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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监督管理程序】2018年最新ISO IEC17025 检测机构通用能力认证审核资料

质量监督管理程序

1 目的

对关键检测环节和关键岗位人员包括在培人员进行经常性的足够的监督,解决相关过程控制中的弊病,确保检测工作质量。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质量手册第4.2.4节中所描述的活动开展的监督。

3 职责

3.1 质量负责人负责质量监督工作的总体管理;

3.2 质量监督员负责监督工作的实施和纠正活动的跟踪验证。

4 程序

4.1 质量监督计划的编制和批准

4.1.1 除体系运行之初,《质量监督计划》需要按体系实际运行时间编制外,其它年份,质量监督计划应是上年度管理评审的输出之一(编制时间应在本年度的年初)。

4.1.2 质量负责人应结合上年度质量监督总结情况、本年度人员培训计划编制情况、本年度能力验证/比对计划开展情况及一些预期的活动(如:可能的新项目、新方法的开展和应用情况)编制或制定人员编制年度质量监督计划,列出年度重点质量监督环节或人员,并组织落实。当由制定人员编制计划时,质量负责人需要对计划进行审核。

4.1.3 最高管理者负责年度质量监督计划的批准。

4.2 质量监督的实施

4.2.1质量监督活动的实施范围

对各专业检测活动中的人员包括在培员工等关键岗位人员和关键检测活动(覆盖检测全过程,包括检测方法、检测结果、数据处理及评价、检测记录、报告等)进行充分地监督,这些活动包括(但不限于):

——能力验证、测量审核、参考比对、比对开展过程活动;

——新项目开展策划、新标准适用性评价、新设备投入使用前符合性评价活动;

——发生客户投诉涉及的技术活动的复检和验证活动;

——检测数据有异议或数据处于临界状态的验证活动时;

——偏离体系规定进行的技术活动;

——关键人员、在培人员能力识别、上岗培训活动;

——委托方对检测活动或样品有保密要求的活动;

——不符合工作纠正措施活动(非内审中的不符合工作的纠正活动)。

4.2.2质量负责人根据年度监督计划识别管理体系活动中涉及的需要开展质量监督的活动;在确定开展监督的范围后,下达《质量监督通知书》给相应的质量监督员对相关活动开展质量监督(该通知书可以是对每次活动或人员的监督通知,也可以是对某个时间段某项活动的监督通知);

4.2.3当该区域的质量监督员又恰好是接受监督活动的实施人,则由质量负责人指定其他质量监督员实施监督,但另行指定的质量监督员应获得被监督活动开展的背景资料(如:涉及的技术标准、培训或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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