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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使用监测预警制度

药品使用监测预警制度
药品使用监测预警制度

药品使用监测预警制度

为保证临床用药安全、合理,降低药占比,遏制医疗服务过程中乱开药、开高档药、开大处方等不正之风,规范临床用药行为,特制定药品用量动态监测和超常规用药预警制度。

一、每月对药品用量金额进行动态监测,对全部药品、抗菌药物、非治疗性辅助药物用量排名前10位及各科药占比利用《药讯》进行通报。非治疗性辅助药物连续二个月使用金额排名前三位暂停使用该品规一个月;非治疗性辅助药物全年累积四次进入辅助药物排名前三位即暂停使用该品规三个月;所有药品连续三个月使用金额排名前三位者提交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讨论是否停止采购。

二、实行药品使用总量控制,治疗性西药品种每月使用金额超过十五万元、非治疗性辅助药物每月使用金额超过八万五千元、中成药每月使用金额超过六万元暂停使用该品规一个月。

三、每季度组织临床科主任对门诊用药前五十位品种进行评议,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讨论确定淘汰不适宜品规。

四、每季度重点对抗菌药物、激素类药品、调血脂药品、质子泵抑制剂、麻醉药品、辅助性药品等进行临床应用分析评价,每半年对全院抗菌药物应用情况进行专题分析,为临床用药干预和管理提供数据。

五、完善处方点评制度,每月由医务科、药剂科、门诊办组织对门诊、住院部药品使用排名前列、药占比与非治疗性辅助性药物药占比过高的医生及其用药合理性进行评议通报,评议结果与绩效挂钩。

卫生院重点监控药品管理方案

XXXX卫生院 重点监控药品临床应用管理工作方案 根据《药品管理法》、《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我院药品采购、使用和管理,切实提高用药水平,降低不合理费用,保证群众用药安全,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我院重点监控药品临床应用管理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重点监控药品管理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分管院长、各临床科室等人员组成,负责对重点监控药品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监督工作,确保重点监控药品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二、培训管理 由医务科、药事管理委员会定期组织医务人员认真学习重点监控药品管理的相关政策规定,加强对重点监控药品管理的宣传和培训,强化医务人员对重点监控药品合理使用的自觉性。 三、日常监管 指定专人具体负责重点监控药品临床应用管理等工作;每季度第一个月的3号前将上一季度的重点监控药品管理情况报至药事管理委员会。

加强运行期病历的巡查,尤其是对正在使用进入目录药品的运行期病历迸行重点抽查,对发现的不合理用药行为及时制止,并对当事医生进行。各临床科室严格执行我院《超说明书用药管理规定》,禁止重点监控药品(未通过超说明书用药审批者)超说明书用药。 药房开展重点监控药品专项医嘱点评,每月进行不少于15份使用重点监控药品的出院病历医嘱的点评。并且进行药品使用月排名(含使用金额及排名前十的医生名单)。 四、奖惩管理 每月将重点监控药品专项处方点评结果进行院内公示,通报不合理处方的种类、数量、药品、医师以及原由等,对相关责任人及科室予以诫勉及扣减绩效等相应的经济处罚,对连续出现不合理用药行为的责任人应按照《处方管理办法》的规定停止其处方权,并责成相关科室和人员针对问题落实改进措施。对使用重点监控药品排名前十的医师进行合理用药专项检查,发现的不合理用药情况约谈相关科室主任、医师并从重处罚。 对于连续三个月均进入排名前十位的重点监控药品,经院长办公会批准(在药事管理委员会上通报),直接停药并一年内不得恢复。 每季度统计我院销售金额排名前1 0位的药品,经院长办公会批准(在药事管理委员会上通报),必要时提前停用排名前10位的重点监控药品,实现半年销售金额排名前1 0位中不得含此次公布的重点监控药品。

临床用药动态监测与超常预警制度

临床用药动态监测与超常预警制度 一、目的 进一步加强我院药品使用管理,规范临床用药行为,促进临床合理用药,控制药品费用异常增长,减轻患者经济负担。 二、范围 对医院药品的使用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发现有超常使用的情况后,立即启动预警和干预措施,并进一步密切监测。 (一)临床各科室(或病区)药品使用比例、新农合药品使用比例、国家基本药物使用比例等情况; (二)全院使用量前10位抗菌药物、非抗菌药物的排序情况;住院、门诊使用量各前10位抗菌药物、非抗菌药物的排序情况及相对应药品使用量排序在前3位的临床科室(或病区)、医师情况; (三)各临床科室(或病区)抗菌药物使用量(DDDs)、使用率和使用强度(DDD)等排序情况; (四)全院使用量前20位药品的排序情况及住院、门诊使用量分别前10位药品的排序情况。 (五)医院对下列药品进行重点监测: 1、每月使用量前3位的药品; 2、连续3个月使用量前10位的药品; 3、严重药物不良反应频繁发生的品种; 4、频繁超适应证、超剂量使用的抗菌药物。 三、对超常使用药品的预警和干预措施 (一)警告。 临床使用增长速度过快有可疑促销行为的品种,对该药品配送企业或生产企业进行警告。 (二)限量采购。 对连续3个月使用量排名前3位的品种(传统大型输液:5%葡萄糖注射液、

10%葡萄糖注射液、0.9%氯化钠注射液、5%葡萄糖氯化钠注射液、平衡液、20%甘露醇注射液除外),给予这些品种在上季度每月平均采购量的基础上作减半处理。 (三)暂停使用。 对连续2个季度使用量排名前3位的品种(传统大型输液:5%葡萄糖注射液、10%葡萄糖注射液、0.9%氯化钠注射液、5%葡萄糖氯化钠注射液、平衡液、20%甘露醇注射液除外),分别给予暂停使用至少3个月的处理。 (四)终止采购。 对频繁超适应证、超剂量使用或经临床合理用药督导小组讨论认定存在过度使用及临床使用过程中发生严重药品不良反应的品种,给予该品种终止采购的处理。 (五)处方监控。 以抽查的方式,对处方金额大于500元的“大处方”、普通门诊处方用量超过7天、急诊处方用量超过3天和慢性病处方超过1个月用量的处方进行点评,对于开具违规处方的医生根据我院《处方点评工作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罚。 (六)严格控制临床科室用药比例。 根据各临床科室的用药特点,结合以往的用药情况,制定出各临床科室用药比例,并纳入医疗质量目标管理考核体系。

药事管理制度-26 药品使用超常预警制度

生效日期2012.4 题目药品使用超常预警制度修改日期2020.9 页数1/2 1目的:加强药品监督,防止商业贿赂,达到因病施治,对不合理用药行为及时干预,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提高医院合理用药水平。 2医院成立药品使用监管领导小组,由纪委书记、分管医疗副院长任组长,监察室、医务科、药学部、IT 中心及相关临床科室专家为成员。由药学部、IT 中心负责提供相关数据,每月进行动态监测。 3动态监测方法: 3.1药学部每月一次统计上一月全院使用金额排名前十位药品; 3.2药学部每月一次统计上一月全院使用金额/DDD 排名前十位抗菌药 物; 3.3药学部与IT 中心对全院使用量增长幅度波动大的药品,提供使用情况 分析,包括使用合理性及科室和医生分布。 3.4医院药品使用监管领导小组组织专家讨论,提出处理意见,提交医院奖 惩委员会讨论决定。 4动态监测重点 4.1药品异常波动:单品种月使用金额或使用量波动幅度老药(引进使用六 个月以上视为老药)大于 30%,新药大于 50%,即对该药品使用情况进 行分析调查,无正当理由则认定为异常波动。 4.2药品异常使用:药品在个别科室集中使用而无正当理由的,药品由个别 医生集中使用而无正当理由的,认定为异常使用。 4.3药品违规使用:药品超适应症、超剂量(超过规定剂量上限)、超疗程 使用而无正当理由的,认定为违规使用。 4.4医院药品使用监管领导小组认为需要进行调查分析的其他药品。 4.5药品异常波动、异常使用和违规使用的界定必须由医院药品使用监管 领导小组会同涉及该药品使用专业的二位以上专家共同认定。 5药品使用排名公示 5.1对抗菌药物使用金额前十位和DDD 前十位进行院内网公示。 5.2对全院使用金额排名前十位的药品进行院内网公示。 6对药品异常波动、异常使用、违规使用的处理 6.1首次认定,将向该药品供应商、使用科室和使用人进行诫勉谈话,并责 成其作出书面陈述,限期整改。 药海无涯学无止境专注医学领域

药品使用定期检查制度

药品医用耗材使用定期检查制度 一、目的 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保证基本药物足量供应和合理使用,转变“以药养医”机制,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切实减轻群众基本用药负担。二、依据 《药品管理法》、《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以及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相关政策及文件。 三、适用范围 临床用药管理。 四、内容 (一)备药品种、基数审核、采购程序。 建立合适药品贮存基数,由药剂科负责人提交备药计划,经药事委员会讨论审核,中心主任审批后网上采购,坚决杜绝出现非基药。备药既要保证临床用药需要,又要避免积压。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要求规范基药采购程序后采购。 (二)使用登记管理 医药公司将药物送到后,药房管理人员清楚地记载药品的名称、批号、规格、生产日期、有效期等基本情况及使用后补充药品的名称、生产厂家、批号等内容。 (三)药品的检查

建立《药品检查记录表》,检查者对检查情况如实记录。药房主任不定期抽查药房药品管理情况,对于存在问题及时发现及时整改。检查内容:包括药品数量、药物有无变质、变色等质量问题及有效期,任何药品贮存盒上都标有有效期限,便于检查者核对。对于效期<6月且科内使用量少的药品,及时提醒更换。(四)药品零差价销售 严格按照国家基本药物实施规定,实行基本药物零差价销售,不得二次议价。 (五)药品的清查 由药房主任带头,每月10日前对药房进行清查。重点检查药品有效期及是否基本药物目录内药物。每季度对库存和实际库存进行核对是否一致。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追究相应责任人。(六)对医务人员进行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相关政策及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处方集的培训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相关政策及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处方集的培训,并进行考核。将考核结果纳入绩效工资考核内容。

医院重点监控药品管理制度

重点监控药品临床使用管理制度根据国家医政医管局《建立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管理制度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9〕558号)及**市、**区卫健委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院重点监控药品的合理应用,促进合理用药,防止临床“辅助用药”过度,合理降低医药费用,特制定本制度,对《关于印发第一批国家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化药及生物制品)的通知》中列出的20个“重点监控药品”实行监控管理,请各科室认真贯彻执行。 一、管理组织与职责 由我院药事委员会合理用药监督指导小组成员负责重点监控药品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监督工作,确保重点监控药品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其职责如下: (一)用药培训。 由医务科、药剂科定期组织医务人员认真学习重点监控药品管理的相关政策规定,加强对重点监控药品管理的宣传和培训,强化医务人员对重点监控药品合理使用的自觉性。 (二)使用审批 重点监控药品临床应用流程:需要使用重点监控药品的住院病例,由主治医师填写重点监控药品使用审批表(详见附件)→经医务科或业务院长同意并签名→审批表交于药剂科留存。 (三)处方点评 1、落实处方审核制度。对药品调剂中发现不适宜用药的,

要告知开具处方医师,并请其确认或重新开具处方;对严重不合理用药或用药错误的,拒绝调剂,并履行告知、记录和报告等规定。 2、每月对重点监控药品开展专项点评,对点评结果进行公示,通报不合理处方的种类、数量、药品、医师以及原由等,并责成相关科室和人员针对问题落实改进措施。 (四)限制措施 定期公布全院“重点监控药品”的使用情况。药事管理委员会每季度对药品销售金额进行统计分析,发现“重点监控药品”用量、金额、排名出现异常增长的,将对该药品采取限量、限科或暂停采购措施。 二、责任与奖惩 (一)各临床科室主任为本科室合理用药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对本科室“重点监控药品”的使用进行管理。 (二)以下情况可以认定为违规使用“重点监控药品”: 1、未经审批擅自使用重点监控药品; 2、超出说明书适应症范围用药; 3、超说明书剂量、频次、疗程用药; 4、疗程超过7天病历中无正当理由的。 5、其它不合理用药引起监管部门调取病历、申诉失败、 受到处罚的。 (三)对违规使用“重点监控药品”的科室及个人,分别进

药品用量动态监测与超常预警制度

药品用量动态监测与超常预警制度为进一步加强我院药品临床应用监测,落实《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通知》,促进临床合理用药,提高医疗质量,预防药品过度使用,控制药品费用的异常增长,特制定我院药品用量动态监测与超常预警制度。 1.院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可通过网络监测系统,随时掌握用药动态,调看医院当月的药品用药量排序、销售量排序、金额排序,从而对医院的药品来源、进药量、销售金额等进行网上动态监控管理。 2.药剂科每月对微机数据库中药品的使用情况或各药房药品领用出库情况进行统计,并将药品使用或药品领用出库(金额和数量前十位的药品)情况的统计数据与分析上报主管院长(临床合理用药监督小组组长、处方点评小组组长)、纪检书记、医教部和药剂科临床药学组。 3.药剂科临床药学组在每月病历抽查中将药品用量前十位的品种作为重点监测品种。 4.院临床合理用药监督小组、处方点评小组以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通知》、《xxx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施细则》等考核评价标准为依据,结合处方、病历等相关资料进行合理性分析评价,定期对用药量在前十位的药品及使用异常和用量超常增长的的药品进行院内通报或公示;对有替代品种、非临床治疗必须的药品实行控量使用,每月控制用量为前三个月平均月用量的一半;对用量持续在前十位药品,药事委员会可调整药品结构,并分别采取控制使用、暂停使用、停止使用等措施;对使用不合理的科室和医生,及时予以干预,

包括:警告谈话限期改正、暂停处方权、限制处方权、取消处方权、专业技术职务缓评、低聘的处理。 5.不合理用药的评价结果由医教部及时反馈至有关科室主任,纳入科室综合目标考核,与使用不合理的科室、科室主任和医生绩效考核挂钩。有关科室、医师对评价结果有异议时,可申情复议,进行复议时须抽取该医师近三个月的全部病历进行检查。 6. 药剂科对用药量在前十位的药品及使用异常和用量超常增长的药品的供应商予以警示。对有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并经核实后立即停用该药品,库存药品一律退货,并按“廉政协议书”的规定执行。

重点监控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 重点监控药品管理制度 根据《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建立医疗机构重点监控药品管理制度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院重点监控药品在临床的合理应用,促进临床医师合理用药,防止临床“辅助用药”的过度使用,因病施治,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建立统一规范的“辅助用药”临床合理使用管理机制,依据《四川省重点监控药品目录(首批)》三大类共25个品种,作为我院“重点监控药品”品种实行监控管理,特制定本制度,请各科室认真贯彻执行。 一、管理组织 参考我院抗菌药物合理应用专项整治工作成功经验,由我院药事委员会专家组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小组成员承担“重点监控药品”的管理和日常工作,其职责如下: (一)、制定医院“重点监控药品”使用的目标和要求。 (二)、对“重点监控药品”临床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价。 (三)、向临床科室反馈“重点监控药品”临床应用中存在的问题。 (四)、定期公布全院“重点监控药品”的使用情况。 (五)、根据检查结果提出对科室及个人的处罚决定。 二、辅助用药(重点监控药品)的定义及分类 (一)、辅助用药的定义 是指有助于增加主要治疗药物的作用或通过影响主要治疗药物的吸收、作用机制、代谢以增加其疗效的药物;或有助于疾病或功能紊乱的预防和治疗的药品。 (二)、辅助用药分类 辅助用药暂分为十类:增强组织代谢类、活血化瘀类、神经营养类、维生素类、电解质类、自由基清除剂、免疫调节剂、肠内外营养类药、肝病辅助治疗药、肿瘤辅助治疗药。 三、辅助用药(重点监控药品)应用基本原则

(一)、辅助用药在给患者提供营养支持及治疗辅助的同时,较治疗用药会发生较高比例的不良反应(根据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通报),有时甚至会发生危及生命、严重的不良反应,对患者机体功能产生不良的干扰和影响,轻者使患者病情加重、病程延长,重者使患者机体功能受损,甚至危及患者生命。 (二)、临床医生在应用辅助药品(重点监控药品)时不得随意扩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适应症、用法用量及疗程等,原则上不允许出现超说明书用药情况,若临床医生有充分循证依据(指南)支持某一药品可超说明书用药,应根据我院《超说明书用药管理规定》要求,提供相应循证依据,进行必要的备案方可使用,否则视为不合理使用。 (三)、临床医生在应用辅助药品(重点监控药品)时应充分考虑药物成本与疗效比,可用可不用的药物坚决不用,降低药品费用,用最少、最经济的药物达到预期的治疗目的。 四、我院“重点监控药品”管理办法 (一)、制定我院“重点监控药品”合理使用的目标和要求。 住院部指标:我院“重点监控药品”每月住院病人总使用金额比例不超过药品总金额的15%金额。每月排名各住院医师的使用情况并公示。 门诊指标:我院“重点监控药品”每月门诊病人总使用金额比例不超过药品总金额的10%。每月排名各科室医师使用情况并公示。 (二)、临床医生开具“重点监控药品”时,必须在病历中详细记录使用理由,临床应用疗程超过7天或二种及以上“重点监控药品”联用,必须经科室主任批准,并在病历中详细记录使用理由。 (三)、药事委员会专家应每月对各临床科室使用“重点监控药品”品种进行统计和评价,依据药品说明书和相关制度,重点对以下内容进行检查: (1)超出说明书适应症范围用药。 (2)超剂量用药。 (3)超比例应用。

重点监控药品管理制度

关于下发《XX医院重点监控药品管理制度》 的通知 各科室: 为进一步促进临床合理用药、构建和谐医患关系,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卫计委《关于建立医疗机构重点监控药品管理制度的通知》(川卫办发〔2016〕16号)、成都市卫计委《关于转发四川省卫生计生委建立医疗机构重点监控药品 管理制度的通知》(成卫计办〔2016〕30号)的精神,依据《药品管理法》、《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领导 成立“重点监控药品处方点评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分管院长、医务部、护理部、信息中心、财务部、各临床科室专家、药剂科等人员组成。下设办公室,负责对重点监控药品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监督工作,完善“重点监控药品管理”工作方案和相关配套制度,确保重点监控药品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同时配合医院合理用药领导及工作小组,落实合理用药检查及监管。

二、培训管理 由医务部、药剂科定期组织医务人员认真学习重点监控药品管理的相关政策规定,加强对重点监控药品管理的宣传和培训,强化医务人员对重点监控药品合理使用的自觉性。 三、采购管理 规范医院重点监控药品的采购,因临床治疗需要,未进入我院药品供应目录的重点监控药品,应由相应科室填写申请,经药剂科初审,医院药事管理与治疗学委员会主任批准后,按《XX医院采购管理办法》的规定程序严格报批采购。 四、日常监管 (一)建立、完善我院重点监控药品的网络监管、查询系统,充分发挥信息技术在临床合理用药管理中的作用。在医院信息管理系统中增设合理用药监控系统,全院用药情况实时查询系统,便于管理人员掌握用药动态信息,实时对用药情况进行监管。 (二)建立用药预警机制,促进规范用药。单张处方金额超过500元(特殊病种用药除外)、重复用药、预防用药或配伍不当等不合理用药情况时,作出系统预警提示,有效监控用药行为。 (三)根据医院《合理用药监督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医师处方质量管理和临床合理用药监督管理;定期开展单品种用药(尤其是重点监控药品)、医师用药、科室用药监

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管理制度

XXXXXXXXXX医院 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管理制度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卫健委办公室《关于印发XX省第一批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化药及生物制品)的通知》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院重点监控药品的临床应用,依据《XX 省第一批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中25个品种,作为我院“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品种实行监控管理,特制定本制度,请各科室认真贯彻执行。 一、组织领导 医院药事管理与治疗学委员会下设重点监控合理用药管理工作组。 组长:XXX XXXX 成员:XXX XXX X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任:XX(兼任) 成员:XXX XXX XXX XXX XXX XXX XXX 职责:负责对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监督、指导工作;制定本院重点监控药品目录;定期开展临床合理用药知识培训与教育;对重点监控药品临床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价;定期公布重点监控药品的使用情

况;根据检查结果提出对科室及个人的处罚决定。 二、重点监控合理用药目录内药品临床应用原则。 进一步规范处方行为,对纳入目录中的药品严格按照用药指南或技术规范执行。严格按照说明书的要求使用,不得随意扩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适应症、疗程、剂量。 原则上不允许出现超说明书用药情况,若临床医师有充分循证依据(指南)支持,应根据我院《超说明书用药管理规定》要求,提供相应循证依据,进行必要的备案方可使用,否则视为不合理使用。 三、加强处方质量和合理用药监督管理 对纳入目录中的全部药品开展处方审核和处方点评,处方审核全覆盖,处方点评全覆盖。 1、依据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规定,药剂科每月对全院重点监控合理用药目录内的药品进行全处方/医嘱用药合理性点评和审核。点评及审核主要内容: (1)无指征用药或超出说明书适应症范围用药。 (2)超剂量用药 (3)超疗程用药 (4)超浓度用药

危险化学药品定期检查制度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771 危险化学药品定期检查制度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危险化学药品定期检查制度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1.对科学中的易燃、易爆、强酸、强碱和剧毒等危险药品必须贮藏在危险化学药品专用室、柜内,并按各自的危险特性,分类存放,不得和普通试剂混存或随意乱放。 2.危险化学药品室、柜,必须有专人管理。管理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懂得各种化学药品的危险特性,具有一定的防护知识,并实行双人双锁管理,实行双人领发、双人使用。 3.危险化学药品室内严禁烟火,要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如灭火器、消防桶、河沙等,学校主管领导和专管人员要定期检查,节假日安排值班时,要把危险化学药品室列为重点防范区。 4.定期对危险化学药品的包装、标签、状态进行认真检查,并核对库存量,做到帐卡物相符。 5.使用危险化学药品进行实验前,必须向学生提出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的要求。教师领用危险化学药品时,必须提前计算用量,必须办理领取手续,由专管人员和教师送取,不得让学生代为领取。

2019重点监控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重点监控药品管理制度 (列入过度医疗考核积分范畴)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院重点监控药品的合理应用,促进合理用药,防止临床“辅助用药”过度,合理降低医药费用,特制定本制度,对《江西省重点监控药品目录(首批)》列出的20个“重点监控药品”以及《赣州市重点药品监控目录(首批)》列出的20个“重点监控药品”实行动态、超常预警,监控管理,请各科室认真贯彻执行。 一、组织机构与职责 成立“重点监控药品处方点评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负责重点监控药品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监督工作,完善“重点监控药品管理”工作方案和相关配套制度以及制定本院“重点药物监控目录”,确保重点监控药品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其职责如下:(一)数据动态监测。 监测统计我院住院部、门诊部各科室医生,每月用药数量、金额前二十名情况,上交至领导小组并按卫健委有关要求上报监测数据。 (二)处方点评与公示 每月处方点评中“重点监控药品”列为重点点评对象。平时不定期对临床使用“重点监控药品”情况进行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在处方点评中进行公示。 (三)调整与预警 对于检查、点评、统计、监测中发现“重点监控药品”临床应用中存在的

问题,应及时约谈相关责任人,提出整改要求,并根据情况严重程度采取口头警告、行政处罚、经济处罚等措施。 (四)限制措施。 每季度定期监控全院“重点监控药品”的使用情况。及时调整本院重点监控药品目录,发现“重点监控药品”滥用、出现异常增长的,将对该药品采取限量、限科或暂停采购措施。 二、责任与奖惩。 (一)各临床科室主任为本科室合理用药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对本科室“重点监控药品”的使用进行管理。 (二)以下情况可以认定为违规使用“重点监控药品”: 1、超出说明书适应症范围用药; 2、超说明书剂量用药; 3、超说明书比例用药; 4、超说明书频次用药; 5、超说明书疗程用药; 6、联合应用二种以上“重点监控药品”或疗程超过7天病历中无正当理 由和未经科主任审批同意的。 7、违反说明书禁忌症用药; 8、其它不合理用药引起监管部门调取病历、申诉失败、受到处罚的。 (三)对违规使用“重点监控药品”的科室及个人,分别进行以下处理: 1、第一次违规使用“重点监控药品”的,约谈责任人,处罚金50元。 2、第二次违规使用“重点监控药品”的,科主任和当事人各处罚金100元, 全院公示。 3、第三次违规使用“重点监控药品”的,扣发当事人当月绩效奖金,暂停

药品超常使用预警通报制度

药品超常使用预警通报制度 为优化我院临床药物应用结构,提高临床用药合理应用水平,有效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过快增长,确保医保基金安全,加强监管和坚决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为完善医疗机构临床药事管理长效工作机制,促进医疗机构临床药事综合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的持续提高,依据《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1年版)》和《云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临床合理用药管理工作的通知》(云卫医发[2017]4号),制定本制度。 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是对医疗机构临床诊断、预防和治疗疾病用药全过程实施监督管理。对药物临床使用安全性、有效性和经济性进行监测、分析、评估,建立临床用药监测、评价和超常预警制度。 按照药品安全、有效、经济、适用原则,对临床各专业用药情况进行梳理和分析,依据药品采购相关数据,结合采购金额、参考价格、常态采购数量、消耗情况及临床应用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建立本院的重点监控药品目录、限制使用类药品目录,并在本院进行公布,目录实行动态管理,不定期进行调整补充。 每月对本机构药品消耗情况进行监控,按消耗金额进行排序。排名进入本机构消耗金额前20位的药品,应当与医院性质及承担的主要医疗任务相符合。排名进入本机构消耗金额前20位的药品中同时属于重点监控药品目录内的药品,应当对其分析使用情况,开展合理性评价。对临床用药不适宜率超过10%的处方及住院医嘱进行预警,及时进行干预。 限制使用类药品,是指连续三个月均进入本机构消耗金额排名前20位,且第三个月用药不适宜率仍然超过10%的药品列入限制使用类。该类药品无特殊原因,应当立即停止使用,且一个年度周期内不得恢复使用。 定期(每月)对本医疗机构内部药品使用情况进行统计,对无特殊原因(如季节性病、自然灾害急需药品等因素引起外)使用量突然增大,且超过上一周期(每月)30%的药品,

重点监控药品处方点评及点评结果公示制度精编WORD版

重点监控药品处方点评及点评结果公示制度精 编W O R D版 IBM system office room 【A0816H-A0912AAAHH-GX8Q8-GNTHHJ8】

………….医院 重点监控药品处方点评及公示制度根据唐山市卫计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重点监控药品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医疗机构应对《通知》中所纳入的抗菌药物、中药注射剂、非治疗性辅助用药、营养性药品、不良反应发生率高、无特殊原因使用量快速增长的药品等40个品种药品实施重点监控,明确要求将目录在列药品全部纳入处方点评范畴。我院将贯彻落实《通知》,加大力度管理目录中包括的本院药品品种,特制定重点监控药品处方点评及点评结果公示制度。以下为本制度细则: 一、成立重点监控药品处方点评工作组,由业务院长担任组长,主持开展工作,医务科科长及药学部主任担任副组长: 组长:……. 副组长:. 小组成员:…. 药学部设立工作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由药剂科承担,药剂科负责对全院的重点监控药品使用情况开展统计、分析、点评工作。 二、实施专项点评制度,召开专项点评会议: 实施药物用量动态监测及超常预警,每月对全院药品使用量及使用金额进行排序。每月进行重点监控药品处方点评,对出现超常处方3次以上且无正当理由的医师提出警告,限制其处方权;限制处方权后,仍连续2次以上出现超常处方且无正当理由的,取消其处

方权。对目录内药品年度内累计3次用药不适宜率超过10%的,应暂停或限令采购;暂停后确需使用的,应经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研究同意。 点评依据相应的药品说明书,《处方管理办法》、《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文件,同时参考高质量循证医学文献。 三、点评结果公示、考核办法: 点评资料由临床药学室上报至医务科,医务科与药学部共同召开专项点评会议,所涉及相关科室的工作组成员应到会参与。会议后将达成共识的点评结果进行全院公示,同时将纸质版打印稿下发至相关科室,由科主任签字认可,作为考核依据。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特殊管理药品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特殊管理药品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为加强特殊药品安全监管,进一步规范经营、使用行为,防止流弊事件及不安全问题发生,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检查依据 (一)《药品管理法》 (二)《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三)《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四)《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五)《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六)《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 二、检查范围 XX县辖区内经营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药品零售企业、特殊药品使用单位。

三、检查重点 (一)特殊药品、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零售企业检查重点。 1.购销管理情况。企业是否按照GSP的要求建立供货单位档案,核实留存供货方资质证明复印件、销售人员法人委托书和身份证明复印件等。是否按要求加强购销合同、采购、验收、储存、养护、配送、销售等环节管理。 2.票据管理情况。是否按要求向供货方索取随货同行单和发票。 3.资金管理情况。购进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是否采用公司统一账号支付货款,是否存在现金交易和以货易货,支付货款是否经企业负责人审批签字。零售药店无银行对公账户的,是否使用其负责人或质量负责人银行卡转账结算。 4.销售管理情况。零售药店对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是否设置专柜、专人管理、专册登记并有醒目标识,处方药是否严格执行凭医师处方销售,非处方药一次销售不得超过5个最小包装。是否对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购买者实行身份查验和登记销售,登记的具体内容应包括:药品名称、规格、

生产企业、批号、销售数量、购买人姓名、身份证号码、销售日期、营业员姓名,一次销售不得超过2个最小包装。 (二)特殊药品使用单位检查重点。 1.购买使用资质情况。使用单位是否依法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购进使用特殊药品是否取得特殊药品使用备案证明,是否向定点批发企业或者定点生产企业购买。 2.管理人员要求及储存条件。管理人员及直接业务人员2年内是否有违反禁毒法律法规的行为,是否熟悉有关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法律法规。特殊管理药品是否存放于符合条件的专库或专柜,实行药品双人验收入库,双人复核出库,双人双锁保管以及做好专帐记录。 3.资金管理情况。购进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是否采用单位统一账号支付货款,是否存在现金交易和以货易货,支付货款是否经单位负责人审批签字。 4.用途管理情况。是否按照年度申报内容中的用途和计量使用特殊管理药品。 四、工作分工

医疗机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根据国务院《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和《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的有关文件精神,为满足医疗需要,安全使用管理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特制定本规定。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目标责任制度 一、要建立麻醉、精神药品管理机构。建立由分管负责人负责,医疗管理、药学、护理、保卫等部门参加的麻醉、精神药品管理机构,并指定责任心强、业务熟悉的专职人员负责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日常管理工作。 二、要把麻醉药品和第一精神药品管理列入目标责任制考核,实行“五专”管理。建立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专项检查制度,严格执行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调配、使用、报损残、销毁、丢失及被盗案件报告、值班巡查等制度。三、部门负责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处方权审批及签名备案工作,组织全院医、药、护人员的培训和考核,考核本院各科室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使用管理情况,并记录汇总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四、护理部门负责临床科室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保管和使用工作,督促临床科室使用过的麻醉药品、第一精神药品安瓿、废贴的回收,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使用登记必须及时、准确。 五、药品管理部门负责全院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计划、采购、验收、

保管、发放、调配及专用处方审核和管理工作,配合医疗管理部门组织相关法律法规、专业知识培训考试工作。 六、保卫部门负责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保管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查,夜间医院值班巡视和保卫,处理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在使用和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事件(报残损、丢失、被盗等)。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专项检查制度 一、医院须根据《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制定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专项检查制度。 二、院分管负责人负责组织医学、药学、护理、保卫等部门定期参加专项检查工作,并做好检查记录。 三、专项检查内容为麻醉和精神药品管理机构和制度是否健全,采购、储存和安全管理是否符合规定,调配和使用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流失。 三、定期对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库房防火、防盗等安全设备进行检查,及时解除安全隐患。 四、切实加强对麻黄素、咖啡因、杜冷丁、二氢埃托啡、丁丙诺啡、氯胺酮、三唑仑等重点品种的日常监管。 五、对因特殊药品监管责任不落实,管理出现疏漏而导致特殊药品重大流失案件的,依法追究相应领导责任。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采购与验收制度 一、药剂部门根据我院临床医疗、教学和科研需要填报《麻醉药品、

药品用量动态监测和超常预警制度

药品用量动态监测和超常预警制度 加强医院药事管理工作,促进临床合理使用抗菌药物,避免和减少细菌耐药性的产生,全面提高医疗质量,建立药品用量动态监测和超常预警制度,促进合理使用。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处方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本院内使用的所有临床药品均为动态监测对象。其中抗菌药物、新特药和中成药为本院重点动态监测对象。 二、药房每月一次对药物使用情况进行统计,特别是重点监测的药品品种,按科室、医生进行综合分析,上报院委会及药事管理领导小组。 三、药事管理领导小组每季度组织对全院、科室、医生抗菌药物使用情况督查,对排名前列的抗菌药物结合处方、病历等相关资料,根据监测情况和细菌培养及药敏结果,进行合理性分析评价,对滥用抗菌药物的科室和医生,提出预警,上报院委会和药事管理领导小组。 四、药事管理领导小组每季度对门诊处方和住院病历进行分析调查,及时登记抗菌药物使用情况,并进行备案,为临床合理使用抗菌药物提供动态监测。 五、对使用抗菌药物用量排名前10名的前5名的医生,药事管理委员会对这前5名医生使用抗菌药品的合理性进行重点检查。如无理由大处方、高价药、无适应证用药、经济利益挂钩处方等。 六、根据每月药品使用动态监测与分析报告,对近两个月内用量

及使用金额对比上升超过30%的药品;对院内个别科室异常使用被列入预警、监控的药品。医院将在全院会上对各临床科室提出口头预警,并密切监测,必要时暂停使用该药品1-3个月。 七、院委会和药事管理领导小组对不合理用药的科室或个人进行问责。包括:警告谈话限期改正、限定处方权、取消处方权。视情节轻重作出相应处理,必要时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并在全院会上进行通报。 渠口农场医院 二O一一年三月

卫生院基本药物定期检查制度

礼纪镇卫生院 药品使用定期检查制度 一、目的 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保证基本药物足量供应和合理使用,转变“以药养医”机制,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切实减轻群众基本用药负担。 二、依据 《药品管理法》、《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以及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相关政策及文件。 三、适用范围 礼纪镇卫生院临床用药管理。 四、内容 (一)备药品种、基数审核、采购程序。 建立合适药品贮存基数,由药房负责人提交备药计划经院长审批后网上采购,坚决杜绝出现非基药。备药既要保证临床用药需要,又要避免积压。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要求规范基药采购程序,由业务院长分管并编制采购计划报院长审批后采购。 (二)使用登记管理 医药公司将药物送到后,药房管理人员清楚地记载药品的名称、批号、规格、生产日期、有效期等基本情况及使用后补充药品的名称、生产厂家、批号等内容。 (三)药品的检查

建立《药品检查记录表》,检查者对检查情况如实记录。院长不定期抽查药房药品管理情况,对于存在问题及时发现及时整改。检查内容:包括药品数量、药物有无变质、变色等质量问题及有效期,任何药品贮存盒上都标有有效期限,便于检查者核对。对于效期<6月且科内使用量少的药品,及时提醒更换。(四)药品零差价销售 严格按照国家基本药物实施规定,实行基本药物零差价销售,不得二次议价。 (五)药品的清查 由院长带头,每月10日前对药房进行清查。重点检查药品有效期及是否基本药物目录内药物。每季度对库存和实际库存进行核对是否一致。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追究相应责任人。 (六)对医务人员进行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相关政策及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处方集的培训 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相关政策及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处方集的培训,并进行考核。将考核结果纳入绩效工资考核内容。 礼纪镇卫生院鞠躬尽瘁,死而后已。——诸葛亮

药品动态监测和预警制度

药品动态监测和超常预警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药品临床应用监测,提高医疗质量,遏制医疗服务过程中乱开药、开高档药、开大处方等不正之风,遏制药品回扣,降低群众医药费用负担,规范药品使用,特制定我院药品使用动态监测和超常预警制度。 一、工作原则 建立健全药品使用动态监测及超常预警工作制度,有计划、有重点、连续性的进行监测,掌握药品使用动态,分析药品使用合理性,查找用药中的异常现象,建立药品动态用量发布渠道和超常预警公示渠道,做好监测和超常预警公示记录。 二、动态监测对象: 本院内使用的所有药品均为动态监测对象,其中抗菌药物、新特药及中成药为重点动态监测对象。 三、药剂科负责每月对使用数量、总金额排名前10位的药品(重点是抗菌药物,溶媒及电解质类药物不在统计范围之内)和单品种使用金额波动幅度大于30%的药品进行排序统计,重点实施监控。按科室、医生进行综合分析,上报药事部及纪检监察部门。 四、药事部负责根据药品用量动态,对超常用药现象进行原因分析,提出整改建议,提交医院药事委员会讨论,并在科主任会议上进行反馈。 五、根据每月药品使用动态监测结果与分析情况,具体措施如下:1、

预警:对近两个月内用量及使用金额排名前三名、对院内个别科室异常使用情况被列入预警、监控的药品,医院将在药事委员会上提出口头预警并密切监测,对药品供应商予以警示。 2、限量采购:对连续3个月药品使用量增长幅度过大、临床又必须使用的品种,经药事委员会讨论,报分管院领导批准,限制该品种的采购量 3、暂停使用: (1)对药品用量连续3个月使用排名前3位的针剂(抗菌药物另计)、抗菌药物前3名、口服药品(包括中成药)前3名的药品,经药事委员会讨论,报分管院长批准,报纪检监察部门备案后,予以暂停使用; (2)对有投诉举报的药品,在调查期间暂停使用; (3)药事管理委员会对前10名的药品中连续3个月出现超常增长、有可疑促销行为的品种,经报分管院长批准及纪检监察部门备案后,对药品供应商给予严重警告,并暂停使用; 4、停用:对有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立即停用该药品,库存药品一律退货。对违规行为及时上报院纪检监察部门,由院纪检监察部门根据有关规定处理。 5、处方监控: 药剂科以抽查的方式,对单张处方金额大于500元的“大处方”、普通门诊处方用量超过7天和慢性病处方超过一个月用量的处方进行调查统计分析并进行院内公开点评,对于开具违规处方的医生根据我

2019重点监控药品管理制度

***** 医院重点监控药品管理制度 (列入过度医疗考核积分范畴)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院重点监控药品的合理应用,促进合理用药,防止临床“辅助用药”过度,合理降低医药费用,特制定本制度,对《江西省重点监控药品目录(首批)》列出的20 个“重点监控药品”以及《赣州市重点药品监控目录(首批)》列出的20 个“重点监控药品”实行动态、超常预警,监控管理,请各科室认真贯彻执行。 一、组织机构与职责 成立“重点监控药品处方点评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 负责重点监控药品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 监督工作,完善“重点监控药品管理”工作方案和相关配套制度以及制定本院“重点药物监控目录”,确保重点监控药品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其职责如下: (一)数据动态监测。 监测统计我院住院部、门诊部各科室医生,每月用药数量、金额前二十名情况 上交至领导小组并按卫健委有关要求上报监测数据。 (二)处方点评与公示

每月处方点评中“重点监控药品”列为重点点评对象。平时不定期对临床使用“重点监控药品”情况进行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在处方点评中进行公示。 三)调整与预警 对于检查、点评、统计、监测中发现“重点监控药品”临床应用中存在的问题,应及时约谈相关责任人,提出整改要求,并根据情况严重程度采取口头警告、行政处罚、经济处罚等措施。 (四)限制措施。 每季度定期监控全院“重点监控药品”的使用情况。及时调整本院重点监控药品目录,发现“重点监控药品”滥用、出现异常增长的,将对该药品采取限量、限科或暂停采购措施。 二、责任与奖惩。 (一)各临床科室主任为本科室合理用药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对本科室“重点监控药品”的使用进行管理。 (二)以下情况可以认定为违规使用“重点监控药品”: 1、超出说明书适应症范围用药; 2、超说明书剂量用药; 3、超说明书比例用药; 4、超说明书频次用药; 5、超说明书疗程用药; 6、联合应用二种以上“重点监控药品”或疗程超过7 天病历中无正当理由和未经科主任审 批同意的。

2019重点监控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重点监控药品管理制度 (列入过度医疗考核积分范畴) 为进一步加强与规范我院重点监控药品得合理应用,促进合理用药,防止临床“辅助用药”过度,合理降低医药费用,特制定本制度,对《江西省重点监控药品目录(首批)》列出得20个“重点监控药品”以及《赣州市重点药品监控目录(首批)》列出得20个“重点监控药品”实行动态、超常预警,监控管理,请各科室认真贯彻执行. 一、组织机构与职责 成立“重点监控药品处方点评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负责重点监控药品管理工作得组织领导、协调、监督工作,完善“重点监控药品管理”工作方案与相关配套制度以及制定本院“重点药物监控目录”,确保重点监控药品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其职责如下: (一)数据动态监测。 监测统计我院住院部、门诊部各科室医生,每月用药数量、金额前二十名情况,上交至领导小组并按卫健委有关要求上报监测数据。 (二)处方点评与公示

每月处方点评中“重点监控药品”列为重点点评对象。平时不定期对临床使用“重点监控药品”情况进行检查.对不符合要求得在处方点评中进行公示。 (三)调整与预警 对于检查、点评、统计、监测中发现“重点监控药品"临床应用中存在得问题,应及时约谈相关责任人,提出整改要求,并根据情况严重程度采取口头警告、行政处罚、经济处罚等措施. (四)限制措施。 每季度定期监控全院“重点监控药品”得使用情况。及时调整本院重点监控药品目录,发现“重点监控药品”滥用、出现异常增长得,将对该药品采取限量、限科或暂停采购措施. 二、责任与奖惩. (一)各临床科室主任为本科室合理用药得第一责任人,负责对本科室“重点监控药品”得使用进行管理. (二)以下情况可以认定为违规使用“重点监控药品”: 1、超出说明书适应症范围用药; 2、超说明书剂量用药; 3、超说明书比例用药; 4、超说明书频次用药; 5、超说明书疗程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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