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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人事局关于芜湖市地方职称社会化评审工作的意见

芜湖市人事局关于芜湖市地方职称社会化评审工作的意见
芜湖市人事局关于芜湖市地方职称社会化评审工作的意见

芜湖市人事局关于芜湖市地方职称社会化评审工作的意见

芜人职〔2008〕47号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配套改革实验区的实施意见(试行)》(皖发〔2008〕17号)和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进一步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皖人发〔2005〕35号)文件精神,加强我市企业、各类民办非企单位和社会团体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和认定工作的力度,根据市委、市政府《芜湖市自主创新配套改革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现就芜湖市地方职称社会化评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人才强市战略,按照国家职称制度改革的方向和总体要求,不断加强政府人事部门公共服务职能,拓宽职称工作服务范围,建立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以评审与认定相结合为主体评价方式的社会化职称评价体系,更好地为我市企业、各类民办非企单位和社会团体专业技术人员和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服务。

二、范围对象

我市地方职称社会化评审和认定的范围:工程系列、经济系列、工艺美术系列、农村系列以及其他系列。

评审和认定对象是企业、各类民办非企单位和社会团体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并具备任职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基本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团结协作,爱岗敬业;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

勇于开拓,努力进取,在技术引进、改造、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中做出一定的成绩;按规定参加并完成继续教育培训。

四、职称评审标准条件

(一)学历资历条件

1、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博士学位,担任本专业中级职务满1年或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

(2)获得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学历),担任本专业中级职务满4年或从事本专业工作满6年(其中获得学位后工作应满4年)。

(3)获得本科学历,担任本专业中级职务满4年或从事本专业工作满8年(其中毕业后工作应满4年)。

(4)获得大专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5年,且担任本专业中级职务满4年。

(5)获得中专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0年,且担任本专业中级职务满5年。

2、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

(2)获得本科学历,担任本专业助理级职务满3年或从事本专业工作满4年。

(3)获得大专学历,担任本专业助理级职务满3年或从事本专业工作满6年(其中毕业后工作应满3年)。

取得大专专业证书的,其任职年限、工作年限应增加1年。

(4)获得中专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0年,且担任本专业助理级职务满4年,或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3年(其中毕业后工作应满6年)。

取得中专专业证书的,其任职年限、工作年限应增加1年。

(5)不具备以上学历人员,须参加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组织且经政府人事部门认可的的相应级别的专业知识培训,经考试成绩合格,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2年,且担任本专业助理级职务应满4年,或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0年。

3、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本科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

(2)大专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

取得大专专业证书的,其工作年限应增加1年。

(3)中专毕业,担任本专业员级职务满3年或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其中毕业后工作应满3年)。

取得中专专业证书的,其任职年限、工作年限应增加1年。

(4)不具备以上学历人员,须参加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组织且经政府人事部门认可的的相应级别的专业知识培训,经考试成绩合格,担任本专业员级职务应满4年或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0年(初中及以下毕业应满15年)。

4、员级专业技术资格。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中专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

(2)职业高中、技校毕业后,从事相应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

(3)高中毕业,须参加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组织且经政府人事部门认可的的相应级别的专业知识培训,经考试成绩合格,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或初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二)能力业绩条件:

1、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系统地掌握并在工作中熟练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技术知识,具有丰富的组织管理经验,在单位担任技术骨干角色,能独立承担或主持重大的生产技术和管理工作,能够解决技术和管理中关键性难题,能够指导中、初级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和学习,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撰写3篇本专业较高水平的技术报告,或在省级以上刊物(刊号为CN、ISSN)公开发表论文1篇。

2、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比较系统地掌握并在工作中熟练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技术知识,有独立解决比较复杂的技术性问题的能力,在工作中取得一定成绩。能指导初级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和学习,合理组织生产工作并取得一定经济效益。撰写2篇本专业较高水平的技术报告。

3、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基本掌握并应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技术知识,在高一级专业技术人员的指导下,能够独立解决一般性技术工作问题,有一定的综合分析能力,能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4、员级专业技术资格。初步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技术知识,具有一般技术辅助性工作的实际能力。

(三)破格条件

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受学历、资历限制,破格申报评审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破格评审条件,按芜湖市人事局制定的各系列(专业)地方职称评审标准条件执行。

五、职称认定标准条件

(一)对于在我市经济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并取得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规模企业法人代表或生产经营高层管理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直接认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1、所在企业连续2年年销售额1亿元以上。

2、所在企业产品被授予全国名牌或著名商标。

3、所在企业被认定为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

4、所在企业被省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推进全民创业领导小组评为非公有制优秀企业。

5、所在企业获市级以上政府其他表彰。

6、获得省“优秀企业经营管理者”、“优秀创业者”称号的经营管理人才。

(二)在科技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和全民创业中取得重大突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直接认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1、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二等以上奖项。

2、获得发明专利2项以上,其发明专利已开发实施。

3、市“555”创新团队带头人。

4、获得市政府颁发的杰出科技贡献奖。

5、获得市级以上政府颁发的创新人才奖。

6、获得安徽省青年科技奖。

7、在市外引进并经人事部门认定的领军型人才或创新团队的主要技术负责人。

六、评委会组建和组织分工

芜湖市地方职称评审和认定工作由市政府人事部门统一安排、指导和管理。各县政府人事部门和市各主管部门应按市政府人事部门的统一要求,根据《安徽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组织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负责组建芜湖市各系列(专业)评委会(并按有关规定设立专家评委库),为企业、各类民办非企单位和社会团体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地方职称做好服务。

1、市政府人事部门负责组建评委会承担市区工程系列、农村系列和全市工艺美术系列地方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承担全市工程系列、农村系列和工艺美术系列地方高级职称评审工作;负责承担全市地方高级职称认定工作。

2、市政府人事部门授权市建委组建评委会承担全市建筑工程专业地方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和市区建筑工程专业地方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授权市经委组建评委会承担全市经济系列地方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和市区经济系列地方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授权各县政府人事部门负责组建评委会承担辖区内各系列(专业)地方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

3、市政府人事部门根据需要授权其他主管部门组建相应评委会承担市区相应系列(专业)地方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

七、评审和认定程序

1、芜湖市各地方职称评委会开展工作,要严格按照《芜湖市地方职称评审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2、高级职称认定原则上每年进行2次,上、下半年各集中进行一次。特殊情况经市政府人事部门同意可随时进行认定。高级职称认定申报材料,由申报人或单位直接报送市政府人事部门认定,也可通过各职称申报点报送市政府人事部门认定。

八、评审结果审批与证书发放

1、各系列(专业)评审委员会的评审工作完成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评审结果和相关评审材料报送相应政府人事部门,政府人事部门对评审范围、评审程序、评审质量进行检查验收。凡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评审结果无效。高级职称认定的结果由市政府人事部门根据芜湖市地方职称认定标准条件直接确定。

2、评审和认定通过人员名单在相应政府人事部门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对公示人员持有异议的,由相应政府人事部门调查核实。

3、公示期满后,政府人事部门即行批复评审和认定结果。各评委会组建单位或职称申报点接到批复后,应及时向申报单位或个人通知评审和认定结果,退回申报材料,并发放由政府人事部门印制盖章的《芜湖市地方职称证书》,证书编号前加WT:WT××××××。

九、有关问题

1、本意见仅适用企业、各类民办非企单位和社会团体专业技术人员评聘专业技术资格。

2、跨系列(专业)调动工作的人员,其职称应按现岗位职务系列(专业)及相应的任职条件,重新评审和聘任。外地引进专业技术人员的地方职称,由政府人事部门按规定进行审核后予以确认。

3、各县应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在规定范围内组织实施评审工作。对本地区人员较少无法组织评审的系列(专业),经市政府人事部门同意,可委托其它有条件的评委会进行评审。

4、专业技术人员获得的团体奖项属于省(部)级以上的,其在获奖证书上排名应在前5名;属于县(区)级以上的,其在获奖证书上排名应在前3名。

5、本意见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市人事局负责解释,以前涉及地方职称评审方面的文件自然废除。

成都市职称评定

提示:在办理相关手续过程中,流动人员应诚实守信,不得弄虚作假,提供的材料须真实有效,因提供虚假材料而引发的一切后果,由流动人员负责。 一、专业技术职称申报须知(需要档案托管在成都市人才服务中心) 申报职称须知(初级) 一、政策依据 (一)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关于印发〈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1996〕118号); (二)成都市人事局关于印发《成都市人事代理试行意见》的通知(成人发〔1997〕50号); (三)《成都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职称(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办法(试行)》(成职改字〔1999〕3号)。

二、办理对象 人事档案托管在成都市人才流动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人才中心),且人事代理合同在有效期内的流动人员。 三、申报条件 提示:请仔细阅读申报条件,确定自己属于认定还是评审,两者任选其一 (一)认定(符合认定条件的,则无须通过“评审”方式) 取得国家统招学历,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大专生毕业后参加工作满三年; 2.本科生毕业后参加工作满一年; 3.硕士研究生毕业,且已参加工作。 (二)评审(达不到认定条件的,通过“评审”的方式) 取得职称计算机C级证书,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中专生毕业后参加工作满五年; 2.非国家统招学历(成教、函授、自考、网教、电大)大专生毕业后参加工作满三年; 3.非国家统招学历(成教、函授、自考、网教、电大)本科生毕业后参加工作满一年。 四、申报专业 申报专业详见《专业类别》。 五、申报时间 (一)认定 全年均可申报。 (二)评审 建筑类专业申报时间为4-8月,其余专业申报时间为7-9月。 六、申报流程及资料 (一)申报 根据申报类别提交以下材料至市人才中心申报: 1.认定(注:以下所有材料请使用A4纸张) (1)《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1份(贴照片);样本浏览 (2)学位证(专科生除外)、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与申报专业相关的论文1份(3000-5000字);样本浏览 (4)工作与思想方面总结1份(1500-2500字);样本浏览 (5)一寸标准证件照1张。 2.评审(注:以下所有材料请使用A4纸张) 重要提示,以下材料不适合于教师系列(高校、高职、中专、技校、中学、小学)申报评审,申报评审教师专业技术职称,请登录四川教育网。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1份(贴照片);样本浏览 (2)《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申请表》1份;样本浏览 (3)《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3份(最近三年每年一份,本科生只需一份);样本浏览(4)毕业证原件,复印件1份; (5)职称计算机C级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符合免考条件可不提供); (6)单位综合推荐意见(须加盖单位公章)1份;样本浏览

成都市职称申报须知

二、办理对象 人事档案托管在成都市人才流动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人才中心),且人事代理合同在有效期内的流动人员。 三、申报条件 提示:请仔细阅读申报条件,确定自己属于认定还是评审。 (一)认定 取得国家统招学历,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大专生毕业后参加工作满三年; 2.本科生毕业后参加工作满一年; 3.硕士研究生毕业,且已参加工作。 (二)评审 取得职称计算机C级证书,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中专生毕业后参加工作满五年; 2.非国家统招学历(成教、函授、自考、网教、电大)大专生毕业后参加工作满三年; 3.非国家统招学历(成教、函授、自考、网教、电大)本科生毕业后参加工作满一年。 四、申报专业 申报专业详见《专业类别》。 五、申报时间 (一)认定 全年均可申报。 (二)评审

建筑类专业申报时间为4-8月,其余专业申报时间为7-9月,具体申报时间以成都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为准。 六、申报流程 (一)申报 根据申报类别提交以下材料至市人才中心申报: 1.认定(注:以下所有材料请使用B5或16K纸张) (1)《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1份; (2)学位证(专科生除外)、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工作单位开具的介绍信(须注明单位联系电话)1份; (4)与申报专业相关的论文1份(3000-5000字); (5)工作与思想方面总结1份(1500-2500字); (6)一寸标准证件照2张。 2.评审(注:以下所有材料请使用B5或16K纸张)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1份; (2)《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申请表》1份; (3)《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3份(最近三年每年一份,本科生只需1份); (4)毕业证原件,复印件1份; (5)职称计算机C级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符合免考条件可不提供); (6)单位综合推荐意见(须加盖单位公章)1份; (7)工作单位开具的介绍信(须注明单位联系电话)1份; (8)与申报专业相关的论文1份(3000-5000字); (9)工作与思想方面总结1份(1500-2500字);

职称评审-网上申报流程和注意事项

上海市建交委直属单位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 网上申报流程和注意事项 2012年度上海市建设交通委直属单位工程系列中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实行网上申报(试运行)。申报人员请详细阅读以下申报流程和相关注意事项后在进行网上申报操作。 一注册申报信息 登陆https://www.wendangku.net/doc/4b6278096.html,/,在首页点击,进入建设交通人才网职称评审系统,如下图: 在此页面可进行网上申报、表格下载、公示名单、证书查询等流程,点击 ,则可进入注册/登陆页面,如下图:

对于注册过的用户可输入身份证号和密码直接登录,对于未注册过的新用户则点击“注册”,进入注册页面,如下图所示: 用户输入自己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务必填写真实有效、准确无误,以便日后查询评审情况。点击“提交”后,完成注册,并选择要申报的项目。 二填写申报信息 选择申报的项目后(下面以市政工程专业为例),自动进入“上海市建设交通职称评审网上申报人员使用须知”界面,申报人认真阅读“须知”内容,阅读

完后选中“个人承诺”,如下图所示: 点击“我同意”后,跳出申报内容的基本信息,申报人核对项目的名称,查看申报的开始注册时间、结束时间、申报费用、联系方式等信息。如下图所示: 确认无误后点击“申报此项目”,开始填写申报资料。按照页面上的系统提示,依次填写“基本信息”、“个人简历”、“工作业绩”、“论文著作”等内容,按要求上传有关附件资料。每项资料填写完成后,务必点击。 填写资料注意事项 1.网上申报内容包括“基本信息”、“个人简历”、“工作业绩”、“论文著作”、“附件资料”五个部分,上述材料在职称评审过程中都将起到重要的作用,所以请申报人员提前充分准备,认真仔细上传,确保所提供的个人资料真实

成都市人才中心职称评审须知

申报职称须知(初级) 一、政策依据 (一)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关于印发〈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1996〕118号); (二)成都市人事局关于印发《成都市人事代理试行意见》的通知(成人发〔1997〕50号); (三)《成都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职称(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办法(试行)》(成职改字〔1999〕3号)。 二、办理对象 人事档案托管在成都市人才流动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人才中心),且人事代理合同在有效期内的流动人员。 三、申报条件 提示:请仔细阅读申报条件,确定自己属于认定还是评审。 (一)认定 取得国家统招学历,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大专生毕业后参加工作满三年; 2.本科生毕业后参加工作满一年; 3.硕士研究生毕业,且已参加工作。 (二)评审 取得职称计算机C级证书,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中专生毕业后参加工作满五年; 2.非国家统招学历(成教、函授、自考、网教、电大)大专生毕业后参加工作满三年; 3.非国家统招学历(成教、函授、自考、网教、电大)本科生毕业后参加工作满一年。 四、申报专业 申报专业详见《专业类别》。 五、申报时间 (一)认定 全年均可申报。 (二)评审 建筑类专业申报时间为4-8月,其余专业申报时间为7-9月,具体申报时间以成都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为准。 六、申报流程及条件 (一)申报 根据申报类别提交以下材料至市人才中心申报: 1.认定(注:以下所有材料请使用B5或16K纸张) (1)《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1份;样本浏览 (2)学位证(专科生除外)、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与申报专业相关的论文1份(3000-5000字);样本浏览 (4)工作与思想方面总结1份(1500-2500字);样本浏览 (5)一寸标准证件照1张。

成都工程师职称评审

今日关键词:工程师职称评审流程,工程师职称评审,职称评审流程 今天咱们就来一个干货,重点说说:工程师职称评审流程,对于新手小白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下面会详细解说:初级工程师评审流程,中级工程师评审流程,高级工程师评审流程的全部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有任何职称评定方面的问题,随时欢迎咨询。 助理工程师职称评审流程 工程师职称评审流程 有几句话先说清楚,工程师职称评审流程每家代评机构跟每家都不一样,除了人社局上报中的流程,在职称组卷上报之前应该是多少有不一样的,无论您选择谁,都是以为您解决问题为准。 (1)先明确你自己或者人才是否具备助理工程师职称评审条件和要求,然学历条件是否满足,各方面条件满足以后发放《初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申报表》空白表,现在也叫呈报表(后续都以申请表做简称)。 (2)本人填写《初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申报表》一式二份。 (3)准备毕业证复印件,照片等助理工程需提交材料进行材料提交。 工程师职称评审 (4)单位人事部门对其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考核,经考核合格的,将有关材料报市人才市场或者职改办等职称评审机构。 (5)市(区、县)职称办审核后,下发任职资格文件和资格证书,这个时候您的助理工程师职称证也就相当于下证了。

如果还有不明白的地方,欢迎随时来咨询. 以上内容由成都同创学校提供,成都同创学校多年来一直致力于建筑类培训。如“2019年国家一级建造师高通过关班”及造价工程师培训、咨询工程师培训、监理工程师培训、物业管理师培训、安全工程师培训、职称考试培训、大中专学历教育、工人鉴定、职称评审、职称认定、建筑企业资质代办、安许代办等. 曾经,我们眼中有拥抱春天的狂欢,有舞台下观众热烈的掌声,有扩写着唯美浪漫的文字。

成都市职改办职称评审办法及要求

成都市职改办职称评审办法及要求 (一)评审条件:五大生(党校、职大、夜大、函大、成人教育、电大),有工作单位 一、初级评审条件: 中专毕业满5年参加评审 大专毕业满3年参加评审 本科毕业满1年参加评审 二、中级评审条件: 专科毕业满7年参加评审 本科毕业满5年参加评审 研究生毕业满2年参加评审 三、高级评审条件: 博士研究生毕业满2年 (二)已取得相应职称晋升下一级别的: 一、大专以上学历取得初级职称满四年,可参加中级职称评审 二、大专以上学历取得中级职称满五年,可参加副高级职称评审 三、本科以上学历取得副高级职称满五年,可参加正高级职称评审 (以上为我市一般情况评定审职称所参照) (三)职称晋升及初、中、高级职称评审所需材料(申请人必须携带原件) 1、毕业证、职称计算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一寸免冠彩照4张(A4纸张) 2、结合本人申报专业论文(主要是本人工作经历以及参与过的工程建 设)(3000字、A4纸张) 3、《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申请表》(1份、A4纸张) 4、《政治思想和个人业务工作总结》(1500字、A4纸张) 5、《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近3年工作考核,最多填写3份、A4纸张) 6、《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1份、A4纸张) 7、档案袋封面(1份、A4纸张) (四)职称申报时间以及证书下发时间: 初级每个月都可以申报,申报后1-2个月发放证书; 中级职称一年两次,上半年是在5月份申报资料,下半年是在10月份申报资料,都是在申报完资料的两个月左右发放批文和职称证书; 高级一年只申报一次,在每年6-12月申报资料,次年的5月左右发放批文和职称证书; 工程系列职称分类:建筑、建筑施工、园林设计、水利、水利水电、机械、给排水、机电、机械制造、电气技术、工民建公用设备、消防水电、电力、装饰装修、安全、通信工程、窑炉、水电安装、市政、自动化、园林、电子信息、冷冻、机械设计、计算机科学、道路与桥梁、环境艺术设计、电气、船舶技术、热处理、地质勘测、市政工程、机电一体化、土木工程、建筑预算、工程测量、冶炼、园林建筑、建筑工程、测量、电气自动化、生物技术、建筑管理、化工、测量、采矿、制冷维护、食品科学工程、建筑装饰、暖通、路桥、电子、医学检验、腐蚀与防护、平面设计、建筑设计、机电设备、机电设备安装、设备安装、电子仪表、汽车维修、材料学、检测、环境保护、勘测测量、爆破与拆除、工程经济管理 1

成都市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工作管理暂行办法

成都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印发《成都市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成职改字〔2002〕2号 各区(市)县人事(劳动)局、市级各部门、高新区人事劳动局: 为进一步规范评审组织、统一评审程序、保证评审质量,经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现将《成都市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工作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成都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二○○二年六月十日 成都市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工作管理暂行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西部大开发和加入WTO的新需要,实现国际间人员资质互认,使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在专业学术技术、能力水平等方面的评价尽快与国际通行的方式以及国家实行的执(职)业资格制度接轨,建立专业化、社会化的职称资格评价体系,切实保证客观、公正、准确地进行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根据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结合成都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下称职称资格),即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是指具备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在受聘于某一专业技术职务时,应具有的前提条件它依照国家、省、市颁布制定的一系列标准条件和程序,在专业技术人员个人申报基础上,通过社会化的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经政府人事(职改)部门审批认可。 第三条专业技术人员取得职称资格后,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及实际工作需要,按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或职数限额管理自主聘任专业技术职务。 二、评委会及同行专业组 第四条本市各类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专家评审委员会(下称评委会)是政府人事(职改)部门组建的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专家评价机构,评委会办公室设在具备条件的行业业务主管部门或大中型企事业单位人事部门,负责评委会日常工作和专家服务工作。 第五条本市各类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专家评审委员会以市属专家为主体,在建立学术技术专家库的基础上,逐步实行计算机随机确定评委会成员。评委会根据专业面及工作量大小,一般由7-25名专家组成,设主任委员一人,副主任委员一至二人,任期二年。评委会按专业(学科)由3名以上同行专家组成若干个评议组。评委会成员行使评审表决权。 第六条本市各类评委会的委员一般应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资格,其中具有正高级职称资格或享受正高级待遇的委员不低于四分之一,中青年专家比例不低于四分之三。各评委会可在中央、省驻蓉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及其它企事业单位中聘请1-3名专家,但应征得专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推荐认可。 第七条评委会专家应具备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恪守职业道德,熟悉职称改革有关政策规定,遵守评审纪律,认真履行评审工作职责。长期从事本专业工作,精通本专业领域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担任本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3年以上,在同行专家中具有较高的知名度,是本专业(学科)的技术、学术带头人。 第八条评委会办公室按照上述条件提出拟设评委会专家组成人员名单,经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后,进入评委会专家库,各评委会的评委均从评委会专家库中产生。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本市获得国家、省、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国务院和市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以及留学回国和引进的具有博士学位的副高级以上职称的专家直接进入评委会专家库。 第九条评委会按规定评审权限范围受理全市企事业单位(含非国有企业、科技机构)专

成都市优质工程申报条件

成都市芙蓉杯(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 来源:成都市市政工程协会发布时间:2009年07月14日查看次数:728 成都市芙蓉杯(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 (市政工程部分试行) 第一条为进一步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在行业中树立先进,做到学有榜样,赶有目标,促进成都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的全面提高,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成都市“优质工程(芙蓉杯)”奖(市政工程部分)由成都市建设工程质量协会(以下简称“市质协”)组织评选,成都市市政工程协会参与组织,每年评选一次。 第三条“优质工程(芙蓉杯)”(市政工程部分)奖的评选范围: 在成都市城市规划区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投资额在500万元以上的道路、市政广场、给排水、燃气、河堤、垃圾处置等工程;投资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桥梁、隧道、污水处理厂、轨道交通、自来水厂等。 第四条申报条件: (一)申报工程必须符合基本建设程序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工程施工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和现行国家及行业规范的质量标准,工程质量达到同类型工程先进水平;并在施工中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三)申报工程应有竣工验收后建设、施工、勘察、设计、监理单位签署的竣工验收报告,并经过一年以上的使用检验,未出现安全质量隐患的工程; (四)桥梁等结构物工程应为优质结构工程。 第五条申报程序: (一)据评选范围和申报条件,凡属市政工程的项目由申报单位向成都市市政工程行业协会申报。 (二)在规定的申报时间内,申报单位将全套资料,送交成都市市政工程行业协会秘书处;再由市政工程协会汇总后转报市质协。 (三)提交申报资料时,按相关要求缴纳评审费用。 第六条申报资料: (一)申报资料总目录一份(注明各种资料的份数); (二)《成都市优质工程(芙蓉杯)申报表》一式三份;

成都市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社会化评...

成都市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社会化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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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中级专业技术职称 社会化评审试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依据)为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加快推进职称评审社会化、专业化、科学化,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经成都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以下简称市职改办)批准纳入职称社会化评审试点的职称系列(专业)中级职称评审。 第三条(实施原则)职称社会化评审按照个人申报、社会评价、单位聘用、政府指导的原则开展工作。 第二章组织 第四条(实施机构)全市职称社会化评审工作在市职改办领导下,由专业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组织实施。 第五条(评委会设立)专业评委会由市职改办批准后设立。市级行业主管部门以及符合条件的大中型企业、事业单位及社会服务机构,可依据本办法申请设立专业评委会。 第六条(评审专家库)专业评委会设置评审专家库。评审专家库成员在市内外相关专业专家中遴选产生,数量应至少在评委会成员数量的3倍以上。评审专家库设立及专家成员的调整,应报市职

改办审批。 第七条(评审专家条件)评审专家库专家成员应具备以下任职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作风正派。 (二)一般应具有相关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为在职人员,业绩、成果、影响突出的可适当放宽。 (三)具有较高专业技术水平,并取得相应系列(专业)高级职称满3年。 (四)在所从事的专业领域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学术造诣较高,研究成果显著,在本地区、本行业有较大影响。 第八条(评委会办公室)专业评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评委会日常工作和职称评审的组织实施,包括专家库管理和个人职称申报受理并初审、组织评审、通知评审结果、发放资格证书等。 第九条(评审申报点)市工业集中发展区、行业协会和社会服务机构等可申请设立专业技术职称社会化评审申报点。申报点具体负责个人职称申报代理和初审工作。申报点向市职改办负责,同时接受所在区(市)县职改办或行业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三章申报 第十条(评审公告)经市职改办同意后,专业评委会将本系列(专业)职称申报材料要求及报送时间、地点等向社会公告。公告

2017年成都 高新区职称评审申报指南

附件2 成都高新区职称评审申报指南 一、登录高新区职称线上申报系统(https://www.wendangku.net/doc/4b6278096.html,/prof essional-re),查询高新区评审板块,了解相关要求。 二、若符合要求,点击下方“立即办理”,进入账号登录界面。如无账号,点击右上方“没有账号?马上注册”,进入账号注册界面,用户类型选择“个人”,填写注册相关信息。 三、账号注册完毕后,返回登录界面,完善个人基本信息。 四、完善个人基本信息后,点击右侧“职称申报”,然后点击“高新区评审填报”,填写、扫描、上传相关资料。然后微信关注“成都高新人才”公众号。 五、3个工作日后,登录高新人才服务系统(http://www.cdhrsip. com/user/login),选择个人,填写账号、密码登录。登录后点击右方“职称申报”,选择“评审查询”,查看评审状态,如初审通过,点击右侧“预约”,用微信扫描二维码,进行预约,然后按照预约时间,带上下列材料,到高新区职改办提交进行复审: 1.《专业技术人员职务晋升推荐表》(一式一份,须有高一级职称或资深(三年以上)同级职称的单位技术负责人或同行专家共2人推荐、签名,留联系电话,表后请附推荐人职称资格证书复印件)。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一份。 3.申报人《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一式一份,必须本人签名)。 4.任现职以来个人思想、业务工作总结(限3000字以内)。 5.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代表本人工作能力和学术技术水平的论文、科研成果、发明专利、项目报告、工作总结、工程方案、设计文件、

技术创新、技术标准以及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创造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等文字材料和获奖证书、成果鉴定书、出版论著等实体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工作单位出具的聘任申报者担任工程师职务满5年的聘任文件,发文时间为始聘时间,截止日期为2017年12月31日(申报高级职称需要)。 7.其他证明材料(均一式一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学历证明:2002年(含2002年)后毕业学历需打印学信咨询网提供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现任职称资格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8.高新区职称评审诚信审查表(一式一份,单位填写并加盖公章)。 9.营业执照、劳动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意: 1.现场提交材料一律电脑打印并提交电子版本,内容要具体、真实、字体端正清楚,各表各栏目必须全填,无内容可填的栏目必须写“无”,非选择项目请划去。 2.材料使用标准的牛皮纸档案袋(每人一袋)装袋,并详细填写《申报材料清单》附于档案袋上,材料按《申报材料清单》顺序进行装订。 3.相关表格可在个人登录界面——职称申报——职称相关文件中进行下载(https://www.wendangku.net/doc/4b6278096.html,/evaluationRDoc/openLoadDoc) 六、现场复审通过后,进行缴费,请自备零钞。 七、申报高级职称者,在高新区本年度评审申报时间结束后,按照高新区职改办电话通知,参加现场答辩。

四川省职称申报条件

1、初、中级职称申报条件 (一)申报助理工程师职称的人员: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经单位考核合格: ①非全日制大专毕业从事技术工作满3年, ②非全日制本科毕业从事技术工作满1年。 ③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技术工作满4年。 ④技工院校毕业生参加职称评审按相关规定执行。 (二)申报工程师职称的人员: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经单位考核合格,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 ①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技术工作满2年; ②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技术工作满4年; ③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技术工作满4年。 ④技工院校毕业生参加职称评定按相关规定执行。 2、高级职称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遵守诚信承诺,无不良诚信记录。近3年工作单位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在现专业技术岗位任职1年以上。 (二)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学历、资历要求。 1.具备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技术工作满2年(任职资格时间

的截止日期为2019年12月31日,下同)。 2.具备硕士学位,取得工程职称(中级)后,从事技术工作满5年。 3.具备本科学历,取得工程职称(中级)后,从事技术工作满5年。 4.取得相关职业(工种)一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本专业技术技能工作满5年。 (三)要求放宽适用情形。 1.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规定,申报人应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大专学历者,可由2名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正高级工程师推荐破格申报,破格推荐表(附件1)请随申报材料一并提交。 2.在农村基层(成都市五城区、高新区及其他区(市)县城关镇除外的农村乡镇和涉农街办)工作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在基层工作累计满25年的,可降低一个学历等次破格申报。 3.符合《四川省五系列破格评审专业技术资格推荐条件(试行)》(川职改〔1992〕69号)的人员可破格申报。破格申请表、成都市破格申报高级职称人员名册(附件2)、相关佐证材料及报告(需两名同行副高级以上职称专家在报告上签字推荐),单位盖章后于2019年9月12日前交由我中心报市人社局专技处、省人社厅核准后,再另行通知提交材料。

关于2012年成都市申报评审工程技术建筑专业初中级职称资格有关事项的通知

关于2012年成都市申报评审工程技术建筑专业初中级职称资格有关事项的通知创建日期:2012-4-23 文件号:成职改办〔2012〕325号信息来源:成都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 公室 各区(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局,市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根据我市2012年职称工作的安排和部署,现将2012年申报工程技术建筑专业初、中级职务任职资格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范围 市级各部门、各区(市)县、政府人事代理机构、职称社会化评审申报点所属从事工程技术建筑及相关专业技术的企事业单位和非国有企业(科技机构)申报中级(含市级相关单位初级)职称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申报基本条件 (一)不具备规定学历的工程技术人员申报条件 长期从事房屋建筑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建筑装饰工程、管道及通风安装工程、建筑经济管理专业技术工作,但未达到国家规定学历的人员,参加了上述相应专业技术职称考前培训,并取得相应专业全部科目考试合格证,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申报中级职称的人员 ①在本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15年以上; ②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A、在房屋建筑工程技术岗位上,独立担任总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施工或施工管理; B、在建筑安装工程技术岗位上,独立担任总造价500万元以上的管道及通风空调安装工程或机电安装工程的施工或施工管理; C、在建筑经济管理岗位上,独立担任总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的工程概预算编制工作;

D、在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岗位上,独立担任总造价200万元以上的装饰施工或施工管理。 (2)申报初级职称的人员 ①在本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10年以上; ②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A、在房屋建筑工程技术岗位上,独立担任总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施工或施工管理; B、在建筑安装工程技术岗位上,独立担任总造价300万元以上的管道及通风空调安装工程或机电安装工程的施工管理; C、在建筑经济管理岗位上,独立担任总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工程概预算编制工作; D、在建筑装饰工程岗位上,独立担任总造价200万元以上的装饰施工或施工管理。 (二)具备规定学历工程技术人员申报条件 1、申报初级职称的人员: (1)在建筑工程技术岗位上工作, 获得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一年,大学专科毕业三年以上的非国家统招生,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五年以上,经考察合格。 (2)取得职称计算机考试C级合格证书。 2、申报中级职称的人员: (1)在建筑工程技术岗位上工作,获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四年以上,获得硕士学位两年,获得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五年,大学专科毕业七年,经考察合格。 (2)取得职称外语考试C级合格证书、计算机考试B级(四个模块)合格证书。取得硕士学位的可免考职称外语。 3、其他

申报中级职称需知

申报中级职称需知

网址: https://www.wendangku.net/doc/4b6278096.html,/html/2010/1203/5980. htm#2 申报职称须知(中级) 一、政策依据 (一)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关于印发〈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1996〕118号); (二)成都市人事局关于印发《成都市人事代理试行意见》的通知(成人发〔1997〕50号); (三)《成都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职称(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办法(试行)》(成职改字〔1999〕3号)。 二、办理对象 人事档案托管在成都市人才流动服务 中心(以下简称市人才中心),且人事代理合同在有效期内的流动人员。 三、申报条件

提示:请仔细阅读申报条件,确定自己属于认定还是评审。 (一)认定 取得国家统招学历,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参加工作满三年; 2.博士研究生毕业,且已参加工作。 (二)评审 取得职称计算机B级证书和职称英语C 级证书,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中专生(仅限建筑类)毕业后参加工作满十五年,且取得初级职称满四年; 2.国家统招学历大专生毕业后参加工作满七年; 3.国家统招学历本科生毕业后参加工作满五年; 4.国家统招学历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参加工作满两年; 5.非国家统招学历(成教、函授、自考、网教、电大)大专生毕业后参加工作满十年,且取得初级职称满四年;

6.非国家统招学历(成教、函授、自考、网教、电大)本科生毕业后参加工作满八年,且取得初级职称满四年。 四、申报专业 申报专业详见《专业类别》。 五、申报时间 (一)认定 全年均可申报。 (二)评审 建筑类专业申报时间为4-8月,其余专业申报时间为7-9月,具体申报时间以成都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为准。 六、申报流程及条件 (一)申报 根据申报类别提交以下材料至市人才中心申报: 1.认定(注:以下所有材料请使用B5或16K纸张)

高级职称网上申报须知及报送材料要求

1 2015年度北京市工程技术系列(电子)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 网上申报须知及报送材料要求 一、系统操作 1、填写信息。点击照片下方的“我要申报”,“操作区域”上方会显示蓝色的“栏目按钮”,点击相应栏目按钮后,系统自动进入填写页面,请先仔细阅读页面上方“填写说明”,再填写个人信息。填写过程应按栏目序号依次填写,每个栏目在线填写时间不能超过30分钟,建议您事先编辑好文档,采用复制粘贴的方法录入本系统。 2、提交信息。每个栏目填写完毕后,点击“预览”,进入查看信息页面,确认无误点击“保存”。保存不成功会弹出提示信息,请按照提示内容修改。所有栏目都填写完成之后,点击“确认申报信息”,最终确认所有栏目填报信息无误,点击“提交”完成网上申报。 3、填写状态。操作区域上方的各栏目填写状态由不同颜色显示。未填写的“栏目按钮”背景显示为浅蓝色,已填写过的栏目背景显示为绿色,正在填写的栏目背景显示为深蓝色。如果状态颜色显示不正确,请刷新页面进行更新。 4、修改信息。在评审服务机构审核之前,点击相应“栏目按钮”,在预览状态中点击“编辑”,您可以对已经提交的申报信息进行修改。修改后须再次“保存”、再次完成“确认报考信息”的操作。评审服务机构审核之后,所有申报信息将不能修改。 5、选择审核时间地点,打印申报表。申报信息正式提交之后,点击照片下方功能区域的“我的申报状态”,可查看个人申报状态。状态条按不同颜色显示不同状态,已完成的环节为绿色,正在进行的环节为蓝色,未完成的环节为红色。当审核通过后,会显示“选择现场审核时间地点”提示,点击选择适合您的时间地点,并下载打印系统生成的《诚信声明》、《现场审核告知书》、《申报材料目录》和申报表,按要求将准备好的材料报送至现场审核。 6、后续参评程序。现场审核及资格复审通过后,答辩时间及评审结果请及时关注我网站通知公告栏的通知。 7、我的信息管理。我的信息管理即常态化信息维护。您可以不受申报时间限制,随时填写或对已填写完成的及时信息进行维护。常态化信息维护中的信息,可以自动带入您申报的其他职称评审或考试报名过程中,减少重复输入工作。当年已经确认提交过的报名信息不会被改变。若要修改当年已经保存的报名信息,请按上述第4点说明点击“我的申报状态”功能按钮后进行修改。 8、我的评审历史。该栏目提供您历史评审结果的查询。可以查询您参加过的历史评审结果。(本年度首次上线,历史评审结果从2014年开始记录。) 二、时间安排 1、网上申报时间:2015年5月12日-6月16日 2、集中现场资格审核时间:2015年7月13日-17日,其中13日—15日为集中现场审核时间,16—17日为修改材料后补交材料时间,请根据您所选定的现场审核时间、地点进行现场审核。 三、缴费事宜 本评委会的职称评审费实行现场现金缴费,根据京发改〔2013〕2512号文件规定,北京市职称评审收费标准调整为高级每人700元。请您提前准备好现金,现场缴费。 四、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表原件3份(相应的地方要盖好章). 劳务派遣人员的申报表,工作经历应填写为由xx劳务派遣公司派至xx公司,在单位盖章的地方加盖派遣单位和用人单位的章。 2.论文一式3份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外语、计算机模块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能说明自己业绩的获奖证明、发表论文、专利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成都职称申报须知(中级)

申报职称须知(中级) 一、政策依据 (一)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关于印发〈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1996〕118号); (二)成都市人事局关于印发《成都市人事代理试行意见》的通知(成人发〔1997〕50号); (三)《成都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职称(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办法(试行)》(成职改字〔1999〕3号)。 二、办理对象 人事档案托管在成都市人才流动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人才中心),且人事代理合同在有效期内的流动人员。 三、申报条件 提示:请仔细阅读申报条件,确定自己属于认定还是评审,两者任选其一,关于评审和认定的区别,请点击此处。 (一)认定(符合认定条件的,则忽略“评审”方式) 取得国家统招学历,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参加工作满三年; 2.博士研究生毕业,且已参加工作。 (二)评审(达不到认定条件的,通过“评审”的方式) 重要提示,本须知不适合于教师系列(高校、高职、中专、技校、中学、小学)申报评审,申报评审教师专业技术职称,请登录四川教育网。 取得职称计算机B级证书(个别专业为C级,详情请看职称考试指南)和职称英语C级证书(个别专业为B级,详情请看职称考试指南),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中专生(仅限建筑类)毕业后参加工作满十五年,且取得初级职称满四年; (2)国家统招学历大专生毕业后参加工作满七年; (3)国家统招学历本科生毕业后参加工作满五年;

(4)国家统招学历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参加工作满两年; (5)非国家统招学历(成教、函授、自考、网教、电大)大专生毕业后参加工作满七年,且取得初级职称满四年(建筑系列【道桥和园林除外】可不要求初级);所学专业与申报专业不一致的,增加两年工作年限。 (6)非国家统招学历(成教、函授、自考、网教、电大)本科生毕业后参加工作满五年,且取得初级职称满四年(建筑系列【道桥和园林除外】可不要求初级);所学专业与申报专业不一致的,增加两年工作年限。 四、申报专业 申报专业详见《专业类别》。 五、申报时间 (一)认定 全年均可申报。 (二)评审 建筑类专业申报时间为4-8月,其余专业申报时间为7-9月,具体申报时间以成都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为准。 六、申报流程及资料 (一)申报 根据申报类别提交以下材料至市人才中心申报: 1.认定(注:以下所有材料请使用B5或16K纸张) (1)《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1份(贴照片);样本浏览 (2)学位证(专科生除外)、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与申报专业相关的论文1份(3000-5000字);样本浏览 (4)工作与思想方面总结1份(1500-2500字);样本浏览 (5)一寸标准证件照1张。 2.评审(注:以下所有材料请使用B5或16K纸张)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1份(贴照片);样本浏览

成都市职称申报材料和申报条件要求

附件1: 成都高新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 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要求 一、认定申报条件 (一)助理工程师 获得硕士学位或取得第二学位,经考察合格;获得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在工程技术岗位上见习一年期满,经考察合格;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技术员工作二年以上(或工作三年以上)。 (二)工程师 获得博士学位,经考察合格;获得硕士学位,工作三年以上。 (三)高级工程师 博士后出站。 二、评审申报条件 85184900 (一)工程师 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四年以上(或工作五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四年以上(或工作七年以上);已取得职称英语(C级)、职称计算机(B级)证书。 (二)高级工程师 获得博士学位后,从事工程师工作二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从事工程师工作五年以上;已取得职称英语(B级)、职称计算机(A级)证书。 (三)高级经济师 获得博士学位后,从事经济师工作二年以上;大学本科以上

学历,从事经济师工作五年以上;已取得职称英语(B级)、职称计算机(B级)证书。 三、认定申报资料: 1、《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一式二份)。 2、最高学历证明(一式一份)。 3、1寸标准照2张。 四、评审申报资料 1、《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申请表》(一式一份)。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一份)。 3、近三年《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三个年度,每年度一式一份)。 4、①“单位综合推荐意见”;②个人业务工作总结(一式一份,具体要求见“五、注意事项”)。 5、本人代表作(一式一份)。 6、职称英语、职称计算机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一式一份)。 7、1寸标准照2张。 8、申报材料清单(见附件5,请附在档案袋外) 9、档案不在本中心的应报送由工作单位出具的《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委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审查表》(一式一份,见附件4)。 10、《专业技术人员职务晋升推荐表》(申报高级职称需此表,一式一份)。 五、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须将评审材料送至成都高新区职改办并提交电子版本。

成都市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开展专业技术职称申报工作的通知

成都市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开展专业技术 职称申报工作的通知 成科协[2011] 37 号 市属民营科技型企业: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工作意见》的精神,稳定民营科技型企业科技人员队伍建设,支持民营科技型企业的发展,今年我们将在全市市属民营科技型企业中继续开展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和地点: 申报时间:2011年6月7日至10月30日。 申报地点:成都市科学技术协会进修学院(成都市贝森南路18号B幢507、509)。 联系电话:81710257 81710258 联系人:高彦旭 二、申报对象:市属民营科技型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申报范围:初、中、高级工程系列(除建筑系列),见附件1)。 四、申报程序:(见附件2) 凡申报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将有关申报材料,报送成都市科学技术协会企事业部建立技术档案。职称外语、计算机考试的规定可登陆成都市人事考试网查询或下载:https://www.wendangku.net/doc/4b6278096.html,。 五、申报条件(见下表):

六、职称申报评审材料报送要求(严格按照要求进行,见附件4): 1、单位需将填报名册、所填写资料、所需论文同时报送电子文档或将文档发送至成都市企事业部邮箱中:cdkjxy@https://www.wendangku.net/doc/4b6278096.html,。 2、其他证明材料(全日制学校学历证明,职称英语、计算机考试或免试等证明,现任职称资格证,获奖证书、成果鉴定及其他主要业绩证明材料等复印件,均一式一份),此项材料的复印件均需本人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审核签章,并在材料初审时带上原件。 3、上报材料每人一袋,材料袋封面统一粘贴《成都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资格申报材料专用袋》(见附件3,一式一份)。 4、报送的评审材料内容要具体、真实、无误,一律打印,各种表的各栏目必须全填,没有内容可填的栏目必须写上“无”,非选择项目用笔划去。 七、《职称申报指南》详见科协网站(https://www.wendangku.net/doc/4b6278096.html,/) 八、评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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