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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实施办法

长沙市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实施办法
长沙市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实施办法

长沙市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实施办法长沙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长沙市财政局为鼓励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提高灵活就业人员的就业稳定性,确保其及时获得社会保险补贴,于2006年6月26日颁布了《长沙市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实施办法》,并下发各区、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该办法开始实施。

一、补贴对象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对象可以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1、依法参加了社会保险,按照规定在本市履行了社会保险费缴纳义务的企业新招用持证人员,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

2、依法参加了社会保险,按照规定在本市履行了社会保险费缴纳义务的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对象,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

3、依法参加了社会保险,按照规定在本市履行了社会保险费缴纳义务的单位安置持证人员在公益性岗位工作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

4、具有本市城镇户口的持证人员,未与用人单位建立稳定劳动关系,按规定进行了灵活就业申报,且以个人身份按时足额在本市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对象。

二、补贴范围

1、企业新招用持证人员和公益性岗位安置持证人员的,可申请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补贴。

2、持证人员灵活就业的,可申请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补贴。

三、补贴期限

1、社会保险补贴的期限应与劳动合同期限一致,一般不超过三年。

2、安排就业困难对象,劳动合同期限超过3年的,可相应延长社会保险补贴期限,延长期最长不得超过2年。

3、对2005年底前核准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且未到期的,社会保险补贴期限合并计算,累计最长不超过3年。

四、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及社会保险补贴标准

1、企业和公益性岗位安排持证人员

(1)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按国家规定执行。

(2)其社会保险补贴标准为:用人单位为安置的持证人员所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的单位缴费部分之和。

2、灵活就业持证人员

(1)以本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按20%的费率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按用人单位费率的70%(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人员按60%)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2)就业困难对象按以上缴费额的2/3补贴,其他灵活就业人员按以上缴费额的1/3补贴。

五、申领程序

1、企业(单位)在与新招用的持证人员

签订劳动合同之后,应及时到其缴纳社会保险费所在地的劳动保障部门办理社会保险补贴申报手续。

2、在公益性岗位上就业的持证人员

(1)有单位依托的

由单位比照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有关规定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和财政部门申请社会保险补贴。

(2)没有单位依托的

由当地县以上劳动保障部门指定的机构为持证人员办理社

会保险关系接续和缴费申报,单位和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当地县以上劳动保障部门指定的机构代收代缴,并由当地县以上劳动保障部门指定的机构比照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办理社会保险补贴的申领手续。

3、灵活就业持证人员

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采取本人申请、逐级审核、先缴后补的办法,按照社区申报、街道初审、市及区、县(市)劳动保障部门分级审核,市及区、县(市)财政部门逐级核拨的程序进行。

六、停止补贴

已经申领社会保险补贴的灵活就业人员有以下情况之一时,停止其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1、被用人单位正式招用,并与之签订劳动合同的;

2、不按规定时间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3、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期限已满三年;

4、已经符合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的;

5、因故死亡的;

6、弄虚作假、骗取社会保险补贴的;

7、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关于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政策说明参考

关于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政策说明参考 【导读】为了切实保障灵活就业人员这一特殊劳动群体的社会保障权益,国家针对不同类别的灵活就业人员推出了不同的社保优惠政策。其最主要优惠政策就是发放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下面我们就来简单了解一下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政策相关内容。 什么是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政策? 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政策是政府鼓励和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通过灵活就业方式实现就业的一项重要惠民政策,其主要目的就是为参保职员、参保企业减轻参保压力。目前我国各省市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执行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政策。 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标准是多少? 目前我国政府并未对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标准进行统一规定,由各省市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例如深圳社会保障局规定,深圳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标准每人每月按劳动保障部门公布的当年最低缴交社会保险费标准的2/3(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 哪些人可以领取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 并非人人可以领取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只有符合条件方可。不同城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领条件不一样。例如滕州市社保补贴对象为经滕州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定的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包括:“4050”人员,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抚养未成年子女(未满16周岁)的单亲家庭成员,持有《残疾人证》人员,享受最

低生活保障人员,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城镇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县级以上(含县级)劳动模范,军烈属,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的人员。 如何申领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 因各省市实际情况不同,因此申领程序也不同。例如深圳灵活就业人员在取得社区签署意见的《灵活就业状况反馈表》后1个月内,可到户籍地的街道劳动保障机构办理灵活就业补贴申请。如需详细了解各省市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领流程,可拨打社保咨询电话12333。 什么情形下停止领取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 不同城市终止领取灵活就业人员情形不同,例如安顺市灵活就业人员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期间有下列情形的,不能享受社保险贴:1、《就业失业登记证》未按要求年审的;2、与各类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含个体雇经营户佣人员);3、已领取各类营业执照的;4、公益性岗位安置的;5、终止灵活就业的;6、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7、未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8、已享受基本养老保险的;9、其他应当停止享受养老保险社会保险补贴的。 [关于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政策说明参考]

用人单位招用失业人员备案及补贴和奖励申请办理流程

用人单位招用失业人员备案及补贴和奖励申请 一、项目名称 用人单位招用失业人员备案及补贴和奖励申请 二、政策依据 《关于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意见》(深府[2009]26号); 《关于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及申请补贴和奖励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劳社规[2009]10号)。 三、补贴对象 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或“35〃45”失业人员的用人单位、上岗的就业困难人员。四、补贴标准 (一)岗位补贴 上岗就业困难人员按每人每月850元的标准给予岗位补贴。岗位补贴不列入工资计算。 (二)社会保险补贴 按深圳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公布的当年本市户籍人员最低缴交社会保险费标准中单位应承担部分100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三)奖励 1、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的按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给予用人单位奖励。 2、招用对象属于达不到就业困难条件、登记失业满3个月以上的女35岁(含35周岁)、男45岁(含45周岁)以上失业人员的,按每人每月100元的标准给予用人单位奖励。 五、申请条件 在我市范围内注册、年检合格并正常经营、纳税的下列用人单位,经我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供职业介绍服务,在规定的补贴工种岗位范围内招用失业人员上岗,办理备案手续,用工每满3个月以上、6个月以内可提出相应的补贴和奖励申请: (一)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与其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为员工办理就业登记手续、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包括社会养老保险、社会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的,可以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和招用奖励。 (二)用人单位承担政府采购工程或服务项目时,在其相应岗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符合第(一)款条件的可申请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不能申请招用奖励。(三)用人单位招用达不到就业困难条件、登记失业达3个月以上的女35岁(含35周岁)、男45岁(含45周岁)以上失业人员并符合第(一)款条件的,可申请支付社会保险补贴和招用奖励,不能申请岗位补贴。 (四)用人单位招用经认定的“零就业家庭”成员并符合上述条件的,可按照就业困难人员的补贴项目和标准给予补贴。“零就业家庭”年龄低于35岁(不含35周岁)的失业人员享受补贴,补贴享受的政策时间不超过1年。 六、招聘办理程序 (一)用人单位到注册地(经营地)的区域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报空缺岗位信息,提交以下材料 1、《深圳市用人单位空缺岗位信息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原件1份); 2、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

城镇就业困难人员申请社保岗位补贴的申报材料

城镇就业困难人员申请社保岗位补贴的申报材料 一、企业申请社保、岗位补贴的范围 企业招用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并且签订正规劳动合同一年以上,可申请社保、岗位补贴。 城镇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范围:我市城镇失业职工中,“4050”人员(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城镇零就业家庭;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享受城市居民 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持有《残疾证》人员。 城镇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报材料:一张一寸照片,身份证、《失业证》或《就失业登 记证》、户口簿三个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失业证》复印首页、失业登记情况页和 失业金审核情况页;《就失业登记证》复印第2、6、11页);零就业家庭成员还需加持 夫妻双方的《失业证》或《就失业登记证》以及《结婚证》的原件、复印件,以及子女情 况证明(在校的须出具的学校在校学习证明;无业的须到户口所在劳动保障所办理《就业 失业登记证》);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还需加持《离婚证明》或《死亡证明》 和抚养证明的原件、复印件;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还需加持《低保证》的原件、复印件;持有《残疾证》人员加持《残疾证》原件、复印件,复印件请复印到a4纸上。 二、企业申请社保、岗位补贴所需材料(所有材料均用a4纸准备): 第一年申报补贴需提供的申报材料 1)、招用“4050”等人员社保补贴审批表、花名册(各一式三份);2)、《缴纳社会 保险费确认单》;3)、《失业证》原件、复印件(复印首页、失业登记情况页和失业金 审核情况页);《就失业登记证》原件、复印件(复印第2、6、11页);4)、身份证原件、复印件;5)、《再就业优惠证》原件、复印件(若无可不提供);6)、《企业缴纳 社会保险费增加表》复印件;7)、《社会保险费专用收款票据》复印件或《社会保险费 通知单》(附名单)复印件[报一年补贴提供一年缴费单据;8)、本次申请补贴所有月份 全部职工工资表复印件(申报一年准备一年的工资表并加盖公章);其中准备第一个月、 最后一个月、期间任一个月的财务凭证;9)、劳动合同原件;10)、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11)、单亲扶养未成年子女的要提供离婚证明或死亡证明、子女的身份证或户口 原件、复印件;残疾人要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复印件;零就业家庭的 要提供零就业家庭认定证明;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要提供《低保证》原件、复印件。 第二、三年申报补贴需提供的申报材料 1)、招用“4050”等人员社保补贴审批表、花名册(各一式三份);2)、上次领取补 贴的审批表、花名册;3)、《缴纳社会保险确认单》;4)、《社会保险费专用收款票据》复 印件或《社会保险费通知单》(附名单)复印件[报一年补贴提供一年缴费单据;5)、本次

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及管理

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及管理 山东省地税局政策法规处 一、国家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为了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于2002年12月27日,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中发[2002]12号)精神,经国务院批准,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下发了《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208号),就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作了通知和明确。随后,又于2003年2月13日和2003年6月12日,下发了两个《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03]192号),2003年8月29日,国家税务总局、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又下发了《关于落实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再就业税收政策具体实施意见的通知》(国税发[2003]103)。此外,国家税务总局还以国税发[2002]137号文件,明确了关于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有关收费项目的优惠政策。 (一)下岗失业人员范围 1、财税[2002]208号文件所称下岗失业人员是指:1、国有企业的下岗职工; 2、国有企业的失业人员; 3、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的人员; 4、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并且失业一年以上的城镇其他失业人员。 (二)新办服务型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2、财税[2002]208号文件所称的新办企业,是指《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中发[2002]12号)下发后新组建的企业。原有的企业合并、分立、改制、改组、扩建、搬迁、转产以及吸收新成员、改变领导(或隶属)关系、改变企业名称的,不能视为新办企业。 3、对新办的服务型企业(除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当年新招用下岗失业人员达到职工总数30%以上(含30%),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含1年)期限劳动合同的,经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税务机关审核,在相应期限内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最长不超过3年。 4、企业当年新招用下岗失业人员不足职工总数30%,但与其签订1年以上(含1年)期限劳动合同的,经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税务机关审核,在相应期限内可按计算的减征比例减征企业所得税。减征比例=(企业当年新招用的下岗失业人员/企业职工总数×100%)×2。最长不超过3年。

长沙社会保险各险种缴费标准

长沙社会保险各险种缴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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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社会保险各险种缴费标准 1、需携带的资料 (1)《长沙市社会保险登记表》、《长沙市xx区从业人员社会保险人员花名册》(2)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查验) (3)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原件查验) (4)法人代表身份证; (5)近三个月工资发放财务凭证、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管理费用等明细账。(原件查验) (6)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原件查验) (7) 参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其中(1)(2)(3)(4)(5)(7)复印件一式4份,全部资料都需加盖公章。 备注:单位法人或职工如已在别处参保缴费而不需要再参保请的需提供缴费凭证。2、经办机构审核、测算 (1)审核符合要求的,测算应缴社会保险费并打印结算单。 (2)参保单位凭结算单向经办机构指定的开户银行现金缴款或转账。 (3)参保单位凭结算单、现金缴款单或银行进账回单到社保经办机构开基金收款收据。 3、社会保险登记证、医保手册发放 (1)《长沙市社会保险登记表》经初审合格后录入系统。 (2)报领导审批。 (3)审批后制作《长沙市社会保险登记证》。 (4)参保单位带缴费结算单和收款收据领取社会保险登记证。 (5)参加医疗保险的单位,核准信息后,打印医保手册。 4、长沙市社会保险各险种缴费标准 (1)企业养老保险 单位缴费比例20%,缴费基数为用人单位工资总额;个人缴费比例8%,缴费基数为员工应发工资总额。 个体工商户从业人员缴费比例为12%,个人缴费比例为8%; 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为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缴费比例为20% (2)失业保险 单位缴费比例2%,缴费基数为用人工资总额;个人缴费比例1%,缴费基数为应发工资总额。 (3)工伤保险 用人单位的缴费基数为单位职工的工资总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缴费费率按不同的行业确定,用人单位的初次缴费率按行业基准费率执行。 工伤保险基准费率: ①一类行业0.5%; ②二类行业1%(2009年为0.8%-1%); ③三类行业2%(2009年为1%-2%)。 (4)医疗保险、生育保险 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7%,缴费基数为用人单位工资总额;个人缴费比例2%,缴费基数为员工应发工资总额。 大病医疗互助:每人每年90元,在职、退休人员都需缴纳。

2015年灵活就业4050人员社保补贴政策

2015年灵活就业4050人员社保补贴政策 (一)补贴对象暂不作调整 包括以下对象:即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的人员,城镇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城镇“低保户家庭”和“零就业家庭”中的失业人员。 (二)政策调整情况 1、取消审批时间限制 原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政策规定城镇下岗失业人员达到符合“4050”年龄条件的审核时限为2007年底。 新政策取消了年龄审核的时间限制,符合条件对象随时达到“4050”年龄条件,随时可以申请享受补贴政策。 2、延长补贴享受期限 原社会保险补贴政策规定社会保险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新政策对补贴享受期限进行延长:一是对2009年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期满、仍未能实现稳定就业的灵活就业人员,一次性延长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这一条是由于金融危机而临时增加的一个优惠政策。举例,如2009年6月到期的,享受时间就延长到2010年6月。二是从国发〔2008〕5号文件发文之日(即2008年2月3日)起,对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期限未满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期限从2009年起延长至退休。这里有两成意思:一是2008年2月3日以前到期的,即使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也

不再享受补贴;二是即2008年2月3日以后到期的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社会保险补贴时间是从2009年起开始补贴,举个例,比如有个人是是08年6月到期且符合条件的,08年余下的月份我们是不补的,而是从09年起再补贴。 (三)两个问题 1、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如何认定:对灵活就业人员,由本人将其档案交社保所,由社保所统一报社保局认定;用人单位吸纳的,由用人单位统一将符合条件人员的档案交社保局认定。 2、新增人员申报补贴日期: 对因取消审批时间限制而新增的人员,比如08年和09年才满“4050”,请告知这部分人员在明年1月份到各社保所申报。(由于这部分人可累计享受三年,因此,建议各社保所说服他们只申报09年下半年的补贴,而不去补09年上半年的;当然,如果他们强烈要求要补09年上半年的,我们也可以接收) 如果你的档案在西安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存放,并且属于就业困难的“4050”人员,可按相关规定申请社保补贴。在申请办理社保补贴时,要先看清自己的档案编号在规定时间内办理,以免多跑冤枉路。 首次申请需7种资料 (1)《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 (2)《西安市4050人员灵活就业证明》(一张原件,一张复印件); (3)申请人户口本原件(供查验)及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包括户 口本首页、申请人所在页,一式两份);

劳动合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单位类型(企业、其他)经济类型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注册登记地 实际经营地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第二条乙方(劳动者)姓名性别 居民身份证号码 户籍所在地 实际居住地 通讯地址、电子邮箱及联系电话 第三条乙方联系方式发生变更,应及时通知甲方。 二、劳动合同期限 第四条本合同期限经双方协商一致,采取下列第种形式: (一)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其中,试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自年月日起完成时止。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五条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岗位,从事工作,工作地点为。 甲乙双方可以签订岗位协议书,约定岗位具体职责和要求。 第六条乙方应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时完成工作任务,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四、工作时间和休假时间 第七条甲方安排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下列第种工作时间制度: (一)标准工作时间制度:乙方每日工作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超过 40小时,每周休息日。 (二)不定时工作制。甲方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并充分听取乙方意见的基础上,应采取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弹性工作等适当方式,确保乙方的休 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 (三)以(月、季、年)为周期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平均日和平 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甲方应报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批准后实行。 第八条甲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企业生产经营需要,合理安排乙方工作时间,依法保证乙方的休息权利,保证乙方依法享有法定节假日以及探亲、婚 丧、计划生育、带薪年休等休假权利。 第九条甲方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逼迫乙方加班。确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 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 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超过3小时,每月不超过36小时。 五、劳动报酬 第十条甲乙双方按照依法确定的工资分配制度,协商约定乙方的工资水平,实行同工同酬。 第十一条甲方按下列第种形式支付乙方工资。 (一)计时工资。乙方的工资标准为元/月(周)。 (二)计件工资。乙方的劳动定额标准为。计件单价为。

长沙市社保缴费查询

长沙市社保缴费查询 为了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路,以下是长沙市社保缴费查询的入口,都给你准备好了。 点击进入》》》长沙市社保缴费查询 长沙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中心结合我市社会保险经办的实际情况和信息系统建设情况,自20XX年5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试运行“长沙市社会保险业务网上经办系统”。 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灵活就业人员登录长沙市12333公共服务平台(登录地址: :///),通过页面的“快速通道入口”进入用户注册系统及业务经办系统,可办理单位参保(补充)登记、变更登记、人员参保(变更)登记、单位参保人员断档补缴、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在职转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一次性补缴年限、用人单位(个人)参保证明等业务。 已办理数字证书的用人单位可凭U-KEY登录网上经办系统,“无纸化”办理社会保险业务,并由系统自动受理并反馈经办结果;未办理数字证书的用人单位可通过网站申请签订“长沙市社会保险业务网上经办系统用户承诺书”成为授权用户,该用户可以通过网上经办系统办理社会保险业务,申报成功后,打印相关表格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交至经办柜台;个人用户登录长沙市12333公共服务平台,选择社保卡预留的手机号、社保卡服务密码、app人脸识别等方式通过实名认证后,办理社会保险业务。 “长沙市社会保险业务网上经办系统”的上线,打破了社保业务经办的时间和空间限制,使得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灵活就业人员足不出户就可以办理一系列社会保险征缴业务,极大地降低了企业的办事成本,节约了群众的办事时间,有效提升了我市社会保险征缴业务的经办水平和经办效率。 社保卡有多重要,相信大家都知道,那么,长沙社保卡如何申请办理呢? 申请社保卡的条件是什么? 凡是我省就业或参保的中国大陆公民、港澳台人员、华侨、外国人均可申领社会保障卡。 如何申请办理社保卡? 申请分为两种情形 1.代为申领: 1) 委托单位、街道(社区)社会保障专干代为申领的,需核实《长沙市社会保障卡申领暨个人信息确认表》本人信息,并补填表内缺失信息后签字确认,提交盖有公章的单位证明、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以及符合二代身份证标准的照片或电子照片进行申请。 2) 委托个人代为申请时,填写《长沙市社会保障卡业务申请表》,提交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以及符合二代身份证标准的照片或电子照片进行申请。 2.本人申请: 本人直接申请时,填写《长沙市社会保障卡业务申请表》,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符合二代身份证标准的照片或电子照片进行申请。 可以在哪里进行申请办理? 社会保障卡服务窗口、经办服务机构、基层服务网点、互联网、移动终端,

关于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的申请书怎么写

关于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的申请书怎么写 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规定缴费基数是:基本养老按上一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00%作为缴费基数;基本医疗按上一年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 灵活就业人员必须按时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两项社保费后,每季度末(25日前)持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再就业优惠证》或 《失业证》、就业登记证明及社保缴费凭证,残疾人员还需持《残 疾人证》,到所在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提出申请,具实申报缴费月 数和补贴月数。 以个人名义参保的简明步骤 第一步:到职介、人才办理个人委托存档 具体:先执身份证领取商调函、二表→回原单位填二表,办理转档→到职介、人才办理委托存档 第二步:以个人名义参加社会保险 具体:办理京卡或邮局存折→带存档卡、身份证复印件、一寸彩照2张→填写《参加社会保险人员情况登记表》,并签订《协议书》,办理参保。 必须是本地城镇户口,外地户籍不能在本地办理。 灵活就业人员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必须按规定进行就业登记、以个体身份参加社会保险,按规定缴费基数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目前我国政府并未对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标准进行统一规定,由各省市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例如深圳社会保障局规定,深圳 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标准每人每月按劳动保障部门公布的当年最 低缴交社会保险费标准的2/3(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

并非人人可以领取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只有符合条件方可。不同城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领条件不一样。例如滕州市 社保补贴对象为经滕州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定的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包括:“4050”人员,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抚养未成年子女(未满16周岁)的单亲家庭成员,持有《残疾人证》人员,享受最低 生活保障人员,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城镇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县级 以上(含县级)劳动模范,军烈属,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 的人员。 如何申领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 因各省市实际情况不同,因此申领程序也不同。例如深圳灵活就业人员在取得社区签署意见的《灵活就业状况反馈表》后1个月内,可到户籍地的街道劳动保障机构办理灵活就业补贴申请。如需详细 了解各省市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领流程,可拨打社保咨询电话12333。 什么情形下停止领取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 不同城市终止领取灵活就业人员情形不同,例如安顺市灵活就业人员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期间有下列情形的,不能享受社保险贴:1、《就业失业登记证》未按要求年审的;2、与各类用人单位建立劳动 关系的(含个体雇经营户佣人员);3、已领取各类营业执照的;4、公 益性岗位安置的;5、终止灵活就业的;6、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7、 未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8、已享受基本养老保险的;9、其他应当 停止享受养老保险社会保险补贴的。 一,申请社会保险补贴的灵活就业人员: 1,本人要持证明灵活就业状态相关凭证到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进行灵活就业认定; 2,填写《灵活就业情况登记表》,经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服务 中心认定后予以就业登记; 3,并在《就失业证》中记录从事灵活就业有关情况。 二,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申请社会保险补贴:

西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合同书

编号: 劳动合同书

用人单位: 劳动者: 西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印制 使用说明 一、本合同文体可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参考使用。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应认真阅读合同内容。 - 1 -

三、合同文体中的空栏,应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填写清楚,不需填写的空栏,可打上“/”。 四、签订劳动合同应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清楚,不得涂改。 五、本合同文本不适用非全日制用工使用。 甲方(用人单位) - 2 -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住所: 邮政编码: 姓名: 性别: 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户籍所在地: 邮政编码: 本市住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 和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 - 3 -

协商一致、诚实信用原则,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限 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无固定期限:从年月日起至法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 (二)试用期限 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试用期期限(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 1、无试用期。 2、试用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1、乙方同意根据甲方生产(工作)需要,在部门,从事工作。具体工作内容是:。 2、乙方的工作地点为。 3、乙方应按照甲方确定的岗位职责,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并达到规定的工作标准。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 4 -

白城市就业服务局关于发放2019年度社保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2020)

白城市就业服务局关于发放2019年度社保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2020) 2019年度市、区社保补贴发放工作即将开始,现通知: 一、社保补贴范围 (一)就业困难人员 1.灵活就业 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期限,以初次核定其享受补贴时年龄为准,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最长不超过60个月),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36个月)。对2008年12月31日前,认定且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国有、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和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1年以上人员,即时达到4555(女1974年12月31日前、男1964年12月31日前出生)人员,仍处于灵活就业状态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再次享受社会保险补贴至退休。 2.单位招用 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二)高校毕业生 1.灵活就业。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进行就业登记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最长不超过2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2.自主创业。毕业3年内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后进行就业登记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最长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3.小微企业招用。对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给予最长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缴纳部分。 (三)农村劳动力 1.灵活就业。经认定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灵活就业后进行就业登记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最长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2.单位招用。招用经认定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给予最长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下列人员不得申报社保补贴:⑴正在享受就业援助小额担保贷款期间人员;⑵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人员;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未解除的人员;⑷2019年度内有工商注册登记信息人员。

社保新政策:2018长沙社保缴费标准

社保新政策:2018长沙社保缴费标准 由于每年城市平均工资水平都会调整,那么,社保缴费标准也会跟着变,主要体现在社保缴费基数上。那么,2018长沙社保缴费标准是什么样的呢? 2018长沙社保缴费标准受两个方面的影响:一是社保缴费基数,而是社保缴费比例。后者基本上变化不大,重点看公司缴纳多少。因此,我们在看2018长沙社保缴费标准时,保险同城提醒,只需要关注社保缴费基数就行了。 由于目前2017年长沙平均工资水平还未公布,所以目前2018长沙社保缴费标准还是和以前一样的,暂未调整。具体如下: 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与比例: 1、缴费基数:上限13473元;下限2695元; 2、单位缴纳比例19%,个人缴纳比例8%。 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与比例: 1、缴费基数:上限13473元;下限2695元; 2、单位缴纳比例8%,个人缴纳比例2%。 生育保险缴费标准: 1、缴费基数:上限13473元;下限2695元; 2、单位缴纳比例0.7%,个人不用缴费。 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与比例: 1、缴费基数:上限13473元;下限2695元; 2、单位缴纳比例0.7%,个人缴纳比例0.3%。 工伤保险缴费费率: 1、缴费基数:上限13473元;下限2695元; 2、单位缴纳费率根据行业标准,个人不用缴费。 2018长沙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标准 和企业职工社保缴费标准一样,灵活就业人员的也还未调整,沿用2017年的。2017年度长沙市灵活就业人员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确定为高、低两档:高档为4491元/月,低档为2695元/月;缴费比例为20%。 如果参保人员选择按高档缴纳标准:4491×20%×12=10778.4元(898.2元/月),低档缴纳标准为:2695×20%×12=6468元(539元/月) 2017年度长沙市灵活就业人员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2695元/月,缴费比例为5.6%,另加大病医疗互助130元/年。具体缴纳标准为:2695×5.6%×12+130=1941.04元(161.75元/月)。

2020年4050人员社保补贴最新政策

2020年4050人员社保补贴最新政策 (一)补贴对象暂不作调整 包括以下对象:即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的人员,城镇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城镇“低保户家庭” 和“零就业家庭”中的失业人员。 (二)政策调整情况 1、取消审批时间限制 新政策取消了年龄审核的时间限制,符合条件对象随时达到“4050”年龄条件,随时可以申请享受补贴政策。 2、延长补贴享受期限 原社会保险补贴政策规定社会保险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新 政策对补贴享受期限进行延长:一是对2009年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期满、仍未能实现稳定就业的灵活就业人员,一次性延长补贴期限, 最长不超过1年。这一条是由于金融危机而临时增加的一个优惠政策。举例,如2009年6月到期的,享受时间就延长到2010年6月。二是从国发〔2008〕5号文件发文之日(即2008年2月3日)起,对 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期限未满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 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期限从2009年起延长至退休。这里有两成意思:一是2008年2月3日以前到期的,即使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也不再享受补贴;二是即2008年2月3日以后到期的且距法定退休 年龄不足5年的,社会保险补贴时间是从2009年起开始补贴,举个例,比如有个人是是08年6月到期且符合条件的,08年余下的月 份我们是不补的,而是从09年起再补贴。 (三)两个问题

1、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如何认定:对灵活就业人员,由本 人将其档案交社保所,由社保所统一报社保局认定;用人单位吸纳的,由用人单位统一将符合条件人员的档案交社保局认定。 2、新增人员申报补贴日期: 对因取消审批时间限制而新增的人员,比如08年和09年才满“4050”,请告知这部分人员在明年1月份到各社保所申报。(由于 这部分人可累计享受三年,因此,建议各社保所说服他们只申报09 年下半年的补贴,而不去补09年上半年的;当然,如果他们强烈要 求要补09年上半年的,我们也可以接收) 如果你的档案在西安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存放,并且属于就业困难的“4050”人员,可按相关规定申请社保补贴。在申请办理社保 补贴时,要先看清自己的档案编号在规定时间内办理,以免多跑冤 枉路。 (1)《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 (2)《西安市4050人员灵活就业证明》(一张原件,一张复印件); (3)申请人户口本原件(供查验)及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包括户口本首页、申请人所在页,一式两份); (4)申请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供查验)及复印件(复印正、背两面,一式三份)。 (5)2012年度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缴费票据原件及复 印件,其中预缴2012年度医疗保险人员提供预缴款票据复印件(一 式两份); (6)申请人《档案托管合同书》复印件(一式两份);(7)《陕西省 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供查验)及复印件(复印件包括前两页及失业 登记栏一页,一式两份)。 非首次申请人员需提供的资料除了提供上述(1)、(2)、(4)、(5)、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劳动合同

编号:劳动合同甲方: 乙方: Xx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

签约须知 1、用人单位和劳动合同者应保证向对方提供的与履行劳动合同有关的各项信息真实、有效。 2、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3、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4、除约定服务期和竞业限制条款两种情形之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5、签订合同时请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和签字,字迹必须清楚,并不能单方涂改。 6、本文不适用于非全日制用工使用。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联系电话: 乙方(劳动者)姓名:性别: 现居住地址: 户籍所在地: 户籍类型(非农业、农业): 身份证号码: 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经双方协商一致,采取下列第种形式:(一)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无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其中试用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失业人员创业优惠政策有哪些

失业人员创业优惠政策有哪些 纳税人年度应缴纳税款小于上述扣减限额的,以其实际缴纳的税款为限;大于上述扣减限额的,应以上述扣减限额为限。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和促进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84号)规定,享受税收优惠的人员按以下规定申领《就 业失业登记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等凭证:(1)按照《就 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 28号)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 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城镇常住人员,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 失业登记,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其中,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和 其他非本地户籍人员在常住地稳定就业满6个月的,失业后可以在 常住地登记。(2)零就业家庭凭社区出具的证明,城镇低保家庭凭低 保证明,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 (3)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凭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经学校 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实认定,取得《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仅在毕业年度适用),并向创业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取得《就 业失业登记证》;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直接向创业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 一次性就业创业补助额度为: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上次失业未领取的剩余期限失业保险金。领取一次性就业创业补助后,不再享受 上次剩余的其他各项失业保险待遇,相应期限计算为已领取待遇期限。 申请需递交的材料包括:居民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重庆 市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一次性就业创业补助申请表》;与企业签订劳 动合同的,提供劳动合同(验原件交复印件);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 提供工商营业执照(验原件交复印件)。若失业人员在市外参保,另 需提交《重庆市外参加失业保险情况证明》。

“4050”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申请问答

西安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 “4050”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申请问答 一、申请“4050”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的条件是什么? 答:1、就业困难人员中的“4050”人员(截止2010年12月31日,满“4050”人员,即女1970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男1960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灵活就业后,及时申报就业,在我中心托管或建立社保档案,并由个人按规定及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申请社保补贴。 2、已享受过06、07、08年三个年度社保补贴、仍未能实现稳定就业的灵活就业人员,可申请一次性延长一年社保补贴。 二、社保补贴的标准是多少? 答: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标准为其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不含利息)和基本医疗保险费(即不含大额医疗补助保险费96元)之和。 缴纳全年社会保险补贴金额:养老保险按100%缴费补贴4824.24元,按80%缴费补贴3859.44元,按60%缴费补贴2894.52元;医疗保险补贴2677.32元。 三、首次申请“4050”社保补贴的人员如何办理申请手续? 答:根据有关规定,首次申请“4050”社保补贴应按以下程序办理: 1、领表:申请人缴纳当年度养老、医疗保险三日后,在中心领取《西安市4050人员灵活就业证明》和《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申请表》。

也可登录西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信息网(网址:htpp://https://www.wendangku.net/doc/4410679146.html,)服务下载区下载《西安市4050人员灵活就业证明》和《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申请表》。 2、登记:申请人在户口所在地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登记,并由其对《西安市4050人员灵活就业证明》审核盖章。 3、复核:申请人按规定如实、准确填写《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申请表》(一式三份),持《西安市4050人员灵活就业证明》和《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申请表》及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材料到所属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审核。劳动保障事务所审核无误后签字盖章(劳动保障事务所留存一份)。 4、办理:申请人按申办时间安排,持相关资料,在中心受理窗口办理申请手续。 四、在中心首次办理社保补贴时需提供哪些资料? 答:在中心受理窗口办理申请手续时,申请人需提供以下资料,其中复印件按要求统一使用A4纸复印: (1)《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 (2)《西安市4050人员灵活就业证明》(一张原件,一张复印件); (3)申请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复印身份证正、背两面,一式两份); (4)申请人户口本复印件(包括户口本首页、申请人所在页,一式两份); (5)2009年度社会保险费(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缴费票据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一式两份);

企业实体吸纳失业人员申请认定工作流程

企业实体吸纳失业人员申请认定工作流程 一、服务内容 为符合条件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办理“企业吸纳税收优惠政策”认定手续。 二、服务依据 1、财政部、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继续实施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49号); 2、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民政部《关于继续实施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具体操作问题的公告》(公告2017年底27号)。 3、市财政局、市国家税务局、市地方税务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关于明确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和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扣除标准的通知》(淄财税[2017]6号)。 三、申报范围 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服务型企业,是指从事《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政部国家 1 / 11 / 11 / 1

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中“不动产租赁服务”、“商务辅助服务”(不含货物运输代理和代理报关服务)、“生活服务”(不含文化体育服务)范围内业务活动的企业以及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1号)登记成立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四、申报材料 符合条件的企业、民办非企业持下列材料向所在地市、区(县)劳动就业办公室(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递交申请: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已换发新证的,无需税务登记证); 2、新招用人员持有的《就业创业证》; 3、企业与新招用持《就业创业证》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记录; 4、《持〈就业创业证〉人员本年度实际工作时间表》(见附件); 5、企业通过金融机构代发工资明细(加盖银行业务章)。 其中,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五、工作流程 1 / 11 / 11 / 1

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及岗位补贴服务指南

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及岗位补贴服务指南 一、事项名称、编码 事项名称: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及岗位补贴 事项编码:3711210501809 二、申请主体 法人或其他组织 三、承办机构及受理地点 承办机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处。 受理地点:县政务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分厅(五莲县城富强路218号)。 四、办理依据 《关于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申领社会保险补贴及岗位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日人社办发[2010]102号)。 五、办理条件 企业招用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持《山东省就业创业登记证》,并登记就业困难人员认定信息),并与其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实际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数,在相应期限内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及岗位补贴。 六、申请材料 1. 招用就业困难人员花名册; 2. 被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登记手续、工资凭证、劳动合同、身份证; 3. 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4.申请单位开立户银行及账号。 七、办理流程 (一)申请。申请人现场提交申请材料到五莲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09室; (二)受理。对申请材料初审,符合受理条件的受理;申请材料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一次性告知须补正的材料;对不符合受理条件或不属受理范围的,不予受理并告知原因; (三)办理。进行实地核查,申请人配合;县就业处审核无误后向县财政局提出补贴资金申请,通过财政支付系统每月向各用人单位拨付。 (四)获取服务结果 通过审批后,通过财政支付系统每月向各用人单位拨付资金 (五)流程图。见附件1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本服务事项不收费。 九、办理时限 受理时限:申请材料符合法定要求的1/8工作日。 法定办理时限:无,承诺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 十、咨询方式 (一)现场咨询:五莲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09室;。 (二)电话咨询:0633—7986095。 十一、法律救济 (一)投诉:五莲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五莲县城富强路218号,电话0633-7986079,邮编26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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