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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士与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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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士与法律

护士与法律

(护理工作中的法律问题和法律责任)

医疗事故罪

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例:

沈某,男,59岁,胸闷4h余,急诊,心率102次/min,无其他体征。医生疑为冠心病,即给予5%葡萄糖250ml加复方丹参16ml静滴,并嘱做心电图检查。1h输液完毕后,患者自述胸闷无好转,护士未予理会,也未查心电图,让患者回家,次日晨患者因心肌梗死死于家中。

案例分析

?犯罪,依法惩处——刑事责任;

?客观:不作为(应及时报告医生)

?主观:疏忽大意

无意侵权行为的两种表现:疏忽大意与渎职罪

疏忽大意:是指行为人因不专心履行职责而造成客观上的

过失行为。

渎职:行为人在履行专业职责的过程中的失职行为导致当事人受到伤害称之为渎职。

(一)临床护理记录的法律意识

护理记录

1、在法律上有其重要的意义。

2、客观、及时、准确无误,完整的护理记录是举证的法律依据。

3、不能丢失、涂改、隐匿、伪造或销毁

案例

某产妇于某日上午9时许,在某市中心医院妇产科产房顺产一足月男婴,经该院医生检查新生儿一切正常,按新生儿临床评分标准被定为满分。产妇连续两天见到新生儿并以母乳喂养,但产后第三天早晨5时30分突然发现该男婴已死亡于新生儿室。产妇及家属向院方控告该院当班护士失职致其婴儿死亡,护士矢口否认自己有责任,双方遂引发医疗纠纷。

新生儿室护士报告新生儿死亡前后的护理情况:

(1)前日晚10时到次日10时,巡视该新生儿一切正常。

(2)1时15分,排便后喂牛奶30毫升后,右侧卧位,未见异常。(3)3时30分,护士巡视病房,更换尿布,一切正常。

(4)4时30分,护士巡视,该新生儿正常。

(5)5时,护士巡视、换尿布,仍右侧卧位,一切正常。

(6)5时30分,护士巡视发现该新生儿面部、口唇青紫色,右半身青紫,呼吸、心跳已停止,经值班医师检查确认其已死亡。

检查发现,尸斑已形成,以头面部、右侧半身前胸部为主。

该护士主张此男婴系"新生儿猝死综合症"死亡。

案例评析

?尸检:窒息

?固定尸斑的出现:死亡后四个小时

?由此可见护士的护理情况报告是虚构的

?本案中主要涉及二个法律问题

?(1)当班护士在本案中是否有责任?

?(2)该护士在事故发生前后的行为应如何认定?

?处理医疗纠纷的归责原则基本是单一归责原则说。即过错责任

是侵权行为的唯一归责原则,即行为人仅在有过错的情况下,才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过错,就不承担民事责任。

?过错的形式主要有故意和过失两种。

?故意:是指行为人预见到自己行为的有害后果,仍然放任有害

结果的发生。

?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不良后果而

没有预见到(疏忽大意的过失),或虽然预见到了却轻信此种结

果可以避免(过于自信的过失)的心理状态。

?在新生儿病房中,一般规定护士应30-60分钟巡视病房一次,

以便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该护士的不作为行为已构成了一种过失(过于自信的过失)?事故发生前的不作为行为是一种过失行为

?对于该护士在事故发生后的行为应如何认定呢?

?《医疗事故处理条理》第七条的规定:“凡发生医疗事故或事件,

当事的医务人员应立即向本医疗单位的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

负责人应随即向本医疗单位负责人报告。”

?“发生医疗事故或事件的医疗单位,应指派专人妥善保管各种

原始资料,这是因为原始资料是病情发展的真实记录;是认证

医疗过失的重要依据”。

?本案中该护士构成了一种故意的行为,因而也将得到更加严厉

的处罚。

(二)执行医嘱的合法性

?随意签改医嘱或无故不执行医嘱——违法行为

?《护士条例》第三章第十六条和十七条中规定“护士执业,应

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技术规范的规定。”“护士发现医嘱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者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应当及时向开具医嘱的医师提出;必要时,应当向该医师所在科室的负责人或者医疗卫生机构负责医疗服务管理的人员报告。”

?护理人员若发现医嘱有明显的错误,则有权拒绝执行。

?如果在护理人员提出明确申辩后,医师仍强制要求其执行,她

将不对由此而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负任何法律责任。

?若明知该医嘱可能造成对患者的法律性损害,却听之任之,若

酿成严重后果,将共同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例如:处方:10%氯化钾10ml静脉推注。

(三)护生的法律身份

护生是正在学习护士专业的学生。《护士条例》第四章第二十一条规定:“在教学、综合医院进行护理临床实习的人员应当在护士指导下开展有关工作。”

即按法律的含义,只能在职业护士的严密监督和指导下,按照严格的护士操作规程去工作,否则她的工作将被认为是侵犯行为。

在临床工作中,护生要为自己的行为和被认定的渎职负责。带教护士对护生负有指导和监督的责任,因此出现护理差错和事

故,其带教护士也要负有法律责任。

(四)护理活动与职责范围的法律问题

?由于超出职责范围的护理活动给病人造成伤害的,护士负有法

律责任。

?如急救插管,急救处理无医嘱不能处理

发生事故的根源:

一念之差一技之差

?要求做的必须做

?禁止做的决不做

例二:

张某,女,26岁,因夫妻失和服毒自杀,入院抢救,清醒后多次说:“人活着没意思”。次日上午问护士附近有无水塘,该护士如实告知。中午交班时发现患者失踪,傍晚在医院附近水塘捞出患者尸体。

例一:

李某,男,8岁,麻痹性肠梗阻,收入院后给予插胃管和输液治疗。医嘱:见尿后,氯化钾10ml注入管内。护士见患儿有尿后,将10%氯化钾10ml由输液管注入,致患儿心搏骤停,死亡。

护士法律法规

-----------------------------------精品考试资料---------------------学资学习网----------------------------------- 护理法规为什么要学习护理法律 1、了解自己的职责的范围,根据自己所学到的专业教育的知识及专业团队的规范和要求 2、熟知各项护理工作的原理和效果 3、明确哪些工作自己可以独立执行,哪些工作必须有医嘱或在医师的指导下进行,以防止法律纠纷 4、自觉遵纪守法,保护好自己的一切合法权益课程设置 1、我国的卫生法体系 2、护理法的范畴 3、护理安全的概念 4、护理工作中的法律法规我国的卫生法体系卫生法(Healthlaw),是指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有关食品安全、医疗卫生、医疗事故的处理、卫生防疫、药品器械管理、从业资格、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等方面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护理法的范畴 1、国家规定的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和条例 2、地方行政主管及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规定、标准、办法、通知 3、医疗卫生单位制定的管理制度和办法,医疗技术操作规程等护理法: 是指由国家制定的,用来规定护理活动(如护理教育、护理管理、护理科研、护理服务)及调整这些活动而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

范的总称护理安全: 在实施护理全过程中,避免发生医疗过失的行为,防止患者出现不良损害后果。 1 / 3 护理工作中潜在的法律问题每个合格的护理人员不仅应该熟知国家 法律条文,而且更应明白在自己实际工作中与法律有关的潜在性问题,以便自觉地遵纪守法,必要时保护自己的一切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尊严。 这些潜在性问题中,常见的有: (一)侵权行为与犯罪护理人员与病人的接触比其他医务人员更为密切,如在护理卧床病人时,在获得其高度信任的基础上,被同意检阅其信件,但对书信往来和个人隐私,护理人员应持慎重态度为之保密,如随意谈论,造成扩散,则应视为侵犯了病人的隐私权。 (二)疏忽大意与渎职罪例如护士因疏忽大意而错给一位未做过青霉素皮试的病人注射了青霉素,若该病人幸好对青霉素不过敏,那么,该护士只是犯了失职过错,构成一般护理差错。 假若该病人恰恰对青霉素过敏,引起过敏性休克致死,则需追究该护士法律责任,她可能被判渎职罪。 (三)临床护理记录,它们不仅是检查衡量护理质量的重要资料,也是医生观察诊疗效果、调整治疗方案的重要依据。 在法律上,也有其不容忽视的重要性。

护理相关法律法规试题 及答案

护理相关法律法规试题 姓名日期得分 一、填空题(每空2 分共60 分) 1.《护士条例》规定未取得护士执业证书的人员不得从事护理工作,护士只能在(注册执业地点)范围内从事护理工作。 2.《护士条例》经国务院第206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08年5月12 日)施行。 3.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 5 )年。 4..护士通过执业资格考试之日起( 3 )年内未提出申请注册的,需接受(二级)级医院(3 )个月临床实习并考试合格。 5.《护士条例》规定护士的权利:(获得报酬)、享受福利、(参与社保)、(卫生防护)、(医疗保健)、(参与专业培训)的权利。 6.《护士条例》规定护士的义务:(承担预防保健工作)、(宣传防治疾病知识),(进行健康指导)、(开展健康教育)、提供卫生咨询的义务;有参与突发共卫生事件的救护义务,无条件服从调遣。 7.《护士条例》共6章35条,包括总则、(护士执业注册)、(权利和义务)、(医疗卫生机构的职责)、(法律责任)和附则6个部分。 8.《护士条例》所称护士,是指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依照本条例规定从事护理活动,履行(保护生命)、(减轻痛苦)、(增进健康)职责的卫生技术人员。

9.《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经国务院第55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02年9月1日)施行。 10.《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共七章63条。包括总则、(医疗事故预防与处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医疗事故行政处理与监督、(医疗事故赔偿、罚则)和附则7个部分。 11.门诊病历(医疗机构保管)不少于(15 )年;住院病历保存不少于(30 )年。 12.2013版《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明确规定签封病历的(复印件),并规定未完成的病历在封存后,病历原件(可以)继续记录和使用。 二、简答题(共40分) (一)护士应当怎样执行医嘱?(10分) 答:1、正确执行医嘱:护士正确执行医嘱首先应当核对医嘱,然后按照正确的时间、正确的对象、正确的剂量、正确的途径和正确的方式执行医嘱,并观察患者的临床反应。 2、拒绝执行有问题的医嘱:护士在执行医嘱过程中,如果发现和怀疑医嘱存在错误,护士有权利拒绝执行,并向医师提出质疑。(二)简述医疗事故的定义和分级。(30分) 答:1、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2、医疗事故分为四级:一级:死亡、重度残疾;二级:中度残疾、严重功能障碍;三级:轻度残疾、一般功能障碍;四级:明显人

护士相关法律法规解读

护士条例及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解读 护理是一项涉及维护和促进人的健康的医疗活动,具有专业性、服务性的特点。为了维护护士的合法权益,规范护理行为,促进护患关系和谐发展,保障医疗安全和人体健康,急需制定一部有关护士的行政法规,在这样的背景下《护士条例》便应运而生。2008年1月31日温家宝总理签署了第51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公布了《护士条例》。《护士条例》将于2008年5月12日开始实施,《护士条例》的公布施行填补了我国护士立法空白,对于保障护士合法权益、强化医疗卫生机构管理职责、规范护士行为,促进护理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本条例共六章三十五条。包括:总则、执业注册、权利和义务、医疗卫生机构的职责、法律责任、附则。本条例第二条规定,护士是指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依照本条例规定从事护理活动,履行保护生命、减轻痛苦、增进健康职责的卫生技术人员。由此可见,护理工作直接关系到病人身体健康和医疗安全。护士以其专业化知识和技术为患者提供护理服务,满足人民群众的健康服务需求。护士的专业水平、整体素质与医疗安全、患者的康复、患者对医院服务的满意程度关系密切。因此,结合《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为此,今天主要从护士的执业资格条件、护士的基本权利、护士的法定义务以及护士违反法定义务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等方面,结合具体案例进行解读。 一、护士的执业资格条件及执业注册管理 1、护士的执业条件 临床工作中,与病人接触最多的也是护士。为了确保从事护理工作的护士具有保障病人健康和医疗安全的执业水平,条例总结我国护士管理的经验,参照国际通行做法规定,只有受过专门训练并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的人员才能从事护理工作。根据护士条例第七条的规定: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教育部和卫生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 3)通过卫生部组织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4)符合卫生部规定的健康标准。 2、护士的执业注册申请与管理(条例第八至十一条) 1)提出申请的时间限制及逾期申请的条件。 2)执业注册申请的受理部门及处理原则。 3)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为5年。 4)延续注册的申请及执业注册的注销管理。 5)建立护士执业记录。 案例1:2000年8月27日下午4时许,张明锦陪妻子蔡善华到镇卫生院就医,当班“医生”张道中为其检查后,诊断为上呼吸道感染,于是为其开药打吊针,其间出现药物过敏,经抢救无效死亡,后张明锦将界牌镇卫生院及张道中告上了法庭。 2004年3月15日,定远县法院一审判决张明锦败诉,并承担诉讼费4000元。张明锦不服,于今年5月20日向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审理认为:当班的“医生”张道中没有合法的执业证书,当班护士蒋本武也没有护士证,蔡善华的诊疗人员均没有诊疗资格,仍违反规定从事诊疗工作。张道中知道蔡善华有过药物过敏史,但对患者用药过敏史未予足够重视,对可能出现的问题估计不充分,没有事先准备相应的抢救措施。对蔡善华所用的药物,

最新[护士条例主要内容]中国护士条例全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维护护士的合法权益,规范护理行为,促进护理事业发展,保障医疗安全和人体健康,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护士,是指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依照本条例规定从事护理活动,履行保护生命、减轻痛苦、增进健康职责的卫生技术人员。 第三条护士人格尊严、人身安全不受侵犯。护士依法履行职责,受法律保护。 全社会应当尊重护士。 第四条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改善护士的工作条件,保障护士待遇,加强护士队伍建设,促进护理事业健康发展。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鼓励护士到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 第五条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护士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护士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国务院有关部门对在护理工作中做出杰出贡献的护士,应当授予全国卫生系统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或者颁发白求恩奖章,受到表彰、奖励的护士享受省部级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待遇;对长期从事护理工作的护士应当颁发荣誉证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做出突出贡献的护士,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执业注册 第七条护士执业,应当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 申请护士执业注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 (三)通过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四)符合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健康标准。 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应当自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之日起3年内提出;逾期提出申请的,除应当具备前款第(一)项、第(二)项和第(四)项规定条件外,还应当在符合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接受3个月临床护理培训并考核合格。 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由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人事部门制定。 第八条申请护士执业注册的,应当向拟执业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收到申请的卫生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决定,对具备本条例规定条件的,准予注册,并发给护士执业证书;对不具备本条例规定条件的,不予注册,并书面说明理由。 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为5年。 第九条护士在其执业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执业地点的,应当向拟执业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报告。收到报告的卫生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报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为其办理变更手续。护士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变更执业地点的,收到报告的卫生主管部门还应当向其原执业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通报。 第十条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届满前30日向执业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申请延续注册。收到申请的卫生主管部门对具备本条例规定条件的,准予延续,延续执业注册有效期为5年;对不具备本条例规定条件的,不予延续,并书面说明理由。 护士有行政许可法规定的应当予以注销执业注册情形的,原注册部门应当依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注销其执业注册。 第十一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本行政区域的护士执业良好记录和不良记录,并将该记录记入护士执业信息系统。 护士执业良好记录包括护士受到的表彰、奖励以及完成政府指令性任务的情况等内容。护士执业不良记录包括护士因违反本条例以及其他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或者诊疗技术规范的规定受到行政处罚、处分的情况等内容。

护理工作中法律法规

护理工作中的法律法规(2) 尹秀梅 《护士条例》是什么时间通过,什么时间实施? 为何学法 依法办事是每一个公民的责任和义务,医疗卫生相关法律法规是规范医疗卫生行业从业人员的职业行为的准则。 护理职业活动与人的健康和生命直接相关,认真贯彻执行与护理有关的法律法规,是护理人员从业的首要条件,按照法律法规进行护理服务的规范管理,是护理管理者必须遵守的基本原则。 据有关部门统计 来自卫生部的统计数字表明,全国由于医患纠纷引发的冲击医院等恶性事件,2002年有5000多起,2004年上升到8000多起,2006年则将近10000起。2008年,在太原召开的一个关于医疗纠纷全国性的内部会议上披露,全国医疗纠纷每年发生达百万起,并以100% 如此惊人的数据,谁来保护我们 加强法律法规学习 面对如此节奏快、任务重、压力大、高风险的工作,我们应加强学习相关的医学法律、法规,增强护理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用法律保护自己的护理行为,保护自己的权益。 一.护理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 卫生法体系与护理法 我国与护理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我国的卫生法体系

组成:公共卫生与疾病防治法,医政法,药政法,妇幼卫生法,优生与计划生育 我国的卫生法体系 卫生法定义:是指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关于医疗卫生方面法律规范的总和,是我国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护理法 是指由国家制定的,用以规定护理活动(如护理教育、护理管理、护理科研、护理服务)及调整这些活动而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1994.1.1实施 《护士条例》2008.5.12 实施 《护士守则》2008.5.12 护理法的范畴 1.国家规定的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和条例; 2.地方行政主管及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规定、标准、办法、通知 3.医疗卫生单位制定的管理制度和办法;医疗技术操作规程等。 护理法的意义 为护理人员提供最大限度的保护和支持 ★引导护理教育和服务实践逐步标准化、专业化 ★促进护理人员不断接受培训教育 ★保证护理人员具有良好的护理道德水准 ★有利于维护病人和一切护理对象的正当权益

《护士条例》及相关知识竞赛问答

1.《护士条例》是何年何月何日通过的,自何年何月何日起施行? 答:于2008年1月23日通过,自2008年5月12日起施行。 2.国务院为什么要专门制定一部有关护士的行政法规? 答:为了维护护士的合法权益,规范护理行为,促进护理事业发展,保障医疗安全和人体健康。 3.制定条例的总体思路是什么? 答:①充分保障护士的合法权益;②严格规范护士的执业行为; ③强化医疗卫生机构的职责。 4.什么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护士监督管理工作? 答: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 5.《护士条例》中护士的定义是什么? 答:本条例所称护士是指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依照本条例规定从事护理活动,履行保护生命、减轻痛苦、增进健康职责的卫生技术人员。 6.国务院有关部门对做出杰出贡献的护士应当给予何种表彰? 答:应当授予全国卫生系统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或者颁发白求恩奖章。 7.《护士条例》赋予护士哪四项权利? 答:①获取报酬、享受福利保险;②获得卫生保护、医疗保健; ③获得职称职务、参加培训;④获得诊疗信息提出意见建议。 8.《护士条例》赋予护士哪五项义务? 答:①遵守法律法规规章规范;②对危重患者的通知、急救; ③对违法医嘱的提出、报告;④尊重保护患者隐私权; ⑤突发事件中服从工作安排。 9.在护理工作中做出杰出贡献并受到表彰、奖励的护士可享受何种待遇? 答:可享受省部级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待遇。 10. 申请护士执业注册,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答:①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②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 ③通过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④符合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健康标准。 11.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应当自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之日起几年内提出? 答:3年内。 12.卫生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护士执业注册申请之日起多少个工作日内做出决定? 答:20个工作日内。 13. 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为几年? 答:5年。 14. 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届满前多少日向卫生主管部门申请延续注册? 答:30日。 15.护士在执业活动中有哪些情形时,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依据职责分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暂停其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其护士执业证书? 答:①发现患者病情危急未立即通知医师的;

护士条例考试试题及标准答案

护士条例考试试题及答案 1. 护士申请延续注册的时间应为()。B A. 有效期届满前半年 B. 有效期届满前30 日 C.有效期届满后30 日 D. 有效期届满后半年 2. 针刺伤可以传播多种血源性传染病,被刺伤的医务人员中,护士占()。C A 50% B 60% C 80% D 90% 3. 护士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患者生命实施必要的紧急救护,应该做到以下几点,但除外()。B A 必须依照诊疗技术规范 B 必须有医师在场指导 C 根据患者的实际情况和自身能力水平进行力所能及的救护 D 避免对患者造成伤害 4. 在实践层面上,护理最根本的职业特征是()。A A 人道主义精神 B 利他精神 C 博爱精神 D 公正精神 5. 以下哪项不属于专科护士的职能()。D A 提供某一领域的临床护理服务 B 开展专科领域的护理研究 C 对同业的护理人员提供专科领域的信息和建议 D 对专科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提供建议和指导 6. 《医务人员艾滋病病毒执业暴露防护工作指导原则(试行)》规定,对均应视为具有传染性的病源物质()。D A 所有病人的血液 B 所有病人的体液 C 被血液、体液污染的物品 D 上述均是 7. 对于患职业病的护士,应享受以下权利,但除外()。D

A 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 B 诊疗、康复费用,按照国家有关工伤社会保险的规定执行 C 被诊断患有职业病,但用人单位没有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的,其医疗的生活保障由用人单位承担 D 用人单位除负责患职业病护士的生活保障外,不负责其他经济损失,护士不得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8. 以下法规性文件,法律效力最低的是()。D A 《护士条例》 B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C《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D 《医院感染管理办法》 9. 护士在执业活动中出现的情形,不适合依照护士条例进行处罚的是()。C A 泄露患者隐私 B 发生公共卫生事件不服从安排参加医疗救护 C 因工作疏忽造成医疗事故发现患者病情危急未及时通知医师 10.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费用的支付原则()。D A 医疗机构支付 B 患方支付 C 提出医疗事故处理申请的一方支付 D 属于医疗事故的, 鉴定费由医疗机构支付;不属于医疗事故的,由提出医疗事故处理申请的一方支付 11. 护士执业注册的有效期为()。B A 2 年 B 5 年 C 8 年 D 10 年 12. 对于在医疗卫生机构中殴打护士或者故意伤害护士身体的人,可以处以()。C A 五日以下拘留 B 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护士条例考试试题及答案

护士条例考试试题及答案 1.护士申请延续注册的时间应为()B A 有效期届满前半年 B 有效期届满前30日 C 有效期届满后30日 D 有效期届满后半年 2.针刺伤可以传播多种血源性传染病,被刺伤的医务人员中,护士占CA 50%B 60%C 80%D 90% 3.护士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患者生命实施必要的紧急救护,应该做到以下几点,但除外B A 必须依照诊疗技术规范 B 必须有医师在场指导 C 根据患者的实际情况和自身能力水平进行力所能及的救护 D 避免对患者造成伤害 4.在实践层面上,护理最根本的职业特征是A A 人道主义精神 B 利他精神 C 博爱精神 D 公正精神 5.以下哪项不属于专科护士的职能D A 提供某一领域的临床护理服务 B 开展专科领域的护理研究 C 对同业的护理人员提供 专科领域的信息和建议D 对专科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提供建议和指导 6.《医务人员艾滋病病毒执业暴露防护工作指导原则(试行)》规定,对均应视为具有传 染性的病源物质D A 所有病人的血液 B 所有病人的体液 C 被血液、体液污染的物品 D 上述均是 7.对于患职业病的护士,应享受以下权利,但除外D A 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 B 诊疗、康复费用,按照国家有关工伤社会保险 的规定执行C 被诊断患有职业病,但用人单位没有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的,其医疗 的生活保障由用人单位承担D 用人单位除负责患职业病护士的生活保障外,不负责其 他经济损失,护士不得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8.以下法规性文件,法律效力最低的是D A 《护士条例》B《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C《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D《医院感染管理办法》 9.护士在执业活动中出现的情形,不适合依照护士条例进行处罚的是C A 泄露患者隐私 B 发生公共卫生事件不服从安排参加医疗救护 C 因工作疏忽造成医疗事故发现患者病情危急未及时通知医师 10.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费用的支付原则D A 医疗机构支付 B 患方支付 C 提出医疗事故处理申请的一方支付 D 属于医疗事故的, 鉴定费由医疗机构支付;不属于医疗事故的,由提出医疗事故处理申请的一方支付 11.护士执业注册的有效期为B A 2年B 5年C 8年D 10年 12.对于在医疗卫生机构中殴打护士或者故意伤害护士身体的人,可以处以C A 五日以下拘留 B 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C 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 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D 无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 13.护士执业注册被撤销的含义是C

护理相关法律法规

护理相关法律法规知识题(100) 1、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何时发布何时起执行(1993年3月26日卫生部令第31号发布,1994年1月1日起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共有几章几条(共六章三十八条) 3、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的目的是什么(加强护士管理,提高护理质量,保障医疗和护理安全,保护护士的合法权益。) 4、申请首次护士注册必须填写《护士注册申请表》,缴纳注册费,并向注册机关递交哪些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身份证明、健康检查证明、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提交的其它证明。) 5、注册机关在受理注册申请后,多少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6、在什么情形下,护士不宜注册。(①服刑期间;②因健康原因不能或不宜执行护理业务;③违反护士管理办法被中止或取消注册;④其他不宜从事护士工作的。) 7、护士在什么情况下必须服从卫生行政部门的调遣,参加医疗救护和预防保健工作。(遇有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突发重大伤亡事故及其他严重威胁人群生命健康的紧急情况。) 8、护士执业违反医疗护理规章制度及技术规范,卫生行政部门可以视情节做出相应处理,其处罚方式包括哪几种(警告、责令改正、中止注册、取消注册。)

9、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的颁布,建立了护士的什么制度(执业准入制度) 10、中国护理事业发展规划纲要的基本策略是什么(⑴统筹规划,分级负责;⑵全面建设,突出重点;⑶依法执业,科学管理;⑷拓展服务,面向社会;⑸规范培养,形成体系。) 11、合理调整临床护士队伍结构,提高护士队伍整体素质。到2010年三级医院工作的护士中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者应不低于多少二级医院工作的护士中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者应不低于多少(50﹪、30﹪) 12、2005年至2010年内,分步骤在哪些重点临床专科护理领域开展专业护士培训,培养一批临床专业化护理骨干(重症监护、急诊急救、器官移植、手术室护理、肿瘤病人护理) 13、《纲要》指出:进一步调整护理教育的层次结构,到2010年,各层次护理教育的招生数量比例应达到中专、大专、本科及以上各占多少比例的结构目标(中专占50﹪、大专占30﹪、本科及以上占20﹪。) 14、为保证《纲要》内容的落实,制定了哪些具体的保障措施(①提高认识,加强领导;②以点带面,推动落实;③加强交流,共同提高;④加强督导,保证效果。)15、制定医务人员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防护工作指导原则的目的是什么(维护医务人员的职业安全,有效预防医务人员在工作中发生职业感染艾滋病病毒。) 16、什么是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指医务人员从事诊疗、护理等工作过程中意外被

《护理相关法律法规培训试题》

护理相关法律法规培训试题 科室姓名层级成绩 一、单选题(每题4分,共56分) 1.我国第一部《护士条例》从( )开始实施。 A.2008年5月5日 B.2008年5月10日 C.2008年5月12日 D.1994年5月12日 2.《护士条例》实施的宗旨是( ) A. 为了维护护士的合法权益,规范护理行为,促进护理事业发展,保障医疗安全和人体健康。 B.为了维护医生的合法权益。 C.为了维护医院的合法权益。 D.为了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 3.《护士条例》所称的护士是指( ) A.护理人员 B.医技人员 C.护士 D.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依照本条例规定从事护理活动,履行保护生命、减轻痛苦、增进健康职责的卫生技术人员 4.()负责全国的护士监督管理工作。 A.人民政府 B.医院 C.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 D.卫生厅 5.护士执业,应当经执业注册取得() A.护士执业证书 B.医生执业证书 C.护理执业证书 D.护士资格证书 6.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应当自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之日起()年内提出。 A.五年 B.三年 C.一年 D.四年 7.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由()制定。 A.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人事部门 B.人民政府 C.医院 D.卫生局 8.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为()年。 A.一年 B.两年 C.五年 D.四年 9.法律是由()依照立法程序制定 A.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B.中国中央纪委 C.最高人员法院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 10.护士申请延续注册的时间是() A.有效期届满前3天 B.有效期届满前30天 C.有效期届满后30天 D.有效期届满后半年 11.我国第一个南丁格尔获得者是() A.梁季华 B.陈荣秀 C.王琇瑛 D.吴欣娟 12.迄今为止南丁格尔奖共举办了()届,共有()名获奖者 A.45、62 B.44、68 C.40、62 D.43、68 13.护士被吊销执业证书的,自执业证书被吊销之日起( ) 年内不得申请执业注册。 A.一年 B.两年 C.三年 D.五年

《护士条例》全文

最新《护士条例》全文 发布时间:2015-09-12 编辑:1019 手机版 核心内容:我国首部保护护士劳动者劳动权益的法规——《护士条例》的出台,为保障护士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筑起了强有力的法律保证,让护士劳动者维权做到有法可依。 中华人民共与国国务院令 第517号 《护士条例》已经2008年1月23日国务院第206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5月12日起施行。 总理温家宝 二○○八年一月三十一日 护士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维护护士的合法权益,规范护理行为,促进护理事 业发展,保障医疗安全与人体健康,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护士,就是指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依照本条例规定从事护理活动,履行保护生命、减轻痛苦、增进健康职责的卫生技术人员。

第三条护士人格尊严、人身安全不受侵犯。护士依法履行职责,受法律保护。 全社会应当尊重护士。 第四条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改善护士的工作条件,保障护士 待遇,加强护士队伍建设,促进护理事业健康发展。 国务院有关部门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鼓励护士到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 第五条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护士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护士监 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国务院有关部门对在护理工作中做出杰出贡献的护士,应当授予全国卫生系统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或者颁发白求恩奖章,受到表彰、奖励的护士享受省部级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待遇;对长期从事护理工作的护士应当颁发荣誉证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做出突出 贡献的护士,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完整版)护士条例考试试题及答案

护士条例考试试题及答案 1?护士申请延续注册的时间应为()B A有效期届满前半年B有效期届满前30日C有效期届满后30日D有效期届满后半年 2?针刺伤可以传播多种血源性传染病,被刺伤的医务人员中,护士占CA 50%B 60%C 80%D 90% 3?护士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患者生命实施必要的紧急救护,应该做到以下几点,但除外B A必须依照诊疗技术规范B必须有医师在场指导 C根据患者的实际情况和自身能力水平进行力所能及的救护D避免对患者造成伤害 4?在实践层面上,护理最根本的职业特征是A A人道主义精神B利他精神C博爱精神D公正精神 5. 以下哪项不属于专科护士的职能D A提供某一领域的临床护理服务B开展专科领域的护理研究C对同业的护理人员提供 专科领域的信息和建议D对专科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提供建议和指导 6. 《医务人员艾滋病病毒执业暴露防护工作指导原则(试行)》规定,对均应视为具有传 染性的病源物质D A所有病人的血液B所有病人的体液C被血液、体液污染的物品D上述均是 7?对于患职业病的护士,应享受以下权利,但除外D A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B诊疗、康复费用,按照国家有关工伤社会保险 的规定执行C被诊断患有职业病,但用人单位没有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的,其医疗 的生活保障由用人单位承担D用人单位除负责患职业病护士的生活保障外,不负责其 他经济损失,护士不得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8?以下法规性文件,法律效力最低的是D A《护士条例》B《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C《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D《医院感染管理办法》 9?护士在执业活动中出现的情形,不适合依照护士条例进行处罚的是C A泄露患者隐私B发生公共卫生事件不服从安排参加医疗救护 C因工作疏忽造成医疗事故发现患者病情危急未及时通知医师 10?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费用的支付原则D A医疗机构支付B患方支付C提出医疗事故处理申请的一方支付D属于医疗事故的, 鉴定费由医疗机构支付;不属于医疗事故的,由提出医疗事故处理申请的一方支付 11?护士执业注册的有效期为 B A 2年B 5年C 8年D 10年 12.对于在医疗卫生机构中殴打护士或者故意伤害护士身体的人,可以处以C A五日以下拘留B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C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 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D无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

《护士条例》培训试题 及答案

2018《护士条例》试题答案 科室姓名得分 一、选择题(单选或多选,10题,每题4分,共40分) 1.护士申请延续注册的时间应为 (B) A 有效期届满前半年 B 有效期届满前30日 C 有效期届满后30日 D 有效期届满后半年 2.针刺伤可以传播多种血源性传染病,被刺伤的医务人员中,护士占( C) A 50% B 60% C 80% D 90% 3.护士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患者生命实施必要的紧急救护,应该做到以下几点,但除外 (B) A 必须依照诊疗技术规范 B 必须有医师在场指导 C 根据患者的实际情况和自身能力水平进行力所能及的救护 D 避免对患者造成伤害 4.在实践层面上,护理最根本的职业特征是( A) A 人道主义精神 B 利他精神 C 博爱精神 D 公正精神 5.以下哪项不属于专科护士的职能 (D) A 提供某一领域的临床护理服务 B 开展专科领域的护理研究 C 对同业的护理人员提供专科领域的信息和建议 D 对专科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提供建议和指导 6.《医务人员艾滋病病毒执业暴露防护工作指导原则(试行)》规定,对均应视为具有传染性的病源物质 (D) A 所有病人的血液 B 所有病人的体液 C 被血液、体液污染的物品 D 上述均是 7.取得以下哪种法律文书,则代表持有者具备护士执业资格,可以从事护理专业技术活动 (A ) A 《护士执业证书》 B 高等学校护理学专业毕业证书 C 《专科护士培训合格证书》 D 《护理员资格证书》 8.对于在医疗卫生机构中殴打护士或者故意伤害护士身体的人,可以处以 (C) A 五日以下拘留 B 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C 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D 无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

落实护士条例相关制度与管 理办法

按照《护士条例》的规定,制定相关制度,实施护理管理工作: 《护士条例》相关制度包括:护理人员准入管理制度、护理工作核心制度、护士绩效考核制度、有薪酬的相关制度。保障护理人员实行同工同酬,并享有相同的福利待遇和社会保险(医疗、养老、失业保险)的制度 广顺医院护理人员管理规定 为维护护理人员合法权益,规范护理行为,保障医疗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1、 本规定所称护士,是指经执业注册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依照《护士条例》规定从事护理活动,履行保护生命、减轻痛苦、增进健康职责的本院护理专业技术人员。 2、 凡在本院独立从事护理工作的护士,必须通过卫生部统一执业考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 3、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为5年。注册有效期届满需继续在我院执业的,应在有效期届满前30日,向原注册部门申请延续注册。 4、 未经护士执业注册者不得单独从事护士工作。未注册护理人员具体管理规定执行本院《未注册护理人员管理办法》。

5、 在本院工作的所有护理人员包括进修护士、实(见)习生必须执行本院《护理人员准入管理制度》、《护理人员分层管理办法》等管理规定,未注册护理人员作为助理护士必须在护士的指导下协助护士从事临床生活护理和部分基础护理工作。 6、 护士在执业中应当正确执行医嘱,观察患者的身心状态,对患者进行科学的管理,遇紧急情况应及时通知医生并配合抢救,医生不在场时,护士应当采取力所能及的急救措施。 7、 护士有承担预防保健工作、宣传防病治病知识、进行康复指导、开展健康教育、提供卫生咨询的义务。 8、 护士执业必须遵守职业道德和医疗护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及技术规范,所从事的各种技术业务必须经过规范培训并考评达标后方可进行。 9、护士在执业中不得泄露就医者的隐私,但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 10、 遇有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突发重大伤亡事故及其他严重威胁人群生命健康的紧急情况,护士必须服从卫生行政部门的调遣,参加医疗救护和预防保健工作。 11、 护士依法履行职责的权利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12、在本院护理岗位从事护理工作的所有护理人员有权利和义务按相关规定接受并完成规范培训和继续教育。 13、在本院护理岗位从事护理工作的所有护理人员按医院规定享受相应福利待遇并实行分层管理、能级对应、同岗同酬和绩效考核等激励政策。 14、 护士执业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医疗护理规章制度及技术规范的,由医院护理部门视情节予以警告、责令改正、中止在本院执业,并上报卫生行政部门中止其注册直至取消其注册。

护士条例

总则 第一条:为了维护护士的合法权益,规范护理行为,促进护理事业发展,保障医疗安全和人体健康,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护士,是指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依照本条例规定从事护理活动,履行保护生命、减轻痛苦、增进健康职责的卫生护理人员。 第三条:护士人格尊严、人身安全不受侵犯,护士依法履行职责,受法律保护。全社会应当尊重护士。 第四条: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以乡镇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改善护士的工作条件,保障护士待遇,加强护士队伍建设,促进护理事业健康发展。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鼓励护士到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 第五条: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护士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护士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国务院有关部门队在护理工作中做出杰出贡献的护士,应当授予全国卫生系统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或者颁发白求恩奖章,受到表彰、奖励的护士享有省部级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待遇;对长期从事护理工作的护士应当颁发荣誉证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作出突出贡献的护士,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执业注册 7条:护士执业,应当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申请护士执业注册,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转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3)通过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4)符合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健康标准 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应当自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之日起3年内提出,逾期提出申请的除应当具备前款第一项、第二项和第四项规定条件外,还应当在符合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接受3个月临床护理培训并考核合格 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由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人事部门制定 8条:申请护士执业注册的,应当向拟职业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收到申请的卫生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对具备本条例规定条件的,准于注册、并发给护士执业证书;对不具备本条例规定条件的,不予注册并书面说明理由。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为5年 9条:护士在其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执业地点的应当向拟职业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报告。收到报告的卫生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报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为其办理变更手续。护士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变更执业地点的,收到报告的卫生主管部门还应当向其原职业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通报 10条: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职业的,叮当在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届满钱30日内向职业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申请延续注册。收到申请的卫生主管部门对具备本条例规定的,准予延续,延续执业注册有效期为5年,对不具备本条例规定的不予延续,并书面说明理由。 沪市有行政许可法规定的应当予以注销执业注册情形的,原注册部门应当依照行政许可发的规定注销其执业注册。 11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本行政区域的护士职业良好记录和不良记

护士条例考试试题及答案

A 有效期届满前半年 B 有效期届满前30日 C 有效期届满后30日 D 有效期届满后半年 2.护士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患者生命实施必要的紧急救护,应该做到以下几点,但除外 B A 必须依照诊疗技术规范 B 必须有医师在场指导 C 根据患者的实际情况和自身能力水平进行力所能及的救护 D 避免对患者造成伤害 3.在实践层面上,护理最根本的职业特征是 A A 人道主义精神 B 利他精神 C 博爱精神 D 公正精神 4.以下哪项不属于专科护士的职能 D A 提供某一领域的临床护理服务 B 开展专科领域的护理研究 C 对同业的护理人员提供专科领域的信息和建议 D 对专科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提供建议和指导 5.护士执业注册的有效期为 B A 2年 B 5年 C 8年 D 10年 6.护士执业注册被吊销,是指 D A 是基于特定事实的出现,有卫生行政部门依据法定程序收回护士执业注册证书 B 不具备取得护士执业注册的条件而取得护士执业注册的,由有关行政机关予以吊销 C 具备取得护士执业注册的条件,但因执业注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修改或废止,或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由有关行政机关予以吊销 D 护士取得执业注册后从事违法活动,行政机关依法予以吊销执业注册 7.护理管理的主要任务是 B A 考核护士,培养人才 B 提高护理工作的效率和效果,提高护理工作质量 C 为病人服务,提高病人的满意度 D 健全护理组织体系,护士岗位职责和工作标准 8.护士执业证书由以下哪个部门颁发 D A 中央人民政府 B 中央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 C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D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 9.取得以下哪种法律文书,则代表持有者具备护士执业资格,可以从事护理专业技术活动 A A 《护士执业证书》 B 高等学校护理学专业毕业证书 C 《专科护士培训合格证书》 D 《护理员资格证书》 10.可以组织护士专业培训的机构是 D A 护士所在的医疗卫生机构 B 卫生行政部门 C 学术团体 D 以上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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