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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文物单位

淄博市第四批

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名单

(共173处)

一、古遗址(共87处)

序 号 编 号 名 称 时 代 地 址

1 Ⅰ—1 徐王遗址 新石器时代 临淄区朱台镇徐王村

2 Ⅰ—2 崖付遗址 新石器时代 临淄区皇城镇崖付村

3 Ⅰ—3 薛家遗址 新石器时代 临淄区齐陵街道办事处薛家村

4 Ⅰ—4 东升遗址 新石器时代 沂源县西里镇东升村东北

5 Ⅰ—5 房家遗址 新石器时代至周 张店区傅家镇房家村

6 Ⅰ—6 马庄遗址 新石器时代至春秋 沂源县石桥乡马庄村东南

7 Ⅰ—7 北辽军埠遗址 新石器时代至春秋 沂源县悦庄镇北辽军埠村西北

8 Ⅰ—8 桓台城北遗址 新石器时代至战国 桓台县新城镇城北村

9 Ⅰ—9 毫坪遗址 新石器时代至战国 沂源县张家坡镇毫坪村东南

10 Ⅰ—10 田峪遗址 新石器时代至战国 沂源县三岔乡田峪村西

11 Ⅰ—11 北鲍庄遗址 新石器时代至战国 沂源县三岔乡北鲍庄村西北

12 Ⅰ—12 沈家遗址 新石器时代至战国 桓台县周家镇沈家村

13 Ⅰ—13 吴磨遗址 新石器时代至战国 桓台县果里镇吴磨村

14 Ⅰ—14 后埠遗址 新石器时代至汉 桓台县果里镇后埠村

15 Ⅰ—15 南村遗址 新石器时代至汉 沂源县大张庄镇南村西南

16 Ⅰ—16 后西里遗址 新石器时代至汉 沂源县西里镇后西里村西北

17 Ⅰ—17 大河南遗址 新石器时代至汉 高新区卫固镇大河南村南

18 Ⅰ—18 店子遗址 新石器时代至汉 高青县唐坊镇店子村

19 Ⅰ—19 宋家遗址 新时期时代至汉 张店区傅家镇宋家村

20 Ⅰ—20 曹三西遗址 新石器时代至汉 高新区四宝山街道办事处曹三村西

21 Ⅰ—21 曹二遗址 新石器时代至汉 高新区四宝山街道办事处曹二村西南

22 Ⅰ—22 毛家遗址 新石器时代至汉 桓台县新城镇毛家村

23 Ⅰ—23 桓台大寨遗址 新石器时代至汉 桓台县田庄镇大寨村

24 Ⅰ—24 存留遗址 新石器时代至汉 桓台县新城镇存留村

25 Ⅰ—25 荀召遗址 新石器时代至汉 桓台县田庄镇荀召村

26 Ⅰ—26 西家遗址 新石器时代至汉 桓台县田庄镇西家村

27 Ⅰ—27 麻营遗址 新石器时代至汉 张店区房镇镇麻营村西南

28 Ⅰ—28 北岭遗址 新石器时代至汉 桓台县马桥镇北岭村

29 Ⅰ—29 宫家遗址 新石器时代至唐 桓台县新城镇宫家村

30 Ⅰ—30 楼子遗址 新石器时代至唐 桓台县唐山镇楼子村

31 Ⅰ—31 北营遗址 新石器时代至唐 桓台县马桥镇北营村

32 Ⅰ—32 绍南遗址 新石器时代至元 桓台县周家镇绍南村

33 Ⅰ—33 辛兴遗址 新石器时代至元 桓台县周家镇辛兴村

34 Ⅰ—34 龙南遗址 新石器时代至元 桓台县果里镇龙南村

35 Ⅰ—35 仁和遗址 新石器时代至元 周村区萌水镇仁和村

36 Ⅰ—36 官三元遗址 新石器时代至元 周村区萌水镇官三元村

37 Ⅰ—37 南家遗址 商至周 张店区傅家镇南家村

38 Ⅰ—38 张冉遗址 商至周 张店区傅家镇张冉村东

39 Ⅰ—39 七里遗址 商至周 淄川区城南镇七里村

40 Ⅰ—40 凤凰南遗址 商至周 高新区四宝山街道办事处凤凰村南

41 Ⅰ—41 大桑树遗址 商至汉 沂源县大张庄镇大桑树村北

42 Ⅰ—42 院上遗址 商至汉 张店区房镇镇院上村

43 Ⅰ—43 姚郭遗址 商至汉 桓台县陈庄镇姚郭村

44 Ⅰ—44 隽山遗址 商至汉 高新区四宝山街道办事处隽山村西

45 Ⅰ—45 北石谷遗址 商至汉 淄川区城南镇北石谷村西南

46 Ⅰ—46 东商遗址 商至汉 淄川区钟楼街道办事处东商社区

47 Ⅰ—47 北伯遗址 周 临淄区敬仲镇北伯村

48 Ⅰ—48 天齐渊 周 临淄区齐陵街道办事处刘家终村

49 Ⅰ—49 高青陈庄遗址 周 高青县花沟镇陈庄

50 Ⅰ—50 胡家遗址 周至汉 淄川区商家镇胡家村

51 Ⅰ—51 范家遗址 周至汉 张店区房镇镇范家村村东

52 Ⅰ—52 周村大柳行遗址 周至汉 周村区南郊镇大柳行村

53 Ⅰ—53 凤凰东遗址 周至汉 高新区四宝山街道办事处凤凰村东

54 Ⅰ—54 北马遗址 周至汉 高新区四宝山街道办事处北马村东南

55 Ⅰ—55 谭家庙遗址 周至汉 临淄区齐都镇谭家庙村

56 Ⅰ—56 太平遗址 周至汉 高新区卫固镇太平村南

57 Ⅰ—57 小庄遗址 周至汉 淄川区双杨镇小庄村

58 Ⅰ—68 尚庄遗址 周至汉 淄川龙泉镇尚庄村

59 Ⅰ—59 羊栏遗址 周至汉 淄川区双杨镇

60 Ⅰ—60 夏庄遗址 周至汉 淄川区钟楼街道办事处夏庄村社区

61 Ⅰ—61 虎头遗址 周至春秋 沂源县悦庄镇黄家宅村南

62 Ⅰ—62 东消水遗址 周至春秋 沂源县悦庄镇东消水村东南

63 Ⅰ—63 夹谷台齐鲁会盟遗址 春秋至战国 博山开发区石门村北

64 Ⅰ—64 古城遗址 春秋至汉 桓台县唐山镇古城村

65 Ⅰ—65 班家遗址 春秋至汉 张店区马尚镇班家村东南

66 Ⅰ—66 北大岩遗址 春秋至汉 沂源县南麻镇北大岩村东北

67 Ⅰ—67 许家遗址 战国 临淄区皇城镇许家庄

68 Ⅰ—68 褚家遗址 战国 临淄区敬仲镇褚家村

69 Ⅰ—69 南马遗址 战国 临淄区齐都镇南马村

70 Ⅰ—70 蝎子沟遗址 战国至汉 周村区南郊镇刘家村

71 Ⅰ—71 北涯遗址 汉 周村区北郊镇北涯村

72 Ⅰ—72 小田遗址 汉 张店区傅家镇小田村西

73 Ⅰ—73 西北遗址 汉 张店区马尚镇向西北村西北

74 Ⅰ—74 周家遗址 汉 张店区马尚镇周家村村南

75 Ⅰ—75 张兑遗址 汉 张店区马尚镇张兑村西

76 Ⅰ—76 小董遗址 汉 张店区南定镇小董村东北

77 Ⅰ—77 马公山遗址 汉 高新区四宝山街道办事处北马村西南

78 Ⅰ—78 南县河遗址 汉 高青县高城镇南县合村

79 Ⅰ—79 管庄遗址 汉 周村区北郊镇管家村

80 Ⅰ—80 淄砚生产作坊旧址 汉 淄川区罗村镇河东村

81 Ⅰ—81 苗家河西遗址 汉至唐 沂源县中庄镇苗家河西村北

82 Ⅰ—82 大圣寺遗址 北魏 桓台县索镇镇新民村

83 Ⅰ—83 荆山寺遗址 隋 沂源县南麻镇荆山园艺场

84 Ⅰ—84 儒林集遗址 明 沂源县悦庄镇儒林集村西北

85 Ⅰ—85 八陡琉璃瓦窑址 明 博山区八陡镇东顶村

86 Ⅰ—86 高苑城墙遗址 明 高青县高城镇西关、东关、北门里、东门里

87 Ⅰ—87 九龙寨遗址 清 淄川区峨庄乡东石村

二、古墓葬(共15处)

序 号 编 号 名 称 时 代 地 址

88 Ⅱ—1 桐峪墓群 新石器时代 沂源县中庄镇桐峪村东

89 Ⅱ—2 院峪墓群 新石器时代至战国 沂源县东里镇院峪村西

90 Ⅱ—3 高庄战国墓群 战国 沂源县南麻镇东高庄村北

91 Ⅱ—4 庞涓墓 战国 淄川区商城办事处将军头社区

92 Ⅱ—5 大王战国墓群 战国 高青县高城镇大王村西南

93 Ⅱ—6 昆仑汉墓 汉 淄川区昆仑镇奎四村

94 Ⅱ—7 葛庄宋代墓群 宋 沂源县石桥乡葛庄村村西

95 Ⅱ—8 南家宋元墓群 宋至元 张店区傅家镇南家村

96 Ⅱ—9 王让墓 明 博山区崮山镇南庄村

97 Ⅱ—10 张梦鲸墓 明 高青县黑里寨镇李家村西

98 Ⅱ—11 东里明清墓群 明至清 沂源县东里镇东里西村

99 Ⅱ—12 石楼明清墓群 明至清 沂源县石桥乡石楼村东

100 Ⅱ—13 向阳明清墓群 明至清 张店区傅家镇向阳村村东

101 Ⅱ—14 义集明清墓群 明至清 张店区傅家镇义集村村北

102 Ⅱ—15 薛凤祚墓 清 张店区中埠镇铁山

三、古建筑(共43处)

序 号 编 号 名 称 时 代 地 址

103 Ⅲ—1 观音寺 唐至宋 博山区池上镇韩庄村

104 Ⅲ—2 昭阳洞古建筑群 唐至明 淄川区峨庄乡石沟村潭溪山

105 Ⅲ—3 扳倒井 宋 高青县高城镇北关村北

106 Ⅲ—4 沣水桥 宋 张店区沣水镇南沣村、北沣村交界处 107 Ⅲ—5 东高古井 元至明 张店区沣水镇东高村委大门口前10米 108 Ⅲ—6 万山北寺 元至清 博山区白塔镇北万山村

109 Ⅲ—7 南韩泰山行宫 明 淄川区罗村镇南韩村东南

110 Ⅲ—8 衮龙桥 明 高青县高城镇北关村北

111 Ⅲ—9 修真观 明 淄川区城南镇七里村

112 Ⅲ—10 驼禅寺 明 博山区池上镇上小峰村鲁山林场大鞍山 113 Ⅲ—11 龙泉寺及二女祠 明 博山区城东街道办事处南关街

114 Ⅲ—12 环青院 明 周村区萌水镇水磨村

115 Ⅲ—13 五阳山明清建筑群 明至清 博山区石马镇东石村

116 Ⅲ—14 耿家大院 明至清 桓台县新城镇城东村

117 Ⅲ—15 岳庄大庙 明至清 博山区崮山镇岳西村

118 Ⅲ—16 炒米村民居建筑群 明至清 张店区沣水镇炒米村中部

119 Ⅲ—17 九圣阁 明至清 张店区傅家镇孙家村中部

120 Ⅲ—18 白石洞明清建筑群 明至清 博山区开发区西域城村

121 Ⅲ—19 岳阳山明清建筑群 明至清 博山区崮山镇北崮山村

122 Ⅲ—20 万家明清建筑群 明至清 周村区王村镇万家村

123 Ⅲ—21 中坡地民居建筑群 清 淄川区西河镇中坡地村

124 Ⅲ—22 蓼坞石桥 清 淄川区黑旺镇蓼坞村

125 Ⅲ—23 龙泉玉石街 清 淄川区龙泉镇龙一、龙二、龙三、龙四村

126 Ⅲ—24 红叶山楼 清 博山区石马镇芦家台村

127 Ⅲ—25 碧霞祠 清 博山区城东办事处新泰山

128 Ⅲ—26 周村清代城墙 清 周村大街街道办事处和平社区、永安街道办事处千佛

阁社区

129 Ⅲ—27 灯塔清真寺 清 周村区永安街街道办事处灯塔社区

130 Ⅲ—28 鸿华永织布厂旧址 清 周村区永安街街道办事处千佛阁社区

131 Ⅲ—29 顺河街清代民居建筑群 清 周村区永安街街道办事处千佛阁社区

132 Ⅲ—30 周村瑞蚨祥旧址 清 周村区永安街街道办事处朝阳社区

133 Ⅲ—31 临淄七孔桥 清 临淄区稷下街道办事处小杜家村

134 Ⅲ—32 双龙桥 清 临淄区齐陵街道办事处柳店村

135 Ⅲ—33 北刘征村民居建筑群 清 临淄区边河乡北刘征村

136 Ⅲ—34 临淄金山寺 清 临淄区边河乡金山

137 Ⅲ—35 邹振岳故居 清 张店区沣水镇昌城村中部

138 Ⅲ—36 孟家炉神姑庙 清 张店区中埠镇孟家村村东

139 Ⅲ—37 业旺西村民居建筑群 清 临淄区南王镇业旺西村

140 Ⅲ—38 高西村民居建筑群 清 张店区沣水镇高西村北部

141 Ⅲ—39 王家庄民居建筑群 清 高青县木李镇杜集管区王家庄村西

142 Ⅲ—40 范王清代民居 清 张店区沣水镇范王村中部

143 Ⅲ—41 黄崖根窑炉 清 博山区山头镇河南西村

144 Ⅲ—42 白衣庙窑炉 清至民国 博山区山头镇河南建中村

145 Ⅲ—43 五龙窑炉 民国 博山区夏家庄镇五龙村西

四、石窟寺及石刻(共4处)

序 号 编 号 名 称 时 代 地 址

146 Ⅳ—1 大奎山摩崖石刻 宋 淄川区昆仑镇奎一村

147 Ⅳ—2 左家庄石刻造像 元 临淄区南王镇左家庄

148 Ⅳ—3 金鸡峪摩崖造像 明 淄川区岭子镇槲林村

149 Ⅳ—4 耿三里石刻造像 明 桓台县新城镇耿三里村

五、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共24处)

序 号 编 号 名 称 时 代 地 址

150 Ⅴ—1 淄川矿北大楼 清 淄川区洪山镇东大公司院内

151 Ⅴ—2 淄河铁路桥 清 临淄区齐陵街道办事处刘家终村北

152 Ⅴ—3 淄博第八人民医院 1905年 淄博市第八人民医院院内

德式建筑群

153 Ⅴ—4 淄矿电厂德日建筑群 清至民国 淄川区淄矿电厂内

154 Ⅴ—5 北沣教堂 清至民国 张店区沣水镇北沣村中部

155 Ⅴ—6 焦裕禄故居 清至民国 博山区崮山镇北崮山村

156 Ⅴ—7 刘培桐烈士故居 民国 临淄区齐都镇刘家村

157 Ⅴ—8 南定日式建筑群 民国 张店区南定镇山东铝业公司南宿舍生活区10号 158 Ⅴ—9 张店西一路民国 民国 张店区和平街道办事处西一路86号

住宅楼

159 Ⅴ—10 齐都天主教堂 民国 临淄区齐都镇西门村

160 Ⅴ—11 石桥日军飞机掩体 1942~1943年 高新区石桥街道办事处

南石社区、北石村、小庄社区、马店村、王埠村 161 Ⅴ—12 韩子恒烈士墓 1943年 高青县花沟镇西口村北

162 Ⅴ—13 高青人民剧场 20世纪50年代 高青县文化路与青城路交叉路口

163 Ⅴ—14 玉皇堂桥 20世纪60年代 高青县唐坊镇玉皇堂村南

164 Ⅴ—15 店子闸 1975年 高青县唐坊镇店子村南

165 Ⅴ—16 庞氏民居建筑群 近现代 桓台县新城镇城南村

166 Ⅴ—17 龙泉窑炉 近现代 淄川区龙泉镇渭一村

167 Ⅴ—18 博山电机厂德式 近现代 博山区白虎山路口

办公楼

168 Ⅴ—19 山东第二耐火材料厂 近现代 周村区王村镇万家村东

工人俱乐部

169 Ⅴ—20 韩家窝天主教堂 近现代 周村区南郊镇韩家窝村

170 Ⅴ—21 后南定日本洋行旧址 近现代 张店区南定镇后南定社区居委会西北砂布厂内 171 Ⅴ—22 山东省立第十一中学 近现代 高青县高城镇东关村东

旧址

172 Ⅴ—23 张店钢铁总厂高炉旧址 近现代 张店区张店钢铁总厂院内

173 Ⅴ—24 淄博第一人民医院德式 近现代 博山区城东街道办事处健康路6号

建筑群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制要求修订稿》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要求》 (修订稿草案) 国家文物局 2017.1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编制目的 为规范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的编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审批管理办法》,制定本要求。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要求适用于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的编制。 第三条指导思想 编制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必须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正确处理文物保护与经济建设的关系,文物保护与合理利用的关系,促进文物事业的可持续发展,使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本体及其环境得到有效保护。

第二章编制基本要求 第四条基本要求 编制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应当遵循下列基本原则和要求: (一)做好前期调研和评估工作,充分研究文物价值、明确文物本体的组成要 素,分析历史环境的整体格局,依据评估结论,制定具有针对性的保护、管 理、利用与研究措施,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 (二)尽可能减少对文物本体的干预,确保文物本体的真实性;注重文物环境 的保护和改善,确保文物本体及其环境的完整性。 (三)以整体保护、和谐发展为规划目标,编制重点应立足目标导向和问题导 向,坚持科学、适度、持续、合理利用,统筹协调文物保护与地方经济发展 的关系,构建中长期保护管理制度保障。 第五条技术路线 编制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应以文物的价值研究和要素辨认为前提,明确规划的时空范围,依据完整保护的要求设计保护对象的保护区划层级、划定各区边界,制定管理规定;针对综合现状评估结论的主要问题,分别制定保护、利用、管理、研究等规划的重点措施与分期实施计划。

文物保护单位、博物馆安全防范工程设计

——方案计划参考范本—— 文物保护单位、博物馆安全防范工程设 计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___________部门

Ⅰ一般规定1本节内容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文物保护单位、博物馆的安全防范工程。包括考古所(队)、文物商店等存放文物的 单位与建筑的安全防范工程。2根据文物保护单位、博物馆的特点,安全防范工程设计应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1对相关业务活动的文物流、人员流、车流和信息流进行分析, 分清内外不同流向与相互之间的界面,以利全面防护。 2优先选择纵深防护体系,区分纵深层次、防护重点,划分不同 等级的防护区域。由于外界环境条件或资金限制不能采用整体纵深防 护措施时,应采取局部纵深防护措施。 3保证现场环境条件下系统不间断运行的可靠性。 4文物博物馆与其他单位为联体建筑群时,其安全防范系统必须 独立组建。 5文物保护单位作为博物馆使用时,安全防范工程设计必须符合 文物保护要求,不应造成文物建筑的损伤,不得对原文物建筑结构进行 任何改动。 6安全防范系统应采取自敷专线,并建立专用的通信系统。 7为适应陈列设计、功能布局调整的需要,线缆走线和布防点位置 的设置宜留有一定的调整性与冗余度。3根据文物保护单位、博物馆的特点,安全防范工程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第3章的规定外,尚应符合 下列规定:

1安全防范系统应具有非法行为控制、应急处置和日常安防日志 管理等功能,宜结合建筑物特点和出入口管理的要求,安装防爆安全 检查装置。 2安全防范系统防护范围应包括陈列、存放文物的场所、文物出 入通道等场所部位。 3具备现场勘察条件时应检查文物库房、文物陈列室、陈列形式,以及出入口、墙体、门窗、风管等开口部位的实体防护设施与能力等。Ⅱ一级防护工程设计4周界的防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1周界包括建筑物(群)外周界、室外周界和室内周界。2陈列室、库房、文物修复室等应设立室外或室内周界防护系统。5监视区应设置视频安防监控装置。6出入口的防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1需要进行防护和控制的出入口包括周界围栏、围墙的出入口; 展厅、库房的出入口;进入防护区的地下通道和天窗、风管等。2仅供内部工作人员使用的出入口应安装出入口控制装置。 3出入口控制装置宜有防胁迫进入的报警功能。 4宜有防尾随措施。7当有文物卸运交接区时,其防护应符合下列 规定:1文物卸运交接区应为禁区。2文物卸运交接区应安装摄像机和 周界防护装置。 3文物卸运交接区宜安装入侵探测装置。8文物通道的防护应符合 下列规定:1文物通道的出入口应安装出入口控制装置、紧急报警按钮和对讲装置。2文物通道内应安装摄像机,对文物可能通过的地方都应能够跟踪摄像,不留盲区。 3开放式文物通道应安装周界防护装置。9文物库房的防护应符合 下列规定:1文物库房应设为禁区。

福建省文物保护单位安全防护工程管理规定

福建省文物保护单位安全防护工程管理规定 一、文物保护单位技防、消防和防雷等安全防护工程属于文物保护工程范畴,按照文化部《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和国家文物局《关于加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安全防护工程申报审批与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物督发[2014]37号)等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二、文物保护单位安全防护工程设计、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安防、消防、防雷的设计、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化资质,优先考虑具有一定的文物安全防护工程设计、施工经验的单位。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防护工程设计、施工应具备安全防护工程设计甲级、安全防护工程施工一级资质,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防护工程设计、施工单位应具备安全防护工程设计乙级、安全防护工程施工二级资质,设区市、县(市、区)级文物保护单位或尚未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的安全防护工程设计、施工单位应具备安全防护工程设计丙级、安全防护工程施工三级资质资质。 三、文物保护单位技防、消防和防雷等安全防护工程方案设计应分别符合《博物馆和文物保护单位安全防护系统要求》(GB/T 16571-2012)、《文物建筑防火设计导则(试行)》(文物督函〔2015〕371 号)、《文物建筑防雷技术规范》(QX 189-2013)和国家、地方及行业有关技术规范。

四、文物保护单位安全防护工程立项和技术方案的申报审批程序,由各级文物主管部门参照《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和《福建省文物保护工程立项和技术方案管理规定》执行。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安全防护工程应先填写《安防消防防雷工程项目申报表》,经福建省文物局汇总报国家文物局核准后,再组织编制技术方案并履行报批程序。 省级、设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技术方案报设区市文物部门审批。经设区市文物部门审批后,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技术方案应报省文物局备案。 县(市、区)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技术方案由所在县(市、区)文物部门审批。 五、技术方案审批应采取专家咨询制度,由审批机关在审批前组织相应专业的专家进行技术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 六、文物保护单位安全防护工程实施要严格按照经批准和备案的设计方案进行;确需变更设计方案内容的,应重新履行报批和备案程序。设区市、县(市、区)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安全防护工程实施的监督和管理。 七、文物保护单位安全防护工程实施完成并试运行正常一个月且经有关专业机构对设备检测合格后,应按文物保护工程的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工程竣工总结报告,并报方案审批机关组织验收。验收机关应组织相应专业的专家进行验收。

文物保护规章制度

文物保护制度 为了加强对文物资源得保护,继承中华民族优秀得历史文化遗产,促进科学研究工作,进 行爱国主义与革命传统教育,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与物质文明。根据文物法,黄堡镇文化站 特制定以下文物保护制度,全体文物工作人员必须遵纪守法,严格执行. 五项安全制度 一就是领导带班制度。值班要保证每时每刻都有领导,杜绝只留名不留人得官僚主义、 形式主义作风,牢固树立安全责任意识; 二就是安全巡查制度。值班人员要加强对重要保护区域不间断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 予以处置; 三就是值班与交接班登记制度.各开放得文物保护单位,必须保证每天24小时有值班人员,每班不得少于两人.值班人员忠于职守,不得擅自脱岗,要做好交接班记录,以便分清责任; 四就是领导抽查制度.各文物保护单位得领导人,要定期不定期得亲自对本单位得防盗、 防火工作进行检查,对存在得问题,要及时研究,及时整改; 五就是安全检查签字备案制度。安全检查要做到谁检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登记在册,有据可查. 领导责任制度 1、贯彻执行文物安全法律、法规,保障安全防护设施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得各项安全 情况。 2、制定年度安全工作计划。 3、为单位得安全保障提供必要得经费与组织保障。 4、确定逐级安全责任制,批准实施各项安全制度与操作规程。 5、组织各项安全检查,督促落实安全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安全得重大问题. 6、根据法律、法规得规定建立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7、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得安全以及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确保安全工作万无一 失。 领导带班制度 1、文物安全工作就是各项工作得重中之重,要把文物安全工作放在重要议事日程,实行 领导轮流带班制。 2、带班领导在带班时间内,安全保卫消防工作都由带班领导负责。 3、坚持值班领导带班检查安全工作,严禁擅自脱离工作岗位,如有事须请假换班。 4、值班领导值班期间如遇重大安全事故无法处理,及时上报主要领导及上级主管部门领导。 5、带班领导带班期间,要对重点防范部位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作到防患于未然。 6、安全检查登记在册,做到有据可查,并在值班交接时签字、备案,做到谁签字谁负责. 岗位安全责任制度 1、为切实抓好文物安全管理工作,实行单位一把手负责制,分 管领导具体负责安全保卫工作. 2、健全、充实文物保护机构,主要领导作为安全第一责任人亲自挂帅,狠抓落实。 3、坚持“谁主管、谁使用、谁负责”得原则,把安全责任落实到人头、明确责任、各司 其职,做到警钟长鸣,确保文物万无一失。 4、各岗位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文物安全得法律、法规政策,以及上级文物安全会议精神。 5、认真执行安全规章制度,文物保护安全工作预案,岗位安全作业规程,落实好安全措施. 6、搞好本单位得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职工对文物安全工作重要性得认识,掌握各种 文物安全知识,安全技能.

沈阳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管理办法

沈阳市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沈阳市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保护,继承优秀历史文化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辽宁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及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管理暂行办法》、《沈阳市城乡规划条例》、《沈阳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沈阳市行政区域内经国家、省、市依法批准的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确定及其保护管理。历史建筑依法确定为文物的,按照文物保护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保护,应当遵循“尊重历史、统一规划、有效保护、合理利用”的原则,维护历史遗存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维持社会生活的延续性,正确处理好保护与发展的关系。 第四条市人民政府对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负有保护和监督责任。区、县(市)人民政府作为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的主体,负责各自行政区域内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日常保护管理工作,并提供必要的政策保

障和经费支持。区、县(市)人民政府应责成具体部门或组建相应的管理机构负责实施本办法。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的规划管理工作; 文物行政部门负责历史文化街区内文物保护工作,参与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管理的相关工作; 房产、城乡建设、行政执法、消防、财政、旅游、宗教事务、民政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实施本办法。 第五条市、区、县(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安排保护资金,专项用于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保护和管理,其来源包括: (一)市和区、县(市)财政预算安排的资金; (二)上级财政专项补助的资金; (三)境内外单位、个人和其他组织的捐赠; (四)国有历史建筑转让、出租的收益; (五)其他依法筹集的资金。 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资金由市、区、县(市)人民政府分别设立专门账户,专款专用,并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 第六条历史建筑的所有权人、使用人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承担历史建筑的保护责任。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义务,对危害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行为有权进行劝

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概述

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概述 文物保护规划的编制 一、文物保护规划的几个认识 1、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 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规模和复杂程度分为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 规模特大、情况复杂的文物保护单位应首先进行可行性研究并编制总体保护规划纲要。 2、规划和方案 从汉语意思上几乎是没有区分的。实际上来讲,规划是全面的,整体的,全局的,粗略的,而方案是个体的,局部的,部分的,详细的。方案是规划的有益补充,作用与详规划类似。 3、保护规划类型 保护规划具有一定的目的性,因而可以分为多种类型。 如果依照保护对象来划分,可以分为以下几类。(1)历史文化遗产实体和非实体的保护规划;(2)生态环境和附属物的治理的相关规划;(3)两者都有 如果按规划目的,可以分为文物保护型为主和旅游开发型为主两类。 4、文物保护规划成果形式 (1)规划文本:表达规划的意图、目标和对规划的有关内

容提出的规划性要求,文字表达应当规划、准确、肯定、含义清楚。 (2)规划图纸:用图像表达现状和规划内容、要求清晰准确,图例统一,图纸表达内容与规划文本一致。规划图纸应绘制在近期测绘的现状地形图上,规划图上应显示出现状和地形、图纸上应标注图名、比例尺、图例、绘制时间、规划设计单位名称。 (3)规划说明:内容包括文物保护单位的价值与重要性、现状、管理等各项评估的详细内容,论证规划意图、解释规划文本等。 (4)基础资料汇编:内容包括有关文物保护单位的各类基础资料与规划依据等。 二、文物保护规划(方案)编制步骤 文物古迹的保护工作总体上分为六步,依次是文物调查、评估、确定各级保护单位、制定保护规划、实施保护规划、定期检查规划。《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 文物保护规划编制的一般过程是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过程,指为文物保护工程而进行的调查、研究、测绘、制定保护方案、工程设计及技术经济分析,编制保护规划,并提示勘察成果资料、设计文件或规划文本的活动。具有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单位才能承担相应等级和业务范围的文物保护工程。《关于发布<文物保护工程勘探设计资质管理办法(试行)>》和《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福建省文物保护工程专家咨询管理规定

福建省文物保护工程专家咨询管理规定 一、福建省范围内文物保护规划审查和文物保护工程技术方案审查、工程质量检查、工程竣工验收等,实行专家咨询制度。 二、福建省文物局建立省级文物保护工程专家库,入库专家应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中级职称满五年以上,熟悉文物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高的文物保护理论与专业技术素养,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专家库实行动态更新管理。 各设区市、县(市、区)文物主管部门可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建立专家库。 三、文物主管部门组织的保护规划和工程技术方案审查、工程质量检查、工程竣工验收,应从专家库中选取两名或两名以上相应专业的专家进行技术咨询。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工程技术咨询,应以国家文物局保护工程专家库专家为主;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工程技术咨询,应从国家文物局或福建省文物局文物保护工程专家库选取专家。 四、专家技术咨询要遵循客观、公正、透明原则,以《文物保护法》、《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审批办法》、《全

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要求》、《文物保护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试行)》等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准则规范为依据,坚持最少干预和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保护文物及其历史环境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五、技术咨询意见应符合相应的规范和格式,以专家组或专家个人意见提出。技术咨询专家对委托咨询的文物主管部门或其他组织单位负责,对提出的技术咨询意见负有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文物保护规划的审查按照国家文物局《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审批办法》执行,一般采取审查会形式集中审查。 七、技术方案专家审查时限为20个工作日,专家审查意见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文物保护修缮工程方案 1.保护原则的把握是否准确; 2.是否符合依法批准的文物保护规划; 3.勘查测绘是否全面、真实,病害原因和存在问题的分析是否准确,勘察结论是否准确; 4.工程性质、范围是否准确; 5.维修内容、技术措施、材料要求及工艺做法是否得当,设计依据是否充分; 6.设计内容与勘察结论是否对应,设计图与现状图是否

沈阳各旧址介绍

沈阳各旧址介绍.txt如果青春的时光在闲散中度过,那么回忆岁月将是一场凄凉的悲剧。杂草多的地方庄稼少,空话多的地方智慧少。即使路上没有花朵,我仍可以欣赏荒芜。(1)沈阳“奉天肇新窑业公司办公楼”旧址 位于沈河区惠工街92号,现为沈阳台商会馆用房。由沈阳市文物局立为:沈阳市不可移动文物。 过去时:该楼又称“杜公馆”,建于1923年3月,是在张学良支持下,由著名爱国人士杜重远先生创建的当时最大的一家民营窑业公司。办公楼正面三层、两翼两层呈“ V”字形。此楼坐北朝南,占地面积3146平方米,其建筑风格是典型的中西合璧式———“洋式门脸”+“中式后庭”。屋内有木楼梯,第二层屋外有走廊,在西南角处有一半圆形大门,原来的地下室因不适用被填上。有资料显示,从前面看,小楼原有的门柱顶端饰有“爱奥尼”柱头,二楼两侧窗外饰有葫芦瓶栏杆,正中三楼原本有塔楼,后被大火烧毁;若从小楼后面看,又是浓郁的中国古典风格,两翼楼体上原饰有木栅栏和雕花镂空栏杆。 杜重远,吉林省怀德县人,1911年考入奉天两级师范学校,1918年到日本留学,专攻窑业。1923年冬回国,在大东边门外小二台子创办了肇新窑业公司(原沈阳日用陶瓷厂)。肇新窑业公司以提倡国货,抵制日货为宗旨,首先开展机械制砖生产,将日本陶瓷挤出东北市场,杜重远成为新兴民族工业的佼佼者。肇新窑业公司的办公楼作为民族企业家办公楼,主体建筑保存完好。 1923年,留日归来的杜重远决心投身实业以振兴中华,设法筹资创建了位于二台子占地20亩的肇新实业公司。从此,沈阳有了第一家华资机制砖瓦工厂,有了从传统青砖大瓦向红砖水泥瓦的转变,打破了砖瓦市场由日本资本独霸天下的局面。数年后,肇新又增资扩建,引进德国设备开始了中国机器制瓷业的先河。肇新事业蒸蒸日上,其砖瓦产品不但为正在扩建的东北大学土建工程所包销,而且也为惠工工业区和沈海工业区等提供了大量的工民用建筑材料。肇新的青边瓷碗碟不仅成为关内外畅销的日用瓷器,而且也挽回了日本资本把持的瓷业利权。大连日资大华瓷厂不得不停业转产,瓦房店、沈阳的一些日资瓷厂不得不转产耐火砖。肇新,是留学生学成返国兴邦创业的成功范例,是沈阳城市近代化过程中极具代表性的工业文明的成果。 现在时:当年的“杜公馆”如今已变为沈阳市台商会馆。据会馆的尚主任介绍,当年的“公馆楼”,曾经作为很多用途使用。直到台商会馆接手,在不改动内部原结构的基础上,经过大半年的修复与重建,整个楼的面貌焕然一新。 (2)沈阳“原法国汇理银行奉天之行营业楼”旧址 沈阳“原法国汇理银行奉天之行营业楼”旧址,位于和平区市府大路165号,现为市公安局用房。由市文物局立为:沈阳市不可移动文物。 法国汇理银行奉天支行营业楼建于1924年,占地面积6700平方米,建筑面积1135平方米,为砖混结构的法式建筑,现为沈阳市公安局刑警支队。 汇理银行曾于1875年在法国注册成立,总部设在法国巴黎。1917年,汇理银行来到沈阳设立了支行,主要业务是扶持法国在旧中国投资的工矿企业,操纵奉天金融贸易和信贷等金融活动,并发行纸币。日军占领沈阳后,将汇理银行强行关闭。伪满时期,汇理银行成为伪警察署所在地。沈阳解放初期,汇理银行曾为北市区公安局。 (3)沈阳“日满空军大楼”旧址 沈阳“日满空军大楼”旧址,位于沈阳市和平区中山广场中山路108号,现为招商银行等单位用房。1996年7月17日,由沈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沈阳市文物管理办公室立为:沈阳市文物保护单位。2007年又晋升为辽宁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沈阳“日满空军大楼”旧址,建于1926年,由原日本东京建筑事物所的松田军平设计。

关于民间现存大量出土文物的属性界定及政策建议

关于民间现存大量出土文物的属性界定及政策建议 标签:中国出土文物中华文化人民群众文博文化 认识篇 第一节关于民间现存大量出土文物的属性界定及政策建议 中国民间文化收藏领域的一场旷日持久的历经十余年的真伪口舌之战,应该说在广大民间收藏家的不懈努力下,巳经趋向达成共识,国家主管部门领导也公开承认,全世界各国博物馆有中国文物至少1700万件,其中有几百万件是近20年流出去的。由于改革开放30多年大兴土木及古墓盗掘的事实存在,及传世文化艺术品走出大宅深院,现在国内出现了至少有几百万件的中华艺术珍宝,其中包括大量出土文物,这是不争的争实,而绝非少数别有用心者谎称为都是赝品。一场捍卫中华文化艺术瑰宝不再流向海外的"文化安全保卫之战"正在进行着,一大批有文化丶有胆识丶有觉悟丶有地位丶有实力丶有众多精美藏品的中国民间收藏家,正在以超人想象的决心和毅力向旧观念丶旧势力丶旧体系丶伪专家在各个领域开展决战,己经引起社会媒体及党中央的关注,这批为捍卫中华文化艺术瑰宝不被亵渎不被诬辱的文化卫士,历经千辛万苦,工作己初见成效,曙光渐露,但他们决心己定,不达目的,战斗不止。现在可以说,这场文化遗产保卫战,巳经进入第二阶段,对事实的判断已趋于共识,但现在主管部门碰到一个两难的逻辑悖论问题,即"公开承认了这一大批出土文物,担心变为支持盗墓的客观事实,如不承认这一大批出土文物,它就有继续流向海外的危险,担心变为历史的罪人。"所以,现在我们看到的现实是,体系内的管理者人人"三缄其口""不作为"。主管部门不研究丶不作为丶无良策,让它永远这样下去吗?!这是失职,人民不会答应,老祖宗不会答应。拖得越久问题越大,矛盾越尖锐,弄不好将影响社会稳定,影响党和政府工作大局。笔者认为,复杂问题的解决,首先从理论丶理念上找到问题的症结,基础问题解决了,其它问题就会引刃而解,下面试图从这方面入手解-解这道难题。 一,首先要确立正确的思考问题的出发点及判断是非的标准 我国的性质是社会主义国家,当然思考问题的出发点是国家利益第一,不是少数人利益第一;我们是人民共和国,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换句话说,国家利益第一,就是人民利益第一,在这里"国家"和"人民"是同-概念。"坚持人民利益第一"是思考一切问题解决一切问题的出发点和归宿,这是我国的国家性质决定的,也是我党的性质决定的,这是大前提,绝不容质疑。思考问题的出发点解决了,那判断事物是非的标准是什么呢?还是"人民标准论",邓小平早就说过,"人民高兴不高兴,人民满意不满意,人民答应不答应,人民支持不支持"是判断事物是非的唯一标准,沒有其它标准。也就是最近胡锦涛总书记反复强调的"要站在人民群众的立场上"思考问题解决问题,"坚持群众观点,走群众路线"。 现在的文化主管部门是受人民的委托在管理人民的文化事业,当然包括历史文化遗产,你能不表达7000万收藏大军的意愿吗。马克思丶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早就说过:“任何一个时代的统治思想始终都不过是统治阶级的思想”。现在你在代表人民管理社会,你能不反映人民的期望吗。《共产党宣言》中还告诉我们一个很普通的原理,即“人们的观念丶观点和概念,一句话,人们的意识,随着人们的生活条件丶人们的社会关系丶人们的社会存在的改变而改变,这难道需要经过深思才能了解吗?”我们怎么能死守教条,不面对新情况丶新问题,研究新政策,提出新办法,解决新矛盾呢。那种面对新情况不作调查研究,不广纳贤言,显得缩手无策丶无所作为的工作态度,与党和人民的要求和迫切愿望合拍吗。 二,怎么客观地界定民间现存的大量出土文物的属性 按现行中国的财产所有权界定分类来说,大致是三大类,即国家所有(全体人民所有), 集体所有或叫股份制所有(部分人民所有), 私人所有(个人所有)。现在面对的事实是, 大量的出

河南省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第一批河南省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名录国务院1961年3月4日公布。共计180处,其中河南13处。 1、龙门石窟北魏至唐洛阳(包括白居易墓) 2、太室阙东汉登封 3、少室阙东汉登封 4、启母阙东汉登封 5、祐国寺塔(铁塔)北宋开封 6、嵩岳寺塔北魏登封 7、白马寺金至清洛阳(即东汉创建的白马寺旧址) 8、观星台元登封 9、仰韶村遗址新石器时代土渑池 10、郑州商代遗址商郑州 11、殷墟殷安阳 12、郑韩故城东周新郑 13、汉魏洛阳故城东汉至北魏洛阳 第二批河南省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名录国务院于1982年2月23日公布。共计62处,其中河南3处。 1、巩县石窟北魏至宋巩义 2、修定寺塔唐安阳 3、宋陵北宋巩义 第三批河南省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名录 国务院1988年11月13日公布。共计258处,其中河南14处。 1、鄂豫皖革命根据地旧址1931年新县 2、中共中央中原局旧址1938-1939年确山 3、社旗山陕会馆清社旗 4、风穴寺及塔林唐至清汝州 5、净藏禅师塔唐登封 6、平粮台古城遗址新石器时代淮阳 7、二里头遗址夏商偃师 8、尸乡沟商城遗址商偃师 9、钧台钧窑遗址宋禹州 10、隋唐洛阳城遗址隋唐洛阳 11、北宋东京城遗址北宋开封 12、张衡墓东汉南阳 13、打虎亭汉墓东汉新密 14、张仲景墓及祠东汉南阳

第四批河南省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名录国务院1996年11月12日公布。共计250处,其中河南21处。 1、西山遗址新石器时代、东周郑州 2、王城岗及阳城遗址新石器时代登封 3、羑里城遗址新石器时代至商周汤阴 4、蔡国故城西周、春秋上蔡 5、酒店冶铁遗址战国、汉西平 6、戚城遗址春秋濮阳 7、虢国墓地周三门峡 8、汉梁王墓群西汉永城 9、潞简王墓明新乡 10、初祖庵及少林寺塔林唐—清登封 11、济渎庙宋—清济源 12、南阳武侯祠元—清南阳 13、归德府城墙明商丘 14、太昊陵庙明、清淮阳 15、比干庙明、清卫辉 16、开封城墙清开封 17、周口关帝庙清周口 18、内乡县衙清内乡 19、灵泉寺石窟东魏—宋安阳 20、千唐志斋石刻西晋—民国新安 21、红二十五军长征出发地1934年罗山 合并项目: 辟雍碑西晋偃师(归入汉魏洛阳故城) 繁塔宋开封(归入宋东京城遗址) 延庆观元开封(归入宋东京城遗址) 第五批河南省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名录国务院2001年6月25日公布。共计518处,其中河南45处。 裴李岗遗址新石器时代新郑 贾湖遗址新石器时代舞阳 八里岗遗址新石器时代邓州 北阳平遗址新石器时代灵宝 庙底沟遗址新石器时代三门峡 大河村遗址新石器时代郑州 孟庄遗址新石器时代至商周辉县 古城寨遗址新石器时代新密 府城遗址商焦作 番国故城遗址东周固始 城阳城址东周信阳 古荥冶铁遗址汉郑州

文物保护单位、博物馆安全防范工程设计

安全管理编号:LX-FS-A89687 文物保护单位、博物馆安全防范工 程设计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plan the important work to be done in the future, and require the personnel to jointly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or activity reaches the specified standard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文物保护单位、博物馆安全防范工 程设计 使用说明:本安全管理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安全相关工作进行具有统筹性,导向性的规划,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Ⅰ一般规定 1 本节内容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文物保护单位、博物馆的安全防范工程。包括考古所(队)、文物商店等存放文物的单位与建筑的安全防范工程。 2 根据文物保护单位、博物馆的特点,安全防范工程设计应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1 对相关业务活动的文物流、人员流、车流和信息流进行分析,分清内外不同流向与相互之间的界面,以利全面防护。

沈阳市旅游攻略

沈阳市旅游攻略 沈阳市旅游景点大推荐: 沈阳盛京十景:福陵叠翠、御苑松涛、浑河晚渡、塔湾夕照、柳塘春雨、道院秋风、神碑幻影、陡山霁雪、凤楼观塔、万泉垂钓。 景点 棋盘山国际风景旅游开发区、怪坡风景区、沈阳森林野生动物园、沈阳世博园、沈阳东北亚滑雪场、皇家极地海洋世界、方特欢乐世界、紫烟薰衣草庄园、爱琴谷、陨石山风景区、刘老根大舞台、南关天主教堂、浑河西峡谷、永安桥。 文物古迹 沈阳现有两项共三处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单位。 世界文化遗产明清皇宫:沈阳故宫 沈阳故宫始建于公元1625年,是满清王朝入关前清太祖努尔哈赤、清太宗皇太极建造的皇宫,又称盛京皇宫。清世祖福临在此即位称帝。沈阳故宫是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是中国现存最完整的两座宫殿建筑群之一,现已辟为沈阳故宫博物院。北京、沈阳两座故宫构成了中国仅存的两大完整的皇宫建筑群。2004年7月1日。在中国苏州召开的第28届世界遗产委员会会议批准中国的沈阳故宫作为明清皇宫文化遗产扩展项目列入《世界遗产名录》。这座占地6万平方米的古建筑群始建于1625年(明天启5年),

建成于1636年(明崇祯9年)。全部建筑90余所,300余间。沈阳故宫博物院不仅是古代宫殿建筑群,还以丰富的珍贵收藏而著称于海内外,故宫内陈列了大量旧皇宫遗留下来的宫廷文物,陈运和的诗《沈阳故宫》结尾有如此记叙:“一部《四库全书》的完整保存一馆亘古的博物陈列供子孙读不尽一个国家的优秀传统”。 世界文化遗产明清皇陵:沈阳北陵(昭陵) 北陵公园(昭陵),是满清第二代君主皇太极与孝端文皇后的陵墓,是清代皇陵和现代园林完美结合的游览胜地,面积3.32公顷。北陵建于1643年,内有隆恩殿、宝城、宝顶、月牙城、大明楼、大碑楼、方城、隆恩门、大红门、石牌坊等建筑,规模宏大,建筑雄伟。北陵公园以其古老历史、神秘皇陵和园林景观,成为镶嵌在沈城大地上的璀璨明珠。 世界文化遗产明清皇陵:沈阳东陵(福陵) 东陵(福陵)是清太祖努尔哈赤及其皇后叶赫那拉氏的陵基,占地500余公顷。东陵始建于1629年,1651年基本建成,后经顺治、康熙、乾隆多次修建,形成了完整的陵基建筑群。陵内有庄严的正红门,有生动的石狮、石虎、石马等,有著名的108蹬台阶,有方城、隆恩殿、东西配殿、大明楼、宝顶等建筑。东陵的建筑严谨,雕刻精细,体现了满清时期建筑艺术的传统和独特风格。 中共满洲省委旧址 中共满洲省委旧址是辽宁省文物保护单位。坐落在沈阳市和平区皇寺路(原北市场福安里4号)。是一栋坐北朝南、面阔6间、进深1间的硬山式青砖瓦房,其东侧4间就是1927年10月到1931

从出土文物看《诗经》中的军事装备

从出土文物看《诗经》中的军事装备 本文谈论从出土文物看《诗经》中的军事装备。首先要谈到什么是军事装备?武王问曰:“天下安定,国家无事,战攻之具,可无修乎?守御之备,可无设乎?”太公望曰:“战攻守御之具尽在于人事。”⑴太公的意思很简单,战争中的一切军事装备和器材都来自于平时的生活。他所谓的军事装备则是指广义上的,凡在战争中能够发挥作用的一切器材都是军事装备。《诗经?豳风》中有两首诗很能反映这一问题:《破斧》中有云:“既破我斧,又缺我斨。周公东征,四国是皇。”很显然,斧斨在本诗中是一种武器(斨是一种方孔斧)。但在《七月》中有“蚕月条桑,取彼斧斨,以伐远扬”的诗句。在本诗中斧斨则是当作一种生产工具。这种现象正好反映了人类社会早期的军事组织和生产组织合而为一的特点——氏族自卫武装。包括后来的猛安谋克、八旗制度皆是此类社会现象的产物。 狭义的军事装备是指作用单一、仅用于战争或者主要用于战争(例如弓箭、兵车等)的物资器械,例如矛、戟、戈、殳、刀、剑、钺、矢镞、甲胄、兵车等物资,除用于战争外,其它作用并不是主要的。本文中所指的军事装备便是指狭义上的军事装备,广义的不作为讨论的对象。由于青铜兵器在商周时代是当时的国家机器——军队必不可少的装备,“国之大事,在祀与戎”,为了在作战中能取胜,各国不惜用珍贵的青铜曾大量铸造。从历次的出土中发现了很多,根据它们的具体用途,可分为两大类:一类为攻击性兵器,此类兵器中又可分为长兵器和短兵器、远射程兵器;另一类是防御性兵器。 一、攻击性装备 〈一〉戈:是商周时期兵器中最常见的一种。古称为勾兵,是用以钩杀的兵器。由戈头、柄、柄冒和柄末的(金尊)构成。如今在考古发掘中发现的戈绝大部分只剩戈头了,“戈广二寸,倍之,胡三之,援四之。”⑵指出了戈头各部分的比例,援是戈的长条形锋刃部分,是连接援插入柄的部分,胡是援的下端延长部分,其上有穿。《诗经?商颂》并没有谈到戈,原因在于《诗经?商颂》篇幅很短,基本没谈到什么武器。但在《诗经》的《周颂》《雅》《风》中都出现了有关戈的记载。例如:《时迈》“载戢干戈,载橐弓矢”;《公》“干戈戚扬,爰方启行”;《无衣》“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这大量有关戈的记载说明了戈在战争中的频繁使用。 而我国最早出土的戈在偃师二里头文化遗址,那是属于夏的朝代。不过在商代的时侯,戈的形状依然比较原始,例如有出土于玻璃阁早期商墓的阑直式戈(援宽而长,前锋钝尖,有上下阑,作长方形,有穿);出土于武官村商代晚期大墓的直戈(援阔而短,前锋尖锐,有阑,直,末端作半弧形,下有一小剌)和三角援戈(援末宽,援体近似等边三角形,前锋钝圆,援末两侧有穿,宽阔)。从上述各类戈的形状中,可以发现作为战斗的主要部分——援比较阔,而戈头与柄的连接点仅有一两个穿,且没有胡。 作为一种兵器则须在战争中不断加以完善,各类戈的式样趋于合理。继西周早期出现条形短胡戈后,到春秋早期出现了圭援戈,其特点是援前锋尖削似玉器圭头,上刃斜直,下刃在援末和胡相接处作斜缓的弧线。长方,穿作长条状孔。此类戈在西周晚期和春秋早期甚为流行。在上村岭出土的虢太子元徒戈便是这种式样,同在上村岭还出土了春秋早期的圭援下刃剌突式戈,其特点是下刃援胡相接处突出作尖齿形(该特征为燕国戈的形式之一),长方,末下端有一剌,穿吴长条状孔;高淳出土的圭援长胡式戈,援体狭长,胡亦下延甚长(长胡是东周戈的发展趋势);在侯马上马村出土春秋中期的圭援短胡条脊式戈,援狭而前锋峻削,援

文物保护单位安全知识

文物保护单位安全知识 一、文物保护单位安全管理措施: (一)严格消防设施管理 对文物建筑应根据防火需要和实际情况,确定消防车通道(消防道路),配置必要的消防给水系统、消防设施、设备和器材,确定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保持防火间距。文物建筑毗邻区域和保护范围内不得擅自扩建或搭建建(构)筑物、占用防火间距和消防车通道(消防道路)。 (二)严格用火管理 文物建筑内严格控制使用明火。用于宗教活动场所或者民居建筑等确需使用明火时,应加强火源管理,采取有效防火措施,并由专人看管,必须做到人离火灭。 (三)严格用电管理 文物建筑内配电设备、电气线路、电器选型、安装等应符合相关规范和防火要求,并配备适用的电器火灾防控装置。一般不得使用电热器具和大功率用电器具。确需使用的,要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制定并严格落实使用管理制度。严禁私拉乱接电气线路,室内外电气线路应采取穿金属管等保护措施。对电气线路和电器要定期检查检测,确保使用安全。 (四)严格危险品管理 文物建筑保护范围内严禁生产、使用、储存和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用于居民生产生活的民居类文物建筑和其他作为住宿、餐饮等功能的文物建筑,因生产生活需要使用燃气,要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其他文物古建筑内,严禁使用燃气,不得铺设燃气管线,不得堆放柴草、木料等可燃物,并应明显设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止吸烟”、“禁止烟火”等标志。 二、火险的处理程序 (一)第一时间切断电源并报警、扑救、疏散人群及物资。

(二)报警不仅仅是拨打“119火警电话”同时应拉响警铃通知其它人员并集合义务消防队快速有报警时效地组织扑救,疏散人群及物资。 (三)应讲明着火位置,火灾性质及大小,同时应安排相关人员到附近路口迎接消防车,并为消防车开辟通道,以便消防队能及时准确地赶到火灾现场。 三、灭火的基本方法 (一)隔离法(二)窒息法(三)冷却法(四)抑制法 四、干粉灭火器使用方法 一般由一人操作,在距起火点5米处,先撕掉安全铅封,拨掉保险销,然后右手紧握压把,左手握住喷射软管前端的喷嘴对准燃烧处喷射。灭火时,应把喷嘴对准火焰根部,由近而远,左右扫射,并迅速向前推进,直至火焰全部扑灭。 五、文物古建筑火灾扑救对策 (一)摸清辖区情况,充实基础数据,做到“底数清”。 (二)科学制定预案,加强联合演练,做到“程序明”在施救原则上。 (三)运用“灭疏结合,重点保护”的灭火战术扑救古建筑火灾的重点是保护历史文物。古建筑中有许多固定的雕塑、佛像、壁画、雕刻等珍贵文物,有的难以疏散,有的不可能疏散。可以采取: 1. 覆盖法。即用不易燃烧或不易透水的盖布覆盖住受火势威胁的文物,使其不受火或水的侵害。 2. 包裹法。即对可能遭受灭火水流侵害的一些佛像、雕塑等,使用大块塑料布将其包裹起来,避免水流的侵害。 3. 遮挡法。即用大块塑料布或其它防水布将可能受水侵害的壁画等遮挡起来,避免水流的侵害。 南岳区文物局

南通市各级文物保护单位

市各级文物保护单位 一、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6处) 1、博物苑 博物苑位于市区濠南路19号,创建于清光绪三十一年(公元1905年),创办人謇。早期建筑有中馆、南馆、北馆、苑事室、藤东水榭、国秀亭、相禽阁等,并有假山、兽室、鸟室、风车、水塔等园林设施及名贵花木。解放前几经变故,遭受破坏。建国后逐步恢复,并将謇故居濠南别业纳入博物苑管理畴。现为综合性地方博物馆。博物苑是中国人自办的最早的博物馆,在我国博物馆史和现代文明史上占有特定地位。1988年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2、謇墓 謇墓原名啬公墓,位于市区东南啬园路。啬公即清末状元、近代民族实业家、教育家謇(1853-1926)。謇墓前竖有铜像、墓道、墓阙,阙楣刻“先生之墓阙”。謇墓陵台左侧有其独子孝若的墓茔。墓侧有青砖粉墙的飨堂、憩堂各一座,现辟为謇生平业绩列室。2001年被国务院公布为第五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归入博物苑。 3、大生纱厂 大生纱厂建于1895年,创办人謇。现存历史建筑、设施有清花间厂房、钟楼、公事厅、纺织专科学校旧址、实业小学教学楼、仓库以及护厂河、大生码头遗址等,基本保持原有的历史面貌和格局。大生纱厂是中国近代民族工业发

展史上的具有代表性的企业,是产业工人的摇篮,在旧中国的民族资本中,具有令人瞩目的地位,是研究中国民族工业发展史的活标本。2006年作为博物苑的扩展项目,被国务院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4、天宁寺 天宁寺位于市主城区中学堂街,始建于唐咸通四年(863),是地区最重要的历史遗存,曾被奉为通州九大寺之首,有“一州伟观”之誉。天宁寺现存建筑主要有光孝塔、山门、金刚殿、大雄之殿等,大雄之殿的包镶法瓜楞柱为全国罕见。2006年被国务院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061文物保护单位保护策略中的综合安全探析

文物保护单位保护策略中的综合安全探析 ——以海口市五公祠保护规划为例1 夏青张又天 【摘要】我国目前有数以万计的各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这是祖先留给我们的珍贵遗产。然而,这些文保单位也存在因旅游热负担过重、或资金不足损毁严重、或遭受自然灾害和人为事故等方面的威胁。近年来,我国有很多重要文物因地震、火灾、水灾、泥石流等灾害毁于一旦,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因此,强化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抗灾能力,提升其综合安全防御水平,对这些珍贵遗产的长久生存至关重要。海口市地处海南西北,不仅受台风等自然灾害侵袭,也是地震频发地区。五公祠是海口市为数不多的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随着近年来国际旅游岛的建设,接待游客量与日俱增,提升自身和游客安全非常重要。本文以海口市五公祠保护规划为例,基于提升文物保护单位综合安全能力,在分析五公祠可能面临的灾害威胁基础上,通过建立文物本体安全保障体系,提升文物的长久安全生存环境以及游人的安全。 【关键词】文物保护单位;保护策略;综合安全;五公祠 引言: 我国数以万计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因缺乏资金、不合理利用等原因,整体保护状况堪忧,尤其受灾害影响非常严重。如: 4月20日开始的四川雅安地震中,至少102处文物保护单位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害,其损失难以弥补。因此,若要提高这些珍贵历史文化遗产的综合安全能力,使这些文物保护单位长久生存,首要的任务就是分析其所有可能面临的威胁,提高其抗灾能力。 海口市五公祠是海南省为数不多的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之一,是北宋文学家苏轼被贬来琼开凿“双泉”以来,经宋、元、明、清及民国历代重修、增建,形成了现今的院落格局。五公祠实际上是祭祀了八位与其有关的历史人物,即苏轼、“汉两伏波将军”:(路博德、马援)与“五公”:(李德裕、李纲、李光、赵鼎、胡铨)。随着近年来国际旅游岛的建设,目前五公祠的接待游客量与日俱增,提升文物本体自身和游人安全至关重要。 1.五公祠现状 五公祠位于海口市美兰区和琼山区的交界处,距市中心5千米。随着海口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五公祠的周边环境发生了根本变化,尤其是南侧红城湖路和东侧新规划道路使得原本 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号:51178297)资助项目

文物保护单位记录档案档号编制规则

文物保护单位记录档案档号编制规则 1 适用范围 本规则规定了文物保护单位记录档案档号的结构和编制规则、责任机构以及维护要求,适用于文物保护单位记录档案档号的生成与维护。 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参照本规则生成其编号。 2 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规则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则。凡是注日期引用文件的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则。 GB/T 2260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 GB/T 7027-2002 信息分类和编码的基本原则与方法 GB/T 20001.3-2001 标准编写规则第3部分:信息分类编码 3 文物保护单位记录档案文件号的结构与编制规则 3.1 文物保护单位记录档案文件号结构 文物保护单位记录档案档号,由9位文物保护单位档案全宗号和4位档案案卷号两部分组合而成,采用数字字符,中间以分隔符号“-”隔开,结构为:×××××××××-×××× 文物保护单位档案案卷号 文物保护单位档案全宗号3.2 文物保护单位档案全宗号的编制规则 3.2.1 文物保护单位记录档案全宗号,依据文物保护单位所在省份、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和类别,及排列顺序进行标识。 3.2.2 文物保护单位记录档案全宗号第一、二位代码,引用国家标准GB/T 2260的省份代码,来表示要标识的文物保护单位所在地域,参见表1。对于跨省份的

文物保护单位,这两位代码以“99”表示。 表1 3.2.3 文物保护单位记录档案全宗号第三位代码,表示要标识的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根据表2的对应关系来确定。

表2 3.2.4 文物保护单位记录档案全宗号第四位代码,表示要标识的文物保护单位的类别,根据表3的对应关系来确定。 表3 3.2.5文物保护单位记录档案全宗号第五至第九位代码,表示在第一、二位代码所标识的地域范围内,级别相同,且类别相同的文物保护单位的顺序号,在00001~99999的取值范围内升序编号。排序时应以公布的时间先后为依据;公布的时间相同和不明确时,按公布的文物保护单位年代为依据;公布的文物保护单位年代不明确时,按其名称的音序为依据。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的顺序号,在地域、时代的限定下,可按其名称音序排列。 3.3 文物保护单位档案案卷号的编制规则 3.3.1 文物保护单位记录档案案卷号的第一、二位,表示案卷类别,根据表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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