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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商业银行存款保险定价与模式选择_陈学民

中国商业银行存款保险定价与模式选择_陈学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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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款保险制度研究论文 _0

存款保险制度研究论文 摘要 银行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存款保险制度作为银行“安全网”的一个组成部分,在降低金融风险,防止挤兑发生及危机扩散;保护小额存款人的利益;促进多元化的金融竞争;减轻政府负担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为此,我国应尽快创建存款保险制度。本文将从存款保险体制、存款保险机构的设置、存款保险机构的职能、存款保险的参保方式和保险范围、存款保险费率、理赔标准等多方面为我国建立存款保险制度提出立法建议。 关键字:存款保险;银行;金融风险 随着我国金融改革的不断深入,金融机构之间的竞争也逐步激烈,优胜劣汰在所难免。银行金融机构作为独立核算的法人一旦破产倒闭,谁来为存款人的利益提供保障?若央行独家承担最后贷款人和救援者的责任,这等于把全国的信用风险都压在央行一家身上,给央行造成极大的负担。因此,我国应借鉴国外先进经验,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尽早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给金融机构建造一道“安全网”,从而更好地促进我国金融改革与发展。 一、我国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必要性分析 存款保险制度又称显性存款保险制度,是指由经营存款

业务的金融机构,按照所吸收存款的一定比例,向特定的保险机构缴纳一定的保险金,当投保金融机构出现支付危机、破产倒闭或者其他经营危机时,由特定的保险机构通过资金援助、赔偿保险金等方式,保证其清偿能力。存款保险制度既是为金融体系提供一张安全网,防止个别银行的危机扩散到其他银行而引起银行恐慌和金融危机;还有助于保护存款人利益,维护公众对银行体系的信心。 存款保险制度系美国首创,1929-1933年世界性的经济危机给美国带来了沉重打击。到1933年夏,整个国家有一半的银行倒闭。为保护存款人的利益,恢复社会公众对银行的信心,美国国会在1933年通过《格拉斯-斯蒂格尔法》,设立联邦存款保险公司,挽救了在经济危机冲击下濒临崩溃的美国银行体系。截至目前,全世界已有67个国家建立了显性存款保险制度,55个国家建立了隐性存款保险制度①。 存款保险制度通常是一国通过立法明确地设立的,我国目前没有建立存款保险制度,而实际上政府长期为金融机构提供隐性存款保险,即政府为了稳定金融体系,避免危机扩散而对被关闭的金融机构吸收的存款在一定程度上给予保险②。在我国,人们已形成了一个固定观念,认为银行都是国家开办的,把钱存入银行即安全又保险,因而银行储蓄一直是人们安放闲置资金的首选渠道,这一观念在市场经济体制时代显得相当危险。储户没有风险意识,政府却要背上要

我国商业银行盈利模式的现状、影响因素及发展建议

我国商业银行盈利模式的现状、影响因素及发展建议 叶松盛 摘要:随着金融市场的逐步开放,商业银行传统的盈利模式已逐渐不能满足新形势下的发展需要,如何创新盈利模式成为商业银行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本文认为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盈利模式存在盈利模式单一、业务品种较少、资金运用结构不合理等问题,而影响商业银行盈利模式的因素主要有利率市场化、客户金融需求多元化、金融托媒现象加剧等,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相关的发展建议。 关键词:盈利模式利率市场化金融托媒中间业务 2011 年,我国商业银行全年累计实现净利润10412亿元,比2010年增加2775亿元,同比增长36.3%。在实现利润高速增长的同时,商业银行也面临着日益激烈的金融市场竞争,如何解决商业银行在新的市场环境下的盈利模式构建问题,实现其可持续发展,已成为我国商业银行积极探索和实践的重要工作。一、我国商业银行盈利模式存在的问题 商业银行盈利模式是指商业银行在一定的经济环境下,以资产负债结构为基础的财务收支结构。商业银行的盈利模式主要有利差主导型和非利差主导型两种模式,前者是以传统的资产负债业务为基础,而后者则与现代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及混业经营模式的发展相关。目前我国还处在利差主导型盈利模式阶段,从实际情况来看,主要存在以下三个问题: (一)盈利模式比较单一,传统业务占主导 长期以来,我国商业银行的盈利模式现状体现为两个主体:一是收入总额中以利差收入为主体;二是利差收入中批发业务占主体。这是由于各家商业银行运用资金的渠道极为有限,主要通过发放贷款、上存存款金融机构往来等渠道来运用资金,由此决定了商业银行盈利模式的单一。根据实际情况,美国等西方国家的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收入比重在50%左右,与之相比,我国商业银行非利息收入所占比重较小,尚有很大的提升空间。

浅析我国存款保险制度

浅析我国存款保险制度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发展由高速向中低速转变,利率市场化改革不断加快,银行业改革显得尤为重要。其中,存款保险制度的推出是银行业改革的一大关键,这不紧影响着各大银行未来的经营策略,还关系着我国公民基本财富的保障程度,以及整个银行业乃至全社会的安定和发展。因此,本文通过对我国存款保险制度所处现状进行阐述,并就相应问题提出解决方法,以期为我国的存款保险制度的顺利推出,有效发挥其在维护金融稳定和促进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提供一定参考价值。 【关键词】存款保险制度解决方法问题 一、我国存款保险制度现状 商业银行存款保险制度作为一种金融保障制度安排,是指由符合条件的各类存款性金融机构集中起来建立一个保 险机构,各存款机构作为投保人按一定存款比例向其缴纳保险费,建立存款保险准备金,当成员机构发生经营危机或面临破产倒闭时,存款保险机构向其提供财务救助或直接向存款人支付部分或全部存款,从而保护存款人利益、维护银行信用、稳定金融秩序的一种制度。 早在2012年第四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便提出,要抓紧研究完善存款保险制度方案,择机出台并组织实施。去年

1月,央行在人民银行工作会议上表示,存款保险制度各项准备工作基本就绪,同时在年底便发布了《存款保险条例(征求意见稿)》,其中规定:存款保险实行限额偿付,最高偿付限额为人民币50万元。同一存款人在同一家投保机构所有被保险存款账户的存款本金和利息合并计算的资金数额在最高偿付限额以内的,实行全额偿付,超出最高偿付限额的部分,依法从投保机构清算财产中受偿;存款保费由各存款类机构交纳,并按照被保险存款和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确定的适用费率计算,同时每6个月交纳一次保费。 二、存款保险制度的完善方法 (一)实行存款保险额度动态调整 存款保险的限额偿付其目的在于保护存款人的利益,以防在银行发生挤兑或倒闭时受到影响。同时,存款保险额度既不能过低也不能过高。如果保额过低,则起不到保护存款的效用。而保额过高,则不能很好地发挥公众监督作用,有效降低运营成本,易产生道德风险。 在上世纪30年代,美国出现严重金融危机,在该背景下美联储出台了显性存款保险制度,并实行存款限额赔偿,规定限额内存款可以获得全部赔偿,限额以上的存款只能得到部分赔偿。随着通货膨胀、国际货币体制变化和经济发展的影响,美国的存款保险限额也在不断进行调整。从最初设置的2500美元调整至5000美元,随后通过多次调整,在2006

我国商业银行存款保险制度研究综述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wendangku.net/doc/4d12382139.html, 我国商业银行存款保险制度研究综述 作者:付莹 来源:《商情》2015年第27期 [摘要]:从我国商业银行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法律制度研究、风险分析、定价问题等角度对相应文献进行综述,以期为国内学者们进一步研究提供参考。 [关键词]:存款保险制度研究综述 一、引言 今年我国存款保险制度的推出,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讨论。国内学术界也曾掀起关于银行存款保险制度研究的热潮,有关研究文献也十分丰富。笔者对此进行总结和梳理,以期为未来的我国银行存款保险制度的研究提供更多的参考。 二、我国发展存款保险制度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研究 汪冬华(2007)等从隐性存款保险制度的缺陷以及建立显性存款保险制度的重要性两方面分析了我国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必要性。并从存款保险组织机构的形式选择与存款保险范围及方式的确定;存款保险最高限额的确定以及存款保险费率的设定等方面探讨了选择符合我国国情和经济发展状况的存款保险制度模式遥。张文路(2009)则是通过一个动态博弈模型的分析,印证了一国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对维护该国金融安全与稳定的必要性;而从准公共物品理论出发,能够证明由政府发挥主导作用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必然性;在我国现有国情下,实行明示存款保险制度既十分必要又非常迫切。俞清卿(2012)则认为与其他国家从无到有建立起存款保险制度不同,我国本身就存在隐性的存款保险制度:当银行濒临倒闭或倒闭时,政府会对其提供救助,并向存款人提供全额的存款保护。因此,建立存款保险制度本质上是将隐性的存款保险制度显性化。李倩(2008)认为目前我国建立显性存款保险制度的内部条件和外部环境都已经基本成熟,相关法律法规正在逐步完善之中,为有效控制金融风险,保护中小存款者利益,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有必要建立一种新的机制来辅助中央银行实现稳定金融的目的,显性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是可行的。 三、我国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法律制度研究 王海志(2005)通过采用比较分析的方法,从存款保险体制、存款保险机构的组织形式、存款保险机构的职能、投保机构、投保方式、存款保险标的、存款保险最高限额、存款保险费率、存款保险基金的筹集运作九个方面比较了各国存款保险制度的具体模式,并总结了各国存款保险法律制度对我国的启示与借鉴。朱玉(2007)则通过对存款保险法律制度的宏观一般性问题分析和微观基础理论探索,在充分借鉴国外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国情和现实条件,提出建构我国存款保险法律制度的安排。廖坚熏(2014)则主要通过对美国存款保险法律

中国工商银行网上银行商业模式分析

中国工商银行网上银行商业模式分析一、战略目标 1、中国工商银行六年战略转型的主要成就 2006~2011年是中国工商银行十年战略转型大步推进的阶段。过去六年,本行积极把握国内经济发展模式转型的历史机遇,努力克服了国际金融危机的不利影响,坚定不移推进结构调整和发展模式转变,战略转型成效突出: 其一,坚持走资本集约型发展道路,较好地平衡了业务发展和资本约束之间的关系,在同业中率先探索出了一条较低资本耗费的发展道路;其二,较好地处理了“向哪里转”的问题,在合理控制信贷等高资本消耗业务规模扩张的同时,不断加大对新兴业务、中间业务领域的投入和发展力度,构筑起新的业务发展架构,确立起在重大潜力业务领域的显著优势;其三,转型激发了全行发展活力,经营效率显著提升;其四,结构调整取得实效,形成了可持续的业务、资产、负债和收益结构;其五,深入推进区域发展战略,重点竞争区域分支行经营业绩与市场竞争力有所提升;其六,体制机制改革较快推进,全行管理体系建设再上台阶;其七,综合化、国际化战略顺利推进,逐步形成了支撑工商银行未来发展的跨境、跨市场业务平台。 2、中国工商银行新三年规划的战略框架 今后一段时期,国内外经济金融环境仍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和复杂特征,本行将更加坚定地推进经营转型,着力实现发展方式的根本性变革,以更好把握机遇和应对挑战。未来三年,本行将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深入贯彻“调整结构、创新驱动、优化格局、深化改革、提升服务、完善治理、人才兴行、文化引领”三十二字战略方针,加快发展方式转变,推动全行健康可持续发展,朝着实现“最具盈利能力、最优秀、最受尊重银行”的愿景目标迈出更大步伐。本行将坚持服务实体经济,坚持走资本集约型的发展道路,依托经营结构优化调整和业务与体制机制的改革创新,确保经营业绩稳健可持续增长。 二、目标客户 向438万公司客户和3.93亿个人客户提供广泛的金融产品和服务 三、产品、服务 1、个人金融服务例如:留学贷款等 2、企业金融服务例如:全球现金管理等 3、电子银行服务例如:手机银行等 4、银行卡服务例如:牡丹运通卡等

中国的存款保险制度

中国的存款保险制度 班级:金融六班 学号:2015520805 姓名:郭俊龙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金融市场的行业竞争愈发强烈,金融企业的经营风险与日俱增,引入存款保险制度尤为重要。在2015年5月1日政府正式出台存款保险制度,因此对存款保险制度对中国产生的影响的研究是极有必要的。 关键词:中国存款保险制度的影响 什么是存款保险制度?存款保险制度是一种金融保障制度,由符合条件的各类存款性金融机构集中起来建立一个保险机构,各存款机构作为投保人按一定存款比例向其缴纳保险费,建立存款保险准备金。当成员机构发生经营危机或面临破产倒闭时,存款保险机构向其提供财务救助或直接向存款人支付部分或全部存款,从而保护存款人利益,维护银行信用,稳定金融秩序。 中国是要存款保险制度。国有银行是由国家投资主办的,由于没有明确地建立对经营不善的银行投入国家资金的最后援助等制度,所以国家扶持的对象倾向于国有银行,这种情况增加了存款人对国有银行的信心。国有银行依靠国家力量,这种体制可以导致存款人宁愿从其他商业银行里提款而增加国有银行存款额的现象。这样一来民间商业银行和国家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国有银行之间的竞争就显得缺乏

平等的地位。根据中国入世时的承诺,金融业方面也必须对外资银行开放。但是笔者认为,现在中国采用的制度对外资银行来说透明度不高并且平等竞争的地位也没有保障。随着金融国际化的发展和外资银行的增加,中国没有制定存款保险制度而由国家来扶持银行尤其是国有银行的金融安全网体系是缺乏公平竞争因素的,会受到国际上的批评。 正如中国银行的高利润广受大众批评,为此中国的金融改革一方面启动了利率市场化,即由金融机构在一定范围内自主决定存贷款利率;另一方面放开了民营资本筹办银行的步伐,以引入竞争避免垄断。但这些改革会引入一些新问题,就是激进的银行会一旦破产,储户的存款面临损失问题。过去,中国的储户存款由政府隐性担保,绝无兑付之忧。但这种兜底机制鼓励了风控不严的银行,尤其是民营银行加入后,由财政资金替民营资本兜底更不合理。而存款保险制度的出台,这种机制奖优罚劣,在储户利益得到基本保障的前提下,由中小型银行和民营银行风险自担,更符合市场化改革的规则。 那么综上所述,以及近些年来中国金融发展的报道,中国存款保险制度的出台对银行方面有以下的影响: 一、主要商业银行的竞争力增强、经营水平提升,为筹集存款保险 基金提供资金支持。占据70%储蓄存款份额的4家国有商业银 行,以及12家股份制商业银行,在近年来的经营中不断得到各 方支持,竞争力水平提升,经营能力提高,不良贷款率和不良 贷款余额呈下降趋势,资本充足率上升,如中行资本充足率达

存款保险制度大全范文4篇

存款保险制度大全范文4篇 完善的金融安全网由中央银行最后贷款人职能、审慎监管和存款保险制度三部分组成。下面,小编给大家介绍一下关于存款保险 存款保险制度范文1 出,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切实加强和完善对存款人的保护,明确在银行机构经营失败时的损失分摊和风险处置机制,有利于及时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体系稳定。 #该摘要由财秘智能技术提供 银行业在我国金融体系中占主体地位,存款保险制度是金融安全网关键一环。央行近日发布的《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19)》(下称报告)指出,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切实加强和完善对存款人的保护,明确在银行机构经营失败时的损失分摊和风险处置机制,有利于及时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体系稳定。 保护存款人权益

目前,世界上已有140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存款保险制度。实践证明,存款保险制度在保护存款人权益、及时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中发挥重要作用,已成为各国普遍实施的一项金融业基础性制度安排。 中国人民银行有关部门负责人说,依托存款保险制度,人民 上述负责人表示,存款保险制度能够加强和完善对存款人的保护,使存款人的存款更安全,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通过 全提供明确的制度保障;二是加强对金融机构的市场约束,促使金融机构审慎稳健经营,从而更好地保障存款人的存款安全;三是存款保险是对现有金融安全网的完善和加强。一般来说,完善的金融安全网由中央银行最后贷款人职能、审慎监管和存款保险制度三部分组成。 增强中小银行信用和竞争力 报告称,有序处置高风险金融机构风险,健全金融机构公司治理,扎实推进存款保险制度实施,推动完善市场化、法治化的金融风险处置机制。

中国商业银行盈利模式研究

中国商业银行盈利模式研究 通过“三步走”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的中国商业银行在2008年的国际金融危机中成为全球银行业的一道亮丽风景。然而,在漂亮的财务数据背后,中国商业银行“大而不强”的现实依然存在,与西方发达国家先进商业银行在盈利模式方面的差距依然存在:在中国经济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过程中,面对市场发育不完善的现实,在政府对商业银行仍然进行较为严格的管制的前提下,中国商业银行以利差收入为主要来源、中间业务收入和投资收入占比较小的盈利模式将难以为继。 面对股改上市后的股东约束、资本约束及监管约束,特别是在利率市场化速度加快导致净利差日趋缩小的现实,对现有盈利模式进行调整、优化,大力推进盈利模式转型是中国商业银行适应股改上市后的资本约束、股东约束及后危机时代日趋严格的监管约束的必然选择。本文按照“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逻辑思路进行研究推进。 首先,对商业银行盈利模式的内涵和理论基础进行充分的梳理,同时对金融全球化背景下,中国商业银行高资本消耗的传统盈利模式所面临的压力与挑战进行了探讨。其次,从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比较了中外商业银行盈利模式的发展历程与特征,指出市场需求与制度环境决定了银行盈利模式的创新。 再次,分析了本次国际金融危机对发达国家商业银行盈利模式演进的影响,对危机中所暴露的现有金融监管体系的不足进行了剖析,阐述了未来金融监管制度变迁的方向;并利用杜邦财务分析体系,解析了中国商业银行现有盈利模式存在的问题。最后,文章展望了中国商业银行盈利模式的演进趋势,从市场环境和制度安排两个方面提出了若干对策建议。

本文经过研究认为,金融制度变迁是金融市场上利益相关者间博弈的结果,市场因素和制度因素是影响商业银行盈利模式的主要因素,其中市场因素是原动力和归宿,西方国家的相关研究已较多地论证了这一点;制度因素则是制约和条件。但是,在中国这种市场经济转轨国家,由于对商业银行的严格管制,市场力量仍显得薄弱,因而对商业银行盈利模式的推动力不够,制度约束对商业银行盈利模式的影响则明显要强于市场因素。 本文正是按照这个思路,在分析了中国商业银行现阶段盈利模式的特征、存在的问题,并深入分析中国商业银行形成目前盈利模式的市场因素和制度因素后,借鉴西方国家制度变迁对商业银行盈利模式形成的影响,结合国际金融危机后商业银行战略转型潮流及各国为防止危机悲剧重演纷纷推出的监管新政,认为中国商业银行银行盈利模式转型的方向是逐步从目前的利差主导型盈利模式向中间业务收入主导型盈利模式转型。中国商业银行盈利模式的转型,必然在外部宏观金融制度约束与内部银行经营变革的均衡中实现。 随着银行内生创新能力的不断发展,外部宏观金融制度所产生的边际效用将逐步递减,市场诱致性制度变迁模式将逐步取代政府强制性制度安排,最终将提高整个金融体系制度的绩效。而中国的商业银行在这轮绩效提升之中收益的充分必要条件,就是提高银行的内生创新能力,不断创新,完成盈利模式的转型。

存款保险管理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存款保险制度(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26094 存款保险制度 Deposit insurance system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一、存款保险制度:利率市场化桥头堡,对金融改革意义重大 从学术研究的文献来看,存款保险制度有利有弊: 存款保险的优势在于能给储户信心保证,降低信息不对称性,在防止银行挤兑和金融风险蔓延上作用显著。存款保险不是单纯的“付款箱”,而是一种保持金融稳定的重要政策措施,存款保险制度有助于增强储户对银行体系的信心,夯实金融体系的稳定性。银行机构一旦发生倒闭,存款保险制度的存款清偿机制可以增强储户资产的安全性,防止部分银行危机肆意蔓延形成系统性金融风险。 但另一方面,存款保险制度也有可能产生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在显性存款保险体制下,由于储户存款保险受到保护,储户不必根据银行资质来选择存款银行,存款保险制度

保证了其存款的安全性,存款利率高低就成为储户选择银行的唯一标准。逆向选择表现在经营更冒险的银行自然愿意提供更高利率,能够吸收更多的存款,而稳健经营的银行反而会被市场淘汰。道德风险表现在存款保险制度的存在使得银行几乎不会受到储户的监督,因而将大量信贷资产配置于高风险投资之中,以获取高额的回报。 但中国国情存在一定特殊性,与欧美情况不同的地方在于存款保险制度实际上是将过去政府对存款隐性担保显性化了。推出存款保险的意义反而是为了打破刚性兑付,弱化政府担保。可见,存款保险是利率市场化的桥头堡,对金融改革意义重大。 从影响来看,存款保险制度可能会使得大额存款部分向经营稳健的大行和其他理财、信托、保险产品分流。小行只能选择将资产质量下沉、发展中间业务或者直接面对利差收窄的事实。 二、存款保险制度设计:如何规避道德风险是核心 存款保险制度条例,是围绕着如何确定投保机构范围、设定适当的保险限额、合理融资设计和存款保险定价以竟可

银行存款保险制度

3.推出存款保险的发展背景: 一、2003 年,为了解决国有商业银行经营困境,我国开启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国有商业银行的成功改革,为建立显性存款保险制度扫清了障碍。 二.随着利率市场化进程不断加速,商业银行存贷款利差将会不断收窄,现有以存贷款业务为主体的经营模式将受到冲击,经营风险将明显加大。因此,需要建立显性存款保险制度,及时有效地防范和化解相关金融风险 三.近些年来,我国中小型金融机构迅速发展。根据银监会统计,2012年末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共有法人机构3747家,其中绝大多数为中小型金融机构。只有建立显性存款保险制度,才能有效保护众多中小金融机构。 四.我国巨量的存款余额。2012 年末,全国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余额91.7 万亿元,使得以财政救助和无限责任的隐性存款保险机制难以为继,需要建立以有效责任和多方分担的显性存款保险制度。 中国存款保证保险制由隐性到显现的转变: 1、中国的存款保证保险从隐性到显性 随着2015年5月1日起《存款保险条例》的实施,中国建立了真正意义上显性的银行存款保险制度。与主要发达国家存款保险“从无到有”不同,我国存款保险“由暗转明”一个发发展途径:一直以来,我国事实上执行着一种“零费率”、“全额偿付”的隐性保障机制。 我们称之为隐性的存款保险。所谓的隐性存款保险,是指国家虽没有明文规定,但当银行破产时,政府往往会以国家信用和财政收入为代价,对存款人的全部存款给予事实上的全额保护。这种隐性的存款保险制度多存在与发展中国家或者国有银行占主导的国家体系中。中国就是一个典型的隐性存款保险制度。 显性的存款保险: 显性的存款保险就是银行缴纳保费的形式,建立存款保险基金,在银行经营出现时存款保险基金对存款人进行赔偿明确各方的责任。事先进行基金积累,用以赔偿存款人和处置银行 增强银行的体系市场约束、明确倒闭银行各方责任。 存款准备金制度vs银行存款保险制度 很多人可能会将我国的银行存款保险与现有的银行存款准备金混淆。因为两者看起来都是需要银行拿钱出来,都有稳定银行业经营的作用。但是两者是有着本质上的区别的。 存款准备金是为了应对存款人日常的提现需求和金融机构间的结算需求而存入中央银行的资金是银行的负债。(更多的体现为一种货币政策工具) 存款保证保险则是银行出现经营偿付问题时由保险公司保障存款人利益,相应的保费则是银行的经营的成本支出。(两者的缴纳功能会有一定的重叠性。对于银行来说最大的而区别就是存款准备金还是属于银行的资金,而存款保险保费则是经营的成本支出,都会对银行的经营进行一定的约束) 2、存款保证保险的主客体 投保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存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统称投保机构),投保机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设立的分支机构,以及外国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分支机构不适用前款规定。 受益人;银行投保直接保障存款人的利益 保障内容:投保机构吸收的人民币存款和外币存款。但是,金融机构同业存款、投保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投保机构的存款以及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规定不予保险的其他存款除外. 强制实施规定:

商业银行盈利模式

商业银行盈利模式 摘要:我国商业银行非传统业务的发展条件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着较大的差距,资本市场的发展、金融监管模式的转变、商业银行内部结构的转型及自身创新能力的提升等都需要一个长期积累渐进的过程。这些因素的不断变化会对商银行的发展非传统业务产生越来越多的影响,同时也提供越来越多的机会。因此,我国商业银行既不能放弃非传统业务的发展,也不能超越条件限制过快的发展,始终保持与外部条件的同步向前。 关键词:盈利模式创新能力发展方向 商业银行非传统业务的领域非常广泛,内容涉及到经济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因此,不可能所有的银行在所有的非传统领域都齐头并进,也没有一家银行有能在同时所有的非传统业务领域处于领先。因此,在判定发展那种非传统业务时,必须对外部条件和发展趋势及自身实力和优势进行全面、科学的评估,在此基础上选择一种或者几种非传统业务进行重点投入和发展,而不是盲目的随大流,以致出现一窝蜂现象。 我国商业银行模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传统的利差为主导的盈利模式,一种是非传统的盈利模式。 一、传统盈利模式 我国商业银行还停留在利差主导的盈利模式下,通过低价吸收公众存款以高价贷款,获得中间利差方式进行盈利。这种盈利模式主要依靠存贷资产规模的扩张来实现,需占用过多资本,因此银行十分关注信贷,除此之外提供的中间业务较少,银行之间的差异性不大。我国银行这种盈利模式的存在依存于利率管制下的国内金融市场。中间业务相对落后,利息收入所占比重过于庞大,已经与国际银行发展趋势不相适应。近年来商业银行自身也充分意识到了转型的重要性,体现在中间业务收入在总收入中占得比重逐渐加大及银行的方针政策中。随着我国市场的开放,存贷利差必将逐渐缩小,盈利模式转型刻不容缓。但近年来我国商

存款保险制度对商业银行的影响

存款保险制度对商业银行影响

摘要 20 世纪以来,随着我国加入WTO,国内商业银行快速发展的同时,外资银行也纷纷涌人中国,金融业竞争日益加剧。从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股份制改革,到我国利率市场化的不断推进,中国金融业不断深化改革,提高开放程度,金融的风险累积也越来越大,而这些都要求着商业银行存款保险制度为其保驾护航。前不久,我国《存款保险条例(征求意见稿)》发布,笔者借此契机浅谈存款保险制度可能对我国商业银行产生哪些影响。存款保险制度是保护存款人利益的重要制度安排,是金融安全网的基本组成要素。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吸收存款的银行等金融机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为了保护存款人的合法权益,同时通过市场机制强化对存款银行经营行为的监督,及时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许多国家和地区先后建立了存款保险制度。所谓存款保险,是指存款银行交纳保费形成存款保险基金,当个别存款银行经营出现问题时,使用存款保险基金依照规定对存款人进行及时偿付。2008 年以来,有关国家和地区不断完善存款保险相关制度,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目前,我国银行业经营状况良好,总体运行稳健。建立存款保险制度,有利于更好地保护存款人的利益,维护金融市场和公众对我国银行体系的信心,推动形成市场化的风险防范和化解机制,建立维护金融稳定的长效机制,促进我国金融体系健康发展。对此,人民银行会同有关方面已经作了长时间深入研究。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将建立存款保险制度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和部署,为建立和规范存款保险制度,人民银行会同有关部门在深入研究并认真听取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起草了《存款保险条例(征求意见稿)》。 关键词:存款保险;商业银行;影响

我国商业银行盈利模式的转变

139 《商场现代化》2010年6月(上旬刊)总第613期 财经论 坛 作为加入WTO的承诺,2006年开始我国金融业逐步全面对外开放,从而使金融业不断发展,取得了巨大的进步。然而同时,金融市场上的竞争日益激烈,盈利能力便成为支撑商业银行生存与发展的重要因素。因此,转变盈利模式,寻找新的经济增长点成为我国商业银行近年来的重要目标。 一、与西方国家相比我国商业银行盈利模式存在的问题 商业银行盈利模式,是指商业银行在一定的经济环境下,以资产负债结构为基础的财务收支结构。商业银行的盈利模式经历了由利差主导型和非利差主导型的过程,利差主导型是建立在传统的资产负债业务基础上的,而非利差主导型则是随着中间业务的发展和混业经营模式下发展起来的。目前我国还处在利差主导型盈利模式的阶段,与西方国家相比,这种盈利模式存在以下业务品种少,盈利模式单一以及缺乏金融创新的问题。 1.业务品种少,盈利模式单一 美国等西方国家进行混业经营,金融产品层出不穷,中间业务包括传统的银行业务、信托业务、投行业务、共同基金业务和保险业务,很大一部分的收入都来自于金融投资工具带来的非利息收入。而我国商业银行则采取分业经营,以利差收入作为主要的盈利来源,来自于中间业务、投行业务、保险业务等方面的收入很少。我国商业银行的盈利模式在相对封闭或者说竞争力比较低下的经济环境下能够有利于银行的发展,然而如今的金融市场全面开放,竞争激烈,传统的盈利模式已经不能继续。例如在利率市场化的条件下,银行的存贷款利率将没有限制,利率差的波动将增大,商业银行间存贷款的竞争激烈,期中包括了价格的竞争。商业银行在面对自己的优质客户时,会降低贷款的价格而提升存款的价格,从而保证自己优质客户的来源;对于其他的一些中小客户,银行会考虑到客户对于风险的承受能力,利率就不能无限制的上市。这样,在长期作用下必然会导致银行整体盈利能力的下降。 2.盈利模式缺乏创新性 金融创新是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水平之下的产物,它适应经济全球化、开放化的要求。金融创新主要是在金融制度以及金融工具方面进行创新。对于商业银行的创新而言,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西方国家就创新出了期权、期货等金融衍生产品,这些衍生产品是商业银行新的经济增长点,为银行的盈利做出了巨大的贡献。而我国,入世后外资金融机构的进入给使我国金融市场上竞争加剧,迫使商业银行等加快创新的步伐。然而到目前为止,我国商业银行的金融衍生产品仍比较缺乏,只有少数几种,发展才刚刚起步。而被视为盈利潜力巨大、技术含量相对较高的中间业务如资产评估、信息咨询、个人理财业务等的发展还远远不够。 二、转变商业银行盈利模式的途径 1.推进商业银行治理结构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以及我国商业银行的全面对外开放,大 范围内的竞争迫使商业银行推进治理结构,提高竞争力。商业银行的治理结构决定其竞争能力和经营绩效,决定整个银行体系的安全和稳定,是我国银行业从根本上解决弊端的必然选择。商业银行的治理结构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为目标。主要从法人治理结构、资本充足性、资产的质量、内部控制制度、人力资源、考核稽查制度等方面进行改革。期中,商业银行要特别注重完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各个经营管理层之间的相互制约关系,防止权力的过分 集中。还应当建立科学的决策体系、内部控制机制和风险管理体制,实施审慎的财务和会计政策,严格信息披露制度,制定一套能够激发员工积极性、满足员工实现个人价值的工资绩效体系,从而提高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水平,为商业银行的盈利创造一个良好的整体环境。 2.发展中间业务,增加中间业务的收入 随着我国商业银行靠存贷款利差收入来提高盈利的难度越来越大,寻找新的利润增长点成为我国商业银行目前一致的目标。其中,发展中间业务,增加中间业务在整个收入中的比例是一个重要的转变。发展中间业务是金融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适应我国国情和市场经济发展、提高商业银行整体竞争力的重要途径。更重要的是,中间业务的安全性与风险性均比较大,发展中间业务能够充分利用银行的所有资源来获得最大的收益。通过比较我们看到,美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收入占全部收入约40%,而我国以中间业务为主的非利差收入占的比重较低。在传统商业银行业务逐渐萎缩的趋势下,大力发展中间业务势在必行。我国商业银行应当在发展资产负债业务的同时建立并完善中间业务的发展机制,拓展中间业务的种类,增加中间业务的收入,使银行的盈利模式由传统的利差主导型转变为中间业务主导型。 3.大力推进金融业务的创新 金融业务的创新是为商业银行提供新的盈利渠道,可以有效规避、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提高商业银行的整体竞争力。从整体上说,我国商业银行应当实现由分业经营向混业经营的转变。银行、证券、保险等各项业务应相互渗透,实现多元化的综合发展,从而分散风险,提高收益,也能满足客户不同的需求。具体来说,对于存款业务方面,商业银行应当发展个人银行、网上银行,推出功能齐全的金融工具以及使客户能够迅速便捷的办理业务的服务。对于资产业务,可以为客户提供创新型的银团贷款、并购贷款和保理贷款等,满足客户多样化的要求。在表外业务的创新方面,可以在巩固传统业务的同时开展经营租赁、回租租赁、杠杆租赁等服务种类。商业银行通过这些金融业务的创新,扩展业务范围,才能取得更大的盈利。 参考文献: [1]刘毅.商业银行经营管理学[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6[2]李鲁新,张卫国,胡海,龚文海.论我国现代商业银行盈利模式的转变[J].南方金融,2007,(6):42-43 我国商业银行盈利模式的转变 ■ 朱芳华 蔡静静 中国矿业大学 [摘 要]与西方相比,我国商业银行盈利模式存在业务品种少、盈利模式单一以及缺乏创新性的问题。本文从推进银行治理结构、发展中间业务、金融业务创新方面为我国商业银行盈利模式的转变提供了对策。 [关键词]商业银行 盈利模式 中间业务 创新

存款保险制度与存款保险定价研究_邹琪

文章编号:1009-9190(2003)5-0006-04 存款保险制度与存款保险定价研究 STUDY OF DEPOSIT INSURANCE SY STEM AND PRICING 邹 琪 贲 奔 存款保险制度是保护存款人利益,稳定金融体系和机制的事后补救措施。美国最早引入存款保险制度。 其后,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已采用存款保险制度以避免存款者挤提风潮带来的危害。存款保险关键在于防止存款人的挤提行为,有效防止银行系统风险的扩大化,避免由存款人行为而导致银行业经营失败。而存款保险定价问题实质上是如何协调处理银行监管工具之间搭配的问题,因此,存款保险定价就应以采取易操作、低成本的固定险费的定价策略。具体到中国存款保险制度体系的建立,本文提出:我国存款保险制度也应采用固定费率;另外,在初期可采取强制投保方式,待条件成熟后可向自愿投保过渡。 众所周知,上世纪80年代以前,监管部门阻止银行进入有较高经营风险的投资领域,并与之相配套地建立了实行统一比率征费的存款保险制度。80年代以后,随着银行监管环境的变迁,各银行机构都受到追求更高风险投资的激励,从而在经济发展环境优越的情况下获得更高的风险回报,在经济发展环境不利的情况下将损失转移给保险机构。本文重点考察存款保险定价问题,并对我国实行存款保险定价进行思考。 一、存款保险与银行风险转移行为 经济学模型的验证分析已经得出比较明确的结论,即存款保险不仅能有效地制止银行所持非流动性资产是无风险资产下的银行挤提,对非流动性资产属于风险性资产下同样有效。然而,不幸的是,当银行经营失败的情况下,存款保险机构将不得不付出很高的代价去清偿银行流动性资产的不足,严重的情况下甚至使存款保险机构自身面临破产的危险甚至破产。如果投资者愿意接受发生意外损失风险的话,就能够普遍地提高自己赚取更高收益的概率(Short&Driscoll,1983)。凯纳(K ane,1986)认为,固定保费的存款保险不符合激励相容原则,因为存款保险的保费与银行所持资产组合无关,从而促使银行持有更高的资产风险水平。凯纳观察到从20世纪30年代到80年代,美国的存款保险制度运行得不错,但到了80年代早期,问题开始出现,每美元储蓄存款平均的保险赔偿支出从60年代的不到5‰上升到80年代中期的10‰左右。他认为以前的存款保险制度之所以能够有效运行,是由于各种限制竞争的法律赋予了银行一定的垄断权力,从而使银行的经营执照具有一定价值。银行经营执照的潜在价值所导致的损失使银行主动控制其冒险行为,从而抵消了存款保险制度所产生的不良动机。激烈的竞争使银行经营执照的价值下降,银行通过增加风险资产和降低资本扩大了违约风险。总之,固定费率的存款保险制度刺激了道德风险,因而不可能在缺乏管制的情况下独立存在。布舍等人(Buser et al.1981)指出,在缺乏存款保险的情况下,银行只能通过存款利息来吸引更多的存款,通过银行成本的上升限制了银行资产投资的风险增高。他们建议通过建立风险调整的保费体系来限制银行风险的转移行为。总之,他们都认为存款保险把所有者与债权人(存款人)的冲突转移到了存款保险机构。银行的经营者在财务杠杆效应下将投资于风险资产,以期获得更多利润,一旦经营失败,财务风险并未扩大损失,而是由于存款保险机构清偿债权人(存款人)而得以幸免。 然而,我们同样注意到银行风险转移行为并非根源于存款保险机制。如果将银行作为一般性营利企业来对待的话,公司投资和资本结构理论告诉我们:当企业使用更大数量的债务时,它有更多的机会将财富从债务持有人手中转移到股东手中。例如,这种财富的转移可以通过执行比向债券持有人承诺的风险更高的项目来完成。既然股东承担有限责任,他们潜在的损失是有限的,然而他们潜在的收益却是无限的;而债券持有人却承担有限责任和拥有固定收益。因此,如果企业的价值在采取行动以后下降的不是太多,股东就有增加企业投资风险的动机。例如,考虑两个项目,它们都有相同的系统风险和净现值,但总风险(方差)不同。项目1有50/50的机会获得$40或$60的期末现金流量,项目2有50/50

我国存款保险制度

学年论文 论文题目对存款保险制度若干问题的研究 姓名符一洋 学号 1010911101 所在学院经济与政法学院 专业班级 10金融1班 指导教师王进 日期2013年6月24日

对存款保险制度若干问题的研究 摘要 随着经济全球化迅速发展和我国金融市场的不断开放,作为一个转轨型的发展中国家,我国金融体系存在许多不足和缺陷,国有四大银行的资产业务风险较高,大量的呆坏账,不良债权在银行信贷中占有相当大的比重,危机银行经营安全,也大大削弱了我国金融机构的竞争力,使其在金融市场的发展过程中处于不利地位。随着对外开放程度的扩大和加入世贸组织,外资银行的大量涌入将使金融机构之间的竞争更加激烈,大量缺乏竞争的中小金融机构将面临破产倒闭,退出市场的危险。我国长期实行的隐性存款保险制度越来越显示出其局限性,如何在转轨时期将我国存款保险制度从“全额赔付的隐性存款保险制度”向“有限赔付的显性存款保险制度”转变,尽快建立符合市场化改革要求的存款保险制度,如何保护存款者的利益、维护银行信用制度稳定,已是我国金融业亟待解决的主要问题。同时,国际经验表明,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可保护存款人的利益,维护金融稳定,并且将国家的隐性担保变为显性担保,有助于金融机构市场退出机制的完善。因此,显示条件和客观情况都要求银行系统尽快着手建立存款保险制度。 本文从以下几个方面对该问题进行分析,第一、介绍银行存款制度的意义,特征,作用以及发展史。第二、国外存款制度的发展及成功经验。第三、我国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原因。第四、我国建立银行存款制度的必要性。第五、我国建立银行存款制度的可行性。 关键词:存款保险制度国外经验必要性 Abstract With 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economic globalization and China's financial markets, as a transitional continuously open type of developing countries, China's financial system has many insufficiencies and defects of state-owned assets, four bank business, large higher risk of non-performing loans, bad credits in bank credit occupies a large proportion of the elite, security and bank crisis weakened the competitiveness of China's financial institution in the financial markets, and makes the process of the development of disadvantaged. Open locked and the WTO, foreign Banks will make the influx of financial institutions, the more competitive before a lack of competition of the small and medium sized financial institutions will face went bankrupt and exit the market risk. Our long-term practice of implicit deposit insurance system, and shows its limitations in the transition period in China, how to

解读存款保险制度

解读存款保险制度 解读存款保险制度 一、存款保险制度:利率市场化桥头堡,对金融改革意义重大从学术研究的文献来看,存款保险制度有利有弊: 存款保险的优势在于能给储户信心保证,降低信息不对称性,在防止银行挤兑和金融风险蔓延上作用显著。存款保险不是单纯的付款箱,而是一种保持金融稳定的重要政策措施,存款保险制度有助于增强储户对银行体系的信心,夯实金融体系的稳定性。银行机构一旦发生倒闭,存款保险制度的存款清偿机制可以增强储户资产的安全性,防止部分银行危机肆意蔓延形成系统性金融风险。 但另一方面,存款保险制度也有可能产生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在显性存款保险体制下,由于储户存款保险受到保护,储户不必根据银行资质来选择存款银行,存款保险制度保证了其存款的安全性,存款利率高低就成为储户选择银行的唯一标准。逆向选择表现在经营更冒险的银行自然愿意提供更高利率,能够吸收更多的存款,而稳健经营的银行反而会被市场淘汰。道德风险表现在存款保险制度的存在使得银行几乎不会受到储户的监督,因而将大量信贷资产配置于高风险投资之中,以获取高额的回报。 但中国国情存在一定特殊性,与欧美情况不同的地方在于存款保险制度实际上是将过去政府对存款隐性担保显性化了。推出存款

保险的意义反而是为了打破刚性兑付,弱化政府担保。可见,存款保险是利率市场化的桥头堡,对金融改革意义重大。 从影响来看,存款保险制度可能会使得大额存款部分向经营稳健的大行和其他理财、信托、保险产品分流。小行只能选择将资产质量下沉、发展中间业务或者直接面对利差收窄的事实。 二、存款保险制度设计:如何规避道德风险是核心 存款保险制度条例,是围绕着如何确定投保机构范围、设定适当的保险限额、合理融资设计和存款保险定价以竟可能发挥存款保险优势,规避道德风险展开的。 投保金融机构范围是全覆盖。从条例看,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存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投保存款保险。存款保险的投保机构将做到全部覆盖。 建立存款保险的初衷就是为了保障储户的利益,而没有四大行的存款保险制度很难切实保障储户的利益。四大国有银行存款占据整个银行体系的半壁江山,没有四大行的参与很难筹集到充足的存款保险基金,无法有效发挥存款保险基金处理银行危机的能力。如果仅将特定金融机构纳入存款保险体系,比如仅建立农村金融机构的存款保险公司。但专门针对其他银行建立存款保险会向市场发出不利的信号,储户会认为该类银行经营风险较大才选择被存款保险制度庇护。 所有的银行都被强制纳入存款保险体系,经营稳健的银行就有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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