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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有企业主辅分离改制分流工作流程

北京市国有企业主辅分离改制分流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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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有企业主辅分离改制分流工作流程

第一阶段:控股公司主辅分离改制分流总体方案的编制和审批

1、工作内容要点

此阶段的主要工作是各控股公司根据国家及北京市文件精神,结合本企业的特点,在全面分析企业的总体现状的基本上,提出控股公司主辅分改制分流总体方案。

北京市国资委对控股公司的总体方案进行审核并给予批复。

2、解决的主要问题

(1)通过总体方案确定控股工地的辅业范围,三类资产的范围。

(2)提出控股公司第一批拟进行辅业改制的名单。

(3)通过市国资委的批复,明确认可控股公司的辅业范围和三类资产范围及拟第一批进行辅业改制的企业名单。

3、文件样本

该阶段主要包括两个文件:

(1)《****公司主辅分离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总体方案》,由各控股公司起草并上报市国资委,文件样本见参考格式之一。

(2)《关于****公司主辅分离改制分留总体方案的批复》由市国资委起草并下发至控股公司文件样本见参考格式之二。

第二阶段:企业辅业改制的立项申请和审批

1、工作内容要点

此阶段是控股公司在获得市国资委总体方案批复后对纳入第一批名单的企业进行改制立项的工作。

有改制企业提出申请,有控股公司审查并给予批复。

2、解决的主要问题

(1)纳入改制企业通过对本企业的分析研究,提出进行辅业改制的申请。

(2)控股公司对企业提出的改制申请进行审查,并对其辅业改制进行方向确认。

3文件样本

该阶段主要包括两个文件:

(1)《关于同意****进行辅业改制的申请》。包括辅业改制成本测算汇总表。有改制企业起草上报控股公司,文件样本见参考格式之三

(2)《关于同意****进行辅业改制分流的立项批复》,又控股公司起草并下发至改制企业,文件样本见参考格式之四。

第三阶段:资产审计评估

1、工作内容要点

(1)改制企业根据控股公司的立项批复精神,提出对改制企业资产进行审计评估的立项申请。

(2)控股公司对改革企业的立项申请进行审查并批复。

(3)改制企业与其上级主管单位共同委托中介机构进行资产的审计评估。

(4)相关部门按照权限对评估结果进行审核备案,其中:控股公司及控制公司直属单位的资产评估结果报市国资委审核备案,投资公司直属单位下属企业的资产评估结果报控股公司审核备案。

2、解决的主要问题

通过对改制企业的资产评估,确定参与改制的国有资产额。

3、改制企业进行审计前应准备的资料

改制企业在取得上级单位的改制立项批复和改制评估立项的批复文件后,要对企业辅业改制所涉及的资产进行2年另1期的审计,以审计结果作为资产评估依据,再审计过程中,改制企业需要为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如下资料:

(1)企业执照、税务登记证,2002年以后成立的企业需开业验资报告、公司章程;

(2)会计报表、总帐、明晰帐、现金、银行日记帐、会计凭证(2年另1期);

(3)评估基准日的银行对帐单、调节表;

(4)应收票据期末明细表(列明票号、出票人、金额、出票日期、到期日);

(5)应收帐款、预付帐款、其他应付帐明细表(标明帐龄、款项内容、通讯地址、邮政编码)及相关合同;

(6)待摊费用明细表(列出初始发生的时间、金额、摊销期限、期初余额、本期摊销、期末余额);

(7)存货期末盘点表(列明三年以上库龄存货);

(8)长短期投资明细表(列明被投资单位、初始投资金额、所占比例、期末余额,如为股票投资,须提供期末市值),投资协议;

(9)固定资产期末盘点表、相关产权证明(如房产证、车辆行驶证等),提取折旧计算表;

(10)在建工程期末明细表,立项审批、结算资料、暂停工程相关文件或说明;

(11)无形资产、递延资产明细表(列明初始金额、日期、摊销年限、期初余额、本期摊销额、期末余额);

(12)长、短期借款期末明细表(列明合同号、单位、金额、利率、期限)借款合同及为他人提供担保的有关合同(若有抵押事项应提供合同);

(13)应付帐款、预付帐款、其他应付款明细表(标明帐龄、通讯地址、邮政编码)及相关合同;

(14)实行工效挂钩工资的提供工资总额审批文件;实行计税工资的提供公司人员情况;工资税前据实扣除的提供税务局审批文件;

(15)预提费用期末余额明细表及相关依据;

(16)管理费用明细表;

(17)纳税申请表:企业适应的税收优惠政策及地方税收政策(须提供适用优惠政策的说明,如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等);

(18)董事会有关利润分配的决议;

(19)收入确认原则、成本核算流程及成本计算表;

(20)关联方清单;

(21)企业采用的内部管理制度(如库存控制制度、退发货制度、进货授权、报销授权等);

(22)企业采用的会计制度及政策(存货计价及结转方法、折旧及坏帐计提方法、低值易耗品摊销方法等);

(23)对期末应收款项进行函证,函证金额占70%以上或按期末余额前几明进行函证;

(24)管理当局提供陈述书。

4、改制企业评估前应准备的资料

(1)资产占有单位承诺函;

(2)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产权登记表(证);

(3)章程、财务制度、验资报告等;

(4)关于进行资产评估有关事项的说明(包括:单位历史及线装简介,公司经营情况介绍,

企业资产、财务状况,行业、地域的特点与企业在其中的地位,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等,本次的评估目的,本次评估的范围,评估基准日的选取。)

(5)委托单位与资产占有单位之间的隶属或经济关系,则写明发生评估的原因;

(6)有关评估行为的主要依据:企业改制批复文件,有关企业改制评估立项的批复文件,企业改制方案复印件。

5、文件样本

本阶段有五个文件样本:

(1)《关于****进行资产评估的申请》,有改制企业起草并上报控股公司。文件样本见参考格式之五

(2)《关于****实施辅业改制的资产评估立项申请的批复》,由控制公司起草并下发改制企业。文件样本见参考格式之六。

(3)《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由资产评估的委托单位与中介机构共同签署。文件样本见参考格式之七

(4)《委托方与资产占有单位承诺函》,又资产评估的委托单位与资产占有方(改制企业)共同签署。文件样本见参考格式之八。

(5)《评估机构及注册评估承诺函》,又中介机构与参与评估的评估师共同签署。文件样本见参考格式之九。

第四阶段:企业改制实施方案的编制和审核

1、工作内容要点

该阶段是改制企业根据资产评估结果,编制本企业辅业改制的实施方案,其内容应包括:企业国有资产处置方案、企业职工安置方案、改制新公司的股权设置及发展前景分析。改制的实施方案须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其中,企业职工安置方案须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控股公司根据企业上报的实施方案进行审批,其中,有关国有资产处置方案,须提交控股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2、解决的主要问题

该阶段是企业改制的核心部分,通过企业改制实施方案的编制,确定企业改制的人员安置、资产处置、新公司股权设置以及债权金融机构出具资产保金证明等具体的操作方式。

3、文件样本

该阶段包括两个文件样本:

(1)《关于****辅业改制实施方案的送审报告》,由改制企业起草并上报控股公司,该文件包括了四个附件:

附件一、辅业改制实施方案

附件二、资产评估报告及核准或备案文件

附件三、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附件四、公司章程

文件样本见参考格式之十。

(2)《关于对****辅业改制实施方案的批复》,由控股公司起草并下发改制企业,文件样本见参考格式之十一。

第五阶段:辅业改制的实施阶段

该阶段是按照控股公司批准的辅业改制实施方案,具体操作改制的相关工作,内容包括:

1、改制企业协商产生企业改制工作的召集人,并报改制企业的上级单位予以确认。确认件的文件样本见参考格式之十二。

2、与职工签订解除劳动合同的协议。协议的文件样本见参考格式之十三。

3、如内退和退休人员采取由改制企业托管的方式安置,改制企业还要与上级主管单位签定

内退及退休人员托管协议。协议的文件样本见参考格式之十四。

4、改制企业与上级主管单位签定房改房由产权单位负担的物业管理有偿服务协议。协议的文件样本见参考格式之十五。

5、企业改制实施后到新公司成立初期,改制企业过渡期间的工作衔接的协议。文件样本见参考格式之十六。

6、如改制企业的厂房是采取租赁上级单位的,改制企业要与上级单位签订房屋土地租赁协议。房屋租赁协议样本见参考格式之十七。

7、改制企业填写《主辅分离企业国有资产处置审批表》有控股公司和市国资委进行审核并盖章,文件样本见参考格式之十八。

第六阶段:国有资产产权交易

1、工作内容要点

该阶段主要是以资产评估结果为依据,通过产权交易机构,按照企业改制实施方案中确定的对国有资产的处置方案,办理国有资产的交割手续。

2、解决的主要问题

落实企业改制实施方案有关国有资产处置的方案,变更国有资产的归属关系。

3、改制企业产权交易时需准备的文件

(1)《产权交易上市申请书》

(2)转让方和被转让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被转让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货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年度检查表(4)市政府授权单位、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公司、或各区县政府同意产(股)权转让的批复

(5)被转让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的决议、股东会决议

(6)被转让企业资产评估报告,资产评估项目核准表或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7)被转让企业评估基准日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4、文件样本

该阶段包括四个文件样本:

(1)《关于****进行产权交易的申请》,由改制企业起草,并报控股公司审批。

附件五、主辅分离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申请表

附件六、主辅分离项目产权交易流程图

附件七、北京产权交易所的工作服务方法

文件样本见参考格式十九。

(2)《****关于同意出让****股权的函》,又控股公司起草,提交北京市产权交易所。文件样本见参考格式之二十。

(3)《北京市产权转让合同》,由控股公司(出让人)与受让人签署,由北京市产权交易所鉴证。文件样本见参考格式之二十一。

(4)《****股权转让协议》,由改制企业和改制企业的上级主管单位签署。文件样本见参考格式之二十二。

第七阶段:工商注册登记

1、工作内容要点

该阶段是按照工商注册登记的要求,将改制企业注册为新公司。此阶段分为两步:一是企业办理债权金融机构确认证明。需提供以下资料:

(1)上级主管单位同意改制的批复

(2)债权金融机构出具的资产保全证明

(3)金融机构开户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

(4)企业贷款卡

(5)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6)企业最近一期资产负债表

二是改制企业进行工商注册登记。需准备以下文件:

(1)《企业改制登记注册书》(内含《企业改册登记申请书》、《股东(发起人)名录》、《法定代表人履历表》、《住所使用证明》、《董事会成员、经理、监事会成员情况》等表格)(2)原主办单位或主管部门批复,集体所有制企业还应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3)公司章程(提交打印件一式两份,请全体股东亲笔签字;有法人股东的,要加盖该法人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

(4)产权界定文件

(5)资产评估报告极其确定文件

(6)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

(7)股东资格证明

(8)《指定(委托)书》

(9)《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及《企业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

(10)改制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

(11)涉及京资产转让的需提交由转让方签署的转让协议

(12)涉及国有资产转让的,还应提交北京市产权交易所出具承的《产权转让交割单》(不含中央的京企业)。

3、文件样本

该阶段包括四个文件样本:

(1)《指定(委托)书》,有控股公司填报,由工商管理局审批。文件样本见参考格式之二十三。

(2)《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由改制企业报表,由工商管理局受理并审批。文件样本见参考格式之二十四。

(3)如采取整体方式进行改制,许填报《企业变更(改制-)登记申请书》,由改制企业填报,由工商管理局受礼审批。文件样本见参考格式之二十五。

(5)如采取分立的方式进行改制,需填报《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由改制企业填报,由工商管理局受理并审批。文件样本见参考格式之二十六。

第八阶段:税务登记

1、工作内容要点

该阶段是改制企业在工商注册登记后,进行国税和地税的登记工作。

2、改制企业税务登记时需准备的文件

(1)新企业的章程、协议

(2)银行开户许可证

(3)经营场所的房产证或租房协议

(4)组织机构代码证

(5)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6)新企业公章、财务章

(7)营业执照正副本

3、文件样本

该阶段需填报两个登记表:

(1)《税务登记表(适应于内资企业)》,由改制企业填报,国家税务局受理并审批。文件样本见参考格式之二十七。

(2)《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税务登记表》,由改制企业填表,由北京市地税局受理并审批。文件样本见参考格式之二十八。

第九阶段:办理税务优惠政策

1、工作内容要点

该阶段是改制企业在新公司注册各项手续完成后,按照国家和北京市有关对辅业改制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办理企业的有关税收件减免手续。

2、办理税收优惠政策时需准备的文件

(1)新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

(3)主辅分离改制分流的批复

(4)填报税务机关提供的减免税申请书

(5)三类资产认定证明

(6)主辅分离辅业改制人员安置意见申请书

(7)富余人员证明

(8)经济实体安置富裕人员认定证明

(9)企业职工的花名册

(10)企业职工劳动关系的变更协议

(11)职工与新企业重新签订的劳动合同

(12)工资支付凭证

(13)新企业为职工所上的社会保险记录

(14)填报税务机关提供的减免所得税的报告书

3、文本文件

该阶段需在前买面已有的文件的基础上,再完成以下文件的报批:

(1)《减免税申请书》由改制企业填报,由税务机关受理并审批。文件样本见参考格式之二十九。

(2)《三类资产认定证明》,由改制企业填报,控股公司审核盖章,由市国资委和市动和市财政局审批。文件样本见参考格式之三十。

(3)《主辅分离辅业改制人员安置建议申请表》,由改制企业填写,并由市国资委和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签署意见。文件样本见参考格式之三十一。

(4)《富余人员证明》,由改制企业填表,改制企业上级主管单位审核盖章,并报送到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文件样本见参考格式之三十二。

(5)《经济实体安置富余人员认定证明》,由北京市劳动社会保障局印制,并下发给改制企业。文件样本见参考格式之三十三。

(6)《劳动合同书》,由改制后的新企业与进入新企业的职工签订。文件样本见参考格式之三十四

(7)《减免税报告书(一)》,由改制企业填报,由税务机关受理并审批。文件样本见参考格式之三十五。

第十阶段:改制企业文件归档工作

1、工作内容要点

企业完成改制后,要将改制过程中的重要文件进行整理并上报控股公司备案。控股公司定期将改制企业归档文件报市国资委备案。

2、改制企业文件归档清单

(1)改制企业提出的《进行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的的申请》

(2)由市国资委或上级控股公司批复的《辅业改制立项》

(3)改制企业提出的《资产评估立项申请》

(4)由市国资委或上级控股公司批准的《资产评估立项》

(5)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6)改制企业编制完善后的《***单位进行主辅分离改制分流的方案》

(7)由市国资委或上级控股公司批复的《企业进行主辅分离改制分流的批复》

(8)由北京市产权交易所出具的《北京产权转让合同》及《改制企业股权转让协议》(9)改制后新企业的"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

2020年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

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 要点 国企改制中职工安置方案的方案,由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包括职工安置的基本原则、职工基本情况、安置办法及安置费用等内容。 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 (本方案年月日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一、前言 国企改制是一项系统工程,改革、发展、稳定被称为改制中的三个轮子”,其中,难度最大、涉及面最广、政策性最强的当数人员安置。可以说,衡量改制成功与否的关键一环,就是人员安置是否到位、职工合法利益是否得到保障,职工安置是关系改制成败的首要问题。 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国有产权整体转让是市国企改制的又一次尝试,通过国有资产转让,进一步盘活_______ 公司存量资产,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同时,通过引进外来优势资本和现金技术,使新企业成为本地经济新的增长点,不断为地方经济的发展做出贡献。在转让过程中,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政策,妥善安置职工,实现职工身份的转换和平稳过渡,稳定职工队伍,为新公司的发展创造条件。 二、职工安置的基本原则 1.严格按照国家关于国企改革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全面接受、妥善安置现有职工。 2 ?职工安置以维护职工利益为原则,坚持效率与公平兼顾的原则,按需设岗、任人唯贤、竞 争上岗。 3.按照政策对不能上岗的职工分类进行妥善安置。对愿意自谋职业者,兑现按政策应享受的解除劳动合同一次性经济补偿。对有困难的职工,按政策尽可能予以各种帮助。 4?做好职工的思想工作,宣传政策、解释方案,稳定职工情绪,维护社会安定。 5.职工安置方案要经职代会讨论,票决通过。 三、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的职工基本情况 1.改制前企业现有人员基本情况。 (1 )在册职工 _____ 名,其中离岗退养人员 _________ 名。 (2)离休人员 ______ 名、退休人员________ 名。 (3)工伤(职业病)职工 ______ 名。

关于主辅分离发展生产性服务业

●江苏商论2011.11 修改日期:2011-10-30 作者简介:张建华(1961-),男,江苏南通人,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教授。研究方向:贸易经济、流通理论。 关于主辅分离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的探讨 张建华 (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江苏苏州215009) 摘 要:在推进制造业主辅分离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的过程中,需要给予相应的政策鼓励和利 益激发,尤应注重对主辅分离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的相关保障机制的研究与建构,实现主辅分离工作的持续与有序。 关键词:主辅分离;生产性服务业;机制;探讨中图分类号:F719.2 文献标识码:A 推进先进制造业主辅分离发展生产性服务业是借鉴发达国家成功的发展经验,促进我国现代服务业发展的必然要求,是繁荣经济、扩大内需、调优结构、加快经济转型升级的有效途径,是先进制造业做优做大、现代服务业做强做专、生产性服务业做精做细的客观需要,也是加快创新型城市建设步伐的内在需求。我们应从战略发展的高度来认清主辅分离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的极端重要性,将推进制造业主辅分离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的工作置于更为突出、更加重要的战略高度,自觉重视对先进制造业主辅分离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的相关保障机制的研究与建构,积极有为,规范有序,促进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的有机融合、互动发展,促进主辅分离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工作的持续进行和深入推进。 一、主辅分离的内涵 主辅分离是指先进制造业的行业骨干核心企业根据产业发展一般规律及社会分工日益细分的要求,将其与主业相关的服务机构从其企业主业中剥离开来,分离新设独立的法人企业或者外包给专业的社会化服务业企业,以实现现代服务业特别是生产性服务业的快速发展。通过主辅分离,做专主业,分离辅业,在科技研发、国际贸易、营销策划、文化创意等领域,分离、融合、发展一大批高水平的生产性服务业企业,打造生产性服务业的发展高地,一方面提升先进制造业的发展水平,另一方面,实 现现代服务业的发展提速。推进企业主辅分离,扩大现代服务业的发展规模,提升生产性服务业的发展速度,有利于制造业降低生产成本、提高制造业的科技含量和核心竞争力,同时,也有利于现代服务业特别是生产性服务业快速扩容,扩大规模,促进社会经济转型升级,实现产业结构不断优化。 二、主辅分离的方向 按照现代制造业做大,现代服务业做强,生产性服务业做专的要求,笔者以为,主辅分离的重点方向主要是: 1、分离科技研发服务业。大型先进制造业企业, 特别是技术超前、研发领先,拥有较多科技开发成果、承揽较多产品研发业务,或独立设有设计研究院(所)及相关研究开发机构的行业龙头企业,将其技术设计中心、产品研发中心、重大产业技术平台、科研转化中心等机构或部门从其母体中分离出来,生成独立的专业从事科研开发、新品设计、工艺改良、技术推广的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形成为企业技术创新提供有力技术支撑和保障的社会化服务体系,一方面为制造业的发展提供前端的技术服务,另一方面全面提升全社会的科技水平,并最大限度地推进科技研发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 2、分离发展贸易营销服务业。目前,我国商贸 流通业整体发展水平一般,难以满足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和居民消费水平不断提升的要求,改善商贸流 24

人员分流

云南大朝山水电有限责任公司 机构改革人员分流安置办法 (讨论稿) 一、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公司发展需要,公司将进行组织机构改革,所有公司职工都有同等权利竞争上岗。对于因公司岗位限制或其他原因未能竞争上岗的人员,公司将予以妥善安置。为此,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包括内部退养、离岗学习和待岗培训三条渠道。未能竞聘上岗人员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意愿进行选择。 第三条本办法仅适用于大朝山正式员工。 第四条本办法仅适用于此次机构改革中自动放弃竞争上岗机会、年龄达到后文“内部退养”规定以及未能竞争上岗的分流人员。 二、内部退养 第五条内部退养是指大朝山公司在职员工虽不到法定退休年龄,但符合本办法“第六条内部退养条件”的,经公司批准后退职退岗,享受内部退养待遇,列入公司编制外管理。 第六条内部退养条件

公司职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选择内部退养: 男职工年满55周岁,女职工年满50周岁;或工龄满三十年的大朝山公司正式编制员工,本人可以申请内部退养,经公司批准后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其待遇按照本办法第八条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办理程序 符合内部退养条件的人员按下列程序办理内部退养手续: (1)申报内部退养人员名单 按照内部退养条件,由本人提出申请,各部门确定内部退养人员, 并将名单报公司人力资源部经公司研究审核。 (2)公司审批后,核定有关退休待遇,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在通知的次月起,内部退养人员纳入编制外管理。 (3)各部门要认真做好内部退养人员的工作交接,工作交接的缓冲期为三个月,人力资源部负责做好备案和管理工作。 第八条内部退养待遇 (1)退养待遇按本人退养前一个月档案工资扣除加班工资后的80%计发。 (2)公司继续为退养人员缴纳各种社会保险费,其中个人缴费部分,由本人承担。 (3)封存退养人员档案工资,作为各种保险缴纳费用的缴费基数统一办

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

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 参考样本 一、制定职工安置方案的指导思想、原则和主要政策依据 改制前企业名称、所有制性质,××年××月××日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授权部门以××号文件(附后)批准改制为国有控股企业/非国有控股企业(国有持股比例,职工持股比例),改制后拟定企业名称、所有制性质。 (一)制定职工安置方案的指导思想和原则。其中原则部分应明确计算经济补偿金等职工安置费用和理顺劳动关系的基准日(经济补偿金等职工安置费用的计算,以有关部门批准企业改制方案之日为基准日;国家或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政策依据。 根据改制的具体情况,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中发〔2002〕12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36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关于积极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3〕16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96号)、《国

务院办公厅转发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60号)、《广东省养老保险条例》、《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决定》(粤发〔2005〕15号)、《广东省劳动合同管理规定》(粤府〔1995〕22号)、《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我省国有企业改制或退出市场后离休干部安置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委办〔2003〕36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分流安置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06〕25号)、省劳动保障厅《关于印发〈参加省直社会保险统筹企业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后有关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劳社函〔2003〕396号)、《关于做好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移交工作的通知》(粤劳社函〔2006〕560号)、××市政府《××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方案》(××〔××〕××号),以及当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制定的相关文件等。 二、企业人员状况 (一)改制前企业现有人员基本情况。 1.在册职工××名,其中离岗退养人员××名。 2.离休人员××名、退休人员××名。 3.工伤(职业病)职工××名。 4.其他人员情况及人数等.

在主辅分离实施会议上的讲话

在主辅分离实施会议上的讲话 在主辅分离实施会议上的说话 在主辅分离实施会议上的说话 各位代表: 在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切实推进企业改革之际,**公司今天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仔细审议公司主辅分离实施方案和职工安置分流方案,我代表集团公司对会议的召开表示祝贺!向参会的各位代表表示亲切的咨询候!刚才林华同志就**公司主辅分离的具体实施方案和职工安置分流方案作了动员报告,随后同志们将就主辅分离具体实施方案进行审议,并就职工分流安置方案进行表决,这关系到在座各位的切身利益,你们的责任重大,务必要切实履行职责,仔细审议。借此机会,我代表集团公司说几点意见。 一、抓住机遇,推进改革,充分认识主辅分离工作的重要性。 实施主辅分离辅业改制,是中央继政策性关闭破产后,又一项推动国有企业改革的优惠政策。但这项政策具有明显的时效性,它只执行到今年年底,所以,我们必须从推进企业改革进展的高度来把握这一点,充分认识实施主辅分离工作的重要性。 1、实施主辅分离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和进展的必由之路。国有企业的改革经过近几年的实践,取得了较大的成就,但是,随着改革的进一步深入,国有企业多年积存形成的一些深层次矛盾和咨询题进一步暴露出来,其中困扰国有企业进展的一具重要咨询题算是主业别突出,辅业过分依靠主业,缺乏市场竞争力。这一点在集团公司体现较为明显。实施主辅分离辅业改制,为改变这种状况提供了很好的契机,惟独敞开搞活辅业,才干促进辅业走上真正的“四自”进展之路。 2、实施主辅分离有利于企业转换机制。机制别活是制约国有企业进展的一具瓶颈。虽然**公司已完成了公司制改造,但离真正意义上的现代企业制度要求还有较大的差距,实施主辅分离后,经过改变企业产权关系,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必定促进改制企业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规范法人管理结构,创新经营机制和治理体制,在劳动用工、收入分配等方面引入竞争机制,形成职员能进能出,收入能高能低的机制,体现多劳多得,充分调动方方面面的积极性和制造性。 3、实施主辅分离是企业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新途径。职工安置是国有企业改革绕只是去的难题,因为涉及广阔职工的切身利益,难度很大。实施主辅分离,企业并别是为了减员,而是为了最大限度地安置职工。主辅分离在职工的安置上要紧是用企业净资产调整职工劳动关系,职工可依照自身事情,挑选别同的安置渠道,这不过职工劳动关系的调整。因调整劳动关系,按规定赋予一次性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费用从国有净资产中支付,由于补偿普通是以资产补偿的方式,得到安置的职工既可将补偿的资产转换为改制企业等价的股份,在改制企业上岗,也可作为债权留在改制外出自谋职业,实现灵便就业,到了退休年龄可同样办理退休手续。这关于实现减员增效与促进再就业的有机结合,将起到十分积极的作用。 二、明确目标,积极妥帖推进主辅分离工作 由于主辅分离中央有明确的时刻界定,集团公司从11月份开始,全面推进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工作。总的思路是:总体推进,分步实施,逐步到位。 总体推进算是:纳入改制范畴的四家辅业单位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具体实施方案整体上报,统一审批。 分步实施算是:按照“成熟一具,改制一具,成功一具”的原则,先易后难,分步推进。 逐步到位算是:按照省国资委要求,经过分解工作任务,降实工作责任,求真务实,稳步推进,确保年底全面完成改制任务。 集团公司经过实施主辅分离要达到“一转换,二到位,三减少”的目标。“一转换”算是经过产权制度改革转换经营机制,提高改制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二到位”算是改制企业职工

公司机构改革人员分流安置办法.doc

公司机构改革人员分流安置办法 公司机构改革人员分流安置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公司发展需要,公司将进行组织机构改革,所有公司职工都有同等权利竞争上岗。对于因公司岗位限制、本人专业不对口或其他原因未能竞争上岗的人员,公司将予以妥善安置。在保证其基本生活条件的前提下,对于愿意继续工作的人员,为其创造自行创业或是向社会谋职的条件。为此,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包括内部退休、自动辞职、离岗学习和待岗培训四条渠道。未能竞聘上岗人员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意愿进行选择。 第三条本办法仅适用于此次机构改革中自动放弃竞争上岗机会、年龄达到后文“内部退休”规定以及未能竞争上岗的分流人员。对于本次机构改革中已经竞争上岗,在公司工作期间因年度考核末位淘汰(每年约 5%-10%)或其他原因与公司解除合同的人员参见附则第二十七条。 二、内部退休 第四条内部退休是指二滩公司在职员工虽不到法定退休年龄,但符合本办法“第五条内部退休条件”的,经公司批准后退职退岗,享受内部退休待遇,列入公司编制外管理。 第五条内部退休条件 公司职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选择内部退休:男职工年

满 50 周岁,女职工年满 45 周岁;或工龄满二十年的二滩公司正式编制员工,本人可以申请内部退休,经公司主管部门批准后办理内部退休手续,其待遇按照本办法第七条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办理程序 符合内部退休条件的人员按下列程序办理内部退休手续: (1)申报内部退休人员名单按照内部退休条件,由本人提出申请,各部门确定内部退休人员,并将名单报公司人力资源部进行审核。 (2)人力资源部进行审批后,核定有关退休待遇,办理退休手续,同时通知所在部门。在通知的次月起,内部退休人员纳入编制外管理。 (3)所在部门要认真做好内部退休人员的工作交接,人力资源部负责做好备案和管理工作。 第七条内部退休待遇内部退休人员在内退期间享受在职时的技能工资和岗级工资之和,不再享受公司发放的各种奖金。保险按照内退后实际工资作为缴费基数统一办理。内部退休人员不享受已离、退休人员的待遇。办理完内部退休手续的人员,应当退出工作岗位。 第八条内部退休职工在到达正式退休年龄时办理正式退休手续,其退休工资待遇按其公司退休工资相关政策执行。 第九条第十条内部退休人员,原则上公司本部不再聘用,但eec 和多经仍可聘用。公司在年以前已办理内部退休的职工,如

关于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实施办法

陕西省经贸委 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陕西省国土资源厅 人民银行西安分行文件 陕西省国税局 陕西省地税局 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陕西省总工会 陕经贸发〔2003〕29号 陕西省经贸委 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陕西省国土资源厅 人民银行西安分行 陕西省国税局 陕西省地税局 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陕西省总工会 关于转发《关于国有大中型企业

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富余人员 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市及杨凌示范区经贸委(经委、经贸局)、财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国土资源局、中国人民银行陕西省内中心支行、国税局、地税局、工商行政管理局、总工会,省级有关部门,中央驻陕有关单位:现将国家经贸委、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总局、全国总工会《印发〈关于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国经贸企改〔2002〕859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已经出台的再就业扶持政策,认真贯彻执行。为了进一步推进我省国有及国有控股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改制分流方案申报程序 1、中央在陕企业改制分流的总体方案,经省经贸委同意后,报国家经贸委、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联合批复。 2、省属企业改制分流的总体方案经主管部门或集团公司同意后,报省经贸委、财政厅、劳动保障厅联合批复;市属及县(区)属企业改制分流方案由同级经贸、财政、劳动保障部门联合批复。各部门在接到企业的改制分流方案后20个工作日内出具批复意见。 3、省、市、县(区)属企业《“三类资产”认定证明》由同级财政部门出具,《主辅分离或辅业改制证明》和《产权结构证明(或产权变更证明)》由同级经贸部门出具,《经济实体安置富余人员认定证明》分别由同级劳动保障部门出具。 4、改制企业申请免税程序及所需文件证明,按省国税局、地税局、劳动保障厅《转发〈关于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政策具体实施意见的通知〉的通知》(陕国税〔2003〕30号)执行。 二、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时,改制企业占用原主体企业的行政划拨土地,凡不改变土地用途或者改变后的用途符合《划拨用地目录》(国土资源部令第9号)规定的,中央在陕企业和省属企业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市属企业、市辖区属企业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县属企业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可继续以划拨方式使用;改制企业改变原土地用途后,不符合《划拨用地目录》(国土资源部令第9号)的,应当依法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国有土地租赁等土地有偿使用手续。需要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应当到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交易价低于标定地价20%以上的,市、县人民政府可行使优先购买权。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房建设等经营性用地以及有两个以上用地意向者,必须由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以拍卖、招标或者挂牌竞价方式公开出让;需要将土地出让收益用于支付改制成本的,由原主体企业申请,市、县财政和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级人民政府审批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监督。企业改制享受的资产处置优惠应当与该企业分流安置富余人员费用相对应。 三、非国有法人控股的改制企业职工的各项社会保险关系以及职工档案管理、职称评定等工作交由转

电网主辅分离改革重组的重大意义

关于转发《电网企业主辅分离改革及电力设计、施工企业一体化 重组宣传提纲》的通知 各直属党委(工委、总支),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集团各成员企业: 日前,国务院国资委印发了《电网企业主辅分离改革及电力设计、施工企业一体化重组宣传提纲》,现转发你们,请各单位按此精神做好相关工作,确保企业改革、进展、稳定。 一、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 此次改革重组,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要战略部署,是推进中央企业布局结构调整的重要举措,是由国家主导,在国务院国资委等中央部委直接领导下进行的一次自上而下的重要改革。此次改革重组,不仅有利于促进我国电力工业进展,有利于适应电力市场变化的需要,有利于提高我国电力建设领域综合竞争力,有利于统筹解决电力辅业企业的历史遗留问题,也为葛洲坝集团的进展提供了更为宽敞的舞台。各单位要结合本企业实际,多形式、多渠道做好文件精神的学习贯彻工作,有网站的分子公司要将《宣传提纲》放在网站头条。要把改革重组的精神传达到每个基层党组织和班组,让每个干部职工都清晰了解改革的必要性和重要性。集团公司将印发文件精神解读宣传材料,届时请各单位一并传达给职工群众。 二、耐心细致做好职工思想工作。

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主动及时掌握职工思想动态,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工作,把宽敞干部职工的思想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要讲究工作方式方法,耐心疏导,入情入理,提高宣传教育效果。 三、切实解决职工的实际困难。 各单位要认真做好职工来信来访工作,积极梳理排查职工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分门不类做好化解工作,切实为职工解决实际困难。 要通过行之有效方法,坚决宽敞干部职工信心,理解改革,支持改革,共同维护集团团结稳定的大局,为改革重组制造良好的条件。 附件:电网企业主辅分离改革及电力设计、施工企业一体化重组宣传提纲 中共中国葛洲坝集团公司委员会 二○一一年五月十三日 主题词:企业重组宣传提纲转发通知 中国葛洲坝集团公司党委办公室2011年5月13日印发校对:王丹

公司机构改革人员分流安置办法

[标签:标题] 篇一:2013年度公司机构改革人员分流安置办法 机构改革人员分流安置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公司发展需要,公司将进行组织机构改革,所有公司职工都有同等权利竞争上岗。对于因公司岗位限制、本人专业不对口或其他原因未能竞争上岗的人员,公司将予以妥善安置。在保证其基本生活条件的前提下,对于愿意继续工作的人员,为其创造自行创业或是向社会谋职的条件。为此,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包括内部退休、自动辞职、离岗学习和待岗培训四条渠道。未能竞聘上岗人员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意愿进行选择。 第三条本办法仅适用于此次机构改革中自动放弃竞争上岗机会、年龄达到后文“内部退休”规定以及未能竞争上岗的分流人员。对于本次机构改革中已经竞争上岗,在公司工作期间因年度考核末位淘汰(每年约5%-10%)或其他原因与公司解除合同的人员参见附则第二十七条。 二、内部退休 第四条内部退休是指二滩公司在职员工虽不到法定退休年龄,但符合本办法“第五条内部退休条件”的,经公司批准后退职退岗,享受内部退休待遇,列入公司编制外管理。 第五条内部退休条件 公司职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选择内部退休: 男职工年满50周岁,女职工年满45周岁;或工龄满二十年的二滩公司正式编制员工,本人可以申请内部退休,经公司主管部门批准后办理内部退休手续,其待遇按照本办法第七条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办理程序 符合内部退休条件的人员按下列程序办理内部退休手续: (1)申报内部退休人员名单 按照内部退休条件,由本人提出申请,各部门确定内部退休人员, 并将名单报公司人力资源部进行审核。 (2)人力资源部进行审批后,核定有关退休待遇,办理退休手续,同 时通知所在部门。在通知的次月起,内部退休人员纳入编制外管 理。 (3)所在部门要认真做好内部退休人员的工作交接,人力资源部负责 做好备案和管理工作。 第七条内部退休待遇 内部退休人员在内退期间享受在职时的技能工资和岗级工资之和,不再享受公司发放的各种奖金。保险按照内退后实际工资作为缴费基数统一办理。内部退休人员不享受已离、退休人员的待遇。办理完内部退休手续的人员,应当退出工作岗位。 第八条内部退休职工在到达正式退休年龄时办理正式退休手续,其退休工资待遇按其公司退休工资相关政策执行。 第九条 第十条内部退休人员,原则上公司本部不再聘用,但EEC和多经仍可聘用。公司在2002年以前已办理内部退休的职工,如本人愿意,可以参加本次竞争上岗。对自愿放弃竞争上岗

2019年关于进一步搞好国企改革的对策建议-范文资料

关于进一步搞好国企改革的对策建议 市委、市政府提出按照“资产捆绑,政府融资,统一标准,全员置换,分类指导,分步实施”的思路,用二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完成市属国有企业改革工作,这是一场攻坚战。要取得这场攻坚战的全面胜利,就必须找准突破口。 在统筹兼顾上求突破。企业改革不能就改革谈改革,尤其是在 改革攻坚时期,应该放在整个区域经济发展的大格局中通盘考虑,具体要搞好“三个结合”:一要搞好与发展民营经济的结合。从市、县层面来看,民营经济充满活力,应当成为区域经济的主角。要树立不求所有,但求所在的理念,通过国有资本退出,为民营经济发展腾出空间、市场和资源,鼓励和支持外来民营资本参与企业改革,搞低成本扩张。在集中做好企业职工身份转换同时,要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鼓励所有国有、非国有企业靠大联强。对有查字典范文网技术、有前景的企业,要通过这次改革解除包袱,“退城进园”,引进资金,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支持做大做强。二要搞好与国有企业资产保值增值结合起来。“捆绑融资”的好处是,钱是银行给的,资产仍然在政府手中,是抓住机遇靠大联强,还是摸准行情完全处置,政府有选择的主动权。因此,要充分做好资本运作,确实做好国有企业资产的保值增值工作。三要搞好与城市建设的结合。市属国有企业成片闲置地土地被置换出来,这是一笔非常好的资源。要切实做好规划工作,变土地资源为土地资本,抓住机会加快旧城改造步伐,把九江的城市建设提

高一个档次。 在解决难题上求突破。国有企业改革的焦点和难点是:钱从何处来,人往何处去,债务怎么办?一要用好国有资产公司这个融资平台。钱是制约国企改制进度的最大问题。市委提出“资产捆绑、政府融资”的融资方案,政府将国企改制企业的地产和房产统一划转给市国资委主管的市国资公司,后者将这些资产中可用的、无争议的集约打包作抵押到银行贷款。这一办法很好地解决了资不抵债的企业改制无法推进的难题,同时也避免了资产富余企业在改制过程中卖光分光的现象。事实证明,这种方案适合当前的形势,也符合九江的实际,效果较好。二要全面彻底地实行身份置换。国有企业改制后,无论国有资本是以国有独资、还是参股、控股,或者关门退出,企业职工由“企业职工”转换成“市场人”都是必须的,统一的。因此,必须千方百计筹措改革成本,将身份置换做得彻底,不留“后遗症”,为全面建立我市新型的用工制度打下基础。要做到“公平”置换身份,不能再出现因企业不同,而补偿不同的现象。要统一政策、统一标准、统一标准实行全员置换,按时足额补偿到位,使年老的进入社保、医保,免了后顾之忧,年青的拿着一定的补偿金有机会另谋职业,做到“无震荡”置换。三要分批处置债务。关于企业债务的处置,坚持依法处理,灵活变通的原则,分清个人债务、银行债务、其他债务,按照轻重缓急、综合平衡的要求,采取用活政策减债、债权债务对冲抵债、变现资产偿债、产权出让转债、共同协商减债、

1. 国有企业改制的流程步骤

国有企业改制的流程步骤 国有企业改制,是指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及国有控股企业(不包括国有控股的上市公司)改制为国有资本控股、相对控股、参股和不设置国有资本的公司制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或中外合资企业,即改变原有国有企业的体制和经营方式,以便适应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方法/步骤 1.成立改制工作组 拟改制国有企业成立由党委、经营管理人员、工会、职工代表组成的改制工作组,在改制工作组和企业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负责企业改制的具体操作工作。 2.提出改制申请 由企业向发改委提出改制申请,发改委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及企业实际情况,作出是否同意企业改制及改制方式的批复意见。 3.审计和资产评估: 拟改制的企业应委托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资产清查审计,对核损后的存量资产进行资产评估,并报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核准或者备案,确认国有资产价值量。 土地使用权的评估须由具有土地评估资质的评估事务所进行。 4.改制预案的制定和初审 首先,选择改制方式,制定改制预案。企业根据有关政策规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选择具体的改制形式,制定改制预案。预案主要由三部分组成,即企业基本情况(包括企业资债、人

员、经营、效益等情况);改制模式(包括改制的主要思路,改制形式,按照政策规定可采取的人员安置办法,资产和债权债务处理办法,以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理办法);实施步骤(包括从宣传发动到报批实施各阶段的日程安排)。 其次,企业及其主管部门在征求税务、工商、金融等相关部门对改制预案意见的基础上,将改制预案、资产评估报告书、拟破产企业的审计报告、职工名册、土地使用证原件、房屋所有权证原件报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由该部门对企业改制的基础条件、成本来源、改制形式等方面的可行性进行初审,然后将预案回复企业。 5.制定方案: 在上述基础上,制定《企业改制方案》和《职工安置方案》。 《企业改制方案》的主要内容:企业资产和人员的基本情况、拟改革方式、债权债务的情况、人员安置要求、所需享受政策及改制后企业发展规划。 6.方案报批: 《企业改制方案》和《职工安置方案》提交企业决策层通过。国有独资企业经总经理办公会通过;国有独资公司经董事会通过; 《职工安置方案》提交职工(代表)大会通过; 《企业改制方案》和《职工安置方案》报主管部门或者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 7.按批复的方案组织实施 首先,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与产权受让方签订产权转让合同,并经产权交易机构办理产权交易鉴证。

探讨供电企业主辅分离_输配分离_配售分离改制的模式之选择

广东科技2007.10. 总第173期 专版 学术?建设园地接触电压,然后利用钳形电流表检测电缆干线上(A、 B、C相及N线)是否存在零度电流,采用“二分法”的基本原理,可对故障 位置实行快速查找。以20只路灯杆为例,最多只需四次即可找出故障点(段)。 结束语 选择合适的断路器,不但能够保证安全可靠,而且也可以 对供电系统起到运行稳定的作用,以上为笔者结合多年的从业 经验的总结,请各同行参考。■ (作者单位:1.华南理工大学电力学院/广州普瑞电力控制系统设备有限公司 2.华南理工大学电力学院) !!!!!!!!!!!!!!!!!!!!!!!!!!!!!!!!!!!!!!!!!!! 探讨供电企业主辅分离、输配分离、配售分离 改制的模式之选择 □张镜斌 1主辅分离辅业改制是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环节 无论是国有经济的战略性调整,还是减轻国有企业历史负担,富余人员往哪里去的问题都是不可回避的难题。面对中国人口多,就业压力大的现实,我国的国有企业不可能像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的企业那样,采取简单的经济性裁员,将富余人员直接推向社会。而必须从实际出发,既要继续坚持减员增效的改革方向,也要考虑到社会的现实问题,采取多种措施分流安置富余人员,尽量减少社会再就业的压力,这也是国有企业必须承担的一项社会责任。 2目前供电企业主辅分离改革面临的问题 企业辅业改制涉及产权关系和劳动关系,是国有企业最深 层次的改革,关系到改制员工的切身利益,政策性强,操作难度大。从企业辅业的现状看,主辅分离改制工作的重点问题包括以下3个方面。 (1)职工观念的根本转变。长期以来,供电企业职工“主人翁”的观念根深蒂固,其命运与企业的命运捆在一起。辅业改制要求参与改革的职工与原主体企业解除劳动关系,这必将是一声“十分深刻而痛苦的革命”。对此需要通过宣讲会、座谈会以及宣传简报等多种形式向职工宣讲政策,把改制后企业的发展机遇与风险、职工的安置与相关补偿办法等给职工说清楚,打消职工的思想顾虑,及时消除其认识上的障碍。引导广大职工逐步转变观念,让职工理解、接受和参与改革是主业辅业分离改制成功的关键。 (2)公司治理结构的构建及优化。主业、辅业分离改制以后,必将由原来纯国有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一步跨越到股权多元化的公司制企业,如何构建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企业的长远发展。企业的股权结构对治理结构有着很大的影响,而员工持股方案设计将是问题的关键。人们已经逐渐注意到,原来多数企业改制采取的内部职工控股、人人持股、平均持股模式并不利于改制后企业的决策以及经营管理,因此需要建立以经营层持股、核心骨干持股相对集中的股权结 构。在现代企业制度的框架下,明确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班子的权责划分,构建完善的治理结构是企业发展的制度保证。 (3)企业的管理以及市场机制的完善。辅业单位长期依赖国 有主业生存,没有完全进入市场,缺乏市场竞争意识,企业内部管理也相对比较薄弱。因此,积极探索新的经营模式,建立新的管理制度,吸引优秀人才,尽快形成自我生存和发展的竞争能力是改制后辅业企业面临的又一重要挑战。对供电行业这一垄断性行业进行主辅分离,其难度要远大于一般性行业。如何在保证供电行业整体稳定、发展的前提下推进主辅分离改革的顺利实施是我们必须正视的问题。电力主辅分离改革是国家电力体制改革与整个国有资产管理改革的重要环节。由于电力系统的行业特殊性,以及历次电力改革中的一些遗留问题,导致主业辅业分离改革存在一些问题。企业业务的市场化、人员身份的社会化、组织运行的制度化是现阶段主业、辅业分离改革的方向与重要内容。 供电企业主业、辅业分离改革涉及到的利益关系复杂,历史与现实间矛盾重叠,业务转型与体制优化交织,是一个典型的系统性、结构性难题。供电主业、辅业分离改革虽然涉及的问题众多,困难重重,但这件工作又是必须做的。原因不仅牵涉到电力系统的改革、国资管理的改革,还牵涉到因为垄断导致的关联交易以及由此引发的社会公平、公正市场化环境建设等问题。 3供电企业的各种“分离”改革模式的选择 这里的“分离”改革是指供电企业体制改革将会涉及的“主 辅分离”、“输配分离”以及“配售分离”等改革。 3.1主辅分离模式的选择 主辅分离有一个管理运营模式转变、资本积累、市场培育和规范的问题。 (1)在这个过程中,为主业直接服务的主业性质的辅业划归主业,属多种经营业务性质的辅业、集体企业、民营企业统属多种经营业务企业。在多种经营业务企业走向市场前,将以供电企 摘 要: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迅猛发展,电力需求持续高速增长,电力市场供求状况发生明显变化,现行的电力体制暴露出一些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弊端。现行的管电体制、供电企业的管理方式越来越不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为了促进电力工业发展,提高国民经济整体竞争能力,电力体制改革必须进一步深化。笔者就“主辅分离”、“输配分离”、“配售分离”有可能成为下一步供电企业改革的方向做出浅谈。关键词:供电企业,分离改制,模式,电力企业 电力与水利建设157

国企改制成功:体制改后必改机制

国企改制成功:体制改后必改机制 国企改制对当事者是一个承重话题,至上世纪末和本世纪以来一直受到各方面的持续关注、责问和拷打,其根本原因在于国企改制关系到国家、社会以及广大职工的根本利益。国企改制过程中的资产处置、员工安置、产权重组等如何规范,以及改制后企业如何改变观念、如何发展、如何加强监督与约束、如何塑造企业核心竞争力等问题,都是国企改制必须面对而不可回避的事实。 当前谈论较多的是国企改制中的体制改革,如“最后的晚餐”“腐败的摇篮”“一人家天下”等等,为此国家与地方政府颁布了各种法规和条例进行规范,这些都是从外部来规范国企改制过程。是不是这些处理好了国企改制就算成功了呢?这可能涉及到企业管理的基本问题——目标和手段链问题,国企的体制改革不是目的,只是一种手段,改制的目的是要企业取得持续发展,为各利益相关者——国家、社会、股东和职工带来切身的利益。 常听人欣喜地说某工厂改制为公司了,某国企改制为民企了,就好像国企体制一改就带来新生,“一片光明在眼前”,“成功的果实只待采摘”;事实果真如此吗?可能答案会令许多人失望的,国企体制改革后由于管理经营不善面临破产和倒闭的已经不是一家或两家了;为何会这样?这就是国企改制不彻底,我们这里不是说国企体制改革不彻底,而是说国企整个改制不彻底——只进行了体制的改革而没有进行机制的改革。 从东方大成咨询公司多年为国有企业提供一体化改制——体制与机制改革的咨询经验来讲,体制改革成功最多也只能说国企改制成功了一半,却不能说国企改制全部取得成功。如我们只进行体制改革而不进行机制改革,我想国企也就不必进行改制了,因为国有企业由于管理机制健全而取得经营成功的例子在国内国外比比皆是;而体制属于民营管理机制不健全而破产倒闭的事例在国内国外也不是少数。因此,国企在体制改革以后,还要面对最为艰巨的任务——经营管理机制的改革。如果我们把体制改革比为阵痛,那么机制改革就是长痛,只要企业持续经营,它就会不间断地对企业经营产生持久影响——影响到企业的成功和失败。 一、国企改制后应先改人 改人不是说国企以前的职工就不要了,这样话既不符合改制各方的根本利益也不符合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国企改制后改人就是要改变人的思想观念,我们常说观念决定行动,行动决定成败就在于此;企业没有好的经营观念就难以取得好的经营业绩,而职工没有好的思想观念就不可能取得令企业满意的工作业绩。 这样,改变观念应从两个层次着手:一是改变经营观念,即要树立以人为本而不是以资产为本的改制观念,还要从生产经营转变为产品经营和市场经营直至社会经营,立足于长远为企业搭建良好的管理平台,创造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二是改变员工的思想观念,过去那种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有饭大家吃而无饭大家饿的观念必须废除,应在企业内部创建一种竞争、协作、充满热情的工作氛围。因此,国企改制后的改人就不能只停留在口上,还应体现在行动上,即建立相应的管理机制来进行落实。 二、处理好两种关系 国企改制后在改变职工思想观念时还必须处理好两个关系:一是股东关系,二是劳动关系。一方面,国企体制改革以后,有些或全部职工就会持有公司股份——成为股东,即职工和企业是股东关系,作为股东的职工享受一定的权利和义务,比过去那种虚位的国有企业主人更实在,这种关系处理得好就会给职工带来无穷的动力,毕竟企业的成功与失败与自己身家性命相关联,而处理不好可能影响到企业的生存与发展,以至伤害职工积极性,甚至职工可能会产生我是股东您不能把握怎么样的想法。另一方面,国企改制后应与建立符合国家政策与法规的劳动关系。 在处理这两种关系时,首先要职工明确股东关系和劳动关系并不是一回事,就如同我们

关于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促进发展的意见

四川印发《关于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促进发展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届三次、四次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化我省国资国企改革,推动国有资产监管上新水平、国有企业发展上新台阶,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促进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加快国有经济布局结构战略性调整,全面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不断增强国有企业活力和竞争力,为实现“两个跨越”作出贡献。 (二)基本原则 —坚持基本经济制度。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积极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促进各类所有制资本平等竞争、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坚持市场化导向。正确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进一步推进政资分开、政企分开,切实转变企业经营机制,加大去行政化力度,激发企业活力。 —坚持分类监管。明确不同类型企业的功能定位,实行分类监管和考核,提升国有资本监管的科学性、针对性、有效性,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坚持统筹推进。做好顶层设计和系统规划,坚持整体推进与重点突

破相结合,尊重基层首创精神,鼓励企业先行先试。 (三)主要目标 到2020年,实现以下主要目标: —国有资本布局不断优化。80%的国有资本集中在公共服务、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重点行业和关键领域。培育一批具有较强自主创新能力、拥有知名品牌的国内一流企业和国际化公司。 —现代企业制度不断完善。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的董事会建设基本完成,以产权为纽带的母子公司管理体制基本建成。全面完成企业内部劳动、人事、分配三项制度改革,实现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加大市场化选聘力度,依法落实董事会对经理层人员的决定权。 —产权多元化取得新突破。深化包括集团层面在内的各级国有企业的股份制改革,优化国有企业股权结构,具备条件的企业实现整体改制上市或主营业务上市。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引入非公有制经济依法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 —国有资产监管体制进一步健全。国有经营性资产实现集中统一监管,进一步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根据不同类型国有企业的功能定位,实施分类管理,提高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组建若干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改组若干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建立健全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系。 二、加快结构调整,优化资源配置 (四)优化国资布局。引导国有资本向公共服务、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生态环境等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开放国有资本投资领域和项目,鼓励民间资本进入,积极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构建现代产业发展

国有企业改制方案及步骤概述

国有企业改制方案及步骤概述 国有企业改制方案及步骤概述 一九九九年九月二十二日,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五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从此拉开了中国国有企业改制的序幕。作为律师事务所,作为律师,如何响应党中央的决定精神,为国有企业改制提供法律服务便成了一个应当积极思考的课题, 目前在我国,并没有一部专门、完整的法律或者法规对企业改制的各种形为进行规范。有关企业改制的规定除了较多运用《公司法》及其配套法律法规外,还有一些是散见于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地方性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更多的则是在党中央的有关决定、精神、会议纪要、讲话中体现。而在实际操作中,从政府、企业、社会中介机构等各方均是处于一种“摸着石头过河”的境地。因此,笔者认为在企业改制的法律服务领域,不应当考虑依据某一法律的规定进行改制,而应当以“没有重大法律障碍”作为制定和实施改制方案的指导思想。 在此,笔者从律师实务的角度通过研究分析并结合先行者的经验对国有企业改制的方案、步骤作了简要评述。 改制方案是企业进行改造的前提和指导原则,企业首先应当制订改制方案,然后有步骤地进行实施。以下简单介绍几种可行的改制方案。 一、企业公司制改造。主要适用于将非公司制的原国家控制支配的全民所有制企业和其他企业以及集体所有制企业按照《公司法》及其配套法律法规规定的规范发行成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者国有独资公司。其中资产在1000万元以下的只能改造为有限责任公司。 二、企业股份合作制改造。主要适用于城乡集体企业和处于竞争性领域的国有小型企业改制时对公司形式的选择。这一方式既有人合又有资合,所有权与经营权结合在一起,股权可以是员工个人股、员工集体股和法人股等多种形式,比较灵活。经营方式与分配方式也较易于为员工等各方接受。但不利于规模化、现代化经营。 三、企业分立改造。主要适用于企业存在多种互不关联或者能够互相独立的经营项目,整体效益较差,分开经营竞争力较强而又为各方普遍接受的情况。此时可将一个企业分立成几个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 四、企业债权转股权。主要适用于企业负债严重,没有现实偿还能力但又有一定市场竞争力的情况下,经与债权人协商一致将全部或部分债权人的全部或部分债权转成股权,从而债权人变成股东的情况。这一改造方式,可以降低改制企业的负债率,降低改制企业的财务成本,从而提高企业的

关于印发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劳动关系处理办法的通知(劳社部发[2003]21号)

关于印发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劳动关系处理办法的通 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劳社部发[2003]2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财政厅(局)、经贸委: 现将《关于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臵富余人员的劳动关系处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关于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劳动关系处理办法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中发[2002]12号),切实做好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中分流安臵富余人员的劳动关系处理等工作,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根据《关于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臵富余人员的实施办法》(国经贸企改[2002]859号),制定本办法。 一、关于国有企业改制分流中劳动关系处理工作 (一)国有大中型企业实行主辅分离、辅业改制的企业(以下简称“改制企业”)应当在工商登记后30日内,与原主体企业分流到本单位的职工签订劳动合同。 (二)对分流到国有法人绝对控股改制企业的职工,应当采取原主体企业解除劳动合同,改制企业签订新劳动合同的方式变更劳动合同,由改制企业继续与职工履行原劳动合同约定的权利与义务。 改制企业与职工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就劳动合同期限不能协商一致的,应当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中尚未履行的期限;原劳动合同未履行期限短于3年的,应延长至3年。 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职工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的

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三)对分流到非国有法人控股改制企业的职工,原主体企业应当与其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并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改制企业应当与职工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由改制企业与职工协商确定,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应不短于3年。 (四)对分流到国有法人绝对控股改制企业的职工,改制企业解除劳动合同时,对符合支付经济补偿金条件的,计发经济补偿金的年限应当将职工在原主体企业的工作年限与到改制企业后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时,支付生活补助费的办法按照《劳动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废止后有关终止劳动合同支付生活补助费问题的复函》(劳社厅函[2001]280号)执行。 (五)企业解除劳动合同计发经济补偿金,按照《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的规定,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对从其他国有单位(包括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调入本单位的职工,其在国有单位的工龄可计入本单位工作年限。 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其中,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按企业月平均工资计发;职工月平均工资超过企业月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不高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3倍标准计发。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也应按照上述办法执行。 (六)企业改制分流时,对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符合内部退养条件的职工,原主体企业或国有法人控股的改制企业经与职工协商一致,可以实行内部退养。 职工在改制前已经办理内部退养手续的,一般由原主体企业继续履行与职工的内部退养协议。由改制企业履行原内部退养协议的,应当在改制分流总体方案中明确。 (七)企业改制分流时,已经与原主体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不能再回原主体企业参加改制。 (八)企业改制分流时,原主体企业要妥善处理好拖欠职工的工资和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等债务。具体办法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公司制改建有关国有资本管理与财务处理的暂行规定>的通知》(财企[2002]313号)执行。 (九)国有法人控股的改制企业再改制为非国有法人控股时,符合《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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