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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基坑支护新规定

成都市基坑支护新规定
成都市基坑支护新规定

关于进一步强化我市深基坑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5-31 信息来源:成都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文号:成建安监发

〔2012〕37号

各区(市)县安监站,在蓉各建设、监理、勘察、设计、施工、监测、检测单位:

为确保建设工程及相邻建筑(构)物、道路、地下设施

及地下管线的安全,避免重大安全事故和社会群体性投诉事

件的发生,针对目前我市基坑工程设计及施工过程中存在的

问题,经研究,决定进一步加强深基坑工程安全管理,现将

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基坑工程周围环境的调查和预加固处理

深基坑工程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向基坑支护设计单位提

供有关基坑周边的环境条件资料并加盖建设单位印章(包

括:建(构)筑物距地下室外边线距离,、基础形式及埋深;

既有地下管网分布状况;道路分布情况及周边环境现状调查

取证材料等)。专家咨询论证组织单位应将建设单位是否提

供周边环境现状调查取证材料作为深基坑工程专项设计、施

工方案专家咨询论证的前置条件,凡未提供周边环境现状调

查取证材料的,工程项目深基坑工程专项设计、施工方案专

家咨询论证结论一律定为不合格。建设单位对所提供资料的

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并应提前采取措施对基坑工程施工可

能造成安全隐患的场地周边建(构)筑物进行预加固,对地

下管线、管沟等应先进行疏通、加固或改迁。

二、强化支护体系安全技术措施

(一)采用内支撑作为基坑支护的,深基坑工程专项

设计成果,须加盖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印章。

(二)处于膨胀土分布区域基坑,场地属三级阶地的,

不得使用锚索(杆)作为基坑支护体系受力构件。

(三)处于膨胀土分布区域基坑,场地属三级阶地的护壁桩净间距不大于800mm,场地属二级阶地的护壁桩净间距不大于l000mm。非膨胀土分布区域,基坑边坡土质无膨胀性的,护壁桩净间距不应大于1500mm。

(四)严禁在直径小于1.2m的桩身上钻设锚索孔。凡采用桩身钻设锚索孔的,桩身应增加不小于4根的通长受力钢筋,锚索孔影响范围内箍筋应加密1倍。

(五)旋挖成孔桩桩长大于20m的必须采用均匀配筋。

(六)基坑深度超过15m的必须设置腰梁,基坑支护体

砼并经结构计算复核。系腰梁应设置I型钢或标号不低于C

40

采用型钢作腰梁时,其型号不小于25#,布设时,腹板高度方向应为主要受力方向,采用砼作腰梁时,其断面尺寸不小于400×400mm。

(七)护壁桩桩间土必须采用挂钢筋网喷砼作支护。喷混凝土面层的钢筋,应采用桩身植筋方式与桩身可靠连接,并设间距不大于1000mm,直径不小于?16mm的加强筋。植筋、焊接应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三、严格控制基坑工程的使用设计时限

参照现行基坑工程设计、施工相关技术规程规范,结合我市建筑基坑安全管理的经验,凡地下室结构封顶后2个月内或地下室顶建筑物主体结构(含群楼)施工高度达到5层时,必须对基坑进行回填处理。布置有后浇带的,应设置临时挡土结构保证预留作业空间安全。

各区(市)县安监站应对基坑工程施工强化监管,采取日常的巡查检查、随机抽查、专项整治等方式,加大对深基坑工程施工各重点环节和部位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各方责

任主体履行管理职责,督促安全措施按专项方案落实。

成都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五日

成都市建筑工程深基坑施工管理办法及基坑工程的安全等级(09年8月1日开始实行)c

关于印发《成都市建筑工程深基坑施工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区(市)县建设局,各建设、施工、监理、勘察、设计、监测、检测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加强对建筑工程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的管理,结合近年来我市深基坑施工管理工作实际,我委对原《成都市建筑工程深基坑施工安全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成都市建筑工程深基坑施工管理办法》的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本办法自2009年8月1日起施行,原《成都市建筑工程深基坑施工安全管理暂行办法》(成建委发[2002]712号)同时作废。 附件1:《成都市建筑工程深基坑施工管理办法》 附件2:基坑工程的安全等级 二○○九年七月二日

附件1: 成都市建筑工程深基坑施工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建筑工程深基坑施工的管理,确保深基坑及毗邻建(构)筑物、地下设施、道路的安全,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成都市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深基坑施工及其相关建设活动。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深基坑施工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深基坑工程,是指按《成都地区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DB51/T5026)规定的基坑工程安全等级为一、二级的基坑工程(基坑工程安全等级划分见附件二)。其工作内容包括为保证深基坑坑壁稳定和基坑周边环境安全所涉及的岩土勘察、地下水控制、支护结构设计、土方开挖施工、支护结构施工、涉及边坡稳定的坑底地基加固施工、以及相关监测及检测等活动。 第四条成都市建设委员会委托成都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实施对全市深基坑工程施工安全进行监督管理工作,成都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根据职责权限具体负责锦江、青羊、金牛、武侯、成华区范围内建筑工程深基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对各区(市)县建筑工程深基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进行业务指导。各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职责权限负责本地区建筑工程深基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建设单位进行深基坑工程发包时,应选择有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监测和检测单位。建设单位必须按基本

基坑开挖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目录 1.编制依据 (2) 2.编制目的 (2) 3.工程概况 (2) 4.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2) 5.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3) 6.施工准备 (6) 7.基坑开挖施工的风险分析和安全要点 (6) 8.基坑开挖的要求 (6) 9.安全保证措施 (7) 10.施工现场保护措施 (8) 11.施工现场管理与文明施工 (8)

基坑开挖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1.编制依据 (1)中铁二院桥涵修改施工图与参考图; (2)标段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 (4)客运专线桥涵施工技术指南; (5)我单位类似工程施工经验等。 2.编制目的 为保证基坑开挖、基坑围护的安全文明施工,制定本专项施工方案。 3.工程概况 湘桂铁路扩能改造柳州至南宁段工程LN-2标段工程范围为:D1K589+ 540~D1K660+569.91段土建工程以与柳南D1K610+150~D1K668+600段和南黎DK660+569.91~DK668+600段内的制架梁工程,线路长71.819Km。 主要工程数量包括: 区间路基土石方:980万立方米,站场路基土石方:120万立方米,路基附属工程:71.819正线公里;特大桥4座:分别为维都双线特大桥、红水河双线特大桥、石蓬双线特大桥和六角双线特大桥,合计5859.878延米;大桥6座,合计1302.96延米;中桥4座,合计293.033延米;涵洞与框架涵252座/6467.27横延米;框架桥13座/258.9延米;隧道2座,合计643延米; 32米预制箱梁(双线简支整孔箱梁):397孔,24米预制箱梁(双线简支整孔箱梁):28孔;来宾北站房屋、给排水、站场建筑等附属工程建设。 4.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建立健全的安全组织机构和安全保证体系,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指挥长庞维新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安全质量部为安全保证职能部门,设专职安

深基坑管理规定完整版

深基坑管理规定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

成都市建筑工程深基坑施工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建筑工程深基坑施工的管理,确保深基坑及毗邻建(构)筑物、地下设施、道路的安全,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成都市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深基坑施工及相关建设活动。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深基坑施工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深基坑工程,是指按《成都地区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DB51/T5026)规定的基坑工程安全等级为一、二级的基坑工程(基坑工程安全等级划分见附件二)。其工作内容包括为保证深基坑坑壁稳定和基坑周边环境安全所涉及的岩土勘察、地下水控制、支护结构设计、土方开挖施工、支护结构施工、涉及边坡稳定的坑底地基加固施工以及相关监测及检测等活动。 第四条成都市建设委员会委托成都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对全市深基坑工程施工质量安全进行监督管理,成都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根据职责权限具体负责锦江、青羊、金牛、武侯、成华区范围内建筑工程深基坑施工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对各区(市)县建筑工程深基坑施工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进行业务指导。各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职责权限负责本地区建筑工程深基坑施工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建设单位进行深基坑工程发包时,应选择有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监测和检测单位。建设单位必须按基本建设程序的要求办理施工许可手续,未办理施工许可手续的严禁施工。 深基坑工程原则上实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管理。建设单位确需对深度超过五米的基坑工程实行单独发包的,应办理建筑工程(深基坑)施工许可证,且应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为该分部工程质量和安全的第一责任单位,工程质量安全由专业承包企业直接向建设单位负责。建设单位申请办理建筑工程(深基坑)施工许可手续时,应提交以下相应证明或材料: 1、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2、已取得建筑工程规划相关批准文件(经规划批准的总平面图及放线图); 3、已依法确定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 4、已办理施工安全监督手续,施工现场具备基本施工条件、扬尘污染防治及工程安全、质量的具体措施;土方开挖、基坑支护设计及施工方案已按规定咨询论证合格; 5、地基与基础工程分项工程已通过施工图审查,且建设资金已落实; 6、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已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会签。 第六条建设单位应对深基坑开挖区边线外开挖深度2倍范围内的建(构)筑物、道路、地面及地下管线等状况进行调查,绘制平面和剖面位置图,并将调查资料

成都市某深基坑工程防洪防汛专项方案样本

防洪防汛专项方案 一.编制依据 1、说明 每年5一9月份是成都市地区的雨季,雨季早且持续时间长,降雨量较大,地表水丰富,对施工影响较大,特别对深基坑支护与开挖施工,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及应对措施,保证施工的顺利进行和人员的安全。 2、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 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条例》 5、《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部第1号令) 6、国务院《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7、人艮政府和有关部门制定的防洪预案等; 8、本工程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9、本工程《********块1号地》基础幵挖图; 10、本工程建设方提供的界址点成果表。

二.防洪工作总则 (1)防洪工作方针:预防为主、安全第一、全力抢修 (2)防洪工作原则:统一指挥、分级负责、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全员防洪 (3)防洪工作目标:防基坑支护位移值超警戒值、防基坑积水、防断道.不翻车、消灭责任水害事故、确保汛期行车安全畅通。 (4)防洪警戒期:6月1日一9月15日 三.工程概况 本工程位于成都市糾**道办事处辖区。占地面积约2.67万nA 总建筑⑥积约16万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2万nA地下建筑廂积约4万n?)。拟建工程设2层地下室,由7栋25一33F高层和1栋多层组成,高层采用筏板基础,框剪结构,多层采用独立基础,框架结构。±0.00 = 505.5m,筏板基础顶廂标高为-9.1m,筏板厚度1.4m,垫层厚度0.1m,垫层底面标高494.90m。本工程基坑工程安全等级为一级,属临时性支护,基坑支护设计使用年限为1年。基坑采用机械开挖、人工捡底;支护方式为排桩,桩顶设置冠梁,桩间喷射混凝土, 基坑上部四周设置排水沟,布置降水井、沉砂池,桩顶表廁至围墙范围内用C20磴硬化;对1-A、1-B、1-D、1-G. 2-A、2-C栋楼进行地基加固处理。 本工程土方开挖包括土方挖运.原有混凝土地面及道路.旧建筑物基础拆除等,开挖深度地面下&9m,幵挖标高495.65m,基坑开挖周长约598m。 四、水文概况 根据《***1#地块详勘报告》场地地下水为第四纪孔隙潜水和基岩裂隙

基坑土方开挖专项施工方案

第一章工程概况及具体施工方案 一、工程简况 本工程主体结构形式为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钢结构,基础为现浇钢筋混凝土独立柱基础、筏板基础、孔桩基础。现场已具备“三通一平”条件。 二、基坑土方挖运方案的选择 由于本工程现场场地狭窄,如何顺利的进行土方外运工作是保证本工程工期的重点。根据现场情况,结合我单位多年来施工同类工程的经验,本工程中土方开挖的技术措施如下: 1 符合现场施工条件和环境要求,施工技术优化、可行。 2施工工期合理。土方工程要为后续工程施工创造出良好的工作面,要确保在计划工期内完成土方开挖,必须把土方开挖和后续工程有效地结合起来、统筹进行安排,使交叉施工合理衔接,并互相创造条件. 3要紧密结合工程的特点和要求,充分考虑现场条件、运输条件、分阶段施工步骤和工程总体部署等各种因素,安排好各工序的穿插施工,有效投入与合理安排足够的土方工程机械设备,合理安排土方开挖的先后顺序、分阶段的开挖部位和深度、以及运输坡道的合理布置,以满足工期要求. 4 土方工程要保证在施工过程中地基土层不受扰动与破坏。 5在整个土方开挖过程中,在垫层施工之前,要预留足够厚度的保护土层,以防止在进行土方施工时地基土层受到扰动。 6 在保证安全、可行的基础上,尽量降低工程造价. 7基坑内土方开挖根据施工顺序进行,不得超挖。 三、技术准备

1项目工程师组织有关人员熟悉图纸,同时取得相关的技术资料、规范、规程和标准等。 2 根据轴线控制及标高引测的依据,进场后复核建筑物控制桩,引入高程控制水准点,做好桩号的控制和水准点的测设和保护工作。 3进入现场后,即着手对现场工作进行交接。对现场的红线桩及水准点进行交接,并根据需要进行红线桩及水准点引测,平面轴线控制网的测设,并经监理单位复测。 四、基坑土方施工 1、土方开挖 在开工前,对土方开挖作业队进行交底,明确土方开挖顺序及分步开挖深度.本工程先进行整个场区基坑范围以外、场地红线以内清理外运部分土方,要求先将现状地面进行平整,再进行基坑内的土方开挖,基坑内土方不得超挖。 2 、现场协调 1) 现场土方挖运施工实施统一指挥、统一协调。 2)设专人协调车辆运行和外部路线的关系。 3) 各出入口设置疏导员,协调、指挥车辆进出,确保安全运行。 4)为防止遗撒,各出入口设专人覆盖、清扫车辆。 5)配备专用小型车辆,用于发生土方意外遗撒时的及时清理工作。 6) 为确保雨天连续作业,挖掘机应不断对坡道进行修整、换填、碾压密实,以保证自卸汽车上下运移顺利,严防打滑。 3、土方开挖施工 1) 场地平整:

基础土方开挖专项施工方案

基础土方开挖专项施工方案 一、概况: 本工程位于昌邑市文山中学院内,本工程总用地面积5500㎡,总建筑面积17456.52㎡,建筑总高度22m。结构为框架结构,主体建筑为四层;基础采用钢筋混凝土独立基础。根据该工程勘察报告及设计图,主体结构基础采用天然地基,持力层为:粘性土,承载力特征值130kPa。独立基础相对标高为-2.1m。为确保基础开挖的顺利进行,及保证施工质量,特编制本方案。 二、施工方案: 由于土方开挖深度比较深,施工工期比较紧,根据现场多种构筑物的布置特征,结合实际情况,因本工程的基础开挖前室外相对标高约为±0.000,所以本次基础土方开挖方案拟采用机械开挖到-2.100m,施工方案从土方开挖、基坑排水、地表面水的防治、室外接地网敷设及室外电缆沟位置等方面进行编制。整体的施工顺序:施工准备、放样工作→场地清理→机械土方开挖至-2.100m→人工配合清底→自检→验收。 本工程的基础开挖施工工期计划为8天。 1、施工准备、放样工作 施工前根据总平面布置图及主控楼的施工图纸尺寸,还应根据施工需要,排水设施和支撑结构宽度、放坡宽度等方面的需要进行定位测量放线,并做好轴线控制桩的保护以便复测,经与测量控制网线复核无误后,用白灰撒出基坑土方开挖线,经测量确定现有的地表面标

高的相对标高是±0.000m。 2、土方开挖 根据施工工期要求紧和现场有局部可堆放土方位置的特点,先选用一台C220型号单斗1m3以外履带式挖掘机进行土方开挖,采用逐个开挖至-2.100m处,开挖时放坡为1:0.33,开挖顺序为一台挖掘机从E轴向A轴方向开挖。 由于地梁标高为-1.200m,在开挖进行到将近梁底标高时应预留150-300mm厚土层,防止开挖过深造成原土层破坏。开挖至-1.200m 标高后,开挖机械应退至施工现场外,改用人工清底修边。 在基坑土方开挖时,应对平面控制桩、水准点、基坑平面位置、水平标高、边坡坡度等经常进行复测检查,基坑挖完后应进行验槽作好记录,如发现地基土质与地质勘探报告、设计要求不符时,应通知有关人员进行处理确定。具体开挖基底标高尺寸详见附图。 3、边坡支护 因本工程开挖的基底标高为-2.100m,施工时采用自然放坡就可以满足施工要求,放坡系数为1:0.33。施工时若因局部土质较差而发生松散泥土塌落或是塌方现象应及时采用槽钢进行支护。 4、排水措施 由于本工程地下水位较低,基本上不产生地下水,所以只考虑到雨水及地表水对土方开挖的破坏,在距离开挖位置约1.5m的地方沿四周设置排水沟,并在建筑物四角设置700X700X800mm(深)的集水坑以便把雨水用潜水泵抽走,为了防止地表面水及雨水顺着护坡流

深基坑工程管理规定

深基坑工程管理规 定

《深基坑工程管理规定》的补充规定 为了进一步加强深基坑工程的管理,现将《深基坑工程管理规定》(青建管字[ ]36号)做如下补充规定: 一、深基坑工程设计方案评审前,青岛市勘察设计协会或各市(区)施工图审查机构应提前2个工作日向当地建筑工程安全、质量监督部门报告。 建筑工程安全、质量监督部门应派相关人员参加深基坑工程设计方案的评审,以了解深基坑工程设计方案的评审情况。 二、各级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部门根据各自职责范围分别对深基坑工程施工进行监督管理。 安全监督部门根据国家规范、规程及设计要求对深基坑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及整个深基坑监测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质量监督部门根据国家规范、规程及设计要求对深基坑施工过程中的原材料质量、施工质量、质量检测和验收及工程技术资料进行监督管理。 三、各建设、施工、监理、检测、监测单位必须按有关规定分别控制好实体质量和安全,并将相关资料留存工程档案。同时必须积极配合建筑工程安全、质量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 四、当发生深基坑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严重威胁周边环境安全时,各方必须及时按要求向当地建筑工程安全、质量监督部门报告。当地建筑工程安全、质量监督部门应立即派人到现场调查处理。青岛市勘察设计协会或各市(区)施工图审查机构应组织评审专家马上到现场参与调查处理,根据事故发生的初步原因,确定具体由质量或安全监督部门牵头处理深基坑工程事故。

五、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深基坑工程管理规定 发布日期: 10月30日 深基坑工程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深基坑工程的管理,确保建设工程及相邻建筑物、构筑物、道路及地下管线的安全,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深基坑,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米(含5米)或地下室三层以上(含三层),或深度虽未超过5米,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及地下管线特别复杂的工程。 本规定所称深基坑工程,包括工程勘察、围护结构设计、围护结构施工、地下水控制、基坑监测、土方挖填等内容。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青岛市行政区域内深基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监测及其相关的管理活动。 第四条青岛市建设委员会是本市深基坑工程的管理部门。 各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深基坑工程的管理工作。 青岛市勘察设计协会具体负责组织市内四区深基坑工程设计方案的评审工作;各市(区)施工图审查机构具体负责组织辖区内深基坑工程(深度小于10米)设计方案的评审工作。以上两级组织评审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联合组织评审。 各级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具体负责深基坑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第二章深基坑工程的报建与许可第五条建设单位或者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按照承发包有关管理规定,择优选择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的深基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监测单位。 第六条深基坑工程施工前必须办理招标投标、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并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证。 第七条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在办理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时,除按规定提交有关文件外,应同时提交深基坑工程设计方案专家组评审报告、市勘察设计协会或各市(区)施工图审查机构出具的设计方案复核证明、加盖评审专用章的图纸以及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和总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深基坑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第三章深基坑工程前期准备 第八条建设单位应当在勘察前对深基坑附近的建筑物、构筑物、道路、地下管线等现

成都市建筑工程深基坑施工管理规定及基坑工程的安全等年级日完整版

成都市建筑工程深基坑施工管理规定及基坑工 程的安全等年级日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

关于印发《成都市建筑工程深基坑施工管理办法》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各区(市)县建设局,各建设、施工、监理、勘察、设计、监测、检测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加强对建筑工程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的管理,结合近年来我市深基坑施工管理工作实际,我委对原《成都市建筑工程深基坑施工安全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成都市建筑工程深基坑施工管理办法》的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本办法自2009年8月1日起施行,原《成都市建筑工程深基坑施工安全管理暂行办法》(成建委发[2002]712号)同时作废。 附件1:《成都市建筑工程深基坑施工管理办法》 附件2:基坑工程的安全等级 二○○九年七月二日 附件1: 成都市建筑工程深基坑施工管理办法 (讨论稿) 第一条为加强建筑工程深基坑施工的管理,确保深基坑及毗邻建(构)筑物、地下设施、道路的安全,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成都市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深基坑施工及其相关建设活动。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深基坑施工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深基坑工程,是指按《成都地区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DB51/T5026)规定的基坑工程安全等级为一、二级的基坑工程(基坑工程安全等级划分见附件二)。其工作内容包括为保证深基坑坑壁稳定和基坑周边环境安全所涉及的岩土勘察、地下水控制、支护

成都市深基坑工程防洪防汛专项方案

成都市深基坑工程防洪防汛专项方案 文档编制序号:[KKIDT-LLE0828-LLETD298-POI08]

防洪防汛专项方案 一、编制依据 1、说明 每年5~9月份是成都市地区的雨季,雨季早且持续时间长,降雨量较大,地表水丰富,对施工影响较大,尤其对深基坑支护与开挖施工,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及应对措施,保证施工的顺利进行和人员的安全。 2、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条例》 5、《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部2007年第1号令) 6、国务院《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7、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制定的防洪预案等; 8、本工程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9、本工程《********块1号地》基础开挖图; 10、本工程建设方提供的界址点成果表。 二、防洪工作总则 (1)防洪工作方针:预防为主、安全第一、全力抢修 (2)防洪工作原则:统一指挥、分级负责、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全员防洪 (3)防洪工作目标:防基坑支护位移值超警戒值、防基坑积水、防断道、不翻车、消灭责任水害事故、确保汛期行车安全畅通。 (4)防洪警戒期:2015年6月1日~9月15日 三、工程概况 本工程位于成都市****道办事处辖区。占地面积约万m2,总建筑面积约16万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2万m2,地下建筑面积约4万m2)。拟建工程设2层地下室,由7栋25~33F 高层和1栋多层组成,高层采用筏板基础,框剪结构,多层采用独立基础,框架结构。±=,筏板基础顶面标高为,筏板厚度,垫层厚度,垫层底面标高。本工程基坑工程安全等级为一级,属临时性支护,基坑支护设计使用年限为1年。基坑采用机械开挖、人工捡底;支护方式为排桩,桩顶设置冠梁,桩间喷射混凝土,基坑上部四周设置排水沟,

土方开挖专项施工方案

银基雅园工程 桩基础及土方开挖工程专 项施工方案 天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二零一八年四月十七日

目录 一、工程概括……………………………. 二、编制依据 三、施工总体部署 四、施工要点 五、施工工艺 六、安全保证措施及注意事项 七、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 八、工期保证措施

一、工程概况 鹤壁市银基雅园13#楼,位于淇县107国道以东,纬十五路以南,建筑面积:99851.11平方米,剪力墙结构,建筑层数:地上十八层,地下一层 二、编制依据 1、施工用工程图纸及本工程《岩土工程勘探报告》。 2、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布的现行有效的建筑施工各类规程、规范及验评标准。 3、河南省建设厅和鹤壁市建委有关建筑工程管理、市政管理、环境保护等法规及规定。 4、我单位有关质量管理、安全管理、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5、现场和周边环境的实地探勘情况。 6、相关主要标准、规范、技术规程和规范性文件。 三、施工总体部署 1、质量目标 认真贯彻公司的质量方针,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格要求。 2、项目管理组织架构 本工程的施工组织实行项目施工管理模式,项目经理作为施工现场负责人,对工程的质量、技术、安全、进度和成本实行高效益、高标准的组织、协调和管理。项目部组织结构图详见总体施工组织设计。 3、施工准备 (1)熟悉和掌握有关的图纸设计、施工规范要求、图纸会审记录、

设计变更通知单和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等资料。 (2)根据测绘院提供的坐标系、高程控制点标高,把标高引入基坑,把控制建筑物坐标系网的三个控制点引入围墙内并固实,做好施工测量前的准备工作。 (3)材料、人员、机械设备、各种工具应提前进场准备好,临水、临电设施架设或铺设完成。 (4)做好施工现场的排水系统和土方开挖工作前的准备工作。 做好施工现场其他安全、文明施工工作。 4、技术准备 (1)组织相关人员到位,进行桩基挖土前的技术交底。所有参加人员均需明确岗位职责,并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的组织下做好与各参建单位衔接与协调工作,以确保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 (2)测量人员做好技术准备,提前画好外围控制线,并随时跟踪挖土标高加强标高控制,严禁超挖。 (3)技术部门应对现场施工人员做出明确交底,画出排水沟、集水坑等位置局部详图,确保位置准确。 (4)施工前技术负责人向所有参加施工的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技术交底,必须使每个操作者对施工中的技术要求心中有数。 (5)了解施工机械设备的技术参数与性能。 (6)做好施工场地的通平工作。 (7)按照施工图及业主提供的基坑周边控制轴线准确测出坑外包线,并将基坑周边控制轴线引测到场地周边适当部位,妥善保护。

上海市深基坑工程管理规定

上海市深基坑工程管理规定 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深基坑工程管理规定》的通 知 沪建交〔2006〕105号 各有关单位: 《上海市深基坑工程管理规定》已经市建设交通委2月6日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六年二月二十三日 上海市深基坑工程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深基坑工程的管理,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和在建工程及相邻建筑物、构筑物、地下管线、道路等安全,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深基坑,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米的基坑或深度虽未超过5米,但地质情况和周围环境较复杂的基坑。 本规定所称深基坑工程,包括基坑支护、基底加固、降水、土方开挖等内容。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深基坑工程前期准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监测及其相关的管理活动。 第四条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设交通委)是本市深基坑工程的行政主管部门。上海市建筑业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建管办)负责本市深基坑工程的日常管理工作。 区、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在其职权范围内,负责所辖区域内深基坑工程的日常管理工作。 各级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机构具体负责深基坑工程的日常管理监督工作。 第五条相关职能部门在审核发放施工许可证时,应当对深基坑工程是否具有安全施工措施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本规定要求的,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 第六条未在本市范围内应用过的深基坑设计、施工技术,应结合上海具体地质情况,进一步研究、试点并通过评审后,方可使用。 第七条鼓励深基坑项目建设单位或工程总承包单位参加建设工程保险。 第二章前期准备 第八条在初步设计阶段,深基坑工程预计发生以下情况时,建设单位或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制定深基坑设计、施工安全性报告: (一)开挖深度超过7米或者地下室二层以上(含二层)的深基坑工程; (二)深度虽未超过7米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较复杂及工程影响重大的深基坑工程; (三)内环线以内开挖深度超过5米的深基坑工程。 深基坑设计、施工安全性报告应当通过专家评审。评审内容包括深基坑施工自身的安全性和对环境的影响。设计、施工安全性报告经论证在技术、安全方面切实可行后方可施行。 市建设交通委负责建立深基坑评审专家库。评审专家从专家库中抽取产生。 第九条建设单位或者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在勘察前对深基坑附近的建筑物、构筑物、道路、

(完整版)深基坑土方开挖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

银川市爱心护理院-8#楼医疗保健楼和医疗展厅超市及地下车库工程深基坑 专项施工方案 中铁二十一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二月

同心县妇幼保健所建设项目-计划生育服务站、业务 用房工程深基坑 (土方开挖及护坡支护) 专项施工方案 编制: 审核: 审批: 二〇一七年二月

目录 一、工程概况 (1) (一)工程总概况 (1) (二)建筑结构概况 (1) (三)深基坑概况 (1) (四)基坑周边状况 (2) 二、编制依据 (3) 三、基坑场地土层性质、周围环境及地下水情况 (4) (一)场地土层性质 (4) (二)周围环境 (6) (三)地下水情况 (7) 四、方案的确定 (7) (一)基坑侧壁安全等级确定 (7) (二)基坑降水方案确定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土方开挖方案确定 (7) (四)边坡支护方案确定 (9) (五)边坡防雨措施确定 (22) 五、土方开挖施工危险源的辨识及监控措施 (22) (一)土方开挖工程事故类型 (22) (二)引发事故的直接原因 (23) (三)危险源的监控措施 (23) 六、土方开挖施工 (23) (一)施工总体部署 (23) (二)施工准备 (24)

(三)施工进度计划 (27) (四)土方开挖施工 (28) 七、质量保证措施 (32) (一)组织保证体系 (32) (二)质量管理程序 (32) (三)各分项工程质量标准 (33) 八、安全管理 (33) (一)安全组织机构 (33) (二)安全生产措施 (34) 九、雨期施工措施 (35) 十、基坑边坡监测措施 (36) (一)基坑监测的内容 (36) (二)应急处理措施 (37) (三)基坑监测方案 (37) 十一、应急预案 (38) (一)目的 (38) (二)应急领导小组 (38) (三)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39) (四)应急救援预案 (40) (五)应急准备 (41)

关于进一步强化我市深基坑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2012]37号

关于进一步强化我市深基坑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发布日期:2012-5-31 信息来源:成都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文号:成建安监发〔2012〕37号 各区(市)县安监站,在蓉各建设、监理、勘察、设计、施工、监测、检测 单位: 为确保建设工程及相邻建筑(构)物、道路、地下设施及地下管线的安全,避免重大安全事故和社会群体性投诉事件的发生,针对目前我市基坑工 程设计及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经研究,决定进一步加强深基坑工程安全 管理,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基坑工程周围环境的调查和预加固处理 深基坑工程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向基坑支护设计单位提供有关基坑周边 的环境条件资料并加盖建设单位印章(包括:建(构)筑物距地下室外边线 距离,、基础形式及埋深;既有地下管网分布状况;道路分布情况及周边环 境现状调查取证材料等)。专家咨询论证组织单位应将建设单位是否提供周 边环境现状调查取证材料作为深基坑工程专项设计、施工方案专家咨询论证 的前置条件,凡未提供周边环境现状调查取证材料的,工程项目深基坑工程 专项设计、施工方案专家咨询论证结论一律定为不合格。建设单位对所提供 资料的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并应提前采取措施对基坑工程施工可能造成安 全隐患的场地周边建(构)筑物进行预加固,对地下管线、管沟等应先进行 疏通、加固或改迁。 二、强化支护体系安全技术措施 (一)采用内支撑作为基坑支护的,深基坑工程专项设计成果,须加 盖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印章。 (二)处于膨胀土分布区域基坑,场地属三级阶地的,不得使用锚索(杆)作为基坑支护体系受力构件。 (三)处于膨胀土分布区域基坑,场地属三级阶地的护壁桩净间距不大 于800mm,场地属二级阶地的护壁桩净间距不大于l000mm。非膨胀土分布区域,基坑边坡土质无膨胀性的,护壁桩净间距不应大于1500mm。

基坑支护及开挖专项施工方案

基坑开挖、支护施工方案 一、工程概况 (一)、工程概况 本住宅楼工程,位于新乡市荣校东路和新中大道交汇处。地上二十五层、地下一层,建筑面积为15340.61m2,占地面积1252.28 m2,建筑高度73.97m。主楼基础形式为现浇钢筋砼筏板基础,基础底标高-4.91m,本工程场区地面标高约-0.90m,基坑开挖深度约4.01m。 (二)、工程地质、水文条件(详情见《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1、地形地貌 该场地原为耕地,地势平坦,所处地貌单元为黄河冲积平原。 2、土层结构 根据勘察报告显示:该场地除局部地表为杂填土外,主要由第四纪全新世、更新世粉土、粉质粘土和细砂组成。10m深度内的地质构成如下:(1)、杂填土:层厚0.60~3.30m,层底埋深0.60~3.30m。 (2)、粉质粘土:层厚1.00~ 5.00m,层底埋深 1.80~5.40m。 (3)、粉质粘土:层厚1.20~ 4.50m,层底埋深 3.80~8.00m。 (4)、粉质粘土:层厚1.00~ 4.00m,层底埋深 5.5~9.80m。 (5)、粉土:层厚0.60~ 5.30m,层底埋深8.10~12.80m。 3、地下水水位 本工程在2009年8月勘察期间水位在地面以下6.3~8.7m,属潜水。正常年份地下水年变幅1.5~2.0m。根据相邻工程基坑开挖情况,不考虑基坑降水。 二、基坑开挖方案设计

1、设计依据 (1)、该工程《岩土工程勘察报告》、施工图纸 (2)、《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 (3)、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PKPM建筑施工计算软件 (4)、《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2、方案选择 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场区地面标高较低,需使用基坑开挖的土方铺垫至设计室外地面标高;其次因施工场地窄狭,道路设置距离基坑较近,施工车辆载重较大;又由于地下室工程量较大,基坑边坡裸露时间较长,时置雨季。综上所述,基坑坡顶超载较重,隐患较大。为确保基坑边坡安全,本着安全、经济的原则,该工程基坑采取放坡开挖,土钉墙支护。北边坡放坡宽度2m、土钉墙支护,东、西、南边坡放坡宽度1.5m、土钉墙支护。 3、方案设计计算 3.1、基本计算参数 (1).地质勘探数据如下:—————————————————————————————————————— 序号 h(m) (kN/m3) C(kPa) (°) 极限摩阻(kPa) 计算方法土类型 1 3.60 18.70 32.00 13.60 60.0 水土分算粘性土 2 1.40 19.00 31.00 13.50 50.0 水土分算粘性土 3 2.70 19.20 31.00 14.00 70.0 水土分算粘性土——————————————————————————————————————表中:h为土层厚度(m),为土重度(kN/m3),C为内聚力(kPa),为内摩擦 角(°)。 地下水位位于自然地面下-7.00m。 (2).基本计算参数:

成建委发[2009]72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成都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发包与承包范围管理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成都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发包与承包范围管理的通知 成建委发[2009]721号 各区(市)县建设局、高新区规划建设局,各有关单位:为了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的文件精神,落实《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发改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政府投资项目施工招标投标活动的通知》(成办发[2009]48号),进一步加强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发包与承包范围的管理,防止在工程承发包中利用标段划分肢解工程、以不合理资质条件排斥潜在投标人、转包和违法分包工程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设工程的发包和承包活动应依法进行,工程招标活动应当严格遵守公开、公平、平等竞争的原则,择优选择承包单位。项目业主在实施项目招标时,应按照国家资质管理的要求,结合项目实施的可行性和承包企业的承包能力合理划分标段,方便施工管理、提高投资效益。不得将工程化整为零、随意肢解、规避招标。 二、房屋建筑工程应按照一个或几个单项工程划分标段,项目业主不得将一个单项工程的地下和地面以上部分割裂划分标段分别发包,或将应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筑工程肢解成若干个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单位。 总承包资质范围内的专业工程应随总承包招标一并进行,不得肢解发包。总平市政和园林绿化、建筑幕墙、二次装饰装修工程及需先于主体建筑开工的深基坑工程,项目业主可单独发包,但应在总承包招标时明确发包方式、范围和履约责任。在一个总承包标段内业主单独发包的专业工程不得再划分标段,严禁化整为零规避资质要求。 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发包可分为主体工程(道路排水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及专业工程(交通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道路绿化工程),但道路工程路基和路面不得分别发包。主体工程应根据工程特性按照一个或几个单项工程划分招标标段,道路工程一般按照长度(桩号)划分,桥梁、隧道工程原则上以座为单位划分(长跨度桥梁、隧道可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划分),每一标段的划分规模(招标控制价)不得低于5000万元。给水厂、污水处理工程可参照房屋建筑工程标段划分原则划分。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总承包范围包括:土石方工程,各类城市管道

成都市基坑支护新规定

关于进一步强化我市深基坑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5-31 信息来源:成都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文号:成建安监发 〔2012〕37号 各区(市)县安监站,在蓉各建设、监理、勘察、设计、施工、监测、检测单位: 为确保建设工程及相邻建筑(构)物、道路、地下设施 及地下管线的安全,避免重大安全事故和社会群体性投诉事 件的发生,针对目前我市基坑工程设计及施工过程中存在的 问题,经研究,决定进一步加强深基坑工程安全管理,现将 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基坑工程周围环境的调查和预加固处理 深基坑工程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向基坑支护设计单位提 供有关基坑周边的环境条件资料并加盖建设单位印章(包 括:建(构)筑物距地下室外边线距离,、基础形式及埋深; 既有地下管网分布状况;道路分布情况及周边环境现状调查 取证材料等)。专家咨询论证组织单位应将建设单位是否提 供周边环境现状调查取证材料作为深基坑工程专项设计、施 工方案专家咨询论证的前置条件,凡未提供周边环境现状调 查取证材料的,工程项目深基坑工程专项设计、施工方案专 家咨询论证结论一律定为不合格。建设单位对所提供资料的 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并应提前采取措施对基坑工程施工可 能造成安全隐患的场地周边建(构)筑物进行预加固,对地 下管线、管沟等应先进行疏通、加固或改迁。 二、强化支护体系安全技术措施 (一)采用内支撑作为基坑支护的,深基坑工程专项 设计成果,须加盖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印章。 (二)处于膨胀土分布区域基坑,场地属三级阶地的,

不得使用锚索(杆)作为基坑支护体系受力构件。 (三)处于膨胀土分布区域基坑,场地属三级阶地的护壁桩净间距不大于800mm,场地属二级阶地的护壁桩净间距不大于l000mm。非膨胀土分布区域,基坑边坡土质无膨胀性的,护壁桩净间距不应大于1500mm。 (四)严禁在直径小于1.2m的桩身上钻设锚索孔。凡采用桩身钻设锚索孔的,桩身应增加不小于4根的通长受力钢筋,锚索孔影响范围内箍筋应加密1倍。 (五)旋挖成孔桩桩长大于20m的必须采用均匀配筋。 (六)基坑深度超过15m的必须设置腰梁,基坑支护体 砼并经结构计算复核。系腰梁应设置I型钢或标号不低于C 40 采用型钢作腰梁时,其型号不小于25#,布设时,腹板高度方向应为主要受力方向,采用砼作腰梁时,其断面尺寸不小于400×400mm。 (七)护壁桩桩间土必须采用挂钢筋网喷砼作支护。喷混凝土面层的钢筋,应采用桩身植筋方式与桩身可靠连接,并设间距不大于1000mm,直径不小于?16mm的加强筋。植筋、焊接应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三、严格控制基坑工程的使用设计时限 参照现行基坑工程设计、施工相关技术规程规范,结合我市建筑基坑安全管理的经验,凡地下室结构封顶后2个月内或地下室顶建筑物主体结构(含群楼)施工高度达到5层时,必须对基坑进行回填处理。布置有后浇带的,应设置临时挡土结构保证预留作业空间安全。 各区(市)县安监站应对基坑工程施工强化监管,采取日常的巡查检查、随机抽查、专项整治等方式,加大对深基坑工程施工各重点环节和部位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各方责

深基坑专项施工方案(深基坑开挖支护)

深基坑专项施工方案 一、工程特点 温州市六虹桥路延伸段道路工程位于温州市瓯海区郭溪镇、娄桥街道及新桥街道,西起站西路,东接翠微大道,箱涵中心桩号为K2+804.8,设计基准期为100年,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设计荷载:汽车荷载城-A级,人群-3.5KPa;箱涵三孔全长为27.20m,结构为:C30(掺入S6)普通钢筋混凝土现浇箱涵,本箱涵在道路中心线处设置1道沉降缝,沉降缝之间设遇水膨胀型橡胶止水带,基础处理采用PTC-400(60)管桩处理。 二、地基基础分析及水文特征 本工程箱涵开挖深度为 4.8~4.9m,坑壁大多由松散的素填土、杂填土及粘土构成,施工开挖中坑壁整体稳定性较差,易产生坑壁土体坍塌,要考虑基坑支护措施。由于场地较开阔,可采用现有薄壁管桩、钢板桩、松木桩联合支护的方法(详见附图)。 三、方案编制依据 3.1.本工程岩土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3.2.本工程有关设计图纸 3.3.选用规范 1)《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J50202-2002 2)《建筑基坑工程技术规范》YB9258-97 3)《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93 4)《建筑变形测量规程》JGJ/T8-97 四、基坑土方开挖 (一)作业条件 1、土方开挖前,应根据施工方案的要求,将施工区域内的地下、地上障碍物清除和处理完毕。 2、建筑物或构筑物的位置或场地的定位控制线(桩)、标准水平桩及开槽的灰线尺寸,必须经过检验合格。 3、夜间施工时,应有足够的照明设施;在危险地段应设置明显标志,并要合理安排开挖顺序,防止错挖或超挖。

4、在挖土方前,应做好地面排水和降低地下水位工作。 应根据当地工程地质资料,采取措施降低地下水位。一般要降至开挖面以下0.5m,然后才能开挖。 5、施工区域运行路线的布置,应根据作业区域大小、机械性能、运距和地形起伏等情况加以确定。 6、在机械施工无法作业的部位和修整边坡坡度等,均应配备人工进行。 7、土方施工前应进行挖、填方的平衡计算,综合考虑土方运距最短、运程合理和各个工程项目的合理施工程序等,做好土方平衡调配,减少重复挖运。土方平衡调配应尽可能与城市规划和农田水利相结合将余土一次性运到指定弃土场,做到文明施工。 8、土方工程施工,应经常测量和校核其平面位置、水平标高和边坡坡度、压实度、排水、降低地下水位系统。平面控制桩和水准控制点应采取可靠的保护措施,定期复测和检查。土方不应堆在基坑边缘,并随时观测周围的环境变化。 9、基坑开挖前,应根据支护结构形式、挖深、地质条件、施工方法、周围环境、工期、气候和地面载荷等资料制定施工方案、环境保护措施、监测方案,经监理单位审批后方可施工。 10、土方开挖的顺序、方法必须遵循“开槽支撑,先撑后挖,分层开挖,严禁超挖”的原则。 11、在施工过程中基坑边堆置土方不应超过设计荷载,应距离基坑边3m外,挖土方时不应碰撞或损伤支护结构、降水设施。 13、基坑开挖至设计标高后,应对坑底进行保护,经验槽合格后,方可进行箱涵垫层施工。 14、基坑土方工程验收必须确保支护结构安全和周围环境安全为前提。 (二)技术准备 (1)组织学习图纸,地勘,进行施工技术交底。 (2)提出材料计划和技术资料。 (3)对各工种进行培训,学习施工技术、规范、安全法规、安全技术规程、安全操作规程。 (4)对新进工人进行安全教育。

最新深基坑工程管理规定

最新深基坑工程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深基坑工程的管理,确保建设工程及相邻建筑物、构筑物、道路及地下管线的安全,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深基坑,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米(含5米)或地下室三层以上(含三层),或深度虽未超过5米,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及地下管线特别复杂的工程。 本规定所称深基坑工程,包括工程勘察、围护结构设计、围护结构施工、地下水控制、基坑监测、土方挖填等内容。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青岛市行政区域内深基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监测及其相关的管理活动。 第四条青岛市建设委员会是本市深基坑工程的管理部门。 各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深基坑工程的管理工作。 青岛市勘察设计协会具体负责组织市内四区深基坑工程设计方案的评审工作;各市(区)施工图审查机构具体负责组织辖区内深基坑工程(深度小于10米)设计方案的评审工作。以上两级组织评审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联合组织评审。 各级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具体负责深基坑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第二章深基坑工程的报建与许可 第五条建设单位或者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按照承发包有关管理规定,择优选择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的深基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监测单位。 第六条深基坑工程施工前必须办理招标投标、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并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证。 第七条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在办理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时,除按规定提交有关文件外,应同时提交深基坑工程设计方案专家组评审报告、市勘察设计协会或各市(区)施工图审查机构出具的设计方案复核证明、加盖评审专用章的图纸以及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和总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深基坑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第三章深基坑工程前期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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