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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监理招投标

建设工程监理招投标
建设工程监理招投标

本文来源:https://www.wendangku.net/doc/466280980.html,/ziliao/qita/697.html

项目报建号:

监理标段号:

上海市建设工程监理招投标

办事流程表

(2012版)

项目名称:

招标单位:(章)年月日单位地址:

联系人: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章)年月日单位地址:

招标工程师(章):联系电话:

使用说明:

一、本表由上海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制,提供招标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使用,适用于监理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二、本表使用时一式二份,由招标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填写,并按表内顺序办理招投标事项后,招标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自留本表一份,另一份作为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附件,交相应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

三、本表可从https://www.wendangku.net/doc/466280980.html,下载。按页码顺序用A4纸(80克)正反面打印,以便装订。内容不够,可插页。

四、招标代理机构应按照《备案资料清单》中第5项规定,将资料按顺序装订成册。不使用硬封面或塑料封面。

五、《备案资料清单》由招投标监管部门的人员填写。

上海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2012年10月

一、资格预审

二、招标文件备案(未资格预审)

三、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异议情况

四、评标委员会

五、开标

六、评标

七、中标候选人公示

八、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备案(中标通知书备案)

国家电力公司工程建设监理管理办法

国家电力公司工程建设监理管理办法 https://www.wendangku.net/doc/466280980.html, 2002年8月22日10:44 来源:https://www.wendangku.net/doc/466280980.html,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完善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建设监理管理制度,加强对电力工程建设的质量、投资效益和社会效益,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电力工程建设监理单位既是高智能、管理型的中介组织,又是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应坚持公平、公正、诚信、守法、科学的原则。监理单位受项目法人委托,对火电或送变电工程建设实施监理。 第三条电力工程建设临理的依据是国家法、法规政策及有关主管部门、原电力工业部或国家电力公司颁布的标准、定额和经过批准的建设计划、规划、设计文件以及依法签订的项目监理合同、工程承包合同及其他有关协议等。 第四条根据电力工程的特点,承担电力工程建设监理的单位必须取得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等级证书》并取得原电力工业部或国家电力公司颁发的《资质等级证书》或《监理许可证书》,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担工程监理业务。 第五条从事监理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资格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监理活动。 第六条由国家电力公司及子公司控股的电力建设项目必须实行工程监理。 第七条本办法适用于由国家电力公司及子公司控股的常规火电、洁净煤发电、核电(常规岛部分)、送变电、热电联产等新、扩、改建工程,其他电力工程项目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电力工程建设监理工作的管理 第八条国家电力公司对国家电力公司及子公司控股工程的监理工作实行归口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制定电力工程建设监理有关规定、办法和范本等。 (二)负责国家电力公司系统监理单位的电力建设监理资质管理。 (三)负责国家电力公司系统火电电、送变电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的培训管理和资格管理。 (四)指导、监督和协调电力工程建设监理工作。

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最新).

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发包人和监理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须招标的建设工程,应通过招标方式确定监理人。监理服务招标应优先考虑监理单位的资信程度、监理方案的优劣等技术因素。 第三条发包人和监理人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价格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根据建设项目性质不同情况,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或市场调节价。依法必须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其它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收费和其它阶段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第五条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收费,其基准价根据《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计算,浮动幅度为上下2 0%。发包人和监理人应当根据建设工程的实际情况在规定的浮动幅度内协商确定收费额。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由发包人和监理人协商确定收费额。 第六条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应当体现优质优价的原则。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由于监理人提供的监理与相关服务节省投资,缩短工期,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发包人可根据合同约定奖励监理人。 第七条监理人应当按照《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告知发包人有关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质量、收费依据,以及收费标准。 第八条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的内容、质量要求和相应的收费金额以及支付方式,由发包人和监理人在监理与相关服务合同中约定。 第九条监理人提供的监理与相关服务.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满足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等要求。监理人不得违反标准规范规定或合同约定,通过降低服务质量、减少服务内容等手段进行恶性竞争,扰乱正常市场秩序。

工程监理招标文件

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一章、资料范本 第三章、 第四章、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第五章、 第六章、 第七章、工程监理招标文件 第八章、 第九章、 第十章、 第十一章、地点:__________________第十二章、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章、 第十四章、 第十五章、说明:本资料适用于约定双方经过谈判,协商而共同承认,共同遵守的责任与义务,仅供参考,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不 需要的部分可直接删除,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第十六章、监理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1.监理原则 监理工作应按照“守法、诚信、公正、科学”、责权一致的原则实施。总 监理工程师是监理全部工作的负责人,监理工作一方面应坚持严格按合同办事,另一方面应立场公正,为业主提供热情服务,既要坚持以预防为主,又要尊重 事实,以理服人。 2.监理工作指导思想 在监理服务范围内,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程标准、规范,地方 法规、规章,结合适用法律、合同管理和经济、技术、组织、信息、协调等手段,认真、谨慎而勤奋地工作,以项目目标管理为中心,通过工程目标规划, 采用动态控制方法和风险管理,争取实现项目目标,为建设单位搞好质量、进度、造价控制及施工安全、环保监督和合同、信息管理,协调好和参建单位的 关系,公正地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创造出一流的服务业绩,让顾客满意,让 社会满意。 第二章、监理规划及实施细则 第一节工程概述 1. 编制依据 本工程监理招标文件 2、《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 3、天津市建设工程监理规程(DB29-131-2005) 4、房屋建筑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5、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6、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

监理技术招投标书

技术投标文件 (正本) 目录 一、工程项目概况及编制依据 (3) 二、监理工作围 (5) 三、质量控制方案 (11) 四、进度控制方案 (205) 五、投资控制方案 (225) 六、安全文明控制方案 (243) 七、合同、信息管理方案 (290) 八、协调工作的原则及方法 (338) 九、合理化建议 (347) 十、检测仪器设备 (351)

一、工程项目概况及编制依据 (一)工程概况 1、建设地点:阿拉善左旗; 2、工程规模:新建学校总用地面积122743.51m2,规划总建筑面积 约86456m2,主要建筑包括图书报告厅、教学楼、科 技文体馆、实验楼、行政办公楼、宿舍楼、学生餐 厅、体育馆、教师周转用房、室外运动场地及室外配 套工程;以上新建工程的监理 3、监理周期:同相对应施工工期; 4、标段划分:一个监理标段; 5、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6、最高招标费率:1.4%; 7、项目投资概算:3.9亿元。 (二)编制依据 1、招标文件依据:本工程监理招标文件。 2、主要法律、法规依据 与本工程项目有关的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容: 《中华人民国建筑法》; 《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最新修订); 《中华人民工程和全生产法》(2014年最新修订); 《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 《中华人民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中华人民国担保法》; 《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令);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计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89号);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国家计委、建设部第七部委第12号令)(2013版);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计委第3号);《关于健全和规有形建筑市场的若干意见》(国发办(2002)21号);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令;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2003年第397号令; 《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建设部第81号令; 本地政府及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有关工程建设的法规、规章及政策性文件。 3、主要规、标准、规程依据 主要规、标准、规程依据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容: 《建设工程监理规》GB50319-2013; 《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GB50500-2013;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JGJ/T185-2009;

工程建设监理公司管理制度(全套)(可编辑)

工程建设监理公司管理制度(全套) 工程建设监理公司管理制度 目录 第一章监理工作管理规定要点汇编7 一、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总监理工程师应履行的职责:7 二、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总监代表应履行的职责: 7 三、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履行的职责:7 四、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监理员应履行以下职责: 8 五、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将下列工作委托总监代表: 8 六、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监理工作内容和要求:8 七、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开工前开展的监理工作及规程主要内容:9 八、根据《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对工程材料、构配件要求: 10 九、《人员调配制度》要点:10 十、《监理规划、细则、技术参数、通讯编写管理制度》要点:10 十一、《〈工程管理配合细则〉编写管理制度》要点:10 十二、《项目监理机构办公管理制度》要点:10 十三、《工程会议制度》要点:11 十四、《旁站与巡视监理管理制度》要点: 11

十五、《监理工作预控制度》要点:11 十六、《经济技术签证管理制度》要点:11 十七、《工程验收管理制度》要点:12 十八、《安全监理管理制度》要点:12 十九、《合理化建议制度》要点:13 二十、《建设合同管理制度》要点:13 二十一、《工作总结制度》要点:13 二十二、《监理资料管理制度》要点:13 二十三、《项目监理机构后勤管理制度》要点:16 二十四、《考勤管理制度》要点:16 二十五、《项目监理机构行文制度》要点: 16 二十六、《监理部巡视检查管理制度》要点:16 二十七、《公司监理工作巡视检查管理制度》要点:17 二十八、《监理工作考核管理制度》要点: 17 二十九、《创新管理制度》要点:17 三十、《奖惩制度》要点: 17 三十一、参考文件和配套表格(样本):18 第二章人员调配制度20 一、目的:20 二、项目总监组建监理机构:20 三、项目总监申请调配人员:20 四、工程部调配人员:20

工程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办法

工程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地区工程项目建设市场,加大对各类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有效遏制建设领域的不廉洁行为,保证工程项目管理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工程建设若干违法违纪行为处罚办法》、《关于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的意见》、《党员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领域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纪律规定,结合地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地区范围内行政、事业单位及涉及公共安全设施的工程建设等项目。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工程建设是指房屋建筑及附属工程、水利工程、城市市政建设工程、道路交通工程以及农业、林业综合开发项目工程等。 第四条 500万元以上的工程建设项目,由地区纪委监察局直接进行监督,500万元以下的工程建设项目可由县(市)纪委监察局或建设单位主管部门的纪检监察组织进行监督。 第五条投资30万元以上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并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核准审批、备案、招标投标、双合同(建设合同、廉政合同)及竣工决算、审计、验收等程序。 第六条实行项目资本金制度。项目法人对重大建设项目必须注入资本金,资金到位情况不符合要求的,不得进入立项审批程序。 第七条实行项目法人制。项目法人对工程项目终身负责,凡工程出现问题,造成损失等问题的,随时进行责任追究。 第二章招投标活动 第八条招投标的监督管理。纪检监察机关和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对各类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履行对工程建设的综合监督检查职责。对于招投标过程中(包括招标、投标、评标、中标)泄露保密资料、标底,串通抬标、投标、围标,歧视排斥投标等违法活动的监督执法在纪检监察机关和发展改革部门的牵头下,分别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并受理招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投诉。按照这一原则,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建设以及市政工程项目的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由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水利、交通部门工程的监督执法分别由水利、交通部门负责;建设、水

建设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文件(DOC 49页)

建设工程施工监理 招标文件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项目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 日期:年月日

目录 第一章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二、投标须知…………………………………………………………(一) 总则……………………………………………………………… (二) 招标文件………………………………………………………… (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 (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 (五)开标………………………………………………………………(六)评标………………………………………………………………(七) 授予合同………………………………………………………… 第二章合同格式……………………………………………………… 第一部分工程建设委托监理合同……………………………………… 第二部分标准条件……………………………………………………… 第三部分专用条件……………………………………………………… 第三章技术条件和技术规范………………………………………… 第四章图纸……………………………………………………………… 附件附件一监理投标书………………………………………… 附件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情况一览表…………………… 附件四关于总监理工程师参加其他监理工程投标申请… 附件五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配备一览表……………… 附件六主要检测设备仪器一览表………………………… 附件七企业承担类似或相近工程情况一览表…………… 附件八监理投标报价单…………………………………… 附件九建设工程施工监理评标标准说明………………… 附表1 资格审查…………………………………………… 附表2 随机抽取法………………………………………… 附表3-1 综合评估法--监理大纲…………………………… 附表3-2 综合评估法--项目监理机构……………………… 附表3-3综合评估法--企业综合实力及投标报价…………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监理和施工招标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监理和施工招标 1.关于勘察设计、监理招标的法律规定 勘察设计和监理工作招标,均需遵守《招标投标法》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的相关规定,特殊之处说明如下。 (1)勘察设计招标除应遵守上述法规规章外,还应遵守《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82号)和《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发改委令第2号)的相关规定。 (2)对于必须招标的项目,如勘察设计、监理费用在50万元以上,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应当公开招标。对于依法必须进行勘察设计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在下列情况下可以进行邀请招标。 1)项目的技术性、专业性较强,或者环境资源条件特殊,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数量有限的。 2)如采用公开招标,所需费用占工程建设项目总投资的比例过大的。 3)建设条件受自然因素限制,如采用公开招标,将影响项目实施时机的。 (3)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保证金数额一般不超过勘察设计费投标报价的2%,最多不超过10万元人民币(施工招标最高为80万元人民币)。 (4)根据《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投标文件应当由具有相应资格的注册建筑师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文件无相应资格的注册建筑师签字或者注册建筑师受聘单位与投标人不符的,按废标处理。 (5)关于监理招标,国家发改委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尚未颁布专门的行政规章(《建设工程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尚在征求意见阶段),故主要执行《招标投标法》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的相关规定。 2.招标程序的步骤 按照招标人和投标人参与程度,可将招标过程粗略划分成招标准备阶段、招标投标阶段和决标成交阶段。 (1)招标准备阶段主要工作。招标准备阶段的工作由招标人单独完成,投标人不参与。主要工作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选择招标方式。 ①根据工程特点和招标人的管理能力确定发包范围; ②依据工程建设总进度计划确定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招标次数和每次招标的工作内容; ③按照每次招标前准备工作的完成情况,选择合同的计价方式; ④依据工程项目的特点、招标前准备工作的完成情况、合同类型等因素的影响程度,最终确定招标方式。 2)办理招标备案。招标人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申请招标手续。招标备案文件应说明:招标工作范围;招标方式;计划工期;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的完成情况;自行招标还是委托代理招标等内容。获得认可后才可以开展招标工作。 3)编制招标有关文件。招标准备阶段应编制好招标过程中可能涉及的有关文件,保证招标活动的正常进行。这些文件大致包括:招标广告、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合同协议书,以及资格预审和评标的方法。 (2)招标投标阶段的主要工作内容。该阶段从发布招标公告开始,到投标截止日期为

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建设工程监理的管理,保证工程建设质量,提高工程建设项目的投资效益和建设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集团《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办法》以及有关建设工程监理的其它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的工程建设项目。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建设工程监理,是指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工程项目建设文件、工程建设合同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对工程建设行为实施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项目,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 第五条建设单位与其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必须依法订立书面委托监理合同。合同中应包括监理单位对建设工程质量、造价、进度等进行全面控制和管理的条款。 第六条实施建设工程监理前,建设单位应当将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的内容及监理权限,书面通知被监理的施工企业。 第二章监理工作内容 第七条建设工程监理的工作内容包括提供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施工质量控制、建设工期进度控制、建设资金使用和成本造价控制(即“三控”),安全文明生产监督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即“三管”),施工组织协调管理和服务(即“一协调”),以及勘察、设计、保修等阶段的相关服务。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2007年3月30日颁布的《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结合公司实际,各阶段的主要工作内容为:(一)勘察阶段:协助建设单位编制勘察要求、选择勘察单位、签订勘察合同,核查勘察方案并监督实施和进行相应的控制,参与验收勘察成果。 (二)设计阶段的监理工作主要包括: 1.协助建设单位编制设计任务要求、选择设计单位、签订设计合同; 2.参与评选设计方案,对各设计单位进行协调管理,督促设计单位限额设计、优化设计,监督合同履行; 3.审核设计是否符合规划设计要求,能否满足建设单位提出的功能使用要求; 4.审查设计进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核查设计大纲和设计深度、使用技术规范和标准的合理性,分析设计的施工可行性和经济性,提出设计评估报告(包括各阶段设计的核查意见和优化建议),协助审核设计概算。 (三)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以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资金使用、成本造价和费用控制为重点,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协助建设单位招标,编制、发送招标文件,组织评审投标书,提出定标意见; 2.核查施工图预算;

工程监理招标文件范本

工程监理 招 标 文 件 工程名称: 招标人: 项目地址: 日期:201 年月

目录 第一篇监理招标公告 第二篇投标须知 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一部分工程综合说明 1.1工程概况 1.2建设依据 1.3招标组织: 1.4有关单位和机构 1.5监理招标范围: 1.6 施工质量目标: 1.7 施工进度计划: 1.8监理服务期: 1.9 监理服务内容和要求 1.0派驻本工程的监理机构组织人员要求: 第二部分投标须知 2.1 工程综合说明: 2.2招标方式

2.3本次招标范围、内容和概况: 2.4合格的投标人: 2.5 招标文件 2.5.1 招标文件内容: 2.5.2审阅招标文件 2.5.3招标文件的澄清 2.6招标文件的修改 2.7招标文件的效力 2.8投标前会议和现场踏勘 2.9投标文件包括资后审部分和投标函部分二部分组成。 2.9.1资格后审部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与投标函部分装订在一起) 2.9.2投标函部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2.10投标报价 2.11投标保证金、 2.12投标书的编制与递交 2.13投标书的效力 2.14开标 2.15评标 2.15.3评标办法 2.15. 3.1资格审查: 2.15. 3.2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 2.15. 3.3确定中标单位合同签订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的项目总监须具备房建专业的注册监理工程师。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本公告发出之日起,至2011 年 3月日17 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时,下午13时30分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工程部获取招标资料。 4.2投标担保金额:贰万元。 4.3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1年3月日17时;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工程部。

建设工程监理投标过程及其管理要点

建设工程监理投标过程及其管理要点 0 引言监理投标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各环节紧紧相扣,尤其在目前监理服务市场竞争如此激烈的情况下,必须从各个环节确保投标工作的顺利进行,从而力争中标。1 报名阶段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招标公告的时间、内容的要求,完成报名工作。招标公告中若要求需携带相应业绩证明材料时,投标人需慎重选择企业业绩,因为这些业绩将逐一反映到投标文件中去,且不可更改。投标人需严格按照招标公告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地点准备拟投标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人在准备好招标文件后,需第一时间对招标文件进行仔细分析,以确定本单位是否具备实力和能力完成该项目的监理工作以及支付条件,一旦确定后方可进入投标文件的编制阶段。2 文件编制阶段为便于投标文件的编制与修改,建议将所有投标相关资料(如企业资质证书、企业业绩、人员证件、财务报表等)均以电子版(扫描件)、图片形式插入到招标文件后附的投标文件格式word文件中。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大致可分为如下几个步骤:2.1 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拿到招标文件后,应及时安排专人按照招标文件中注明的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一般在提交投标保证金后3~4个工作日后,投标人即可安排人员进行投标保证金到帐情况查询工作,确保投标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内到帐,以免造成所有投标工作付诸东流。2.2 质疑投标人在拿到招标文件后,需及时对招标文件进行分析,检查是否存在招标文件前后矛盾、描述不清楚、不符合现行规定等情况,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时间内发出质疑。同时,

投标单位需考虑若业主或招标代理机构就某些非实质性内容不同意修正招标公告的这一情况应对措施。2.3 严格按照投标文件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必须严格按照投标文件的格式编制投标文件,避免评标专家认为投标人未能全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导致得分较低甚至被废标。为此,在拿到招标文件后,投标人应安排专人就招标文件后附的投标文件格式及内容反映到word版本,以便后续编写投标文件。2.4 编制商务标商务投标需注意投标报价、企业业绩、人员配置三个方面,财务状况、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逐一提供,投标人需保证提供的相应材料准确有效。在投标报价时,需仔细核对,是否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了报价,例如:大写金额是否与小写一致;小数点位数保留是否准确;在采用下浮比例报价时,尤其要注意将下浮比例折算成具体报价时不能采用四舍五入法,只能舍不能入,否者会出现,提交的报价与承诺的下浮比例不一致,从而评标专家可能质疑投标人报价甚至因为下浮比例超出招标文件要求而将投标文件定为废标。投标人在选择企业业绩时,尽可能选择类似业绩,同时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选择企业业绩,并提供相应证明资料,例如: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报告等。投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顶格配备人员,人员配备时,需考虑老、中、青搭配且各专业齐备,这样的监理队伍才能够把监理工作开展好。在提供人员资历证明时,需提供人员的相应证件,须注意的是拟派人员的证书是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拟派人员的证书是否处于有效期、证件是否齐全等。2.5 编制技术标技

湘建建 湖南省建设工程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湖南省建设工程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投标活动,维护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湖南省建设工程监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下列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 (一)使用各级财政预算资金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二)国有企事业单位投资或者国有企事业单位投资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三)国有控股企业投资或者国有控股企业投资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四)上市公司投资或者上市公司投资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五)上市公司控股企业投资或者上市公司控股企业投资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六)使用各类基金组织资金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本办法所称监理同时包括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监理。 第三条湖南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和管理全省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投标活动以及对其实施的监督管理,并直接对省本级立项以及国家立项的在湘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监理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市(州)县(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工程项目立项批准权限负责对管辖区内的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投标活

动实施监督管理。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委托其招标投标监管机构承担具体的工程监理招标投标监督和管理工作。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范围内的招标项目应当进入按国家相关规定批准设立的有形建筑市场进行交易,有形建筑市场应当为招标投标及评标活动提供优质服务。 第五条工程监理招标投标活动及其当事人应当依法接受监督。 第二章招标 第六条工程监理招标由招标人依法组织实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工程监理招标投标活动。 第七条工程监理招标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按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已办理各项审批手续; (二)工程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到位或落实; (三)有招标投标所需的技术资料和初步设计图纸; (四)具备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八条工程监理招标方式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依法必须公开招标的项目必须公开招标,并在国家和省规定的媒介上发布招标公告,同时在相应的有形建筑市场发布招标公告。 第九条工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可以不进行监理招标: (一)停建或者缓建后恢复建设的单位工程,且监理承包人不发生变更的;

安徽省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办法

安徽省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办法 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117号1999.8.6 《安徽省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办法》已经1999年7月5日省人民政府第36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省长王太华一九九九年八月六日根据省政府令2002.3.12第143号、2004.8.10第175号、2008.4.22第211号修订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建设工程监理,提高建设工程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安徽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监理以及相关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监理,是指工程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对承包单位在工程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实施监督管理的活动。 第三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遵循客观、公正、科学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开展建设工程监理活动。 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监理的监督管理。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负责本行业建设工程监理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监理范围及内容 第五条下列建设工程应当实行监理:(一)国家重点建设工程;(二)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三)成片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工程;(四)利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工程;(五)国家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其他工程。 第六条建设工程监理分为设计阶段、施工准备及施工阶段的监理。 第七条设计阶段可以委托工程监理单位监理的主要内容: (一)协助建设单位签订勘察设计合同,并监督合同的实施;(二)核查设计方案和设计结果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 第八条施工准备及施工阶段可以委托工程监理单位监理的主要内容:(一)协助建设单位签订施工合同;(二)确认施工单位选择的分包单位;(三)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施工进度计划、施工质量保证体系和安全保证体系,并监督实施;(四)抽查、核验工程使用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及设备的数量和质量;(五)参与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和工程结算的审查;(六)负责建设工程保修期工程质量状态的检查以及责任鉴定,督促施工单位保修,复核保修结算。 第三章工程监理单位和工程监理人员 第九条本办法所称工程监理单位,是指依法取得建设工程监理资质,对建设工程实施监督管理的企业法人。 本办法所称工程监理人员,是指依法取得工程监理人员资格并经注册取得执业证书,在工程监理单位从事工程监理业务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十条设立工程监理单位,除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企业设立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 (二)有与其从事的建设工程监理活动相适应的工程技术与管理人员; (三)有从事建设工程监理活动所应有的技术装备;(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一条工程监理单位的资质分为甲级、乙级和丙级,资质等级条件和业务范围

工程建设监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最新版】

工程建设监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建筑市场管理,规范工程建设中业主与监理单位的行为,维护双方合法权益,提高工程建设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甘肃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甘肃省工程建设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工程建设监理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我省境内按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工程项目(包括全过程监理或分阶段监理)和其他工程项目需要委托监理的,必须按本办法的规定实行招标投标,通过招标投标择优选定监理单位。 第三条工程建设监理招标投标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平等竞争的原则,不受地区、部门和所有制形式的限制。 凡已建立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管理中心的,监理招标应当进入管理中心进行公开交易。 第四条工程建设监理招标投标实行统一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

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的建设工程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省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招标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国家、省有关工程建设监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拟订或制定工程建设监理招标投标的地方法规、行政规章、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省属、中央在甘工程项目;独资、合资、合作等无主管部门企业投资的建设项目和房地产开发项目中非工业项目建筑面积在10000平方米以上或投资额在1000万元以上,工业项目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工程建设监理招标投标工作; (三)指导、监督、检查和协调全省工程建设监理招标投标活动,总结交流经验; (四)调解工程建设监理招标投标中的纠纷,否决违反招标投标规定的定标结果; (五)审核招标、投标单位资格,审查招标文件,审定评标定标组织,审查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监督合同的执行。

建设单位对监理单位的管理办法

建设单位对监理单位的工程管理办法 为更好地发挥工程监理单位在工程建设实施过程中的监督、管理作用,深刻细致地落实监理委托合同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责任及义务,确保本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及施工合同、图纸设计、相关法律法规及业主的一些具体要求,公司根据工程建设需要对监理公司的监理工作进行管理,具体内容如下: 一、监理合同执行情况 1、根据监理合同内容的有关规定配备总监、土建监理工程师及电气、水暖专业工程师等人员,严格控制人员的到岗率,且必须参加周工程例会, 在配合施工期间监理人员视监理工作需要随叫随到。 2、在服务期内,监理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服务工作的正常进行,监理人员的更换,必须征得书面同意;对于不称职监理人员,无正当理由必须2日内离开,并在2日内人员更换到位。 3、监理人员在责任期内如果有重大失职,造成经济损失的按有关规定应予以赔偿损失。 4、监理人员应按时向建设单位提供监理规划、监理细则、监理月报及现场各种报告资料等,召开监理周例会,认真书写监理例会纪要并与监理周例会后的24小时内下发周例会纪要,不及时传发以上资料的一次处罚300元。 5、监理人员不准向施工单位索取钱物,不准向施工单位报销任何消费票据,不得接受施工单位、供货商的吃请或接受回扣,一经发现,驱逐现场,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监理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损失大小金额,从监理款项中直接扣除,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6、监理人员不得故意刁难施工单位,现场验收不得拖延,工程资料应及时签认,一经发现违反规定,一次处罚500元。 7、不准泄露与本工程有关的技术和商务机密,对建设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按照合同有关规定执行。 二、监理人员工作纪律 1、监理人员上下班、值班时间严格遵守或配合甲方规定的考勤制度,工作期间不得无故离岗、迟到、早退、酗酒,一经发现扣减监理员监理费用100元/每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监理招标投标活动,根据《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水利部第14号令,以下简称《规定》)和国家有关规定, 结合水利工程建设监理的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监理的招标投标活动。 第三条项目符合《规定》第三条规定的范围与标准必须进行监理招标。国家和水利部对项目技术复杂或者有特殊要求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监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项目监理招标一般不宜分标。如若分标,各监理标的监理合同估算价应当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项目监理分标的,应当利于管理和竞争,利于保证监理工作的连续性和相对独立性,避免相互交叉和干扰,造成监理责任不清。 第五条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项目监理招标投标活动进行行政监督。内容包括: (一)监督检查招标人是否按照招标前提交备案的项目招标报告进行监理招标; (二)可派员监督项目开标、评标、定标等活动,查处监理招标投标活动中违法违规行为; (三)接受招标人依法备案的项目监理招标投标情况报告。 第六条项目监理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项目监理招标工作由招标人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项目监理招标投标活动。 第二章招标 第七条项目监理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第八条项目监理招标的招标人是该项目的项目法人。 第九条招标人自行办理项目监理招标事宜时,应当按有关规定履行核准手续。 第十条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时,受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符合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有关规定的要求。 第十一条项目监理招标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初步设计已经批复; (二)监理所需资金已经落实; (三)项目已列入年度计划。 第十二条项目监理招标宜在相应的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和材料招标活动开始前完成。 第十三条项目监理招标一般按照《规定》第十七条规定的程序进行。 第十四条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应当至少载明下列内容: (一)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 (二)监理项目的内容、规模、资金来源; (三)监理项目的实施地点和服务期; (四)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的地点和时间; (五)对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收取的费用; (六)对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的要求。

工程监理管理办法

Xxx公司工程监理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更好地发挥工程监理单位在工程建设实施过程中的监督、管理作用,深刻细致地落实监理委托合同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责任及义务,进一步加强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造价管理,落实合同、图纸设计、相关法律法规及委托人的一些具体要求,工程科根据工程建设需要对监理公司的监理工作进行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江苏省工程建设管理条例》、《工程建设监理规范》、《江宁开发区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等文件制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工程项目是指xxx公司投资建设的各类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市政工程、设备安装、管线敷设、建筑装饰装修等工程项目。 第二章机构设置 第四条监理单位应在委托监理合同签订后3天内将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名单、执业资格证书、技术职称原件及复印件和相关从业简历,书面报工程科核查备案。

第五条监理机构必须做到组织机构健全、岗位职责明确、专业协调配套、年龄层次合理,满足现场监理工作的需要。 第六条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人员构成纳入委托监理合同,并须通过区建工局的备案审查,监理单位必须按照备案的名单要求组织落实人员,保证人员的姓名、证件、从业资格等信息同名单相符。园区内小型工程,通过摇号确定监理单位的,监理人员须同监理合同一致。工程科在工程开工前负责核对人员情况,若发现备案或合同名单和现场人员不一致的,要求监理单位更换人员。监理单位不能保证人员一致的,视其存在欺诈行为,无履行合同能力,应向建工局反应,记录其不良行为,并联系招标部门重新确定监理单位。 第七条监理单位应按《工程建设监理规范》规定,现场监理人员按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三个层次配备(必要时可配备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第八条监理单位应任命总监理工程师作为现场监理机构的负责人,代表监理单位全面履行委托监理合同约定的监理单位职责、权限和义务。 第九条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监理员应经培训合格。 第十条专业监理工程师的专业应与监理工作匹配,人员数量应满足现场监理工作需要。 第十一条现场监理人员年龄不得大于60岁,且身体健康能胜任现场工作。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精编版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加强对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的管理,保证工程质量,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以下简称旁站监理),是指监理人员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阶段监理中,对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质量实施全过程现场跟班的监督活动。 本办法所规定的房屋建筑工程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在基础工程方面包括:土方回填,混凝土灌注桩浇筑,地下连续墙、土钉墙、后浇带及其他结构混凝土、防水混凝土浇筑,卷材防水层细部构造处理,钢结构安装;在主体结构工程方面包括:梁柱节点钢筋隐蔽过程,混凝土浇筑,预应力张拉,装配式结构安装,钢结构安装,网架结构安装,索膜安装。 第三条监理企业在编制监理规划时,应当制定旁站监理方案,明确 旁站监理的范围、内容、程序和旁站监理人员职责等。旁站监理方案应当送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各一份,并抄送工程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第四条施工企业根据监理企业制定的旁站监理方案,在需要实施旁站监理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进行施工前24小时,应当书面通知监理企业派驻工地的项目监理机构。项目监理机构应当安排旁站监理人员按照旁站监理方案实施旁站监理。 第五条旁站监理在总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由现场监理人员负责具体实施。 第六条旁站监理人员的主要职责是: (一)检查施工企业现场质检人员到岗、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以及施工机械、建筑材料准备情况; (二)在现场跟班监督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执行施工方案以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某公司施工监理招标文件

有限公司 Real Estate Co., Ltd. 监理招标文件Bidding Documents for The Supervision 建设单位: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

施工监理招标合同目录 第一章. 施工监理招标文件 第一条投标单位须知 第二条工程概况 第三条委托监理工作范围及工作内容 第四条监理酬金及工程履约保证金 第五条投标单位资质及人员要求 第六条投标保证金 第七条投标保证金监理质量安全奖罚措施第八条投标文件编制 第九条投标文件份数和签署 第十条投标日程安排 第十一条投标文件密封和递交 第十二条无效投标书 第十三条投标有效期 第十四条评标、定标办法

第十五条其它 第二章. 施工监理合同书 第三章. 施工监理合同标准条款第四章. 施工监理合同专项条款第五章. 廉政管理协议书 第六章. 投标书 第七章. 授权委托书 第八章. 投标书附件

第一章施工监理招标文件 第一条投标单位须知 1.1投标单位应认真研究全部的招标文件。如果投标单位的投标 文件不能符合招标的要求,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负。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2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单位应承担编制和提交投标文件 的全部费用,招标单位对这些费用一概不负任何责任。 1.3此招标文件及答疑会议纪要是投标单位编制投标书的重要依 据,也是日后签订合同的重要依据,与中标单位的中标书同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望投标单位予以重视。 1.4投标单位在参加本工程招标活动中,必须由投标的法定代表 人参加,不得委派其它人员参加,若有发现均按中途退标处理。 1.5投标单位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日程安排,准时参加本工程的 招标各项活动,并在开标时带齐应验的法定代表人的证明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等证件。如证件不符、不全者即取消投标资格,如缺席按中途退标处理。

建设工程监理招投标管理分析

建设工程监理招投标管理分析 在我国经济飞速发展的进程中,工程建设领域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发展,经过多年的实践,建设工程监理的招投标管理不断成熟和规范化,也形成了行之有效的建设工程监理招投标管理体系。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的推行,建设工程监理招投标管理更加具有操作性和规范化。然而,随着建设工程监理行业的迅速发展,也出现了一些问题。诸如,监理企业擅自降低收费标准,缩减监理人员,招标代理机构不规范等。因此,需要关注建设工程领域监理招投标管理,促进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的成熟和完善。 1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进入有形市场的内涵及优势 1.1内涵 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有其开放式的内涵及封闭式的内涵之分,从开放式的角度来看,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可以在互联网上实施,可以扩展到所有具有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从封闭式的角度来看,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没有在互联网上开放,而是在单位内部的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上实施,局限于特定的项目及投标人。可以说,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行为的本质是一种电子商务活动。 1.2优势 1.2.1极大地提升了工作效率。建设工程监理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是用自动化替代人工操作的方式,其将工作人员从繁重的手工操作中解脱出来,而将更多的智力和管理集中于招标投标工作的质量提

升领域,可寻找到更多、更为适合的资源,进行建设工程领域的资源优化配置。 1.2.2更为灵活和便捷化。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在互联网环境下,可以实现更为规范化、灵活化和流程化的操作。其可以极大地缩减人为操作的空间,也可以在网络的操作系统中留痕,便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的检查、取证等工作。 1.2.3实现建设工程相关数据的存储与累积。在传统的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过程中,主要是采用人工录入的方式,不仅速度慢,而且数据之间的关联性较差。而采用建设工程的电子招标投标方式,则可以对所有的建设工程数据实现自动存储和分类,利用计算机技术进行数据分析和处理,从而实现科学的决策。 1.2.4防范废标。在传统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过程中,难免出现废标的情况,而电子招标投标则可以最大程度上防止废标的出现,由于电子招标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和合规性,可以避免在标书编制过程中的失误现象,从而减少废标的损失,增强企业的竞争力[1]。 1.2.5提供一个诚信的平台和环境。在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的过程中,也为市场主体诚信数据库的创建提供了平台和环境。其可以将诚信分计入到评标分值中,从而减少违规成本,更好地促进市场各主体间的履约行为。 1.2.6符合绿色建设的原则。在建设工程的电子招标投标过程中,可以利用电子标书进行传递,极大地节约了人工成本和纸张费用,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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