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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电场原材料、半成品等材料检查验收管理办法标准及检验制度

风电场原材料、半成品等材料检查验收管理办法标准及检验制度
风电场原材料、半成品等材料检查验收管理办法标准及检验制度

半成品和成品保护管理制度

一目的

本制度对于仓库的收、发、贮、管作了规定,以确保不合格的原材料和成品不入库、不发出,贮存时不变质、不损坏、不丢失,保障工程所用主要材料满足技术标准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原料库和成品库及半成品的管理。

三、主要材料进场检验管理控制程序

1、主要材料包括:水泥、中粗砂、碎石、混凝土外加剂、矿物外掺料、土壤改良剂、建筑钢材、锚具、土工合成材料、砌体材料、防水装饰材料、工程用水和路基填料等。

2、主要材料进场前,由各分部提出当月主要材料申请计划,经经理部审核后下达当月主要材料供应计划,材料厂根据材料供应计划同各分部物资主管沟通后,安排每天进场的主要材料数量,并提前12小时告诉各分部物资人员进场材料的名称、规格、数量、供应商,各分部物资人员应立即通知各分部现场试验负责人材料的大约进场时间,做好现场取样准备。

3、主要材料进场后,各分部现场试验负责人应提前12小时通知驻地监理,约定具体的取样时间,由驻地监理见证,现场试验人员和材料厂共同取样。

4、进场主要材料由项目经理部材料厂统一办理委托试验手续:填写

试验委托单一式两份,材料厂、试验室各一份,并逐笔、逐项填写物资送检台帐(附表2)。材料厂委托试验时应提供相应材料的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的复印件两份或三份并加盖材料厂的材质证明专用章,写明本次代表数量,各分部物资、中心试验室各一份,注明该材料技证编号、做好技证签收登记薄。具体作业流程如下:

材料厂

确定进场材料名称、规格、数量

材料厂通知分部物资(试验)

进场材料名称、规格、数量

分部试验通知驻地监理

见证取样、试验,审批

监理见证,材料厂、分部试验共同取样

材料厂向中心试验室办理委托试验手续

中心试验室负责原材料进场检验、出具检验报告

分部填写材料报验单

监理审批后投入使用

5、中心试验室在受理材料厂的委托试验后须在规范要求的试验时间再加1个工作日之内出具正式的试验报告。

1)如检测结果不符合技术标准要求,中心试验室应根据相关规范要求重新进行复检或委外检测,第二次检测结果仍不合格时,中心试验室须及时上报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部通知材料厂及时到现场处理或直接将该不合格材料清理出场。

2)原材料检验合格后,中心试验室应在规定时间内,出具相应材料复检报告四份,中心试验室、材料厂、各分部现场试验室、驻地监理各一份。材料厂应将复检报告复印后,交各分部物资部一份。

6、各分部应根据材料厂提供的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中心试验室的复检报告负责向驻地监理填报进场材料报验单。

四、机械设备进场检验程序

机械设备进场后(含购置和租赁设备),各分部机械工程师要对机械设备进行验

证,并填写《机械设备验证表》。经检验后达到一、二类技术状况的机械设备方为合格。自检合格的机械设备在使用前由各分部机械工程师配合工程部分批次统一填报《进场施工机械、设备报验单》。《进场施工机械、设备报验单》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使用后,分部工程部应及时反馈到分部机械工程师,由机械工程师对机械设备进行技术状况挂牌标识,特种设备还要有验收合格证挂牌标识。完成以上检验工序的机械设备才能投入使用。

五、试验与检验标准

试验由项目经理部中心试验室在驻地监理的见证下按照国家、铁路行业标准规范及客专线技术标准、验收标准等进行;试验室无法试验的物资,经项目经理部负责人及驻地监理的同意后,委托外部具有资格的检验试验机构进行。业主提出要求时按照业主要求进行检验,并在采购合同/协议中规定。按规定需要经过试验的物资未经试验验证、或试验结果尚未知晓、以及试验后为不合格的,严禁发放和投入使用。

1、钢材的检验:钢筋进场时,材料厂必须按批委托项目经理部中心

实验室做力学性能和工艺性能试验,其中热轧光圆钢筋必须符合GB1 3013要求,热轧带肋钢筋必须符合GB1499要求,同时要满足本工程项目客专线技术标准的设计要求。检验数量:以同牌号、同炉号、同规格、同交货状态的钢筋,每60吨为一批,不足一批也按一批计。2、水泥的检验:(散装)水泥进场时,各分部必须按批对其品种、

级别、包装或散装仓号、出厂日期等进行验收,并委托项目经理部中心实验室对其强度、凝结时间、安定性进行试验,其质量必须符合G B175-1999等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同时要满足本工程客专线技术标准的设计要求。检验数量:同生产厂家、同批号、同品种、同强度等级、同出厂日期且连续进场的水泥,散装水泥每500吨为一检验批次,袋装水泥每200吨为一检验批次,当不足上述数量时,也按一批计。3、砂石料的检验:粗、细骨料都应按批进行检验,其中每批随机抽样检查不应少于四次,发现不合格时应立即通知现场收料人员停止收料。细骨料颗粒级配、细度模数应符合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粗骨料颗粒级配、压碎指标值、针片状颗粒含量应符合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二者同时要满足本工程客专线技术标准的设计要求,同产地、同品种、同规格且连续进场的粗、细骨料每400方或600吨为一检验批次,不足400方或600吨也按一批计。

4、外加剂的检验:必须按批对减水率、坍落度、凝结时间差、抗压强度比进行检验,其质量标准除符合GB8076和GB50119等现行国家标

准和其他环境保护的规定外,同时要满足本工程客专线技术标准的设

计要求。同生产厂家、同品种、同批号、同出厂日期且连续进场的外加剂,每50吨为一批,不足50吨时,也按一批计。

5、粉煤灰和矿碴粉应按批对细度、含水率、需水量比、抗压强度比进行检验,粉煤灰质量应符合GB159

6、矿碴粉质量应符合GB/T1804 6等现行国家标准的

规定,同时要满足本工程客专线技术标准的设计要求。同生产厂家、同品种、同批号且连续进场的矿物掺和料,每120吨为一批,不足1 20吨时,也按一批计。

六、进场原材料检测的措施和办法

1、钢材的检测:检验数量,以同牌号、同炉号、同规格、同交货状态的钢筋,每次进货均需要进行检验。不足60吨也按一批计,超过60吨则应该按照另一批计,材料厂需重新办理委托试验手续,试验室需重新进行复检试验。

2、水泥的检测:检验数量,同生产厂家、同批号、同品种、同强度等级、同出厂日期且连续进场的水泥,散装水泥每500吨为一检验批次。材料厂每次进货前应该事先书面同水泥生产厂家协商尽量保证同一批号的水泥送达指定的搅拌站使用,第一次进400吨左右(搅拌站有四个100吨的水泥罐),待2个水泥罐里的水泥全部用完后,以后每次进200吨左右;进货时应该提前3天,确保该批水泥3天后检验合格正常投入使用。不足500吨时,也按一批计。

3、砂石料的检测:同产地、同品种、同规格且连续进场的粗、细骨料每400方或600吨为一检验批次。将现有的各砂石料料仓一分为二,

划分为已检区和待检区分别存放标识,待待检区的砂石料检验合格后再存放到已检区使用,不足400方或600吨也按一批计。

4、外加剂的检测:同生产厂家、同品种、同批号、同出厂日期的外

加剂每次进货时需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检验不合格的材料厂应该立即清除出场。

5、矿物掺合料的检测:同生产厂家、同品种、同批号且连续进场的

矿物掺和料必须检验合格后方可入罐,否则材料厂应该立即清除出场,不足120吨时,也按一批计。

七、原材料储存和管理

1、混凝土原材料进厂(场)后,各分部应对原材料的品种、规格、数量以及质量证明书等进行验收核查,试验室应按有关标准的规定取样和复检。经检验合格后的原材料方可使用。对于检验不合格的原材料,材料厂应按有关规定清除出厂(场)。

2、混凝土原材料进厂(场)后,各分部应按材料类别建立“原材料管理台帐”(附表3),台帐内容包括进货日期、材料名称、品种、规格、数量、生产单位、供货单位、“质量证明书”编号、“复试检验报告”编号及检验结果等。“原材料管理台帐”应填写正确、真实、项目齐全,并经监理工程师签认。

3、混凝土用的水泥、矿物掺合料等各分部应该采用散料仓分别存储。储存散装水泥过程中,应采取措施降低水泥的温度或防止水泥升温。

4、混凝土用的粗骨料各分部应按要求分级采购、分级运输、分级存放、分级计量。

5、不同混凝土原材料各分部应该有固定的堆放地点和明确的标识,标明材料的名称、品种、生产厂家、生产日期和进场日期。原材料堆放时应该分界标识,以免误用。骨料堆放场应事先进行硬化处理,并设置必要的排水设施。

八、进场物资的标识

1、进场物资标识的范围:水泥、钢材、外加剂、混凝土构件、砂、碎石、石灰、半成品和成品。

2、进场物资标识的方法

对进场入库物资依据验证结果,采用标牌或记录形式进行标识,其内容:物资名称、规格、产地、进货时间、进货数量、检验结果:即检验状态标识、检验人和日期、产品编号。

3、检验状态标识

(1)检验状态标识的内容:进场物资的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需进行下列确认:

a)已检验和试验且合格的,在标识中注明“合格”

b)已检验和试验属不合格的,在标识中注明“不合格”

c)已检验和试验尚未出结果的,在标识中注明“待确定”

d)未经检验和试验的,在标识中注明“未检”

(2)检验状态标识的规定:物资进场后,按照物资验收规范要求,需要进行复试的物资,由材料厂负责联系进行复试,将复试结果交各分部物资部,由各分部物资部管库人员进行标识并记录。

4、各类进场物资标识应根据性能、状态,按类别做出统一设计和规

定,并由材料厂/各分部的物资部门实施。管库人员应按照局程序文件规定对物资进行标识。规定检验和标识的物资,而未经检验和标识的,不得发放和投入使用,且必须重新检验和标识。

5、各分部对现场标识要有专人负责维护,物资负责人应督促检查,确保标识的准确、有序、完好。

九、产品的可追溯性

1、可追溯性的依据是物资台帐。

2、可追溯性要求是按照程序文件规定和合同有特定要求进行追溯。

3、可追溯性物资范围:水泥、钢材、外加剂、混凝土构件、对质量有重要影响的其它物资。

4、可追溯性的实施。规定需要追溯的物资在使用前,由各分部物资部/材料厂填写物资台帐/物资追溯表。内容包括:物资名称、规格、产地、进货时间和进货单号、进货数量、批号、检验复试报告编号、检验人、日期、检验机构;发料日期、发料单号、发料工程(部位)

名称。

首件检验管理制度

首件检验管理制度 一、目地: 为规范首件作业流程,避免因未做首件出现盲目生产造成批量性质量问题,特制订本管理规定 二、范围: 本公司各车间制造过程,均应进行首件检验。 三、定义: 首件检验:是指产品在批量生产之前,或因生产过程中设备、人员等影响产品生产的因素有较大变化时,应对产品所用原材料和所生产出的产品重新进行全方位的检查确认;首件品指的是量产前面第一或前几件产品。 四、检验时机: 1. 产品连续批量生产前; 2. 设备模具更换或设备模具损坏维修好以及优化改进后; 3. 工程变更产品首次生产时; 4. 批量生产后中途转做其它产品,重新开始生产时; 五、检验流程: 1. 操作工按照生产计划单依据工艺技术标准要求进行自检; 2. 操作工判定生产制作的产品首件符合要求时,填写自检数据并签名,并将首件交互检人员进行确认,互检人员确认合格后签名。 3. 由班组长对首件进行确认; 3. 操作工将该首件提交QC(过程检验员)进行确认. 4. QC(过程检验员)依据依据工艺卡片、图纸等技术标准进行全面检查确认,并对检验的结果作出判定。如判定不合格,应向相应的操作工提出,并要求改善,重新制作首件,直至判定为合格为止,方可以进行量产。 5. 检验人员对首件判定不合格但属于设计问题或生产加工单位暂时无法改善的问题时.由生产车间通知部门主管、品质主管、技术中心进行裁决,必要时通知

其他有关部门人员一起进行判定评审,判定合格或临时放行才能进行大批量生产。

六、 首件合格品处理方式: 首件合格样品均由过程检验员放置在过程检验遏制区,并由过程检验员进行钢印标识,待本工序完工后与剩余相同规格的半成品一起流入下道。 七、 责任划分: 1. 对于所有检验项目以检验指导书、工艺卡片及图纸等技术标准为准,检验必须认真对照技术标准确认,不能漏检项目或在不确认是否合格的情况下盲目签字确认。 2. 如因首件检验有误造成产品批量不良返工(报废),组长(班长)、QC (过程检验员)负同等责任。 3. 如首件没有被确认或确认不合格,操作工仍然进行批量生产,则加工出来的不良品由操作工全部负责。 4. 首件检验时效性,,要求30分钟内完成。并由过程检验员向送检操作工作出判定结果。 八.首件作业流程图: 权责部门 流程 表单与注意事项 3、巡检记录单 各加工工序 各工序班组长 检验人员 生产车间 2、巡检记录单 1、巡检记录单

原材料进厂检验管理制度

原材料进厂检验管理制度 1.目的: 为检查生产用原材料、辅料的质量是否符合企业的采购要求提供准则,确保来料质量合乎标准,严格控制不合格品流程,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所有进厂用于生产的原、辅材料和外协加工品的检验和试验。 3.定义: 来料检验又称进料检验,是工厂制止不合格物料进入生产环节的首要控制点。来料检验由质量管理部来料检验专员具体执行。 4.职责: 4.1 采购部负责进货的检验和试验工作; 4.2 库房负责验收原材料的数量(重量)并检查包装情况; 4.3 采购部负责制定《来料检验控制规定》。 5. 来料检验注意事项: 5.1来料检验专员对来料进行检验之前,首先要清楚该批货物的质量检测要项,不 明之处要向来料检验主管咨询,直到清楚明了为止; 5.2 对于新来料,在明确该料的检测标准和方法之后,将之加入《来料检验控制作 业标准》。5.3 来料检验时的考虑因素; 5.3.1 来料对产品质量的影响程度; 5.3.2 供应商质量控制能力及以往的信誉; 5.3.3 该类货物以往经常出现的质量异常; 5.3.4 来料对公司运营成本的影响。; 5.3.5 客户的要求。 6.来料检验方法: 6.1 外观检测:一般用目视、手感、限度样品进行验证; 6.2 尺寸检测:一般用卡尺、千分尺等量具验证; 6.3 结构检测:一般用拉力器、扭力器、压力器验证; 6.4特性检测:如电气的、物理的、化学的、机械的特性,一般采用检测仪器和特定 方法来验证。 7.来料检验方式的选择(见抽检方案) : 7.1 全检: 适用于来料数量少、价值高、不允许有不合格品物料或工厂指定进行全检的物料。

材料设备进场验收及送检管理制度

材料、设备进场验收及送检管理制度 为加强项目建设设备材料进场验收管理,确保设备材料质量、数量、规格符合要求,满足项目建设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1.项目管理部应严格按照合同、设计文件规定的材料及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质量进行购买。 2.项目材料、设备进场验收,应邀请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有针对性地制定设备、材料进场验收要求、验收程序和验收方法,明确各环节具体负责人。 3. 材料、设备进场时,建设方、施工方和监理方必须依照国家相关规范规定,按照设备材料进场验收程序,认真查阅出厂合格证、质量合格证明等文件的原件。进口材料、设备进场时,应确保质量证明文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要对进场实物与证明文件逐一对应检查,严格甄别其真伪和有效性,必要时可向原生产厂家追溯其产品的真实性。发现实物与其出厂合格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不一致或存在疑义的,应立即向主管部门报告。 4.材料、设备供应单位要制作并提供标的样品。建设方、施工方和监理方应按照相关技术标准对进场材料、设备进行封样,在施工现场封存。供应商提供的产品运到施工现场后,要严格执行报验程序,对封样与到场产品进行比对,与封样不一致的不得使用。 5.重要设备应按照供货合同中约定的厂内初检的相关内容,于发货前在生产厂内进行初检。厂内初检由建设单位组织专业监理工程

师、供货合同双方共同监督设备重要参数出厂检验的全过程,确认产品是否符合合同约定的技术要求。 6.材料、设备进场时,施工单位要提前通知监理单位,监理人员对进场的材料必须严格审查全部质量证明文件,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和送检,对不符合要求的不予签认。 7.监理人员在查验批验收过程中,发现材料、设备存在质量缺陷的,应该及时处理,签发监理通知单,责令改正。 8.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进场的材料、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者安装,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9.涉及安全和重要使用功能的材料、设备进场后,应严格依照相关标准进行见证取样复验。 10.材料的取样和送检工作应100%在监理单位见证下进行,未经检验的不得使用,检验不合格以及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严禁使用,必须清出施工现场。 11.设备安装工程未经系统查测,不得组织工程验收。经查测发现主要设备存在严重缺陷没注意,不符合相关技术质量标准或者不满足合同约定的,必须更换并重新检测。

原材料检验制度

一、主要内容和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中铁二十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新乡南预制梁用水泥、粉煤灰、矿粉、砂、碎石、减水剂、钢材、、压浆剂、钢绞线、锚具、水、聚氨酯防水涂料、泄水管、垫块、支座板、防落梁板、接触网预埋件、螺栓、膨胀剂、纤维、泄水管盖、钢筋接头、接地端子、连接套筒、钢筋焊接网的检验程序、检验项目、检测频次、质量要求以及混凝土强度的评定方法,2008年12月发布的“原材料检验制度”同时做废。 二、引用标准 GB175-2007 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 GB/T8074-2008 水泥比表面积测定方法 GB/T17671-1999 水泥胶砂强度检验方法(ISO法) GB/T2419-2005 水泥胶砂流动度测定方法 JGJ 52-2006 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 GB 1499.2-2007 钢筋混凝土用钢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 GB 1499.1-2008 钢筋混凝土用钢第1部分:热轧光圆钢筋 GB/T700-2006 碳素结构钢 GB/T5224-2003 预应力混凝土用钢绞线 GB/T228-2002 金属拉伸试验方法 GB/T232-1999 金属材料弯曲试验方法 GB8076-1997 混凝土外加剂 GB/T8077-2000 混凝土外加剂匀质性试验方法 GB/T18046-2008 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粒化高炉矿渣粉 GB/T1596-2005 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

TB/T3192-2008 铁路后张法预应力混凝土梁管道压浆技术条件 JC476-2001 混凝土膨胀剂 TB/T3193-2008 铁路工程预应力筋用夹片式锚具、夹具和连接器 技术条件 GB/T10002.3-1996 埋地排污、残水用硬聚氯乙烯(PVC-U)管材 GBT230.1-2004金属洛氏硬度试验第1部分:试验方法GB/T19250-2003 聚氨酯防水涂料 JGJ63-2006 混凝土用水标准 科技基 [2007]56号《客运专线桥梁混凝土桥面防水层暂行技术条件》(修订版) GB/T1499.3-2002 钢筋混凝土用钢筋焊接网 GB/T176-2008 水泥化学分析方法 GB/T12573-2008 水泥取样方法 JGJ 107-2003 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 以上标准都会被修订,修定后执行最新标准。 三、检验职责及检验程序 1.为加强原材料管理,保证产品质量,防止不合格原材料投入使用,特制定本检验制度。原材料进场应按批检验和验收,未经检验和验收的材料不得使用。原材料进场必须有生产厂的材料质量证明书或检验报告,其性能、质量指标应符合国家及产品相应标准规定。 2.检验职责 物设部负责材料的外观质量、尺寸偏差及材质证明书的检查核对,外观质量有疑问,则由物设部申请质检人员复验。试验室负责原材料性能、质量指标的试验,并出据试验结果报告。

首件检验规定

首件检验规定 Document number:WTWYT-WYWY-BTGTT-YTTYU-2018GT

首件检验规定 1目的 规范和管理品质检验工作,防止不合格品在生产过程中使用,确保总装产品质量。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生产质量管理工作首件检测活动。 3术语 检验:通过观察和判断,适当时结合测量、试验所进行的符合性评价; 质量检验:就是对产品的一个或多个质量特性进行观察、测量、试验,并将结果和规定的质量要求进行比较,以确定每项质量特性合格情况的技术性检查活动; 不合格:未满足要求. 4职责 品管部是检验和试验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程序的监督和管理; 工艺技术部负责提供产品检验和试验所需的产品图样及设计文件、技术标准等技术资料;品管部负责组织编制首件检验和试验规范或检验作业指导书;负责对检验数据的记录和保存,定期进行数据分析并形成报表,并对产品质量问题进行反馈,责成供货方进行整改;生产单位负责生产物料的接收、确认和报检,作好状态标识,以及将首件样品交品质部确认并填写(首件质量确认报告)表。 检验人员负责对生单位送检之产品的检测、判定、隔离和标识; 品管部主管负责部分重要零部件的检验和试验; 5补充说明 生产用物料接收和检验通知

物料从仓库料出后,由生产组长依生产计划单对所到物料的名称、规格、数量和生产产品型号规格等进行确认; 如果所生产的物料为客户要求试做样品,生产组长需在样品及《生产计划单》上注明“样品”标识。新样品由工艺技术部进行测试,品管部协助。 如物料为客户加急订单,生产组长应在《首件质量报告》表上注明为“加急订单”,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检; 物料报检应在领料后的半个小时内完成。 物料检验 检验责任部门在收到首件检验通知后,区分是否为急需用料,如是急料,应在接到通知的第一时间内安排检验,并将检验结果及时告知生产部和品管部。如不能及时完成,应立刻与工艺技术部和生产部协商解决。 检验员收到送检通知后,依据对应的图纸及检验指导书规定的检验内容逐项检验。对有经确认检验样品的零部件,需参照样品的质量水平进行对比检验。无检测手段的可采用上机测试的方法进行验证; 每种物料检验的抽样比例按《物料检验抽样规范》中的规定执行,无抽样比例的与品管部门协商决定; 一般物料检验部门应按报检先后顺序进行检验,原则上在接到《首件检验通知单》的半个小时内完成。 检验完毕后,检验人员应及时填写检验记录并存档; 各部门检验后的记录应及时交由品管部存档和统计分析;将填写好的《首件检验通知单》过程质量管理看板上。 不合格品处置 对检验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检验人员和及时做出隔离、标识,避免混用;检验人员判定不合格的零件,在检验完成后应及时向品管部报告并提供相关检验报告或数据;

原材料可追溯性管理规定

原材料可追溯性管理规定Last revision on 21 December 2020

原材料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办法一、目的 为保证公司施工原材料使用正确,可追溯,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安装、检维修及保运项目所用材料及施工过程的标识管理。 三、职责分工 1、物资供应部负责库存材料标识管理; 2、生产管理部(项目部)施工员负责施工中原材料的标识管理; 3、质量管理部负责产品标识和检验状态标识的监督检查; 4、施工单位(基层公司和分包单位) 1)保管员负责库存材料标识管理 2)施工人员负责进场材料标识和检验状态标识,记录施工过程及自检记录; 3)施工员负责施工中原材料标识的监督检查; 4)质检员负责产品标识和检验状态标识的监督检查; 四、工作要求 1、库存材料标识 1)材料员在领料时,要根据材料计划核对实物、质量证明文件,保证实物与计划相符、与质量证明文件相符,原始标识准确、完整、清晰。

管材、板材、管件、法兰、阀门、螺栓、垫片、电缆等材料以及变压器、电抗器、断路器、成套开关柜等设备必须具备原始标识。 物资入库验收时,质检员和保管员核对确认材料和设备的原始标识、质量证明文件及实物状态,合格后入库保管。 保管员要及时登记《甲供材料入库、发放台账》,内容要齐全,材料来源明确。不同厂家以及同一厂家不同批次的物资要分别记录。 2)物资在贮存时,保管员对保管物资进行挂牌标识,分区存放,便于查找领用,防止误用。 材料防腐后覆盖原始标识的,以及材料外包装上有标识而实物本身没有的,保管员要及时进行标识移植,标识移植内容包括材料的规格、型号、材质、生产厂家,标识移植使用白色、黑色油漆笔或记号笔。特殊材质材料,保管员按照公司《色标管理规定》,刷涂色标。 3)物资在贮存、发放和回收过程中,保管员必须保证其标识的唯一性和准确性,以备追溯核查。 4)返库材料、剩余材料必须有标识,以防止下次使用时发生材料混用。质检员检查产品标识和标识移植。 2、材料发放 1)保管员依据施工员审批的施工任务单或领料单发料,施工任务单或发料前认真核对领料凭证和实物,避免发错料,发料前,材料标识必须齐全。发料后及时登记台账,材料去向明确。 2)切割后发料的材料,要保留带有原始标识的部分,先进行标识移植,然后切割。

工程质量检查与验收管理制度.

工程质量检查与验收管理制度 1.范围 1.1本管理为进一步落实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适应NOSA五星管理体系的要求,控制工程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规定了某电厂一期超低排放改造工程所有标段工程项目的质量管理内容和方法。 1.3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以及NOSA五星管理体系运行中一期超低排放改造工程建设。 2.规范性引用文件 2.1《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制度》 2.2《火电工程重点项目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2.3《火电施工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2.4《电力建设消除施工质量通病守则》 2.5《火电工程重点项目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2.6《火电工程质检站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2.7《火电机组移交生产达标考核评定办法》 2.8《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 2.9《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定规程》 2.10《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 3.术语和定义 3.1隐蔽工程:是指那些在施工过程中上一道工序的工作结束,将被下一道工序所掩盖,正常情况无法进行复查的工程分项。 3.2中间交接与验收:是指土建工程完工后交付安装前的交接验收工作。如设备基础、建筑物等交付安装前的验收。

3.3施工质量事故:凡在施工过程中,由于现场储存、装卸运输、施工操作、完工保管等原因造成施工质量与设计规定不符或其偏差超出标准允许范围,需要返工且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者;或造成永久性缺陷者;或在调整试运过程中,由于施工原因造成设备、原材料损坏,且损失达到规定条件者,均属施工质量事故。 3.4一般质量事故:未达到重大事故条件,其一次返工直接经济损失在1-10万元者(含10万元)。 3.5记录质量事故:未达到一般质量事故条件的质量事故。 4.职责 4.1建设单位工程部职责 4.1.1建设单位工程部为某电厂一期超低排放改造工程质量管理的职能部门,设有专职的质量监督工程师和每专业至少一名兼职的质量技术工程师,严格按照国家和部颁的技术规程、规范、标准、设计单位与制造厂提供的图纸、技术说明书和标准、合同和经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双方确认的质量要求开展质量监督、检查、验评工作。 4.1.2建设单位工程部应组织建立由项目监理部、施工单位、质监站、设计单位等共同参与的工程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质量管理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以正式的文件进行确认。其职责包括:确认验收标准并监督检查设备制造是否符合有关标准以及在加工过程中的实施情况,监督检查施工质量,监督检查工程重点项目的质量,工程质量问题的分析及处理,监督检查机组达标投产工作等。 4.1.3某电厂一期超低排放改造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验评的范围,涵盖本工程设备监造及工程建设的各个方面。 4.1.4建设单位工程部组织编制单位工程的编号,其中分部、分项、单位工程的名称和编号按验标的要求划定,并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

搅拌站原材料管理制度

原材料管理制度 一、原材料验收制度 搅拌站使用水泥、砂、石、粉煤灰、外加剂采取双向验收原则,即物资部与搅拌站在同一时间共同验收原材料,具体由材料员负责通知项目部试验员牵头组织取样,材料合格后方可投入现场使用。 (一)、砂、石到场后应实测实量,每车料的高度要求扒平后测量,水泥、粉煤灰、外加剂需供求双方人员共同到场过磅。数量确认后由项目部试验员组织监理、第三方试验室复核,并检查外观质量,由项目部材料员与项目试验员做好相关材料进场验收记录。 (二)、砂、石料的质量验收:项目部试验员按进场数量以不超过规范规定检验批由监理人员见证抽样送电厂第三方试验室复检。合格后方可使用;平时质量员及试验员现场巡检,目测检查。搅拌站和物资部门验收人员目测检查,及时反馈信息至质量员,质量员组织试验员进行现场复查,对不合格原材料拒收并予以退场。 (三)、水泥、粉煤灰、外加剂的质量验收:供货商应提供相应的质量证明文件,项目部试验员按进场数量以不超过规范规定检验批由监理人员见证抽样送电厂第三方试验室复检。合格后方可使用;保证原材料的质量。 二、原材料质量控制措施 (一)原材料进场时材料人员必须检查各类材料是否与配合比设计单上所指定的原材料一致。其中砂石料必须有能够证明产地的小票,水泥、外加剂、矿物掺和料必须有出厂证明文件。 (二)原材料进场后,应及时建立“原材料管理台账”,内容包括材料名称、品种、规格、数量、生产单位、供货单位、“质量证明书”编号、“复试检验报告”编号、检验结果以及进货日期等。“原材料管理台账”应填写正确、真实、齐全。 (三)各类原材料应按ISO9000标准进行产品标识,做到标识内容齐全,醒目和规范。 (四)所用水泥、外加剂、矿物掺和料等采用加盖储料罐储存,防止受潮、变质。

原材料、过程产品、产品检验管理办法

原材料、过程产品、产品检验管理办法 1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质量管理体系内对产品构成主要影响的原材料、过程产品、产品的质量检验及管理。 2 职责 2.1 生产技术科 2.1.1 制订和提供检验依据,包括相关标准、图纸和有关规定等。 2.1.2 制定不合格品划分标准。 2.1.3 参与不合格原材料、过程产品、产品的评审和处置。 2.1.4 负责新材料试用的组织评审。 2.2 质量部 2.2.1 负责组织进厂原材料、过程产品、产品的检验和试验。 2.2.2 负责组织不合格原材料、过程产品、产品评审,并验证处置结果、开具检验结果通知单。 2.2.3 负责组织质量异常问题和质量异议的处理。 2.3 质量部化验室 2.3.1 负责接收原材料来样交接。 2.3.2 负责按规程进行相关项目的分析及出具检测报告。 2.4 物资采购部 2.4.1 按公司规定相应物资的执行标准向具有完备资质证明的合格供方进行采购,并向检验部门报检。 2.4.2 配合质量部处理质量异常问题和质量异议。 2.4.3 按评审意见对不合格原材料实施处置。 2.4.4 对不合格供户进行整改和处理。 2.5营销部管理科 负责收料及物料仓储管理。

2.6 办公室保卫 2.6.1 负责控制运输车辆进出厂。 2.6.2 负责对取样现场闲杂人员进行管理。 2.6.3 负责对运输车辆水箱是否清空进行验证。 2.7 使用部门 3.7.1 将使用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反馈至质量部。 3.7.2 负责收料及物料仓储管理。 3.7.3 配合质量部处理质量异常问题和质量异议。 3 管理内容及要求 3.1 原材料分类及检验项目 原材料种类及检验项目以生产技术科发布的《主要原材料检验依据及检验项目》有效版本为准。 3.2 质量管理通用要求 3.2.1 物资采购部应按供户准入制度的要求,对供户进行评审,确认供应商具有足够的生产能力与质量保证能力,所供材料经试用、评审合格后投入使用。评审内容至少应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生产能力、货物存量(吨)、检测人员、检测设施与场地、检验记录、货堆实物抽样检验等。新供户或新品种材料的采购,需经物资采购部、使用部门和质量部共同评审签字同意后签订合同。 3.2.2质量部接到检验申请后,对所报检的原材料严格按照《原材料取制样操作规程》及相关技术要求进行取样、制样、送检及检测结果的报出。供户跟踪取制样时,必须有物资采购部业务员共同参与,并在取样记录上签字,共同封存留存样品,作为复检或仲裁样品。检验结论出具后及时通过“原材料质量检验结果通知单”(附表A)通知物资采购部,并上网传递,检验结论未出具,不得收存、投入使用。 3.2.3 根据供方质量保证能力及阶段性波动程度,质量部可不定期调整(增加或减少)检验的频次、组批方式。

原材料进厂检验的管理制度

原材料进厂检验管理制度 第1章总则 第1条:目的为检查生产用原材料、辅料的质量是否符合企业的采购要求提供准则,确保来料质量合乎标准,严格控制不合格品流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适用范围适用于所有进厂用于生产的原、辅材料和外协加工品的检验和试验。 第3条:定义来料检验又称进料检验,是工厂制止不合格物料进入生产环节的首要控制点。来料检验由质量管理部来料检验专员具体执行。 第4条:职责 (1)质量管理部负责进货的检验和试验工作。 (2)库房负责验收原材料的数量(重量)并检查包装情况。 (3)质量管理部制定《来料检验控制作业标准》。 第2章来料检验的规划 第5条:明确来料检测要项 (1)来料检验专员对来料进行检验之前,首先要清楚该批货物的质量检测要项,不明之处要向来料检验主管咨询,直到清楚明了为止。 (2)对于新来料,在明确该料的检测标准和方法之后,将之加入《来料检验控制作业标准》。 第6条:影响来料检验方式、方法的因素 (1)来料对产品质量的影响程度。 (2)供应商质量控制能力及以往的信誉。

(3)该类货物以往经常出现的质量异常。 (4)来料对公司运营成本的影响。 (5)客户的要求。 第7条:确定来料检验的项目及方法 (1)外观检测。一般用目视、手感、限度样品进行验证。 (2)尺寸检测。一般用卡尺、千分尺等量具验证。 (3)结构检测。一般用拉力器、扭力器、压力器验证。 (4)特性检测。如电气的、物理的、化学的、机械的特性,一般采用检测仪器和特定方法来验证。 第8条:来料检验方式的选择(见抽检方案) (1)全检。适用于来料数量少、价值高、不允许有不合格品物料或工厂指定进行全检的物料。 (2)抽检。适用于平均数量较多,经常性使用的物料。(抽检比例待定) 第3章来料检验的程序 第9条:质量管理部制定《来料检验控制标准及规范程序》,由质量管理部经理批准后发放至检验人员执行。检验和试验的规范包括材料名称、检验项目、标准、方法、记录要求。 第10条:采购部根据到货日期、到货品种、规格、数量等,通知库房和质量管理部准备来验收和检验工作。 第11条:来料后,由库房人员检查来料的品种、规格、数量(重量)、包装情况,并及时通知质量管理部检验专员到现场检验。 第12条:来料专员接到检验通知后,到库房按《来料检验控制标准及规范程序》

首件检验控制程序

首件检验控制程序 首件检验控制程序 一、目的 为了保证产品生产质量,在产品量产前对影响产品质量 的因素和首件产品实物质量进行验证和确认,尽早发现生产过程中影响产品质量的因素,避免出现批量性质量问题。 二、范围适用所有新项目,新产品开发设计,供方提供产品

等的首件新产品验证,设计、工艺变更后的首件检验以及每日批量生产前首件验证。 2.1在新开发产品首次上线生产时的首件检验。 2.1.1 新产品的内部首检。 2.1.2 新产品交付顾客前的外部首件检验(顾客有要求现场验证的情况)。 2.1.3 供应商(外包、外购)提供的新产品首件检验。 2.2 因后续设计、工艺更改等变化导致先前首检失效的首件检验。 2.3 在批量生产过程中(每个生产班次开始加工的第一个工件,或加工过程中因换人、换料及换工装、调整机床等改变工序条件后加工的第一个工件)的首件检验。 三、定义 )即工Process First Article Inspection 3.1 P-FAI(序首检,是对工序的制程因素及其结果的验证。)即首件检验。是3.2 FAI (First Article Inspection 指按照技术文件的要求,对批量生产前的首个零(部或组)件进行全面的工序和成品检查、考核,以确定零部件是否满稳定的生产合格产品的能力。足技术要求,是否具备批量的、公司提供技术要求产品制造过程外包:(技术协议、3.3

图纸等)、必要时提供零部件(或原材料、半成品),要求供应商按技术要求进行相应工序加工的过程。 3.4外购:产品不是由组织(公司)设计的,通过选型向外界直接购买。 (四)职责 4.1营销部门(或新产品项目组) 4.1.1负责对客户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外来文件的审核、传递、归档。 4.1.2负责对客户所提供的图纸、验收准则等存在分歧的沟通协调处理。 4.1.3 负责提供产品的所有图纸、原材料清单、技术标准、关键零部件清单等检验准则,编制内部首件检验计划。4.1.4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对供方提供的零部件新产品的首件验证及对产品制造过程外包的首件验证,对其它新产品的首样验证要求供方提供相关资料。 负责发起并组织顾客现场验证的首检工作(顾客 4.1.5 有要求的情况),并为迎接外部首检做工作安排,制定外部首检计划。 4.1.6参与并推动和促进首检工作。 负责跟踪产品交付后客户使用情况,整理和传递4.1.7 外部首检不合格项,并组织落实外部首检不合格项关闭。4.1.8

首件检验规定

首件检验规定 1目的 规范和管理品质检验工作,防止不合格品在生产过程中使用,确保总装产品质量。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生产质量管理工作首件检测活动。 3术语 3.1检验:通过观察和判断,适当时结合测量、试验所进行的符合性评价; 3.2质量检验:就是对产品的一个或多个质量特性进行观察、测量、试验,并将结果和规定的质量要求进行比较,以确定每项质量特性合格情况的技术性检查活动; 3.3不合格:未满足要求. 4职责 4.1品管部是检验和试验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程序的监督和管理; 4.2工艺技术部负责提供产品检验和试验所需的产品图样及设计文件、技术标准等技术资料; 4.3品管部负责组织编制首件检验和试验规范或检验作业指导书;负责对检验数据的记录和保存,定期进行数据分析并形成报表,并对产品质量问题进行反馈,责成供货方进行整改;4.4生产单位负责生产物料的接收、确认和报检,作好状态标识,以及将首件样品交品质部确认并填写(首件质量确认报告)表。 4.5检验人员负责对生单位送检之产品的检测、判定、隔离和标识; 4.6品管部主管负责部分重要零部件的检验和试验; 5补充说明 5.1生产用物料接收和检验通知 5.1.1物料从仓库料出后,由生产组长依生产计划单对所到物料的名称、规格、数量和生产产品型号规格等进行确认; 5.1.2如果所生产的物料为客户要求试做样品,生产组长需在样品及《生产计划单》上注明“样品”标识。新样品由工艺技术部进行测试,品管部协助。 5.1.3如物料为客户加急订单,生产组长应在《首件质量报告》表上注明为“加急订单”,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检; 5.1.4物料报检应在领料后的半个小时内完成。 5.2物料检验 5.2.1检验责任部门在收到首件检验通知后,区分是否为急需用料,如是急料,应在接到通知的第一时间内安排检验,并将检验结果及时告知生产部和品管部。如不能及时完成,应立刻与工艺技术部和生产部协商解决。

原材料和产品中混有异物的管理办法

原材料和产品中混有异物的管理办法 为杜绝使用的原材料和自包的产品中出现混有异物现象,确保产品质量,加强管理和检查力度,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厂房设施的管理 1、建立基础设施维护方案,基础设施由企管部管理,设备部负责具体的维护或检修工作,保证良好的卫生状况和使用状态。 2、厂房内各项设施应随时保持清洁和及时维修或更新,屋顶、天花板及墙壁有破损时,应立即修补,地面不得有破损或积水。 3、生产车间、卫生间每天进行清洗消毒。照明灯、紫外线杀菌灯等外表、电线盒外表、配管外表,每天清扫1次,生产车间现场物品干净,定位摆放。 4、在车间各库房门及生产车间不同角度安装视频监控器。 二、原材料的进厂和使用过程中的检验 1、原材料进厂时,必须严格按照检验程序检验。化验员取样科学、全面、合理,受检率不低于5%,确保不合格原材料不投入生产。同时向供应商索取合格证等相关质量证明材料。 2、保管员在接到化验合格检验单后,方可将原材料接收入库,并将当日接收的原材料与前期入库的原材料严格分开,不同批号的分开。出库时,坚持先入先出的原则,不允许穿插不同的批号。批号变更时要及时通知出库员和车间主任。 3、生产过程中,质检员、车间主任及操作人员随时观察原材料的质量情况,出现问题,应将该批原材料停用,并立即上报上级相关领导处理。 二、生产过程中的控制

1、原粮工序安装磁选装置,选出原料豆中的金属物质; 2、离心工序利用高速离心力可去除金属碎屑 3、标准化工序、浓缩工序安装80目过滤网,滤除豆浆中的外来杂物; 4、半成品筛粉设备使用10目筛网,内部无可掉落的物质。 5、喷粉系统各处进风均安装有过滤装置,滤去空气中的杂物; 6、生产过程操作执行作业指导书的要求。 三、原材料和产品中出现异物的处理办法 1、在原材料或产品中发现异物时,由当班质检员将有异物的原材料或产品取出,并完整保存。通过实际调查后如实填写质量信息反馈卡一式二份(内容包括原材料和自包产品的名称,入厂日期,生产日期,班次,数量),确定异物的来源,并上报厂质量考核小组。同时追查前期产品的合格性。 2 、考核小组接到质量信息反馈卡后,要立即派人调查核实,核实后按本办法进行处理,并将材料进行建档管理。 一、原材料或产品中混有异物的奖惩办法。 (一)原材料中混有异物 1.原材料经检验不合格,由检验部门填写不合格检验单交由供应部门处理。车间不得使用该批原材料。 2.原材料在使用过程中发现异物时,奖励发现人员20元/次,并将当批原材料全部返库待处理。 3.因原材料中混有异物致使出厂产品不合格造成损失时,按损失额的100%扣罚供应商。同时扣罚采购员100元/次,化验员100元/次,当班质检员100元/次,带班主任100元/次,具体操作人员每人200元/次。

(机械安全)设备材料检验验收管理制度.docx

(本文档仅供参考用途,所载资料皆来自整理,欢迎大家分享交流) 设备材料检验验收管理制度 1.目的 1.1 加强设备材料检验验收管理,规范验收程序,保证设备材料质量,保证工程质量。 1.2 保证设备材料验收工作及时、准确地进行,提高验收工作效率。 2.原则 2.1 设备材料的检验验收必须符合国家电力基本建设技术管理制度的规定及华电集团、华电国际、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有关规定。 2.2 根据设备材料采购主体不同分别进行检验验收,包括建设单位采购物资的检验验收和承包商自行采购物 资的检验验收。 2.3 国家规定的压力容器检验项目应前移到设备生产厂家完成。 3.释义 设备材料检验验收管理是指通过明确设备材料检验验收相关各方的职责,规范设备材料检验验收流程,采 取必要的检验验收手段,保证工程使用的设备材料符合工程设计和规划的技术质量要求的管理过程。 4.管理要求 4.1 在设备材料检验验收中,要明确各相关单位及部门的职责,以确保设备材料在领用前为合格产品。 4.1.1 设备物资组职责 归口管理设备材料检验验收工作。 4.1.2 代保管单位职责 4.1.2.1 负责组织设备材料到现场的验收工作。 4.1.2.2 根据订货合同、技术协议、装箱清单对到货设备材料的数量、规格、型号进行清点核实。

4.1.2.3 针对所检验的设备材料性质、特点、数量合理存放。 4.1.2.4 负责收集各单位、部门验收人员提出的有关设备、材料质量和数量上存在的问题、处理意见及建议,并负责进行汇总并签字。 4.1.2.5 接到设备材料到货信息后,应及时联系提货和组织卸车。 4.1.3 三期办职责 4.1.3.1 负责检验设备材料质量是否符合技术规范的要求。 4.1.3.2 接收有关的设备材料的技术资料。 4.1.3.3 检查设备材料的有关技术资料是否齐全。 4.1.3.4 负责提出被检验设备材料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处理意见。 4.1.4 监理单位职责 4.1.4.1 负责检验设备材料质量是否符合施工安装要求,对存在质量缺陷的产品提出处理意见。 4.1.4.2 当各方面意见发生分歧时,负责协调并拿出决定性的意见。 4.1.5 施工承包商职责 检验设备材料质量是否符合施工安装要求,对存在质量缺陷的产品提出处理意见。 4.1.6 供货商职责 负责提供设备材料的质量证明书、产品合格证、装箱单、磅码单、发货明细及有关资料文件。对验收中存 在问题的处理意见做出明确答复。 4.2 施工承包商采购物资的检验验收 4.2.1 施工承包商自行采购的物资,经自检合格后向监理提出验收申请,同时提供采购的设备材料的产品合 格证、产品说明书等质量保证文件。

产品首件确认管理规定

产品首件检验确认管理规定 一.目的:为了规范生产员工的首件检验,降低因首件确认不及时或不正确而造成批量报废,保证产品质量,节约公司成本,特制定此规定。 二.适用范围:公司生产部的各个生产工序 三.具体内容: 1.首件确认的定义: 首件是指每个生产班次刚开始加工的第一件玻璃或加工过程中因换人、换料、换活、调整设备等改变条件后加工的第一件玻璃,对于大批量生产,首件往往是指第一件到第五件之间的任意一件。 首件确认必须采用“三检制”的方法,即先由生产者自检,再由班组长复检,最后由品管员专检。 2.下列情况必须经首件确认方可继续生产: 2.1每个班刚开始; 2.2 每个工人每道工序第一件加工后; 2.3 生产中更换操作员; 2.4 生产中更换或调整工装机器设备; 2.5 更改调整工艺参数; 3.首件确认的条件: 3.1正式批准的文件图样;(作业指导书、客户检验标准等) 3.2模板及样板经检验判定合格的;(有技术部或品管部、客户的相关人员签名)3.3签字确认必须有责任人、班组长、品管员共同签名; 3.4不执行首件确认盲目生产,不听劝告者,品管员有权拒绝检验产品,由此而

造成的损失由直接责任者负责,视情节严重赔偿报废品损失另加行政处罚; 3.5首件确认不合格,需查明原因采取措施排除故障后再次进行首件确认; 3.6确认合格后,生产人员在生产过程中还需要勤看、勤量、勤检查,品管员需 要加强巡检的次数,预防不合格品发生; 3.7对于生产重要零部件的关键工序和尺寸,应建立质量控制点,加强“三检”,增 加巡检的次数。 4.首件确认错误责任之规定: 4.1 产品不经首件确认报告而私自生产,所出现的玻璃报废损失由生产责任人、 班组长、品管员按7:2:1比例承担;生产员工另加行政处罚200元,班组长另加行政处罚100元,品管组长另加行政处罚60元,品管员另加行政处罚50元。 4.2 确认错误而致批量性报废由生产责任人、当班班组长、品管员按5:2:3 比例承担报废玻璃的损失。 4.3 生产责任单位要求品管员进行首件确认,而品管员无故拖拉(超半小时以 上)未及时处理时,对品管员每次处罚100元(需生产责任单位举证,品管主管确认);因此而造成批量错误生产责任人、当班班组长、品管员按6:2:2比例承担损失。 4.4 首件确认正确但在生产过程中员工擅自调整工艺、参数、机器等而致批量 性玻璃报废,由此产生的损失责任人、班组长、品管员按8:1:1承担。编制:品管部审批:

原材料管理办法

. 原材料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太原***高速公路***至***段(***)建设工程材料管理,规范材料供应和材料质量控制等程序,确保建设工程使用合格材料,为整体工程质量优良奠定良好基础,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为避免工程材料使用的盲目性和随意性,减少因工程材料质量问题带来的工程质量隐患,规范项目工程材料来源,确保工程使用优良的材料,提高整体工程质量,***项目材料实行准入制。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工程材料指用于本项目永久性工程的材料,主要包括钢材(钢筋、钢绞线)、砂子、碎石、水泥、沥青等。 第四条工程材料选定、进场、存放、使用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均遵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工程材料的源头管理 第五条材料的推荐 . 各施工单位根据需求,每种材料推荐4~6家生产厂家或品

牌,推荐的材料必须附产品合格证书、试验报告等证明材料,并且有一定规模的生产能力,供应能力,运输方便,质量稳定,近两年内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无不合格记录及质量事故记录。国内及山西省内著名生产厂家或品牌优先考虑。 第六条推荐材料的考察 施工单位推荐的工程材料应对其性能进行试验检测,确认合格后,经驻地办审核报总监办,由总监办组织建设单位、中心试验室、驻地办相关人员共同对推荐材料的生产厂家(代理商)的生产设备、工艺、规模、产品质量、履约能力、社会信誉等进行现场考察。 第七条工程材料范围确定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材料来源。某种工程材料厂家或品牌的范围确定后,每家施工单位可以在该种工程材料确定的范围内选定厂家或品牌作为本合同段备选材料,在随后的施工过程中,工程材料的选购必须是选定范围内的,未选定的材料严禁进场,否则视为不合格材料。 第八条实行准入制的材料有:钢筋、钢绞线、水泥、橡胶2 . 支座、混凝土外加剂、锚具等。 第九条材料的变更 施工过程中一般不得随意更换材料料源或品牌,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允许更换或调整:

材料检验管理制度

材料检验管理制度 l目的 规定了必须具备质量证明书、检验(试验)报告(材质化验单)等十五个常用物资的品种范围,促使所用材料符合标准要求。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常用材料物资的检验管理工作。 3职责 3.1物资部负责对所购(发放)物资的合格证(材料化验单)进行检查; 3.2项目部负责对工程所用各种物资合格证(材质化验单)的日常管理工作。 4管理内容与要求 4.1应具备合格证(材质化验单)的十五种物资品种是:(1)黑色金属;(2)有色金属;(3)水泥;(4)电焊条、焊丝;(5)管道附件;(6)电线;(7)耐火土;(8)聚氯乙稀板、管:(9)各类阀门; (10)各类电气元件、设备;(11)高压电缆头(6000V以上);(12)

紧固件;(13)计量器(14)避雷器;(15)防腐材料。 4.1.1对上述十五类物资,在订货、采购、验收、发放过程中必须具各合格证(材质化验单),发放黑色金属、有色金属,在领料单上填写合格证的编号。 4.1.2所有物资的合格证(材质化验单)必须保留原件,对其编号保管,待工程竣工时,转交技术部门归档。 4.2对上述十五类物资,无合格证(材质化验单)不得采购。各级仓库保管员若发现无合格证(材质化验单)的物资,有权拒绝验收。 4.2.1需要复合的物资范围 4.2.2按质保体系要求必须检验的物资。 4.2.3在库多年材质不清,质量难以确定的物资。 4.2.4长期在库积压而又无合格证(材质化验单)或生产厂家不具合格证(材质化验单),工程急用的物资。 4.2.5实物的包标或标记与原合格证(材质化验单)要求不符合的物资。 4.3复检查程序

4.3.1凡需要进行复检的物资,必须由质量检查人员指定器材(或货物)和数量,在与保管员做好标记移植的同时,由保管员取样,送公司理化检测试验室或有关专业部门检验。 4.3.2复检报告出来后,由质量检查人员审核并通知保管员做好标记,同时按计划需要数量 发放。 4.3.3属于混材、混质、混号的物资应在质量检查人员的指导下,按规定取样。复检不合格的物资,再次复检时应加倍取样。 4.4电线、电缆的绝缘检验,阀门的水压试验等均在施工现场进行。 5检查与考核 5.1物资部按入库单和领料单,每月检查一次合格证(材质化验单)是否齐全,若发现保管员将无合格证(材质化验单)的物资验收入库,责令其不得发放,并立即退货。对已发出的物资,责令其不得使用。立即退库,确因工程急用,则通知按要求复检验后发放。

食品原料管理验收制度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食品原料管理验收制度(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 食品原料管理验收制度 Food material man ageme nt accepta nee system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食品原料管理与验收制度 1、根据酒店厨政生产程序标准,实行烹饪原料先进先出原则,合理使用原料,避免先后程序不分,先入库房原料搁 置不用。 2、高档原料派专人保管,严格按量使用。其它原料同样做到按量使用,物尽其用。 3、未经许可,不得私自制作本酒店供应菜品,杜绝任何原料浪费行为。3、未经许可,不得私自制作本酒店供应菜品, 杜绝任何原料浪费行为。 4、不得使用霉变,有异味等一切变质的烹饪原料。对原料做到先入先出,随时检查。 5、不得将腐败变质的菜品和食品提供给客人。 6、不许乱拿、乱吃、乱做厨房的一切食品。处理变质原

料,需经批准。 7、严格履行原料进入,原料烹制和菜品供应程序,确保酒店菜品操作流程正常运转,做到不见单,厨房不出菜的原则。 &验收人员必须心企业利益为重,坚持原则,秉公验收,不图私利。 9. 验收人员必须严格按验收程序完成原料验收工作。 10. 验收人员必须了解即将取得的原料与采购定单上规定的质量要求是否一致,拒绝验收与采购单上规定不符的原材料。 11. 验收人员必须了解如何处理验收下来的物品,并且知道在发现问题时如何处理。如果已验收的原材料出现质量问题,验收人员应负主要责任。 12. 验收完毕,验收人员应填写好验收报告,备存或交给相关部门的相关人员。 13. 以上制度适用于厨政部一切工作人员,违反上述规定者,按酒店处罚制度执行。 请输入您公司的名字 Foon shi on Desig n Co., Ltd

原材料检验入库管理规定

编制/日期审核/日期批准/日期 原材料检验入库管 理规定

1 目的 为规范原材料检验入库流程,明确IQC工作流程及相关部门配合完成事项,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2 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外购原材料的检验入库管理。 3 术语定义 无 4 职责 4.1品质部: 4.1.1负责量产外购原材料的检验、判定、标识、不合格品处理。 4.1.2负责制作检验作业文件,负责检验数据的记录、整理、分析、存 档。 4.1.3负责原材料检验用设备、仪器、检具的检定/校准、维护保养。 4.2库房: 4.2.1负责核查到货原材料规格、数量与到货单的一致性。 4.2.2负责原材料到货后的检验提请,填写《送检通知单》。 4.2.3负责协助IQC检验人员在取样过程中对原材料进行搬运、开箱/ 封箱等工作,以便进行抽样检验。 4.2.4负责不合格原材料的隔离。 4.3研发/工艺: 4.3.1负责各种原材料技术规范的编制和下发。 4.3.2负责对试验用料进行判定。

4.3.3负责协助处理原材料异常问题。

5 业务流程图 6 实施程序

6.1供应商送料,经仓管员点收,确认物料的规格、数量相符后,查看供应商提供出货检验报告、产品外包装、供应商合格证,填写《送验通知单》再交品质保证部IQC进行验收。 6.2IQC对来料类型进行判定,对于量产用原材料由IQC依据相应检验规范进行检验,库房协助做好物料的搬运和开箱工作;对于试验用料,由仓库将《送检通知单》提交技术部门,由技术部门判定是否可用;对于没有检验规范的物料由技术部下发临时检验规范,需要时由技术部协助完成来料检验工作,若无法提供临时检验规范,则技术部负责走《特采单》流程,报各相关部门评审,并公布评审结果。 6.3IQC接到仓库通知后,准备检验规范文件、检测工具等。 6.4检验员依据相应检验规范对原材料进行检验,将检验结果如实填写至《来料检验报告》,对于供应商所来物料未提供检验报告、外包装无合格证标识,IQC可直接判定来料不合格。 6.5检验合格的物料由IQC做合格判定,并在物料上贴合格标签,盖“IQC PASS”印章,并通知仓库办理入库手续,检验不合格物料由检验员在物料外包装上贴不合格标签,盖“不合格”印章,并开具《不合格品报告》,不合格品处理流程按照《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 6.6IQC将《不合格品报告》传递至质量工程师(SQE),质量工程师于一个工作日内向IQC反馈处理结果。根据来料不合格情况,由SQE根据情况向采购部发出8D报告,采购部应按时间节点要求督促供应商进行整改,并提交整改资料。 6.7对于紧急生产用料,应由物控部提出紧急要求, 填写《材料紧急需求单》,经相关部门签核后,最终确认是否可上线使用,品质保证部IQC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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