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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对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强制拆除之强制执行规定是否存在冲突

法律对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强制拆除之强制执行规定是否存在冲突
法律对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强制拆除之强制执行规定是否存在冲突

法律对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强制拆除之强制执行规定是否存在冲突?

《行政强制法》施行以后,对于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是否具有强制执行权,在学术界和实践中一直存在争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强制拆除问题的批复》出台后,有些地方法院仍认为《行政强制法》第44条赋予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强制执行权而要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自行对违章建筑的处罚决定实施强制执行,这已经严重影响了国土资源执法的有序开展。因此,十分有必要对《行政强制法》及第44条作一些解读。

1、从立法属性看,《行政强制法》是一部程序法,规定的是行政强制的程序和条件,并没有对有关的实体权力作出新的规定,即没有对行政强制权作出新的设定,这些实体权力在其他法律中都已经有明确的规定。例如,《土地管理法》83条对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就有明确规定。在这样的情况下《行政强制法》没有必要、也不可能作出新的规定。

2、从《行政强制法》的篇幅及法条设置看。《行政强制法》第四章、第五章分别就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程序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程序作出了规定。其中第44条规定,即“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位于《行政强制法》第四章“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程序”中,其适用前提是“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第53条规定,即“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依照本章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位于第五章“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程序”中,其适用前提是没有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

根据《行政强制法》第13条“行政强制执行由法律设定”的规定,结合《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三条的规定,可知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是没有强制执行权的。其对已建完成的违法占地建筑强制拆除适用《行政强制法》第53条的规定。

从以上可知,《行政强制法》第44条并没有赋予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强制执行权,《行政强制法》与《土地管理法》第83条规定也并不存在冲突。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强制拆除问题的批复》主要是强调城乡规划、水行政等部门在法律规定有明确授权其强制执行权的条件下,法院不再受理这些部门的强制拆除执行申请。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由于没有强制执行权,其对已完成的违法占地建筑拆除处罚必须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不应也不能拒绝受理。受理之后,只能裁定准予或不准予执行,而不应打折扣准予执行。

64关于做好省级以下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4)12号)

关于做好省级以下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发(2004)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了进一步加强国家对国土资源的宏观调控,强化省级人民政府保护土地资源的责任,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切实加强矿产资源管理,推进依法行政,根据中央关于调整省级以下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干部管理体制的决定,现就做好省级以下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理顺省级以下国土资源行政管理体制调整省级以下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干部管理体制,是加强地方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领导班子建设的重要举措,各地要认真按照中央组织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同时,要进一步理顺省级以下国土资源行政管理体制。市(州、盟)、县(市、旗)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是同级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其机构编制仍由同级人民政府管理;地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机构编制仍由行署管理。市辖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机构编制上收到市人民政府管理,改为国土资源管理分局,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派出机构。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的机构编制上收到县(市、旗)人民政府管理,县(市、旗)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按乡(镇)或区域设置国土资源管理所,为县(市,旗)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派出机构。 二、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和审批管理体制省级人民政府要依照法律规定严格做好本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和省级以下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批工作,完善对设区的市和自治州人民政府审批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授权管理体制。经依法授权的设区的市、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必须事先将建设用地规模、新增建设占用耕地指标、基本农田保护指标、土地用途分区图等规定内容,报省级人民政府核定,规划经批准后,报省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备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改或调整,涉及改变规划规定内容的,必须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省级以下各级人民政府要依法做好本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和报批工作,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管理,确保规划任务落实,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 三、强化省级人民政府及其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执法监察职能实行省级以下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后,要进一步强化省级人民政府及其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执法监察责任。省级人民政府及其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省级以下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执行和遵守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于地(市、州、盟)、县(市、旗)

国土资源所工作总结

国土资源所工作总结 XX年国土资源所在市局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紧紧围绕市局中心工作,全所上下齐心协力,扎实工作,有力地推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具体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学习,提高觉悟 一年来,我们不但认真学习贯彻土地管理的法规政策,提高自己管好土地的业务素质,严格为土地管理把关,认真学习政治理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热情为经济建设和群众服务,并且还深入村里大力宣传土地知识和法规,使我们的土地管理工作得到了群众的理解和支持,有效地预防了土地违法案件的发生。 二、开展土地执法巡查 根据市局关于开展土地执法巡查工作的意见,我所认真建立、制定巡查工作制度,落实巡查工作责任制,坚持预防为主,预防与查处相结合的方针,巡查每月不少于15天,建立健全巡查台账,建成了全镇土地执法监督网络,随时掌握全镇违法违规使用土地的情况,及时配合市局执法监察大

队进行定期巡查,将违法用地行为遏止在萌芽壮态。截止目前,我所通过土地定期巡查,共制止违法用地9起,处理土地纠纷12起,拆除违法建筑3起,全镇一年来无大型土地违法案件发生。 三、严把宅基地审批关 为了加强宅基地管理,减少土地纠纷,我所对申请宅基的用户实行严格把关,层层落实责任,坚决不办人情证,不乱开口子,首先,对申请人的申请要求写清座落位置,权属来源、面积及四邻,再由所里人员入村进行权属调查、四邻问询、现场丈量、对审批的每宗用地,由递交申请到批证登记,每个步骤都有记录,调查人与被调查人签字存档等手续,做到一丝不苟,责任层层落实到位,从根本上杜绝了私划乱占宅基的现象。今年以来,我所共受理宅基申请47份,当场查处不符合规划的13户。 四、抓好信访稳定工作 为从源头上加强信访工作的治理,我所在处理信访问题时,提前动手,认真排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经常组织人员深入农村第一线,了解和掌握信访信息和动态,所

常见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知识问答

常见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知识问答 一、什么是国土资源? 答:国土资源广义上说是一个国家领土主权范围内所有自然资源、经济资源和社会资源,狭义上说是一个国家主权管理地域内—切自然资源,包括土地、矿藏、水、气候、生物、海洋等自然资源。我们这里讲的国土资源是国土资源部管理的土地、矿产、海洋及测绘地理信息资源。 我国国土资源绝对数量大,种类齐全,其中有不少在世界上居优势地位。但因人口众多,人均占有量大大低于世界平均水平。总量大、人均少、相对紧缺是我国国土资源的主要特点。 二、对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出让、转让、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的当事人怎样处罚? 答: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三、对侵占、挪用被征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的怎样追究法律责任? 答: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四、我国土地所有权的归属和类型有哪些? 答: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1950年实施土地改革时,所有权没有分配给农民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1962年《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即《六十条》)实施时,未划入农民集体范围内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已经被国家依法征收的集体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部成员转为城镇居民的,原属于其成员集体所有的土地,经依法征收后属于国家所有;因国家组织移民、自然灾害等原因,农民成建制地集体迁移后不再使用的,原属于迁移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和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 五、非法转让土地或者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国土资源法律知识竞赛题答案

国土资源法律知识竞赛题答案 判断题(80道) 1、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代表国家行使。(错,国务院) 2、确认林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的有关规定办理。(对) 3、单位之间的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错,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4、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行分级审批制度。(对) 5、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错,经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批准) 6、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可以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错,应当) 7、征收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34公顷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备案。(对) 8、国家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征收土地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错,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9、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

青苗的补偿费。(对) 10、征收一公顷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错,十五) 11、征收城市郊区菜地的,用地单位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错,应当) 12、建设单位在城市规划区内改变土地用途的,应当经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管理部门同意,报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错,在报批前应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同意) 13、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 14、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应当按照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与土地使用者签订。(错,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 15、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不得承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个人。(错,可以) 16、一次性开发一万五千亩国有荒山的,须经国务院批准。(错,国土资源部) 17、探矿权、采矿权转让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订之日起生效。(错,自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批准之日起生效) 18、地表或者地下的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因其所依附的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不同而改变。(错,不因) 19、开采石油、天然气、放射性矿产等特定矿种的,应当由国务院授权的有关管理部门审批并颁发采矿许可证。(错,可以)

国土资源管理信息系统

国土资源管理信息系统 国土资源管理信息系统集OA、MIS、GIS技术于一体,整合空间数据库管理、土地利用规划、建设用地管理、土地监察等功能,实现土地初始登记、变更登记、证书发放等全部土地权属管理业务的办公自动化,构架国土资源管理日常办公、业务流程审批的规范化、图文传递电子化、管理科学化的综合管理全网络办公系统。国土资源管理信息系统由两大部分构成:满足国土资源业务办公要求的《国土资源管理审批系统》;满足日常办公的《OA办公自动化系统。 一、功能模块 系统功能模块框图如下: 二、技术路线 1、先进的数据结构 (1)、采用先进的B/S数据结构模式,可以实现网上远程报建、审批办公机制。 (2)、系统基于Oracle 9i或SQL Server2000大型数据库平台,运行快速、安全、稳定,具有完善的数据运行、管理、备份、恢复机制。 2、工具化集成 采用模块化设计体系结构,操作简捷,易于掌握。系统提供的维护管理可以完成用户系统自定义的功能,包括增加业务机构、业务人员角色的定义、权限分配、系统使用界面的设计、各种表单及打印表格报表的设计、工作流程的设置定义和修改等。全面实现自制作、自维护、自拓展,使管理工作职能和流程能随着

业务的变化而进行即时调整。 3、OA、MIS、GIS一体化 已建立的OA 、MIS具模块有开放式的程序接口,模块间即相互独立又相互融合。为未来地籍管理等地理信息系统的建立提供了完整的数据接口。图形在MIS业务办公系统中直接调用GIS系统数据库。 GIS系统采用最适用的AutoCAD Map软件平台,不需数据转换就可以直接调用CAD图形,可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国土资源业务管理与地籍图形管理一体化,MIS、GIS、CAD一体化,图、文、表、管一体化。 三、功能简述 (一)、OA办公自动化系统 1、公文管理 收文管理:完成单位外来公文的登记、拟办、批阅、主办、阅办、归档、查询等处理。发文管理:完成单位内部或对外公文的起草、审批、核稿、签发、发布、存档、查询等管理。 公文管理操作界面: 2、事务管理 包括待办事宜、日程安排、电子邮件、通讯录管理、规范查询等模块。

法院强制执行通知书

法院强制执行通知书 本文是关于法院强制执行通知书,仅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感谢阅读。 法院强制执行通知书范文一 法院强制执行申请书 申请人:______,男,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农民,______乡县xx乡xx村xx组。被申请人:______,男,xxxx年x月xx日出生,汉族,个体户,______县xx镇xx路xx号。请求事项:⒈强制被申请人支付________元劳务承包款; ⒉强制被申请人支付诉讼费用_______元; ⒊强制被申请人双倍支付_______元劳务承包款从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执行完毕之日止的贷款利息; ⒋强制被申请人支付执行费。事实和理由: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劳务承包合同纠纷一案,____县人民法院已于____年___月___日作出了(____)____民初字第____号民事判决书,被申请人不服一审判决上诉,____市中级人民法院又于____年___月___日作出了(____)____中民一终字第____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申请人于第二审判决生效之日起向申请人支付上述_____元劳务承包款。第二审判决已经生效,但被申请人仍拒不履行支付义务。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特提出上列请求,请予以支持。 此致 _____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_ _ ___年___月___日 法院强制执行通知书范文二 申请执行人:xxxxx北京分公司 住所地:xxxxxx 负责人:xxx职务:xx 电话:xxxxxxxx 被执行人:xxxxxx 住所地:xxxxx。 法定代表人:xxxx职务:xxx

案由:xxxxx纠纷 请求事项: 1、强制被执行人履行北京市顺义人民法院20xx年九月三日作出的(XX)顺民初字第67xx号民事判决书,立即给付申请人货款五万九千八百元并支付利息损失(20xx年七月一日至20xx年七月三十日的利息为二百九十一元五角三分,自20xx 年七月三十一日至付清之日止的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利率标准计算),并承担案件受理费六百五十四元; 2、由被执行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该判决确定义务期间的债务利息; 3、由被执行人承担本案申请执行费用。 事实与理由: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贵院已经作出(XX)顺民初字第67xx号民事判决,根据该判决,被执行人应于该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申请执行人货款五万九千八百元并支付利息损失(20xx年七月一日至20xx年七月三十日的利息为二百九十一元五角三分,自20xx年七月三十一日至付清之日止的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利率标准计算),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执行。案件受理费六百五十四元,由被执行人负担,于判决书生效后七日内交纳。现该判决已经生效,但被执行人并未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被执行人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现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07条之规定提出以上请求,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被执行人履行生效的判决所确定的义务。 此致 xx法院 申请人: xxxxxx公司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省以下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通知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 省以下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的通知 发文单位:安徽省人民政府 文号:皖政[2004]98号 发布日期:2004-12-24 执行日期:2004-12-24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关于做好省级以下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4]12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省以下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理顺省以下国土资源行政管理体制(一)调整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干部管理体制,是加强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领导班子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各地要认真按照中组部《关于调整省以下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干部管理体制的通知》(组通字[2004]22号)和省委组织部、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调整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干部管理体制的通知》(组通字[2004]57号)要求,切实做好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干部管理体制调整工作。 (二)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是同级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其机构编制仍由同级人民政府管理。市辖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及市辖区的乡(镇)国土资

源管理所的机构编制上收到市人民政府管理。市辖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改为国土资源管理分局,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派出机构。经依法批准的国家级开发区和省级开发区(园区、试验区等)设置的国土资源管理分局或国土资源管理所,作为当地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派出机构,其机构编制由当地人民政府管理。其他经依法批准的开发区(园区、试验区等)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由当地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 (三)县(市)所辖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作为县(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派出机构,机构编制由县(市)人民政府统一管理。县(市)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按乡(镇)或区域设置国土资源管理所(中心所)。 县(市、区)所辖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中心所)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依法履行辖区内土地、矿产资源和测绘等行政管理职能。 各地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做好省级以下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4]12号)、《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和省编办《关于乡镇土地管理体制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皖编办[2003]98号)的有关要求,〖BFQ〗抓紧将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中心所)机构、编制和职能落实到位,并妥善做好人员分流安置工作。 (四)强化省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管理职能。增加参与经济宏观调控职能,强化有关规划、耕地保护、执法监察、干部人事管理、纪检监察等方面的职能。按照精干、高效、统一的原则,相应调整省国土资源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

国土资源法律法规试题

国土资源法律法规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 1、A市某县土地管理局以刘某非法占地建住宅为由,责令其限期拆除建筑,退还所占土地。刘某不服,申请行政复议。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 A.复议机关只能为A市土地管理局 B.若刘某撤回复议申请,则无权再提起行政诉讼 C.刘某有权委托代理人代为参加复议 D.若复议机关维持了某县土地管理局的决定,刘某逾期不履行的,某县土地管理局可以自行强制执行 2、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政府机关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申请复议。 A.上一级主管部门 B.本部门 C.本级人民政府 D.上一级人民政府 3、县公安局民警甲在一次治安检查中被乙打伤,公安局认定乙的行为构成妨碍公务,据此对乙处以200元罚款。甲认为该处罚决定过轻。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A.甲既不能申请复议,也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B.甲可以对乙提起民事诉讼 C.对乙受到的处罚决定,甲可以申请复议但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D.对乙受到的处罚决定,甲应当先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可提起行政诉讼 4、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或申请笔录复印件之日起()内日,提出书面答复,并依法提交有关材料。 A.5日 B.7日 C.10日 D.15日 5、下列选项中哪个是不能提起行政复议的行为?() A.某市交通管理局发布了排气量三升以下的汽车不予上牌照的规定,并据此对吴某汽车不予上牌照的行为 B.某乡政府发布通告劝导农民种植高产农作物的行为 C.城建部门将施工企业的资质由一级变更为二级的行为 D.民政府部门对王某成立社团的申请不予批准的行为 6、A市某县土地管理局以刘某非法占地建住宅为由,责令其限期拆除建筑,退还所占土地。刘某不服,申请行政复议。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 A.复议机关只能为A市土地管理局 B.若刘某撤回复议申请,则无权再提起行政诉讼 C.刘某有权委托代理人代为参加复议 D.若复议机关维持了某县土地管理局的决定,刘某逾期不履行的,某县土地管理局可以自行强制执行 7、行政机关审理行政复议案件,应以规范性文件为依据,下列规范性文件错误的是?( ) A.上级行政机关对案件处理的意见

(档案管理)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档案数字化管理信息系统方案

、 XX市国土资源局 国土资源档案数字化管理信息系统方案 (V4)

§1. 项目背景 随着我国档案管理体系的逐步完善以及信息管理数字化进程的日益发展,国土资源系统将面临越来越多信息资料管理问题。因而,如何将成千上万的文档信息归档保存,如何使办事人员、相关单位、个人快捷地查询到所需资料等问题,已经摆在我们面前。 国土资源系统肩负着国土资源规划、管理、开发等重任,拥有大量的国土资料,以往国土资料的存贮介质主要是纸张,辅助的存储介质有磁带、影像带,黑白照片、彩色照片和部分电子文档资料。这样管理手段落后,占用大量库房面积,管理成本高,保管查阅时易损坏,档案管理难度很大,而且查询和利用很不方便,从而大大制约了这些国土资料的社会化利用程度,与当前高速发展的信息时代是不相适应的。 现在,人们将电子影像技术、海量存储技术和计算机网络技术应用于档案管理,成功地解决了上述档案管理面临的问题。首先,通过先进的高速文档扫描仪或者数码照相机将纸张文档转换成电子影像;然后根据一定的归档机制,建立影像文件的索引数据库,形成一个方便可靠而又完整的电子档案库;最后用户可以通过网络对档案进行查询、调阅、打印等操作。 采用磁盘阵列、光盘库等存储技术,原纸张档案可以塑封起来集中保管,不必采用柜橱保存方式,避免了档案受潮、虫蛀情况的发生,从而大大减少了档案的占用面积,降低了档案对环境的要求,节省大量管理成本。档案的查询和利用完全基于档案的电子影像。用户通过计算机可以从电子档案库中智能地检索到某一档案的详细信息,并且可以多人同时访问相同档案,顺利地解决了档案查询速度、档案共享、人为毁损档案原件等问题。查询系统的应用更将档案的管理和利用扩展到无限的空间。 总之,国土资源档案数字化系统的应用,可以提高管理的工作效率,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管理质量,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国土资源档案数字化系统,不仅从根本上解决传统手工作业方式所带来的诸多问题,而且能更好的促进我市国土资源局信息化建设的快速发展,保障土地档案信息的有效管理利用。

法院强制执行申请书范文

法院强制执行申请书范文 篇一 申请人: 被申请人: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因____一案,业经人民法院(或仲裁委员会)于___年___月___日作出()___字第____号民事判决(或裁决、调解),被申请人拒不遵照判决(或裁决、调解)履行。为此,特申请你院给予强制执行。 事实与理由: 此致 _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月日 篇二 申请人:_________被申请人:________上列当事人,因_______一案,业经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作出()字第号一审(或终审)民事判决[或仲

裁委员会于年月日作出()字第号裁决],被申请人拒不履行判决(裁决)确定的义务,需要给予强制执行。现将事实、理由和具体请求目的分述如下:如果是经公证处发给强制执行公证书的,其写法是:上列当事人,因______事项,经公证处于年月日,发给()字第号强制执行公证书。现将事实、理由和具体请求目的分述如下:事实和理由:请求目的:此致__________人民法院 签名: 日期:年月日 篇三 申请人:王**,男,1980年5月11出生,汉族,北京市朝阳区**公司职工,住北京市**区**街道**楼**单元**号,电话:********* 被申请人:北京市******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街道***号 法定代表人:李**职务:董事长 电话:********邮编:1000** 申请事项和理由:

申请人王**诉被申请人*****有限责任公司工伤赔偿一案,贵院于 ****年**月**日已审理完结,下达了[*****]*法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书,并于****年**月**日发生了法律效力。该判决书规定,被告北京市******有限公司在本判决书生效后**日内赔偿给王**工伤期间工资,医疗费、一次性工伤补助金等共计***万元。但是被申请人对贵院的上述判决拒绝履行,本应于****年**月**日以前归还的**万元,至今分文未付。致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不应有的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16条、232条之规定,特请求贵院依法执行,强令被申请人如数给付限定期限内的款项,并加倍支付拖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承担申请强制执行的费用,以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北京市**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王** ****年**月**日

浅谈当前基层国土资源管理体制工作存在的问题概要

浅谈当前基层国土资源管理体制工作存在的问题 浅谈当前基层国土资源管理体制工作存在的问题 谈起国土资源管理体制工作,使我们不得不想起国土资源系统管理体制改革已经实施近3年时间了,当初可谓喊得轰轰烈烈,可具体到基层国土资源系统落实得怎样呢?事实求是地说是“雷声大雨点小”,颇领国土资源系统部分干部职工大失所望,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他们工作积极性,不利于国土资源工作的正常开展。以下,结合实际,浅谈管理体制工作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一、国土资源系统现状堪忧 国土资源系统虽然刚组建不久,但却发展得很快,目前,各县市国土资源系统人员均在100人以上,队伍还在不断壮大中。但干部职工文化素质普遍偏低、业务能力不强、年龄偏大,全日制大专学历以上的少而又少,科班出身的更是微乎其微。由于财、物不实行垂直管理,人事垂直管理和机构升格变成一句空话。自2004年管理体制改革以来,国土资源系统新进人员依然是政府指令性安排和本系统照顾性安置人员,公开招考人员几乎为零。国土系统在表面上一直是经济较好的部门,令社会不少人向往,造成许多局机关及二级机构人满为患。但是,新进、调进的大部分人员都是“有靠山有关系”,这些人员不少是文化相对偏低又无专业技术,素质普遍不高。而这些人自认为有优越感,平时又不注意学习钻研业务,无论是思想理论水平还是业务素质提高不快,而所需人才又无法引进,致使开展业务工作时几乎都是少数几个业务骨干独撑一面,孤军作战,工作相当被动。土地执法力量也相当薄弱,人员素质低,有的县市国土资源执法大队机构、编制、人员、升格一直没有落实到位,难以应对当前土地违法巡查及查处。再加上乡镇国土资源所由于垂直管理体制改革不到位形同虚设,根本没有发挥应有作用,致使违法用地现象屡禁不止,愈演愈烈。许多县市局还没设有人事股或政工股,干部人事管理工作仍然由办公室人员兼管,由于是兼管不熟悉业务,对系统人员调进调出等人事变动底子不清,造成工作没有连续性,人事底子不清,人事工作也仅停留于一般的年报统计,统计数也只是摸后脑壳估计,更谈不上人事管理了。为此,干部职工抱怨很大。 二、乡镇国土资源所管理体制改革没有到位 乡镇国土资源所是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前沿阵地,是整个国土资源系统的基石。国务院关于国土资源体制改革文件精神已经明确把乡镇国土资源所实行垂直管理体制改革列为改革的重中之重,xx国土资源厅2006年明确指出要利用3年时间加强基层国土资源所建设力争达到“四个一”,即“一栋办公楼、一台执法车、一台电脑、一部电话”。可地方政府照瓢画芦出台的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意见,没有具体明确乡镇国土资源所如何改革,可操作性差。虽然完成县市局领导人事管理上的上收,可大部分县市乡镇国土资源所管理体制改革进展缓慢,乡镇国土资源所管理体制仍然是2001年政府机构改革时的双重管理体制。作为省以下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的重点,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目前所面临诸如经费、人事编制、体制、基础建设、队伍建设等问题应该是我们关注的

关于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修改稿)

射阳县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情况汇报 中共射阳县委 射阳县人民政府 (2012年5月20日) 近年来,我县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紧紧围绕“双保”要求,坚持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致力做到“守土有责、护土有方、动土有据、用土有益”。2011年获全省土地执法先进县称号,连续多年获全市耕地保护先进集体称号。县国土局连续多年获县和市国土资源局双料综合奖,是省国土厅建设用地工作先进集体,党风廉政建设先进事迹已由省国土资源厅上报国土资源部。 一、致力“增数量、提质量”,高标准落实耕保工作目标 坚持以耕地保护促进经济发展,以经济发展更好地保护耕地资源,实现基本农田和耕地资源数量有增加、质量有提高。目前,全县耕地面积由2008年末198.77万亩,增至202.35万亩,净增耕地3.58万亩;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达182.5万亩。一是硬化责任落实。每年初逐层逐级签定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明确耕地保有量与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严明各镇区要负责人第一责任,构建“党政齐抓共管、部门联动协同、群众积极参与”的耕保责任体系。同时,将耕地保护纳入全县年度综合绩效考

核,对土地管理秩序混乱、违法案件较多的镇区实行“一票否决”。二是强化项目建设。近3年,全县共实施土地开发整理项目9个,总规模14.44万亩,投资2.1亿元,新增耕地7995.6亩;实施“占补平衡”项目库项目50个,总规模2.5万亩,新增耕地2.1万亩,不仅实现全县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有余,还积极进行易地调剂,为全省耕地动态平衡作出突出贡献。三是刚化制度约束。以制度管长远,坚守用地红线、坚持“占一补一”,严格执行耕地占补平衡、耕地保护目标责任、耕地保护问责等十项耕地保护制度,不断提升耕地保护的权威性和执行力。 二、致力“把闸门、稳市场”,严要求执行宏观调控政策 按照“稳中有进”的主基调,加强土地调控,严把土地“闸门”,切实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一是规范转征用地。依法报批农用地转用手续,按照土地利用总规、城市总规、村庄和集镇规划要求,在年度土地利用计划盘子中申报转为建设用地,杜绝“以租代征”等方式,保证用地经得住检验。近3年,共报农用地转征69批次,面积15905.8亩,无一与规划冲突。二是市场运作资源。统筹安排用地出让,无论是经营性用地还是工业用地,都严格执行“招拍挂”程序。近3年,共挂牌出让经营性用地99宗4051亩、工业用地248宗7009.5亩。三是动态更新地价。严格执行江苏省工业用地最低出让标准,出让价格不低于120元/平方米,杜绝减免、缓缴或返还现象。按照规范土地市场的要求,每年及时更新城镇基准地价,公布不同地段

涉及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

涉及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 涉及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共47部,分别是: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 5.《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 7.《云南省测绘管理条例》; 8.《云南省测绘项目施测交验测绘资质证书管理规定》;9.《云南省土地管理条例》; 10.《云南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 11.《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13.《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14.《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 15.《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 16.《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 17.《土地登记规则》; 18.《土地登记资料公开查询办法》; 19.《土地复垦规定》; 20.《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 21.《闲置土地处置办法》; 22.《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去权规定》 23.《征用土地公告办法》; 24.《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 25.《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26.《云南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27.《云南省荒山有偿开发的若干规定》; 28.《云南省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实施办法》; 29.《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 30.《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 31.《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 32.《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规定》; 33.《矿产资源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34.《古生物化石管理办法》; 35.《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36.《地质资料管理条例》; 37.《云南省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 38.《云南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 39.《云南省地热水资源管理条例》;

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知识

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知识 1、全国土地日由来。 答:1991年5月24日,国务院总理李鹏主持召开国务院第83次常务会议。会议经过讨论决定,为了深入宣传贯彻《土地管理法》,坚定不移地实行“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确定每年6月25日,即《土地管理法》颁布纪念日为全国土地日。 2、我国土地的基本国策是什么? 答:“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土地基本国策。 3、我国土地的基本国情是什么? 答:人多地少、耕地后备资源严重不足,是我国的土地基本国情。 4、我国土地资源有哪些特点? 答:我国土地资源有以下五个特点:(1)土地总量大,人均占有少;(2)山地多于平地,耕地比例小;(3)土地资源地区分布不均衡;(4)后备土地资源有限;(5)水土资源不平衡。 5、我国土地资源现状是什么? 答:我国土地资源现状是“一多三少”,即土地资源总量多,人均占有量少、耕地少、耕地后备资源少。 6、《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第十一条“严格保护基本农田”要求是什么? 答:必须保证现有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擅自改变用途,这是不可逾越的红线。禁止占用基本农田挖鱼塘、种树和其他破坏耕作层的活动,禁止以建设“现代农业园区”或者“设施农业”等任何名义占用基本农田变相从事房地产开发。 7、目前我国在册基本农田面积有多少? 答:目前我国在册基本农田面积近16 亿亩。 8、土地整理按内容分包括什么? 答:包括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土地开发。 9、土地整理按对象分包括什么? 答:包括农用地整理、建设用地整理。 10、土地行政处罚是指什么? 答:土地行政处罚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法定程序,对违反《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以及《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但尚未构成犯罪的行为给予的法律制裁措施。 11、新农村建设的20字方针是什么? 答:新农村建设的20字方针: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治、管理民主。1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必须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哪几项要件? 答:约定土地用途、动工开发期限开发土地。 1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多少未动工开发的,可以征收多少以下的土地闲置费?满多少年未动工开发的,有什么规定? 答: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1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

法院强制执行申请书标准范文

强制执行申请书 执行申请人:北京XX在线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地:北京大兴区XX镇XX村委会 法定代表人:赵XX 电话:139101xxxxx 被申请人:XX市XX网络系统技术有限公司 住所地:河北XX市XX道44号 法定代表人:刘XX 电话:139101xxxxx 申请事项: 1、请求强制执行(2005)海民初字第179xxx号民事判决书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货款339200元人民币,承担诉讼费7889元人民币,违约金以未付货款339200元人民币,自2004年9月28月至货款付清之日止,按每日万分之二点一计算,以上共计379499元人民币(至执行立案时)。 2、被申请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利息。 事实与理由: 执行申请人诉被申请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05年10月20日北京海淀区人民法院做出(2005)海民初字第179xxx号民事判决,确定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339200元人民币,承担诉讼费7889元人民币,违约金以未付货款339200元人民币,自2004年9月28月至货款付清之日止,按每日万分之二点一计算,至执行立案时违约金32409

元人民币。现在该民事判决已经生效。被申请人拒不履行判决,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申请贵院强制执行该判决。 此致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执行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附: 1、判决书复印件一份。 注意事项: 1. 法院一份+再按被申请人的人数提交。 2. 授权书明确代为申请、领取执行标的、代为和解等基本要求就可以了。给法院一份。 3. 带判决、申请人身份证、强制执行申请到法院立案庭。 ①一审法院来执行 ②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4. 两年之内申请执行。

省级以下国土干部管理体制改革调研报告

省级以下国土干部管理体制 改革调研报告 一、20__年以来国土资源干部管理体制改革情况 为认真贯/:请记住我站域名/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国土资源宏观调控的重大决策,强化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保护国土资源职责,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切实加强矿产资源的管理,增强国土资源部门参与宏观调控的能力和管理的统一性、权威性和有效性。__国土资源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国发[20__]XXX号、组通字[20__]XXX号文件精神,昭通国土资源系统根据《__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做好省级以下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文件的通知》(云政发[20__]XXX号)、中共__省委办公厅、__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我省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云办发 [20__]XXX号)、省国土资源厅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结合__实际,做了大量工作。 一是实现了地州、市县国土资源局领导班子正、副职和党组书记、党组成员的考察任命权由省国土资源厅党组决定; 二是实现了县级国土资源局领导班子正、副职和党组书记、党组成员的考察任命权由地州、市国土资源局党组决定;

三是基本实现了县级国土资源局对乡镇国土资源所的人、财、物全部上划,大多数地方实行了垂直管理,体现了真正意义上的垂直管理; 四是根据职能和事权的变化及国土资源管理工作需要,各地根据实际情况,撤销或合并了原来不适应的一些机构,增设了比如分局、耕保、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大队)、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土地开发整理中心等相应机构并调入相关业务人员; 五是人员编制得到进一步的落实,各地在原有人员编制基础上,随着职能机构的建设,又增加了相应的人员编制数,国土资源系统干部队伍进一步壮大。 二、改革后的成效和存在问题 1、改革成效 全省国土资源系统管理体制改革后,进一步理顺了国土资源管理体制和机制,初步建立完善了相关制度体系,全面加强了基层国土资源所建设。各地狠抓工作职能、职责、职权的落实,确保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上台阶、上水平。紧扣工作实际,安排部署“完善体制、提高素质”活动,建立了国土资源管理长效机制,紧紧围绕规范行政行为、行政审批,完善集体会审、实施过错责任追究、加强监督制约等内容,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抓好建章立制,实现了制度化、规范化管理。全省改革和创新,初步理顺了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体制和机制,进一步提高了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水平和能力,推

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知识试题与复习资料

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知识试题与答案 1、什么是矿产资源? 矿产资源是指由地质作用形成的,具有利用价值的,呈固态、液态、气态的自然资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所附的《矿产资源分类细目》,地下水、矿泉水、地热、用作普通建筑材料的砂、石、粘土均属矿产资源。 2、什么是矿产品? 矿产品是指矿产资源经过开采或者采选后,脱离自然赋存状态的产品。 3、什么是探矿权? 是指在依法取得的勘查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内,勘查矿产资源的权利。 4、什么是探矿权人? 取得勘查许可证的的单位或者个人称为探矿权人。 5、什么是采矿权? 是指在依法取得的采矿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内,开采矿产资源和获得所开采的矿产品的权利。 6、什么是采矿权人? 取得采矿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称为采矿权人。 7、什么是探矿权采矿权招标? 是指县级以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发布招标公告,邀请特定或者不特定的投标人参加投标,根据投标结果确定探矿权

采矿权中标人的活动。 8、什么是探矿权采矿权拍卖? 是指县级以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发布拍卖公告,由竞买人在指定的时间、地点进行公开竞价,根据出价结果确定探矿权采矿权竞得人的活动。 9、什么是探矿权采矿权挂牌? 是指县级以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发布挂牌公告,在挂牌公告规定的期限和场所接受竞买人的报价申请并更新挂牌价格,根据挂牌期限截止时的出价结果确定探矿权采矿权竞得人的活动。 10、什么是开采回采率? 露天和地下开采的矿山,计算开采区域(范围)内实际采出矿量与该范围内地质储量的百分比,叫做回采率。根据计算范围大小,分为工作面、采区(矿块)、阶段和全矿进井回采率。开采回采率系指全矿井或矿务局的回采率。11、什么是采矿贫化率? 由于废石、矸石混入高品位矿石,导致采出矿石品位开采前工业储量中矿石地质品位的现象,叫做矿石贫化。计算区域(范围)内原矿地质品位与采出矿石品位之差与原矿地质品位的比值,以百分数表示,叫做采矿贫化率。 12、什么是选矿回收率? 选矿精矿中所含被回收有用成份的重量占入选矿石中该有用成份重量的百分数,叫做选矿回收率。 13、矿产资源的所有权属于谁?根据什么来确定的?

国土资源信息化软件

北京安图公司作为资深国土资源信息系统建设服务商,为客户提供从整体解决方案到各类国土资源数据的建库,以及开发各类专业软件系统等全方位的信息化建设服务。 城镇地籍管理系统功能特点如下: 1、系统采用B/S与C/S相结合的结构模式,图形和属性数据采用一体化存储,存储在Oracle数据库中; 2、GIS系统可支持Arc/Info、GeoMedia、Geographics等多种平台; 3、空间和属性数据的录入建库主要基于C/S结构完成,系统提供了权属数据库录入、各类地籍图形数据的转换及扫描矢量化录入系统; 4、基于地籍数据库的各类业务办公采用B/S结构,系统可完成土地初始、变更登记 、抵押登记等各类业务办公自动化的处理,这些业务均可实现图文一体化的浏览和处理,并均在客户端浏览器上完成; 5、系统可打印输出各类标准的地籍业务所需要的表、卡、证; 6、系统还可进行各类图形和属性的相互查询、基于各项属性数据的统计、以及各类空间分析; 土地利用现状管理信息系统: 1、采用C/S和B/S相结合的模式实现数据的编辑入库及联网工作 2、提供多源空间数据采集、编辑功能,通过FME实现各类通用GIS数据的转换 3、提供属性数据的录入模块 4、采用大型商用数据库ORACLE实现空间数据与属性数据的一体化及图形和属性数据的互访 5、提供现状数据库入库编辑的17个功能步骤: 线状地物打断处理、要素所属图幅处理、要素拓扑结构检查、田坎系数计算、线状地物所属图斑处理、面积平差、图斑净面积计算等,严格满足现状数据入库需求 6、提供任意组合查询,辖区及缓冲区查询、任意范围的条件查询 7、任意辖区、图幅的图形输出,专题图形的输出 8、提供按土地利用类别、权属性质、辖区范围的面积查询、统计和输出 9、土地统计台帐、各类土地统计簿的生成与输出 10、提供图斑合并、分割、图斑岛合成与打散、线分割图斑、面分割图斑等丰富的图斑数据变更操作 11、在符合国家标准的变更作业方式基础上,能够实现多个乡镇的日常联网变更并可实现全市范围的联网上报数据 12、提供变更操作历史回溯功能,将所有的修改动作和原始数据做完全记录 13、提供数据字典、权属代码、数据库、城市区县控制表等的编辑和维护,用户权限的维护等

法院强制执行可以驳回吗

一、法院强制执行可以驳回吗 强制执行申请被驳回可以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在执行案件中,如果案外人发现自己的财产被他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损害他的利益了,他有二种救济方法:一是向负责执行的法院提出执行异议,二是当执行异议不被支持或没有全部获得支持的,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二、如何提起执行异议 首先需要掌握的是执行异议必须是在案外人提出执行异议,法院依法做出裁定之后,案外人、当事人对执行异议裁定不服,案外人、当事人才能提出异议之诉。如果案外人没有对执行提出异议,或虽然提出异议但法院没有对异议做出裁定,那么,案外人或当事人是无权提起异议之诉的。 上面是执行异议之诉的前提条件。执行异议之诉有严格的时间要求:案外人和当事人必须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超过这个期限就不能再行使这项诉讼权利。 三、强制执行申请书怎么写 申请人: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因________一案,业经____人民法院(或仲裁委员会)于__ 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作出()字第_______号民事判决书(或裁决、调解),被申请人拒不遵守判决(或裁决调解)履行。为此,特申请你院给予强制执行。 事实与理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写明各种生效法律文书中的主文部分涉及到的财产执行内容。被执行人应当给付事项的种类、范围、数量等;被执行人没有履行的情况,写明被执行人逾期拒不履行法律文书中指定义务的情况。 此致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附:生效判决书(裁定、调解书)_______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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