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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

2010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

学生申请指南

研究生院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二○○九年十一月

目录

一、2010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工作要求及程序 (3)

二、申请材料清单及要求 (13)

●联合培养博士生

联合培养博士生项目申请材料清单 (13)

清华大学2010年公派出国联合培养博士生申请表 (14)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课程学习、各培养环节的时间安排 (15)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攻读博士学位项目申请材料清单 (16)

清华大学2010年公派出国攻读博士学位申请表 (17)

2010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人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 (18)

●填表说明

CSC《出国留学申请表》及《单位推荐意见表》填表说明 (19)

三、可供利用派出渠道 (21)

1、留学基金委专项研究生奖学金项目 (21)

2、与清华大学签有校际协议的国外学校名录 (25)

3、部分国外高校接收项目候选人的实施办法 (33)

4、清华大学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英文介绍 (34)

三、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相关管理规定 (37)

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管理规定(试行) (37)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资助学费管理办法(试行) (44)

留学基金委《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样表 (46)

四、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FAQ (53)

五、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有关资料 (58)

1、国家留学基金优先资助学科、专业领域 (58)

2、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学科规划(2008-2011) (59)

3、国家重大项目及选派学科规划 (60)

4、清华大学国家重点学科 (63)

5、清华大学教育部创新团队名单(2004-2008) (64)

6、清华大学985工程二期平台基地单位名单 (65)

7、清华大学国家和部级重点实验室、研究中心、研究基地 (66)

8、上海交通大学2009年世界大学学术排名(前200名) (68)

9、英国泰晤士报2009年世界大学排名(前200名) (73)

10、《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世界大学排名(前200名) (79)

11、各院系国家公派研究生工作组组长和工作人员联系方式(待更新) (83)

一、2010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工作

要求及程序

一、项目简介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是教育部为了配合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以及《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的实施而设立的资助优秀学生出国留学项目。从2007年至2011年,国家将从49所重点高校中每年选派5000名优秀在读博士生或应届毕业生赴国外联合培养或攻读博士学位,入选学生在获得国外大学免除学费的前提下,可以得到国家留学基金委对其国外期间生活费和国际往返旅费的资助。从2008年起,国家留学基金委将原有的60余个专项研究生奖学金项目与“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整合为“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从而每年共选派6000人。

1、选派原则

以提高博士培养质量为核心,结合学校和学科的发展建设目标,促进我校与更多国际一流大学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积极开展此项工作。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选派优秀学生赴国外一流院校,师从一流导师,在一流学科专业领域进行博士生联合培养或攻读博士学位。

2、重点选派专业领域

重点选派领域为能源、资源、环境、农业、制造、信息等关键领域及生命、空间、海洋、纳米、新材料等战略领域和人文及应用社会科学。详见《国家留学基金优先资助学科、专业领域》列表。

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纲要中确定的重点领域及优先主题、重大专项、前沿技术和基础学科应占总选派规模的85%,人文及应用社会科学应占总选派规模的15%。具体选派学科规划见《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学科规划(2008-2011)》。

3、留学院校及派出渠道

留学人员应派往教育、科技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知名院校(世界排名前200名),或国际知名学术研究机构、实验室或大企业研发中心,国别不限。

学生派出主要依托签约高校创新团队、创新基地和平台、重大科研项目、及博士生导师与国外高水平教育机构的合作;学校现有国际交流和科研合作;教育

部/留学基金委现有与国外大学/科研机构合作项目等渠道派出。

4、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类别及选派名额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类别为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及联合培养博士生,每年基金委面向项目签约院校选派5000人。2010年我校作为签约院校可选派200人,两个类别各100人。申请人可自行选择国外留学院校,获得国外大学邀请信或录取通知书及免学费证明后向基金委申请生活费资助,部分申请人可向基金委申请学费及生活费资助。

国家公派专项研究生奖学金项目选派类别为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及联合培养博士生,每年基金委面向全国选派1000人,项目选派程序及要求均按照基金委网站公布的项目指南执行。我校符合项目申请条件的人员均可选择申请专项研究生奖学金项目,所用名额计入我校当年高水平研究生项目签约名额,项目申请时间与高水平研究生项目一致或按照项目具体规定执行。

5、奖学金及费用说明

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一次性往返国际旅费和在外期间的生活费,资助标准和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拟前往院校或研究机构须免收学费或提供学费;费用不足部分由申请人自筹。

对于基金委公派研究生专项项目,由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国外院校或机构签署项目协议,并落实相关经费,录取人员按项目协议执行即可。

从2009年起,留学基金委每年可以为不超过250名前往国外一流高校、一流专业、师从一流导师攻读博士学位的留学人员,或难以在国外获得学费资助的国家急需专业,特别是人文及社会科学专业攻读博士学位留学人员提供学费资助,学费资助额度一般为每名留学人员每学年最高不超过3万美元。

6、申请人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申请人均应来自“985工程”二期基地、平台,国家重点实验室,教育部创新团队,或国家重点学科;

3)申请时应为就读高校的全日制在读学生(委托培养和定向生除外),年龄不超过35岁(1975年3月20日以后出生);

4)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达到校内免试

直升研究生水平;在读硕士生、博士生应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

5)外语水平符合国外院校的语言要求,并达到我校对研究生出国外语水平的要求;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时需提交雅思、托福考试成绩单或外方院校或导师出具的外语合格证明。

根据基金委的最新要求,从2010年起,联合培养博士生必须参加雅思、托福或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提供考试成绩单,或满足我校对公派出国研究生外语水平的要求(详见研究生院制定的《研究生公派出国(境)管理暂行办法》),并将外语水平作为选拔录取的重要依据之一。

我校对公派出国(境)研究生外语水平的要求如下(符合其中一项即可)

①清华大学英语水平Ⅱ考试合格;

②国家六级英语考试75分(总分100分)或530分(总分710分)以上;

③TOEFL考试成绩580分以上或92分以上(总分120分);

④有在国外连续学习或工作半年以上的经历;

⑤清华大学出国(境)外语考试成绩及格;

⑥前往非英语国家(或地区)的官方语言水平证明。

6)身心健康;

7)对选拔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专项研究生项目,按具体项目规定执行。

本项目选派范围暂不包括曾享受五年内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已获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尚未执行人员、以及正在境外学习、工作的人员。

7、申请类别、留学期限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时应为我校应届本科或硕士毕业生;未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未推荐校内继续攻读硕士或博士学位。派出期限一般为36-48个月,具体以留学目的国及院校学制为准。派出时间原则上为申请当年。

申请学费资助人员应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各方面均有突出表现;学习成绩优秀,核心课程成绩在优良以上;拟留学单位应为世界一流大学或科研机构;国外导师有极强科研能力和水平,系所从事学科专业领域的权威专家或学术带头人,在国际上有较大影响力。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申请时应为我校全日制在读博士研究生,已完成博士课程学习并已开题,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联合培养计划与论文研究工作相结合,保证毕业前最后一学期在校内完成论文及答辩工作。派出期限一般

为6-12个月,超出此期限需向研究生院提交申请,最长不超过24个月。派出时间为申请当年。

8、派出及管理

1)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录取人员的管理办法具体按照教育部《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管理规定》(试行)执行。

2)留学人员在派出前,须与留学基金委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并办理公证、交存保证金和《国际旅行健康证明书》,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审核后再予办理签证、预订机票等派出手续。

3)派出后应遵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的有关规定及《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的有关约定。留学期间,留学人员应自觉接受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的管理。

4)留学人员经学校推荐、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教育部审核录取后原则上不得再调整留学身份、国别、留学院校、期限。

二、选派工作程序

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校内采取学生个人申请、导师(或院系)推荐、院系排序推荐、学校推荐的方式,报送国家留学基金委。

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遴选,按择优录取的方式确定拟选派人员名单,经教育部、财政部审核批准后予以公布。

三、申请材料准备:联合培养博士生

1、申请材料

申请联合培养博士生的同学请于2010年2月20日至3月5日期间将下列材料交至所在院系,由院系汇总后统一交至研究生院审核:

1)《清华大学2010年公派出国联合培养博士生申请表》1份

2)《攻读博士学位期间课程学习、各培养环节的时间安排》1份

以下提交基金委的申请材料一式三份,按清单顺序整理成3套

3)《国家留学基金委出国留学申请表》(网上填表)

4)《单位推荐意见表》(网上填表后自动生成,填写推荐意见后请院系负责人签字并盖圆章,同时将“单位推荐意见”具体内容输入word文件并按院系汇

总后发至国际处:zengqin@https://www.wendangku.net/doc/4d12917638.html,(例如:申请人XXX同学在校期间表现良好,有较好科研表现……)请注意不要求提供推荐意见表的扫描件)5)身份证复印件

6) 大学在读期间中文成绩单复印件

7)最高学历、最高学位证书复印件

8)学籍证明(研究生院统一提供)

9)推迟毕业证明(研究生院统一提供)

10)申请人主要科研成果(清单及摘要,不超过5页)

11)详细的国内外导师介绍(国内外双方导师简历及主要发表文章清单,各不超过5页)

12)获奖证书复印件

13)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TOEFL、IELTS、或WSK考试成绩单或符合校内公派研究生出国外语水平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14)学习计划(英文,双方导师签字)

15)邀请信复印件

材料整理要求:申请材料要求请参见材料清单。提交基金委的材料请按顺序整理成3套。所有申请材料均应为A4纸规格或用A4纸复印,不接受其他规格的纸张,每份材料用曲别针别好,不要装订,不要用订书钉,不要用文件夹或档案袋,不要提供额外的证明材料或论文集作品集等。

2、邀请信的格式及内容要求

1)邀请信应打印在国外导师所在学校或研究机构的专用信纸上,邀请信中需包含导师及申请人双方的个人基本信息及联系方式。

2)国外导师应说明申请人的留学身份,拟从事的研究工作内容、研究方向或课题名称,并表示愿意为申请人提供学术指导。

3)说明在国外停留的具体期限及启程日期。

4)明确相关费用支付办法,如是否免学费,或提供学费资助。如外方大学要求交纳其他入学费用如管理费等也需要在邀请信中说明。

如外方要求收取其他费用的需提供相应的费用来源证明(如由申请人外方导师提供等)。

5)国外导师需在邀请信中说明申请人的外语水平符合工作交流要求。

6)申请赴英国联合培养的同学如国外大学要求支付板凳费(bench fee),需请

国外导师在邀请信中明确说明具体数额,基金委可支付1000英镑以内的板凳费。同时该费用亦应在基金委网上申请表内说明。

7)国外导师需在邀请信上手写签名,不接受电子签名。

8)提交的邀请信可以是传真件或扫描件,邀请信原件请自己保留。

3、联合培养博士生研修计划(英文,字数不少于1000字)

1)博士研究课题名称

2)拟出国起止时间

3)研究课题背景介绍及国内准备工作概述

4)在国外期间的学习与研究工作具体安排及预期成果、收获

5)出国学习和研究工作内容与个人博士培养计划的关系

6)科研方法

7)科研工作时间安排

8)回国后的工作安排及计划

9)提交的英文研修计划内容应与基金委网上提交的申请表内容(中文)一致4、其他事项

1)申请前往美国进行联合培养的博士生请注意

请确认申请美国大学的校名全称(特别注意区别美国大学的各个分校以及州立和非州立大学,以英文全称为准),确认申请国外实验室或

研究所是否独立机构或大学下属(前者在申请留学单位时填研究机构

全称,后者填写该机构所在大学)

请提前确认国外大学是否要求交学费、管理费、注册费等费用,是否要求办理正式入学手续以及相关要求(录取后需自行联系办理入学相

关手续)

请提前告知国外导师本项目录取人员须持J-1交流访问学者签证赴美,项目录取后需由国外导师协助联系国外大学签发DS2019表 留学基金委对公派留学生现行奖学金资助标准为1000-1100美元/月(资助标准如有调整以基金委的最新通知为准),如果不能满足国外

大学对J-1签证申请人的生活费标准要求部分(各个大学要求均不一

样,请自行确认),需要申请人自行补足

留学基金委现行奖学金标准与美国部分城市生活水平之间有较大差距,申请人派出后有可能需要自己提供部分生活费,请提前落实差额

部分费用来源。建议申请人可与国外大学联系申请助教或助研等职位

以补足部分生活费。

2)申请前往日本进行联合培养的同学请注意

日本大学一般要求联合培养博士生办理正式注册手续,部分大学对高水平研究生项目候选人有单独的录取程序,如东京大学工学院每年年底开始次年的高水平研究生项目申请人的入学录取程序,早稻田大学、九州大学、北海道大学、名古屋大学均针对本项目制定专门的接收方案,请同学们查询日方大学网站了解具体要求,并自行联系办理外方大学入学手续。

3)澳大利亚悉尼大学要求我校于2009年12月19日前统一向其推荐通过高水平项目前往该校联合培养的候选人名单,具体事宜请联系国际处。

4)除了前往世界一流大学,还可以申请前往世界一流学术研究机构、实验室、或大企业研发中心进行联合培养。

5)此前已经获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尚未执行人员或5年内享受过留学基金资助的人员不得再次申请。

6)如出国联合培养计划影响正常毕业的,请提前向院系及研究生院申请延期毕业。

7)我校与美国加州大学圣迭哥分校(UCSD),宾夕法尼亚州立大学、澳大利亚悉尼大学签订了接收高水平项目联合培养博士生的协议。

四、申请材料准备: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1、申请材料

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的同学请于2010年2月20日至3月5日期间将下列材料交至所在院系,由院系汇总后统一交至研究生院审核:

1)清华大学2010年公派出国攻读博士学位申请表1份

以下提交基金委的申请材料一式三份,按清单顺序整理成3套

2)《国家留学基金委出国留学申请表》(网上填表)

3)《单位推荐意见表》(网上填表后自动生成,填写推荐意见后请院系负责人签字并盖圆章,同时将“单位推荐意见”具体内容输入word文件并按院系汇总后发至国际处:zengqin@https://www.wendangku.net/doc/4d12917638.html,(例如:申请人XXX同学在校期间表现良好,有较好科研表现……)请注意不要求提供推荐意见表的扫描件)4)校内评审专家意见表(申请学费资助人员提交)

5)两封专家推荐信(申请学费资助人员提交)

6)身份证复印件

7)大学在读期间中文成绩单复印件

8)最高学历、最高学位证书复印件

9)学籍证明

10)申请人主要科研成果(清单及摘要,不超过5页)

11)详细的国内外导师介绍(国内外双方导师简历及主要发表文章清单,各不超过5页)

12)获奖证书复印件(如有可提供,不超过3项)

13)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TOEFL、IELTS考试成绩单,外方院校或导师出具的外语合格证明)

14)学习计划(英文,若暂未确定外方导师,则只需国内导师签字)

15)收取学费明细表(申请学费资助人员提交)

16)国外大学入学通知书复印件

17)相关专项研究生奖学金项目要求提供的其他申请材料(如有,请按具体专项要求提供,并与上述材料分开整理,放在所有申请材料后面)

材料整理要求:申请材料要求请参见材料清单。提交基金委的材料请按顺序整理成3套,如专项项目有要求,提供第17项材料。所有申请材料均应为A4纸规格或用A4纸复印,不接受其他规格的纸张,每份材料用曲别针别好,不要装订,不要用订书钉,不要用文件夹或档案袋,不要提供额外的证明材料或论文集作品集等。

2、录取通知书

1)一般要求提供外方大学出具的正式无条件录取通知书,要求说明被录取人的博士专业、学制,以及免除学费或提供学费的情况。请注意,基金委不接受硕士入学录取通知书,也不接受读完硕士通过相关考试再继续读博士的录取通知书(明确为硕博连读录取通知书除外),国外大学必须在通知书内明确录取申请人前往攻读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2)如国外大学认可教授对博士生的录取的,请外方导师在邀请信中明确说明,否则还是要求提供大学的录取通知书。

3、申请学费资助

资助对象要求:赴国外一流高校、或一流专业、师从一流导师从事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中的重点领域及其优先主题、重大专项、前沿技术、

基础研究学习的留学人员;以及难以获得学费资助的专业学习的留学人员,如法律等人文社会科学及WTO相关学科。

申请材料:申请基金委提供学费资助的同学除规定的申请材料外,尚需提供校内评审意见表(自行联系专家填写)、两封专家推荐信、以及外方学校收取学费明细表。

4、英文研究计划

请提供出国攻读博士的英文研究计划,请外方导师在研究计划上签字(可以为传真或扫描件),字数不少于1000字,若尚未确定外方导师,可以请中方导师先签字。

5、其他事项

本科毕业生申请出国攻读博士学位的同学请务必与国外大学确认是否可以接受本科生直接攻博,特别是前往日本大学攻博的同学,除非日方明

确说明可以硕博连读并且在录取通知书内说明是攻读博士,很多日本大

学都不接受本科生直接读博士。

部分日本大学对高水平研究生项目申请人有专门的申请程序要求,请查阅日方大学网站。

在获得国外大学导师接收后,请申请人务必自行按照国外大学正式入学程序向学校提出申请并获得大学的录取通知书,以及免学费证明。

我校与加拿大阿尔伯塔大学、新加坡国立大学、澳大利亚昆士兰科技大学签订了接收高水平项目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协议。

五、项目联系人及相关网址

有关校内选拔、确定推荐名单、研究生培养计划安排等相关问题请咨询研究生院,联系人:刘丽霞,电话:62796684,电子邮件:yjsypyc@https://www.wendangku.net/doc/4d12917638.html, 有关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要求、专项研究生项目申请办法、准备项目申请材料及填写基金委网上申请表等问题请咨询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联系人:曾勤,电话:62784618,电子邮件:zengqin@https://www.wendangku.net/doc/4d12917638.html,

国际处网站设立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网页,请申请人员及时关注项目最新通知:info 门户网站→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网站→海外教育项目→学生项目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

基金委设立2010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专栏公布项目信息:https://www.wendangku.net/doc/4d12917638.html,

六、2010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程序安排

二、申请材料清单及要求

联合培养博士生项目申请材料清单

注:请按本清单的顺序将申请材料整理为3套,未按顺序整理的材料将不被接收。清单放在本人材料的首页。所有材料须是A4纸规格,请注意原件及复印件的要求,仅要求原件的材料放在第一套。留学基金委《单位推荐意见表》中的“单位推荐意见”一栏的具体内容请按院系汇总后发至国际处:zengqin@https://www.wendangku.net/doc/4d12917638.html,

清华大学2010年公派出国联合培养博士生申请表

注:附页提交出国期间学习、研究工作计划,如申请出国时间超过一年或申请延期毕业者另附申请书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课程学习、各培养环节的时间安排

姓名学号博士生类型普博直博提前攻博

攻读博士学位项目申请材料清单

注:请按本清单的顺序将申请材料整理为三套,未按顺序整理的材料将不被接收。清单放在本人材料的首页。所有材料须是A4纸规格,请注意原件及复印件的要求,仅要求提供原件的材料统一放在第一套。留学基金委《单位推荐意见表》中的“单位推荐意见”一栏内容按院系汇总后发至国际处:zengqin@https://www.wendangku.net/doc/4d12917638.html,

清华大学2010年公派出国攻读博士学位申请表

2010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人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

CSC《出国留学申请表》及《单位推荐意见表》填表说明

一、留学基金委《出国留学申请表》

1、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人员请登陆留学基金委网上报

名网址(https://www.wendangku.net/doc/4d12917638.html,/),注册为用户。

3、关于其他各项的填表说明及填写规范请详见网上报名系统的说明。

4、网上申请表各项内容填写无误以后必须在线提交,提交成功以后方能打

印,该申请表每提交一次在后台重新生成一次表格,请注意核对申请表下方的数字校验码(如S-183825738)是否和在网页上看到的校验码一致。

5、打印时需安装CSC打印控件,并按要求设置页边距,如有疑问请查阅网

上报名系统帮助说明。

二、留学基金委《单位推荐意见表》

1、《出国留学申请表》填写完毕并提交后,打印时会自动生成空白的《单

位推荐意见表》

3、申请人将打印出的申请表及其他全套申请材料一起交至所在院系

4、院系外事主管根据申请人相关情况认真填写推荐表第1至2项,并在单

位负责人处签字盖章

5、请注意,由于单位推荐意见表将作为学校选拔推荐学生的依据,并将在

通过审核后加盖学校公章,因此请院系认真审核,并结合申请人综合表

现,及此次出国研修计划填写推荐意见

6、请打印1份《单位推荐意见表》,填好单位意见后请单位外事主管签字,

并盖院系章(圆章)。

7、正式申请材料提交至学校的同时请将推荐意见内容的电子版由院系汇总

后统一发至:zengqin@https://www.wendangku.net/doc/4d12917638.html,(请注意,只要求将推荐意见的具

体内容输入word文件发至国际处(例如:申请人XXX同学在校期间表

现良好,成绩优秀,有较好科研表现。。。)不要求提供推荐意见表的扫描

件,)

三、如有关于基金委网上报名系统的使用,或关于上述申请表的填写规范的问

题,请及时联系国际处:曾勤,电话:62784618,邮件:zengqin@https://www.wendangku.net/doc/4d129176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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