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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气管道电动阀门技术规范

煤气管道电动阀门技术规范
煤气管道电动阀门技术规范

神木县恒东发电有限公司二期热电工程

煤气管道电动阀门

技术规范书

陕西省电力设计院

住建部电力行业甲级A161002648

二○一一年十一月西安

批准:审核:校核:编写:

目录

1.0 工程概况及总则 (1)

2.0 设备运行环境条件 (1)

3.0 主要技术规范 (3)

4.0 技术要求 (4)

5.0 性能保证、试验及监造 (10)

6.0 供货范围 (13)

7.0 设备包装、标志、运输 (14)

8.0 设备验收及贮存 (14)

9.0 技术文件 (15)

10.0 资格及业绩要求 (17)

11.0 技术服务 (17)

12.0 差异表 (18)

1.0 工程概况及总则

1.1神木县恒东发电有限公司位于陕西省神木县西沟上榆树峁村规划的载能工业集中区内,一期已建设、投产1×240t/h燃气锅炉+1×50MW等级空冷凝汽式发电机组,本期扩建1×240t/h燃气锅炉+1×50MW空冷单抽汽供热机组。

1.2总则

1.2.1本技术规范书适用于神木县恒东发电有限公司二期热电工程的锅炉特种阀门及其驱动装置。它提出了阀门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2.2 本技术规范书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要求作出详细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及规范的条文。投标方应保证提供符合本技术规范书和相关的国际、国内工业标准的优质产品。

1.2.3 如投标方没有对本技术规范书提出书面异议,招标方则可认为投标方提供的产品完全满足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1.2.4本技术规范书所使用的标准如与投标方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应按较高标准执行。

1.2.5 投标方对阀门(包括附件)负有全责,即包括分包(或采购)的产品。分包(或采购)的产品制造商应事先征得招标方的认可。

1.2.7签订合同后,因技术规范书标准和规程发生变化,招标方有权以书面形式提出补充要求,具体项目由双方共同商定。

1.2.8 产品应在同容量机组工程或相似条件下有1-2台运行并经过两年,已证明安全可靠。

2.0 设备运行环境条件

2.1厂址及地质条件

神木县恒东发电有限公司二期热电工程位于神木县西沟上榆树峁村规划的载能工业集中区内。

电厂海拔:1267.3m(黄海高程基准)

地震烈度:厂区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二类场地。

基本地震动峰值加速度 0.05g

地震动反应谱特征周期 0.35s

2.2气象条件

2.3 燃料成分

气体成份分析(未脱硫、脱销)

2.4 安装地点:锅炉房室外和室内。

3.0 主要技术规范

3.1 电厂型式:荒煤气综合利用发电厂

3.2阀门技术参数表

3.2.1总的技术要求:

介质:荒煤气

零泄漏双密封三偏心金属密封阀门

电动执行机构:防爆型带手动、智能一体化

环境温度:露天 -29℃~45℃锅炉房内 5℃~50℃压力:5000~10000Pa

3.2.2技术规格(见下表)(按全厂所需开列)

3.2.2.1锅炉燃气(主管路)阀门:

阀门技术参数表(型式由投标方填写)

3.2.2.2燃气(支管路)阀门:

阀门技术参数表:(型式由投标方填写)

3.2.2.3燃气(点火管路)阀门:

阀门技术参数表:(型式由投标方填写)

4.0 技术要求

4.1阀门技术参数表见上表

4.2 性能要求

4.2.1 阀门结构简单,在阀门全开时的阻力系数不超过0.15。密封圈耐磨、安装方便及止水性能好。阀门的工作压力不得超过选用材料抗拉强度的1/5,阀板的厚度不得超过轴直径的2.25倍。

4.2.2 密封座的设计制造必须保证在阀板关闭时,一侧为工作压力,另一侧为无压时不漏气,密封座应设计成双向承压的。

4.2.3密封圈要有良好的抗腐蚀性、抗冲击性、抗臭氧及微生物的性能。阀门的密封圈,在阀门安装后可在阀内部进行调整和更换。

4.2.4阀体轴承的工作压力不得超过选用材料的允许承压力,并不超过轴承材料抗压强度的1/5,轴承材料必须是自润滑的材料。操作机构产生的侧向压力(或推力)不得传递给轴封。每个阀门必须有一定措施,以保证阀门的正确位置,在最大承压力时的摩擦系数不超过0.25。

4.2.5选择耐久的轴封材料和形式,如需更换填料时不需要拆除阀体及操作机构的任何部件。

4.2.6阀门部件应具有互换性。

4.2.7阀板和阀体部件的设计和制造要考虑地震力的作用,在地震力作用下应保证设备结构的完整性。

4.2.8在离传动装置一米远处的平均噪音水平为不大于85dB(A)。

4.2.9阀体上应设吊耳,以便安装、检修用。

4.2.10根据阀门的操作条件,阀门操作机构要有足够的力矩和刚度,保证阀门在开启和关闭时的稳定性,以及保证阀板能稳定停留在任意的中间位置上。为此,投标方应提供便于现场调节阀门开启和关闭及调试阀板停留位置的设备。所有电动阀门都应装配有可调节的机械式开启和关闭的限位器和开度指示器。操作机构的壳体支座及与阀体连接的部件要有足够的刚度和强度,设计的安全系数对极限强度而言不小于5,对屈服点而言不小于3。

4.2.11人工操作机构手轮的最大作用力为0.37kN,方头的最大作用力矩为0.20kN·m。所有操作机构的受力部件在开启和关闭的位置上至少能承受手轮上0.91kN的力,以及方头上的0.40kN·m的力矩,而无任何损坏。

4.2.12电动操作机构电动机所能产生的力矩,至少应为所需力矩的1.5倍,电动操作机构应装置限位及力矩开关,其传动部件要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要求操作机构全行程操作平稳,无卡涩、无跳动现象,调整精度高,动作准确。

4.2.13开度限位装置可靠,保证无开关过头现象,开度标志明显,并保证开度指示与阀板开度位置一致。

4.2.14电动装置的涡轮箱为全密封型结构。

4.2.15电动执行装置绝缘等级至少应当为H级。

4.2.16除有特殊说明外,所有阀门必须达到在施工现场安装前不需解体检查就可安装的要求,如因阀门质量原因需要在施工现场解体检修,投标方应承担一切费用。阀门出厂前均已检测合格并调试(电动阀门应带电动执行机构空负荷调试好)到最佳状态,需方可直接安装使用。每台阀门均有生产编号,产品质量合格证,产品使用说明等。

4.3 仪表和控制要求

4.3.1电动执行机构

4.3.1.1当接到电动机接线上的启动和运行的电压为最低额定电压时,所选用的电动操作装置在最大不平衡压力下和规定行程时间内,应当能在开启或关闭方向上良好地操作阀门。

4.3.1.2电动执行机构本体配有开、关按钮,并有相应的位置指示灯,以实现就地开、关操作。电动阀门装置接受380V AC(三相四线)电源。

4.3.1.3投标方配供电动执行机构选用智能一体化产品。本体配置手轮和就地/远方切换开关。投标方应详细说明手轮的安装位置、驱动原理,手轮的布置应有利于现场人员的调试与维护。在电动操作脱开时,无论电机是转动或是静止状态,都能安全的合至手轮操作位置。

4.3.1.4三相交流异步电动机应具有良好的伺服特性,即应具有高的启动转矩倍数,低的启动电流倍数和小的转动惯量。并应具有电机的过热保护和断相保护功能。

4.3.1.5电动执行机构其传动部件要有足够的刚度和强度,要求操作机构全行程操作平稳无卡涩、无跳动现象,调整精度高,动作准确。

4.3.1.6开度限位装置可靠,保证无过开过关现象,开度标志明显,开关无空程,并保证开度指示与阀板开度位置一致。

4.3.1.7电动执行机构应具有可靠的电磁制动功能,以防止电动机隋走,投标方应详细说明采用的制动方法及性能。

4.3.1.8电动执行机构应具有机械位置指示器。

4.3.1.9电动执行机构应具有结构简单、性能可靠的双向力矩保护装置,确保电动阀门的关闭严密和保护。

4.3.1.10电动执行机构在失去电源或信号时,应能保持在失电或失信号前的原位不动,并应具有供报警用的输出接点。执行机构过力矩时,应自动切断电机电源,并发出过力矩报警信号。

4.3.1.11在电动执行机构行程的始终端,应装设终端开关。这些开关在每个开关方向至少应各具有独立的二开二闭接点。

4.3.1.12在电动执行机构本体应装有防潮加热器,以防止汽水凝结。

4.3.1.13电动执行机构应能在力矩开关失灵时,承受最大力矩而不会被损坏。

4.3.2基本参数

4.3.2.1输入信号(不限于此):

DCS开阀指令;

DCS关阀指令等。

输出信号(不限于此):

阀门已开状态(至DCS);

阀门已关状态(至DCS);

阀门就地/远方控制位(至DCS);

阀门综合故障信号(至DCS)等。

4.3.2.2主要技术指标:

◆基本误差:≤±1.5%

◆回差:≤±1%

◆全行程时间:≤25s±10%;≤40s±10%(对额定力矩≥6000N.m)

◆启动特性:电源电压降至负极限值时,执行机构能正常启动。

◆绝缘电阻

输入端子与机壳间:≥20MΩ

电源端子与机壳间:≥50MΩ

输入端子与电源端子间:≥50MΩ

◆绝缘强度

◆在下列试验条件下,应不出现击穿和飞弧现象。

输入端子与机壳间试验电压与频率:500V 50Hz

输入端子与电源端子间试验电压与频率:500V 50Hz

◆电源端子与机壳间试验电压与频率:

<60V 500V 50Hz

130~<250V 1500V 50Hz

250~380V 2000V 50Hz

4.3.2.3外壳防护等级IP67。

4.3.2.4矩和行程开关

接点开关容量:220V AC 5A220VDC 3A

始终端可调范围:0~20°,70~90°

机械寿命:107次

4.3.2.5环境温度的影响

使用的环境温度:-25℃~+70℃

使用环境的相对湿度:<95%

环境温度在上述温度规定范围内,每变化10℃时输出行程变化应不大于额定行程的0.75%。

4.3.2.6电源电压的影响

电压从公称值分别变化到正、负极限时,输出行程变化应不大于额定行程的1.5%。

4.3.2.7漂移

48小时的漂移应不大于额定行程的1.0%。

4.3.2.8机械振动影响

执行机构在频率为10~150Hz,位移幅值为0.15mm和伺服放大器在频率为10~55Hz,位移幅值为0.075mm,分别承受三个相互垂直的方向,各振动30min的正弦扫频试验,行程下限值和量程变化应不大于额定行程的1.5%。

4.3.2.9连续冲击

执行机构在包装条件下按ZBY002中有关要求进行连续冲击试验,试验后基本误差和回差应符合4.3.2条规定。

4.3.2.10执行机构的工作制

执行机械的工作制为可逆断续工作制,当接通持续率为25%时,每小时接通次数至少达600次。

4.3.2.11寿命

执行机构在额定行程50%附近,以接通持续率20~25%,每小时接通次数580±50次运行48小时,基本误差和回差应符合4.3.2条规定。

4.3.2.12外观

金属表面涂镀层、面板及铭牌均应光滑平整、紧固件不得松动,可动部件应灵活可靠。

4.3.3随系统供货的仪表和控制设备,应选用通用产品,并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所配套供应的仪表和控制设备的选型须经招标方认可,这些仪表和控制设备应安全、可靠,并应与全厂热控设备选型相一致,与招标方整体设计方案相协调。

4.3.4投标方提供仪表的计量单位必须符合国家计量标准,如MPa、℃等。

4.3.5投标方供应的仪表和控制装置应保证介质测量值和读数的准确性。

4.3.6随电动阀门供货的仪表和设备应能满足现场防爆要求。随电动阀门供货的电动执行机构采用本安型ia级智能一体化电动执行机构,电缆采用铜芯截面积不小于1.5平方毫米,金属软管采用防爆绕性金属软管,接线盒采用防爆型接线盒。

4.4制造工艺要求及重要部件材料

投标方应根据本技术规范书提出的煤气成分及煤气中的煤焦油、硫残留等情况负责选用合理耐用的材料,被选用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规范)和本技术规范书

的有关规定。

主要部件的材质如下:

4.5阀门设计、制造、检验和试验应按照下列标准及规范执行,但不限于下列保准和规

范,包括它们的附件。

ANSI 美国国家标准协会

AWS 美国焊接协会

B16.34 钢制阀门(对焊接口和法兰端面)

B31.1 动力管道

MSS 阀门及管件工业制造标准协会

地震标准工业设备抗震鉴定标准

压力试验按GB/T13927标准

设计按GB/T12238标准

法兰按GB/T9113标准

4.6 设备技术和结构特点(由投标方填写)

设备部件性能、参数表(包含但不限于下列,由投标方填写):

DN1200电动金属硬密封蝶阀启闭时间≤100s

DN900电动煤气调节阀启闭时间≤100s

DN150电动金属硬密封蝶阀启闭时间≤5s

DN50电动煤气调节阀启闭时间≤5s

5.0 性能保证、试验及监造

5.1 质量保证

5.1.1 投标方应向招标方提供一份管理和质量保证文件,以及使用的有关标准和规定

的目录清单,并提供一份制作加工进度表(包括检查和试验)。

5.1.2 在图纸设计和材料选择方面应准确无误,加工工艺无任何缺陷和差错,技术文

件及图纸要清晰、正确、完整,能满足安装,启停、正常运行和维护的要求。

5.1.3 投标方应具备有效方法,控制所有外协、外购件的质量和服务,使其符合本合

同和要求。

5.1.4 投标方应保证本附件提出的性能要求,如不能达到上述要求,投标方有义务进

行改进。如因设备改进延误工程工期,投标方负有完全责任,按照合同条款解决。

5.1.5 设备的质量保证期为设备52小时正式投入运行后12个月,或设备到货验收后

18个月,以先到为准,在此期间由于设备的设计、制造原因发生的质量问题,投标方负有全部责任。

5.1.6 在安装和设备保质期间发现部件缺陷、损坏情况时,投标方应首先提供更换损

坏的零部件,在证明为设计和制造原因时,投标方免费更换,在确认为招标方责任时,招标方负责更换零部件的费用。

5.1.7 在设备质量保证期后,投标方仍有义务对设备的完好和正常运行提供技术支持。

当设备出现故障时,投标方仍应积极配合招标方解决技术问题及保证及时提供检修零部件。

5.1.8 如产品质量和性能与标准不符时,招标方有权拒绝验收,投标方负责修理、更

换或赔偿。

5.1.9 所有对于本合同附件的偏差必须文件记录,并请投标方处理。

5.1.10 投标方将为招标方的纪录提供下列文件:

A.说明所有设备和材料符合本规范和可接受的偏差说明;

B.对应于ASME标准的制造厂数据报告;

C.NDT结果报告;

D.性能试验结果;

E.水压试验结果;

F.电气系统试验结果;

G.材料试验结果;

H.材料证明;

I.区分偏差和接受它们的文件。

5.2 性能保证值

5.2.1设备寿命:设备的使用寿命不少于30年。

5.2.2设备噪音控制标准:在距装置1米远处测得噪音应在85dB(A)以下。

5.3 安装调试要求

设备的现场安装调试过程中,投标方应对设备性能和内部接口问题负全责。

5.3 工厂检验

5.3.1 工厂检验是质量控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投标方须严格进行厂内各生产环节的检验和试验。投标方提供的合同设备须签发质量证明、检验记录和测试报告,并且作为交货时质量证明文件的组成部分。

5.3.2 投标方检验的结果要满足第一章的要求,如有不符之处或达不到标准要求,投标方要采取措施处理直至满足要求,同时向招标方提交不一致性报告。投标方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时应将情况及时通知招标方。

5.3.3 工厂检验的所有费用包括在合同总价之中。

5.3.4 阀门在出厂前必须经过招标方验收,费用计入合同总价。投标方在中标后向招

标方提交验收计划。

5.4 设备监造

5.4.1 监造依据

根据本合同和电力工业部、机械工业部文件电办(1995)37号《大型电力设备质量监造暂行规定》和《驻大型电力设备制造厂总代表组工作条例》的规定,以及国家有关规定。

5.4.2 监造方式

文件见证、现场见证和停工待检,即 R点、W点、H点。每次监造内容完成后,投标方和监造代表均须在见证表上履行签字手续。投标方复印3份,交监造代表1份。

监造项目及方式

5.4.3.1 提前10天将设备监造项目及检验时间通知招标方监造代表和招标方,监造项目和方式由投标方、招标方监造代表、招标方三方协商确定;

5.4.3.2 招标方监造代表和招标方代表有权通过投标方有关部门查(借)阅合同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标准、图纸、资料、工艺及检验记录(包括之间检验记录),如招标方认为有必要复印,投标方应提投标方便。

5.4.3.3 招标方人员在监造过程中如发现设备和材料缺陷或不符合规定的标准要求时,招标方有权提出意见,投标方应采取相应改进措施,以保证设备质量。无论招标方是否要求和知道,投标方均应主动及时向招标方提供合同设备制造过程中出现的较大的质量缺陷和问题,不得隐瞒。在招标方不知道的情况下投标方不得擅自处理。

6.0 供货范围

6.1设计与供货界限及接口规则

6.1.1 投标方应提供阀门本体及反法兰(含附件);阀门支架及地脚螺栓;智能一体化电动执行机构及其相关附件等。

6.1.2 投标方应负责本体内电气接线、控制接线设计。投标方将动力电源接线和控制

接线的位置提供在设备旁。

6.2供货清单 (空格处由投标方填写)

2)所有供货阀门必须满足或高于阀门技术参数3.2的要求。

3)所有供货阀门密封材料达到零泄漏的时间为 5—7年,在此期间如出现泄漏,投标方

负责免费维修或更换,使其达到零泄漏。

4)以上阀门数量为全厂用量

2.2 专用工具(投标方填写):

2.3随机备品备件(投标方填写):

7.0 设备包装、标志、运输

7.1 清洁和油漆

组装前应从每个零部件内部清除全部加工垃圾,如金属切削、填充物铁锈、油迹、粉笔、油漆标记等,应从内外表面清除所有轧屑、锈皮油脂等。钢结构在第一次涂层前应做喷丸处理。投标方应选择最好的涂层涂敷方式,以防止设备在运输、储存和运行时被腐蚀。

投标方应提供防腐保护的完整说明,包括清洗、涂层工艺和所用涂料的物性说明。油漆应选用性能可靠、质量优良的产品,并能适应当地环境条件。油漆颜色最终由招标方确定。

7.2 设备的包装应符合GB/T13384标准的规定,并采取防雨、防潮、防锈、防震等措施,以免在运输过程中,由于振动和碰撞引起轴承等部件的损坏。设备出厂时,零部件应分类装箱,遵循适于运输、便于安装和查找的原则。

7.3 设备发运前,所有开口、法兰、接头应采取保护措施,以防止在运输和储存期间遭受腐蚀、损伤及进入杂物。

7.4 需要现场连接的螺纹孔或管座的焊接孔应采用螺纹或其它方式予以保护。遮盖物、紧固件不应焊在设备上。

7.5 投标方应保证提供设备的包装至少满足现场露天存放6个月的要求。

7.6 设备应装设用耐腐蚀材料制作的金属铭牌,金属铭牌至少应包括下列内容:设备名称、设备制造厂名称、制造年月、制造厂产品编号、制造许可证编号、设备型号等。

7.7 投标方应说明设备的运输方案,包括车辆型号、数量和运输路线等。并提前告知招标方。

7.8 公路运至电厂施工现场交货。

8.0 设备验收

8.1 要求

8.1.1 性能验收试验的目的是为了检验合同设备的所有性能是否符合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8.1.2 性能验收试验的地点为招标方现场。

8.1.3 性能验收试验的时间在机组72小时满负荷试运后6个月内进行,具体试验日期由双方协商确定。

8.1.4 性能验收试验所需的测点、一次元件和就地仪表的装设应由投标方提供,招标方配合。投标方也要提供试验所需的技术配合和人员配合。

8.1.5 性能验收试验由招标方主持,投标方参加。具体试验由买、卖双方认可的测试部门完成。如试验在现场进行,投标方按8.1.4款要求进行配合;如试验在工厂进行,试验所需的人力和财力等由投标方提供。

8.1.6 性能验收试验结果的确认

性能验收试验报告由测试单位编写,报告结论双方均应承认。如双方对试验的结果有不一致意见,双方协商解决。

8.1.7 进行性能验收试验时,一方接到另一方试验通知而不派人参加试验,则被视为对验收试验结果的同意。

9.0 技术文件

9.1 一般要求

9.1.1 投标方提供的资料应使用国家法定单位制,语言为中文。供方应提供给设计院的技术资料为2 套,同时提供电子版文件(电子版图为AUTOCAD 2000格式,文本为WORD 格式) 1 套。供方应提供给需方的技术资料一式8套,电子版文件(电子版图为AUTOCAD 2000格式,文本为WORD格式)1套。供方随设备提供的资料不少于 2 套。

9.1.2 资料的组织结构清晰、逻辑性强。资料内容要正确、准确、一致、清晰完整,

满足工程要求。

9.1.3投标方资料的提交应及时充分,满足工程进度要求。在技术规范书签订后5天内给出全部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清单,并经招标方确认。

9.1.4 投标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一般可分为投标阶段;配合工程设计阶段;设备检验检验阶段;施工调试试运、性能验收试验和运行维护阶段。投标方须满足以上四个阶段的具体要求。

9.1.5 对于其它没有列入合同技术资料清单,却是工程所必需的文件和资料,一经发现,投标方也应及时免费提供。

9.1.6 招标方要及时提供与合同设备设计制造有关的资料。

9.1.7 图纸、资料通过特快专递/邮寄形式分别寄给设计院和神木县恒东发电有限公司。

9.2 资料提交的基本要求

9.2.1 投标方在投标阶段至少应提供以下资料:

阀门技术数据和配置一览表(包括各部件的材料说明)

●阀门的外形尺寸;

●接口形式;

9.2.2 投标方在签订技术规范书后5天内应向设计院提供下列确认资料:

●阀门结构完成确认图

●包括阀门的外形尺寸和阀门各部件的材料说明、阀门重量。

●阀门和附件的数据规范参数表、阀门流量特性曲线。

●控制系统图及原理图,安装接线图,电机容量(电动门功率);

●产品使用、维护说明书。

9.2.3招标方应在收到确认图后3天内进行确认。

9.2.4 供方提供的配合工程设计阶段提供的技术资料为纸版2套,电子文本1套。9.2.5 投标方应向招标方提供提供以下技术资料:

安装运行维护使用手册、阀门完成图及参数表、材料性能实验结果、阀门强度、密封实验结果、阀门特性曲线、产品合格证书。

9.2.7投标方应提供适用于本工程实际情况的专用技术资料,所有资料上应加盖“神木县恒东发电有限公司二期热电工程专用”字样。

9.2.8投标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深度应满足招标方进行施工图阶段设计的要求。提供的资料应准确,并不得随意修改。招标方有权提出补充要求,投标方应及时无偿提供所需的补充技术资料。

9.2.9投标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内容至少应包括本附件中要求的。如招标方在工程设计中需要本附件以外的资料,投标方应及时无偿提供所需的补充技术资料。

9.2.10投标方提交给招标方的每一批资料都应附有图纸清单,每张资料都应注明版次,当提交新版资料时应注明修改处并说明修改原因。

9.2.11工作配合和资料交换所用的语言为中文。

10.0 资格及业绩要求

10.1 制造厂应具有独立的设计、制造、指导安装及调试的资质,所投阀门已在同类型电厂具有两厂、两台机组、两年以上的成功运行经验,并有证明文件。

10.2 凡投标方提供的主要设备,必须在投标时提供厂家的资格证明文件。

10.3 制造厂应提供主要配套厂的名字并应得到招标方的认可,投标方应对主要配套厂产品的质量,可靠运行特性负全部责任。

10.4 制造厂应说明设计,制造加工、试验等专业人员和设备的情况。

10.5 制造厂应具有ISO9001质量体系的资格认证。

11.0 技术服务

11.1 投标方现场技术服务

11.1.1为使投标方所供设备安全、正常投运,投标方要派合格的现场服务人员。如果此现场服务人日数不能满足工程需要,招标方有权要求投标方增加现场服务人日数,费用由投标方承担。

现场服务计划表(投标方填写)

投标方应供现场服务人员的情况,由招标方确认。

11.1.2.1 遵守现场的各项规章和制度,熟悉并掌握现场和电厂有关方面的规章制度;

11.1.2.2 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

11.1.2.3 了解合同设备的设计,熟悉其结构,有相同或相近机组的现场工作经验,能够正确地进行现场指导;

11.1.2.4 身体健康,适应现场工作的条件。

11.1.3 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职责

11.1.3.1 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任务主要包括催交设备、开箱检验货物、处理设备质量问题、指导安装和调试、参加试运和性能验收试验、技术培训等。

11.1.3.2 在安装和调试前,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应向招标方进行技术交底,讲解和示范将要进行操作的程序和方法。在投标阶段,投标人须按下表提供投标人认为比较重要的操作工序,由招标人确认。对这些重要工序,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要对施工情况进行确认和签证,否则招标方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经投标方确认和签证的工序如因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指导错误而出现质量问题,投标方应负全部责任。

安装、调试重要工序表(投标方填写)

发生质量问题,投标方现场人员要在招标方规定的时间内处理解决。

11.1.3.4 投标方对其现场服务人员的一切行为负全部责任。

11.1.3.5 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正常来去和更换应事先与招标方协商。

11.2 培训

11.2.1 为使合同设备能正常安装和运行,投标方有责任提供相应的技术培训。培训内容应与工程进度相一致。

2020高炉煤气干法设计规范

精选范文、公文、论文、和其他应用文档,希望能帮助到你们! 2020高炉煤气干法设计规范 目次 1 总则 2 术语 3 工艺流程与设备 3.1 一般规定 3.2 工艺流程 4 本体设备 4.1一般规定 4.2 设计与制造 5 袋料型与滤袋规格 6 卸、输灰工艺 6.1 一般规定

6.2 卸、输灰工艺 7 电气、自动化控制与检测 7.1 电气 7.2自动化控制与检测 高炉煤气干法设计规范 1 总则 1.0.1为在高炉煤气干法布袋除尘设计中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经济政策,做到设计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特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低压脉冲布袋除尘和反吹风大布袋除尘两种高炉煤气布袋除尘。 1.0.3本标准适用于高炉煤气干法布袋除尘的新建、扩建和改造设计。 1.0.4高炉煤气干法布袋除尘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气体的标准状态温度为0℃, 大气压力为101.325kPa时的气体状态。 2.0.2工况气体流量 在实际工作温度、湿度、压力下进入除尘器的气体流量。

2.0.3工况系数 工况体积与标况体积的比值称为工况系数。 2.0.4过滤负荷;气布比单位是m3/m2 h。 单位时间内单位有效过滤面积上通过的含尘气体量 2.0.5过滤风速 含尘气体流过滤布有效面积的表观速度,单位是m/min。 2.0.6荒煤气 未经净化的煤气,又称粗煤气。 2.0.7净煤气 经过净化后、含尘量达到国家标准的清洁煤气。 2.0.8 干法除尘 不用水的烟气、煤气净化除尘工艺,和其相对应的是湿法除尘。干法除尘工艺有布袋除尘,电除尘,重力除尘,旋风除尘,颗粒层除尘等工艺。流程只有干法而无湿法除尘备用,称为干法除尘。 2.0.9干法布袋除尘 布袋除尘过滤净化烟气、煤气的除尘工艺。 2.0.10 脉冲布袋除尘器 采用气体喷射方法清除滤袋积灰的一种布袋除尘器。 2.0.11反吹风布袋除尘 采用反吹风机逆向反吹方式清除滤袋表面积灰的布袋除尘器。

煤气管道设计规范

煤气管道设计施工注意事项 1、煤气管道设计要求 煤气管道的设计,应遵循以下原则。 (1)管道材质选择 管道材质可选用《石油天然气输送用螺旋缝埋弧焊钢管》、《石油天然气输送用直缝电阻钢管》、《输送流体用无缝钢管》,材质均应采用镇静钢,钢号一般可选用20优质钢,弯头宜选用无缝弯头。 (2)管道连接 应尽量采用焊接,对于热煤气管道可釆用法兰连接。 法兰密封面应釆用突面形式(RF),法兰材质宜选用20镇静钢。热煤气法兰垫片采用耐热耐油垫。 热煤气系统紧固件采用六角螺栓或双头螺栓,材料采用合金钢(如35CrMo 等)。 (3)管道布置 煤气发生炉煤气管道须架空敷设,且不得穿过不使用煤气的建筑物,尤其是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堆场或库区。 厂内煤气输送管线与建筑物及相邻管线的水平和垂直净距须满足相关规范要求。 厂区煤气管道的坡度宜取0.005,车间煤气管道的坡度宜取0.003,便于清除积水等。 2、安全设施 煤气管道每20m做静电接地,接地连线可沿支架接地极,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10Ω。

应按规定设置安全保护设施,如爆破阀(防爆铝板+挡板,业内也习惯称之为“防爆板”)、泄压水封、放散管、煤气隔断装置(大水封)等。 3、管道施工及验收 煤气管道的安装、施工、检验应按国家相关规范进行。 施工时,应按规定进行无损探伤检验,焊缝等级不得低于III级。 安装完毕后,应按规定进行强度试验和气密性试验,确保煤气管道无泄漏,以保证其安全输送煤气。管径较小的支架应以刚性滑动为主,直径较大、高度较高的管道应以柔性铰接支架为主。合理设置补偿器和固定支架以减少土建工程的投资,尽可能使用自然补偿以减少管道工程的投资。 5、煤气管道破坏形式 管道破坏有两种形式: 一种是管道在腐蚀介质的作用下壁厚不断减薄,导致管道整体强度不足而发生爆破;另一种是管道经“过腐蚀”,其有效壁厚尚能达到使用要求,即使管道不会发生整体破坏,而局部由于泄漏点直径扩大等原因发生的局部再破坏。 6、煤气管道施工安全 (1)煤气管道施工安全操作 煤气管道施工是土建、吊装、安装、焊接等多个工种的组合。 (2)煤气管道带气施工 各种压力的煤气管道进行带气作业时,均需制定周密的带气作业方案。作业方案应以“四防”为原则: 防止原有燃气管道内进入空气。 防止作业人员烧伤、中毒或窒息。 防止作业现场着火,爆炸。

高炉煤气烟气处理

一、烟气除尘——高炉煤气干法布袋除尘 高炉煤气净化分为湿法除尘和干法除尘两类,目前我国500m3级及以下高炉的煤气净化基本上全部采用干式布袋除尘,而1000m3级及以上高炉的煤气净化采用干法布袋除尘技术的较少。 高炉煤气干法布袋除尘技术是钢铁行业重要的综合节能环保技术之一,以其煤气净化质量高、节水、节电、投资省、运行费用低、环境污染小等优点,优于传统的湿法洗涤除尘工艺, 属于环保节能项目,位于国家钢铁行业当前首要推广的“三干一电”(高炉煤气干法除尘、转炉煤气干法除尘、干熄焦和高炉煤气余压发电)之首。是国家大力推广的清洁生产技术。 1、工艺流程与设备 1.1系统组成 1 干法除尘由布袋除尘器、卸、输灰装置(包括大灰仓)、荒净煤气管路、阀门及检修设施、综 合管路、自动化检测与控制系统及辅助部分组成。 2 炉顶温度长期偏高的高炉宜在布袋除尘之前增设降温装置,有热管换热器和管式换热器两类, 应优先选用热管式换热器。 1.2过滤面积 1 根据煤气量(含煤气湿分,以下同)和所确定的滤速计算过滤面积 计算公式: V 60Q F = 其中 F ——有效过滤面积 m 2 Q ——煤气流量m 3/h (工况状态) V ——工况滤速 m/min 2 工况流量。 在一定温度和压力下的实际煤气流量称为工况流量。以标准状态流量乘以工况系数即为工况流量。 3工况系数 工况体积(或流量)和标况体积(或流量)之比称为工况系数,用η表示。 计算公式: ()()0 000P P P T t T Q Q ++==η 其中 η——工况系数 Q 0——标准状态煤气流量m 3/h Q ——工况状态煤气流量m 3/h T 0——标准状态0℃时的绝对温度273K t —— 布袋除尘的煤气温度℃ P —— 煤气压力(表压)MPa P 0——标准状态一个工程大气压,为0.1 MPa

煤气管道设计规范

煤气管道设计规范 架空煤气管道与建筑物、铁路、道路和其他管线间的最小水平净距, 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作为煤气管道的一部分

架空煤气管道与铁路、道路、其他管线交叉时的最小垂直净距,应遵守表2的规定。 表2

煤气管道敷设高度除符合表2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大型企业煤气输送主管管底距地面净距不宜低于6m煤气分配主管不宜低于4.5m,山区和小型企业可以适当降低; ――新建、改建的高炉脏煤气、半净煤气、净煤气总管一般架设高度:管底至地面净距不低于 8m(如该管道的隔断装置操作时不 外泄煤气,可低至6m),小型高炉脏煤气、半净煤气、净煤气总 管可低至6m ――新建焦炉冷却及净化区室外煤气管道的管底至地面净距不小于 4.5m,与净化设备连接的局部管段可低于 4.5m; ――水煤气管道在车间外部,管底距地面净空一般不低于 4.5m,在车间内部或多层厂房的楼板下敷设时可以适当降低,但要有通风 措施,不应形成死角。 煤气分配主管可架设在厂房墙壁外侧或房顶,但应遵守下列规定:——沿建筑物的外墙或房顶敷设时,该建筑物应为一、二级耐火等级的丁、戊类生产厂房; ――安设于厂房墙壁外侧上的煤气分配主管底面至地面的净距宜大于4.5m,并便于检修。与墙壁间的净距:管道外径大于或等于 500mn!勺净距为500mm外径小于500mn t勺净距等于管道外径,但 不小于100mm并尽量避免挡住窗户;管道的附件应安在两个窗口 之间。穿过墙壁引入厂房内的煤气支管,墙壁应有环形孔,不

应紧靠墙壁; ——在厂房顶上装设分配主管时,分配主管底面至房顶面的净距一般不小于800mm外径500mm以下的管道,当用填料式或波形补偿 器时,管底至房顶的净距可缩短至 500mm此外,管道距天窗不宜 小于2m并不应妨碍厂房内的空气流通与采光。 厂房内的煤气管道应架空敷设。在地下室不应敷设煤气分配主管。如生产上必需敷设时,应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 厂房内的煤气管道架空敷设有困难时,可敷设在地沟内,并应遵守下列规定: ——沟内除敷设供同一炉的空气管道外,禁止敷设其他管道及电 缆; ——地沟盖板宜采用坚固的炉箅式盖板; ——沟内的煤气管道应尽可能避免装置附件、法兰盘等;——沟的宽度应便于检查和维修,进入地沟工作前,应先做一氧化碳浓度含量分析; ——沟内横穿其他管道时,应把横穿的管道放入密闭套管中,套管伸出沟两壁的长度不宜小于 200mm; ——应防止沟内积水。 煤气分配主管上支管引接处(热发生炉煤气管除外),必须设置可靠的隔断装置。 车间冷煤气管的进口设有隔断装置、流量传感元件、压力表接头、 取样嘴和放散管等装置时,其操作位置应设在车间外附近的平台上热煤气管道应设有保温层,热煤气站至最远用户之间热煤气管道的长

最新高炉煤气干法设计规范

精选范文及其他应用文档,如果您需要使用本文档,请点击下载,祝您生活愉快,工作顺利,万事如意! 精选范文、公文、论文、和其他应用文档,希望能帮助到你们! 最新高炉煤气干法设计规范 目次 1 总则 2 术语 3 工艺流程与设备 3.1 一般规定 3.2 工艺流程 4 本体设备 4.1一般规定 4.2 设计与制造

5 袋料型与滤袋规格 6 卸、输灰工艺 6.1 一般规定 6.2 卸、输灰工艺 7 电气、自动化控制与检测 7.1 电气 7.2自动化控制与检测 高炉煤气干法设计规范 1 总则 1.0.1为在高炉煤气干法布袋除尘设计中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经济政策,做到设计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特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低压脉冲布袋除尘和反吹风大布袋除尘两种高炉煤气布袋除尘。 1.0.3本标准适用于高炉煤气干法布袋除尘的新建、扩建和改造设计。 1.0.4高炉煤气干法布袋除尘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气体的标准状态温度为0℃, 大气压力为101.325kPa时的气体状态。 2.0.2工况气体流量 在实际工作温度、湿度、压力下进入除尘器的气体流量。 2.0.3工况系数 工况体积与标况体积的比值称为工况系数。 2.0.4过滤负荷;气布比单位是m3/m2 h。 单位时间内单位有效过滤面积上通过的含尘气体量 2.0.5过滤风速 含尘气体流过滤布有效面积的表观速度,单位是m/min。 2.0.6荒煤气 未经净化的煤气,又称粗煤气。 2.0.7净煤气 经过净化后、含尘量达到国家标准的清洁煤气。 2.0.8 干法除尘 不用水的烟气、煤气净化除尘工艺,和其相对应的是湿法除尘。干法除尘工艺有布袋除尘,电除尘,重力除尘,旋风除尘,颗粒层除尘等工艺。流程只有干法而无湿法除尘备用,称为干法除尘。 2.0.9干法布袋除尘 布袋除尘过滤净化烟气、煤气的除尘工艺。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 10.2.14 燃气引入管敷设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燃气引入管不得敷设在卧室、卫生间、易燃或易爆品的仓库、有腐蚀性介质的房间、发电间、配电间、变电室、不使用燃气的空调机房、通风机房、计算机房、电缆沟、暖气沟、烟道和进风道、垃圾道等地方。 2 住宅燃气引入管宜设在厨房、走廊、与厨房相连的封闭阳台内(寒冷地区输送湿燃气时阳台应封闭)等便于检修的非居住房间内。当确有困难,可从楼梯间引入,但应采用金属管道和且引入管阀门宜设在室外。 3 商业和工业企业的燃气引入管宜设在使用燃气的房间或燃气表间内。 4 燃气引入管宜沿外墙地面上穿墙引入。室外露明管段的上端弯曲处应加不小于DN15清扫用三通和丝堵,并做防腐处理。寒冷地区输送湿燃气时应保温。引入管可埋地穿过建筑物外墙或基础引入室内。当引入管穿过墙或基础进入建筑物后应在短距离内出室内地面,不得在室内地面下水平敷设。10.2.1 5 燃气引入管穿墙与其他管道的平行净距应满足安装和维修的需要,当与地下管沟或下水道距离较近时,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10.2.1 6 燃气引入管穿过建筑物基础、墙或管沟时,均应设置在套管中,并应考虑沉降的影响,必要时应采取补偿措施。套管与基础、墙或管沟等之间的间隙应填实,其厚度应为被穿过结构的整个厚度。套管与燃气引入管之间的间隙应采用柔性防腐、防水材料密封。10.2.1 7 建筑物设计沉降量大于50mm时,可对燃气引入管采取如下补偿措施:1 加大引入管穿墙处的预留洞尺寸。 2 引入管穿墙前水平或垂直弯曲2次以上。

3 引入管穿墙前设置金属柔性管或波纹补偿器。10.2.18 燃气引入管的最小公称直径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输送人工煤气和矿井气不应小于25mm;2 输送天然气不应小于20mm; 3 输送气态液化石油气不应小于15mm。10.2.19 燃气引入管阀门宜设在建筑物内,对重要用户还应在室外另设阀门。10.2.20 输送湿燃气的引入管,埋设深度应在土壤冰冻线以下,并宜有不小于0.01坡向室外管道的坡度。10.2.21 地下室、半地下室、设备层和地上密闭房间敷设燃气管道时,应符合下列要求:1 净高不宜小于2.2m。 2 应有良好的通风设施,房间换气次数不得小于3次/h;并应有独立的事故机械通风设施,其换气次数不应小于6次/h。 3 应有固定的防爆照明设备。 4 应采用非燃烧体实体墙与电话间、变配电室、修理间、储藏室、卧室、休息室隔开。 5 应按本规范第10.8节规定设置燃气监控设施。 6 燃气管道应符合本规范第10.2.23条要求。 7 当燃气管道与其他管道平行敷设时,应敷设在其他管道的外侧。8 地下室内燃气管道末端应设放散管,并应引出地上。放散管的出口位置应保证吹扫放散时的安全和卫生要求。注:地上密闭房间包括地上无窗或窗仅用作采光的密闭房间等。10.2.22 液化石油气管道和烹调用液化石油气燃烧设备不应设置在地下室、半地下室内。当确需要设置在地下一层、半地下室时,应针对具体条件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并进行专题技术论证。10.2.23 敷设在地下室、半地下室、设备层和地上密闭房间以及竖井、住宅汽车库(不使用燃气,并能设置钢套管的除外)的燃气管道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管材、管

高炉煤气干法设计规范

高炉煤气干法 设 计 规 范

前言 本规范是根据建设部《2007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建标[2007]126 号文的要求,在主编部门中国冶金建设协会的领导和组织下,由主编单位北京首钢设计院会同各参编单位,并在在有关设计研究单位、钢铁冶金企业、大专院校等单位的协助下编制而成。 本规范是高炉煤气干法布袋除尘设计所应遵守的具体技术规定。 规范在编制过程中,全面检索、收集了国内外的有关资料;组织了调研,开展了必要的专题研究和技术研讨;借鉴了相关标准规范;广泛征求了有关生产、设计单位和大专院校的意见,对主要问题和疑难问题进行了反复的研讨和修改;最后经审查定稿。 规范编制过程支持单位有: 规范共分8章,主要内容有:总则,术语,工艺流程与设备,本体设备,滤料选型和滤袋规格,卸、输灰工艺,电气、自动化控制与检测,安全与环保等。 高炉煤气干法布袋除尘是一种现代的煤气净化方法,具有煤气净化质量好、节能、节水、环保、减少占地等优点,有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虽然国外也有使用,但是始终与湿法除尘并用,不是真正意义的干法除尘。 此项技术始于我国,并有完全自主的知识产权,是一项很有推广价值的煤气净化新技术。今后有可能发展成为一项主流技术。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北京首钢设计院负责具体内容的解释。

目次 1 总则 2 术语 3 工艺流程与设备 3.1 一般规定 3.2 工艺流程 4 本体设备 4.1一般规定 4.2 设计与制造 5 袋料型与滤袋规格 6 卸、输灰工艺 6.1 一般规定 6.2 卸、输灰工艺 7 电气、自动化控制与检测 7.1 电气 7.2自动化控制与检测

燃气设计常用规范与表格

燃气设计常用规范与表格

4.1.4 当燃气管道穿越管沟、建筑物基础、墙和楼板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燃气管道必须敷设于套管中,且宜与套管同轴; 2 套管内的燃气管道不得设有任何形式的连接接头(不含纵向或螺旋焊缝及经 无损检测合格的焊接接头); 3 套管与燃气管道之间的间隙应采用密封性能良好的柔性防腐、防水材料填实,套管与建筑物之间的间隙应用防水材料填实。 .1.5 燃气管道穿过建筑物基础、墙和楼板所设套管的管径不宜小于表4.1.5的规定;高层建筑引入管穿越建筑物基础时,其套管管径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 4.1.6 燃气管道穿墙套管的两端应与墙面齐平;穿楼板套管的上端宜高于最终形成的地面5cm,下端应与楼板底齐平。 表4.1.5 燃气管道的套管公称尺寸 燃气 DN10 DN15 DN20 DN25 DN32 DN40 DN50 DN65 DN80 DN100 DN150 管 套管DN25 DN32 DN40 DN50 DN65 DN65 DN80 DN100 DN125 DN150 DN200 表4.3.2 室内燃气管道敷设方式

4.3.3 室内燃气管道的连接应符合下列要求: 表4.3.20 室内燃气管道与装饰后墙面的净距 管子公称尺寸<DN25 DN25~DN40 DN50 >DN50 与墙净距(mm) ≥30≥50≥70≥90 .3.24 燃气管道与燃具之间用软管连接时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并应符合以下要求: 1 软管与管道、燃具的连接处应严密,安装应牢固; 2 当软管存在弯折、拉伸、龟裂、老化等现象时不得使用; 3 当软管与燃具连接时,其长度不应超过2m,并不得有接 4 当软管与移动式的工业用气设备连接时,其长度不应超过30m,接口不应超过2个; 5 软管应低于灶具面板30mm以上; 6 软管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穿过墙、楼板、顶棚、门和窗; 7 非金属软管不得使用管件将其分成两个或多个支管。 4.3.27 管道支架、托架、吊架、管卡(以下简称“支架”)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管道的支架应安装稳定、牢固,支架位置不得影响管道的安装、检修与维护; 2 每个楼层的立管至少应设支架1处;

煤气管道设计规范

煤气管道设计规范架空煤气管道与建筑物、铁路、道路和其他管线间的最小水平净距,应符合表1的规定。 架空煤气管道与铁路、道路、其他管线交叉时的最小垂直净距,应遵守表2的规定。 煤气管道敷设高度除符合表2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大型企业煤气输送主管管底距地面净距不宜低于6m,煤气分配主管不宜低于,山区和小型企业可以适当降低; ——新建、改建的高炉脏煤气、半净煤气、净煤气总管一般架设高度:管底至地面净距不低于8m(如该管道的隔断装置操作时不外泄煤气,可低至6m),小型高炉脏煤气、半净煤气、净煤气总管可低至6m;

——新建焦炉冷却及净化区室外煤气管道的管底至地面净距不小于,与净化设备连接的局部管段可低于; ——水煤气管道在车间外部,管底距地面净空一般不低于,在车间内部或多层厂房的楼板下敷设时可以适当降低,但要有通风措施,不应形成死角。 煤气分配主管可架设在厂房墙壁外侧或房顶,但应遵守下列规定: ——沿建筑物的外墙或房顶敷设时,该建筑物应为一、二级耐火等级的丁、戊类生产厂房; ——安设于厂房墙壁外侧上的煤气分配主管底面至地面的净距宜大于,并便于检修。与墙壁间的净距:管道外径大于或等于500mm的净距为500mm;外径小于500mm的净距等于管道外径,但不小于100mm,并尽量避免挡住窗户;管道的附件应安在两个窗口之间。穿过墙壁引入厂房内的煤气支管,墙壁应有环形孔,不应紧靠墙壁; ——在厂房顶上装设分配主管时,分配主管底面至房顶面的净距一般不小于800mm;外径500mm以下的管道,当用填料式或波形补偿器时,管底至房顶的净距可缩短至500mm。此外,管道距天窗不宜小于2m,并不应妨碍厂房内的空气流通与采光。 厂房内的煤气管道应架空敷设。在地下室不应敷设煤气分配主管。如生产上必需敷设时,应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 厂房内的煤气管道架空敷设有困难时,可敷设在地沟内,并应遵守下列规定: ——沟内除敷设供同一炉的空气管道外,禁止敷设其他管道及电缆; ——地沟盖板宜采用坚固的炉箅式盖板; ——沟内的煤气管道应尽可能避免装置附件、法兰盘等; ——沟的宽度应便于检查和维修,进入地沟工作前,应先做一氧化碳浓度含量分析; ——沟内横穿其他管道时,应把横穿的管道放入密闭套管中,套管伸出沟两壁的长度不宜小于200mm; ——应防止沟内积水。 煤气分配主管上支管引接处(热发生炉煤气管除外),必须设置可靠的隔断装置。 车间冷煤气管的进口设有隔断装置、流量传感元件、压力表接头、取样嘴和放散管等装置时,其操作位置应设在车间外附近的平台上。 热煤气管道应设有保温层,热煤气站至最远用户之间热煤气管道的长度,应根据煤气在管道内的温度降和压力降确定,但不宜超过80m。 热煤气管道的敷设应防止由于热应力引起的焊缝破裂,必要时,管道设计应有自动补偿能力或增设管道补偿器。 不同压力的煤气管道连通时,必须设可靠的调压装置。不同压力的放散管应单独设置。

高炉煤气放散安全规定(最新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高炉煤气放散安全规定(最新版)

高炉煤气放散安全规定(最新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目前,高炉煤气频繁放散,造成下风向的岗位煤气含量超标,为杜绝下风向岗位员工发生煤气中毒事故发生,特对高炉煤气放散做出如下规定: 1、高炉煤气放散不点火是造成下风向岗位煤气浓度超标的主要原因,为此高炉煤气放散必须点火。 2、因点火系统设备原因而造成暂时不能点火的,炼铁厂必须尽快给与安排检修,在这期间煤气需要放散的,放散前炼铁厂必须报告总调,并通知到下风向岗位所在厂。 3、高炉煤气点火系统故障,造成不能点火超过10天的,视为生产事故,比照公司生产事故标准由生产安全部安全科予以处罚。 4、总调值班调度在接到炼铁未点火煤气放散报告后,应安排煤气防护站人员到下风向岗位巡查并检测煤气浓度,如发现有煤气浓度达到需人员撤离岗位的浓度值时(200ppm),应立即向总调反映,由总调通知该岗位所在厂领导或厂安全科人员(夜间通知值班厂领导),

室内燃气管道设计相关资料全

室内燃气管道设计 、设计依据: 1、国家标准《城镇燃气技术规范》GB50494-2009 2、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 3、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城市煤气、天然气管道工程技术规程》DGJ08-10-2004 4、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燃气直燃型吸收式冷热水机组工程技术规程》 DGJ08-74-2004 5、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住宅设计标准》DGJ08-20-2007 二、设计内容 1、燃气压力级制: 室内用户最高压力要求 1)国家规范: 表10 . 2 . 1用户室内燃气管道的最高压力(表压Mpa) 注:1液化石油气管道的最高压力不压大于0.14MPa ; 2管道井内的燃气管道的最高压力不应大于0 . 2MPa ; 3室内燃气管道压力大于0 . 8MPa的特殊用户设计应按有关专业规范执行。 (技规第6.4.1.3条,不应大于0.8Mpa的说明可按注3执行)

表10 . 2 . 2民用低压用气设备燃烧器的额定压力(表压kPa) 2)上海规范:第5.1.1条 居民生活用燃气应采用低压供应,低压燃气供应的民用燃具额定压力不应低于: 人工煤气O.OIMPa 天然气0.02 MPa 2、管材选择 10 . 2 . 4室内燃气管道选用钢管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钢管的选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低压燃气管道应选用热镀锌钢管(热浸镀锌),其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GB / T 3091的规定; 2)中压和次高压燃气管道宜选用无缝钢管,其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输送流体用无缝钢管》GB /T8163的规定;燃气管道的压力小于或等于0 ? 4MPa时,可选用本款第1)项规定的焊接钢管。 2钢管的壁厚应符合下列规定: 1)选用符合GB /T 3091标准的焊接钢管时,低压宜采用普通管,中压应采用加厚管;2)选用无缝钢管时,其壁厚不得小于3mm,用于引入管时不得小于3. 5mm ; 3)在避雷保护范围以外的屋面上的燃气管道建筑沿外墙架设的燃气管道,采用焊和高层 接钢管或无缝钢管时其管道壁厚均不得小于4mm。 3钢管螺纹连接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室内低压燃气管道(地下室、半地下室等部位除外)、室外压力小于或等于0 ? 2MPa

高炉煤气放散安全规定(2021年)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高炉煤气放散安全规定(2021 年)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高炉煤气放散安全规定(2021年) 目前,高炉煤气频繁放散,造成下风向的岗位煤气含量超标,为杜绝下风向岗位员工发生煤气中毒事故发生,特对高炉煤气放散做出如下规定: 1、高炉煤气放散不点火是造成下风向岗位煤气浓度超标的主要原因,为此高炉煤气放散必须点火。 2、因点火系统设备原因而造成暂时不能点火的,炼铁厂必须尽快给与安排检修,在这期间煤气需要放散的,放散前炼铁厂必须报告总调,并通知到下风向岗位所在厂。 3、高炉煤气点火系统故障,造成不能点火超过10天的,视为生产事故,比照公司生产事故标准由生产安全部安全科予以处罚。 4、总调值班调度在接到炼铁未点火煤气放散报告后,应安排煤气防护站人员到下风向岗位巡查并检测煤气浓度,如发现有煤气浓度达到需人员撤离岗位的浓度值时(200ppm),应立即向总调反映,

由总调通知该岗位所在厂领导或厂安全科人员(夜间通知值班厂领导),马上到达现场,对煤气超标岗位人员迅速组织撤离或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 5、生产安全部安全科每天派人查看煤气下风向岗位安全隐患情况,并责成有关厂采取必要措施疏散煤气,防止岗位人员中毒,同时要经常检查岗位煤气防护器材是否可正常使用,不能正常使用的要督办其抓紧修复。 6、煤气防护人员应1小时一次到总调度室观测煤气管网压力,一旦发现超压放散时,要携带报警仪到有可能造成煤气聚集的岗位进行巡查,做好巡查记录,发现有岗位煤气浓度超标时,应及时向生产安全部安全科长汇报,安全科长应督办炼铁煤气放散点火和煤气浓度超标岗位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生产安全部 2011年5月17日 云博创意设计 MzYunBo Creative Design Co., Ltd.

高炉煤气干法设计规范

高炉煤气干法

前言 本规范是根据建设部《2007 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 计划(第二批)》建标[2007]126 号文的要求,在主编部门中国冶金建设协会的领导和组织下,由主编单位北京首钢设计院会同各参编单位,并在在有关设计研究单位、钢铁冶金企业、大专院校等单位的协助下编制而成。 本规范是高炉煤气干法布袋除尘设计所应遵守的具体技术规 定。 规范在编制过程中,全面检索、收集了国内外的有关资料; 组织了调研,开展了必要的专题研究和技术研讨;借鉴了相关标准规范;广泛征求了有关生产、设计单位和大专院校的意见,对主要问题和疑难问题进行了反复的研讨和修改;最后经审查定稿。 规范编制过程支持单位有: 规范共分8 章,主要内容有:总则,术语,工艺流程与设备,本体设备,滤料选型和滤袋规格,卸、输灰工艺,电气、自动化控制与检测,安全与环保等。 高炉煤气干法布袋除尘是一种现代的煤气净化方法,具有煤 气净化质量好、节能、节水、环保、减少占地等优点,有显著 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虽然国外也有使用,但是始终与湿法除尘并用,不是真正意 义的干法除尘。 此项技术始于我国,并有完全自主的知识严权,是一项很有推广价值的煤气净化新技术。今后有可能发展成为一项主流技术O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 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北京首 钢设计院负责具体内容的解释。 目次 总则术语工艺流程与设备 般规定 工艺流程 本体设备 般规定 设计与制造 袋料型与滤袋规格卸、输灰工艺 般规定 卸、输灰工艺 电气、自动化控制与检测 电气

自动化控制与检测

高炉煤气设计规范

高炉煤气干法布袋除尘器设计规范 1 总则 1.0.1为在高炉煤气干法布袋除尘设计中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经济政策,做到设计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特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低压脉冲布袋除尘和反吹风大布袋除尘两种高炉煤气布袋除尘。1.0.3本标准适用于高炉煤气干法布袋除尘的新建、扩建和改造设计。 1.0.4高炉煤气干法布袋除尘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https://www.wendangku.net/doc/454553219.html, 2.0.1气体的标准状态 standardized status of gas 温度为0℃,大气压力为101.325kPa时的气体状态。 2.0.2工况气体流量 flow rate of the actual treated gas 在实际工作温度、湿度、压力下进入除尘器的气体流量。 2.0.3工况系数 working condition coefficient 工况体积与标况体积的比值称为工况系数。 2.0.4过滤负荷;气布比 surface load;air to cloth ratio 单位时间内单位有效过滤面积上通过的含尘气体量,单位是m3/m2 h。 2.0.5过滤风速 filtration velocity 含尘气体流过滤布有效面积的表观速度,单位是m/min。 2.0.6荒煤气 untreated gases 未经净化的煤气,又称粗煤气。 2.0.7净煤气 treated gases;clean gases 经过净化后、含尘量达到国家标准的清洁煤气。 2.0.8 干法除尘 dry dust collector 不用水的烟气、煤气净化除尘工艺,和其相对应的是湿法除尘。干法除尘工艺有布袋除尘,电除尘,重力除尘,旋风除尘,颗粒层除尘等工艺。流程只有干法而无湿法除尘备用,称为干法除尘。 2.0.9干法布袋除尘 dry bag filter 布袋除尘过滤净化烟气、煤气的除尘工艺。 2.0.10 脉冲布袋除尘器 pulse jet type bag filter 采用气体喷射方法清除滤袋积灰的一种布袋除尘器。 2.0.11反吹风布袋除尘 reverse blow type bag filter 采用反吹风机逆向反吹方式清除滤袋表面积灰的布袋除尘器。 2.0.12隔断装置 curtain appliance 凡在系统无异常状况下,处于关闭、封止状态,其承受介质压力在设计允许范围内,具有煤气不泄漏到被隔断区域功能的装置。 2.0.13炉顶余压透平 top residual pressure turbine 利用高炉炉顶煤气余压发电的设备。 3 工艺流程与设备 3.1一般规定 3.1.1开展高炉煤气干法除尘设计应有充分的设计依据和完整的设计基础资料。 3.1.2干法除尘设施应布置在高炉附近、粗煤气系统之后,和余压发电设施紧密联结。 3.1.3压力与流量 布袋除尘器系统的设计压力为炉顶放散阀设计开启压力(炉顶最高工作压力),设计流量按最大煤气发生量考虑。与炉容大致对应关系见表3—1。 表3—1 炉容、炉顶压力与煤气流量对应关系 高炉容积 m3 <1000 1000~3000 >3000 炉顶压力 MPa 0.05~0.15 0.15~0.25 0.2~0.30 煤气发生量 m3/h <200000 200000~600000 >500000 3.1.4温度 布袋除尘的入口煤气温度应高于露点50℃左右,低于滤料规定的长期使用温度。3.1.5净煤气含尘量 干法除尘净煤气含尘量应小于5mg/m3。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 GB50028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 表6.1.6 城镇燃气管道设计压力(表压)分级 表6.3.2 钢质燃气管道最小公称壁厚 6.3.4 地下燃气管道埋设的最小覆土厚度(路面至管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埋设在机动车道下时,不得小于0.9m; 2 埋设在非机动车车道(含人行道)下时,不得小于0.6m; 3 埋设在机动车不可能到达的地方时,不得小于O.3m; 4 埋设在水田下时,不得小于O.8m。 注:当不能满足上述规定时,应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 6.3.5 输送湿燃气的燃气管道,应埋设在土壤冰冻线以下。 燃气管道坡向凝水缸的坡度不宜小于0.003。 6.3.6 地下燃气管道的基础宜为原土层。凡可能引起管道不均匀沉降的地段,其基础应进行处理。

6.3.7 地下燃气管道不得在堆积易燃、易爆材料和具有腐蚀性液体的场地下面穿越,并不宜与其他管道或电缆同沟敷设。当需要同沟敷设时,必须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 表6.3.3-1 地下燃气管道与建筑物、构筑物或相邻管道之间的水平净距(m) 表6.3.3-2 地下燃气管道与构筑物或相邻管道之间垂直净距(m)

6.3.8 地下燃气管道从排水管(沟)、热力管沟、隧道及其他各种用途沟槽内穿过时,应将燃气管道敷设于套管内。套管伸出构筑物外壁不应小于表6.3.3-1中燃气管道与该构筑物的水平净距。套管两端应采用柔性的防腐、防水材料密封。 6.3.9 燃气管道穿越铁路、高速公路、电车轨道或城镇主要干道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穿越铁路或高速公路的燃气管道,应加套管。 注:当燃气管道采用定向钻穿越并取得铁路或高速公路部门同意时,可不加套管。 2 穿越铁路的燃气管道的套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套管埋设的深度:铁路轨底至套管顶不应小于1.20m,并应符合铁路管理部门的要求; 2)套管宜采用钢管或钢筋混凝土管; 3)套管内径应比燃气管道外径大100mm以上; 4)套管两端与燃气管的间隙应采用柔性的防腐、防水材料密封,其一端应装设检漏管; 5)套管端部距路堤坡脚外的距离不应小于2.0m。 3 燃气管道穿越电车轨道或城镇主要干道时宜敷设在套管或管沟内;穿越高速公路的燃气管道的套管、穿越电车轨道或城镇主要干道的燃气管道的套管或管沟,应符合下列要求: 1)套管内径应比燃气管道外径大100mm以上,套管或管沟两端应密封,在重要地段的套管或管沟端部宜安装检漏管; 2)套管或管沟端部距电车道边轨不应小于2.Om;距道路边缘不应小于1.Om。 4 燃气管道宜垂直穿越铁路、高速公路、电车轨道或城镇主要干道。 6.3.13 在次高压、中压燃气干管上,应设置分段阀门,并应在阀门两侧设置放散管。在燃气支管的起点处,应设置阀门。 6.3.14 地下燃气管道上的检测管、凝水缸的排水管、水封阀和阀门,均应设置护罩或护井。 6.3.15 室外架空的燃气管道,可沿建筑物外墙或支柱敷设,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中压和低压燃气管道,可沿建筑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的住宅或公共建筑的外墙敷设; 次高压B、中压和低压燃气管道,可沿建筑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的丁、戊类生产厂房的外墙敷设。 2 沿建筑物外墙的燃气管道距住宅或公共建筑物中不应敷设燃气管道的房间门、窗洞口的净距:中压管道不应小于O.5m,低压管道不应小于0.3m。燃气管道距生产厂房建筑物门、窗洞口的净距不限。 3 架空燃气管道与铁路、道路、其他管线交叉时的垂直净距不应小于表6.3.15的规定。

2019高炉煤气干法设计规范

2019高炉煤气干法设计规范 目次 1 总则 2 术语 3 工艺流程与设备 3.1 一般规定 3.2 工艺流程 4 本体设备 4.1一般规定 4.2 设计与制造 5 袋料型与滤袋规格 6 卸、输灰工艺 6.1 一般规定 6.2 卸、输灰工艺 7 电气、自动化控制与检测 7.1 电气 7.2自动化控制与检测 高炉煤气干法设计规范 1 总则 1.0.1为在高炉煤气干法布袋除尘设计中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经济政 策,做到设计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特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低压脉冲布袋除尘和反吹风大布袋除尘两种高炉煤气布袋除尘。 1.0.3本标准适用于高炉煤气干法布袋除尘的新建、扩建和改造设计。 1.0.4高炉煤气干法布袋除尘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 规定。 2 术语 2.0.1气体的标准状态温度为0℃, 大气压力为101.325kPa时的气体状态。 2.0.2工况气体流量 在实际工作温度、湿度、压力下进入除尘器的气体流量。 2.0.3工况系数 工况体积与标况体积的比值称为工况系数。

2.0.4过滤负荷;气布比单位是m3/m2 h。 单位时间内单位有效过滤面积上通过的含尘气体量 2.0.5过滤风速 含尘气体流过滤布有效面积的表观速度,单位是m/min。 2.0.6荒煤气 未经净化的煤气,又称粗煤气。 2.0.7净煤气 经过净化后、含尘量达到国家标准的清洁煤气。 2.0.8 干法除尘 不用水的烟气、煤气净化除尘工艺,和其相对应的是湿法除尘。干法除尘工艺有布袋除尘,电除尘,重力除尘,旋风除尘,颗粒层除尘等工艺。流程只有干法而无湿法除尘备用,称为干法除尘。 2.0.9干法布袋除尘 布袋除尘过滤净化烟气、煤气的除尘工艺。 2.0.10 脉冲布袋除尘器 采用气体喷射方法清除滤袋积灰的一种布袋除尘器。 2.0.11反吹风布袋除尘 采用反吹风机逆向反吹方式清除滤袋表面积灰的布袋除尘器。 2.0.12隔断装置 凡在系统无异常状况下,处于关闭、封止状态,其承受介质压力在设计允许范围内,具有煤气不泄漏到被隔断区域功能的装置。 2.0.13炉顶余压透平 利用高炉炉顶煤气余压发电的设备。 3 工艺流程与设备 3.1一般规定 3.1.1开展高炉煤气干法除尘设计应有充分的设计依据和完整的设计基础资料。 3.1.2干法除尘设施应布置在高炉附近、粗煤气系统之后,和余压发电设施紧密联结。 3.1.3压力与流量 布袋除尘器系统的设计压力为炉顶放散阀设计开启压力(炉顶最高工作压力),设计流量按最大煤气发生量考虑。与炉容大致对应关系见表3—1。 布袋除尘的入口煤气温度应高于露点50℃左右,低于滤料规定的长期使用温度。 3.1.5净煤气含尘量 干法除尘净煤气含尘量应小于5mg/m3。 3.1.6过滤风速 滤速(工况)按0.3~0.8m/min选取。合成纤维滤料(以芳纶Nomex为代表)可选择较高值;玻璃纤维复合滤料(以氟美斯为代表)宜选择较低值,均已包含了余

10万高炉煤气柜柜技术要求

福建正和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10万m3高炉煤气柜 总包技术要求 福建正和钢铁有限公司能源动力厂 二〇一三年六月二十六日

1、工程名称:福建正和钢铁有限公司10万立方米高炉煤气柜制造、供货、安装、调试工程 2、总包施工范围 2.1承包方负责土建基础、房屋(含装修)、消防主水管、灭火器、隔油池、围墙、大门、道路、站区给排水系统以外的柜本体(含进出口煤气管道及其他各种能源介质管道支架梯子平台、检修风机)、电气、仪表、消防、采暖、通风、管道、避雷接地装置等的制作、供货、安装及调试全部由承包方完成。电气部分发包方提供两路低压电源并接至承包方两路进线开关柜上;进出口煤气管道接至院墙外设计接点,其他各种介质管道由发包方接至煤气柜围墙外1m,再由承包方自行接至各使用点。 2.2。活塞混凝土配重块及混凝土走道板由承包方提供并安装。 2.3密封油由承包方提供并负责装填。 2.4 CO探头、报警装置由承包方采购并负责安装。 2.5油水分离器、柜底、底部油沟至隔油池的排水砼管,外排至水沟的排水砼管均由承包方负责;站区内上水管、回水管、所有穿线管由承包方负责。 2.6站区路灯照明由发包方负责。 2.7煤气柜基础地脚螺栓锚固件(含地脚螺栓)由承包方提供,并负责地脚螺栓锚固件固定、就位。 2.8地基处理和场平、绿化由发包方完成。 2.9站区内电信由发包方完成。 2.10站区内柜位、压力信号远传至能源调度中心由发包方完成。 3、工艺技术要求 3.1 十万m3高炉煤气柜技术参数及规格

3.2生产制造过程中采用的技术标准及要求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06 ☆《钢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5-2001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4-2002

LNG城镇燃气设计规范-门站

6 燃气输配系统 6.1 一般规定 6.1.1 本章适用于压力不大于4.OMPa(表压)的城镇燃气(不包括液态燃气)室外输配工程的设计。 6.1.2 城镇燃气输配系统一般由门站、燃气管网、储气设施、调压设施、管理设施、监控系统等组成。城镇燃气输配系统设计,应符合城镇燃气总体规划。在可行性研究的基础上,做到远、近期结合,以近期为主,并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合理的方案。 6.1.3 城镇燃气输配系统压力级制的选择,以及门站、储配站、调压站、燃气干管的布置,应根据燃气供应来源、用户的用气量及其分布、地形地貌、管材设备供应条件、施工和运行等因素,经过多方案比较,择优选取技术经济合理、安全可靠的方案。 城镇燃气干管的布置,应根据用户用量及其分布,全面规划,并宜按逐步形成环状管网供气进行设计。 6.1.4 采用天然气作气源时,城镇燃气逐月、逐日的用气不均匀性的平衡,应由气源方(即供气方)统筹调度解决。 需气方对城镇燃气用户应做好用气量的预测,在各类用户全年的综合用气负荷资料的基础上,制定逐月、逐日用气量计划。 6.1.5 在平衡城镇燃气逐月、逐日的用气不均匀性基础上,平衡城镇燃气逐小时的用气不均匀性,城镇燃气输配系统尚应具有合理的调峰供气措施,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城镇燃气输配系统的调峰气总容量,应根据计算月平均日用气总量、气源的可调量大小、供气和用气不均匀情况和运行经验等因素综合确定。 2 确定城镇燃气输配系统的调峰气总容量时,应充分利用气源的可调量(如主气源的可调节供气能力和输气干线的调峰能力等)。采用天然气做气源时,平衡小时的用气不均所需调峰气量宜由供气方解决,不足时由城镇燃气输配系统解决。 3 储气方式的选择应因地制宜,经方案比较,择优选取技术经济合理、安全可靠的方案。对来气压力较高的天然气输配系统宜采用管道储气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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