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市政工程竣工档案移交内容一览表

市政工程竣工档案移交内容一览表

市政工程竣工档案移交内容一览表

市政工程竣工档案移交内容一览表

一、综合性文件材料

1、上级批准文件(中标通知书、含决定、批示、领导重要讲话、会议纪要);

2、开工报告;

3、施工许可证;

4、竣工验收备案表、质量监督备案表(含备案号)、竣工验收报告;

5、工程质量保修书;

6、规划许可证。

二、施工技术文件材料

1、施工图、设计变更资料;

2、竣工图及竣工图光盘;

3、竣工测量图(成勘院版)、重大质量事故处理原始记录等资料;

4、市政基础设施功能性试验(弯沉)相关资料;

5、桥梁工程:隐藏工程验收记录,桥梁墩台地基基础、挖(钻)孔桩桩孔及基础钢筋、上部构造、下部构造等重要施工工序验收记录,特殊结构桥梁荷载试验相关报告。

电子档案移交与接收办法

电子档案移交与接收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电子档案移交与接收工作,确保电子档案的真实、完整、可用和安全,保存党和国家历史记录,促进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电子档案,是指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在处理公务过程中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并归档保存的电子文件。 第三条移交与接收的电子档案应当真实可靠、齐全完整和安全可用;涉密电子档案的移交与接收应当符合国家有关保密安全的要求。 第四条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电子档案的移交、接收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档案移交单位和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应当切实履行电子档案移交和接收职责。 第二章电子档案移交 第五条属于国家综合档案馆接收范围的电子档案,应当向同级国家综合档案馆移交。第六条档案移交单位一般自电子档案形成之日起年内向同级国家综合档案馆移交。对于有特殊要求的电子档案,可以适当延长移交时间。涉密电子档案移交时间另行规定。 第七条电子档案移交的基本要求: (一)元数据应当与电子档案一起移交,一般采用基于的封装方式组织档案数据;

(二)电子档案的文件格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电子档案有相应纸质、缩微制品等载体的,应当在元数据中著录相关信息;(四)采用技术手段加密的电子档案应当解密后移交,压缩的电子档案应当解压缩后移交;特殊格式的电子档案应当与其读取平台一起移交; (五)档案移交单位应当将已移交的电子档案在本单位至少保存年。 第八条电子档案移交的主要流程是:组织和迁移转换电子档案数据、检验电子档案数据、移交电子档案数据等步骤。 第九条电子档案的移交可采用离线或在线方式进行。 第十条离线移交电子档案应当满足下列基本要求: (一)移交单位一般采用光盘移交电子档案,光盘应当符合归档要求; (二)移交单位一般向同级国家综合档案馆移交一套光盘,光盘应当单个装盒;(三)移交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要求进行光盘数据刻录及检测; (四)存储电子档案的载体和载体盒上应当分别标注反映其内容的标签(标签的标注方法见附件); (五)移交载体内电子档案的存储结构见附件。

工程竣工档案移交要求

工程竣工档案移交要求 一、验收及移交程序 移交时间期限:竣工后六个月内 验收及移交程序:由建设单位提出验收及移交,按项目验收及移交。由建设单位先对各单位工程档案进行验收及审查,满足档案归档要求后向档案主管部门提出验收及移交申请。 二、城建档案归档和移交进馆范围 (一)城建档案归档范围 建设工程文件的归档范围主要包括工程准备阶段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图、竣工验收文件、工程声像档案等六个部分。 1、工程准备阶段文件主要包括:立项文件;建设用地、征地、拆迁文件;勘察、测绘、设计文件;招投标及合同文件;开工审批文件;工程概预算等财务文件;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机构设置、资质及人员任命文件等。 2、监理文件主要包括:监理规划及实施细则;工程质量、进度、安全、造价控制文件;监理定期报告及专题报告等。 3、施工文件主要包括:施工技术准备文件;施工现场准备文件;设计变更、工程洽商及施工联系文件;工程事故处理记录;施工原始记录及汇总;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阶段性工程验收记录;施工试验记录及汇总;施工过程性观测记录;功能性试验记录;施工原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证明文件及抽样检测报告;竣工测量资料;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文件等。 4、竣工图:包括项目建设工程全套纸质竣工图及相应的CAD电子文件。国标或部委发布的通用图集不归档。经批准,部分行业工程和特种工程可提交PDF

格式竣工图电子文件。 5、竣工验收文件:包括工程竣工总结及评估报告、工程验收记录、工程交工验收报告、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及验收证书、决算和审计文件等。 6、工程声像档案:记录工程项目规划征地、勘探、设计、奠基、施工、竣工验收等方面的照片、录像带等音像材料。 (二)城建档案移交进馆范围 1、房建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产生和形成的档案,移交进馆范围依据市档案局发布的《建筑工程A类工程档案卷内目录》、《建筑工程B类工程档案卷内目录》、《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档案卷内目录》执行。 2、对于行业工程和特种工程,建设单位应在项目开工初期组织监理、施工等单位根据本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和相关的标准规范,制定本工程项目的归档细则,明确项目建设各阶段和各专业工程或分部分项(单元)工程应形成的工程文件材料以及使用的施工用表。归档细则由建设单位报市档案局确认,档案移交进馆范围按归档细则确定的内容执行。 三、档案形成要求 (一)按实际情况形成工程档案 一般情况下,按照施工合同承包范围形成相应的工程档案。在工程实际施工过程中,若遇到合同无法履行或变更的情况下,需书面写明情况。 特殊情况下,施工内容与合同发生差异或人员有变更,按实际形成工程档案。(如○1项目经理或总监发生了变更,而建设单位未经建设主管部门备案时,由建设单位提交情况说明。○2现监理无高压外线监理资质,由建设单位另外请有资质的监理专门对高压外线施工内容进行监理的情况。)

建设工程电子档案归档技术要求

附件1: 建设工程电子文件和电子档案归档技术要求 一、基本规定 1、建设工程电子文件形成单位应加强对电子文件全过程的管理,将电子文件管理纳入工程管理工作、业务技术管理工作、科研管理工作之中,建立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职责,规范工作流程,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归档的建设工程电子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可用性和安全性,能够反映建设活动的全过程。 2、建设单位应负责本建设工程电子文件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并按下列流程开展建设工程电子文件的形成、归档、验收移交等工作: 1)在建设工程招标及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签订协议、合同时,对工程电子文件的质量、移交时间等提出明确要求,所需经费应当在工程预算中单列。 2)收集和积累工程准备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形成的电子文件,并进行整理归档; 3)组织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测量等单位工程电子文件的形成、积累和整理归档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对各参建单位移交的工程电子档案进行收集和汇总前须检验,检验不合格的,重新移交汇总; 4)列入城建档案馆(室)接收范围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在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前,应当提请当地城建档案馆(室)对工程电子档案进行移交预验收,并按规定在3个月内移交建设工程电子档案。对改建、扩建和维修工程,建设单位应当组织有关单位据实补充、完善,重新编制工程电子档案,并移交。 3、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测量等单位应及时将本工程形成的工程电子文件整理归档,并向建设单位移交。电子文件归档工作可以根据建设程序和工程特点,分阶段、分期进行。 4、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对建设工程电子文件的整理归档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和预验收,并根据建设项目实际情况对工程电子文件的内容、质量、移交时间等对建设单位提出明确要求。 5、建设工程电子文件形成单位应建立或应用建设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系统,实现建设电子文件自形成到归档、保管、利用的全过程有效管理,确保电子文件始终处于受控状态。 6、建设工程电子档案的处置和保管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采取有效的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确保其信息安全和保密。 —1—

签订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移交责任书.doc

签订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移交责任书 实施办法 一、项目名称: 签订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移交责任书 二、项目依据: 1、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七条:“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规定,及时收集、整理建设项目各环节的文件资料,建立、健全建设项目档案,并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移交建设项目档案”。 2、四川省建设厅《四川省城乡建设档案管理规定》第九条:“建设单位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审批手续时,应当按照《四川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程序》的规定与当地城建档案馆(室)签订《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移交责任书》,明确移交范围、要求、时间及责任,并负责收集、汇总、整理和移交建设工程档案”。 三、申请受理单位: 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四、决定单位: 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五、办理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六、办理条件: 建设单位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审批手续并获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 七、申请材料:

建设单位需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审验后退还)、复印件1份(加盖单位印章)签订《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移交责任书》。 八、办理程序:(纳入并联审批程序) 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窗口工作人员在查验建设单位提供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无误后,发放《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移交责任书》,建设单位签订完成返回窗口一份。 九、法定时限: 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即办 十、证件及有效期: 十一、法律效力: 十二、收费: 不收费。 十三、年审年检: 十四、监管措施: 未签订《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移交责任书》的工程不予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手续。

建设工程档案验收实施办法 一、项目名称: 建设工程档案验收 二、项目依据: 1、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七条:“建设单 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规定,及时收集、整理建设项目各环节的文件资料,建立、健全建设项目档案,并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城建档案馆(室)移交建设项目档案”。 2、建设部90号令《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第八条:“列入城建档案馆(室)档案接收范围的工程,建设单位在组织竣工验收前,应当提请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对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预验收合格后,由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出具工程档案认可文件”。第九条:“建设单位在取得工程档案认可文件后,方可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办理竣工验收备 案时,应当查验工程档案认可文件”。 三、申请受理单位: 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四、决定单位: 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五、办理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六、办理条件: 建设单位在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后。 七、申请材料: 建设单位填报《四川省建设工程档案验收申请表》,准

电子档案移交与接收办法2018年06月14日

电子档案移交与接收办法 2018年06月14日来源:作者: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电子档案移交与接收工作,确保电子档案的真实、完整、可用和安全,保存党和国家历史记录,促进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电子档案,是指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在处理公务过程中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并归档保存的电子文件。 第三条移交与接收的电子档案应当真实可靠、齐全完整和安全可用;涉密电子档案的移交与接收应当符合国家有关保密安全的要求。 第四条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电子档案的移交、接收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档案移交单位和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应当切实履行电子档案移交和接收职责。 第二章电子档案移交 第五条属于国家综合档案馆接收范围的电子档案,应当向同级国家综合档案馆移交。 第六条档案移交单位一般自电子档案形成之日起5年内向同级国家综合档案馆移交。对于有特殊要求的电子档案,可以适当延长移交时间。涉密电子档案移交时间另行规定。 第七条电子档案移交的基本要求: (一)元数据应当与电子档案一起移交,一般采用基于XML的封装方式组织档案数据;

(二)电子档案的文件格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电子档案有相应纸质、缩微制品等载体的,应当在元数据中著录相关信息; (四)采用技术手段加密的电子档案应当解密后移交,压缩的电子档案应当解压缩后移交;特殊格式的电子档案应当与其读取平台一起移交; (五)档案移交单位应当将已移交的电子档案在本单位至少保存5年。 第八条电子档案移交的主要流程是:组织和迁移转换电子档案数据、检验电子档案数据、移交电子档案数据等步骤。 第九条电子档案的移交可采用离线或在线方式进行。 第十条离线移交电子档案应当满足下列基本要求: (一)移交单位一般采用光盘移交电子档案,光盘应当符合归档要求; (二)移交单位一般向同级国家综合档案馆移交一套光盘,光盘应当单个装盒; (三)移交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要求进行光盘数据刻录及检测; (四)存储电子档案的载体和载体盒上应当分别标注反映其内容的标签(标签的标注方法见附件1); (五)移交载体内电子档案的存储结构见附件2。 第十一条在线移交电子档案的单位应当通过与管理要求相适应的网络传输电子档案,传输的数据应当包含符合要求的电子档案及其元数据,数据结构一般为一张或多张光盘载体内电子档案的存储结构组合,单张光盘的数据量小于光盘的实际容量。 第十二条档案移交单位在向国家综合档案馆移交电子档案之前,应当对电子档案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可用性和安全性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移交。 第三章电子档案接收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归档及移交管理细则

公司建设工程竣工资料归档及移交管理细则 建筑施工工程竣工资料是反映建筑工程质量和工作质量状况的重要依据,也是许多建筑安装工程质量等级的重要依据,是单位工程日后维修、扩建、改造、更新的重要档案材料;为加强本公司各个竣工项目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的收集、整理与归档工作,确保向公司移交竣工验收资料的完整性与准确性,同时确保各相关部门移交工作的顺利进行,实现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归档及移交制度的规范化、标准化,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基本原则: 1、凡我公司在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和工程建设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各种形式的历史记录,均属工程项目资料档案范围。 2、工程项目资料档案必须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的原则,确保档案材料完整、准确、系统、安全和有效利用。 3、工程项目资料档案必须要纳入公司职能部门管理制度和项目部管理人员职责范围之中,做到项目工程一开始就与建立档案工作同步进行;工程建设过程中,要与竣工资料的积累、整编、审定工作同步进行;工程竣工验收时,要与提交一整套合格的竣工图的验收同步进行。 二、归档范围及质量要求: 1、公司职能部门及项目部对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活动、记载工程建设主要过程和现状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载体文件、包括综合管理、工程管理文件、施工、竣工、预算、决算等方面材料,均应收集齐全,按要求整理后归档,具体归档范围及归档时间见附表一。 2、归档的文件应该是原件(材料质保书、检验报告、检测报告),使用复印件必须注明原件存放地点,如特殊原因无法归原件的请在复印件上写明原件在哪里、复印人、复印日期,并盖项目章;如竣工资料是复印件请写说明,并由项目经理签字、盖章,工程应在施工前确定具体归档份数。 3、文件的内容及其深度必须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技术规范,标准和规程。 4、工程文件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与工程实际相符合。 5、工程文件应采用耐久性强的书写材料,如碳素墨水、蓝黑墨水。 6、工程文件应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日期及签字盖章手续完备。

上海市电子档案移交和接收管理办法.pdf

上海市电子档案移交和接收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电子档案移交与接收工作,确保电子档案真实完整、安全可靠、长期可用,根据《上海市档案条例》和国家档案局《电子档案移交与接收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电子档案,是指具有凭证、查考和保存 价值并归档保存的电子文件。 本办法所称电子文件,是指国家机构、社会组织或个人在履行其法定职责或处理事务过程中,通过计算机等电子设备形成、 办理、传输和存储的数字格式的各种信息记录。 第三条凡本市立档单位向国家综合档案馆移交电子档案及 档案馆接收电子档案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电子档案的移交、接 收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档案移交单位和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应当切实履行电子档案移交和接收职责。 第五条移交与接收的电子档案应当真实可靠、齐全完整和 安全可用;涉密电子档案的移交与接收应当符合国家有关保密安 全的要求。

第六条国家综合档案馆接收电子档案的范围,参照国家和 本市有关档案进馆范围的规定,包括记录各单位核心业务和重要 工作成果的文书、科技、专业、音像等类电子档案。 第七条属于接收范围的电子档案一般自形成之日起5年内向国家综合档案馆移交。对于有特殊要求的电子档案,可以适当延长移交时间。 第二章电子档案的移交 第八条电子档案的移交应当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一)电子档案的元数据和目录文件应与电子档案一并移 交,并与电子档案建立关联关系,电子档案的存储结构见附件1。 (二)电子档案有纸质等异质载体的,应当在目录文件中记 录相关信息,异质载体的移交时间、整理要求按照国家和本市现 有的档案移交规定执行。 (三)采用技术手段加密的电子档案应当解密后移交,压缩的电子档案一般应当解压缩后移交。 (四)移交单位应当将已移交的电子档案在本单位备份保存 至少5年。

工程竣工档案移交要求

你就为抓了老鹰而兴奋不已。 工程竣工档案移交要求 一、验收及移交程序 移交时间期限:竣工后六个月内 验收及移交程序:由建设单位提出验收及移交,按项目验收及移交。由建设单位先对各单位工程档案进行验收及审查,满足档案归档要求后向档案主管部门提出验收及移交申请。 二、城建档案归档和移交进馆范围 (一)城建档案归档范围 建设工程文件的归档范围主要包括工程准备阶段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图、竣工验收文件、工程声像档案等六个部分。 1、工程准备阶段文件主要包括:立项文件;建设用地、征地、拆迁文件;勘察、测绘、设计文件;招投标及合同文件;开工审批文件;工程概预算等财务文件;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机构设置、资质及人员任命文件等。 2、监理文件主要包括:监理规划及实施细则;工程质量、进度、安全、造价控制文件;监理定期报告及专题报告等。 3、施工文件主要包括:施工技术准备文件;施工现场准备文件;设计变更、工程洽商及施工联系文件;工程事故处理记录;施工原始记录及汇总;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阶段性工程验收记录;施工试验记录及汇总;施工过程性观测记录;功能性试验记录;施工原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证明文件及抽样检测报告;竣工测量资料;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文件等。 只有凭借毅力,坚持到底,才有可能成为最后的赢家。这些磨练与考验使成长中的青少年受益匪浅。在种种历练之后,他们可以学会如何独立处理问题;如何调节情绪与心境,直面挫折,抵御压力;如何保持积

你就为抓了老鹰而兴奋不已。 4、竣工图:包括项目建设工程全套纸质竣工图及相应的CAD电子文件。国标或部委发布的通用图集不归档。经批准,部分行业工程和特种工程可提交PDF 格式竣工图电子文件。 5、竣工验收文件:包括工程竣工总结及评估报告、工程验收记录、工程交工验收报告、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及验收证书、决算和审计文件等。 6、工程声像档案:记录工程项目规划征地、勘探、设计、奠基、施工、竣工验收等方面的照片、录像带等音像材料。 (二)城建档案移交进馆范围 1、房建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产生和形成的档案,移交进馆范围依据市档案局发布的《建筑工程A类工程档案卷内目录》、《建筑工程B类工程档案卷内目录》、《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档案卷内目录》执行。 2、对于行业工程和特种工程,建设单位应在项目开工初期组织监理、施工等单位根据本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和相关的标准规范,制定本工程项目的归档细则,明确项目建设各阶段和各专业工程或分部分项(单元)工程应形成的工程文件材料以及使用的施工用表。归档细则由建设单位报市档案局确认,档案移交进馆范围按归档细则确定的内容执行。 三、档案形成要求 (一)按实际情况形成工程档案 一般情况下,按照施工合同承包范围形成相应的工程档案。在工程实际施工过程中,若遇到合同无法履行或变更的情况下,需书面写明情况。 只有凭借毅力,坚持到底,才有可能成为最后的赢家。这些磨练与考验使成长中的青少年受益匪浅。在种种历练之后,他们可以学会如何独立处理问题;如何调节情绪与心境,直面挫折,抵御压力;如何保持积

研究论文:试论电子档案的移交与接收管理

129310 档案管理论文 试论电子档案的移交与接收管理 伴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办公自动化软件以及各种业务软件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因此产生了大量的电子档案。对于纸质档案,通过多年的发展,其移交与接收管理已经变得较为规范。而对于电子档案来讲,因为其出现的时间并不是很长,在其移交与接收上都还有很多可以进行改进的地方。 一、当前电子档案移交与接收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管理方式没有做到因地制宜,同时存在权责不清的情况。当前各个单位的电子档案基础情况并不统一,同时对于电子档案的重视程度也存在有差别,而且在人员配置上也是存在很大的差别。但是电子档案的移交和接收管理工作中却没有考虑到这些情况,没有做到因地制宜,无论是什么单位在电子档案的移交和接收管理中都采用的是相同的手段。同时还有很多的单位,因为没有适合本单位的电子档案管理手段,导致了在电子档案袋移交与接收

工作之中出现了权责不清的情况,出现问题时相互推诿、消极怠工,很多时候不知道自己应该做什么。 (二)缺乏熟悉电子档案业务的专业人才。从当前的档案工作来看,很多单位中档案工作人员的年龄结构不够合理,存在较为严重的断层情况。一方面现有的老档案工作人员,他们的业务技能都较为单一,对于纸质档案的管理他们可以做得非常好,但是对于电子档案则很多表现得较为消极。在另一个方面,很多年轻的档案管理人员,虽然能够熟练地使用计算机以及网络,但是却不熟悉传统纸质档案的归档流程。因此,短时间内复合型人才的缺乏会阻碍电子移交和接受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三)对电子档案缺乏良好的安全意识。很多档案工作人员因为对电子档案不够了解,导致他们很难做好电子档案在移交和接收管理中的保密工作,特别是对于那些涉密电子档案不知道应该采取何种保密手段,也认识不到泄密的后果。还有一些档案,没有明确电子档案信息安全责任人,对于移交和接受过程中的信息安全检查不足,在电子信息档案的安全管理上缺少资金以及硬件的投入。 二、做好电子档案的移交与接受管理工作的对策

《电子档案移交与接收办法》

电子档案移交与接收办法 (国家档案局档发[2012]7号 2012年8月29日印发)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电子档案移交与接收工作,确保电子档案的真实、完整、可用和安全,保存党和国家历史记录,促进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电子档案,是指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在处理公务过程中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并归档保存的电子文件。 第三条移交与接收的电子档案应当真实可靠、齐全完整和安全可用;涉密电子档案的移交与接收应当符合国家有关保密安全的要求。 第四条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电子档案的移交、接收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档案移交单位和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应当切实履行电子档案移交和接收职责。 第二章电子档案移交 第五条属于国家综合档案馆接收范围的电子档案,应当向同级国家综合档案馆移交。 第六条档案移交单位一般自电子档案形成之日起5年内向同级国家综合档案馆移交。对于有特殊要求的电子档案,可以适当延长移交时间。涉密电子档案移交时间另行规定。 第七条电子档案移交的基本要求: (一)元数据应当与电子档案一起移交,一般采用基于XML的封装方式组织

档案数据; (二)电子档案的文件格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电子档案有相应纸质、缩微制品等载体的,应当在元数据中著录相关信息; (四)采用技术手段加密的电子档案应当解密后移交,压缩的电子档案应当解压缩后移交;特殊格式的电子档案应当与其读取平台一起移交; (五)档案移交单位应当将已移交的电子档案在本单位至少保存5年。 第八条电子档案移交的主要流程是:组织和迁移转换电子档案数据、检验电子档案数据、移交电子档案数据等步骤。 第九条电子档案的移交可采用离线或在线方式进行。 第十条离线移交电子档案应当满足下列基本要求: (一)移交单位一般采用光盘移交电子档案,光盘应当符合归档要求; (二)移交单位一般向同级国家综合档案馆移交一套光盘,光盘应当单个装盒; (三)移交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要求进行光盘数据刻录及检测; (四)存储电子档案的载体和载体盒上应当分别标注反映其内容的标签(标签的标注方法见附件1); (五)移交载体内电子档案的存储结构见附件2。 第十一条在线移交电子档案的单位应当通过与管理要求相适应的网络传输电子档案,传输的数据应当包含符合要求的电子档案及其元数据,数据结构一般为一张或多张光盘载体内电子档案的存储结构组合,单张光盘的数据量小于光盘的实际容量。

竣工档案整理移交规定

地铁工程竣工档案整理移交要求 (试行) 1 总则 1.1为规市地下铁道集团(以下简称“地铁集团”)地铁工程竣工档案的接收标准,建立齐全、完整、准确、系统的竣工档案,便于今后的保管和有效的开发利用,根据《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DA/T28-2002)、《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11822-2000)《市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程》(DB29/T-86-2004),并结合地铁集团实际而制定。 1.2 地铁建设工程竣工文件包括工程准备阶段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验收文件、工程结算文件等。竣工档案由文件形成或管理单位(部门)按要求归档整理和移交。 1.3地铁集团各相关部门文件归档职责围及整理要求详见地铁集团《档案管理制度》(TJDT/ZY-BG-07)。 1.4 本要求适用于移交给地铁集团保管的地铁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竣工档案的归档整理。本要求未涉及的容按国家及市相关规定执行。 2移交套数与归档围 2.1移交地铁集团的地铁工程竣工档案分为纸质档案、声像档案、电子档案三部分。 2.1.1纸质档案 工程竣工档案应移交地铁集团两套(A套、C套)、地铁运营公司一套(B套)。 A套:要求全部为原件(特殊情况如原材料质量证明、试验记录只有一份原件时,应装入A套中,确实只有复印件的,必须加盖原件存放单位或施工单位公章,公章要压盖字样,同时注明原件存放处)。 B套:容与A套相同,文字材料要原件,原件不足可为复印

件。竣工图原件。机电系统设备随机文件(合格证、保修卡、保修书、安装及使用说明等)必须是原件。 C套:竣工图(原件)。 2.1.2 声像档案 移交地铁集团一式两套,其编制要求见第4部分。归档围见附件1。 2.1.3电子档案 1主要容有: 1)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地质勘查报告和竣工图的电子版 2)声像档案的电子版 3)编制的电子文件目录、卷备考表、文件夹目录。 2 刻制成光盘一式两份移交。电子档案编制要求见第8部分。 2.2 竣工文件归档围详见附件1。 3 工程纸质文件归档质量要求 3.1工程文件的容及其深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勘察、测绘、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技术规、标准和规程。 3.2 工程文件的容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与工程实际相符合。3.3 工程文件应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签字盖章手续完备。 3.4工程文件中文字书写应符合国家用字规,须采用国家颁布实施的简化汉字,图表的绘制应符合国家制图标准的规定。 3.5 工程文件中文字材料幅面尺寸宜为A4幅面(297mm×210mm)。图纸宜采用国家标准图幅。 3.6 工程文件应采用能够长期保存的韧力大、耐久性强的纸。用蓝晒图归档的竣工图必须是新蓝图。打印图应符合国家档案字迹和纸耐久性要求。 3.7 工程文件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红色墨水、蓝色墨水等易褪色材料书写。易褪色材料(如复写纸、热敏纸、传真件等)归档时,应附一份扫描后的打印件。 3.8 复印、打印文件及照片的字迹、线条和影像的清晰及牢固程度

工程项目竣工档案资料移交说明及要求(工程)2整理版

中电投石家庄供热有限公司 工程项目竣工档案资料移交说明及要求 (暂行) 1、案卷质量要求 1.1归档的工程文件材料,依照合同的约定向业主方进行移交。 1.2 竣工归档中的工程项目名称、参建单位名称的全称和简称必须规范和统一,案卷题名为中电投石家庄供热有限公司+单位工程名称(管线标段名称)+卷内文件主要内容 +文种 (竣工文件、图纸等)。 1.3 单位工程文件材料较多,厚度超过 30m(图纸不超过50mm时,应根据文件材料的类别分开组卷。每卷都必须有单独的档号(可空项)、页号和案卷题名。 1.4 案卷内工程文件材料必须采用标准格式,填写必须规范,字迹清楚。必须是激光打印件, 一切签字必须是手写、齐全,并标明完整日期。 1.5 案卷内文件材料必须准确记录和反映工程管理和施工活动的实际过程,采集的数据真实可靠,使用的计量单位必须是法定单位。 1.6 案卷内文件材料必须齐全、完整,与卷内目录所登录的内容相对应。 1.7 案卷内工程文件材料的手工书写材料,必须是有利于长期保存的碳素墨水、蓝黑墨水等耐久性材料,不能使用铅笔、圆珠笔、红墨水、纯蓝墨水、复写纸等书写材料。 1.8 表格中的空格和没有填满内容的栏目,从该格的左下角到右上角用斜线杠除。 2、案卷和案卷内工程文件材料的内容和排列顺序 2.1 需归档的工程文件包括前期文件、施工文件、监理文件、竣工验收文件、设备文件和全套竣工图等。 2.2 工程竣工档案组卷时应遵循工程文件材料的形成规律,保持案卷内文件材料的互 相联系,有序排列。一个单位工程分开组卷时,应保证同一类文件材料相对集中于一卷,以有利于保管和利用查阅。 2.3 施工文件的案卷顺序按照专业排列(不涉及的专业不入卷): 2.3.1 土建专业 2.3.2 管道安装

地铁工程竣工档案整理移交要求

地铁工程竣工档案整理移交要求 目录 1 总则 (3) 2 移交套数与归档范围 (3) 2.1.1纸质档案 (3) 2.1.2 声像档案 (3) 2.1.3 电子档案 (4) 2 刻制成光盘一式两份移交。电子档案编制要求见第8部分。 (4) 3 工程纸质文件归档质量要求 (4) 4.竣工图编制质量要求 (5) 5 工程声像资料的归档质量 (6) 6.组卷的原则和方法 (7) 7.案卷的编目 (8) 8案卷的装帧要求及案卷排序 (10) 9 电子文件归档要求 (10) 10 档案的验收与移交 (12) 附件1: (15) 附件2 (43) 附件3.1 (44) 附件3.2 (45) 附件3.3 (46) 附件3.4 (47)

附件3.5 (48) 附件4.1 (49) 附件4.2 (50) 附件4.3 (51) 附件5 (52)

1 总则 1.1为规范地铁公司地铁工程竣工档案的接收标准,建立齐全、完整、准确、系统的竣工档案,便于今后的保管和有效的开发利用,根据《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DA/T28-2002)、《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11822-2000)《天津市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程》(DB29/T-86-2004),并结合地铁公司实际而制定。 1.2 地铁建设工程竣工文件包括工程准备阶段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验收文件、工程结算文件等。竣工档案由文件形成或管理单位(部门)按要求归档整理和移交。 1.3地铁公司内各相关部门文件归档职责范围及整理要求详见地铁公司《档案管理制度》(TJDT/ZY-BG-07)。 1.4 本要求适用于移交给地铁公司保管的地铁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竣工档案的归档整理。本要求未涉及的内容按国家及天津市相关规定执行。 2移交套数与归档范围 2.1移交地铁公司的地铁工程竣工档案分为纸质档案、声像档案、电子档案三部分。 2.1.1纸质档案 工程竣工档案应移交地铁公司两套(A套、C套)、地铁运营公司一套(B套)。 A套:要求全部为原件(特殊情况如原材料质量证明、试验记录只有一份原件时,应装入A套中,确实只有复印件的,必须加盖原件存放单位或施工单位公章,公章要压盖字样,同时注明原件存放处)。 B套:内容与A套相同,文字材料要原件,原件不足可为复印件。竣工图原件。机电系统设备随机文件(合格证、保修卡、保修书、安装及使用说明等)必须是原件。 C套:竣工图(原件)。 2.1.2 声像档案

工程项目竣工资料审核移交单

工程项目竣工资料审核移交单 工程项目:表十七 序号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报送基建部门审核 内容数量内容、数量工程准备阶段文件 一立项文件 1项目建议书 2项目建议书审批意见及前期工作通知书 3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附件 4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意见 5关于立项有关的会议纪要、领导讲话 6专家建议文件 7调查资料及项目评估研究材料 二建设用地、征地、拆迁文件 1选址申请及选址规划意见通知书 2用地申请报告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乡建设用地批准书 3拆迁安置意见、协议、方案等 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 5划拨建设用地文件 6国有土地使用证 三勘察、测绘、设计文件 1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2水文地质勘察报告、自然条件、地震调查 3建设用地钉桩通知单(书) 4地形测量和拔地测量成果报告 5申报的规划设计条件和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6初步设计图纸和说明 7技术设计图纸和说明 8审定设计方案通知书及审查意见 9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人防、环保、消防、交通、园林、市政、文物、通讯、保密、河湖、教育、白蚁防治、卫生等)批准文件或取得的有关协议。 10施工图及其说明 11设计计算书 12政府有关部门对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批意见四招投标文件 1勘察设计招投标文件 2勘察设计承包合同 3施工招投标文件

4施工承包合同 5工程监理招投标文件 6监理委托合同 五开工审批文件 1建设项目列入年度计划的申报文件 2建设项目列入年度的批复文件或年度计划项目表 3规划审批申报表及报送的文件和图纸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 5建设工程开工审查表 6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7投资许可证、审计证明、缴纳绿化建设费等证明8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六财务文件 1工程投资估算材料 2工程设计概算材料 3施工图预算材料 4施工预算 七建设、施工、监理机构及负责人 1工程项目管理机构(项目经理部)及负责人名单2工程项目监理机构(项目监理部)及负责人名单 3工程项目施工管理机构(施工项目经理部)及负责人名单 监理文件 1监理规划 (1)监理规划 (2)监理实施细则 (3)监理部总控制计划等 2监理月报中的有关质量问题 3监理会议纪要中的有关质量问题4进度控制 (1)工程开工/复工审批表 (2)工程开工/复工暂停令 5质量控制 (1)不合格项目通知 (2)质量事故报告及处理意见 6造价控制 (1)预付款报审与支付 (2)月付款报审与支付 (3)设计变更、洽商费用报审与签认(4)工程竣工决算审核意见书 7分包资质 (1)分包单位资质材料

建设工程档案移交书

建设工程档案移交书 工程项目: 工程地点: 移交单位:(盖章) 移交人: 接收单位:(盖章)丽水市城建档案馆 接收人: 移交时间: 年 月 日 注:文字材料 张 蓝 图 张 照 片 张

建设工程档案移交目录 序号 文 件 材 料 名 称 份 数 页 数 备 注 工 程 准 备 阶 段 1 项目建议书及批示 2 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示 3 选址意见书、选址范围图 4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件、规划用地红线图 5 拆迁安置意见、协议、方案等 6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7 用地申请报告及建设用地批准书 8 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合同 9 初步设计报告、批复、审查会议纪要 10 初步设计文本(审定)、合同 11 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消防、白蚁防治、环保、人防、交 通、园林、市政、文物、通讯、保密、河湖、教育、卫 生等)批准文件和取得的有关协议 12 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查合格书、审查报告、回复联系单 13 施工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投标、开标文件)或直接发 包确认书、预算 14 施工承包合同 15 建设项目列入年度计划的批复文件或年度计划项目表、 报告 16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 17 建设工程项目报建申请表 18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申请 19 投资许可证、审计证明、绿化规划审批表及绿化规划图 20 工程质量监督手续、规划放线、验线通知单 21 总平面布置方案图(规划审核盖章) 22 其它 监 理 资 料 1 监理合同 2 监理规划、实施细则 3 监理月报 4 监理例会纪要 5 监理指令(工程暂停、复工指令) 6 质量事故报告及处理意见 7 监理工程师通知单 8 工程延期报告及审批 9 合同争议、违约报告及处理意见 10 合同变更材料

试论电子档案的移交与接收管理

试论电子档案的移交与接收管理 作者:韦彩凤 来源:《办公室业务》 2017年第4期 【摘要】近年来,国家在电子档案的移交和接收上出台了相应的规范,但是在电子档案的 移交和接收管理中仍然存在有一定的问题。本文就这些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改进的措施,以期可以促进电子档案的移交与接收管理工作的发展。 【关键词】电子档案;移交;接收 伴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办公自动化软件以及各种业务软件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因此产生 了大量的电子档案。对于纸质档案,通过多年的发展,其移交与接收管理已经变得较为规范。 而对于电子档案来讲,因为其出现的时间并不是很长,在其移交与接收上都还有很多可以进行 改进的地方。 一、当前电子档案移交与接收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一)管理方式没有做到因地制宜, 同时存在权责不清的情况。当前各个单位的电子档案基础情况并不统一,同时对于电子档案的 重视程度也存在有差别,而且在人员配置上也是存在很大的差别。但是电子档案的移交和接收 管理工作中却没有考虑到这些情况,没有做到因地制宜,无论是什么单位在电子档案的移交和 接收管理中都采用的是相同的手段。同时还有很多的单位,因为没有适合本单位的电子档案管 理手段,导致了在电子档案袋移交与接收工作之中出现了权责不清的情况,出现问题时相互推诿、消极怠工,很多时候不知道自己应该做什么。 (二)缺乏熟悉电子档案业务的专业人才。从当前的档案工作来看,很多单位中档案工作 人员的年龄结构不够合理,存在较为严重的断层情况。一方面现有的老档案工作人员,他们的 业务技能都较为单一,对于纸质档案的管理他们可以做得非常好,但是对于电子档案则很多表 现得较为消极。在另一个方面,很多年轻的档案管理人员,虽然能够熟练地使用计算机以及网络,但是却不熟悉传统纸质档案的归档流程。因此,短时间内复合型人才的缺乏会阻碍电子移 交和接受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三)对电子档案缺乏良好的安全意识。很多档案工作人员因为对电子档案不够了解,导 致他们很难做好电子档案在移交和接收管理中的保密工作,特别是对于那些涉密电子档案不知 道应该采取何种保密手段,也认识不到泄密的后果。还有一些档案,没有明确电子档案信息安 全责任人,对于移交和接受过程中的信息安全检查不足,在电子信息档案的安全管理上缺少资 金以及硬件的投入。 二、做好电子档案的移交与接受管理工作的对策 (一)建立起完善的责任管理机制。电子档案的移交和接收工作并不是某一个部门的工作,而是多个部门共同参与、协作的工作。所以完善的责任管理机制对于改善电子档案的移交与接 收工作是相当重要的。通过完善的电子档案移交与接收管理机制,可以有效提高电子档案移交 与接收管理工作效率。各个单位,需要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通过合理的分责来实现电子档 案移交与接收管理工作的制度化、程序化。使得电子档案移交与接收管理工作更加符合单位的 实际情况,这将有助于单位档案管理人员清楚地认识到在电子档案移交和接收的每一环节需要 做什么、需要注意什么。同时,完善的责任管理机制还有助于在提高电子档案移交与接收管理 工作效率的同时,减轻档案工作人员的工作量,为电子档案的数据准确性和安全信息提供更好 的保护。

上海电子档案移交和接收管理办法

. 上海市电子档案移交和接收管理办法 则总第一章 确保电子档案,第一条为了规范电子档案移交与接收工作 根据《上海市档案条例》和国,真实完整、安全可靠、长期可用制定本办法。,家档案局《电子档案移交与接收办法》 本办法所称电子档案,是指具有凭证、查考和保存第二条 价值并归档保存的电子文件。 社会组织或个人在履本办法所称电子文件,是指国家机构、行其法定职责或处理事务过程中,通过计算机等电子设备形成、办理、传输和存储的数字格式的各种信息记录。 凡本市立档单位向国家综合档案馆移交电子档案及第三条 档案馆接收电子档案适用本办法。 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电子档案的移交、接第四条 档案移交单位和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应收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当切实履行电子档案移交和接收职责。 移交与接收的电子档案应当真实可靠、齐全完整和第五条 涉密电子档案的移交与接收应当符合国家有关保密安安全可用;全的要求。 . .

国家综合档案馆接收电子档案的范围,参照国家和第六条 包括记录各单位核心业务和重要本市有关档案进馆范围的规定,工作成果的文书、科技、专业、音像等类电子档案。 年内5第七条属于接收范围的电子档案一般自形成之日起 可以适当对于有特殊要求的电子档案,向国家综合档案馆移交。延长移交时间。 电子档案的移交第二章 电子档案的移交应当符合以下基本要求:第八条 (一)电子档案的元数据和目录文件应与电子档案一并移。1电子档案的存储结构见附件交,并与电子档案建立关联关系, 应当在目录文件中记电子档案有纸质等异质载体的,(二)整理要求按照国家和本市现异质载体的移交时间、录相关信息,有的档案移交规定执行。 压缩采用技术手段加密的电子档案应当解密后移交,(三)的电子档案一般应当解压缩后移交。 移交单位应当将已移交的电子档案在本单位备份保存(四)年。5至少 . . 电子档案移交的主要流程是:组织和迁移转换电子第九条 档案数据、检验电子档案数据、移交电子档案数据等步骤。

工程竣工档案移交管理规定

工程竣工档案移交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集团公司工程竣工档案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工程竣工档案在实际工作中的作用,结合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规定。 工程竣工档案是指项目需要收集的工程施工资料,是项目部从开工到工程竣工备案全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材料、图纸、图表、声像等形式的文件材料,包括各分包单位的相关施工资料。 (一)工程施工资料的具体整理归档范围见附表1,在资料的收集整理过程中必须与工程竣工档案移交管理规定同步。 (二)工程施工资料编制套数:施工单位在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合同时,应设立专门条款确定工程施工资料编制套数,并明确相关单位应提交文件的责任。施工合同有规定的按施工合同规定的套数再增加一套集团公司自留;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的,编制时不少于三套,移交建设单位两套,报送集团公司工程部一套。 (三)声像材料是指在施工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以照片、胶片、录像带、磁盘、光盘等为载体的历史记录,是工程施工资料的组成部分,必须按规定要求收集归档,归档范围包括: 1、反映工程建设前、建设中、竣工后概貌的声像材料; 2、反映在工程项目建设中上级领导、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以及专家、学者视察、检查、研究工作等活动的声像材料; 3、工程建设中反映上级领导机关授予单位或个人的奖状、奖旗、证书等过程的声像材料;

4、工程建设重要阶段、重要环节、重大技术改造和技术引进中形成的主要声像材料; 5、反映工程建设中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应用的声像材料; 6、反映工程建设中的重要活动、重大事件(含重大工程事故)形成的声像材料; 7、其它与工程有关又有保存价值的声像材料。 (四)竣工工程施工资料的移交要求 1、文件材料的规格尺寸为 A4 大小(297×210mm),同一卷内同一规格。 2、填写竣工工程施工资料时应使用符合档案保护要求的字迹材料,如碳素墨水。禁止使用圆珠笔、铅笔、纯蓝墨水、复写纸、铅笔等不耐久的书写材料进行填写,否则集团公司工程部有权拒收。 3、归档文件材料要齐全、完整,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纸质和字迹材料耐久性强,签署盖章手续完备,因客观原因不能保证资料齐全,必须将原因以书面形式报集团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审批表与资料一并移交集团公司工程部。 4、竣工资料的内容必须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和《湖北省建筑工程施工统一用表》的要求,真实反映工程施工过程和工程竣工后的实际情况,不得随意涂改。 5、竣工图编制套数与施工资料套数保持一致,严格按国标《技术制图复制图的折叠方法》中表一的方法折叠,即采用“手风琴箱式”,图标、竣工图章应外露,未按要求折叠的竣工图,集团公司工程部有权拒收。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