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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垣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项目

长垣县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项目

监理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长交采2018ZB042号

招标人:长垣县国土资源局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二O一八年八月

目录

第一章长垣县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项目招标公告- 2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5 -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

2、投标须知- 9 -

3、投标规则- 9 -

4、投标费用- 9 -

5、保密- 9 -

6、招标文件的组成、澄清和修改- 9 -

7、投标文件的编制- 10 -

8、开标与评标- 12 -

9 中标- 13 -

10、重新招标- 14 -

11、不再招标- 14 -

12、签订合同- 14 -

第三章评标办法- 15 -

第四章合同条款格式- 18 -

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24 -

一、投标函-26-

二、投标报价汇总表-27-

三、投标保证金-28-

四、授权委托书-29-

五、反商业贿赂承诺书-30-

六、资格文件-31-

七、企业业绩-35-

七、技术部分-36-

八、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材料-37-

第一章长垣县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项目招标公告长垣县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人:长垣县国土资源局

二、采购项目名称:长垣县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项目

三、采购项目编号:长交采2018ZB042号

四、采购项目内容:本项目共划分五个标段

一标段:负责南蒲、孟岗、苗寨、武丘约246.99平方公里的外业调查、城镇内部调查、农村土地利用综合潜力调查、专项调查、城镇村0.2米航空影像等全县的合库工作、数据库建设、所有权成果完善,并负责全县的技术培训、验收、软件的购置及后期数据库维护工作。

二标段:负责魏庄、蒲北、樊相、满村约253.65平方公里的外业调查、城镇内部调查、农村土地利用综合潜力调查、专项调查、城镇村0.2米航空影像等数据库建设、所有权成果完善。配合一标段完成项目合库、质检和验收工作。

三标段:负责恼里、蒲西、常村、佘家、赵堤约285.14平方公里的外业调查、城镇内部调查、农村土地利用综合潜力调查、专项调查、城镇村0.2米航空影像等数据库建设、所有权成果完善。配合一标段完成项目合库、质检和验收工作。

四标段:负责芦岗、蒲东、方里、丁栾、张三寨约265.34平方公里的外业调查、城镇内部调查、农村土地利用综合潜力调查、专项调查、城镇村0.2米航空影像等数据库建设、所有权成果完善。配合一标段完成项目合库、质检和验收工作。

五标段:监理全县第三次土地调查工作。

五、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六、预算金额:678.8073万元

七、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能力;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7、一、二、三、四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含地理信息系统工程、不动产测绘或地籍测绘)及以上资质,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测绘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五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测绘乙级(含地理信息系统工程、不动产测绘或地籍测绘监理子项)及以上资质

8、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单位,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wendangku.net/doc/459183414.html,)、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wendangku.net/doc/459183414.html,)、河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s://www.wendangku.net/doc/459183414.html,)】附公司在以上任意一个网站上的查询记录;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10、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注:每个投标人允许参加多个标段的投标,但只能中一个标段。如果供应商同时是两个及以上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则按标段顺序推荐第一中标候选人,其他标段不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八、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8.1网上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08月10日上午8:00至2018年08月16日下午18: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8.2投标单位报名方法:本项目只接受长垣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网上报名,不接受其它形式报名。潜在投标人报名需通过CA证书登录长垣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首页(网址:https://www.wendangku.net/doc/459183414.html,)左侧“进入会员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潜在投标人若不是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请仔细阅读长垣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首页《关于投标人会员注册事项通知》(链接地址:https://www.wendangku.net/doc/459183414.html,/ggtz/17073.jhtml),按照要求完成会员注册(详见长垣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首页《会员注册操作手册》)、现场审核、CA证书办理及绑定等程序。

8.3本次招标项目如有变更或延期,投标人均可在长垣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直接查看相关公告,投标人应随时关注网站,如有遗漏,后果自负。

8.4潜在投标人网上报名后,登录会员平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详见《投标人报名及文件下载操作手册》)。若因为自身原因错过文件下载时间,造成损失由

潜在投标人自行负责。

8.5招标文件费:人民币500元/标段,投标人应在开标当天,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开标现场以现金形式向招标代理公司缴纳招标文件费,未缴纳采购文件费的供应商,不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咨询电话:0373-*******

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咨询时间: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备注:1、《会员注册操作手册》、《投标人报名、缴费绑定及文件下载操作手册》在“长垣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首页右下角文档下载中查看。

(按以上要求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09月04日上午09:00。

十、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长垣县财审大厦八楼8002房间第二开标室。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长垣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同时发布。十二、监督单位及电话:

长垣县财政局: 0373-*******

十三、招标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垣县国土资源局

联系人:安女士

地址:长垣县建设大厦B座

联系电话:0373-*******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

地址:长垣县人民路西段

报名联系电话:0373-*******

长垣县国土资源局

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08月09日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投标须知

(1)总则

1.1 概述

1.1.1 项目名称:长垣县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项目监理

1.1.2 招标人:长垣县国土资源局

1.1.3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1.1.4 项目实施地点:长垣县境内

1.1.5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1.6 招标范围:监理全县第三次土地调查工作

1.1.7 监理服务期:随调查周期

1.1.8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投标规则

不允许一个投标人对同一项目提交两份或两份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4、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为准备或进行投标所发生的一切费用。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一律不予退还。

5、保密

招投标双方应分别为对方在投标文件和招标文件中涉及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

6、招标文件的组成、澄清和修改

6.1招标文件的组成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

1)招标文件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文件

5)投标文件格式

6.2 招标文件的澄清

6.2.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只对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天以前收到的要求澄清的问题予以答复。

6.2.2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书面答复(有正式编号)将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发送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但不指明询问的来源。投标人在收到答复后,应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确认收到。

6.3 招标文件的修改

6.3.1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修改招标文件的补充通知(有正式编号),将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以前发出;该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7、投标文件的编制

7.1 投标文件的语言文字

投标文件、投标人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之间来往的所有书面文件均使用汉语文字。

7.2 投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函;

2)投标报价汇总表;

3)投标保证金;

4)授权委托书;

5)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6)资格文件;

7)技术部分;

8)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材料。

7.3 投标报价(超出最高投标限价为无效报价)

7.3.1投标报价采用固定总价。投标报价应包括投标人中标后为完成长垣县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项目施工全部监理任务需支付的一切费用和拟获得的利润,并考虑了应承担的风险。

7.3.2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报价,但应符合要求。

7.4投标文件有效期

7.4.1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自投标截止之日起 60 天。

7.4.2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时,将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但最长不超过90天。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答复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上述要求。投标人若拒绝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要求,可在原定有效期期满后收回投标保证金,投标文件无效,并可退还;若接受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要求,则投标文件继续有效,但仍不允许修改,并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期内,本须知7.5条的规定仍适用。

7.5 投标保证金: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7.6 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要求

7.6.1投标人应按规定的内容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一式伍份,其中正本壹份,副本肆份,电子文档壹份。封面上应分别标明“正本”和“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正、副本均须用A4纸装订成册(图页可除外),并逐页标注页码,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7.6.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封面的右上角应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

本”,电子版U盘粘贴注明投标人名称的字样。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电子版U盘与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7.6.3投标文件涂改、插字或删除均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在修改处签署全姓名确认。

7.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7.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投标人应将所有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电子版U盘分别密封,并在密封袋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盖章和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文件的密封袋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或“电子版U盘”字样。

投标文件封袋面上应写明:

1)招标的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2)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

3)投标人的名称和通信地址,并加盖单位公章;

4)在2018年月日时分前不得拆封。

7.8 投标截止时间

7.8.1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应在此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长垣县财审大厦八楼开标室。

7.8.2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延后投标截止时间时,将发出补充通知。在此情况下,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和投标人与投标截止时间有关的义务和权利也将适用至延长后的投标截止时间。

7.9 迟到的投标文件

在本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接收。

7.10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7.10.1投标人若需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送达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签收。

7.10.2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规定进行编制、密封和标记,并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

7.10.3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

7.1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招标人应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1)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7.1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按无效标处理

(1)未按照要求签字或盖章的;

(2)未按照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关键字模糊不清的;

(3)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保证金的;

(4)投标人资格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招标文件要求的;

(5)存在重大偏差或实质上的不响应;

(6)超过招标控制价的;

(7)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报价的;

(8)以他人名义投标、串标、弄虚作假的;

(9)违反国家强制性标准的;

8、开标与评标

8.1 开标

8.1.1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于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在长垣县财审大厦八楼开标室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均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代表人还需持授权委托书)准时出席,并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登记册上签署全姓名报到。

8.1.2开标会议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并主持。开标会上将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修正报价(如果有)和其他需宣布的内容等。

8.1.3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开标会议记录并归档。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宣读的内容与投标文件不符时,投标人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异议,经招标监督部门当场核查确认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重新宣读其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应在开标记录上签名确认。

8.2 评标

8.2.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应当从河南省政府采购评标专家库中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细则对所有有效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并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书面提出评标报告。

8.2.2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标法方法。

8.3 算术性修正

8.3.1对实质上相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校核其投标报价是否存在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为:

1)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时,以单价金额为准。

8.3.2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上述算术性修正原则修正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并书面通知投标人确认。如投标人确认,修正后的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8.4 算术性修正

8.4.1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与招标文件的偏差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

8.4.2投标人对澄清的问题需书面答复的,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名确认,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8.4.3除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算术性修正外,投标人的澄清不得修改投标报价或投标文件中的其他实质性内容。

9 中标

9.1 中标人的确定

9.1.1按照招标前附表中的规定确定中标人,招标人无义务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作任何解释和说明。

9.2 中标通知

在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10、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11、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 3 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

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12、签订合同

12.1招标人与中标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订立书面合同。

12.2中标人在规定时间内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又无正当理由,招标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可依序与确定的其他中标候选人签订合同。

第三章评标办法

评标标准及说明

1、初步评审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后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资格认真核对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原件,并填写《资格性审查表》。如投标人在评标开始前不能按以下内容提供有关证件或提供证件不全的,将不能通过资格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人及投标文件的符合性:

1.1资格性审查的内容:

1、法人授权委托书;

2、被委托人身份证;

3、有效的营业执照;

4、五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测绘乙级(含地理信息系统工程、不动产测绘或地籍测绘监理子项)及以上资质;

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单位,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wendangku.net/doc/459183414.html,)、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wendangku.net/doc/459183414.html,)、河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s://www.wendangku.net/doc/459183414.html,)】附公司在以上任意一个网站上的查询记录。

以上证件投标文件中须附复印件,原件在开标后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得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

1.2符合性审查的内容:

有下列内容之一的不能通过符合性审查:

1、调查周期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

2、投标文件递交的正本和副本数量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3、投标文件活页或散页装订;

4、投标文件签字和盖章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

5、不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6、投标文件内容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要求的。

2、评分标准

(一)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二) 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中的标准、办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标,任何其他的外部证据均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三)按招标文件评标办法的规定,按得分的排名顺序由评标委员会推荐结果确定中标人。

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四) 评标分值分配如下:

1、商务部分:55分。

2、技术部分:45分。

3、每个投标人的得分为其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得分的总和。若发生并列的情况,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序。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五) 详细评分表

第四章合同条款格式

委托方(甲方):

监理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及其他有关法规、规章和技术规程、规范的规定,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监理范围

长垣县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项目监理。

第二条:监理单位

项目工程监理是指监理单位受甲方的委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批准的项目建设文件、监理合同及其项目建设合同,对项目工程实施的监督管理。第三条:监理工作内容

1.协助甲方审查被监理单位的土地调查项目技术设计书、项目合同内容等;

2.审查调查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仪器装备投入和使用、作业人员的资格;

3.督促被监理单位按项目合同约定的时间、进度组织施工,及时调整不合理工期安排;

4.依据技术规程、规范、技术标准、项目设计书和项目合同检查被监理单位项目实施的工序、质量等;

5.协调调查项目合同、技术设计书等的变更;

6.受甲方委托,检查、督促被监理单位项目工程款的使用情况,并及时向甲方反馈检查情况;

7.督促被监理单位整理、编制、提供调查项目的中间资料和成果资料;

8.定期向甲方报告监理工作情况,负责向甲方提交完整的监理资料;

9.其他甲方交办的本项目监理事项。

第四条:监理工作机构

1.乙方必须在现场建立独立的项目工程监理机构,有固定的工作场所,项目工程监理机构在完成监理合同约定的监理工作后方可撤离现场。

2. 项目工程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和规模,应与监理合同规定的服务内容、期限、技术复杂程度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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