反例的方式直接推翻某个广为接受的理念。而我认为,即使有反例的存在,也不能直接否认这个观点的普适性。或许在勒庞的判断中,或许他认为所谓客观评判就一定需要特例的存在。而我认为,这样是没有必要的。当反例出现,我们可以尝试去规范某结论的适用范围而不是将它一棒子打死。更何况,他用来证明客观的反例也有相当部分还需要进一步的考证与说明。 种族主义在他分析意识与无意识问题,即理智与情感问题时暴露

读三毛传记有感

读三毛传记有感 流年不与你忘 ——读三毛传记有感 白落梅曾说:”如果有一天,你在红尘某个街巷,遇见这样一个女子。她身材高挑,散着长发,带着一种繁华落尽的沧桑,一种意兴阑珊的美丽。那么,请记得,她的名字叫三毛。”是的,她叫三毛,是我内心深处不及的梦,是流年不曾忘记的一粒红尘。 雨季不再来看似忧。 不亦然。 忆含希。 独自成长,心田满书香。 ——记童稚时 她叫陈懋平,因为觉得”懋”字繁琐,改名为陈平,可她的性格注定让她这辈子无法平凡,她的一生经历成为了一代又一代人传诵的传奇。即使战火纷飞,也没有让她的童年失去色彩。 她是一簇颜色不一样的烟火,盛开

在民国时期。她与别的孩子最大的区别,就在于她那生来便具有的孤独感,让她的色彩显得如此绚丽。她可以默默的独处,不哭不闹,沉溺于书香无法自拔,用自己的方法去解决所遇到的问题。当然,还有她那可以洞察万物的双眸。 当我上小学之时,才开始于文学海洋中遨游,她早已觉那知识是如此肤浅。当我还不明人生所爱为何物,她已找寻到——文学,文学之美就这样成为了她一生的追求。 只可惜,童年的五彩缤纷下也有黑色的参与。黑来自于同学和老师的误解,让她的自尊心受到了严重的打击,落入无尽的黑暗之中,迫使她离开了学校。 三毛锁上了自己的心门,结识墓园的宁静,浏览自己喜爱的书籍,尘封很久之后心锁已锈迹斑斑,同时也贴上了自闭。幸运的是,这把心锁被顾福生打开了,福生用油画的绚丽,艺术的美丽,让她的内心春暖花开。在福生的帮助下,她走进了文坛。

其实我知道,孤独成全了她的美丽,书香飘进了她的童年。虽然童年伤痕累累的她,记忆中还存留着希望,心田中依然有愈心的暖光照耀。 回忆着她的成长,好似独自寂寥行走,独自追寻着她的希冀。但不是。在我看来,她在幼年便寻得她所爱,知道自己要去往的地方,即便雨季不再来,但在花季之时,花海一定会流入她的心房。 十年生死两茫茫。 不思量。 自难忘。 千里孤坟,无处话凄凉。 ——与荷西相遇到离别 三毛与荷西曾用六年的时间错过,又用七年的时间相爱相倚,留三毛用余生的时间去离别。 犹记当初荷西对她承诺:六年,多么漫长,等待,如此煎熬,并且她的心早已支离破碎,失去了承担这诺言的勇气,所以她狠心去拒绝了这个男孩,再

最新《发现孩子》读后感

最新《发现孩子》读后感 最新《发现孩子》读后感范文 《发现孩子》是我在这套书里看的第一本书,所以对书中提到的蒙台梭利的那些儿童教育理论格外深刻。接下来我们来看看最新《发现孩子》读后感范文,仅供大家参考! 这个月我读的是《发现孩子》这本书,随着第二个孩子出生,我想在与她成长中的过程中需要学习一些科学的方法,当然不管是学龄儿童的教育还是幼儿的,本质上应该相通的——人的教育。 从书中我知道孩子的心理发展具有“胚胎期”,也就是说孩子在0-3岁心智的发展是零散的、分散的。特别是教学一年的学生时,是不是学生也处在“学习的胚胎期”,对于一些知识的理解也是零散的,“一下子”没办法理解呢?等到了一定阶段会出现“大器晚成”的现象。 第二是我们的教学中是不是出现了“保温箱”的现象,总让复习铺底“一应俱全”,新授讲解“无微不至”,巩固练习“铺天盖地”,学生在这“保姆”式包办的教学下少了一些纠正的机会和动机,所以正确的教学是给学生提供“出错”再“纠正”的机会。 《发现孩子》这本书是蒙台梭利教育观念的一个很好的介绍,它揭示了了解孩子和爱孩子的新观念和新方法。蒙台梭利认为,每个孩子都有去观察、对外界作反应、去学习、去集中注意力,甚至让自己独处的需要。在本书中,她描述了儿童的特性,以及如何更充分地激发和利用孩子与生俱来的学习热情。 我看完这本书后对之中的一章“让孩子成为自己的主人”颇受感触。文中说孩子的活动过程可用个曲线图来表示。在纸上画一条平行线,表示孩子在处于休息状态,平行线以上表示有纪律的活动,平行线以下代表随意乱玩、没有规律的活动,而曲线的方向则表示

时间的长短。儿童之家做过这样的实验,当孩子进入教室后,通常先安静一会,接着才开始找事情做。因此,曲线是先往上,画到代表有规律的活动部分。 然后孩子玩累了,活动开始变得有点混乱,这时候曲线会画到平行线以下一直下降到其活动没有规律的部分。接下来,孩子会换一项新的活动,曲线图又会再一次往上升到有活动规律的地方,等到玩的不想玩时又会跌倒平行线以下。 所以在活动中如果老师能够尊重孩子的自由,对孩子有信心;如果老师能够把他的所学暂时放置一边;如果老师能谦虚一些,不把他的指导当成是必要地;如果老师懂得耐心等待,他一定会看到孩子所发生的全新转变。老师只有在等到孩子找到自己心智深处尚未被发现的潜能时,孩子焦躁不安的心情才得以平息。 现在的大班孩子对自主性游戏非常感兴趣,但往往一腔热情坚持不了多久就失去了兴致,当对自己选择的活动不再感兴趣,就会跟同伴斗嘴或去逗弄坐在旁边的同伴,想着换一项活动,当他对每一项活动又失去兴趣时就会到处乱走,或者烦躁地来到老师身边,有的孩子还会独处不再参与活动。如果老师也能以上述说的方法对孩子进行仔细地观察、分析,不急于对孩子加以指导,强加给孩子一些规则,那么孩子经过一段时间的活动,一定能找到适合他活动的内容。所以我们老师必须尽可能地依据孩子的天性来让他有发展的可能,这样,孩子才能茁壮成长。 我们也在潜心的学习真正的教学之道,但是总是很片面很肤浅,光有理论是不能完全做到的,但是没有了理论确实根本不可能做到的,很多老师问,光是用温和及鼓励的方式把教具呈现给孩子就足够了吗?在他的学校里不是这样的。在蒙台梭利的学校里,教导孩子的是环境本身。老师只是让孩子和环境直接互动,示范引导孩子该怎么使用其中的道具。这样的学习方法,如果只用在其他教学法里,是绝对不可能成功的,我们只会听到老师不断的大喊“安 静”“不要动来动去”这些是我们的`教学用语吗?这些命令式的教学能收到多大的成效。

毛姆《刀锋》读后感

毛姆《刀锋》读后感 毛姆的作品我真的很喜欢,他的文风朴实,选字用字精准。 精准真是我所缺乏的。 所以,我详细地阅读了他的“随笔”,“总结”,以及这本《刀锋》。 读完刀锋,已经好几天了。 每每想起,总感到有话要说。 说什么呢? 每每话到嘴边,又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了。 今天总算鼓起勇气,心想:我想到哪儿就说到哪儿,这样省事,没有压力。 好,那么我就大胆地说吧…… 毛姆这部作品留给我印象最深的莫过于拉里。 拉里是位孤儿,从小由他的一位当小镇医生的伯父带大。 他的伯父很宠爱他,几乎满足他所有能够帮他实现的梦想,例如:拉里从小向往飞行。 当他15还是16岁时,第1次世界大战爆发了,还未成年的拉里梦想着当一名飞行员,他的这位伯父替他隐瞒年龄,让他飞上了蓝天。 子弹是不长眼睛的,在一次飞行任务中,拉里的一位好友为了救

他,牺牲在拉里的怀抱中,这让拉里产生了对人生的意思及上帝的是否存在的思索。 拉里自从有几位青梅竹马的朋友。 伊丽莎白年轻漂亮,充满着青春的活力。 俩人自小订有婚约。 拉里以为伊丽莎白一定会成为自己的妻子的,因为他爱她。 伊丽莎白也深深地爱着拉里,她认为自己也一定会嫁给拉里的。 谁知造化弄人。 战争过后,拉里在思想深处对于人生,对于金钱,对于活着的目的产生了异于常人的一些想法,这些伊丽莎白不能够接受。 伊丽莎白她爱豪华的晚会,她想穿着巴黎最名贵的时尚服装,她需要有多个佣人打理她的豪宅,她需要供她挥霍不尽的钱财…… 而这一切的一切,与拉里的想法正好相背。 俩人友好地分手了。 10年后,当他们再次相见时,那一年拉里已经32岁了,在这10年中,他当过煤炭工人,船工,也曾四处流浪。 拉里不是没有钱,他的父母,他的伯父去世后,给他留下了一笔不菲的遗产。

《奇鸟行状录》读后感

读《奇鸟行状录》有感 这是我读的第四本由村上春树写的书,相比我之前看的《国境以南,太阳以西》以及《再袭面包店》那类短篇小说,这本长篇显得更是余味无穷。这种余味不但体现在故事叙述过程中多得数不清的细节,还体现在这些细节背后令人深思的现实意义。有的细节从现实的角度来反映社会问题,而有的细节则是以一种非常理的方式来体现,例如坐在井下时,“我”的肉体所感受到的痛苦、那颗突然出现在脸上神秘的青痣……这一切难以解释的细节构成了这本书的谜之魅力。 书中的主人公“我”——是一个栖居于大城市但却与社会主流格格不入的已婚男人,故事以“我”养的一只叫的“绵谷升”的猫的走失为开端,然后到妻子的消失,于是“我”去找妻子的兄长“绵谷升”(与猫重名),并进而深化了两人的矛盾。从此之后遇到了一系列奇怪的人和事。年轻的笠原May、女巫般的加纳马耳他、纠缠不清的加纳克里他以及神秘的肉桂和他的母亲。结尾处冈田(主人公)在某种意义上救出了被绵谷升囚禁的妻子久美子,并在井下的非现实空间杀死了绵谷升,最后由久美子结束了绵谷升无意义的肉体,到此故事戛然而止。从总的故事主线来看,情节似乎并不复杂,但是其中经历的崎岖蜿蜒却犹如在深山中攀行,一山接一山。山上树叶虽小,但层层密密遮挡住那大部分的阳光,等到故事走到尽头,结局却似乎没有那出现的阳光而有太多的改善,恶仍然存在。恶从故事的开头已经显露身影,并穿插地出现于各各细节,看似小但却无孔不入,深思下不免深叹。绵谷升在书中就是现实的恶势力的象征。台上幕前是风度翩翩的君子,堂而皇之,像是个有大政治抱负的政客,而暗地里对自己的亲人做出那些不堪的事,肮脏龌龊。然而在媒体的正面宣传中,百姓们被表象所蒙蔽。这令正在对抗“恶”的冈田(象征着“善”)势单力薄。

给孩子的诗读后感

《给孩子的诗》读后感 《给孩子的诗》这本书里的诗写的非常好,给我印象最深的几首诗有:《我是一个任性的孩子》、《假如生活欺骗了你》、《我愿意是急流……》、《如果记住就是忘却》、《致橡树》。 读了《我是一个任性的孩子》后,我懂得了:任性的孩子,才拥有真正的童年。从小事无巨细循规蹈矩的孩子,他的童年被大人社会剥夺了,当他从小失去了童年,长大就会失去自我,然后失去自己的一生。因为童年的游戏规则和大人的社会不一样。一个任性的孩子,用童心来看世界,认为世界应该是这个样子——'每一个时刻,都像色彩蜡笔那样美丽','永远不会流泪的眼睛','快乐的小河','我想在大地上,画满窗子,让所有习惯黑暗的眼睛都习惯光明' ……而大人们认为这些和那幼稚可笑,这一切都是梦话愚行。所以,'我没有领到彩笔',只剩下'收支和创痛'——纯真的美梦就这样一个个自生自灭。从对梦的痴心幻想到逐步认识冰冷的现实,也是成长的一个重要的内容。每一个的童年时代,都是梦的季节。小时候,我们阅读的,是美妙的童话;画的,是无拘无束的想象;听的,是欢快的儿歌;做的,是无奇不有一心向往的梦。 读了《假如生活欺骗了你》我懂得了,在面对>挫折,在寂寥的日子当中,我们应当振奋向前,相信希望就在前面,相信这一切很快就过去,而一旦过去便会成为最美好的回忆。我们确实应当在悲伤的日子里学会镇静,因为快乐的日子一定会来临。 读了这些诗,让我受益匪浅,让我有了很多以前没有的感悟。正如有句话所言:对于命运中的幸运而言,诗歌正如点燃火炬——某种意义上,诗歌之光照亮突然醒来的人。 诗歌相当于路标,辨认方向,感悟人生,命名万物,这就是命运中的幸运。 遇上诗歌,就像遇上亲人、好友、心中的情人,这些几乎就是诗歌原初的动力。当青春遇上诗歌,往往会在某个转瞬之间撞击火花,点石成金,热血沸腾,内心照亮,在迷惘或昏睡中突然醒来.大家要珍惜时间,抓紧保护好你现在拥有的事物,要不然的话你的东西就会被别人抢走或占有。对于命运中的>幸福而言,诗歌正如点燃火炬,某种意义上,诗歌之光照亮突然醒来的人。这就是我假期里阅读的由北岛选编,书名是《给孩子的诗》,略有感受和心得,诗句很优美,很享受读这本书的过程,书是我宝贵的精神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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