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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信息的强制性与自愿性披露研究

会计信息的强制性与自愿性披露研究
会计信息的强制性与自愿性披露研究

会计信息的强制性与自愿性披露研究

---------------------------------------------------------------------------------------------------------------------- 编辑整理: 会计职称考试编辑:王菲文章来源:新浪

从上古时代的“结绳记事”到网络时代的“实时报告”,从近代的“四柱清册”到沿用至今的“复式簿记”,会计是基于经济管理活动的需要产生并发展的,财务报告作为会计信息系统的终端产品,必然随着经济的发展而不断发展变化。从管制的角度看,财务报告的内容可分为强制性披露和自愿性披露。强制性披露是按照公认会计原则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要求,必须在财务报告中披露的内容;自愿性披露是公认会计原则和其他法律、法规未作要求,而企业自愿披露的内容。本文拟用“直面现象”式研究方法来探讨会计信息的强制性披露和自愿性披露的问题。

一、“直面现象”式的研究

在当代如此复杂和高度不确定的社会中,现有经济理论有时无法合理而圆满地解释一些现代问题。在这种情形下,不如把理论悬置起来,直接面对实际中出现的各种现象。只有在获得对现象的直觉理解后,才可能有正确的理论构建,也就是从现实中出现的各种特殊现象着手,通过对现象的深入剖析来检验并发展现有的理论。

从实务上看,对财务报告所披露的会计信息进行管制已是一种国际通行的作法。各国均根据本国实际情况制定会计准则或会计制度来规范信息的披露。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在章程中将其目标规定为:

①本着公众利益,制定并发布编报财务报表应遵循的会计准则,并推动这些准则在世界范围内被接受和遵循;

②为改进和协调有关财务报表列报的规章、会计准则和程序广泛地开展工作。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FASB)为信息披露也制定了大量的会计准则。目前我国证监会对完善信息披露的规范问题也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并发布了《关于完善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规范的意见》,重新设计了我国信息披露规范体系。

同时,人们对自愿性披露也予以越来越多的关注和研究。美国执业会计师协会(AICPA)的财务报告特别委员会在1994年就曾建议对公司自愿披露的信息进行研究;FASB于2000年成立了一个《企业报告研究计划》的“自愿披露”作小组,关注并研究了八大行业中大公司自愿披露的状况,发现大公司自愿披露给投资者的信息越来越多。工作小组在2001年4月发表了一份题为《改进企业报告——强化自愿披露的审视》的研究报告,主要是探讨在当前新经济形势下,根据不同行业的特点,在其他财务报告中企业自愿披露的信息应包括使用者特别关注的非财务信息,并提供了一套企业自愿披露信息的框架。

二、现有的理论分析

(一)强制性披露的理论基础

1.会计信息不对称。公司经营管理人员与投资者相比具有信息优势,他们比投资者更了解公司的实际情况。由于经理人员的有限理性和机会主义倾向,可能会粉饰会计信息甚至提供虚假的会计信息,因此对会计信息进行管制是十分必要的,这也是实现资本市场公平性的内在要求。

2.财务报告的公共物品特性。财务报告具有公共物品的两个特性:

①无排他性,即一个人使用财务报告并不排除其他人的使用权利;

②无竞争性,即一个人使用了财务报告并不减少其他人对财务报告的使用。

而公共物品的供给方无法将生产成本转嫁给消费者,存在供给不足的情况,因此需要进行管制。就财务报告来说,政府应在成本效益分析的基础上决定应披露信息的内容。

3.公司是会计信息的垄断提供者。在非管制的会计信息市场中,公司是会计信息的垄断供给者,它不仅限制会计信息的产出,而且以垄断价格出售会计信息。让每个人都去购买同一信

息,将导致社会资源的浪费,而强制性披露则可大大降低投资者的成本。

(二)自愿性披露的理论基础

1.代理理论。代理理论假设代理关系各方均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公司由代理关系连接而成,其中一个主要的就是经理人员和所有者之间的代理关系。而经理人员和所有者的目标并不完全一致,他们存在着一定的冲突,契约是减少这种冲突的一种途径。契约的有效执行将引发监督成本、担保成本和剩余损失等代理成本,一般认为代理成本是由经理人员来承担的,经理人员有降低代理成本的需要,因此有自愿披露财务信息的动机。

2.信号理论和资本市场的竞争性。信号理论认为,高质量的公司将通过传递信号将其与那些较次的企业区分开来,股票价格将会上涨,企业将吸引更多的投资。由于资本是稀缺的,而资本市场是竞争的,加上产品市场和经理人市场的竞争,所以企业管理人员有自愿披露可靠、相关信息的动机。

三、强制性披露和自愿性披露关系的实质

以上分析了强制性披露和自愿性披露的现实状况及各自的理论基础,这些理论分析各执一词,都有些道理。现实中两种披露制度都存在,以下从信息披露制度的产生根源上对这一问题进行分析和阐述。

现代产权理论的一个重要贡献就是区分了产权和物权的不同含义。产权经济学的开山鼻祖科斯认为,产权理论所要决定的是存在的合法权利而不是所有者拥有的合法权利。循着科斯的理论逻辑,我们发现产权和物权是有差异的。产权和物权的差别表明产权的行使将受到某种限制,产权行使的受限又可能来自于产权的分解,产权分解意味着同一产权结构内并存着多种权利,每种权利超出其规定的行使范围就会受到其他权利的约束;产权行使的受限还来自于人的理性选择。如果产权的行使不受限制,人的自利追求会导致人与人之间冲突的激化,反过来也会损害个体本身的利益。可见,产权的基本内涵在承认一个人追求和保护自身产权权益合理性、合法性的同时,强调应考虑产权的行使对他人权益的尊重和保护,因此,现代公司治理理论的公司治理主体多元化是现代产权理论内涵的逻辑延伸。现代公司治理理论认为公司治理主体就是与企业共存亡的个人或团体,其利益与企业整体利益密切联系,如股东、董事会、管理当局、企业员工、政府、债权人等等。

公司治理的全过程都离不开信息,其中包括财务信息,而公司治理的成果,应当集中反映在公司的财务成果(财务业绩)和财务状况上。为防止证券市场上的数字游戏,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和全美证券交易协会联合成立的蓝带委员会,经过理论研究和严格的听证,于1999年提交了《关于提高审计委员会效果的报告和建议》的报告,在该报告中强调一个好的公司治理结构的重要目标就是产生高质量的财务报告。而现代公司治理主体就是“利益相关者”,因此财务报告的提供即信息的披露也是企业各利益相关者在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追求过程中相互博弈的结果。

1.强制性披露的制度性根源。从历史上看,1900年以前出现投资过热,投资者往往凭借一张管理当局随意拟订的招股说明书就进行投资,并未意识到投资后的各种不确定情况,因此契约中并未注明要求管理当局提供会计信息,所以会计信息产权界定的支配权完全由管理当局掌握;当投资者意识到会计信息的重要性后,会计信息初始产权界定的“累计效应”开始呈现其特有的顽固性,即这一现状短期内很难改变;随着股权的分散,由于股东“理智的冷漠”和“搭便车”的心理,使得企业控制权实际上已由管理当局拥有,自然也就控制了会计信息的提供。

由上述分析可知,企业管理当局与其他的利益相关者在针对会计信息的博弈中处于强势地位,而其他的利益相关者如投资者、债权人、政府等则处于弱势地位,这将会影响资本市场的良性运转及社会的发展,于是保护弱势的外部强制力量的介入则不可避免,这就是管制。对会计信息进行管制,以减少管理当局机会主义和有限理性所造成的无效率,这即是强制性

披露的制度性根源。

2.自愿性披露的制度性根源。随着经济的发展,整个经济环境发生了一系列变化:

①经济全球化发展导致资本市场全球化扩张,企业融资模式由内部转向外部,企业为吸引更多资本,需提供更多更透明的信息。普华永道的“不透明指数”调查报告表明,一个国家(地区)的透明度与其资本成本之间存在直接的关系,透明度越高,其资本成本越低。

②投资者数量的增加。据调查,现在约有50%的美国家庭直接或间接地持有股票,约有10%的工人拥有股票期权。投资者数量的增加及投资者素质的提高使得投资者更为关注企业的经营状况,增加了对会计信息的需求。世界范围内中产阶级的增加趋势导致这一现象也会在其他国家发生。

③企业的信誉是其在竞争中获胜的一个关键因素。而经理人在经理人市场的竞争压力下,有提高企业经营业绩和竞争力的动机,所以会将相关信息如实可靠地提供给投资者、债权人等,以提高企业信誉乃至竞争力。

随着经济环境的变化,我们可以看到投资人、债权人等利益相关者的谈判力量在增强,在管理当局与其他利益相关者针对会计信息的博弈过程中,地位有所提高,管理当局必然也会更多地考虑他们的利益,这也正是管理当局进行自愿披露的根本原因所在。

综上所述,会计信息的披露是企业各利益相关者相互博弈的结果,强制性披露和自愿性披露看上去是一对矛盾的概念,但实质上这两种披露制度是有内在联系的,强制性披露和自愿性披露的选择都是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为目标的。影响这种安排的因素主要有:

①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

②各国资本市场的发展历史及现状;

③法律法规及文化等各方面的特征。各个国家应根据本国的具体情况来决定强制性披露与自愿性披露的选择。

四、建议和设想

从外部来看,我国的市场体系正在发展之中,资本市场、产品市场及经理人市场尚不成熟,法律法规及市场监管也还需进一步完善,会计信息失真的现象普遍;从内部来看,公司治理结构很不完善,一股独大,股权非常集中,企业缺乏自愿披露更多、更透明信息的动力。所以,在当前应大力发展证券市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进一步规范市场,规范信息披露,同时也应鼓励企业进行适当的自愿披露,包括披露一些有一定依据的预测性、前瞻性信息及管理当局的意图等。

随着经济的全球化发展,市场的进一步规范,为与复杂多变和高度不确定的经济环境相适应,企业自愿性披露将呈增长趋势。但自愿性披露也不会像20世纪30年代以前那样放任自流。未来的自愿性披露应具有以下特点:

①企业的自愿性披露应在相应的技术规范指导下进行,并且披露出来的信息也具有一定程度的可比性;

②自愿性披露的信息应经过审计,并建立相应的责任机制。

我国上市公司自愿性信息披露的研究的文献综述

我国上市公司自愿性信息披露的研究 ------文献综述及研究思路 摘要: 随着中国资本市场不断发展与日趋成熟,投资者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所要求的水平与质量越来越高,强制性信息披露并不能完全满足投资者多样化的信息需求,需更多的自愿性信息披露。自愿性信息披露是在原有强制性信息披露的基础上为了增加市场有效性而进行补充披露。西方的研究表明,自愿性信息披露既可完善资本市场的发展,又可增强信息的透明度,从而揭示上市公司的核心能力和竞争优势,提升社会形象和声誉。而目前中国的相关研究却较少涉及此类问题,2003年10月21日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司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指引》中首次提出了上市公司“自愿性信息披露”的概念。因此,研究中国上市公司自愿性信息披露对整个资本市场的发展与完善,有着极其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本文论述了上市公司自愿性信息披露的定义、内容、影响因素和披露的途径,对上市公司自愿性信息披露的价值进行了分析,研究了我国上市公司自愿性信息披露的现状及所存在的问题,并对未来完善我国上市公司自愿性信息披露提出了构想。 关键词上市公司自愿性信息披露价值分析 ABSTRACT With the continuous development and maturing of China's capital market, investors increasingly require the listed companies of higher quality and standard of information disclosure. Compared with mandatory information disclosure, which can not fully meet the investors' needs of diverse information, more voluntary information disclosure—the supplement disclosure based on the former—is needed so as to improve market efficiency. According to western studies, the latter can enhance the transparency of information as well as the perfection of capital market, then reveal the listed companies' core competences and competitive advantages and enhance their social status and reputation. However, current domestic researches are seldom associated with this issue. On 21st, Oct, 2003, the concept of voluntary information disclosure was first mentioned in Investor Relations Management Guidelines for Listed Companies, promulgated by Shenzhen Securities Exchange. Thus it is theoretically and practically significant to study the domestic listed companies' voluntary information disclosure for the growth of entire capital market. This paper discusses voluntary information disclosure from the aspects of its definition, contents, influence factors and ways of disclosure and analyses its value. It investigates the status quo and open questions of voluntary disclosure of information of domestic listed companies and has a conception of future development in this area. Keywords:listed company voluntary information disclosure value analysis 一、选题的背景及意义。 自愿性信息披露是指除强制性披露的信息之外,上市公司基于公司形象、投资者关系、回避诉讼风险等动机主动披露的信息。近年来,世界各国上市公司不断出现虚假信息披露的案例,不仅影响了上市公司以及相关中介机构的信誉,而且使人

财务信息披露的重要性

财务信息披露的重要性 大量事实证明,信息披露是公司治理的决定性因素之一,而公司治理框架又直接影响着信息披露的要求、内容和质量。一般而言, 信息披露受内部和外部两种制度制约。外部制度就是国家和有关机 构对公司信息披露的各种规定;内部制度是公司治理对信息披露的各 种制度要求,这些要求在信息披露的内容、时间、详细程度等各方 面可能与信息披露的外部制度一致,也可能不完全一致。但无论如 何公司的信息披露存在着边界。通常外部边界由信息披露的外部制度,即法律法规来决定;内部边界则由公司治理框架来决定。在许多 国家,公司的信息披露不仅限于法律法规的要求,更有不少公司的 大量信息是基于公司治理的目标而自愿披露的。因此公司治理信息 披露具有内外两种制度约束及动力。 实践也证明,信息披露制度的完善直接关系到公司治理的成败。一个强有力的信息披露制度是对公司进行监督的典型特征,是股东 具有行使表决权能力的关键。资本(股票)市场活跃国家的经验表明,信息披露也是影响公司行为和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的有力工具。强有 力的披露制度有助于吸引资金,维持公众对资本市场的信心。股东 和潜在投资者需要得到定期的、可靠的、可比的和足够洋细的信息,从而使他们能对经理层是否称职做出评价,并对股票的价值评估、 持有和表决做出有根据的决策。信息短缺且条理不清会影响市场的 运作能力,增加资本成本,并导致资源配置不当。鉴于信息披露的 重要作用,世界各国在其公司治理原则或研究报告中对信息披露均 提出了相应的要求,以保证对公司的有效管理。 参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规范的相关规定以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对于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一致公认有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和公平性五个方面的质量要求, 而“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也是中国证监会一贯坚持的 信息披露原则。

论会计信息的真实性

论会计信息的真实性 一、信息真实性析意 会计信息的真实性概念,在我国《会计准则》第十条中规定:“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业务为依据,如实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这一真实性原则要求会计核算在各个阶段必须符合客观要求;会计确认必须以实际经济活动为依据;会计计量、记录的对象必须是真实的经济业务;会计报告必须如实反映情况,不得掩饰。 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在1980年5;月发表的财务会计概念公告第二号《会计信息的质量特征》中,将决策有用性的两个主要质量特征概括为相关性和可靠性,并且指出“会计信息的可靠性源自两个须予分开的特征,即反映真实性与可核性。信息的中立性也和这两个特征一起产生作用,其有用性。”〔1;〕其中的可核性是指独立的会计人员采用相同的会计,会得出高度一致的结果。中立性是信息不应当有预定结果的偏向,也就是制定或执行各种准则时,主要应当关心所产生信息的相关性和可靠性,而不使信息受特定利益者的影响。 应该注意的是,我国的“真实性原则”指的是可靠性这一主要质量特征,而在《企业会计准则》中只是把它列为12个原则之一(尽管列在第一位),与其它的原则相比,并没有显示出真实性在信息有用

性中的地位。另外,关于这一原则应称为“可靠性”还是“真实性”历来有不同的看法。认为“可靠性”适合的主要理由是可靠性比真实性更能准确地反映实际情况。但大多数学者认为,为了便于我国会计工作者理解,还是称为“真实性”更好。对此,笔者认为还是改称为;“可靠性”较好。理由如下:〈1〉作为会计信息的质量特征,;“可靠”比“真实”更确切,有说质量“可靠”的,没有说质量“真实”的。〈2;〉“可靠性”主要是从信息使用者的角度来讲的,而“真实性”则主要是从会计信息的提供者角度来讲的。〈3〉“可靠性”的内涵更丰富。会计信息要成为可靠的,必须是真实的;但由于存在会计政策的选择,真实的会计信息却未必都可靠。〈4;〉由于在美国的会计信息质量特征中,可靠性包含了真实性这一具有层次结构的质量特征,却使我国一些学者迷惑了,致使一些会计著作中竟将可靠性原则和真实性原则列作两个不同的原则。另外,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关于编制和提供财务报表的框架也将“可靠性”列为四项主要质量特征之一。所以,这样改是符合国际惯例的。毕业论文 二、会计信息真实性的局限性 任何事物都存在着正反两个方面,真实性也不例外。所以,为了全面透彻地理解真实性的含义,有必要用辩证的方法,从反面再对这一问题认识一下,这就是会计信息真实性的局限性。

公司业绩与自愿性信息披露的实证研究

《经济问题探索》2005年第6期 公司业绩与自愿性 信息披露的实证研究3 封思贤 (南京大学国际金融研究所、南京师范大学金融系,南京210093) 摘 要:在公司业绩与自愿性信息披露之间相互关系的研究上,西方学者的结论存在较大分歧。本文首先对此进行了文献综述。然后,本文通过建立一个模型,对我国上市公司的业绩与自愿性信息披露程度的相互关系进行了实证研究并得出结论:中国上市公司自愿性披露程度与公司盈余业绩之间成正相关关系。最后,提出了相关建议。 关键词: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司业绩;实证分析 一、引言 信息在资本市场上发挥着重要作用。通过信息披露,可以减少公司委托———代理关系中的信息不对称现象,降低产生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的可能性,提高资本市场效率。因此,“信息披露对资本市场而言扮演着关键的角色”(Healy和Palepu,2001)。 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按照是否经过管制,分为强制性信息披露(mandat ory discl osure of inf or2 mati on)和自愿性信息披露(voluntary discl osure of inf or mati on)。强制性信息披露(以下简称:强制性披露)是指法律、法规等文件中明确规定必须披露的信息。自愿性信息披露(以下简称:自愿性披露)是指“强制性披露以外的信息披露,代表了(公司管理层)对部分经营管理状况信息的自主选择(披露),其目的是提供被认为与信息使用者决策相关的公司财务及公司发展等信息”(M eek,Roberts和Gray,1995)。 自愿性披露的信息应具有价值相关性,“它们应对(投资者的)理解及公司的市场价值要产生重要的影响”(Lev,1992),“应能帮助投资者和债权人了解公司的战略及经营关键因素、竞争环境、制定决策的框架以及公司为确保(经营)可持续性而采取的步骤”(F AS B,2001)。因此,并非强制性披露以外的所有信息披露都属于自愿性披露。同时,强制性披露与自愿性披露的区分也不是绝对的。强制性披露有时存在披露方式与披露时间的自愿性选择问题,自愿性披露同样也可能是由强制性披露诱致产生的,或者是对强制性披露的必要补充或深化。但是,无论是强制性披露还是自愿性披露,信息披露均应做到诚信、及时、准确和完整。 目前,我国上市公司自愿性披露散见于公司的季报、中报、年报、公司网站信息以及一些临时公告和补充公告中。从总体来看,目前,我国上市公司的自愿性披露存在数量不足、流于形式、可靠性较差等问题。在数量不足方面,以2002年的79家医药行业上市公司年报为例,只有4家公司进行了销售额的定性披露,2家公司进行了定性的利润预测。在披露内容上,“套话式”的自愿性披露屡见不鲜,实质性的内容显得很少。在可靠性方面,笔者对2001年和2002年上市公司年报的68个主营收入预测进行了统计,结果发现只有29个完成了预测指标。 虽然QF II,QD II等制度目前已经在我国开始实施,境内企业在海外上市公司数量逐年增加,但是,从总体来看,我国资本市场的封闭性程度仍然相对较高。随着W T O进程的加快,我国金融 98 3本文得到了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项目编号:04BJL027)和南京师范大学“金融现代化研究”项目(项目编号:1843202510)的资助。

会计信息披露的重要性

会计信息披露的重要性会计信息披露,是上市公司为保障投资者利益、接受社会公众监督而依照会计准则规定将其财务状况、经营等会计信息资料及其他非财务信息向证券管理部门和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向社会公示,以便投资者充分了解公司情况。它既包括发行前的披露,也包括上市后的持续信息公开,主要由招股说明书制度、定期报告制度和临时报告制度组成。新企业会计准则虽然对会计信息披露做出了规范,但仍很不全面,在实务操作中难于正确把握。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要求,为了提高企业财务报告与管理信息的真实性、可靠性与完整性,保障资产的安全完整和企业经营的合法合规,必须进一步明确会计信息的披露与监管。 一、会计信息披露存在的五大问题 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必须进一步夯实财务信息编制和披露工作的基础。但目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与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还存在差异,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会计信息不准确 上市公司出于经营管理上的特殊目的,蓄意歪曲或不愿披露详细、真实的信息,外界投资者不能准确地判断公司的财务状况,使得公司财务信息不够真实。如有的公司运用不恰当的会计处理办法,提供带有明显误导性的财务报告,粉饰公司不利的财务现状,明明是亏损,但到投资者手中的财务报告却显示此公司连年赢利,以提供虚假的会计信息来套取投资者的资金。 2.会计信息披露不及时 根据会计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当发生可能对公司价值产生重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重大事件时,应立即编制重大事件公告及时向社会披露。但仍有一些公司违反这一规定,不按法定时间正式披露会计信息。会计信息披露缺乏及时性,一方面无异于为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行为创造良机,从而使投资者利益受损;另一方面则降低了信息的使用价值。特别是发生重大事件的临时报告问题更为突出。 3.会计信息披露不全面 许多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不全面,存在与准则要求相违背的事项,这些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资产负债表项目中的长期待摊费用等虚资产占有较大的金额,存货中有许多滞销、报废的物资,固定资产有很多不能使用或与现实公允价值背离较大等,而这些资产在财务报告中没有进行全面揭示;第二,有的公司对持续亏损的经营状况,借保护商业秘密的理由不予披露;第三,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不合理,监管机制不完善,大股东挤占、挪用上市公司资金,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也未全面展示;第四、上市公司对或有事项,如商业票据转让或贴现、未决仲裁或诉讼、债务担保、

上市公司自愿性信息披露研究

摘要:自愿性信息披露是上市公司增强与外部投资者信息沟通的有效途径,对缓解资本市场信息不对称有着较为积极的现实意义。而当前我国上市公司自愿性信息披露存在诸多问题,本文分析了形成问题的原因,并从市场监管者、上市公司以及投资者角度提出了应对策略,以期为市场参与者提供借鉴。 关键词:自愿性信息披露披露指数内部治理外部治理 一、引言 自愿性信息披露是公司管理层在强制性披露以外,主动公开披露与信息使用者决策相关的公司财务及非财务信息的自利性行为,其最终目的是为了获取企业价值提升。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快速发展、投资者数量增加和素质的提高,自愿性信息披露也成为更多的上市公司展示自身优势的一种途径。同时,我国监管部门对自愿性信息披露也日益重视。深圳证券交易所2003年10月31日正式发布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指引》,在我国最早提出了自愿性信息披露的概念。近年来,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都在有关条款中注明“可以”、“也可以”、“不限于此”及“但不限于”等,也是给自愿性信息披露留有的余地。但是,由于我国证券市场发展历史较短,政策法规不尽完善,目前上市公司自愿性信息披露行为存在着种种问题。因此,认真总结当前存在的问题,分析其产生的原因并提出相应的对策亦成为当务之急,这对规范上市公司自愿性信息披露行为,提高证券市场信息透明度,进而促进资本市场的良好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 二、上市公司自愿性信息披露现状分析 (一)披露总体水平低上市公司管理层缺乏自愿披露意愿,导致自愿性信息披露总体水平偏低是当前存在的首要问题。当前我国研究者多采用内容分析法自建自愿性信息披露指数(vdi)对自愿性信息披露水平进行衡量,指标的选取上一般借鉴较为成熟的botosan(1997)或chau&gray(2002)体系。近期的研究中,研究者通过实证分析得出我国上市公司自愿性信息披露指数(vdi)样本均值大多在0.2—0.4之间。如史建梁(2010)计算得出的指数样本均值为0.342;郭玮等(2010)计算得出的指数样本均值为0.23;陈德艳等(2011)研究结果为0.356;耿闪清等(2011)研究结果为0.408。这些数值表明除强制性披露的信息之外,上市公司普遍只披露了投资者关心的其他信息的20%-40%。换言之,即投资者关心的其他信息60%以上没有被上市公司自愿披露。值得说明的是,虽然以上数据并非来自权威机构,不同研究者构建披露指数时在指标选取和评分过程中也存在一些主客观差异,但普遍结果在较低的数值范围内波动足以说明我国上市公司自愿性信息披露总体水平较低的客观事实。 (二)披露缺乏完善性一是不同类型信息的披露水平不均衡。按照botosan(1997)研究方法,公司信息被分为背景信息、公司历史信息、关键性非财务信息、预测信息、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信息五类。研究表明,我国上市公司对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信息披露水平较高,而对投资者极为关心的预测信息披露水平普遍较低(郭玮等,2010;耿闪清等,2011)。这一选择性披露说明上市公司自愿披露行为并不是以满足投资者的需求为首要目的的,因此对投资者决策的有利作用受到了限制。二是只披露好消息,不披露坏消息。自愿性披露几乎不受法规的限制和监管,披露哪些信息不披露哪些信息是由公司管理层主观决定的。根据“经济人”假设,上市公司管理层只会做对自己有利的事情,披露好消息能够凸显管理者的经营业绩,也有利于公司股价的上涨,是管理层的必然选择;而披露坏消息效果正好相反,被管理层刻意回避。我们认为,第二层含义上的选择性披露后果更为严重,往往会误导投资者决策。 (三)披露缺乏规范性美国的注册会计师协会(aicpa)、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和证券监督委员会(sec)都对自愿性信息披露行为发布了专门的披露政策或指引,而我国目前没有专门的规则出台,因此自愿性信息披露没有统一的标准和格式,大部分公司仅进行简单

论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献综述)

论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献综述 专业:会计学班级:07级1班作者:张璠指导老师:高敏 由于其重要地位而在经济生活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对于上市公司,我国已经规定了公司信息披露的原则要求和内容体系。然而,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在现实社会中存在很多问题,也随着中外很多报表欺诈案的出现,对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问题研究越来越激烈,这些对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对策及建议,有着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本文献主要研究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现状,以及如何完善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进行撰写。笔者主要查阅了中国知网、维普资讯网、中国期刊论文网、万方数据库和图书馆等资料进行查询,共搜索多篇论文资料,主要的文献有《上市公司信息披露问题研究》和《浅议上市公司会计信息存在的问题和对策》等等。下面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研现状一些专家和作者的观点进行总结、归纳。 1我国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的概述及意义 1.1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概述 曹飞在《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的问题》中提出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是指上市公司从维护投资者权益和资本市场运行秩序出发,按照法定要求将自身财务经营等会计信息情况向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且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告。 1.2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意义 周彤云在《对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制度的探讨》中指出证券市场是一个信息的聚集地,信息尤其是会计信息是必不可少的,投资者、债权人及其他信息使用者都需要了解上市公司的经营业绩、财务状况、现金流量并根据这些信息进行投资和决策,从而使证券价格反映企业的价值。因此,系统、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是证券市场健康有序运行的保证,信息披露制度是构筑证券市场的基石。 2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现状 2.1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从目前所暴露出一系列的会计失败案例中可以看出,我国上市公司的会计信息披露存在很多问题,魏明海等(2000)[7]、黄世忠(2002)[8]对此作了比较深入地研究,主要问题如下: 2.1.1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不真实 吴琳芳在《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质量的影响因素分析》中指出这是上市公司会计

强化会计表外信息披露的重要性及应注意的问题

强化会计表外信息披露的重要性及应注意的 问题 摘要:在会计信息披露中仅依靠表内信息披露通常会存在信息披露不充分,影响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国内近几年会计信息披露开始注重表外信息,尤其是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披露表外信息可弥补现行财务报表信息披露不同的问题,同时也促进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 关键词:会计表外信息披露;重要性;注意的问题 一、表外信息披露现状 表外信息是指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等三大基本报表以外,以附注、解释、明细附表、补充报表的形式披露的其他的财务信息和非财务信息。根据安永国际会计公司前主席葛罗夫斯的一项调查,美国公司的年度财务报表信息量自1972年以来平均每年以31%的速度增长,而同期附注的增长速度则达75%.在国内,近几年来企业会计信息披露中也开始注重表外信息,尤其是在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中,表外信息量已经相当丰富。例如,在我国上市公司年度报告中有关表外信息通常有:公司简介;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摘要;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股东大会简介;董事会报告;监事会报告;重要事项;财务报告;公司的其他相关资料;备查文件目录。除此以外,

年度报告还附有该年度会计报告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附注。其中财务报表附注内容又包括:公司的基本情况介绍;公司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方法;控股子公司;税项;会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关联方关系及交易;或有事项;承诺事项;诉讼事项;等等。显然,表外信息的披露,使投资者和其他信息使用者对该企业财务状况及盈利情况有了更为全面和深刻的了解。

二、披露表外信息的必要性 (一)弥补现行财务报表信息披露的不足 现行财务报表是传统会计理论及实务模式的产物。在这种模式下,会计主体以已经发生或已经完成的经济交易或事项为对象,在货币计量和持续经营的基本假设下,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属性,最后通过用财务报表的形式披露财务信息。随着经济的发展及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的深入,金融工具不断的创新,大量衍生金融工具不断涌现与使用,人们对财务信息内容的披露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现行财务报表的披露在实践中已不能满足使用者的需要,存在着明显的不足: 1、现行财务报表信息披露忽略了不能用货币计量的相关信息。由于现行财务报表主要借助于货币计量单位来反映企业经济活动,因而许多无法量化的事实和质量信息不能得到揭示,如企业管理当局的业务素质、管理能力、公司的组织机构设置、研究和开发的新项目、公司的生产能力、未来发展设想、新产品开发能力、市场营销能力、市场占有率的预测、盈利预测、员工素质构成、公司的亲和力、公司形象等。

关于会计信息真实性的思考

关于会计信息真实性的思考 摘要 会计真实的信息是生产会计信息的程序符合会计制度、会计准则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等法定规范标准,在所有重大方面都能公允地反映会计主体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情况的会计信息。一旦出现会计信息失真,那么对于信息的使用者而言,也会产生错误的决策,我国的会计信息存在着失真性,所以我们要加大建设会计机制的监管体制,施行诚信工程,加强教育,提高对会计信息真实性的深刻认识。 关键词:会计信息、失真、诚信 1.引言 会计真实的信息是生产会计信息的程序符合会计制度、会计准则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等法定规范标准,在所有重大方面都能公允地反映会计主体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情况的会计信息。我们知道,如果会计信息是对称的,会计信息的提供者与会计信息的使用者对信息的了解和掌握程度相同,虚假的会计信息就很容易被识破,那么就谈不上会计失信的问题,甚至会计这种职业也没有存在的必要。所以我们要加大建设会计机制的监管体制,施行诚信工程,加强教育,提高对会计信息真实性的深刻认识。 2.我国企业会计信息质量现状 会计真实的信息,是指生产会计信息的程序符合会计制度、会计准则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等法定规范标准,在所有重大方面都能公允地反映会计主体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情况的会计信息。由于难以从会计信息结果本身判断和评价会计信息的真实性,所以在实践中真正奉行的只能是相对真实的会计信息,遵循程序理性观的真实性。在英国强调“真实公允”,也是要求遵循规范公允的会计行为程序,编制会计报表。在我国,同样要求会计报表的编制,应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和国家其他财务会计法规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其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互联网时代下的会计信息披露研究

互联网时代下的会计信息披露研究 X□X□X 重庆三峡学院财经学院XX专业XX级□□重庆万州□404100 [摘要]伴随着经济的发展,会计活动的日益增多,由于人们对于会计信息了解监督的需求不断增大,会计信息披露越来越显得不可缺少。传统会计信息披露模式从八十年代开始产生并一直沿用,而发展到了今日,由于资本市场的日益完善,企业管理方式不断合理,传统披露模式信息量少、传输慢,已无法满足决策者对信息的需求。同时21世纪是一个信息化时代,不断兴起的新技术:网络的发展日益成熟,在会计领域广泛运用,使得会计信息披露更加及时,方法多样。但在网络环境的影响下,会计信息披露在其展露优势的同时也暴露了一些缺陷,会计信息披露存在不真实的情况,以及由于网络安全性问题导致的会计信息泄露等问题都成为了巨大的挑战,需要不断地完善解决。本文主要分析了网络环境下会计信息披露的原因,以及在实际运用中产生的问题,针对问题提出对策,不断完善网络环境下的会计信息披露模式,使其更加适应未来社会。 [关键词]互联网时代会计信息披露存在问题对策分析

Disclosure of Accounting Information under the Internet era X□X□X XX专业2005,School of Economics and Management,Chongqing Three Gorges University,Lanzhou,Chongqing,404000 [Abstract]Along with economic development, accounting activities increasing, due to the increasing demand for people to understand accounting information for the oversight of accounting information disclosure become more and more indispensable. Traditional accounting information disclosure model began to be generated from the eighties and has been in use, and the development to today, due to the increasingly sophisticated capital markets, enterprise management and constantly reasonable, the traditional mode disclose less information, the transmission is slow, policy-makers have been unable to meet the information It needs. At the same time in the 21st century is an information age, the rising powers of the new technology: the development of a network of increasingly mature, widely used in the field of accounting, so that accounting information disclosure more timely and diverse methods. But under the influence of the network environment, accounting information disclosure in its expose advantage but also exposed some flaws, the existence of false accounting information disclosure, as well as accounting information leaks and other problems due to network security issues have become a cause of great challenges, need to continue to improve resolved.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causes of accounting information disclosure under network environment, and the problems arising in practice, to propose a solution for the problem, and constantly improve the accounting information disclosure mode network environment, making it more responsive to the future society. [Keywords]Internet Age Accounting Information Reveal Problems Countermeasures

论注册制下自愿性会计信息的披露

论注册制下自愿性会计信息的披露 一、注册制下的会计信息披露要求 在注册制下,证券发行申请人将有关的信息和资料送交证券主管机构,由证券主管机构对其提供的信息是否充分完整进行形式审查,审查合格,即取得股票发行权。注册制的核心是会计信息的充分披露,而会计信息充分披露则是指所有影响投资者决策的信息都要披露,不得隐瞒或遗漏,因为投资者了解上市公司是否具有投资价值的主要依据便是上市公司的会计信息披露。会计信息披露分为强制性信息披露和自愿性信息披露,所谓强制性信息披露是指由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必须披露的信息;而自愿性信息披露则是指上市公司根据信息使用者的要求主动披露的有关财务信息。注册制下要求证券发行人披露的会计信息要更加充分完整,尤其是自愿性会计信息作为强制性会计信息的补充,不仅在内容上要完整无缺,无隐瞒和遗漏,而且在披露的格式、方法和语言表述也要规范,以便使信息使用者能更加全面地了解其投资的上市公司。注册制下由于证监会不对注册文件进行实质审查,因此就更加突出了自愿性会计信息充分披露的重要性,自愿性会计信息披露越充分完整,就越有利于维护投资者权益。 二、有关信息充分披露的法律规定 我国资本市场上规范信息披露的法律主要有《公司法》、《证券法》以及若干个行政法规和规章,如《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条例》、《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规范解释》、《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个案意见》、《企业会计准则》等。这些法律法规都要求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要具备充分性和完整性。此外,

20XX年深交所颁布了《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指引》,20XX年上交所颁布了《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自律公约》,20XX年证监会发布了《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关系工作指引》,这些指引均对上市公司自愿性会计信息披露做了规范。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披露的会计信息应如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并要符合可靠性和相关性原则,不得随意减少或遗漏应披露信息。强制性会计信息披露要求企业应当将当期发生的交易与事项全部确认并通过报表披露,而自愿性会计信息披露则要求凡是与投资者决策相关的信息,均应在财务报告中予以充分披露,如在财务报告中,必须提供有关财务报表编制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以及更详细的附注。 三、目前我国公司自愿性会计信息披露现状 (一)披露意愿低在核准制下,对上市公司的会计信息披露只要达到证券监管部门要求即可,因此上市公司不重视对自愿性会计信息的披露,基本很少披露自愿性会计信息。其次,由于披露自愿性会计信息需要相应的人力、财务投入,同时对提升公司的效益和形象效果不够明显,因而导致上市公司的自愿性信息披露的意愿不高,再者,由于我国资本市场上的投资者主要是中小投资者,他们缺少有关会计方面的专业知识,对上市公司披露信息的辨识能力差关注度低,也使得上市公司容易忽略投资者对信息的需求,从而导致披露信息的意愿低。 (二)披露水平差目前我国上市公司自愿性会计信息披露的水平较低,大多采取有选择的披露自愿性会计信息,所披露的信息多为定性信息,定量性信息很少,披露信息的质量低,且信息披露的内容零散随意。同时上市公司多乐于披露能为本公司带来经济效益的信息,而这些效益信息往往对投资者又没有多少使用价值,基本属于

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违规问题研究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wendangku.net/doc/4714673461.html, 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违规问题研究 作者:黄秀龙 来源:《中国集体经济》2016年第01期 摘要:文章立足于我国上市公司的现状和未来发展,从我国的国情出发,研究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机制存在的问题,使政策更趋于合理化,促进并规范和发展我国的资本市场,使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更趋科学,上市公司的发展更加规范,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都很重要。 关键词: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 一、引言 证券市场伴随着我国经济体制的不断深入改革和发展,其发展潜力和重要性已经越来越明显。资本市场健康发展依赖于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的合理机制,各方关注的焦点在于上市公司会计信息的披露质量如何提升。本文从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质量的内涵分析入手,以分析论证影响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质量的各类因素为基础,设想建立分析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质量的框架,提出了有针对性地解决目前信息披露质量低下的基本方案,对于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上市公司发展的规范,我国资本市场的规范和发展的促进,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都很重要。 二、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存在问题的成因分析 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以及问题的产生和解决都具有特殊性,是由仍处在一个不断完善和发展过程中的我国的上市公司及其存在的金融体制、资本市场体系和经济体制决定的。分析我国的一些上市公司控制信息、披露虚假的会计信息屡禁不止现象的其深层原因,主要有三个:一是我国上市公司公司生存压力;二是公司业绩压力;三是自体制与制度安排带来的压力。 (一)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过程质量一般因素 根据上市公司的各会计质量的组成要素在信息披露过程中的反映,从中所体现的披露信息的明晰性、全面性、及时性以及对所披露的会计信息易得性等方面。具体分析情况如表1所示。 (二)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问题的严峻现状 尽管我国的上市公司的会计信息披露的整体水平己经有了明显的提高,但是上市公司会计信息的造假行为仍然层出不穷,中国资本市场仍旧需要更加严厉的监管政策和严厉的监管方。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会计信息披露不真实、不恰当、不及时和不规

上市公司自愿性信息披露的现状及政策建议

□?22?财会月刊(综合)2007.10 【摘要】本文对我国上市公司自愿性信息披露的现状进行了分析,并针对其存在的问题,从市场建设、公司治理、政策监管以及质量保障等方面提出了相应的改进建议。 【关键词】自愿性信息披露制度背景 政策建议 王惠芳(博士)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武汉430074) 上市公司自愿性信息披露的现状及政策建议 一、自愿性信息披露的制度背景 我国证券市场监管部门对自愿性信息披露持有的基本态度是:审慎对待预测性的信息披露,适时披露公司重大风险及潜在风险,在公司处于困境或逆境的时候,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这一态度主要是通过《证券法》、《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的相关内容体现出来的。如上市公司须遵循充分披露原则,除强制的信息披露以外,公司可主动披露投资者关心的其他相关信息等。 对自愿性信息披露的制度规定也是在强制披露的框架下,允许或鼓励公司对某些信息进行自愿披露,即实行强制披露为主,自愿披露为辅的披露制度。如证监会颁发的《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与格式准则》有关条款中包含的“不限于此”、“如有”、“至少”、“可以”等字眼的内容,就是自愿性信息披露的相关制度规定。另外,证监会于2005年发布的《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关系工作指引》规定,公司可以在强制披露规则之外,主动披露投资者关心的其他相关信息。这些信息包括公司经营状况、经营计划、经营环境、战略规划及发展前景、企业文化建设等方面的信息,并规定公司自愿性信息披露应遵循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谨慎性原则、及时原则和一贯性原则。 目前,我国在自愿性信息披露制度的规定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其一,仅是通过混杂于强制披露规则之内的某些条款来规定自愿性信息披露的内容,难以引起投资者和上市公司的注意,从而使得制度规定的执行效果不明显。其二,仅是规定公司可以自愿披露哪些信息项目,但是对披露后的责任(包括法律责任)界定并未涉及,这也使得公司在制度面前对是否披露犹豫不决。其三,由于对自愿性信息披露缺乏一个明确的认可态度,所以自愿性信息披露制度经常是朝令夕改,或是在不同的披露准则中存在不一致的制度规定。 二、上市公司自愿性信息披露的现状 我国上市公司自愿性信息披露发展水平较低,与国外差距较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从披露的信息数量上看,对国外有些上市公司而言已 经很成熟的信息披露项目,我国没有上市公司进行披露。如新 年度的盈利预测,虽然年报准则中鼓励上市公司进行自愿披露,而且在年报格式中给盈利预测专门留出一节,但很少有上市公司对下一年度的盈利预测进行披露。 2.从披露的内容上看,我国上市公司自愿性信息披露行 为的随意性较大,披露格式和水平不统一。 如对“新年度的经营计划”信息,只披露一些经营目标方面的定性说明,而不披露成本费用计划、研发计划、销售计划等详细的定量信息。再如对“董事会讨论与分析”信息,虽然大多数上市公司都进行了披露,但有的公司披露得很详细,除了定性说明,还进行了定量说明;而有的公司对这些信息的披露只用了短短一句话述之,毫无信息含量。 3.从披露的质量上看,我国上市公司自愿性信息披露的 可靠性较差。以盈利预测信息为例,很少有上市公司对该信息进行自愿披露,即便有上市公司进行盈利预测,大部分也只是进行盈利预增的说明,很少有上市公司进行盈利预减信息的自愿披露。因此,盈利预测信息的预测数与实际数往往存在很大偏差(预测数高出实际数很多),其原因除了预测技术问题,不能排除上市公司有意“高估”的可能。再以“盈利变动及其原因”信息为例,大部分上市公司在解释公司当期盈利下降的原因时避重就轻,把原因都归结为国家宏观政策调控和市场环境的影响,对自身因素却分析较少。 三、加强自愿性信息披露的政策建议 总的来讲,在增加自愿性信息披露供给方面,笔者认为主要应集中于促进自愿性信息披露市场机制的完善,提高自愿性信息披露的潜在收益,降低自愿性信息披露的各种潜在成本,使自愿披露的效益大于成本,从而加大公司自愿披露的动力。而在保障质量方面,应引入中介机构、法律赔偿、政府干预等第三方干预和强化机制。 1.完善市场竞争机制。 要完善市场竞争机制,应尽快实现从投机市场向投资市场的转变,提高自愿披露的信息含量和市场认可度。 (1)增加市场容量,允许优质大公司上市,改变资金供给与需求格局,从而形成资金竞争机制,最终刺激自愿披露供给。这方面的措施包括:一是降低上市门槛,建立退市机制,使

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及相应对策

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及相应对策 摘要 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存在很多问题,例如:不真实性、不充分性、不及时性、不规范性等等,但是所有问题的根源还是因为上市公司会计信息的虚假性。要解决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我认为,需要内部治理和外部治理相结合,但是你关键还是得通过采取加强对上市公司的治理,对中介机构外部的监管,对会计信息披露的监管,继而加大对这些不合理行为的处罚力度等方式来解决与治理不真实虚假的会计信息,从而达到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保护广大投资者的权益与利益的目的。 关键词:会计信息、虚假性、合理监管、内外治理相结合。

Problems and Countermeasures of accounting information disclosure of Listed Companies in China Abstract The accounting information disclosure of listed companies have many problems, for example: authenticity, not sufficient, not timely, not normative and so on, but the root of all problems or because of the false accounting information of listed companies. In order to solve the existing accounting information disclosure of Listed Companies in China, I think, need the internal governance and the combination of external governance, but you still have to take the key to strengthen the governance of listed companies, intermediaries of external supervision, the regulation of accounting information disclosure, and then increase the unreasonable behavior of the punishment and other ways to solve and control false false accounting information, so as to protect the card The order of the securities market protects th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the investo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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