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
报名发证登记表
报名点:广东省省直报名序号:167659姓名宣恩集性别男国籍地区中国
身份证号码 440881************ 所学专业社会工作
学历本科学位法学学士学
位
毕业时间 2010年6月
毕业院校广东工业大学专业工作年限 4年
工作单位广州阳光社会工作事务中心手机号码 135********
通信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永平街同泰路一街21号102房
邮政编码 510000 报考级别助理社工师
通过科目2012年报考科目
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社会工作实务(初级)
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
社会工作实务(初级)工作简历
起止年月单位名称从事何种专业工作 2010年6月-2012
年8月
广州阳光社会工作事务中心社工
省直报名点考生考后证书领取方式选择(请在□内打“√”):□自取;□特快专递。
一、填表注意事项:
1.此表由考生在完成网上报名后直接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交单位审核盖章。
2.此表“单位审核”栏由单位填写。单位对报考者所填内容,提交的材料(含照片)等是否真实进
行审核确认,加盖公章。
3.考生对提交材料的准确性负责,网上确认的报名信息不得自行修改。
二、报名必须提交的报考材料:
1.此表一式一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以非全日制学历报考的人员,还须提交之
前所取得的全日制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报名开始前半年内的大一寸彩色免冠证件照片2张,点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所交照片须与上
传照片一致。
4.参加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的本科应届毕业生,在报名时应提交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
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所在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
5.符合报考社会工作师条件第1款的考生,还须提供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
份。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均须用A4纸并加盖验印公章,由验证人签名。
三、声明:
我提交的证件材料真实准确,本表所填的内容与网上报名内容一致。如不真实、准确、一致,我负由此引起的后果。
报考者(本人签名):
年月日
单位审核
经审核,该同志所提供的学历、资历真实、准确,具备(请在以下□内打“√”):
□报考级别为“助理社会工作师”条件;
□报考级别为“社会工作师”条件。
经办人签名:单位盖章
联系电话: 年月日
考试管理机构
审核意见
单位盖章经办人签名:年月日
考
试时间2012年6月16、17日
资格证书编
号
审
批
与
发
证
机
构
(盖章)
审
核
盖
章
注: 1.单位审核栏内,经办人不签名(盖章),不予受理。
2.审批与发证机构审核盖章栏由省人事考试局审核盖章。
3.发证后,考生应将此表交回单位存入个人档案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