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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贤区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奉贤区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奉贤区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奉贤区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总则

1.1目的

以“三个代表”为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深入贯彻《上海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规范和强化本区环境污染处置工作。根据《上海市(区、县)处置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上海

9.《上海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0.《上海市奉贤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3事件分级

事件分级标准参照经国务院同意的《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该事件分级标准见附录一。

1.4工作原则

1.4.1 以人为本。把保障人民生命及身体健康作为应急处置首要任务,提高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置水平,最大程度降低事故对人民健康的危害和对环境的影响。

1.4.2 以防为主。把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突发事件预防作为主要任务,加强对重点危险化学物品的监管,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对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及演变规律的研究,提高处置能力。

要责任部门。

2.2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奉贤区环境保护局成立处置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突发事件的领导小组,下设应急信息保障组、监察组、监测组、协调组及专家组。

组长由环保局长王文飞担任;副组长由业务副局长朱荣贵担任;组员由局办公室主任唐军、监察支队队长翁振华、污管科副科长顾伟杰、监测站站长翁一峥

等组成。

专家组成员见附件。专家组组长由局长兼任。

局应急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一、组长职责:

(1)应对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处置的决策和指导意见。

(2)在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突

(4)区环境监测站负责人职责

立即派员到现场,按领导决策意图,在现场扑救和调查取证;并且迅速分析样本,提供科学数据供领导决策。

2.3应急联动机制

设立奉贤区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应急联动机制,处置环境污染事故中由上海市奉贤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调配。成员有:污

染事故发生地所在行政单位,区公安消防支队,区安监局,区经委,区农委,区气象局,区建设和交通管理委员会,区卫生局,区公安分局,区水务局,区民政局,区供电局,区渔政管理站等单位组成。各单位职责如下:

1、污染事故发生地所在行政单位

负责区域内Ⅳ等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救援,并实施属地管理。发生其它等级事故时积极参与应急救援,包括必要时组织人员疏散。开设现场指挥部并提

及时提供有关气象数据。

7、区建设和交通管理委员会

必要时负责运送伤员、疏散人员和救援物资,转送危害物品;负责水上(内河)污染调查处理。

8、区卫生局

组织紧急输送受伤(中毒)人员并做好院前急救;组织医疗机构实施医疗救

护;开设防护通道;组织实施其他卫生防疫工作。

9、区公安分局

受理社会报警信息。必要时组织应急救援交通管制,以及对重要目标、危险区域实施治安警戒。

10、区水务局

水域控制,供水水源控制。

一指挥、分类处理、分级负责、资源(信息)共享,条块结合,属地管理”

的原则,有条不紊地开展环境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3.预警和预防机制

3.1信息监测

完善信息监测方法和程序,建立信息来源、风险分析和等级分类制度。同时建立有毒、有害、易燃爆物品使用与经营的档案,把握区内相关风险单位的分级应急预案,落实企事业相关应急预案的监督、审查和管理的机制和体系。

警级别,即一般(IV级),较重(Ⅲ级)、严重(II级)和特别严重(I级)预警四级,依次用蓝、黄、橙和红色表示。由局应急处置小组会同区应急处置委员会研究并决定。操作时须由局按区应急委制定的公共突发事件(事故)预警级别决定,发布、撤消等具体运作规范处置。

4.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程序

4.1.1响应等级划分

按环境污染突发事件的级别划分,分别对应设置四级响应级别即:

一般环境突发事件(IV级,蓝色)启动四级响应。

较大环境突发事件(Ⅲ级,黄色)启动三级响应。

重大环境突发事故(II 级,橙色)启动二级响应。

特大环境突发事件(I 级,红色)启动一级响应。

4.2信息共享和处理

4.2.1应急处理期间,应设立值班制度,随时向区、市应急办实行报告制度,每位工作人员收集的信息,应及时向指挥组领导汇报,沟通。

4.2.2现场信息采集,包括人员伤亡,物资损耗,污染源、危险源现状及趋向,现场救援进展,现场监理监测数据等;统一提交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决定报告级别,社会公开等,不得以个人名义向社会私自公布虚假情节。

4.3通讯

4.3.1保持110、12369、区环保局热线37100428等24小时值班制,保障举报、报警信息畅通,同时随时接受领导和其它相关部门的污染事故转述。

4.3.2每个应急参加救援人员,须随时保证通讯畅通,保证应急领导随时调配启动。

4.3.3奉贤区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指挥人员及处

联动单位和等级,按等级要求,区应急委启动应急联动预案,各单位在环保应急小组现场指挥下,各司其职,完成相应救援工作。

4.4.4较大以上环境污染突发事件,除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应急处置外,须立即上报,由区应急委或市应急委领导统一负责指挥。

4.5新闻报道

新闻报道坚持“实事求是,及时准确”的原则;环境污染突发事件的新闻

报道还坚持集中收集信息,领导小组统一发布的原则。

4.6应急结束

4.6.1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已基本结束,次生、衍生和事件危害被基本消除,应急工作即告结束。

4.6.2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基本结束时,环保应急小组应将应急小结按事件等级上报,由相应级别领导作出同意结束的决定,即可宣布应急工作

提倡和鼓励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损赠救助资金和物资。凡社会救助,统一通过区救助机构受理处置。

5.3保险

为解决参与处置人员的后顾之忧,为处置人员购买人生意外保险。

5.4事故调查报告和总结。

5.4.1环境污染事故处置完毕后,区环保局应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及相

关规定,对污染事故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和经验教训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确定责任。提出整改和防范措施,做出事故总结,并向市环保局和区政府作出报告。

5.4.2对责任事故,应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5.4.3对应急工作进行总结,找出管理上的薄弱环节,找出预防、预测、预警和应急处置环节中的经验和教训,提高管理水平和相应能力,修订应急预

(值班

6.3.1应急扑救、监察队伍保障

区环境监察支队建立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置小组,由支队长任负责人。一旦发生任何级别的环境污染事故,接到报警后,须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初步判断环境污染事故等级,及时向局应急小组报告,并实施现场处置,并将进展随时报告。

6.3.2应急监测队伍保障

区环境监测站建立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监测小组,由站长任负责人,各科室骨干为主要力量,到达现场后,迅速制定监测方案报告局应急小组,提供进一步决策依据。

6.3.3应急专家队伍保障

区环保局可聘请市局、市监测中心与本局有相关资质的人员担任环境突发应急专家组。由局长兼任负责人,其职责是对环境污染突发事件进行现场考察、

治安警戒及管理,维持秩序,疏散群众;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现场、重点人群、重要物资设备的防范保护。

6.7经费保障

对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所必需的专项资金,区环保局列入本部门的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应急处置专项资金主要用于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置所必需的设备的添置和日常维护。

6.8立法保障

按上海市人民政府、上海市环保局有关规定执行。

6.9技术储备与保障

按上海市环保局处置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予以保障。

7.宣传、培训和演习

7.1公众宣传教育

电视、

污染事故预防列入员工培训和环境教育计划之中,并组织实施。

7.3演习

7.3.1区环保局各职能部门应根据预案,定期组织专业性和综合性的应急演习,明确环境污染突发事故处置的队伍、内容、范围、场所、频次、组织、评估和总结。做好跨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及通信联络,确保各种紧急状态下的有效沟通和统一指挥。

7.3.2通过应急演习,培训应急队伍,落实岗位责任,熟悉应急工作的指挥、决策、协调机制和处置的程序,检验预案的可行性并完善应急预案。

8.附则

8.1名词术语定义

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是指由于违反环境保护法规的经济、社会活动与行为,以及意外因素的影响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致使环境受到污

以及应急处置过程和各类应急演习中发现的问题和出现的新情况,每三年对预案进行修缮一次,必要时可作随时调整、修改,报区应急委和市局应急办备案。

8.3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上海市奉贤区环境保护局处置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小组组织制定并负责解释。联系电话:57410815

8.4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向社会公布,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9.附录:

一、突发环境事件分级标准

二、附录一:

上海市奉贤区环境保护局

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突发环境事件分级标准

按照突发环境事件的严重性和紧急程度,突发环境污染与破坏事件程度分为四级:

一、特别重大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件(Ⅰ级)。

1.发生10人以上、29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

2.区域生态功能部分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境受到污染;

3.因环境污染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疏散转移群众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

4.1、2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

5.因环境污染造成重要河流、湖泊、水库以及沿海水域大面积污染,或区、县级以上城镇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事件;

三、较大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件(Ⅲ级)。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为较大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件:

1.发生3 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伤)50人以下;

2.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地级行政区纠纷,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影响;

水体污染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水体污染事件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有效防范突发性水体污染事故,加强处置能力,控制和减轻水体污染事件危害,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无锡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无锡市突发生产性水体污染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公司各钻井队在生产过程中因突发性事件导致水体污染的预警、处置及善后等工作。具体可分为以下四类: (1)有毒有害化学品污染事故:生产过程中因使用、贮存不当等导致有毒有害物质泄漏或非正常排放所引发的水体污染事故。

(2)易燃易爆物品泄漏污染事故:煤气、天然气、石油液化气、氯气、氨气、苯、甲苯等气体和易挥发的有机溶剂的泄漏所引发的水体污染事故。 (3)油污染事故:原油、燃料油等各种油品在贮存、使用等过程中由于意外造成泄漏所引发的水体污染事故。 (4)其它生产活动引起的突发性事故而造成水体污染的。 2事故分级 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执行统一预警标准。按照事故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分为一般(Ⅲ级)、重大(Ⅱ级)、特大(Ⅰ级)三级预警,预警颜色分别为黄色、橙色和红色。 2.1Ⅰ级(特大事故) 发生事故,造成周边水体大面积污染,并有进一步扩大趋势。 2.2Ⅱ级(重大事故) 发生事故,造成周围地区水体污染,且有一定的扩大趋势,经自救或一般救援不能立即予以控制,在12个小时内可以控制或消除的。 2.3Ⅲ级(一般事故)

发生事故,有污染水源的趋势,但对周围群众生活和周边水系不构成直接威胁。事故危害在一定范围内和短时间内可控,经合理自救或组织救援能予以消除的。 3组织体系 3.1设立突发生产性水体污染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指挥部的主要职责: (1)研究部署应急处置工作,负责指挥和协调重、特大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决定启动重、特大事故的应急预案; (2)指挥重、特大事故的应急处置和事件责任认定; (3)负责组建事故调查组、专家咨询组等技术支持机构; (4)对各部门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督查; (5)统一对外发布事故所造成水体污染的信息,负责有关部门报告情况; (6)负责危急情况下,联系上级部门、驻地部队的支援; (7)组织开展事故影响评估并提出有关生态环境恢复的意见等。 3.2指挥部办公室设在生产管理科,值班电话4685801。 办公室工作职责:

工业革命以来西方主要国家的重大环境污染与治理

工业革命以来西方主要国家的重大环境污染与治理 今日的中东部地区多日的雾霾应个景。看来污染问题并不是中国特有的现象,根 治污染也不是任何一个政府可以一蹴而就的行为。这也许是一个国家工业化所必须经 历的困难和一代人甚至两代人注定要付出的代价。也许今天我们看到欧美日的富二代 们享受着碧水蓝天煞是羡慕,那让我们也关注下当年他们的父辈与祖辈所经过的日子,这也许是我们所要或者正在经历的。 环境污染由来已久。早在14世纪初,英国就注意到了煤烟污染;17世纪伦 敦煤烟污染加重时,有人着文提出过改善大气品质的方案①。不过直到这时,污染只 在少数地方存在,污染物也较少,依靠大自然的自净能力,尚不至于造成重大危害。 环境污染发生质的变化并演变成一种威胁人类生存与发展的全球性危机,则始于18 世纪末叶兴起的工业革命。现代经济史和社会史学家普遍把工业革命视为人类或“南 一北”差距的分水岭②,同样的,我们也可以把这场革命视为人类环境污染史的分水岭;又由于“从影响全球和区域的环境问题看,主要责任直接或间接地来自工业发达 国家”③,因此,地考察西方主要国家自工业革命以来环境的污染与治理,审视西方 人对待自然的认识或态度,明确树立科学的环境价值观的重要性,就不仅具有学术价值,而且具有现实参考意义。 一、18世纪末--20世纪初环境污染的发生① 从18世纪下半叶起,经过整个19世纪到20世纪初,首先是英国,而后是欧洲其他国家、美国和日本相继经历和实现了工业革命,最终建立以煤炭、冶金、化工 等为基础的工业生产体系。这是一场技术与经济的革命,它以蒸汽机的改良和广泛应 用为基本动力。而蒸汽机的使用需要以煤炭作为燃料,因此,随着工业革命的推进, 地下蕴藏的煤炭资源便有了空前的价值,煤成为工业化初期的主要能源。新的煤矿到 处开办,煤炭产量大幅度上升,到1900年时,世界先进国家英、美、德、法、日五 国煤炭产量总和已达6.641亿吨。煤的大规模开采并燃用,在提供动力以推动工厂 的开办和蒸汽机的运转,并方便人们的日常生活时,也必然会释放大量的烟尘、二氧 化硫、二氧化碳、一氧化碳和其他有害的污染物质。 与此同时,在一些工业先进国家,矿冶工业的发展既排出大量的二氧化硫, 又释放许多重金属,如铅、锌、镉、铜、砷等,污染了大气、土壤和水域。而这一时 期化学工业的迅速发展,构成了环境污染的又一重要来源。另外,水泥工业的粉尘与 造纸工业的废液.也会对大气和水体造成污染。 结果,在这些国家,伴随煤炭、冶金、化学等重工业的建立、发展以及城市化的推进,出现了烟雾腾腾的城镇,发生了烟雾中毒事件,河流等水体也严重受害。 英国作为最早实现工业革命的国家,其煤烟污染最为严重;水体污染亦十分 普遍。除英国外,在19世纪末期和20世纪初期,美国的工业中心城市,如芝加哥、

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一、目的 为了确保重大环境污染发生以后,我项目部能迅速、高效、有序地开展重大环境污染源的治理及善后工作,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及时控制污染源,及时制止重大环境污染源的继续发生,最大限度地降低对环境的污染,特制定本项目部环境污染应急准备和响应预案。 二、组织 本项目部成立应急救援指挥小组,负责指挥及协调工作。 组长:XX 副组长:XXXX 组员:XXXXXXXXXXXXXXXX 三、职责 l.XX、XX任务是了解掌握险情,组织现场抢救指挥及对外联络。 2.XXXXXXXX任务是根据指挥组指令,及时调动抢险员、器材、机械上一线抢险。 3.XXXXXXXX任务是保护我项目部及行业主管部门(环保部门)等外界的联络,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传,并负责生活保障。 四、事故处理救援程序 1.施工现场和基地发生一般的环境(如噪声超标)污染,项目部环境污染应急响应指挥部组织上相关人员及时处理、

中止施工,并制定相应的处理方案及采用有效措施,确保能达标时方可继续施工。 2.当施工现场及基地发生为重大的环境污染,项目部应及时组织人员工进行抢险。同时采取有效措施,切断污染源及时制止污染的后续发生,并及时上报集团公司。 3.对很严重的环境污染发生(如火灾发生、大量有害有毒化學品泄漏)后,要首先保护好现场,组织项目部人员进行自救并立即向工程管理部上报事件的初步原因、范围、估计后果。如有人员在该严重的环境污染中受到人身伤害,则应立即向当地医疗卫生部门(120)电话求救。同时通知环保部门进行环境污染的检测。工程管理部指挥部人员赶赴现场,按各自职能组织处理事故。 4.当火灾发生后遵循消防预案有关规定,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最快速度切断火源,断绝火点,控制火势及熄灭火灾。并做好现场的有效隔离措施,及火灾的善后处理工作。及时组织地分类清理、清运,最大限度地减少环境污染;当发生大量有害有毒化學品泄漏后,应及时采取隔离措施,采取适当防护措施后及时清理外运,或采取隔离措施后及时委托环保部门处理、检测,以求将环境的污染降低到最低限度。 5.立即组织安全自查自纠、消除隐患,确保施工安全;立即组织对全体施工作业人员的举一反三环境保护安全再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做到遵章守纪,防止同类事故发生。 五、各相关通讯地址

突发环境污染事件专项应急预案

突发环境污染事件专项应急预案 编制部门: 审核人: 批准人: 发布日期:2015-08-18 实施日期:2015-08-18

突发环境污染事件专项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规范公司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保护环境,保障公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的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修订版)、《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14年主席令第9号)、《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1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应对公司内发生的突发环境污染事件: 1.3.1一般环境污染事件。由于环境污染或破坏行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千元以上、万元以下(不含万元)的; 1.3.2较大环境污染事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为较大环境污染件: 1.3. 2.1由于环境污染或破坏行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不含5万元)的; 1.3. 2.2人员发生中毒症状; 1.3. 2.3因环境污染引起厂群冲突; 1.3. 2.4对环境造成危害。 1.3.3重大环境污染事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为重大环境污染事件: 1.3.3.1由于环境污染或破坏行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不含10万元)的; 1.3.3.2人员发生明显中毒症状或可能导致伤残后果; 1.3.3.3人群发生中毒症状; 1.3.3.4因环境污染使社会安定受到影响; 1.3.3.5对环境造成较大危害。 1.3.4特大环境污染事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为特大环境污染事件: 1.3.4.1由于环境污染或破坏行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上的; 1.3.4.2人群发生明显中毒症状; 1.3.4.3人员中毒死亡; 1.3.4.4因环境污染使当地经济、社会的正常活动受到严重影响; 1.3.4.5对环境造成严重危害。

施工环境污染事故灾害应急预案.doc

LOGO 施工环境污染事故灾害应急预案

1 环境污染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施工过程中,可能对环境产生影响的因素主要有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扬尘、噪声、弃渣及危险化学品。对施工区域或周边产生的主要环境影响有:1)水体污染 在施工过程中,特别在大坝浇筑、帷幕灌浆、砂石清理等环节,都会产生大量废水泥沙浆,这些水泥沙浆含有较大的悬浮物和部分的外加剂,一旦这些废水流入河中,将给水质带来极大的冲击,水泥沙浆沉入河底后,防碍水中植物的光合作用,减少氧气的渗入,对河底微生物和细菌带来灭顶之灾,从而导致生态系统的破坏。 施工过程中,有大量的设备,这些设备在使用和维修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产生大量含油废水,这一部分含油废水如果不经处理直接排入江河,将对河流水质产生质的影响,并且要影响到下游的地区,造成不必要的环境纠纷。而且在施工工地,一般都有很多的贮油设施,如油罐,对这部分设置要严加控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而造成大量成品油泄漏,给水环境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水利水电施工中的另一个影响水环境的因素就是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由于施工比较集中、人员较多,每天产生的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这部分污染物是不可避免的。 2)阻塞河道 工程施工会产生大量弃土石渣,一般都是按照建设方的要求定点堆放。水电工程施工受场地限制,弃渣多数堆放在河岸。受河流、雨水冲刷,弃渣堆放及防护措施不合理,可能导致大量渣土进入河流,抬高河床,阻塞河道,影响航运安全。 施工中常遇到边坡处理,尤其水电工程施工,经常要对坝肩或进水口边坡进行开挖。施工过程中由于岩土类型、地质构造、开挖方式、降雨及边坡截排水等因素的影响,可能导致滑坡,造成水土流失,并导致河道阻塞。 3)氨泄漏 混凝土制冷系统通常采用液氨作为制冷剂,液氨一旦泄漏,将产生中毒、燃烧、爆炸等事故,给周围的环境带来严重的污染。 2应急处置的基本原则 公司在建立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及响应程序时,本着实事求是,切实可行的方针,坚持以

环境污染事件分级标准

环境污染事件分级标准 1、特别重大环境事件(Ⅰ级): (1)死亡30人以上,或中毒(重伤)100人以上; (2)因环境事件需疏散、转移群众5万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 (3)区域生态功能严重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遭到严重污染,或因环境污染使当地正常的经济、社会活动受到严重影响; (4)因环境污染使当地正常的经济、社会活动受到严重影响; (5)利用放射性物质进行人为破坏事件,或1、2类放射源失控造成大范围严重辐射污染后果; (6)因环境污染造成重要城市主要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事故; (7)因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品)生产和贮运中发生泄漏,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污染事故; (8)造成跨国(界)的环境污染事件。 2、重大环境事件(Ⅱ级): (1)发生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 (2)区域生态功能部分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受到污染; (3)因环境污染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疏散转移群众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的; (4)1、2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 (5)因环境污染造成重要河流、湖泊、水库以及沿海水域大面积污染,或县级以上城镇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事件。 3、较大环境事件(Ⅲ级): (1)发生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 (2)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地级行政区纠纷,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影响; (3)3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

4、一般环境事件(Ⅳ级): (1)发生3人以下死亡,中毒(重伤)10人以下; (2)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县级行政区域纠纷,引起群体性影响的; (3)4、5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 上述分级标准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环境污染应急预案完整版

环境污染应急预案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

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前言 为了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杜绝重大污染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预案。 龙源(长岭)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总装机容量,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妥善处置本公司各类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建立健全事故应急工作机制,提高本公司对事故的处理能力,力争把事故所造成的损失控制在最小范围,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由龙源(长岭)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双龙风电场负责解释。 本预案起草单位:龙源(长岭)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双龙风电场 本预案起草人:阚玉波、刘显旭 本预案审核人:朱晓东 本预案审定人:刘文秀 本预案批准人:张华

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1 适用范围 龙源(长岭)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源长岭)需要处理的突发环境事件或者其他突发事件次生、衍生的环境事件。 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发电企业典型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3 定义 环境事件:是指由于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经济、社会活动与行为,以及意外因素的影响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致使环境受到污染,人体健康受到危害,社会经济与人民群众财产受到损失,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突发性事件。 突发环境事件: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和对全国或者某一地区的经济社会稳定、政治安定构成重大威胁和损害,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涉及公共安全的环境事件。 环境应急:针对可能或已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需要立即采取某些超出正常工作程序的行动,以避免事件发生或减轻事件后果的状态,也称为紧急状态;同时也泛指立即采取超出正常工作程序的行动。

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处理办法修订稿

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处 理办法 WEIHUA system office room 【WEIHUA 16H-WEIHUA WEIHUA8Q8-

南昌公路桥梁工程有限公司 巷三公路LM—9项目经理部 环境污染和 生态破坏处理办法 编制: 审核: 批准: 南昌公路桥梁工程有限公司 二0一五年三月

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处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本项目境监督管理,及时依法妥善地处理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根据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是指由于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以及因意外因素的影响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致使环境受到污染或生态遭到破坏,人体健康受到危害,社会经济与人民财产受到损失,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突发性事件。 第三条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根据类型分为水污染事故、海洋污染事故、大气污染事故、噪声与振动危害事故、固体废物污染事故、农药与有毒化学品污染事故、放射性污染事故、生态破坏事故等。 第四条根据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的程度分为四级: (一)一般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凡符合下列情形者为一般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由于污染或破坏行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伍千元以上,两万元以下(含两万元)且对环境造成影响的。 (二)较大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为较大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 1、由于污染或破坏行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两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含五万元)的; 2、人员发生中毒症状; 3、因环境污染引起厂群冲突; 4、对环境造成一定危害。

(三)重大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为重大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 1、由于污染或破坏行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含十万元)的; 2、人员发生明显中毒症状、辐射伤害或可能导致伤残后果; 3、人群发生中毒症状; 4、因环境污染使社会安定受到影响; 5、对环境造成较大危害; 6、捕杀、砍伐国家二类、三类保护的野生动植物。 (四)特大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为特大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 1、由于污染或破坏行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十万元以上; 2、人群发生明显中毒症状或辐射伤害; 3、人员中毒死亡; 4、因环境污染使当地经济、社会的正常活动受到严重影响; 5、对环境造成严重危害; 6、捕杀、砍伐国家一类保护的野生动植物。 第五条项目环境保护成立“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处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事故处理领导小组”)对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的报告与处理实施统一领导。针对具体的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项目部组成由相应的业务科室牵头的临时“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调查处理小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处理小组”)负责调查处理的具体工作。 第二章管辖

(环境管理)计划资源环境技术领域重大环境污染事件应急技术系统研究

附件: 863计划资源环境技术领域“重大环境污染事件应急技术系统研究开发与应用示范”重大项目第一批课题申请指南 一、指南说明 近年来我国重大环境污染事件频繁发生,对生态环境、人民健康及社会安全产生严重影响。从我国当前重大环境污染事件发生的实际状况出发,结合国际环境科学技术发展前沿,研究开发适合我国国情的重大环境污染事件应急技术系统,是提升我国环境保护技术水平,推进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迫切要求。为此,863计划资源环境技术领域启动了“重大环境污染事件应急技术系统研究开发与应用示范”重大项目。 该重大项目分共性技术类和示范应用类2类课题,共性技术类课题将研发应对典型重大环境污染事件的关键技术并为示范应用类课题提供相关技术支持;应用示范类课题将分别选择重要区域、重点行业和环境敏感目标,进行针对性技术开发和系统集成,并为共性技术类课题提供研发与应用平台。示范区包括城市、工业园区、饮用水水源地、地区性重大活动场所等类型,目前本项目已启动“特大城市重大环境污染事件应急技术综合示范”、“典型沿江化工区环境污染事故防范与应急示范”等应用示范类课题。

此次发布的是本重大项目的8个共性技术类课题指南。评审过程将以课题为单元分别进行,择优确定各课题的承担单位。为保证项目总体目标的顺利完成,共性技术类课题承担单位在完成课题各项研究任务的同时,须配合好示范应用类课题有关工作的开展。 二、指南内容 课题1.重大环境污染事件风险源识别与监控技术 研究目标: 基于近年来我国发生的重大环境污染事件的主要类型,开发多类型环境风险源识别及风险分区技术,建立环境风险源动态管理与监控系统,并在本重大项目选定的沿江开发区、特大城市等示范区进行应用示范,为我国重大环境污染事件防范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 研究内容: (1)重大环境污染事件风险源识别技术 开发典型行业、区域和重要环境敏感目标的环境风险源分类与分级技术、环境风险源基础信息数据库构建技术。 (2)多尺度环境风险分区技术 开发典型区域环境风险定量分区技术,建立基于环境风险分区的区域功能优化调整决策支持系统。

环境污染事故处理应急预案

环境污染事故处理应急预案 为了加强对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进行紧急预防和快速有效处理,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危害、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和环境安全,根据国家环保总局和省环保局有关环境污染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的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污染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方案实施组及监测组的成员 1、领导小组: 组长:朱益民 副组长:吳海波 2、方案实施组 组长:廖裕祥 成员:竇科舉、謝波、李世文、劉貴喜、殷幫金 3、监测组: 组长:王學超 成员:陳炳洪、鄧盛洋、汤世玉 (二)各职能小组职责: 1、领导小组的职责: (1)负责对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理的支援和协调工作; (2)负责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理,制定安全、防护措施,避免和减轻污染危害和生命财产损失; (3)及时向环保部门通报有关突发环境污事故的发生、危害与处理情况; (4)负责对环境污事故预防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 (5)协调方案实施组,监测组的有关工作。

2、方案实施组的职责: (1)协助领导小组组织完成各项职责,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2)传达和执行领导小组的指令; (3)负责污染事故预防措施的检查落实以及污染事故处理预案的演练; (4)负责组织事故现场的勘查、警戒、事故原因的调查取证工作; (5)核定事故危害的损失,必要时组织相关部门专业技术人员对事故的危害程度和直接损失进行技术鉴定; (6)根据调查结果和危害损失情况提出对事故部门和人员的处理意见,报领导小组审批; (7)负责应急装备、应急物资的调度和管理工作; (8)拟办应急事故的信息上报事项; (9)配合有关部门认真组织开展污染事故预防和处理工作; (10)研究拟定污染事故预防方案和处理措施,经领导小组批准后组织实施; (11)负责建立各类应急事故处理预案库,不断完善和优化各类方案,并积极储备应急物资,做到有备无患。 3、监测组的职责: (1)负责事故预防监测和事故现场应急监测工作,及时向领导小组提供监测数据; (2)承担事故危害损失鉴定的有关监测事项; (3)协助上级监测部门开展承担的应急事故监测任务。 二、预防污染事故措施: 1、环保设备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设备运行的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做到规范操作,避免事故的发生; 2、操作人员每天必须定时巡视设备运行情况,做好设备运行记录,如发现异常情况

尚田镇突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应急预案

尚田镇突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 应急处置预案 一、总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提高政府社会管理水平和应急突发事件能力。坚持以人为本,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公众环境权益为出发点,以预防和应对突发环境污染事件为着眼点,将环境污染危害降低到最低点,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二)编制目的 规范和强化全镇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突发公共事故(以下简称“环境突发事故” )的应急处置工作,建立健全以环境突发事件的预防、控制、善后工作为重点和防范有力、指挥有序、快速高效、保障及时、协调一致的环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体系,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三)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奉化市突发

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尚田镇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预案。 (四)事故分级 根据环境污染与破坏程度不同,分为一般、较大、重大和特大事故。 1、一般事故(IV级)。由于环境突发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不含5万元)的。 2、较大事故(III级)。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 (1)因中毒等造成人员轻伤3人以下(不含3人)。 (2)突发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5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不含15万元)。 3、重大事故(II)级。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 (1)因中毒等造成人员3人以下(不含3人)重伤或3人以上10人以下(不含10人)轻伤。 (2)由于突发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不含50万元)。 (3)因环境事故造成部分村庄、河流、水域污染,引起群访事件的。 4、特大事故(I级)。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 (1)因中毒等造成人员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或者轻伤10人以上。 (2)由于突发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

吉化1113特大爆炸事故及松花江特别重大水污染事件基本情况及处理结果

吉化"11.13"特大爆炸事故及松花江特别重大水污染事件基本情况及处理结果 2005年11月13日,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双苯厂硝基苯精馏塔发生爆炸,造成8人死亡,60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6908万元,并引发松花江水污染事件。国务院事故及事件调查组认定,中石油吉林石化分公司双苯厂"11.13"爆炸事故和松花江水污染事件是一起特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和特别重大水污染责任事件。 (一)事故原因 1.爆炸事故的直接原因是:硝基苯精制岗位外操人员违反操作规程,在停止粗硝基苯进料后,未关闭预热器蒸气阀门,导致预热器内物料气化;恢复硝基苯精制单元生产时,再次违反操作规程,先打开了预热器蒸汽阀门加热,后启动粗硝基苯进料泵进料,引起进入预热器的物料突沸并发生剧烈振动,使预热器及管线的法兰松动、密封失效,空气吸入系统,由于摩擦、静电等原因,导致硝基苯精馏塔发生爆炸,并引发其它装置、设施连续爆炸。 2.爆炸事故的主要原因是: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及双苯厂对安全生产管理重视不够、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整改不力,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存在漏洞,劳动组织管理存在缺陷。 3.污染事件的直接原因是:双苯厂没有事故状态下防止受污染的"清净下水"流入松花江的措施,爆炸事故发生后,未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漏出来的部分物料和循环水及抢救事故现场消防水与残余物料的混合物流入松花江。 4.污染事件的主要原因: 一是吉化分公司及双苯厂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会引发松花江水污染问题没有进行深入研究,有关应急预案有重大缺失。 二是吉林市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对水污染估计不足,重视不够,未提出防控措施和要求。

2020年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

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 目录 1 适用范围 (1) 2 风险分析与事件分级 (1) 2.1 风险分析 (1) 2.2 事件分级 (1) 3 组织机构及职责 (3) 3.1 现场应急指挥部 (3) 3.2 应急救援工作组 (4) 4 监测与预警 (5) 4.1 风险监测 (5) 4.2 预警分级 (5) 4.3 预警信息发布 (6) 4.4 预警行动 (6) 4.5 预警调整和结束 (6) 5 处置程序 (6) 5.1 信息报告 (6) 5.2 启动响应 (7) 5.3 扩大响应 (8) 5.4 响应解除 (8) 6 处置措施 (8) 6.1 先期处置 (8) 6.2 应急处置 (8) 6.3 后期处置 (9) 7 预案附件 (9) 7.1 组织机构成员名单 (9) 7.2 应急通讯录 (10) 7.3 应急物资储备清单 (10) 7.4 关键路线、标识和图纸 (12) 7.5 相关应急预案..................................................................................错误!未定义书签。

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 1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项目部在发生环境污染事件时所采取的应急准备与响应,是项目部总体应急预案的子预案。 2 风险分析与事件分级 2.1 风险分析 项目部可能会发生大面积油、油漆泄露;管道冲洗酸碱废液等化学试剂、化学危险品的排放;放射源卡壳、脱落、丢失;施工废水超标排放、生活污水未经处理排入下水道或地下污染河流、水源地;生活及工业垃圾未按规定处理,私自焚烧等。因而常见的环境污染事件类型有:水环境、生态环境、大气环境、放射线等事故。 2.2 事件分级

环境污染突发事故应急预案(示例)

环境污染突发事故应急预案 一、总则 1、目的 (1)为提高突发事故应急响应能力,作好污染事故应急准备和响应,确保在发生污染事故的第一时间,能准确掌握情况,采取有效措施对事故的控制,杜绝或最大限度减轻对职工和周边群众生活和健康影响、降低空气、土壤及水质的污染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2)建立健全突发环保事故应急机制,提高公司和全体员工对涉及公共危害的突发环保事故具有应急处置能力,保障公共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环境清洁,促进文明、健康、友好和谐的社会环境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重庆市长江三峡库区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应急预案。 3、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指挥,分工负责,把环保应急工作落实到实际行动。根据企业自身实际制定有效、适宜性格的预防应急预案,充分

发挥指挥者和实施者及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做到有的放矢,无险以防,有险必救,有求必应,有应必胜的格局。 4、应急任务 (1)公司领导小组制定应急方案和响应程序及操作规范。 (2)第一责任人承担其环保责任,指挥和发布抢险救援命令,领导成员按照自己的职责及时、准确、有效完成其工作任务。 (3)生产部负责事故的现场处理和事故后的生产恢复工作。 (4)行政部负责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及时发布事故信息和上下联络工作。 二、应急组织和响应 1、应急组织机构是公司按照自身实际,建立的突发环保事故的应急响应组织,部门明确,责任清楚,任务落实,做到准确、有效、及时响应。将突发环保事故得到组织即时、统一指挥、相互协调、有效控制,尽可能减少和降到环保事故对周边群众的生产、生活影响,排除或降低土壤、水质、空气的污染程度。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和全体职工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推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持续发展。 如图一:《环保事故应急组织机构》

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修订) 1 总则 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机制,提高应对涉及公共危机的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能力,保障员工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保护环境,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国家突法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及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预案。 事故分级 按照生命和财产损失、环境污染事故严重性和紧急程度进行分级: (一)满足下列情形之一者,为特大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 1、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在100万元以上的; 2、有人员中毒死亡的; 3、事件危害可引起大面积污染,跨区域污染,并有迅速扩大或发展趋势的。 (二)满足下列情形之一者,为重大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 1、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在3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 2、有人员出现明显中毒症状的; 3、事件危害影响到周围地区、经自救或一般救援不能迅速予以控制,并有进一步扩大或发展趋势的。 (三)满足下列情形之一者,为较大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 1、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在1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

2、有人员出现中毒症状的事件; 3、事件危害在一定范围内,经自救或组织救援能予以控制,并无进一步扩大或发展趋势的。 (四)一般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 由于污染或破坏行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千元以上、万元以下(不含万元)的环境污染事件。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西北咨询公司两河口监理中心生活、办公区及监理人员日常工作区域内人为或不可抗力造成的废气、废水、固废(包括危险废物)、危险化学品、有毒化学品、电磁辐射,以及核、生物化学等环境污染、破坏事件;在生产、经营、贮存、运输、使用和处置过程中发生的爆炸、燃烧、大面积泄漏等事故;因自然灾害造成的危及人体健康的环境污染事故;影响饮用水源地水质的其它严重污染事故等。 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加强对环境事故危险源的监测、监控并实施监督管理,建立环境事故风险防范体系,积极预防、及时控制、消除隐患,提高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防范和处理能力,尽可能地避免或减少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消除或减轻环境污染事故造成的中长期影响,最大程度地保障公众健康,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坚持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分级响应。接受政府、公司、管理局的指导,使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系统成为区域系统的有机组成部分。加强各部门之间协同与合作,提高快速反应能力。针对不同污染源所造成的环境污染的特点,实行分类管理,充分发挥部门专业优势,使采取的措施与突发环境污染事故造成的危害范围和社会影响相适应。

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处理办法

南昌公路桥梁工程有限公司 巷三公路LM—9项目经理部 环境污染和 生态破坏处理办法 编制: 审核: 批准: 南昌公路桥梁工程有限公司 二0一五年三月

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处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本项目境监督管理,及时依法妥善地处理环境污染与 生态破坏事故,根据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是指由于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以及因意外因素的影响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致使环境受到污染或生态遭到破坏,人体健康受到危害,社会经济与人民财产受到损失,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突发性事件。 第三条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根据类型分为水污染事故、海洋 污染事故、大气污染事故、噪声与振动危害事故、固体废物污染事故、农药与有毒化学品污染事故、放射性污染事故、生态破坏事故等。 第四条根据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的程度分为四级: (一)一般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凡符合下列情形者为一般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由于污染或破坏行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伍千元以上,两万元以下(含两万元)且对环境造成影响的。 (二)较大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为较大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 1、由于污染或破坏行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两万元以上,五万元以 下(含五万元)的; 2、人员发生中毒症状; 3、因环境污染引起厂群冲突; 4、对环境造成一定危害。 (三)重大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为重大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

1、由于污染或破坏行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含十万元)的; 2、人员发生明显中毒症状、辐射伤害或可能导致伤残后果; 3、人群发生中毒症状; 4、因环境污染使社会安定受到影响; 5、对环境造成较大危害; 6、捕杀、砍伐国家二类、三类保护的野生动植物。 (四)特大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为特大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 1、由于污染或破坏行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十万元以上; 2、人群发生明显中毒症状或辐射伤害; 3、人员中毒死亡; 4、因环境污染使当地经济、社会的正常活动受到严重影响; 5、对环境造成严重危害; 6、捕杀、砍伐国家一类保护的野生动植物。 第五条项目环境保护成立“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处理工作领导 小组”(以下简称“事故处理领导小组”)对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的 报告与处理实施统一领导。针对具体的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项目部组成由相应的业务科室牵头的临时“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调 查处理小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处理小组”)负责调查处理的具体工作。 第二章管辖 第六条项目环保部负责调查处理以下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

环境污染事件专项应急预案

环境污染事件专项应急处置方案为有效做好我项目部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防范、处置和善后工作,指导和规范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将事故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最大限度地保障职工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报告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的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项目部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预案的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本项目部内人为或不可抗力造成的废气、废水、固废(包括危险废物)、危险化学品、有毒化学品、电磁辐射,以及核、生物化学等环境污染、破坏事件;在生产、经营、贮存、运输、使用和处置过程中发生的爆炸、燃烧、大面积泄漏等事故;因自然灾害造成的危及人体健康的环境污染事故;影响饮用水源地水质的其它严重污染事故等。 二、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分类 根据造成环境污染的程度不同,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可分为重大、较大和一般突发性污染事故。 1、满足下列情形之一者,为重大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 (1)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上的; (2)有人员中毒死亡的; 2、满足下列情形之一者,为较大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 (1)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在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 (2)有人员出现明显中毒症状的;

(3)事故危害影响到工程、经自救或一般救援不能迅速予以控制,并有进一步扩大或发展趋势的。 3、满足下列情形之一者,为一般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 (1)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在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 (2)有人员出现中毒症状的; (3)事故危害在一定范围内,经自救或组织救援能予以控制,并无进一步扩大或发展趋势的。 三、应急指挥系统及职责 (一)应急指挥系统 (1)成立事故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郭雅军 副组长:刘艳生 成员: 王勤王陵宇刘璇秦维郑树发 (2)项目部成立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组织机构,项目经理为领导小组负责人,其他部门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项目部安保部,负责日常工作,由安保部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 (二)职责 1、项目部应急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负责对项目部突发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和指挥;根据现场情况,研究突发环境污染与破坏事件的排除、减害工作方案、措施以及决定其他重要事项;统一协调和督促指导各成员单位的应急处理工作,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项目部辖区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及其处理进

环境污染会给生态系统造成直接的破坏和影响

环境污染会给生态系统造成直接的破坏和影响,如沙漠化、森林破坏、也会给生态系统和人类社会造成间接的危害,有时这种间接的环境效应的危害比当时造成的直接危害更大,也更难消除。例如,温室效应、酸雨、和臭氧层破坏就是由大气污染衍生出的环境效应。这种由环境污染衍生的环境效应具有滞后性,往往在污染发生的当时不易被察觉或预料到,然而一旦发生就表示环境污染已经发展到相当严重的地步。当然,环境污染的最直接、最容易被人所感受的后果是使人类环境的质量下降,影响人类的生活质量、身体健康和生产活动。例如城市的空气污染造成空气污浊,人们的发病率上升等等;水污染使水环境质量恶化,饮用水源的质量普遍下降,威胁人的身体健康,引起胎儿早产或畸形等等。严重的污染事件不仅带来健康问题,也造成社会问题。随着污染的加剧和人们环境意识的提高,由于污染引起的人群纠纷和冲突逐年增加。目前在全球范围内都不同程度地出现了环境污染问题,具有全球影响的方面有大气环境污染、海洋污染、城市环境问题等。随着经济和贸易的全球化,环境污染也日益呈现国际化趋势,近年来出现的危险废物越境转移问题就是这方面的突出表现。众所周知,环境污染即指环境变得不清洁、污浊、肮脏或其他方面的不洁净的状态。一种状态由洁净变污浊的过程叫污染。环境污染源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工厂排出的废烟、废气、废水、废渣和噪音; 2)人们生活中排出的废烟、废气、噪音、赃水、垃圾; 3)交通工具(所有的燃油车辆、轮船、飞机等)排出的废气和噪音; 4)大量使用化肥、杀虫剂、除草剂等化学物质的农田灌溉后流出的水。5)矿山废水、废渣。“两个黄鹂鸣翠柳,一行白鹭上青天”,这是唐朝诗人杜甫赞美大自然的名句。可是现在一些地方由于环境污染的危害,已经见不到这样的美景了。环境污染不仅破坏了生物的生存环境,而且直接威胁着人类的健康。一.环境污染对生物的不利影响. 环境污染对生物的生长发育和繁殖具有十分不利的影响,污染严重时,生物在形态特征、生存数量等方面都会发生明显的变化。下面分别讲述环境污染在酸雨、有害化学药品、重金属和水体富营养化四个方面对生物的危害。 1.酸雨对生物的危害酸雨使土壤和河流酸化,并且经过河流汇入湖泊,导致湖泊酸化。湖泊酸化以后不仅使生长在湖中和湖边的植物死亡,而且威胁着湖内鱼、虾和贝类的生存,从而破坏湖泊中的食物链,最终可以使湖泊变成“死湖”。酸雨还直接危害陆生植物的叶和芽,使农作物和树木死亡。现在,酸雨造成的危害日益严重,已经成为全球性环境污染的重要问题之一。二氧化硫是形成酸雨的主要污染物之一。随着经济的发展,人类将燃烧更多的煤、石油和天然气,产生更多的二氧化硫等污染物,因此,今后酸雨造成的危害有可能更加严重。我国是世界上大量排放二氧化硫的国家之一,一些地区已经出现了酸雨。例如,我国西南某地区,1982年的三个月内就降了四次酸雨,雨水的pH为3.6~4.6,致使大面积的农作物受害。早在19世纪中叶,人们就注意到地衣和苔藓植物不能在空气污染严重的城市中存活,烟囱附近的植物叶片往往出现病斑。科学家们经过研究后发现,这些现象都与该地区的大气污染有关,并且可以利用一些植物来监测某个地区大气污染的状况。不同的植物对二氧化硫等大气污染物的敏感程度不同。例如,大气中二氧化硫的含量比较高时,紫花苜蓿、向日葵等的叶片就会很快褪绿,或者叶脉间出现褐色斑块,严重时叶片逐渐坏死。这些植物对大气污染反应敏感,可以用来监测大气污染的状况,叫做大气污染指示植物。 2.有害化学药品对生物的危害农药是一类常见的有害化学药品。人们在利用农药杀灭病菌和害虫时,也会造成环境污染,对包括人类在内的多种生物造成危害。许多农药是不易分解的化合物,被生物体吸收以后,会在生物体内不断积累,致使这类有害物质在生物体内的含量远远超过在外界环境中的含量,这种现象称为生物富集作用。生物富集作用随着食物链的延长而加强。例如,几十年前DDT作为一种高效农药,曾经广泛用于防治害虫。美国某地曾经使用DDT防治湖内的孑孓,使湖水中残存有DDT,而浮游动物体内DDT的含量则达到湖水的一万多倍。小鱼吃浮游动物,大鱼又吃小鱼,致使DDT在这些大鱼体内的含量竟高达湖水的八百多万倍。 3.重金属对生物的危害有些重金属如Mn、Cu、Zn等是生物体生命活动必需的微量元素,

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XXX公司 XXXX年XX月

目录 1 总则 (1) 1.1 编制目的 (1) 1.2 编制依据 (1) 1.3 适用范围 (1) 2 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1) 3 事件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1) 3.1环境污染事故分类 (1) 3.2主要环境污染危害因素 (1) 4事件分级 (2) 5 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2) 5.1应急指挥机构 (2) 5.2应急指挥机构的职责 (3) 6 预防与预警 (4) 6.1 风险监测与预防 (4) 6.2 预警发布与预警行动 (5) 6.3 预警结束 (5) 7 信息报告 (6) 8 应急响应 (6) 8.1 响应分级 (6) 8.2 响应程序 (6) 8.3 应急处置 (6) 8.4 应急结束 (7) 9 后期处置 (7) 10 应急保障 (8) 10.1 应急队伍 (8) 10.2 应急物资与装备 (8) 11 培训和演练 (8) 11.1 培训 (8)

11.2 演练 (9) 12 附则 (9) 12.1 术语和定义 (9) 12.2 预案报备 (9) 12.3 预案修订 (9) 12.4 制定与解释 (9) 12.5 预案实施 (9) 13 附件 (9) 13.1附件一: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响应程序 (9)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建设施工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环境污染,提高XXX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环境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保障员工和周边民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限度地减少企业的环境风险,保护生态环境,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电力企业专项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试行) 《XXX公司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公司建设施工过程中发生的环境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2 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贯彻落实“以人为本,救人第一,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以及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装备完善、预案演练等工作,做到常备不懈。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环境污染事件造成的社会危害。 3 事件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3.1环境污染事故分类 公司可能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的事故类型主要有以下四类: (1)水污染事故; (2)大气污染事故; (3)噪声污染事故; (4)固体废物污染。 3.2主要环境污染危害因素 公司施工规模大、工期长、机械化程度高、机械设备数量多且以大中型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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